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庭
」 柯文哲 羈押 交保 台北地院 應曉薇
免費磨刀換選票!新北二連霸議員廖宜琨涉賄遭聲押 法院裁定50萬交保
民進黨籍新北市二連霸市議員廖宜琨,涉嫌替民眾「免費磨菜刀服務」,還請選民吃飯換去對價,檢方28日兵分多路搜索,約談廖宜琨、競選幹部及選民共66人到案,複訊後認廖宜琨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及逃亡之虞,29日正式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29日下午4時召開羈押庭,裁定50萬元交保。據了解,廖宜琨是前立法委員廖本煙之子,其家族政治勢力雄厚,今年要爭取三連霸,其競選團隊成立「宜琨磨菜刀隊」,頻繁穿梭於選區內的各大社區大樓與聚落,免費替選民磨菜刀、剪刀等器具;此外,更疑似舉辦多次免費餐會宴請具投票權的選民,遭檢舉涉賄。檢調28日兵分多路,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同步突襲搜索廖宜琨及其相關被告的住居所、競選服務處等共12處,查扣大批帳冊文書、手機與電腦電磁紀錄,以及作案用的「磨刀機具設備」,並一口氣約談廖宜琨等11名被告及55名證人,合計多達66人到案說明。檢方複訊後,認定廖宜琨與服務處許姓主任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對於有投票權人行求、期約、交付不正利益,而約其投票權為一定之行使」,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法處理、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押禁見,。其餘被告 9 人則分別諭知以80 萬元、50 萬元、20 萬元、10 萬元、5 萬元不等之金額具保。新北地院29日下午4時召開羈押庭,認廖、許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交付不正利益罪、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法處理、利用他人個人資料罪之嫌疑重大,並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之羈押原因,但認尚無羈押之必要,準廖宜琨50萬元具保,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許則以10萬元具保及限制住居,並均不得對有關本案證人之身體或財產實施危害、恐嚇、騷擾、接觸、跟蹤之行為。
涉低薪高報、浮報助理費 新北五連霸議員夫妻遭羈押禁見
國民黨籍新北市五連霸議員連斐璠,涉嫌浮報詐領助理費,以「低薪高報」手法逃漏稅新北地檢署昨13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兵分多路展開拂曉搜索,一口氣搜索連斐璠的住處、議員會館及服務處等共17處所,並帶回連斐璠、連斐璠丈夫及辦公室蔡姓主任等15名被告與2名證人到案,檢方複訊後針對連與其丈夫聲押,法官則於稍早裁定羈押。檢調接獲檢舉情資,指連斐璠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浮報、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用,且在申報過程中疑涉及以「低薪高報」方式逃漏稅捐並涉嫌洗錢,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吳姿函指揮法務部廉政署組成專案小組,展開深入蒐證調查。專案小組於13日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兵分17路同步前往連斐璠位於新北市的住所、市議會議員會館研究室及地方服務處等關鍵據點執行全面搜索,查扣相關帳冊、助理名冊及金流明細等證物,並陸續將連斐璠夫妻在內等15名被告及2名證人帶回廉政署與檢方進行偵訊。檢方複訊後認為,連斐璠與其丈夫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偽造文書、洗錢防制法以及稅捐稽徵法等多項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所涉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檢方進一步審酌,兩人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認有羈押之必要性,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他涉案被告則以新台幣1萬元至100萬元不等交保。新北地院於14日下午2時30分召開羈押庭,法官認為依檢察官提出之證據,足認連斐璠夫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罪、稅捐稽徵第47條、第41條之逃漏稅捐罪、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犯罪嫌疑均屬重大。並有相當理由及事實足認被告2人有逃亡、勾串及滅證之虞,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2、3款之羈押原因。法官認為再審酌本案情節及目前偵查進度,認為無法以羈押以外之方式避免被告逃亡、勾串及滅證而有羈押之必要,裁定被告2人均應自民國0月14日起執行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六連霸議員送關廟麵遭控賄選聲押 法院裁定100萬元交保
新北市國民黨籍「六連霸」議員黃永昌,涉嫌透過樁腳發送市價約160元的養生關廟麵向選民賄選,7日遭檢警調搜索並帶回約談,檢方複訊後聲押禁見,羈押庭於8日下午召開,法官認為最終裁定黃永昌100萬元交保。檢方接獲情資指出,黃永昌為求順利連任,涉嫌透過樁腳及里長,趁著土城、樹林、三峽、鶯歌等選區舉辦里民活動之際,對外發放市價約160元的養生關廟麵,藉此尋求里民投票支持。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欣湉7日指揮警調單位,兵分多路前往黃永昌住處、服務處及涉案關廟麵工廠等處所執行搜索,並將相關涉案人員帶回調查,深夜陸續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黃永昌複訊後遭檢方聲押禁見。法官則認為,被告黃永昌經本院訊問後,認其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於有投票權人交付賄賂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並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之羈押原因,惟如能以新臺幣100萬元具保,尚能代替羈押之必要,准以100萬元交保候傳並限制住居,且限制出境出海8月,及命被告不得與尚未到案之證人有直接或間接之接觸往來。
送關廟麵涉賄選遭聲押 黃永昌下午將召開羈押庭
新北市國民黨籍「六連霸」議員黃永昌,涉嫌透過樁腳發送市價約160元的養生關廟麵向選民賄選,7日遭檢警調搜索,檢方複訊後聲押禁見,法院預計下午2時30分召開羈押庭。
「已讀亂回」稱只負責把人帶到嘉義 竹聯陳威達助張俊傑逃亡遭收押禁見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助理張俊傑涉貪汙罪遭起訴,日前以千萬交保,他卻在6日破壞電子腳鐐後逃逸,至今下落不明,檢警先後逮捕9名協助逃跑共犯,當中包括竹聯幫義堂「小麥可」陳威達,而陳威達17日主動到刑事局投案,後被移送新店分局訊問,但他對案情避重就輕,稱自己只負責把人帶到嘉義,檢方訊後向法院聲押獲准。高金素梅立院團隊爆出助理費詐領案及共諜案,「大帳房」張俊傑日前被依貪汙等罪起訴,法院裁定千萬交保並配戴電子監控設備,並固定每周一、周四到新店分局江陵派出所報到。張俊傑卻在9月6日,於大安森林公園廁所破壞電子腳環並潛逃至今,藉由一名陳姓男子的協助破壞電子腳環才得以擺脫科技監控,法院依法發布通緝,並先後逮捕9名協助逃跑的共犯,並發現陳威達涉協助破壞電子手環,並掩護張俊傑南下,對陳發布通緝。陳威達於17日到刑事局投案,但對犯行避重就輕、「已讀亂回」,對於誰人指使、張俊傑逃往何處都沒有交代,僅表示自己只負責協助他逃到嘉義,還稱委託者欠他債務,自己只要幫忙這單就能拿回欠款,但陳威達沉溺賭博,在外債台高築,與其說法明顯不符。檢警懷疑陳威達恐是完成「階段性任務」,協助張俊傑出境後才投案,且按照劇本「已讀亂回」,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則於召開羈押庭後裁定收押,現已被送往台北看守所。
8月才領牌!無業男入手「車齡8年賓士」 上路21天成輾殺護理師凶器
台中市西區日前發生1起震驚社會的死亡車禍。30歲林姓男子駕駛賓士轎車,行經柳川東路與民權路口時,高速撞上正在斑馬線上的38歲陳姓女護理師,之後竟掉頭折返再次輾壓,造成陳女傷重不治。檢警持續釐清案情之際,也查出肇事車輛的車籍資料,發現該輛賓士車才剛過戶到林男名下不久。檢警調查發現,肇事車輛為賓士C200,車齡約8年,登記車主為林男。資料顯示,林男今年8月18日才完成車輛過戶及領牌,從掛牌上路到發生案件,僅約21天,使用時間不到1個月。據了解,林男目前無業,如今車輛涉及重大死亡案件,也成為檢警後續調查的重要物證之一。台中地院8日深夜召開羈押庭,認定林男涉犯殺人重罪,裁定羈押。林男今(9日)凌晨2時許遭警方解送台中看守所收容。所方透露,林男完成新收檢查及相關入所程序後,隨即被安排進入舍房,期間未出現明顯焦慮、抗拒等情緒反應,接著就寢並一路睡至清晨點名,隨後依所內作息起床,正常將早餐吃完。看守所表示,收容期間會持續掌握林男的身心及精神狀況,目前觀察其在舍房內言行正常,並能遵守相關管理規定,情緒表現也相對穩定。目前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檢警後續也將針對車輛來源、購車經過及林男案發前後行蹤等事項進一步調查,以釐清完整案情。
折返輾斃護理師遭收押!賓士男進看守所「一覺到天亮」 早餐吃光光
台中市日前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死亡案件,30歲林姓男子駕駛賓士車高速撞上38歲陳姓女護理師,隨後竟掉頭折返二度輾壓,導致陳女當場死亡。台中地院8日深夜召開羈押庭,認定林男涉犯殺人重罪,裁定羈押。據悉,林男被移送看守所後,心情看似相當平靜,不僅一覺好眠,就連早餐也吃光光。據了解,林男今(9日)凌晨2時許遭警方解送台中看守所收容。所方透露,林男完成新收檢查及相關入所程序後,隨即被安排進入舍房,期間未出現明顯焦慮、抗拒等情緒反應,接著就寢並一路睡至清晨點名,隨後依所內作息起床,正常將早餐吃完。看守所表示,收容期間會持續掌握林男的身心及精神狀況,目前觀察其在舍房內言行正常,並能遵守相關管理規定,情緒表現也相對穩定。至於外界關注他入所後看似平靜的狀態,所方強調,收容人的情緒及身心反應仍須持續觀察,不能僅憑睡眠或飲食狀況判斷其心理狀態。值得注意的是,林男日前落網接受警方偵訊時,曾被外界發現其神情渙散、頻頻語塞等情況,如今入所後「吃好睡好」,作息及飲食恢復正常,前後狀態形成強烈對比。檢警後續仍將針對案發經過、犯案動機及林男當時的精神狀況進一步釐清,案件也將依司法程序持續偵辦。
北市刑大隊長爆貪瀆!上百筆個資疑賣房仲「收百萬」 昔日師徒雙雙收押
台北市刑大爆出警紀醜聞,科技犯罪偵查隊隊長陳冠良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將上百筆個人資料洩漏給已退休轉任不動產業的前警界同事吳政祐,並疑似收取百萬元酬勞。案件經台北市警局政風單位掌握後主動報請台北地檢署偵辦,陳冠良遭記兩大過並免職;檢方複訊後認為2人涉案情節重大,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院16日晚間裁定陳、吳2人收押。據了解,陳冠良與吳政祐過去都曾在刑事警察局任職,兩人不僅是昔日同事,更具有師徒關係。吳政祐原為刑事局警務正,退休離開警界後,近年轉往不動產仲介業發展。然而,警方內部日前發現異常,北市警局政風單位進一步追查後,鎖定現任市刑大科技犯罪偵查隊隊長陳冠良,懷疑他利用職務上可以接觸相關資料的機會,違法將大量民眾個資提供給吳政祐。初步調查顯示,遭外洩的個人資料數量可能超過百筆。由於吳政祐退休後已轉往房仲業發展,檢警也進一步追查這批資料的用途,以及雙方之間是否存在不法利益交換。據悉,陳冠良疑似因過去與吳政祐的交情,在對方提出請託後協助提供個資,而陳也被懷疑因此取得約百萬元酬勞。不過,相關金流、個資實際用途以及兩人涉案程度,仍有待檢調進一步釐清。北市警局表示,案件是由內部自行發現陳姓員警涉嫌將職務上取得的個資外洩,發現異常後立即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並由北市警局政風室、督察室及市刑大等單位共同執行相關搜索行動。警方分別在14日、15日將陳冠良及吳政祐拘提到案,完成相關調查及詢問程序後,於15日將案件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複訊後,認為陳冠良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同時涉及《刑法》洩密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吳政祐則被列為共犯偵辦。檢方隨後向法院聲請將2人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16日下午召開羈押庭,經法官審理後,晚間裁定陳冠良、吳政祐2人均收押。除了司法偵辦之外,北市警局也同步對陳冠良祭出行政懲處。市刑大召開考績會後,決議一次記兩大過,再陳報北市警局予以免職,將陳冠良淘汰出警察體系。北市警局強調,對於員警涉及違法違紀案件,將持續採取主動調查、依法嚴處的態度,並秉持「自清自檢」、「警紀警辦」以及「毋枉毋縱」原則維護警察風紀。由於陳冠良身為市刑大科技犯罪偵查隊主管,卻被控利用職務取得的資訊協助已轉任房仲業的昔日警界同事,更疑似牽涉百萬元不法利益,案件涉及的上百筆個資究竟如何取得、交付後被用於何處,以及雙方實際利益往來情形,都將成為後續檢調追查重點。
離職員工綑綁殺死鎢鋼大王被羈押 妻子疑也涉案訊後遭列證人
屏東縣枋寮鄉7月發生命案,京沅鎢鈷資源56歲黃姓董事長被發現陳屍自家豪宅,警方4日逮捕34歲林姓男子,檢方訊後羈押禁見獲准,而警方在犯嫌租屋處蒐證,於騎樓洗衣機旁搜出疑似凶器「萬能鉗」,懷疑林妻涉案,訊後將其列為證人,相關案情則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林男過去認識被害人公司,期間還曾向公司借貸10多萬元,而林男離職後還到被害人住家擔任家管,因而對黃男住家的空間格局、作息與財物擺設極為熟悉。林男卻疑似因此心生歹念,7月24日到黃男住家行竊,卻在過程中被黃男發現,他見東窗事發,竟因而起殺心,將黃男的眼睛、嘴巴及雙手封綁綑緊,隨後持重物與凶器對被害人進行猛烈毆打致死。警方獲報後成立專案小組偵辦,4日將林男逮捕到案,檢方複訊後依殺人、強盜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屏東地院5日上午召開羈押庭,在庭訊40分鐘後裁定羈押禁見。而警方一度懷疑犯嫌另有同夥,並在犯嫌位於枋山鄉加祿村的租屋處執行搜索採證,順利在騎樓洗衣機旁搜出疑似作案凶器「萬能鉗」,懷疑林妻涉案,將她帶回訊問後列為證人,相關案情則仍待調查釐清。
中聯致癌油案再爆內幕!員工4月就示警「豆子爛了」 疑照常出貨一路蓋牌
中聯油脂致癌油事件持續延燒,檢調深入分析查扣手機內容後,傳出早在今年4月,就有員工在工作群組多次反映原料品質異常,質疑「豆子爛爛的」、「這批真的不對勁」,甚至擔心是否仍能出貨,但公司疑未立即停貨或通報,直到消息曝光後才向主管機關通報。對此,台中地檢署表示,全案仍在偵辦中,不便證實相關偵查內容。台中地檢署偵辦中聯油脂涉嫌販售苯駢芘超標食用油案,日前已二度搜索中聯油脂及泰山公司,並查扣多支手機進行數位鑑識。檢方先後聲請羈押中聯總經理余凌冲、煉油廠廠長陳明榮,以及泰山前總經理沈怡君、現任總經理蔡國樑,均獲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全案持續擴大追查。其中,陳明榮原先獲法院裁定交保,但檢方提出抗告後,經台中高分院撤銷發回,台中地院8月1日重新召開羈押庭,認定有羈押必要,改裁定羈押禁見。法院指出,陳身兼公司管理代表及食品安全小組負責人,最遲在今年5月接獲台糖通知產品檢出苯駢芘超標時,即已知悉食安風險,下屬也曾提醒事件嚴重性。其後南僑公司檢驗成品油異常,再透過福壽公司通知中聯,使陳於6月已掌握食安危害擴大情形,但公司會議後仍未依法通報,持續出貨,直到6月30日事件曝光後才向主管機關通報。此外,媒體今天再披露,檢調分析查扣手機通訊內容時,發現今年4月已有員工陸續在內部工作群組反映原料異狀,留言包括「怎麼豆子爛爛的?」、「調起來黏糊糊的」、「怪怪的」、「這樣可以出貨嗎」及「這批真的不對勁」…等,顯示第一線員工早已察覺異常,只不過,公司管理階層疑似未因此停止出貨,相關產品仍持續流入市場,引發外界質疑中聯是否刻意隱匿問題、延誤處置。針對媒體披露的群組對話內容,台中地檢署表示,無法確認報導資訊來源,全案目前仍由檢察官持續偵辦,相關偵查核心內容依法不便對外說明,後續將視蒐證結果釐清相關人員責任。
質疑台糖早知中聯毒油未通報 洪孟楷批:有失國營企業責任
中聯致癌油風暴持續延燒,其公司煉油廠廠長陳明榮原以100萬元交保遭撤銷後,台中地院重新召開羈押庭。法官裁定理由揭露,台糖早在今年5月就曾向陳明榮反映產品苯駢芘超標問題,引發外界質疑相關單位是否知情未報。對此,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今(2)日痛批,國營企業肩負政策使命,絕不能以一句「沒有通報」輕輕帶過,更質疑政府至今仍未交代問題油品流向及實際影響範圍,呼籲完整公開真相。洪孟楷表示,台糖官網標榜肩負國家政策使命、照顧民生基本需求及善盡社會責任,但如今看來格外諷刺。他質疑,既然5月就已發現中聯原料油苯駢芘超標7倍,為何沒有第一時間通報地方衛生局啟動稽查?若只是退貨而未追蹤後續流向,這批原料就可能轉售其他下游業者,使食安風險持續擴大。他提到,食品安全攸關全民健康,若問題原料沒有銷毀、沒有完整追蹤流向,就可能換個管道、換個批次再次流入市場,這也是中聯油品事件延燒至今,持續引發社會憂心的重要原因。他認為,目前最關鍵的問題仍是,從去年至今究竟有多少問題油品流入市面、被民眾吃下肚,政府至今仍未給出明確答案。洪孟楷質疑,如果中聯早已知道油品有問題卻持續供貨,下游業者也知情,衛福部是否還能稱相關業者都是「受害者」?他更直言,「到底誰是中聯的門神,全民要逼他現身!」並呼籲政府不要再遮掩,應完整公布問題油品流向、數量及調查結果,唯有公開透明,才能重建國人對食品安全的信心。經濟部則解釋,台糖採購的為「粗膠原油」製造原料,非食用油品,不屬《食安法》此次事件規範的通報標的,因此未涉及法定通報義務。
毒油案重大進展!中聯廠長陳明榮涉勾串滅證 中院裁定收押禁見
中聯油脂公司爆發沙拉油含致癌物「苯駢芘」超標4倍,甚至流入市面,導致全民憂心吃到毒油。檢方深入追查案情出現重大轉折,台中地檢署日前對核心人物、中聯煉油廠廠長陳明榮聲請羈押禁見,雖一度遭台中地院裁定加保交保,但經檢方抗告成功,台中高分院發回更裁。台中地院今(8月1日)重新召開羈押庭,經過約3小時審理後,最終翻盤改裁定將陳明榮羈押禁見。回顧整起案件,檢警接獲檢舉指中聯沙拉油含有致癌風險的苯駢芘且超標達4倍,已有大量問題油品流入市場,隨即發動多波搜索,除了查扣行動電話、雲端電子紀錄外,也全面調取油品製程報表、異常通報紀錄及問題油品銷售明細,並同步約談多名油品製程與品管人員到案對質,藉此勾稽原料來源與產品銷售流向。案發初期,檢方於7月9日首波搜索時,諭令陳明榮以100萬元交保,惟後續深入調查發現其涉案情節重大且有勾串證人、滅證之虞,遂於7月22日第二波搜索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然而,台中地院首次審理時,以檢方未充分舉證陳男是否符合《食安法》規範之「食品業者」權責,且認為相關證人已訊問完畢,裁定陳男再加保100萬元(累計2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與出境出海。對此裁定,台中地檢署極力反對並當庭提起抗告。檢方補充舉證指出,陳明榮身為煉油廠廠長,實為產線最高管理者及食安小組負責人,對油品品質負有法定監管義務;更揭露陳男在案發前即與相關涉案人員達成「隱匿案情」之共識,顯有極高的勾串證人、滅證可能性,若未施以羈押將嚴重影響後續偵查進行。台中高分院二審認同檢方主張,指出本案涉及多名具利害關係之業者與共犯,涉案情節與利益結構尚待釐清,原裁定忽視其隱匿案情與勾串疑慮確有不妥,因而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更裁。台中地院今日重開羈押庭後,經過約3個小時審理,採納二審見解,認定陳明榮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證人、滅證之虞,正式裁定收押禁見。
致癌油中聯總經理2000萬交保遭撤銷 台中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中聯致癌油案持續延燒,總經理余凌沖日前遭檢方聲押,法官裁定200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成功,台中地院17日下午3時重開羈押庭,並於稍早裁定羈押禁見。中聯油脂生產的大豆沙拉油,被驗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超標4倍,流向北中南多間校園營養午餐,包括周氏蝦捲、洪瑞珍、鬍鬚張等知名餐廳都中獎,其下游業者達上千家,國人吃下肚的數量難計其數。而余凌沖日前遭檢方訊後聲押,台中地院裁定2000萬元交保,余11日凌晨1時許完成辦保離開法院,檢方抗告成功,台中地院17日下午3時重開羈押庭,法官則裁定羈押禁見。
2000萬交保遭打臉!中聯油脂總座余凌冲恐再押 高院撤裁定:食安風暴影響太大
中聯油脂大豆沙拉油被驗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引爆全台食安危機,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的總經理余凌冲,日前獲台中地院裁定2000萬元交保,但檢方不服提出抗告。台中高等法院16日認定抗告有理由,撤銷原交保裁定,將案件發回台中地院重新裁定,余是否改為羈押禁見備受關注。這起食安案件源於中聯油脂生產的大豆沙拉油遭檢出苯駢芘含量超出法定標準,檢方認為余凌冲身為公司決策核心,涉嫌過失製造、加工有毒或有害人體健康食品,以及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9日發動搜索後聲請羈押禁見;不過台中地院審理後,考量余已坦承犯行,裁定以2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且須定期向警方報到。高院審酌後指出,余凌冲長期擔任中聯油脂總經理,在食品業具有相當資歷、人脈及影響力,本案犯罪態樣涉及層面廣泛,不僅攸關食品衛生管理,更對整體社會食品安全造成重大衝擊。隨著偵查持續深入,余未來可能面臨龐大的民、刑事責任,原審既已認定其具有高度逃亡動機及能力,僅以交保及限制住居等替代措施,是否足以確保偵查程序順利進行,仍有疑慮。此外,高院也認為,檢察官已具體指出余凌冲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以及勾串共犯、證人的風險,並說明羈押必要性,但原審裁定未逐一回應檢方提出的相關事證,也未充分說明何以不足構成羈押理由,裁定理由明顯欠缺,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台中地院重新召開羈押庭,決定余凌冲是否須改為羈押。
網紅「仙塔」律師為詐團洩密、洗錢2罪全認 一審判刑出爐
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2025年接下靈骨塔詐騙案時,涉嫌將主嫌羈押庭的答辯內容透露給共犯,又協助嫌犯變賣首飾、汽車,遭檢方以洩密、洗錢罪起訴,並求處1年以上有期徒刑,李宜諪先喊冤後來改口認罪,台北地院今天早上宣判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台北地檢署偵辦網紅「仙塔」律師涉入的靈骨塔詐欺案,查出6名因持有大量靈骨塔極需脫手的被害人,其中一人是50歲工程師,詐團以節稅為由誘使他簽下委託服務書,再騙他把名下4間雙北房產設定3500萬元的最高限額抵押權給5名共犯金主,扣除手續費、利息、代書費之後,工程師「借到」840萬元,其中200萬交給詐團成員作為仲介費,另有271萬透過層層轉匯,也流入詐團口袋。工程師因此背債3500萬元,最終不堪壓力離開人世,檢警接獲家人報案,揪出以吳姓情侶檔為首的詐團4年海削1億6千萬,2025年8月偵結,以《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詐欺、偽造文書、洩密、《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15人,包括網紅「仙塔」;起訴書中痛批詐團的破壞性、傷害性、影響性極大,瓦解社會信賴,使被害人畢生積蓄付之一炬,甚至導致正值壯年、有正當工作的被害者因不堪背債選擇結束生命。依據起訴內容,李宜諪在同案共犯創設的Line群組「24小時陪偵案」中,指示他人賣掉吳姓主嫌名下的手鍊、戒指,還說如果被告羈押,車子「一定要賣,怕車子到時候被扣走」,協助詐團成員脫產;李宜諪還在吳姓主嫌收押後,告訴共犯這件羈押的案子是靈骨塔詐騙案、吳姓主嫌擔任呂姓男友的助理。李宜諪在審理初期無罪答辯,否認當詐團軍師,強調案發前不認識同案被告,只是臨時代班陪偵;她基於律師倫理而相信當事人,只是出於善意幫忙轉達給吳姓主嫌的家人,才會在Line群組轉達賣車、賣首飾指令,當時檢警並未扣押這些財產。2025年12月出庭時,李宜諪突然改變訴訟策略,捨棄傳喚證人及法律鑑定,並表示願為錯誤的判斷負責,直到今年5月辯結都維持認罪,也同意繳回犯罪所得。
毒駕撞警無保請回!「佛心法官」再掀爭議 高分院撤銷發回、彰院明重開羈押庭
彰化縣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日前查訪通緝犯時,遭28歲施姓男子毒駕衝撞,雙腳遭車輪輾壓骨折送醫。彰化地院原裁定施男無保請回,引發警界與社會譁然;經檢方抗告後,台中高分院認為羈押必要性仍有再審酌空間,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彰化地院預定明(12)日上午10時召開羈押庭。據了解,施男涉嫌施用毒品後駕車,警方查獲時其毒品快篩對依托咪酯類及甲基安非他命均呈陽性反應;然案發過程中,施男駕車衝撞執勤員警,導致所長陳國銘雙腳遭輾壓受傷,案情曝光後引發外界高度關注。台中高分院指出,施男已坦承施用毒品及造成員警受傷,卷內資料亦顯示其駕車過程確有輾壓員警右腳情形,且施男過去曾有遭通緝紀錄。綜合相關事證後,原審認定羈押原因不足的理由,仍有進一步斟酌必要,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彰化地院重新審理。值得注意的是,原先裁定施男無保請回的法官陳德池,日前也曾在另一件引發爭議的瓦斯車毒駕案中,裁定江姓駕駛無保請回,當時即遭外界質疑過於寬鬆,更被部分網友戲稱為「佛心法官」。而該起瓦斯車毒駕案經檢方抗告後,同樣遭台中高分院撤銷發回,彰化地院已於本月9日改裁准江男預防性羈押;如今施男案再度出現相同情況,也讓外界關注後續羈押結果。法界人士分析,案件遭上級法院撤銷發回後,實務上通常會重新分案處理,避免由原承審法官再次審理,以維護程序公正與社會觀感,降低外界質疑空間。彰化地院表示,已於昨日收到高分院發回卷宗,並完成重新分案程序,目前由承辦法官排定開庭,預計明日上午10時召開羈押庭,決定施男是否羈押禁見。
毒駕還衝撞員警被狂轟16槍 毒蟲遭羈押進看守所吃牢飯
新北市土城區7日驚傳連續槍響,土城警方上午9時許,持搜索票前往立雲街執行毒品案搜索,34歲的吳姓犯嫌卻拒捕抵抗,還衝撞員警導致2人受傷,警方連開16槍將其逮捕,檢方複訊後聲請羈押,新北地院於稍早裁准。據了解,吳男有公共危險、傷害和毒品等多項前科,近日又涉案遭警方盯上,土城警方7日上午持搜索票上門,吳男卻拒絕配合,還駕車逃逸並衝撞員警,導致2人受傷。吳男趁隙逃逸,警方連開16槍,最終在金城、和平路口將他逮捕,並起獲依托咪酯菸彈9顆、依托電子菸霧化器2支、微量愷他命等毒品,訊後依案毒品、公共危險罪及加重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法辦。檢方漏夜偵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召開羈押庭,稍早裁定聲押獲准。
「前科累累男」載一車瓦斯桶毒駕竟無保請回 員警崩潰:台灣成犯罪天堂
彰化縣5月30日發生毒駕案,39歲江姓男子載著一貨車瓦斯桶,行經員林萬年路一段時自撞路邊轎車,經毒品唾液快篩後,確認其為安非他命、依託咪酯陽性反應,警方依毒駕等罪嫌將其移送,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彰化地院卻裁定無保請回,嚴重打擊警方士氣,更讓基層直呼台灣成為「犯罪天堂」。據了解,江男有毒品、駕車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等多項前科,而他在瓦斯行擔任送貨員,5月30日上午載著滿車的瓦斯桶行經萬年路一段,卻衝撞路邊轎車,警方獲報後連忙趕抵處理。而警方發現江男神情恍惚,對其進行毒品唾液快篩,驗出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陽性反應,並在其車內查獲喪屍煙彈,訊後依毒駕等罪嫌移送法辦,檢方則認定江嚴重危及交通道路安全與公共安全,有反覆實施相同行為之高度風險,毫無尊重他人生命財產的意識,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彰化地院卻認為,卷內證據不足以認定江因施用毒品,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狀態而肇事,且無具體事證足認他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在召開羈押庭後認為沒有預防性羈押必要,裁定無保請回,檢方則將提出抗告。法院裁定也嚴重打擊警方士氣,不滿第一線人員冒險抓的犯嫌,竟被法院直接放走,員警只能眼睜睜的看著犯嫌離開,認為法官不認同即時遏制毒駕的必要性,在無形中助長毒犯氣焰,讓台灣成為犯罪天堂。
手術室失守1/無照上刀一次拿3萬!醫師竟淪莊家抽頭 3年13人受害
CTWANT今年1月接獲爆料,台中榮民總醫院貴為六都醫學中心之一,卻傳出神經外科科主任楊孟寅、鄭文郁放任無醫護人員執照的醫材廠商進入手術房上台執刀,自己則在一旁納涼。台中地檢署5月13日依違反醫師法等罪起訴楊孟寅與鄭文郁在內等5人,揭露醫材商為拚生存,「買器材贈執刀服務」,經統計遭綽號「小老鼠」的陳姓醫材商代刀的病患3年間就高達13人,而小老鼠只要每上一台刀,就可獲得3萬元費用。台中榮總神經外科科主任楊孟寅(前)與鄭文郁(後)被爆出放任無照廠商上台執刀,遭台中地檢署約談,訊後均以100萬元交保。(圖/報系資料照)起訴書指出,陳姓醫材商不具醫師資格,卻堂而皇之的在楊孟寅與鄭文郁的授權下,進入手術台內直接上桌替病人執刀,進行「經皮內視鏡腰薦椎間盤部分切除術」、「開放式2節以上腰椎關節由後側進入前柱融合術」、「開放性腰椎關節由後側進入前柱融合術」。綽號小老鼠的陳姓醫材商,為讓醫師楊孟寅與鄭文郁等人能向病患推薦使用自家的醫療器材,以「買器材贈代刀服務」,長期代替楊、鄭2人執刀手術,讓楊、鄭2人可以不用刷手上刀,在一旁納涼等待手術結束,其中一次手術中,科主任鄭文郁不但未刷手、未穿著無菌服,在一旁的小房間內觀看核磁共振影像。而陳姓醫材商協助代刀,每次還可獲得3萬元的費用,除執行手術中較為困難之核心部分外,還得同時指導住院醫師,誇張至極。醫材商業務指出,公司會固定從醫材營業額中撥取2、3成給楊孟寅與鄭文郁作為公關費。(圖/報系資料照)而不僅僅只是陳姓醫材商上台代刀獲得費用,另一名醫材商業務也曾接受鄭文郁指示,上台代刀,從而獲得2946元的手術費用,他也同時坦言,會接受醫師指示代刀是為讓醫師能繼續向病患推薦使用公司醫材,且公司還會在特定期間內將醫材銷售金額的2、3成,提撥為公關費給予鄭文郁與楊孟寅在內等醫師。其中,調查官前往搜索時扣下一個寫有楊、鄭2人名字、內裝有現金的信封,就是公司要給2人的費用。離譜的是,楊孟寅與鄭文郁2人明知手術均由「密醫」執行,卻仍利用職務之便向醫院承辦人員申報健保保險給付,從而獲得「手術費」與「診察費」。對此,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也痛批楊孟寅與鄭文郁2人犯後仍避重就輕,直到遭檢方聲押,於羈押庭時才改口承認讓廠商代刀之事實,「將人命轉化為商品」,以自身醫術尚需精進為由,讓不具有醫師資格,未經醫師完整訓練之醫材商或業務上台執刀,甚至還未刷手上刀,若真發生大出血、過敏休克等併發症,廠商無法及時處理,2人要接手也來不及,一旦發生醫療糾紛,病患難以確認是醫師失誤還是廠商操作不當,突顯出2人對於怠於精進醫療之能,仰賴廠商技術支撐。檢方指出,楊、鄭2人還同時為中興大學學士後醫學系之臨床醫學教師,卻在手術中帶領住院醫師時,對學生傳達出「委由廠商代刀,輕鬆又可獲取利潤」的錯誤價值觀。根據起訴書指出,經查楊、鄭2人詐領手術費、醫師健保給付為15萬2731元、病患自費額187萬1362元,總計約202萬餘元,初步估算楊孟寅從中獲利之不法所得為65萬2479元、鄭文郁則為98萬1614元,後續也將追徵價額繳回。全案也依違反《醫師法》與《刑法》詐欺等罪,起訴楊孟寅、鄭文郁與廠商在內等5人。
常如山涉偷拍遭羈押禁見 入看守所守夜狀況曝光
愛爾麗集團偷拍案持續延燒,總裁常如山、張姓特助和謝姓設備商6日下午遭拘提,檢方複訊後認定他們涉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而常如山等人8日凌晨1點進到看守所,在監所內情緒平穩、沒有異狀,確切案情則仍待調查釐清。新北檢調查,發現愛爾麗旗下橋店、新莊店、永和店、林口店、忠孝店、站前店、南京店、桃園店、台中文心店、台中崇德店等多處分店之偽裝式監視器主機及鏡頭等物,後由新北市警局婦幼隊聯繫被害人到案確認,提出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等告訴。常、張、謝6日下午遭拘提,劉姓總經理則自行到案說明,檢方複訊後認他們犯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嫌、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之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拍攝兒少性影像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41條之罪嫌,犯嫌重大且有串共滅證之虞,針對常、張、謝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7日傍晚召開羈押庭,經數小時偵訊後,認定3人嫌疑重大,常如山除有逃亡之虞外,與張、謝亦均有勾串共犯、證人、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之虞及羈押之必要,並均禁止接見、通信。而常如山等3人於8日凌晨1時進到看守所,完成新收程序後入住2到3人房,3人入住首夜情緒平穩、沒有異樣,早餐吃蔬菜包和咖啡奶茶,相關案情則仍待調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