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虐
」 兒虐 虐童 剴剴 剴剴案 兒少保護
急診醫一看就知是兒虐! 律師怒批「剴剴案兒盟社工」:到醫院都試圖在騙
台北市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2023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遭控任內訪視未據實通報,台北地院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有期徒刑2年,偽造文書無罪。對此,律師李怡貞怒斥,兒福聯盟先前曾說紀錄沒有不實,結果從法院新聞稿就能得知,「陳尚潔就是這麼誇張到最後1秒,到醫院都試圖在騙。」李怡貞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兒福聯盟過去一直聲稱處遇紀錄沒有不實,沒有疑似溢奶等紀錄,相關指責都是「剴剴戰士」攻擊社工的謠言,如今法院新聞稿揭示,檢察官指陳尚潔明明沒有將孩童近況傳給外婆,但是卻標註「已」。李怡貞批評,陳尚潔畢業於台大社工系,卻說自己只是「以、已」不分,而且都已經到了醫院,她卻看都不看剴剴,人家講什麼就信什麼,「剴剴全身傷瘦弱的樣子,任何一個正常的社工假設被隱瞞,都絕對嚇瘋趕快拍照存證,妳陳尚潔習以為常的在那邊溢奶說。」李怡貞直言,萬芳醫院的急診醫師一看就知道是兒虐,陳尚潔卻認為是溢奶,「證明之前的網路傳聞根本不是傳聞,陳尚潔就是這麼誇張到最後1秒,到醫院都試圖在騙。」李怡貞指出,偽造文書部分,因罪證不足當然無罪,「但是感謝法院新聞稿讓我們知道陳尚潔真的超級惡劣,兒福聯盟真的有夠寡廉鮮恥」、「法院的新聞稿就讓我們看出來整件事情就是事有蹊蹺。有罪無罪,有沒有想搓湯圓,我們大家自己心裡知道」。
「剴剴案」社工陳尚潔一審遭判2年 兒福聯盟聲明:遺憾由第一線個人承擔全責
台北市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2023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兒福聯盟前社工陳尚潔遭控任內訪視未據實通報,涉犯過失致死等罪嫌,今天(16日)遭台北地院判有期徒刑2年。對此,兒福聯盟稍早發出聲明,「我們感到無比沉重,遺憾社會安全網的破碎,最後由第一線社工個人承擔全責」 兒福聯盟指出,一個孩子在兒福的服務過程中離開,是所有同仁心中最深、最無法抹平的遺憾與傷痛,兒福也虛心接受外界所有的批評和檢討,「在愛孩子的共識下,我們需要再次說聲——剴剴,對不起。」兒福聯盟坦言,透過司法調查,他們得知保母的惡行,也對於孩子所承受的折磨與苦痛深感悲痛與不捨,過去2年來兒福不斷省思,若當時在服務流程與督導管理制度有所不同,是否就可以早一點識破保母的謊言,發現孩子遭受虐待的處境。兒福聯盟提到,經2年間全面檢視,也修正涵蓋超過 25 種服務的工作流程,其中最關鍵的包括風險複判、異狀評估以及兒虐辨識。兒福聯盟說,若為中高風險案件,將指派督導、主管或資深社工陪伴第一線社工一同訪視個案,降低個人主觀判斷的偏誤;6歲以下兒童的案件,則指派直屬主管以外的第2位資深社工人員進行風險複判與處遇方向討論。兒福聯盟表示,孩子受傷或有異狀時,將由兩位主管一起判斷風險及處遇方式,必要時請外部專家,如醫師協助判斷;現在兒盟的每一位社工都定期接受兒虐辨識訓練,確保敏銳度。對於法院一審判決的結果,兒福聯盟為此感到無比沉重,「遺憾社會安全網的破碎,最後由第一線社工個人承擔全責。」兒盟將尊重當事社工和律師是否上訴的決定,陪社工走接下來的每一步,並會帶著這份警惕,繼續深耕服務每個孩子。兒福聯盟聲明。(圖/翻攝自臉書/兒福聯盟─孩子的守護者)
北院公布「剴剴」凌虐悲慘細節 合議庭三大理由重判社工陳尚潔2年
兒福聯盟女社工陳尚潔被控未據實通報一歲幼童「剴剴」傷勢,導致慘死惡保母劉彩萱等人手下。台北地院今天審結,依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另涉偽造文書的部分則判決無罪。北院合議庭公布判決理由,痛批「剴剴」被惡保母劉彩萱綑綁凌虐,牙齒掉3、4顆,全身42處受傷,與托嬰前判若兩人,陳尚潔卻怠忽職務推諉卸責,至今未與「剴剴」的嚴姓外婆達成和解,因此判刑2年,還可上訴。虐死剴剴的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一、二審皆遭重判刑無期徒刑、18年徒刑。(圖/報系資料照片)判決書指出,陳尚潔為兒福聯盟之收出養社工,從事媒合兒童收出養及家庭聯繫、訪視輔導、出養前身心狀況追蹤等業務。「剴剴」因嚴姓外婆無力照顧,經轉介兒福聯盟出養,陳尚潔收案後,「剴剴」經兒福聯盟安排交由保母劉彩萱全日托育。然「剴剴」112年9月1日至12月24日托育期間,遭劉彩萱綑綁、蒙眼、長時間裸體罰站、餵食廚餘及施以非人道之毆打等方式長期凌虐。而陳尚潔透過3次訪視過程,已知悉「剴剴」額頭出現大片瘀青、面龐明顯消瘦、表情落寞悲傷、眼睛空洞無神、嚴重掉牙3、4顆、頭髮稀疏及額頭反覆新舊瘀傷,與交付劉彩萱托育前出現明顯異常及巨大落差,外表判若兩人。陳尚潔竟怠忽職務,盲目偏信劉彩萱荒謬卸責之詞,使劉彩萱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升級凌虐犯行,「剴剴」因長期缺乏適當之照護與醫療處置,在長達3個多月的凌虐中陷於孤立無援之處境,更因受不當傷害及精神虐待,致患有憂鬱症,全身至少42處遭受人為暴力、蓄意、反覆及長期身體虐待傷勢,終致「剴剴」因全身虐待性傷勢引發組織細胞血液灌流不足、長期營養不良,於112年12月24日凌晨1時31分許,因低血容性休克死亡。合議庭判刑理由指出,一、陳尚潔有協同特殊職務法人機構為危險源控制、自願承擔保護義務等保證人地位,並有協同兒福聯盟監督劉彩萱照護品質、追蹤劉童「剴剴」身心發展狀況,以防免劉童死亡之作為義務。二、陳尚潔就劉童「剴剴」死亡結果,有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之過失,且陳尚潔之過失行為與劉童之死亡結果間,有相當因果關係。三、陳尚潔雖辯稱其非主責社工,然查法規上對主責社工一詞本無明確定義,合議庭認定陳尚潔具有自願承擔義務之保證人地位,不採陳尚潔辯詞。合議庭審酌陳尚潔為具有專業知能之收出養社工,本應為弱勢兒少之保護傘,卻背棄職責,身為最能拼湊受虐真相與救援劉童之關鍵角色,竟消極不作為,怠於履行保證人地位所應負之作為義務,面對「剴剴」托育前後判若兩人、身心急遽惡化之重大兒虐警訊,放棄其專業立場,盲目聽信劉彩萱荒謬卸責之詞,致使一再錯失救援劉童之機會,更使劉彩萱在無效監督下更加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升級凌虐犯行,使未滿2歲毫無求救能力之「剴剴」,飽受身心凌虐而悲慘喪命,其消極漠視之舉,甚屬不該。考量陳尚潔犯後推諉卸責否認犯行,迄今未與「剴剴」的嚴姓外婆達成調解或有何賠償其損害之意願等犯後態度,斟酌「剴剴」外婆、檢察官請求從重量刑之意見,兼衡陳尚潔違反義務之程度甚高,造成劉童生命法益喪失及家屬終身無法彌補之苦痛與自責,犯罪所生損害甚鉅,暨其素行、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有期徒刑2年。本案審判長為吳家桐法官、陪席法官趙書郁、受命法官胡原碩。
新北板橋「欣勵德幼兒園」園長涉強脫女童衣物羞辱 法院裁定5萬元交保
新北市板橋區「私立欣勵德幼兒園」近日傳出不當管教案,陳姓女園長當著全班同學面前,強行脫去6歲大班女童的衣褲,導致女童背部挫傷。警方10日將其拘提並送往新北地檢署,檢方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晚間裁定5萬元交保。國民黨新北市議員劉美芳10日偕同家長召開記者會,家長指控,女兒在刷牙食玩水,不慎弄濕另一名男童的褲子,陳姓園長竟當著全班幼生面前,強行脫去女童衣褲,還將上衣拉至女童頭部遮蔽臉部,用力擰轉衣物,害得女童背部嚴重挫傷、心靈受創。事後家長前往幼兒園了解狀況,陳姓園長竟辯稱「只是想嚇她」,雖有傳訊道歉,但訊息中卻情緒勒索稱「會讓其他小朋友無法畢業」。家長也透露,陳姓園長丈夫就是幼兒園負責人、女兒則是安親班教師,其他親戚也在同家幼兒園任職,質疑是在互相遮掩罪行。家長也心痛表示,孩子一度害怕到不敢說實話,直到他們看見監視器畫面才發現真相,甚至連曾就讀該園的長子也透露曾遭毆打。對此,劉美芳指出,該園施暴後常以糖果安撫孩子,試圖滅證,而他們支持家長「不和解、不妥協」的立場,要求讓施暴者終身不得進入教育體系,並喊話教育局針對該園所進行地毯式調查,揪出所有黑名單,並對於兒虐行為給予最嚴厲懲處,公告姓名及機構。新北市教育局表示,4月7日接獲婦幼隊通報,得知該幼兒園在同月2日中午疑不當對待幼生,8日即派員到場稽查,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陳姓園長確有拉扯幼生衣物,並以衣物限制幼生頭部活動等情形,涉案情節重大,已立即要求園長停止職務並接受調查,後續如查證屬實,最重可處新台幣60萬元罰鍰,並終身不得任職幼兒園;園方最重可處21萬元罰鍰,並廢止設立許可。不僅如此,教育局也查獲該園有幼小混齡教學,以及師生比不符規定等違規情形,依法對園方開罰12萬元。陳姓女園長10日稍早被警方拘提送往新北地檢署,檢方複訊後認定其涉犯傷害罪、強制罪、妨害幼童發育罪,犯嫌重大,且有勾串證人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新北地方法院晚間召開羈押庭後,認為陳女尚無羈押必要,裁定以新台幣5萬元交保。《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輔大醫院「兒少保護區域醫療整合中心」20日揭牌 同步啟動社區支持行動計畫
輔仁大學附設醫院2026年正式獲得衛生福利部核定,成立「兒少保護區域醫療整合中心」,今天(20日)舉行揭牌儀式,攜手輔仁大學、台北永福扶輪社等同步啟動「兒少保護與社區支持行動計畫」,這也是首度將該醫療資源推到第一線,結合教育走進社區,期能打造具有預防功能的兒少保護體系。共同主持揭牌儀式包括輔大醫院院長黃瑞仁、輔仁大學校長藍易振教授、輔仁大學附設醫院急診醫學部主治醫師、兒少保護暨家暴性侵防治中心主任范修平醫師、國際扶輪社3481地區總監黃鈴翔、台北永福扶輪社長梁雅倩、副社長張青真等。輔大醫院「兒少保護區域醫療整合中心」正式成立,將醫療、教育連結到社區計畫的重要執行單位,包括輔大醫院急診醫學部主治醫師、兒少保護暨家暴性侵防治中心主任范修平醫師(右)、台北永福扶輪社社長梁雅倩(左二)。(圖/台北永福扶輪社提供)台北永福扶輪社與輔大醫院合作起源於兒少及家庭社區支持服務方案(守護家庭小衛星)在全台約800個,其中在新北市約達175個小衛星,而新北市人口佔全國人口六分之一,可說是該計畫案的「重中之重」。永福是一個由女性組成的扶輪社,長期關注婦幼與弱勢議題,獲悉小衛星計畫,即於2017年起投入兒少保護工作,累計捐款超過2200萬元;社長梁雅倩表示,看到研究資料顯示全世界每天有7000~8000多個兒童受虐案件的發生,她真的很擔心這些孩子;而她也自己來自單親家庭,年少度過不被理解的孤單生命經驗,更讓她相信孩子需要的不只是事後補救,而是更早被看見被接住。范修平醫師則指出,「我們因為愛,集中在這裡;因為愛孩子,我們全心投入兒少保護工作。」目前在新北市小179個小衛星中,已有49個與輔大醫院簽約合作,擴及到桃園、北市,希望能同步啟動的「兒少保護與社區支持行動計畫」推到整個北台灣各縣市。范修平表示,現在「兒少保護區域醫療整合中心」結合醫院醫療資源,還有像是輔仁大學的社工系、心理系、營養等科系專業部分,有別於過往兒少保護工作透過警方、醫院的聯繫照護,現在則是提前將預防工作進入到社區,讓更多教育、醫療資源與社區串連整合,以達永續的關注兒童少年這一個層面。關心兒少議題的社福與兒少立委林月琴則表示,兒少保護不應只停留在事件發生後的補救,更需要將資源投入預防與家庭支持。她將持續在立法院監督相關政策與預算,也會監督即將成立的兒家署能真正成為兒少保護的避風港,推動政府把更多力量用在孩子受傷之前。
李貞秀首登立院發言台 韓國瑜:願媽祖保佑妳
民眾黨陸配立委李貞秀國籍爭議持續延燒。李貞秀今(13)日上午首度於立法院國是論壇發言,立法院長韓國瑜表示,「希望你好好認真努力,為台灣民主擦亮招牌、為廣大人民努力貢獻,祝福你,台灣的主神媽祖保佑妳」。而在國是論壇結束後,李貞秀跑到議場後方向韓國瑜表達感謝,過了幾分鐘後便落著淚回到議場,與同黨立委相擁而泣。李貞秀今天上午出席立法院會,並首度在國是論壇登台發言,在李貞秀發言前,韓國瑜先向她表示,「這一路走來風風雨雨,非常不容易,妳即將要第一次登上發言台,希望妳好好認真努力,為台灣民主擦亮招牌、為廣大人民努力貢獻,祝福你,台灣的主神媽祖保佑妳」。李貞秀在國是論壇則是談到剴剴案,身為五個孩子的媽媽,每當社會發生虐童案,都痛心不已,尤其是剴剴案,那麼小的一個孩子來不及長大,國人都十分憂心不捨。李貞秀強調,不能輕放兒虐相關涉案人員,沉痛呼籲政院應盡快補齊社會安全網,愷愷案不容再發生,讓每位兒童都能被社會安全網接住,期盼司法做出公正審判,正義最終能得到彰顯。
割頸案乾兄妹最快2年可假釋引怒火! 律師:僅能修法補救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聖誕節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男遭判12年、林女則是11年。兩人相當於最快僅被關4年就能假釋,掀起大眾怒火。對此,律師表示,只能等《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修正條文通過,若通過屆時少年殺人可能就無法三分之一刑期得以假釋。2023年12月25日事發當天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女愈想愈生氣,跑去找乾哥郭男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郭男、林女一審分別被判刑9年、8年,檢察官不服提上訴,二審改判12年、11年徒刑;檢察官再提出上訴,但最高法認為檢察官當時僅針對量刑上訴二審,上訴第三審時卻指摘援判決犯意沒有釐清,非合法上訴理由,且量刑妥適,因而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三分之一就得以聲請假釋,而郭男和林女已被羈押2年,代表最快只要再2年就有機會假釋出獄。此判決讓家屬難以接受,也引發社會譁然。對此,律師廖芳萱說明,根據法律規定,14歲以上未滿18歲之行為得減輕其刑,且犯罪時未滿18歲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因此若是未成年人犯殺人罪,大約落在5年以上、20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此外,相較於一般成人必須服刑滿二分之一才能假釋,未成年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只要展現出悔改的實據,服刑期滿三分之一即可申請假釋。廖芳萱說,但少年假釋出獄後,也並非完全自由,在假釋期間必須接受「少年保護管束」,由少年觀護人定期面談、追蹤,若在假釋期間又違反相關規定,假釋會被撤銷。廖芳萱提到,行政院已於2025年10月通過一項《刑法》修正草案,針對「故意殺人」及「兒虐致死」等重大暴力犯罪,若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者不得假釋,目前正送交立法院審議,因此只能待《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修正條文通過,少年殺人可能就須面臨無法再享受三分之一刑期得以假釋的優待。
剴剴案二審判決出爐 滿志剛提「三不」呼籲制度改革
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因虐死1歲大的男童剴剴,一審分別遭國民法官判刑無期徒刑、18年,檢辯雙方不服提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27)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對此,台北市松山信義區市議員參選人滿志剛強調,這不只是一起司法案件的結果,而是社會必須正視,「我們到底有沒有真正把孩子放在最優先的位置?」滿志剛表示,剴剴只是一個才一歲多的孩子,他沒有能力求救,沒有選擇照顧者的權利,只能把生命完全交到大人手中。結果制度失靈、監督失守,最終讓一個無辜的孩子,在本該最安全的托育環境中離開這個世界。滿志剛指出,自己是雙寶爸,每天出門前,孩子都會抱著自己說「爸爸今天幾點下班?」那個畫面,大家都懂。正因為懂,才無法接受有人對孩子施以長期虐待,卻還有人替加害者喊冤、替廢死辯護。滿志剛說,反對廢除死刑,不是為了報復,而是為了替那些再也沒有機會長大的孩子,守住社會最後一道底線。對於像剴剴案這樣,情節重大、行為人長期施暴、毫無憐憫的案件,如果連最嚴厲的刑罰都不存在,「那請問我們要如何向下一個孩子保證,他的生命是被重視的?」滿志剛表示,這起案件,也不只是「壞人很壞」這麼簡單。從媒介托育、社工訪視,到主管機關的追蹤機制,層層失守,才讓悲劇一路發生、無人攔下。剴剴已經回不來了,但能不能讓他的離開,至少換來一個不再讓孩子孤單受害的台灣?滿志剛強調,身為一個父親,也身為一位議員參選人,自己要說的很清楚:保姆資格審定,不能只審文書;訪視與稽查,不能流於形式;虐童零容忍,刑責不能再打折扣。這「三不」,是身為一個父親、也是身為一個準備站出來承擔責任的政治工作者,最沉痛、也最堅定的呼籲。
把公務資料庫當花名冊!高雄心衛中心執秘性侵弱勢少女 妻幫掩護同遭解聘
離譜!高雄市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前執行祕書何建忠,利用職務之便,將公務資料庫當「花名冊」,利用精神照護查詢系統,鎖定因私密畫面外流而曾經輕生的16歲少女,肉搜後將她約出性侵得逞,在得知被害人報案後,其妻子還協助察遜案件偵辦進度,高雄地檢署近日偵結,依加重性交等罪起訴何男,並求處10年半有期徒刑,何妻也遭免職。據了解,42歲何建忠畢業於高雄醫藥大學心理系,並到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進修,而他任職心衛中心苓雅分區執秘,是最高層級主管,負責推動自殺防治、家暴、兒虐及性侵害個案管理,更曾獲衛生福利部「強化社會安全網績優督導」表揚。何建忠卻利用職務之便,2025年6月開始頻繁登入精神照護查詢系統尋找下手目標,最終鎖定該名少女,肉搜後掌握其學校、手機和社群帳戶,偽裝嫖客將她約出。少女曾因隱私畫面外流而輕生,她誤以為何建忠握有其私密照,擔心照片進一步外流,且想進一步釐清真相才答應外出,卻被何建忠載往汽車旅館性侵得逞。而少女面對暴行曾哭喊掙扎、不斷抗拒,何建忠卻不顧其意願繼續施暴,為了營造性交易假象,還將數張千元鈔票放在桌上,稱「你自己拿就不算我給你」,少女最終不願收下,何仍將3600元塞進少女背包,後將她丟包超商便離開。被害人不甘受辱、憤而提告,而何建忠在得知被害人報案後不知悔改,還透過在社會局任職的妻子私下查詢案件偵辦進度,何則從10月3日開始被裁定羈押3月。檢方認為何身為社安網重要執行者,卻將受保護個案視為洩欲工具,犯後更企圖以金錢將重罪轉化為性交易,嚴重戕害未成年人身心,全案於近日偵結,檢方依加重強制性交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將他起訴,並具體求刑10年6月,何妻則已被2大過免職。◎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剴剴逝世2年了! 許淑華批北市府「減列相關經費近420萬」
台北市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2023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事件震撼全台。議員許淑華指出,明明才發生過重大兒虐事件,北市府卻將「居家式托育服務人員訪視」輔導、管理及訓練經費減列近420萬元,讓她忍不住痛批「失去剴剴的代價還不夠嗎?」北市社會局對此回應表示整體預算並沒有減少。許淑華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剴剴離開大家已經整整2年了,這段時間她在市議會不斷關心、檢討整個制度到底發生什麼問題,保母制度、訪視頻率、督導機制,究竟哪一個環節出錯,市府有沒有真正檢討過?「失去剴剴的代價還不夠嗎?喚不醒訪視制度鬆散、無人懲處,只剩求官不願負責的政客!」許淑華指出,事發至今,她發現台北市政府減少了保母訪視相關的預算,台北市「居家式托育服務人員訪視」輔導、管理及訓練經費,減列了419萬8320元,讓她忍不住質疑「一個發生過重大兒虐事件的城市,不是更該增加訪視、強化把關,而是選擇『省錢』?」許淑華說,她在預算審查會議詢問後,市府給出的答案是:因為中央有增加補助,且家外送托政策,爺奶等親屬保母人數下降,從113年(2024年)的1981人,降到114年(2025年)的1498人,因此減編3到4位親屬訪視員,約省下270萬。許淑華提到,一般保母的人數根本沒有減少,113年北市登記托育人員4253人,114年仍有4186人,所需的訪視員人力一樣是68人;訪視壓力沒有變小,責任沒有變輕,在發生重大事件後,政府應該要增加訪視費用及相關人力,「在中央有補助、在制度需要補強的情況下,為什麼不是『重新思考如何強化整個系統』,而是先從孩子的安全下手刪預算?」許淑華感嘆,更讓人無法接受的是,事情發生到現在,司法審判進行中,委外的訪視員也被移送;而監察院也在5月提出調查報告,糾正台北市政府,她也公開喊話蔣萬安市長,針對監察院提出的3大行政疏失進行調查,提出每一個環節應該負責的人員名單,但如今市府社會局等相關單位,卻沒有任何一位主管、承辦人被懲處,「明明台北市政府是『督導單位』,卻沒有任何一個人被究責、處分。這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應有的態度嗎?」許淑華承諾,這次預算審查,她會持續追蹤這個議案,要求市府重新審視經費編列的合理性,強化整個系統機制,「我們不要就這樣算了!」對於許淑華的發文,社會局回應表示,整體預算並無減少,且持續優化服務。為加強訪視居家托育人員,穩定訪視員人力,臺北市早於中央調高訪視員薪資福利,並於114年編列調高薪資之預算,因115年中央補助地方訪視員薪資調高之經費,地方編列之預算數隨之調整,本項服務整體預算並無減少。社會局強調,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之人力,皆依照中央規定及委託契約之規定聘用增補人力,以提供更完善之服務,剴剴案後更提出之7+1精進策略,如推動加強訪視、訪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之教育訓練,皆將持續執行以優化服務。
「把嬰兒當球踢」!台南麻豆爆集體虐童案 2保母涉虐6童遭羈押
台南市麻豆區日前爆出保母虐童案件,一名11個月大幼童送醫後經醫院通報,揭發鄭姓與張姓2名保母涉嫌對6名2歲以下幼童施暴,包括毆打、摔擲、踢踹、踩踏等,其中1名幼童因顱內出血住進加護病房治療。6名家長陸續提告後,2名保母已於12月8日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立委郭國文、市議員陳秋宏28日陪同受害家屬召開記者會指出。受害家屬表示,鄭姓與張姓保母照顧的皆為2歲以下,都還不會講話,加害人看準這點對兒童施暴。家屬表示,檢視近1個月監視器畫面,發現8個月大嬰兒遭施暴次數超過20次,畫面中可見打巴掌、重摔、踢踹等行為,令家長難以承受。麻豆警分局副分局長劉行五表示,院方通報後警方即刻啟動調查,前往受托地點訪視時發現異狀,隨即扣押監視影像並報請檢察官偵辦。檢警掌握相關事證後,考量2名保母有串供、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獲准,6名家長亦正式提出傷害告訴。台南市社會局兒童福利科長楊小萱指出,涉案2名保母中,1人具合格登記資格,另1人則為未登記保母。然而,合格保母僅申報照顧2名幼童,卻實際收托6人,已涉及超收違規。社會局將依法撤銷其托育資格並裁罰,並逐一聯繫其過往托育兒童家長,釐清是否另有受害情形。社會局表示,依兒少法規定,鄭姓保母若經判決成立兒虐行為,將處6萬元至60萬元罰鍰並撤照;張姓保母除涉兒虐外,另涉及未登記執業,將再處6000元至3萬元罰鍰。郭國文強調,剴剴案後《刑法》已修法提高虐童刑責,但《兒童托育服務法》仍在立法院審查中,呼籲加速完成三讀。
1歲兒送安置機構竟出現瘀青家長怒控虐待 社會局:傷勢原因仍待評估
新北市近日發生疑似虐童案,1歲男童16日被社工接往安置機構後,身上和頭部出現多處瘀傷紅腫,男童家長27日在市議員張維倩陪同下,控訴安置中心虐童,社會局則表示,目前尚未能釐清孩童傷勢造成原因,但以最高標準維護孩童權益,第一時間轉換照顧者,傷勢成因交由台大兒保醫師團隊評估,若確實有照顧不當,將會對照顧者提出獨立告訴。張維倩表示,孩子16日被帶往安置處所,社工18日傳回的照片就出現額頭紅腫,24日更看到頭部與手部嚴重瘀青,且孩子臉部及身上多處出現嚴重濕疹,顯示在安置期間的照顧不足,要求社會局針對疏失細節、責任歸屬、監督機制等問題做出清楚說明,給家屬與社會大眾一個交代。而家屬已經至台大醫院驗傷並提告,張維倩質疑安置機構的照顧者明顯沒有做好保護孩童的基本責任,倩要求保護機構必須負起管理責任,社會局在選擇與評估安置機構時,更應強化審查與監督機制,確保施暴者不可能再從事任何兒少照顧工作,杜絕下一起兒虐事件。社會局表示,此案緊急安置是因為家長爭吵時以孩童性命為要脅,並拒絕履行孩童的安全維護計畫。家防中心安置此孩童後也以一週五次高密度訪視關切個案情形,社工也在發現孩童傷勢後,立即將孩童帶往醫院就診,並轉換照顧者。社會局強調,雖然目前尚未能釐清孩童傷勢造成原因,但以最高標準維護孩童權益,第一時間轉換照顧者,目前傷勢成因交由台大兒保醫師團隊評估,若確實有照顧不當,家防中心將即刻對照顧者提出獨立告訴,捍衛孩童權益。
故意殺人判刑逾10年不得假釋 司法院促請行政院考量「有無違反酷刑原則」
行政院日前通過《刑法》、《刑法施行法》及《監獄行刑法》修正草案,增訂故意殺人及兒虐致死等特殊重大暴力犯罪,經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逾10年者不得假釋。司法院24日由代理院長謝銘洋大法官主持院會後,提出加註意見,「促請」行政院留意及釐清草案有無違反國際公約的禁止酷刑原則及獄政管理或矯正有無窒礙。司法屢有殺人或兒虐輕判的案例,10月30日行政院會通過刑法及監獄行刑法等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內容包括增訂故意殺人及兒虐致死案件不得假釋、裁判確定前的羈押日數全數納入假釋執行期間。其中故意殺人被判刑超過10年不得假釋的修法,引起法界討論。司法院昨表示,為回應近日外界就刑法修正草案關於不得假釋部分所持疑慮,司法院認為,禁止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公約、歐洲人權公約及已內國法化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分別規定「酷刑」的定義及「任何人不得施以酷刑,或予以殘忍、不人道或侮辱之處遇或懲罰」的要旨。司法院指出,修法草案關於不得假釋的修正內容,是否屬於這些國際人權公約所稱「酷刑」,或類似的處遇或懲罰,及有無違反公約的禁止酷刑原則,建請行政院在立法理由中說明釐清。此外,司法院稱,草案所定不得假釋罪名的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既遂犯」為例,其大部分所獲刑度均落在「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逾10年」的範圍內,如果一律不許假釋,在獄政管理或矯正上有無窒礙,也請行政院評估。
情殺未遂揭婚外情!女遭情人浴室砍傷「浴巾逃命求救」 丈夫到院才知戴綠帽
桃園市今年9月15日晚間發生一起情感糾紛引發的傷人案件。一名54歲呂姓男子涉嫌在50歲莊姓女子洗澡時持刀闖入浴室,猛砍其頸部。女子滿身鮮血、僅披浴巾衝出住處求救時,不斷向人喊「朋友持刀劃傷」,驚動便利商店店員與巡邏員警。她的丈夫隨後趕抵醫院探視,才驚覺妻子竟與行兇男子有婚外情。檢方已依殺人未遂罪嫌將呂男起訴。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案發時間為9月15日晚間約9時許,當下女子正在入浴,呂男疑似持刀闖入,並對其頸部劃下一刀。受害女子驚恐萬分,忍痛從浴室逃出,雖全身赤裸、傷勢嚴重,仍奔向附近超商求救。店員見狀立即拿毛巾幫忙止血,並呼叫路過警員協助。警方進入店內後,女子仍保有意識,但因頸部重傷而呼吸困難。她不斷重複說出「6樓、6樓,是被朋友持刀劃傷」,一旁民眾則驚呼「她一直流血,快不行了」。警方立即通知消防人員協助送醫,同時循線前往女子所指的住處搜索,並於現場發現呂男昏迷倒臥在浴室,左手手腕有刀傷跡象,疑似自殘未遂。兩人經送醫後均暫時脫離生命危險。案件經檢警調查,呂男雖稱與女子為情侶,實際上僅為婚外情對象,女子已婚,事發當日兩人發生爭執,女子表示欲結束關係,呂男疑因此情緒失控,趁女子沐浴時持刀攻擊。原毫不知情的丈夫直到妻子重傷送醫後,他趕赴醫院探視,才得知妻子出軌並遭第三者攻擊。全案目前由桃園地檢署偵結,檢方依殺人未遂及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罪嫌對呂男提起公訴。至於女子丈夫是否將提出侵害配偶權等後續訴訟,仍待進一步發展。CTWANT提醒您: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拒絕兒虐、防止老人受虐,請勇敢撥打110、113CTWANT提醒您: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透過守門123步驟-1問2應3轉介,你我都可以成為自殺防治守門人。安心專線:1925(依舊愛我)張老師專線:1980 生命線專線:1995
公托虐童1/托育老師勒脖掐臉只受薄懲 其父竟曾任社會局課長
近年來虐童案頻發,兩年前震驚全台的「剴剴案」更是引起人神共憤,立法院今年8月三讀通過將「虐殺幼兒罪」納入法典,提高虐童罰則。然而,有受害幼童媽媽向本刊控訴,新北市中和某公共托育中心前(2023)年發生托育老師不當對待未滿2歲的兒童事件,社會局卻僅予「最輕懲處」,甚至未公開加害者姓名,疑似與這名托育老師的父親曾任社會局課長有關。受害童樂樂(化名)在10個月大時進入中和某公托中心,平日活潑乖巧,總是笑著牽起老師的手走進教室,對環境適應良好。不料,直到2023年8月第一個禮拜起,樂樂卻突然非常抗拒去學校,每天一聽到上學三個字就會崩潰哭喊「不要」,不肯讓媽媽拿書包,也死命不肯出門。母親K女士起初以為只是孩子一時鬧脾氣,後來才知道是公托裡來了一位讓小孩懼怕的老師。2023年8月24日,K女士接到來自公托主任的電話,告知她中午老師換尿布時發現樂樂的臉部紅腫、有血絲和大片瘀青,K女士連忙趕到公托,抵達後發現女兒臉上明顯有傷,直覺事態不單純,遂要求調閱監視器畫面。畫面中,一位老師在午餐期間多次對樂樂及其他幼童動作粗暴,不但多次用力壓頭、拍打臉部,甚至在替樂樂擦拭臉部時,一手勒住脖子、另一手掐捏臉頰。樂樂多次因老師粗暴動作哭喊、掙扎導致臉部脹紅,直到其他老師上前安撫後情緒才稍見平復。K女士回憶,「我看著監視畫面,整個人都在發抖,小孩一直哭、老師甚至沒有一點安撫。」K女士當下要求公托報警、通報社會局,主任卻多次勸阻,稱「這樣會影響老師心情,反而不利孩子照顧」,她雖心中憤怒,憂心樂樂的托育環境,只能忍痛一年直到轉學後才報警提告。事發後兩天,樂樂出現嘔吐、嗜睡等症狀,K女士急忙送醫住院觀察。醫師診斷為「疑似輕微腦震盪」、臉部瘀傷與頭部鈍傷。後續情緒評估報告中更指出,樂樂具部分固著行為(指生活上有難以調整或僵化的行為),「疑受過往就學經驗之相關情緒影響」。幼童因遭受老師多次大力拍打、捏臉,更有勒脖狀況,導致右臉瘀青、紅腫,布滿血絲。(圖/投訴人提供)本案上報新北市社會局後,K女士等待了兩、三個月,卻遲遲未收到最終懲處結果。心急如焚之下,她主動致電社會局,卻得知懲處早已通知加害老師,最終僅被停職一年、處以罰款,且姓名未公開,為最低限度的行政處分。回想樂樂遭受的不當對待及留下的身心後遺症,K女士無法再忍,最終決定提起告訴。然而社會局懲處結果不僅未直接通知受害幼童家屬,也未公開加害老師姓名,令家屬擔憂,此類老師是否可能再次流入其他托育中心或教保相關職場,也引發家屬對判決公平性的質疑。而此次最低限度的懲處,疑似與加害老師林姓女子的家庭背景有關。受虐幼童母親控訴,社會局僅作出最輕懲處且未公布涉案老師姓名,孩子卻承受身心創傷,讓她難以接受這樣的結果。(圖/方萬民攝)據瞭解,本案托育老師林姓女子年約35歲,父親曾任改制前的台北縣社會局課長,任內曾捲入勒索林口頂福陵園負責人徐仲祥新台幣2000萬元案,最終高院三審判他9年9月徒刑,至於涉偽造文書部分,則判刑8月確定,2罪合併應執行10年1月。其家庭背景是否間接導致此次懲處幅度偏低,引發外界對行政裁量是否公正的疑慮。對此,新北市議員張嘉玲表示,社會局原先的裁處過輕,且令人遺憾的是,被害家長並未收到相關裁處文書,懲處通知僅發給被裁處人,家長僅被口頭告知,未享有正式的通知與申述時限。當事人家長因此無從得知、亦無法提出申訴或意見,這在行政程序上並不妥當,也嚴重影響當事人權益。此外,此托育機構為新北市政府公辦公托,與私人托育機構相比,應承擔更高的監督與管理責任。家長之所以信賴公託機構,是基於政府的背書與保障;既然事件發生於公辦機構,社會局與相關單位必須進行全面檢討:包括保姆資格審查、任用監督、稽核機制與事故通報程序等,釐清管理責任、補強監督缺失,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對此,社會局表示,在接獲通報後公托中心及家防中心立即介入調查,調查完成後,社會局隨即邀集外部專家學者召開審議會議,處分結果也於一個月內主動致電告知幼兒母親。最終處分是專家共識,與托育人員背景無關,社會局不清楚該托育人員父親身份。另外,該托育人員事發後已離職,家長也持續送托直到畢業,去年也有返回中心參加活動,社會局對於不當對待絕對零容忍,若家長有轉換托育環境需求,社會局也會全力協助。
公托虐童2/劣師起訴後申請身障證明獲輕判 承審法官、檢察官背景嚇壞家長
新北市中和某公共托育中心爆發虐童事件,受害幼童母親憤而報警提告,卻在一年多的漫長等待後迎來僅拘役30天的輕判。更令人質疑的是,加害的托育老師林姓女子竟在遭起訴後才申請身心障礙手冊,卻被曾任鄭捷辯護律師的承審法官梁家贏納入量刑考量;而本案承辦檢察官吳宗光曾有翹班去按摩的紀錄,審檢過往經歷不但發爭議,家長也不禁憂心,社會還能否繼續相信司法的公正性。受害童母親K女士向本刊指出,監視器畫面清楚顯示,加害老師多次對孩子動作粗暴,包括勒脖、拍打臉頰、用手掐捏臉部、強壓頭部等行為,時間持續且力道明顯。然而,林女在調查時卻辯稱,這些動作是為了「安撫孩子情緒、協助進食」,並聲稱「只是看到小朋友臉上有髒東西,想幫忙清潔」,否認有任何惡意或故意傷害。35歲的林女出庭時,突然出示「身心障礙手冊」作為辯解依據,試圖以此爭取輕判。但K女士與律師事後查閱資料後發現,該手冊竟是在案件曝光、遭起訴後才申請核發,令她質疑此舉是否刻意為求減刑所為。更令她難以接受的是,小孩事後被醫師診斷為「疑似輕微腦震盪」,公托主任竟私下將孩子過去在托育中心留下的健康檢查與病歷資料洩漏給被告母親,企圖將孩子的傷勢與過去經歷牽扯在一起,嚴重違反《個資法》,更違背道德良心。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檢察官最終僅以「過失傷害罪」起訴,沒想到一審開庭後,竟是另一場惡夢的開端。K女士描述,法官在勘驗監視器畫面時,以手扶頭、側身觀看,態度輕浮,甚至多次要求播放人員「加速、跳過」,最終只認定被告動作「力道未明顯過大」,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K女士哽咽說,「花了這麼多時間、提這麼多證據,卻換來一個這樣的態度和結果。」監視器清楚錄下公托老師大力掐捏孩童臉部暴行,她卻辯稱並非故意,檢察官最終竟只以「過失罪」起訴。(圖/投訴人提供)值得關注的是,此案的一審法官梁家贏曾任鄭捷案及小燈泡案凶嫌的辯護律師,過去在死刑判決公布後曾公開表示「遺憾」。梁家贏的經歷曝光後,引發家屬與外界質疑,是否因此對加害人抱持相對寬鬆的態度。此外,負責此案的檢察官吳宗光也曾被媒體揭露涉及曠職、按摩及不當領取加班費等爭議,最終僅遭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以「促其注意」處分,令家屬對整體司法公正性更加憂心。據了解,涉案托育老師林女目前仍受僱於某長照機構,繼續擔任照護工作;而另一端,受害幼童的母親仍在漫長的司法程序中等待正義的落實。K女士強調,「只盼司法能真正回歸公正與良知,法院能依法審判、勿枉勿縱,讓社會相信正義還存在。」新北市議員張嘉玲指出,希望二審法官可以審酌相關證據,還被害幼童及家屬公道。圖/翻攝張嘉玲臉書)對此,新北市議員張嘉玲建議,政府與社會應該重新檢討,是否應該將托育人員、照護員等相關職業納入共同的「消極資格」審查範圍;也就是說,曾經有虐待或傷害紀錄的人,是否應該被限制從事任何涉及人員照顧的工作,無論對象是兒童還是長者。因此,這不只是單一事件,而是整個社會需要共同思考、檢討與調整的制度問題。對此,社會局表示,在接獲通報後公托中心及家防中心立即介入調查,調查完成後,社會局隨即邀集外部專家學者召開審議會議,處分結果也於一個月內主動致電告知幼兒母親。最終處分是專家共識,與托育人員背景無關,社會局不清楚該托育人員父親身份。另外,該托育人員事發後已離職,家長也持續送托直到畢業,去年也有返回中心參加活動,社會局對於不當對待絕對零容忍,若家長有轉換托育環境需求,社會局也會全力協助。
網傳繼母虐小一女童「社工嚴重失能」 苗栗縣府駁:獲報後即介入已安置
社群平台上近日流傳「苗栗縣小一女童遭繼母施虐、社工失能未處理」等指控,引發輿論強烈關注,不少網友質疑苗栗縣政府社工怠忽職守。針對網路兒虐指控,苗栗縣政府嚴正發聲澄清,指7月即已介入迅速查證,並啟動處遇相關機制,絕無「社工失能」情事,呼籲勿再散播錯假訊息以免觸法及造成兒少二度傷害。近日Threads上流傳一段爆料,指稱一名小一女童疑遭繼母虐待,全身傷痕累累,儘管學校已向社工通報,社工稱繼母「照顧情形改善」,接著每日被送回同一環境再次受虐。貼文更指,女童曾於半夜在外遊蕩後由警方尋獲,但警方將她送回繼母家時,繼母竟拒收,之後由警察帶去安置一晚,「第二天再送回去鬼地方繼續被虐。女童已經有精神解離狀況,社工有立案,但是就是拖拖拉拉失能狀態……」。對此指控,苗栗縣府隨即發聲回應,強調內容失真、誇張並與事實不符。苗栗縣府說明,該案7月接獲通報後,立即啟動社福中心、保護社工及教育單位共同介入,並持續家訪、關懷與風險評估,社工追蹤期間雖確認家庭教養壓力較高,但並無立即危險或外界所稱之嚴重虐打情況。此次再接獲訊息後,第一時間派員前往案家查證,社工考量家屬情緒不穩、教養方式不足,為保障兒童安全,已依法立即啟動安置措施並提供後續支持。苗栗縣府強調,「社群貼文指出案主受到嚴重虐待,與事實不符,另案主亦無深夜在外遊盪之情,是因案主與照顧者在生活照顧上議題的衝突,導致案家屬有情緒問題,後續經協調友人協助照顧一晚,並無在警局過夜的狀況。」至於網傳「社工失能」,苗栗縣府嚴正駁斥毫無根據,「本案自7月正式立案後,社工介入從未延誤,依法執行風險評估、密集訪視、家庭功能連結、親職輔導、學校合作等服務,完全不是網路所稱之消極或放任。」另外,兒少保護處遇決策,需建立在專業判斷與風險評估,不可能因片段影像或未經查證的留言就任意做出判斷。苗栗縣府強烈呼籲,社群平台出現足以辨識個案之資訊,已對兒童與家庭造成傷害,不但違反兒權法,更影響社工專業執行。民眾若持續轉傳、不實渲染或自行剪輯片段,除嚴重傷害兒少身心健康,亦可能涉及法律責任;並提醒民眾請依正確管道反映疑似兒虐情形:24小時113全國兒保專線;110警政報案。苗栗縣府強調,將持續提供本案必要保護與輔導措施,並透過跨專業團隊協助兒少獲得最適切的照顧。最後再次呼籲社會大眾停止轉傳不實資訊,拒絕網路謠言,共同守護兒少安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又爆恐怖虐童案! 郁方點名法官「判太輕」:多無辜的生命
女星郁方2006年與「斐儷珠寶」總經理陳昱羲結婚,婚後育有兩子一女,時常在社群上分享家庭生活。昨日(13日)晚間,她罕見動怒發文,提及近期的虐童案及男同志代孕事件,讓她氣得直呼「末法時代,妖魔鬼怪!」郁方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她最近看見新聞,包括高雄一對4歲和9歲的兄弟被媽媽的同居人打成植物人跟重傷、檳榔西施痛揍1歲小女兒,以及男同志伴侶在墨西哥找代理孕母產下2對雙胞胎,卻不讓代理孕母做產前檢查,也沒有事先準備好孩子出生後的用品。郁方直言,這讓她感到痛心、傷心,也為這些孩子擔心,「除了生氣!我們還能為孩子們做些什麼?」並喊話法官都能夠拿出魄力,「對於這些虐童的人,只能判罰12年?太少了太少了太少了!多無辜的生命啊!」 回顧相關案件,高雄鳳山一名4歲男童和9歲哥哥在家吃餅乾掉屑屑,媽媽的26歲鄭姓同居男友不爽,不僅處罰打掃、半蹲,過程中因孩子頂撞,讓鄭男氣得抓4歲男童的頭撞牆壁多次,男童連喊3天頭痛沒人理,最終昏倒在家,送醫發現顱內嚴重出血、腦幹毀損,成了植物人。檢方依兒虐致重傷罪起訴並向法院求刑12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土城命案爆神怪說詞!閨密稱「亡靈附身」釀命案 法醫揭真相震撼
新北市土城區日前發生一起離奇命案,一名38歲馬姓女子被發現陳屍於浴缸內,身體遭濕棉被覆蓋,警方初判為疑似窒息死亡。涉案的39歲陸姓女子為死者生前的閨密,現場精神狀況不穩,供詞充滿神怪色彩,聲稱兩人曾被「其姐亡靈附身」,但檢警不採信其說法,依法將其以殺人罪嫌移送並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法醫高大成研判,死者可能先被下藥致昏,再以濕棉被遮蓋導致缺氧。《三立新聞網》引述高大成說法,馬女身上無外傷跡象,初步判斷可能因被投藥後遭濕棉被悶蓋窒息致死。根據陸女供稱,兩人當日原本一同前往馬女胞姊的住所祭拜,並在該處留宿。期間兩人多次進行所謂「法事」,陸女更表示兩人多次遭到馬女姐姐的「亡靈附身」,聲稱要帶走馬女。陸女還提到,馬女曾有幻想火警情形,於是她出於「拯救」的目的,用濕棉被包裹馬女,卻釀成悲劇。對此,高大成指出,若死者無掙扎痕跡,極可能事先被投藥致昏,再遭濕棉被覆蓋致死,並推斷兇嫌應為陸女。高大成進一步指出,濕棉被不僅增加壓迫力,也易導致缺氧,若馬女體內檢出安眠藥反應,將更能佐證遭預謀殺害。他亦懷疑陸女報案為掩飾犯行,或可能自身也服藥導致神智混亂。回述案件經過,警方調查,命案發生於23日下午,地點位於土城金城路二段某社區高樓層。當日消防單位接獲疑似火警報案,抵達現場後並未發現明火,卻在浴室內發現馬女覆蓋濕棉被,已明顯死亡。同住的陸姓女子精神恍惚,被送往亞東醫院治療,身體無大礙,惟接受警方詢問時供詞混亂。警方與檢方對此說法持懷疑態度,認為陸女試圖以宗教迷信混淆視聽,掩蓋涉案事實。目前,警方依殺人罪將陸女移送新北地檢署,法院認定案情重大,裁定羈押禁見,全案仍由檢警進一步調查釐清中。CTWANT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拒絕兒虐、防止老人受虐,請勇敢撥打110、113民俗傳說僅供參考,請勿過度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