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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1天閃婚!男砸144萬娶妻「同居22天就落跑」 離婚隔月她又嫁了
中國江西一名劉姓男子2024年透過婚介公司相親,認識張姓女子僅一天就登記結婚,還為此支付29.8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44萬元)的費用,沒想到婚後共同生活僅22天,妻子以參加親人喪禮為由離開後便再也沒有回來。更讓他傻眼的是雙方離婚隔月,張女竟又與另一名男子結婚。劉男懷疑自己遭遇婚姻詐騙,憤而報警提告,案件於10月12日二度開庭。根據陸媒報導,劉男2024年11月在父親及媒人陪同下,從江西宜春前往貴州相親,短短4天見了約20名女子。他坦言原本抗拒相親,對張女「也沒有說特別喜歡」,但因父母不斷催婚,最終還是決定與張女結婚。兩人於2024年11月12日相識,隔天就登記結婚。劉男為這段婚姻支付29.8萬元人民幣的費用,其中12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58萬元)是給張女的聘金,另外14.3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69萬元)分給雙方媒人,剩餘3.5萬元(約新台幣17萬元)則是婚介公司的服務費。婚後兩人前往浙江共同生活,但劉男逐漸發現,原本給人溫柔印象的張女,婚後態度變得極為冷淡,雙方還經常吵架。2024年12月4日張女以舅舅過世、必須返鄉奔喪為由離開,結束僅22天的同居生活,此後未再返家。劉男曾前往重慶尋妻並盼能挽回婚姻,若女方不願繼續生活也願意協議離婚,但張女只願退還3至5萬元的聘金,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劉男隨後提起離婚訴訟,張女卻主張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而不願離婚。法院審理認為兩人僅認識一天便結婚,婚前缺乏互相了解,婚後共同生活不到一個月就分居,因此判准離婚。沒想到劉男離婚後進一步調查,竟從張女前男友口中得知,張女與自己結婚前疑似尚未完全結束上一段感情,離家後還與前男友繼續交往。劉男更聲稱張女2025年5月又與另一名男子結婚,距離兩人正式離婚僅約一個月,讓他懷疑女方當初結婚的真正目的是為詐騙。劉男表示婚介公司目前已退還17萬多元人民幣,但張女收取12萬元人民幣的聘金及5000元人民幣見面禮仍未返還,因此決定提刑事訴訟。貴陽警方2025年3月以涉嫌詐騙罪立案偵辦,同年9月逮捕張女,案件於今年5月首次開庭,10月12日再次審理。庭審中張女否認犯罪,辯護律師主張她原本有意共同生活,雙方只是婚姻破裂引發的民事糾紛,不能因感情經歷或聘金爭議,就認定涉及詐騙。劉男則認為女方是否在結婚前後隱瞞感情狀況和事實真相才是本案關鍵。他不滿地表示:「不認罪、不退錢,太可惡了」。劉男父親透露,這筆結婚費用幾乎耗盡一家人多年工作累積下來的存款,如今不僅承受經濟壓力,還得面對外界議論,讓他相當後悔當初急著催婚,無奈感嘆「只能自己慢慢承受」。
砸194萬閃婚娶妻!婚姻破局勝訴 女方嗆:你死了我賠命
花費44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94萬元)迎娶妻子,婚姻卻只維持短短一段時間,最後連法院判決應返還的款項都追不回來!大陸安徽省六安市一名30歲束姓男子,透過婚姻介紹公司跨省前往貴州相親,與認識僅3天的22歲女子登記結婚,沒想到婚後兩人爭執不斷,妻子更在2024年3月突然離家失聯。男子懷疑遭到騙婚,提告後雖獲判返還14.8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65萬元),對方卻遲遲未付款,甚至在電話中嗆聲:「你要死就去死吧,死了我給你賠命。」男子指稱,結婚時支付婚介費、聘金、金飾及婚禮等費用,總計約44萬元人民幣。綜合《濟寧新聞》16日報導及《百姓關注》報導,束男2024年初透過安徽當地婚介業者安排,前往貴陽市觀山湖區一家名為「添禧福源」的婚姻介紹公司相親,並認識來自貴州省畢節市赫章縣的季姓女子。當時束男30歲,女方22歲,兩人接觸不久便決定共組家庭。束男表示,相處期間,季女曾向他訴說自己的家庭遭遇,聲稱父親在她3歲時過世,母親隨後改嫁,自己幾年前生下長子,卻在前一段婚姻中遭到夫家不當對待。聽完這些經歷,束男不但沒有介意對方的過去,反而希望能給她安穩的生活。雙方認識僅3天,便於2024年1月29日辦理結婚登記。男子花費大筆金錢閃婚,婚姻破局後追討款項受阻,雙方金錢糾紛持續延燒。為了完成這樁婚事,束家付出大筆費用。束男指出,光是支付「添禧福源」婚介公司的服務費,就花了14.8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65萬元),另交付女方15.8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70萬元),購買結婚金飾則支出3.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5萬元)。此外,他還陸續轉帳生活費約1.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6.6萬元),加上婚禮等其他開銷,前後共花費44萬元人民幣。然而,兩人婚後返回安徽老家生活,關係卻很快出現問題。束男指稱,妻子經常以生理期、腹痛或頭痛為由拒絕親密接觸,兩人甚至分開睡覺,由他睡沙發、妻子睡床。他表示,家人平時相當小心地與女方相處,但雙方仍頻繁發生爭執,季女有時一不高興便離家出走,讓他備感壓力。束男表示,妻子離家後失聯,自己不僅承受金錢損失,也因婚姻糾紛承受巨大壓力。2024年3月15日,夫妻再度爆發激烈衝突。依束男說法,當天他喝了酒,妻子曾主動要求他靠近,但接觸後卻突然指責他是流氓,接著摔砸電視、冰箱及沙發等家中物品。眼見情況失控,他只好報警處理。隔天,季女便離開束家。束男回憶,當時自己睡著了,醒來才發現妻子已不見蹤影。他還提到,桌上原本放著一杯水,自己喝下後便睡著,直到晚上才察覺對方離開。不過,這只是束男單方面描述,並無證據顯示飲水與他入睡之間存在關聯。妻子離家後一直沒有消息,束男開始懷疑這段婚姻從一開始就另有目的,於是向警方報案。他說,家人原本相信季女會好好經營婚姻,因此依照對方要求交付款項,甚至將母親一張存有1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66萬元)的銀行卡交給她。至於其他以現金支付的費用,因缺乏完整憑證,後續要證明款項流向也更加困難。束男坦言,這場婚姻不只讓家中損失金錢,也對他的生活造成很大影響。他認為,家鄉的人都知道自己疑似遭到騙婚,讓他覺得顏面盡失,甚至擔心未來難以再找到結婚對象。他還聲稱,自己曾因情緒過於激動而吐血。貴州赫章縣人民法院判決女方返還14.8萬元人民幣,至於金飾及婚禮支出的返還請求則未獲支持。雙方糾紛最終進入司法程序。2026年5月8日,貴州省赫章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認定季女應返還束男14.8萬元人民幣,至於購買結婚金飾及婚禮相關支出的返還請求,法院則未予支持。這也意味著,束男雖然勝訴,卻無法透過這次判決追回全部婚姻開銷。更讓束男無奈的是,判決生效後,季女起初曾表示願意分期償還,但始終沒有實際履行。束男因此聲請強制執行,卻發現對方先前已將帳戶內的錢領走,銀行存款只剩幾百元人民幣,導致判決確定的款項仍難以追回。雙方後續的電話錄音也曝光。面對束男持續追討,季女表示自己沒有錢,還情緒激動地說:「你要死就去死吧,死了我給你賠命。」束男聽完痛批對方狠心,並提醒她還有兩個孩子,季女卻回應:「孩子有他爹,關我什麼事。」她也強調,自己已向法院表明願意還款,只是目前確實沒有能力支付,並抱怨束男不斷打電話施壓。對於這類跨省相親、短時間內結婚又迅速發生金錢糾紛的情況,貴州豐來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宏偉指出,一般聘金返還爭議原則上屬於民事糾紛,但如果有人從一開始就沒有真實共同生活的意願,而是藉結婚名義取得財物,便可能涉及刑事詐欺,關鍵在於是否具有非法取得他人財物的主觀意圖。張宏偉進一步說明,即使當事人已取得民事勝訴判決,也不代表不能再追究可能涉及的刑事責任。若有證據顯示對方涉嫌犯罪,仍可向公安機關提出刑事控告。律師認為,這起案件中,雙方閃婚後不久便分開生活、女方離家失聯,以及收取款項後疑似迅速大量提領現金等情節,都值得進一步調查。束男可持續蒐集金流、婚介過程及雙方往來紀錄等證據,尋求移送公安機關調查的可能性。束男則希望透過自身經歷提醒其他有意透過婚介閃婚的人,面對短時間內決定婚姻、又涉及大筆金錢往來的情況,務必提高警覺。至於季女是否涉及刑事詐欺,目前報導並未指出已有相關定罪結果,仍須由司法機關依證據認定。
婚前抓包台積電未婚夫出軌! 律師揭「保存5證據」:未婚妻可提告求償
近日一名女網友在網路上分享台積電未婚夫婚前出軌女同事,吸引逾百萬人瀏覽。對此,台大曾姓律師「法律曾心話」指出,很多人都以為正式登記結婚,就無法向出軌的另一半索賠,但其實只要雙方婚約已合法成立,即使尚未完成結婚登記,無過失的一方仍可能依法向違反婚約的未婚夫請求婚宴費用、精神慰撫金等賠償。近日一名女網友在Threads發文透露,原本預計今年11月結婚,婚宴場地、婚紗以及親友等相關婚禮安排都已經準備妥當,沒想到8月底卻發現在台積電工作的未婚夫出軌。原PO表示,未婚夫當天原本說要到公司上班,但其實是請假與女同事外出,甚至未婚夫被發現出軌後,還辯稱「最近壓力大,想找人出去走走,我們沒有幹嘛」。原PO得知真相後,直言到底誰會在結婚前2個月出軌,並心碎表示「原本以為我們這段期間正在一起用心的準備婚禮、迎接我們的未來,結果你卻是把心思都用在別的女人身上、安排跟別的女人的約會。你們持續多久了我真的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原本以為的幸福婚姻,已經被你們親手毀了」。對此,台大律師「法律曾心話」在Threads發文表示,很多人會誤以為「還沒結婚就不能求償」,但其實並非如此。律師透露,根據《民法》規定,如果雙方已經合法成立婚約,即使雙方尚未正式登記結婚,若其中一方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婚約解除,或無正當理由違反婚約,沒有過失的一方仍可能依法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律師提醒,只要雙方婚約已合法成立,即使尚未完成結婚登記,無過失方仍可能向違反婚約的一方請求損害賠償。(圖/翻攝自Threads/jienuo_zeng)至於究竟可以要求哪些費用?律師指出,若婚約解除,只要是因籌備婚禮所產生的實際損失,例如已經支付的婚宴費、婚紗費、喜餅費等,都能向過錯方索賠;若因婚約遭違反造成精神痛苦,在符合相關法律要件的情況下,也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以及訂婚時贈與的聘金、金飾等,也可要求對方返還。不過,對於第三者是否需要賠償,律師直言,由於雙方尚未完成結婚登記,法律上並沒有「配偶」身分,因此無法以「侵害配偶權」為由向第三者請求相關賠償。律師直言,未婚妻無法以「侵害配偶權」為由向第三者請求相關賠償。(圖/翻攝自Threads/jienuo_zeng)律師也提醒,如果真的遇到類似情況,證據保存相當重要,包括「婚約、結婚日期的對話紀錄」、「婚宴的訂單、收據和匯款紀錄」、「取消費用與廠商規則」、「對方承認出軌或道歉的訊息」及「就醫、心理治療的紀錄」等,都應妥善留存,作為後續求償的證據、資料。此外,婚約解除後,若要請求損害賠償,原則上須在2年內行使相關請求權,否則可能因時效過期而消滅。
小30歲越南妻「刺青性病」婚前未說?他婚後90天身亡 好友揭悲劇始末
南韓一名50多歲男子與小30歲的越南女子結婚,原以為終於能完成組建家庭的心願,沒想到這段跨國婚姻僅維持約90天,男子便因心跳停止身亡。據韓媒《Herald經濟》6日報導,死者相識近20年的友人出面爆料,指男子婚後才發現妻子身上有多處刺青,健康檢查時又驗出性病,兩人共同生活後更頻繁發生衝突。友人聲稱男子曾帶著滿臉傷痕向他求助,之後妻子離家,男子情緒陷入低潮並多次自傷,最終不幸死亡。不過相關指控目前主要來自死者友人的單方面說法,實際情況仍有待相關單位釐清。這起事件近日由介紹國際婚姻實況的YouTube頻道「투우부부」曝光。影片於8月30日分享死者A男的故事,而提供相關資訊的人,正是與A男認識將近20年的友人。友人表示,A男一直未婚,過去就曾有國際結婚的念頭,但因年邁母親反對而沒有付諸行動。直到母親過世後,他才積極尋找另一半,希望能有屬於自己的家庭,甚至賣掉原本賴以維生的個人計程車,籌措跨國婚姻所需費用。在友人提供的越南女性照片中,A男最後選中一名比自己年輕30歲的女子。由於雙方年齡差距相當大,A男的年紀甚至比女方父親還大,但據友人說法,A男當時希望尋找年輕、未婚的對象,因此仍決定與對方結婚。兩人的婚事進展相當迅速。A男第一次前往越南,就與女子舉行當地傳統婚禮,還給女方家人高於當地一般行情的聘金。婚禮當下氣氛融洽,然而友人聲稱,A男直到新婚第一晚,才發現妻子身上多處都有刺青,甚至隔著婚紗也能隱約看出痕跡。儘管如此,A男當時認為刺青只是個人特色,並未因此打消結婚念頭。真正讓友人擔心的,是女方之後為申請簽證接受健康檢查時,被驗出感染性病,導致簽證程序一度中斷。友人得知後曾勸A男重新考慮這樁婚事,但A男認為自己已投入大量時間及金錢,最後仍選擇繼續。越南妻子於去年3月進入南韓,兩人正式展開新婚生活,但磨合並不順利。依友人說法,女方不願與丈夫同房,還希望繼續從事原先在越南的工作,經常使用筆電直到凌晨。後來女方又表明不想延長簽證、準備返回越南,夫妻關係因此更加惡化。衝突隨後從口角升高到肢體碰撞。友人表示,去年5月13日,A男曾帶著明顯傷勢前來找他,臉上有血跡及瘀青,身體其他部位也留下抓傷及疑似咬痕。A男當時向友人表示,自己睡覺期間突然遭妻子毆打臉部,驚醒後雙方發生肢體衝突。然而女方隨後向警方報案,聲稱自己遭遇家庭暴力,並收拾物品前往庇護場所。警方則將事件視為雙方互有肢體衝突。依友人轉述,A男對處理結果相當不滿,曾表示自己「被妻子打得很嚴重,連呼吸都很困難」,並質疑明明自己受傷較重,為何最後妻子被安排前往庇護場所。妻子離開後,A男情緒狀況急遽惡化。報導稱,他曾多次自傷,後來在送醫途中發生心跳停止,最終不治,距離兩人舉行婚禮僅約90天。A男過世後,友人在整理他的住處時又找到一封遺書,內容再次提及遭妻子毆打、呼吸困難,以及對警方將事件認定為雙方衝突的不滿。整起事件並未隨著A男死亡結束。友人進一步質疑,越南妻子當初是否主要為了進入並留在南韓才選擇結婚,原因是A男過世後,女方仍辦理簽證延長並留在當地;約半年後,還被指透過律師了解A男押租金等財產狀況。目前友人已拿著A男留下的遺書等資料向相關單位反映,希望進一步釐清整段婚姻及A男死亡前發生的事情。他表示,自己希望將事件公開,替認識近20年的好友討一個說法。不過,包括女方是否隱瞞健康狀況、婚姻目的、夫妻衝突責任,以及友人對女方動機的懷疑,目前報導所呈現的內容主要來自死者友人的陳述,不能直接視為已經司法認定的事實;A男最終死亡則是在多次自傷後送醫途中發生心跳停止,相關責任仍應以警方或司法機關後續調查結果為準。
景甜遭孫宇晨爆料追討1.3億聘金 大S御用律師親授反擊策略:別被輿論攻勢嚇倒
加密貨幣公司波場創始人孫宇晨近日無預警爆料其與38歲大陸女星景甜的感情內幕,文中甚至提及海外代孕、5000萬美元索求等細節。雖然孫宇晨所指控、涉及30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3億元)聘金的追討案件已經正式提起民事訴訟,男方也宣布暫時「休戰」,但整起風波仍持續引發外界熱議。值得注意的是,孫宇晨方面的代理律師張起淮,過去曾與大S(徐熙媛)生前的御用律師鄧高靜多次在法庭上交手,如今鄧高靜也首度打破沉默,公開向景甜分享面對輿論與法律攻防的應對策略。據《中時新聞網》報導,鄧高靜30日在官方微博發文表示,自己過去曾在2起受到高度關注的案件中與張起淮律師交手。其中在第1起徐熙媛訴汪小菲網路侵權糾紛案中,她代理的是大S,張起淮則代表汪小菲。當時雙方因相關言論及內容陷入法律攻防,最終大S獲得法院支持,法院裁定汪小菲不得在網路平台上以文字、圖片、音頻、影片等形式發布涉及大S的相關內容。第2起案件則涉及張蘭與隱私權、名譽權的糾紛。鄧高靜當時代理《鳳凰周刊》,對方則由張起淮代理張蘭,案件經過審理後,最終無論第1審或第2審,均由《鳳凰周刊》一方勝訴。鄧高靜認為,這2起案件存在一個相當明顯的共同點,就是「對方當事人都很擅長利用輿論製造熱搜話題」,但即使在輿論聲勢強大的情況下,最終司法裁定與法院判決仍然支持她所代理的當事人。也因此,鄧高靜特別提醒景甜,「不要被對方的輿論攻勢嚇倒,相反可以充分利用對方製造的輿論,作為啟動國內外刑民措施的事實依據。」鄧高靜強調,孫宇晨通過散佈隱私、虛構事實詆毀景甜、引爆熱搜,這本身就是在國內外啟動刑民法律程序的有力抓手,「找好的律師團隊,在國內外同時啟動刑民措施維權,有勇有謀地反擊,才是出路。」
Joeman涉爭議遭全面停工!iPhone發表會倒數 網急狂催:快放他出來
百萬YouTuber Joeman因感情爭議宣布暫停公開拍攝與活動,28日頻道新片改由經紀人Yuni與團隊夥伴代打上陣,沒想到影片上架短短15小時觀看數就逼近百萬,展現驚人流量。然而,隨著蘋果秋季發表會即將於台灣時間9月10日登場,過去由Joeman親自開箱的iPhone影片一直是年度指標,如今他全面停工,讓大批死忠粉絲相當焦慮,紛紛在留言區狂喊要他回歸!在最新上傳的影片中,Joeman全程並未露面,全靠幕後團隊撐場。雖然有少數酸民狠酸「人品不OK謹慎點」、「避風頭,這次要避多久」,但多數網友卻留言力挺,認為私生活並不影響節目品質,直言「九妹的感情我沒興趣啦」、「任何私生活跟節目沒關係,明天把九妹給我放出來」、「我不在意Joeman感情,但想看有Joeman的影片」。網紅莫莉、科技YTR 3C Tim哥分享蘋果發表會邀請函。(圖/翻攝自IG)隨著9月科技圈盛事逼近,包括時尚網紅莫莉、科技YouTuber「3C Tim哥」都相繼曬出收到蘋果邀請函的訊息。過去Joeman屢次親赴美國總部開箱新機,更是頻道的重頭戲,如今他遭關起來反省,也讓粉絲瘋狂洗版敲碗:「答應觀眾iPhone週會出現好嗎」、「Joeman不要再偷懶了,趕快更新影片」、「iPhone 18開箱好像就非九妹不可」。除了狂催復出,也有網友留言猜測「所以之後九月iPhone是建文開箱了嗎」,甚至有神人鐵口直斷大膽預測:「預言iPhone週Joeman就回來了!」網友認為Joeman是最懂演算法的人,先不露臉炒熱話題,等iPhone上市時再順勢露臉並調侃自己,明年就又是一尾活龍。即便本人並未現身,頻道影片依然狂吸流量,足見其在網路上的驚人影響力。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才追討景甜1.3億聘金!孫宇晨「突態度軟化」發道歉文休戰:希望她好. 無預警停更刪光貼文!「網紅情侶檔」分手鬧翻開戰 男方出面認錯了. 震撼宣布離婚!楊銘威被問「會復合方志友嗎?」 5字洩真實心聲
才告景甜討1.3億聘金!孫宇晨態度大轉彎道歉 疑與「幣圈前輩」有關
幣圈富商孫宇晨與大陸女星景甜的「聘金風波」持續延燒。孫宇晨日前針對過去支付約1.3億元台幣聘金一事提告求償,並公開發布長文,提及2人過往感情及相關私事,引發外界高度關注。不過,他今天(29日)上午突然態度轉為低調,發文向景甜致意,並表示「關燈的聲音驚擾了景女士,那不是我的本意。我希望她好。」孫宇晨在最新貼文中解釋,公開書寫過往並非出於報復或刻意揭露隱私,而是希望透過整理回憶完成自我療癒。他以「搬家」比喻分手後的情緒整理,表示「搬走,就得關燈」,對於無意間造成景甜困擾感到抱歉,也強調感情沒有必要由外界充當法官,不希望網友對任何一方進行道德審判。外界認為,孫宇晨態度轉變可能與幣圈前輩、幣安創辦人趙長鵬的公開勸告有關。趙長鵬稍早在X發文稱,行銷可以採取較激進手法,但若演變成人身攻擊或影響他人職業生涯,就沒有必要,建議直接透過法律程序處理,而非公開更多細節。孫宇晨隨後回應「謝謝CZ,說得對」,表示將彼此尊重,並把爭議交由法院處理。孫宇晨最後強調,目前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自己會尊重法院判決及對方權利,無論最終結果如何都會接受。
景甜捲代孕風波、1.3億官司!她見「1關鍵」直呼:言情小說演成科幻片
大陸女星景甜陷入與加密貨幣知名人物孫宇晨的財務與感情糾紛。孫宇晨代理律師昨(27)日證實,對景甜及其父母提起民事訴訟,追討高達3,000多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35億元)的談婚論嫁「聘金」。孫宇晨也用小說的方式暗指,女方在交往期間獅子大開口,為了取卵向他索取5000萬美元,他問了AI,被告知不合理,沒給這筆錢才導致分手。對此,網紅陳沂表示,「沒想到最後是AI救了人類,從言情小說演成科幻片。」這起事件源於孫宇晨委任律師張起淮的公開證實。據律師說法,兩人曾有過一段情並論及婚嫁,但在今年上半年協議分手。男方隨後以財產糾紛為由,將景甜及其父母一併列為被告,訴請歸還3,000多萬人民幣的「聘金」,並已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案件目前已立案。此外,孫宇晨還以小說「我的女朋友景甜」形式進行爆料,面對外界關注,景甜透過個人微博發表聲明,「我過去,現在,未來,都不會為錢出賣我的愛情,更不會出賣我的靈魂。我依然相信愛情,我依然眼光不行,我依然智慧欠奉。但我相信法律,相信善良,相信終究會有的正義和公平。時間會證明一切。」景甜團隊先前已透過工作室表示全案交付司法處理,並已依法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目前該案尚未進入實質審理階段,最終結果仍待法院審理判決。對此,陳沂在臉書發文表示,「一定有很多人問『景甜是誰?』她是中國女星,一直都是很神秘的資源咖。她道以來參與超多大製作,合作的都是超級大咖,甚至還進軍好萊塢,但都捧不起來。人是很漂亮,只是沒有記憶點,演技就那樣。她前男友小她兩歲,從大學時期在電視上看到她,就把她視為女神。」陳沂指出,「後來男的白手起家成為幣圈大佬,終於把到他的白月光。兩人交往後男的就在她身上瘋狂撒錢。她說看電影要包場,男的就去電影院現場發現金,叫其他觀眾離席。她要出國旅行,男的直接私人包機加保鑣隨行,還包最頂的渡假飯店。整個情節就是那種霸道總裁愛上我,大撒幣把我寵上天。」陳沂續指,「兩人出現分歧是因為女方主動說想要小孩,他們就開始找代理孕母。因為論及婚嫁,景恬說爸媽養育自己很辛苦,要男方給父母3000萬人民幣,男方戀愛腦也不囉嗦直接給。結果到了真的要取卵的時候,景恬突然反悔,威脅男方如果不給5000萬美元,她就不取卵了!」陳沂表示,「因為這次金額實在太大,男方就跑去叫AI分析一下該不該給?AI建議他不要給,他照做,雙方關係惡化後來就分手了。最有趣的是男方的這個爆料,是用言情小說形式『我的女友景甜』發表,太有創意,不知道是不是也AI 幫寫的」。陳沂直言,「因為內容實在太浮誇,一度被懷疑是幻想文。結果網友去查發現景恬自己發的旅遊時間地點全部對得上,加上男方確實委請律師提告景甜父母,可信度直接拉滿。在中國『代孕』議題敏感,景甜幾部待播新劇恐怕要涼了。雖然她硬剛說看男人眼光不行,但不出賣愛情,不過輿論似乎不買單。」陳沂認為,「如果男方爆料為真,我是覺得這實在目光短淺、貪得無厭。她可能真的把男的當戀愛腦自動提款機,發現出手大方就愈要愈多。沒想到最後是AI救了人類,從言情小說演成科幻片。」
捲代孕風波、1.3億官司!景甜首發聲認了「眼光不行」:不會為錢出賣愛情
大陸女星景甜陷入與加密貨幣知名人物孫宇晨的財務與感情糾紛。孫宇晨代理律師昨(27日)證實,對景甜及其父母提起民事訴訟,追討高達3,000多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35億元)的談婚論嫁「聘金」。景甜在沉寂多日後,今早首度公開回應,自己的眼光不行,但「不會出賣愛情」。這起事件源於孫宇晨委任律師張起淮的公開證實。據律師說法,兩人曾有過一段情並論及婚嫁,但在今年上半年協議分手。男方隨後以財產糾紛為由,將景甜及其父母一併列為被告,訴請歸還3,000多萬人民幣的「聘金」,並已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案件目前已立案。此外,孫宇晨還以小說「我的女朋友景甜」形式進行爆料,文中提到,男主從大學時期就仰慕景甜,等事業有成時,終於如願和景甜相識相愛,交往期間女方以各種理由要求金錢,男主角皆百依百順;直到景甜2026年初提議想代孕生子、開口要5000萬美元否則不取卵,男主角說了「讓我想想」,景甜隨即冷淡掛斷電話,兩人最終分手,留下代孕機構不予退還的20萬美元訂金、整箱未拆封的冷藏促排卵針,以及一筆筆無法退還的昂貴帳單。孫宇晨在故事尾聲,強調「本文純屬虛構,如果雷同實屬巧合,不設版權,請隨意轉發分享」。面對外界關注,景甜透過個人微博發表聲明,「我過去,現在,未來,都不會為錢出賣我的愛情,更不會出賣我的靈魂。我依然相信愛情,我依然眼光不行,我依然智慧欠奉。但我相信法律,相信善良,相信終究會有的正義和公平。時間會證明一切。」針對這起訴訟,景甜團隊先前已透過工作室表示全案交付司法處理,並已依法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目前該案尚未進入實質審理階段,最終結果仍待法院審理判決。
31歲女結婚41天後丈夫車禍亡 她沒領證獲判百萬補償!婆婆怒上訴
大陸山西省朔州市近期發生一起與婚約有關的財產糾紛案,一名31歲張姓女子與32歲余姓男子在舉辦婚禮41天後,男方不幸因車禍身亡,留下逾人民幣400萬元(約新台幣1780萬元)遺產。由於兩人尚未辦理結婚登記,女方向男方家屬爭取財產分配遭拒,雙方因而爆發多起官司,甚至一度傳出男方親友深夜闖入婚房砸毀婚紗照等激烈衝突,全案經當地法院審理後做出最新判決。根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朔州市人民法院審結一起財產糾紛案,一名32歲余姓男子與31歲張姓女子結婚41天後,因車禍逝世,余母提起「返還彩禮與贈與」訴訟,主張雙方只有辦婚禮但未領證,張女應退還包含聘金、改口費及飾品費用等合計約人民幣49.7萬元(約新台幣221萬元)的錢。然而當地法院審理後認為,女方在男方車禍住院期間盡到照顧義務,並以妻子身分全程參與告別式與傳統喪葬儀式,雙方已建立緊密的共同生活關係,且婚姻終止源於男方意外身亡而非女方過錯,因此判決女方完全勝訴,無需返還這筆費用。張女則提起「共有物分割」訴訟,她主張同居期間的共同生活開銷、房產首期款及男方證券帳戶收益等,向余母索求逾人民幣200萬元(約新台幣890萬元)。法院審理指出,由於未辦理結婚登記,雙方無法適用夫妻共同財產制,且女方不具備法定近親屬身分,依法無權直接分割死亡賠償金與遺產。不過,法官考量女方在男方生前與身後付出真摯情感並盡力照顧,若完全忽視其貢獻有違公平與公序良俗原則,最終裁定余母須支付女方約人民幣40萬元(約新台幣178萬元)的經濟補償金。另一起涉及「遺產繼承」的訴訟,余母指控女方在男方過世後,私自從男方帳戶提領約人民幣7.5萬元(約新台幣33.7萬元)現金。張女雖辯稱該筆款項用於墊付男方在北京救治及辦理後事的龐大開銷,但法院認定女方並非法定繼承人,無權直接處分男方名下遺產,因此將案由變更為不當得利,判決女方須將該筆錢全數歸還給余母,惟無須支付額外利息。法院裁定結果公布後,雙方當事人對判決結果均有異議。余母對於免除張女返還彩禮以及須給付給她補償金的判決表示不服,已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而張女也對被判返還不當得利的部分,提出異議並堅持上訴。隨著雙方相繼採取法律行動,這場圍繞著情理法衝突的龐大遺產爭奪戰,短期內恐怕仍難以平息。
中和公公狠砍兒媳致死!呂秋遠揭兇嫌2心態 批「不把人當人看」
新北市中和區日前發生一起公公砍死兒媳的家庭悲劇,被害人脖頸處中數十刀而當場死亡,手段之慘忍震驚社會,兇嫌被當場逮捕後,現已遭羈押禁見。對此,律師呂秋遠在社群平台發文批評兇嫌存在兩種惡劣心態,並提到婚姻有10件事最好不要做。呂秋遠在臉書發文指出,一般人要拿刀傷人,是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更何況是這麼多刀,「這種情況,只說明了兩種情況,第一,他對媳婦的恨意非常深,第二,他沒有人性,才能不把人當人看。」呂秋遠接著提到:「都成年人了,永遠不要想要改變另一半。可以挑選,但不要改變,但凡只要有一點猶豫,那麼寧願單身,也不要結婚。結婚算是第二次投胎,投胎要喝孟婆湯,但也肯定要詢問牛頭馬面,才會知道怎樣不會出錯。」對於婚姻,呂秋遠認為有以下10件事情千萬不能做:1.聘金不要收、嫁妝不要給2.盡量不要奉子成婚,單親也無妨3.不要在伴侶家族公司裡工作,逼不得已請一定要拿薪水4.不要管帳!5.不要去追蹤另一半的行蹤,一旦發現外遇就殺無赦。對別人動心前,先考慮離婚6.不要住婆家、不要住娘家7.小孩的教養,是兩個人一起分工,不要交給父母8.吵架時不要情緒勒索9.家暴,一次都不行10.不能辭職,要有收入「結婚就是衝動,而搶著衝動, 想要結婚的人都會喝孟婆湯,肯定都會忘記,就當我沒說。」呂秋遠補充說道。
學生妹認識牙醫3天閃婚 10天後鬧翻「說好月給30萬生活費」遭打臉
桃園1名女學生透過交友軟體結識牙醫師,2人認識僅3天便火速登記結婚,不料婚後不到10天就鬧翻。女方指控丈夫婚前承諾每月提供30萬元生活費,卻未依約給付,因此向法院聲請要求支付婚後4個月共120萬元扶養費。桃園地院審理後認定,雙方所謂的生活費承諾附帶工作條件,且女方名下有多筆財產,並不符合「不能維持生活」的法律要件,最終裁定駁回聲請。判決指出,2人於民國114年8月透過交友軟體認識,短短3天後便完成結婚登記。女方主張,丈夫婚前曾答應每月給付30萬元扶養費,婚後卻僅支付20萬元,之後拒絕繼續給付。她表示,自己目前沒有固定收入,加上父親過世、母親需要照顧,生活陷入困難,因此要求男方補足婚後4個月的扶養費,共計120萬元。對此,牙醫師提出反駁,表示2人婚後實際共同生活時間不到10天,便因個性及相處問題爆發激烈爭執,目前也已進入離婚程序。他指出,女方所稱的「每月30萬元生活費」並非無條件提供,而是建立在妻子需至其牙醫診所工作的前提下,雙方並未達成單純提供固定生活費的協議。法院調閱雙方LINE對話及錄音資料,發現女方曾就房屋、聘金100萬元以及每月30萬元生活費等事項提出疑問;男方則回應,「你知道那些條件都建立在要到我診所工作,對不對?」並表示相關安排並非單純金錢給付。桃園地院認為,從雙方對話內容可判斷,牙醫確曾提及提供金錢支持,但前提是女方需至診所提供勞務。由於女方未履行相關條件,因此不能認定雙方存在「無條件每月給付30萬元」的約定。此外,法院調查發現,女學生名下共有11筆財產,總額約72萬4275元,尚不足以認定其已達無法維持基本生活的程度。綜合考量後,法院認定女方請求120萬元扶養費缺乏依據,裁定駁回聲請。全案仍可依法提出抗告。
10年都在擦馬桶!丈夫一句「房子是我的」 再婚妻心寒提離婚
大陸浙江省衢州市一對結婚10年的再婚夫妻,近日竟因丈夫上廁所後未保持馬桶清潔,讓長年累積的家庭矛盾一次爆發,甚至鬧到談離婚。原本只是生活習慣上的爭執,最後卻牽扯出房屋所有權、金錢分擔及缺乏安全感等多年心結,在當地調解員介入後,夫妻雙方才有機會重新坐下來溝通,希望化解這場婚姻危機。夫妻因生活習慣、房屋歸屬及金錢觀念累積多年心結,最終由調解員介入協調。綜合大陸媒體報導,陳姓女子與陶姓男子結婚時都已年過半百,屬於再婚夫妻。陳女表示,丈夫多年來站著小便時始終沒有將馬桶圈掀起,導致馬桶座及周邊經常沾滿尿漬,她雖然一再提醒,丈夫卻始終沒有改善,自己只能默默跟在後面收拾清理。這樣的情況一過就是10年,直到日前她當場看到丈夫再次把馬桶弄髒,要求他立刻清理時,雙方終於爆發激烈口角。陳女表示,沒想到丈夫非但沒有動手清潔,還脫口說出:「這是我的房子,我想怎樣就怎樣!」甚至接著表示,不要以為房屋加上妻子的名字,就代表房子有她的一份。這番話讓她相當受傷,也讓原本只是生活習慣的爭執,瞬間演變成對婚姻及財產保障的不安。她擔心,若丈夫比自己早離世,未來可能失去居住權,因此萌生離婚念頭。談到多年來的付出,陳女更忍不住委屈表示,兩人結婚時,丈夫一度連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0.3萬元)的彩禮(聘金)都拿不出來,最後還是她自行掏錢替丈夫解圍,替雙方保住顏面。婚後,她又另外拿出10多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0.6萬元)協助整修丈夫原本居住的老房子,原以為彼此能互相扶持安度晚年,如今卻因丈夫一句話,讓她覺得自己的付出完全沒有受到尊重,也失去應有的安全感。調解員介入了解後指出,陶男目前已將房屋所有權登記加入妻子名字,因此陳女擔心日後遭趕出家門的情況並不會發生。進一步調查也發現,夫妻之間並沒有外遇、家暴等足以導致婚姻破裂的重大因素,真正引爆衝突的,是生活習慣差異、房產歸屬、金錢觀念及彼此缺乏信任等問題,經過10年婚姻生活不斷累積,最終因一次馬桶清潔糾紛全面爆發。調解員最後勸雙方,既然一路攜手走過10年婚姻,更應彼此包容生活習慣上的不同,多一分理解與信任,避免讓一句氣話傷害彼此感情,也不要讓房產、金錢等問題凌駕於夫妻情誼之上。希望兩人珍惜相伴多年的緣分,共同攜手走完人生下半場,而不是因一件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讓多年建立的婚姻關係走向終點。
結婚近2年從未同房!人妻一親密就發抖嘔吐 背後竟扯出婚介騙婚黑幕
大陸近期接連爆出婚戀糾紛事件,引發外界熱議。福建一名男子與妻子結婚近2年,卻始終無法建立正常夫妻生活,妻子甚至只要被擁抱就會發抖、嘔吐,最後雙方為高額聘金與婚禮費用鬧上法院;另一方面,貴州則爆出多起「閃婚騙婚案」,不少男子透過婚介公司快速結婚,結果新娘領證沒多久就失聯,甚至連豪宅、岳父母與陪嫁全都是假的。男子控訴妻子只要親密接觸就會出現發抖、嘔吐反應。根據《福建電視台》、《深圳晚報》等陸媒報導,福建男子阿寬與妻子阿婷經媒人介紹認識,兩家原本還有遠親關係,2024年5月訂婚、同年9月登記結婚並舉辦婚禮。男方家依照當地習俗支付28.8萬元人民幣聘金,加上三金首飾、婚宴、紅包等花費,整場婚禮總支出超過72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20萬元)。然而婚後狀況卻完全不如預期。阿寬表示,妻子始終對親密接觸相當排斥,即使偶爾嘗試,也會出現極大生理反應,「有一次我抱著她,她開始發抖,後來直接跑去廁所吐。」阿寬指出,妻子婚後長期以工作為由住在外地出租屋,每周僅短暫回婚房一次,結婚一年半以來始終以各種理由拒絕同房,兩人從未真正建立正常夫妻生活。貴州近年爆出多起「閃婚騙婚」事件,不少男子人財兩失。男方透露,自己曾多次私下溝通,甚至雙方家長也出面協調,但問題始終沒有改善,最後只能提出離婚,並要求女方返還72萬元婚禮與聘金支出。不過女方則完全否認自己刻意拒絕婚姻。阿婷表示,兩人其實曾嘗試發生關係,只是第一次失敗後,男方情緒變得懊惱,導致她心理壓力越來越大,之後逐漸對親密接觸產生抗拒感。女方父親也反駁,強調女兒婚前健康檢查並沒有問題,並非不願意過日子,而是雙方都是初婚、缺乏相處經驗,加上心理緊張,才導致彼此越來越疏離。至於男方要求返還全部婚禮費用,女方家屬則認為,部分聘金其實早已退回給小夫妻共同使用,而婚宴、禮品等支出本來就是自願花費,不應全部要求女方負擔。由於雙方始終談不攏,調解最終宣告破局,目前已決定透過法院處理離婚與退款爭議。律師則分析,「長期沒有夫妻生活」雖然不是法律明文規定的離婚理由,但若足以證明感情破裂,加上婚期短、未履行夫妻義務,法院多半仍會准許離婚。婚介公司主打「速配閃婚」,卻遭控涉嫌形成詐騙產業鏈。(圖/翻攝自極目新聞)這起事件曝光後,也讓不少大陸網友聯想到近期在貴州貴陽爆出的「閃婚騙婚產業鏈」。根據《極目新聞》等陸媒報導,貴州花果園近年出現大量「速配閃婚」婚介公司,專門鎖定急著結婚的大齡男性,宣稱「兩三天就能領證」,吸引不少外地男子上門相親。警方介入後發現,這類婚介公司甚至已形成完整產業鏈,專門尋找高負債、急需用錢或根本無意長期婚姻的女性,再透過紅娘、短影音與婚介公司包裝成「適婚對象」,快速與男方領證,等取得高額聘金後再藉機脫身。還有受害男子控訴,有些女子甚至上午才剛離婚,下午就立刻與下一名男子登記結婚,婚介人員還會教導雙方如何應付戶政單位詢問。目前當地已有多家婚介公司遭警方查辦,部分工作人員也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但仍有大量受害者持續追討損失,希望司法進一步追查整條「閃婚騙婚鏈」。
女友辭職料理家務「交往3年分手」 男要她還6百萬!法院這樣判
大陸廣西河池宜州區法院近日審理1起戀愛轉帳糾紛。男子3年間向女方轉帳逾人民幣142萬元(約新台幣657萬元),分手後主張大額款項係以結婚為目的。法院認定,象徵愛意的小額轉帳無需返還,2筆共人民幣80萬元(約新台幣370萬元)屬附結婚條件贈與,因未結婚可撤銷。綜合雙方同居生活與付出,最終判決女方返還人民幣16萬元(約新台幣74萬元),二審維持原判。綜合陸媒報導,原告阿天(以下皆為化名)與被告阿雅於2019年經朋友介紹相識,隔年確立戀愛關係,直至2023年4月分手。在長達3年的交往期間,阿天通過銀行轉賬及微信、支付寶等方式,多次向阿雅支付款項,累計金額達人民幣142萬餘元;阿雅亦向阿天轉帳17萬餘元(約新台幣78萬元),雙方最終差額為124萬餘元(約新台幣573萬元)。雙方分手後,阿天訴至法院,主張多數轉帳是以結婚為目的所作,尤其是2筆分別為30萬元(約新台幣138萬元)與50萬元(約新台幣231萬元)的大額款項,明確用於購置婚房。他並提交聊天記錄作為證據,顯示阿雅曾表達「以結婚為前提交往」的意願。阿雅則辯稱,相關款項均為阿天自願贈與,用於日常共同開支且已花費殆盡,並提交錄音稱男方曾表示所有轉帳「心甘情願,無需返還」。法院審理後認為,本案中涉及的轉賬應區分性質處理。部分金額如520元、5200元、13.14元等,帶有明顯表達愛意的象徵意義,且附有「愛你」、「情人節快樂」等備註,屬於戀愛期間的情感性贈與,依法不應在分手後要求返還。對於2筆合計80萬元的大額轉帳,法院認為雖不屬於傳統意義上的聘金,但結合金額規模、轉帳時點及雙方交往背景,可認定其具有以締結婚姻為目的的附條件贈與性質。由於雙方最終未辦理結婚登記,贈與所附條件未能實現,依法應允許贈與人撤銷該部分贈與並請求返還。同時,法院也考量到雙方已共同生活超過3年,形成類似夫妻的生活模式。阿雅在此期間辭去工作,承擔家庭日常照料與家務勞動,對維繫雙方生活與感情付出時間與精力。儘管其未能完全證明所有款項用途,但客觀上確有部分資金已用於共同生活開支,相關付出不應被忽視。最終,法院認為,在未結婚但長期共同生活的情況下,應綜合當地生活水平、雙方經濟狀況及實際付出等因素酌情處理。最終裁定,阿雅需按80萬元的20%比例向阿天返還,即16萬元,其餘訴求不予支持。一審判決出爐後,阿雅提出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雇演員扮爹娘!陸女2個月內結2次婚 孩子卻是「第3個男人」的
大陸上海市一名35歲女子隱瞞已婚身分,先後與兩名男子發展婚姻關係,甚至透過假懷孕、生子等手法騙取金錢。她不僅聘請演員假扮父母辦婚禮,還以孩子名義長期向兩人索討費用,涉詐金額高達數十萬元人民幣。事件因其中一名男子起疑報警而曝光。法院最終認定其行為構成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新聞晨報》報導,女子林小言(化名)於2017年因爸媽催婚,與一名同樣急於應付家人的男子協議結婚,雙方完成登記並舉辦婚禮,但婚後各自生活,並無實質夫妻關係。然而,隨著時間推移,林女對形式婚姻感到不滿,竟未選擇結束既有關係,反而隱瞞已婚身分,以單身名義在網路交友。2021年初,林女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在上海工作的王姓男子,兩人迅速發展戀情。交往僅數月,她即謊稱懷孕,促使王男帶著家人談婚論嫁。為隱瞞身分,林女甚至花錢聘請演員假扮父母,最終順利舉辦婚禮,但始終以各種理由拖延登記結婚。不久後,兩人關係轉冷,林女轉而接近另一名男子李先生。她如法炮製,再次以假家人、辦婚禮但不登記的方式建立關係,甚至創了「家庭群組」,以分身帳號扮演父母,營造真實家庭氛圍,並收取高額聘金。李男信以為真,不僅投入感情,也長期提供金錢支持。期間,林女與法定丈夫透過人工生殖方式生下一名女嬰,卻分別向王男與李男謊稱孩子為其所生,以「營養費」、「產檢費」及「撫養費」等名目持續索討金錢。兩名男子在不知情下長期匯款,金額累積驚人。直到李先生在一次語音中聽見陌生男子聲音,與婚禮上「岳父」聲音不符,產生懷疑,事件才逐漸曝光。另一方面,王先生亦因要求進行親子鑑定遭拖延,最終報警處理,牽出整起事件。檢警調查發現,林女自2021年至2025年間,以虛構懷孕生子及扶養需求為由,向李先生詐取約人民幣45萬元,向王先生詐取約31萬元。浦東檢方依詐騙罪將其起訴,法院於2026年2月一審判決,認定其犯罪情節重大,判處有期徒刑10年。
結婚登記當日才知「女友患精神分裂」 女方家人拒還27萬聘金
大陸海南一起婚約糾紛案近日宣判,引發關注。據案情指出,原告楊某與被告吳某曼經人介紹相識並發展為戀愛關係,雙方及家人於2025年4月19日協商結婚事宜,楊某當場支付彩禮人民幣5.8萬元(約新台幣27萬元),並簽訂婚約書,約定於同年5月16日辦理結婚登記。然而,到了約定登記當天,楊某卻被告知吳某曼患有精神分裂症,需由監護人陪同並同意方可辦理婚姻登記。楊某認為,對方在婚前隱瞞重大疾病,已影響婚姻決定,遂提出解除婚約並要求返還彩禮。事後雙方就退款問題進行協商,但吳某曼家人表示,彩禮款項已用於購買金飾及電動車,拒絕全額返還,最終楊某訴至海南省萬寧市人民法院。法院審理認為,基於婚姻目的給付的彩禮,在法律性質上屬於附解除條件的贈與行為。本案中,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也未依習俗舉行婚禮,且已達成解除婚約的合意,因此彩禮所附條件已經成就,依法應予返還。此外,被告吳某曼未正當理由未到庭應訴,法院依法進行缺席審理。最終,萬寧市人民法院判決,被告吳某卿、吳某曼及紀某應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共同向原告楊某返還彩禮人民幣5.8萬元。該案也再次引發社會對婚約誠信及彩禮糾紛處理的討論。
街頭行乞結緣戀愛五年!男方發現「她根本沒離婚」 怒討回49萬聘金
大陸固原市日前審理一起情感與金錢糾紛交織的民事案件。一名男子與女子在青海西寧街頭行乞時結識,進而展開五年同居戀情。男方在交往期間支付超過11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9萬元)作為結婚聘金,不料後來發現女方婚姻尚未解除。雙方對金錢性質產生爭議,最終鬧上法院。經過一審與上訴程序,法院最終判決女方需返還聘金的八成。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與《香港01》報導,來自貴州的彭姓男子與寧夏籍的張姓女子於2020年10月在西寧街頭行乞期間相遇,雙方皆聲稱已離婚,隨後發展為情侶關係,並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在交往過程中,張女以結婚為由向彭男索取聘金,要求金額達2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8萬元)。彭男於2024年7月陸續轉帳共11萬1,9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9萬2,000元)。但兩人不久後感情生變,彭男更發現張女事實上仍與前夫維持婚姻關係,因此向固原市原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對方以虛構單身身分詐取財物,要求返還全數聘金款項。法院審理後判定,雖雙方並未登記結婚,但彭男支付款項的性質明確為以結婚為目的之贈與。考量雙方實際同居生活情形與金錢用途,酌情裁定張女需返還聘金款的80%,即人民幣89,536元(約新台幣39萬4,000元)。張女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她辯稱這筆錢並非聘金,而是兩人在五年內共同行乞所累積的32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40萬8,000元)中的一部分,亦包含她在生活中照料對方的「保母費」。2025年9月16日,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二審審理。法官指出,張女未能提出相關證據證明該筆款項屬於共同所得或其他性質支出,反之彭男提供的轉帳紀錄與對話內容,足以證明其金錢贈與與婚姻承諾具關聯。法院最終於同年9月25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此案反映在未具正式婚姻關係下產生的財務往來風險。法院強調,在牽涉重大金錢交易時,應事先釐清款項性質並保留完整紀錄,才能有效保障自身權益。
認識1個月就閃婚!妻子宮外孕被迫切除輸卵管 「尪怒提離婚」法院判了
大陸一對大齡男女著急著想要結婚,結果1月認識,2月份就舉行了婚禮,誰知閃婚的結果並不是甜蜜的真愛永恒,而是冷漠無情的對簿公堂。據悉,夫妻婚後希望能懷孕,但女方被檢查出輸卵管堵塞,2024年進行疏通手術,最後仍因子宮外孕被迫切除輸卵管,誰知竟因此遭丈夫家暴,心碎之下向法院訴請離婚。綜合陸媒報導,原告曹女與被告張男於2023年1月相識,2月1日結婚,男方並支付聘金人民幣8萬8000元(約新台幣39萬元)。婚後,曹女為備孕進行輸卵管疏通手術,今年5月因宮外孕切除輸卵管。同年6月,張男出手毆打曹某,派出所對其出具告誡書。7月,張男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但被駁回。今年8月7日,張男擅自更換家中門鎖,不讓曹女進入,迫使女方另行租房居住。數日後,曹女被診斷為焦慮抑鬱症,隨後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並稱自己因宮外孕切除輸卵管是被男方欺騙,同時遭受冷暴力和毆打,被迫離家,身心受創,要求賠償人民幣27萬元(約新台幣120萬元)並分割房產。法院審理認為,曹女的宮外孕及雙側輸卵管切除屬於正常醫療後果,不能認定為張男所致,因此其要求殘疾及精神賠償不予支持。不過,考慮到曹女身心受創較重,法院酌情判決張男應向原告支付經濟補償人民幣3萬4600元(約新台幣15萬元),並准許2人離婚。
月薪4萬遭要小聘26萬!他崩潰「半年薪水沒了」 網掀兩派論戰
在房價高漲、薪水難漲的現實下,傳統聘金文化也讓不少準新人感到困擾。一名網友就分享,同事在與準岳父母見面時,被要求小聘26萬元、大聘66萬元,即便大聘會全數退回,仍讓月薪4萬元覺得「半年薪水被拿走」難以接受。文章一出,鄉民們便感嘆「結婚已經很少人會給聘金了」、「為26萬搞得不愉快,以後結婚就苦了」。這名網友在PTT的八卦板以「結婚小聘26萬算高嗎?」為題發文表示,同事是私立科大畢業,目前是行政人員,月薪約4萬元左右,最近對方打算要結婚,雙方家長見面,女方要求小聘26萬、大聘66萬。原PO說,女方雖會退回大聘的金額,但同事仍覺得「半年薪水被要走」很不合理,不能接受女方的要求。貼文曝光後,許多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高於0元都算高,因為就是在賣女兒」、「什麼時代了還在要聘金」、「26萬其實不多,但是說真的結婚已經很少人會給聘金了,畢竟生活已經不容易了」、「對方提供什麼嫁妝嗎?白要你26萬?賣女兒?」、「會退回何必要聘金,這種直接下一位」、「我只登記,要什麼我一概說沒錢」、「什麼時代了?我10年前結婚就0聘金了,身邊朋友也是,不是零聘金就是之後轉給小家庭用」。也有人指出,「男女雙方背景資訊太少,很難評估」、「看對方家境吧,沒啥接不接受」、「很少啊,我20年前結婚小聘就36萬了,供參」、「談不攏就算了吧,後面還有很多可以談的」、「26萬都付不起我看還是不要結婚好了,下一代跟著他也累」、「有無錢是一回事,給聘金是另外一回事」、「為26萬搞得不愉快,以後結婚就苦了」。還有人認為,「小聘原則上是幫女兒存的底」、「大部分家長拿到小聘也是匯給女兒」、「26萬出不起,還是別結婚吧,這表示他在經濟上還沒有準備好,連這就有困難,婚後生活肯定為錢吵架」、「論金額是差不多,但要看女方有沒有給嫁妝,現在婚後雙方都會搬出去,所以沒有女方嫁入男方的狀況,其實就不是賣女兒,但有些傳統觀念的人還是會要,如果不想付就別結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