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傷
」 兒虐 虐待
剛退役憲兵掐貓脖撞牆還辯稱「記錄生活」 同學兼吹哨者嘆:不知是這種人
新北市一名林姓憲兵役男,遭控虐待家裡飼養的貓咪,還將施虐過程PO上網,引發網友怒火。警方循線查出,他原定在昨日(5月31日)傍晚退役,因此立即前往營區外埋伏逮人,而林男也坦承自己確實情緒失控虐貓,但否認虐貓致死。此案的吹哨者透露,林男平時頗為憨厚,「完全不知道是會做出這種事情的人」,而大批網友也湧入林男社群帳號,紛紛按下「憤怒」表情符號。有位網友5月30日在Dcard以「內有虐貓影片,請協助」為題發文,貼出2段掐貓撞牆、摔貓的影片,並表示林男是他的大學同學,畢業後就沒再聯絡,「(林男)平常蠻憨厚的,我完全不知道他是會做出這種事情的人…這隻貓在去年底左右離開這個世界,本人敘述是因為車禍離開,當事人最近養了一隻一樣品種的貓咪,我不想要有其他動物再因為虐待而受傷害」。貼文曝光後,多名網友幫忙向相關單位檢舉,林男身分也遭肉搜出來,他現年26歲,曾就讀北部某科技大學資工系,住在新北市新莊區。林男目前已將社群帳號設為不公開,並關閉留言功能,許多網友氣得在其貼文按下「憤怒」表情符號。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接獲民眾通報,隨即聯繫樹林分局三多派出所凌晨同前往犯嫌住所查訪,無人應門,後經得知林男於5月31日退伍,隨即與警方一同前往部隊等林男離營,帶回到案說明。林男坦承虐貓影片為其所為,並散播虐貓影片,而其施虐、散播影片行為已違反動保法涉及刑責,本案已由樹林分局函送地檢署偵辦。動保處指出,林男辯稱是因貓咪咬家裡木櫃,造成屋內物品毀損,要制止牠時被貓爪抓傷,一時情緒失控,才會有虐貓舉動,上傳影片純粹是要記錄跟貓咪生活狀況。相關影片中的貓咪已死亡,林男辯稱是在今年2月時因車禍撞擊往生,非他虐傷致死,屍體已交由動物醫院協助處理。動保處與樹林分局三多派出所在林男同意下,前往其家中詳查,其尚飼養1隻美國短毛貓,為避免被施暴,已沒入帶回安置,另家人亦飼養1隻馬爾濟斯,經溝通後亦同意連同犬隻送交動保處收容。關於林男的施虐行為,已觸犯動保法第6條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並依據同法第25條,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涉及刑責部分將由司法機關依法偵辦;另散布虐待影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
防治兒少虐待!公民團體發起「兒少保護6訴求」 保護司回應了
近日,公民團體發起「終結兒虐.陪你長大」護兒集會活動,對此,衛福部保護司表示,感謝公民團體對於兒少保護議題的高度重視與關注,為強化防治兒少虐待,刻正透過三級預防工作,加強推廣社會大眾對於兒少虐待防治觀念、及時提供家庭支持,並降低兒少再受虐風險。防治兒少虐待 三級預防工作 1、初級預防:為加強社會大眾對兒少保護的觀念及求助意識,於社區推動初級預防工作,將「暴力零容忍」防治意識向下扎根。2、次級預防:透過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布建社福中心及家庭支持服務方案資源,並推動「六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針對8類學齡前照顧風險較高之嬰幼兒主動關懷,業結合公衛醫療資源預防兒少虐待,運用幼兒專責醫師、高風險孕產婦(兒)關懷計畫等服務,提供家長相關親職衛教與諮詢。3、三級預防:針對已發生不當對待事件之受虐兒少及其家庭,強化家庭處遇工作,並運用跨網絡合作模式,強化兒少安全並改善家庭功能。推動兒少保護體系升級 設專責單位正積極評估至於有關本次公民團體集會活動的訴求,第一項「設立兒少保護部,強化兒童保護的跨機關合作」。對此,保護司說明,目前已設有「兒少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協調跨部會資源,共同致力於提升兒少福祉。另為落實對兒童照顧安全與品質提升,行政院於114年5月8日審查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以確保受托兒童及家長權益。針對「設立兒少專責單位」一事,目前正加速評估規劃後向各界報告,透過提升行政效能和網絡合作,強化對兒少的保障。守護兒虐傷勢處理與身心復原 兒少保護醫療體系全台佈建第二項「增設有給職兒少保護專責醫師」。保護司表示,在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下,已成立兒少保護區域醫療整合中心,補助醫院建立兒少保護跨專業醫療團隊,針對嚴重複雜傷勢兒虐案件,提供全面性身心復原服務。此外,也透過辦理兒虐風險辨識教育訓練、跨院協力傷勢諮詢等服務,實踐兒少保護醫療三層級服務,至114年本部依健保分區於全臺布建12家兒少保護區域醫療整合中心、106家兒少保護醫療小組醫院。設立專責社工、提升辨識能力 持續精進兒虐通報與處遇系統第三項「設立兒虐專責公務員(社工)並加強兒虐辨識訓練」。保護司說明,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8條規定略以,地方主管機關應整合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業務及人力,設立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提供被害人24小時緊急救援及保護服務或轉介相關資源。目前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前開規定設立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並依被害人年齡進行專業分工,針對未滿18歲兒少遭受不當對待事件,由兒少保護專責社工人員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保護專章規定,受理通報、提出調查報告、必要時進行保護安置、提供家庭處遇服務等。此外,亦訂有「保護性社工訓練實施計畫」,針對新進兒少保護社工人員應接受19小時兒虐辨識等相關訓練課程,在職兒少保護社工人員應接受每年20小時在職訓練,以確保其服務品質。推動預防性訪視機制 強化幼童照顧安全第四「建置訪視助理員制度,進行預防性訪視」。保護司回應,針對幼童預防性訪視,目的係為確保幼童的照顧與安全,藉由提供家庭支持服務達到該目的。現有的六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守護家庭小衛星計畫、育兒指導服務方案、幼兒專責醫師制度、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兒)追蹤關懷計畫等服務,皆具有預防性功能,尚能及早介入提供家庭支持性服務。現行法已加重處罰 後續將持續研商第五項「增訂《刑法》第271-1虐殺兒童罪,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保護司指出,有關兒少虐待案件加重量刑,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業已明定「成年人故意對兒少犯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等規定;另法務部於113年7月增修《刑法》第286條「對於未滿七歲之人,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至於是否增訂《刑法》虐殺兒童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涉及刑事司法量刑政策,將配合法務部凝聚共識研商處理。兒少最佳利益為原則 各地政府依法得啟動即時安置措施第六項訴求「授權在未定案前,即隔離受虐兒童與疑似加害人」。保護司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6條規定略以,兒少倘未受適當之養育或照顧;有立即接受醫療之必要而未就醫;遭受遺棄、身心虐待、買賣、質押,被強迫或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行為或工作;遭受其他迫害,非立即安置難以有效保護,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疑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基於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經多元評估後,加強保護、安置、緊急安置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目前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倘受理兒虐案件通報,自應依法啟動調查,並評估兒少人身安全,提供妥適安全維護之措施,以維兒少權益。【延伸閱讀】新北兒虐案兒盟認缺失 提出改善方案服務不中斷台灣兒虐每年逾萬名 醫界籲重視兒少保護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5125
剴剴案首次公開42處虐傷圖 醫證人哽咽:生命最後3個月一定非常痛苦
台北地方法院今(29)日下午審理剴剴遭虐致死案,傳喚台大兒童醫院主任醫師呂立出庭作證。他以示意圖搭配經後製處理的傷勢照片,說明剴剴身上至少有42處嚴重傷痕,情況駭人聽聞。當提及陰囊處新舊傷口時,他數度哽咽表示「好痛!真的好痛」,也直言「殘忍,虐待,都沒辦法形容」,並指出「他(剴剴)生命最後3個月,一定非常痛苦」。這是全案開庭以來,首度由專業醫師完整說明剴剴遺體的傷勢狀況。當庭展示的示意圖密密麻麻地標註著多處受創區域,不少女性旁聽者紅了眼眶,部分旁聽者甚至落淚。傷勢的真實照片僅提供法官、檢辯雙方及國民法官觀看,參審素人神情嚴肅、全神貫注。呂立更直言,「若我是他(剴剴),一定好害怕,沒有人來救他,這是教科書等級的凌虐」,多位旁聽者聽聞後情緒潰堤。呂立今天在庭上表現如同檢方的關鍵證人,庭末法官詢問時,他還補充1歲多孩童不可能會說五字經,當場反駁涉案保母的說法,也認為以一歲多幼兒的語言能力,「就算說『我要吃飯』都很難」,更遑論模仿複雜的罵人話語。涉案的劉姓姊妹與律師團隊幾乎無力應對,選擇不提出詰問,亦未對呂立的證詞提出質疑。呂立身為檢方申請的專家證人,指出他依國際醫界慣用的TEN-4-FACEsp指標判斷,剴剴符合其中7項。他的傷勢遍布頭頂、臉部、耳朵、脖子、軀幹、臀部與腳底,總數高達42處,且全部都為明顯虐待傷。他說這些傷大多出現在死亡前一個月之內,包含舊傷與新傷夾雜,例如頭頂與兩側額頭出現大片瘀青,為外力撞擊造成,絕非自撞。呂立表示,曾見過有攻擊傾向的幼兒會撞牆,但「不會自撞到瘀青、出血,因為本能會怕痛」,此說直接否定劉氏姊妹聲稱剴剴會自撞的辯詞。呂立細數耳朵遭掐的痕跡、臉頰與嘴角、脖子大片傷痕,研判可能是遭勒壓或貼附異物後撕扯造成。左肩胛骨骨折和大片瘀傷則像是「遭車禍壓過去」,可能源自強力綑綁、拉扯或毆打。他指出,腹部的瘀青也顯示出遭到大力搥打或掐捏。呂立說,剴剴的遺體傷勢「族繁不及備載」,有些深層傷口產生白色結痂,表示皮膚已無法自行癒合,指甲雖未被拔除,但甲溝有明顯虐待痕跡。此外,臀部因營養不良變得瘦削,出現多重皺摺,而最讓人痛心的是陰囊部位的新舊裂傷。他表示,該處為極為敏感的區域,「拔1根毛都會痛得要命」,單是看到傷口照片就令人不忍。他也強調,孩子不可能自行抓傷該處,質疑是否遭外力侵害,導致反覆性裂傷。針對剴剴頸部一道明顯刮痕,呂立指出,即便真的是劉若琳指甲劃傷,「也不是一個合格保母應該做的事」,保母應隨時修剪指甲,避免刮傷孩子皮膚。而當投影幕呈現剴剴頭部CT掃描的圖像時,全場肅靜。他指出下排三顆牙齒已斷裂,還有一顆連牙根都不見,需極大外力才能造成這樣的傷害。他研判可能遭「老虎鉗拔掉或湯匙敲斷」,但因缺乏明確證據無法確認。他補充,剴剴沒有蛀牙,因此不可能是牙齒自然脫落。更重要的是,這些斷牙對應的上排牙齒,形狀完整、沒有磨損跡象。呂立強調,從來沒看過幼童能「磨牙磨到牙齒整個磨斷、不見」,如真有這種案例,「可以寫成醫學論文」,再度駁斥劉氏姊妹所稱的「剴剴習慣性磨牙」說法。他感慨地說,這是他參與鑑定以來,記錄傷勢最多的虐童案例之一,「每個傷的背後,都是精神虐待」。他展示剴剴送到涉案保母手中前的生活照,說道:「我們不能講名字的那個小孩,胖胖肉肉肥嘟嘟的,看起來多開心多好玩!」他呼籲審判人員與辯方「記得他開心的樣子,接下來就不是了」。呂立接著播放多張事發期間的照片,包括剴剴在凌晨遭綁、被塞進家具縫隙的影像。他語氣沉重,不解為何孩子深夜未在床上,卻被「綁成頭臉除了口鼻都包住」,直言「殘忍,虐待,都沒辦法形容」。當他談及「你會有什麼感受?這是什麼照顧?他被綑綁了4個小時!我都不想算綁了多久」,並形容綁法將身體對折,「這是保護嗎?怎麼睡,怎麼換尿布」,更諷刺說「照顧者很辛苦,半夜不睡覺。」最後一張照片,是剴剴死亡前3周僅穿尿布、神情呆滯地望向遠方。呂立說「這是我看到他最後身影,然後就是解剖」,從影像中可明顯觀察到營養不良所造成的虛弱體態。他指出「我們常說非洲難民只剩1個脹脹的肚子,他連肚子都脹不起來」,這是因為肌肉與脂肪都已流失,雖未完全斷食,仍導致身體機能崩解。呂立指出,剴剴在劉氏姊妹照顧下的三個多月裡,身高、體重與頭圍從原本介於50至85百分位,下降到僅剩15%,死亡送醫時體溫僅攝氏24度,「這是放了多久,沒人關心。」他最後語重心長地表示「若我是他,一定好害怕,沒有人來救他,這是教科書等級的凌虐,被迫提前結束生命」,從照片看出剴剴眼神中充滿恐懼,「他應該不懂自己為何要被這樣對待」,可見其精神狀態早已極度崩潰。庭後面對媒體詢問,呂立坦承作證時情緒激動,強調對「那位不能說出名字的孩子遭遇」感到不捨。他表示,本案是他和醫療團隊鑑定過最嚴重的虐童案件之一,「傷勢蠻多、遍布全身」,雖然心中充滿同情與悲痛,但他強調整場作證仍秉持醫學專業,僅依照傷痕佐證事實發言。他苦笑說自己「有用衛生紙」,希望大眾明白,他們所揭露的「只說出剴剴(遭遇)一小部分」。今天傍晚庭訊結束後,劉姓保母姊妹被押上囚車準備返回看守所,外頭由「剴剴戰士」自稱的媽媽網路社群成員手舉標語激烈抗議,喊出「保母殺人,絕不寬貸」,一名成員眼眶泛淚地說,開庭時瞥見剴剴全身傷痕累累的影像,還有被綑綁的畫面,「把小孩綁好幾個小時,大人都受不了,真的太殘忍了!他才1歲多!」
鄧為《長相思》癡情形象大圈粉 爆紅漲粉百萬
鄧為演出《長相思》中的「塗山璟」一角,讓他因此爆紅漲粉數百萬,不過,鄧為也入戲過深,常半夜隨著主角心傷,拍完還要花一個月才能走出角色。在《長相思》中,鄧為一出場就是看不出人形的流浪漢,被楊紫飾演的小六醫師拯救,經過一番打理才逐漸變正常,讓他對這位「救命恩人」誓死守護,與小六的甜蜜蜜的互動也讓粉絲看得心動。鄧為劇中也有多段經典台詞,包括「我的心太小,裝不下整個世界,只裝得下一人」等,癡情等候的形象讓鄧為在《長相思》播出期間人氣大漲,粉絲增加數百萬,立馬成為一線男星,成為各大國際品牌邀約代言的對象。鄧為劇中角色有轉折,實際身分竟是大荒中的超級富豪。(圖/緯來戲劇台)鄧為說自己很榮幸能演這個角色,提到揣摩的過程,投入不同身分的心境,常常半夜陷入悲傷的情緒,久久不能自己。鄧為說,自己在劇中很多哭戲,一開始為了演出身上被虐傷痕累累,每次都要花很久的時間化特殊妝,一化完就讓他立刻進入角色。拍了大半年的戲,要走出角色,鄧為坦承不容易,大概需要殺青後一個月的時間才能正式告別。
剴剴之死/兒虐常見3種傷痕曝!兒科醫揭辨別法 有「甜甜圈的洞」要小心
北市1歲男童剴剴(化名)遭劉姓保母凌虐致死,期間不僅受到暴力毆打,還被拔光指甲、餵食廚餘,消息曝光後迅速引起全台公憤。兒科醫師林筱琪表示,身為爸爸媽媽必須學會幾招辨認兒虐的訣竅,例如不明瘀傷、掌印、勒痕等都是線索,尤其幼兒身上出現「甜甜圈的洞」及「斑馬紋」,就是兒虐的強烈證據。兒科醫師揭兒虐傷痕辨別法。(圖/翻攝自林筱琪醫師快樂育兒臉書)林筱琪12日在臉書粉專指出,身為爸爸媽媽,應該要學會幾招辨認兒虐的訣竅,最有名的TEN-4 BCDR(Torso Ear Neck- 4 Bruising Clinical Decision Rule),可以準確分辨小於4歲兒童虐待或意外瘀挫傷的臨床分辨法則,其敏感度可達97%、特異度可達84%,例如新舊傷雜陳、特殊棍鞭的標記、勒痕、掌印。兒科醫師揭兒虐傷痕辨別法。(圖/翻攝自林筱琪醫師快樂育兒臉書)醫師進一步說明,成人的咬傷幾乎都是虐待,與貓狗咬傷差別在於成人齒痕距超過3公分;至於虐待性燒燙傷,林筱琪解釋,類似傷痕跟周圍健康組織有個非常明顯的界線,一般意外燒燙傷則呈現漸進過渡區域,最常見的虐待性燒燙傷是將兒童浸泡到熱水,「甜甜圈的洞」及「斑馬紋」是浸泡虐待燙傷的強烈證據。兒科醫師揭兒虐傷痕辨別法。(圖/翻攝自林筱琪醫師快樂育兒臉書)剴剴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有家長在批踢踢WomenTalk板發問,「吃飯、喝水、陪玩、教學,要怎麼合理檢視保母是否有好好照顧?大膽假設,小心求證,我不想小孩被虐,一次都不行。該怎麼去檢視保母?除了監視器,我想不到其他可以檢視的方法,因為保母都會說有、受傷都說自己、吃飯都說有,那我怎麼證實他真的有呢?」兒科醫師揭兒虐傷痕辨別法。(圖/翻攝自林筱琪醫師快樂育兒臉書)對此,過來人留言「有受傷一次就要注意了,輕傷也一樣。如果受傷同時又極度排斥保母,差不多可以不要再把小孩送過去了。真相不重要,就直接說小孩不適應不再給她顧了」、「看小孩交給保母的表情啊,最不會騙人」、「每天都接回家洗澡,哪裡有異常不就立刻發現」、「其實小孩不對都看得出來,精神狀況、食慾、情緒等等」。《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孩童遭保母夫虐傷 社會處停托安置
花蓮縣一名李姓婦人去年透過縣府媒合平台找到張姓保母;托育期間,1歲4個月大的兒子身上疑有傷,保母都說是跌倒撞傷,直到去年底孩子眼下到耳後、下巴有大片瘀青和刮傷,送醫驗傷疑似顏面骨折,追問下保母才坦承丈夫有動手管教。縣府社會處表示,已將保母暫時停托,也將提供家屬法律、心理諮商和陪伴服務。李媽媽說,去年3月透過縣府媒合平台,找到1位在吉安鄉的張姓保母,看過環境加上家裡有同齡小朋友,便放心交付托育,但多次發現小孩身上有受傷,保母致歉並解釋說是小朋友玩耍推擠或走路撞到櫃子,但去年底男童臉頰傷勢明顯,追問下保母才承認丈夫動手管教,還說發現時有擦藥也曾試著推散瘀青。李媽媽知道後相當痛心,認為保母說話避重就輕,說謊無法原諒,兒子驗傷左側顏面部鈍傷疑似顏面骨折,上月底持驗傷單報案。警方受理後,去年12月23日通知保母及其丈夫到案說明,全案依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傷害等罪,函送花蓮地檢署偵辦。社會處長陳加富表示,收到通報後立刻啟動緊急事件程序,依規定通報並將孩子轉介其他保母照顧,也安排社工與家長聯繫,提供心理諮商、法律協助及陪伴。陳加富說,縣內合格居家托育保母有345人,縣府委託居家托育資源中心做一般訪視輔導、協助處理緊急事件,將會要求中心加強訪視、輔導。
出席世界動物日活動 黃珊珊:打造寵物、浪浪、野生動物樂園
台北市長候選人黃珊珊昨(4)日出席「2022台北市世界動物日」記者會,她表示,這一天對於全世界來說都是重要的日子,而台北市是第一個由政府帶頭參與的城市,也首創對動物遺體「驗屍」,查明是否有虐待動物的情況,並對虐待動物的人列管追蹤,因為這些虐待動物的人,未來也可能會傷害家人。「近年來街道上嬰兒用品店越來越少,寵物相關商店卻越來越多。」黃珊珊說,台北市也一直以成為「友善動物城市」為目標,而毛小孩們已經成為現代人家中的一份子。台北市首創「動物虐傷法醫鑑識計畫」,對於疑似虐待動物案件,特別是可疑的動物路死案件,藉由專業獸醫師透過動物遺體的痕跡,發掘潛在動物虐傷案件;之前她在主持台北市社會安全網相關工作時,也把虐待動物的人列管追蹤,因為他們也可能會傷害家人。黃珊珊指出,台北市也委託動物醫院或民間團體辦理流浪動物緊急救難及緊急醫療。目前台北市已經有17處狗狗專屬活動空間、有16條週末假日友善狗狗公車路線,持續推動友善動物空間、還與民間動保團體合作創新推出「午夜動保食堂」,讓街貓得享照護,亦規範餵食人士遵照乾淨餵養守則,共設有65座貓屋。黃珊珊強調,除了寵物之外,台北市還有好多動物,在動物之家的浪浪、在自然環境中的野生動物等等,都是我們在這個城市中的一份子。她計畫未來內湖焚化廠將成為「綠循環」園區,結合內湖動物之家,整個成為淨零排碳的示範區,成為台北市「親子+寵物」的新樂園。
蘆洲無良男「熱水淋貓」逼女友返家 受虐貓茶茶撐11天亡
新北市蘆洲17日發生一起令人髮指的虐待動物事件,1名21歲王姓男子因與女友發生口角,使得對方憤而離家出走,為了逼女友返家,王男竟狠心以熱水澆燙兩人一同飼養的虎斑貓茶茶,造成貓咪身上大面積燙傷,在獸醫救治下苦撐11天,仍無法逃過死神的召喚。律師呂秋遠28日在臉書痛心表示,「願茶茶安息,也願惡人受到制裁。」貓咪茶茶因飼主吵架,成為最無辜的受害者,不但全身受到滾燙熱水虐傷,送醫後獸醫指出茶茶除了灼傷之外,肝指數和白血球指數也異常,眼睛更可能已失明,「牠全身灼傷,很多地方都熟化了。」在獸醫努力搶救11天後,茶茶仍不幸死亡。對於茶茶遭飼主王男虐待傷重離世,呂秋遠難過在臉書發文寫道,「茶茶無法撐過去,已經離開這個世界了。」隨後,他更指出,除了茶茶之外,王男也不斷恐嚇同居的女友,甚至揚言要對其全家不利,「我已經請她聲請保護令、提告恐嚇、毀損,以及動物保護法的虐待動物致死罪。」呂秋遠表示,以台灣法律來看,上述罪名即使成立,恐怕也很難讓王男入獄服刑,「目前的法令,因為最高刑度原本就相當低,還『沒有』法官可以做出,讓虐待動物致死的人入獄服刑的判決。」他坦言,地檢署開庭審理時,王男日否會出席仍為未知數,不過他會努力讓其成為第一個被判決入獄服刑的虐貓凶手,「讓他知道,我們必須尊重生命。」呂秋遠更在臉書呼籲,期盼立委能夠修法,「將故意虐待動物致死的刑度增加為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同時,他也認為,校園與各種場合都應加強對生命教育的比重,更希望相關單位能夠設立動物警察,以便在動物受傷時能夠及時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