罰金
」 大陸 判刑 罰金 柯文哲 京華城
開夾娃娃機店「漏做1事」最高罰15萬 稅務局揭慘痛案例:營業2週被檢舉
今年快要邁入5月報稅季,部分民眾看中娃娃機熱潮不減,決定砸錢投資,但創業者若忽略法律細節恐挨罰,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分享一起案例,有民眾租店面經營夾娃娃機,但不到兩週被人以未事先辦理娛樂稅籍登記檢舉,最高可罰15萬元。財稅局提醒,凡提供娛樂設施並收費之行為,皆屬娛樂稅課徵範疇,業者必須在「開業前」完成登記與代徵報繳手續。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指出,民眾陳先生看中夾娃娃機熱潮,租下黃金店面風光開業,營業不到2週被人檢舉沒有辦理娛樂稅籍登記,要被處罰鍰。對此,稅務局詳細說明,娛樂稅的課徵範圍相當廣泛,除了專門的大型機台店外,常見於超市、雜貨店、便利商店、診所或小吃店等場所擺放的選物販賣機(夾娃娃機)、電動搖搖馬等投幣式設備,均屬於《娛樂稅法》第2條規定的「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因此不論該設施是店主自行設置,或是提供空間供他人寄放,只要是提供大眾出價娛樂,即便店內僅擺放「一台」設備,也必須依法履行報繳義務。值得業者警惕的是,娛樂稅雖然稅率相對較低,但未依規辦理的罰責卻相當沉重。據相關法規,業者若未在開業前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手續,一旦被查獲,將處以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上、最高15萬元以下的罰鍰。相較於初期的營運獲利,這筆罰金對微型創業或小規模經營者而言,無疑是一大負擔。台南市財稅局最後呼籲,經營各類具娛樂性質設施的業者,在店面風光剪綵前,務必先確認相關稅務流程是否完備。為保障自身權益並避免因一時疏忽而違規受罰,建議業者可主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諮詢,確保經營合法合規。
狠心漁民!幼貓裝籠丟海還PO網炫耀 身分曝光下場慘了
高雄林園中芸漁港爆發虐貓事件,一名萬姓漁民將誤闖捕魚籠的幼貓連籠丟入海中,還拍片上網,引發眾怒;經通報後動保處與警方追查,男子已坦承行為,案件將依《動保法》偵辦。這段虐貓畫面在網路流傳,引起許多民眾憤怒,迅速延燒。畫面中,漁民發現籠內出現幼貓,不僅未予以救援,反而情緒失控,直接將整個捕魚籠丟入海中,並在影片中留下挑釁字句:「臭野貓,剛好浸豬籠,淹死你們」、「下去洗澡吧」…等語。虐貓漁夫的囂張行徑,迅速在網路延燒,引發網友撻伐;動保團體接獲通報後,透過影像與船隻資訊,鎖定地點位於高雄林園中芸漁港。高雄市議員黃文益介入關切,協同海洋局、警方與動保處追查,確認涉案船隻與船主身分。經聯繫與比對後,鎖定萬姓男子涉有重嫌。動保處隨即會同警方通知到案說明,男子已坦承為影片中的行為人,但否認造成貓隻死亡。警方與海巡人員也前往船隻查證,現場未發現人員與動物,後續確認貓咪仍在船上,已交由動保處安置。全案已完成筆錄,將依相關法規進一步處理。動保人士痛批行為殘忍,指出若致動物死亡恐涉刑責,呼籲應加重查辦。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若故意傷害動物致重傷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萬至200萬元罰金。
猴硐貓村5貓「臉部遭噴辣椒水」眼睛睜不開 28歲男落網稱:心情不好
新北市瑞芳區猴硐貓村10日發生虐貓事件,有民眾持辣椒水朝貓隻臉部噴灑,造成5隻貓咪眼睛嚴重不適,所幸經獸醫依生理食鹽水沖洗眼部,狀況已明顯改善。警方循線追查,在14日逮捕一名28歲李姓男子,李男供稱因為「心情不好」才犯案,警詢後將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瑞芳猴硐貓公所10日深夜在Threads發文表示,10日下午4時至5時間,有人持辣椒水在猴硐貓村對著貓咪臉部直接噴灑,目前公所正積極調閱監視器並蒐證,也希望遊客能提供有關可疑人物的畫面。新北市動保處指出,猴硐廣場、貓公園發生貓隻疑似遭人噴灑辣椒水的事件,有5隻貓咪因此眼睛不適、無法睜眼,經新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駐點獸醫治療,以大量生理食鹽水沖洗貓隻眼睛,目前狀況均已好轉,進食狀況正常。 新北市動保處說,依《動物保護法》規定,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者,可處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如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並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瑞芳警分局獲報後,立即派員訪查週邊店家,並調閱監視器畫面找人,最終鎖定28歲李姓男子涉有重嫌,並於14日將李男帶回警局偵訊。李男落網後坦承犯行,透露是從百貨商行購買辣椒水,當時是因為心情不好才會對貓咪臉部噴灑辣椒水。警方訊後,依《動物保護法》將李男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瑞芳警分局強調,對於各類違法案件,警方均秉持依法偵辦立場,依據事證積極查處,務求還原事實、依法究辦。同時也呼籲民眾應尊重生命、愛護動物,如發現疑似不法情事,請即時通報相關單位,共同維護友善安全的生活環境。
判了!陳歐珀涉貪 一審判16年
民進黨前三連霸立委陳歐珀遭控任內收賄護航業者,並涉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款,金額共新台幣874萬餘元。台北地方法院今(14日)宣判,依相關罪名合併判處16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全案仍可上訴。台北地檢署表示,將待收到判決書後研議是否提起上訴。民進黨則回應,尊重司法判決,並將依規定送廉政委員會處理。本案起於2023年陳歐珀遭爆料,涉及im.B吸金案主嫌提供辦公室與座車等資源,當時他宣布退出立委連任選戰。隨後再遭檢舉於立委任內長期收賄,案件進一步擴大。檢方調查指出,陳歐珀自2016年起聘任特別顧問洪文宗與許仁圖,實際薪資卻由聯興國際物流公司前董事長洪英正代為支付,每月約新台幣5萬元,並透過旗下公司以顧問費名義支出,至2023年累計金額達新台幣413萬餘元。檢方認定,陳歐珀於收受利益期間,利用立委職權推動對相關業者有利的政策,包括撤銷高雄洲際碼頭公開招募案、降低港區土地租金,以及納入疫情紓困方案等。此外,在基隆港橋式起重機遭撞事件後,他也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主席身分推動《商港法》修法,涉及業者利益。另在租賃業者部分,檢方指出,陳歐珀於2018年協助召開協調會,促使交通部暫緩執行裁罰規定,相關業者其後透過洪文宗交付現金新台幣50萬元行賄,並以協會捐款名義掩飾資金流向。檢方去年依不違背職務收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洗錢等罪起訴陳歐珀,並對其求刑24年2月及罰金新台幣5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判處其應執行16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徐慧諭則因涉詐領助理費及侵占等罪,遭判處4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洪文宗因過世,公訴不受理。全案仍可上訴,後續發展備受關注。
董事長特助爽住3.5萬元首套房!帶親友白吃白住遭抓包 丟飯碗還吃詐欺官司
「阿里山賓館」董事長特助林女出差竟假公濟私,誤導基層員工,私自升等入住平日要價三萬五的「元首套房」,並帶親友免費住宿,事後遭公司查帳揭發,不僅被開除還吃上詐欺官司;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考量其已賠償並與公司和解,判拘役40天、緩刑2年。判決指出,該名林姓女子任職高雄總公司,擔任董事長特助,2014年10月因公前往公司嘉義番路鄉阿里山分館出差,卻利用職務之便,在出差簽核單上自行加註「701」頂級套房房號,讓櫃台人員誤以為是公司高層核准升等,安排入住平日要價三萬五千元的「首相套房」,並讓林女帶親友一同免費住宿。飯店稽核事後進行內部查帳時發現異常,進一步追查,才揭穿林女假公濟私行徑;公司隨即將她開除,並提告詐欺得利罪,高雄地檢署偵查後依法起訴。法院審理時認為,林女為圖個人不法利益,利用職務機會侵害公司權益,行為不當;但考量她犯後坦承犯行,且已賠償損失並與公司達成和解,受害公司亦表達不再追究,顯見其有悔意。法官最終依詐欺得利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水壺藏針孔!色男潛健身房偷拍沐浴 遭員工圍堵活逮判6月
高雄市某健身房去年爆出離譜偷拍案,一名宋姓男子竟將針孔攝影機偽裝成保溫水壺,潛入館內浴室偷拍女性沐浴畫面。案發當天,他準備進入浴室取回設備時,被員工識破,並合力圍堵,待警方趕抵後,將嫌犯帶回偵辦;案經橋頭地院審理,法官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將他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去年3月30日,被告在健身房4樓泳池旁浴廁,架設一個外觀如保溫水壺的隱藏式針孔攝影機,鏡頭對準女性更衣、沐浴,伺機進行偷拍,而且,宋男可以透過遠端操控,進行錄影,當他正在操作時,被員工識破,逮個正著,警方查出,共有2名女子受害,且他已經拍下3段私密影像。偵訊時,宋男坦承犯行,甚至供稱偷拍行為已持續「2個多月」,並主動交代早在去年1月就曾以同樣手法偷拍其中一名女子。檢方認定該部分符合自首要件。不過,受害的A女拒絕和解,並強烈要求法院從重量刑;另一名B女則選擇與被告調解並撤回告訴。橋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宋男為滿足私慾,惡意偷拍他人裸露影像,已對被害人造成心理創傷,行為難以寬貸。但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且無前科紀錄,最終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熟女「人肉走私」244本限制級漫畫入境被逮 遭判刑1年半
出國旅遊購物,小心不要買到違禁品:大陸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近日通報一起跨境走私案,一名長期旅居日本的40多歲汪姓女子,利用代購名義從當地非法攜帶244本18禁成人漫畫入境,遭海關當場攔獲。經法院審理後,認定汪女行為已構成走私淫穢物品罪,考量其認罪態度,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約新台幣4.5萬元)。根據陸媒《南方都市報》報導,這起案件發生於2024年9月,汪女搭乘由東京飛往北京的航班,抵達機場時因行李數量異常引起海關人員注意,她攜帶2個大型行李箱、1個隨身箱及多袋免稅品,經過X光機查驗及開箱檢查後發現,兩個大箱子裡裝滿了封面標註「18禁」且內容露骨的日文成人漫畫。經專業機構鑑定,其中244冊被認定為淫穢物品,並非一般合法出版物。當局調查發現,汪女在日本某公司任職,同時經營跨境代購業務。汪女長期在二手交易平台及通訊軟體發布廣告,宣稱可幫網友代購日本限定的漫畫、玩具與周邊商品。其操作模式多為預收成本費、貨到付款,並以「人肉背貨」方式將商品帶回中國境內以賺取服務費。儘管汪女辯稱只是為了賺取微薄代購費,但其行為已明顯觸犯法律紅線。據中國《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以牟利或傳播為目的,走私淫穢書刊達100冊以上即符合刑事立案標準。庭審期間,汪女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表示悔過,聲稱原本以為該行為僅會面臨罰款或沒收貨物,沒想到會涉及刑事責任。法院審酌其自首情節與悔罪表現,最終決定給予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約新台幣4.5萬元),以資警惕。承辦檢察官藉此提醒民眾,跨境代購並非法律真空地帶,海關對於非法違禁品的監管日益精確。無論是專業代購或一般旅客,入境時切勿抱持僥倖心態,攜帶、代購色情書刊或任何違禁品。尤其以「個人自用」為名規避監管,一旦查獲涉及走私,將可能在檔案中留下汙點,代價不可謂不沉重。
日本買「這類商品」回台轉賣慘了! 衛生局抓85件開罰237.5萬
許多人到日本旅遊逛藥妝店時,會幫親友買藥或是在網路轉售藥品。不過,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今(9)日公布,114年共查獲85件網路違法販售藥品,裁處金額達237萬5千元。衛生局指出,由於販售的民眾不具藥商身分亦未領有許可證,違反《藥事法》規定,依法可裁處3萬至200萬元罰鍰,另情節嚴重者,恐面臨刑事責任,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民眾隨意在網路上轉售藥品,依《藥事法》規定,恐挨罰3萬至200萬元罰鍰。(圖/高雄市衛生局)衛生局指出,114年度查獲85件網路違法販售藥品案,裁處金額達237萬5千元,其中近3分之1產地來自日本,以民眾赴日旅遊採購腸胃藥、止痛藥及祛痘膏等,共計25件居多;其次為中國產的硫磺軟膏、艾草貼、吸油貼、印度神油,聲稱抗菌、減重、壯陽等療效,共計20件;另有美國產的Q10、維生素D3,及泰國產的壯陽藥、止痛藥等,還有多件台灣的酸痛貼布、感冒藥丸及消炎止痛錠劑。衛生局強調,上述藥品即便民眾能在國外藥粧店自由購買,並依衛生福利部公告品項及規定數量攜帶入境,但僅限自用。藥品不是一般商品,不可隨意販售,依《藥事法》規定,需經衛福部申請核准後才可合法販售藥品,未經核准輸入即屬「禁藥」,代購禁藥及販售者,依法移送檢調偵辦,各地衛生局均持續監控各種販賣藥品的違法行為,請民眾勿以身試法。衛生局呼籲,民眾請勿販售或購買不法藥品,如有選購需求,請向藥局或領有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的藥商,購買領有藥品許可證(查詢網址:https://gov.tw/erQ)的合法藥品,用藥品質才有保障。衛生局提醒,民眾應落實「生病找醫師、用藥找藥師」的正確觀念,疾病問題尋求醫師診治,藥物問題則諮詢藥師,堅持不信、不聽、不買、不吃、不推薦的「5不」原則,勿貪圖便利在網路上交易來路不明的藥物,以維護全家人的健康安全。
重罰水汙染禍首2,214萬 謝國樑:撤照不寬貸
基隆市去年11月發生基隆河水源遭不肖業者非法排放廢油污染事件,影響約18萬戶民眾用水安全。市長謝國樑9日表示,在案件偵查終結後,市府依據完整事證,正式對涉案業者祭出重罰,累計裁罰金額達新台幣2,214萬6千元,並撤銷其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展現從嚴究責決心。謝國樑指出,案件發生後,市府第一時間即與中央及司法單位合作偵辦,並感謝基隆地方檢察署、環境部,以及警察局、政風處全力協助,使案情逐步釐清;同時也感謝立法委員林沛祥協助協調中央資源,共同守護市民用水安全。謝國樑說明,本案擇於今日對外公布裁罰結果,主要是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在案件偵查終結後,市府依法裁處並說明。他強調,從目前掌握事證來看,此案並非單一違規事件,而是涉及長期違規行為,且違規態樣多元、情節重大,甚至有刻意規避監管的情形。環保局秘書許何誠指出,針對將誠公司違規行為,已依相關法規從重裁罰,包括違反水污染防治法開罰2,000萬元、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74萬6,000元,以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開罰40萬元,並依法撤銷其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謝國樑進一步表示,經盤點歷年紀錄,該公司自民國102年至111年間,已累計違反相關環保法規達10次,顯示其違規行為具長期性與累犯性,法遵意識明顯不足,因此市府採取最嚴格標準裁處,要求全面停止相關業務。在強化後續防制作為方面,基隆市政府工務處長簡翊哲指出,目前已與自來水公司及水利署第十河川分署建立聯合巡查機制,針對基隆河沿線進行定期與不定期巡查,每週巡查次數達28次以上,全面防堵污染源流入取水口。此外,市府今年也特別編列100萬元經費,針對轄內5處淨水場進行共30次水質抽驗,透過多層次監測與稽查機制,強化水質安全防線。謝國樑表示,市府對於危害環境及公共安全的違法行為,立場一貫明確,就是「零容忍」;對於長期違規、刻意規避監管的業者,必定依法從重處理、絕不寬貸,同時也將全面檢討制度與執行機制,持續強化管理與稽查能量。最後,謝國樑強調,「守護水源安全,市府絕不退讓!」,民眾的用水安全不容任何威脅,市府一定全力守護到底。
徵才寫「月休8天」竟違法!雇主遭檢舉恐被罰百萬 勞工嘆現實面:不痛不癢
徵才廣告通常寫「月休8天」竟然是違法的?勞基法顧問廖茂霖常在IG上分享勞基法相關知識,近日他談及「⽉休8天都是違法的」令不少人相當吃驚,甚至轉發到Dcard上引發熱烈討論。廖茂霖日前在IG上分享「⽉休8天都是違法的」,他直言台灣的老闆不知法也不守法,每年被檢舉違反勞基法的公司行號,服務業暫居第一位。他提到,服務業的徵才廣告總寫著「月休8天」這是違法的,廖茂霖解釋,一年有52周,周休二日總共要休104天,「但是月休8天,一年只有96天,差很多!」關於服務業刊登廣告寫著「月休8天」,廖茂霖表示勞工可拍照下來,跟主管機管檢舉,雇主會被罰2-100萬元。另一方面,大多公司行號標榜上班9小時中間有含1小時休息,廖茂霖直言「這都違法」,因為勞基法規定,工作每4小時至少要休息30分鐘。至於為何服務業會是被檢舉的第一名,廖茂霖表示因為服務業有變形工時、超時加班的部分,「他以為這樣佔到便宜,但是他不知道勞工一檢舉,他要倒大楣了。」影片曝光後,吸引上萬人觀看,網友們紛紛表示,「不是不知法,是罰金比壓榨後的成績還要便宜太多了,避重就輕」、「台灣的法律漏洞其實很多,懂程序你就會發現,明明我幹著違法的事,但偏偏穩賺不賠,重點是,還不會留下不法紀錄」、「對於真正大企業的服務業來說這種罰款根本不痛不癢,還不都是壓榨員工錢照賺,這就是資本的世界,他也根本不缺你一位員工,你不做還有其他人要做」。
看護不耐頻呼狠甩巴掌!帕金森老婦當場求救 高雄判5月可易科罰金
高雄一名越南籍阮姓看護,受雇照顧罹患帕金森氏症、幾無自理能力的徐姓老婦,卻疑因不耐對方頻繁呼喚,趁家屬離開病房時出手掌摑,老婦當場呼救,始揭發看護工惡行;家屬憤而報警提告,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傷害罪成立,判處阮女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阮女自2023年7月起受雇擔任看護,負責照料行動不便的徐婦,同年10月,徐婦因胰臟炎至醫院急診留觀,期間由阮女全程陪同照護。當晚徐婦女兒暫離病房,前往附近用餐與讀書,留下兩人獨處。未料阮女疑因長時間照護壓力,加上不滿徐婦頻頻呼喚,竟趁病床周邊以布簾遮掩之際,徒手連續毆打其右側臉頰與頭部,造成右臉及耳部明顯紅腫。對病患施暴後,阮女隨即聯繫徐婦丈夫,表示欲離職,過程中徐婦抓住機會,在一旁大聲呼喊「我被打了」、「救命」,丈夫察覺異狀後立刻通知女兒返院查看。女兒趕回見母親臉部紅腫,氣憤不已,隨即報警並帶母驗傷提告。醫師診斷顯示徐婦右臉、右耳有挫傷情形,研判為外力造成。審理時阮女否認動手,辯稱傷勢是因長期側躺壓迫所致,但法官依醫療證明及現場情況,認定說詞不足採信,最終依傷害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離職後被做成「AI數位分身」繼續打工?在職員工發聲:有點笨
大陸山東省一間遊戲傳媒公司近日嘗試將離職員工資料訓練為「數位分身」,以AI形式延續其工作職能的做法,引發社會關注與討論。對此,該公司員工小魚(化名)6日向媒體表示,相關同事確已離職,而此次AI實驗亦經本人同意,對方甚至認為頗具趣味性。《大河報》報導,該名離職員工原任人事專員,其「數位分身」目前可執行諮詢回覆、面試邀約、PPT與表格製作等基礎工作。小魚形容,這類AI類似「打工人版本」的智能助手,但整體能力仍較有限,甚至「有點笨」,只能應對較簡單的指令與場景。從小魚發布的影片可見,該數位員工會在對話框中自我介紹,表明自身為「已離職員工的數位分身」,並可依據在職期間所累積的文件資料回應提問。相關資料來源主要為該員工在職期間主動上傳的工作內容,包括文件與知識整理,其頭像與介紹亦沿用本人資訊。小魚表示,公司目前員工約百餘人,他本人亦從事人事工作。之所以分享該影片,是因為對同事從「一起閒聊的真人」轉變為「可互動的AI角色」深有感觸。他指出,這是公司一次嘗試性的內部測試,目的是評估能否將部分重複性、基礎性工作交由AI承擔,目前尚未對外開放,仍在持續優化中。此外,公司亦規劃未來進一步結合硬體,打造具備人形外觀的機器人員工,期望能應用於接待訪客、路線指引及預約管理等場景,以提升營運效率。對於外界關心AI是否將取代人力,小魚坦言抱持開放態度,認為與其過度擔憂或盲目期待,不如親自接觸與理解AI技術的實際能力。他表示,在當前技術發展趨勢下,AI已難以迴避,自己亦已在日常生活中廣泛使用相關工具,並對腦機介面等前沿科技抱持興趣。小魚強調,公司推動AI應用,主要是希望提升產品與服務能力,而非直接取代員工。不過,法律界人士對此提出風險提醒。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指出,離職員工的聊天紀錄、工作郵件及個人工作習慣等資料,均屬於《個人信息保護法》所界定的個人資訊,若涉及私密內容,甚至可能被認定為敏感個人資訊。若企業未經當事人同意即蒐集並用於AI訓練,將構成對個人資訊權益的侵害。同時,《生成式AI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亦明確規定,若訓練資料涉及個人資訊,必須事先取得當事人同意。若企業擅自將員工的代碼、文件或工作方案用於AI模型訓練,可能侵犯隱私權與個資權益;情節嚴重者,甚至可能觸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面臨刑事責任,包括有期徒刑及罰金等處罰。
高雄「毒春捲」續發威!新增17人就醫 累計157人受害
高雄苓雅區正義市場的春捲老店近日爆發集體食品中毒事件,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表示,截至4月7日11時,就醫人數又新增17人,累計已達157人。各醫療院所收治的患者病況穩定,經治療後均正在恢復中。高雄長庚醫院進一步針對檢出的沙門氏桿菌進行血清型分析,確認致病菌為salmonella group D。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衛生局指出,沙門氏桿菌的潛伏期通常介於6至72小時。為防止疫情擴散,衛生局已於4月5日依法命令涉事春捲攤業者停業7日,待複查合格後才能恢復營業。同時,衛生局持續追查食材來源、製程及供應鏈,以釐清污染來源及責任歸屬。調查發現,業者在事件初期並未完整說明春捲內的食材。原先提供的資料僅列出豆芽菜、高麗菜、紅蘿蔔、香腸、豆干、糖粉及花生粉,但後續調查確認春捲實際還包含蛋品及肉絲。衛生局認為,業者刻意隱匿部分食材,規避調查,已影響疫調完整性。因此,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1條及第47條規定,對業者加重裁罰新台幣36萬元,目前本案累計裁罰金額已達新台幣144萬元,並已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4月6日下午,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已正式啟動指揮偵辦程序。衛生局呼籲民眾,購買潤餅、春捲等即食食品時,應注意業者的作業環境衛生、食材保存及製作過程是否妥善,避免食用來源不明、長時間常溫存放或未妥善保存的食品。如食用後出現腹痛、腹瀉、噁心、嘔吐或發燒等疑似食品中毒症狀,應立即就醫,並保留就醫單據及剩餘食品,以利後續疫調及求償。如消費爭議無法協調,可向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撥打1950專線申訴尋求協助。
香港公共場所禁電子煙!4月30日起攜帶即違法 最重罰20萬、監禁半年
香港控煙政策迎來重大升級,衞生署2日正式宣布,自今年4月30日起,全港將實施新一階段控煙措施。屆時任何人凡於「公共場所」管有電子煙、加熱煙或草本煙等另類吸煙產品,無論是煙彈、煙油或相關裝置,即使僅是隨身攜帶而未實際吸食,均屬違法行為。違者將面臨港幣3000元(約新台幣12247元)的定額罰款;若違規產品數量龐大,最高刑罰可處港幣5萬元(約新台幣20.4萬元)罰金及監禁6個月。根據港媒《香港01》報導,香港衞生署表示,《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中另類吸煙產品修訂於4月30日起正式生效,本次執法重點在於對「公共場所」的嚴格定義。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指出,公共場所涵蓋所有公眾有權進入的場所,包括街道、商場、公園,甚至是一般住宅大廈或辦公大樓的「共用部分」(如大廳、電梯、走廊)。這代表癮君子若攜帶另類煙具進入這些區域,隨時可能觸法。目前唯一能合法管有的範圍僅限於「私人住宅內部」,因其不屬於公眾可隨意出入的場域,具備一定的隱私性。針對外界最關心的執法細節,尤其是商辦大樓或公司廁所等「灰色地帶」,控煙酒辦坦言執法確實存在挑戰。由於控煙督察不像警務人員具備搜查令權限,進入私人商業處所時通常採取敲門或按鈴等勸導方式,且檢控需建立在「眼見為實」的基礎上。即便廁所傳出另類煙味,若無目擊管有或吸食事實,往往難以舉證,因此未來將透過加強巡查及要求商戶管理負責人配合,以軟硬兼施的方式遏止違法吸食風氣。對於訪港旅客,港府強調法規之下「一視同仁」,不會因為遊客身分而豁免,目前已著手在各大口岸及航班上強化宣傳。為了優化執法效率,控煙酒辦從2025年第4季起全面推行電子告票系統,罰單上附有專屬二維碼。旅客若因違規受罰,可透過「轉數快」、支付寶、雲閃付等多種電子支付平台即時繳納罰款,避免因身上港幣現鈔不足而導致後續法律處理程序延宕。在執法權責方面,此次新政也明確賦予警方協同執法的權力。除了衞生署控煙酒辦的專職督察外,警務人員同樣有權在公眾地方進行攔檢與盤查。若警方在巡邏期間發現民眾攜帶或使用另類煙草產品,可立即執行檢取證物與票控。這項跨部門的協作機制,旨在填補控煙督察在夜間或偏遠地區巡邏的空白,建立全天候、無死角的控煙網絡,杜絕任何另類煙在市面上流通的可能性。香港衞生署重申,推動此項嚴厲措施的初衷是為了保障市民健康,防止另類煙草產品在社會根深蒂固,特別是降低對青少年的誘惑。政府呼籲現有的另類煙使用者應儘早戒除,並在法例正式生效前處理掉相關產品,以免因一時疏忽在街頭遭到檢控。未來政府亦將持續觀察法規執行成效,視情況調整執法力度,目標是將香港打造為全面無煙城市,為公共衛生建立穩固的防線。◎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
澎湖阿兵哥2度抗命玩手機!遭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
吳姓男子服役於澎湖防衛指揮部期間,2度違抗士官長禁止使用手機的命令,甚至在戰傷救護課程考試時仍持續滑手機,經檢方依相關證據認定違法並起訴。澎湖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其行為破壞軍紀與部隊管理,且犯後態度不佳,依抗命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吳姓男子於2025年3月在澎湖防衛指揮部某營區服役期間,接連2度違抗上級命令而觸法。當時他在部隊內無視士官長已明確下達不得使用手機的指示,仍趴在桌上持續操作手機,直到士官長上前質問後才暫時收起。然而情況並未就此改善,當士官長進一步命令全體人員開始進行「戰傷救護」課程考試時,吳男竟再次拿出手機使用,2度抗命。根據判決書內容,儘管吳男在接受憲詢時辯稱,督導離開後士官長曾要求他收起手機,他也有配合並繼續考試,但檢方調查後認為此說法不足採信。檢方指出,本案已有電話訪談紀錄表及案件調查報告等相關證據可資佐證,整體事證明確,足以認定吳男確有違抗命令之行為。檢方強調,儘管當時士官長所下達的命令表面上與實際作戰行動沒有直接關聯,但其內容涉及軍事訓練與考試秩序,屬於合法且具體明確的軍事命令,吳男在當下並無選擇是否遵從的空間,因此依法將其提起公訴。案件經澎湖地方法院馬公簡易庭審理後,法官認為,吳男當時身為現役軍人(目前已退伍),理應嚴守軍紀與服從指揮,但他卻在進行戰傷救護課程期間,公然違抗上級命令、不收起手機,行為不僅漠視軍人應有的倫理與紀律,也實質妨礙幹部對部隊的指揮與管理,影響部隊運作秩序。再加上吳男在犯後仍矢口否認,態度不佳,最終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第47條第1項抗命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並得易科罰金新台幣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A片看多了!趁熟睡伸狼爪!摸小姨子胸還想強吻 色姊夫判刑6月
屏東一名A姓男子,前年元旦趁小姨子C姓女子在房內熟睡時伸出狼爪,不僅偷摸胸部,還企圖親吻對方,小姨子驚醒後提告,儘管事後雙方達成和解並撤告,法院仍認定行為構成乘機猥褻罪,判處A男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色姊夫必須為一時衝動付出代價。2024年1月1日中午,姊夫A男見C姓小姨子在住處房間午睡,由於房門未鎖,給了他可趁之機,A男擅入房裡,趁C女熟睡無法抗拒之際,伸手撫摸其胸部,接著俯身試圖親吻對方嘴唇,未料小姨子當場驚醒,大聲尖叫,A才未得逞。事後C女不甘受辱報警處理,案經屏東地檢署檢察官依乘機猥褻罪提起公訴,當屏東地院審理時,雙方達成和解,C女表示願意原諒姊夫,並撤回告訴,強調不願再追究相關責任。合議庭法官審酌,A男為滿足一己私慾,趁被害人無防備時出手,已嚴重侵害身體自主權與人格尊嚴,行為難以輕縱;雖考量其坦承犯行,獲得被害人諒解,且無前科,雖依乘機猥褻罪判刑6月,但准易科罰金,以示警惕。
4帖妙方拚動物福利 許淑華:提升動保意識打造毛孩天堂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27)日表示,面對近期幾起駭人的動物虐待事件,該是喚起動物保護意識的時刻,自己也整理出4點具體主張,希望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重視動物福利。近期台灣虐待動物事件仍然時有所聞,其中案件類型包括犬貓遭棄養、惡意凌虐,或是非法聲帶整形等手段在在都殘忍異常,政府近期已提高《動物保護法》相關罰則,虐待致死可處最高2年徒刑及併科新台幣200萬元以下罰金,希望逐漸遏止虐待動物等暴力犯罪。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圖)提出4大改革方向,希望提高動物福利。(圖/CTWant攝影組)許淑華回顧,3個月前自己處理一場選民陳情案,那時一名精神不穩定的女子被控虐待多隻貓咪致死,雖成功救出5隻毛孩,卻也同時發現11隻生命已離開。她分析,目前法規若被視為同一時間發生的「同一」虐待案,即使超過一隻動物死亡,最高也就罰2年以下有期徒刑,對照這麼多無辜生命殞落,其實難生遏阻之效。許淑華對此試擬4大解方:首先各縣市政府應正視問題,全面檢討並提高動保相關預算,補足第一線人力及相關資源。第二目前《動保法》涵蓋盲點甚多,恐怕需要針對不同層次與程度的虐待動物樣態納入刑事問責,加重處罰增加嚇阻力。動物虐待案件仍時有所聞,各界無不希望司法能有效制裁並產生遏阻作用。圖為一隻曾受攻擊的「浪浪」。(圖/CTWant後製組)第三要補充人力建立更完整「動保警察」制度,可以研議讓具經驗的退休警察人員中有意願者投入兼職,兼顧資源有限的現實與第一線執法量能。最後,各地方政府應主動編列預算,納入專業民間動保團體,協助第一時間救援與後續安置,希望小動物都有被接住的機會。許淑華也將在台北市議會緊盯,希望盯北市府拿出具體作為後,毛小孩在這座城市更快樂、健康地生活,進一步能擴展到其他縣市效法,讓台灣成為毛孩天堂。《CTWANT》關心您:如遇到疑似動物虐待案件,請打110或1999向主管機關報案。
毒駕狂飆甩人還二度輾壓!女兒趴引擎蓋阻攔7處骨折 車手殺人未遂重判
台中一名吳姓詐騙車手涉3度向邱姓婦人取款後,遭對方家人設局誘捕,吳男竟毒駕衝撞逃逸,不顧女子趴汽車引擎蓋上阻攔,當街狂飆甩人,甚至兩度輾壓致重傷;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法官認定具殺人不確定故意,依殺人未遂等罪判刑8年9月。據了解,38歲吳男加入詐騙集團,對62歲邱婦以投資虛擬貨幣為由行騙,於去年8月30日、9月4日及9月9日,分別面交30萬8000元、70萬元及30萬元,累計得手逾130萬元(另有報導指總損失逾400萬元);邱婦事後察覺受騙,與家人設局反制,佯稱再加碼40萬元,約吳於9月11日在台中太平區面交。當天下午,吳男吸食安非他命後駕車赴約,就在邱婦準備上車交錢時,埋伏親友隨一擁而上,吳男驚覺情況不對,立刻猛踩油門沿中山路三段逃逸,過程中撞傷2名追趕親友,還有人緊抓車門遭拖行。混亂中,邱婦女兒被迫趴在汽車引擎蓋上,吳男竟無視其安危持續高速行駛,並多次急煞、左右甩動,試圖將邱婦女兒甩落地面;女子最終被拋下後,當場遭前輪輾過;親友上前制止時,吳男竟再度倒車,二度輾壓倒地女子,造成其6根肋骨及骨盆骨折、全身多處挫傷,傷勢嚴重。台中警方事後在太平區將吳男逮捕,車內查獲依托咪酯「喪屍煙彈」7顆及安非他命0.25公克。檢驗顯示其體內毒品濃度遠超標準;吳男坦承吸毒,卻辯稱僅想逃跑、無殺人犯意,但法院認為其明知車前有人仍持續危險駕駛,顯已容任死亡結果發生。台中地院審理後,依殺人未遂判8年、加重詐欺1年8月、毒駕公共危險8月,合併執行8年9月;另傷害及毀損罪判5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柯文哲判17年 歷年貪污政治人物刑期一次看
前台北市長、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與政治獻金侵占等案,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一審宣判,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其中京華城案貪污部分判刑13年,全案仍可上訴。隨著判決出爐,歷年因貪污遭判刑的政治人物刑度也再度引發討論。回顧過往案例,前南投縣長李朝卿因風災重建工程收取回扣等罪,累計判決刑期達656年4月,最終裁定應執行21年2月;前總統陳水扁涉及龍潭購地等案,三審定讞合併執行20年,並科罰金與褫奪公權10年。另外,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一審判處12年6月,目前仍在上訴中;無黨籍前立委蘇震清因SOGO案收賄,被判10年、褫奪公權5年;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圖利案,一審判處8年6月徒刑。在其他案件中,前營建署署長葉世文因貪污案最終判刑8年6月、褫奪公權4年定讞;新竹市長高虹安則因詐領助理費案,一審依貪污罪判7年4月,二審改依偽造文書罪判6月,目前仍有爭議並持續上訴。此外,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華亞科案收賄新台幣500萬元遭起訴,檢方建請判刑12年,全案尚未定讞。整體而言,柯文哲一審判刑17年,在歷年貪污政治人物案件中屬於中高刑度,也使相關案件再次成為社會關注焦點。
嘉市查違規廣告196件開罰2673萬 食品違規最多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4年度違規廣告稽查成果,共查獲食品、化粧品、醫療器材及一般商品違規案件196件,裁罰金額合計新台幣2,673萬8,000元,其中以食品類違規最多。衛生局指出,食品違規廣告達103件,裁罰新台幣1,724萬8,000元居冠;其次為化粧品73件、裁罰新台幣689萬元;醫療器材14件、裁罰新台幣80萬元;一般商品6件、裁罰新台幣180萬元。進一步分析違規來源,電視廣告107件(54.6%)為最大宗,其次為網路81件(41.3%),電台8件(4.1%)居第三。違規類型則以宣稱「皮膚美容」71件(36.2%)最多,其次為「與事實不符或證據不足」19件(9.7%),以及「骨骼肌肉」與「減肥瘦身」各17件(8.7%)。衛生局提醒,食品及化粧品廣告不得有虛偽或誇大情形,違者可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新台幣400萬元以下罰鍰;若涉及醫療效能宣稱,罰鍰提高至新台幣60萬元以上、新台幣500萬元以下,呼籲業者務必依法辦理。同時也提醒民眾,若廣告出現如「細胞修復重生」、「回春30歲」、「清除血管毒素」、「睡覺就變美」等誇大或涉及醫療效能用語,應提高警覺,並遵守「不信、不聽、不買、不吃、不推薦」的「五不」原則,以保障自身健康與消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