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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護照 出國 廉政署 外交部 京華城案
月底出國恐泡湯?他護照被蓋吉伊卡哇印章急求助 外交部:曾有人遭遣返
出國前一定要檢查護照!一名網友日前在PTT發文求助,表示翻看護照時驚見內頁被蓋上《吉伊卡哇》印章,疑似是去年被朋友惡作劇留下,讓他緊張詢問是否還能補救,引起鄉民熱烈討論。事實上,依據外交部官網提醒,護照屬公文書性質,如私自蓋上紀念章戳、塗改,或出現紙張破損等汙損情形,應立即申換新護照,以免影響通關權益。這名網友近日在PTT發文分享,他計畫好月底要出國,最近在檢察護照和日幣時,發現護照內頁被蓋上《吉伊卡哇》的印章,推測是去年被朋友蓋的,讓他無奈求助,「還有救嗎?現在去排隊換護照還來得及嗎?」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趕快去換一本,有些國家查很嚴」、「旅行社加錢幾天就回來了」、「現在趕快叫旅行社加急幫你辦一定來得及」、「機場地勤就會擋了」、「認真說,亂蓋就是重辦,不然多不給入境」、「離月底還有點時間,趕快用急件辦,不要賭移民關會不會看到,看到就是遣返」、「日本會看護照,貼入境貼紙」、「不要賭,風險不低」、「月底出國來得及啊,如果急件1天就可以拿了」也有人指出,「如果全程電子通關,應該是還有救」、「應該是過期護照蓋好玩的來鬧」、「你這是舊版護照」、「不要賭,簽證頁面被蓋出入境章以外的記號,全部當作廢件」、「去日本電子入境你也要貼上陸證明的貼紙啊,就不要雖X剛好翻到那一頁」、「被抓到就遣返留記錄喔」、「你在台灣就會被擋了,如果去到日本直接進小黑房被詢問,然後被遣返」。實際上,根據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官網公告,曾有國人赴他國旅遊時,將旅遊景點紀念章戳蓋於我國護照內頁,造成入境他國時遭拒,並被遣返回台。 外交部再次呼籲,護照具有公文書的性質,非權責機關不得擅自增刪塗改或加蓋章戳,倘護照蓋有紀念章戳、塗改或紙張破損等情形,即已構成護照汙損,應即申換新護照,以免影響出國旅遊通關的權益。
別信網路謠言!智慧收信箱無法代收掛號信 中華郵政給正確觀念
最近網路流傳「將智慧收信箱放在家門口即可收掛號信」的訊息,讓不少民眾誤信是正確資訊,對此,交通部迅速澄清,稱中華郵政並未與銷售「智慧箱」的廠商簽約,目前掛號郵件依法皆須由收件人本人、家人或代理人親簽或蓋章才可領取。交通部7日透過臉書官方粉絲專頁發文指出,最近網路上流傳有關民眾購買智慧收信箱放在門口就能直接收取掛號信的消息,強調掛號郵件一定要簽名或蓋章才可收領。中華郵政給民眾正確觀念,「掛號一定要『人』簽名或蓋章」,掛號郵件必須由本人、家人或代理人親自簽名或蓋章才能領取,郵務士不會投遞至私人智慧收信箱。交通部在官方臉書提醒民眾,掛號郵件一定要簽名或蓋章才可收領。(圖/翻攝自臉書/交通部)中華郵政也強調,目前並未與任何私人智慧箱廠商合作,網路影片所示「郵務士投遞特定品牌智慧箱」的說法完全不實。若民眾因工作或外出不便收信,可選擇使用中華郵政提供的「i郵箱」服務;此服務在寄件時指定收件,郵件送達後會發送簡訊密碼,收件人再前往取件,確保郵件收領合法、安全。交通部提醒,若有特殊收信需求,民眾應直接聯繫當地投遞郵局,協商合法收件方式,避免因網路謠傳而造成損失。官方也呼籲民眾將正確訊息轉達親友,共同防範不實資訊。中華郵政掛號郵件的簽收規定仍嚴格遵循「本人簽名或代理人簽收」原則,不容省略,提醒民眾切勿相信網路流言,以免影響郵件安全。
換補SIM卡新規惹民怨!NCC澄清「不一定要報案」 Cheap酸:發誓可以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近日推動打詐政策,要求電信業者加強SIM卡換補流程。部分電信門市據此實施更嚴格措施,例如要求用戶補辦SIM卡時,須先至派出所報案並取得遺失證明,引發不少民眾反彈。對此,網紅Cheap直批,「NCC真的吃飽沒事幹」。對於換補發SIM卡流程挨轟,NCC主秘黃文哲說明,根據規定,民眾若需申請補發SIM卡,應提供遺失情況的說明與相關佐證文件,但並未限定為「報案證明」一途。他指出,是部分電信業者將規定過度簡化,僅接受警方報案單作為依據,導致民眾誤以為補卡一定要報警。針對此政策實施後引發的實務困擾,網紅Cheap在臉書專頁發文表達不滿。他質疑,補辦SIM卡的條件與流程過於繁瑣,與實際狀況脫節。他指出,「手機遺失大多SIM卡跟著丟,哪來的舊卡啊?」此外,他認為讓警方協助處理報案單作為補卡依據,也讓基層警力承擔額外行政負擔。Cheap進一步指出,NCC強調「證明不限於遺失證明,電信業者必須審核」的說法,等於將審核責任完全交由門市人員。他質疑,門市人員並無公權力,究竟要用什麼標準來判斷民眾遺失卡片的真實性?「那什麼算證明?里長簽名?手寫切結書?發誓可以嗎?」他揶揄說,是否需要民眾在櫃台對著店員發誓SIM卡真的不見了,才能成功補辦,「我發誓SIM卡真的不見了!如果我是騙子,就讓我訊號永遠只有一格」 然後簽名蓋章,一臉誠懇地遞給門市人員,同時他也指出,真正的詐騙集團,早就準備好各種證件、人頭戶了。此外,Cheap也批評NCC過去曾提出藍牙商品須繳交750元審查費,卻未見實際審查行動,讓網購族群無辜受牽連,「最好笑的是,這種白癡政策都還有人護航,臉腫到媽媽都認不清了。」
遭質疑不支持國防特別預算 林沛祥:支持不等於照單全收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30日討論本周五院會議程,預算規模達1.25兆元的「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特別條例」草案,第5度未被排入院會。國民黨立委林沛祥30日表示,國民黨當然支持國防,也支持合理的國防預算。但「支持國防」,不等於「只要掛上國防名義,就必須照單全收」。並指出,面對質疑,賴總統選擇不溝通,不斷對在野黨扣紅帽子、貼標籤,把依法監督預算,說成是在扯台灣國防的後腿,展現出執政的傲慢,而不是負責。這樣的作法,只會製造對立、撕裂社會而已。林沛祥說,攸關1.25兆的國防特別條例的預算,這幾天被吵得沸沸揚揚。很多人問他:「你們到底為什麼不支持這次的國防特別預算?」,他想把事情,跟大家完整說清楚。林沛祥指出,第一,國民黨當然支持國防,也支持合理的國防預算。但「支持國防」,不等於「只要掛上國防名義,就必須照單全收」。對預算提出疑問、要求說明,本來就是民主國家該有的正常程序。因此要求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向2300萬人民清楚說明,這一筆1.25兆元的國防特別預算,到底要做什麼、解決什麼問題。遺憾的是,賴總統至今仍不願意到立法院面對說明。林沛祥續指,第二,提出的預算應該有實質內容,而不是一張空白支票。到目前為止,政府並沒有清楚交代這1.25兆元要買什麼?僅僅兩張 A4 紙,就要立法院通過這項「不明不白」的特別預算。而且這還不包含,每年本來就編列、將近9000億元 的國防年度預算。這不是嚴謹的預算審查,而是要立法院違法亂紀。林沛祥說,第三,國防不只是在買武器,更是在「人」。買裝備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保家衛國的軍人。今年六月,立法院已經通過「軍人待遇條例」修正案,替軍人加薪。法律已經通過,行政院卻選擇不編列預算、不公佈已立法三讀的制度。一邊不願意改善軍人的待遇與保障;一邊卻不斷加碼軍購,最後還是要軍人上戰場。就像是「既要馬兒跑,卻不給馬兒吃草。」林沛祥表示,第四,問題不只在預算,更在執政的態度。面對質疑,賴總統選擇不溝通,不斷對在野黨扣紅帽子、貼標籤,把依法監督預算,說成是在扯台灣國防的後腿,展現出執政的傲慢,而不是負責。這樣的作法,只會製造對立、撕裂社會而已。「正因為國防很重要,所以每一分錢,才更不能亂花」。林沛祥強調,真正負責任的做法,不是逼立法院蓋章背書,而是走進立法院,向全體國民把話講清楚。「我們支持國防,也尊敬軍人的付出。認真、負責地審查預算,才是對國家、對軍人最基本的尊重,更是立法委員無可迴避的職責。」
子女一念好意「相續放棄」釀大禍 房產無法過戶、母親遭殃
為了讓年邁母親能夠安心繼續居住在自宅,日本一名50多歲的獨生子決定放棄父親的遺產繼承權,認為這樣能避免負債風險,並讓所有財產由母親單獨繼承。然而,這項「善意」舉動卻引發一連串預料之外的法律問題,最終甚至可能導致母親喪失對房產的控制權。根據THE GOLD ONLINE/ゴールドオンライン報導,這起案例發生在日本福岡,一家三口中,父親過世後,依法應由母親與兒子共同繼承遺產。據日本司法書士佐伯知哉指出,這名50多歲的長子信夫(化名),為了讓年邁的母親能安心住在父親留下的老家,決定放棄繼承,希望讓媽媽單獨繼承所有財產。沒想到這一「善意之舉」,卻讓母親面臨房產無法過戶、生活陷入困境的風險。佐伯指出,一旦辦理「相續放棄」,法律上就等同「你從來不是繼承人」,接下來,繼承順位會往下跳,如果兒子放棄,順位會轉給父親的兄弟姊妹,也就是所謂的「叔伯姑姨」。這還沒完,若叔伯有人過世,連「甥姪輩」也會捲入!結果就是,信夫本想讓媽媽輕鬆繼承,反而讓她必須一個個聯繫遠房親戚,甚至不認識的親人,只為了完成一紙遺產分割協議。不但流程繁瑣,萬一有親戚拒絕配合、不願蓋章、甚至下落不明,整件事可能拖上數年,房產也無法過戶,還會衍生出貸款、出售、長照安排等一連串問題。專家強調,類似案件層出不窮,「放棄繼承」這招絕不能亂用!尤其當家中僅有少數繼承人時,放棄繼承反而可能讓財產流向原本毫無瓜葛的親戚,甚至必須與不熟悉、疏遠的人共同處理遺產,讓家屬陷入前所未有的法律泥沼。佐伯提醒,辦理相續放棄前一定要做足功課,包含:一、繪製完整家族繼承關係圖二、查清所有親屬生死與代襲狀況三、確認順位轉移後的繼承人是誰四、務必諮詢專業律師或司法書士五、千萬別以為「全部讓給媽媽」就能省事雖然相續放棄在債務繁重、家庭矛盾等情況下是有用的制度,但若只是為了簡單處理繼承、出於好意讓利,往往會陷家人於更大的困境。專家最後語重心長提醒:「相續放棄是一把雙面刃,沒搞清楚就下決定,可能會讓你最想保護的家人承擔最沉重的後果。」專家提醒,放棄繼承後繼承順位會往下跳,導致遠房親戚捲入。*(圖/翻攝自,@gentoshago)
卓榮泰不副署財劃法! 律師分析可能發展:成三腳督大死局
行政院長卓榮泰15日宣布,依《憲法》決定不副署再修版《財劃法》,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18)日移請監察院彈劾卓榮泰,國民黨更預告今(19)日將提案彈劾總統賴清德。對此,律師王至德直言,現在是行政、立法、司法「三腳督」的憲政死局。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發文表示,這幾天政壇最熱鬧的,就是立法院通過了《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簡單說就是把中央口袋裡的錢,大量撥給地方政府。」王至德指出,行政院覺得這法案窒礙難行,但因為藍白聯手在國會有多數優勢,覆議可能也沒用,「於是,行政院長卓榮泰疑似祭出了一個傳說中的大招:『不予副署』。」關於什麼是「副署」?王至德舉例,這有點像是到餐廳刷信用卡,店家把刷卡單(法案)拿給你,要你簽名(副署),你簽名過後銀行才會撥款,而總統公佈法律,也需要行政院長簽名(副署)才生效。王至德說,過去的劇本是「立法院通過法案→行政院不爽提『覆議』→立法院維持原決議→行政院長只能『接受』或『辭職』」,但這次行政院似乎打算改以「我不覆議,但我也不簽名」的作法,就像老闆逼你蓋章同意一份你不認同的文件,你覺得蓋了會出事,所以乾脆把印章鎖進保險箱,人躲進廁所不出來, 結果就是「院長沒簽名→總統沒辦法公布法律→法案卡在半空中,無法生效」。至於這招是否違憲?王至德說明,這樣的行為在中華民國行憲以來極其罕見,有人說是「實質否決權」,也有人說是「破壞憲政」;從立法權來看:執政黨用「不簽名」來技術性封殺國會通過的法律,這不是行政權凌駕立法權嗎?而從行政權看:依據憲法第70條及釋字391號的精神,立法委員不能實質增加行政院的預算支出;《財劃法》直接把中央的錢挖走,不就等於架空了行政院對國家財政的規劃權?王至德直言,通常行政權跟立法權打架,會找大法官當「裁判」來解釋誰對誰錯,但因為之前的修法爭議加上人事卡關,現在大法官人數只剩8人,而剛通過的《憲法訴訟法》規定大法官開會門檻需要10人,也就形成了「完美憲政死結」的局面,「這就像兩隊球員在場上互毆,轉頭一看,裁判席空蕩蕩,沒有符合資格的裁判可以吹哨子!」王至德認為,現在就是一個「三卡督」(三腳督,意指三方勢力相互對抗)的死局。行政院卡立法院,用「不副署」讓法案無效;立法院卡行政院,可以提「不信任案」倒閣,但怕總統解散國會大家要重選(有落選風險),所以很可能不敢提不信任案;司法權卡自己,因大法官人數不足,想解釋憲法也開不了庭。王至德猜測,立法院應該不會提「不信任案」,比較可能的方式是想辦法讓大法官復活來宣告行政院長不副署屬於破壞三權分立的憲法精神,而這應該也是最保險的方法,「不過要怎麼解開大法官人數不足的僵局,那就有趣了,因為提出大法官人員是總統的權力,賴清德會配合立法院在這個時候提出人選嗎?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合庫台大分行行員外出收款「搞丟387萬元」 金管會重罰600萬元
金管會通過對合庫銀行違反法令之裁罰處分案。該行行員行外收付款項機制及行員差勤控管之查核機制,核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及其授權訂定之「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下稱內控內稽辦法)第3條第1項、第8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爰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新臺幣600萬元罰鍰。 金管會表示,該行台大分行行員自111年7月1日至114年5月29日間,執行外出收款作業時,均未依該行規定由2名以上行員共同執行,且未使用可上鎖之手提箱裝置現金,以致運送過程現金387.5萬元遭竊。經查,該行規定行員於簽到後如因公需外出,應於人事差勤管理系統申請外出;惟若屬辦理行外收付款款項等需二人以上同行之情形,現行系統尚無法就單人外出情形進行勾稽或事後查核,致相關控管機制未臻完善。金管會指出,該行稽核人員對行外收付款項作業之查核,僅以書面審核備查簿及外收清單是否合規為主要方式,未建立其他輔助查核機制,致使行員得以事後補齊書面簽核以掩飾實際作業缺失。金管會查出,該行規定運送現金之金額超過30萬元應由2名以上行員共同擔任、並使用可上鎖之手提箱裝置現金及運送過程嚴禁現金無人看管。惟本案行員一人外出收款,以致運送過程現金無人看管,且未使用可上鎖之手提箱裝置現金,將現金袋置於辦公室門口椅子,致遭歹徒竊取裝有現金之手提袋。此外,該行規定員工簽到後公出均應於人事差勤管理系統辦理申請,經簽核後始得離行,惟本案行員未辦理公差手續即赴指定地點收款。該分行未能妥善管理人員外出差勤,致行員一人獨自外出收付款遭竊。金管會發現,該行以資金運送備查簿及外收清單審視外收人員回行後,相關帳務是否確實登帳及分行襄理級人員是否依規向外收客戶照會交易等辦理查核,該分行依規定完成「資金運送備查簿」紙本軌跡,惟覆核人員未能發現外出收付之行員及未實際外出之行員於資金運送備查簿及外收清單上蓋章覆核等之作業與實際情形不合,未確實查證。金管會認定,該行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及內控內稽辦法第3條第1項、第8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爰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600萬元罰鍰。
爺爺堅持買咖啡遭拒!超商店員謊稱「賣完了」原因曝 網讚:好溫柔
時常聽到有人說「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諮商心理師胡展誥今天(17日)就發文分享,日前在超商看見暖心一幕,有位爺爺堅持要買咖啡,年輕店員以「今天咖啡賣完為由」拒絕對方,事後詢問才得知,爺爺有時會忘記自己喝了幾杯咖啡,導致重複前去購買,而這樣的舉動也讓他忍不住讚嘆「好佩服一個人能夠把話講得如此溫柔!」胡展誥在臉書粉專PO文表示,前幾天到超商買茶葉蛋,看見一位年紀很大的爺爺要買咖啡,年輕的店員拒絕賣給他,爺爺堅持要買,幾次之後店員改口說「今天的咖啡已經賣完了」,提醒爺爺把錢收好,答應明天來再泡咖啡給他喝,爺爺才願意離開。胡展誥說到,從店員和爺爺的互動來看,猜測應該不是第一次發生,因此他詢問年輕店員「是不是爺爺有些狀況呢?」另一位店員似乎也有同樣的困惑,後來年輕店員解釋,那位爺爺有時候會忘記自己喝過幾杯咖啡,如果發現爺爺同一天重複來買咖啡,就不要賣給爺爺。對此,胡展誥直言,「沒有過多的臆測,也沒有負面的標籤。好佩服一個人能夠把話講得如此溫柔」、「覺得連在旁邊的我也被滋養了」。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我真希望爺爺的家人看到這篇文,讓他們知道爺爺在外面走走的時候,也有人照顧他,對他很好」、「這店員好溫柔,很佩服他這麼有耐心對待爺爺,也記得爺爺的狀況,默默用他的方式守護著爺爺」、「現在社會真的好需要多點這樣的溫暖,失智症的人越來越多了」、「這個店員值得寫信到總公司表揚」、「謝謝有這樣的店員在社會的角落小小發著光」、「優秀的店員,他有著深植於心的溫柔和善良」、「這個店員好溫暖,我覺得他不管做什麼都會成功」、「或許可以幫爺爺製作一張小卡,蓋章確認,最多早晚各賣他一杯」。
捷克最高「耶誕郵局」驚喜收台灣來信 女童讚自己捐出長髮
每到聖誕節,捷克民眾並非將願望寄給北極的聖誕老人,而是寫信給「小耶穌」(Ježíšek)。而這些信件「官方指定」的收信地點,就是位於捷克境內海拔最高的小鎮「波日達爾」(Boží Dar)郵局。這間「聖誕郵局」每年都會收到世界各地孩子的聖誕願望,今年甚至收到台灣小女孩寄來一封溫暖的信。根據《布拉格國際廣播電台(Radio Prague International)》報導,一座位於德捷邊界厄爾士山脈(Ore Mountains)的小鎮郵局,每年都會接收來自世界各地孩子的聖誕願望,並提供特別的聖誕節郵戳服務。當地資訊中心負責人道特曼諾娃(Daniela Tautermannová)受訪時表示,所有寄來要求蓋章的郵件都會被打開、逐一蓋上特製聖誕郵戳,再寄回原收件人。波日達爾的聖誕郵局名聲遠播,不僅捷克國內,還收到來自加拿大、澳洲、泰國、德國與奧地利的信件。今年甚至收到一封來自台灣的小女孩寄出的信,她用捷克語寫道,這是她第一次寄信給小耶穌,並分享自己因把長髮捐給癌症病患假髮組織,而覺得今年自己「很棒」。道特曼諾娃指出,這座「聖誕郵局」成立逾30年,郵件量驚人,其中以2016年最繁忙,當年共蓋了重達386公斤的郵件,可說是歷年紀錄。每年更換的聖誕郵戳設計,也是郵票收藏家們津津樂道的亮點。道特曼諾娃表示,今年的圖案是「帶著小樹枝的蘋果」,由藝術家Šťastná(盧琪耶夏絲娜)設計。當地資深郵務員采爾馬可娃(Jitka Čermáková)透露,最常要求特別蓋章的其實是集郵人士,「他們甚至會指定郵戳要蓋在信封的哪個位置,最好是沿著邊緣蓋三次。」而波日達爾也是冬季熱門旅遊景點,因降雪穩定,每逢週末人潮湧現。遊客除了能到資訊中心索取郵戳,也可將信投入戶外的專用信箱,信箱常常在短時間內被塞得滿滿。波日達爾的「聖誕郵局」每年12月1日至23日運作,民眾可於每日早上8點到傍晚6點的開放時間前往資訊中心索取特別郵戳,為聖誕節留下一份獨特紀念。
前議長設局2/10年租約一毛沒付 李全教這麼說
前國民黨台南市議長李全教被爆,疑似想空手套白狼,設局誘騙北市一名專營高檔紅酒酒商以合作投資為名,實際上卻是進行放貸之實,更假意向酒商租賃房屋,卻未付任何租金,再以欲履行租賃合約為名,要求酒商限期搬出,否則就讓他「跳票跑路」,其相關手法也曝光了。據了解,李全教早在2021年3月間以「投資」成立公司為名,實際卻以「借款」名義匯出2000萬元給A酒商成立公司,雙方卻簽下「消費借貸協議書」後,等公司成立驗資後,李全教便開始不斷追討2000萬元款項,在A男表明無力還款後,同年10月隨即指示A男貸款4500萬買下一位李姓女子於深坑的不動產作為私人招待所,聲稱會介紹企業老闆向A男買酒讓A男獲利,同時拿出李女的存簿等要求A男將銀行放貸下來的貸款,將其中2000萬元匯出給他,以作為初期公司成立2000萬元的還款。A酒商聽從李全教所言,貸款4500萬元買下位於深坑的不動產,花費2000萬元裝潢。(圖/方萬民攝)儘管雙方已完成還款,但李全教2021年10月卻以同樣手法,帶著律師與多名男子前往A男的公司,以趕時間為由,拒絕讓A男以外的人進入會議室簽約,要求A男拿出印章蓋章簽名即可,再次強調「我不會害你」、「我以我的人格保證」,卻讓A男簽下第二份消費借貸協議書,載明A男因欲購買深坑不動產,向其借款2000萬元,合約中更要求A男簽下2400萬元的本票,若A男違約,李全教便得以進貨價7折變賣庫存酒類,在文末更註明A男後續不得再以「資金往來」為由,提出任何異議或協議瑕疵。隨後李全教也以「借款」2000萬元,要A男開出12張10萬元的支票,以作為利息還款,實際上卻根本未給出2000萬元的借款,並陸續將總計120萬元的支票全數領走兌現。A酒商事後調查發現,李全教指示他所購買的深坑不動產,該房產所有權人李女委託李全教全權處理。(圖/民眾提供)A姓酒商依約在2021年11月向李女買房,以公司名義完成過戶。但讓A男冷汗直流的是,他回想起李全教當初以想了解A男位在松山酒窖庫存為由,在完成買房的2個月前,要A男整理一份庫存清單,清點酒窖內所有的高檔品項紅酒,「好讓老闆知道有什麼東西可以買」,實際上卻疑似為了掌握A男的身家財產,確認A男至少擁有市價約2億元的高檔酒類。2023年間,A男花費2000萬元將深坑的私人招待所裝潢完後,李全教隨即以「保護」為名,用「愛新覺羅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名義,向A男以每月8萬元與3萬元租金,分別「租下」A男位在松山的酒窖與深坑的私人招待所,契約更是長達10年,甚至進行公證,相關費用全由A男所出,李卻從未付過一筆租金。李全教疑似要求A酒商展延租賃合約至20年後被拒,直接翻臉要律師寄存證信函,要求A酒商限期搬離。(圖/民眾提供)今年9月,李全教再度北上找上A男表示「欲延長租約至20年」,想更改合約,甚至在合約中載明合約期限中,李可以自行將租賃標的出借、轉租、頂讓或以其他方法供第三人使用,相關租賃所得憑單扣繳更全由A男繳納,A男的妻子發現不對勁,緊急阻止合約簽訂,未料李全教竟直接翻臉,表示若不簽合約對自己沒有保障,揚言A男不簽就要直接讓他跳票倒閉。雙方因此多次爆發口角衝突,李全教先是主張A男欠其2000萬元款項,隨後又表示A男欠其3000萬元款項,更直接對著A男嗆聲,要他「可以開始跑路了」;雙方協商破局後,李全教隨即指示律師寄出存證信函,以履行租約為由,要求A男限期搬出,以免訟累,A男終於恍然大悟,怒報警提告李全教恐嚇取財。對此,李全教30日回應,對方因需錢孔急,看中深坑房子適合當酒窖會所,故向我們提議(房子產權屬於謝姓男子和李全教各半,登記在謝男妻子名下)把房子賣給他公司買費金額約4500萬並由酒商公司拿房子向銀行借4000多萬後,其中謝男的賣屋款2250萬拿出1000萬投資酒商公司(餘1250萬滙給謝男妻子),而我的房屋款二2250萬因為酒商急需錢,要求我借給他也簽下借貸協議,如今他公司經營不善跳票後避不見面,對外完全推給他不知情的女友處理。李全教表示,他基於同鄉情義完全相挺,包括利息都長時間分文未收,呼籲酒商應出面解決問題,除借款之外,公司投資款項與應用也應出面交代清楚,不要躲起來顛倒是非。
北市府和新壽完成合意解約協議 李四川笑回:謝謝配合
輝達海外總部將落腳北士科T17、18,擁有地上權的新光人壽與北市府合意解約,台北市議會日前審查通過「分手費」提案。北市府21日下午宣布,已與新壽完成合意解約協議,24日會完成辦理塗銷地上權登記。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被問及,完成合意解約心中是否放下一塊大石頭?他笑回「嘿嘿嘿」,謝謝新壽願意配合,讓輝達能夠進駐北士科,也對於台北和台灣的AI經濟上有幫忙。市府與新壽雙方下周將會同辦理塗銷地上權登記,李四川表示,24日就會解決塗銷,因為今天簽完合意解約以後,時間已經超過下午3時30分,銀行已不能辦理相關業務,市府24日付錢給新壽,新壽才會蓋章給市府需塗銷的資料,「一手交錢一手拿資料」,新壽也發出重訊,應該不會再有變數。有關塗銷地上權後,還有哪些後續工作?李四川說,接下來市府要跟輝達談簽約的事,錢的方面沒問題,現在最大問題就是投資計畫書,只要市府審定完投資計畫書就可以簽約;都市計畫變更上,先公展1個月,再來開都委會,市府會按照程序去做,看能不能在月底公展,因為建築師先現在設量,看建蔽率、容積率等哪些需要修正,目前就是明年農曆前簽約,也往明年中開工的目標前進。
舉發職場霸凌「公文竟遭洩密」!台南勞檢官員向廉政署自首獲緩起訴
余姓男子在具危險性的高壓氣體灌裝公司遭到職場霸凌,向台南市職安健康處舉發申訴,受理的職安處張姓技士將申訴案轉發勞動部過程中,竟將余男的公司列為正本受文者,經手公文的黃姓專員、楊姓課長蓋下核發章,將公文寄到余男公司,讓余男曝光,出包的張男向廉政署自首認罪,3人均獲檢方緩起訴處分。檢方調查指出,余姓男子於民國114年1月間向台南市政府職安處,申訴舉發其公司安全設施不足、主管對他霸凌,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9條等情事。因其工作場所具危險性,依勞動檢查法,應移由勞動部南區職業安全中心處理。受理檢舉的張姓技士依處理程序,必須將該案轉寄勞動部南區職安中心,他依法應對申訴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保密,但他竟在露出余男姓名、申訴內容的公文上,將余男的公司列為正本受文者,連同申訴資料,一併送交上層長官審核。張姓技士上級的黃姓專員、楊姓課長在公文核稿時,都未發現誤列被舉發公司為受文者的離譜錯誤,先後蓋章核發,並由楊課長代為決行、核准發出。該公文於1月下旬送達余男任職的公司,導致檢舉人余男及申訴內容曝光,讓他在公司內陷入尷尬局面。事後張姓技士發現公文出包,涉及洩漏國防以外應祕密資訊,今年2月初主動到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自首,廉政署南調組將他及黃姓專員、楊姓課長一併依瀆職罪嫌送辦。張姓技士等3人在檢廉調查時均坦承犯行,檢察官考量3人是一時失慮,犯後態度良好,均予以緩起訴以啟自新,期限1年,要求3人在本案確定6個月內,每人須向國庫交付1萬元緩起訴處分金。
阿姨存款變「空頭支票」!存單還在手銀行卻說沒紀錄 存款近30年慘無法提領
大陸上海市民顧女士近日抱怨,她持有兩張分別在1997年於某大型銀行開立的三年期住房儲蓄定期存單,金額各為人民幣3,000元(約合新台幣13,200元),共計人民幣6,000元(約新台幣26,400元)。今年6月,她打算提領這筆存款連同利息,卻被告知系統找不到資料,必須等待銀行進一步調查,三個月過去並無下文,引發她質疑銀行系統出現問題。事後銀行證實,由於系統查無資料加上找不到原始存根,才會導致至今無法提領。因銀行系統無「王字旁的珮」字,當年存單使用簡化字後手動修改蓋章,疑為問題根源。根據《現代快報》報導,顧女士指出,當年存款約定三年期滿自動續存,依她估算至今利息約人民幣2,000多元(約新台幣8,800元)。不料到銀行辦理時卻被拒領。她表示,銀行人員稱系統中找不到存單紀錄,要她回去等通知;後來數度致電詢問,得到的回覆都是「仍在查核中」。 銀行稱系統曾多次升級,導致無法找到1997年存單資料,顧女士無奈等待3個月。直到她向監管單位投訴後,銀行才表示成立跨部門小組處理,包括消保、個金、財會與金科部等人員,並追查原始底單。根據回應,當年銀行系統無法輸入顧女士名字中的「珮」字(王字旁),僅能輸入「佩」字(單人旁)後手動修改並蓋章,疑似因此導致資料未能正確保存因銀行系統無「王字旁的珮」字,當年存單使用簡化字後手動修改蓋章,疑為問題根源。顧女士也反映,自己其他銀行存單也曾遇到字庫問題,但均能成功兌現。她質疑:「同樣情況其他銀行能做,為什麼你們這麼大的銀行做不到?同年其他存單也能領,我卻被卡了三個月。」法律界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33條,銀行必須保證存款本金與利息支付,不得無故拖延。《最高人民法院存單糾紛司法解釋》也明定,持有真實存單者可直接主張兌付,若銀行無法證明資料造假,即應立即履行支付責任。律師劉雪妮表示:「銀行若無法證明該存單不實,就應見單即付,不能拖延。」目前,銀行已指派專人前往相關城市調查原始資料,但坦言需進一步分析資料遺失原因,才能走「營業外支出」程序處理(即非正常程序下由銀行主動支付)。此事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多人直指「應先付款,內部再調查」、「儲戶不能為銀行失誤買單」,呼籲金融機構應強化系統備份與客服效率,以保障民眾財產安全。
假協助真騙房!新北三重里長賤賣千萬房產 3罪羈押禁見
新北市三重區五順里時任里長洪嘉仁,2022年5月協助民眾辦理房地所有權狀補發等事宜,竟趁著職務之便在拿到補發權狀時,趁機持文件將房產轉移到同夥周男名下,將市值2000逾萬等兩處房產以930萬元賤賣。新北地檢署5日指揮新北刑警大隊分頭搜索,拘提洪姓里長、周男到案。訊後依刑法詐欺、行使 偽造私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聲請羈押獲准。洪嘉仁取得被害人補發之權狀後,藉里內發放物資需簽名蓋章,夾藏房屋買賣同意書等文件,趁其未注意時取得親筆簽名及簽章,再以借貸清償等名義將房產過戶到同夥周男名下,找到買家後以930萬賤賣,再將不法獲利分贓。新北刑大5日持新北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拘票前往三重2處據點搜索,拘提洪男、周男到案,並查扣電腦、手機、房產交易資料等證物。檢方訊後認為兩人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勾串 共犯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6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新北地檢署也提醒民眾,有類似情形者,宜主動向 地政機關查詢,若有發現房地遭移轉過戶,請立即報案或提出告訴,以維護自身財產安全。
歐盟「數位邊境系統」上線 入境不再蓋章、全面掃臉採指紋
歐洲申根區(Schengen area)各國於12日正式啟動名為「出入境系統」(Entry and Exit System,簡稱 EES)的新數位邊境機制,標誌歐盟在邊境管理與旅客追蹤上邁向全面數位化的新階段。根據《Cybernews》報導,該系統將在未來六個月分階段上線,取代以往由邊境人員手工在護照蓋章的傳統方式。未來所有來自非歐盟、非申根國家的旅客,入境時都必須透過生物辨識技術建立數位紀錄。EES 會自動掃描旅客護照、拍攝臉部照片並採集指紋,形成完整的電子入出境紀錄。新系統不會取消人工查驗,旅客仍須向邊境官員出示護照,但護照將不再蓋章。包括冰島、挪威、瑞士與列支敦士登等非歐盟國家也將同步採用,唯獨愛爾蘭與塞浦路斯不在實施範圍內。每位入境旅客的臉部影像、指紋及出入境時間都將與護照資訊綁定,讓官員更快速確認身分與停留時限。旅客首次在EES下入境歐洲時,需於邊境設置的自助服務終端進行拍照與指紋登錄。該裝置會自動讀取姓名及護照資料,並記錄入境日期與地點。12歲以下兒童免採指紋。若旅客於三年內再次入境,系統可直接比對既有資料,縮短通關時間;若拒絕提供生物辨識資訊,將被直接拒絕入境。歐盟表示,EES的目的在提升通關效率並強化安全控管,同時協助成員國更精準追蹤外籍旅客的出入境紀錄。整體系統預計於2026年4月10日全面運作。不過,該計畫推行曾多次延宕,部分成員國的邊境與航空系統尚未完成整合。歐洲機場協會(ACI Europe)總幹事奧利維耶・詹可維克(Olivier Jankovec)接受《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訪問時警告:「在系統尚未完全測試前貿然啟用,可能導致整個歐洲航空網絡陷入混亂。」除技術挑戰外,部分歐洲官員也憂心EES將拉長邊境等候時間,並引發隱私與資料安全爭議。依現行規範,旅客資料一般保存三年,若未完成出境紀錄則延長保存。期間內,資料可提供地方警方、歐洲刑警組織(Europol)及移民主管機關調閱;在特定條件下,也能移交給非申根國家或國際組織(如聯合國)。民間團體「為未來而戰」(Fight for the Future)呼籲禁止政府與企業使用臉部辨識技術,擔心敏感個資遭濫用或流入黑市。對此,歐盟保證EES具備嚴格的隱私與資安措施,由歐洲資料保護監督官(European Data Protection Supervisor)與各國獨立監管機關共同監督,確保生物辨識與旅遊數據的保密性不受侵犯。
10月新制上路!流感疫苗到電價 稅務、出入境全都更新
邁入10月,中央與地方多項制度接連上路,涵蓋交通管理、疫苗接種、醫療給付、勞動福利、出入境流程與國際旅遊規範,攸關民眾行程與荷包。當中包括公費流感疫苗自10月1日起分階段開打、公務人員自10月10日起新增每年3日的「身心調適假」、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同步開徵至10月31日,多項期限與對象須特別留意。醫療與福利疾管署規劃公費流感疫苗分兩階段接種:10月1日率先提供65歲以上長者、55歲以上原住民、孕婦、6個月以上至學齡前幼兒、嬰兒父母、醫事與防疫人員、學生、長照機構住民與人員、具潛在疾病族群與禽畜防疫人員等11類對象;第2階段自11月1日起擴及50至64歲無高風險成人。同日起公費新冠疫苗也在各地合約院所開打。健保署則自10月1日起將新一代口服標靶BTK抑制劑納入給付,涵蓋濾泡性淋巴瘤、慢性淋巴性白血病、被套細胞淋巴瘤,估計逾1,100名病友受惠,年度藥費投入近19億元。電價部分,自10月1日平均調幅0.71%,住宅用電700度以下每度加0.1元,701至1,000度加0.2元,1,001度以上加0.4元,小商家700度以下同樣加0.1元;產業用電則維持凍漲。道路交通與稅務《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罰則提前於9月30日生效,汽車偽造、變造或矇領車牌者最高罰7萬2,000元,駕駛明知為偽造仍上路者罰3萬6,000元;未依規定懸掛或無牌照行駛、停放者同樣最高罰3萬6,000元。稅務部分,114年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自10月1日開徵,繳至10月31日,逾期將加徵滯納金,超過1個月最高加徵10%,未繳將移送行政執行。繳稅管道包括地方稅網路申報、ATM、信用卡、電子支付與超商等。航港與休假制度航港局自10月15日起實施進港船舶船東責任保險(P&I)新制,進出商港船舶須向IG P&I Club、我國保險公司或國際信評達BBB以上的保險人投保,否則恐遭拒絕進港;尚未取得信評者,10月15日前提出證明可暫行至明年4月15日。考試院則審議通過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自10月10日起新增「身心調適假」每年3日,可時計,併入事假計算,免附證明,機關不得拒絕;其他請假條文將於115年1月1日放寬。出入境與國際旅遊移民署自10月1日起全面實施外籍旅客電子A卡(TWAC),登機前3日於官網填報即可,入境查驗系統自動帶出資料,縮短通關時間,支援多語介面與最多16人代填功能。歐盟則自10月12日啟動入境/出境系統(EES),非歐盟旅客入境申根區29國須完成護照掃描、臉部與指紋登錄,12歲以下免指紋,登錄有效3年,逐步取代護照蓋章。航空公司方面,阿聯酋航空自10月1日起禁止機上使用或充電行動電源,旅客僅能攜帶1個容量低於100Wh且標示清楚的行動電源登機,並須置於隨身包內,嚴禁託運或放置頭頂置物櫃。地方配套與金融措施新北市社會局10月1日起對已具五大福利資格者,改由機關主動審認免臨櫃複查;桃園市立美術館新增「市民日」與「里民日」免費入館;桃園亦啟用CT醫療巡迴車,優先服務觀音區居民;嘉義縣商圈聯合購物節則從10月1日至11月30日舉行,單筆消費滿200元即可登錄抽獎。金融面,合作金庫10月29日起規定,若帳戶疑涉不法,銀行得視情節暫停或終止服務;帳戶經通報為警示帳戶者將立即停用交易並退匯,餘額1,000元以下可直接結清。櫃買中心同日起放寬黃金交易單位,由1台兩降為1台錢,便利小額長期配置。交通疏導與時間序列中秋連假(10月4日至6日)與國慶連假(10月10日至12日)期間,高公局規劃高乘載與匝道管制、路肩開放等措施,並建議依時段調整出發時間以避開尖峰。
好想有家1/興隆整宅遭判危險型建築有玄機 居民斥「呼嚨」型都更
走進位於台北市政府對面、101大樓附近的台北市興隆整宅,引入眼簾的是堆滿雜物的狹窄走廊,51年歷史且年久失修的興隆整宅,與斜對面的世貿大樓、以及周邊林立的信義區高樓形成鮮明對比,置身其中恍如穿越上世紀70年代的台北市。建於1973年興隆整宅正面臨都更,住戶指控建商昇陽建設因住戶同意數難達75%,竟在去年4月將其判定為「危險型建築」,導致只需50%同意比例即可報核。然而住戶發現文件多重破綻,質疑建商所提出判定的數值公正性,痛批僅為利益在數值上動手腳,根本是不看整體結構安全的「呼嚨」型都更,更憂心台灣面臨大地震時,恐怕會引發難以收拾的災難。住戶透露,當初因同意比例難以達到75%的門檻。建商去(2024)年4月15日「出新招」,將興隆整宅判定為結構安全未達最低標準的「危險建築物」,藉此將同意門檻降為50%即可報核。本刊實地前往興隆整宅,多位苦主現身說法,居民們圍坐在管委會,娓娓道來這一年內所經歷的不公。住戶A先生指出,目前政府有兩個結構安全評估的數據:106年規定R值(危險度評分)超過60分即屬危險建築,而因107年推動大量危老案,為了讓更多房屋能獲得獎勵,門檻被調降至45分以上即可申請危老獎勵。昇陽建商私下找技師評估興隆整宅兩棟的R值分別訂為54與59,看似已過危險指標,可程序與數值都存在嚴重問題,違反都更條例與危老條例的立法要旨。住戶A先生指出,建商私下委託結構技師進行評估,事後才向公會申請認證,程序早已失去公正性。(圖/方萬民攝)A先生進一步說明,法規本規定建商應找「公會」做建築物評估,目的是為了公正的嚴格執行測試,然而昇陽卻私下找一位技師自行評估,然後再向公會作申請,過程早已失去獨立性。更離譜的是,法規要求應由另一名技師再進行複評,不料公會卻僅蓋章做「形式審查」,並將責任推給第一名技師。他憤怒質疑:「這就是市府認定危險建築的標準態度嗎?」A先生批評,R值本是政府為獎勵危老案的基準,一個獎勵所設置的數值怎能做為評估危險建築物的標準?根本是「竹篙湊菜刀」,況且,政府在110年已公布更客觀的建築物結構安全「ID值」,作為都更案範圍內的評估依據,明確規定「ID小於0.35」才是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險建築。興隆整宅經另一名結構技師評估,排除人為因素後ID值達0.35以上,顯示建商僅憑R值將整宅定義為危險建築,完全站不住腳。「去年4月3日大地震時,興隆整宅不但毫髮無傷,甚至穩如泰山,完全不像南機場整宅那樣受損嚴重、被貼上黃單或紅單。曾有住宅所有權人明確指出,這棟建築是當年國軍依照類似碉堡的規格所興建,結構相當堅固。如今卻被建商說成危險建築,根本是毫無常識的說法」,A先生無奈地說。興隆整宅雖然年久老舊,但地下室的柱子仍相當堅固,歷經去年4月3日大地震後,建築依舊完好無損。(圖/方萬民攝)一位結構技師指出,自己現在就經歷過一案,建商自行修改R值以降低同意門檻的案例,證明R值缺乏公正性,評判標準不透明。何況內政部已明確規範,ID值才是能承受大地震的科學數據,建商不能用「獎勵值」來拆人家的房子。A先生再指出,今年1月居民發函北市府,言之鑿鑿敘述出整起都更案的違法之處,卻直到8月26日才臨時接獲電話通知,要求29日出席異議鑑定會議。當天規定僅5人能入場,僅2人可發言,每人限時3分鐘,根本不願認真傾聽住戶意見,北市府形同「幫兇」,住戶實在難以接受。提到會議當天的情況,住戶爭先恐後發言,紛紛表達對分配比與評估程序的不滿,氣氛一度相當緊張。管委會委員Y先生一同控訴,當天異議鑑定會議15位委員中,2人就是先前參與結構安全評估的技師,依法應該自行迴避;另有6人為北市府官員,而市府將在此案都更後分得10層樓,這些官員也應迴避或謹慎處理。此外,其他委員多為北市府退休官員,缺乏「客觀公正」立場,居民實在難以信任市府能公平處理此案,且北市府可能是第一次處理異議鑑定案,因此違反中央政府處理異議鑑定應有的規定程序,於是市政府帶頭「幫兇」違反規定,還不受理住戶提出的異議鑑定,如同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A先生批評,政府「只看針眼,不看城門」,拿人民的財產當試驗場,只用一般居民難以理解的R值、ID值等數字來操作,而不是著眼於建築的整體結構安全。他質疑,如果這些不嚴謹的評估手法在公會與市政府眼中都能被接受,未來台灣的房屋結構真的能承受一次大地震嗎?對此,昇陽建設表示,本案採「權利變換」及「事權併送」,報核之共同負擔比例約49%,考慮住戶合建效益,公司承諾不超過44%。選屋依法進行,符合最小分配單元即可參與,基隆路面向住戶依原位次可優先選配。過程中已有多次公開說明與駐點溝通,住戶意見並非無法表達。至於「迅行劃定更新單元」,昇陽建商表示,是依危老條例標準申請結構技師評估,並經市府公告,合法合規;另外,本案參採危老條例標準,依內政部公告之「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請結構技師評估R值,而ID值屬於不同法令與評估標準,不可混用。昇陽表示,將持續依規辦理並與不同意戶保持溝通。對此,北市府都更處回應,因本案與鄰近個案核定時間、財務估算、評價基準等條件差異甚大,無法直接類比,且本案尚須經多階段審查,最終結果以核定版本為準。至於居民提到的「6%合建契約」,不屬於都市更新審議的範圍,建議住戶在簽約前應審慎評估並諮詢專業意見。對於居民的陳情,都更處表示,均有登錄與回應,並多次與居民面對面溝通,也要求實施者將居民意見納入回應表供審議參考。在技術面上,本案以「R值」為依據,因建物經鑑定未達最低結構安全等級,並符合當時審查規定,不適用後來公告的「ID值」新制。而在異議鑑定方面,因居民未提出針對性理由,異議不予受理。
彰化農損申請遭駁回 勘查人員挨批不專業
今年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雨,造成溪州鄉農作物受損嚴重,鄉公所動員26名人力投入農損勘查工作,卻有種植香菜的農民指控,自己種植約1甲地香菜,豪雨過後僅剩約2成,申請現金補助,卻因勘查人員不了解香菜種植方式遭駁回,認為公所人員不夠專業。鄉公所表示,所有人員勘查前皆有接受勤前教育,請初步勘查未通過農民攜帶相關資料,再至公所申請複查。1位種植香菜的農民表示,自己在豪雨前種植約1甲地香菜,香菜田撒種子後覆蓋稻草,以防種子被鳥類吃掉,當時才剛開始要發芽,豪雨把種子及幼芽都沖進水中,自己第一時間拍照上傳,並保留其中2分地讓公所會勘,其餘轉種稻作,保留的2分地也顯示發芽率僅有2成,根本無法回本。農民指控,勘查人員直到災後10多天才前來勘查,卻又不清楚香菜種植方式,認為田中僅見稻草,沒有農作物,因此僅認為保留下來的2分地符合申請資格,其餘的農地駁回,痛批勘查人員根本不夠專業;也有農民指公所是派工讀生到田間勘查農損,才會造成認定有極大落差。鄉長江淑芬表示,0708豪雨後,公所於7月11日至28日受理農民申報農損,共受理1817戶農損申請,初步勘查後有1587戶通過補助,通過率87%,總補助金額5834萬5425元,近日已寄出通知,未通過多為番石榴幼苗、空田或申報作物與實際作物不符。江淑芬說,若初步勘查未通過,請農民攜帶相關資料,至公所申請複查,以免權益受損,因0728豪雨襲擊也能申請災害補助,公所也從8月6日至19日受理農民災損申報,公所將會一併勘查。江淑芬強調,公所已辦理多次農損勘查工作,所有勘查人員皆為正式公務人員,每次勘查前皆會勤前教育,每筆勘查工作皆需蓋章負責,絕無臨時人員或工讀生參與勘查農損工作,公所一定會與農民站在一起,從速、從寬、盡快協助農民取得相關補助,如果兩次申請都沒有過,會再受理農民的第3次申請。
丹娜絲颱風重創農作 溪州農民申請補助疑因勘查誤判受挫
今年丹娜絲颱風及0708的豪雨,造成溪州鄉大部份農作物受損,鄉公所也動員26名人力投入農損勘查工作,卻有種植香菜的農民指控,自己種植約1甲地香菜,豪雨過後僅餘約2成,申請現金補助,卻因勘查人員不了解香菜種植方式遭駁回,認為公所人員不夠專業,鄉公所表示,所有人員勘查前皆有接受勤前教育,請初步勘查未通過農民攜帶相關資料,再至公所申請複查。1位種植香菜的農民表示,自己在0708豪雨前種植約1甲地的香菜,由於香菜是灑種子後覆蓋稻草,以防種子被鳥類吃掉,當時才剛開始要發芽,豪雨過後把種子及幼芽都沖進水中,自己有在第一時間拍照上傳,也保留其中2分地讓公所會勘,其餘耕除轉種稻作,保留的2分地也顯示發芽率僅有2成,就算勉強長大收成也無法回本。農民在香菜田上覆蓋稻草,以防種子被鳥類吃掉。(圖/翻攝畫面)農民指控,公所通過率不到一半,且勘查人員直到災後10多天才前來勘查,卻又不清楚香菜種植方式,認為田中僅見稻草,沒有農作物,因此僅認為保留下來的2分地符合資格,其餘的農地無法通過農損現金補助,痛批勘查人員根本不夠專業;也有農民指公所是派工讀生到田間勘查農損,才會造成認定有極大落差。農民的香菜田在今年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雨過後損失慘重。(圖/翻攝畫面)鄉長江淑芬表示,溪州鄉主要的農作物為番石榴及蔬菜類,0708豪雨過,公所於7月11日至7月28日受理農民申報農損,辦理現金補助,共受理1817户、共5232筆農損申請,初步勘查後共有1587户通過補助,230户未通過,通過率87%,總補助金額共5834萬5425元,近日已寄出通知,未通過大部份是因番石榴幼苗、空田或申報作物與實際作物不符。江淑芬說,若初步勘查未通過,請農民攜帶相關資料,至公所申請複查,以免權益受損,因0728溪州又受到豪雨襲擊,也能申請災害補助,公所也從8月6日至8月19日受理農民災損申報,公所將會一併勘查。江淑芬強調,公所已辦理多次農損勘查工作,所有勘查人員皆為正式公務人員,每次勘查前皆會勤前教育,辦理講習。每筆勘查工作皆需蓋章負責,絕無臨時人員或工讀生参與勘查農損工作,公所也一定會與農民站在一起,以從速、從寬的態度,盡快協助農民取得相關補助,如果兩次申請都沒有過,會再受理農民的第三次申請,但農業災害一年只有一次的農業補助。
公務員財產申報不用自己查了! 廉政署:分3梯次回歸
監察院今(114年)2月指出,因預算遭砍,於3月1日起停止提供公職人員授權介接財產資料服務,然而法務部廉政署今(9月1日)發布公告表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授權服務現規劃將分別於「114年9月16日」、「114年11月1日」、「114年12月16日」批次恢復授權。監察院2月27日表示,由於總預算遭砍,今年應刊登公報並上網公告公職人員財產的申報資料,皆採現場查閱。此外,從3月開始,將會停止公職人員授權介接財產資料服務,申報人須自行蒐集資料以後辦理申報。然而,法務部廉政署今日發布公告表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授權服務,將會分3梯次恢復授權,其中分別為「114年9月16日」、「114年11月1日」、「114年12月16日」3個階段,而服務方式則為「前開授權服務基準日,落於各申報義務人法定申報期間者」始可辦理。以下為廉政署公告:一、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授權服務現規劃「114年9月16日」、「114年11月1日」、「114年12月16日」批次恢復授權,服務方式仍為「前開授權服務基準日,落於各申報義務人法定申報期間者」始可辦理,同一申報機關之同一應申報職務若得參加2次以上者,建議優先參加時間在前之批次。二、按「就(到)職申報授權服務-基準日為『114年9月16日』」將賡續透過「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提供財產資料予申報人申報財產,相關作業流程如下(操作流程詳如附件1、2):(一)申報人未曾同意過「申報人同一受理申報機關之『應申報職務』於『各法定申報類別』申報期間」一次性授權服務:1、申報人端部分:(1)授權期間:114年9月10日至114年9月20日。(2)同意授權者即同意「本年度」授權及「往後年度」同一受理申報機關之應申報職務於各法定申報類別申報期間之「特定申報(基準)日(含每年度定期財產申報之11月1日)」一次性授權,申報人同意授權時應以自然人憑證線上完成授權,於配偶亦完成授權(線上或紙本)後(附件3-紙本授權書),始提供未成年子女財產資料。2、政風機構(後臺管理端)部分:(1)各級政風機構自申報人授權期間起,於「M101查調(授權)名單管理」,將授權名單送審至主管機關政風機構。(2)各主管機關政風機構應於114年9月25日前,於「M102查調(授權)名單彙整」逐一或整批點選「授權管理」,完成授權名單遞送本署作業。已申請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管理帳號之鄉(鎮、市、區)民代表會,各地方政府主管政風機構應併同將該鄉(鎮、市、區)民代表會授權人員名單於「M102查調(授權)名單彙整」逐一或整批點選「授權管理」,完成授權名單遞送本署作業。(3)已申請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管理帳號之立法院、各縣市議會,併請於114年9月25日前,於「M102查調(授權)名單彙整」逐一或整批點選「授權管理」,完成授權名單遞送本署作業,俾辦理後續事宜。3、已完成授權作業之申報人,自「114年10月25日至114年12月18日」即可使用自然人憑證下載114年9月16日當日財產資料,並於法定申報期限前完成申報作業。(二)申報人曾同意過「申報人同一受理申報機關之『應申報職務』於『各法定申報類別』申報期間」一次性授權服務:1、原則由受理申報單位自114年9月10日起至114年9月20日止,於「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後臺管理端)」,點選授權欄位,申報人尚無須再自行辦理紙本或線上授權作業。2、惟申報人於本次授權期間如有增修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以申報基準日114年9月16日為斷),可視申報人意願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1)請申報人及其配偶確認基本資料內容及往後年度一次性授權內容,於授權同意書簽名(蓋章),由受理申報單位自114年9月10日起至114年9月20日止,於「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後臺管理端)」上傳該紙本授權書(以PDF檔上傳)後,以紙本授權方式辦理授權。(2)請申報人於114年9月10日至114年9月20日間自行辦理線上同意一次性授權。3、申報人同一申報機關之同一應申報職務若得參加2次以上授權服務,且已參加時間在前之批次者,因申報人該應申報職務,已於法定申報期間參加過授權服務,爰受理申報單位原則無須再於後臺管理端,點選授權欄位。4、各級政風機構自申報人授權期間起,於「M101查調(授權)名單管理」,將授權名單送審至主管機關政風機構。5、各主管機關政風機構應於114年9月25日前,於「M102查調(授權)名單彙整」逐一或整批點選「授權管理」,完成授權名單遞送本署作業。已申請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管理帳號之鄉(鎮、市、區)民代表會,各地方政府主管政風機構應併同將該鄉(鎮、市、區)民代表會授權人員名單於「M102查調(授權)名單彙整」逐一或整批點選「授權管理」,完成授權名單遞送本署作業。6、已申請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管理帳號之立法院、各縣市議會,併請於114年9月25日前,於「M102查調(授權)名單彙整」逐一或整批點選「授權管理」,完成授權名單遞送本署作業,俾辦理後續事宜。7、已完成授權作業之申報人,自「114年10月25日至114年12月18日」即可使用自然人憑證下載114年9月16日當日財產資料,並於法定申報期限前完成申報作業。三、各級政風機構(後臺管理者)於「M101查調(授權)名單管理」辦理紙本授權者,受理申報單位均應檢視M101申報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之姓名及身分證統一編號欄位,與授權同意書之基本資料應相符,並應於送審前與以往年度申報表逐筆核對其身分證字號,避免查調錯誤而無法提供財產資料予申報人申報財產。四、為避免漏將授權名單送審至本署查調,影響申報人權益,各主管機關政風機構應協助確認所屬政風機構、各地方政府鄉(鎮、市、區)民代表會已辦理送審作業,並確實將名單送審至本署(「M103查調(授權)名單匯入平臺」)。五、已同意一次性授權服務者,若爾後申報人或配偶不同意授權服務者,申報人或配偶應以書面主動告知受理財產申報機關(構)(「取消同意一次性授權服務書」如附件4)。六、本署為辦理透過「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提供財產資料予實質審查使用,及申報人申報財產等業務,設有委外駐點人員3員及客服專線,分別為謝昀澤先生(電話:02-23141000轉2255、電子郵件:aac2255@mail.moj.gov.tw)、李嘉華小姐(電話:02-23141000轉2190、電子郵件:aac2190@mail.moj.gov.tw)、林佳惠小姐(電話:02-23141000轉2191、電子郵件:aac2191@mail.moj.gov.tw)及客服專線(電話:02-27845053、電子郵件:pdpsmoj@gmail.com),各級政風機構遇有上開業務各項問題時,可逕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洽詢。七、請各地方政府主管政風機構協助併同轉知已申請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管理帳號之各該地方鄉(鎮、市、區)民代表會上開事項。八、附件電子檔請至本署網站:https://www.aac.moj.gov.tw/防貪業務專區/財產申報/業務宣導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