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炒手
」 炒股 鍾文智 台北地檢署 寶得利 北檢
鍾文智簽到造假爆出副所長千萬不明資金 李俊良和帳房葉仲清收押
股市炒手、連一鮑魚前老闆鍾文智,被控炒作TDR狂撈4億元,未電子監控遭最高法院重判,合計刑期超過30年,棄保潛逃至大陸。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懷疑警方協助其在派出所簽到佯裝報到,主動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台北地檢署今(19日)清晨聲押禁見前副所長李俊良,以及鍾文智的大帳房葉仲清,台北地院深夜11時裁准羈押禁見。另2名現任副所長古志銘、梁思強則被檢方諭知3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檢調發現,李俊良近3年近千萬元可疑金流,顯與其副所長薪酬不符,李雖否認與鍾有關,但無法交代來源,另葉仲清疑受鍾文智指示,透過李員等員警偷查民眾個資,認為李員涉嫌《刑法》盜用印文、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貪汙治罪條例》對主管事務圖利、財產來源不明及《個資法》等罪,另葉男涉嫌《個資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蒐集個人資料罪,2人涉嫌重大,且有勾串之虞。鍾文智今年3月12日重判確定,但由於法院未延長科技監控時間,鍾文智在判決確定的隔天即行蹤不明。據了解,鍾文智接獲宣判結果當天,隨即動身搭計程車前從台北市信義前往新北市石碇,隨後再改搭接應友人汽車前往平溪路上,過程中還換上假車牌,最後又再換一輛車,從台2丙線開往宜蘭,隔天再搭船偷渡逃往至中國,全程刻意3度換車設斷點,目前疑似定居於上海。不過檢警調懷疑,台北市信義分局福德街派出所的前後任3名副所長,涉嫌在這段期間協助鍾文智在派出所簽到,讓其得以不必按時報到,最後還能卸下科技監控,且李俊良帳戶內還有逾千萬的可疑資金。台北地檢署12月18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警政署政風室、台北市警信義分局等單位,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李俊良、古志銘、梁思強等人住居所及福德所、三張犁派出所等辦公位置共15處所,並以被告身分通知李、古、梁等4名被告到案說明,另傳喚10多名證人到案。
助攻炒股要犯鍾文智逃亡出境 北檢起訴鄭畯中及馮、游兩人
股市炒手、連一鮑魚前老闆鍾文智,被控炒作TDR狂撈4億元、違反證券交易法高買低賣等罪,今年3月12日遭最高法院判刑確定,經高等法院裁定應執行18年徒刑。不過沒有電子監控的鍾文智在最高法院判決當天棄保潛逃出境,引發社會譁然,台北地檢署今(9月9日)偵結,以涉犯刑法藏匿人犯罪嫌,及同法第 216條、第 212條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等罪嫌,起訴開車載鍾逃亡的友人鄭畯中、及馮、游兩人。北檢指出,審酌鄭畯中、游O暐 2 人並未坦承犯行,且製造多重斷點,以致執法機關難以追查,惡性重大,建請法院均從重量處有期徒刑 1 年 8 月,本案其他共犯仍在偵查中。起訴指出,鍾文智擔心炒作TDR遭最高法院重判,遂在去年10月 14 日,於高等法院刑事庭第 26 庭裁定解除電子監控後,由鄭畯中駕駛車型為銀色 NISSAN、車牌號碼為 ARG-8**5 號自用小客車,搭載馮O英、鍾文智等人,多次模擬鍾文智逃亡路線。最高法院今年3月12日判決駁回鍾文智之上訴,進而判決確定後,鍾文智遂於同日下午 2 時 28 分許,在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 5 段100 號,搭乘車牌號碼 TDR-2**7 號營業用小客車,前往新北市石碇區,而鄭畯中則駕駛車牌號碼 ARG-8**5號自用小客車,搭載馮O英,早於同日下午 2 時 34 分許,先在新北市石碇區靜安路 1 段 288 號等待鍾文智。鍾文智於同日下午 3 時 4 分許,於新北市石碇區靜安路1 段 231 號對面,自前揭營業用小客車下車,步行前往新北市石碇區靜安路 1 段 288 號後,隨即於同日下午 3時 10 分許,在該處搭上車牌號碼 ARG-8**5 號自用小客車;該車輛於同日下午 3 時 16分許,行駛至新北市石碇區靜安路1段某處,改懸掛偽造之AMC-6**0號車牌,以躲避查緝。同日下午 3 時43 分許,上開車輛停靠於新北市平溪區台 2 丙線某處,鍾文智等3 人隨即轉搭已在該處等候、由游O暐所駕駛車型為銀色 TOYOTA、車牌號碼為 BWC-0**2號自用小客車,並沿新北市平溪區台 2 丙線,往宜蘭縣頭城鎮頭城交流道下匝道方向駕車逃逸,藉此使犯人鍾文智得以隱避,並製造追查之斷點。鍾文智疑於隔日(3 月 13 日),搭乘不明船隻逃往大陸地區後,鄭畯中、游O暐先後賣掉車牌號碼 ARG-8**5 號、BWC-0**2 號自用小客車,以達湮滅罪證,妨害執法機關調查人犯行蹤之目的。鍾文智棄保潛逃出國路線。(圖/北檢提供)
股市炒手情侶檔炒股獲利1.4億元! 台北地檢署起訴5人、扣押財產
股市炒手李明朗與洪秀惠等5人涉犯炒股,針對特定股票連續以高價買入、低價賣出,並於2024年為抬高力肯公司、新華公司股價,不法獲利共達1.4億,全案由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偵辦,並於今(8月18日)遭到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等罪將5人起訴。據了解,李明朗為向利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負責人,與其女友洪秀惠等5人分別於2024年1月至4月、7至10月,透過連續以高價買入或以低價賣出方式,意圖操縱力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新華泰股份有限公司股價,並藉此合計獲利高達1.4億餘元。2024年1月1日至4月9日期間,李明朗、洪秀惠等5人,連續以高於前檔的價格委託買進、相對成交方式,買進力肯公司9592仟股、賣出5002仟股,導致力肯公司股價被影響高達99次。另,李明朗等5人於2024年7月26日至10月16日期間利用相同手法,買進新華公司1萬1938仟股,賣出9264仟股,並總計影響新華公司股價高達130次。台北地檢署今認為李明朗、洪秀惠等5人就操縱公司股價犯行等,依違反《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等罪嫌對5人進行起訴,並且將犯罪所得發還給被害人、第三或得請求賠償損害之人。此外,為了保全追徵,也依法針對洪秀惠的財產進行扣押。
鍾文智案引爆審檢內戰 劍青檢改批法評會輕放高院審判長邱忠義
檢察官改革團體「劍青檢改」不滿承審股市炒手鍾文智強制處分庭的審判長邱忠義處分過輕,今(8月4日)發表聲明抗議,痛批法官評鑑委員會決議不公,且刻意包庇審判長邱忠義,請司法院依法行使職務監督權。劍青檢改指出,高院今(114)年3月爆發違法解除鍾文智電子監控,釀成重大逃亡事件,合議庭違法裁定且甩鍋最高法院、檢察官及書記官,經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調查,上周五(8月1日)傍晚,司法院突發新聞稿,最後結論竟刻意包庇邱審判長,完全不必懲戒,更對於邱審判長事發後散播假訊息甩鍋之惡劣行徑,全部不予處理,本會嚴詞譴責並聲明如下:一、上週五司法院之新聞稿,法官評鑑委員會明確認定,邱審判長和陳法官二人之裁定程序明顯違法,且均屬「情節重大」,事證明確,但最後「量刑時」竟又決議,陳法官應移送職務法庭且建議罰俸10個月,邱審判長則「尚無懲戒之必要」,兩者差距之大,宛如雲泥,令人驚愕。為何兩人都違法且均情節重大,卻只有陳法官一人要處罰,邱審判長就都不用?二、依司法院新聞稿內容記載,法評會考量「邱審判長歷年考評良好,應係偶發而非慣行」,「經此評鑑程序,當已記取教訓…,尚無懲戒之必要」,真是好寶寶不忍苛責。至於陳法官,則雖然「其平時考評紀錄良好」,但是「其有未以謹慎勤勉態度執行職務之慣行…,有予以懲戒之必要」,直接加碼「慣行」給你一腳,兩人描述令人大開眼界。對邱審判長呵護至極,連《法官法》第21條最輕的「發命令促其注意」或「警告」都捨不得下,這顯然就是刻意迴護邱審判長,不想讓他留下一絲不良紀錄。三、本會要指出,鍾文智逃亡事件爆發後,邱忠義審判長不知悔改,玩弄法律文字,違反司法院對外發言相關規範,擅自向《知新聞》表示「各法院以『略式裁定』處理羈押及替代處分,並非罕見且行之有年,至於合議庭『略式裁定』之後,承審法官的書記官要如何通知或送達,那都是書記官執行層面的問題」、「檢察官也未提出鍾文智可能棄保潛逃、偷渡出境的具體事證」等不實訊息,甩鍋給檢察官和書記官,引發全體法界嘩然,更遭台灣書記官工會發文砲轟譴責。四、當時,合議庭法官更透過媒體群組,大量轉發「當時受命法官問過最高法院、檢察官都回覆對於是否延長科控沒有意見」的假訊息,邱忠義審判長更在今(114)年3月29日接受《知新聞》採訪直接指出,「合議庭只是代替最高法院處理相關強制處分,而經手案件的最高法院完全不表示意見」,第一時間攻擊檢察官及最高法院,試圖帶風向卸責,如今皆已證實虛假。但法評會對這些惡劣行為也全都不處理,就算邱審判長已涉情節重大的違法裁定,最輕處分的「發命令促其注意」或「警告」也不給,本會對法評會的功能不彰、不公正、不公平,深感失望與痛心。祈請司法院本於司法自律,依據《法官法》第20條、第21條進行職務監督,甚至參酌同法第51條第2項逕送監察院辦理。股市炒手、連一鮑魚前老闆鍾文智,被控炒作TDR狂撈4億元,未電子監控遭最高法院重判,合計刑期超過30年。當初裁定鍾文智加保2000萬元等強制處分的高等法院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和受命法官陳勇松,遭移送評鑑,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8月1日決議邱忠義不須懲戒,僅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陳勇松則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罰款,罰款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0個月。
鍾文智棄保潛逃案法官評鑑出爐 建議輕放邱忠義、陳勇松罰俸10月
股市炒手、連一鮑魚前老闆鍾文智,被控炒作TDR狂撈4億元,未電子監控遭最高法院重判,合計刑期超過30年。當初裁定鍾文智加保2000萬元等強制處分的高等法院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和受命法官陳勇松,遭移送評鑑,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今(8月1日)決議邱忠義不須懲戒,僅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陳勇松則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罰款,罰款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0個月。法官評鑑委員會指出,邱忠義違反刑事訴訟相關規定,且造成公文書有多種版本附卷,嚴重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陳勇松嚴重侵害當事人之權益,違反刑事訴訟相關規定,並嚴重侵害檢察官之抗告權及未注意維護訴訟程序之公平性,情節重大;違反刑事訴訟相關規定,且造成公文書有多種版本附卷,嚴重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另嚴重侵害檢察官之抗告權及未注意維護訴訟程序之公平性,情節重大。兩法官違反職務上義務、辦案程序規定,以及法官倫理規範第3條「法官執行職務時,應保持公正、客觀、中立,不得有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之行為」、第4條「法官執行職務時,不得有差別待遇行為」、第5條「法官應避免有不當或易被認為損及司法形象之行為」及第15條第1項「法官就承辦之案件不得僅與一方當事人溝通」之規定,均屬情節重大。法評會考量邱忠義時任該庭審判長,事後坦承係一時失慮,當已記取教訓,其歷年考評紀錄良好,前開行為係偶發而非慣行等一切情狀,尚無懲戒必要,依法官法第39條第1項第2款規定,報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陳勇松為受命法官,除有不當增補審理單及指示書記官抽換公務電話紀錄表之違失,尚有未依規定宣示或送達裁定正本,且屢將裁定正本未及時送達檢察官,足見其有未以謹慎勤勉態度執行職務之慣行,所為已損及法官之職位尊嚴、機關信譽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併參酌其平時考評紀錄良好,以及行為動機、目的、手段及對公務秩序影響之程度暨所生之損害等一切情狀,有懲戒必要,依法官法第39條第1項第1款及第50條第1項第6款規定,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罰款,罰款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0個月。
獨/司法院嚴防鍾文智第二! 令移審要通知檢方、裁定書正本送達當事人
股市炒手鍾文智今年3月12日遭最高法院重判,合計刑期超過30年,不料鍾文智已棄保潛逃,讓院檢臉上無光,外界才赫然發現高等法院竟已解除鍾文智電子監控,引發各界交相指責。對此,高等法院日前收到司法院公文,要求高院函令各法院,收到移審案件後,最好要在審判系統中註明,並通知檢察官到庭,且上訴移審的函文,最好要註明電子監控等羈押替代處分的期間。另外,司法院還在公文指出,法院當庭所做的裁定,應當庭宣示,且必須在宣示隔天公告主文,並通知當事人;如果用製作裁定書下裁定者,除非另有特別規定,都應該將裁定正本送達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如屬於不得抗告並且用當庭宣示方式的裁定,可以只將裁定記明筆錄,另外,如果法院當庭宣示裁定時,有當事人未到庭,也要用適當的方式通知裁定內容。鍾文智在2010至2011年間,以相對成交、高買低賣等手法操控TDR價格,炒作歐聖TDR獲利9269萬餘元,炒作揚子江TDR賺進1億9864萬餘元;又炒作超級、明輝、特藝等3檔TDR,分別獲利9591萬餘元、67萬餘元、1億3648萬餘元,另犯隱匿犯罪所得的2件洗錢罪。合計鍾文智7罪的定讞總刑期為30年5月,將由高等法院另訂執行刑。有期徒刑合併執行上限為30年。
高院取消鍾文智電子監控正本竟慢5個月! 人都跑了還說10天內可抗告
股市炒手、連一鮑魚前老闆鍾文智,被控炒作TDR狂撈4億元、違反證券交易法高買低賣等罪,3月12日遭最高法院重判,合計刑期超過30年。不過沒有電子監控的鍾文智棄保潛逃,引發社會譁然,台北地檢署13日發佈通緝。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立院質詢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為何當初高院裁定鍾文智不須電子監控沒有上網?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昨(3月28日)公布裁定內容,內容卻問題重重,引起法界震撼。首先,高院昨天公布的裁定竟為略式判決,且竟無當事人,其次,本案裁定結果為去年10月14日,但直到昨天,也就是今年3月28日才做出裁定正本,而且書記官註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可是鍾文智人都跑了,現在裁定才出爐,10天內可提出抗告的規定相對諷刺,相關謎團有待司法院和高等法院解答。高院對此回應表示,據了解,本件裁定為黃國昌要求司法院三天內上網,因此合議庭予以處理。至於本件合議庭考量的重點如下:實體部分,合議庭未曾參與本案審理,對案情ㄧ無所悉,只是代替最高法院處理相關強制處分(代管),而經手案件的最高法院完全不表示意見,檢察官也未提出被告可能棄保潛逃、偷渡出境之具體事證,在被告提出繼續科控有礙健康的情況下,合議庭綜合各種有利、不利事證,認加保2000萬元,輔以原保證金、限制出境出海、定時報到處分,即可達原羈押所欲達成目的,無延長科控必要,並無不當。程序部分,訴訟法就裁定格式並無明文,縱口頭諭知亦無不可,於審理單批示之略式裁定,自非法之所禁,且事實審法院就羈押及其替代處分以此略式裁定為之者,不乏其例並行之有年。合議庭當下未立即為正式書面裁定,亦無不合之處。鍾文智在2010至2011年間,以相對成交、高買低賣等手法操控TDR價格,炒作歐聖TDR獲利9269萬餘元,炒作揚子江TDR賺進1億9864萬餘元;又炒作超級、明輝、特藝等3檔TDR,分別獲利9591萬餘元、67萬餘元、1億3648萬餘元,另犯隱匿犯罪所得的2件洗錢罪。合計鍾文智7罪的定讞總刑期為30年5月,將由高等法院另訂執行刑。有期徒刑合併執行上限為30年。鍾文智取消電子監控的裁定疑點重重。(圖/翻攝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操縱TDR狂撈4億!股市炒手鍾文智遭判刑30年5月
「連一鮑魚」前負責人、「摩坦利」投資公司負責人鍾文智,2010年間炒作新加坡商「揚子江船業公司」TDR獲利4億4132萬多元,最高法院依操縱證券交易罪5罪各判刑3年3月到9年10月不等刑期,洗錢罪2罪各判刑8月及10月定讞,須入獄服刑,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鍾7罪總計刑度共30年5月,檢方日後將聲請定執行刑。檢方起訴指出,鍾在2010年間因新加坡掛牌上市的「大陸江蘇揚子江船業控股有限公司」,在台發行的存託憑證(TDR),認有利可圖,自2010年9月8日起利用10多個人頭戶,炒作揚子江TDR等獲利4億多元。台灣高等法院將鍾文智判刑17年6月,沒收犯罪所得4億4132萬2161元,鍾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認為,鍾上訴理由主要爭執原審採證,一部分已於原判決說明,另部分是對判決無影響之枝節事項,上訴無理由,駁回鍾上訴。至於鍾另操縱歐聖、超級、明輝、特藝等4檔TDR有價證券價格的部分,最高法院認為,這4罪起訴後繫屬於法院已超過8年,符合《速審法》減刑規定,因此4罪撤銷各改判決4年、4年6月、3年3月、7年4月。最高法院指出,鍾文智涉揚子江TDR部分及2件利用人頭洗錢的部分,審理時間並未超過8年,不適用《速審法》減刑,3罪駁回鍾的上訴,維持二審判決的9年10月、8月、10月刑期。鍾文智7罪總計刑期為30年5月,將由檢方聲請定應執行刑期,有期徒刑合併執行「滿貫刑度」為30年。
「瓊瑤男星」作假帳逾3億!14人移送北檢偵訊 馬永玲今200萬元交保
去年剛下市的誠創科技公司(3536)董事長馬永玲在2021年3月,被控與正泰旅行社老董洪清陽集資上億元,透過元大證券前業務部副總許國樑操縱股價,近日又爆出他在2017、2018年間灌水虛增約3.2億元營業額,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財報不實等罪,馬永玲與副總經理梁宣英等幹部在內的14名嫌疑人被約談,昨深夜依違反證交法等罪移送台北地檢署漏夜複訊,今(2日)凌晨分別諭令馬、梁200萬元、100萬元交保。出身元大馬家,在家排行老三的馬永玲,是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的弟弟,1976年起,以藝名「馬永霖」 參與瓊瑤電影《我是一片雲》的拍攝,之後以業餘演員的身份參與《一顆紅豆》、《月朦朧鳥朦朧》、《金盞花》等電影的演出,曾與當年紅極一時的「二秦二林」秦漢、秦祥林、林青霞、林鳳嬌合演。接著馬永玲1980年成立自己的電影公司,但沒過多久就揮別演藝圈,投身家族企業領域,並在香港、上海創辦自己的獨立事業,並以香港海灣電子名義,陸續在上海、山東、河北投資設立4家二極體半導體公司。2011年,在香港上市的中國石化公司「東方明珠」大股東黃坤出售7.1億股股票,馬永玲收購了5.6億股,躍居東方明珠第二大股東。同年,馬永玲成為誠創科技董事長,但誠創在2023年6月間,因每股淨值為負數而下市。下市前馬永玲找股市炒手馬國良等人合作,從2016年10月到2017年12月,在14個月內,把自家股票從12元炒到最高27元,被依違反《證交法》操縱股價等罪起訴。另外誠創還在2017、2018年間向中國大陸IC廠商及化妝品公司傳奇美虛偽交易,虛增營收3億餘元。對此,台北地檢署1日也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兵分12路搜索,將馬、誠創科技梁姓副總共14人移送台北地檢署漏夜複訊,全案朝《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等方向偵辦。今凌晨也諭令馬、梁各200萬元、100萬元交保,而與誠創合作的勤業眾信會計師洪國田、余鴻賓,則是各100萬元交保;勤業眾信協理謝維珍,80萬元交保;誠創科技財會主管謝沄蓁、法務主管徐家樹,各30萬元交保;其中,洪國田現擔任勤業眾信董事長。
上櫃旅遊公司「寶得利」詐領觀光局144萬旅遊補助 董事長夫婦遭起訴
跨足觀光餐飲業、以經營「陸客一條龍」業務聞名的上櫃公司寶得利股份有限公司,其關係企業「中國情旅遊集團」遭檢舉於2020年利用旗下專營陸客來台自由行的旅行社名義,以不實資料或憑證,詐領交通部觀光局輔導旅行業推廣安心旅遊補助144萬4600元;台北地檢署4日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寶得利董事長張竹煌、張妻陳瑞芳及主管、員工5人。檢調獲報,2020年交通部觀光局輔導旅行業推廣安心旅遊補助,旅行社如有成團,每團可獲交通部補助3萬元至7萬元,每家旅行社最多可申請35團,寶得利旗下公司利用不實資料及憑證向觀光局詐領補助。檢調懷疑,寶得利公司利用旗下闗係企業中華情旅行社、世通旅行社等多家旅行社,並擁有遊覽車之機會,明知並無實際出團,卻指示員工以不實資料及憑證,以重複出團或浮報接待旅行團數目手法詐領補助,總計造假27團。事後交通部觀光局審查相關補助款項後,發現有異常,且集中在寶得利旗下的旅行社,懷疑寶得利董事長張竹煌等人涉嫌詐欺、偽造文書, 函請北檢偵辦,北檢發交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清查,今年3月展開偵查行動。檢方訊後諭令張竹煌以10萬元、張妻陳瑞芳20萬元交保。張竹煌女兒為寶得利集團總裁張雅琍,被稱為「購物站天后」,檢調懷疑張女因涉嫌結合股市炒手,在2017年到2019年間,分2波炒作自家股票,分別獲利上千萬元,涉嫌《證交法》操縱股價等罪嫌,檢調今年1月約談張女到案,訊後諭令張女80萬交保。全案仍在偵辦中。寶得利前身是從事印刷電路板製造的「祥裕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10月經營權移轉,2013年更名為「寶得利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項目為鑽石、台灣玉石及珊瑚飾品等產品買賣,主要銷售旅行社接待國外來台之觀光團體旅客,專營「陸客一條龍」業務。
寶得利集團總裁張雅琍涉嫌炒作自家股票 遭檢方2次調查以80萬元交保
寶得利集團總裁張雅琍過去曾因捲入前基隆市議長黃景泰政治獻金案遭檢調約談,而前些日子她又涉嫌炒作自家公司股票獲利近3000萬元,台北地檢昨(13日)對她展開第2次調查,約談相關涉入人士廖昌禧及女友魏莉儒等4人,經偵訊後廖昌禧及魏莉儒遭聲押,魏莉儒的妹妹魏菁萍以及提供炒股帳戶的江忠諺各10萬元交保。56歲的張雅琍從中國嫁來台灣,在早期政府未開放陸客來台旅遊時,她創立了專賣陸客電器產品、手錶的開放性購物網站,之後轉型為販賣珊瑚、鑽石等產品的精品珠寶店,提供專為陸客服務的一條龍式旅遊服務,曾創下單店單月業績超過3億元的佳績。2012年底她借名「祥裕電子」將公司上櫃,2013年才更名為寶得利國際。2017年至2019年,張雅琍涉嫌找炒手炒作自家股票,共獲利近3000萬元,檢方1月5日時依《證卷交易法》中的操縱股價案約談張雅琍及公司員工、背後金主、炒手等12人,並搜索張女公司及住處共12個地點。當時張雅琍以80萬元交保,寶得利財務主管兼發言人寧國輝則以50萬元交保,其餘涉案人士如廖姓員工、王士銘、邱曉慧等人則以10萬元至25萬元交保。檢方展開後續調查發現過去曾參與和旺掏空案的股市炒手廖昌禧和女友魏莉儒也涉入此案,而魏莉儒當初因旺掏空案未到案而被通緝,檢方認為她涉嫌重大且有逃亡可能,遂對法院申請羈押,而她的男友廖昌禧則因為拿不出30萬元交保,也被檢方羈押。魏莉儒的妹妹魏菁萍同樣涉嫌炒股案,遭檢察官命令10萬元交保,提供炒股帳戶的江忠諺也同樣以10萬元交保,詳細案情仍有待檢調單位持續調查釐清。
股市炒手「大業張」遭控掏空華豐生科 台高院二審判無罪
知名股市炒手「大業張」張滔遭檢方起訴指控,他以旗下華豐生物科技公司與傑林公司進行假交易,掏空華豐生物科技1705萬元,台灣高等法院駁回檢方上訴,認定檢察官舉證不足,判張無罪。檢察官可上訴,但須符合速審法規定。張滔被訴明知「中國華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並無銷售藥酒等通路或相關營運計畫,仍在2010年12月間,使該公司向其擔任實際負責人之「傑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購買藥酒一批,得款1705萬元供其支應買賣股票交割股款、償還丙種金主墊款等支出。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及台灣高等法院二審認為,「使公司為不利益交易罪」之核心關鍵,在於能否證明被告有使「交易雙方未經過公平對等之談判、磋商,形成交易條件」,不能僅以日後貨品滯銷,反推決策之初,即有使公司為不利益交易之故意,檢察官就此部分舉證尚有不足,判張無罪。
炒寶得利賺千萬 「購物站天后」凌晨80萬交保
經營陸客團旅遊精品購物「陸客一條龍」的上櫃公司「寶得利」負責人、被稱為「購物站天后」的張雅琍,涉嫌結合股市炒手,在2017年到2019年間,分2波炒作自家股票,分別獲利上千萬元,涉嫌《證交法》操縱股價等罪嫌,台北地檢署5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兵分12路搜索,並以被告身分約談張雅琍和金主、炒手、人頭等12人,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為張雅琍涉犯《證交法》,諭令80萬元交保。
炒寶得利賺千萬 「購物站天后」凌晨80萬交保
經營陸客團旅遊精品購物「陸客一條龍」的上櫃公司「寶得利」負責人、被稱為「購物站天后」的張雅琍,涉嫌結合股市炒手,在2017年到2019年間,分2波炒作自家股票,分別獲利上千萬元,涉嫌《證交法》操縱股價等罪嫌,,台北地檢署昨(5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兵分12路搜索,並以被告身分約談張雅琍和金主、炒手、人頭等12人,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為張雅琍涉犯《證交法》,諭令80萬元交保。56歲的張雅琍出生於福建廈門,14歲時隨父母移居香港,21歲時嫁到台灣,在港台兩地開設過藝品店、旅行社、餐廳等。張女早在政府尚未開放陸客來台旅遊時,就創設了台灣第一家針對陸客為主的「開放型購物站」,專賣電器產品與手表,之後轉型為珊瑚、鑽石等精品珠寶店,業界封她為「購物站天后」。2012年底,張雅琍藉由印刷電路板製造的「祥裕電子」借殼上櫃,2013年更名為寶得利國際,成為台股中第一檔以購物站為營運主體的觀光類股公司,營業項目為鑽石、台灣玉石及珊瑚飾品等產品買賣,專門鎖定陸客及團客銷售。寶得利過去因為「一條龍式」旅遊打響名號,但近年來因兩岸關係緊繃、新冠疫情等因素影響下,陸客人數減少,難見昔日榮景。張女過去曾因捲入前基隆市議長黃景泰的政治獻金案,而名噪一時,檢調獲報,張女於2017年到2019年間,疑似與外部金主合作,涉嫌找股市作手分2波段,炒作自家公司股票,分別獲利上千萬元,涉嫌《證券交易法》的操縱股價罪,檢調昨搜索寶得利公司及張女住處共12處地點,並約談張女及公司主管員工、金主、炒手12人到案。
資產逾20億…台灣第6大女富豪涉炒股判13年 二審「改判5年」原因曝
電動車大廠「必翔實業」前董事長蔣清明因個人資產超過20億元,被封為「台灣第6大女富豪」,卻被控訴在2014至2016年間炒股,一審依《證交法》高買證券罪,判蔣女13年徒刑,但高等法院重新計算,認為她的不法所得不到1億元,因此減少徒刑,改判5年。必翔實業靠輔具電動輪椅、電動車起家,曾為全球前3大電動代步車大廠,可以說是科技界的台灣之光,2004年因銷售獨家代理權糾紛,被英國法院判決敗訴,英國DHL公司在台聲請強制執行數億元。為此,蔣女以所持有的必翔股票,從2014年起陸續向多家銀行貸款,但她害怕股價下跌,遭銀行提徵擔保品、追繳,並伺機出脫持股獲利,和股市炒手以相對成交、連續買賣的沖洗式炒股手法,製造必翔交易活絡假象,並拉抬股價。蔣清明(中)因炒股被判刑。(圖/報系資料照)蔣女在2014年5月2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將必翔股價由每股30.55元,炒到62.70元,漲幅達105.24%,一審認定蔣女及炒手不法所得高達9.5億,2019年將江女重判13年、併科罰金3億元,炒手等共犯判刑7年6月至9年不等。不過,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蔣女等人獲利未達1億元,後來改判5年徒刑,其餘被告改判1至4年不等,可上訴。據了解,蔣女因為炒股,2017年和創辦必翔的丈夫伍必翔離異,蔣女自稱她欠債30多億,帝寶豪宅去年曾以8.7億拍賣,被稱為「史上最貴帝寶法拍戶」,必翔因交不出財報,已於2018年下市,股票成壁紙。
寶和會大哥特權探監14次 北檢分貪污他字案調查
前台北監獄典獄長謝琨琦被爆料接受股市炒手鍾文智請託,安排寶和會幹部頻繁探視已入獄的槍手,藉機安撫槍手並封口,矯正署已對謝琨琦開鍘記申誡2次,法務部長蔡清祥要求嚴查,將全案移送廉政署偵辦,目前台北地檢署已簽分他字案,由檢察官劉怡婷指揮廉政署調查謝有無涉貪。台北監獄前典獄長謝琨琦被爆料濫用特權,多次接受當時已遭判刑18年的股市炒手鍾文智請託,陸續安排寶和會幹部與小弟,以一連串特見與增加接見等方式,到台北監獄探視已入獄槍手,藉此安撫槍手並告知「安家費」給付情形,讓槍手們不再咬出幕後指使者。謝琨琦被爆料從2019年7月到2020年7月間,短短1年幫助寶和會槍手安排的特見與增見次數多達14次。法務部指示政風人員調查,查知謝任職期間,疑與鍾文智基於私人情誼,協助陶姓收容人辦理接見事宜,涉嫌違反廉政倫理規範。矯正署考績委員會初核程序「建議」給予謝男申誡2次,報請法務部審核中。蔡清祥指示究責,北檢已簽分貪污「他字案」,指派檢察官偵辦。
怪傑威京小沈3/年輕時跑過船、蹲過牢 走跳半世紀小太保變老董
姑且不論「陶朱隱園」能否賣出一坪800萬豪宅天價?「京華廣場」可否打破每坪200萬元頂級商辦天價?背後推手威京小沈從小混混、船員、紡織業務、股市炒手,翻身為股市天王、進軍地產,打造超豪宅、超豪商辦,每一役都藏傳奇。今年74歲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年輕時不愛念書,曾是小太保,考上基隆水產學校後變本加厲,與幾個同學組成「南鷹幫」,後又加入四海幫,綽號取為名字諧音「神經」,19歲那年,為幫朋友出氣打傷人,以殺人未遂罪名,在龜山監獄蹲了3年苦牢。22歲出獄後,隨即投入國軍,退伍後在一家海運公司擔任水手,跑船2年,期間還晉升代理大副。1974年,未滿30歲的沈慶京看見當時紡織業的配額制度有利可圖,創立「威勇貿易」,獲中興紡織老闆鮑朝橒賞識,予以合作。在經濟起飛年代,沈慶京遊走灰色地帶、評價兩極,「配額黃牛」、「地下紡拓會董事長」、紡織界「配額大王」,也同時快速累積財富,1987年,他以25億元入股光寶電子,又投資台灣紙業、士林紙業、南港輪胎等公司股票,全盛時期甚至出任董事,當年他與「雨田大戶」雷伯龍、「榮安邱」邱明宏、「阿不拉」游淮銀等3人並稱為「股市四大天王」。當上天王這一年,沈慶京以13億元標得台北市八德路四段原唐榮鐵工廠機械廠基地(京華城改建案基地),以10.8億元取得亞太會館(後建為陶朱隱園)基地。沈慶京從地痞流氓到股市大亨的勵志事蹟,被邀請到新竹少監為受刑人演講。(圖/報系資料庫)沈慶京在股市可說是呼風喚雨,1988年台股因恢復開徵「證所稅」從8800多點大跌至5000多點,證交所甚至請他協助進場護盤救股市。從地痞流氓到股市大亨的沈慶京,受法務部邀請,常至各監所演講鼓勵受刑人改過向上。90年起,沈慶京步向政壇,除當選國民黨中央委員,還主張推動國共對話,引起黨內意見分歧,同時緊盯國營事業民營化潮流,順勢入主中工與中石化,旗下事業春池建設及京華證券也陸續上市上櫃,因產業超速擴充及高槓桿財務操作,不時傳出抽銀根、股票遭斷頭等訊息,2000年甚至申請紓困。然每一場戰役,都不影響沈慶京的野心。近20年來,沈慶京經營「京華城」虧錢,照樣標下自家「亞太會館」打造超豪宅「陶朱隱園」,接著又將「京華城」打掉重練,蓋頂級商辦「京華廣場」。這位「以爭議為榮」的商場老將曾說,「男兒的一生就應該戰死沙場嘛!」沈慶京少年時混過幫派,還因殺人未遂服刑過3年,也當過討海人,自認是向命運挑戰的經濟戰士,沈慶京早年曾出過《突圍》一書的,他說,「我這一生從26歲開始就一直在突圍。」(圖/報系資料庫、翻攝自露天拍賣珍品齋書店)
高檢署首任女性書記官長出爐 前北檢襄閱陳佳秀接任
法務部核定高檢署書記官長由高檢署檢察官陳佳秀接任,陳佳秀曾任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當時就是北檢首位女性襄閱兼任發言人,時任北檢檢察長為現任高檢署檢察長邢泰釗,陳佳秀現在又獲邢泰釗遴選為首位高檢署女性書記官長,一人創下北檢和高檢署兩個紀錄,至於現任高檢署書記官長吳怡明,將升任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陳佳秀是司法官訓練所(現改為司法官學院)37期結業,台大法律系畢業的她,擔任過北檢檢察官、新竹地檢署及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曾經調法務部檢察司辦事,在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期間,為竹檢發言人。陳佳秀辦案經歷豐富,除了在北檢擔任襄閱期間,結案眾所矚目的翁茂鍾案,2005年偵辦邱小妹醫療人球案,起訴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神經外科2名醫師、2009年偵辦台灣高鐵爆發員工A票案、前退輔會主委胡鎮埔被檢舉以不實發票詐取公款案、2010年偵辦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收賄弊案、股市炒手「古董張」張世傑炒作唐鋒股票案、關稅總局集體貪瀆案等。
誠創董座馬永玲否認犯罪400萬元交保 檢調續查金流
檢調11日偵辦誠創科技炒股案,大舉搜索並約談元大馬志玲么弟、誠創董事長兼總經理馬永玲到案,經晚間移送北檢複訊,馬否認有炒股犯罪行為,並辯稱股票交易都是目前滯留大陸的許國樑負責,由於檢方對馬的說法存疑,訊後諭令以4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檢方表示,如傳喚許國樑未到案,將發布通緝。另據了解,涉嫌提供炒股人頭戶的鄭國良以及出資5千多萬元供許國樑、鄭國良操盤的正泰旅行社負責人洪清陽等人,經檢調出示相關交易事證後,均坦承有買股的行為,但辯稱是單純投資,並無故意炒作誠創股價。檢方訊後分別諭令各以10萬到30萬元交保。由於檢調懷疑正泰旅行社負責人洪清陽的資金可能與馬永玲有關,後續將深入釐清2人間的金流,同時,也將與金管會持續勾稽炒股人頭帳戶間的資金往來,追查馬、許等人的涉案程度。本案源於金管會查出,股市炒手許國樑與提供人頭大戶鄭國良,自2016年3、4月到2017年間,利用2014年就被打入全額交割股的誠創公司準備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及發行可轉換公司債方式向市場募集資金的機會,以19個人所有的31個證券帳戶炒作拉抬誠創公司股價,使誠創公司股價由每股約12元上漲至最高價為每股約24元。案經金管會移送檢調偵辦,檢調懷疑2017年間,誠創公司、大華資產公司負責人馬永玲涉嫌指示誠創公司稽核主管將大華資產公司等持有的誠創公司股票大量賣出,共約5千多張趁高價出售套利,且股票交易相對人明顯集中在許國樑等人證券帳戶,共計超過3千張,涉有操縱股價嫌疑,因此11日發起大規模搜索約談行動。
「誠創」驚爆炒股 元大馬志玲么弟馬永玲遭搜索約談
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么弟馬永玲是台灣口罩國家隊供應商誠創科技公司(3536)董事長,他被懷疑在幕後提供上億資金,供股市炒手許國樑、鄭國良等人操控自家誠創股價,案經金管會移請檢調偵查,台北地檢署今天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多路,搜索包括誠創公司等相關處所,並帶回馬永玲等10餘人偵訊,預計晚間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馬永玲是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的么弟,現為誠創科技公司董事長,根據金管會調查,股市炒手許國樑與提供人頭大戶鄭國良,自2016年3、4月到2017年間,利用2014年就被打入全額交割股的誠創公司準備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及發行可轉換公司債方式向市場募集資金的機會,以19個人所有的31個證券帳戶炒作拉抬誠創公司股價,使誠創公司股價由每股約12元上漲至最高價為每股約24元。檢調調查,前元大證券業務部副總、現為股市炒手的許國樑與鄭國良等人涉嫌和正泰旅行社負責人洪清陽共謀,炒作拉抬誠創科技股價,表面上是由洪男提供操盤資金,但幕後疑是馬永玲主導並在海外提供上億資金,因此台北地檢署今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33路搜索誠創科技公司等相關處所並約談馬永玲、許國樑等24人到案說明,全案朝違反《證券交易法》方向偵辦,預計晚間將移送北檢複訊。至於涉案的股市炒手許國樑由於目前人在大陸,檢調將待其入境後再行傳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