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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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生肇事2/準新娘遭逃逸移工撞飛!醫藥費破百萬僅賠5萬 家屬好無奈
本刊日前接獲爆料指出,慈濟科技大學的印尼籍羅姓大學生騎車載S姓高中生出遊,卻在行經無號誌路口時發生車禍,強大撞擊力道造成S男當場骨折。不料羅男聽聞須負擔15萬餘元的醫藥費後,竟直接離境。然而類似事件卻並非第一次發生,同年6月,台中龍井一名準新娘遭一車逃逸移工猛撞,昏迷2月,醫藥費上看百萬元,肇事移工最終表示僅能拿出5萬元賠償,讓家屬氣憤無奈卻也只能接受。阮姓移工在發生事故後,隨即與一車逃逸外勞分頭奔逃,最終仍遭警方逮獲,其被捕時坦承擔心因被發現逃逸身分而遭遣返回國。(圖/報系資料照)2022年6月,台中龍井區一名28歲的陳姓準新娘騎車行經中華路三段與中山路二段時,與闖紅燈無照駕駛的一車逃逸移工發生擦撞,事故發生後陳女當場昏迷、全身多處骨折送醫,昏迷指數6,傷勢相當嚴重,而肇事的阮姓移工見狀第一時間不但未停車,反而還繼續往前開了50公尺,車上6人隨即棄車逃逸,分頭奔逃,所幸路過民眾眼尖發現其中4人坐上計程車,緊急記下車牌通報警方,讓警方順利將6人全數逮捕到案。而駕駛的阮姓男子被捕後表示,當天要回住所,未注意燈號不慎撞傷女騎士,會跑是因為受到驚嚇,加上擔心逃逸移工身分被發現因此遭到遣返,才會全部落跑。陳姓準新娘全身多處骨折,昏迷2月後才甦醒,儘管在車禍中倖存,卻仍有漫漫復健之路要走。(圖/報系資料照)陳姓女子原定將在6月底與男友結婚,卻突遇車禍傷勢嚴重,其下頷骨開放性骨折、多處顏面骨骨折、肝臟撕裂傷、左右側恥骨上下支骨折、右髂骨骨折、右骨盆骨折、右側5根肋骨骨折,昏迷住進加護病房,在住院172天後終於恢復意識,卻仍有漫漫復健路要走。陳女昏迷2個月後,開口第一句話就是,「爸爸,我好想你」,讓家人瞬間紅了眼眶,其後續也在醫護的持續照料下拔掉鼻胃管進食,同時積極復健,所幸復原情況樂觀,當時已可進行簡單肢體動作,藉著他人協助緩慢行走,力拼2個月內出院。但陳女仍因傷到腦部,不少記憶殘缺,但仍能記得家人。儘管台中地院也依肇事逃逸罪判處阮男有期徒刑1年6月,刑滿後驅逐出境,但陳女短短2個月的醫藥費用就上看百萬,面對相關賠償費用,阮男僅表示沒有錢,最多只能賠償5萬元,讓家屬相當無奈,事發後日常生活不斷全被打亂,就連工作也全面停擺,收入全無。如今肇事的阮姓駕駛也在2024年3月遣返,但對陳女來說,還有相當長的復原之路要走,當時她一周還得復健3次,陳母為照顧女兒更是辭去工作,陪女兒前往醫院復健治療,儘管對事件感到不公,卻也只能被迫接受,但他們也表示,「我們還有生命,以後會更好」。陳母事後也表示,將車輛借給阮姓移工的女車主也應負責任,若非女車主借車,就不會導致事件發生,希望政府能重視移工問題,既然已入境工作,就必須遵守當地法律。律師包盛顥指出,儘管求償過程存在一定困難,但現行制度上仍可提供若干補償或救濟方式,受害人可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依法申請保險給付,就算肇事人為外籍移工或外籍學生,只要事故車有投保強制險,就可獲得一定程度之醫療或傷害補償;另外,只要造成人員受傷,被害人就可依法提出傷害之刑事告訴,由檢方或法院採取適當之強制處分,如限制出境或住居,避免被告離境,以助於確認事故責任歸屬與相關事實。而在民事求償部分,包盛顥表示,若發現肇事者於台灣仍有薪資收入或有銀行存款,被害人也可透過法院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避免財產轉移。但若肇事車輛並未依法投保強制險,或發生肇逃之情形,受害人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但民眾在預防上也可透過保險制度加強自身保障,降低突發事故所造成的經濟風險,若真不幸發生事故,也應盡速報警保存相關證據,並盡早諮詢專業人士,透過法律程序保障自身權益。
外籍生肇事1/載友車禍害他腿斷!嫌15萬醫藥費太貴 他直接離境神隱
外籍生載友車禍害斷腿!本刊日前接獲爆料指出,2022年間當時18歲S姓高中生,因活動關係認識一名就讀慈濟科技大學的印尼籍羅姓大學生,2人同年暑假相約一同遊玩,由羅男載著他在花蓮市區移動,未料卻在行經無號誌路口時發生車禍,強大撞擊力道造成S男當場骨折,而羅男僅受全身擦挫傷。事後,S男開口詢問羅男是否願意負擔醫藥費用,羅男聽聞須負擔15萬餘元後,嫌費用太貴,竟直接離境再也未回台灣,讓S男無奈又氣憤。S姓男子發生車禍後右小腿骨折,還需打入骨釘,而羅姓印尼籍學生僅受有全身多處擦挫傷。(圖/民眾提供)事故發生後,S男緊急送醫治療,因骨折嚴重,需開刀植入骨釘固定,至少半年行動不便。由於羅男為機車駕駛,S男僅為乘客,並無肇事責任,因此由羅男自行與汽車駕駛協商後續賠償事宜。後續也由羅男自行與汽車駕駛商談後續賠償事宜,而S男則住院治療斷腿,並須打入骨釘以利後續復原,而此時羅男卻因學校產學合作之因素,準備飛回印尼的工廠實習,以此取得畢業證書。印尼籍羅男在台就讀於慈濟科技大學,因學校產學合作飛回印尼實習,以取得畢業證書。(圖/報系資料照)事後,雙方駕駛肇責比例出爐,由於該路段為無號誌路口,羅男等人遭撞時自支線騎出,未禮讓幹線車輛,得負7成責任,但羅男此時已經離境返回印尼,等S男詢問羅男相關賠償處理,並問羅男是否願意負擔15萬元的醫藥費用,羅男僅回一句「太貴了」,隨後就將S男封鎖,不再回復任何訊息,讓S男氣炸怒告羅男傷害,卻礙於羅男已離境,因此幾乎拿羅男沒轍,直到後續羅男因遲遲未到案而遭到通緝也未曾再回台灣。S男無奈表示,自己家境並不富裕,發生車禍斷腿,突然面臨10多萬元的醫藥費用,家裡一時也拿不出來,父母為讓他得到完整治療,到處向親友借款,終於籌到款項,後續慢慢分期還完,讓他感到相當抱歉。另一方面卻也對於友人在車禍後直接離境,拍拍屁股走人,感到相當憤怒,卻又無可奈何。儘管事後也對羅男提起傷害告訴附帶民事賠償,羅男也因未到案而遭花蓮地院發布通緝,至今已快4年時間,羅男就是不願意面對,卻還能從社群帳號上看見羅男時不時和家人出國遊玩,並在與當初學校合作的企業集團上班,擁有不錯收入。S男無奈表示,儘管早已事過境遷,受傷的腿如今也已完全復原,但還是希望校方能做好把關,給他們機會來台,闖禍後卻直接回鄉什麼也不需負責,「明明都是學生卻可以跟那些逃逸移工一樣囂張」,並呼籲大眾若真的不幸發生車禍,只要對方是外國人,除對其提起民事與刑事訴訟外,也要同時限制出境,也希望校方至少也能負一點責任,協助與當事學生取得聯絡,不讓類似事件再次上演。律師包盛顥指出,儘管求償過程存在一定困難,但現行制度上仍可提供若干補償或救濟方式,受害人可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依法申請保險給付,就算肇事人為外籍移工或外籍學生,只要事故車有投保強制險,就可獲得一定程度之醫療或傷害補償;另外,只要造成人員受傷,被害人就可依法提出傷害之刑事告訴,由檢方或法院採取適當之強制處分,如限制出境或住居,避免被告離境,以助於確認事故責任歸屬與相關事實。而在民事求償部分,包盛顥表示,若發現肇事者於台灣仍有薪資收入或有銀行存款,被害人也可透過法院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避免財產轉移。但若肇事車輛並未依法投保強制險,或發生肇逃之情形,受害人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但民眾在預防上也可透過保險制度加強自身保障,降低突發事故所造成的經濟風險,若真不幸發生事故,也應盡速報警保存相關證據,並盡早諮詢專業人士,透過法律程序保障自身權益。
嘉義女騎士閃違停賓士「受困窄縫」遭聯結車輾斃 家屬痛心提告2駕駛、1人涉肇逃
嘉義市西區北港路4日中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55歲孫姓保險女業務騎機車行經案發路段時,為閃避違規停放在機慢車道斑馬線旁的白色賓士,試圖從賓士與聯結車之間通過,不慎與聯結車發生擦撞,倒地後遭車輪輾過,當場身亡。家屬事後提出告訴,聯結車駕駛除涉嫌過失致死外,另涉肇事逃逸罪嫌。據警方調查,4日中午12時20分許,孫女騎機車沿北港路機慢車道由東往西行駛,右側為44歲陳姓男子違規停放的白色賓士,左側則為28歲洪姓男子駕駛的聯結車。孫女試圖從兩車之間通過時,約2秒內即與聯結車發生擦撞,整個人倒地並遭後輪輾過。監視器畫面已記錄事故經過,事後清潔人員出動高壓水槍清理現場路面。據了解,孫女當時外出為客戶辦理業務。檢警5日上午對孫女遺體進行相驗,初步判定死因為頭頸部開放性損傷及胸腹部嚴重外傷,造成大面積創傷致死,死亡方式認定為意外。孫女女兒居住在台南市永康區,事發後已趕赴嘉義配合警方製作筆錄。家屬已對陳姓及洪姓兩名駕駛提出告訴,兩人均涉過失致死。警方指出,洪姓聯結車駕駛事發後未立即停車,向警方供稱未察覺發生碰撞,酒測值為零,另依肇事逃逸罪嫌移送偵辦。至於賓士車主陳男,事發時正在附近店家購買飲料,其違規停車行為是否構成肇事責任,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酒駕男撞計程車竟肇逃 還打電話「Call兒救援」爆衝突
高雄市小港區22日凌晨驚傳一起「酒駕加肇逃」案件,1名65歲呂姓男子酒後駕駛自小客車,行經漢民路與崇文路口時,與47歲郭姓計程車司機發生擦撞。然而事故發生後,呂男並未依規定停車處理,反而踩下油門加速逃離現場,行徑相當誇張。遭撞的郭姓運將不滿車輛受損且對方企圖脫逃,隨即一路尾隨追逐,雙方最終在漢民路與金府路口被成功攔下,現場一度氣氛緊繃。警方指出,小港警分局漢民派出所於凌晨0時許接獲報案,稱現場發生行車糾紛,員警到場後釐清狀況,發現呂男疑似酒後駕車,且涉及肇事逃逸,更令人傻眼的是,呂男被攔停後,第一時間不是配合處理事故,而是立刻打電話向兒子求援。其子趕抵現場後,見父親遭圍情緒激動,甚至一度與警方發生言語對峙,場面一度火爆。所幸警方迅速控制場面,耐心說明相關法律責任與處理程序,才讓呂男兒子情緒逐漸平復,員警在與呂男接觸過程中,察覺其身上散發濃厚酒味,遂依法進行酒精濃度測試,結果高達0.6mg/L,遠超過公共危險罪0.25mg/L的法定標準,屬於明顯酒駕行為。警方當場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將呂男逮捕,訊後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至於肇事逃逸部分,因本案未造成人員傷亡,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舉發,將面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1至3個月。警方強調,酒後駕車不僅危及自身安全,更可能危害他人生命,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免付出沉重代價。
西濱驚魂!拖吊司機遭撞頭破血流 白車肇逃21小時後才投案
台中市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20日上午驚傳嚴重交通事故,1名51歲童姓拖吊車業者,在執行道路救援任務時,竟遭1輛白色自小客車高速撞擊,造成頭部與右腿重傷,現場血跡斑斑,畫面怵目驚心,然而更令人震驚的是,肇事駕駛竟在撞人後加速逃逸,引發社會譁然。事故發生在20日上午10時23分,地點位於台61線北上135.6公里處,童男當時將拖吊車停靠路肩,正在進行道路救援作業,未料1輛沿外側車道由南往北行駛的白色自小客車,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右前車頭直接擦撞童男。猛烈撞擊力道導致童男頭部出現約10公分乘15公分的撕裂傷,右腿明顯變形,倒地不起,地面留下大片血跡。事故發生後,白車駕駛未停車查看或報警,反而加速駛離現場,涉嫌肇事逃逸。傷者隨即被送往大甲光田醫院急救,所幸經醫療團隊全力搶救後,確認暫無生命危險,但仍需持續觀察與治療。警方獲報後立即展開追查,調閱沿線監視器與車輛辨識系統,比對可疑車輛資訊,鎖定涉案車號及駕駛身分。經過一整天追查,涉案的汪姓駕駛於當晚21時許主動到案說明,警方表示,交通分隊已完成事故現場測繪與事實調查,並由鑑識人員進行車輛鑑定,相關證據明確。全案依《刑法》公共危險罪中的肇事逃逸罪嫌,函送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高雄50歲男橫跨交流道「突倒地」 慘遭3車連輾亡、1駕駛涉肇逃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路交流道北上匝道口,2月6日深夜11時21分發生一起死亡車禍。50歲高姓男子徒步橫越交流道東側便道時,突然不明原因倒臥在北上匝道口車道上,接連遭57歲王姓、22歲方姓及52歲連姓3名駕駛閃避不及碰撞或輾過,當場身亡。高雄市苓雅警分局表示,警方獲報到場時,高男已明顯死亡。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研判,高男倒臥於車道後,3輛車陸續發生碰撞或輾壓事故。警方對3名駕駛實施酒測,結果均為0,排除酒駕情事。警方指出,初步研判事故原因是3名駕駛未注意車前狀況,詳細肇事責任將由交通大隊進一步鑑定釐清。3名駕駛訊後將依過失致死罪嫌,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警方另查出,王姓駕駛於發生碰撞後未停車處理而逕自離去,已涉及肇事逃逸。警方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並將其以刑法肇事逃逸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據了解,高姓死者獨居在事故地點附近,僅有一名弟弟為家屬,兩人平日互動不多,弟弟對其身體狀況及經濟情形並不清楚。至於高男倒臥原因是否涉及疾病或其他因素,仍有待進一步相驗與調查釐清。
高雄男倒臥交流道閘道遭3車輾斃 1駕駛衰涉肇逃:不知撞到人
高雄市國道1號中正交流道北上匝道口,昨(6)日深夜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50歲高姓男子不明原因倒臥在匝道前便道,在光線昏暗情況下,接連遭3輛轎車碰撞或輾過,當場死亡。警方調查後,將3名肇事駕駛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法辦,其中首輛撞擊車輛更涉及肇事逃逸,依法恐被吊銷駕照,終身不得再考領。警方指出,事故發生於昨晚11時21分,苓雅警分局接獲通報後,隨即派員前往處理。經查,死者為50歲高姓男子,事發時疑似突然自路旁竄出,徒步橫越中正交流道東側便道,隨後在北上匝道口前倒臥路面。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高男倒臥後,先後遭57歲王姓男子、22歲方姓男子及52歲連姓男子駕車輾過。由於事發地點位於匝道口,夜間照明不足,加上車速與視線受限,3輛車皆未能及時發現路面異狀。救護人員到場時,高男已無生命跡象,確認當場死亡。初步調查顯示,3名駕駛均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而肇事,詳細肇因與責任歸屬,仍有待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釐清。警方訊後,已依過失致死罪嫌,將3人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其中,首輛撞擊高男的王姓駕駛,於事故發生後未停車查看,逕自駛離現場。警方認定其行為涉及肇事逃逸,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出新台幣3千元以上、9千元以下罰鍰外,因事故造成他人死亡,最重恐遭吊銷駕駛執照,且終身不得再考領,同時另涉刑責,已一併移送地檢署偵辦。對此,王男向警方表示,當時天色昏暗,只感覺車輛有輕微頓挫,並不知道撞到人。
花蓮男無照酒駕撞倒電桿肇逃 狂飆7公里再撞路樹車毀人傷
花蓮縣吉安鄉發生酒駕肇逃事故。吉安警分局志學派出所日前中午接獲報案,指台11丙線北上約3.6公里處有自小客車自撞路樹,車輛嚴重變形。警方到場調查發現,60歲杜姓男子駕車肇事前,曾在壽豐鄉光榮五街與光榮二街口自撞電信電桿後未停車處理,隨即逃逸,沿大學路一、二段一路北上,逃逸約7公里後再度失控自撞路樹。據了解,杜男在第二次事故中一度昏迷、受困車內,經救護人員破壞車體救出後送醫治療,所幸無生命危險。肇事車輛因猛烈撞擊幾近全毀,宛如廢鐵。經警方調閱沿線監視器畫面追查,確認杜男先後發生2起自撞事故。進一步酒測結果顯示,杜男酒測值高達1.83毫克,且未持有合格駕照,已明顯超出法定標準。警方表示,杜男行為已涉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將依法函送偵辦;另其肇事逃逸及未依規定處置事故現場部分,也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吉安警分局呼籲,酒後駕車與無照駕駛不僅嚴重危害自身安全,也可能造成無辜用路人傷亡,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警方將持續加強取締酒駕與重大交通違規行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並提醒民眾若發生交通事故務必留在現場報警處理。
聯結車起步撞83歲婦人還肇逃 頭城濱海路驚魂警方追責嚴辦
宜蘭縣頭城鎮濱海路一段23日上午發生一起驚險的交通事故,1輛營業聯結車於路口停等紅燈後起步時,疑似未注意行人動向,與一名正在通行的83歲林姓婦人發生碰撞,造成婦人受傷,駕駛事後未立即停車處理而是逕自離去,行徑引發外界關注。警方表示,事故發生於昨日上午11時許,警方接獲民眾通報,指稱頭城鎮濱海路一段290號前發生車禍,礁溪分局員警隨即趕抵現場處理,初步調查發現,林姓男子駕駛營業用聯結車,當時於路口停等紅燈,綠燈亮起後起步前行,卻與正在路口附近行走的83歲林姓婦人發生碰撞,導致婦人腳趾骨折,所幸意識清楚,隨後由救護人員送醫治療。警方進一步指出,肇事駕駛經通知到案後配合調查,酒測結果為零,排除酒駕情形,該名駕駛在事故發生後未依規定留在現場協助傷者及報警處理,而是選擇離開,已涉及肇事逃逸,警方在後續稽查中,另發現該營業聯結車有超載情形,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針對肇事逃逸與超載兩項違規行為依法舉發。警方強調,大型車輛起步與轉彎時,因視線死角多,駕駛人更應提高警覺,確實注意行人安全,避免憾事發生。至於詳細肇事原因與責任歸屬,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也呼籲用路人,若不慎發生交通事故,務必依規定停車處理並通報警方,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台東國中生酒駕撞飛2婦逃逸!心虛「回現場裝路人」被當場識破
台東市仁義北路24日清晨6時許發生一起嚴重車禍,陳姓國中生無照騎乘機車,酒後行駛途中不慎撞上兩名外出晨運的婦人,其中75歲婦人一度命危,85歲婦人則全身多處擦挫傷。陳姓少年肇事後逃離現場,不久卻疑因心虛佯裝路人重返事故地點查看,當場被目擊民眾識破。警方對其實施酒測,酒測值達0.30毫克,全案訊後依公共危險、肇事逃逸等罪嫌移送台東地檢署偵辦。台東警察分局豐里派出所於24日清晨6時31分接獲110通報。警方趕抵現場後發現,兩名婦人於晨運返家途中遭機車撞飛倒地,其中75歲婦人一度失去生命跡象,85歲婦人則意識清楚但有多處擦挫傷,傷者均由救護人員送醫救治,重傷婦人經急救後已暫時恢復生命徵象。據了解,陳姓少年肇事後騎車逃離現場,隨後疑似心虛返回事故地點查看,被目擊整起過程的民眾當場指認。警方循線查獲肇事機車,並對陳姓少年實施酒精測試,酒測值達0.30毫克。台東警分局呼籲,民眾切勿酒後駕駛,清晨與黃昏時段為運動人口密集時刻,行車務必減速慢行、提高警覺。若不慎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停車報警並協助傷者救護,切勿心存僥倖逃逸,以免觸犯刑責、造成更嚴重後果。
回家途中遭追撞!39歲女星「躺雨中等死」不治 肇逃男:報警很麻煩
長期活躍於舞台劇界、亦曾出演電視劇與廣告的日本女演員高橋智子,於2025年10月在東京都內發生交通事故,不幸身亡,享年39歲,消息震驚演藝圈。據悉,肇事駕駛為39歲男性,事故當天已被逮捕,並於去年11月遭檢方起訴。他供稱,自己因打瞌睡釀禍,覺得通報事故「很麻煩」,於是便將高橋丟在雨中。日本《每日新聞》報導,高橋智子隸屬於東京都杉並區的藝能事務所「碗Production」。事發當天凌晨2時45分左右,她在結束戲劇排練後,騎自行車沿著東京都練馬區青梅街道返家,行駛於單向3車道道路左側、靠近路肩的位置時,遭後方1輛廂型車追撞,頭部受到重創,送醫後宣告不治。肇事車輛則當場逃逸,未對傷者施以任何救助。警方指出,肇事駕駛為39歲男性,事故當天已被逮捕。事發時,肇事車輛正載著4名剛結束夜間工作、準備返家的女性;後座乘客曾察覺異狀,並詢問駕駛情況,然而高橋最終仍被遺留在雨中的道路上。駕駛供稱,自己因打瞌睡釀禍,並表示覺得通報事故「很麻煩」。目前男子因涉嫌過失致死及肇事逃逸,已於11月遭檢方起訴。報導指出,高橋隸屬的事務所原本計畫在1週舉行一年一度的音樂劇公演,不料她突然驟逝,讓其他演員和工作人員錯愕不已。據悉,高橋遭遇車禍時,隨身攜帶的行李仍放著該劇的劇本。事務所代表山口磨美表示,自己至今仍難以接受高橋的離世,「有時甚至覺得她只是去了很遠的外地演出。」
雲林清晨驚悚車禍!汽車衝撞機車、單車肇逃 2人當場慘死
雲林縣台19線元長段於30日清晨5時許,發生一起嚴重交通事故,造成2名騎士死亡,警方初步調查,1名機車騎士與1名單車騎士疑似遭1輛汽車衝撞,2人當場倒臥路面,慘遭輾壓,臟器外露,現場血跡斑斑,情況極為駭人。目擊民眾表示,事故發生瞬間聲響巨大,現場景象令人震驚。虎尾警方表示,單車騎士為60歲李姓男子,機車騎士為46歲李姓女子。兩人均遭到猛烈撞擊,遺體嚴重受損,單車與機車被撞得殘破不堪,肇事汽車在事故後迅速逃逸,警方目前已調閱沿線監視器,追查肇事車輛及駕駛身分,並根據掌握線索縮小追查範圍。警方呼籲目擊者提供相關資訊,以利加快破案進度,事故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但初步研判可能涉及高速行駛及未注意前方車輛。
台南夫妻騎重機遊福壽山遭小貨車猛撞 外籍駕駛肇逃警追查
台中市和平區梨山路段25日下午發生一起嚴重對撞車禍,來自台南的50多歲蔡姓男子,騎乘黃牌重機載著妻子前往福壽山農場旅遊,返程下山途中行經梨山陳列館附近彎道時,與一輛小貨車迎面對撞,強大撞擊力道將夫妻二人撞飛,雙雙重摔落地受傷。事故造成蔡男頭部受傷、左腳骨折,妻子則是肋骨、脊椎受傷。肇事小貨車駕駛疑為逃逸移工,事發後加速往南投方向逃逸,目前下落不明。據了解,蔡姓夫妻從台南出發,欲前往福壽山農場遊玩,不料途中發生意外。救護人員到場後,先將2人送往台中市區醫院急救,再轉送台南永康奇美醫院治療,目前均無生命危險。警方循線在路邊尋獲肇事小貨車進行採證,小貨車前擋風玻璃呈蜘蛛網狀破裂,保險桿嚴重毀損。經查該車牌照已遭註銷,駕駛疑為逃逸外籍移工,肇事後加速往南投方向逃逸,至今下落不明,僅透過台籍友人將車輛開至派出所。警方指出,事故路段屬於彎曲山路,路面狹窄,未設置分向線與反光鏡,依規定車輛應靠右行駛並減速慢行。警方已擴大調閱監視器、訪查周邊居民,並持續勸導肇事駕駛到案說明,全力追查肇逃責任。
歌手邱軍酒駕釀死「控媒體公審」 聲請不採國民法官審判遭駁
歌手邱軍2024年12月底酒後駕車行經基隆市信一路時,撞上2名計程車司機,導致李姓司機傷重不治身亡,2025年5月檢方偵結以涉犯《刑法》酒後駕車肇事致人於死等罪起訴。而邱軍與辯護人以「遭媒體形塑負面形象,造成一般國民陷入有未審先判之心證及偏頗感情」等理由,聲請裁定不採國民參與審判。然而,法官認定,並無足以證明審判會因此不公的具體事實,裁定駁回聲請。判決書指出,邱軍方面主張,本案自偵查階段起便因其藝人身分而引起大眾關注,多家媒體以聳動標題對他犯罪情節及案發後行為為誇大、帶有情緒性字眼,甚至出現與事實不符之報導;另就他於案發後仍然持續工作,評價其行為「冷血」、「當沒事」等語,引導公眾見聞此報導時應以此類性格評價人格,並於報導中加入案發時之路口監視器畫面影像,使公眾完整見聞事故發生全部過程,造成媒體公審,激化公眾仇恨。邱軍方面指出,新聞媒體使用標題形塑負面形象,造成一般國民陷入對他有未審先判之心證及偏頗之法感情,侵害他受公平審判權利,並據此主張已有事實足認行國民參與審判有難期公正之虞。辯護人並指出,邱軍已在偵查期間、強制處分庭、協商程序中多次認罪,且不爭執被訴全部犯罪事實,僅就「量刑」爭執,整體爭點單一且單純,並無依賴國民生活經驗、反映國民正當法律感情、彰顯國民主權理念之必要性,認為無行國民參與審判程序必要。法官審酌相關資料後認為,本案確實受到媒體高度關注,新聞媒體近年來以聳動標題吸引閱讀、提高網路點閱率,但此均屬新聞自由範疇,而但酒駕致死在各國亦會以新聞報導,讓大眾知悉案例情節,並無刻意針對邱軍不當干擾,亦無證據顯示未來選任的國民法官會因此難以保持中立。法官也特別提及,職業法官同為國民,亦會閱讀及接收新聞報導、網路資訊;若以「有看過報導」就視為偏頗,那麼職業法官也難以排除。因此不能以資訊接觸本身就推論為「審判難期公正」,甚至恐意味著所有被媒體報導過的刑案皆不得行國民參與審判。法院並指出,媒體主管機關應於其職掌範圍內運用行政指導、宣導措施或其他適當方式,透過媒體自律,緩和案件審理前過於深入或立場較為強烈報導可能影響國民法官以公正、客觀、中立立場作成判斷之疑慮,而司法院及法務部亦應共同落實偵查不公開、平衡報導等規範,使國民在審判時得以排除情緒性影響。法院認為並未達到「無法以中立、冷靜之態度審視本案證據」的程度,認本案無不行國民參與審判為適當情形,辯護人聲請裁定不行國民參與審判,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無照酒駕撞死醫大生還肇逃遭判10年 主播爸淚訴:沒有公平正義可言
台中一名無照又酒駕的23歲洗車工人吳叡旻,在今年3月間駕車行經西屯區黎明路三段、凱旋路口時,高速闖紅燈撞上騎機車跑外送的22歲陳姓醫學生,導致陳男身亡,台中地檢署求刑10年到11年6月。台中地院國民法庭今(10)日上午宣判,依酒駕致死判處9年、肇逃致死5年,合併應執行10年。對此,擔任體育主播的陳男父親淚訴,「只判10年根本沒有公平正義可言」,希望未來能修法提高酒駕刑期,後續也會對吳叡旻及借給他車子的車主提民事求償。回顧此案,事故發生在今年3月8日,吳叡旻凌晨3點多與同事到汽車旅館聚會,再搭車前往KTV飲酒歡唱,共喝了至少18罐啤酒,並於凌晨3時42分搭計程車返回汽車旅館,無照駕駛Toyota Alphard廂型車準備返家。而在行經西屯區黎明路三段與凱旋路口時,高速闖紅燈撞飛騎機車的陳姓醫學生,致陳男頭部外傷、顱內出血、18處骨折,送醫急救後傷重不治。吳叡旻肇事後開車逃逸並躲回家中,嚇得打電話問朋友怎麼辦,友人勸說他投案,並於清晨5時許載著吳男到派出所投案,測得其酒測值為0.37毫克,被依公共危險、肇事逃逸、過失致死嫌送辦。台中地檢署後續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他起訴,移請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台中地院國民法庭於昨日(9日)開庭,公訴檢察官依酒駕致死、肇逃致死兩罪,求刑8年至9年6月、4年至5年6月,應執行10年至11年6月;公設辯護人則主張,吳叡旻雖一度肇逃,但還是有鼓起勇氣自首,因此應減刑,且不構成累犯,建議2罪量處6年4月、1年2月,合併應執行7年。經2日審理,台中地院國民法庭今早宣判,判吳叡旻酒駕致死累犯9年、肇逃致死累犯5年,兩罪合併執行10年。面對判決結果,陳男父親無奈道「非常不滿意這樣的判決結果」,一條人命,而且是這麼惡性重大的酒駕、無照、闖紅燈、肇事逃逸行為,最後只判了10年,雖然很感謝台中地檢署2位年輕有為檢察官的努力,但台灣法律對於酒駕肇事致死或酒駕的行為刑責實在太輕了,這樣的結果家屬無法接受,社會也無法接受。陳男父親表示,開完庭從台中回台北的路上,他和天上的兒子說「為了幫你討公道,爸爸盡力了,不論結果如何,希望你都能安心的在另一個世界當快樂的小天使,我也很感謝這輩子能有你這麼乖又優秀的兒子」。陳男父親說,未來要走的路還很長,改變社會必須從立法、修法開始,但是「包公辦案、懲奸除惡,也要給他尚方寶劍」,檢察官沒有尚方寶劍,就算再怎麼努力也沒辦法,法院也只能判一個讓人非常不滿意的刑期,希望兒子的離開,能對社會發揮影響和價值,希望未來在酒駕這件事上,罰則可以提高,讓大家戒慎恐懼,不要再有酒駕的行為。至於是否要繼續上訴,陳男父親坦言,國民法庭的特性很難改判,雖不滿意這樣的結果,但還是會與律師商討下一步怎麼走,也將對吳叡旻及借給他車子的車主,提起民事求償,「一條22歲生命,優秀的年輕人就這樣走了,連實現夢想、回饋社會的機會都沒有,可惡的肇事者卻只判10年」。《CTWANT》提醒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國道連環撞物流車追撞3車釀1死9傷 砂石車駕駛肇逃後現身說法
國道1號南向170.7公里豐原交流道,4日凌晨1時許發生一起重大連環車禍,造成1人死亡、9人受傷,整起事故過程驚悚且混亂,1輛42歲林姓駕駛的半聯結車疑因不明原因失控,追撞前方吳姓砂石車後,又接連撞上另一輛轎車與租賃車,釀成慘劇。事發當時,林男駕駛的半聯結車行駛於外側車道,先撞上64歲吳姓砂石車後,緊接著撞擊47歲顏姓轎車。隨後,44歲彭姓租賃車司機因閃避不及,直接撞上聯結車車尾,造成彭男頸部當場重創,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現場還造成多人受傷,送醫治療,事故現場一度交通壅塞,警方緊急封閉事故路段處理。事故發生後,吳姓砂石車駕駛竟未留在現場,涉嫌肇事逃逸,經警方追查,吳男於上午到案說明,他表示當時並未發現自己遭到追撞,因此未留在現場。警方表示,仍將進一步調查砂石車後車斗的損毀痕跡及其他目擊者證詞,以釐清事故責任及詳細經過。
台南男「連撞3車」害騎士慘摔肇逃 警逮人起出毒品
台南市永康區小北路28日清晨5時許發生車禍,一輛自小客車不明原因向右偏離車道,先後撞上路邊停放的3輛車,導致後方21歲邱姓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撞車倒地受傷,送醫治療。肇事小客車駕駛卻在事故發生後駕車逃逸。警方調閱監視器鎖定24歲胡姓男子,報請檢方核發拘票後,在其住處將其拘提歸案,並當場查獲毒品。全案依肇事逃逸、公共危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永康清晨轎車失控連撞3車又害騎士摔傷 24歲男肇逃藏毒仍遭逮
台南市永康區小北路在28日清晨上演一起驚險車禍,1輛自小客車在行經路段時突然怪異偏向右側,整台車宛如失控般連續撞上停放於路邊的3輛自小客車,就在轎車撞擊瞬間,後方1名21歲邱姓機車騎士因無法反應閃避,直接撞上事故車輛,當場人車倒地、受傷送醫。更離譜的是,肇事的小客車駕駛並未停車查看,也未通報救護或警方,反而踩下油門迅速逃逸現場,警方後續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駕駛根本沒有減速、沒有回頭,一路逃離,行徑相當惡劣。永康分局指出,事故發生時間為清晨5點10分,該輛自小客車原本正常行駛,不知何故突然向右偏移,像是完全失控般撞擊停靠在路旁的3輛自小客車,發出巨大聲響。後方邱姓騎士因距離過近,根本來不及反應,機車直直撞上肇事車,被震飛倒地,隨後由救護人員送往醫院治療,所幸生命跡象穩定。警方在掌握完整監視器影像後,立即鎖定嫌疑車輛,迅速彙整車號與相關資料,最終確認犯嫌為24歲胡姓男子。由於他在事故後刻意逃逸,警方立即向台南地檢署申請拘票,並火速前往嫌犯可能落腳的住處進行拘提。在拘提行動中,警方不僅順利將胡男帶回,更在現場搜出毒品及相關吸食器具等證物,警方研判胡男極可能因心虛或擔憂毒品曝光,才選擇在車禍瞬間逃離現場,目前胡男因涉犯肇事逃逸、公共危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多項罪名,被移送檢方偵辦。警方也呼籲,事故發生後逃逸只會讓罪責加重,不僅造成他人傷亡風險,更可能讓自己面臨更嚴厲的法律制裁,絕非明智之舉。
花蓮玉里83歲嬤遭撞重傷昏迷 肇事男落跑竟掉「這物」曝光
花蓮縣玉里鎮23日晚間發生一起嚴重車禍,1名83歲張姓老婦人步行外出時,竟在住家附近遭車輛撞擊,當場倒臥路旁、全身多處重創,情況危急。肇事車輛在撞擊後未停下施救,竟匆匆逃逸,但肇事者萬萬沒想到,自己在現場留下的一塊「拖車鉤蓋」,竟成為警方循線破案的關鍵證物,最終讓他在短短4小時內落網。玉里警分局當晚7時許接獲通報,張姓婦人於6時外出後遲遲未返家,家屬沿途尋找時,竟在台9線266.1公里處的三民路段南下車道旁,發現她倒臥血泊中,鞋子散落一旁,傷勢嚴重。家屬緊急將她送往玉里榮民醫院急救,醫師指張婦顱內出血、頭骨骨折、骨盆多處裂傷,經搶救後仍昏迷不醒,目前在加護病房觀察。警方抵達事故現場時,肇事車輛早已不見蹤影。惟在周邊搜尋時,員警意外發現一片白色、約手掌大小的塑膠蓋子,研判可能為車體零件。經仔細比對後確認這塊「拖車鉤蓋」恐正是肇事車輛行進間掉落的關鍵證據。警方立即調閱沿線監視器,鎖定可能車種,並依蓋子形狀縮小範圍,最終在案發4小時內順利查獲車輛,並逮捕65歲林姓男子。林男起初否認肇事,還聲稱自己當時不在現場,直到警方亮出「拖車鉤蓋」這項鐵證,他才語塞鬆口,承認因天色昏暗未看見行人而撞上,且因害怕受罰才會逃逸。全案訊後警方依《刑法》肇事逃逸罪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玉里警分局長黃清暉表示,初步研判,事故主因與林男未注意車前狀況及肇逃行為有關,而行人則疑似未行走斑馬線即直接跨越車道,不過詳細肇因仍待進一步調查。他也呼籲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肇事逃逸不但無法免責,反而讓刑責更加嚴重,更可能讓傷者錯失黃金救援時間。
左營深夜「怠速擾鄰」竟是酒醉卡車內 65歲男醉昏倒車頭凹陷
高雄市左營區22日凌晨發生一起離奇的深夜擾民事件,一輛轎車停靠在進學路旁,怠速聲整整響了許久,附近住戶被吵得無法入睡,紛紛報警求助。警方趕抵現場後,竟在車內發現一名65歲許姓男子醉倒在駕駛座上,渾身酒味濃厚、語無倫次,顯然已完全失去行車能力。更令人驚訝的是,轎車車頭還出現明顯凹陷撞擊痕跡,警方一度懷疑是否發生擦撞肇逃。事發於凌晨1時許,左營派出所接獲多起住戶報案,指稱一輛轎車在路邊長時間怠速、引擎聲刺耳,疑似駕駛有狀況。警方到場後敲窗叫喚許男,發現他喝得爛醉,雙眼迷濛,說話含糊不清。警方立即進行酒測,呼氣酒測值超過規定標準的0.25mg/L,當場觸犯公共危險罪,警方依法將他逮捕。不過,現場另一個疑點讓警方更加警覺許男車輛前方保險桿凹陷,明顯有撞擊痕跡。警方立刻調閱沿線監視器,追查是否涉及酒駕肇逃。不料畫面顯示,許男在當晚出門時,車頭就已經受損,沿途行駛期間也未見任何碰撞、閃避異常或肇事情形,排除肇逃可能。警方詢問許男事故原因時,他因身體不適、且醉意未退,無法明確回應,警方考量其身體狀況,將他送醫治療,再進一步調查其酒駕行為。事件引發附近居民議論,有人表示整整被怠速聲吵醒三次,也有人說原以為有人在車內昏迷,沒想到竟是一名醉到不省人事的駕駛。警方也再次呼籲,酒後駕車不僅危害自身安全,更可能造成路上不可逆的悲劇,任意怠速也會影響民眾休息,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目前,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偵辦中,警方亦將持續釐清許男車頭受損的時間與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