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條例
」 毒駕 新北 機車 國道 車禍
國道驚魂塑膠桶滾落車道釀追撞! 半聯結車閃避不及全線回堵
國道1號北上彰化溪湖路段,13日清晨發生一起令人捏把冷汗的交通事故,1輛行駛中的自小貨車,車上載運的塑膠桶疑似未確實固定,途中竟突然掉落,宛如「失控脫逃」,直接滾入中線車道,瞬間成為高速公路上的致命障礙物,緊隨其後的1輛營運半聯結車反應時間不足,當場撞上塑膠桶,巨大聲響在清晨國道上格外驚人,也讓不少用路人嚇得急踩煞車,現場一度陷入混亂。警方指出,事故發生於上午8時左右,地點位在國道1號北向213.2公里處,31歲周姓男子駕駛自小貨車行駛於內線車道時,車上裝載的塑膠桶疑似捆綁不牢,在行進間滑落至中線車道,22歲施姓男子所駕駛的營業用半聯結車,因車速與距離因素,來不及完全閃避最終仍發生碰撞,所幸塑膠桶並未引發二次事故,也未波及其他車輛,雙方駕駛皆未受傷,堪稱不幸中的大幸。事故發生後,警方立即趕赴現場處理,並進行交通管制,當時僅剩外側車道可供通行,導致車流回堵數公里,尖峰時段行車時間明顯拉長,掉落物直到上午8時47分才完全排除,道路狀況才逐步恢復正常。警方也對2名駕駛進行酒測,結果均為0,初步排除酒駕因素,後續肇事責任將由國道公路警察局員林分隊進一步釐清。國道警方強調,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車輛裝載物品若未依規定固定,導致物品掉落,駕駛人可處3000元至1萬8000元罰鍰;若因此釀成嚴重傷亡事故,除須負擔刑事責任外,駕照也可能遭吊扣甚至吊銷。警方呼籲,駕駛人上路前務必再次檢查載運物品是否「覆蓋嚴密、捆紮牢固」,避免讓高速公路成為危險的「移動炸彈」,共同守護行車安全。
埔里夜巡驚魂!67歲看護毒駕狂逃上國道 逆向衝警網自撞落網
南投縣警察局埔里分局日前深夜執行例行夜間巡邏時,在埔里鎮忠孝路與北平街口發現1輛鐵灰色轎車行跡可疑,該車僅開啟警示燈卻未依規定開啟大燈,在路口附近緩慢移動,引起巡邏員警注意,隨即依法上前示意攔查,駕駛賴姓男子假意低頭翻找證件,趁警方不備時突然猛踩油門加速逃逸,現場氣氛瞬間緊張。警方立即通報線上警網圍捕,巡邏警車一路尾隨追緝,賴男卻在市區內高速逃竄,過程中不僅多次逆向行駛,甚至衝破前方支援警車的攔截點,完全無視自身與其他用路人的安全,賴男竟直接開上國道六號,企圖往台中方向逃離埔里,行徑相當危險。最終,賴男因車速過快、操控失控,在國道六號西向37.2公里處發生自撞事故,警方迅速趕抵現場將其制伏,賴姓嫌犯年約67歲,平時在台中市某醫院擔任看護工,當日駕車前往埔里,疑似因施用毒品後心虛,才會拒絕盤查並駕車逃逸。警方在其車內隨身包包中起獲海洛因、毒品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及相關吸食器具,並對賴男進行毒品唾液快篩,結果呈陽性反應,涉嫌毒駕行為明確。警方隨即依公共危險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將其移送法辦,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並吊扣其駕照。埔里警分局強調,施用毒品後駕車將嚴重影響判斷力與反應能力,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隱患,警方也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共同維護用路安全。
「面對面擁抱」騎車上路 離譜機車雙載引網撻伐
有民眾日前行車時目睹一起離譜的機車雙載情形,隨即拍下影片並上傳至臉書社團,畫面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影片中,一輛黑色機車行駛在道路上,女乘客未依規定乘坐後座,而是戴著白色安全帽、面向騎士反向跨坐在騎士腿上,行進間還不斷擺動雙腿,行為相當危險。拍攝者稱,當時在路口停等紅燈時,注意到前方機車騎士與乘客姿勢異常,女乘客整個人從前方跨坐在騎士身上。號誌轉綠後,女乘客甚至起身擁抱騎士肩膀,隨車輛前進持續晃動雙腿,完全無視行車安全。影片在網路流傳後,網友紛紛留言撻伐,直言「實在太危險」、「秀恩愛也不該罔顧安全」、「人與人的連結解鎖新姿勢?」、「誰家的孩子啦」、「她不尷尬我都替她尷尬了」。警方指出,機車乘客反向跨坐雖無明文單獨列罰,但已明顯影響行車穩定性與安全,恐構成危險駕駛或妨礙交通行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規定,駕駛人可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若乘客未依規定方式乘坐,亦可對乘客處300元至600元罰鍰。警方呼籲,機車雙載務必依規定乘坐,切勿因一時玩笑或疏忽,危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拖板車違規右轉撞自行車 老婦左大腿骨折不幸身亡
新北市板橋區8日發生死亡車禍,58歲張姓男子上午11時許,駕駛拖板車行經文化路、民生路口時違規右轉,撞上騎腳踏車的70歲卓姓婦人,婦人身受重傷,送醫後宣告不治,張男則被當場逮捕,警方針對違規部分已開單舉發,後續則將依過失致死罪送辦。江翠派出所與交通分隊接獲報案後趕抵現場,發現張男駕駛拖板車行經文化路、民生路口時時,未依標誌標線違規右轉,不慎碰撞騎乘自行車的卓女,導致卓女大骨折,緊急送往亞東醫院救治後宣告不治張男酒測值為0,交通違規部份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摯單舉發;現場依規定拍照、測繪,並調閱監視器影像,以釐清事故原因,事故現場則於上午10時53分排除,恢復往來人車通行。
男毒駕拒檢板橋鬧區蛇行狂飆 警圍捕逮人怒開22張共13萬罰單
新北市板橋區6日深夜發生拒檢追逐案,有詐欺前科的27歲張姓男子毒駕上路,在騎車時闖紅燈還使用手機引起巡邏員警注意,示意停車受檢,張男卻拒絕配合,還加速逃逸、危險駕駛,沿途蛇行、逆向、騎乘人行道,最終在警方攔截圍捕下落網,全案依法送辦。江翠派出所員警於6日晚間10點至12點執行巡邏勤務,23時22分行經民生路三段與四維路128巷口時,發現張姓男子騎乘普通重型機車闖紅燈,且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立即上前示意其停車受檢。張男卻拒檢受檢,警方尾隨期間,發現其多次任意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甚至逆向行駛及騎乘人行道,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警方隨即通報攔截,深夜11時36分在縣民大道與新站路口成功攔停,並依現行犯將張男逮捕。警方進一步對張男實施毒品唾液快篩,結果呈陽性反應。訊後依公共危險罪、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另就其闖紅燈、手持使用行動電話、不服稽查取締、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騎乘人行道、危險駕駛及逆向行駛等多項違規行為,依法開出22張罰單,共計13萬1300元,全案依法送辦。
停在路邊車格內也遭開單!車主「1疏忽」1200元沒了 網驚:第一次知道
隨著都會區車輛數量增加,路邊停車相關爭議不斷,就有一名網友近日表示,自己將車停進台北市信義區的路邊停車格內,卻因車輪壓到白線遭警方開罰。文章一出,讓一票鄉民驚呼「第一次知道」,也有不少民眾紛紛留言分享類似經驗,質疑部分停車格設計不符現今車輛尺寸。這名網友在Threads發文道,自己日前將車停在台北市信義區的路邊停車格內,沒想到卻被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9款「停車方式不依規定」開罰,「問了GPT才知道,原來停車格壓到線就算違停,看來我駕照應該用雞腿換的,我居然都不知道!」原PO也直言,「被開肯定是違規在先了,沒什麼好抱怨的,只是提醒大家停車要多多注意喔~不要跟我一樣搞笑了。」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便在底下留言,「媽呀,第一次知道」、「是格子內,不是格子以內。壓在線上屬於以內,法規規定停車格內,所以罰單摸摸鼻子吃下去吧」、「不只停車格,路面邊線也是」、「轉彎壓到一點點黃線也會被檢舉喔」、「線上申訴就好了,根本不應該罰」、超線你要看你右邊有沒有停到底,很多停車格是不合規定可以撤單」。也有人指出,「長知識,但台北市的停車格真的很小」、「有些停車格根本不知道在畫什麼鬼!用幾十年前的標準,現在一堆大車停不下」、「我現在才知道這樣不行耶!那如果是旁邊住家擺了超大花盆!導致車子無法完整停進去格子內,這樣也算我的罰單?」、「太離譜了!請市府訂定出車位大小規格,一律用最高標準畫線」、「現在格子越畫越小,大車不要停路邊啦」。還有人抱怨,「但是有些停車格在畫的時候感覺根本沒量過亂畫,尤其旁邊有花圃之類的,工人不知道在想什麼」、「很多車子比較大的路邊停車格根本就停不下去,更不要說有些停車格畫的位置,根本連一般小轎車都會凸出來,甚至有的停車格根本就連規定尺寸都不到」、「現在停車格有夠小,後面還有變電箱,不然旁邊就是被機車停在水溝蓋上,壓縮車格的空間」、「我今天停的停車格旁邊是電箱,如果不壓線,車門打開,我出不來」。實際上,根據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如果「停車位置、方式不符合規定」,警方可依法開罰,處新台幣600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對此,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回應,目前路邊停車格多依規定設計為長5公尺、寬2公尺,屬合法配置,但考量近年車輛尺寸增加,後續將派員實地勘查,在不影響整體停車位數的前提下,評估能調整格位尺寸。
斑馬線停5秒釀禍! 台中68歲翁遭75歲婦騎機車撞倒送醫
台中市西區3日上午發生一起行人與機車碰撞事故,引發外界對路口安全與行人通行禮讓問題的關注。事發時間約在上午8點多,地點位於民生路與中興街口、向上國中旁的一處路口,當時68歲洪姓男子正行走於斑馬線上,準備穿越馬路。據了解,洪男行經路口時,右側1輛自小客車已減速停讓,讓他先行通過,不過洪男走到道路中央時突然停下腳步,原地停頓約5秒後才再度邁步前行,未料此時左側直行而來的75歲夏姓女子騎乘機車未能即時反應,直接撞上洪男,造成2人雙雙倒地。事故發生後,現場民眾立即報警並協助通報救護單位,台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獲報後迅速到場處理,發現洪男與夏女皆有手腳擦挫傷,但意識清楚,所幸傷勢並無大礙,隨後被送往衛生福利部台中醫院進行治療。警方初步調查,夏女並無酒駕情事。警方指出,該路段設有學校標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規定,駕駛人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若未減速慢行而肇事致人受傷,將處新台幣1萬80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並吊扣駕照1至2年。至於本案實際肇事責任,仍須交由交通事故鑑定單位或法院進一步釐清。第一分局也呼籲,用路人無論是行人或駕駛人,行經路口時皆應提高警覺,行人應迅速且持續通過斑馬線,避免突然停留;駕駛人則務必減速慢行、禮讓行人,以降低事故風險。警方強調,未來將持續加強交通安全宣導與執法,確保學校周邊及市區路口的通行安全。
不篩就罰爆!賓士男深夜猛撞待轉車 拒毒快篩慘吞18萬還被吊照
新北市三重區2日深夜驚傳一起令人怵目驚心的重大車禍,1輛賓士轎車在路口左轉時疑似操作不慎,竟高速猛撞正在路口待轉的白色自小客車,強烈撞擊力道不僅讓白車直接被推上分隔島,賓士車頭也瞬間扭曲變形,現場一片狼藉,畫面相當驚悚。警方指出,事故發生於晚間10時40分左右,27歲黃姓男子駕駛白色賓士車,車上還載著22歲林姓友人,沿重陽路三段往重新路方向行駛,當行經中正北路口準備左轉時,疑似未注意路況,直接撞上34歲林姓女子駕駛、正在路口依規定待轉的白色自小客車。突如其來的猛烈衝擊,造成白車失控滑上分隔島,車體嚴重受損。事故造成賓士車內的林姓乘客手腳出現輕微擦挫傷,所幸意識清楚,經送往三重醫院診治後並無生命危險。警方獲報後迅速到場封鎖現場,依規定進行測繪、拍照與事故處理,並對雙方駕駛實施酒測,結果皆為0,排除酒駕可能。然而,真正引發外界譁然的,是肇事賓士車駕駛黃男的後續行為。警方依程序要求其接受毒品唾液快篩時,黃男竟當場拒絕。警方隨即向其清楚說明拒測的法律責任與後果,但黃男仍堅持不配合。最終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規定,對其開出18萬元高額罰鍰,並直接吊銷其駕駛執照,同時將肇事車輛當場移置保管,並依同條例第9項規定吊扣車輛號牌。
確定酒駕!24歲餐廳員工跨年夜狂喝2小時上路 元旦撞死清潔隊員遭法辦
新北市淡水區元旦清晨發生死亡車禍,57歲毛姓男子前往北市上班途中,被24歲顏姓男子撞死,顏男肇事後逃逸,下午2時許才被策動投案,警方調查後確認其酒測值達0.29mg/L,全案依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送辦,相關案情則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毛男是清潔隊員,1日清晨要去台北市上班,而他騎車行經中正路與真理街口,在紅毛城前停等紅燈時卻遭白車追撞,強大撞擊力道讓毛男連人帶車被噴飛數公尺,送醫後宣告不治,顏姓男子則肇事後逃逸,於下午2時許才被策動到案,經酒測後確認其酒測值達0.29mg/L。而顏男在漁人碼頭某餐廳擔任員工,在餐廳打烊後又與同事留下小酌,從凌晨3點一路喝到凌晨5點,才載著19歲的弟弟和同學返家,卻在紅毛城前發生車禍,警方將依法送辦,同車乘客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8項製單舉發。毛員平時工作認真負責,2021年考上隊員分發至中山區隊服務,突如其來的噩耗讓其同事震驚不捨,台北市環保局表示,上下班途中發生的交通意外事故,是屬於職災,後續將盡全力協助家屬辦理相關喪葬、職災補償等事宜並持續關懷慰問家屬。◎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桃園女「人肉佔位」還舉手喊停!車主快狠準倒車:以為我不敢?
桃園中壢日前傳出一起「人肉佔車位」事件,一名女子站在路邊停車格中試圖以身體卡位,不料遇上一名果決駕駛毫不退讓,直接將車倒進車格,讓該名女子只得匆忙跳開閃避,整段過程被行車紀錄器完整拍下並上傳網路,引發廣大網友關注與熱烈討論。事件發生於平安夜(24日)晚間,該名駕駛將影片上傳至「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紀錄器分享平台」,影片中可見他緩緩駛向右側路邊尋找停車空格,發現一處空位時,裡頭已有一名女子站立佔位。駕駛打燈示意要停進去,但女子起初未有反應,彷彿試圖裝傻不理會。駕駛未與女子發生爭執,也未鳴喇叭,而是乾脆俐落地掛上倒車檔、直接倒進停車格,女子眼見情勢不妙,連忙舉手閃避並退到車外,場面一度緊張。雖然女子試圖表示自己「先到場」,但駕駛不予理會,停妥車輛後離開現場。該段影片上傳後迅速引發網友熱議,「全程一言不發,直接掛檔倒車,是個狠人」、「下車後問:妳要叫計程車嗎?要站出來點招手才看得到」、「第一次看到這麼果斷的人倒車入庫,讚」、「這女的真貼心,還幫忙指揮」、「大快人心,真的沒必要浪費口舌」、「都要2026了,怎麼還有遠古人會想人肉站車位」。不過也有部分網友理性提醒,駕駛此舉雖出氣,仍潛藏風險,「很怕回來開車時,玻璃破了、門凹了、雨刷斷了......」、「你可以直接倒車逼走人肉站位的他,不過你也要擔心你離開後,你的車會不會被搞,而且現場看起來有些偏僻,搞不好沒有監視器,也不排除對方會來陰的報復」。針對這類行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規定,行人在交通頻繁路段坐臥或站立,妨礙交通者可處新台幣300元至500元罰鍰;若使用機車或物品佔用停車格,則可能依第82條「置放足以妨礙交通之物」處以1200元至2400元罰鍰。
檢舉違停反被開單!台中男不滿PO文公審 警方回應了
台中市北區一名男子26日返家時,因不滿住家出入口有車輛違規停放而報警,沒想到警方到場後,除了對違停車輛開單,竟也發現報案人的車輛違停,依法舉發開單,讓男子氣憤不已,拍下整個過程上傳網路,引發網友熱議。據悉,事發在台中市北區文昌東二街,26日下午3時許,一名男子返家時發現家門口有一輛車輛違規停放,於是報警通知台中市第二分局永興派出所前往處理。員警到場後發現,現場一輛違停車輛已占據車道寬度,導致其他車輛必須跨越雙黃線才能通行,影響行車安全,因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沒想到,員警進一步巡視周圍時,發現對向車道還有一輛黑色廂型車同樣未緊靠道路右側停放,占用通行空間,因此同時開罰這輛車,而該車正是報案男子所有。男子質疑「剛剛是我報的警,我人就在面前,你們沒有告知就先開單,我車子停在這裡,是要等違停車開走,我才能移走」,認為警方處理方式不近人情,還豎起大拇指嘲諷「警察好厲害」,並拍下整個過程上傳網路。對此,第二分局長鍾承志表示,檢舉違規是維護交通秩序的一環,但用路人本身也應遵守交通規則,不得占用車道或影響其他車輛通行,只要有違規行為,警方都會依法取締,呼籲民眾遵守規定,從自身做起,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1撞27輛全倒!高鐵青埔深夜離奇車禍 肇事駕駛棄車神隱
桃園市中壢區高鐵青埔站周邊,27日凌晨發生一起令人咋舌的交通事故,1輛小客車行經高鐵南路一段、朝高鐵站方向直行時,疑似因駕駛未注意車前狀況,車輛突然向右偏移,直接衝撞路邊機車停車格,造成整排機車如骨牌般倒下,現場共有多達27輛機車受損,畫面相當驚人,所幸事故發生於深夜時段,並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否則後果恐不堪設想。警方表示,接獲民眾報案後立即派員到場處理,卻發現肇事小客車被棄置在現場,駕駛人早已不見蹤影。由於現場機車橫倒一片,不僅影響交通,也讓不少車主一早得知愛車受損後氣憤不已,警方隨即封鎖現場進行蒐證,並通知相關單位協助清理,盡快恢復道路通行。經中壢警分局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追查後,已初步鎖定1名22歲蘇姓男子涉有重嫌,警方將依法通知其到案說明,進一步釐清是否涉及酒駕、疲勞駕駛或其他違規行為,後續除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外,若查明有其他違法情節,恐將面臨更嚴重的法律責任。中壢警分局長林鼎泰也藉此事件再次提醒駕駛人,行車時務必保持專注,注意前方與周遭路況,切勿因一時分心釀成重大損失,同時呼籲,若不幸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應留在現場配合警方處理,切勿心存僥倖棄車逃逸,否則不僅難以逃避責任,還可能衍生更多法律問題。警方也將持續加強取締與宣導,期望共同維護用路人的安全。
基北北桃深化環保合作 優化清潔隊員福祉
基北北桃環保交流合作平台22日於新北市政府逗點實驗室舉辦,由新北市環保局主辦,四市環保局齊聚一堂,針對低碳淨零、噪音車防制及清潔隊員福利等議題交流,透過跨縣市合作,持續提升北臺灣生活品質。新北市環保局長程大維指出,基北北桃人口往來頻繁,環境議題具有高度關聯性,透過定期會議整合政策與作法,有助提升治理效能,平台成立滿3周年,已召開9次會議,累積推動14項合作方案,包含廢棄物去化處理、環境維護及稽查、河川流域管制及海洋污染改善、空氣品質及噪音防制等共同守護環境行動。環保局指出,因應淨零轉型趨勢,本次新北特別於會中分享推動企業資源結合民眾參與的「新北減碳集多多」專案成果,包含「淨零新北」及「全民碳集」等計畫,透過數位科技及媒合企業ESG資源,在「淨零新北APP」與集碳平台設定獎勵機制,鼓勵民眾從搭乘大眾運輸、騎乘自行車、選擇無肉餐及購買負碳商品等實踐減碳行動,讓永續成為全民生活日常。環保局續指,另噪音管車管制方面,四市持續透過區域聯防,有效遏止飆車及改裝車噪音,緊接著115年寒假即將到來,四市在會議中決議,將啟動寒假噪音車專案聯合稽查,透過環保、警政及監理單位跨縣市合作,結合科技執法機制,加強取締違規改裝排氣管車輛,本次會議中新北市推出「查車、查人、查車行」一網打盡策略,除以科技執法及現場攔查等方式,也透過跨局處公安小組鎖定改裝排氣管車行聯合稽查,至今已查獲5家違規車行、未登記改裝排氣管車輛17輛,皆已依法要求改善或拆遷;新北市114年截至11月噪音科技執法已舉發2,980件;另環警聯合稽查237場次,攔查4萬4,780輛,環保局除舉發2,233件未使用經認證排氣管者,警察局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處2,682件。環保局說,為守護維護城市環境的無名英雄,本次會議討論增加清潔隊員福利措施,以新北市為例,在健檢方面增加「肺部低劑量電腦斷層檢查及多項慢性病與癌症相關檢查」,並安排職業醫學專科醫師進行訪視,藉由衛教與提供醫療建議,保障隊員健康安全並落實職場健康促進的理念;在人力資源增補部分,新北市分5年逐步增加227名人力及88輛清運車輛,緩解基層清運高峰壓力,並確保垃圾清運服務品質不打折。除此之外更調升清潔獎金、駕駛安全獎金、夜點費及春節慰問金,並提高文康活動經費,發放第二套GORE-TEX等級透氣防水衣,讓第一線清潔隊員安心投入服務。與會各縣市也紛紛就制度精進與實務經驗進行交流,作為後續政策優化的重要參考。環保局表示,面對城市環境治理與長期運作的多重挑戰,基北北桃四市持續深化跨域合作,充分運用科技工具與數位化手段,協助推動各項環保政策,同時關注第一線清潔隊員的健康與福利,確保基層隊員能獲得完善保障,更期望永續概念逐步融入市民日常生活,讓北台千萬市民享有乾淨、舒適的環境。
「無照」竟不成立?駕照早被註銷卻判無效 免罰2.4萬還倒賺300
高雄1名尤姓男子3月在新北市板橋區騎機車遭警方攔查,被認定為「5年內無照駕駛累犯」,遭高雄市交通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重罰2萬4,000元並扣繳駕照,尤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案件審理後卻出現驚人逆轉,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定,當年註銷其駕照的行政處分具有「重大明顯瑕疵」,屬於無效處分,最終撤銷罰單,交通局不但吞敗,還得倒貼300元訴訟費。判決指出,事件發生於3月4日下午,尤男騎車行經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三段,遇上海山分局警方路檢。警方表示,因發現尤男車速異常緩慢而上前攔查,並在查驗資料後發現其駕照早在2016年即遭吊銷,且2022年間仍有無照駕駛紀錄,因此依法舉發。但尤男則主張,自己先通過酒測並獲放行,隨後卻又遭盤查,質疑警方行為違法。案件真正的爭點,並非警方攔查是否合法,而是尤男的駕照是否「真的被合法註銷」。法院調查發現,尤男於2016年因「6個月內違規記點達6點」遭吊扣駕照1個月,當時裁決書雖載明「逾期不繳照將吊銷並註銷駕照」,但這種附條件的行政處分,依法必須在條件成就後,另行作成裁決並合法送達當事人,才能發生效力。交通局當年並未重新開立裁決書,就逕行註銷尤男駕照,法院認定,這已嚴重違反行政程序,屬於《行政程序法》第111條所稱的「重大明顯瑕疵」,該註銷處分自始無效。換言之,尤男的駕照法律上從未被合法註銷,後續認定其「無照駕駛」自然站不住腳。法官也未採信交通局援引的其他判例,認為個案情節並不相同,最終判決撤銷原裁罰處分,並由敗訴的交通局負擔300元訴訟費,等同尤男「不但免罰,還小賺一筆」,本案仍可上訴,但已為行政機關敲響警鐘,行政程序的瑕疵,可能成為整起裁罰翻盤的致命傷。
桃機明年將啟用科技執法! 接送區「臨停超過3分鐘」將開罰
為了改善機場航廈違規停車情形,航警局將從民國115年起,在桃園國際機場接送區展開科技執法,未來車輛臨時停車若超過3分鐘,將會開罰600元到1200元罰鍰。科技執法將自115年1月1日起宣導3個月,期間不取締告發,並於115年4月1日0時起正式啟用。據了解,桃園國際機場接送區科技執法設備由機場公司設置,目前已進入驗收階段,預計近期完成,系統啟用後,只要車輛在航廈外接送區停留超過3分鐘,系統就會拍照舉發,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行政科科長黃明凱表示,桃園機場出入境旅運量大,航廈道路空間有限,常常出現違規停車情形,影響民眾接送機,因此為提升道路使用周轉率與交通秩序安全,將規劃試辦科技執法2年。黃明凱指出,科技執法正式上路前,將自民國115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有3個月宣導期,期間不取締告發,並在115年4月1日0時起正式啟用科技執法。對此,桃園機場建議,接送車輛可多利用航廈停車場前30分鐘免費的停車優惠,先在停車場等候,等旅客領好行李、確認抵達後再前往接送區。航警局也補充,3分鐘取締原則是針對臨停的靜止車輛,若是在正常載乘旅客過程中,遇到人數較多,或有行動不便、需搬運輪椅等情況,將視現場狀況彈性處理,原則上不會直接開罰。
停國道休息站睡著!車主收「關懷單」驚呼太嚴格 網揭真相:恐挨罰1200元
許多駕駛人會趁假期或長途行駛途中,至國道休息站暫停車輛,利用空檔補眠、如廁或用餐。不過,有民眾近日在臉書社團「車床天地」發文表示,自己僅因在車內補眠過久,竟收到一張「逾時停車關懷單」,質疑休息站停車管制是否過於嚴格,貼文一出,引發網友熱烈討論。原PO指出,日前將車輛停放在國道服務區的停車格內,人則在車上椅子上休息,沒想到醒來時發現車窗前被夾了一張「逾時停車服務區4小時關懷單」。從他分享的照片中可見,單據上清楚記載車牌號碼與停放時間,並寫明:「親愛的旅客您好,服務區停放車輛為4小時為上限,您的愛車已停放超過4小時,再請配合停放規定以免受罰,謝謝您的配合。」對此,原PO感到無奈,直呼:「現在高速公路休息站的停車格都這麼嚴格了嗎?」有駕駛人在國道休息站休息太久,而收到關懷單。(圖/翻攝臉書/車床天地)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25條規定,所有車輛在國道服務區及休息站停放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若違規,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600元至1200元不等,情節嚴重者還可能面臨拖吊、移置、保管等處分,相關費用須由車主自行負擔。對此情況,不少網友留言表示該規定並非新設,「以前是你不知道,不是現在變嚴格」、「這不是常識嗎」、「大家輪流使用才公平」、「怕你自殺」、「不然每個人都睡一晚怎麼辦」、「不是不讓你休息,是不要占用太久」。交通部高公局指出,為提升服務區停車位使用效率,現已於石碇、關西、楊梅、清水、南投、古坑、東山等多處服務區設置智慧停車管理系統與地磁感應設備;中壢服務區則設有車牌辨識出入場系統。系統將記錄停車時間,若發現車輛停放逾4小時,將由管理人員先行張貼「關懷單」進行提醒。若同一車輛3次逾時停放紀錄,管理單位將通報國道警方依法處理。高公局再次提醒,用路人應配合規定,避免因逾時停車受罰,影響行程與權益。
醫療電動代步車「突然衝出路中」 微型電動車追撞擦傷意外
八德區昨晚發生一起交通意外,1名48歲王姓男子使用醫療電動代步車,疑似操作失誤或機械故障,車輛在路上突然偏離原行駛路線,導致後方40歲陳姓男子駕駛的微型電動車反應不及,發生碰撞,造成王男多處身體擦傷。事故發生時間為17日晚間20時34分,地點位於八德區介壽路二段551號前。據警方初步調查,王姓男子先是靠近路中雙黃線行駛,不明原因又向右偏移,隨後突然向左急轉進入路中,導致後方陳姓駕駛來不及閃避,直接撞上代步車。所幸雙方酒測值均為零,排除了酒駕因素,但詳細肇事原因仍需進一步釐清,是否為操作不當、機械故障或其他因素,警方將持續調查。這起事件也引發對醫療電動代步車在道路上行駛的安全性討論。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王男違規在道路上使用醫療電動代步車,警方依法處以新台幣500元罰鍰。警方提醒,雖然醫療電動代步車能提供行動不便者便利,但在公共道路行駛仍應遵守交通規則,保持警覺,避免發生意外。事故現場的照片顯示,王男遭撞後身體多處擦傷,雖未造成嚴重傷勢,但仍提醒駕駛及使用者在道路行駛時務必注意安全,專家指出,醫療電動代步車因車身小速度慢,容易在車流中被忽略,加上操作不慎或突然轉向,容易引發交通意外,建議相關單位加強安全教育,並改善道路行駛規範,以降低事故風險。
為閃違停車輛左切 女騎士慘遭大貨車撞上「右小腿被輾斷肢」
新北市中和區16日發生嚴重車禍,68歲曾姓女子上午11時許,騎乘機車行經景平路時,為閃避違停車輛而向左偏移,卻與36歲蘇姓男子駕駛的大貨車發生擦撞,曾女右小腿遭輾、當場斷肢,緊急送醫後已無生命危險,確切事故原因則仍須釐清。根據監視器畫面,曾女與蘇男同向行駛,2人沿景平路往新店方向直行,由於路邊有違停車輛,曾女為了閃避而稍往左偏,與蘇男發生擦撞,曾女連人帶車摔倒,右腳則被貨車輾過。救護人員趕抵時,曾女意識清醒但身受重傷,其小腿當場斷肢,救護人員連忙將她送往新店慈濟醫院救治,經急救後已無生命危險,蘇男則沒有受傷,僅後車尾保險桿凹陷。警方調查確認雙方酒測值均為0,無飲酒情事,警方針對違停車輛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 條1項第4款舉發,交通分隊則已完成現場圖繪製、事故攝影及交通事故卷宗建檔等作業,確切肇事原因則仍須釐清。
開車載毛小孩出門辦事 1舉動挨罰2000元!一票飼主喊:現在才知道
現代社會飼養寵物的家庭逐年增加,不少飼主習慣開車載毛小孩外出,但相關交通法規卻常被忽略,甚至有人因此挨罰。最近有民眾在網上分享朋友經驗,對方臨時帶愛犬外出辦事,因認為時間不長,便打開車窗讓狗狗探頭看風景,未料遭人檢舉收到一張2000元罰單,才驚覺車載寵物早有明確規範。昨(15)日晚間有民眾在網路論壇Dcard發文表示,他的一名朋友日前開車載狗,卻收到一張罰單。原PO敘述,朋友因臨時要外出辦事情,順便帶著狗狗;路途中原PO朋友想說時間不長,打開車窗給狗狗看外面風景,結果竟遭到檢舉,收到一張2000元的罰單。原PO聽聞友人遭遇後相當訝異,因為他平時也常開車帶狗狗出門,這起事件讓他意識到不能再掉以輕心,必須替毛小孩做好防護措施,避免影響行車安全或觸法。對此,原PO向網友請教實用作法,詢問除了安全裝置外,是否還有其他容易忽略的風險。貼文一出,底下掀起熱烈討論,不少飼主分享自身經驗,像是寵物應使用專用安全座椅或繫上安全帶,行車途中避免在車內自由走動,以免分散駕駛注意力。另外有網友直言,事故往往發生在瞬間,防護措施絕不能省;也有人表示,過去曾因寵物跑到前座影響駕駛而被開單,後來改用汽車專用座椅後,安全性大幅提升。不過同時也有一票飼主驚呼「現在才知道」,未來會更加注意。事實上,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若寵物將頭伸出車外,可能涉及第29條第1款「裝載貨物超過規定寬度」,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若寵物在車內活動影響行車安全,則可能觸犯同條例第30條第1項第7款「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罰鍰。相關規定提醒飼主,開車載毛孩不僅是愛的表現,更需兼顧安全與法規,才能安心上路。
機車後座環抱會被罰? 4情況會開單
不少情侶、家人騎機車時,後座乘客為了安全感或保持平衡,會自然地環抱駕駛,但近期網路卻瘋傳「機車後座乘客環抱駕駛人會被開罰」,讓不少民眾騎車時心驚驚,深怕一個動作就被開單。對此,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出面澄清,強調「環抱」本身並不違規,真正會被開罰的情況包括後座乘客側坐、未坐穩、或未配戴安全帽等危險乘坐行為,依法可處新台幣 300 至 600 元罰鍰。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說明,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88 條,並沒有禁止機車後座乘客環抱駕駛人的相關規定。也就是說,只要乘客正常乘坐、坐姿穩妥,無論是扶著駕駛、抓安全把手,或是環抱駕駛,都不屬於違規行為,更不會因此被開罰。不過警方也提醒,雖然「環抱」本身不違規,但若出現危險乘坐情形,仍可能依法開罰。像是後座乘客側坐、未坐穩,或未配戴安全帽等情況,則可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1 條第 5 項,處 300 至 600 元罰鍰。為了行車安全,警方也同步提出提醒,呼籲機車駕駛與乘客務必遵守基本安全原則,包括「全程坐好坐滿、不側坐」、「後座乘客應緊握扶手或抓穩」、「確實配戴安全帽並繫妥帽帶」,以及行車時隨時注意路況、保持車身平衡。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比AI還準確!專家揭「4生肖」判斷力爆棚 一眼識破人心助決策. 男友36歲不敢面對爸媽?她被拖去金門「吃素磨合」 5年感情網全看傻. 洗澡時間不對竟更臭?專家曝元兇:不是汗水竟是「1物」 一票人都洗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