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6000
」 回收 6000元 環保局 垃圾 廢棄物清理法
乾電池、鋰電池怎麼回收?環保局提醒「要先貼膠帶」 丟錯最高罰6千
不用的行動電源、用完的乾電池怎麼丟?台北市環保局提醒,如要丟棄鋰電池、乾電池,務必要先處理過後,再交給資源回收管道回收,切勿直接丟進垃圾桶,除了可能引發起火、爆炸等安全問題外,最高可依法開罰6000元。台北市環保局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行動電源(鋰電池)或鈕扣型、筒狀等廢乾電池,使用久了可能會出現膨脹變形、漏液、無法充電或疑似短路、發熱異常等狀況,如果想將這些東西淘汰掉,切勿直接丟進垃圾桶。環保局指出,應該先用絕緣膠帶貼住電池電極,再交給便利商店、量販店等逆向回收,或選擇交給清潔隊資源回收車。環保局強調,由於電池在壓縮或儲存過程中,可能受擠壓而起火,甚至引發爆炸,因此千萬不可直接丟入垃圾壓縮車或隨意丟棄。新竹縣環保局則說明,乾電池使用完畢後,應取出集中收存,與鋰電池分開存放,再交付資源回收車或回收據點;鋰電池則務必在電極貼上絕緣膠帶,單獨存放送至販售通路、資源回收車或回收據點,避免混入一般垃圾引發起火、爆裂造成清運風險。環保局也提醒,若民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可依法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國道貼太近最高罰6000!烏龜車罰更重 行車安全距離這樣看
國道行車安全不容忽視,國道公路警察局近日宣導取締未保持安全車距的車輛,意外造成部分民眾認為問題根源是前方「烏龜車」,不該只抓後方沒保持車距的。對此,交通部說明,未保持車距是國道交通事故常見肇因之一,若駕駛遭取締可罰新台幣3000元至6000元;內車道烏龜車則會以未依最高速限行駛導致塞車開罰新台幣6000元至12000元。國道公路警察局近日透過官方臉書發文,分享未保持車距的取締案例,並語重心長提醒用路人「不要貼緊緊」,強調保持安全距離才是真正的救命關鍵。國道公路警察局指出,若以時速100公里行駛,車輛每秒移動距離高達28公尺,一旦前車緊急煞車,後方車輛若未保持距離,往往會發生追撞事故。國道事故輕則導致車輛毀損,重則造成人員傷亡,用路人切莫因一時大意,讓無辜他人承擔風險。貼文一出卻讓部分網友不滿留言,認為國道追撞常常是「前車突然減速」或「慢車佔道」,不應該只抓未保持車距的後車。國道公路警察局則回應,目前警方均採取全程錄影舉發,且取締工作不分項目;警方每日均會在國道天橋或避車彎編排勤務,針對慢速車、未保持安全距離、未繫安全帶及開車使用手機等違規行為嚴格執法。國道公路警察局也澄清,宣導貼文中所舉出的案例皆為明確未保持安全距離的車輛,而非慢速車。各類違規皆會依法取締,透過輪流宣導是希望能全面提升大眾的正確觀念,建立安全的行車環境。國道公路警察局說明安全車距如何計算。(圖/翻攝自臉書/國道公路警察局)為了讓民眾易於記憶,國道公路警察局也提供簡單的安全距離計算公式,小型車為「時速除以2」(單位為公尺),大型車則是「時速減20」。若在行駛中難以精準目測,可觀察國道地上的白色虛線標線,一黑一白總長度約為10公尺,可作為判斷距離的參考指標。國道公路警察局特別呼籲,安全距離是用在危險來臨的緩衝,且「別人的安全距離不是你的超車空間」,用路人應養成良好駕駛習慣,共同守護國道交通安全。
彩券、刮刮樂沒中「丟一般垃圾還是回收」? 丟錯最高罰6000元
農曆春節9天連假期間,不少民眾會買彩券、刮刮樂,希望能試試手氣、求好運,熱鬧之餘也會產生不少廢棄物。要注意的是,刮刮樂和未中獎的彩券都屬於「不可回收物」,應以「一般垃圾」處理,如未依規定分類,最高恐挨罰6000元。台灣非營利環保團體「RE-THINK重新思考」指出,過年期間常見「不能回收」的垃圾之一就是「刮刮樂」,由於其為複合材質,表面多覆蓋亮膜、金屬塗層等材質,回收效益差,應直接丟入「一般垃圾」處理。至於「沒中獎的大樂透」,性質與電子發票一樣,是有塗層的「熱感應紙」,屬於不可回收物,必須直接丟進「一般垃圾」。除了彩券以外,春節期間如有燃放鞭炮,應立即清理紙屑、塑膠殘骸和殘留火藥物質,將強丟入「一般垃圾」;至於供桌常見的蠟燭,因燃燒後的蠟油無法回收,請丟進「一般垃圾」,切勿倒入水槽或馬桶。環保局也提醒,如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可依法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大掃除廢電池、充電線別亂丟 正確回收方式一次看!做錯最慘罰6千
即將邁入農曆新年,有許多民眾開始進行年前大掃除,可能會有一些廢棄電池或充電線需要回收,台電特別發出安全預警,呼籲民眾整理家中廢棄物時,切勿將行動電源、廢電池及各類舊充電線直接丟入一般垃圾車。這類廢棄物若隨意丟棄,極易在垃圾車清運轉運的擠壓過程中引發火花或爆裂,導致火警甚至造成清潔隊員受傷,違者最重可罰6000元。台電表示,廢棄的行動電源內部無論是碳鋅電池、鹼性電池,或各類可充電的二次鋰電池,均屬公告應回收廢棄物。正確做法應是將廢電池單獨包裝,並在正負極兩端貼上絕緣膠帶以防止短路,再移交資源回收車。此外,目前全台四大超商、超市、量販店、藥妝店及攝影器材行均設有回收桶,部分通路更提供回收折抵購物金的回饋,讓民眾在守護社區公共安全的同時,也能兼顧省錢好康。針對家中囤積的老舊線材,台電提醒,包含手機充電線、延長線及電源線,因內部含有導電銅線,外層則為PVC塑膠皮,皆屬於可回收資源,絕不可丟進焚化爐燃燒,應交由清潔隊回收車處理。不過,民眾需注意網路線與電話線因導體線徑過小,通常不列入回收範圍。台電建議,民眾在清理舊家電時,應仔細檢查是否有遺漏的內建電池,並主動汰換破損或過於老舊的線材,若發現行動電源有摔傷龜裂、膨脹異常等狀況,應立即停止使用並依照規範淘汰。除了電池與線材外,大掃除常見的「隱形殺手」還包括高壓瓶罐與易燃物質。環保單位點名,包括髮膠罐、造型噴霧、芳香劑、殺蟲劑、瓦斯罐、噴漆等,以及滅火器、瓦斯桶、金紙或香灰餘燼、食用性粉狀物等,均嚴禁丟入垃圾車。這些物品若進入垃圾車艙體,受壓後極易引發粉塵爆炸或強烈化學反應,對民眾及一線清潔人員的生命安全威脅極大。而民眾若沒有按照正確分類或處理方式,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規定,第12條處以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款。
網購紙箱直接丟回收?環保局曝正解 「少1步」恐挨罰6000元
網購已成為現代人主要消費方式,但大量包裝廢材若未妥善分類,恐增加環境負擔。台南市環保局提醒,網購常見包材並非都能直接丟回收車,須依材質正確處理,否則恐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元至6000元。環保局也以條列方式說明各類包材正確丟棄方式:紙箱・回收前須先撕除膠帶、貼紙等雜質,以提升回收品質。・可重複利用作為收納箱或再次寄送包裹。・郵局便利箱若循環使用,可依尺寸折抵3至12元郵資。保麗龍・屬PS塑膠類,應丟入一般塑膠回收。・切勿自行拆碎,以免產生微粒污染環境。・耐熱僅約70度,不適合作為隔熱或保溫用途。網購破壞袋・多為混合材質或膜狀塑膠,無法回收。・僅能丟入一般垃圾。泡泡袋・回收價值低,可壓縮後丟入一般垃圾。・亦可重複利用包裹易碎物品,或轉贈商家再次使用。緩衝材・體積輕薄、回收價值低。・建議先戳破後,丟入一般垃圾。出貨單・須先遮蔽個人資料。・紙張可回收,貼紙類則丟入一般垃圾。環保局強調,正確分類與再利用網購包材,不僅能降低環境衝擊,也能避免違法受罰,呼籲民眾落實垃圾分類,共同維護生活環境品質。
發票沒中獎...丟回收還垃圾?小心丟錯秒挨罰6000元
1月25日114年11-12月期發票開獎,幾家歡樂幾家愁,就有民眾好奇,沒中獎的發票應該要丟回收還垃圾?事實上,傳統紙本發票和電子發票證明聯的處理方式截然不同,隨意丟棄還可能面臨最高6000元罰鍰。根據南投縣政府環保局的說明,傳統紙本發票屬於可回收物品,是紙類的一種,可以丟入紙類資源回收桶;但電子發票證明聯屬於不可回收物品,必須丟入一般垃圾桶。如果民眾未依規定進行垃圾分類,依《廢棄物清理法》可處以1200元至6000元罰款。根據環境部資料,電子發票的材質屬於「感熱紙」,該紙張表面含有多層塗層(如隱色染料層、顯色劑、敏化劑及穩定劑等),目前的紙類回收技術難以有效分離這些塗層,因此無法作為紙類回收,只能當作一般垃圾丟棄。除了電子發票證明聯,像ATM提款單、彩券、銀行叫號單等,也都是感熱紙材質,屬於不可回收物品。環保局建議,為了更環保,民眾可使用手機載具、悠遊卡或ICASH等電子載具存取發票,這樣既能減少垃圾量,也能省下對獎時間。 幸運兒是你嗎?2千萬中獎發票沒人領 3/5就充公 全聯開出1000萬發票!僅花607元 獎落台中這門市 全校不到20人!南投3所學校下學年正式停辦
寶特瓶怎麼回收?環保局提醒「別拆瓶蓋」 做錯最高罰6000元
你丟對寶特瓶了嗎?不少民眾回收時習慣把瓶蓋丟掉,卻不知道這個小動作,可能對環境造成長遠影響。雲林縣環保局就點出回收寶特瓶的4個步驟,提醒民眾應將瓶蓋栓回去再丟回收。另外,如未做好垃圾、回收分類,違者恐挨罰新台幣1200至6000元。雲林縣環保局曾指出,回收處理過程中,發現大部分寶特瓶都沒有瓶蓋,而瓶蓋如果未正確回收,可能長久遺留在世界某個角落變成百年垃圾,甚至進到海鳥、海洋生物的肚子。至於寶特瓶該如何正確回收呢?雲林縣環保局解答,首先要把殘留物倒掉,接著進行簡單沖洗再壓縮體積(壓扁),最後將瓶蓋栓回後再回收。 環保團體「RE-THINK 重新思考」也曾在臉書撰文道,因為寶特瓶的瓶蓋(PP材質)、瓶身(PET材質)是不同材質,過去有說法是將瓶蓋、瓶身、包裝紙全部分開回收,而根據統計,每年約有一半的回收寶特瓶上沒有瓶蓋,但這些瓶蓋可能離開垃圾處理系統,進一步影響環境。「RE-THINK 重新思考」表示,普遍寶特瓶回收業者,會在粉碎後使用「水分離」區分不同材質的瓶蓋和瓶身,進入水中後,密度較大的瓶身會下沉,密度較小的瓶蓋則會漂浮,如此一來就能各自分類回收了。「RE-THINK 重新思考」強調,把寶特瓶的瓶蓋蓋好,回收率才會更高,而寶特瓶的包裝紙,是為了方便回收業者辨識,因此不需要特別移除,「當然,最好最好的方法,還是避免使用寶特瓶啦!」根據《廢棄物清理法》,如未依規定棄置垃圾,將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別再亂丟碎玻璃!清潔員被割到見血 恐最高罰6000元
碎玻璃該怎麼丟?不少人以為「包起來一起丟回收」就沒事,卻可能讓清潔隊員血流如注。近日一名清潔人員分享自身經歷,指出有人將碎玻璃混入一般回收物中,導致他在作業時被破裂的玻璃瓶割傷,痛批「真的別這樣害人」。台北市環保局也提醒,丟棄碎玻璃不只要妥善包裝,更應標示清楚,否則最重可罰6000元。這名清潔員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曾有民眾將一整袋回收物直接丟進車上。他聽見袋底傳來異響,警覺裡頭可能有玻璃瓶,便伸手翻找確認。結果一抓起破掉的啤酒瓶,手掌立刻遭利緣割破、鮮血直流。他無奈呼籲,「碎玻璃拜託不要跟回收混在一起!」文章引發大量留言討論。有民眾分享自身做法,表示會將碎玻璃放進剪開的寶特瓶,再封口並貼上警示標籤;也有人說會用厚報紙包好後交給垃圾車。部分網友則指出,有些地區的清潔人員反而建議直接「包起來丟垃圾車」,讓不少人感到困惑。對此,台北市環保局回應,碎玻璃屬於「廢玻璃類」,正確做法是用厚紙、紙盒或硬殼容器包妥,並在外層明確標示為「破損玻璃」或「危險物」,再交由回收車回收。環保局表示,維護回收流程安全,民眾也有責任,亂丟不但可能害人受傷,還可能挨罰最高6000元。針對部分民眾反映曾遇清潔人員拒收或給予相反建議,新北市環保局也回應,若遇類似情況,建議記下時間、地點與當事人說法,向當地環保局反映,協助釐清並改進作業規範。環保單位強調,碎玻璃傷人事件層出不窮,提醒民眾「做好分類、標示清楚、包裝牢靠」三步驟,是對前線人員最基本的尊重與保護。
很多人都丟錯!舊電熱毯正確處理方式曝 亂丟恐罰6千元
近期受冷氣團及輻射冷卻效應影響,全台各地早晚仍偏冷,日夜溫差大,不少民眾便會拿出電熱毯來取暖。新北市環保局就提醒,若想汰換掉舊的電熱毯,不需要剪掉電線,直接當作一般垃圾交給垃圾車清運就好,如丟錯最重可罰6000元。新北市環保局在臉書粉專「新北i環保」發文表示,天氣轉冷,不少民眾準備換新的電熱毯來禦寒,就有人會詢問「舊電毯裡面有電線,到底要丟回收還是垃圾車?」新北市環保局指出,電熱毯主要由多種複合材質緊密結合而成,所以被歸類在一般垃圾,因此不需要剪掉電線,確定電熱毯冷卻後,直接裝進專用垃圾袋,並交給循線垃圾車丟掉即可。新北市環保局也提醒,如果電熱毯大到塞不進25公升專用垃圾袋,可以直接捆起來,再交給垃圾車就好。如未依規定進行正確垃圾分類,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提醒民眾務必配合法令規定做好垃圾分類回收事宜,以免受罰。
衛生紙外包裝怎麼丟?環保局提醒「不是一般垃圾」 丟錯最高罰6000元
衛生紙是每個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民生用品,但你知道衛生紙的「外包裝」其實也有分類學問嗎?新北市環保局昨(8日)透過「新北i環保」粉專提醒民眾,購買整袋包裝的衛生紙時,其最外層的大型塑膠包裝袋其實是「可回收物」,若分類錯誤屢勸不聽,最高可處6000元罰鍰。環保局指出,許多民眾習慣將整包衛生紙的包裝袋與使用後的衛生紙一併視為「一般垃圾」處理,但事實上,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規定,這類「乾淨、未受污染的大型塑膠外包裝袋」應歸類為可回收物,只要將其鋪平、乾淨收集,即可交由資源回收人員回收處理。根據規定,若未將可回收物品正確分類,經查獲並屢勸不聽,最高可依規定處以新台幣1200至6000元罰鍰。不過,新北環保局也提醒,衛生紙單包內的小型外包裝袋,因為多數會與產品直接接觸且較容易沾染髒污,因此仍屬於「一般垃圾」,使用完畢後應直接丟入垃圾桶中與紙品一同處理。貼文中特別強調,「大小有別」是辨別是否可回收的關鍵。許多民眾在日常分類時容易混淆,將全部外包裝一律當作垃圾丟棄,不僅讓可再利用資源被浪費,也可能因此觸法受罰。(圖/翻攝臉書/新北i環保)
打火機當一般垃圾丟棄最高罰6000 民眾扔垃圾車壓縮瞬間爆火花
日前發生民眾倒垃圾後,垃圾車壓縮瞬間突然爆火花,原來其中一袋裡面裝有上百顆打火機,所幸清潔隊員迅速撲滅火勢才沒釀災。新北市環保局曾宣導,打火機並非一般垃圾而是「廢塑膠類」,丟棄前務必把內容物排出,否則容易高溫引爆。新北市環保局有透過官方臉書發文宣導,民眾家裡常見的打火機不是一般垃圾,是可以回收的廢塑膠類,特別提醒「請排空內容物並單獨交付資源回收車」。同時官方臉書也進一步分享有關打火機的小知識,打火機的高壓氣體可能易燃,容易高溫引爆,故請民眾回收前應先前往空曠處把內容物排出,透過這些小動作守護清潔隊員跟系統的安全。日前彰化有民眾把上百顆打火機裝袋丟進垃圾車,清潔隊員注意到壓縮瞬間爆火花,迅速撲滅火勢才沒釀災。(圖/翻攝畫面)至於就算打火機外殼有破損,仍須確認氣體燃料是否完全排光,如果可以建議在表面貼上標籤,清楚標示「有漏氣」字樣,讓清潔隊員一目了然。若民眾未依照相關規定回收,造成公共安全風險,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規定,處以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12月初彰化縣彰化市福山街出現民眾把上百顆打火機裝在袋子裡,再直接扔到垃圾車內,在進行壓縮時突然竄出火光,清潔隊員迅速拿滅火器撲滅火勢,才沒有釀災。事後彰化市清潔隊長張筱薇指出,垃圾車在作業過程中會進行強力壓縮,因此所有可能爆裂的物品,例如瓦斯罐、打火機、電池等,都相當危險,一旦引燃不僅會造成設備損壞,更可能危及清潔隊員生命。
控里長父子嗆聲、找碴!永和「唐記豆花」:快做不下去
新北永和在地10幾年有名的「唐記豆花」,遭里長父子上門嗆聲,兒子還揚言每天要來店裡鬧,甚至找衛生局來稽查,讓他無法營業。豆花店老闆出面指控,就是因為一年前在路上對里長兒子按喇叭,提醒他別走在路中間,卻被認為是挑釁,在那之後里長兒子就不斷找碴,現在也不敢讓老闆娘自己顧店,就怕里長父子倆又上門開嗆。永和民權里里長兒子vs.豆花店老闆娘:「叫他出來啦,(叫警察來啦),我每天來啦,(好啦好啦。)」藍衣男子在豆花店大聲嗆聲,他是新北永和民權里里長兒子,就連里長本人也一起來了。永和民權里里長父子vs.豆花店老闆娘:「我每天來這裡吵,要做生意大家來做,生意人不要這樣,(好啦我知道我知道,每天來這裡吵啦,我保證。)」里長父子倆情緒激動,越講越大聲,揚言每天來店裡吵,原因之一疑似是行車糾紛。永和民權里里長父子:「叫他回來啦,叫他回來啦,罰6000啦,叫他回來啦。」大吼要老闆出來面對,讓顧店的老闆娘不知所措,但報警後員警都來了,里長兒子還是繼續罵。永和民權里里長兒子vs.豆花店老闆娘:「報衛生局報了好幾次了,我每天都會找衛生局來,妳放心好了,每天都會。」事發在新北永和知名的唐記豆花店,跟小南門豆花,都是傳承岳父的古早味,標榜豆花光滑沒毛孔豆香味濃,配料也是每天熬煮,已經在永和16年。不過老闆直呼快做不下去,指控一年來不斷被里長父子恐嚇。唐記豆花老闆唐先生:「(里長兒在路上)一回頭看到是我,就開始在那邊罵我,你不是要輸贏,你不是要輸贏,你不是說你做豆花的,最嚴重的是後面這兩次,當場進來恐嚇。」引爆點是什麼?根據老闆的說法,當時他騎車經過這一條巷子,看著里長的兒子越走越靠近馬路的中間,因此按了一下喇叭示警,沒想到里長的兒子以為他在挑釁他,引爆不滿。遭嗆聲後,老闆一次買了3個監視器,就怕里長父子再找上門,原本會跑外送貼補家用,現在也擔心老闆娘自己顧店,暫時不跑了。唐記豆花老闆唐先生:「因為我怕有時候變成說,我也不喜歡我老婆這樣(害怕里長父子上門),你不能說你今天是里長還是怎樣,我也是里民。」永和民權里里長鄭文昌:「我如果說有恐嚇他,歡迎他去提告,你(老闆)跟他(兒子)發生糾紛,是你跟他的事,你不要一直講說他是里長的兒子。」里長否認恐嚇,但對店家來說已經對父子行為,心生畏懼打算提告,只希望糾紛趕緊落幕。東森新聞關心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叫外送填「備註」遭轉單 作家被嗆喊:感受差 叫警察來!盲彎逆向還大吼理論 2騎士巷弄爆口角 台南「痔瘡男」住院嗆聲來戰 仇家衝醫院堵人開槍
方向燈打多久才對?交通部給出答案 違規最高罰6000元
日前有民眾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發文提問,開車轉彎時到底該提前多久打方向燈?直言有不少駕駛人是在「馬上打、馬上轉」,令人無所適從。此一問題引起網友熱烈討論,有人主張至少聽見方向燈聲響「彈五下」,也有說法認為應該提前十秒、或是保持方向燈閃爍至變道完成。但交通規則中,實際已有明確標準。根據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在接近交岔路口時,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以完成變換車道並準備轉彎。若駕駛人行駛於慢車道準備右轉,則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提前變換至慢車道;左轉時則需進入交岔路口中心處再行轉彎,不得搶先占用對向車道左轉。有網友指出,實務上應「打好打滿」,方向燈不僅是轉彎的告知,也是避免事故的重要安全機制。亦有人提醒,除了時間與距離外,更應注意是否已觀察後方來車、是否確實靠邊,這些都是安全駕駛的重要環節。若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可處新台幣1,200元至3,600元罰鍰。若發生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上,則可處3,000元至6,000元罰鍰。
高齡駕駛動力小船須「更嚴格體檢」! 近百人將受影響
交通部公路局日前修法加嚴高齡者駕照管理制度,而為因應高齡化社會帶來的交通安全挑戰,航港局12日也預告修訂「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年滿65歲以上駕駛營業用動力小船、75歲以上駕駛自用動力小船或遊艇,需經過更嚴格的體檢。航港局表示,希望藉以提升整體駕照管理品質與制度一致性,違者可罰6000至3萬元。過去年滿65歲以上駕駛營業用動力小船、年滿75歲以上駕駛自用動力小船或遊艇的駕駛,換發駕照時須檢查是否使用影響認知功能、注意力、判斷力的藥物,經判定無影響認知功能、注意力、判斷力,其體格檢查始為合格。修法後,則規定視力裸眼或矯正後兩眼均0.5以上、色覺能分辨紅綠藍3原色、優耳聽力損失在90分貝以下、經醫師判定無疾病或身心障礙致有不能安全駕駛之虞,且要通過簡式智能評估。航港局指出,新制將針對高齡者設立更嚴謹的體檢與認知能力評估,縮短換照周期,確保駕駛人健康狀況符合安全需求。此次修法的目的在於建立更完善的駕駛管理體系,整合監理與醫療資訊,透過制度化管理防止不適任駕駛上路,並加強安全監督。截至114年9月底止,國內擁有一等遊艇(24公尺以上)駕照1222人、二等遊艇(24公尺以下)駕照1萬4559人、營業用動力小船駕照1萬5297人、自用動力小船駕照2205人,總計有效駕照發出3萬3283張。年滿75歲的遊艇駕駛共計26人、自用動力小船駕駛44人,年滿65歲的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27人,新制通過後,有近百名駕駛受影響。
高雄翁公園做運動「脫衣裸上身」收罰單 工務局證實:最高裁罰6000
台灣近年夏季屢屢創高溫,到10月底依舊熱到不行,因此有些民眾去公園運動會脫掉上半身衣服,大方打赤膊,但這樣可能違法挨罰!近日高雄有一名老翁在公園運動打赤膊,有志工和管理單位勸說,他都不肯穿上衣服,最後被依公園自治條例開罰2000元。警方指出,打赤膊涉及妨害善良風俗,最高可裁罰6000元。在高雄有「城市版忘憂森林」稱號的鳳山大東濕地公園,當地有不少民眾常常到此遊玩或運動,放鬆身心。不過近日有人注意到一名老翁會在公園內打赤膊運動,有民眾覺得不雅觀去檢舉,地方里民與志工多次勸說,老翁態度強硬,繼續打赤膊做運動。直到通報公園處與警方後,老翁因為屢勸不聽,遭高雄市政府工務局依《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連開2張罰單共2000元。警方則表示,屢勸不聽且妨害善良風俗,還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最高6000元;雖然打赤膊運動不一定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但在公共場所或公共得出入場所任意裸露,就涉及妨害善良風俗,屢勸不聽就能開罰。工務局也說明,依照《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20條規定,公園內不得乞討赤身露體,隨地吐痰拋棄紙屑,菸蒂或其他廢棄物等規定,老翁的行為可處新台幣1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其實不只高雄,台灣各地方政府可依據當地《公園管理自治條例》針對公園的違規行為開罰,像是裸露,毀損公園設施或景觀,未經許可在設施上塗鴉、刻字、張貼廣告等;以台北市為例,《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指出,違規第1次罰新台幣1200至2400元、第2次罰2400至3600元、第3次以上罰3600至6000元。
行人路口事故釀93死 不停讓舉發飆8.6萬件罰款破2.8億
近5年汽機車路口不停讓行人舉發件數、路口行人死傷數今年1至7月行人路口事故死亡93人、受傷達4916人,為甩行人地獄陰霾,政府宣導停讓文化並加強執法力道,1至8月警方已舉發8.6萬件汽機車路口不停讓行人,較去年同期增逾2成,累計罰單金額超過2.8億元。交通部表示,觀察車輛行經路口停讓行人顯著改善;民團與基層員警喊話,不該只重視執法,應盡速從考訓及教育面向根本改善駕駛觀念。1至7月行人路口事故 釀93死今年1月至8月警察機關舉發道路交通違規約1096.6萬件,前三名為違規停車、超速及不依規定轉彎,其中違停與不依規定轉彎分別較去年同期增加14%與25%。再以車種分析,汽車占58%、機車占39%,汽車違規以違停與超速占大宗、機車則是違停和闖紅燈。近年發生多起行人遭撞重大事故,政府強力宣導停讓文化,觀察1至8月警方舉發路口不停讓行人違規達8.6萬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5萬件,增幅逾21%,其中汽車不停讓占3.7萬件、機車有4.8萬件,分別也較去年同期增加30%與14%。交通部2023年修法加重不停讓行人處罰,機車罰1200元,1年內2次以上罰6000元,汽車直接開罰6000元,記違規3點及應接受道安講習。試算1至8月不停讓罰單,若汽機車皆以1年1次計算,加總可能超過2.8億元。警政署報告指出,配合修法後強力執法,持續推動嚴懲重大交通違規、事故防制及交通執法政策宣導,並針對影響行人安全的違規常態性執法,維護行人交通安全。間隔3條枕木紋 違規判定標準第一線員警分享,行人經穿越道時,汽機車本就該減速,發現行人後,實務上以「間隔3條枕木紋」判定是否違規,且行人通過前方後,駕駛轉彎也須與行人間隔1條枕木紋,通常開單都是駕駛未與行人間隔3條,只要行人踩上穿越道,就代表有過馬路意圖,就算駕駛判斷不出對方是否要過,都得遵守間隔3條原則。警方透露,過往有要求加強攔舉不停讓違規,如今以民眾檢舉居多,須附上影片與截圖原檔,估算目前民眾檢舉成功率超過8成。交通部說明,今年交通部與內政部皆將未停讓行人列為重點工作項目,因執法強度增加,違規取締件數就會增加,經交通部的宣導配合警政署的執法,近期觀察車輛行經路口時,停讓行人現象已有顯著改善,顯示行人通過路口安全性已有提升,今年1至7月行人路口事故死傷5009人,較去年同期減少6人。另交通部6月底起也調高駕駛未停讓行人導致行人傷亡裁罰金額,輕傷自7200元提高至1.8萬元,重傷或死亡以最高3.6萬元處罰。執法增強或宣導無功 滾動檢討消基會交通委員會召集人李克聰表示,不停讓行人具事故風險,建議交通部門與執法單位要合作綜合分析,不停讓舉發件數增加原因,究竟是執法強度提升還是長期宣導並未奏效,應先評估執法強度增加多少,舉發件數有無隨強度提升比例增加,若無,代表違規仍多,就須滾動式檢討,看是否要調整改善措施。靖娟基金會執行長許雅荏提到,細觀兒少交通事故,7成肇因主要還是駕駛人行為,第一名就是不停讓,從事故量對照,可預期舉發量增加,顯示培養駕駛停讓素養仍有差距,未來考照改革中有在駕訓與路考中新增停讓項目,應連動處理,光只有開罰,民眾觀念不會有所調整。基層員警提到,除舉發汽機車不停讓,也會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穿越道路,但仍會著重車輛,他也質疑,並未看見政府「真的很大力」宣導停讓文化,教育有無到位?重點不該只看執法力度,駕駛本身的觀念提升,才能從根本解決問題。
抽取式衛生紙袋不是一般垃圾 丟錯最高罰6000!正確處理方式曝
一般民眾家中會使用抽取式衛生紙,市面上也有多種品牌供人選購,而大部分的衛生紙都是以塑膠包裝,用光衛生紙後很多人會直接把包裝丟垃圾桶,但這樣其實是錯的。環保局曾公開表示,只要不是複合材質且乾淨的塑膠袋,都可以收集起來再回收,未照實分類最高可依法開罰新台幣6000元。台中市環保局先前在臉書粉絲專頁發文指出,乾淨、透光且單一材質的塑膠袋是可以回收的,只要將塑膠袋鋪平打結並蒐集成袋,再交由清潔隊回收或民間清除機構回收即可。至於複合材質或內層有鋁箔、紙、PLA或多種不同塑膠材質夾層的密封包裝袋及髒污無法清理乾淨之塑膠袋,就不可以拿去回收。民眾可將這類塑膠袋當成一般垃圾,轉化成焚化爐能源發電處理。貼文底下有民眾特別提問,「請問衛生紙的包裝袋(單包裝)可以回收嗎?」,環保局也在底下解答,「衛生紙的包裝袋可以收集後跟一般的塑膠袋裝一起交給回收車回收,只要不是複合性材質的塑膠袋,裡面無內容物無髒汙,都可以裝一起後交給回收車回收」。除此之外,回收大百科網站也有說明,抽取式衛生紙的包裝多為單一材質的PP塑膠膜,材質單純、髒汙少,處理成本低,回收價值高,回收後也有很大機會再次被利用。民眾做回收時若未確實進行分類,違者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新台幣6000元以下罰款。
彰化有機肥廠飄惡臭 無法改善將要求遷廠
彰化北斗鎮一家有機肥料廠遭附近居民指控常有臭味飄出,影響居民日常生活及健康,大道里里長許明圓形容其味道如「動物死亡後的屍臭味」,若在飯點傳出,實在令居民吃不下飯,更有居民痛批惡臭讓居民「連呼吸的權利都沒有」,縣府已開出4張罰單,並限期改善,超過40位居民13日赴該廠與業者進行協商,要求還給居民乾淨的空氣,業者承諾會在15天內改善,許明圓表示,若業者屆時無法改善將要求遷廠。許明圓指出,該廠收取廚餘、製造有機肥料,工廠鄰近民居,去年底搬來此處後即有臭味飄出,今年過年後味道更形嚴重,他在9月已收集相關事證向鄉公所及環保局反應,他也形容有機肥廠所產生的味道就像「動物死亡後的屍臭味」異常難聞,臭味通常一天會飄出約2小時,時間點不一定,這期間若碰到吃飯時間,根本吃不下飯。有居民指控,業者賺錢、不能讓居民受苦,希望業者要有同理心,許明圓也強調,該工廠雖是合法設立,但不能製造空汙、影響居民的身體健康,當天有超過40位附近居民到場,要求業者限期改善。業者表示,已有設置相關除臭設施,若味道是因存放物料引起,會負起責任,希望居民能給點時間,會在最快時間內消除味道,將事情做到最完美經與居民協調後,業者承諾會再增加除臭設備,居民不滿要求有明確時間表,業者最終表示,會在15天內改善;許明圓指出,若屆時不能改善,將號召更多居民到場抗議,要求業者遷廠。環保局表示,9月9日接獲民眾通報後有異味飄出,立即派員前往該廠下風處稽查,但因檢測結果異味未超過法定標準值,無法開罰,只能請業者加強空汙防治措施,9月19日環保局再派員前往工廠,另針對其儲存設施未符合規範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6000元,10月7日再依儲存設施洩漏、處理流程不符規定及申報內容不符三項,共開出3張各6000元罰單,環保局強調,開罰並不是最終目的,也已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幼兒遭罰站捏臉還被逼下跪 高雄林園5名教保員涉體罰遭停職調查
高雄市林園區多家幼兒園近日爆發嚴重虐童事件,教育局經深入調查後正式公布涉案園所名稱及負責人身分。林園區郵局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及中芸非營利幼兒園共有5名教保員涉及不當體罰幼兒,均已停職接受調查;負責人謝姓女子同時經營該區3家幼兒園。事件於10月7日經國民黨市議員邱于軒在議會質詢時揭露。家長陳情指出,幼童在園所內遭受捏打、罰站、青蛙跳等體罰,甚至被教導下跪道歉,並有男性主管對女童進行不當身體接觸。高雄市教育局接獲陳情後啟動調查機制,指示園所保存並送交30天內監視器影片,動員10人分組檢視。初步查出教保員對幼兒有罰站、拍頭、捏臉、半蹲、禁止如廁與強迫跑步等不當行為。據悉,今年1月曾有教師擔任「吹哨者」出面檢舉並提供影片,但教育局以「影片長度太短」為由未立案調查。而2023年時,謝姓負責人經營的另一家幼兒園也發生2名教保員虐打6名孩童事件,最終僅遭裁罰6000元。多名家長反映,孩童回家後出現異常行為,包括情緒激動爆哭、咬指甲,做錯事會手放嘴巴喊「我不是故意的」。部分孩童甚至會突然下跪並雙手合十說「媽媽對不起,請你原諒我」,詢問後才知是學校老師教導的「認錯」動作。調查中另發現,涉案幼兒園存在分科教學、未依備查項目收費、大班未配置足額教師、進用未具資格教保服務人員等多項違規行為,教育局已開出16萬2000元罰單。教育局表示,若違法對待幼兒行為屬實,最重可處60萬元罰鍰,涉案人員將終身不得在幼保機構任教,幼兒園也將面臨減招、停招、停辦或廢止設立許可等處分。目前專案小組正進一步調查,以釐清受害幼兒人數及具體情節。◎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高雄幼兒園爆虐童案!10童遭打巴掌、青蛙跳、逼下跪 家長哽咽陳情
高市議員邱于軒今(7)日在議會質詢時踢爆,林園區多家幼兒園傳嚴重兒虐案,至少10名幼童受害,包括被用戒尺恐嚇、逼迫下跪道歉、捏臉頰打巴掌,甚至將特教生關進儲藏室,男主任還涉嫌對女童不當身體接觸。市長陳其邁對此震怒,要求政風處介入調查教育局責任,並在2周內釐清園方經營者責任,必要時不排除解約。邱于軒揭露,涉案的謝姓園長在林園經營3家幼兒園,其中包括獲政府補助的非營利幼兒園,其實該園長經營的路竹幼兒園112年就曾發生2名老師虐打6名幼童案,僅遭裁罰6000元,未料路竹幼兒園關了之後,竟又得標林園某非營利幼兒園經營權,讓她痛批「高雄市府睡死了嗎?」高市議員邱于軒今(7)日在議會質詢時踢爆,林園區多家幼兒園傳嚴重兒虐案,至少10名幼童受害。(圖/報系資料照)據了解,林園某非營利幼兒園早在今年1月就有老師將虐童影片交給教育局,但教育局以「影片太短」為由不予立案。1名家長哽咽說,兒子發展遲緩在幼兒園遭老師拍打,孩子出現咬指甲到流血、情緒崩潰等創傷反應,「我打1999陳情,教育局卻說沒證據不受理,老師冒生命危險拍的影片,竟然被說太短!」另名家長透露,2歲半孩子在家突然下跪道歉,雙手合十說「媽媽原諒我」,才驚覺孩子在幼兒園被老師逼迫下跪認錯、捏臉頰、打巴掌,「園方說2樓教室沒監視器,懷疑老師都在死角虐童。」另名媽媽說,發展遲緩的兒子轉學不到2周語言大爆發,路過舊幼兒園時卻驚恐表示「老師會打人、把我關黑黑的小房間」。受害兒童的家長今天到高市議會陳情。(圖/報系資料照)陳情老師更揭露虐童手段包括,用戒尺恐嚇孩子吃飯、逼孩子青蛙跳、拉扯頭髮耳朵、把特教生關在儲藏室、讓女童只穿內褲作為懲罰。幼兒園的男性主任更涉嫌對2至3名女童有不當身體接觸,會將女童抱在腿上要求親吻,並在午睡時單獨與女童共處。高市議員邱于軒今(7)日在議會質詢時踢爆,林園區多家幼兒園傳嚴重兒虐案,至少10名幼童受害。(圖/報系資料照)此外,園方還涉及多項違法行為,包括要求老師薪資和加班費回捐、違規向家長販售教材、強制報名課後才藝班。勞工局已確認薪資回捐違反勞基法第22條,將從嚴處理。教育局坦承1月就接獲檢舉,但因「科長退休交接行政疏失」未裁罰,邱于軒痛批「鬼才相信!老師和家長投訴一陣子都沒積極處理!」對此,市長陳其邁要求政風處調查教育局責任歸屬。教育局目前已掌握2個園所、4名學童受害,2名老師停職調查。若查證違法對待幼兒情形屬實,依法園方負責人最高可罰60萬元,教保人員最重可終身不得任職幼兒園,機構也可能遭廢止設立許可。高市議員邱于軒今(7)日在議會質詢時踢爆,林園區多家幼兒園傳嚴重兒虐案,至少10名幼童受害。(圖/報系資料照)家長已成立自救會,呼籲更多受害家長站出來。陳情老師在給市長的陳情書中請求重審被吃案的檢舉、調查教育局是否與園長有利益關係、追回不當得利、幼兒園教室加裝監視器,並為受害幼童提供心理諮商。◎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