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金
」 詐騙 薛楷莉 周玉蔻
「最帥老闆」翻車!金曲推手王維皓也閃兵 起訴求刑2年2月
金曲獎最佳演唱組合「幻藍小熊」幕後推手、天空娛樂營運長王維皓也捲入藝人閃兵案,台北地檢署查出他2008年役男體檢明明判定為常備役體位,卻在2012年認識閃兵集團成員後,花十幾萬元找「槍手」代測血壓,以重度高血壓的名義更改為免役體位,涉嫌妨害兵役及偽造文書,今天偵結起訴,檢察官批評王維皓相較一般逃兵惡性更為嚴重,建請法院量刑2年2個月以上有期徒刑。41歲的王維皓之前當過藝人,曾經和趙又廷合唱「痞子英雄」的主題曲「無賴正義」,他以「大剛」、「小剛」的藝名,與「可樂」(陳彥瑋)組成雙人搖滾樂團「COLOR BAND」並擔任主唱,解散後改走幕後,現為天空娛樂營運長,今年6月27日金曲獎頒獎典禮上,當幻藍小熊打破眾人眼鏡奪下最佳演唱組合時,轉播畫面帶到台下激動落淚的王維皓,網友封他「金曲第一帥」、「最帥老闆」,不料帥完不到一個月就翻車,7月22日北檢偵辦閃兵案搜索約談王維皓,複訊後諭令6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檢方調查,王維皓2008年役男體檢為常備役體位,但他不想因為入伍服役耽擱生涯規劃,2012年應酬時結識閃兵集團成員,雙方約定以十幾萬元換取免役證明。王維皓先在台北榮總謊稱血壓有問題,再拿診斷證明書去台中市西屯區公所申請複檢,二度前往北榮時,領取血壓監測記錄器,交給閃兵集團的槍手代為測量,偽造高血壓紀錄;北榮開立重度高血壓的診斷書並發函台中市民政局,王維皓藉此取得免役證明書。王維皓瞞天過海十幾年,直到去年王大陸花360萬閃兵失敗、告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詐欺,檢警意外揪出演藝圈一大票逃兵,內政部主動清查可疑案例並移送地檢署偵辦,王維皓的祕密才因此曝光。北檢認定王維皓涉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並指出兵役制度是維繫社會安定與國家安全的公平正義象徵,妨害兵役罪法定最高刑度5年,一般逃兵大多是不理會通知、隱匿或出國不歸等「消極手段」,王維皓卻是積極採取詐術、雇用槍手偽造數據,破壞兵役公平性更為嚴重。起訴書批評,王維皓的法定役期1年10個月,如果仍予輕判、緩刑或准予易科罰金,無異向社會傳達「沒被抓到算運氣好,被抓到花錢就能擺平」的錯誤訊息,將嚴重動搖國防動員體系,建請法院量處2年2個月以上有期徒刑,不予緩刑或易科罰金。
碩士女家長不滿幼兒園管教 突襲園長頭部還拿相同診斷書反咬對方造假
苗栗縣鄭姓女碩士不滿幼兒園對其子女的管教,與林姓園長爭執後,竟從背後出手重擊對方頭部,造成林女輕微腦震盪;鄭女事後否認動手,甚至跑到醫院取得與園長相同傷勢的診斷證明,證明對方造假。法院勘驗監視器畫面,認定鄭女確實傷人,台中高分院近日駁回上訴,維持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確定。鄭女的小孩就讀苗栗縣一間幼兒園,2025年9月4日下午5時30分許,她與另一名家長因不滿老師的管教方式,一同前往園長辦公室與林姓園長溝通。雙方談話過程中爆發口角,鄭女對園長的處理態度心生不滿,準備離開時,竟趁行經林女右後方之際,突然舉起右手,朝對方右側太陽穴附近猛力揮擊。林女遭攻擊後痛得摀住頭部,當場要求同事報警,隨後前往為恭醫院急診就醫,經電腦斷層檢查,診斷為頭部外傷併輕微腦震盪;檢方調查後認定鄭女涉嫌傷害,依法提起公訴。面對指控,鄭女在偵查及審理期間始終否認犯行,辯稱監視器畫面並未拍到自己動手;為了證明園長傷勢有疑,她甚至在2026年4月2日再度前往同一家醫院掛急診,僅憑口述身體狀況,取得一張同樣記載「頭部外傷併輕微腦震盪」的診斷證明,並將其當作證據,主張園長的傷勢可能是捏造的。不過,苗栗地院勘驗幼兒園監視器畫面後發現,鄭女經過園長身後時,確實出現右手突然抬起、隨即放下的異常動作,緊接著林女便痛苦摀頭並出聲質問,整個過程與遭人攻擊的情形吻合,認定鄭女確有傷害行為。一審法官認為,鄭女拿著自行就醫取得的診斷證明,試圖藉此推翻園長的驗傷結果,並不足以證明對方造假,相關辯詞無法採信;判決書指出,鄭女具有碩士學歷,卻未能理性處理與幼兒園間的爭議,反而以暴力解決問題,加上她有竊盜前科,犯後仍否認犯行,也未與被害人達成賠償,依傷害罪判處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鄭女上訴,仍堅稱自己沒有打人;案經台中高分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原審已根據監視器畫面及相關證據認定犯罪事實,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量刑也屬妥適,因此駁回上訴,維持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的判決,全案定讞。
男子服刑7年財產遭搬空!220萬不翼而飛 部分資金流入警帳戶
大陸浙江省瑞安市一名張姓男子在服刑期間,其名下線上支付工具及帳戶內累計超過人民幣50萬元(約新台幣220萬元)的資金遭不明轉走,隨後發現一筆錢約人民幣1.9萬元(約新台幣8.36萬元)流向山西省太谷區一名郭姓警官手機號碼綁定的微信帳號。近日瑞安警方接獲報案後,已正式以盜竊案立案展開偵查。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這起罕見的服刑人員財物失竊案源於2018年底,當時26歲的張男因涉嫌詐騙罪在浙江瑞安被捕,隨後移交山西省晉中市公安局太谷分局刑事拘留,最終經法院審理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張男回憶指出,自己於2021年初轉入監獄服刑,當時手機等個人隨身物品均處於被扣押狀態。直至2022年下半年,仍在服刑的張男委託表姊代為補辦手機卡,嘗試查詢個人帳戶,當時僅發現一張農商銀行卡內剩餘約人民幣1.5萬元(約新台幣6.6萬元)並將其轉出,而支付寶則因需要人臉識別而無法登入。張男於2026年刑滿出獄後調閱帳戶明細,才震驚發現大筆資金早在他服刑期間就被分批轉走。帳單紀錄顯示,2019年2月11日,張男的微信零錢分2筆向暱稱為「笑熬漿糊」的帳戶轉出共人民幣1.9萬餘元(約新台幣8.36萬元);經警方查證,該帳號綁定的手機號碼屬於山西太谷一名郭姓警官。對此,郭姓警官稱個人回應須經長官批准,具體細節需至單位了解;而張男則透露,該警官曾私下向其他涉案人員家屬承認轉走該筆微信資金並表示願意賠償,但對支付寶資金去向表示不知情。在支付寶資金方面,張男原先存於「餘利寶」的本金與收益共計人民幣47.9萬餘元(約新台幣210.76萬元),在2019年9月至10月期間被分批提現至其交通銀行卡。隨後,該筆資金在數天之內密集流向多名陌生個人的支付寶帳戶進行充值轉帳、信貸還款及大額消費,其中單筆最大支出達人民幣8萬元(約新台幣35.2萬元)。針對大額理財資金是否涉及法院執行扣劃的疑問,山西省晉中市太谷區人民法院執行局經查詢後證實,張男案件涉及的罰金與追繳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31萬元(約新台幣136.4萬元),目前僅執行了人民幣6萬餘元(約新台幣26.4萬元),該筆人民幣47萬餘元的資金轉移與法院執行措施無關。張男已於2026年8月底前往浙江省瑞安市公安局莘塍派出所報案,警方於9月29日正式開具立案告知書。張男表示,希望執法機關能儘快查明這筆超過人民幣50萬元(約新台幣220萬元)的資金去向,並釐清涉案人員手機在扣押與財物保管過程中是否存在重大管理疏漏。
女子花3萬買假學歷、偽造心理師證書執教近7年 屏東、台南、高雄多校都被騙
台灣少子女化越來越嚴重,近年全台各地也出現「教師荒」,竟有不法分子藉機偽造假學歷與證照混入校園!屏東一名姜姓女子因貪圖教職,涉嫌花錢購買及偽造大學學士及碩士畢業證書、教師證與心理師證書,自民國109年起陸續在屏東、台南及高雄等多所學校任教長達近7年。最近由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偽造公印文罪及偽造特種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得易科罰金72萬元,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屏東一名姜姓女子擁有詐欺與竊盜等前科,於109年間花費3萬元找人偽造輔仁大學臨床心理學系學士及碩士學位證書,隨即以此假學歷順利考取屏東縣武潭國小代理專任輔導教師。為持續留在校園,姜女後續更親自偽造國中與國小教師證書,在該校一路任教至113年,期間均未被發現。離開武潭國小後,姜女並未收手,反而進一步偽造臨床心理師證書,報名參加台南市慈幼工商輔導科專任教師甄選並順利獲聘,在該校任教一學年。114年間,姜女再度轉戰屏東縣國小暨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成功分發至黎明國小;後因校方要求辦理敘薪提敘,她又偽造師資職前教育證書,直到教育部要求補件,她因擔心東窗事發馬上主動離職。不料姜女仍心存僥倖,今年又持假證件參加高雄市中山工商教師甄選,並再次獲聘擔任代理教師。然而,姜女這次僅上任46天,教育部等權責單位便察覺其身分與文件有異,隨即移送法辦並提告,檢警調查後確認其多年來持有的多張教職與專業證照全屬偽造,終結她長達數年的「假教師」生涯。本案經屏東地方法院審酌,姜女多次持偽造文書參與教師甄選,嚴重破壞校園教職甄選公正性與社會對教育專業的信任,念及其坦承犯行等情狀,依偽造公印文罪、偽造特種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得易科罰金72萬元,全案可上訴。
彰化某醫院爆醫療暴力!73歲老翁抽血前突失控 狂扯23歲男護理師頭髮
彰化市漢銘基督教醫院10月15日傍晚5時半左右發生一起醫療暴力事件。一名73歲杜姓男子因發燒引發肺炎,從安養機構被救護車送往就診,然而在23歲廖姓男護理師為其進行抽血前置作業時,杜男突然情緒失控,起身用力拉扯護理師頭髮,造成廖男數根頭髮當場扯落、頭皮嚴重紅腫,一旁醫護人員見狀立即衝上前攔阻,杜男才鬆手。廖姓護理師事後向友人表示,當時正準備幫患者抽血,沒想到突然遭到攻擊,當下十分錯愕,「沒有想過醫療暴力出現在我身上」。院方指出,杜男平常就較為躁動,加上身體不適,才引發此次攻擊行為;廖男考量到杜男的身心狀況,決定不馬上提告,但院方獲悉事件後已依規定通報職災,並呼籲病患務必尊重醫療人員的人身安全。依現行《醫療法》規定,對醫事人員以強暴、脅迫等方式妨害其執行業務者,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傻眼!外籍男搭高雄捷運「掏鳥朝座椅尿尿」還看鏡頭 網氣炸:應該驅逐出境
高雄捷運今早(18日)驚傳離譜脫序行為,1名外籍男子竟於車廂內,當眾站著對著座椅小便,嚇得周遭乘客趕緊避開。畫面曝光後,讓許多網友氣憤直呼「第1次覺得希望這是AI影片」、「這個應該驅逐出國」。對此,高雄捷運公司表示,已針對該難子開立告發單,後續也完成列車清潔消毒。這名網友在Threads上傳1段影片,可以看見1名身穿花襯衫、藍色短褲的外籍男子,站在捷運車廂走道上,雙手抓著生殖器對著無人的座椅小便,期間還看了一眼鏡頭,附近乘客見狀則趕緊遠離,而這也讓原PO不禁傻眼道「久沒坐捷運了,就讓我遇到這種事!」畫面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超噁」、「高捷除了罰款,應該還要列為拒絕往來戶」、「辛苦清潔人員了」、「瘋掉,第1次覺得希望這是AI影片」、「重點不只是罰金,而是我們希望這樣的事情不再發生」、「這個應該驅逐出國了吧」、「這個沒有驅逐出境說不過去耶」。另外1名網友也在Threads發文表示,當時列車抵達岡山車站捷運站,因為到了末站,3名黑人男性還在睡覺,現場群眾好心叫他們起床,自己也是其中1個幫忙叫醒的人,沒想到先醒來的男子看起來很不爽,接著直接走到1排僅有1位女性坐的座椅旁開始尿尿,「我沒有拍影片,因為真的太噁心!」針對此案,高雄捷運公司回應,經過了解,為外籍旅客酒醉後脫序行為,高雄捷運公司當下經過旅客通報,立即指派人員上車處理,已經針對違規旅客開立告發單,依照大眾捷運法可處新台幣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鍰,並可拒絕載運,後續列車並已進行緊急清潔完畢,收車後再進行完整清潔消毒。
嘉義男「放火燒蛇」PO網嗆聲惹眾怒 最重可判5年罰百萬
嘉義市一名黃姓男子涉嫌獵捕、殺害多種野生蛇類,還將蛇體放入火堆焚燒,並把相關照片上傳社群平台,引發網友檢舉。涉案蛇類疑似包含保育類黑眉錦蛇,以及雨傘節、紅斑蛇、臭青母等物種,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七大隊嘉義分隊已立案調查,相關影像也送交專業單位鑑定,若確認違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00萬元罰金。事件起於黃男在臉書上的一系列貼文。他從10月11日起陸續公開蛇類屍體及遭火燒的照片,附上「抓到了」、「又一隻」等文字,其中還寫道:「蛇整隻都是毒,不要吃燒掉就好。」照片與留言流傳後,不少網友質疑其行為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規定,陸續截圖保存並向主管機關檢舉。面對網友批評,黃男未在貼文中說明是否具有合法捕捉或處理蛇類的資格,反而留言回嗆:「你們廢話真的很多。」他還以姓氏攻擊提出質疑的人士,進一步引起討論。立法委員郭昱晴得知事件後,透過Threads關注黃男涉嫌傷害野生蛇類的情況。她指出,從貼文內容來看,可能涉及保育類黑眉錦蛇,另有紅斑蛇、雨傘節、大頭蛇及臭青母等一般類野生動物,呼籲主管單位依法查明。嘉義市議員顏翎熹及王浩也向市府建設處反映,要求掌握案件處理進度。保七總隊第七大隊嘉義分隊於16日接獲通報後展開調查,已掌握黃男身分及相關資料,並將民眾提供的照片、影像送往國立屏東科技大學虛擬鑑識中心,確認畫面中的蛇類物種。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若確認涉及未經許可非法獵捕或宰殺保育類黑眉錦蛇,且符合相關刑事構成要件,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至於臭青母、紅斑蛇及雨傘節等一般類野生動物,如違法獵捕或宰殺,亦可能面臨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實際處分仍須視物種鑑定及個案事證而定。嘉義市政府表示,正與保七總隊保持聯繫,待警方完成筆錄及蒐證後,將依相關規定辦理;倘涉及保育類野生動物的刑事責任,將移送地方檢察署偵辦。市府與警方也提醒,蛇類是生態環境的一部分,民眾即使遇到毒蛇,也應先聯絡專業單位協助處理,不宜自行捕捉或傷害,以免危及安全並觸犯法律。
男中彩券爽領近4000萬!詐騙合夥人不還錢「轉頭狂打賞女主播」 下場慘了
大陸江西一名張姓男子幸運中人民幣千萬元彩券大獎,扣稅後領取約892萬元(約新台幣3980萬元),隨後大肆揮霍,還謊稱有資金遭凍結、虛構公司經營項目,陸續詐騙合夥人邱姓男子人民幣449萬元(約新台幣2004萬元),其中更有大筆款項用於打賞女直播主及個人消費。最後張男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約新台幣134萬元)。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判決書指出,來自江西南昌的張男於2014年結識邱男,兩人2016年商議合夥開設公司,由邱男出資、張男負責實際經營,獲利再平均分配;但公司經營不善,兩人後續又計畫架設外匯交易平台。直到2019年8月25日,張男透過個人銀行帳戶收取邱男提供的合作資金人民幣1474.81萬元(約新台幣6583萬元),期間雖有部分款項用於公司營運,但仍有部分遭張男挪作私人開銷。另外,2019年8月26日張男竟迎來好運,中得人民幣千萬元彩券大獎,扣稅後實際領取約892萬元(約新台幣3980萬元)。然而,張男拿到獎金當日僅歸還邱男人民幣200萬元(約新台幣892萬元),其餘獎金幾乎全數揮霍,到了同年9月19日,彩票獎金帳戶餘額竟只剩人民幣28.13元(約新台幣126元)。事後張男供稱,自己曾向直播平台轉帳共人民幣718萬3589元(約新台幣3205萬元),用來打賞女直播主,卻未曾告知合夥人。法院進一步查明,張男自2019年9月起至2021年6月,持續以虛構經營項目及資金遭凍結等理由,向邱男騙取款項,期間雖曾部分還款,累計仍詐得人民幣449萬元(約新台幣2004萬元),並將款項用於打賞及個人消費。張男於2024年11月4日落網後,坦承所謂資金遭凍結只是謊言,承諾書也只是為了安撫邱男家人。一審法院認定,張男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透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詐騙他人,金額特別巨大,已構成詐騙罪,因此判處有期徒刑15年、罰金人民幣30萬元(約新台幣134萬元),並命其賠償邱男人民幣449萬元(約新台幣2004萬元)。張男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但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原審犯罪事實明確、證據充分,定罪及量刑均無不當,最終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日本三重不忍奧客出手了!無故逼店員道歉、索利益 最重罰50萬
過去日本服務業主張「以客為尊」,但近年卻有很大改變,2024年10月東京都通過「顧客騷擾防治條例」,最近三重縣議會也表決通過《三重縣顧客騷擾防止條例》,且是全國首個設立罰則的地方自治法規;內容包括顧客無故要求店員道歉或索取利益,當局最高可處50萬日圓(約新台幣10萬元)罰金或拘留等處罰,預計於2027年4月正式上路施行。根據日媒《每日新聞》報導,三重縣議會16日正式表決通過《三重縣顧客騷擾防止條例》,該條例內容指出,顧客騷擾行為被明確定義為「超越社會一般觀念允許範圍、且侵害從業人員工作環境之妨礙行為」。其中,缺乏正當理由卻屢次大聲要求道歉、會面或利益輸送,以及涉及性騷擾言行、跟蹤等惡劣手段者,皆被認定為「特定顧客騷擾」。至於顧客是否構成違規,屆時將由律師等專家組成的審查會認定,經認定後知事得發布禁止命令;若行為人仍不服從,縣府將向警察機關告發,經法院判決有罪後即面臨相關刑事處分。三重縣知事一見勝之於法案通過後表示,此條例的成立絕非要阻撓顧客提出正當的投訴或合理訴求,其核心價值在於發揮強大的社會威嚇與預防效果。一見勝之進一步強調,在法案正式實施前的半年宣導期內,縣府將透過製作警示海報、舉辦專題研討會等多元管道,積極向公眾普及條例細節與規範界線,以建立健康的消費互動文化。事實上,日本防範顧客騷擾的立法趨勢正逐漸增強。在此之前,包含東京都、北海道、群馬縣及愛知縣等4個都道縣,皆已陸續施行相關防範條例,但內容均未包含強制性的罰則。三重縣此次祭出罰則,不僅樹立了全國自治體立法的新標竿,也代表官方對於保護第一線勞工權益、遏止不當霸凌行為的態度轉趨堅定與嚴格。
近9成民眾不滿移工政策 勞動部提4點回應
針對民間團體今(15)日召開移工雇主權益記者會,勞動部回應表示,家庭雇主在聘僱移工的情境與挑戰上,確實與企業雇主有所差異,尤其聘僱過程若面臨勞務中斷,特別是家有重症失能的家庭雇主,可能承受更沉重的壓力。勞動部說明,將對相關制度與政策進行檢討,並強化與衛福部的合作,擴大公共資源與制度銜接,針對家庭雇主的實際照顧需求,提供更多公共照顧支援。針對民團提出的訴求,勞動部提出4點回應。一,跨部會研議擴大公共照顧資源與制度銜接。勞動部指出,聘僱外籍看護工的家庭若遇移工休假、失聯、重大傷病或無法工作,可能陷入照護中斷困境,政府除已編列約20億元預算提供喘息服務與短期照顧服務、兩者合計每年約52日外,接下來也會與衛福部擴大跨部會合作,盡力降低家庭雇主可能面對的照顧中斷,尤其是重症家庭。二,擴大外籍看護技能培訓。勞動部表示,已著手檢討並研議強化外籍看護照護技巧培訓,與衛福部合作,以多元方式提供外籍看護與家庭雇主更專業的照顧訓練,提升照顧品質、減少照護摩擦。三,勞動部澄清,家庭看護工不在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RT)範圍內。勞動部說明,ART承諾協定生效後三年落實「公平招募」政策,對象主要是製造業與漁撈業雇主,家庭類雇主並未納入。四,在失聯管理方面,勞動部表示,今年已結合各產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輔導新開放行業的雇主落實選工、聘僱管理及法遵責任,並跨部會協調建立失聯管控機制。勞動部表示,面對非法市場,勞動部與內政部合作,運用科技偵防針對熱點專案查緝,並設置民眾檢舉獎金,非法容留或聘僱者依「一行為一罰」最高可處75萬元罰鍰,營利非法仲介更可能面臨最高3年徒刑或120萬元罰金,未來也將與移民署加強情資交換、強力查緝非法仲介。另外,針對失聯移工罰則,勞動部指出,《就業服務法》第73條第3款及第74條已有規定,外國人因連續曠職3日失去聯繫、經廢止聘僱許可後,不得再於中華民國境內工作。勞動部表示,透過上述跨部會作為,移工失聯累積數已從去年下旬近9萬5千人的高點,降至8萬8千多人,因應作為已有初步成效。
薛楷莉判刑確定未入監!遭通緝到2046年 高檢署官網黑白照曝光
前主播、現任醫院加護病房護理師薛楷莉因涉嫌以協助處理財務糾紛為由,向邱姓前男友收取420萬元,卻未依承諾找人出面「喬事」,遭法院判刑1年8月,另須繳納罰金10萬元。由於判決確定後,薛楷莉經台北地檢署傳喚仍未到案,後續拘提也無所獲,檢方懷疑她可能已逃往美國,於13日正式發布通緝,她的照片目前也已刊登在高等檢察署通緝犯網站。(圖/翻攝自高檢署官網)據《中時新聞網》報導,薛楷莉過去曾是轟動全台的「削凱子事件」主角。2002年,她仍在新聞圈工作時,遭日商指控在短短1小時內,就刷卡購買總價高達200萬元的名表及名牌服飾。面對指控,薛楷莉強硬反擊,聲稱相關物品全是對方贈送,雙方各執一詞,事件卻重創她的個人名譽,隨後她又爆出美國學位造假,因此TVBS最終批准了薛楷莉的辭呈。如今,她再因420萬元財務糾紛衍生的詐欺案件遭到通緝,引發關注。回顧此次案件,判決指出,薛楷莉的邱姓前男友於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間,與他人發生財務糾紛。薛楷莉得知後,於2022年2月向邱男表示,可以透過賴姓女性友人牽線,請幫派人士出面協助處理,但必須支付420萬元作為處理費及介紹費。邱男信以為真,於2022年2月25日領出420萬元現金交給薛楷莉,並與她一同帶著這筆錢返回銀行,請警方協助護送薛女單獨將款項帶往電視公司。然而,邱男事後多次向賴姓女子詢問事情的處理進度,賴女卻表示,自己根本沒有找黑道出面協調糾紛。邱男這才驚覺可能遭到欺騙,隨即向警方報案並提出告訴。全案經北院審理後,薛楷莉遭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並處罰金10萬元。由於雙方均未提起上訴,判決已經確定,薛楷莉依法須入監服刑。不過,北檢傳喚她到案時,她並未依通知出面,檢方後續執行拘提也未能找到人,因此於2026年10月13日發布通緝。根據相關資訊,薛楷莉目前仍未到案,外界懷疑她可能已逃往美國。此次案件的行刑權時效至2046年6月9日,她的照片也已登上高等檢察署通緝犯網站。
「最貪執行長」涉收賄1686萬判25年 切腳環逃亡再判2年8月
中油煉製部前執行長徐漢涉收受業者1686萬餘元回扣,一審遭重判25年,卻在宣判前切斷電子腳環逃亡,與友人藏匿台東山區農莊,5天後遭檢警逮捕。橋頭地院審理逃亡案,認定徐漢是主要策劃者,判處2年8月徒刑;協助逃亡的林姓女友判刑6月、林姓友人判刑1年4月,均可上訴。有「最貪執行長」之稱的徐漢,為逃避貪污案刑責,與林姓友人及女友共同策劃逃亡,分工細密、事前準備數月。徐漢出資6萬元,由林男購買俗稱「權利車」的車輛供逃亡代步,林男另支付6000元訂金,預訂台東縣山區一處不對外營業的農莊,作為藏身之處。為確保逃亡順利,徐漢女友還曾開車載著兩人前往屏東縣萬巒鄉一處廟宇附近勘查地形,模擬逃逸路線,事前部署相當周密。判決書指出,徐漢於3月19日攜帶20多萬元現金、衣物及砂輪機等物品,獨自離開高雄住處,先搭車前往屏東縣潮州鎮,再轉搭計程車到萬巒鄉附近橋下,持砂輪機切斷電子腳環,並將腳環及橋頭地院配發的超融合一體機手機裝袋。隨後,林男開車前來接應,徐漢接手駕駛,林男則負責丟棄電子腳環及手機,兩人再前往台東山區農莊藏匿,直到3月24日遭檢警查獲,逃亡行動才告終。法官認為,3人不僅事前花費數月規劃,還分工破壞及隱匿電子監控設備,逃匿後更耗費大量司法資源追查,嚴重影響司法公正及程序運作。其中,徐漢為逃避另案應負的刑責,主導逃亡計畫,參與程度最深,對社會治安及風氣造成重大影響,雖於犯後坦承犯行,仍依共同犯毀棄、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判處2年8月徒刑。至於另外兩名共犯,法官考量林女事前參與規劃,但涉入程度較淺,且坦承犯行,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林男則協助策劃逃亡、破壞及丟棄電子腳環與手機,還負責聯繫農莊藏匿徐漢,參與程度較深,加上有詐欺、傷害、搶奪等前科,偵查中也曾爭辯犯行,因此判處1年4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徐漢原任中油煉製部執行長,涉嫌利用職務向業者收取回扣,檢警查出不法金額達1686萬餘元,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一審於3月23日宣判,徐漢因貪污等11罪遭判刑25年、褫奪公權9年,但他未到庭聆判,隨後爆出切斷電子腳環逃亡事件。
網購不爽別亂罵!他嗆賣家是詐欺集團 法院判拘役40天
網購艾草泡腳包退貨喬不攏,高雄一名楊姓男子竟在蝦皮賣場公開留言,指控賣家是「詐騙集團掛羊頭賣狗肉」,還批對方胡亂送貨、死不認錯;賣家不滿名譽受損,報警提告,橋頭地院審理後,認定楊男言論涉及不實指控,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住在高雄市的楊男,今年1月27日透過蝦皮購物平台,向陳姓女子經營的賣場購買4包「福ㄚㄚ艾草泡腳包」,原本只是一般網購交易,沒想到雙方後續因商品退貨問題發生爭執,楊男心生不滿,進而將怒氣發洩在公開評價區。同年2月7日下午5時許,楊男登入自己的蝦皮帳號,在陳女經營的賣場留下「這個賣家是詐騙集團掛羊頭賣狗肉,胡亂送貨還死不認錯」等文字,直接將退貨糾紛升高為對賣家誠信的公開指控。陳女認為相關言論已損害自身名譽及賣場商譽,決定報警提告。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法官認為,楊男僅因網購退貨問題與賣家發生爭執,卻在公開平台發表足以貶損對方名譽的不實言論,行為已逾越合理評論的範圍。法院審酌楊男的犯案動機、手段,以及言論可能對被害人造成的商譽損害,最終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換算下來須繳納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逃到2046年?薛楷莉詐男友420萬1年8月定讞發監未到 今遭通緝
前主播薛楷莉交往富商邱智永期間,以黑道喬事費為由騙走420萬元並轉存女兒帳戶,台北地院今年4月29日判刑1年8月,併科罰金10萬元,檢辯雙方都沒上訴,全案6月9日定讞,台北地檢署8月5日通知薛楷莉發監執行她卻沒報到,之後傳拘未著,因此在今天發布通緝,時效到2046年6月9日。2022年邱智永與薛楷莉交往時,因債務糾紛惹到黑道,聽到薛楷莉有新聞台的朋友認識天道盟盟主「鐵霸」,可付錢找人處理,提款420萬元裝背包再給薛楷莉,還特別請警察開車護送前往電視台,但砸下420萬之後無聲無息,打聽之下才知道薛楷莉獨吞,所以提告。北檢起訴指出,薛楷莉利用警方護鈔的機會暗槓420萬,涉犯詐欺罪,後續又查出薛楷莉轉存494萬到女兒帳戶,涉嫌隱匿犯罪所得,追加起訴洗錢罪。薛楷莉正在美國擔任護理師,每次開庭都得專程返台,自始至終都堅持清白,並答辯女兒戶頭款項來自母親的借款,還反咬邱智永設局陷害。邱智永擔心薛楷莉滯美不回,曾聲請限制出境,法院並未裁准,一審於3月19日辯論終結,這也是薛楷莉最後一次公開在台灣現身。北院4月底宣判1年8個月之後,薛楷莉和北檢都沒上訴,6月9日全案確定,北檢8月初通知薛楷莉到案,經傳喚未到、拘提無著,在10月13日發布通緝,自判刑定讞日起算20年,通緝到2026年6月9日。
捷運站尾隨女子還偷拍裙底! 男認罪獲緩刑
台北捷運日前發生1起偷拍事件,1名陳姓男子在萬芳醫院站跟蹤1名女子,並持手機偷拍對方裙底,遭路人當場揭發,女子也立刻報警處理。台北地院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陳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並宣告緩刑4年,期間須接受精神治療或心理輔導。判決書顯示,陳男在民國113年(2024年)11月間,自台北捷運萬芳醫院站入戰後,看見前方有位成年女子,竟拿出手機伸入對方裙底,攝錄其內褲及裙內大腿內側等身體隱私部位,路人見狀趕緊告知女子,女子遂通報警方處理。陳男在警詢、偵查中均坦承有拍攝相關影像,其遭扣押的手機亦證明陳男曾偷拍過,捷運站內月台、手扶梯監視器也拍下陳男尾隨女子的畫面。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陳男的行為除了侵害女子性隱私外,更造成女子受有心理壓力及創傷,考量陳男有精神疾患及罹有遺傳性視網膜失養症情形,並有身心障礙證明及相關診斷證明書,雖未認合於刑法第19條之規定,然仍應為科刑憑據。法官指出,陳男有意願賠償女子,但女子沒有到庭,致未能達成調解並賠償女子,不能全然歸責於陳男,也難以作為量刑不利憑據。法官審酌,陳男犯後態度尚可,並綜合其智識程度、經濟狀況等,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並給予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至檢察官指定之醫療機構接受評估、完成精神治療或心理輔導等適當的處遇計畫。全案仍可上訴。
少年殺手廖國豪想考統測連3年碰壁!判刑30年仍遭拒外出 法院揭關鍵原因
曾涉台中角頭翁奇楠等命案、被稱為「少年殺手」的廖國豪,2011年遭最高法院依殺人罪判刑30年、併科罰金120萬元定讞,創下當時法律上少年犯最高刑度。他入獄後持續進修,盼透過升學取得專業技能,卻連續3年申請戒護外出參加四技二專統測遭拒,憤而提起行政訴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廖男距離刑期屆滿仍久,且申請程序不符規定,監方否准並無不當,判決駁回,可上訴。廖國豪目前在彰化監獄服刑,入監至今約15年。他表示,出獄後希望從事資訊工程相關工作,為取得專業資格,自112學年度起便向監方申請戒護外出參加統測,卻連續遭拒,認為自己積極準備考試,應有爭取升學的機會。廖男主張,其他受刑人曾獲准戒護外出參加升學考試,甚至有監獄訂定相關審查要點,讓受刑人循制度提出申請,自己卻連續3年碰壁,質疑獄方差別待遇,違反平等原則及禁止恣意原則。他也指控,法務部矯正署否准申請後,彰監疑似揣測上級意旨,擅自修改他的個別處遇計畫,刪除四技二專相關內容,無視他持續讀書、準備考試的意願,與監獄行刑法保障受刑人處遇的立法目的不符。彰化監獄則指出,廖男先前申請參加111、112學年度統測,經報請矯正署核示後,因距離刑期屆滿仍有近18年,認定尚無急迫復歸社會的必要,因而否准。監方並認為,廖男未事先提出完整書面申請、載明外出規劃,就先行報名考試,不符相關程序,後續也未再遴選他參加統測。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廖男申請資料未載明外出時間、聯絡人及與個別處遇的關聯性,並不符合規定;此外,114學年度統測報名期限至2024年12月18日,廖男直到同月26日才提出申請,已錯過報名期限。法院也肯定廖男完成高中學歷、取得空中大學學士學位,仍積極進修、希望學習其他專業技能,值得嘉許。但考量他所犯罪刑重大、刑期漫長,監方以復歸社會尚無急迫性為由否准申請,難認有裁量逾越或濫用,因此判決駁回。
戴工地安全帽騎車搖晃 高雄男「無照毒駕」遭重罰13萬
高雄市61歲陳姓男子近日騎乘機車,行經旗津區中洲三路一帶,因頭上僅戴工地安全帽,且轉彎未打方向燈而遭員警盤查,警方見他眼神呆滯、反應遲緩,經實施唾液毒品快篩呈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並發現他是無照駕駛,全案依法送辦,光罰鍰就高達13萬元,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毒駕)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中洲派出所員警近日執行勤務,巡邏經過旗津區中洲三路一帶時,發現陳姓男子騎乘普通重型機車從巷弄駛出,不僅車身左搖右晃、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頭頂上甚至僅違規配戴一頂工地用安全帽,行徑十分可疑且涉嫌多項違規,員警隨即上前鳴笛將其攔停受檢。警方盤查時察覺陳男眼神渙散、說話支吾含糊,警方驚覺有異,立刻對他實施毒品快篩,結果呈現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實施生理平衡檢測亦未能順利通過。警方又發現陳男早已處於無照狀態,當場針對其毒駕、無照駕駛、未依規定配戴合格安全帽及未打方向燈等多項違規行為依法掣單告發,開罰金額累計達13萬100元,並當場扣車將人帶回派出所偵訊,全案依法移送法辦。
神明也搖頭!67歲慣竊盜走3萬宮廟金牌 「1600元賤賣」秒花光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日前接獲轄內一處宮廟報案,稱主神神像身上一面重約5錢、價值約新臺幣3萬元的金牌不翼而飛。警方獲報後立即調閱監視器追查,鎖定一名67歲的吳姓男子,循線通知其到案說明。令人搖頭的是,這面價值數萬元的金牌,吳男竟以不到二十分之一的「跳樓價」賤賣,全案訊後依竊盜罪移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調查,家住汐止、擔任臨時工且有竊盜及毒品前科的吳姓犯嫌,今年7月14日因缺錢吃飯,行經南港轄內宮廟時臨時起意。他特地挑選清晨廟宇人煙稀少的時段偷偷潛入,將神像身上的5錢金牌偷走。更誇張的是,吳男犯案後急於變現,竟將這面市價高達3萬元的金牌,遠赴三重二手市場兜售,最後僅以區區1600元的極低賤價售出,並迅速將贓款花用完畢。廟方人員事後發現金牌遭竊趕緊報案,警方隨即過濾監視器畫面掌握吳男行蹤,8月13日將他通知到案。吳男對犯行坦承不諱,警方訊後依竊盜罪將其移送法辦。南港分局特別呼籲,竊取他人財物涉犯刑法竊盜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切勿因一時貪念或心存僥倖以身試法,警方將持續打擊犯罪,嚴查不法,以維護社會治安與民眾財產安全。嫌犯得手後離去,隨後前往三重跳蚤市場以跳樓價1600元賤賣。(圖/翻攝畫面)
獨/台大醫院上演八點檔!孫女要祖母告媽媽被打巴掌 詐傷提告贏了
台大醫院有一對母女在病房走廊上發生爭執,媽媽不滿女兒慫恿祖母告她,動手打女兒一巴掌,女兒驗傷堅持提告。監視器拍到媽媽打女兒左臉,診斷證明卻記載右臉挫傷,照理說女兒「傷勢」與媽媽動手無關,而且檢察官最初只起訴傷害罪,原本有判決無罪的空間,但檢方在到法院審理時追加強暴侮辱罪,媽媽對此找大法官「救援」,引用憲法法庭限縮公然侮辱罪的判決以主張她只是希望女兒小聲點、不要打擾醫院安寧,台北地院不採信,仍判媽媽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1萬5千元。本案被告詹姓女子在2025年2月15日下午與家人前往台大醫院探病,在走廊聊天時,婆婆也到病房外找她講話,講著講著就吵起來,路人經過將食指擺嘴邊比出「噓」的手勢,要她們降低音量。詹姓女子的女兒在病房內聽到爭執,走出來跟媽媽講話講3秒鐘,左臉臉頰就被打了一下,其他家人見狀立刻隔開兩人,但無法澆熄母女戰火從醫院燒到法院。女兒直接在台大就醫,並在警方詢問是否提告時,回覆「我要對我母親提出傷害告訴」,台北地檢署依據醫院5樓走廊監視器畫面、驗傷單起訴詹姓女子。詹姓女子否認打巴掌,堅稱只是輕推額頭;對於檢方追加起訴強暴侮辱罪,她解釋動手目的是避免女兒大聲喧嘩、希望女兒節制言行,並未下重手侮辱女兒,並提出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3號判決意旨,主張本案不成立公然侮辱,客觀上更不構成強暴侮辱的要件。北院調查,詹姓女子不高興女兒介入她跟婆婆之間的爭執,在醫院走廊這種公開場合掌摑女兒,屬於直接以外力對人體表達不屑,也有人格攻擊的效果,這跟憲法法庭判決只提到「口語」言論是不一樣的,足以使被害人身心難堪、人格名譽受損,已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的範圍。法官指出,詹姓女子如果真要女兒安靜一點,在她動手前已經有路人示範過了,比個「噓」就可以,她打女兒巴掌只會帶來反效果,製造更大的聲音;詹姓女子跟女兒起衝突,無法理性處理、互相忍讓包容,控制不了情緒掌摑羞辱女兒,事後也沒得到女兒原諒,因此以強暴侮辱罪量處拘役15日。本案可上訴。詹姓女子向北院聲請傳喚女兒、兒子、婆婆、妹妹作證,法官基於兩個理由打回票,第一個是監視畫面夠清楚了,第二個是找其他家人出庭「無助事實釐清,卻可能加重家庭紛爭」,所以沒有傳喚必要。法院雖認定詹姓女子掌摑女兒可能同時觸犯傷害、侮辱罪,比對女兒證詞與醫院診治情形出現矛盾。女兒對警察和檢察官都說「左臉」被打,但台大急診醫師依據女兒描述對她的「右臉」拍照存證,實際上看不出明顯外傷。醫師出庭作證表示,驗傷部位是右臉挫傷,可能因為病人說被打會痛,即使外觀沒有紅腫、瘀青,仍會開立挫傷的診斷證明,法官因此判斷,詹姓女子打女兒左臉並不會導致女兒右臉受傷。
全台非法旅宿前3季開罰逾1.4億!台北日租套房275家居冠 台南罰最重
國內外旅遊熱度持續,非法旅宿問題也備受關注。交通部觀光署統計,今年前3季(1至9月)全台列管非法旅館及民宿共1600家,其中非法旅館與日租套房就有1068家,遭開罰733次、金額達1億2126.5萬元,加上非法民宿裁罰2212.4萬元,總計開罰逾1億4338萬元。以非法旅館及日租套房來看,台北市以275家最多,且全數為日租套房。觀光署資料顯示,今年前3季全台合法旅館共有3270家,非法列管旅館及日租套房共1068家,其中包括旅館308家、日租套房760家。非法列管數量以台北市275家居冠,其次為台中市195家、宜蘭縣181家、台南市143家及高雄市112家。各縣市合計稽查4054次,開罰733次,裁罰金額達1億2126.5萬元。若以旅館類裁罰金額來看,台南市開罰130次、罰款2975萬元,排名第一;新北市開罰46次、罰款2175萬元,居第二;台北市則開罰204次、罰款1916萬元,排名第三。觀光署指出,合法旅館較去年同期減少20家,整體變動不大;非法列管家數則增加132家,主要與都會區日租套房增加,以及地方政府積極稽查有關。民宿方面,今年前3季合法民宿共1萬2872家,非法列管532家,以屏東縣127家最多,南投縣103家、台東縣68家及宜蘭縣66家居次。各縣市稽查9247次,開罰277次、罰款2212.4萬元,其中台東縣開罰63次、483萬元,金額最高。觀光署分析,合法民宿較去年同期增加396家,非法列管數則減少41家。由於民宿多以自宅空閒房間經營,較不容易因成本考量而停業;非法列管數下降,則與地方政府持續稽查及業者歇業等因素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