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責
」 車禍 北市 死亡車禍 毒駕 公車
花蓮光復鄉路口貨車擦撞休旅車 女駕駛自行爬出脫困酒測突昏倒急送醫
17日下午4時許,花蓮縣光復鄉光復路與中華路口發生一起車禍。林姓男子駕駛自小貨車沿光復路由西往東直行,與黃姓女子駕駛的休旅車沿中華路由北往南行駛,兩車在路口發生擦撞,休旅車車體嚴重變形。黃女手臂與手掌有擦挫切割傷,一度受困車內,最終自行爬出脫困。然而在警方於現場進行酒測時,黃女突然昏倒失去意識,救護人員見狀立即將其送往鳳林榮民醫院急救,所幸治療後無生命危險。車上另一名黃姓乘客則未受傷。林男亦無明顯外傷。警方表示2名駕駛酒測值均為0,車禍原因與肇責仍待後續調查釐清。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花蓮市死亡車禍!計程車路過迴轉 騎士遭輾送醫不治
花蓮縣花蓮市和平路與福建街口14日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事故。一名55歲的曾姓計程車司機行經該處時迴轉,與騎乘機車的賴姓騎士發生碰撞,當場將婦人輾過,造成其無生命跡象,緊急送醫後仍不幸不治。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曾姓計程車駕駛於該處迴轉時,疑未注意後方車況,當場撞上從後面直行而來的72歲賴姓女騎士,曾男迴轉時更直接將賴婦輾過,造成賴婦當場無生命跡象,緊急送醫後仍不幸不治。警方初步確認曾男駕籍正常,初步並未有酒駕情事。至於詳細原因與肇責歸屬均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BMW夜路狂撞電動車!70歲翁遭撞飛「砸破前擋」倒地亡 駕駛酒毒檢均過關
台南市南區昨晚發生死亡車禍!70多歲陳姓老翁騎電動自行車,沿新樂路北向行駛,遭25歲劉姓男子駕駛BMW從後方高速撞上,陳翁整個人被撞飛,重摔在BMW前擋風玻璃後再摔落路面,當場失去生命徵象,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劉男及車內17歲女乘客也受傷,警方初步排除酒、毒駕,詳細肇責仍待調查。這起死亡車禍發生在13日晚間9點多,台南市消防局接獲報案,指南區新樂路、靠近安平工業區一帶發生嚴重車禍,立即派遣救護人車趕往救援。救護人員抵達現場後發現,現場共有3人受傷,其中陳姓老翁倒臥路面,已無生命徵象。救護人員立即施以急救並送往永康奇美醫院,但陳翁傷勢過重,經搶救仍回天乏術。據了解,陳翁當時騎乘電動自行車沿新樂路北向行駛,劉男則駕駛BMW轎車從後方同向行駛,疑因夜間視線不佳,加上車速較快、未注意前方車況,直接撞上陳翁。猛烈撞擊瞬間,陳翁遭巨大衝擊力撞飛,身體先撞上BMW前擋風玻璃,隨後重摔落地,傷勢相當嚴重。BMW車頭也因撞擊受損,車內劉男及17歲女乘客同樣受到擦挫傷,經送醫治療後暫無生命危險。警方對劉男實施酒測,酒測值為0,另進行毒品快篩也呈陰性,初步排除酒駕、毒駕因素。不過,實際車速、是否未注意車前狀況,以及雙方肇事責任,仍須由警方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蒐證及事故鑑定進一步釐清。
獨/女騎士鬼切、運將背鍋畫面曝光!他對司法超怒 今衝撞北檢
衝撞北檢的邵姓計程車司機聲稱抗議司法不公,其中一件案子是2018年他開車行經三總汀州院區時,前方一輛機車為了轉進巷子突然鬼切,害他反應不及發生車禍,台北地檢署以過失傷害罪起訴他,台北地院認為錯的是女騎士而非計程車司機,判決無罪,但案件上訴高院逆轉,改判司機拘役20天,他曾在一審判決後接受媒體訪問大喊無奈,從監視畫面也可看出,女騎士明明可看到計程車路邊臨停跟她一起等紅燈,卻在綠燈起步後繞過計程車馬上右轉,引發這場車禍。本案發生在2018年6月19日,邵姓司機當時在三總汀州院區對面靠邊讓乘客下車後,因為路口紅燈沒立刻走,一輛機車停在他左前方,變燈起步時往右硬切想騎進巷子,結果被邵姓司機從右後方撞倒,左手和左膝蓋挫傷。女騎士倒地,左手、左膝蓋挫傷。(圖/邵姓司機提供)警方初判認定,計程車起駛與機車右轉均未注意其他車輛,兩者可能都有肇事責任。北檢起訴邵姓司機,北院勘驗監視畫面,機車騎士超車立刻右轉顯然違規,而且右轉僅1秒鐘就發生碰撞,可判斷這讓後方計程車毫無反應時間;如果歸咎計程車司機未注意車前狀況,等於強迫駕駛對於車道遭侵入的情況必須隨時保持高度警戒,因此判無罪。北院判決中還批評受傷騎士違規闖禍卻要被告負責,讓交通規則形同虛設,邵姓司機一審判決後受訪表示,覺得很無奈,遵守交通規則還被違規騎士提告;但後續發展更令他無奈的是,檢方上訴使他從無罪變有罪,也加深對司法不滿的心結。警方初判認定機車和計程車可能都有肇責。(圖/邵姓司機提供)
淡水三寶違規跨雙黃線左轉 女騎士遭撞飛全身傷
新北市淡水區4下午發生車禍,64歲林姓男子行經沙崙路時,違規跨越雙黃線想要左轉,對向的48歲潘姓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撞上而重摔在地,導致全身多處擦挫傷,所幸經救治後無生命危險,林男辯稱自己「沒看到」,警方對他開出2張罰單,最重可處3600元罰鍰。根據當時監視器畫面,林男駕車沿淡水區沙崙路往淡江大橋方向行駛,而他想開進某連鎖賣場停車場,竟未依規定行至路口,而是直接違規跨越雙黃線強行左轉。對向車道的潘姓女騎士閃避不及而撞上林男車輛,潘女重摔倒地,導致全身多處擦挫傷,更險些波及後方的2名自行車騎士,救護車趕抵後連忙為潘女緊急包紮並送醫救治,所幸經急救後已無生命危險。警方調查確認雙方沒有毒駕和酒駕,林男則辯稱自己「沒看到」,警方針對林男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及跨越雙黃線部分,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6項「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及第60條第2項第3款「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製單舉發,2張罰單可處1500元到3600元罰鍰,確切事故肇責則仍待調查釐清。
快訊/北市民權大橋6車撞成團 2人肢體疼痛送醫
北市內湖區民權大橋3日上午9時許發生6車連撞事故。警消獲報到場時,現場初步為5輛汽車與1輛機車因故發生擦撞,造成1男1女肢體疼痛,意識清楚送醫。至於詳細事故原因與肇責歸屬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國3北向沙鹿段火燒車 駕駛逃生不及慘成焦屍
國道3號台中沙鹿段北向178.7K處24日清晨5時許發生一起火燒車事故。一輛轎車因故與前方大貨車發生碰撞,強大撞擊力道當場造成轎車起火,轎車駕駛逃生不及被困在車內,活活燒成焦屍。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消獲報到場後也緊急對轎車進行灌救,但火勢太大無法第一時間將受困駕駛救出,後續也將進一步釐清駕駛身份與相關肇責歸屬,整起事故也造成車流一度回堵,目前也已順利排除。
毒駕釀1死5傷!台中賓士女驗出「4毒陽性」 檢方聲押獲准
台中市豐原區中山路19日下午發生一起連環車禍,一名45歲劉姓女子駕駛賓士車,先後衝撞停等紅燈的4輛汽車及2輛機車,造成37歲左姓騎士喪命,另有5人受傷送醫,警方當場將劉女逮捕,經毒品快篩發現其體內有4種毒品陽性反應,20日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台中地檢署,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這起事故發生在19日下午2時25分,當時劉女開著白色賓士車,沿中山路往中正路方向行駛時,高速撞上前方停等紅燈的4輛汽車及2輛機車,導致37歲左姓男騎士被前後轎車夾擊,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經急救仍不治,另有駕駛和乘客5人受傷,而肇事的劉女則蹲坐在路邊。警方到場對所有駕駛進行酒測,確認均無酒精反應,員警也經劉女同意進行唾液檢測,驗出依托咪酯類、鴉片類、安非他命與卡西酮陽性反應,訊後依公共危險罪中的毒駕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並由檢察官廖云婕接手處理案件。劉女表示自己有服用「美沙酮」戒毒,但檢察官認為,劉女吸毒後駕車釀成1人死亡、5人受傷,涉犯施用毒品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過失傷害及施用第一、二級毒品等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以認為她有逃亡及反覆實行毒駕犯罪之虞,為確保偵查並避免公共安全危害發生,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獲准。目前檢察官也已指揮警方調閱監視器、行車紀錄器,並採集劉女尿液送驗,進一步釐清詳細毒品成分與肇責。
獨/這也行使緘默權?公車司機沒靠邊停害乘客被撞 問他哪家客運都拒答
新北市一名公車司機靠站時未緊貼路邊,只有一半車身開進停靠區,有乘客下車被鑽縫的機車撞傷,司機原本以為不甘他的事,跟受傷乘客講完叫騎士賠就開往下一站,但檢警認為司機也有錯,以過失傷害案偵辦,他拒不認罪,從檢察官偵查起訴到法官審理判決全程行使緘默權,連自己在哪家客運工作都拒絕回答。台北地院指出,公車到站依規定應完全駛入停靠區,這場車禍是機車騎士有肇責、公車司機也有疏失,將司機判刑5月,他對此不服,已上訴至高等法院。本案被告黃姓司機在2025年2月11日下午4點多行駛到新店區二十張路站,沒將公車完全開入停靠區、一半車身停在外側車道上就放乘客下車,一名高姓女子從後車門下去時,才轉頭往右看就馬上被楊姓女子的機車撞倒在地。黃姓司機注意到車禍,從駕駛座站起來走到前車門探頭出去,先指著高姓乘客說「要叫警察」,再指向楊姓騎士說「要叫她賠」,講完就回駕駛座關門開走。警方趕來只見到楊姓騎士,高姓乘客已送醫急救,她左大腿上方骨折,必須須開刀更換髖關節,出院後再休養3個月。機車騎士很快道歉達成和解,沒有吃上官司,受傷乘客只告公車司機。黃姓司機的辯護律師建議行使緘默權,即使檢察官只是問「你是哪一間客運公司?」、「檢察官方才詢問被告是否仍在原客運公司工作,是想要了解告訴人是否有與客運公司商討和解及保險事宜,就本節是否仍要保持缄默?」司機都拒答,被起訴之後,到了法官面前他依然沉默,甚至單純問他有沒有在案發時間開公車經過案發地點,他也一個字都不說。律師主張,公車開進停靠區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已符合上下車規定,如果完全停進去會被路樹刮傷車身,而且停靠區前有機車停車格又停了一輛小貨車,無法讓公車進站時緊靠路邊。律師指責楊姓騎士明知公車靠站有人下車仍硬鑽車縫,並砲轟高姓乘客也有問題,因為車門上已標示「下車時請注意後方來車」,是她自己沒看清楚。司機的律師對於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交通隊員警的談話紀錄表、乘客委任律師出庭陳述的內容通通爭執沒有證據能力。法官認為,公車停靠區本質上仍是道路的一部分,若未將車身完全開進去,等於路中臨停讓人下車,增加乘客出車禍的風險,而且《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提到,大型車臨停時,輪胎外緣距離路面邊緣不能超過1公尺。北院勘驗監視畫面,公車跟路樹根本不會碰到,停靠區與前方停車格、臨停小貨車有一定距離,不會妨礙公車開進停靠區,因此不採信辯護律師的說詞。法官引用車禍鑑定結論,楊姓機車騎士右側超車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主因,黃姓公車司機靠站未駛入專用停車格,為肇事次因,高姓乘客無肇事因素,藉此判定黃姓司機的過失比例雖然較低仍有刑責,再審酌他國中沒畢業、開公車月薪7到8萬元、須扶養太太和母親以及未達成和解等因素,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判決書特地說明,緘默權是被告的權利,法院並未因為黃姓司機偵查、審理都行使緘默權就認定他態度差,但他從未正視自己過錯也漠視事證明確,讓律師「凡事均爭執、證據均有誤」,足以佐證他犯後態度並非良好。儘管黃姓司機對於無關案情的問題也行使緘默權,但檢警、法官都知道他任職於新店客運。
竹田死亡車禍!休旅車猛撞雙載機車 2男噴飛墜大排水溝雙雙喪命
今天清晨,屏東縣竹田鄉發生重大死亡車禍,一輛休旅車與雙載機車在路口猛烈碰撞,2名機車男子當場噴飛墜入大排水溝,送醫仍宣告不治;休旅車翻落溝內,64歲駕駛受困後獲救,僅受輕傷;警方已介入調查事故原因及肇責。屏東縣消防局勤務中心是在今天上午7時許接獲報案,指竹田鄉平安路與永興路口附近發生嚴重車禍,119立即調派竹田、潮州及萬巒分隊,共出動5輛消防車、9名警消及1名役男趕赴現場。警消與救護人員抵達現場時,發現機車嚴重毀損,2名約30歲男子疑為騎士及乘客,因猛烈撞擊被拋飛至路旁大排水溝,現場已無生命跡象。消防人員立刻將兩人自排水溝救起,施以初步急救後,分別送往潮州安泰醫院及國仁醫院搶救,但最終仍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至於休旅車則在撞擊後翻覆滑落水溝,64歲男性駕駛一度受困車內,經消防人員破壞救援後順利脫困,僅四肢有擦挫傷,意識清楚,並當場表示拒絕送醫。警方完成現場勘查與蒐證,初步確認事故造成2死1傷。至於雙方當時行駛方向、是否涉及未禮讓、車速或其他肇事因素,仍有待進一步鑑識、調閱監視器及相關跡證後釐清,詳細肇事責任將由警方持續調查。
上班遭運豬車撞死!台南孝子昔扛全家生計 父母慟:以後日子怎麼過?
台南市六甲區林鳳營台1線路段昨天(15日)上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輛滿載豬隻的大貨車疑因天雨路滑煞車不及,追撞前方工程車後,失控撞上停等紅燈的48歲陳姓機車騎士,造成陳男當場死亡。死者陳男父母到場認屍,談及孝順的兒子生前是家裡的經濟支柱,忍不住哽咽道「我們以後的日子不知道要怎麼過」。事故發生在15日上午7時35分左右,30歲詹姓男子駕駛大貨車,從後壁農場出發,沿台1線由北往南前往善化肉品市場,行經六甲區台1線與174線路口附近時,看到燈號轉紅急踩煞車,仍追撞前方停等紅燈的工程小貨車,車輛接著往右偏移撞上陳姓男騎士,導致機車直接卡入大貨車底盤,陳男因此喪命,另名工程車駕駛則受傷送醫。詳細事故原因、肇責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陳男家中有3名兄弟,48歲的他排行老大,離婚後沒有子女,平時與父母同住在台南柳營區,在官田一家汽車零件公司上班。陳男父母表示,孩子個性憨厚、乖巧又孝順,長年是家中主要經濟來源,每個月只留下5000元生活費給自己,其餘薪水幾乎全數用在家庭開銷,父母生活也依靠兒子照顧。陳男父親提到,當天兒子出門上班前,父子倆還曾說過幾句話,兒子原先開開心心出門,沒想到卻是最後一次見面。陳男父母也悲痛道,現在兒子突然走了,兩老未來只能靠每月3、4千元的國民年金度日,「我們以後的日子不知道要怎麼過」。
北市南港5車撞成團! 2人輕傷送醫
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與忠孝東路七段口3日上午8時許,發生一起5車連撞事故,共計有3輛機車、1輛轎車與1輛公車撞成一團,所幸2名騎士僅受輕傷,後續自行就醫。至於詳細肇責歸屬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55歲的林姓女騎士沿研究院路一段由南往北方向行駛,行經研究院路一段與忠孝東路七段口時,因前方路況減速煞車,造成後方34歲詹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與26歲的曾姓騎士、32歲的謝姓騎士反應不及追撞,一旁的公車也因變化車道不慎,與謝姓騎士發生擦撞,總計造成5輛汽機車因此撞成團,所幸林姓女騎士與謝姓男騎士僅輕微受傷,後續均自行就醫。警方獲報到場後,初步對5部車輛肇事駕駛於現場觀測,並無飲酒情事,後續相關肇事責任部分交由交通警察大隊分析釐清。南港分局呼籲,用路人駕駛應注意車前動態與保持安全車距,以因應突發狀況,以策安全。
中和毒駕如砲彈暴衝!撞飛雙載姊妹 1女拔管亡、1命危
新北市中和區23日下午發生一起駭人毒駕死亡車禍!一名50歲王姓男子疑似吸食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Etomidate)後精神恍惚,駕車失控暴衝,撞上雙載機車後竟還二度催油門輾壓兩名女子。其中一名64歲女子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搶救後因傷勢過重,家屬最終忍痛決定拔管;另一名71歲女子則仍在加護病房接受治療,情況危急。肇事轎車撞擊後再度暴衝,直接將兩名女子輾壓在車輪下。(圖/報系資料照)警方表示,事故發生於23日下午4時許,地點位於中和區景平路與大勇街口。王男當時開車沿景平路行駛,準備左轉大勇街時,先突然失控撞上景平路170號前的路緣石,接著又倒車猛撞後方一輛雙載機車。而遭撞的兩名女子為姊妹關係,其中64歲林姓後座乘客當場失去呼吸心跳(OHCA),送往新店慈濟醫院搶救後,因傷勢過重,家屬最終忍痛拔管;至於71歲林姓騎士則肋骨、鼻樑骨折,全身多處擦挫傷,目前仍在雙和醫院加護病房搶救中。肇事轎車撞擊後再度暴衝,直接將兩名女子輾壓在車輪下。(圖/報系資料照)更驚悚的是,王男撞擊後不但沒有停車,竟還再度踩下油門往前暴衝,直接將倒地的兩名女子輾壓在車輪下,整輛車如砲彈般衝上斑馬線,現場畫面怵目驚心,機車也被撞得嚴重變形如同廢鐵,零件四散滿地。警消獲報趕抵現場後,發現王男幾乎毫髮無傷,但精神恍惚、神情異常。警方雖對他進行酒測,數值為0,但進一步實施毒品唾液快篩後,確認對依托咪酯呈陽性反應。警方後續也在車內查獲依托咪酯電子煙彈及吸食器,也就是俗稱的「喪屍煙彈」,當場人贓俱獲。據了解,依托咪酯近年在台灣遭濫用情況嚴重,吸食後可能出現意識混亂、精神恍惚、反應遲鈍等症狀,因此衍生多起重大交通事故。目前警方訊後已依公共危險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王男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詳細事故原因與肇責仍待後續進一步調查釐清。CTWANT關心您:保護自己、遠離毒品!警方在王男車內查獲依托咪酯煙彈與吸食器,快篩呈陽性反應。(圖/報系資料照)
見行人「紅燈踩上斑馬線」就該停讓? 警方曾解答:最重恐罰3萬6
行人紅燈站上斑馬線,駕駛到底該不該讓?就有機車騎士在綠燈直行時,突然煞車禮讓行人,讓後方駕駛傻眼道「你的善意我很困擾!」引起網友熱議,有人認為是守法,也有人批評根本是霸王條款。對此,警方過去也曾說明相關規定與責任歸屬。有位汽車駕駛於Threads上傳一段行車記錄器畫面,可以看見她開車行經市場附近的路口,當時直行車方向是綠燈,行人號誌則是紅燈,但前方機車騎士發現有行人踩在斑馬線上,便突然在路口急煞,還揮手示意行人通過,等對方穿越馬路後,騎士才繼續騎車離開。對此,原PO無奈直呼,「明明就綠燈,你急煞禮讓行人,你的善意我很困擾,指揮行人闖紅燈算不算是一種逼良為娼?」原PO也質疑,這樣已經踩在斑馬線的行人究竟能不能爭取自己的路權?騎士會不會因為禮讓被罰?如果她急煞不及撞上騎士與行人,肇責又該怎麼算?畫面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不該禮讓的時候禮讓,真是個天才」、「禮讓不是這樣讓的吧,蠻危險的,搞不清楚狀況,覺得自己很棒」、「綠燈是有什麼好讓的」、「綠燈為什麼要讓?機車騎士搞不清楚狀況喔」、「希望可以支持修法。綠燈我還得停下來讓行人通過、那後面的人撞上來是要算誰的?」、「沒辦法啊,行人已經站上罰球線了,讓,驟停罰6千;不讓,還是罰6千」、「就站在斑馬線上了,等等不讓又被罰又被罵 」、「有去上過交通講習嗎?法規上他是對的,無論紅燈還是綠燈都要禮讓行人,只要行人站在行人穿越道上就得讓,這就是行人霸王條款」。事實上,粉專「TCPB局長室」先前曾發文說明,即使行人闖紅燈,駕駛依法仍必須停讓,但行人若擅自闖紅燈,仍可依法開罰500元罰鍰;若因此引發交通事故,違規行人也須承擔對應的肇事責任。至於行人紅燈時站在斑馬線上,駕駛該不該停車?「TCPB局長室」指出,這取決於現場狀況,原則上駕駛行經路口仍應先「減速停等」,確認行人並無通過意圖後,車輛才可通行。依現行法規規定,駕駛未禮讓行人,可處新台幣3600元至6000元罰鍰,若因此造成行人輕傷,最高可罰1萬8000元,如導致重傷或死亡,最重處3萬6000元,並記違規點數3點,並強制參加3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情節嚴重者可能被吊扣駕照。
閃迴轉計程車!騎士倒地猛撞撞違停貨車 雙腿嚴重骨折僅剩皮
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三段與廈門街34巷口22日下午3時許驚傳驚悚車禍事故!一輛計程車沿重慶南路三段與汀洲路口準備迴轉時,其同向後方的機車騎士疑似閃躲不及,當場撞上路邊違停貨車,隨後再撞上路旁的號誌桿,造成騎士雙腳當場被削斷,僅剩一層皮,被緊急送往醫院救治。至於詳細肇責歸屬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43歲的賴姓計程車司機余重慶南路三段與汀州路口迴轉準備往北續行第三車道時,後方同路同向同車到直行往北的32歲的于姓騎士疑似閃躲不及,先是自摔倒地,隨後再因強大撞擊力道撞向路邊違停的小貨車裝載之冰箱,並再撞及路旁標誌桿,強大撞擊力道當場造成騎士雙腿嚴重骨折,僅剩一層皮,所幸其意識清楚,被緊急送醫治療。中正二分局呼籲,車輛轉彎前應先注意後方有無來車,並禮讓直行先行,且行駛時切勿超速,以確保行車安全。
拉不住3歲童衝出來!騎士撞上「母索賠20萬」 監視器畫面曝戳破謊言
一名網友近日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其丈夫騎機車行經回收場附近道路時,發生與孩童碰撞的交通事故,事後遭對方家長求償20萬元醫藥費,引發責任歸屬爭議。當事人表示已申請肇事責任鑑定,但結果尚未出爐,對於後續法律判定感到不安。原PO指出,事故發生當時,現場有車輛違規停放於道路旁,疑似因回收作業暫停路邊。期間一名3歲孩童突然從車上衝出,導致騎士來不及反應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後,騎士立即報警並聯絡救護車處理傷者。然而,原PO表示,對方家長在現場持續質疑騎士車速過快,並強調曾試圖拉住孩童。救護人員抵達後,受傷孩童與其爸爸先行離開現場,僅剩母親處理後續事宜。原PO進一步指出,當時對方母親曾詢問醫院資訊,事後她也多次致電關心孩童狀況,但未獲回應。至調解階段,對方提出20萬元醫藥費求償,使其質疑責任歸屬是否合理。貼文曝光後,引發網友討論,不少留言力挺騎士,「那個大人就這樣看著他小孩衝出去然後都不拉喔? 太扯」、「她是台中北屯蠻有名的移動回收場」、「妳自己都知道小朋友那麼小還不牽好他的手,放他趴趴走,阿不就有監視器證明家長的問題,不然機車騎士真的百口莫辯了」、「有拉小孩?當監視器假的,當這些民眾眼瞎嗎」、「併排停車小孩也不牽好,要人家賠20萬,妳是哪來的臉呢」。
板橋縣民大道突炸出2公尺大坑 排除天然氣惹禍台電全面修繕中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路面14日中午因不明原因爆炸,導致柏油路面隆起破裂,在現場造成長、寬約2公尺的大坑,驚人巨響更嚇壞民眾,警方現已封閉民大道的中間及外側車道,而現場沒有地下天然氣管線,台電不排除是管線設備異狀惹禍,現已派員前往搶修,確切事故原因則仍需釐清。14日中午12時許,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與民生路二段口、華翠橋往台北市方向上橋段的縣民大道路面,突然傳出驚人巨響,突如其來的爆炸嚇壞路過民眾,警消獲報後到場處理,確認現場沒有火煙,所幸這起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警方則封閉縣民大道的中間及外側車道,目前僅內側車道可通行,由員警在場管制疏導,海山警分局、養工處、消防分隊、區公所、新海瓦斯公司、台灣電力公司及自來水公司等人員都到場檢測。新海瓦斯公司初步調查,該路段沒有地下天然氣管線;台電人員表示,疑為管線設備異狀所致,現已盡速派員到場維護修繕。新北市政府養工處表示,已通知管線單位派員到場確認,釐清是否為其管線造成漏氣情形,並檢視有無持續洩漏風險和涉及其他地下管線設施。養工處進一步表示,若確認可歸責於管線單位,本處將依規定對肇責單位開罰;路面修復部分,將待管線單位完成相關檢測與安全確認後,再行辦理復原作業。
車禍筆錄藏陷阱?律師警告:「這樣回答」肇責恐提高30%
在交通事故現場,警方到場後通常會詢問事發經過與當時車速,看似例行性的對話,其實可能暗藏法律風險。律師提醒,若當事人在筆錄中隨口說出具體車速,一旦該數值超過該路段的法定速限,等同於當場承認超速,恐成為不利證據,甚至可能讓肇事責任提高約30%,因此建議民眾避免憑印象作答,應以後續客觀鑑定結果為準。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鼎川法律事務所近日透過Threads發文指出,警方在處理交通事故時,最容易讓人誤踩陷阱的問題之一,就是「當時車速多少?」不少人在事故發生後情緒尚未平復,往往會直覺回應1個看似合理的數字,例如「大約50公里」。然而律師說明,各路段速限不同,若事故地點速限僅40公里,這樣的回答形同自己承認違規超速,將直接影響責任歸屬與後續判定。針對如何回應警方提問,律師建議採取審慎態度,可明確表示「我不確定,以鑑定結果為準」。其核心在於法律講求證據與事實,個人主觀判斷或模糊記憶,並不具備足夠證明力,反而可能對自身不利。透過煞車痕、監視器畫面等科學方式進行分析,才是較為可靠且具法律效力的依據。鼎川法律事務所所長梁繼澤也進一步說明,在製作筆錄過程中,對於車速相關問題應避免提供具體數字。警方通常會詢問事故經過與速度區間,若當事人無法百分之百確定當下瞬間車速,應直接表明不清楚或無法確認,以免因記憶誤差影響最終責任認定。律師強調,車禍現場若對情況不了解,切勿隨意作答。一旦被認定為超速,不僅可能成為關鍵不利證據,還可能使肇事責任顯著增加。面對事故處理,保持冷靜並交由專業鑑定機構依據客觀跡證進行判斷,「才能最大化保障你的權益。」
北市南港死亡車禍!男躺地遭輾過 警釐清肇責中
北市南港死亡車禍!警方獲報,9日下午3時許有民眾發現一名男子倒臥在成功路一段上,一動不動,警消到場後發現男子已明顯死亡,其身上有明顯撞擊痕跡,疑似遭車輛輾過,相關當事人也已全數到案。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47歲的游姓男子駕駛自小貨車,沿松河街東往西方向行駛,至成功橋下方時,疑似未注意而輾過倒臥路中之男子,當場輾過男子,造成男子無無生命跡象。警方獲報到場後,也初步對肇事駕駛進行酒測,初步確認未有飲酒情事,後續相關肇事責任部分交由交通警察大隊分析釐清,另肇事駕駛依過失致死罪嫌移請士林地檢署偵辦。南港分局呼籲,駕駛人行經橋下或涵洞、隧道等陰暗處時,應隨時注意車前動態,減速慢行,以策安全。
北市多元計程車誤踩油門暴衝!機車停等紅燈撞成團 3人輕傷送醫
北市大安區信義路與復興南路一段口7日上午發生一起車禍事故。一輛多元計程車駕駛疑似誤踩油門,整輛車因此往前暴衝,直接撞上前方正在停等紅燈的5輛機車,共計造成3人四肢多處擦挫傷,被緊急送醫。據了解,61歲的徐姓男子駕駛多元計程車沿復興南路一段停等紅燈時,疑似因不慎誤踩油門,導致整輛車直接往前暴衝,猛力撞上正在停等紅燈的5輛機車,其中一輛機車一度被推撞道路口的西南角,所幸騎士倒地後人車分離,並未釀成更嚴重傷害。不過警方依規定調查後,初步確認所有駕駛均未有酒駕情事,但其中一名31歲的林姓騎士其駕照遭到註銷,後續也依規定舉發1.8萬至2.7萬元罰鍰,同時依規定成案處理。至於詳細肇責歸屬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大安分局呼籲駕駛人應隨時保持專注,建立正確駕駛習慣,降低事故風險以避免造成其他用路人生命財產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