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信案
」 柯文哲 京華城 民眾黨 高虹安 北檢
不捨柯文哲遭重判心情錯愕 高虹安:作風硬派對物質幾無所求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以及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等4案,遭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7年,並褫奪公權6年。對此,新竹市長高虹安表達不捨,回憶柯文哲過往冷靜的外表下,其實有著一顆不計代價奉獻人民的心,並深信他一定會提出上訴,為了公平正義繼續努力。柯文哲捲入京華城等4大弊案前後1年半時間,其母親何瑞英曾多次對外表達憂心;在柯文哲遭羈押期間,父親柯承發不幸辭世,為家中帶來沉重打擊,而母親日前又傳出跌倒,目前仍在家中休養。面對柯文哲遭判17年,何瑞英情緒一度潰堤,難以接受判決結果,並替兒子抱屈,直言此案涉及政治迫害。對此,高虹安表示,期盼柯文哲與家人能夠保重身體、堅強面對接下來的挑戰,也強調在這段艱難時刻,柯文哲並不孤單,仍有許多人選擇站在他身旁,共同等待一個公平公正的答案。她分享,得知宣判結果後心中滿是錯愕。直到結束一天市政行程,才有時間靜下心來讀新聞稿,除了沉重,更多的是對他的不捨。 高虹安回憶,在她眼中的柯文哲始終是個生活極其簡單、作風「硬派」的人,對物質幾乎毫無要求,吃飯快得像在執行任務,恨不得把所有精力奉獻給公共事務。在那副冷靜醫者的外表下,其實有著一顆最赤誠、最不計代價為人民奉獻的心。這份判決對柯文哲與家人而言是沉重的打擊,但她深信柯文哲一定會提出上訴,為了公平正義繼續努力,把事實攤在社會大眾面前。
斥政黨收受捐款竟被認定貪汙 柯文哲:藍綠兩大黨怎麼辦?
曾任台北市長的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今(26)日表示,翻箱倒櫃也查不到自宅有錢進去,竟可依「捐錢給民眾黨」認定為貪汙進而判罪,那「國民黨、民進黨怎麼辦」?他呼籲要羅織罪名也該想個好理由。國際記者會場外民眾黨支持者集結聲援。(圖/黃耀徵攝)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今天下午兩點半宣判,柯文哲因京華城土地涉有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等共4案,被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13年、2件公益侵占罪各2年與3年6月、背信罪2年6個月,合併判處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宣判、褫奪公權6年,也代表無緣參與2028年大選,全案可上訴。稍早柯文哲被控涉入京華城案宣判也吸引不少支持者到台北地院旁聽。(圖/方萬民攝)回顧案情,2001年落成的京華城廣場始終因利用率不高營收表現差,持有者威京集團於2010年間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但威京認為容積率計算方式對自身不利益,直指有12萬284平方米重建京華城樓地板面積被刪了,長期與主管機關北市府交涉未果,威京進一步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2016年糾正北市府後,威京進一步於2018年提起行政訴訟,就是要訴求爭取更高容積率。北檢起訴書續指,接下來便疑有不法情事發生,首先是威京涉嫌透過應曉薇多次召開協調會,就是要施壓北市府官員放行,並稱威京前後透過7名自然人人頭匯款新台幣30萬、共行賄210萬元當成「前金」給柯文哲,事成後再用現金行賄1,500萬元。其後京華城原址容積率奇蹟似地從560%再獲得北市府核給20%容積獎勵、30%容積移轉,讓全案容積率提高至840%。柯文哲到庭聽判後驅車前往北市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民眾黨國際記者會現場,強調這個案子之後,台灣司法的社會信任度崩壞,自己沒有圖利沒有貪污,也查不到有錢到自家去,翻箱倒櫃查一年了就是查不到,但還是有辦法起訴並判處17年重刑。由於判決並未定讞,柯文哲料將於收到判決書後與律師團擬定計畫上訴,台北地檢署端也可能為此上訴,全案戰線料將延長到二審攻防。※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柯文哲一審重判小黨玩完了? 時代力量:第三勢力重新出發新契機
時代力量今(26)日表示,「開放政府、全民參與、公開透明」等理念時代力量一直沒有放棄,過去不少人把「新政治」的想望交給了民眾黨,如今民眾黨跌跤,仍希望全民不要對第三勢力失望,畢竟錯的是背棄理念與承諾的政治人物。時代力量認為現在是小黨盤整新契機。(圖/CTWant攝影組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控涉入京華城重建弊案今天下午兩點半一審宣判,他被指扯入京華城土地涉有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等4案,依照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13年、2件公益侵占罪各2年與3年6月、背信罪2年6個月,合併判處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宣判、褫奪公權6年,也代表無緣參與2028年大選,全案可上訴。北院「場外」不少柯文哲支持者就地拉布條抗議。(圖/方萬民攝)當初打著「白色力量」從藍綠之外另闢蹊徑,柯文哲吸引了不少對藍綠感到不耐的中間選民,如今柯文哲遇上大麻煩,不時有聲浪直指「第三勢力」已到盡頭,還喪氣地直指,未來談政治只能寄望兩大黨。時代力量坦言,「清廉」與「超越藍綠」是柯文哲高喊了十多年的招牌,如今他卻自己屈服於金錢之下,棄數百萬選民信任如敝屣,未依法將這些資產善用,親手摧毀了自己口中的理想。此外,過去兩年來本應在國會扮演「關鍵少數」的民眾黨,把政治量能消耗在對抗司法與動員仇恨上,「理性、務實」初衷早已不復見,時光一去不復返,若第11屆民眾黨立院黨團8席關鍵少數,過去兩年多能將這些煽動對立的力氣用於推動民生法案,台灣社會這兩年來的進步絕對不只這樣。時代力量強調第三勢力還沒到終點,目前是砍掉重練、重新出發的關鍵契機,而金權始終是政治人物的「魔戒」,究竟能否抵禦誘惑這決定了第三勢力能走多遠,目前時代力量持續在艱難但正確的道路上踽踽獨行,期盼各界支持堅守清廉底線的清新第三勢力,讓台灣的民主走向真正不一樣的明天。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一審判17年柯文哲2028吹了 蔣萬安籲司法別雙標:民眾眼睛雪亮
台北市長蔣萬安今(26)日表示,自己還沒看到京華城案判決書,但任何判決其實都背負著民眾的期待,司法應本於事實且不可「雙標」,但看看政府對朝中共諜、國營事業高管涉貪案,光起訴標準是否一致大家心中就有答案,畢竟「民眾眼睛是雪亮的」,政治追殺氣氛之濃,民眾都感同身受。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今天下午兩點半宣判,曾任台北市長的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土地涉有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等4案,依照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13年、2件公益侵占罪各2年與3年6月、背信罪2年6個月,合併判處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宣判、褫奪公權6年,也代表無緣參與2028年大選,全案可上訴。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台北地檢署以4罪起訴求刑28年6月今天一審宣判,4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則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被判處15年6月有期徒刑。台北市長蔣萬安(圖)呼籲司法毋枉毋縱。(圖/方萬民攝)回顧案情,2001年落成的京華城廣場始終因利用率不高營收表現差,持有者威京集團於2010年間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但威京認為容積率計算方式對自身不利益,直指有12萬284平方米重建京華城樓地板面積被刪了,長期與主管機關北市府交涉未果,威京進一步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2016年糾正北市府後,威京進一步於2018年提起行政訴訟,就是要訴求爭取更高容積率。北檢起訴書續指接下來涉有不法介入,首先是威京涉嫌透過應曉薇多次召開協調會,就是要施壓北市府官員,並稱威京前後透過7名自然人人頭匯款新台幣30萬、共行賄210萬元當成「前金」給柯文哲,事成後再用現金行賄1,500萬元。其後京華城原址容積率奇蹟似地從560%再獲得北市府核給20%容積獎勵、30%容積移轉,讓全案容積率提高至840%。柯文哲案宣判後「場外」支持者集結抗議表達不滿。(圖/方萬民攝)細看北檢起訴罪名,稱柯文哲涉及四項罪名中,包括收受沈慶京1,710萬元不法利益以護航京華城取得違法容積獎勵;另有兩件公益侵占罪共計不法獲利6,834萬,其一有侵占基隆市副市長邱珮琳經手轉交的600萬元政治獻金,其二是利用木可公司侵占6,234萬元政治獻金;最後一件則是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元款項來支付民眾黨幹部及員工薪水,被控涉犯背信罪。起訴書進一步控訴,柯文哲明知違法卻介入並護航威京集團獲得20%容積獎勵,讓威京集團因此獲得約可獲得121億,此即為不法獲利。蔣萬安重申,民眾期待本於事實、釐清真相的司法、勿縱勿枉地判案,不可以讓民眾有雙重標準之感,自己也會在黨部安排架構下因著「藍白合」佈局持續支持藍白合作。※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柯文哲遭判17年2028大選夢碎 民進黨:勇敢面對司法
民進黨今(26)日表示,京華城案涉及司法個案無從進一步評論,但民進黨一向尊重司法,更不接受沒有事實基礎的指控,呼籲當事人尊重司法、勇敢面對。柯文哲案宣判後「場外」支持者集結抗議表達不滿。(圖/方萬民攝)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今(26)日宣判,曾任台北市長的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土地涉有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等4案,依照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13年、2件公益侵占罪各2年與3年6月、背信罪2年6個月,合併判處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宣判、褫奪公權6年,也代表無緣參與2028年大選,全案可上訴。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台北地檢署以4罪起訴求刑28年6月今天一審宣判,4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則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被判處15年6月有期徒刑。此外,同案被告應曉薇顧問吳順民判處無罪、時任台北副市長彭振聲圖利罪判刑2年但緩刑3年、時任台北市都發局局長黃景茂圖利罪判刑6年6月且褫奪公權3年、時任台北市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圖利罪1年3月並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而柯文哲高中同學、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則被依背信罪、公益侵占和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4年6月有期徒刑,另外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公益侵占罪、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判處2年4月有期徒刑,還有會計師端木正被依準文書罪判處1年有期徒刑,至於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涉犯違背職務行賄罪則被判處無罪,全案可上訴回顧案情,2001年落成的京華城廣場始終因利用率不高營收表現差,持有者威京集團於2010年間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但威京認為容積率計算方式對自身不利益,直指有12萬284平方米重建京華城樓地板面積被刪了,長期與主管機關北市府交涉未果,威京進一步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2016年糾正北市府後,威京進一步於2018年提起行政訴訟,就是要訴求爭取更高容積率。北檢續指接下來涉有不法介入,首先是威京涉嫌透過應曉薇多次召開協調會,就是要施壓北市府官員,並稱威京前後透過7名自然人人頭匯款新台幣30萬、共行賄210萬元當成「前金」給柯文哲,事成後再用現金行賄1,500萬元。其後京華城原址容積率奇蹟似地從560%再獲得北市府核給20%容積獎勵、30%容積移轉,讓全案容積率提高至840%。細看北檢起訴罪名,稱柯文哲涉及四項罪名中,包括收受沈慶京1,710萬元不法利益以護航京華城取得違法容積獎勵;另有兩件公益侵占罪共計不法獲利6,834萬,其一有侵占基隆市副市長邱珮琳經手轉交的600萬元政治獻金,其二是利用木可公司侵占6,234萬元政治獻金;最後一件則是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元款項來支付民眾黨幹部及員工薪水,被控涉犯背信罪。起訴書進一步控訴,柯文哲明知違法卻介入並護航威京集團獲得20%容積獎勵,讓威京集團因此獲得約可獲得121億,此即為不法獲利。身為執政當局,民進黨對此重申任何司法個案民進黨都尊重司法也不評論,更不接受沒有事實基礎的指控,任何問題請回到事實與法律,也呼籲當事人尊重司法、勇敢面對。※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柯文哲再批檢察官編故事 律師鄭深元針對抗告提2件事
台北地院今(9月11日)審理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傳喚民眾黨前主席、台北前市長柯文哲、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木可公關公司負責人李文娟、時任民眾黨秘書周榆修、木可員工李婉萱出庭作證。柯文哲發言時,痛批檢察官編故事,但對於抗告隻字未提,柯的辯護律師鄭深元則對抗告表示意見,表示希望可以釐清柯文哲不能接觸的,是否只限制為尚未傳喚之證人。柯文哲表示,他被羈押在監獄中時,沒想到外面的人更淒慘。他說自己看過背信案的筆錄,檢察官問眾望基金會的3名員工有無參與公益活動,他們說沒有,但他說3名員工沒待多久就跑了,期間甚至還有跨到過年,「他們當然說沒有」。柯文哲批評,檢察官利用扣押的手機、USB裡面隨便找一句話,製造一堆故事,他表示自己的媽媽曾說,「吃個飯還會咬到舌頭,新的被子打一打也會有灰塵」,這個案件會留在未來檢視,並說司法還是要盡量獨立啦,強調「世界上沒有那麼多壞人」,發言期間因重複太多相似的內容,而被審判長江俊彥打斷。針對近期北檢所提出的抗告,鄭深元向合議庭表示,柯文哲在交保以後,還未釐清裁定內容,後續又因為民眾擁簇才會導致他被動作出違反規定的行為,並向合議庭表示抱歉。不過,鄭深元也向合議庭請求,關於柯文哲交保後,限制接觸的證人是否能只限制在尚未傳喚的證人,否則會列在清單上的200到300人將都無法和柯文哲有所接觸,恐怕會有被證人孤立的狀況。不過對此,廖俊彥表示由於今日已經把卷證交給高院,因此不能再修訂、補充卷文,否則高院將會無法確定審理對象,但鄭深元表示,過去陳佩琪的卷文也有相關的案例,希望審判長可以參考。
北檢5檢察官讓業者招待米其林宴 檢評會決議徐名駒送懲戒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徐名駒找4名檢察官同事與人力業者陳啟莊聚餐,餐敘地點為米其林日料名店「Ad Astra」,餐費高達5萬8696元,並由陳啟莊買單,席間民進黨大老吳乃仁現身,引發軒然大波,事件爆發後徐才匯款還陳,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建請法務部將徐名駒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至於應邀的4名檢察官則評鑑不成立。北檢調查,徐名駒與陳啟莊為舊識,去年12月初陳邀約徐26日晚間餐敘,陳另邀約吳乃仁出席,陳洽訂「My 灶」餐廳,徐以「同事聚餐」為名邀約另4名檢察官赴宴。12月19日,陳因友人取消「Ad Astra」餐廳8人包廂訂位需賠5萬元違約金,臨時承接該包廂訂位,通知吳乃仁、徐名駒,徐12月23日以Line訊息通知4名檢察官改餐廳。12月26日晚間,陳啟莊及徐名駒5名檢察官陸續到餐廳,陳帶同吳乃仁及女性友人進包廂,用餐完畢,吳和友人先離去,當天費用5萬8696元,由陳刷卡埋單,事件爆發後徐才匯款還陳。吳曾涉台糖公司售地背信案判決有罪確定,並判賠台糖1億1796萬餘元,且遭立委質疑台糖追討欠款情形,形象不佳。北檢認為徐名駒5名檢察官行為不當,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移請檢評會評鑑。檢評會認為,徐名駒有受招待意思,與檢察官廉潔形象並不相容,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有懲戒之必要,報請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至於應邀的4名檢察官以為當日由同事徐名駒買單,主觀上並無接受陳啟莊招待之意,因此檢評會決議請求評鑑4名檢察官不成立。
輔大前校長江漢聲背信案翻盤 高院改判無罪定讞
輔仁大學附設醫院泌尿科主治醫師江漢聲,遭檢方起訴2012年到2017年擔任輔大校長期間,向輔大取得撥款後,讓輔大診所獲得不法利益,又與下屬合謀透過校內限制性招標委託案,取得輔大校方基金,一審將他依背信罪判刑10月,前輔大醫學院行政副院長洪啟峯、前輔大醫籌處醫療事務組長林依恬各判刑4月,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21日出現大逆轉,合議庭認定3人是依輔大指示處理相關事務,也沒造成輔大財產損害,都改判無罪定讞。檢方指控,江漢聲明知輔大診所並非校方的附屬機構,卻多次巧立醫學院學生相關活動等名目,取得輔大撥款400萬元,又與洪啟峯、林依恬合謀,透過校內的限制性招標委託案,取得輔大校方基金250萬元,事後雖然有陸續還款,但是其中有90萬元是透過會計方式沖銷,並未實際還款。一審新北地院認為,江漢聲等人都是輔大處理事務之人,竟然為了圖謀輔大診所的不法利益,違背了輔大賦予他們的義務,讓輔大診所取得不法利益,並因此造成輔仁大學的財產損害,且3人始終否認犯行,依背信罪判處江漢聲3人有期徒刑10月、4月,都可易科罰金。全案上訴後,二審高院認為,依證人的證述及卷證資料,輔大是輔大診所的實際經營管理者,開辦輔大診所營運後是為了銜接設立輔大附設醫院,輔大名義上雖然是租借場所,但是實際上是用監督管理的模式開辦輔大診所,但是礙於法規,無法逕予撥款,於是便研議由輔大醫學院以醫學院學生臨床技術相關活動經費的名義,簽請輔大支付相關開辦費用,又為了調節輔大診所相關資金缺口,用社區醫療勞務委託案的名義,由輔大向輔大診所採購勞務。高院指出,江漢聲等人是依輔大的指示處理相關事務,他們處理過程或有可議之處,但難認他們是為圖得輔大診所的不法利益,或損害輔仁大學的利益,且輔大相關財會支出都是為了開辦及維持輔大診所的營運,由輔大診所管理委員會及輔仁大學相關管理階層人員討論後作成決策,並委由江漢聲等3人執行,難認輔仁大學受有財產上損害。高院昨日改判3人無罪,全案確定。這件備受學術界矚目的刑事官司至此落幕。
陳佩琪臉書突發聲明直言「以死控訴司法」 北檢表示無回應
台北地院今(8月12日)審理柯文哲政治獻金及背信案,上午傳喚現任基隆副市長邱佩琳、下午傳喚柯文哲的台北市長辦公室前主任謝明珠出庭作證,並提解在押的柯文哲以及獲交保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出庭。今日庭審結束以後,陳佩琪傍晚透過臉書發文表示,「反正就是要把我先生押到死」並寫道「那我今天跟大家相約明天在法院頂樓,我跳樓,我說到做到」。陳佩琪在臉書上寫道,「台灣司法脆弱是誰搞出來的?不就是你們這群司法從業人員搞出來的嗎?這麼專業的領域,若有人相逼(還是利誘?)有風骨的人大可大大方方地講出來,請問是誰逼你們脆弱的? 脆弱可以讓他變得堅強,請讓司法在台灣活出一個讓人尊敬的樣貌來」。她指出,檢察官根本就沒有都市計畫專業,為了陷害柯文哲,就認定京華城案違法,並且騙法院開搜索票來我家違法搜索,並透過扣押的證據邊故事,她更表示,「今天更令人痛恨的是看到是連法院也一起加入他們的行列」。陳佩琪說,都一年了,檢方羈押、法院延押、高院駁回的戲碼不斷上演,「反正就是要把我先生押到死,不但要押,還要禁見,剝奪他跟家人見面的機會」而她也更質問「我們柯家人跟京華城有什麼關係?」並說道「我陳佩琪若有和他們見過面或拿他們任何一毛錢, 那我今天跟大家相約明天在法院頂樓,我跳樓,我說到做到」直言將以死對台灣司法的汙衊做最嚴厲的控訴。針對陳佩琪於社群媒體臉書上的發文,北檢表示目前暫無回應。
沈慶京交保後首出庭作這動作 柯文哲政治獻金關鍵女子現身
台北地院今(8月12日)審理柯文哲政治獻金以及背信案,上午將傳喚基隆副市長邱佩琳,並提解在押的柯文哲以及獲交保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出庭,而邱佩琳也於9時10分抵達北院,沈慶京則是於9時22分坐著輪椅現身北院,今日也是沈慶京交保以後首度出庭,他進入北院大門前,還對媒體比讚,而當媒體追問沈慶京身體狀況是否好轉時,沈慶京也比出一點點的手勢回應表示略有好轉。北檢起訴指出,柯文哲侵占邱佩琳所經手的政治獻金600萬元,其中邱經手信義房屋董事長周俊吉妻子周王美文、基隆市長謝國樑之母林曼麗、文華東方董事長林命群3人捐輸給民眾黨的各200萬元,另外,北檢認為木可公關的6234萬餘元政治獻金也被柯文哲侵占。上述3筆款項,據稱均被柯文哲紀錄在個人隨身碟內的Excel檔,因此北檢也認為,同在工作簿中的「小沈 1500」,就是指社沈慶京給付1500萬元,因此今日上午出庭,柯文哲將向北院說明其中的600萬去向何處。沈慶京透過手勢向媒體表示身體狀況已經稍有好轉。(圖/翁靖祐攝)
北院今查柯文哲政治獻金案! 將傳基隆副市長邱佩琳、柯文哲市長室主任
台北地院今(8月12日)將審理柯文哲政治獻金及背信案,上午將傳喚現任基隆副市長邱佩琳、下午傳喚柯文哲的台北市長辦公室前主任謝明珠出庭作證,並提解在押的柯文哲以及獲交保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出庭。北檢起訴指出,柯文哲侵占邱佩琳所經手的政治獻金600萬元,其中邱經手信義房屋董事長周俊吉妻子周王美文、基隆市長謝國樑之母林曼麗、文華東方董事長林命群3人捐輸給民眾黨的各200萬元,另外,北檢認為木可公關的6234萬餘元政治獻金也被柯文哲侵占。而上述3筆款項,據稱均被柯文哲紀錄在個人隨身碟內的Excel檔,因此北檢也認為,同在工作簿中的「小沈 1500」,就是指社沈慶京給付1500萬元,且柯文哲以及沈慶京共密會過10次,其中3次在市長室、6次在威京集團總部、1次在沈慶京位於台北市信義區的豪宅「陶朱隱園」。同時被登記在工作簿檔案中的,還有謝明珠過去曾經手,由東森電視總裁張高祥捐獻的150萬元,當時她告訴東森徐姓總經理說「柯文哲很可憐,都沒有錢」,事後徐表示要打給老闆張高祥,但又打給謝明珠表示,「想一想萬一柯文哲不小心當上總統,所以他們還是捐一下」,張高祥即透過徐,指示輾轉以紹華公司名義捐款150萬元給民眾黨。謝明珠也將作證說明這段過程。
勞動基金4大投信弊案「遭坑殺3.9億」 以1.2億調解
勞動基金多年來曾發生過4次重大投信弊案,包括2010年的「盈正案」、2011年的「佳總案」、2012年的「陳、瞿姓經理人背信案」及基金局前組長游迺文的「遠百案」,其中損害金額最大就是經理人陳平案,估計損及勞動基金3.9億餘元,歷經多年司法纏訟,勞動基金運用局近日認賠以1.2億元達成調解。勞動基金4次弊案中就以「陳、瞿姓經理人背信案」損害勞動基金最多,後來2人遭判刑確定後,基金局透過司法向陳平及日盛投信求償3.9億餘元、瞿乃文及元大投信求償7157萬餘元,元大投信則已同意賠償7157萬餘元。陳平案則是2012年間,日盛投信經理人陳平利用人頭帳戶買進與勞退基金相同個股背信案,基金局於司法過程求償3.9億元,民事一審、二審法院以檢察官起訴違法交易行為舉證不足駁回,最高法院判決肯認經理人違反利益衝突規定,至於是否受有損害及損害金額等,發回台灣高等法院重新調查、審認,歷經共5次調解會議,並於2025年調解成立,日盛投信於3月14日依調解結果賠付基金。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副司長劉麗茹表示,當初被告涉及《證交法》時,檢察官認為損害金額為1.9億元,而基金局則認為勞動基金損失3.9億餘元,但一審及二審都敗訴,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後,最高法院發回高等法院更審、法官計算得出數字為8900萬餘元,但基金局不能接受,因此持續透過調解,後來達成1.2億元共識。基金局指出,法院調解效力等同判決,具有拘束力,日盛投信於2025年3月14日依調解結果賠付基金。而此案結案後,也代表投信業者坑殺勞動基金的案子全數已獲賠償完畢。「應要制度上改變才能避免再發生類似弊案」,淡江大學財金系教授李沃牆表示,為了追求報酬,勞動基金委外部位很高,雖然有對投信業者及經理人做出部分限制,但心態上取巧難免會發生,若要徹底防範,與其強化內稽內控機制,不如制度化改變,如成立主權基金,更要研議開放勞退自選才能再避免類似情事。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戴國榮說,勞動部在游迺文案後提出「強化內控機制報告」,但後來有無具體落實?更重要的是建立完善內稽機制及全面外部監理才能避免人性貪婪。
辦完新光集團背信案...新北2檢察官辭職 投身第三方揭弊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李秉錡和學弟李冠輝一起打擊金融犯罪,攜手創下不少金融案傳奇,但卻在辦完新光集團背信案後雙雙辭職,為檢察界投下震撼彈。李秉錡和李冠輝表示,離職背後原因是想引進金融揭弊第三方機制,完善金融犯罪揭弊制度。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李秉錡和學弟李冠輝(見圖)一起打擊金融犯罪,攜手創下不少金融案傳奇。(圖/天衡國際法律事務所提供//中國時報柯毓庭新北傳真)從台中商銀董事長王貴鋒掏空案到新光集團董座吳東進背信案,李秉錡和李冠輝靠著實戰累積不少聲量。李秉錡說,檢察體系給了他很多機會歷練,但公部門作風穩健,他卻常常有天馬行空的想法,加上有了想做的事情,才會決定辭職。長期研究金融犯罪的李秉錡表示,執法單位是站在弊案的後端,在看過這麼多金融犯罪後,他想站到前端、靠第三方揭弊制度把弊案水龍頭從源頭關起來,讓金融機構靠著與律師事務所等獨立機關合作,提供公司內部檢舉人更獨立性、隱匿性的檢舉管道,但台灣目前沒有太多金融機構有這樣的制度,他才會想成為先例。李冠輝曾當過律師、也在經濟部辦理過訴願業務,在李秉錡帶領下,進入地檢後,從和地痞流氓打交道的重大刑案組轉到企業金融組看白領犯罪,熱愛運動的他直言,檢察官辦案是個心態磨練,跟運動很像,就是要堅持才會有結果。在近10年的檢察體系裡,他深刻體會到金融市場的複雜性以及企業在法律風險上的需求,這也促使他決定轉戰律師界,希望運用過往的經驗,為企業及個人提供更具前瞻性的法律服務。李秉錡和李冠輝坦言,對未來不確定感是重的,這跟公務員所有事情都被安排好的不一樣,但更多的是期待,他們說,非常敬佩留在檢察體系的每位檢察官,也希望未來在不同崗位上,能繼續和檢察官一起努力讓社會變更好。
柯辦搜出撕碎便條紙:晶華→orange 出國 「橘子」保管賄款!搜索前秒出國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容積、政治獻金等案,羈押至今113天,檢方26日偵結,10點開記者會,說明柯被依4罪起訴,其中北檢表示,柯文哲收賄後讓「橘子」許芷瑜保管錢,在檢調搜索前要橘子出國。檢調也在柯的辦公處查獲撕碎便條紙,上面寫「晶華→orange 出國」。北檢指出,柯文哲在京華城案涉嫌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在政治獻金案涉公益侵占罪;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涉背信罪,一共3案4大罪起訴。據悉,柯文哲秘書「橘子」許芷瑜在檢方發動搜索的前一天就出境去日本,之後到澳洲,被檢方通緝。北檢表示,循行政遣返模式,儘速將許芷瑜遣送回國偵辦。另本署同時透過司法互助途徑,請求他國協助遣返許芷瑜。檢調也在柯的辦公處查獲撕碎便條紙,上面寫「晶華→orange 出國」等,橘子才會在8月27日返台後,又在29日凌晨4時10分飛日本。
柯文哲涉收賄等罪遭起訴!北檢求刑28年半 新聞稿全文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自9月5日起遭羈押至今。全案今(26日)偵查終結,檢方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政治獻金被依公益侵佔罪、背信罪、貪污罪起訴,此三罪共計求刑28年6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新聞稿全文: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被告柯O哲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相關案件,於今(26)日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壹、 偵查結果一、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彭O聲、黃O茂、邵O珮、沈O京、應O薇、吳O民、張O澄等9人,均提起公訴。1. 被告柯O哲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2. 被告李O宗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3. 被告彭O聲、黃O茂、邵O珮等3人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4. 被告應O薇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罪嫌。5. 被告吳O民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6. 被告沈O京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及同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7. 被告張O澄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二) 被告朱O虎、陳O源2人,均緩起訴處分。1. 被告朱O虎、陳O源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2. 緩起訴條件:(1) 被告朱O虎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330萬元。(2) 被告陳O源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20萬元。(三) 被告陳O坤、王O侃、陳O敏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二、 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等3人,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嫌。被告李O娟另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嫌。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42條第1項背信罪嫌。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一) 被告端木O提起公訴。被告端木O所為,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第220條第2項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準文書罪嫌。(二) 被告李O娟、何O廷、陳O瑄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貳、簡要犯罪事實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柯O哲等公務員與沈O京共犯圖利部分柯O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市長重要政見,且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深知都市更新法令,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下稱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下稱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於臺北市市長連任期間,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因沈O京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沈O京持續向柯O哲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竟與沈O京於109年2月20日在臺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單獨會面時,各起交付、收受賄賂,及共同圖利之犯意聯絡,並與聽從柯O哲上意之彭O聲、黃O茂、邵O珮,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由柯O哲接連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109年4月15日核決送研議簽呈」、「109年10月27日核決送公展簽呈」、「110年4月21日、110年8月10日便當會之裁示」、「110年11月11日接受議員當面質詢京華城案違法後仍執意推進京華城案」、「111年2月手諭令產發局趕快通過京華城都審案」等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彭O聲、黃O茂、邵O珮明知上述違背法令之情形,仍罔顧京華城案於北市府都發局、都委會、都審會之行政程序中,眾多基層公務員、都委會委員提出之違法質疑,與柯O哲、沈O京共同圖予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之不法利益。(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1、21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不服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刪除本案土地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事,提起之訴願業經內政部於107年7月26日訴願決定駁回,北市府認定並無違失,且107年都市計畫所認定之事實基礎,亦無情事變更等情形,毫無理由及法令依據能作成與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相異之認定,竟於京華城公司對北市府提起行政訴訟繫屬之際,違背職務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之程序。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代張O澄、朱O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該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與柯O哲。李O宗基於與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聯絡,經朱O虎通知賄款210萬元已交付且附上捐款人頭名單,據此向柯O哲報告後,即傳送訊息給朱O虎表達柯O哲感謝之意。2、150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更條例、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仍以前述方式一路護航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11年9月12日傳送感謝訊息給柯O哲,向柯O哲表達111年10月18舉行之京華廣場動土典禮,柯O哲將是其唯一邀請的政治人物,沈O京並交代其秘書自其名下帳戶提領1,600萬元現金。柯O哲出席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後,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收受沈O京交付之現金1,500萬元賄款,嗣以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之行動硬碟中,記錄沈O京交付上開賄款之事實。(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1. 沈O京企圖不法永久享有將京華城購物中心建照上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基於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06年至108年間行賄臺北市議員應O薇及其助理吳O民,應O薇、吳O民基於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之犯意,屢屢為京華城案陳情、施壓北市府公務員,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6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85萬元賄賂。2. 應O薇、吳O民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於109年、110年間,要求北市府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入都委會研議,濫用議員權力介入行政權核心事項,又見都發局及都委會基層公務員認為京華城申請都市更新20%容積獎勵一案之適法性有問題時,竟陸續以拜託彭O聲「放水」幫忙京華城案、帶同沈O京出席都委會研議程序違反程序發言、致電市長室追問簽呈公文進度以排除簽辦過程之障礙、指名特定公務員出席議員協調會、以電話責問都發局公務員、當面責罵都委會公務員、向不配合之公務員大量索取資料,造成基層公務員工作負荷與心理壓力等方式,濫權干涉依法行政之公務員行使職權。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4,5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23萬5,484元賄賂。3. 沈O京於111年1月至10月間,見本案都市計畫通過,進入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之審議程序,為加速北市府核發本案土地建造執照之速度,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付賄賂給應O薇、吳O民2人,其2人續為鼎越公司召開協調會,持續護航鼎越公司依本案都市計畫內容取得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15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55萬元賄賂。4. 綜上,應O薇、吳O民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沈O京交付之賄賂各5,250萬元、363萬5,484元。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柯O哲身為民眾黨黨主席,竟將邱O琳轉交「周OO文」、「謝O樑之母親林O麗」、「林O群」捐贈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各200萬元,均予侵占入己,而未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合計侵占600萬元。(二) 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1、柯O哲等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侵占政治獻金1,724萬1,036元(1)柯○哲為作他用而規避政治獻金法所明定支出用途之限制,企圖以商業交易行為包裝其侵占犯行,先與木可公司簽訂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柯○哲之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公司,再由木可公司與柯○哲競選辦公室簽訂「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約定由木可公司將柯○哲之「肖像行使權」授與競選總部。李○宗則指示李○娟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由政治獻金共匯付1,500萬元予木可公司,以此迂迴手段將政治獻金挪供柯○哲私人使用。(2)柯○哲另以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水名義之方式,由政治獻金匯款共124萬1,036元予木可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3)柯○哲又為投資邱○生之營利事業,由政治獻金匯款100萬元予國際電影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⒉柯○哲等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共4,510萬5,754元(1)柯○哲、李○宗、李○娟均明知募款小物之目的係為謀求民眾支持柯○哲競選總統所捐贈之政治獻金,故募得款項應存入柯○哲政治獻金專戶,竟以木可公司網路商店「木可好店」進行募款,並透由柯○哲臉書、IG、民眾黨官方網站等媒體宣傳第三波募款換小物,利用民眾為支持柯○哲而捐款政治獻金以換取募款小物,進而點選「木可好店」網頁,連結至木可公司網站捐贈政治獻金時,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綠界公司將所得款項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合計以木可公司侵占募款小物募款所得之政治獻金共4,133萬5,588元。(2)柯○哲、李○宗、李○娟明知KP SHOW募款演唱會,係柯○哲從事政治、籌募競選資金之活動,所得應屬政治獻金,竟由木可公司帳戶收受KP SHOW募款演唱會之盈餘77萬166元,將該政治獻金侵占入己。(3)柯○哲、李○宗、李○娟以木可公司收受採風公司所捐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共300萬元,並由李○娟以木可公司開具不實統一發票4張,交付予採風公司而行使之。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柯O哲、李O宗明知眾望基金會章程第6條載明「本基金會以辦理臺北市社會福利(關懷)為目的」,竟違背上開眾望基金會章程規定,將民眾對眾望基金會之捐款挪供柯O哲聘請周O修、戴O文等13位員工,惟實際工作內容皆是處理柯O哲總統選舉相關活動及後續黨務活動,統計於111年12月至113年8月之期間,共支付827萬1,095元,致生損害於眾望基金會。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端木O明知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內容有未達平衡、收支方有諸多疑義,尚未完成查核,竟出具不實之查核報告交付予監察院。且在監察院以申報帳目登載未完整,要求退回補正時,竟在未取得任何憑證下,擅自於支出項目登打「時樂公司」、「尼奧公司」、「木可公司」、「佳聖公司」共9筆不實交易,足生損害於監察院查核政治獻金之正確性。參、犯罪所得與沒收及聲請法院裁准扣押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一) 柯O哲等公務員圖利部分 第三人鼎越公司之犯罪所得121億545萬6,748元,係被告柯O哲、彭O聲、沈O京等人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已依刑事訴訟法第133條之1第1項,聲請扣押第三人鼎越公司之財產(本案京華城土地),並獲法院以113年12月25日113年度聲扣更二字第2號裁准扣押在案,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 1、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罪所得1,710萬元(計算式:210萬+1,500萬=1,71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張O澄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罪所得10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 1、應O薇之犯罪所得5,25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應O薇之財產,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9191號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起訴書起訴書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2、吳O民之犯罪所得363萬5,484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 (一)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之犯罪所得600萬元,聲 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二)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 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 1、被告柯O哲以肖像權授權金之名義侵占政治獻金450萬元,侵占政治獻金100萬元供己投資邱O生營利事業,犯罪所得合計550萬元(計算式:450萬+100萬=55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第三人木可公司之犯罪所得5,6845,684萬萬6,7906,790元(計算元(計算式:式:1,5001,500萬+萬+124124萬萬1,0361,036++4,5104,510萬萬5,7545,754--450450萬=萬=5,6845,684萬萬6,7906,790)),係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第三人木可公司之財產,經臺灣臺北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104104號裁准,執行後扣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存款得存款3,8833,883萬萬7,7127,712元,元,以保全扣押犯罪所得。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 被告柯O哲、李O宗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之犯罪所得827萬1,095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肆、量刑意見一、被告柯O哲:審酌被告柯O哲有違市長就宣誓條例所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尚於辦公處所遭查獲撕碎便條紙,上載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足徵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周OO文等人所捐贈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6年; 4、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二、被告李O宗:審酌被告李O宗於任職臺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時,竟與柯O哲共同違背職務,以政治獻金之名收受沈O京之不法賄賂,又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復積極指示李O娟銷毀木可公司損益表,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4月。三、被告沈O京:審酌被告沈O京不法賄賂公務員柯O哲等人、市議員應O薇等人,以收買職務行為之方式圖得百億不法利益,戕害公權力之廉潔公正,犯後尚利用媒體發表已預擬之聲明而為串證,聯絡柯O哲、應O薇刪除彼此間案關訊息,羈押庭訊時甚對法官嗆言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均以現金為之等語,足徵其挑釁司法、藐視法律,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8年;2、其所犯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3年。四、被告應O薇:審酌被告應O薇收受沈O京不法賄賂高達數千萬元,有違民意代表本應恪盡職責、為選民謀最大福祉之付託,臨訟之際,竟為脫免刑責而欲自機場出境潛逃,足徵其面對司法調查仍不思悔改,惡性重大,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3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洗錢罪嫌,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罰金2,000萬元。五、被告彭O聲:審酌被告彭O聲身為臺北市副市長,本應恪守國家法令,竟明知違法而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敗壞官箴。然其犯後能自知己過、坦承犯行,請量處有期徒刑6年。又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請依法減刑後量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六、被告黃O茂:審酌被告黃O茂為官位攀附柯O哲,違背都市計畫專業,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且經偵查程序,猶未能思過悔改,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七、被告邵O珮:審酌被告邵O珮為仕途迎合柯O哲,拋棄依法行政堅持,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然終能坦承己過,偵查程序自始至終坦承犯行,勇敢面對己罪,犯後態度為佳,請量處有期徒刑5年。又因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且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請依法遞減至有期徒刑1年3月,併宣告緩刑2年。八、被告端木O:審酌被告端木O執業會計師達23年,竟虛偽登載且出具不實查核報告,違背會計師專業操守、戕害政治獻金公眾監督機制,推諉犯行,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1年。 九、其餘被告吳O民、李O娟、張O澄等3人,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伍、其他一、 本案偵查過程,發現被告柯O哲、彭O聲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第1項財產來源不明罪嫌,另案偵辦。二、 有關政治獻金募款過程,以折扣碼分潤是否涉及不法,另案偵辦。三、 被告柯O哲前遭告發於市長任內之其他案件,持續偵辦中。四、 逃亡境外之被告許O瑜,業經本署於113年10月25日發布通緝,並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註銷其護照。又本署函請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移民署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協助,期能透過駐外館處之法務、移民及警務秘書等與駐地執法機關合作,循行政遣返模式,儘速將被告許O瑜遣送回國偵辦。另本署同時透過司法互助途徑,請求他國協助遣返被告許O瑜。五、 本案偵辦過程中,疑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本署於113年9月9日主動簽分他案偵辦,並陸續傳喚相關撰稿記者到案說明,及採取適當偵查作為,此部分將持續偵辦。未來如發現有人員涉及不法,必依法嚴予究責。
台南農會高層疑涉背信案 總幹事與女員工疑串供滅證遭羈押調查
台南地檢署日前針對當地農會涉嫌背信案件展開調查,19日逮捕台南地區農會楊姓總幹事,及1名葉姓女員工,檢察官認為兩人罪嫌重大,存在串供和滅證的風險,因此向台南地方法院申請羈押禁見,獲得批准。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聖表示,楊姓總幹事及葉姓女員工,涉嫌與農會內部不當利潤問題有關,檢方在深入調查後,決定於19日發動搜索行動,將2人帶回進行偵訊,經過審問,檢察官指2人涉案情節相當複雜,若不加以羈押可能會干擾調查進行。檢方進一步表示,楊總幹事所涉嫌的背信罪與農會的金融信借貸問題無關,而是與內部經費運作相關,由於楊總幹事在當地擁有良好的社會關係,為避免案件調查受到影響,檢方特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部機動站等專案小組進行案件偵辦,以展現調查的嚴謹性。目前,檢調單位正全力深入調查,試圖釐清案件的具體情況,檢方也呼籲,對於任何涉嫌違法的行為,都必須依法處理,維護社會公義和透明度,並呼籲相關單位加強對農會經費使用的監督,以維護農民的權益與信任。
電影金童真面目2/他騙百萬判6月 坑王雪紅外甥5億竟因刪光資料獲無罪
台灣電影發行公司「車庫娛樂」,近日遭前立委高嘉瑜控訴訂閱陷阱綁會員,在網路上引發軒然大波,而車庫負責人張心望早已是爭議人物,他在擔任電影公司威望國際(CATCH PLAY)總經理期間,先被依3個背信罪判處6月有期徒刑,後又遭威望控訴侵吞近5億元,全案纏訟多年,卻因公司電腦資料遭刪光而使得調查困難重重,最終於2024年4月獲判無罪定讞。據了解,張心望於1977年出生,其家境優渥,父母都是醫學院畢業,張父更官拜中將,曾是總統醫療團隊成員,目前還是慈濟高層,而他從建中和台大電機系畢業後進入史丹佛就讀,順利取得史丹佛電機碩士,並在史丹佛校友會上結識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的外甥陳主望。因2人名字相似,陳主望對張心望倍感親切,張心望則以如簧巧舌取得陳主望信任,陳因而將他帶去見自己的阿姨王雪紅,張則開始畫大餅,稱要建立「亞洲第一大的娛樂內容產業平台」、「規模更會比蘋果的iTunes還大」,王雪紅當時的手機事業如日中天,最終答應出資,於2006年成立威望,由陳主望擔任董事長,張心望2008年到2012年6月則擔任手握大權的總經理。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發現威望年年虧損,啟動調查後驚覺張心望竟私吞5億元,雙方因而對簿公堂、纏訟多年。(圖/報系資料照)在這4年間,威望斥資10多億元購入上千部電影,並迅速成為台灣發行數量最大的電影片商,但王雪紅發現威望年年虧損,調查後驚覺張心望藉職務之便,將部分資金轉移到他以人頭成立的「藝都會」公司,認定他涉及背信和侵占,2012年6月經董事會決議將他解職,並對張提出民事與刑事訴訟。法院調查後,發現張心望將本該屬於威望的電影門票收入、影展票房收入和電影票款項,總計上百萬元匯進藝都會戶頭,2015年11月依3個背信罪處以有期徒刑6月。威望也控訴張浮報影片授權金,表示張明知威望可以直接向國外片商買片,他卻請美國Studio Solution Group(以下簡稱SSG)的負責人林威(Johnny Lin)代理購買948部外國影片,原授權金約2788萬2751美元,經過SSG包裹授權,浮報授權金4322萬5477美元,從中賺取差價1534萬2696美元,相當於近5億台幣,歷經高檢署3次調查,台北地檢署終於在第4度偵結並起訴張心望。而全案纏訟多年,張心望在遭解職前,公司往來的電子郵件和文件存檔等證據卻遭人刪除,調查因而困難重重,台北高等法院2024年4月判決張無罪確定、全案定讞,也在電影圈引發譁然。威望董事長陳主望(左)發現張心望涉及侵占後,2012年與母公司威望控股公司董事長張孝威(右)一同召開記者會,但5億侵占案因罪證不足,張獲判無罪。(圖/報系資料照)威望公司對判決難以接受,表示張在威望任職期間,涉嫌背信案不計其數,並強調本案違法事證明確,張心望卻暫時可以逃過法律制裁,將聲請檢方繼續偵查、另行起訴,相信他最終一定會受到法律制裁。車庫娛樂回應表示,APP沒有取消會員的時間限制,消費者可以直接取消,並強調公司內部沒有個資外洩問題,在警政署的公告上,同期也有許多影城上榜,恐是合作廠商外洩,此外,張心望與觸電網負責人和昆汀涂沒有私人糾紛,至於他在網路上被攻擊,則是該帳號擁有者所為,與公司員工無關,一切依法行事,並交由司法判決。
獨/朱國榮精心潛逃到「這國」? 消息人士:遍地監視器要抓不難+520前「被談判」
到底是人在中國遭逮、還是被軟禁在萬那杜?創下5億元、史上最高額棄保潛逃金的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目前行蹤成謎。消息人士獨家告訴CTWANT記者,朱國榮最可能還是在上海,因為朱國榮去年起精心規劃的逃亡路線中,去中國大陸就是他的首選,他特別關注兩岸關係,在民進黨可能長期執政下,雙方交流不暢,就有可能被擱置、不會被送回台灣受審。台北地檢署2月26日傳喚助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潛逃至菲律賓的鍾姓船東。(圖/報系資料照)不過,消息人士向CTWANT記者透露,朱國榮對此可能有些「誤判」,儘管他在2016年時就辦好台胞證、以及大陸當地官員接應等,認為可以用錢打發很多事情,但以目前兩岸關係的特殊性,加上520賴清德的新團隊要上台,中國方面會不會將它當成一個「談判籌碼」,是要拿來換些政策開放、或是當成新團隊上任大禮,都很難說,目前兩岸可能還在談判,所以消息才會這樣模擬兩可。日前傳出,朱國榮已被中國公安逮捕,刑事局兩岸科向中國求證未果,透過兩岸共打機制查詢後,表示他並無入境中國的「公開紀錄」,由於朱國榮本來就是假名護照偷渡,因此這答案也不算意外。一位東莞台商向CTWANT記者表示,中國大陸幅員廣大,要躲起來是很容易的事,「若是關鍵性指標人物,在中國這個遍地都有監視器的地方,其實有心要抓的話不難。」例如東帝士集團創辦人陳由豪,他在2002年也因淘空背信等金融犯罪而逃到大陸,留在大陸經商,還成了當地繳稅大戶,日子過得很舒爽。目前還有很多台灣被通緝、或欠債的台灣人在大陸,只是他們「沒這麼重要」,中國官方也不會特別跑去抓,特別是兩岸關係停擺,這些小魚小蝦就會被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放過。台北地檢署2月26日搜索、約談當初幫朱國榮潛逃的9人,檢察官27日清晨諭令以10萬到100萬元交保,包括朱國榮的陳姓女友父親以100萬元交保,陳女母親、陳女哥哥分別20萬元,朱國榮的曾姓女秘書60萬元,朱國榮友人林姓女子80萬元,包括林女的外籍丈夫在內,均限制出境、出海。駕駛遊艇的鍾姓船長30萬元交保,鍾男的2名兒子為船員,分別以10萬元交保,鍾男等3人先前已被限制出境、出海。消息人士告訴CTWANT記者,他的陳姓女友一家人的確就是幫助朱國榮潛逃的最主要推手。朱國榮2011年至2013年期間因涉嫌炒作龍邦國際興業股票,2023年3月被高等法院以違反證交法判刑8年;2014年中信人壽預計併購台灣人壽時,朱國榮涉及內線交易,遭判徒刑16年,目前還有多案審理中,法院裁定朱國榮必須按時到派出所報到。然而朱國榮在2023年8月時,還與30歲的陳姓女友、剛滿月的兒子高調辦滿月酒,而在9月7日到三張犁派出所報到後,棄保潛逃、偷渡出境,三張犁派出所長因此遭拔官,最高法院於同月28日對朱國榮發布通緝,時效30年,並將5億1700萬元交保金沒收。朱國榮的親信向媒體透露:「朱總裁不會回來了!5億元就給國庫沒收。」證實他已棄保逃亡,刑事局已和信義分局組成專案小組追查朱國榮的現況。其實朱國榮逃亡早有計畫,目擊者表示,8月間多次看到朱國榮現身北部某遊艇港一艘豪華遊艇上;號稱「超跑達人」、捲入台中商銀前董事長王貴鋒背信案的極緻租賃公司實際負責人周哲男,9月底向信義分局自首,表示作為朱國榮的事業夥伴,他在去年9月7日下午開車接應、將他載往港口搭船離開台灣,途中還換車以躲避警方追查。朱國榮自基隆八斗子遊艇港星晨碼頭出海後,搭另一艘豪華遊艇趕抵台南安平港整補,接著便一路朝南航向菲律賓佬沃港,再以外國護照飛往澳洲,再轉機至太平洋島國萬那杜。警方比對陳姓女友出境紀錄,發現她曾多次出境及轉機,到過菲律賓、澳洲、香港、萬那杜,之後再無出入境紀錄,研判朱和女友、孩子三人已在萬那杜會合,但據知情人士透露,朱國榮有癌症,應無法在醫療水準較低的地方久住,特別是中國大陸還是首選,語言溝通沒問題,也有在地的官員、商界人脈,他已經安排好後手。
前董座認「大股東賣股」 曝鏡電視高層下令選前不許有動作
NCC曾要求鏡電視8大股東須簽不賣股、不找人頭的切結書,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15日)前往北檢告發鏡週刊社長裴偉等7人涉嫌洗錢、偽造文書等罪。對此,鏡電視前董座陳建平也發聲明稿稱,他早就稱鏡電視新聞台本是一件臭不可聞的弊案,的確有鏡電視大股東賣出鏡電視股權的事實,甚至前往北檢刑事告發,但一年過去,案件宛如憑空蒸發,擔憂北檢成為政黨權貴的禁衛軍。陳建平表示,NCC放水通過「鏡電視新聞台申請負責人變更案」後,他曾發聲明指控鏡電視新聞台的弊案,牽涉到執政黨黑手的不當干預,以及掌權者的一路護航,NCC棄守獨立機關的職責,自甘墮落為聽命辦事的政黨附庸,導致本可透過行政程序處理的鏡電視負責人變更案,被迫上綱至刑事告發程序。陳建平說,「的確有鏡電視大股東賣出鏡電視股權的事實!」他強調,若檢察官傳喚他出庭作證,定將遵守法律、誠實證言,但他必須要沉重地說,對北檢是否能秉公辦案,他已瀕臨徹底喪失信心的臨界點。陳建平說,他去年5月曾針對鏡電視涉嫌違法淘空的背信犯罪行為,檢附事證向北檢提出告發,去年8月更前往北檢作證說明,一年過去,整起案件卻宛如憑空蒸發、毫無具體偵查進度,經法界友人透露,高層已下令該案在選前不許有任何動作,承辦檢察官根本不敢忤逆上意,更不想得罪掌控龐大媒體勢力的裴偉,所以刻意擱置至今。陳建平直言,他不願相信,也不敢相信,台灣司法檢調沈淪至此,竟然屈從高層與綠媒的壓力,縱容為非作歹者逍遙法外,近來又看到竟然有比他更晚告發、也比鏡電視背信案更為複雜的刑事案件,竟然都已紛紛起訴,該案卻依舊石沉大海。陳建平表示,難道,如同立法委員前所公開控訴的「黨、媒、檢已然緊密結合為三位一體」,不僅是觀高層上意辦事,也不敢得罪裴偉所掌控的鏡媒體帝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