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仁賢
」 死刑 翁仁賢 執行 槍決 法務部
黃麟凱槍決「拖延1小時」原因曝光 辯護律師團「接連出招」與法務部展開角力
死刑犯黃麟凱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王姓女友及其母親,被逮捕後遭依強制性交殺人罪等罪嫌起訴,案經諸審,最高法院在2017年7月3日死刑定讞。本月16日晚間10點02分,黃麟凱終於伏法。不過法務部原訂晚間9點執行槍決,卻因故延誤1個多小時才執行槍決。媒體揭露背後原因,原來是黃麟凱的辯護律師團突然在當晚8點半,緊急向多個單位遞狀聲請再審、非常上訴,因此打亂檢方的安排。不過因為執行令簽署時已經符合法定要件,因此檢方最終還是執行完畢。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回顧此前幾位遭到槍決的死刑犯,犯下捷運無差別殺人案的鄭捷,執行時間為晚間8點47分;龍潭除夕夜縱火燒死6名至親的翁仁賢,執行時間為晚間8點38分;殺害前妻、大女兒的李宏基,更是早在下午3時37分就已經執行完畢。相較之下,黃麟凱的實際槍決執行時間為晚間10點,比起他人確實偏晚。報導指出,其實本件執行案件,在16日中午就已經由台高檢檢察長張斗輝指揮承辦檢察官聯繫法醫、法警以及看守所。但消息在下午傳開後,人權團體辯護律師團立刻出招,緊急赴最高檢察署遞交聲請非常上訴狀,另外也到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並向司法院憲法法庭遞出暫時處分聲請書,請大法官速裁定停止執行槍決令。據了解,依據法務部《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需確認死刑犯沒有非常上訴、聲請釋憲、再審,或者是向總統請求特赦等等理由,始能執行。律師團的作法正是以此入手,要憑藉救濟情況強行喊停槍決執行,為此律師團在遞狀後立刻將回條傳真給台北看守所,並致電給北所,要求所方轉告執行檢察官暫緩執行。不過最終因律師所遞出的狀紙並未分案受理,故不影響簽署時符合執行要件,檢察官仍執行槍決。報導還指出,過去人權團體與法務部在死刑執行上鬥法的狀況屢見不鮮。由於法務部根據死刑實施要點,死刑犯必須沒有上述幾種救濟狀況方能執行,人權團體就會安排每一位死囚身上有救濟情況,讓法務部「無法執行」。而法務部決定要執行死刑時,也必須抓緊救濟駁回、新的救濟聲請狀還沒受理的空檔,簽署執行令。此前伏法的鄭捷,就屬於這樣的例子。最高法院在2016年4月22日駁回上訴將鄭捷判處死刑定讞,法務部前部長羅瑩雪就在2016年5月10日簽署執行令,2步驟相隔僅18日;當時人權團體才剛收到定讞的判決書,來不及研究判決提出救濟,鄭捷就已經槍決伏法。
比黃麟凱「更該被槍決」? 網怒點1逆子:燒死8人竟改判無期
今年32歲、全台最年輕死刑犯黃麟凱,在2013年間以童軍繩勒斃女友母親後,再埋伏女友反綁其雙手性侵得逞,隨後將其勒死後逃逸遭逮,被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處死刑,2017年定讞,最終於昨(16)日晚間10時02分執行槍決,而這也是繼2020年蔡英文政府槍決翁仁賢後,再度有死囚被執行。對此,律師林智群也發文說出對死刑議題的看法。林智群在臉書粉專「林智群律師(klaw)」PO文指出,在沒修法廢除死刑之前,台灣就是有死刑,「判決確定的死刑犯一直不執行、關到死,變相就成了無期徒刑,這其實也是對法律的不尊重」。另外,有位網友在PTT八卦板以「有比黃麟凱更該馬上被槍決的人嗎?」為題說到,這一次突然之間一個快速死刑,應該嚇到很多人,都以為這個四年不會有死刑了,黃麟凱先殺害前女友母親,再性侵殺害前女友,「2條人命,殘忍又兇暴,當初家屬出來痛苦的畫面歷歷在目,真的早該伏法了」。接著,原PO也發問,「目前台灣待槍決的36個死刑犯中,有沒有誰的情節比黃麟凱更加嚴重,更需要被處理掉的?有沒有八卦?」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點名新竹正義輪胎行屋主的次子陳彥翔,當時他欠債又與父母因家務爭吵,氣得買汽油返家縱火,造成8名親人葬身火海,「8條人命那個吧」、「燒死8人…居然判無期」、「燒死人那個啊,被燒死多痛苦」、「新竹放火那個,小孩狂叫媽媽的影片,每次看都很難過」。也有人提到,「殺掉小燈泡的王景玉,無期徒刑定讞,可恥」、「殺警案的吧,警察都敢殺了,放出來超恐怖好不好」、「乾妹不爽就砍死國中同學的那一個」、「去年上半年有個咬掉退休女教師X頭的也是逃死」、「殺妻女給小三直播那個喔,無期而已啦,快出來了」、「華山分屍案,陳柏謙只有無期徒刑,太鳥了」、「死刑犯每個都一樣啦,沒有什麽順序,全部都該立即執行」。不過,許多網友嘆氣道,「一堆連判死刑都沒有…沒機會執行」、「其實很多被判無期徒刑的更扯,法官標準真的很神奇」、「死刑定讞的都該執行,沒爭議的盡快,有爭議的再檢視一次,沒冤枉就執行,很難嗎?」、「希望針對未成年法律修法,不然一堆恐怖的都會放出來」、「詐騙集團比他更可惡啊,害很多人家破人亡,很多被詐騙集團害到自殺的,根本就是謀殺」。
解嚴後「簽准最多死刑」的法務部長是他! 任內114死囚遭槍決
現年32歲的死刑犯黃麟凱,因不滿當時19歲的王姓女友分手,在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其母親後,再姦殺女友,於2017年被判處死刑定讞,並於昨(16)日晚間10時02分遭到槍決,成為賴清德總統就任以來,首度執行死刑。據悉,距離前一次執行死刑是2020年4月,而在政府1987年解嚴之後,於任內簽署核准槍決數最多的法務部長是呂有文,人數達114人。根據台灣現行死刑制度,若受刑人被判決死刑定讞後,要等待法務部長簽署執行死刑命令才可執行。執行團隊成員包括執行檢察官、書記官、法醫、法警隊長、執行法警為槍手2人、戒護法警2人。由於台北看守所刑場位置在新北市土城區,且執行死刑時間多選在傍晚5時到9時,法警的國造T75手槍多數裝有滅音器。據了解,自1987年台灣解嚴過後,執行死刑人數最多一年為1990年,當年高達78人被槍決,而當時的法務部長是呂有文。他在1989年10月7日至1993年2月27日擔任法務部長,也分別在1991年至1993年簽下了59、39、18張死刑執行令。1987年台灣地區解嚴之後,執行死刑人數最多一年為1990年,高達78人被槍決,當時的法務部長為呂有文。他在1989年10月7日至1993年2月27日擔任法務部長,1991至1993年也分別執行59、39、18件死刑執行。相關資料顯示,呂有文1926年生於大陸四川省,曾任台東地方法院院長、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院長、台中分院檢察處首席檢察官、司法行政部參事、司法院廳長法務部政務次長和部長等職務。2000年5月首次政黨輪替,民進黨陳水扁政府上台,曾是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法務部政務次長的施茂林,一度擔任法務部長,於任內簽准了林盟凱兄弟的死刑令。而在陳水扁政府任期中,死刑執行數量大幅減少,最高一年是2001年,槍決10人,2006至2008年都無死刑執行。直到2010年,曾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的曾勇夫銜前總統馬英九之命上台,在任內(2010年3月至2013年9月)簽下21名死刑犯執行令。2016年政黨輪替,民進黨蔡英文政府上任,死刑執行數量減少,僅在2018、2020年分別槍決1人。2018年7月,曾任最高檢察署檢察官的蔡清祥於2018年簽准殺害妻女的李宏基,在2018年8月31日遭執行;而放火燒了6名至親的翁仁賢,因犯案後無悔意被判死刑,最後在2020年4月1日晚間伏法。
黃麟凱殺死前女友母女今晚槍決!法務部隔5年再執刑 台灣3大死刑案成輿論焦點
法務部長鄭銘謙首度簽准執行死刑執行命令,死刑犯黃麟凱勒斃前女友與前女友母親,今天(16日)晚上槍決,成為民進黨政府死刑執法的第3人,而近年來台灣的死刑案件成為大眾焦點,尤其有3名死刑犯的案件,更是社會輿論的焦點。根據《東森新聞》報導,3名死刑犯分別為鄭捷案、李宏基案以及翁仁賢案。翁仁賢除夕夜在龍潭住處縱火燒死6親人」。(圖/報系資料照)翁仁賢案2016年除夕夜,來自桃園市龍潭區的翁仁賢,認為從小就被兄長及父母欺壓,遭受許多不平等的對待,當天眾人在屋內享用年夜飯時,他竟然潑汽油縱火,導致父母、看護、姪媳與兩名親姪無法逃生慘死,最高法院在2019年7月確定針對這起6死4人燒燙傷的慘劇判決死刑,並於2020年4月1日槍決,這也是台灣第二起「執行槍決後無人收屍的案件」。李宏基殺死陳姓前妻,陳女父親前年底得知李判死確定後說「感謝司法還給家屬公道」。(圖/報系資料照)李宏基案有家暴前科的李宏基與妻子離婚之後,疑似不滿對方不讓他見女兒,2014年4月,居然到女兒就讀的幼兒園外,持藍波刀當街狠心殺死前妻,並擄走女兒企圖一同燒炭自殺,但結果經搶救之後,李宏基卻撿回一命,但女兒經治療2個月後仍不幸身亡,2016年經最高法院確定判決死刑,並於2018年8月31日執行死刑。東海大學學生鄭捷在擁擠的北捷板南線龍山寺站和江子翠站間行兇。(圖/報系資料照)鄭捷案2014年5月21日,當時21歲的東海大學學生鄭捷在擁擠的北捷板南線龍山寺站和江子翠站間行兇,他突然拿出預藏的兩把刀,隨機砍殺乘客。這場無差別攻擊造成4人死亡、24人受傷,震驚了整個台灣社會。最高法院2016年4月22日,確定判決執行死刑,執行時間於2016年5月10日,鄭捷案也成了台灣史上第二起隨機殺人事件。32歲的黃麟凱16日晚間執行死刑,黃麟凱在2013年因不滿與女友分手並要求回款,事先策劃犯案,闖入女方住處,先殺害其母親,再將女友勒斃,先前他曾透過聲請釋憲試圖延後執行,但最終於2017年被最高法院駁回上訴,死刑定讞。法務部對黃麟凱執行槍決,這也是繼2020年翁仁賢案後,法務部時隔5年再次執行死刑。
黃麟凱今晚槍決!距上次死刑執行已5年 連同小英民進黨「入主總統府9年」僅執行3件
法務部長鄭銘謙今(16)日已簽署死囚黃麟凱的死刑執行令,據定將由高檢署法警長於今晚9時執行槍決。這是大法官2024年9月20日《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八號判決》出爐後,面對外界「實質廢死」質疑,民進黨政府首起死囚執行死刑案件。另外根據過去紀錄,在馬英九8年總統任期內,共執行死刑33件;而在蔡英文8年任期間,執行過死刑2件,今晚黃麟凱槍決執行,將是民進黨跨2任總統執政9年來,第3件死刑執行案。死囚黃麟凱2013年10月犯下姦殺前女友、並連帶殺害前女友母親的母女雙屍命案。黃麟凱事後被依侵入住宅罪、殺人、強制性交殺人罪等罪名起訴,案經諸審,全部都被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並在2017年在最高法院判刑定讞。《鏡週刊》指出,黃麟凱是目前37名死囚中,唯一符合《憲判字第八號判決》的死刑標準,經過最高檢察署調閱所有卷證資料後,確認符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也都有「一致決」判死,加上沒有精神障礙和心智缺陷、有受刑能力,法務部長鄭銘謙於是依照憲判精神在今晚簽准死刑執行。事實上,在大法官2024年9月20日為死刑釋憲案做出「部分合憲」判決後,由於雖仍承認死刑,但限縮適用範圍,並墊高了判處死刑的門檻,引起各界「實質廢死」質疑。法務部執行死刑槍決,疑似亦有對外宣示「只要符合憲判八號精神,法務部絕對會依法執行死刑」的含意。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法務部長鄭銘謙今晚簽准黃麟凱死刑執行前,台灣上一次執行槍決,已經是近5年前的事情。前任總統蔡英文自2016年就職起,僅在2018年8月31日、2020年4月1日分別執行李宏基、翁仁賢2名死囚死刑。即使算上賴清德上任後執行的黃麟凱槍決,民進黨政府在入主總統府9年期間,也僅執行過3起槍決;而往前倒推回馬英九擔任總統任內,則共執行過33件死刑案。在馬英九上任總統之初,時任法務部長王清峰曾因個人宗教信仰與信念,拒絕依法簽署40餘位死刑犯的死刑執行令,引起社會反彈,最終在2010年請辭下台。後來曾勇夫及羅瑩雪接任法務部長後,開始幾乎年年執行死刑,馬任內最後一次執行死刑則是羅瑩雪任法務部長時間,在2016年5月10日將犯下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的兇手鄭捷槍決伏法。
實質廢死論戰1/變相宣告死刑時代結束 受害者家屬崩潰:拿到免死金牌
死刑釋憲案9月20日由憲法法庭判決,宣告「部分合憲」並限縮適用範圍,除犯罪情節屬最嚴重、第三審需有強制辯護及言詞辯論,且需經各級法院法官一致決,被告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的情形也不得執行死刑。判決一出即被大眾認為台灣將等同「實質廢死」,目前已被科處死刑的死囚皆有機會透過非常上訴逃死,等同拿到免死金牌,讓受害者家屬難以接受。本刊調查,台灣最後一次槍決是在2020年4月,執行縱火燒死6名至親的翁仁賢死刑,目前還有37名死刑犯,包括犯下黃姓建商撕票勒贖案的黃春棋、陳憶隆、三重母女命案的黃麟凱,以及連殺3親人的「驚世媳婦」林于如。縱火燒死6名親人與看護的翁仁賢2020年4月伏法後,台灣已4年沒有執行過槍決。(圖/報系資料照)林于如是台灣目前唯一女性死囚,她積欠大批賭債,為詐領保險費狠心將生母推下樓梯、毒殺婆婆和劉姓丈夫,遭判決死刑定讞,釋憲讓曾被判定有心智缺陷的她有機會逃死,也讓家屬再次遭受傷害。「沒辦法接受殺人者以心智問題逃脫死刑。」林于如丈夫的姑姑表示,劉家被林于如害的家破人亡,家屬需要花十餘年平復心情已經很痛苦,林還得以因心智缺陷逃死,讓她無法接受。而1987年,就讀小學四年級的陸正,自補習班下課後即失蹤,儘管家屬赴指定地點交付百萬贖金,孩子依舊沒有回家。主嫌邱和順遭判死刑定讞至今仍未執行,成為「關押最久死囚」,同時也是家屬心中放不下的大石。曾有數據顯示全台有80%民眾支持死刑,陸正父親怒斥大法官釋憲結果是「違抗民意」,認為大法官沒有資格對此指手畫腳,雖稱死刑合憲卻寫下一大堆但書,等同於廢除死刑。除了37名判決定讞的死刑犯,其他案件的受害家屬也每天生活在無盡悲傷中,鐵路警察李承翰在處理旅客補票衝突時,遭鄭嫌以工作用尖刀刺傷腹部,傷重不治身亡,兇嫌卻能輕易逃掉重判。鐵路警察李承翰在處理旅客補票衝突時,遭鄭嫌持刀刺傷腹部身亡。(圖/報系資料照)嘉義地方法院一審以「因精神障礙,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屬法定不罰情形,宣判無罪,李爸爸因長期鬱悶造成胃疾加重,含恨而終;二審判處鄭嫌17年有期徒刑定讞,家屬仍無法接受。這次釋憲結果出爐後,李媽媽也氣憤表示「有病也要醫好」、「精神病不能當免死金牌」。遭殺害而殉職的員警還有台南警員凃明誠、曹瑞傑,他們查緝贓車時,遭從外役監逃脫的林信吾持刀砍死,一審遭判死刑,但如今釋憲設下8道嚴格關卡,訊時應強制辯護、第三審要強制辯護、第三審應經言詞辯論、合議庭法官一致決,讓林信吾的死刑定讞路難如登天,幾乎已確定逃死。凃明誠姊姊淚訴,判死刑的條件限縮,是為了保障加害者的人權,「那那些被害者逝去的生命呢?」他們的家人已遭到殺害,認為兇嫌遭判處死刑才能些許平復受害家屬的心情,懇求已宣告的死刑應立刻簽結伏法。新北校園割喉案家屬日前也透過視訊,在記者會上向大法官與人權團體淚訴:「如果你們跟我們一樣是受害者家屬,才來跟我們談加害者人權,你們永遠不知道我們心中有多痛」,他質疑,犯下殺人罪的罪犯已是違反憲法,卻受到憲法保護不被判死;精神障礙不得科處死刑更無疑是給了免死金牌。死刑存廢掀兩派論戰不休多年,如今執行條件再限縮,引起許多受害者家屬氣憤難平,痛失親人的他們,盼望判處加害人死刑以伸張正義;大法官釋憲判決強調憲法保障人民生命權,對此,被害家屬皆存相同疑問:誰來保障被害人生命?新北割喉案一審遭批「乾哥9年、乾妹8年」判刑過輕,國教盟要求修法保障被害人權益。(圖/報系資料照)
上次槍決已是4年前!台灣8年來僅3名死囚伏法 其中包含鄭捷
37死囚聲請釋憲案,憲法法庭今(20)日宣佈釋憲結果。宣判,結果是「有條件合憲」,意即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不過事實上,此前《刑法》雖有規定死刑,但法官已鮮少宣判死刑,台灣近來也很少執行死刑。根據紀錄,上次政府執行槍決已是2020年4月1日,迄今超過4年。《nownews》盤點之前數任總統包含陳水扁、馬英九、蔡英文任內的死刑執行情況,指出陳水扁自2000年就任總統後,任內執行槍決32人,但2006年起至2008年均未執行死刑。馬英九任內共執行33件死刑案,但馬政府上台之初,首任法務部長王清峰堅持拒絕執行死刑,引起民間反彈聲浪,王清峰甚至為此在2010年黯然下台,之後才又開始執行死刑,與前一起槍決間隔5年。之後馬英九任內年年執行死刑,馬任內最後一次執行死刑的死刑犯,是犯下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的鄭捷,在2016年5月10日接受槍決伏法。蔡英文2016年就職後,僅在2018年8月31日、2020年4月1日分別執行李宏基、翁仁賢2名死囚死刑。而現任總統賴清德5月20日上任至今也未槍決死囚。因此目前台灣仍有37位死刑犯(原38位,其中死刑犯黃富康已因心因性休克死亡)待執行。目前台灣最後一位接受槍決的死刑犯翁仁賢,他出於對父母、兄長多年的積怨,於2016年除夕夜,在桃園市龍潭區自家趁父母及親友共16人圍爐時,持汽油衝進屋內縱火,造成父、母、姪子、姪女、姪媳及看護共6人死亡,另4人灼傷。在法院審理期間,翁仁賢多半行使緘默權,但仍不時出言諷刺法官,對其嗆聲「恐龍」,也曾當庭咆哮兄長,「這事沒完,等我再追殺你們幾次輪迴」等語。據了解,翁仁賢於2020年4月1日槍決伏法後,沒有家屬願意為其收屍。
37死囚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宣判:死刑有條件合憲
全民關注的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20)日下午三點宣判, 憲法法庭判決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民進黨2016年執政迄今,法務部僅在2018年8月31日、2020年4月1日分別執行李宏基、翁仁賢2名死囚的槍決,目前等候執行死囚37人。而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在內的7名大法官因任期在10月底屆滿,因此趕在今天作出判決。
死刑釋憲今出爐!恐撼動刑罰制度 若涉違憲即為「實質廢死」
全民關注的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20)日將作成判決,一旦違憲或部分違憲、合憲性限縮解釋,都將讓死刑制度「名存實亡」,台灣將走向實質廢死,等待執行死刑的37名死囚將可獲重審的機會,部分羈押中的人甚至有可能因《刑事妥速審判法》的5年羈押期限制而獲釋,但由於目前國內民意超過8成反對廢死,判決勢必引爆嚴重社會對立。因應憲法法庭判決可能帶來的衝擊,全國二審及三審法院已統計相關死刑上訴案件,審理的狀況及被告羈押天數,依據釋憲結果妥速作成必要的裁判;法官們憂心忡忡,認為37死囚案件若重新回到二審及三審審理,將承受沉重壓力。廢死團體則是相當期待判決結果,包括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及司改會等團體將舉辦記者會,由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發表廢死聲明。對於被害人家屬而言,37名死囚遲未槍決伏法,始終盼不到司法正義,若大法官們又把陳年凶殘殺人案丟回法院重新審理,對家屬如同凌遲,有反廢死人士揚言將舉辦公投、或以激烈陳抗手段表達抗議。民進黨2016年執政迄今,法務部僅在2018年8月31日、2020年4月1日分別執行李宏基、翁仁賢2名死囚的槍決,目前等候執行死囚37人。而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在內的7名大法官因任期在10月底屆滿,因此趕在今天作出判決。這次釋憲案,15名大法官扣除迴避審理的蔡彩貞等3人,評議後只要過半、7名大法官贊同,37死囚可能因死刑規定或判死定讞的判決違憲、部分違憲,獲得再審或非常上訴機會,恐再丟回最高法院審理,判決是否讓死囚改判、逃過死刑裁判,備受關注。如果憲法法庭判決死刑「全部」違憲,立即或定期失效,等於跳過了全國民意及立法院修法權限,直接變動我國刑罰制度,目前國民法官參審的殺人等重大案件無法判死,審理中的死刑上訴案件,也須重新量刑改判,不但影響巨大,也勢必嚴重傷害國人的法律感情,讓國人難以再信賴司法正義。
大法官好扯2/法務部、最高院實質廢死 強盜性侵殺害退休師竟免死
許多司法官懷疑,傾向廢死的司法院長兼憲法法庭審判長許宗力,為了成就「人權美名」,似乎將所有資源集中在死刑釋憲案,想趕在自己下台前宣判,才會拉低實體判決結案數。另有司法官坦言,司法界早已實質廢死,法務部和最高法院,已好幾年不執行死刑、也不判決死刑定讞,許宗力和憲法法庭內支持廢死的大法官「好名」,硬要處理死刑釋憲案,引起8成以上的國人憤怒。以法務部來說,2020年4月1日槍決燒死6親人的翁仁賢後,至今整整4年就沒有執行死刑了。法務部在2024年1月5日的說法是:「只要救濟程序完結,法務部一定依法執行」,並稱「死刑執行不待救濟程序終結即執行,反而是違法」。不過根據法務部2020年修正的《執行死刑規則》,對於執行死刑有諸多限制。有檢察官認為,這個規則不是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相關限制已逾越國會通過的《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也是另類的司法奇蹟。法務部聲稱,《執行死刑規則》,源自於1999年訂頒的《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規定聲請再審、非常上訴中等情形不得執行,2005年加上聲請釋憲程序中不得執行之規定,沿用至今。如果法務部認為這個規定不合理,早該修訂,怎麼會每次遇到死刑爭議,就搬出這個規定當擋箭牌?沈文賓(左)殘忍殺害兩人,是最高法院最後一個判決死刑定讞犯。(圖/報系資料照)最高法院也不遑多讓,一向躲在反死刑輿論的風暴背後,自從2020年3月底判處三峽雙屍命案兇手沈文賓死刑定讞後,至今超過4年了,未再判決死刑定讞,不管被告多麼窮凶惡極、罪無可逭,最高法院刑庭法官統統看不見,一樣以可教化或兩公約為由,撤銷發回下級審的死刑判決,導致案子多次更審後,最後二審只能改判無期徒刑,上訴後,馬上獲得最高法院維持而判決免死定讞。近來最受爭議的「強盜性侵殺害退休女老師案」,就是一個血淋淋的殘忍案例,高雄男子劉志明2014年12月間,酒後尾隨曾獲師鐸獎的陳姓退休女老師,趁陳老師上車之際,侵入車內,拿鐵鎚暴打她13下後,搜刮皮包內2000元現金,並以手指侵入下體,甚至咬掉乳頭吐掉。如此兇殘、人神共憤的惡行,一審高雄地院、二審高雄高分院共5度判處死刑,最高法院竟然一再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只好在2024年5月7日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引發全民憤怒。男子劉志明不滿女友提分手,竟在路上隨機殺人,持榔頭將女老師暴打慘死。(圖/報系資料照)有法官實在看不下去,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PO文,痛批始作俑者就是司法院長許宗力,這位法官分析,許宗力為了成就死刑違憲案,2016年就任司法院長後,先從最高法院下手,進行溫水煮青蛙式的「基礎建設」,以達實質廢死目的,所以找些挺他的最高法院人選進去,這些人進入最高法院後,又再拉些他可以控制的自己人進去。「然後用各種連小學生都說服不了的理由,一再撤銷下級審死刑判決」,目的就是為了達成許宗力的基礎建設,「但這些人大概知道自己在幹什麼讓人不齒的好事,因此不敢自為判決」。意指這些主張廢死的最高法院法官,透過一再撤銷發回的手法,逼下級審就範,將「整個結構形成到澈底貫徹意志,甚至連句話都不用說。」如果最高法院確實如此,再加上憲法法庭和法務部對死刑的態度,難怪大家不相信司法。
判死卻不執行 司法院、法務部互踢皮球
台南雙警命案,立法院長游錫堃第一時間表態「我反對死刑,但殺警一定要判死刑」,引發蔡政府廢死立場矛盾的爭論,目前38死囚未槍決,法務部長蔡清祥說,「他們都聲請釋憲無法執行」,但司法院發言人張永宏24日反擊,法務部自訂「執行死刑規則」,聲請大法官解釋尚未終結者,不得執行死刑,司法院對執行機關制定的法規命令,只能表示尊重。負責簽核槍決令的蔡清祥,2020年4月1日批准執行翁仁賢的死刑後,逾2年都未再執行;今年初憲法訴訴法上路後,38死囚聲請釋憲,主張司法院函令制定的最高法院更三審後上訴案,應由原承辦法官承審,及重大刑案自始由同一位法官辦理,俗稱的「連身條款」違憲。蔡清祥對外表示,因為38死囚都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審理中,所以無法執行槍決。這樣的說法引發司法院不滿,連日到各法院考察的司法高層,交由發言人張永宏發布新聞稿指稱,是法務部訂有「執行死刑規則」,致無法執行死刑。蔡清祥昨日表示,執行死刑規則是法務部在民國80幾年訂定,規定有無不合時宜,會深切檢討。他表示,目前沒有實質廢死;廢死也許是未來努力的目標,但現階段還是要依法律規定,用最嚴謹態度來依法行政。台南雙警命案發生後,全民憤慨要求判死且執行死刑,法務部、司法院紛紛跳出來解釋。但外界譏諷目前擔任政府高官及大法官的昔日法界精英,不就是主張廢死、停止槍決的司改人士,如今怎麼會為了討好民意,又來說出違心之論呢。第一時間說「殺警一定要判死刑」的游錫堃昨強調,他講的話他負責,雖然他支持廢死,但目前台灣制度尚未廢死,因此,一個是希望未來能廢死,一個是談現在的制度,說法沒有矛盾。
新竹男縱火釀全家8死…前例翁仁賢除夕弒6親 遭槍決伏法
2016年男子翁仁賢在除夕夜晚間,趁家人在桃園龍潭三合院老家圍爐吃年夜飯時,燒死6名至親,2019年最高法院認定他直接故意殺人且無悔意,判死定讞,行政院長蘇貞昌在立法院答詢時還斥責翁「罪惡天地不容」,隔年法務部將翁仁賢執行死刑槍決,甚至死後沒有家人願意替他收屍。翁仁賢因與家人關係不好,他趁一家16口圍爐吃飯時,朝團圓桌潑汽油並點燃打火機縱火,活活燒死行動不便的八旬老父母、姪媳和姪子、姪女等6名親友。歷審都將翁判處死刑,台灣高等法院院更一審開庭時,他不僅對媒體比中指,還嗆法官要多讀點書,甚至恐嚇要追殺哥哥;死者家屬則強調,對他 們來說每次開庭都是傷害,請求法官判死,並盡速槍決伏法。2019年7月最高法院審結,認定翁手段極為殘忍毒辣,導致6名親友不幸慘死,且死狀淒慘,令人不忍卒睹,他自始都無悔悟之心,犯後言詞仍充滿報復之意,且經鑑定認為他已難再教化或有回歸社會的可能性,判處死刑定讞。2020年4月1日翁仁賢遭執行死刑。
死囚聲請釋憲 38名定讞者無法執行死刑
馬國女大生命案凶手一審雖判死刑,但台灣的死刑存廢一直是高度爭議的社會議題,法務部長蔡清祥日前在立法院接受質詢表示,38名定讞死囚都聲請釋憲故無法執行槍決,其中死囚歐陽榕等3人,更針對最高法院「更二審後法官不換人」聲請釋憲,憲法法庭是否會針對死刑,或者判死確定的程序作成裁判,未來是否廢除死刑,成為外界關注的焦點。憲法訴訟新制今年1月4日上路後,3月9日大法官蔡明誠、張瓊文、蔡宗珍的審查庭,針對殺周女建商分屍的死囚歐陽榕釋憲聲請案,雖作成不受理裁定,卻在裁定中指出「死刑定讞裁判分案問題」另行審理,頗有「弦外之音」。這件審理中的聲請案,就是死刑定讞判決中,關於最高法院第二次發回更審以後的民、刑事上訴案件分案規定,排除前一次參與審判的法官都須迴避,也就是更二審後法官不換人部分,是否違反訴訟保障及公平法院原則。除了死囚歐陽榕,將2人扔進路旁水溝溺斃後棄屍的死囚沈文賓,及蒙面侵入王姓女友住處,絞殺王母及性侵殺死女友的死囚黃麟凱等人,同樣都以更二審後「法官未迴避」問題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審理後,將裁判受理與否,一旦受理並裁判違憲,死囚就可透過非常上訴,撤銷死刑定讞判決,獲再審機會。法界認為,依目前政府「廢死」的氛圍,這些凶殘殺人的死囚,都可能獲改判無期徒刑,逃過死刑,屆時死者家屬恐再受到另一次的司法凌遲。憲法法庭何時作成裁判,法界推測因事關死囚槍決,及並任大法官的司法院許宗力等人的8年任期,在避免影響年底縣市長選舉結果下,最遲明年會有死囚釋憲案的裁判出爐。自2020年4月1日翁仁賢執行死刑後,至今近2年都未再執行,外界認為死刑存廢與槍決與否,是全民公投自決的事項,若由沒有直接民意基礎的大法官,對死刑條文或死刑定讞裁判作出憲法裁判,一旦死囚獲非常上訴後免執行,或判決死刑違憲,都恐衝擊台灣人民對司法正義的期待與信任。
重案/桃園龍潭除夕夜惡火…6死5重傷「兩老燒到碳化」圍爐淪煉獄 凶手竟是么兒
農曆新年將至,家家戶戶都準備在除夕夜圍爐,享受一家團圓的天倫之樂,然而在6年前的除夕夜,卻發生一起震驚全台的縱火案,讓和樂融融的年夜飯瞬間淪為人間煉獄。2016年2月間,家住桃園龍潭的男子翁仁賢趁著家人團圓時,在家中潑灑汽油縱火,造成父母、看護、姪媳與2名親姪共6人身亡,5人被燒成重傷。回顧案發經過,翁仁賢於2016年2月6日小年夜,先用寶特瓶、牛奶罐等分裝了高達20公升的汽油,除夕夜當晚趁家人圍爐不備,在三合院潑灑汽油,先燒毀2輛汽車,以杜絕親人逃生可能,接著返回屋內朝飯廳的家人潑灑汽油,並即刻退出,以報紙引火,朝飯廳內投擲,讓翁宅瞬間陷入火海,慘叫聲此起彼落。據了解,這場除夕惡火一共造成6死5傷,其中翁家兩老、看護、姪媳及三哥姪子來不及逃生,當場遭烈焰吞噬,導致局部肌肉、骨骼碳化,胸、肺臟及腹部腸道也被無情惡火燒至裸露,造成熱休克,當場死亡;至於三哥姪女則有全身90%燒燙傷,緊急送醫搶救後,仍因急性腎衰竭合併敗血性休克宣告不治。犯案後,翁仁賢隨即展開逃亡,並騎車躲進山區,讓警方傷透腦筋。經調閱監視器,警方發現翁嫌曾在超商購買雨衣、飲用水及食物,接著往北橫公路前進,研判他可能就躲在附近。不過,翁男是特種部隊退伍,精通野外求生,行蹤飄忽不定,但他縱火時遭燒傷,最後受不了疼痛,5天後主動現身,隨即遭逮捕。翁仁賢受不了疼痛,主動現身遭逮。
重案/17年換14工作…「父母金援創業」慘賠收場 翁仁賢啃老竟怨:全家都虧欠我
翁仁賢於2016年除夕夜縱火,造成父母、看護、姪媳與2名親姪共6人身亡,訊後遭桃園地檢署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等罪提起公訴。據悉,翁仁賢沒有固定工作,每天遊手好閒,缺錢就向父母伸手,但他從未自我反省,反而怨天尤人,甚至認為雙親和兄姊都虧欠自己,遂萌生殺害全家人之動機及意念。翁仁賢是家中7名兄弟姊妹中的老么,疑似有亞斯伯格症與自戀傾向,高職畢業後,陸續做過電子工廠工人、影印機維修員、化工廠工人、紡織廠工人、工地工人等行業,但他始終覺得工作太辛苦,有時則是和老闆發生齟齬,最後都憤而離職,17年間共換了14個工作,且斷斷續續,工作時有時無。翁仁賢於案發前在房內噴上「坑人很爽,等我回來」8字。儘管如此,翁家兩老及兄姐也沒有放棄他,曾多次金援翁仁賢創業,資助對方經營DVD店、租書店、寵物店、牧場等,孰料他依然死性不改,只要遇到挫折就退縮,讓家人收拾他的爛攤子。創業失敗後,翁仁賢長期不願工作,靠著向父母、兄長伸手拿錢過活,但他每天怨天尤人,認定全家人都虧欠自己。翁仁賢曾說,他原本想讀農牧科,卻被父母逼著讀毫無興趣的汽修科,且兄長都很會讀書,自己因為不會讀書被雙親輕視,自認受到不平等對待,遂萌生殺人意念。2019年7月10日,最高法院兩度三審撤銷原判決,惟罕見的自為判決,仍依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翁仁賢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定讞。
重案/燒死6至親…翁仁賢咒家人「追殺幾輪迴」終伏法 廢死盟怒嗆:不殺他有危害?
翁仁賢於2016年除夕夜縱火,造成父母、看護、姪媳與2名親姪共6人身亡,2019年遭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隔年槍決伏法。誇張的是,翁仁賢被捕後,曾多次辱罵法官「恐龍法官」、「胡說八道」,還對著媒體比中指,甚至對家人說「人可以輪迴幾十次,我就追殺你們幾十次」,囂張嘴臉至今仍讓人印象深刻。案件審理期間,翁仁賢每次出庭,都不改囂張氣焰,不僅對著媒體比中指,還怒嗆法官「恐龍法官」、「胡說八道」、「丟人現眼」、「多讀點書」、「國小畢業」等,宣判前更當庭賴坐地上,稱法官「不夠格(讓他起立)」,甚至對家人揚言「人可以輪迴幾十次,我就追殺你們幾十次」,讓翁家人既痛心又害怕。翁仁賢出庭時態度囂張,不時露出詭異笑容。據了解,法官曾問「如果怨恨父母,為何要燒死父母以外的姪兒、姪媳、看護等四人?」翁仁賢笑說「算他們倒楣。只有看護被燒死很無辜」,並稱自己養的吉娃娃死了,他感到難過,但對父母及家人被燒死,並不會難過;法官再問「對家人死亡會不會感到抱歉?」翁仁賢回應「先前不會,現在當然也不會。」2020年4月1日,時任法務部長蔡清祥批准翁仁賢的死刑執行令。據傳,翁仁賢得知將被槍決,非常畏懼,躲在土城看守所舍房內,不願出來,逼得所方必須用蠻力將其押上刑場。翁仁賢伏法後,社會看法不一,其中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甚至怒嗆「不殺他對台灣會有什麼危害?」一度引發爭議。
都是他人的錯!縱火狂魔除夕夜弒6親 槍決前嗆聲輪迴殺家人
桃園2016年的除夕夜相當不平靜!嫌犯翁仁賢在自家住處將預先購得的汽油,往家裡潑灑,並且引燃火勢,導致父母、看護、姪媳和2名親姪共6人身亡。翁仁賢雖然在去年4月1日執行槍決,享年54歲,但他在槍決前,仍高喊「輪迴追殺家人」!患有社交障礙的翁仁賢,自認從小被父母和兄長欺壓,遂萌生殺害全家人的想法,2016年2月7日除夕夜,他趁家族成員在家圍爐時,先在龍潭老家三合院廣場,將汽油倒在停放的兩輛自用小客車上,十幾分鐘之後,在飯廳隔壁的廁所門口,將汽油朝飯廳內潑灑,並取出打火機點燃報紙,朝飯廳內投擲引發猛烈火勢,翁仁賢事後沿著左側護龍一樓走道離去,途中還與侄子發生扭打,最後騎乘摩托車揚長離去。翁仁賢除夕夜在龍潭住處縱火燒死6親屬,案發前還在2樓房間,噴上「坑人很爽,等我回來」8字。(圖/報系資料照)這場火勢造成當時在飯廳內5名親屬和1名看護,全身嚴重燒傷當場死亡,其中一位親屬送醫後隔天晚間宣布不治,整起事件造成6人死亡,另外4人受到不同程度的燒燙傷。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從小個性孤立,不太與人來往的翁仁賢,自曝高中志願填了龍潭農工畜牧獸醫科,卻被家人擅自更改志願,最後從汽車修護科畢業,他認為這是他人生一敗塗地最大因素,因為他無法朝著自己的興趣發展。儘管家人幫他租了一塊農地讓他可以種菜、養狗,但翁仁賢屢遭挫折與不滿,像他提到,有獸醫師不幫他的狗接生導致難產死亡、母親吵醒自己悉心照顧一周的母狗等,都讓他痛苦萬分;加上翁仁賢自認比不上幾位哥哥有成就,覺得是遭到家人不平等對待,國中開始被當異類,甚至被同學說過不該活在這個世上後,每天作噩夢,成長階段沒有感受到長輩關愛,種種不滿情緒未被正視和處理,最終釀成害死6條性命的縱火案。翁仁賢認為自小受到不平等對待,竟在除夕夜縱火奪6命。(圖/報系資料照)翁仁賢犯行後卻毫無悔意,他表示這麼做是想讓外界知道,為什麼他40幾年來對家族辛苦付出,卻被大家認為是最差,還要大家想想,自己不酗酒、吸毒,必然是受到相當大的折磨,所以要讓大家體會到自己所受的痛苦,他認為只剩報復,將他的失敗都歸咎於他人。誇張的是,翁仁賢在高院更一審時,還當場嗆法官「麻煩讀點書」,押解過程還對媒體鏡頭比中指、做出「放屁」等挑釁動作,甚至在執行槍決前還表示,他死後還會繼續追殺,甚至好幾個輪迴。
蔡英文政府僅執行2次死刑 人權會報告再提:全面廢死為目標
今(10)日是國際人權日,國家人權委員會(人權會)同時公布「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報告」;該評估報告引用過去專家審查意見,再次提出「即刻暫時停止執行死刑,並以在不久的將來全面廢除死刑為目標。」「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報告」由今年8月1日新成立的人權會,就監察院過去曾經調查涉及兩公約案例,做為主要評估意見參照,最後並提出符合台灣現況的新興人權議題。人權會期盼獨立評估意見能與政府所提出的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互為參照,有助於國際人權專家進行審查及提出建議,以提升我國人權整體環境。其中最引人注目的生命權、死刑意見,該報告引用2017年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專家審查意見,指稱「政府藉由據稱顯示大多數民眾仍支持死刑的民意調查,正當化其保留死刑的態度。審查委員會敦促政府與蔡英文總統帶頭提升公眾對於反對酷刑及非人道處罰的認識,而非一味在意民意。為此,審查委員會強烈建議政府採取果斷的措施,即刻暫時停止執行死刑,並以在不久的將來全面廢除死刑為目標。」人權會報告則進一步指出,以2015年王欽榮案為例,並未將死刑定讞受刑人的精神狀況、就醫情形、教誨記錄提供審議小組審酌。2020年的翁仁賢案,雖有將例行性身心科醫生評估結果回傳法務部,但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36號一般性意見第49段意旨」是否相符,尚有疑義。報告也指出,在全面停止執行死刑或廢除死刑前,法務部歷來新聞稿均表示執行死刑為彰顯正義兼顧人權,惟執行死刑作業呈現諸多問題;為真正落實人道精神、健全法制,法務部應就執行作業相關問題通盤檢討。本刊調查,蔡英文政府2016年執政至今,僅執行兩件死刑。一件為2018年8月槍決殺妻女的李宏基;另一件為,2020年4月槍決縱火殺害6名親人的翁仁賢,這兩件都為法務部長蔡清祥核准執行,相較前總統馬英九執政時期,讓33人伏法,蔡政府時期執行死刑次數明顯停擺。
司法院鬼月辟邪 贓物庫大透光
最近農曆七月鬼門開,法院昨天將剁母頭逆子判無罪,讓民眾對司法改革又有OOXX的怨言,蒙上一層陰影的司法院完全不受影響,照樣在鬼月大搞創意,臉書官網po上陰森森的照片,介紹存放殺人凶刀、被害人血衣及乾燥人骨的司法大廈,讓這棟被列為百年古蹟的日式建築,在鬼月的夜晚更有詭譎氣氛。司法院是日據時代留下的建築物,裡面有古色古香的裝飾,周遭綠意盎然的花園更提供法官在疲累之時偷閒的秘處,還有平日不能靠近的贓物庫、拘留室都具有神祕感讓人想一探究竟。司法大廈二樓的人犯通道,更是許多死囚判刑定讞前,遭提訊必走的前段黃泉路,包括已遭槍決的鄭捷、死囚翁仁賢及沈文賓等人都從這裡走過。司法院臉書小編最新貼文,介紹顯少對外曝光的司法大廈贓物庫,該處位處大廈一樓角落,終日照射不到太陽光且總是大門深鎖,平時就「寒氣逼人」,在鬼月更是讓人引起各種聯想。司法大廈的贓物庫除了刑事案件的證物外、相關的犯罪工具凶刀、手槍也會被收入進贓物庫保管,以確保未來訴訟時,不管要鑑定或是作為訴訟證據,都能夠使用。
廢死聯盟退出推動小組!怒嗆「因為它很廢」 法務部長回應了
放火燒死父母等6名親友的桃園男子翁仁賢,4月1日伏法,就連最後家人都不願意把他接回;法務部表示,翁仁賢手段兇殘、泯滅人性,視人命如草芥,審慎程序後執行死刑,以兼顧社會正義及人權保障。對此,廢死聯盟痛批,法務部藐視法治,恣意違法執行死刑,所以決定退出「法務部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因為它很廢。廢死聯盟發文表示,過去死刑的執行方式槍決及注射刑是要被檢討的,同時其限制、程序等等,都需要訂定相關辦法因應以符合人權保障。但是在這些討論聲中,法務部用他們認為有問題的死刑執行程序和方式,執行了翁仁賢。法治不僅只是守法,更重要的意義是,對於政府權力的控制和節制。法務部作為死刑的主管機關,一方面認為法律有問題需要修改,一方面卻又依據有問題的法律持續執行死刑。這不是貫徹法治,這是藐視法治。廢死聯盟指出,這次的死刑執行,不只違反法治,更是違法執行;法務部新聞稿第四段引用了兩公約,稱本次執行通通符合相關公約的規定,且是為了實現司法正義、依法執行、依法行政。但依照兩公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以及2017年兩公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國際審查審查結論性意見與建議,國際專家均一再指出,台灣政府應立即停止執行死刑外,對於社會心理或智能障礙者更不得使用死刑。因此法務部的死刑執行明顯違反公約義務。廢死聯盟直言,依據蔡清祥部長的說法,這次的死刑執行蘇貞昌院長和蔡英文總統事先並不知情。作為法務部長,我們期待蔡清祥部長除了最低限度的應該要尊重法治、依法行政之外,他應該要作為政府的幕僚,積極推動國家廢除死刑的刑事政策。藐視法治、恣意違法執行死刑的部長已經不適任這個重要的職位了。對此,根據《中央社》報導,蔡清祥非常坦然回覆,他做該做的事,依然會繼續推動廢除死刑政策,且在死刑規定還沒廢除前,他仍是會依法審慎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