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警...
」 北檢 詐騙 隨機殺人 張文 松山分局
北檢今統合年底大選查賄戰力 王俊力提前布署情資網絡
台北地檢署因應今年11月28日舉行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檢察長王俊力為凝聚查察機關情資蒐報共識,今(14)日邀集轄區警察、調查、兵、移民等機關及該署各分區督導主任檢察官,針對情資蒐集、查核、通報及研析建立整合機制,以確實掌握高風險熱區精準打擊,嚴查速辦妨害選舉不法行為。王俊力親自主持今天會議,並由該署選舉查察執行秘書李仲仁主任檢察官針對查察重點及情資蒐報要領進行報告,再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臺北市調查處、新北市調查處分別就情資蒐報規劃及重點作為進行分享,藉此會議統合選舉查察戰力及縝密情資蒐證作為,提升查賄制暴團隊之執法能量。王俊力特別提示:一、掌握賄選熱區與高風險對象,對於情資應落實查核及研析,確保情資有效性;二、檢舉獎金多樣化,妥適運用「檢舉妨害選舉獎金」制度,鼓勵民眾勇於檢舉;三、選舉賭盤影響層面大,應提前清查轄區及網路地下賭博場所,嚴防選舉賭盤影響選情;四、強化國安法及反滲透法執法意識,掌握轄區異常涉外旅遊活動,杜絕境外勢力介入選舉;五、選舉假訊息案件,應秉持「即時處理,有效澄清,迅速排除,嚴厲查辦」之原則,勿掉以輕心,避免影響選舉公平。北檢強調本次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將秉持「有聞必查」、「有據必辦」的態度,指揮司法警察機關積極查辦,杜絕不法,同時呼籲民眾勇於檢舉妨害選舉不法行為,共同淨化選舉風氣,一起守護民主制度。
換幣變陷阱!個人幣商都詐騙 北市警提醒虛幣交易應循合法程序
近期假借虛擬貨幣交易名義,實則伺機行搶、強盜的案件接連發生。警方分析發現,歹徒多假冒個人幣商,透過社群媒體或通訊軟體招攬被害人進行場外交易(OTC),誘使民眾攜帶大筆現金赴約,再伺機下手。台北市警局近期即接連偵破3起假幣商面交衍生之搶奪案件,案發後均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追查,迅速掌握犯嫌行蹤,並於短時間內追緝至中、南部地區,將涉案犯嫌拘提到案。經分析相關案件發現,犯嫌多利用虛擬貨幣交易為餌,誘騙被害人攜款面交後,再趁機搶奪或以強暴方式取財。此類案件常見手法可分為三階段:第一步,誘騙上鉤。歹徒以「免手續費換幣」、「快速出金」、「高報酬投資」等話術,在Facebook、LINE、Telegram等社群平臺接觸被害人。第二步,要求面交。詐騙集團常以「內部專案」、「保密交易」或「熟客專屬換幣」等名義包裝,要求被害人攜帶現金至指定地點,實則刻意規避正規交易平臺或金融機構流程。第三步,當場犯案。待被害人現身後,即趁隙搶奪財物,或以人數優勢、辣椒水、棍棒等方式強取現金,部分案件甚至從假交易演變為強盜、搶奪等暴力犯罪。台北市警方提醒民眾進行虛擬貨幣交易時,應遵循合法管道。(圖/翻攝畫面)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提醒,民眾如有虛擬貨幣交易需求,務必循合法、合規程序辦理。依《洗錢防制法》第6條規定,未完成洗錢防制登記之業者或人員,不得提供虛擬資產服務;金管會亦已公開合法業者名單供民眾查詢。另合法虛擬資產服務商不得以現金方式向客戶收取款項,應以可留存金流軌跡之轉帳方式進行。警方呼籲,虛擬貨幣交易切勿貪圖方便或低手續費,而跳過合法平臺進行面交或匯入個人帳戶,不僅可能因此收受詐騙集團之不法款項或來源不明之虛擬資產,導致帳戶遭警示、凍結或涉入刑案調查;若攜帶大量現金面交,更可能成為歹徒覬覦目標,嚴重危及生命與財產安全。請民眾記住「不約私下現金交易、不信陌生幣商、不用來路不明APP」,如遇可疑情形,請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查證。台北市警方提醒民眾進行虛擬貨幣交易時,應遵循合法管道。(圖/翻攝畫面)
竹聯幫弘仁會聯手角頭冒投資YT詐得3700萬! 還賣假BLACKPINK演唱會門票
刑事局偵查第九大隊第三隊去年破獲一起黑幫詐欺案件,掌握竹聯幫太極團涉嫌進行假投資詐騙,逮獲30多人,隨後循線溯源發現該團的于姓車手頭疑似還有進行另一團投資詐騙,再逮獲以竹聯幫仁堂弘仁會與高雄地方角頭涉嫌進行假投資詐騙,半年內至少騙得40人、詐得3700萬餘元,警方也發現該團除進行假投資外,也同時針對知名韓團演唱會進行假網拍詐騙。據了解,39歲的徐姓男子與柬埔寨機房接洽,與竹聯幫仁堂弘仁會和高雄前鎮區地方角頭成立詐騙集團,由42歲的陳姓角頭幹部與其旗下23歲的許姓小弟負責收購人頭帳戶,而弘仁會則負責取簿工作,分工相當細膩,旗下包含車手頭、收水、車商、取簿等成員,更由專人負責金流提領轉移與掩飾,同步與機房配合。由機房冒用知名投資YTR「杉本來了」名義,透過網路社群平台投放大量假投資廣告,引誘民眾加入通訊軟體後,進一步指導下載假冒投資APP,隨後將鉅額款項匯入人頭帳戶,最終以虛擬貨幣形式將贓款轉回機房,得手後與機房6、4分。初估被害人高達40餘人,不法所得至少上看3700萬餘元,其中一名經營攤商維生的婦人因此被詐300萬元。警方進一步追查後也發現,該團除假投資外,也同時利用多個知名韓團來台開設演唱會期間,利用Black Pink、Golden Wave與高雄拼盤演唱會等名義,於社群平台上兜售演唱會門票,每張要價7千元至1萬元不等,導致歌迷受騙上當,初估至少已有11人受害、不法所得約20萬餘元。專案小組蒐證完成後,報請高雄地檢署指揮,結合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中正第一分局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等單位,於去年間連續展開3波查緝行動,共逮捕犯嫌26人並成功瓦解該詐騙集團,全案依違反詐欺犯罪防制條例第44條、刑法第339條之4、洗錢防制法第19條等罪,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刑事局呼籲,假投資及各類詐騙手法層出不窮,詐騙集團常偽裝為專業投資顧問、名人推薦或社群網紅,誘使民眾陷入高報酬假象而誤信為投資而匯款。一旦察覺對方要求多次匯款、話術反覆推托無法讓投資人提領獲利,即可能是詐騙行為。投資前務必謹慎查證,切勿輕信網路陌生訊息,如有疑慮,請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向警察機關尋求協助。
台北燈節將遭潑硫酸、殺人?!北檢火速聲押陳嫌
陳姓男子昨(6日)在Threads(IG)留言,將在台北燈節潑硫酸、殺人,台北地檢署獲報後指揮台北市刑大積極偵辦,昨深夜逮獲陳姓男子,檢察官今天下午偵訊後,向台北地院聲押禁見。北檢指出,針對昨(6)日下午有人在社群媒體Threads ( IG )留言「我3/8要去台北燈節潑硫酸,殺幾個人,祝妳忌日快樂」等恐嚇言論,臺北地檢署於昨日晚間接獲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通報後,立即指派本署「防範危害公眾攻擊應變小組」成員楊舒雯檢察官指揮臺北市刑大積極偵辦。檢警昨日深夜11時許在苗栗市拘獲陳姓被告。承辦檢察官於今(7)日下午4時許訊問陳姓被告後,認其涉犯刑法恐嚇危害安全、恐嚇公眾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2026台北燈節」2地登場 花博、西門交通管制疏導措施曝
「2026台北燈節」將於2月25日至3月15日舉行,本次活動共分為兩大展區:花博展區(花博公園圓山園區)及西門展區(西門紅樓、中華路一段〔開封街至長沙街〕、中山堂廣場、臺灣省城隍廟〔武昌街一段〕)。燈節自2月25日起每日17時至22時,正式啟動全區燈組及多元展演活動,並分別於2月25日假花博公園環形廣場、2月26日假西門紅樓廣場進行開幕點燈儀式,主辦單位預估將吸引大量民眾前往觀賞,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為維護活動交通秩序與現場安全,配合主辦單位執行交通管制,相關管制措施如下:一、花博展區:活動均於路外空間舉辦,無需封閉道路。二、西門展區:(一)封閉管制:1、平日17時至22時及假日16時至22時,酉陽街、延平南路(武昌街至酉陽街)、秀山街管制車輛通行。2、開幕日(2月26日)及假日16時至22時,漢中街(成都路至內江街)雙向、漢中街(內江街至長沙街)北向管制車輛通行。3、省城隍廟猜燈謎晚會於2月26日、2月28日、3月3日及3月7日14時至24時,武昌街(重慶南路至博愛路)管制車輛通行。(二)彈性管制:成都路於開幕日(2月26日)及假日16時至22時視現場人潮彈性管制車道。(三)停車管制:1、中華路(開封街至長沙街):於燈節期間16時至22時兩側黃線禁止臨時停車。2、酉陽街:於平日17時至22時及假日16時至22時南側1席裝卸貨停車位暫停使用。3、秀山街:於平日17時至22時及假日16時至22時臺北郵局旁機車停放區(非公有停車格)只出不進。4、武昌街(武昌街1段22巷至博愛路):於2月26日、2月28日、3月3日及3月7日0時至24時汽機車停車格暫停使用。公車配合開幕日及假日漢中街管制,取消停靠1個站位(西門市場〔漢中〕),搭乘公車者可移至前後鄰近站位(內江街或寶慶路)候車,相關資訊請參考臺北市公共運輸處網站(http://www.pto.gov.taipei/)。燈節活動期間請用路人遵守路口員警、義交指揮,並隨時留意收聽警察廣播電臺路況播報,另因周邊停車空間有限,臺北市警局呼籲前往參加活動的市民朋友,可搭乘公車或捷運(西門及圓山站)等大眾交通工具前往,如欲了解「2026台北燈節」詳細活動資訊,可至官方網站查詢(https://2026lanternfestival.travel.taipei/)。台北燈節即將登場,西門展區週邊交管一次看。(圖/翻攝畫面)台北燈節即將登場,西門展區週邊交管一次看。(圖/翻攝畫面)
警銀聯防!去年度阻詐逾26億元 198萬獎金表揚績優行庫與有功行員
臺北市政府於12日治安會報上,由市長蔣萬安親自頒發感謝狀,表揚多家金融機構及行員在防堵詐騙上的卓越貢獻。本次受表揚單位包括國泰世華商業銀行、王道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等,皆於去年11至12月間(下稱本期)成功攔阻多起詐騙案件,守護民眾辛苦積蓄;統計顯示,去年度台北市警銀合作成功攔阻詐騙案件共2525件、金額達新臺幣(以下同)26億5,486萬餘元,為六都之冠。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為鼓勵金融從業人員積極協助攔阻詐騙,設有攔阻獎勵機制;行員如能即時關懷提問並通報警方,成功攔阻10萬元以上款項或阻止民眾設定約定轉帳,每案最高可發給獎金1萬元。本期本市共核發攔阻獎金198萬7千元,給予努力防詐金融人員及警察同仁實質回饋,並由市長在治安會報中,親自頒發感謝狀及獎金予攔阻金額最高之前5名有功行員。本期警銀合作攔阻的案例中,金額最高的是臺灣銀行大安分行,一位民眾臨櫃欲將現金1,300萬元存入並轉匯至不明境外帳戶,惟其對資金來源支吾其詞,先稱是海外博弈所得,後又改口稱係買賣黃金獲利;行員察覺有異即通報轄區大安分局員警到場協助辨識及攔阻,經員警與行員耐心說明詐騙手法後,民眾才打消匯款念頭,成功保住積蓄。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丁靖表示,今年1月「打詐儀錶板」統計,當月份臺北市受理詐欺案1,541件,財損11億5,803萬元,共查獲詐欺集團23團179人,查扣不法所得294萬餘元。分析詐騙手法以「假投資詐騙」最多,詐騙集團常潛伏於社群網站、交友軟體或通訊平臺,投放大量詐欺廣告,誘騙民眾加入所謂的「投資群組」,透過噓寒問暖、長期關懷等話術建立信任關係,並以偽造獲利截圖、群組成員配合演出等手法,刻意營造「穩賺不賠」的假象,讓民眾誤以為投資真有其事,進而投入資金。警察局長林炎田呼籲,防詐工作須全民共同參與,金融機構是防堵詐騙金流的重要防線,透過行員關懷提問與通報機制,可有效降低民眾受騙風險。唯有建立全民防詐意識,公私協力聯防,方能打造更安全的金融環境,共同守護市民財產安全。
快訊/北市警局中階警官94人異動出爐
為應勤、業務需要,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偵查隊隊長等職缺,經該局林局長邀集3位副局長、主任秘書、督察長與政風室及人事室主任等共同開會檢討,依適才適所、專才專用、品操能力、工作表現、職務歷練等原則通盤考量,計派補第六至九序列偵查隊隊長、組長、主任、股長、刑事警察大隊專員、督察員、警務正、警備隊隊長、中隊長、警務員兼所長及巡官兼所長等職務計94人。本案職務異動人員如附一覽表,並統一於115年2月10日(星期二)離到職。1、刑事警察大隊專員薛博文調任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組長2、本局資訊室警務正康智恆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專員3、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五隊隊長邱桂美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紀錄組組長4、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徐崧騰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五隊隊長5、松山分局偵查隊隊長許文鋒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6、士林分局偵查隊隊長陳志峯調任松山分局偵查隊隊長7、南港分局偵查隊隊長葉宣岑調任士林分局偵查隊隊長8、文山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歐陽俊調任南港分局偵查隊隊長9、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隊長周維強調任文山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10、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隊長謝其瑾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隊長11、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二隊隊長陳冠良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隊長12、刑事警察大隊專員黃冠豪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二隊隊長13、萬華分局偵查隊隊長高玉松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隊長14、北投分局偵查隊隊長陳怡凱調任萬華分局偵查隊隊長15、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隊長陳重仁調任北投分局偵查隊隊長16、信義分局督察組組長于長豪調任中正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17、文山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劉光恆調任信義分局督察組組長18、捷運警察隊督察組組長黃鉅增調任文山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19、本局督察室督察員羅秀成調任捷運警察隊督察組組長20、刑事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張育豪調任內湖分局督察組組長21、本局督察室督察員王乃強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22、南港分局督察組組長李新民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警務正23、本局督察室督察員蕭景嘉調任南港分局督察組組長24、文山第二分局防治組組長許文彥調任中正第一分局防治組組長25、本局行政科正俗股股長張義和調任文山第二分局防治組組長26、本局保安科警務正趙晨喻調任本局行政科正俗股股長27、信義分局行政組組長謝和軒調任信義分局防治組組長28、本局勤務指揮中心企劃股股長陳泓瑜調任信義分局行政組組長29、本局保防科警務正李永翔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企劃股股長30、文山第一分局保防組組長劉得焜調任大同分局保防組組長31、本局公共關係室公關股股長陳振翔調任文山第一分局保防組組長32、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胡金龍調任本局公共關係室公關股股長33、中正第二分局保防組組長呂明曄調任文山第二分局保防組組長34、內湖分局保防組組長柯志明調任中正第二分局保防組組長35、本局保防科保防股股長蔡鎮群調任內湖分局保防組組長36、本局保防科警務正呂滄棋調任本局保防科保防股股長37、士林分局民防組組長劉誌雄調任大同分局民防組組長38、本局保防科社調股股長王明祝調任士林分局民防組組長39、本局保防科偵防股股長楊坤龍調任本局保防科社調股股長40、本局後勤科裝備股股長張恆睿調任本局保防科偵防股股長41、本局秘書室警務正洪辰諭調任本局後勤科裝備股股長42、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蘇棋秀調任南港分局秘書室主任43、刑事警察大隊行政組組長黃亮凱調任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44、本局保安科警務正莊清雄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行政組組長45、松山分局秘書室主任葉麗娟調任文山第一分局秘書室主任46、本局後勤科財產股股長馮忠堂調任松山分局秘書室主任47、本局後勤科警務正李宏聰調任本局後勤科財產股股長48、南港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陳矜慧調任大安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49、信義分局民防組組長茹向弘調任南港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50、大安分局保防組組長謝博文調任信義分局民防組組長51、文山第一分局民防組組長陳心怡調任大安分局保防組組長52、捷運警察隊行政組組長江金紋調任文山第一分局民防組組長53、北投分局督察組組長周永健調任捷運警察隊行政組組長54、本局督察室督察員顏志祥調任北投分局督察組組長55、本局行政科勤務股股長陳淑芳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行政股股長56、本局訓練科警務正黃升揮調任本局行政科勤務股股長57、本局督察室督察員高詮恩調任本局後勤科庶務股股長58、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組長黃建盛調任中山分局交通組組長59、本局人事室(支援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警務正簡宗瑋調任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組長60、萬華分局警務員廖克齊陞任本局保安科警務正61、本局後勤科警務正姚若蓁調任本局訓練科警務正62、交通警察大隊中隊長高震宇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63、本局後勤科警務正盧禹澄調任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64、松山分局刑事警務員王崇倫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65、內湖分局警務員吳俊翰陞任本局秘書室警務正66、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廖健翔調任本局保安科警務正67、大同分局刑事警務員李裕生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68、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右霖陞任本局保防科警務正69、松山分局督察員吳柏錡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70、本局後勤科警務正陳禾明調任本局保防科警務正71、中山分局長春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唐晟倫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72、本局防治科警務正林仁傑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3、士林分局蘭雅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朱宥任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74、大安分局督察員黃智源陞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5、信義分局督察員李易書陞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6、萬華分局青年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蔡佳雯陞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77、交通警察大隊警務員梁雅晨陞任本局人事室警務正(支援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78、內湖分局警備隊隊長蔡俊利陞任本局行政科警務正79、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呂俊逸調任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0、中正第二分局廈門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和揚調任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1、內湖分局大湖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沈上文調任中正第二分局廈門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2、南港分局巡官葉祐豪調任內湖分局大湖派出所巡官兼所長83、文山第一分局警備隊隊長陳靚紋調任萬華分局青年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4、松山分局東社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奕安調任中山分局長春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5、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巡官兼所長李昭毅陞任松山分局東社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6、中山分局督察員江明憲調任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7、南港分局警務員蔡宗銘調任士林分局蘭雅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8、中正第一分局警備隊隊長林冠丞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博愛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9、萬華分局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施仁捷調任中正第一分局警備隊隊長90、信義分局福德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林羿淳調任士林分局芝山岩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1、士林分局芝山岩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游啟銘調任信義分局福德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2、內湖分局康樂派出所巡官兼所長黃世豪調任松山分局巡官93、刑事警察大隊刑事警務員陳烱龍調任內湖分局康樂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4、交通警察大隊警務員劉耀文陞任交通警察大隊中隊長
胡尼克結伴閃電搶銀行? 萬華警銀聯手防搶演練
年關將近,市民資金往來頻繁,為強化金融機構面對重大治安事件之應變能力,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於1月29日結合轄內華泰商業銀行萬華分行辦理防搶演練,特別融入《動物方程式》概念,以「狐狸」與「樹懶」為角色設定,模擬銀行遭歹徒闖入及狹持人質等情境,提升行員與員警的臨場處置能力。本次演練中由狐狸角色扮演行動迅速、情緒起伏大的歹徒;樹懶角色的歹徒則以慢動作方式進行搶奪與移動,營造看似平緩卻具威脅的情境,歹徒2人於櫃檯搶奪財物後,進一步狹持人質、要求逃離現場,現場警方同步演練封鎖現場、談判應對及警力部署流程,透過實境化操作,萬華警以「人質安全優先、拖延時間、穩定歹徒情緒」等處置原則,避免不必要的衝突風險,雙方談判達成共識,歹徒釋放人質後駕駛車輛逃逸,隨後在攔截圍捕警力配合下,在西寧南路4號前一舉捕獲逃逸歹徒,完成演練。萬華分局表示,希望透過防搶及攔截圍捕演練,提升金融機構及行員自我防衛意識、強化線上警網快速應變打擊犯罪之能力,確保重要節日期間民眾財產安全,另於重要節日期間或平時如有提領大量現金需求,都可向當地警察機關申請警力「護鈔」,確保安全;若遇到搶案,當下應保持冷靜,先確保自身安全,並記下歹徒特徵、衣著、車號、車色、逃逸路線等,迅速撥打「110」報案告知警方,以利警方能以最快的方式循線追緝犯嫌,共同打擊犯罪。
拖也沒用!絕對能源負責人2次拒夜審 邱志豪與8被告全羈押禁見
絕對能源公司涉非法吸金,北檢去年起訴17人,主嫌邱志豪被求18年重刑。日前北檢指揮警調3度行動,搜索、拘提包含邱志豪在內的9名被告,並於訊後聲押禁見業務主管吳承峰、主嫌邱志豪秘書邱朝露、人事主管黃永瀚、工程師黃俊維、業務楊獻智、王宥維、徐翰揚、林宇泰8人獲准。主嫌邱志豪先前因為拒絕調查局夜間訊問及台北地院夜間審理,因此於今日(1月31)才被聲押禁見獲准。檢方查出,絕對能源等3家公司,涉犯非法吸金與洗錢,於2023年5月設計絕對能源公司甲種、乙種特別股權協議,宣稱年利率高達25%、42%,且投資滿3年半便能原價買回,非法吸金高達2.7億餘元,被害人更是多達316人。業務主管吳承峰。(圖/翁靖祐攝)洗錢部分,在邱志豪的指示下,其員工將部分款項兌換為美金,並以借款名義轉匯至其在香港設立的公司以投資虛擬貨幣,再將虛擬貨幣賣出以後轉回美金後匯入絕對能源公司外幣帳戶。全案於去年的12月4日偵結,邱志豪等17名被告被檢方依照加重詐欺取財等罪起訴,邱更是被檢方求刑18年,先前邱志豪在起訴並移審至北院後裁定交保。不過,後續又有民眾向台灣高等檢察署告發,絕對能源集團涉犯另起非法吸金案。人事主管黃永瀚。(圖/翁靖祐攝)據了解,絕對集團涉嫌於2022至2024年間,發行EGT與TBT兩種虛擬貨幣,並創建Defi借貸平台APP,設計借貸智能合約後,透過說明會等方式,向投資客佯稱只要購買上述的虛擬貨幣後,便可用該平台放款,且享有單月3%至7%的利率,但實際上卻是吸金陷阱,讓將近千名受害者被騙,非法吸金逾50億元。秘書邱朝露。(圖/翁靖祐攝)台北地檢署日前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執行第3波的行動,兵分9路搜索包含邱志豪在內的9名被告住所,並將9名被告拘提到案說明,於訊後聲押禁見業務主管吳承峰、主嫌邱志豪秘書邱朝露、人事主管黃永瀚、工程師黃俊維、業務楊獻智、王宥維、徐翰揚、林宇泰8人。業務王宥維(右)、業務徐翰揚(中)、工程師黃俊維(左)。(圖/翁靖祐攝)由於邱志豪先前先拒絕調查局夜間訊問,因此於1月30日下午才被移送至北檢複訊,於訊後遭到檢方聲押禁見後,邱志豪又再度拒絕台北地院夜間召開羈押庭,因此於今日才被聲押禁見獲准。
超逼真!中正一分局防搶演練拉三層封鎖線 第一視角直擊震撼登場
農曆馬年春節將至,為提升金融機構安全防護能力,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攜手臺灣土地銀行臺北分行,於日前實施「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金融機構防搶演練」。本次演練結合生肖節慶意象,並首度導入「第一視角」影像紀錄,模擬真實警匪對峙情境,過程逼真嚴謹,展現警方打擊犯罪決心。本次演練情境設定為兩名歹徒配戴「馬頭面具」,意圖趁年關之際闖入銀行行搶。歹徒持槍喝令行員交付現金,並於現場投擲煙霧彈意圖製造混亂。面對突發狀況,銀行行員依平日訓練冷靜應對,迅速啟動警報系統並通報警方,同時巧妙與歹徒周旋,爭取警方到場處置時間。中正第一分局接獲報案後,立即啟動快速反應機制,調度線上巡邏警力及快打部隊火速趕抵現場進行封鎖與管制。演練中,警方運用談判技巧安撫歹徒情緒,成功誘使其釋放人質;隨後在歹徒駕車逃逸之際,以優勢警力精準攔截圍捕與強勢壓制,順利將歹徒逮捕歸案。全程透過第一視角鏡頭紀錄,完整呈現警方戰術銜接及應變處理能力。中正第一分局表示,此次演練旨在驗證金融機構與警察機關之橫向通報聯繫機制,強化員警及行員面對搶案時臨場應變處置能力,並透過第一視角影像呈現,讓民眾更具體了解警方執法過程與防搶應變之重要性。警方也提醒,年關將近,民眾及公司行號如需提領大額現金,請務必提高警覺,留意周遭可疑人事物,並可向警方申請「護鈔協助」,以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安心迎接馬年佳節。
迪化街湧年貨採購人潮 北市警加強防竊勤務巡查
農曆春節將至,年貨採購人潮逐漸湧現,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為維護市民生命與財產安全,治安工作不鬆懈。警察局表示,去年1至2月春節期間,竊盜案件好發地點以市街商店為主,包括各大商圈店家、百貨公司及地下街等,發生時段多集中於每日15時至18時。為有效淨化治安環境,警方除針對犯罪熱時、熱點加強巡邏與查察外,亦於迪化街等年貨大街及熱門商圈加強防竊宣導,提醒民眾提高警覺,共同營造安心、安全的購物環境。警方指出,竊嫌常利用人潮眾多時下手,例如在商圈購物或搭乘捷運等大眾運輸工具上下車時,趁民眾疏於防備,以推擠、碰撞,或利用手、雨傘、衣物遮擋視線,竊取皮夾、手機等隨身財物;另有竊嫌趁民眾於餐飲店或美食街用餐時,將皮包、手機放置於桌椅上,於點餐或前往洗手間之際伺機行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呼籲,民眾於商圈採購年貨及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時,務必隨時提高警覺,將皮夾、手機等貴重物品放置於視線可及且不易被取走的位置,並留意周遭陌生人異常接近或推擠行為,以避免財物遭竊,安心平安過好年。
絕對能源二度涉非法吸金近50億! 北檢漏夜訊問聲押8人
絕對能源公司涉非法吸金,北檢去年起訴17人,主嫌邱志豪被求18年重刑。昨日北檢指揮警調3度行動,搜索、拘提包含邱志豪在內的9名被告。昨夜調查局依序移送8名被告至北檢複訊,於訊後聲押業務主管吳承峰、主嫌邱志豪秘書邱朝露、人事主管黃永瀚、工程師黃俊維、業務楊獻智、王宥維、徐翰揚、林宇泰。由於邱志豪拒絕夜間訊問,因此於今日(1月30)移送北檢複訊。檢方查出,絕對能源等3家公司,涉犯非法吸金與洗錢,於2023年5月設計絕對能源公司甲種、乙種特別股權協議,宣稱年利率高達25%、42%,且投資滿3年半便能原價買回,非法吸金高達2.7億餘元,被害人更是多達316人。人事主管黃永瀚。(圖/翁靖祐攝)洗錢部分,邱志豪的指示下,其員工將部分款項兌換為美金,並以借款名義轉匯至其在香港設立的公司以投資虛擬貨幣,再將虛擬貨幣賣出以後轉回美金後匯入絕對能源公司外幣帳戶,全案於去年的12月4日偵結,邱志豪等17名被告被檢方依照加重詐欺取財等罪起訴,邱更是被檢方求刑18年,先前邱志豪在起訴並移審至北院後裁定交保。不過,後續又有民眾向台灣高等檢察署告發,絕對能源集團涉犯另起非法吸金案。據了解,絕對集團2022至2024年間,發行EGT與TBT兩種虛擬貨幣,並創建Defi借貸平台APP,設計借貸智能合約後,透過說明會等方式,向投資客佯稱只要購買上述的虛擬貨幣後,便可用該平台放款,且享有單月3%至7%的利率,但實際上卻是吸金陷阱,讓將近千名受害者被騙,非法吸金逾50億元。秘書邱朝露。(圖/翁靖祐攝)台北地檢署昨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執行第3波的搜索,兵分9路搜索包含邱志豪在內的9名被告住所,並將9名被告拘提到案說明,於訊後聲押業務主管吳承峰、主嫌邱志豪秘書邱朝露、人事主管黃永瀚、工程師黃俊維、業務楊獻智、王宥維、徐翰揚、林宇泰。由於邱志豪拒絕夜間訊問,因此預計於今日上午11時許移送北檢複訊。業務王宥維(右)、業務徐翰揚(中)、工程師黃俊維(左)。(圖/翁靖祐攝)
絕對集團負責人剛被求刑18年! 今再涉非法吸金50億遭檢調搜索
台北地檢署先前偵辦絕對能源公司非法吸金案,於去年起訴17人,並針對主嫌邱志豪求刑18年重刑。今日(1月29日)北檢指揮警調3度行動,兵分9路搜索被告住所,並拘提包含邱志豪在內的9名被告到案說明,全案將朝向詐欺、銀防法方向進行偵辦。檢方查出,絕對能源等3家公司,涉犯非法吸金與洗錢,於2023年5月設計絕對能源公司甲種、乙種特別股權協議,宣稱年利率高達25%、42%,且投資滿3年半便能原價買回,非法吸金高達2.7億餘元,被害人更是多達316人。洗錢部分,邱志豪的指示下,其員工將部分款項兌換為美金,並以借款名義轉匯至其在香港設立的公司以投資虛擬貨幣,再將虛擬貨幣賣出以後轉回美金後匯入絕對能源公司外幣帳戶,全案於去年的12月4日偵結,邱志豪等17名被告被檢方依照加重詐欺取財等罪起訴,邱更是被檢方求刑18年,先前邱志豪在起訴並移審至北院後裁定交保。不過,後續又有民眾向台灣高等檢察署告發,絕對能源集團涉犯另起非法吸金案。據了解,絕對集團2022至2024年間,發行EGT與TBT兩種虛擬貨幣,並創建Defi借貸平台APP,設計借貸智能合約後,透過說明會等方式,向投資客佯稱只要購買上述的虛擬貨幣後,便可用該平台放款,且享有單月3%至7%的利率,但實際上卻是吸金陷阱,讓將近千名受害者被騙,非法吸金逾50億元。台北地檢署今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執行第3波的搜索,兵分9路搜索包含邱志豪在內的9名被告住所,並將9名被告拘提到案說明,預計將於晚間移送至台北地檢署進行複訊。
滿堂紅疑替詐團洗錢!負責人表弟等3人遭聲押禁見 北院裁准了
知名麻辣火鍋店「滿堂紅」負責人蔡閔如等人,因為涉嫌加重詐欺以及洗錢法,於2025年11月聲押禁見獲准。台北地檢署1月20日指揮刑事警察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中山分局、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等單位進行第二波搜索14處,並約談8名被告。台北地院今(1月22日)裁定,羈押禁見仜川公司和釧瓏公司實際負責人何居易以及蔡女的表弟、代書雷智翔、旺紅公司會計牟得真。據了解,蔡閔如為滿堂紅負責人,其所掌控的數家公司疑似替詐團進行洗錢等作業,遭到檢方搜索及約談。據了解,該詐團自今年4月到8月期間透過假檢警、假投資手法,向被害騙取現金、黃金等,共18人被害,受騙總金額達9億元。在這9億元的不法獲利中,有1億餘多金流流向14家公司,其中有9家由蔡閔如所掌握,並於去年11月指揮警方搜索,拘提包含蔡女的20名被告到案說明,蔡閔如訊後聲押獲准,而檢警也查出,蔡女協助多家詐團洗錢,疑似連太子集團都有金流進入該公司戶頭。台北地檢署從查扣的滿堂紅內帳中發現,仜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釧瓏股份有限公司、富比高數碼股份有限公司、台灣森源林業股份有限公司、荃冠國際有限公司、金華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旺紅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與滿堂紅合作,替詐團洗錢,在完成洗錢的任務以後,會從中抽取1%的傭金當作報酬。北檢於1月20日指揮警方發動第二波的搜索行動,並拘提8名被告,其中認為仜川公司和釧瓏公司實際負責人何居易、代書雷智翔、旺紅公司會計牟得真訊後被檢方聲押禁見獲准。
警政署發布科長等重要警職人事 北市刑大隊長陞任花蓮新城分局長
為應警察勤、業務需要,警政署及各警察機關職務等階最高列警正一階(第四、五序列)重要警職職缺,經警政署張署長邀集副署長、主任秘書、督察室、政風室、人事室業務主管等人員,共同就適任人選之品操學能、工作績效,及依單位衡平、職期與地區調任等職務遷調原則,並考量現職人員眷居處所等因素通盤檢討調整遴補如下:(計68員,統一於115年1月26日【星期一】辦理交接【到任】)。一、警政署科長及航空警察局分局長(一)警政署保安組科長婁子才調任警政署公共關係室科長(二)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陳國座調任警政署保安組科長(三)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程純濱調任警政署保安組科長(四)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林鼎鈞調任警政署交通組科長(五)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游政芳調任警政署保防組科長(六)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劉隆期調任警政署航空警察局臺北分局分局長(七)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安全檢查大隊大隊長田偉仁調任警政署航空警察局高雄分局分局長二、直轄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督察(一)警政署公共關係室科長林軍廷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二)彰化縣警察局督察長楊志傑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三)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余中義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四)苗栗縣警察局督察長林明鋒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五)雲林縣警察局督察長黃國源陞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六)新竹市警察局主任秘書林昆達陞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七)雲林縣警察局主任秘書葉文啟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八)嘉義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李益杰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九)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郭志豪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十)花蓮縣警察局主任秘書陳文彬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三、第五序列主任秘書、督察長(一)連江縣警察局主任秘書楊宗昆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二)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黃念生調任雲林縣警察局主任秘書(三)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分局長林英煌調任彰化縣警察局督察長(四)臺東縣警察局臺東分局分局長陳宏平調任連江縣警察局主任秘書(五)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分局長簡龍宏調任雲林縣警察局督察長(六)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分局長楊迪光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七)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吳正文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八)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南投分局分局長洪秋賢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九)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洪政崴調任花蓮縣警察局主任秘書(十)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林炎巨調任新竹市警察局主任秘書(十一)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屏東分局分局長林明波調任苗栗縣警察局督察長(十二)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林志弘調任花蓮縣警察局督察長(十三)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張明忠調任警政署臺中港務警察總隊督察長四、縣(市)政府警察局分局長(一)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分局長劉千祥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分局長(二)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分局長方子欽調任臺東縣警察局臺東分局分局長(三)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埔里分局分局長林威廷調任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分局長(四)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分局長宋俊良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分局長(五)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分局長閻百川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六)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分局長蔡宏澤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南投分局分局長(七)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侯興龍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八)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分局長周貴忠調任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九)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分局長陳勇誌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屏東分局分局長(十)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分局長林思妙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十一)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陳科宏調任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十二)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分局長戴志龍調任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分局長(十三)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分局長陳盈元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十四)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潮州分局分局長林俊雄調任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十五)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分局長黄世德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潮州分局分局長(十六)南投縣政府警察局集集分局分局長張基銘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分局長(十七)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橫山分局分局長陳孟君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埔里分局分局長(十八)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望安分局分局長黃一航調任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分局長(十九)嘉義縣警察局竹崎分局分局長吳誌權調任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分局長(二十)嘉義縣警察局中埔分局分局長曾裕景調任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分局長(二十一)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分局長黃清暉調任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分局長(二十二)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分局長蘇立琮調任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分局長(二十三)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埔分局分局長張舒喻調任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分局長(二十四)臺東縣警察局大武分局分局長莊于瑩調任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分局長(二十五)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三星分局分局長陳俞佐調任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分局長(二十六)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分局長王貞惠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集集分局分局長(二十七)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分局長朱政憲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橫山分局分局長(二十八)警政署秘書室第五序列專員黃智銘調任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分局長(二十九)雲林縣警察局秘書科科長馬秋景調任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分局長(三十)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督察組組長周宏璘陞任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分局長(三十一)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第三大隊副大隊長許德海陞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望安分局分局長(三十二)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周志遠陞任嘉義縣警察局竹崎分局分局長(三十三)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詐欺犯罪防制中心股長吳伯元陞任嘉義縣警察局中埔分局分局長(三十四)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督察組組長許竣閔陞任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分局長(三十五)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六隊隊長賴楷淳陞任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分局長(三十六)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股長辜欽祥陞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埔分局分局長(三十七)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交通組組長趙連順陞任臺東縣警察局大武分局分局長(三十八)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陳育健陞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三星分局分局長臺北市刑事大隊偵查第六隊隊長賴楷淳陞任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分局長。(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