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約
」 教師 性騷擾 高教工會 金門 國中
翁曉玲未獲科法所再合聘 清大撇談個人爭議強調只是師資夠了
國立清華大學今(11)日證實,原隸屬清大通識中心教師的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翁曉玲,已不再與同校科技法律研究所合聘,並強調是課程調整,並非針對單一教師。國立清華大學強調翁曉玲合聘案是因為聘約到了且科法所教師陣容充足,因此調配教師員額,與個人表現無關。(圖/翻攝自清華大學官網)56歲的翁曉玲現任第11屆國民黨不分區立委,她畢業於現改名為國立台北大學的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法律學系,又取得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碩士和博士學位,其夫則是曾任大法官的知名法律學者陳春生。翁曉玲學成歸國後,曾於國防大學與母校中興大學任教,從2005年進入國立清華大學並由通識教育中心主聘,另科技法律研究所合聘之,主授「憲法」、「行政法」、「通訊傳播法」等學科,也因其熟稔通訊相關法規,在2008年獲當時的行政院長劉兆玄提名擔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經立法院同意於當年8月1日上任,任期做滿4年。翁曉玲研究「通訊傳播法」多年,曾獲聘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示意圖/黃耀徵攝)近期有消息指出,翁曉玲已非清大科法所合聘教師,還有反對翁曉玲者大開嘲諷,稱清大「終於做對事了」,也引起各界議論,清大則對此證實,翁曉玲確實已非科法所合聘師資。清大強調,翁曉玲本來就是清大清華學院通識中心專任副教授,過去支援科法所研究與教學工作才聘任為合聘師資,如今合聘聘期於7月底屆滿後,考量科法所專任師資人數有比以前多,且教師專長也涵蓋得更多元,所以在考慮整體教學及人力配置考量後,屆滿不再合聘。
兒科醫招不到也留不住 專家呼籲建立專責醫院挽救人力
兒科人力流失嚴重,住院醫師招不滿,醫學中心年輕醫師完訓後也留不住。台北榮總今年4位兒科總醫師都選擇到基層開業;新光醫院有兒科醫師完訓後留下,更是5年前的事。專家建議,除了持續投入資源,政府也可思考將兒科「集中化」,建立兒科專責醫院制度。少子化衝擊百業,醫院龍頭台大今年招募13個兒科住院醫師,只招到9人,林口長庚過去滿招14人,近年也只招到9至10人,只有2成願意留下當總醫師或次專科訓練。北榮院長陳威明指出,北榮兒科住院醫師招募狀況只能說穩定,但希望還是愈多愈好。現在很多總醫師做完後,選擇到基層開業,今年4個總醫師看起來都「留不下來」。陳威明認為,年輕人有自己的想法,到基層開業同樣是照顧國人,沒有不好,不過,應該要有更多人進入醫學中心,因為培養兒科人才很重要。他強調,會繼續努力,給予兒科醫師合理薪資及必要調整。新光醫院副院長洪子仁指出,該院每年兒科名額2至3名,近年兒科住院醫師都是「訓練完就離開」,到診所執業,上一次有總醫師願意留在醫院,晉升主治醫師或臨床研究員,已經是5年前的事。他觀察,年輕醫師衡量工作環境、薪資,傾向往基層發展;也有些醫師想留,卻因醫院編制、論文審核等門檻難以留下。馬偕醫院兒科部主任紀鑫表示,馬偕今年兒科住院醫師招募同樣遇到瓶頸,去年招到近10名兒科住院醫師,但今年招募12名,只招到4、5位。不過,兒科住院醫師留任率達5成,台北、新竹馬偕加起來共6人留任,在病房或急診服務。台大兒童醫院院長李旺祚表示,住院醫師訓練完,也要看醫院是否有缺額,近年台大兒科缺較少,有些醫師會先分配到分院,並非不想留下來。衛福部推動健康台灣深耕計畫,建立兒童醫療網,也是想提供年輕醫師更多選擇,鼓勵醫師留下來,據他了解,今年台大第5年住院醫師有很多人有意願留下。台大近期招聘約14名兒科值班主治醫師,李旺祚說,目前約已招到3人,若政府投入更多資源,充滿熱忱的兒科醫師一定願意投入。洪子仁認為,兒科人力流失,住院醫師招不滿是最嚴重問題,明年起0~6歲兒科健保點值一點一元,是正確做法之一;目前評鑑制度綁死,未來政府也可思考,「是否每間醫院都要有兒科?」或許可建立責任醫院及專責醫院概念,不見得每間醫院都要有兒科,讓人力集中化,對兒科病人做最妥善照顧。
戲曲學院涉包庇狼師遭教育部斷2.5億補助 校方急開教評會解聘涉案4人
國立台灣戲曲學院2名教師因對未成年學生性騷擾及性侵被停解職後,傳出仍繼續出現在校園中,甚至從事與學生有關工作,也讓監察院對校方及教育部提出糾正,教育部則拍板凍結校方補助經費2.5億元。戲曲學院今(22)日發布聲明,涉案的李姓、王姓教師均已於2024年完成解聘程序,另2名專任教師、2名兼任教師予以解聘或終止聘約,校方也會依教育部指示,提供受害學生定期心理輔導諮商服務,避免悲劇發生。此起狼師案從發生至今已逾20年,今年2月由監察院對教育部和戲曲學院提出糾正,監察委員紀惠容、范巽綠提到,調查過程中接獲檢舉,戲曲學院王師疑仍持續「帶團出國接觸學生」及李師疑「借名或冒名演出」,經查閱相關檢舉資料及個人網頁,王師2024年7月間仍帶團出國,且成員包含女學生。有鑑於此,監察委員也說,文化部、教育部允應持續關注李師及王師,是否以本人名義、借名或冒名演出及接觸學生的妥適性。《鏡週刊》報導,戲曲學院現任校長李揚於2023年8月上任後,因延宕處理涉嫌包庇狼師的其他4人,直到被教育部拍板凍結補助經費2.5億元,校方才緊急於9月19日下午召開教評會,通過懲處4名性平案違失者,包括前校長鄭榮興、前代理校長游素凰、前主任祕書王學彥,及前諮商輔導組長王光中,並將處置結果呈報教育部,同時發表聲明。戲曲學院表示,李師和王師二人涉及校園性別事件,嚴重危害學生身心及本校校譽,現任校長李揚2023年8月1日到任前,2人即已停職接受調查,未再入校園。後經校方調查並依程序提報,已分別於2024年6月18日及2024年7月31日完成解聘處分,終身不得為教師。戲曲學院指出,因之前校內調查程序及行政作為多有違失,時任主管與承辦人員未曾受到懲處,監察院完成調查並提出糾正,要求教育部督促本校進行相關人員議處,本校教評會未能依法規與性平會調查報告審議,導致教育部暫緩補助經費核撥,經李揚校長在二校區進行背景及法規說明後,全體教職員工有充分理解,今年9月19日校教評會完成行政違失審議,2位專任教師予以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2位兼任教師予以終止聘約,且終身不得聘任為兼任教師。校方9月22日將結果陳報教育部審核。戲曲學院提到,校方對於受害學生之保護與後續輔導,本校均依教育部指示辦理,由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專案提供被害學生定期心理輔導諮商服務,以協助其情緒支持及心理調適。本校亦持續強化宣導,以提高專兼任教職員工及學生的性別平等意識與法治概念。戲曲學院也說,李揚2023年8月1日上任迄今,恪守依法行政,帶領新團隊,依法依規完成李師和王師2人涉及的重大性別事件調查,希望受到傷害的學生能得到安慰,希望對家長有所交待,也期望全體教職員工一起努力,杜絶校園性別事件再發生。國立臺灣戲曲學院聲明一、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再次重申,李師和王師二人涉及校園性別事件,嚴重危害學生身心及本校校譽,現任校長李揚112年8月1日到任前,二人即已停職接受調查,未再入校園。後經校方調查並依程序提報,已分別於113年6月18日及113年7月31日完成解聘處分,終身不得為教師。二、因之前校內調查程序及行政作為多有違失,時任主管與承辦人員未曾受到懲處,監察院完成調查並提出糾正,要求教育部督促本校進行相關人員議處,然本校教評會未能依法規與性平會調查報告審議,導致教育部暫緩補助經費之核撥,經李揚校長在二校區進行背景及法規說明後,全體教職員工有充分理解,114年9月19日校教評會完成行政違失審議,二位專任教師予以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二位兼任教師予以終止聘約,且終身不得聘任為兼任教師。今(9月22日)將結果陳報教育部審核。三、對於受害學生之保護與後續輔導,本校均依教育部指示辦理,由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專案提供被害學生定期心理輔導諮商服務,以協助其情緒支持及心理調適。本校亦持續強化宣導,以提高專兼任教職員工及學生的性別平等意識與法治概念。四、李揚校長112年8月1日上任迄今,恪守依法行政,帶領新團隊,依法依規完成李師和王師二人涉及的重大性別事件調查,希望受到傷害的學生能得到安慰,希望對家長有所交待,也期望全體教職員工一起努力,杜絶校園性別事件再發生。
教育部次長葉丙成性平案結果今揭曉 被指開課鋪路回鍋台大
教育部政務次長葉丙成涉洩漏性平案被害人資訊,教育部性平會調查報告今日將出爐,葉的懲處及去留受矚目。根據台大114學年第一學期課表查詢,葉丙成開設簡報製作與表達、專題研究、專題演講共3堂課,被解讀是為歸建台大教書鋪路。台大回應,葉丙成借調教育部次長至今未有改變,期間每學期應返校義務講授課程2學分以上。葉丙成今年4月在個人社群媒體發文評論校園性平案,意外洩漏受害女學生個資,被害女學生一再要求刪文並道歉,葉卻僅願意修改內文,不願刪文;直到5月民進黨7位女性立委看不下去,要求教育部把葉送性平會調查,葉才刪文道歉,並請假接受調查。教育部原本希望1個月內性平會有調查結果,但為尊重相關人權益、確保程序合法進行與完善,展延期程至8月22日。教育部長鄭英耀日前在立法院承諾,此案8月22日會有結果。教育部昨僅表示,依性平法相關規定辦理。葉丙成擔任教育部政務次長後,113學年上下學期在台大分別開設簡報製作與表達、機率,上下學期各開1堂課;不過,根據114學年第一學期台大課程查詢,葉丙成一口氣開設3堂課,分別為簡報製作與表達、專題研究、專題演講,被解讀是為歸建台大鋪路。知情人士表示,基本上借調期間可以不開課,一般借調部會因業務繁忙不會開課,葉丙成1次開3堂課,自然會被聯想準備要回學校任教。台大指出,葉丙成自113年5月20日以來借調教育部政務次長,至今未有改變。依據〈台大專任教師借調處理要點〉規定,借調期間每學期應返校義務講授課程2學分以上。至於葉丙成114學年第一學期開授課程,是由所屬學系經校內相關程序通過後開授。至於教師是否有開課時數標準?台大說明,依校內專任教師每周授課時數計算標準及超授鐘點費核支準則規定,台大專任教師每周基本授課時數為教授8小時、副教授及助理教授9小時、講師10小時,但聘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華語教師淪短期聘任工作無保障 高教工會呼籲各大學落實勞基法
台灣大專院校推行華語教學已逾十年,政府曾喊打造「華語教學大國」,吸引上千名教師投入華語教學。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19日指出,華語教師長期面臨低薪、低保障、低勞權的處境,甚至淪為「三個月一聘」的非典型勞動,導致工作極度不穩定。工會執行秘書張志綸指出,多所國立大學至今仍僅以「一期三個月」為由發聘書,教師課程結束即失業,期間未有任何資遣費或補償。更嚴重的是,校方未替教師提撥勞工退休金、拒絕累計年資與特休假,甚至片面主張雙方屬「承攬」或「委任」關係,以迴避《勞基法》保障。新冠疫情期間,更有學校片面終止聘僱,拒發非自願離職證明,導致教師無法申請失業給付。張志綸表示,勞動部去年於研商會議中明確表示,華語教師本就屬《勞動基準法》適用對象,應全面享有《勞基法》、《勞工請假規則》、《勞工退休金條例》等保障;教育部也於去年底發函各校,要求不得再以定期契約規避責任,應與持續性工作之教師簽訂不定期契約。然而,多所學校至今仍未落實。工會接獲投訴指出,有教師在質疑聘約後反遭「不排課」處分,或被迫接受勞動條件惡化。工會強調,華語教師公校及私校的華語教師分別早在97年及103年就已適用勞基法,現階段的重點是「落實」,而非「才開始適用」,依《勞基法》第9條規定,繼續性工作必須簽訂不定期契約,雇主不得隨意終止聘僱。張志綸點名基隆崇右影藝科技大學,教師投訴校方採「當天投保、當天退保」手法,嚴重影響勞保年資與退休權益,且完全未依法提撥退休金,該校遭檢舉後,勞保局已介入調查。聖約翰科技大學的聘任辦法更明載「專任教師一年一聘、兼任三個月或半年一聘」,至今未修正。台師大、中山大學、台大、大葉、中華、東海等校也仍存在類似違規。遠東科大前副校長余伯泉指出,台灣面臨少子化缺工困境,應招募外籍生來台就學後留台,為此華語教師可作為戰略關鍵人力,但卻被學界長期視為免洗筷。當中部分問題源自教育部補助不穩定,今年補助500萬,明年一毛錢都沒有,且再加上華語教師定位不明,各大學過去多不知如何依法保障權益。高教工會強調,「權利不會從天而降,必須靠集體爭取」,工會將持續製作「華語教師勞權大補帖」,協助教師理解自身權益,並呼籲教師遇到不合理對待時及時尋求工會協助,共同推動華語教師勞動環境改善。
彰師大輔諮系4教授爆性騷!1人終身不得為師 前副校長退休確定有效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系傳出4名教授涉嫌性騷擾。對此,校方今天(4日)晚間發布聲明稿說明,其中前副校長張景然涉嫌性騷女校友,因被害人不具學生身分,送交主管機關彰化縣政府審議後,已裁罰並限制職務,退休仍生效;另名黃姓教授已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送由教育部備查中;其餘2名教授將依性平法辦理後續調查處理。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聲明稿全文如下:有關本校輔導與諮商學系近來發生多起疑似校園性別事件,本校深感遺憾,有鑑於性別事件對被害人影響甚鉅,本校均悉依照適用法規及保密原則積極審慎處理。謹向本校教職員工生,畢業校友及所有關心本校之人士說明本校目前處理過程結果及進程:一、張教授乙案:本校將依本案訴願結果與相關法規,並參考各界對於本案懲處結果之反映建議與指教再行審酌。說明:本案被害人係為畢業多年的學生(社會人士) 依照事發當時雙方當事 人所屬身份,適用法規為性騷擾防治法。本件申訴案由本校人事室收件後 委託性平會外聘3人調查小組本著客觀、公正、中立、專業原則進行調查,並依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第2條及教育部112年函示教師涉性別事件是否情節重大之判斷標準,就個案審酌事件發生之背景、環境,當事人之關係、言詞、行為、認知,審酌一切情狀提出懲處建議,經性平會審議通過後,送交人事室據以召開三級教評會(所教評會、院教評會、校教評會)決議本案懲處。另就張師申請退休案部分,按本案情節參酌調查報告處置建議審酌相關事證情狀,認未達改變身分需核予解聘、停聘處分之程度,決議依本校教師聘約予以該教師相關處分,並依據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46條第1項規定報送其退休案經教育部於114年7月23日核定於 114 年8月1日退休生效。另因性騷擾防治法的縣(市)主管機關係為彰化縣政府,本校依性騷擾防治法第15條之規定,將調查結果送交縣府審議,縣府審議通過後,再由縣府將處理結果告知雙方當事人,彰化縣政府最終係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7條裁罰該師3萬元(視情節輕重,裁罰額度為1-10萬元,縣府致本校之公文誤植為1萬元,特此說明)。各界對於本案懲處結果之反映、建議與指教,本校均已敬悉,茲因本案之主管機關係為衛生福利部,本案被害人業已針對本案懲處結果向衛生福利部提出訴願,本校將依本案訴願結果與相關法規,並參考各界對於本案懲處結果之反映 建議與指教再行審酌謹此說明。二、黃教授乙案:本校業已解聘黃教授,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另於報教育部至核准及學校解聘前黃教授應予停聘。說明:本案被害人係為本校學生,依照事發當時雙方當事人所屬身份,適用 法規為性別平等教育法。黃教授之行為業經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已構成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條第3款第1目性侵害行為,爰依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應予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本校業於114年7月2日函報教育部,依據教師法第22條第1項規定,本案於報教育部至核准及學校解聘前,黃教授應予停聘。三、王教授乙案:王教授業已自114年8月1日卸任本校學務長及本校性平會當 然委員一職,本校將依性平法辦理後續調查處理。說明:本校於獲悉本案情事之後,業已進行校安通報,王教授業已自114 年8月1日卸任本校學務長及本校性平會當然委員一職,本校業於114年8月4日召開性平會「校園性別事件處理小組」會議決議以檢舉案進入調查程序,近期將召開教評會討論是否暫時予以停聘接受調查,並依據性平法及教師法相關規定辦理後續相關事宜。四、另名王教授乙案:本校將依性平法辦理後續調查處理。說明:本校業於114年8月4日召開性平會,校園性別事件處理小組」會議決議以檢舉案進入調查程序,近期將召開教評會討論是否暫時予以停聘接受調查 並依據性平法及教師法相關規定辦理後續相關事宜。五、另就本校系友及校友自主發起之「Standbyme」匿名平台部份,因非屬本校所設之平台及網站,為有效進行後續程序,爰請有意提出申請調查或協助調 查之被害人與本校聯繫,本校將依適用法規進行調查處理,原則如下:(一)本校已接獲之檢舉及通報案件本校將依法主動啟動調查。(二)籲請事件相關當事人主動與本校性平會聯繫: 1.請立即向本校24小時通報窗口校安中心進行通報:聯絡電話:04-7232105分機1953或直撥09334154092. 本校性平會信箱,:gender@gm.ncue.edu.tw, 聯絡電話,:04-7232105 分機1040 1093。(三)學生於調查過程如有心理諮商的需求, 性平會將協助轉介學生心理諮 商與輔導中心安排個別諮商,。網路平台引發許多學生的不適或不安本校將由導師先關懷輔導學生, 如果有需要歡迎學生預約個別諮商 視情況安排班級輔導:1. 進德校區,(綜合中心2樓)聯絡電話:04-7232105分機1402~14162. 寶山校區,(教學二館4樓)聯絡電話:04-7232105分機7881~78903. 衛生福利部:1925(安心專線)六、本校未來將持續加強性別事件防治教育及宣導以維護學習環境的安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北市聯醫爆壓榨醫師加班費! 副總院長聲明:招募資訊有誤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爭議再起,除被北市議員苗博雅揭露,獎勵金未納入約用住院醫師工資內,疑似想透過薪資結構壓榨醫師加班費外,聯醫副總院長林陳立昨發聲明表示,媒體引用議員質詢所稱,聯醫總院長王智弘點頭同意的「約用住院醫師招募文宣月薪11萬元」有誤,提醒社會大眾審慎辨識,以免產生誤解,無疑打臉自家長官。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網路招募約用住院醫師薪資為稅後年薪140萬元,等於月薪11萬餘元。(圖/聯醫工會提供)苗博雅15日於議會警政衛生部門,針對聯醫約用住院醫師工資未將獎勵金納入,導致約用住院醫師加班費被嚴重低算質詢提及,「看完聯醫與約用住院醫師簽屬的合約,裡面確實有些沒有寫到所謂獎勵金存在,但事實上在你們招聘約用住院醫師網路上的文宣寫的薪資是包含這筆獎勵金在裡面,因為本薪只有5萬元,可是你們網路招約用住院醫師都說月薪11萬元」。苗博雅也直言,「人家跟你簽勞雇契約時,他的認知是月薪11萬元,不是月薪5萬元」。對此,王智弘先是在苗博雅說到5萬元時點頭同意,並回應「因為沒有這樣薪資,找不到住院醫師」。未料昨日遭自家副總院長出面打臉發聲明表示,「媒體報導所稱招募文宣標榜住院醫師所得11萬元一節,與正式公告內容不符。所有人力招募資訊,均應以本院徵才網站或其他公開徵才網站所載內容為主,提醒社會大眾審慎辨識,以免產生誤解」。此聲明一出,引發討論,有人猜疑表示,林陳立此舉無疑是吹起聯醫高層新一輪鬥爭的號角,看來底下的人已經磨刀霍霍向王智弘,整篇聲明看似替聯醫澄清說明,實則劍指王智弘,才敢搬上檯面直接批評;更有人直言,在議會的殿堂下沒有人膽敢說謊,若是林陳立的聲明屬實,也間接證實王智弘公然在議會上說謊、欺騙議員,以企圖逃避議會監督,又或是王不熟悉聯醫運作,面對議員詢問選擇點頭就好,以糊弄議員。
校安破網1/校園管理成難題 校安人員專業匱乏學界呼籲納入編制
軍職教官自2013年起逐步退出大專院校,教育部推動學務創新人力(校安人員)填補教官遺缺,卻因缺乏配套措施,導致校安人員工作難以施展,管理成效有限。對此,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認為校安人員應強化職業能力培訓;學者更坦言,當年「黨政軍退出校園」是擔心政治意識型態污染校園,但處理手段過於簡化,如今校園安全的確治絲益棼。2013年,時任民進黨立委管碧玲、鄭麗君的積極推動下,立法院三讀《高級中等教育法》,附帶決議「8年內讓教官回歸國防體系」。教育部2017年起正式停止招考軍訓教官,於隔年公告「教官依各階服役年限,採自然離退或依其意願退伍」,缺額以「學務創新人力」(即校安人員)補足,依規定,每退出一名教官,須改聘一名校安人員。教官職務涵蓋國防教育課程推動、學生生活輔導、校園安全維護及依各校要求辦理學生事務,其退出校園後,除國防教育課程改由「國防教師」上課外,其餘工作一律改由校安人員負責。政大野火陣線等學生團體2016年赴教育部門前表達訴求,呼籲教官威權管制、言論審查及軍人干預教育等行為應全面退出校園,落實教育正常化。(圖/報系資料照)以台北市為例,103所高中職以上大專院校現值教官仍有70多位,另新增校安人員約218位,其中退休教官轉任者有30位,近9成新招僱的人士來自各方領域。校安人員作為代替教官的新人力,卻頻傳因言行不當而引發學生不滿的爭議。台灣青年民主協會去年接獲多名中山女高學生指控,投訴該校校安人員曾多次要求學生不得穿緊身褲,只因校內有男老師,晚自習還到廁所敲學生門,讓學生備感壓力。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的理事長楊姿潁指出,此事件可看出,校安人員在性平方面所受專業培訓不足。她坦言,依現今學校實際狀況來看,校安人員的確存在專業能力缺乏,以及工作穩定性不高的問題。台北市教育局學務校安室督導游駿弘說,校安人員職缺應徵條件為大學畢業,並須參與教育部舉辦的為時兩週的校安人員培訓,針對交通安全、反霸凌、詐騙、藥物濫用等相關知識補強,不過也可先進入校園熟悉工作,一年內再做補培訓。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決策部副主任呂惠甄指出,這樣的培訓機制導致校安人員專業知識難以應對校園狀況。教官在進入校園前,需要先到師範大學修讀24學分的輔導知能教育課程,校安人員卻只經過72小時的培訓就可勝任,此程度在學生性平、霸凌這些與法律相關工作上,難以提供專業輔導,久而久之無法獲得學生信任,更甚者出現學生不聽校安人員管教的問題。去年,一名新北國三生命案引起全國關注,校安維護工作也因此遭到質疑,台北市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等諸多教團事後赴教育部前抗議,要求補牢校園安全防護網。(圖/報系資料照)「其次是穩定性不高」,呂惠甄表示,校安人員屬一年一聘約,許多人把這份工作當作中繼站,一旦工作不符合預期或難以適應,就隨時提出離職,導致現今大多數學校都面臨校安人員不足問題。當學校出現缺額,須向教育局或就業服務處申報,可人員報考到錄取要兩個月時間,人力供應不來。校安人員無正式編制,專業培訓不足,相較於受體系出身的教官,管理成效上有所打折。呂惠甄建議,將學務創新人力納入正式員額編制,明確其身份定位,以便管理學生不會受「身份定位模糊」限制;並訂定「教育人員校園管教法規」規範,明訂其管理範圍,加強在職能力進修,以備應對校園突發事件。國立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教授廖義銘指出,「黨政軍退出校園」所指應是政治意識型態,例如教師呼籲班上同學去參加某個社會運動,或上課內容有政治宣傳因素,而非單純軍人退出校園,如今發展也是當初始料未及,政府勢必要好好規劃校安人力來源與訓練。
折翼飛行夢2/流浪師免洗妖風吹向大專院校 學者批「渣男」制度恐掏空高教
素有「空服搖籃」美稱的老牌私校驚爆涉霸凌教師與不當招生,也讓外界對私校搶學生、約聘雇專案教師不穩定等問題議論紛紛。專家直言,少子化浪潮席捲大專院校,不少大專也開始以「專案」約聘老師,以定期契約「勞保」聘用專業人士任教,不只要顧研究,教學、行政量能也被校方壓榨,一旦6年約滿發現招生不佳,還能叫老師走人,這種制度「簡直是渣男」。校內前專案助理教授徐誌男表示,自己在校5年半期間,校方看準他就是「菜」,又是個約聘「打工仔」,除了本科授課外,還塞了一堆教室要自己保管,更是把招生從「做簡章」、「接待參訪」、「出外宣傳」等大票業務丟給自己。直到他受不了了舊疾復發婉拒工作,校方即開始陸續刁難「丁等不續聘」逼迫他離開,求助學校所在地勞動局與教育局,卻被當「皮球」般互相推託,難堪處境簡直是「霸凌人球」。徐誌男指著宣傳海報感嘆,自己砸錢找彩妝替學生梳化,還替學校製作宣傳DM,卻遭學校「丁等不續聘」只能狼狽離開。如今重回校園看著大圖輸出海報,自己無限感嘆。(圖/黃耀徵攝)徐誌男說,其實不少學校「底氣」很夠,學長姐也在業界開枝散葉,與其把老師、學生當「吉祥物」四處招生,不如回頭充實課程,讓老師好好上課,與企業合作,把資源引進來,畢竟網路資源發達,學生也會互通有無,學校老辦些「譁眾取寵」的活動,背後卻這樣「壓榨」專案老師,「聽到誰還敢來」他感嘆。國立台中教育大學教育學系教授陳延興指出,大學「少子化」海嘯其實早該預料,因著華人社會普遍「唯有讀書高」的觀念,2000年代時任總統陳水扁政府喊出「一縣市一國立大學」,讓不少研究量能並不充沛的學校倉促升格。此外,還有私人企業興學優稅等利多,大舉搶進高教市場,但當時一屆大一新生40萬人,如今在少子化浪潮下「腰斬」,2024年大一新生剩不到19萬人,未來也難以反轉,各校不能坐以待斃,只能想辦法開源節流。另一名資深學者則說,由於「少子化」浪潮從中小學先行,不少大專開始「有樣學樣」效法中小學以「員額控管」名義大量聘用「免洗」約聘老師,即使有資深老師退休或跳槽等空缺,不少學校會改聘「專案教師」名義約聘聘用,他們比照約聘僱員保勞保,但研究、教學、行政可不比資深老師少。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授陳延興直言,「專案教師」便宜行事的風氣盛行與年金改革大刀一揮之下,會讓更多學術型學生拒絕投入博士研究,「掏空高教」絕非危言聳聽。(圖/翻攝自國立台南大學網站)學者更直言,由於人性使然,不少長官及資深教授反而更敢「叫嘴」專案老師,不想帶的討論、不想跑的招生、不想上的課通通「丟」給專案老師做,若老師「翅膀硬了」勇敢拒絕,還會被貼上「不配合」標籤,動輒「不續聘」威脅,且因專案教師屬於「契約」制度,專案教師沒有資遣費與預告工資可請領,只能「滾蛋」落魄地到就業服務站申請「失業給付」,教育單位這種「約聘」歪風,「簡直帶頭當渣男」,令人看了搖頭。陳延興則示警,少子化海嘯造成的「專案教師」現象,除了讓教師惴惴不安外,不少有志學術的學生,看到學長姐辛苦讀到博士,卻還是沉浮在「流浪教師」大海多年,也不敢貿然投入博士行列,加上年金改革問題,乾脆早早到業界打拼,長此以往本土高教人才缺乏,「恐成為國安危機」。學者指出,其實不少正式教職門檻較高,比方高師大不少校系徵聘專任教師時,會把「國科會計畫」等納入篩選門檻,不少博士生畢業後,因為還沒機會獲選國科會計畫,根本投遞不了這些正式教職缺,這時若先以「專案助理教授」名義接計畫,做個幾年後厚實基礎,也較有底氣搶正式教員缺,「只能這樣安慰年輕人了」他感嘆。對此,萬能科大發言人黃文聰回應,少子化是各校共同問題,各公私立學校也都有專案教師,聘約、考績與工作分配該校都依法辦理,但聘約詳情涉及個資,若非當事人親洽或書面授權,學校無法透露內容。
棒球隊狼教練曾對少年強制猥褻被判刑仍遭聘用 前校長致歉承認疏失
台中某知名國小棒球隊37歲松姓教練驚傳對多名學生伸出狼爪,受害孩童已增至31人,松男已遭羈押禁見,家長們則炮火隆隆,怒指松男在任教前就因性侵遭判刑,校方卻對此事毫不知情,而聘雇狼教練的校長也於17日現身致歉,坦承最大舒適是沒有定期上「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查詢相關紀錄,鞠躬稱「讓你們受傷了,對不起!」據了解,該校為棒球名校,原是另名資深教練教學,2019年在該教練推薦下讓松男進入校園,而松男在少棒隊對多名學童伸出狼爪,逼迫學生對其口交,甚至偷偷拍下影片,以影片威脅畢業學生返校,受害學生更飆升至31人。而松男早在2012年就因對未滿14歲少年強制猥褻而被判刑,校方卻在2019年依舊錄用,外界質疑校方疏失「引狼入室」,聘用松男的該校前校長也於17日現身致歉。該校前校長坦承,他最大疏失是沒有定期上「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查詢相關紀錄,且松男2023年間對2名學生呼巴掌、拿木棒狂揍至大腿瘀青,也僅通報不當管教,未細查進一步原因。前校長表示,松男當時態度誠懇,且家長後續不願追究,事件因而沒有擴大,僅將教練聘約從一年一聘改為半年一聘,他也向家長和學生鞠躬致歉,表示「讓你們受傷了,對不起!」◎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友邦史瓦帝尼徵中餐主廚月薪22萬! 應聘條件曝光「還有這些福利」
台灣在非洲的友邦史瓦帝尼,近日透過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近日公布徵才訊息,應徵中餐主廚,除月薪5400美元外,還加上艱苦加給1630美元,折合新台幣約為22萬4千元,任滿一年更有20天的年假和獎金,據國合會表示,由於目前徵人訊息才剛公布,歡迎有興趣想挑戰的廚師來應徵。史瓦帝尼國王為恩史瓦帝三世。(圖/達志/美聯社)國合會16日替友邦應徵中餐主廚,職稱為「駐史瓦帝尼王國王室中餐主廚」,工作地點位於史瓦帝尼王國,主要工作地點在Lozitha王宮,但也須至其他王宮服務,主廚負責史王、王母及王室日常膳食及宴會料理,其中90%為中式料理,10%為融合料理,也須訓練王家廚師規劃與烹調中式料理。在應徵資格方面,需要餐飲科系相關畢業,並具中餐乙級證照且至少於中式餐館服務3年以上,另外在準備國宴、晚宴和其他特殊活動之宴會料理時,主廚會與在地主廚合作並輪流擔任團隊負責人,除了要設計菜單和也要負責食材採購,因此語言部分也有一定的要求。另據國合會表示,每日工作時數為8小時,如遇週末工作和國定假日工作可補休,不過補休必須在接下來的一星期內休完,補休天數不得累積或一次性長時間休假,任滿一年後就會有20天年假。至於待遇福利上,月薪5400美元,艱苦加給1630美元,折合台幣約22萬4670元.;1年聘約期滿,史方另給月薪25%之獎金,若離職係基於雙方同意且主廚未違反史國聘僱法第36條相關解聘事由惟服務未滿1年時,獎金依服務期間比例核給。其他的福利包括抵離任經濟艙機票、抵離任搬遷費用各1500美元,約4.7萬台幣、住宿地點及工作所需之交通協助、史瓦帝尼全額負擔水電、瓦斯及網路費用。位於非洲南部的史瓦帝尼有「非洲小瑞士」之稱,國王為恩史瓦帝三世(Mswati III),是富比士2008年全球第15位富裕君主,淨資產約達2億美元。根據國合會指出,若有興趣者可透過投遞履歷至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官網或電郵至s.y.wang@icdf.org.tw,書面履歷經初審合格者,將通知筆試(英文);筆試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筆試與面試均在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實體進行。國合會16日替友邦應徵中餐主廚,職稱為「駐史瓦帝尼王國王室中餐主廚」。(圖/翻攝自臉書)
25歲女師「放課特別授業」教人與人連結 國中弟全身吻痕…媽氣炸報警
北部1名25歲國中女老師在校任職期間,結識該校1名15歲男學生,不料她明知對方是未成年少男,竟將其帶到租屋處3度發生性關係。少男母親事後發現兒子身上有大量吻痕,氣得到學校討公道,並報警提告。法院審理後,依3個妨害性自主罪合併判處女師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緩刑3年,另須向公庫支付10萬元。判決書指出,被告曾任職於北部某國中,期間認識該校15歲男學生,其明知對方係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少男,竟基於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子為性交之犯意,分別於去年5月25日、5月26日及5月27日,在未違反少男意願的情況下,3度發生性關係。男學生母親發覺兒子身上有大量吻痕,因而至學校查訪並報警,由員警循線查悉上情。法院審酌,被告犯後在僅有被害少年之指述證據下,除於警詢飾詞卸責外,於偵訊及準備程序均坦承犯行,並呈上悔過書,深切自責,可見其確有悔意,同時亦表明願與男學生母親和解,然告訴人未到庭,而未能達成調解,因此依3個妨害性自主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緩刑3年,另須向公庫支付10萬元。針對本案,教育局說明,該師所屬國中前於2023年5月29日進行校安通報,並召開性平會調查,認定當事人性侵害成立,並終止聘約,且議決該師終身不得聘任為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教育局業已於同年10月30日核准解聘,後續並登載教育部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管制,各階段學校、幼兒園、補習班、課照中心等學校及教育機構,都不得進用該員。
高科大2教授爆收賄!「找槍手幫寫論文」護航學生拿學位 師生下場曝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王姓及唐姓教授疑似收受賄賂,協助學生取得碩、博士論文,並護航通過學位考試取得學位。檢方日前發動搜索,傳喚2名教授及鄭姓學生等8人到案,訊後認定3人犯罪嫌疑重大,依法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裁定,王姓教授以20萬元交保、唐姓教授10萬元交保,鄭姓學則以5萬元交保。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顏郁山、檢察官嚴維德、盧惠珍偵辦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王姓及唐姓教授疑似收受賄賂,協助學生取得碩、博士論文,並護航通過學位考試取得學位案件。檢察官 22 日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及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執行搜索及傳喚被告王姓及唐姓教授等人到案。王姓、唐姓教授及鄭姓學生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渠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嫌疑重大,且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爰依法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裁定分別以新臺幣20萬、10萬、5萬交保。另劉姓、陳姓、江姓、葉姓、蔡姓等5名學生經檢察官訊問後,則均以新臺幣10萬元交保。對此,高科大今(31日)發出聲明,本案於今年6月18日碩士在職專班學生向媒體陳述學位論文爭議事件,當時本校即已主動啟動相關調查,後續經檢方展開調查後,本校完全配合並尊重司法調查。事後處置方面,高科大表示,針對學生學位論文部分,將依本校「碩博士學位論文抄襲代寫舞弊處理要點」進行調查及審議,並對涉案學生予以調查。經調查後,若涉案學生違法行為屬實,則依前開處理要點規定,將該生的畢業資格與學位論文予以撤銷,並以退學論處。教授部分,高科大指出,如有相關違法事證或當事人承認犯罪事實,將依「教師法」及本校「專任教師聘約」規定,召開三級教評會審議,並依審議結果辦理。倘涉案教師經判決有罪確定,本校即依《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之事宜。高科大強調,目前案件仍在司法偵查中,尚未起訴,仍待司法偵審調查,本校秉持「毋枉毋縱」的嚴正立場,配合司法機關查察,並立即啟動校內相關處置措施。
振興醫院被爆打壓工會 名醫檢舉美女同事丟工作…院方發聲揭真相
台北振興醫院被爆疑似打壓工會,心臟科名醫林昌琦去年接任醫院的工會理事長後,認為曾姓美女醫師業績暴增到3億多元,1年可抽成超過3000萬,質疑不合理展開調查,沒想到遭醫院記大過,更從7月起失業沒工作。對此,振興醫院發出最新聲明回應了。據《鏡週刊》報導,林昌琦接任振興醫院企業工會理事長後,發現曾姓美女醫師2018、2019年的業績每年不到5000元,但獲醫院高層重用出任要職後,2020年直接暴增為3億多元,當年度抽成可能超過3000萬。林昌琦接獲內部吹哨者檢舉後展開追查,質疑業績的來源不單純,因此向醫院及董事會舉報,卻沒獲得合理說明,於是向衛福部及勞動部等單位檢舉,曾姓美女醫師恐涉背信等罪,相當單位即刻展開調查。振興醫院認為,林昌琦醫師擅自對衛福部、勞動部檢舉,且散布不實消息,曾姓美女醫師也沒有背信等不法,因而引用工作規則以「造謠中傷,妄控攻訐,影響個人或團體榮譽」,去年11月將林昌琦記大過處分,今年的年終獎金也被減了7萬多元。林昌琦對此感到不服,認為遭工會打壓,因此向勞動部申訴,調查結果認定,林昌琦舉發的內容數字雖不精確,但並非無中生有,舉發行為和言論屬於「工會活動」,但振興醫院卻以人事權否定工會言論的正當性,今年4月間依《工會法》判定為「不當勞動行為」,下令塗消對林昌琦的大過處分,並對振興醫院開罰10萬元。沒想到,振興醫院不久公告將於7月1日起停聘林昌琦。振興醫院解釋,醫院審查委員會決定不與林昌琦續約的主要理由,是林昌琦個人之不當行為,都與工會無關。事實上,林昌琦醫師的聘約到今年6月30日屆滿。振興醫院強調,林昌琦醫師對醫院院務所提出的意見,勞動部已有裁決,並駁回林昌琦醫師針對曾醫師的指控,媒體單方面的說法,與事實有明顯出入。
金門狼師逼女學生「不穿內褲」拍性感照 裁決結果大逆轉…家長怒了
金門驚傳有國中代課老師長期要求女學生拍攝性感照,甚至要求不穿內褲,讓學生感到不舒服提告,受害者逼近30人,引發軒然大波。原本在6月底完成調查,裁決男老師終身不得當兼任、代理及代課教師,並通報不適任教育人員資料庫,但對方不服提申覆,結果大逆轉,如今僅懲罰4年不得聘任,未來仍可以繼續教書,讓家長大為不滿。據了解,該名陳姓男老師任教多年,熱些協助拍攝學校熱舞社活動表演照,也會邀請女學生拍攝「定裝照」,長久以來並無異樣,但近日卻遭女學生控訴,要求在只有一片簡易隔板的視聽教室內換衣服,還以配合服裝美觀為由,要求「裡面不要穿內褲」,令女學生覺得不舒服,向班導反應後,事情才曝光。沒想到,案情如滾雪般越滾越大,有越來越多女學生出面,人數多達20餘人,其中有多位都是已畢業的熱舞社學姐,代表男老師惡行已達5、6年之久,但多數家長害怕孩子遭到男老師報復會有危險,而不敢出面提告。該校性平會成立調查小組進行調查,在6月28日完成事實認定及調查報告,認為性騷擾屬實且情節重大,依法應予終止聘約,並終身不得聘任為兼任、代理及代課教師。不過,陳姓男老師對結果不服,提起申覆成功,重啟調查後認定雖然老師作法不當,但未達到終身解聘的程度,改為停聘4年。家長收到決議通知書十分不滿,痛罵縣府和校方根本是包庇,揚言要串連其他家長到金門縣政府抗議,以免再有學生受害。◎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山道猴勸世神作3/超商打工飆車玩家背債青貧族 律師:向前女友討錢「這2點」關鍵取勝
日前在網路爆紅的《山道猴子的一生》,從一位超商打工的年輕飆車玩家的短暫一生,揭開年輕人低薪、物慾不受控、背卡債、借錢給女友也向友人借錢,「青貧族」「精緻窮」,向年輕人提出警世,「啟發大家『不用走這條辛苦的路』。」影片中主人翁山道猴子的角色設定,反應時下台灣低薪族,即使最低薪資已從2012年的每月19,047元到2022年增為26,400元,成長38%,同期間,時薪從109元升為176元,成長61%,看似增幅不少,但物價漲更快,薪資增幅被通膨給吃掉。「2012年的薪水,可以買1097杯珍奶;到2022年的薪水,只可以買 853杯珍奶。」新加坡亞洲新聞台《CNA》於7月28日在YouTube發布一則「深陷低薪資困境,台灣年輕的畢業生如何面對高成本時代」的專題報導,提及低薪時代還要面臨物價飛漲,引起不少網友共鳴,「低薪、高工時,悲鳴」「物價上漲n倍,薪資拉高有什麼用」。山道猴子入不敷出只好刷卡,以致卡債越滾越大。「現在很多年輕人借信貸,甚至動用雙卡(信用卡、現金卡),若每次只還最低卡費,動用高循環利息,以債養債又債滾息,永遠不會知道自己到底欠多少。」一位不具名的金融業襄理告訴CTWANT記者,「一直挖東牆、補西牆,最後甚至走上私人借貸、錢莊,必須要大人拿房子出來清償債務。」這位一線金融從業人員提醒,「清楚自己的能力,有多少錢做多少事。」此外,影片主角山道猴子在超商打工,雖拉長工時薪水仍微薄,須額外借貸應付支出,甚至把辛苦掙來的錢給女友,最後被劈腿分手,難以向女友「孩錢」(還錢),落得「人財兩失」。影片主角在超商打工,就算拉長工時,也只能領取微薄薪水。(圖/翻攝自YouTube影片《山道猴子的一生》)對於要求前女友還錢一事,御丞法律事務所律師連思成向CTWANT記者表示,「如果債務人積欠債務遲未歸還,已經到訴訟階段時,對於債權人最常見的就是,『當時沒簽借據』以及『當時是拿現金』,這2個問題會直接影響法院對消費借貸關係成立與否的看法,因為一旦提起民事訴訟,原告必須先提出證據證明兩造已經成立借貸契約,且借貸金額已經交付。」他也強調,「債權人在借貸之初就必須相當注意,建議最好還是簽借貸契約,直接證明借貸關係是有合意的,如果真的沒簽,只好趕快保留通訊軟體的對話截圖等,能證明雙方之間存有借貸關係的相關證據。」至於款項交付的部分,盡量使用匯款方式、留下匯款紀錄,如果真的拿現金交付,也一定要讓債務人簽收,並記錄借款金額,經債務人收訖無誤等相關字句,確保未來訴訟上舉證之用。「另外,如果借款金額龐大,為了確保自己的債權,建議在借款時要求債務人簽發本票、尋找連帶保證人,或債務人若有不動產也可要求設定抵押,作為擔保,對於債權人而言,都是多一層保障。」借錢給另一半或給朋友,很容易忽略上述提及的事情,連思成表示,「人說親兄弟也要明算帳,除非你借錢時本來就篤定這錢未來可以不要了,不然最好還是在借款時要多加注意。」在借貸部分,連思成提醒有2個關鍵問題會影響訴訟結果。(圖/連思成提供)至於社會新鮮人在低薪情況下該如何選擇工作及理財?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教授魏郁禎也告訴CTWANT記者,「在接受第一份工作聘約前謹慎決策,別為了多1,000、2,000元的薪資,放棄更有人性或發展性的工作環境,最好透過管道探詢公司文化,進入和自己速配性較高的組織。」魏郁禎接著說,進入公司30天內,想盡辦法掌握公司內的各種潛規則及人際關係網。「小到主管喝咖啡加不加奶、服裝忌諱,到開會時該怎麼發表意見,大則為各部門特殊文化等有人可以問最好,沒人問只能靠觀察力了。」她強調,確定有穩定收入後,檢視自己的需求,重新規劃並補足保險項目和金額,確保擁有足夠的保障,但每月保險費用不要超過固定收入十分之一。最後是,「進行投資理財時,必須對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有充足認識,並對金融產品充分理解後,選擇適合自己個性和能力的金融商品,循序漸進進行投資,切勿躁進。」
高虹安「詐領助理費46萬」被起訴 北檢批:公私不分、壓榨下屬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法委員任內涉詐領助理費46萬元,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高虹安行為構成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公費助理陳奐宇、黃惠玟、陳昱愷及王郁文為共犯,高虹安等5名被告因一行為觸犯二罪名,從重依貪污罪論罪。北檢認為,本案詐領助理酬金(薪資)的方式,是將助理月薪以少報多,多報的差額須要繳回;助理加班費除高虹安每月同意給予的「獎金」可實際領取外,其他申報加班費差額均應配合繳回供高虹安自行決定運用,因此被告向立法院申報的金額與助理實際可領取的金額不符,顯屬不實。此外,高虹安身為立法委員,具有審核決定如何分配其辦公室各公費助理酬金及同意核給助理加班費的權限,但高虹安自始無意給予助理虛(浮)報差額的金額,而是透過將願意配合繳回的助理,以虛(浮)報、總額報滿的方式向立法院請領助理酬金、加班費至法定上限金額後,扣除高虹安實際要給予助理實領的薪資及「獎金」後,要求助理繳回差額,核屬詐取財物的行為。立法院按月撥付至高虹安薪資帳戶的問政相關業務費用共計7萬餘元,未見她將此拿出用於辦公室相關事務。高虹安將助理加班費報滿至8萬4872元後,再將酬金差額、加班費與獎金差額要求助理繳回,挪作他用,明顯有私用於她個人支出項目,顯見主觀上有不法所有意圖。本案高虹安將虛(浮)報的助理酬金及加班費作為其委員辦公室運作支出及其私人使用,均於法不合。另外,助理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於偵查中均自白犯罪,自承知悉申報的金額與實際領到的酬金、加班費不符,並知悉要將差額繳回的用途;王郁文雖否認犯罪,他也認知是「幫忙領加班費」出來,因此認定助理均知情並配合高虹安詐領款項。以下為北檢今天公布起訴高虹安等5人的起訴書內容:臺北地檢署偵辦被告高○安等人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等相關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壹、偵查結果一、詐領助理酬金、加班費案(一)被告高○安、陳○宇、黃○玟、陳○愷、王○文等5人均提起公訴被告高○安、陳○宇、黃○玟、陳○愷、王○文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罪嫌。(二)被告李○庭不起訴處分。二、資策會提告高○安涉嫌背信案被告高○安不起訴處分。贰、詐領助理酬金、加班費案一、簡要犯罪事實(一)高○安自民國109年2月1日起,擔任立法院第十屆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台灣民眾黨籍),為依法令服務於國家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陳○宇為高○安委員辦公室主任、黃○玟為辦公室行政主任(負責襄助行政及人事薪資等業務)、陳○愷為辦公室法務主任、王○文為辦公室公關主任,自109年2月1日起,由高○安分別以每月新臺幣(下同)7萬元、6萬2,000元、6萬元、4萬6,000元之酬金聘僱,均為高○安依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規定聘用之公費助理。(二)緣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第1項規定「立法委員每人得置公費助理八人至十四人,由委員聘用;立法院應每年編列每一立法委員一定數額之助理費及其辦公事務預算。公費助理與委員同進退;其依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所規定之相關費用,均由立法院編列預算支應之。」立法院於109年度分別編列「公費助理」工作計畫(編號3304010203)預算供立法委員聘用公費助理,協助立法委員處理各項問政、服務選民,及「問政相關業務」工作計畫(編號3304010206)預算供立法委員為民服務,協調中央及地方事務所需各類事務開銷。「公費助理經費」每位委員公費助理8至14人每月酬金42萬4,360元、加班值班費每位委員公費助理8至14人每月8萬4,872元,上開經費係由立法院編列支應立法委員聘用助理依勞基法所生之實際費用,為公費助理在職務上取得之報酬,非屬立法委員薪資之一部分,亦非對於立法委員個人之實質補貼。另立法院亦編列有「問政相關業務經費」每位委員每月7萬9,072元。(三)高○安明知上開立法院所編列「公費助理經費」,係供支應各立法委員聘用公費助理給付之酬金、獎金、加班值班費之用,不得流用非屬前揭費用之支出,如辦公室、服務處等開銷或私用。又明知立法院編列之「問政相關業務經費」,每月合計7萬9,072元,係供各委員選民服務及考察等事項,亦可供助理協助委員處理各項問政、服務選民所用,每月係直接撥付其受領立法委員薪資之帳戶。詎其每月除受領上開「問政相關業務經費」7萬9,072元外,尚領有委員薪資19萬餘元,財團法人永○教育慈善基金會(下稱永○基金會)另每月支應10萬元予歷○網路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歷○公司)協助其從事立法委員職務,且其擁有銀行存款達千萬餘元,具有相當之財力,竟未思將上開撥入其個人帳戶之「問政相關業務經費」或以其個人財產支應委員辦公室等開銷,反以其委員身分要求下屬公費助理黃○玟等人配合,以虛報或浮報助理每月受領酬金、加班值班費(下稱加班費)至上開預算上限金額(即酬金42萬4,360元、加班費8萬4,872元),將虛報或浮報酬金差額、加班費差額供其自行決定用途及運用。於109年2月27日前,先與黃○玟謀議,視助理實際聘用異動情形,針對特定助理以超出其等受聘約定之酬金進行調配達到預算上限金額,並以特定助理名義浮報加班費至預算上限金額後,再由黃○玟告知陳○宇、王○文,欲以其等及黃○玟名義浮報助理酬金及加班費,超出其等受聘約定之助理酬金及每月實際可領取加班費之差額,高○安並無給予之意而要其等配合繳回供高○安自行決定用途及運用,經陳○宇、王○文同意後,高○安、黃○玟、陳○宇及王○文即共同基於職務上詐取財物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犯意聯絡,自109年2月27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為下列行為:1、黃○玟依高○安指示,接續自109年3月起至109年11月止,視高○安聘用助理之異動情形計算高○安委員辦公室助理實際酬金總額,與立法院補助之助理酬金總額之差額後,將陳○宇、黃○玟、王○文實際助理酬金之7萬元、6萬2,000元、4萬6,000元之數額虛灌每人每月數千元至1萬元不等之金額,並不實填寫在「立法院立法委員自聘公費助理遴聘異動表」上,由高○安在「立法委員(親自簽名)」欄簽名後,向立法院浮報助理酬金(金額如起訴書附表一所示)。2、高○安每月僅同意核給之陳○宇、黃○玟、王○文數千元不等之加班費,並將每人可實領數額以「獎金」名義告知黃○玟,由黃○玟先行計算立法院編列給助理之每月加班費餘額後,未核實而填載「立法委員公費助理延長工時、國定假日、特休假應休未休工資及其他相關經費請領名冊」之不實加班費數額(如起訴書附表二所示「申報」欄位),而陳○宇、王○文、黃○玟均明知上開請領名冊所載申報之不實加班費數額,除了高○安同意核給之「獎金」數額外,並非其等可實際領取,仍於上開請領名冊上簽名,再由高○安於立法委員(親自簽名)欄簽名表示高○安已核定支付,向立法院虛報或浮報上開助理之加班費(金額如起訴書附表二所示)。3、黃○玟於109年7月某日,計算(6)月份之加班費餘額後仍有剩餘,由高○安指示黃○玟向陳○愷告知,欲以陳○愷名義浮報加班費,超出高○安同意核給之加班費「獎金」差額,須繳回供高○安自行決定用途及運用,經陳○愷同意後,陳○愷與承前犯意之高○安、黃○玟共同基於職務上詐取財物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犯意聯絡,由黃○玟填載陳○愷之109年6月、10月、11月份「申報」欄位之1萬3,333元、1萬7,417元、9,416元等不實加班費數額,陳○愷明知不實仍授權黃○玟於「立法委員公費助理延長工時、國定假日、特休假應休未休工資及其他相關經費請領名冊」上蓋章,再由高○安於立法委員(親自簽名)欄簽名表示高○安已核定支付,向立法院虛報或浮報陳○愷之加班費(金額如起訴書附表二所示)。4、高○安、黃○玟、陳○宇及王○文推由黃○玟以上開不實酬金及不實加班費,按月向立法院虛報或浮報,致使不具實質審查權之立法院辦理會計、出納業務職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管製作之「付款憑單」、「委員助理薪資發放明細表」、「公費助理勞工退休金暨勞保、健保按月提(扣)繳明細」,致立法院陷於錯誤,將前揭虛報或浮報款項如數撥至陳○宇等人銀行帳戶後,依黃○玟扣除因虛報或浮報金額致助理勞保及健保繳費之增加之金額,計算其等應繳回差額65萬1,842元,由陳○宇等人配合領出交與黃○玟或由陳○宇、王○文自行保管(下稱零用金),以供高○安自行決定用途及運用;惟實際繳回金額為62萬5,238元(理由如起訴書附表五備註欄所載,包括酬金共8萬4,126元、加班費共54萬1,112元),扣除實際用於支付公費或私聘助理薪資、獎金共16萬5,208元(如起訴書附表六),總計詐得46萬30元(即62萬5,238元-16萬5,208元=46萬30元),而將之私用於不得以「公費助理經費」支應,原應由高○安個人支付之零用金支出(舉例如餐飲、禮品、花藍、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甚至個人使用(雙眼皮貼、衛生棉、洗頭、卸妝棉補充包、頭痛藥、台大醫藥費、高○安個人餐費等)之支出,足以生損害於立法院對於補助立法委員遴用助理所編列助理費預算管理之正確性。二、量刑意見(一)建請法院審酌被告高○安擁有傲人之學經歷,曾擔任鴻○公司中階主管,每月領有立法委員月薪19萬餘元及問政費用7萬餘元、銀行存款達1,200萬餘元,永○基金會並支應每月10萬元予歷○久公司協助被告高○安從事立委職務,財力豐厚,竟分毫不用上開問政相關業務經費,反壓榨憚於其權勢之下屬助理配合共同虛報、浮報酬金、加班費,向立法院詐取該院編列之「人事費」,流用於委員辦公室及個人私用等支出,足認被告高○安公私不分,貪圖小利,為支應其他開銷操控助理薪資而詐得公費助理費用,且犯後態度不佳,卸責予助理,請妥予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以示警惕。(二)被告黃○玟、陳○宇、陳○愷於偵查中自白犯行,態度良好,無獲得犯罪所得,均請依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前段、刑法第31條第1項但書規定減輕其刑。另被告黃○玟係依照被告高○安指示做事,供出一切犯罪情況並提供事證,被告陳○宇及陳○愷身為勞工,配合雇主之行為及決定,請再依刑法第59條酌減其刑,並請宣告1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給予緩刑宣告,以勵自新。三、沒收本案被告詐領之犯罪所得46萬30元,請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宣告沒收,如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請依同條第3項規定追徵其價額。四、被告李○庭不起訴處分理由摘要被告李○庭雖於109年2月至110年3月間,每月領有2萬餘元至5萬餘元不等之助理酬金,但因其確有實際從事助理工作,且工作內容核屬助理範疇,即難以其另有其他兼職,而認有詐領公費助理費用之犯行,應認其罪嫌不足。叁、資策會提告高○安涉嫌背信案一、簡要告訴意旨被告高○安自97年7月14日起至107年5月14日止,任職告訴人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下稱資策會)擔任副工程師、專案經理、組長等職,從事技術研究、輔導廠商等工作,竟為下列行為:(一)於101年至102年利用至美國辛辛那提大學洽談技術合作研發出差之機會,在上開大學攻讀博士學位,卻未依照規定說明出差行程變更一事,使告訴人資策會仍支付薪資72萬8,920元及差旅費72萬7,904元予被告。(二)被告與顏○泰等人曾組成團隊,於103年間參加告訴人舉辦之創業競賽獲得優勝,並獲頒獎金200萬元,嗣顏○泰成立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科○公司)並與告訴人簽立「科專研發成果授權契約」,約定科○公司支付授權金500萬元,取得告訴人之技術,授權期間為103年9月24日至106年9月23日,且科○公司另與告訴人簽署合作備忘錄,約定雙方擬於103年至108年間,簽訂授權金總計1,500萬元之「科專研發成果授權契約」。詎被告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於上開授權契約簽立後3年內投資科○公司40萬元,且科○公司事後未能支付前揭備忘錄預定之授權金1500萬元,致告訴人受有損害。(三)被告未依資策會同仁會外兼職辦法申請在科○公司兼職擔任業務處處長,卻於104年10月14日至18日,以科○公司業務處處長身分出席在新加坡舉辦之「2015年度M2M新創公司獎」頒獎典禮時,向告訴人請領差旅費4萬4,003元。(四)科○公司於105年間,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行動製造管理和優化平台」之發明專利,惟該發明係使用告訴人授權之技術,其衍生之專利權應歸屬於告訴人;然被告竟將自己登記為專利發明人、科○公司為申請人,並經智慧財產局核准科○公司為該發明專利權人,致告訴人受有損害。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第342條背信罪嫌。二、不起訴處分理由摘要(一)被告至美國出差期間,確有從事資策會主管所交辦之工作、提交出差報告說明工作成果,自難認被告有何施用詐術領取差旅費或薪資之情。資策會內部之主管,於當時均知悉被告同時在辛辛那提大學出差工作及就學一事,且其101年至103年間之考績評定結果分別為優、優及特優等情,難認被告於出差期間同時進修博士學位,有何造成告訴人損害之情。(二)被告未因投資科○公司取得不當利益,且科○公司嗣後未能按備忘錄簽立總計1,500萬元授權金之授權契約,係因技術變遷快速、科○公司資金不足等因素所致,與被告無關。(三)被告確係經告訴人主管指派至資策會間接持股之科○公司從事輔導工作,被告在科○公司所從事之工作即屬其為告訴人工作之一部分,且被告未領取科○公司薪資報酬,難認有兼職之情形。又被告赴新加坡參加頒獎典禮,獎盃上亦刻有資策會之英文,堪認其參加典禮亦係為告訴人領取獎項,從事提升告訴人聲譽之工作,其向告訴人支領差旅費,即難認有背信行為。(四)本案發明專利並非被告職務上完成之發明,且該發明專利之專利權人登記為科○公司,亦查無確有侵害告訴人權利之處,告訴人所指,應為其與科○公司間授權契約爭議之民事糾紛,尚難據此主張被告不法而具有背信犯行。
義民中學聘任爭議終落幕 抗爭教師:可以好好睡覺了
新竹縣義民中學爆發教師聘任爭議,經教師們與全教總持續抗爭後,10日終有初步結果,義民中學發出公告表示,依照教師法續聘10名教師且不須回擲應聘書,預計12日發放薪資。針對校方釋出的好消息,教師們表示歷經前段時間抗爭身心俱疲,如今「終於可以好好睡覺了」。10名教師因刪改服務規約,義民中學不續聘,3日校方與10名教師溝通協調後,4日再次以快捷遞送聘書與應聘書予10位教師,要求教師能簽回應聘書。不過教師們未接受校方條件,6日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前往縣府再次協調,8日前往教育部陳情,更於網路發起連署罷免校長陳衍財。校方10日發布聲明公告,將依照教師法續聘10名教師,根據行政作業程序於12日發放薪資,原本4日要求教師們10日內回擲應聘書,也免就該聘約簽回。義民中學公告中指出,據教育部函釋意旨,私立學校應將教師聘約視為學校重要章則,納入校務會議討論,故有關教師聘約修正,義民中學代表人與教師委託工會於校務會議前針對聘約條文展開協商,待協商完畢後再召開校務會議,討論聘約修正一案。全教總樂見爭議有結果,期待學校落實公告、給薪並與全教總啟動服務規約協商。「終於可以去學校了!」李姓英文老師表示對結果很滿意,另名季姓國文教師也表示,這段時間身心俱疲,「終於可以好好睡個覺了」。
國中狼師性騷近30名女學生 情節嚴重終身不得聘任
金門縣今年4月驚爆某國中陳姓代課老師長期以邀約拍照之名,要求熱舞社女學生穿著「蘿莉風」服裝供其拍攝性感照,甚至不穿內褲,令女學生「不舒服」提告性騷擾,外傳受害人數近30人。金門縣教育處調查結果17日出爐,陳姓老師性騷擾屬實且情節重大,依法應予終止聘約,並終身不得聘任為兼任、代理及代課教師。據了解,陳姓代課老師邀約熱舞社多名女學生,換穿「蘿莉風」制服拍攝性感照,時間長達5、6年,外傳受害學生包含已畢業的學姊近30人。校方性平委員會因調查過程中有跨校疑似個案,為配合上課時間安排訪談,無法依原預定進度於2個月內完成調查,遂申請展延1個月,日前於期限內完成調查且經學校性平會議處後,函報金門縣政府教育處。教育處昨公布調查報告,經學校調查小組針對檢舉人、申請調查人、疑似被行為人、關係人與被申請調查人多次查訪與交叉比對,認定行為人作法與客觀社會通念及經驗法則相悖,且罔顧師生間的關係界限、權力界限與身體界限,性騷擾屬實且情節重大,依法應予終止聘約,並終身不得聘任為兼任、代理及代課教師。教育處長孫麗琪表示,處理結果將以書面載明事實及理由通知申請人、檢舉人及行為人,倘對處理結果不服向學校提出申復者,學校亦應依防治準則第31條以書面通知申復人申復結果;另關於該師終止聘約,教育處會請學校通報至教育部不適任教育人員資料庫。
金門某國中驚傳性騷擾!調查結果曝光 狼師終身不得再聘
金門地區今(2023)年4月中驚爆某國中陳姓狼師邀約該校熱舞社女學生,因不當要求穿衣字眼令女學生「不舒服」遭提告性騷擾案調查結果出爐,其性騷擾屬實且情節重大,依法應予終止聘約,並終身不得聘任為兼任、代理及代課教師。據了解,發生於金門的這起國中校園性騷擾案,是1名陳姓代課老師疑似長期「邀約」該校熱舞社多名女學生,換穿火辣「蘿莉控」制服在校內的視聽教室或外出拍攝性感照,時間長達5、6年之久,外傳受害的學生包含已畢業的「學姐」人數累計已近30人。因調查過程中有跨校疑似個案,為配合其上課時間安排訪談,無法依原預定調查進度於2個月內完成調查,遂申請調查展延1個月,日前於期限內已完成調查且經學校性平會議處後函報金門縣政府教育處。根據縣府教育處今(17)日公布的調查報告指出,該案經學校調查小組分別針對檢舉人、申請調查人、疑似被行為人、關係人與被申請調查人進行多次查訪與事證交叉比對後,認定該案行為人其作法與客觀社會通念及經驗法則相悖,且罔顧師生之間的關係界限、權力界限與身體界限,造成學生、家長、校園普遍不安,其性騷擾屬實且情節重大,依法應予終止聘約,並終身不得聘任為兼任、代理及代課教師。教育處長孫麗琪表示,學校已經該案之調查報告與性平會會議紀錄函報教育處,教育處後續將依法召開縣層級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嚴加審核校方全案調查程序及懲處措施,並要求學校務必踐行性別平等教育法、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之法定程序,將處理結果以書面載明事實及理由通知申請人、檢舉人及行為人,倘申請人或行為人對處理結果不服向學校提出申復者,學校亦應依防治準則第31條以書面通知申復人申復結果;另關於該師之終止聘約,教育處會依法辦理並請學校至教育部不適任教育人員資料庫進行通報。孫麗琪也強調,校園性平事件處理機制應更積極細膩,對任何時間發生的性平事件,均要求學校依規審辦,後續在預防方面,教育處會持續強化教師專業倫理、宣導學生自我保護觀念與性平教育宣導,希望透過落實性平事件的預防、處理與輔導作為,以確保學生的安全,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