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罰
」 毒品 酒駕 虐待 桃園
29歲男持長刀亂晃士林夜市 落網稱被比中指要「討公道」
繼19日台北捷運隨機攻擊事件後,彰化市鬧區21日晚間有名街友疑似酒醉手持鐮刀在街上遊蕩,嚇壞民眾;而台北市士林夜市今(22)日凌晨傳出有男子疑似手持開山刀徘徊,引發當地民眾不安。警方接獲通報後立即展開搜尋行動,已將涉案男子逮捕歸案,而其供稱因遭人比出不雅手勢心生不滿,才持刀欲「討回公道」;訊後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院裁處。根據目擊者在社群平台Threads貼文內容,22日凌晨有男子持大型刀械於士林夜市周邊來回行走。為了安全起見,原PO選擇邊撤離邊拍攝現場畫面,並立即向警方通報相關情況。警方獲報後立即出動警力前往士林夜市周邊巡查,並加強地毯式搜索。警方稍早指出,循線追查後,於凌晨2時15分前往社子地區一處住處,將29歲從事清潔工作的謝姓男子查獲,並在其機車內查獲相關刀具。謝男供稱,當晚因遭街友比出不雅手勢,心生不滿,才攜帶刀具欲「討回公道」,涉案刀械則為網路購買。警方調查發現,謝男過去曾涉及妨害自由、恐嚇、竊盜、毀損及傷害等案件。警方訊後認定其行為已影響公共安寧,全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製作筆錄後,移送法院裁處;由於該案屬行政裁罰案件,並非刑事犯罪,依法不適用刑事訴訟程序。士林分局呼籲,民眾若發現可疑或危險行為,應以自身安全為優先,避免正面接觸,並即時通報警方處理,共同維護公共安全。
為防境外敵對勢力威脅國安 行政院會通過4大國安法修正草案
為遏止境外敵對勢力對國家主權及安全之威脅,行政院會今(18)日通過「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修正草案、「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24條、第25條、第41條修正草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32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總統今(114)年3月13日主持國安高層會議,針對中國對臺灣滲透、統戰與主權挑戰等五大威脅,提出17項因應策略。行政院隨即展開行動進行全面檢視,已盤點20部法律需要立法或修法,相關計畫與行政措施總計超過120項,均持續推動中。也感謝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海纜七法修正案,而本次推動4項法案修正作業,同樣是落實上述因應策略的一環,以展現我國防禦滲透與維護主權的決心。卓榮泰指出,鑑於境外敵對勢力滲透手法多元且多變,除在我國發展組織,更透過各種途徑拉攏、吸收國人參與,伺機刺探、竊取機密,危害國家安全,故本次修法增訂參與組織的不法樣態及中間人責任的處罰規範,並加重處罰現役軍人、公務員故意犯「國家安全法」之罪,以及現役軍人與退除役官兵違反忠誠義務的行為,並擴大喪失請領退休(職、伍)給與權利的適用範圍。此外,卓榮泰說,基於《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0條第1項規定的要求,並同時兼顧言論自由的保障下,此次增訂鼓吹戰爭言論的行政裁罰,並針對網際網路內容涉及鼓吹戰爭言論,或公開散布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經濟安定等錯假訊息,予以適當處置,以遏止境外敵對勢力宣傳、滲透及認知作戰的威脅。卓榮泰請法務部、國防部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以強化國家安全法制,確保國家主權不受侵害,並在修法完成之後,要求各單位、各機關、各部會要展現公權力執法強度,迅速、有效且全面遏制所有不法行為,以維護國家主權及安全。國防部表示,鑒於近年發生現役軍人對敵人宣誓或表示效忠情事,嚴重危害國家安全,配合行政院「國安統戰威脅17項因應策略具體作為」,以及因應「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 ,爰推動「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與「陸海空軍軍 官士官服役條例」第24條、第25條及第41條修正 案。國防部說明,「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修正草 案,明定現役軍人如以言語或其他方式對敵人為 效忠表示,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除提高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罪者,將處3年以上10年 以下有期徒刑外,亦增訂預備與陰謀犯處罰規定,補強軍人違反效忠國家義務法律規範,藉此強化嚇阻效果,防杜敵對勢力滲透。此外,近年來境外敵對勢力伺機刺探、竊取國家機密,危害國家安全並損及國家利益,基於國家安全政策與軍人忠誠義務,「陸海空軍軍官士 官服役條例」第24條、第25條及第41條修正草案 ,將軍官、士官於現役或停役期間,涉犯「國家安 全法」第13條第1項所列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確 定,即不發退除給與,退伍後始予判刑確定者,喪失其領受退除給與權利,已支領部分,併予追繳之,期能有效杜絕洩密事件,展現政府守護國家安全決心。修正草案將循序由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議,期盼法案能獲得立法院及社會大眾廣泛支持,儘早完備修法程序。本次修法重點如下:(一) 有關「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部分:1、增訂參與組織之不法態樣,並於發展組織及參與組織行為增加足以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形式適性犯要件。(修正條文第2條)2、增訂鼓吹戰爭言論之行政裁罰,以及針對網際網路內容涉及鼓吹戰爭言論或公開散布危害國家安全、社會、財政或經濟安定之錯假訊息、為中共從事具政治目的之宣傳者,增訂網路服務提供者、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應依令採取相關措施與網路服務提供者保存、提供相關網路資料之義務及處罰規範。(修正條文第4條、第4條之1)3、依為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及境外敵對勢力或為外國違反規定,分設不同刑度之處罰規範。另增訂中間人責任之處罰規範。(修正條文第7條、第8條、第8條之1)4、擴大喪失請領退休(職、伍)給與權利之適用範圍,並增訂暫停請領退休(職、伍)給與權利之情形及相關恢復發給規定。另增訂為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及境外敵對勢力犯本法之罪,以及現役軍人、公務員故意犯本法之罪,加重其刑之規定。(修正條文第13條、第15條之1)。(二)有關「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修正草案部分:加重現役軍人犯「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罪之處罰,同時增訂其預備犯及陰謀犯之處罰,並增訂以言語、舉動等方式對敵人為效忠表示之犯罪類型及其刑責,以有效確保國家安全及軍事利益。(三)有關「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24條、第25條、第41條修正草案部分:修正軍官、士官在現役或停役期間,犯內亂、外患等罪,經判刑確定,喪失其請領退休(職、伍)給與權利之規定。(四)有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32條修正草案部分:針對違反忠誠義務之退除役官兵,增訂退除役官兵無月退休(職、伍)給與,經權責機關裁處罰鍰者,按該裁處罰鍰數額,停止一定期間之本條例規定之權益。
浪浪受虐事件層出不窮 許淑華:該修《動保法》加重問責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12)日表示,針對虐待寵物案件,現行最高法規是2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實務上非常多藥物甚至槍械虐待動物情況,若因此導致多隻動物身亡且情節重大者,應考慮合理提高刑責,以儆效尤。虐待貓犬及不當飼養事件屢傳,民進黨立委郭昱晴對此與許淑華、苗栗縣議員陳光軒等人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盡速推動《動物保護法》修法加重刑罰問責。郭昱晴回顧,近期台北市一名女子涉虐待犬貓致死,還把多具貓屍裝入垃圾袋丟到垃圾車中震驚社會;此外苗栗縣一間犬舍也被爆出涉嫌不當飼養繁殖與割犬隻聲帶至少300隻毛小孩受害,在在都令愛寵人士心痛。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圖)認為現行法規對虐待寵物致身亡者罰則較難有效遏阻犯罪。(圖/CTWANT攝影組)陳光軒則攤開法規指出,苗栗犬舍問題行為人早已觸犯《動保法》第25條該以刑事問責,但苗栗縣政府只以新台幣480.9萬元行政裁罰,力道是遠遠不夠。許淑華也附和指出,北市虐貓案早在6月時就已有民眾檢舉,如果主管機關多些警覺,真的有機會可以拯救這些貓狗,而地方動保機構牛步與飼主問責過輕,雙雙都該列入檢討。許淑華也以近期親自處理的選民陳情案為例,一名北市游姓女子被控虐待多隻貓咪致死,但現行法規若為同一時間發生只能視為同一案,最高就是罰2年以下有期徒刑,呼籲中央該考慮《動保法》第25之1條規定加嚴,比方增訂使用藥物、槍械導致多隻動物死亡且情節重大者,該另行合理提高刑責,希望遏止犯罪。《動保法》修法已由農業部提出,希望未來能更保障毛孩生活。(示意圖/方萬民攝)與會動保律師顏紘頤則直指,現行的《動保法》有五大難處,從救援、處罰、沒入、送養、禁止再犯,他直指這些都難以澈底嚇阻犯罪。他舉例,法律處罰與沒入標準非常模糊,只規定營業場所可進行緊急救援,這樣民宅內的虐待行為根本難以即時制止,另外必須虐待到「造成傷害」才可處罰,如無明顯傷勢者便無法強制處分,這也讓一些施虐者有恃無恐。農業部動保司副司長陳中興則回應,農業部目前已提《動保法》修法版本,未來將加重虐待動物致死刑責,還會賦予動保人員部分「司法權」,讓動保人員搶救受虐動物更即時。他強調,地方動保缺額大洞是老問題,會積極與各地方政府合作並盤整民間收容能量,確保動物福利。
沈伯洋被國際通緝仍赴德開聽證會 陳佩琪酸民進黨:誰比較專制、獨裁、兇狠?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妻子陳佩琪今(14)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最近看到某人被國際通緝,但沈(指沈伯洋)沒被押,還有行動自由,可以跑去國外開聽證會;並提到,民進黨政府在毫無證據下關押柯文哲、一個在野黨主席一年,行徑之兇殘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誰比較專制、獨裁、兇狠?大家可以比比看。陳也說,「台灣人醒醒吧,早日斷開民進黨,否則永無幸福快樂的日子可言!」。陳佩琪在臉書發文表示,對於小草這一年來不離不棄的支持,自認有義務說「分享」也好,「報告」也罷,衷心喜歡跟大家聊聊阿北的近況,永遠記得您們最常講的一句話:「 阿北、佩琪,我們永遠都在...」。陳佩琪指出,感覺柯文哲還沒完全回復到過去狀態,但比上篇臉書說的恢復一半再多一點點就是了,他早年當醫師,都是騎自己的腳踏車去上班(那時U-bike不普及) ,後來當市長,改搭20路公車去市府,經過去年一整年、終日被關押在陰暗、三坪大牢房內的日子裡, 沒運動、沒曬太陽,整個骨關節肌肉都退化了,那天醫學會不准他再一人騎腳踏車去,結果為了要自證自己還行,用「台北等公車」的App找公車到站時間,但沒搞清楚方向,還一直跟自己爭執到站時間,爭到最後讓自己有點氣,所以才覺得這人還沒回復到正常狀態。陳佩琪說,那天醫學會結束要回來,公車要等20分鐘,夫妻就乾脆散步回家,途中又難免提到這一年來的官司折磨,柯說他極度厭煩看哪種沒證據、就憑搜扣人家手機,就從裡頭興文字獄的起訴書,明明大家可以做很多對國家社會有益的事,卻浪費時間在這種咬文嚼字的官司上。他說他對官司的結論就一句話:「 你們押了我一年,到底查到了什麼?」。陳佩琪提到,自己臉書常把京華城比喻成殺人事件,案發時人不在國內,竟被當兇手抓去關一年,但先生認為更精確的說法是這案子到底是不是命案、到底有沒有人被殺都不知道,意思是京華城到底有沒有違反法條都搞不清楚,就先找一個人在國外、不可能犯案的市長把他關了一整年。至於政治獻金支出、申報,陳佩琪指出,柯文哲表示候選人也不會自己去看財務報表,找會計事務所代勞,有錯誤更正就好,錢也沒進私人口袋,但卻大動作用刑事來偵辦他和這些人;還有政治獻金捐贈也是這樣,不論說是要給他個人或給民眾黨,錢全部都用在黨務身上,一毛都沒進入私人口袋,他說錢長的是橫的、豎的,他一眼都沒看過,怎麼貪污?就算過程有癖瑕好了,最多也是行政裁罰而已,但他竟然被抓去關了一年,然後再求刑個28.5年的?陳佩琪表示,詐騙數十億的15萬交保,是啦,這女的不是頭頭,所以15萬交保,但都是北檢同批人辦的,先生的財務長就只是回個『謝謝』簡訊,就慘被羈押九個月,外加兩千萬交保,先生更慘,不只七千萬交保,還帶電子腳鐐,每天看著這電子腳鐐,常常做家事時走過他身旁,三不五時就被充電線絆倒,心中就一把怒火,明知他不會逃亡,用這種方式來對待他,就表明是羞辱人用的。陳佩琪提到,最近看到某人被國際通緝,柯文哲問「證據呢?」,自己也要問民進黨政府關押柯文哲一年,「證據呢?」,但沈沒被押,還有行動自由,可以跑去國外開聽證會,聽說英文講得也很好,這給自己很大的啟發和靈感,就是「練好英文」、「開國際記者會」。陳佩琪說,民進黨政府在毫無證據下關押柯文哲、一個在野黨主席一年,行徑之兇殘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誰比較專制、獨裁、兇狠?大家可以比比看。最後,陳佩琪表示,「台灣人醒醒吧,早日斷開民進黨,否則永無幸福快樂的日子可言!」。並貼照片表示,這張應該是在新竹醫院父親過世前柯文哲去探望時被拍下的,「此仇不共戴天,這刻我們永遠記得」。
柯文哲涉侵占政治獻金案 邱復生作證稱「非投資」
台北地院23日審理京華城案,就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控侵占政治獻金部分,傳喚年代集團創辦人邱復生作證,邱說他是國民黨員,收了100萬元與柯合作要成立網路媒體無關政治。柯則說「交保後一直生病、難過比生氣多」,批評台北地檢署起訴他求刑28年6月是浪費國家資源,他連說多次「台灣在內耗」,也無法理解為何會這樣。柯文哲離開北院時,媒體問他給邱的100萬元是不是投資款?柯文哲邊用手比邊說「這是文字獄」。有關柯文哲用競選總統的結餘款給邱復生100萬元,這些錢是否涉及侵占政治獻金,邱復生昨證稱,確實與柯簽約、價金100萬元。他說這些錢不是投資,是為了柯文哲及民眾黨做網路整合規畫。公訴檢察官則主張,柯把競選總統的結餘款「投資」邱復生,涉嫌侵占政治獻金。不過,柯的律師陸正義反駁,柯文哲當年是為了民眾黨及小草們打算成立網路媒體,才與邱簽約並給付100萬元,且邱在2024年5月也完成企畫案,這不是為了柯個人、是為了民眾黨,雙方是討論未來如何成立影音媒體平台,是一場事業、不是投資。陸正義說,柯文哲是用總統選舉結餘款,為了民眾黨,給了邱復生100萬元,沒有違法、沒有侵占,這些結餘款是在柯帳戶內,非他人之物不是侵占,就算違反相關規定,也是受行政裁罰不成立犯罪,檢察官是濫訴。庭末,柯的律師鄭深元針對聲請勘驗同案被告前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偵訊錄影、錄音內容表示意見,鄭指控林俊言檢察官當時對黃景茂不正訊問,且有刑事犯罪,聲請林俊言到庭表示意見。但公訴檢察官說,林俊言不是被告或證人,要求到法庭依法無據。審判長江俊彥表示,請檢辯就偵訊譯文逐字稿表示意見後,合議庭將再評議有無勘驗或傳喚必要。
保時捷業務「逆向超車反喊告」 公司令停職處分挨批
近日保時捷公司一名黃姓業務人員,於2日駕駛私人車輛,在北宜公路發生逆向超車違規行為,事後不滿的民眾前往桃園保時捷中心找到這名黃姓業務員理論,卻被對方提告洩漏個資,引起社會大眾關注。對此,桃園保時捷中心時隔多日發布道歉聲明,遭網友開嗆「品牌形象完全不維護」。YouTube頻道「WoWtchout-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4日上傳一段2日的行車紀錄器。影片顯示,一輛紅色Jaguar F-Type車主在北宜過彎時,對向的保時捷想逆向超過前方貨車,直接開到紅車的車道並加速,接著鬼切回到順向車道,差點撞上紅車及大貨車。事後,紅車車主找到違規駕駛的資料,跑去桃園保時捷中心找到保時捷車主,生氣地大罵「請問是黃XX嗎?你剛剛在開什麼車啊?你剛剛北宜公路開什麼車?差點撞到我,你知道嗎?」黃男則回「所以呢?有撞到嗎?」黃男的親友則在店內錄下過程,並將多段影片PO在Instagram,並寫道「恭喜,公然侮辱已成立,直接罵X你X!真的很敢耶」。更有人錄下紅車車主的車說,「開F-Type Coupe P300的,真的蠻烙」,又錄影對方在店內走路的畫面說,「為何手腳很不協調啊」。黃男也PO出律師函,稱會對違規的行政裁罰負責,但紅車車主公開自己的相關資訊,已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將提告。對於外界的疑慮,保時捷中心9日晚間發聲表示,雖然該行為屬於員工個人行為,然而此舉已違背本公司一貫重視守法守規、安全駕駛以及專業的核心準則,也影響了社會對品牌的觀感。對此,保時捷中心依內部規範,已對該員工予以停職處分,並將全力配合並尊重主管機關依相關規定調查,以及辦理後續事宜。 保時捷中心強調,未來公司將進一步加強員工安全駕駛與行為規範的教育訓練,確保所有員工於任何情況下皆能維持遵守法律與安全標準,並將持續秉持專業與謹慎的態度,落實對客戶與社會的責任與承諾。聲明一出,引發網友熱議,紛紛在留言區直搖頭表示「這文章早該發了,品牌形象不值錢嗎」、「假聲明稿好嗎?沒有總經理簽名蓋章,這種電腦稿人人都會打字好嗎」、「有guts一點就革職,直接開除,永不錄用」、「留這種禍害,會拖累保時捷的形象」、「只是停職,不是革職,不要玩文字遊戲」、「這個公關反應力和處理方式,讓車主對於這品牌得更三思」、「8/2發生的事,發酵於約莫3天,結果8/9才發聲明稿」、「聲明稿只想玩文字遊戲,品牌形象完全不想維護」。
快訊/教育部開罰台師大110萬! 抽血研究主持人各罰50萬
台灣師範大學女足隊教練周台英涉嫌強迫隊員「抽血以配合研究計畫」,並威脅若不配合,將無法獲得學分。而事件遭立委揭發後半年,校方仍未將該名教練解聘,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對此,立委出面懇請教育部依法要求退回重審,教育部今(16)日回應表示,案件涉及校園霸凌與研究倫理,情節重大,已依法完成行政裁罰,分別為研究、共同主持人各處50萬元罰鍰,台師大處110萬元罰鍰,並要求學校限期改善並函覆教育部;同時將審視校方教評會作出之決議,若有違法或不當會退回要求重審。對於「抽血換學分」一事,教育部表示,校方於去年11月29日完成校安通報,並依據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啟動調查,經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審議認定,涉案教練確實對學生有霸凌行為,並建議學校予以解聘,2年內不得聘任。教育部指出,雖迄今尚未收到台師大核備公文,但檢視學校15日所提及的教評會決議,卻未遵循校內霸凌調查小組的專業判斷及建議。因此,教育部將盡速召開「校園霸凌事件審議委員會」,嚴格檢視台師大教評會所作出的決議,如有違法或不當會退回要求重審。為維護學生權益,教育部表示,已依霸凌相關規定,主動聯繫陳情同學,向學生說明後續處理流程,提供救濟管道資訊,並積極協助;同時也要求學校立即落實對學生的輔導,包括校內外諮商輔導,並提出具體的輔導計畫;對於是否違反刑法強制、侵占等罪,教育部也會一併調查。另外,本案亦涉及研究倫理重大瑕疵,涉案教師執行國科會補助之研究計畫期間,未遵守人體研究法相關規範,經該校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調查確認違規後,教育部於5月19日召開專案會議,認定台師大及其審查會未善盡監督與查核責任,違反法規包括第16條、第17條等,屬情節重大,並決議對研究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分別處50萬元罰鍰,並且1年內不得申請政府機關或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研究經費補助,以及就學校本身處110萬元罰鍰。教育部指出,已命台師大自7月1日起停止受理新案人體研究審查,限期3個月內完成改善並函報教育部。針對台師大教師執行國科會補助之「建構新世代精準女性足球運動生心理、傷害及表現的智慧感測與衡鑑平台」研究計畫違反研究倫理情事,教育部表示,國科會已參考教育部審議結果就該研究計畫相關人員,進行審議。教育部會組成專案小組,並與國科會跨部會合作就其他可能爭議事項進行全面調查與審議。
台師大爆「抽血換學分」醜聞!律師曝教練「恐涉2刑案」 衛福部也出面說話了
國立師範大學驚爆女足隊「抽血換學分」醜聞,其中更有非醫事人員「違法抽血」問題。對此,正雅法律事務所所長蔡順雄指出,涉事教練周台英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強制罪、普通傷害罪;若有將國科會發給受試學生的補助經費占為己有,則還涉及侵佔罪。校方與國科會若未幫助或教唆,則無刑責,但學生仍可同步向校方請求連帶損害賠償。此外,對於非醫事人員違法抽血問題,衛福部則表示事件目前有監察院、教育部在進行調查,會等待相關調查完畢後做進一步評估處理。回顧事件,有民意代表2024年底踢爆,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女子足球隊隊員在非自願情況下,被教練周台英要求成為實驗對象,被迫連續14天、每日3次配合抽血,每次5~10cc不等,若有選手不願意配合,就會被以扣除畢業學分、退學等手段威脅。受害學生還指控,在選手抽血過程中,初期還有非醫事人員資格者採血;而國科會下發給受試者的研究補助經費,也被教練要求上繳成「公用基金」集中管理。對此,台師大13日公布調查結果,宣稱校方已於2024年12月初解除周姓教練之行政及教練職務,未來也不得再帶領運動代表隊;至於周師收集的研究資料,亦不得納入研究分析與發表,並請計畫主持人完成銷毀處理程序。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正雅法律事務所所長蔡順雄在受訪時指出,若學生控訴屬實,周姓教練脅迫女學生抽血行為,恐將觸犯刑法304條強制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女學生若因此身體健康遭受傷害,還會構成277條的普通傷害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他也提到,校方目前雖未提及周姓教練是否侵占部助經費,但如果有將研究經費占為己有的相關行為,也會構成刑法335條侵佔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於學校及國科會是否有法律責任部分,蔡順雄指出,如果師大校方、國科會沒有幫助或教唆教練行為,就不會有刑事責任。但女足隊隊員仍可依侵權行為的規定,向教練以及學校請求民法188條的連帶損害賠償責任,請求因為身體健康或者精神上的損害賠償責任。至於國科會方面,則因確認國科會是否依照《人體研究法》向被研究的女學生說明清楚研究計劃,並在取得女學生們同意的前提下取得血液樣本。倘若為否,則主管機關可依人體研究法第24條,處罰行政裁罰新台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中止整個研究計劃。對於受害學生指控,有非醫事人員進行抽血的相關爭議,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今日受訪時指出,研究中的抽血並非醫療行為,也不是醫療輔助行為,但因攸關受試者保護,必須要由校方醫護人員或是醫檢師執行。目前不確定該案件是否有經過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IRB)審查,或是審查後未依照審查通過內容執行,這部分仍有待教育部及校方釐清。衛福部次長林靜儀在接受媒體電訪時則表示,因今日在外地出差,細節部分還要再問醫事司。目前僅知道監察院已經就此事進行調查,人體試驗部分將則由學校方調查完,經教育部釐清後,衛福部才能評估後續需要處理的部分「具體是要處罰誰」。
性騷者「性平教育抵罰鍰」?衛福部出面駁斥傳聞 強調將追溯造謠者法律責任
近期有媒體報導,衛福部研議性騷者可用「性平教育時數」抵銷罰鍰,引發爭議。衛福部長邱泰源上午強調,「絕無此事,純屬謠言」,且不排除對造謠者提告;衛福部下午再度重申,研議性騷擾抵罰為「不實謠言」,絕無此政策。據《聯合報》報導,衛福部近期研議以「性平教育時數抵銷罰鍰」,遭質疑此舉是輕放性騷者、無視被害人傷痛。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昨(8)澄清,衛福部從來沒有研議,也沒有共識、沒有形成政策、也沒有時間表,這不是推動性騷擾防治的主題。衛福部長邱泰源今日上午也厲聲強調,「絕無此事、純屬謠言」,衛福部將發表嚴正聲明,不排除對造謠者追溯法律責任。衛福部下午發布聲明,重申衛福部立場,有關媒體報導性騷擾行為人接受輔導教育後,經考試通過即可免罰鍰一事,屬「不實謠言」,嚴正澄清沒有此抵罰政策。4月16日性暴力防治實務論壇與會者,針對該議題有討論並交流意見,但當天各界並未達成共識與具體建議。性騷者教育免罰鍰?衛福部:不實謠言 追溯造謠者法律責任。(圖/報系資料照)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7條規定,對他人為權勢性騷擾,經調查成立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對他人為權勢性騷擾以外之性騷擾,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衛福部重申,為強化性騷擾防治,衛福部透過充實經費及人力、聯繫會議,輔導、強化各地方政府落實性騷法各項業務執行,包括行政裁罰,以建立友善、有效及可信賴之性騷擾防治制度,保障被害人權益。
空中救援創新高 耗費成本高!濫用求償困難
台灣擁有逾200座超過3000公尺的高山,一旦發生意外,動用直升機救援都耗費鉅額成本,2024年空中救援(護)330人,創5年來新高,多數山友認為救援成本不該由全民埋單,特定區域的登山事故須「使用者付費」。但山域救援收費,各縣市規定不一,民進黨立委吳琪銘及國民黨立委張智倫都認為不應一國多制,主張中央修法統一規定,建立合理的事後責任機制。內政部統計,近5年空勤總隊直升機共飛行3962架次,執行「空中救難」1924架次最多,以海上救難及山難搜救為主。空勤副總隊長周宏聲說,出勤黑鷹直升機每小時成本34萬1464元、海豚直升機27萬9972元,包含油料、飛機維護及料件費用,但不含人事成本。因空勤救援耗費成本非常高昂,雖現有花蓮、南投、苗栗、台中、屏東、高雄等6縣市訂定地方自治條例,可針對特定區域的登山事故向受救者索取搜救費用或罰款,但實務上收費往往不含空勤救援成本,因此近3年來,台中、高雄及屏東收費或裁罰案僅5至15案,總金額僅10萬至24萬餘元,苗栗甚至無求償。全國至今僅花蓮、南投曾追償空勤救援費,2018年花蓮縣發生3起違規登山事故,消防局申請空勤救援、吊掛遺體,依自治條例共計開出近249萬元搜救費用,每案都由生還登山隊友「平均分攤」,有隊員不服提訴願,內政部以自治條例不得作為空勤救援收費的法源依據而撤銷處分,為免再生爭議,花蓮縣索性自前年不再向山友收取搜救費。唯一追償成功案例則是2018年9月,葉姓男子攀登中央山脈南三段摔傷求援,第1次直升機抵達,他卻拔營落跑,第二次吊掛時又做危險動作,遭外界撻伐「把直升機當小黃」,南投縣消防局追償空勤救援費共231萬餘元,葉全額繳清。周宏聲指出,若受救者違反地方自治條例,縣市政府可依法開罰,再依搜救時數及費用向受救者收取,所以第一線機關須嚴格審核入山許可,降低山難發生率,不讓有限的資源被濫用。2021年就提案修正《國家公園法》的吳琪銘表示,全國各縣市對空中救援費用的規範不一,應由中央統一立法。該法案至今尚未完成審議,內政部須加速推動修法,將地方自治條例累積的實務經驗納入中央法規。關於索取救援費用,吳琪銘認為,支持建立合理的事後責任機制,如未依規定申請入山、進入公告管制山域、忽視天候警告等重大過失行為,可處以罰鍰,並透過行政裁罰,避免浪費救援資源。立院內政委員會立委張智倫建議,各縣市索取搜救費用條件不一,可能面臨「如何認定濫用」的兩難,須盡早研擬修法、建立統一規定、強化山域管理、推動登山投保,遏止濫用搜救資源,不再讓全民為個人的疏失埋單。
臉書詐騙廣告橫行卻沒開罰? 數發部擺爛被刑事局打臉
台灣詐騙氾濫,從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表板」資料來看,每日財損金額常突破上億元。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昨(1)日上午質詢數位發展部,質疑該部對散播詐騙廣告的網路平台業者涉嫌觸犯「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開罰情況,數發部官員竟稱「還沒收到臉書等平台的資料」,迄今也完全沒有針對詐騙廣告的裁罰紀錄。對此,刑事局發布聲明回應了。洪孟楷表示,Meta平台的詐騙占比超過8成,政府卻遲遲不敢進行裁罰,數發部官員還說「迄今尚未收到內政部蒐集臉書等網路平台的違法樣態」,對網路平台上假投資等詐騙廣告橫行的Meta公司毫無裁罰紀錄。對此,刑事局在1日傍晚發表聲明指出,對於立委洪孟楷質詢數位發展部對於網路廣告平台業者違反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之情形,有無作出行政裁罰,數發部表示尚未收到內政部蒐集違法態樣,致無裁罰案件。刑事局澄清,自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止,共通報業者下架3萬8千餘則詐騙廣告,依詐防條例第39條第1項第3款,業者均依限完成,因無移請主管機關裁罰個案;但相同詐騙廣告或明顯為詐騙廣告卻一再刊登、推播。警方公布114年第一季網路廣告平台業者刊登違法投資廣告態樣。(圖/刑事局提供)刑事局於今年4月25日已彙整美商Meta公司刊播未揭露出資者之詐騙廣告15則函報行政院移請主管機關數發部依法裁處;另亦彙整近期重複刊登詐騙廣告之出資者,於今4月28日函請法律事務所要求業者於合理期間暫停提供服務,刑事警察局將持續觀察業者改善情形,若未改善將函報行政院移請主管機關依法裁處。刑事局表示,詐防條例第30條明訂,業者不得刊登或推播含有詐欺內容之廣告,並應建立完善的防詐管理機制;該條例第31條更進一步要求,業者於刊登或推播廣告時,應主動揭露資訊;另該條例第32條規定,業者知悉其刊登或推播之廣告為詐欺廣告或明顯涉及詐欺時,本應負有「主動」移除之責,而非被動俟警方通報才移除。刑事局也呼籲,業者應積極配合法規,主動落實揭露與防詐義務,共同守護民眾財產安全,避免民眾受害。
發片訪街友自稱「前分局長」遭打臉! 薔薔挨轟「未查證」出面回應了
女星薔薔(林嘉凌)近年斜槓當YouTuber,她日前在YT上發布影片講述自己前往台中體驗露宿街頭一晚的街友生活,片中採訪一名街友,自稱曾任台南學甲分局長,還繪聲繪影的指出自己在任上就插乾股投資百家樂,最高一年曾賺1800萬元,不料退休後在疫情期間慘賠4500萬元,最後被前妻趕出門淪為街友。對此,學甲分局澄清,影片中男子從未在警界任職,更不曾在分局擔任分局長。 而遭到網友批評「未經查證就草率發片」的薔薔也出面回應,表示自己是去關心街友,讓大家了解他們的精神狀態,不是去質疑他們,因為他們的狀況已經很差了,「只是希望社會正視街友的狀況,必要時伸出援手做愛心。」女星薔薔在訪問街友過程中,遇上一名男街友,自稱是退休的分局長,並透露來自台南學甲分局。該名街友宣稱,自己在當警官時就應博弈業者之邀,插乾股投資百家樂,最高一年可以賺進1800多萬元。因為錢來的很快,就在外面養小老婆。後來養小老婆的事被老婆發現而離婚,自己的百家樂生意也因為疫情慘賠4500萬,最終流落街頭。影片曝光後,這名街友的說法引發各界關注。因根據《刑法》第158條第1項「僭行公務員職權罪」:冒充公務員而行使其職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由於本罪係非告訴乃論之罪,如有非警察身分之人冒充警察行使職權,將涉犯本罪,本類案件如經他人告發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警察機關自得據以調查偵辦。台南學甲分局20日迅速回應,針對網傳「學甲前分局長淪街友」一事,經警局查證、比對1984年至今歷任分局長資料,未發現有與影片中男子相貌特徵相符者,呼籲民眾針對網路影片應詳細查證,以免受不實訊息誤導。此外,根據CTWNAT向警方求證,經採訪地點台中火車站轄區之台中市第三分局立德所調查,影片中的街友姓陳,今年68歲,是台中火車站附近的常駐遊民,並非影片中聲稱的「剛來不久」。陳男除了不曾擔任台南學甲警分局的分局長外,也沒有任何從警經歷,目前因生病住院中。警方表示,陳男僅因網紅採訪而為陳述,言論中未涉及恐嚇或影響公眾安全之情形,應屬言論自由,非刑事案件或行政裁罰之範疇。這為街友真實身分曝光後,公布影片的薔薔也受到波及,不少網友指責她未經查證就草率發片,是幫助發布錯誤消息。對此,薔薔雖人在加拿大,也火速回應表示,自己當時拍攝影片的初衷,只是訪問街友、關懷弱勢,無法實際查證,也無法探討每位街友的身分背景。「我是去關心他們,不會去質疑他們,因為他們的狀況已經很差了。」薔薔解釋:「如果是一般社會人士,我就會去質疑。(影片)只是真實呈現底層社會狀況而已,說是警察這人也說他五臟六腑都有問題,身上還插著引流管,因此我不會想去落井下石,當面質疑他的身分。」薔薔坦言,自己在拍攝影片時,很多人的訪談內容都是頭不對題、題不對尾,她也聽得一頭霧水。比如影片中還有人自稱見過蔡英文,是蔡英文同學,「我真的需要去查他與蔡英文的關係嗎?重點不在這裡。」她主張自己想要透過影片表現的,只是忠實呈現社會底層弱勢族群的真實樣貌。
周杰倫演唱會掀亂!律師點名「這群人」才該罰:美國根本沒在管黃牛
華語樂壇天王周杰倫時隔7年再次登台開場,今年12月將在台北大巨蛋舉行「嘉年華」世界巡迴演唱會,共計15萬張門票上周一開賣,5分鐘內全數完售,不少黃牛開始趁機大撈油水,一張原價6880元的演場會門票,竟開出30萬元的驚人天價,引起警方大動作開抓。對此,律師林智群也針對此事發表看法,直言真正該受罰的是「這群人」。林智群日前在臉書發文表示,對於黃牛哄抬亂象,美國政府根本沒在管,任憑大聯盟球賽、歌手演唱會等門票在資本主義世界中瘋炒,也沒人會痛斥黃牛不道德,因為美國政府真正在意的是稅務問題,依法令規定凡是轉售利益超過600美金(約新台幣1.9萬元)均需額外繳稅。針對黃牛票爭議,林智群認為台灣政府應該管制的是「利用電腦程式買票」的行為,他也提出7大點主張,第一、真正要處罰的是用電腦程式搶票的人,地檢署透過售票系統,可以查到異常情況,這個不難抓;第二、用正常方式拿到票加價出售的,是市場機制,美國也沒禁止加價賣行為,動用大批公權力(這些人力本來可以去抓壞人)處理賣黃牛票行政裁罰案件,毫無道理;第三、當89萬人搶15萬張票時,搶不到的74萬人想看演唱會只能加價,雖對經濟情況不好的民眾不公平,但只能用金錢衡量想要門票的慾望有多強。第四、市場經濟下,是不講道德的,賣房子時不會因為對方比較有道德就便宜賣,同樣跟黃牛成交的買方,也沒有因為黃牛比較沒道德,就不跟他交易,因此一切都是市場機制;第五、低買高賣,是經濟行為,用法律去約束經濟行為,成功的機會不大,就連獨裁的西國,也是有黃牛票問題;第六、周董門票固然記載不得轉售,但卻給不記名門票,那寫這樣的文字,有跟沒有一樣;第七、供不應求情況是廠商自己造成的(售票太少+給的是不記名門票),市場經濟(供不應求)的問題,就讓市場機制處理,「為什麼公權力要幫廠商擦屁股?」對此,林智群昨(28日)再度發文舉例,最近一堆業者在旅展上「加錢賣」餐券、住宿券,旅遊産品平台kkday也在販售各種票券,但為何不見大眾質疑是黃牛業者,「為什麼演唱會門票加價賣,大家就氣得要命?餐券、住宿券、票券加價賣,大家就沒關係?如果加價賣演唱會門票要處罰,為什麼加價賣餐券、票券,不用處罰?」話題再次引起網友熱議。
大學短報招生缺額 4校校長開罰金額出爐
今年大學分發入學文化大學、真理大學、大葉大學與佛光大學共4校遭教育部認定短報招生缺額,教育部今(9)日對4校校長做出行政裁罰,真理大學前校長陳奇銘、佛光大學前校長何卓飛非初犯,因此個別開罰60萬元;文化大學校長王子奇及大葉大學校長方文昌則個別開罰40萬元。大學分發入學於8月中旬放榜後,爆出文化大學未如實將申請入學、繁星推薦等招生管道缺額回流到分發入學,教育部進一步調查後發現,真理、大葉及佛光大學也有類似現象,引發軒然大波。事發後,真理大學校長陳奇銘及佛光大學校長何卓飛均已下台,文化大學及真理大學也表示將進行檢討,負起該負的責任。教育部原訂上周要對這4校校長進行行政裁罰,但因颱風來襲,所以延到今天才做決定。有關4校人員懲處部分,教育部說明,大學校長依法有綜理校務之責,經綜合判斷4校校長陳述意見後,因學校確實未依規定回流繁星推薦及申請入學缺額至分發入學招生管道,已然紊亂大學招生秩序及整體招生公信力,因此對他們進行行政懲處。教育部依《私校法》第80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懲處初次違反規定文化大學校長王子奇、大葉大學校長方文昌各40萬元;非初次違反規定之真理大學前校長陳奇銘、佛光大學前校長何卓飛各60萬元。至於學校懲處部分,教育部表示,已糾正4校在案,並扣減4校114學年度招生名額總量;至於獎補助部分,則預計於明年5月核配114年度私校獎補助時納入扣減參據。
4私校短報缺額教育部出手了!校長自付罰款金額曝光 下台照樣懲處
大學分發入學爆發文大、佛光、真理、大葉等4所大學短報招生缺額的狀況,對此,教育部高教司長廖高賢7日表示,目前收到4校校長的意見陳述書,將綜整陳述書及學校相關作為後,本周內對校長做出行政裁罰,教育部表示,即便已有兩位校長離職,仍會依私校法開罰,但行為人只會處罰到校長;學校部分則會扣減獎補助款及招生名額。廖高賢表示,教育部已收到4校校長的意見陳述,但受到山陀兒颱風假影響,預計本周會作出裁處並送達校長,雖然佛光大學前校長何卓飛、真理大學前校長陳奇銘已離職,但因違反規定的行為時仍在任校長,因此仍會依法予以罰鍰。廖高賢說,校長綜理校務,是學校實際負責人,出現短報招生名額現象,教育部裁罰校長,即使他們已經離開,也要付罰款。至於學校方面,教育部會扣減他們的獎補助款及招生名額。至於學校行政人員是否會開罰?廖高賢表示,校長是學校的總負責人和代表人,所有違反規定的行為,最後是由校長拍板決定,因此教育部處罰行為人只會罰到校長,學校部分則會以扣減獎補助款及招生名額處分。據了解,大學分發入學8月中旬放榜後,爆出文大未如實將申請入學、繁星推薦等招生管道缺額回流到分發入學。教育部進一步調查發現,真理、大葉和佛光大學也有類似狀況,事發後,真理大學校長陳奇銘已下台、佛光大學校長何卓飛則向董事會請辭,文大校長王子奇、大葉大學校長方文昌則說會負起該有責任。教育部長鄭英耀稍早表示,短報名額部分,文化和大葉兩所學校是初犯,佛光及真理則是累犯,但不管是初犯或累犯,教育部會有不同處罰方式,將依情節的輕重,對校長及學校進行懲處。教育部原本上周要對這4校校長進行行政裁罰,但因為遇到颱風來襲,所以往後延。
苗栗議員自首酒駕!酒測值0.32超標 急澄清:前一晚喝的
苗栗縣民進黨籍議員陳光軒今(23)日自首酒駕!陳光軒在臉書粉專發文說明,自己昨日上午8點開車出門,正逢塞車手機響起他拿起來,一個不小心與前車發生擦撞,警方到場後,陳光軒配合酒測,沒想到酒測值顯示超標0.32,連他自己也嚇到。陳解釋是前一晚和友人小酌,殘留在體內的酒精,「請大家千萬注意,前一晚若飲下較多烈酒,隔天是無法被身體有效代謝到合法駕駛的狀態。」強調酒駕相關的懲處他都願意接受。陳光軒今日下午突自爆昨日酒駕一事,他說明昨日上午開車出門工作時,不小心與前車擦撞,警方到場後酒測值顯示0.32超標,「我自己很意外,但我很坦然的面對,並表示完全配合後續作業。」陳光軒接著解釋,自己身上出現酒精反應,「應是在前一晚下班後我和友人有到酒吧小酌,點了兩杯比較濃烈的調酒,喝完後約在12點多買單(這個同行友人和店家都知道)回家休息,直到隔天早上約8點才出門。」他也藉此提醒大家,「請大家千萬注意,前一晚若飲下較多烈酒,隔天是無法被身體有效代謝到合法駕駛的狀態。」陳光軒前一晚喝酒的酒精殘留在體內,隔日一早開車被測到酒測值超標。(圖/陳光軒臉書)最後,陳光軒強調,對於這次酒駕不會逃避或辯解,「我的身體在經過一夜的睡眠和休息確實還有酒精,超過規定的酒精濃度,即便我沒有犯意,但我還是要鄭重的向社會大眾交代清楚及道歉,相關的賠償、緩起訴、及行政裁罰我都會完全配合並遵守。」有網友提醒他未來去酒吧,就以果汁替代酒,「喝酒之前先想好自己處於什麼身分!」陳光軒認同並解釋,「下了班我也是想過一些年輕人應有的休閒活動,但我確實要檢討自己的身分應該更注意。」◎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閒置都市土地雜草叢生 台東環保局開罰地主
台東縣政府環保局表示,2023年已經公告,在實施「都市計畫區」內的縣內閒置土地與道路,只要雜草長度超過60公分,會對所有人與道路管理人開罰,目前已舉發14件違規,累積達新台幣22,800元罰鍰。台東縣政府2023年公告,在實施都市計畫區內的閒置公私有閒置土地、道路雜草長度逾60公分者,將裁罰所有人及道路管理人。公告一出,不少地主與道路管理人以為只是口號做做樣子,直到陸續接到約1,200元的行政裁罰,才驚覺事態嚴重。環保局稽查科長林士銘表示,此案稽查重點在公告規定都市計畫區內閒置公私有閒置土地,只要道路雜草長度逾60公分者,就會裁罰所有人及道路管理人。他說,稽查時人員都會帶尺丈量並錄影存證,其實也會先通知土地所有人或道路管理人限期改善,未改善才開單舉發,並非一開始就大刀揮向地主,但若遲未處理,可以連續開罰。林士銘強調,雜草未整理者,本就可依據《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元至6000元罰緩,2024年上半年,台東縣環保局已受理民眾陳情及主動稽巡查該類案件並通知限期改善計129件,其中負管理責任者,也有不少是公家機關單位,但大多經通知後便即刻改善,若沒改善,無論是平行單位甚至從屬單位,一樣開罰不會顧忌。林士明說,如果地主對土地遭惡意倒置廢棄物等提出爭議申覆,環保局會依據個案認定,如有監視器等釐清責任,不一定都需地主扛責。他呼籲,土地所有人及道路管理人,務必維護好土地環境,避免受罰。
網購禽流感疫苗劣藥入境! 彰化查緝斬獲市價224萬元非法藥物
台灣彰化查緝隊近日宣布,成功攔截一宗涉及非法進口動物用禽流感疫苗的重大案件,主謀「小李」及其網絡在中國大陸購買禁藥,透過空運方式非法引入台灣,再轉售給雲林、嘉義、台南等地區的養殖場業者,估計市值達224萬元。根據彰化查緝隊的進一步調查,這宗案件始於「小李」於2024年2月,在「淘寶網」上訂購大量濃縮禽流感疫苗,和水禽小病毒抗體疫苗,賣家於2月28日至3月13日間,從中國地區將343箱疫苗(每箱10瓶)以空運方式運送到台灣,並轉運至嘉義地區的物流公司,這些非法疫苗共計1119瓶,包括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疫苗及水禽小病毒蛋黃抗體等,都是未經檢疫許可的禁藥。彰化查緝隊攔截非法疫苗流入市面,攔阻水禽小病毒蛋黃抗體,共計1119瓶。( 圖/翻攝畫面)專案小組於3月14日展開行動,同時在雲林和嘉義多處地點進行同步查緝。現場檢驗證實這些疫苗都是偽造品或低劣品質,如果流入市面,將對畜牧業造成嚴重威脅。動植物防疫檢疫單位及地方檢察機關針對涉案人員展開調查,根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動物用藥品必須經由合格的執業獸醫師處方,才能合法使用和販售,非法進口的禁藥不僅違反法律法規,還可能對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構成威脅,因其可能使得家禽畜肉品殘留有害物質,增加過敏和免疫力降低的風險。彰化查緝隊特別強調,動物用藥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對於公眾健康至關重要,任何未經過檢疫許可的藥物,尤其是高風險的疫苗類產品,其濫用不僅可能對家禽畜牧業造成嚴重的危害,還可能導致消費者食品安全的風險,檢方已依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將涉案人員移送司法程序,並將其起訴,最高可處以7年有期徒刑及450萬元罰金,同時可能面臨與此相應的行政裁罰。
騙烏干達學生來台打黑工!中州科大副校長判5年6月 這官員判更重
中州科技大學招攬非洲烏干達學生就讀,卻讓學生淪為超時工作的奴工,相關主管遭檢警和移民署認定觸犯《人口販運防治法》、《就業服務法》、《刑法》詐欺等罪。彰化地院審理後,依共同犯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將時任柴姓副校長判刑5年6月、推廣中心藍姓主任5年、林姓行政主管2年10月、陳姓人力仲介2年、苗栗縣政府勞青處涂姓副處長7年。判決書指出,柴男、藍女以中州大學招收外籍學生名義前往烏干達招生,並由在烏干達開設飯店之林男加以協助,辦理招生說明會,向參加者佯稱中州大學可以提供獎學金,實習薪資所得足以支付學費及生活費用、償還來台旅費,甚至可以存錢等語,隱瞞烏干達學生一旦來台後,仍須負擔必要的生活費用、中州大學無法保證每位留學生可以順利獲得工作機會、留學生將可能從事勞力密集的工作、一旦工作不順利,必須仰賴家中經濟援助、如果繳不出學費,將依法退學等重要資訊,進而編織來台留學的美夢,讓留學生誤信為真。柴男等人要求留學生在留學簽證面試時,隱瞞來台將打工,且陳述不實的財力資訊,總計16位留學生順利取得入境我國的簽證。留學生抵台後,柴男、藍女除介紹工作予留學生外,亦透過陳男仲介工作。因烏干達留學生來台目的是為求學,並非工作,且尚積欠龐大來台旅費,又必須在台灣生活,只能被迫超時或在夜間工作,毫無任何自行選擇機會之脆弱處境,柴男等人無視此一脆弱處境,讓烏干達留學生長期從事勞動與實質取得之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進而達到勞動剝削。另一方面,涂男對於苗栗縣境內雇主是否違法聘僱烏干達留學生從事工作之行政裁罰,為圖利陳男及聘僱烏干達學生之公司,竟透過承辦之勞青處勞工服務科臨時工程助理員廖男主管對其施壓,並直接更換另一位承辦人員,使廖男配合,對陳男及其它公司雇主做出並無違法而不予裁罰之結論,使其等獲得免罰之利益。法院依廖男之自白及證人證詞、扣案之招生說明文件、被告間通訊之信息截圖、學生課程表、薪資證明、學費催繳通知、苗栗縣內部公文簽核、函文、學生工作時間表等證據,認定柴男、藍女、林男共同涉犯修正前人口販運防制法第32條第1項之詐術勞動剝削罪;陳男涉犯同法第32條第2項之勞動剝削罪;涂男、廖男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彰化地院審酌,柴男、藍女、林男及陳男等人濫用自身社經地位而為本案犯行,自應併科罰金刑方能充分反應行為不法內涵;而涂男濫用公權力,換取廠商免罰利益之官商勾結,亦有科處罰金刑,以適度反應行為不法內涵之必要。因此分別量處被告等人有期徒刑7年至2年不等、併科罰金新臺幣240萬元至30萬元不等之刑度,涂男並褫奪公權5年;另追徵藍女及陳男之犯罪所得。廖男部份,法院考量他於偵查中自白,復無犯罪所得,且依其供述因而查獲同案被告涂男,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之規定,再考量其多次遭施壓,向科長反應多次均無法獲得任何協助,迫於壓力而為本案犯行,並無刑罰必要性,檢察官亦請求為免刑之諭知,爰宣告免刑。
毛孩惡主2/動保法罰則輕難遏止惡行 虐死「茶茶」貓狠男成入獄首例
新北市永和區一名32歲汪姓女子,向多位愛媽領養貓狗後疑似施虐,並以求助醫藥費為由向愛媽們索討金援,愛媽憤而提告,期望為毛孩討回公道,但律師徐亞哲對此案並不樂觀,他認為受虐狗兒的傷勢並未達到嚴重殘缺或死亡,飼主若主張「非故意」就能輕易脫罪,確切刑責還是要依狗兒傷勢而定。律師許亞哲表示,貓狗在法律上屬於「物」,於動保法通過前,只能以「毀損」的方式來偵辦,所以也有部分法界人士認為動保法可能違反比例原則;但近期出現將動保入憲的風聲,所以整體而言還是會往加強動物保護的方向去進行修法,但因修憲門檻過高,現階段可行性偏低,但議題的討論依然能讓動物保護的意識及規範逐步提昇及完善。看似陽光、善良的汪女經常PO出帶狗出遊的幸福畫面,卻被愛媽們揭發出其不為人知的恐怖行徑。(圖/讀者提供)許亞哲指出,以汪女虐狗案為例,刑事責任部分,必須「故意」且嚴重殘缺或死亡,才有可能遭判2年以下有期徒刑,還可以併科罰金20萬至200萬元。但因吉利(受虐幼犬)未達嚴重殘缺或死亡,只要汪女主張「非故意」,則有可能面臨無可開罰的窘境,但因汪女前後說詞不一,或許仍有機會往故意方向進行偵辦,只是仍需視吉利的傷重程度才能擇定要以刑事還是行政裁罰處理。而動保史上的輕判紀錄可謂「有目共睹」,2015年台大僑生陳皓揚在停車場虐殺無辜街貓「大橘子」,過程中惡狠狠的不斷踹、踢大橘子,還直接徒手掐住大橘子直到其斷氣,手段相當兇殘。而毛骨悚然的行為很快地就在網路上發酵,陳還一度遭網友肉搜公審,甚至有人擔心陳會潛逃返鄉,立即在元旦發起「重罰退學連署」的活動。不堪其擾的陳皓揚不但沒悔意,還變本加厲綁架餐廳的店貓「斑斑」,將其虐死後拋下新店溪,直到店家發現店貓遭人擄走後事件才曝光,陳皓揚的挑釁報復又引發喧然大波,讓許多民眾怒不可遏,即便如此,整起虐貓案件遭判10個月有期徒刑、併科35萬元罰金,但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最終陳也只需罰95萬元罰金便可免於牢獄之災,讓動團難以接受。更可惡的是,陳皓揚並非個案,台大前博士生李念龍2008年與視障前女友交往後便開始陸續領養貓咪,為了脅迫女友,李不斷利用殘忍手段來凌虐貓咪,還會透過電話來讓女友聽貓咪的慘叫,其中貓咪「妹妹」慘遭李念龍掐擠而脫糞致死,恐怖手段令人不寒而慄。陳皓揚虐殺街貓「大橘子」事件遭炎上,他在交保後被抗議民眾包圍痛罵。(圖/lechat路上撿到一隻貓粉專、報系資料庫、本刊繪圖組)李念龍所領養的其他貓咪最終也慘遭虐殺,但因無目擊者及相關證據佐證,李念龍原涉嫌虐殺3隻貓,最終僅被認定虐死1隻,法官最後也因李受過高等教育加上過去無前科,考量李學業尚未完成,因此判決也從1年6月改為半年且可易科罰金36萬元。所幸隨著動保權益的與時俱進,台灣動保法終於露出曙光,新北市2021年8月發生了轟動動保界的「茶茶案」,黎姓男子為讓前女友返家談判,竟凌虐前任愛貓「茶茶」,過程中除了利用棍棒追打,還直接拿滾燙的熱水澆灌,最後茶茶雖遭熱心民眾救出,但經送醫急救11天後仍宣告不治,黎男遭判有期徒刑7月及25萬罰金,目前已入獄服刑,成為全台虐待動物犯罪而鋃鐺入獄的第一人。許亞哲強調,飼養多年的毛孩在飼主內心的精神價值已昇華成家人,但當遭遇橫禍時,在民事上仍因法律的不足,導致不能因此請求「精神慰撫金」或「增加寵物生活所需之費用」,恐怕將是目前動物保護方面需要被解決的一大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