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廣法
」 NCC 中天 新聞台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換照
甩開NCC訴訟泥淖 《衛廣法》修正三讀為中天復活解套
立法院會今(30)日三讀通過了《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除了讓衛星廣播電視業者執照效期從6年展延為9年外,攸關中天新聞台復台與否的的第18條、第19條修正案也在在野兩黨有共識、綠營立委全體棄權不投票下以「60比0」三讀通過。依此修法,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一旦遭註銷,只要在行政爭訟程序確定前,申請人仍可依原執照繼續在原頻道行使權利,而且效力溯及既往,被認為中天在有線電視「復活」有望。今天《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通過了,外界解讀「中天電視台」有望復活。(示意圖/黃耀徵攝)回顧中天波折,追溯自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2020年11月時稱中天新聞台涉有多次違規與內控失靈等問題,而由委員會一致決議不予換照,中天無奈之下於2020年12月12日黯然從有線電視52頻道下架,轉戰網路持續保持熱度。中天對NCC行政處分不服,在提起行政訴訟後於2023年5月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中天勝訴,NCC「不予換照」的處分被撤銷,北高行那時直斥NCC審查時使用的評分標準根本有誤,應發回重審。看似中天在多項行政處分官司中佔了上風,然而NCC持續上訴爭訟,至今中天仍無法重回有線電視52台。NCC在對中天新聞台「不予換照」處分後,中天與NCC彼此歷經多年行政訴訟纏訟,互有輸贏。(示意圖/黃耀徵攝)NCC持續上訴讓彼此角力似乎看不到盡頭,在野兩黨立委另闢蹊徑拚解套,提出《衛廣法》修正草案,明訂新聞台換照除非有重大違規,否則應以「准許為原則」,且若不予換照的處分被法院撤銷、廢止或失效,主管機關就應回復其原頻道位置及權利。如今隨著《衛廣法》修法通過,看似中天重返52台已鋪排了法律上的「康莊大道」,但後續仍須視撤照處分被撤銷後,回到NCC「重審」結果與法律適用而定。這次修法也明定,如果原頻道已交由其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使⽤;此外,修法後若頻道持有者在換照時被認定財務狀況已無法「亮紅燈」或有改正必要之時,主管機關必須先協助輔導,可以限期改正或令限期補正資料期間,並在此過渡期由主管機關發給臨時執照,每臨時執照有效期間為2年,屆期未完成補正者可以申請延長⼀次 。
黨產條例三讀!救國團從附隨組織排除 沈伯洋轟藍白:民脂民膏送回黨庫
藍白聯手今(30)日三讀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四條及第三十四條修正案,將救國團排除在附隨組織認定之外。綠營批評,此舉形同為救國團「解套」,意味過去遭凍結的 56.1 億元資產可望解凍。對此,民進黨立委沈伯洋直言,這不是修法,而是將民脂民膏送回國民黨黨庫。藍白聯手三讀修正黨產條例,救國團自附隨組織名單中排除,引發綠營質疑替黨產解套。(圖/翻攝Google地圖)立法院本會期最後一日,藍白安排法案「大清倉」,包括住宅法、衛廣法及黨產條例等多項修法案列入議程。當中,國民黨立委游顥等人提出《黨產條例》修正草案,增訂附隨組織定義。值得注意的是,本法第四條第二項針對附隨組織之定義為,「根據修法內容,本法第四條對「附隨組織」的定義原為「獨立存在而由政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之法人、團體或機構;曾由政黨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且非以相當對價轉讓而脫離政黨實質控制之法人、團體或機構」。修法提案內容新增「但曾隸屬於國家者,不在此限」。」該案經表決,在藍白聯手下以 60 票贊成、48 票反對三讀通過。修法後,救國團將回溯至黨產條例於 2016 年 8 月 10 日公布當日,也使該團體這段期間遭凍結的 56.1 億元資產可望全數解凍,引發高度爭議。沈伯洋回憶,2018 年因楊偉中擔任黨產會委員期間意外離世,他接任進入黨產會工作,當時社會對於處理國民黨黨產其實存在高度共識,甚至不少國民黨人士也認為黨產問題必須正視,如今卻反過來高喊所謂「公義」,他認為必須回到歷史事實來檢視。沈伯洋指出,藍白立委常以「做公益」為名替救國團辯護,但救國團的成立背景與實際功能不容抹去。他強調,救國團並非行政院體系下成立,而是 1952 年由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設立,本質上隸屬於黨的組織,過去實際執行的工作包括校園監控、異議人士監控,如「校園安定工作會報」、「青年思想教育」等,其目的明確寫明是防範學生勢力反對國民黨、減少不當言論與政治活動。他進一步質疑,即便將其行為包裝為公益,救國團取得土地與資產的方式仍存在重大爭議。沈伯洋舉例,救國團過去向教育部申請場地使用,後續卻直接更名成為救國團資產,形同侵占國家財產;他反問,若任何社團在立法院辦活動就能取得立法院土地,是否合理?沈伯洋強調,相關資產是否屬於不當黨產,法院早已有判決、也已完成返還程序,如今卻再透過修法,試圖將這些來自 民脂民膏的資產送回國民黨口袋,只是為了後續選舉考量,「這樣的作法,人民怎麼能接受?」
三立涉入股詐欺集團、中嘉壟斷紅線 立委要NCC調查媒體負責人適格性
三立電視涉及入股到詐欺集團,再度成為立委質詢焦點,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質詢問到「怎麼處理?」對此,NCC代理主委僅說,「公司解散了……後續還要提委員會處理,現在沒有委員會議」至於入股中嘉集團踩紅線之案,答詢說「比較沒有在處理」。立院交通委員會日前審查「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立委黃國昌在質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代理主委陳崇樹時指出,台灣民眾黨黨團所提出的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衛廣法),最主要目的是要促進特別是在掌握新聞台的媒體,股權經營資訊跟接受政府補助的公開化。黃國昌說,十幾年前,早就設下一個反媒體壟斷的紅線,新聞台不可以兼營系統台,之前曾公開檢舉過「三立違規入股中嘉」,剛剛代理主委在上面大言不慚地說「已經處理了」,怎麼處理的?黃國昌說,當初如果不是有吹哨者,把裡面最核心的契約交出來,你們有辦法處理嗎?根本沒有辦法處理;當初花了多少力氣去說服那個吹哨者,把那個借名的契約交出來,才有辦法處理。以現在的狀況來講,有線電視系統名義上面背後真正的是哪一個有線系統大亨,「我老實說,NCC如果沒有掌握狀況,那是NCC的失職」為什麼要股權公開透明,道理就在這裡,剛剛你還大言不慚地說後來有處理中嘉,那有處理三立嗎?NCC代理主委陳崇樹則答詢說,「相對於中嘉,是比較沒有在處理三立」。黃國昌繼續質詢說,2024年檢調偵辦詐欺集團,發現有個ACE王牌交易所,大的詐欺犯罪組織,厲害呀,三立旗下的公司入股,裡面的一個宣傳公司設置的地點就在三立集團大樓,這是一個幫詐欺集團在三立大樓裡面成立的洗錢公司,三立還不是只有把辦公室租給他們,三立還直接入股出40%,這個王牌交易所下面的詐欺犯罪組織出60%,合資在三立大樓裡面設一個洗錢公司。2024年的夏天我問了NCC前主委陳耀祥,他說會去了解,要去調查,然後呢?NCC代理主委陳崇樹則答詢說,「那家公司已經解散了……跟那些相關的合作案其實也終止了,節目也沒有再播出了」。黃國昌則反諷說「解散就算了嗎?」陳崇樹雖說會持續檢視有沒有其他違法的事實?有的話,一樣會依法處理,但黃國昌認為,當初在強調新聞媒體負責人的適格性,是不是NCC要審查的對象?既然是,那不是一開始的時候才要檢視,是持續性的義務。黃國昌強調,現在的問題則是,「投資設立洗錢公司的媒體經營者的適格性嗎?」陳崇樹答詢,法律規定是說消極資格涉及刑事或有什麼相關的被判刑的話。黃國昌此時則請NCC代理主委回去複習一下,當初在推動媒體改革的時候,不要說以2025年的標準,以2012年的標準來說都很丟臉,2012年的時候那麼多傳播學者出來倡議,媒體改革反媒體壟斷,現在討論媒體經營者的適格性,竟是用代理主委說的消極資格的標準,那只是最起碼的;按照公司解散的說法,接下來就看看有沒有在做其他的詐騙洗錢行為,這麼消極的態度。黃國昌持續追問NCC到底處理三立到哪一部分,陳崇樹則說,「當初合作部分有沒有涉及接廣部分,已經處理到節目廣告諮詢會,已經處理完畢,後續還要提委員會處理,現在沒有委員會議」。黃國昌因此說,NCC諮詢會議結論是要怎麼處理?不能講?陳崇樹說,「因為就是程序中的個案……」,對此,黃國昌強調將持續追查此事,就看NCC接下來要怎麼處理。
提案修《衛廣法》拼中天復台 羅智強:要求NCC換照程序透明化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提出《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法,主張若電視台執照遭註銷但仍在行政救濟程序中,該執照應視為持續有效。對此,羅智強昨(8)日晚表示,此次修法意在確保新聞自由,避免主管機關以政治力打壓媒體。中天新聞台在 2020 年換照時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駁回,目前雙方的行政訴訟仍持續進行。羅智強等藍委主張的修法內容,包括:若駁回申請的行政處分遭法院撤銷,主管機關應立即恢復原頻道位置及其他權利;同時,修法效力將溯及適用尚未終結的行政救濟案件。外界認為此舉將使中天新聞台有望重返 52 頻道,因此被稱為「中天條款」。談及此次修法內容,羅智強表示,捍衛新聞自由是他一貫的主張,但民進黨執政後悍然關閉中天,即便 NCC 在法院敗訴仍持續上訴纏訟,「NCC宛如東廠,嚴重戕害新聞自由。」他並指出,內政部近日又以打詐為名封鎖小紅書,將黑手伸向網路空間。他強調,民進黨每逢解決不了問題,就選擇處理提出問題的人;若民主先驅鄭南榕地下有知,看到 100% 言論自由遭如此糟蹋,「將情何以堪?」羅智強表示,他推動的《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案已正式啟動程序,第一條即明定「捍衛新聞自由」,提醒 NCC 與掌權者必須確保媒體第四權能充分運作。修法要求主管機關在處理新聞台換照時應以「准予換照」為原則,並要求 NCC 在頻道評鑑及換照程序中更加公開透明、採低密度管制,「讓閱聽人來決定媒體的價值。」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表示,民進黨政府箝制媒體、侵害新聞自由,呼籲應確保第四權不受政治力干預。(圖/周志龍攝)國民黨立委推動《衛廣法》修法盼助中天重返52頻道,但 NCC 代理主委陳崇樹表示,依現階段委員人數與商業機制判斷,「幾乎不可能」(示意圖/CTWANT攝影組)
中天「小韓粉新聞」挨罰60萬 NCC再被法院打臉!最高行撤銷判決
中天新聞台在2019年播出「小韓粉邊哭邊罵為什麼要罵韓國瑜」的新聞,遭通傳會NCC以利用兒童連結韓國瑜的畫面,妨害兒童身心健康裁罰60萬元,中天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認為裁罰處分違法,判決撤銷,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中天免罰。這起案件是因中天在2019年4月2日播出「扁錄影罵韓、 小韓粉邊哭邊罵"為什麼要罵韓國瑜"」、「後援會粉絲團力挺影片增! 女童甜喊"韓國瑜加油"」及「"下一代需要您救臺灣" 婦攜姪女拱韓選總統」之相關新聞。新聞的內容是,「高雄市長韓國瑜的人氣很高,不只大人們喜歡,小朋友更是把他當成偶像來崇拜,就有女童希望他可以出來選總統,還有10歲的小朋友看到陳水扁罵他,都哭了」「韓國瑜大陸行拚外銷,卻被前總統陳水扁錄影片,大罵20分鐘,讓不少市民很生氣」新聞指出,10歲小妹妹非常崇拜韓國瑜,見韓市長幫農民找出路還要被罵,真的很不捨韓國瑜高人氣,後援會粉絲團愈來愈多家長上傳小朋友的影片力挺韓國瑜;女童姑姑還PO文註記希望韓國瑜選總統,NCC認為中天新聞台已違反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規定,裁處60萬元罰鍰,中天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北高行政法院更一審認為,NCC原處分理由中僅新聞對「被拍攝之兒童」身心違成不良影響進行論述,而未論及「視聽兒少」之影響,其裁量所依據之事實即有違誤,處分以中天違反「嚴重」等級加計積分裁罰60萬元,其裁量即屬違法,撤銷處分,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
《汪汪隊立大功》陷停播危機!兒童頻道3月8日恐斷訊
深受親子家庭喜愛的「Nick Jr. 兒童頻道」面臨3月8日起停播危機,若停播成真,全台400萬戶家庭的收視權益將受到影響,特別是依賴頻道提供兒童內容的親子家庭,日常生活將面臨不便。Nick Jr.兒童頻道長期以來提供多部學齡前兒童節目,包括《汪汪隊立大功》、《鯊魚寶寶:海洋歡樂秀》、《旋風戰車隊》及《DORA》。若頻道停播,近400萬戶家庭將無法收看這些內容,親子家庭可能因失去穩定的學習資源而感到困擾。Nick Jr.兒童頻道執照持有者台北影業早於半年前依規定提交換照申請,但因NCC委員會人數不足,即使頻道在今年1月22日所舉行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第8次委員諮議會議紀錄中明確註記經過換照諮詢會議審議,並經分組委員會議審查通過,仍無法取得有效執照。面對程序受阻,台北影業已委任律師向法院申請裁定「暫時狀態處分」,希望維持執照有效狀態,避免因行政延誤導致頻道停播。作為Nick Jr.兒童頻道在台灣的代理商,杰德影音始終致力於提供高品質兒童節目的初衷,「我們經常收到家長對Nick Jr.兒童頻道節目的熱烈回饋,深知家長和孩子對節目的重視。」杰德影音副總林玲安表示,「每一個收視戶的權益都是我們不願看到被犧牲的,尤其是在這麼多孩子依賴頻道陪伴學習與成長的情況下。」杰德影音指出,距離3月8日僅剩不到兩週,期盼NCC在下次諮詢會議中給出明確結果,讓Nick Jr.兒童頻道持續播出,保障數百萬家庭的收視權益。同時,呼籲政府儘速補足NCC人力,依《衛廣法》第1條,保障公眾視聽權益,維護多元化傳播環境,避免更多頻道因行政延誤受影響。
老3台和公視恐停播 NCC:委員人數不足恐影響執照換發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由於委員人數不足,可能對114年上半年廣電事業執照屆期換發產生影響。經盤點,計有4家無線電視事業(台視、中視、華視及公視CH26)、8家衛廣事業(包含9個頻道)及25家無線廣播事業(警廣、中廣、台北、高雄、復興、教育廣播電台等),共37家事業之執照屆期換發案受到影響。NCC說明,按廣播電視法及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廣播電視事業須經主管機關許可、發給執照始得營運並有執照效期限制,執照屆期前應向NCC申請換發。而依據NCC組織法第9條規定,廣電執照屆期換發屬委員會議決議事項,須經委員會議審議並決議始得為之,但目前因NCC委員人數不足,未達委員總額過半,故尚無法作成換照與否之決議。NCC指出,無線電視可供民眾免費收視,為偏鄉及弱勢民眾主要收視管道,若4家業者無法順利換發執照,將嚴重衝擊觀眾知的權利。另在無線廣播部分,有數家公營廣播電臺經營執照也將屆期,包含警察廣播電台、教育電台、復興電台、臺北電台、高雄電台等。NCC再說明,公營電臺負有特定任務,如警廣具維護社會治安、改善交通秩序等功能,倘執照屆期無法換發,將影響公共利益甚鉅。NCC表示,依有線廣播電視法(下稱有廣法)第34條及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第14條第1項第3款後段規定,有線電視系統及MOD所播出之頻道內容,必須以依廣電法及衛廣法取得許可執照者為限。若4家無線電視事業及8家衛廣事業(9個頻道)無法完成換照,恐無法繼續在各該平臺播出,將影響觀眾收視權益。NCC強調,將於本(2)月儘速召開外部法律專家學者諮詢會議,聽取專業意見,積極尋求解決之道,以維護民眾收視權益、公共利益及業者信賴保護。
更一審打臉NCC!小韓粉哭訴新聞遭罰60萬 今宣判撤銷「中天勝訴了」
NCC認定中天新聞台涉利用兒童連結韓國瑜畫面,妨害兒童身心健康,裁罰60萬元。中天不服提告抗罰,一審敗訴。最高行政法院認定應調查該新聞如何妨害身心健康,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今(19)日宣判,認定原處分適用衛廣法有違誤,應予撤銷,判中天勝訴。可上訴。NCC於2019年7月間表示,針對中天新聞台在2019年4月2日播出「扁錄影罵韓,小韓粉邊罵邊哭為什麼要罵韓國瑜」新聞,經民眾反映利用兒童突顯特定人物,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規定,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決議裁罰60萬元。中天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抗罰,主張NCC並未傳訊女童或其家人,查明女童是否願意被拍攝、女童在影片的呈現是否感到不適、有無大人操縱等,因此NCC自行認定影響女童身心健康有違誤。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2020年間以NCC作成原處分前的相關程序符合規定,認事用法並無違誤,判中天敗訴。案經上訴,二審指出,原判決認為該新聞播送侵害或不良影響影像中的兒童,而非指其播送妨害收視兒童或少年之身心健康,如果是這樣認定,中天就沒有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且新聞如果被認定有侵害影像中兒童的違法行為,NCC也非裁罰的主管機關。二審指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審時,應依職權調查此新聞如何妨害收視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如果新聞應為馬賽克及變聲處理是如何認定,NCC裁罰依據有無違誤。更一審今表示,原處分既是以中天所為違反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的禁止義務而予以裁罰,則於涵攝條文構成要件時,應遵守處罰法定原則。但NCC於審酌中天是否違反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之構成要件時,均以「被拍攝兒童法益受侵害之角度」而為涵攝,而非以收視兒童或少年之角度予以適用,就相關規定意旨有涵攝錯誤情形,原處分顯有適用法規不當。更一審指出,NCC認定該新聞播放由成年人拍攝兒童支持特定政治人物影片,且全程未打馬賽克及變聲處理,違反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規定,但原處分理由是針對「被拍攝兒童之身心健康受損」為由,而非就該新聞如何「妨害收視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其適用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規定即有違誤,原處分自應予以撤銷。
NCC敗訴了!中天「3案都有查證」卻遭罰160萬 法院判決撤銷確定
中天新聞台在2019年因批評當時的蔡英文政府登革熱防疫措施及農漁產滯銷等3案,遭NCC共裁處160萬元罰鍰,中天提告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罰,NCC不服3案都提上訴,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中天勝訴、3案都免罰確定。NCC在2019年對中天的3件連續裁罰。首案是2019年6月19日「中天晨報新聞」節目,播出主標題為「驚!登革熱疫區拉警報,噴藥惡夢居民心驚」,評論2014年陳菊任高雄市長時,爆發嚴重登革熱疫情,但NCC認為該新聞是偏頗訊息,罰60萬元。同年7月1日中天晚間新聞節目,播出主標題為「蔡救印越登革熱年逾8百萬,韓嘆高雄人命不值錢?」批評登革熱防治,蔡政府像是一國兩制,為什麼中央不照顧高雄人生命,難道比不過印尼和越南?NCC認為,該新聞沒將中央提供高雄例行登革熱防治補助費及高市政府申請「登革熱防治經費」等相關訊息,一併提供民眾知悉,以不完整偏頗訊息,誤導民眾,造成民眾對政府防疫工作誤解,罰60萬元。另2019年3月28日,中天「大政治大爆掛」節目,播出標題為「拚外交、農漁產滯銷,綠色執政一千零一招:撒錢」,來賓謝寒冰批評,陳吉仲是有史以來最不適任的農委會主委等,NCC認為是謾罵行政機關首長,且未經事實查證,罰40萬元。中天不服提告,合議庭審理認為,3件新聞中天「都有查證」,NCC不察,卻認為中天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而裁罰,NCC解釋法律及適用法律有錯誤。合議庭認為,NCC以中天未能衡平報導作為裁罰理由,無異將《衛廣法》處罰行為態樣擴張到違反公平原則的程度,違反處罰法定原則,3處分有違誤,判決撤銷, 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國內政論節目有陸媒盯哨?羅智強痛批綠營搞「王立強2.0」 志在護航NCC
國內某電視台製播的政論節目,被綠媒指有大陸官媒駐台記者高度參與,引發熱議;雸被點名的電視台則反駁「毫無根據,純屬杜撰」,對此,國民黨立委羅智強痛批,這根本是綠媒炒作王立強2.0再版,NCC現在人事同意權、組織法修正案都在立法院,所以抗中保台項莊舞劍,志在護航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圖/報系資料照)羅智強今(25日)在《新聞大白話》節目提到,「這麼大個事情,你好歹放個真實照片,不要用AI示意圖嘛」!他指出,這家綠媒過去有豐功偉業,就是過去自己在總統府時,該綠媒出過一條新聞,稱時任總統馬英九在高速公路與民爭道,有路肩不走?他拿一張真實照片,旁邊竟然P圖了一條路肩在上面,一個不存在的路肩,直接頭版造假,「結果那條路肩是他『自由』發揮,他自己畫上去的」!羅智強表示,「所以我跟各位講,你信他?這個報紙你信他?」,他更表示,「記不記得王立強?20幾歲的中共情報頭子?好威風!指揮整個大東亞地區情報系統?全部他在扯」,羅智強直指,包括前總統蔡英文也出來附和,「民進黨整個府院黨媒,全部開始開戰,跟現在完全一模一樣,王立強2.0再版而已」。羅智強直言,「那請問最後是怎樣?王立強就是世紀大騙子!民進黨摸摸鼻子,當沒這件事,反正選舉贏了」!他還指向心夫婦被扣在台灣好多年,「你倒楣啊!選舉我選贏了,不然你要怎樣?這件事我跟你講,很簡單,就是造假」。「陸媒記者來,請問是誰准許?不要以為陸委會吃素的,今天陸委會要准到台灣來,所有行程他掌握得清清楚楚」!羅智強更表示,不要以為一個政論節目,所有來賓、主持人、製播、行政人員,還有包括製作群、記者,牽涉多少人,「你搞一個人來「盯梢」、製播內容監控?『那個政論節目腦袋傻了啦!』說今天有人參訪什麼的,有可能。講白了,民進黨又在吃抗中保台這帖藥、這道菜」。羅智強強調,揶揄NCC已經眾人撻伐了,因為NCC就是一個箝制新聞的黑手,外界已經要開始來對NCC治理、要調整NCC的組織法、包括衛廣法等等,因此這則消息選在這個時間點曝光的原因?就是幫NCC人事護航,「因為現在NCC有2件事情在立法院裡面,第一個人事同意權,第二個就是NCC組織法的修正案。所以項莊舞劍,志在護航NCC,就這麼簡單」。
捍衛新聞自由!藍委推「衛星廣電法修法」:讓NCC無法再拿換照要脅
國民黨立委16日立法院舉行《衛星廣電法》修法記者會,立法委員羅智強、洪孟楷、賴士葆、陳玉珍、葉元之、王鴻薇、邱鎮軍、牛煦庭、黃健豪、林沛祥、林思銘、黃仁等多位立委出席,力挺修正衛廣法、捍衛台灣新聞自由、杜絕政府箝制濫權。修法提案人羅智強表示,本次修法獲得包含民眾黨在內的55位跨黨派委員連署支持,修法重點把捍衛新聞自由直接入法,也區分一般頻道跟新聞頻道,提高衛廣法的憲政高度。在管理模式上,改為先輔導後處分的方式,對於電視台有不實廣告、違規處罰依舊保留行政罰鍰的處分,但是NCC無法再以「換照」來要脅及箝制新聞自由。羅智強認為,36年前台灣解除報禁,然而36年過後,民進黨卻成為民主逆流,忘了黨外解除報禁的努力,甘冒大不諱關新聞台,包括前總統陳水扁、現任行政院長陳建仁都曾公開反對政府有權關新聞台,因此羅智強認為這次修法就是要捍衛憲法對新聞自由的保障、守護民主前輩的努力。立法委員賴士葆表示,NCC在過去成立宗旨是要仿照美國FCC,將管制新聞自由的新聞局改成獨立機構。結果這幾年來,NCC把自己變成過去的新聞局,什麼都要管、什麼都要抓 ; 美國FCC對新聞台的管理,是屬於低度管理,而台灣現在是高度管理,甚至以換照的手段,關掉了不符己意的新聞台,陳水扁擔任總統時,對於tvbs非常痛恨,幾度想要關掉電視台,最終忍住,事後也十分自豪沒有關掉新聞台,認為此舉是掐死新聞自由。立法委員洪孟楷指出,新聞自由、言論自由是民主國家主張的普世價值,但是蔡英文留下了關掉新聞台的污點。最初NCC成立的目的,是要保護新聞自由,如今所設計的制度居然被利用為打壓異己的工具。立法院已經組成調閱小組,要調查對待不同立場新聞台時,有些是撤照關台、有些卻是無所不用其極地護航,如此對待新聞自由的雙重標準,民進黨不汗顏嗎?未來絕對要刪除陳耀祥上任後暴增4倍多的訴訟經費。立法委員陳玉珍則呼籲,修法是撥亂反正的開始,讓背後黑手不再介入新聞自由,所有的新聞從業者都能挺直腰桿,使新聞媒體獲得真正自由跟應有尊重。立法委員牛煦庭表示,在台灣重大殺人犯可以逃脫死刑,但是新聞台只要報導不符合政府要求,就會被永久關閉,這符合民主自由的價值嗎?當政治力介入後,只要不合己意,政府就能堂而皇之地介入要求關閉,如果NCC被民進黨變成怪獸,立法院就會出面捍衛新聞自由,推動修法並儘速審查,還給台灣社會健康的新聞自由環境。立法委員王鴻薇表示,修法是要保障媒體朋友跟從業人員,不會因為得罪今上跟當道而失去工作。36年前解除報禁,是為了追求百分之百的新聞自由,如今惡法箝制新聞自由。賴清德說認同鄭南榕所說百分之百的新聞自由,就應該認同修法,不再有執照限制。修法後,在法律還是可以針對違規處分,但是不能再用箝制跟壓制新聞自由的換照理由要求關台,修法就是把箝制、打壓新聞自由的鷹爪拿掉。立法委員邱鎮軍強調,NCC的做法就是在箝制新聞自由,為了能夠還給台灣人民言論空間,立法院要讓修法能夠快速達成,一起捍衛新聞自由。立法委員黃健豪指出,NCC的組織章程是為了落實憲法、保障言論自由,這幾年作為卻是在打壓新聞自由,主委陳耀祥竟語出驚人地聲稱沒有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真正的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就是「喜歡看就看,不喜歡看就不要看」,不該由政府來決定可以揭露什麼樣的資訊。NCC現行做法,違反憲法跟新聞自由的意義。黃健豪認為應當還給台灣人有自由選擇的權力。立法委員葉元之點出,「言論自由」是民主國家的重要根基,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就強調美國是一個以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國家。葉元之批評,蔡英文之所以被稱為「蔡皇」的原因,就是總統府外流的文件提到,蔡找陳耀祥就是要來關中天,所有藉口都是找理由關中天而已,這不能成為獨裁者打壓言論自由的理由。立法委員林沛祥認為,民主法治就是我不認同你講的每一句話,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這是民主法治所捍衛的精神,讓想講話的人好好講話,可是蔡政府關掉電視台,只要有不合心意就強制關閉媒體,跟新聞局改成NCC的精神完全違背,NCC與其說是公正第三方,更像是民進黨的附隨組織。本次修法的主要目的,就是讓電視台可以完全發揮媒體第四權,中華民國是民主法治的國家,應該廣納不同的聲音,給所有言論自由一定程度捍衛。
不認濫罰中天16連敗 陳耀祥再跳針指NCC勝訴多
NCC裁罰中天「鳳凰雲」案,北高行再判其敗訴,不過,NCC主委陳耀祥今天面對媒體追問時卻跳針式的強調,勝負原本就是這樣子,是NCC勝訴多,「結果都擺在眼前」。中天新聞在2019年2月間,報導「異象?!三市長合體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及後續新聞,NCC以違反衛廣法、開罰40萬元;中天不服提告,一審敗訴、二審勝訴,但NCC不斷上訴接連遭法院打臉,從更一審、更一審上訴,到最新3月14日的再審判決,中天都是勝訴,也中天提告NCC濫罰再添一勝,累計已經達16勝。不過,行政院長陳建仁今天被問到,是否認為陳耀祥對中天吞下這麼多次敗仗,就是濫罰中天?陳建則說,訴訟案中是14件確定勝訴、有2件NCC敗訴。陳耀祥在進入議場前與陳揆在不同入口處受訪,說法也與陳揆講法一致,還邊走邊跳針的回答「勝負本來就是這樣子,我們勝訴多,都擺在眼前」。媒體追問,NCC諮詢會議針對中天新聞「鳳凰雲」一案,給出的建議是「發函改進」,但NCC為何最後仍堅持開罰?陳耀祥回應,NCC原本就是合議制機關,諮詢委員自己討論。形同將問題回到原點,沒給答案。媒體追問,中天報導「鳳凰雲」就被開罰,但其他電視台報導賴清德接任閣揆當天出現「紅光巨龍」為何NCC不罰?是否雙標?陳耀祥則說,該案非他任內處理之案。對於媒體再問中天新聞台案子NCC會重審嗎?陳耀祥跳針回應,今天不談勝訴率。對於法院打臉NCC如此多次,難道都不必檢討,陳耀祥說法是,「別說法院問題,NCC14勝」,然後就衝進議場,留下滿臉問號、錯愕的媒體。
遭NCC違法濫權對待 司法要還中天公道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遭批護航《鏡電視》,《TVBS》民調指出64%民眾認為有政治力介入NCC處理鏡電視申請案。相較2020年中天新聞台換照案受到NCC違法濫權的對待,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10)日對於換照案的宣判備受關注,司法如何撥亂反正、還中天公道,全民都在看。2020年11月,NCC處分不予中天新聞台換照,中天提告訴請法院撤銷,並應作成准予換照處分,且NCC須賠償79億5369萬9980元;律師提出多項主張,指責NCC處分違法,包括聽證程序違法、審查評分表不合法及NCC委員審查意見錯誤及矛盾,違反比例原則等。中天新聞台換照,NCC是用比對待《鏡電視》嚴苛數倍的標準行事,根據中天律師的論述,NCC審查換照的聽證會程序違法,侵害言論自由,且聽證程序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原則,這個違法瑕疵無從補正,NCC不予換照處分應予撤銷。律師指出,NCC用突襲性方式,20天前才通知將舉行聽證會,且中天在聽證會前曾3次聲請閱卷,然而除中天自己提出的資料外,NCC一律拒絕閱卷,中天無法得知鑑定人相關資料及意見,導致當事人武器不對等。律師表示,聽證會當天,7位選任的鑑定人中竟有5人中途離席,由NCC委員擔任的聽證會主持人,更明示及暗示在場的鑑定人無須現場回覆,證明NCC嚴重剝奪中天依法享有對聽證鑑定人發問之權利及機會,顯見聽證程序流於形式。NCC委員對於換照案的審查意見也出現許多錯誤及違法,包括NCC委員的個別審查意見有文字雷同、誤繕處相同、重複評價、審查範圍錯誤,及評分結果矛盾的諸多瑕疵,NCC竟依據這種審查意見來判斷,並作成瑕疵及違法的處分。律師認為,NCC曾經對外表示,衛星頻道無總量管制,應採撤換分流原則,原則上應予換發執照,但NCC卻不給中天新聞台換照,不符自己所宣示的撤換分流原則。律師解釋,中天當時已提出8個承諾事項,甚至同意NCC附加條款換發執照,但NCC卻未予考量;況且中天節目若有嚴重違法的情事,NCC自可依據衛廣法規定命節目停播,但NCC卻從未為停播處分,直接不准換照,形同令其永久停播,顯然不符比例原則。
中天都有查證NCC裁罰違誤 法院判撤銷160萬元罰鍰
中天新聞台至今年12月11日已被關台2年,中天對通傳會(NCC)提起行政訴訟,判決陸續出爐。中天在2019年因批評蔡政府登革熱防疫措施及農漁產滯銷等3案,遭NCC共裁處160萬元罰鍰,中天提告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罰鍰。NCC主祕黃文哲表示,3案都會上訴,NCC認為法院有誤解,判決書也有錯誤,法院應以主管機關判定為主,不該是法院判斷,這點法院應尊重。中天新聞台在2020年面臨換照審查,在審查前出現大量檢舉案,NCC逐一嚴審、祭重罰,經中天提告後,諸如2019年的「黑衣人霸凌女學生」新聞報導等,法院都認定裁罰不合法,陸續撤罰。北高行公布昨日的判決,是NCC在2019年對中天的3件連續裁罰。首案是2019年6月19日「中天晨報新聞」節目,播出主標題為「驚!登革熱疫區拉警報,噴藥惡夢居民心驚」,評論2014年陳菊任高雄市長時,爆發嚴重登革熱疫情,但NCC認為該新聞是偏頗訊息,罰60萬元。同年7月1日中天晚間新聞節目,播出主標題為「蔡救印越登革熱年逾8百萬,韓嘆高雄人命不值錢?」批評登革熱防治,蔡政府像是一國兩制,為什麼中央不照顧高雄人生命,難道比不過印尼和越南?NCC認為,該新聞沒將中央提供高雄例行登革熱防治補助費及高市政府申請「登革熱防治經費」等相關訊息,一併提供民眾知悉,以不完整偏頗訊息,誤導民眾,造成民眾對政府防疫工作誤解,罰60萬元。另2019年3月28日,中天「大政治大爆掛」節目,播出標題為「拚外交、農漁產滯銷,綠色執政一千零一招:撒錢」,來賓謝寒冰批評,陳吉仲是有史以來最不適任的農委會主委等,NCC認為是謾罵行政機關首長,且未經事實查證,罰40萬元。中天不服提告,合議庭審理認為,3件新聞中天「都有查證」,NCC不察,卻認為中天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而裁罰,NCC解釋法律及適用法律有錯誤。合議庭認為,NCC以中天未能衡平報導作為裁罰理由,無異將《衛廣法》處罰行為態樣擴張到違反公平原則的程度,違反處罰法定原則,3處分有違誤,判決撤銷。可上訴。
中天發言遭NCC裁罰160萬!法官判「未違反事實」全數撤銷
中天新聞台在2019年因批評蔡英文政府的登革熱防疫措施及農漁產滯銷,及談話性節目來賓批陳吉仲不適任等,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以違反事實查證原則,各裁處60萬元、60萬元、40萬元罰鍰,中天提告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共160萬元罰鍰。可上訴。NCC連續裁罰的首件案件是因2019年6月19日上午「中天晨報新聞」節目中,播出主標題為「驚!登革熱疫區拉警報噴藥惡夢居民心驚」,評論2014年陳菊擔任高雄市長時,爆發了登革熱疫情好嚴重,但NCC認為是偏頗訊息裁罰60萬元。同年7月1日中天晚間新聞節目中,播出主標題為「蔡救印越登革熱年逾8百萬韓嘆高雄人命不值錢?」,批評登革熱防治,蔡英文政府像是一國兩制一樣,為什麼中央不照顧高雄人的生命,難道比不過印尼和越南嗎?該新聞NCC認為,中天未將2019年中央已提供高雄市例行登革熱防治補助費及高雄市政府申請「登革熱防治經費」相關程序、時序等相關訊息,一併提供民眾知悉,以不完整偏頗訊息,誤導民眾認知及判斷,造成民眾對政府防疫工作之誤解,裁罰60萬元。另2019年3月28日下午中天在其製播之「大政治大爆卦」節目中,播出標題為「拚外交、農漁產滯銷綠色執政一千零一招:撒錢」,來賓謝寒冰批評陳吉仲是有史以來最不適任的農委會主委等,遭NCC認為謾罵行政機關首長且未經事實查證,裁罰40萬元。中天不服提告後,北高行政法院認為,根據中天提出的證據資料、節目中的3新聞的事實,有相當理由可信為真實,中天並未違反事實查證原則,NCC不察卻認為中天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裁罰,其解釋法律及適用法律即有錯誤。合議庭認為,NCC以中天未能平衡報導作為裁罰理由,無異將《衛廣法》處罰行為態樣擴張至處罰違反公平原則之行為,此亦已逸脫衛廣法的文義範圍,違反處罰法定原則,3個裁罰處分有違誤,判決撤銷。
確診者不得進入投票所投票 監委申請自動調查
九合一選舉落幕,確診者因為隔離措施而無法投票,引發剝奪公民選舉權的違憲爭議,監委紀惠容、葉大華表示,中選會公布的選務防疫規範,針對尚未解封的確診者不得進入投票所投票,也無替代方案且有罰責,恐影響新冠肺炎確診者投票權及影響修憲複決案通過,因此申請自動調查。衛福部長薛瑞元昨說,此事應分為兩方面討論,一是衛福部方面「確診者不能出門」,這是有所依據,大法官釋憲也談過這件事;二是中選會方面,「不能出門所以不能投票,監察院應該調查的是中選會這部分,是否有比例原則問題。」中選會主委陳朝建則強調,無論CDC或選務機關都依法行政,也尊重監察院法定職權,自無其他評論或回應。此外,不少民眾及國民黨在選前檢舉衛福部及立委「卡疫苗」、突襲式通過高端疫苗EUA、將採購合約封存30年、疑有數十億價差,認為前衛福部長陳時中、食藥署長吳秀梅等官員涉嫌圖利、瀆職等罪。台北地檢署迄今共受理40多件檢舉案,指派2名檢肅黑金主任檢察官簽分「他字案」蒐證偵辦中。至於高端股價異常案,仍由士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調閱交易資料蒐證中。另,九合一大選26日開票時,各新聞台灌票、錯植票數等爭議不斷,NCC昨日表示,已經收到17件相關選舉申訴,跟開票有關的有5件,分別為三立2件、民視2件、年代1件,但都是反映台北市長開票不符常理,至於屏東縣長兩位候選人的票數誤植,目前尚無收到投訴。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電視台在開票過程出現疏失,除了請中選會表示意見,NCC也會依照衛廣法第22條規定,請電視台按照自律規範機制去討論、進行內部調查,做成會議紀錄,並將結果送至NCC,再討論後續如何處理。
鏡電視屢傳爭議 「NCC行政調查」報告出爐
立法院日前決議要求NCC針對鏡電視申照爭議提出行政調查報告,該報告稍早送達立法院。有關補正次數過多,報告表示尚無違法情事。有關外傳每年政府標案11.7億,報告指實際數字在2千萬至1.8億。有關人事爭議,該公司董事長變更案NCC將依法審理,不會有外界「換董事長不用NCC許可」之誤解。鏡電視申設期間,爆發NCC要求補件30次、1個月換4個董事長等爭議,立法院昨針對審照制度召開公聽會,在野立委全面砲轟NCC主委陳耀祥當初打壓中天關台,如今仰賴蔡英文總統鼻息,想盡辦法讓鏡電視上架,只因英系要這個電視台,NCC已成媒體東廠,陳耀祥的墓誌銘就是「功在黨國」。在野黨立場一致,將提案要求立院成立調閱小組找出真相。此外,交通委員會日前也決議要求提出行政調查報告。對此,NCC今天提出報告指出,有關媒體報導鏡電視人事爭議,本會前於111年3月11日接獲該公司申請變更董事長、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在案,因文件未完備,刻正請該事業補正中。NCC指出,另報載該公司業分別於3月25日及29日重新選任董監事及董事長一事,NCC將俟該公司遞件申請後,依前開規定、附附款許可要求、相關審查程序,續審理該公司負責人變更申請案。該公司董事長變更案本會將依法審理,不會有外界「換董事長不用NCC許可」之誤解。另就外傳該公司內部新聞自由受干預一節,NCC業囑其外部公評人協助調查,並預計在後續程序中釐清。有關外傳鏡電視每年政府標案11.7億元,NCC表示,根據該公司所送之頻道營運計畫,規劃執照效期6年間,除廣告營收,另有授權收入、政府標案與專案活動收入,估計各年度政府標案收入在2 千萬至1.8億元間。因此,有關報載公司每年規劃政府標案收入達11.7億元之情事,應屬誤解。NCC表示,有關補正次數過多問題,NCC受理人民申請案,係依各相關規定,通知申請人於審理期間補正,惟衛廣法及申設辦法無明文限制補正次數。行政程序法第9條規定,「行政機關就該管行政程序,應於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同法第36條規定,「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事項一律注意。」NCC依法令規定及各會議決議之程序適時請當事人補正、釐清說明,尚無違法情事。NCC表示,全案審查依法獨立行使職權,針對人民申請案件,依法受理,可受外界公評。
NCC罰中天「有程序瑕疵」 中天2處分一天內撤銷
已獲通傳會(NCC)許可申設的《鏡電視》,近來卻三度撤換董事長,引發爭議之際,台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認定,NCC過去對中天電視的兩件裁罰行政處分程序有瑕疵,判決撤銷兩案各40萬元罰款。兩案都可上訴。NCC對中天新聞裁罰遭法院撤銷一覽表2019年8月30日中天新聞台「中天0600晨報破曉新聞」節目播出,「狂甩12個巴掌黑衣人入侵校園霸凌女學生」為標題的相關內容,NCC認為中天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裁罰40萬。中天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裁罰處分。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駁回後,中天提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北院不讓中天調閱NCC諮詢會議的紀錄,違背憲法保障的正當法律程序,廢棄原敗訴判決,發回北院更審。北院行政訴訟庭更一審由法官黃子溎承審後認為,NCC為了擴大公民參與及廣納社會多元觀點,設有諮詢會議、諮詢委員39至51人,由專家學者、公民團體代表及內容製播實務工作者等組成,從諮詢委員名單中遴選委員參與會議,遴選委員至少一半出席才能開會。法官指出,2020年6月30日NCC召開的諮詢會議,由主委遴選28人組成諮詢會議,依法須至少有一半、14名委員出席,但該次會議只有13名委員出席,該諮詢會議組成的程序有瑕疵,NCC依會議決定所做的裁罰處分有違誤,判決撤銷NCC對中天40萬元的裁罰。另件訴訟是中天新聞台2019年12月2日的「1200午間新聞」節目,播送標題為「爭風吃醋引紛爭30餘人旁觀!少女竟率眾霸凌情敵」的新聞。NCC認定,新聞詳細描述及呈現少女遭集體霸凌過程,違反衛廣法規定,裁處40萬元罰鍰。北院行政訴訟庭分案後,也是由法官黃子溎審理,同樣發現,依法律規定,該次諮詢會議至少有一半、18名委員出席才能開會,卻只有17名委員出席開會並作成決定,明顯違反諮詢會議設置要點規定,會議的組成有程序瑕疵。法官指出,沒有正當理由為差別待遇,違反平等原則,所為的行政行為就是違法,該諮詢會議組成的程序有瑕疵,NCC處分有違誤,撤銷40萬元裁罰。北院一天內連續撤銷NCC對中天電視的2件裁罰處分,相當少見。
中天告贏NCC 立委補選「鳳凰展翅雲」新聞免罰40萬
中天新聞台前年報導台南立委補選選情,有關「鳳凰展翅雲」新聞 ,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依《衛星廣播電視法》裁罰40萬元,中天提起訴訟,台北地方法院更一審法官認定,諮詢會議16名委員中有12人認為不違法,NCC卻裁罰,有恣意判斷的違法情事,撤銷裁罰40萬元,可上訴。北院更一審指出,諮詢會議多數委員不贊成裁罰,但NCC委員卻無正當理由為差別待遇,對中天裁罰40萬元,這樣的行政行為是違法,法院可以撤銷處分,判決中天免罰40萬元。中天2019年2月18日的午間新聞報導「異象?!三市長合體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晚間新聞再報「民俗專家:大吉現天侯盧韓 齊聚天顯”鳳凰雲”?!」,NCC認為內容未經查證,引導民眾將特 定政治人物與怪力亂神之說結合,依《衛廣法》裁罰40萬。中天提告抗罰,台北地院一審判決敗訴,中天上訴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NCC曾針對這則新聞報導開諮詢會議,但NCC沒說明不採多數委員意見的理由,只片段擷取另4名委員意見,就認定中天違法,廢棄發回更審。
NCC少數推翻多數硬罰中天40萬! 北高行判中天上訴有理、發回更審
中天新聞台前年報導台南立委補選選情,有關「鳳凰展翅雲」新聞,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依《衛星廣播電視法》裁罰40萬元。中天提起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發現,NCC開諮詢會議,16名委員中有12人認為不違法,NCC卻置之不理,依另4名委員意見決議開罰,形同少數暴力,推翻一審見解,改認定中天上訴有理,發回更審。中天2019年2月18日的午間新聞報導「異象?!三市長合體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晚間新聞再報「民俗專家:大吉現天侯盧韓齊聚天顯”鳳凰雲”?!」,NCC認為內容未經查證,引導民眾將特定政治人物與怪力亂神之說結合,依《衛廣法》裁罰40萬。中天提告抗罰,一審敗訴後上訴北高行。北高行審理發現,NCC曾針對此新聞開諮詢會議,出席委員16人,9人建議「發函改進」,3人建議「不予處理」,共12人認定未涉違法,但NCC審議時未就諮詢會議的建議進行討論,也沒說明不採多數委員意見的理由,僅片斷擷取另4名委員意見,直接認定中天違法,原審未釐清此部分,未盡職權調查義務。另外,原審認為當時補選日將至,該新聞「有害投票可靠性」,卻沒任何影響選民投票意願的證據,況且該新聞有標註「民俗信仰請勿盡信」文字,記者則以旁白說明「鳳凰雲」在氣象學上的名稱及成因,未涉暴力、霸凌等易對兒少產生負面影響,或使閱聽者焦慮、驚恐的內容,北高行認為原審的事實認定缺乏事證,並違反論理法則。北高行並指,播出「鳳凰雲」照片是網友主動提供給中天臉書粉絲團小編,小編當下就詢問網友姓氏、性別及拍攝地點、原因,製播新聞前也到氣象局觀測系統查詢天氣狀況,可見並非全無查證,採訪對象也非虛構人物,原審若對查證流程有疑義,應通知小編或記者作證,全案仍有調查必要,因此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