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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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樓憑空消失?買預售屋苦等交房 他被告知「大樓只蓋到32層」傻眼
中國大陸陝西省西安市一名沈姓男子13年前購買預售屋,沒想到苦等多年後竟被告知,自己購買的樓層根本不存在。更離譜的是,在申請退款、仲裁勝訴及法院強制執行後,至今仍未拿回全部款項,事件近日再度引發關注。《華商報》報導,沈先生2013年在親友介紹下,購買位於西安市三橋街道賀家村城中村改造項目「加貝花園」的一戶住宅。根據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他購買的是12棟B單元34樓3401室,建築面積約88平方公尺,總價23.5萬餘元人民幣,並依約支付11.77萬元首付款。合同約定,開發商應於2015年5月前交屋。然而,建案工程進度一再延宕,直到2017年開發商才通知交屋,卻同時告知12號樓僅興建至32層,原本出售的33樓與34樓根本不存在。沈先生回憶,當時銷售人員曾提出退款或改購32樓房屋兩種方案,但因後續協調未果,最終只能申請退費。他指出,當時西安房價已明顯上漲,自己原本有意改購32樓房屋,未料數月後再度聯繫時,對方卻表示房源已售出。無奈之下只得申請退款,但開發商長期以資金困難為由拖延,多年來僅於2020年及2022年分別退還2萬元及5萬元人民幣,至今仍有大筆款項未返還。為追討欠款,沈先生於2022年向西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返還剩餘首付款、利息及違約金,總計逾12萬元人民幣。同年6月,在仲裁庭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開發商承諾於當月28日前支付7萬4785元及相關費用,若逾期則須額外支付違約金4萬7056元。不過,該調解結果最終未獲履行。沈先生隨後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調查發現,被執行公司名下無銀行存款、房產、車輛或有價證券等可供執行財產,因此依法對其採取限制消費措施並凍結帳戶,但由於未查獲可供執行資產,最終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對此,曾代表公司參與仲裁的李姓代理人表示,公司目前經營困難,正準備出售一塊尚未開發的土地籌措資金,希望屆時能解決相關債務問題。他透露,當年12號樓原規劃興建34層,但施工至32層後因規劃及手續問題遭要求停建,受影響的購屋者不只沈先生一人。更令人疑惑的是,現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陳先生受訪時卻稱,「加貝花園」實際並非由該公司開發,而是其他業者借用公司資質進行開發,自己對當年的情況並不清楚。由於購房合同上蓋有該公司公章及前任法定代表人印章,相關說法也讓外界對建案開發主體產生更多疑問。截至目前,沈先生追討房款已超過10年,儘管歷經仲裁與法院程序,仍未能拿回全部款項。事件後續如何發展,以及相關責任究竟由誰承擔,仍有待當地主管機關進一步釐清。
拿善款吃喝玩樂!涉詐領政府補助款還收受賄賂 新北前議員黃俊哲羈押禁見
新北市前議員黃俊哲在任時與其服務處唐姓主任、胡姓助理,涉嫌共同詐領新北市政府補助款,黃還涉嫌就其職務上行為收受賄款,新北地檢署2日指揮廉政署,兵分18路搜索並拘提黃等7人到案,檢察官複訊後,聲押黃、唐和湖等3人羈押禁見獲准。新北地檢署表示,檢察官吳佳蒨偵辦被告黃俊哲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2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執行搜索 18 處,並拘提黃姓被告等7人到案。據了解,黃俊哲遭控收受曾姓建商400萬元賄款,利用議員職務之便加速處理土地分割行政流程,又詐領社會局20萬元補助款,而他成立公益協會,卻將300餘萬元善款拿去吃喝玩樂,檢方獲報後展開調查,2日見時機成熟發動搜索。經檢察官訊問後,因黃俊哲與前議員服務處主任唐姓被告、助理胡姓被告涉嫌共同詐領新北市政府補助款而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 款3人以上共同加重詐欺及刑法第216條、第215條行使登載不實業務文書罪嫌及洗錢防制法一般洗錢罪嫌,3人還涉嫌共同侵占公益款項而涉犯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嫌,黃則涉嫌就其職務上行為收受曾姓被告交付之賄賂,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公務員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檢方認為,黃俊哲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唐姓及胡姓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認均有羈押禁見之必要,3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行賄的曾姓男子則以100萬元交保。
馬英九基金會提告前高層 吳宗憲籲士檢採輪分避免爭議
馬英九基金會日前向士林地檢署遞狀,控告前執行長蕭旭岑、王光慈涉嫌背信及侵占。對此,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希望士林地檢署受理案件後,能依一般程序採取電腦輪分,不要由檢察長指定特定檢察官承辦,以免外界產生不必要聯想。吳宗憲指出,檢方辦案通常除非涉及高度專業或特殊案件,才會交由特定專業檢察官處理;一般案件多依照制度輪分。他認為,此案主要爭點是釐清是否有相關款項,以及被告是否具有不法所有意圖,調查方向並不複雜,任何檢察官都能依法偵辦,因此沒有必要指定分案。吳宗憲表示,即使指分出於善意,也容易被外界解讀成特別安排,反而可能讓案件承受更多政治壓力。他主張,最好的方式就是回到制度,讓案件自然輪分,由承辦檢察官依證據處理。針對基金會選擇提告而非自訴,吳宗憲說,自訴在實務上較少使用,且採強制律師代理,當事人必須自行聘請律師進行訴訟;相較之下,提出告訴後由檢察官調查,是目前較常見的處理方式。他也認為,相關爭議若要釐清是非,就應交由司法程序處理,而不是透過媒體放話擴大衝突。吳宗憲也提到,這起事件持續延燒,對藍營整體形象與選情都可能造成傷害。他表示,若只是為了個人利益而損及群體利益,並不值得,相關人士應讓司法釐清事實,不應讓事件變成政治攻防。此外,吳宗憲批評,台灣長期存在「偵查大公開」問題,許多偵查細節常被外流到媒體。他認為,檢察官、書記官、法警等公務人員本就負有維護偵查不公開的責任,若偵查資訊遭外洩,真正應被檢討的是公部門。吳宗憲最後表示,馬英九基金會事件也讓社會重新看見制度面問題。過去刑事案件中,確實可能出現有人利用他人健康狀況或弱勢處境從中牟利的情況,面對這類不理想的社會現象,應透過更完善的法律與制度加以處理。
前妻搬光兒子壓歲錢!90萬帳戶剩百元 男告上法院結果曝
家長能否隨意使用子女的壓歲錢?大陸上海發生一起親權財產糾紛,一名王姓男子離婚後發現,原本為孩子開立、存有逾20萬元(新台幣約90萬元)壓歲錢的帳戶,竟被李姓前妻提領到只剩40元(約新台幣180元);王男憤而提告,經法院一審認定該款項為子女個人財產,扣除部分合理開銷後,判決李女須限期返還22萬元(約新台幣99萬元)。根據陸媒《看看新聞》報導,上海松江法院近日審理一起親權財產糾紛案,原告王男與被告李女於2020年結婚並產下一子,雙方共同為兒子開立銀行帳戶,將出生紅包、過年與生日禮金全數存入。未料,雙方於2025年離婚,孩子由王男撫養,但當王男接管兒子的銀行帳戶時,才驚覺帳戶裡存的逾20萬元(新台幣約90萬元),早在雙方鬧離婚期間,遭到負責保管的李女分批挪用殆盡。法庭上,李女辯稱自己沒有工作,且前夫未給付足額家用,提領的款項「百分之百」都用於兒子的學雜費、醫藥費等日常開銷。王男則反駁,父母本就負有扶養義務,孩子的錢永遠是孩子的,不能當作父母日常支出的報銷庫。法院審理認為,該帳戶資金集中於特定節日存入,認定應屬孩子財產。經逐筆審查,雖然扣除了部分確實用於孩子才藝班的費用,但李女在離婚期間有多筆大額整數提款,無法證明用於孩子,且帳戶呈現只出不進的異常狀態,因而判決女方敗訴,須限期返還22萬元(約新台幣99萬元)。承審法官強調,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任意處分其財產。未成年子女的銀行存款應與家庭財產獨立區分,家長應正確認識「孩子的錢不等於父母的錢」,子女的財產絕非父母的私房錢或隨意調度的備用金。
台南街頭驚爆隨機刺人! 男持銼刀狂襲路人釀重傷遭起訴
台南市南區2月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隨機攻擊事件,1名29歲陳姓男子竟在鬧區路口持修腳皮銼刀無差別攻擊路人,導致2名無辜民眾受傷,其中1人傷勢嚴重,甚至一度出現休克情況,所幸經消防與醫護人員緊急搶救後成功保住性命。全案經台南地檢署深入調查後,已於近日偵查終結,依殺人未遂罪嫌正式提起公訴,並移送台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庭審理。根據檢方調查,案發於2026年2月3日晚間8時許,地點位於台南市南區金華路二段與健康路交叉路口。陳姓男子當時手持修腳皮銼刀,在街頭隨機尋找目標,先後攻擊路過的李姓及葉姓民眾。遭刺傷的李姓被害人腹部及背部受到重創,不僅大量失血,更出現休克與血胸等危及生命的症狀;另1名葉姓被害人則背部遭穿刺受傷,所幸傷勢相對較輕。事件發生後,引起附近民眾驚慌失措,紛紛報警求助,台南市警六分局金華派出所員警迅速趕赴現場,在多名警力合力圍捕下,成功將陳姓嫌犯壓制逮捕,避免進一步傷害擴大。同時消防救護人員也火速將2名傷者送往醫院急救,才讓這起原本可能造成死亡的不幸事件沒有演變成更嚴重的悲劇。檢方指出,陳姓被告選擇在人車往來頻繁的市區道路犯案,且攻擊對象毫無特定關係,具有明顯隨機性,不僅嚴重危害被害人的生命安全,也造成社會大眾恐慌。因此認定其行為已符合刑法殺人未遂罪構成要件,依法提起公訴。由於案件屬重大暴力犯罪,未來將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共同決定被告刑事責任。台南地檢署也再次強調,對於任何危害公共安全及民眾生命財產的暴力犯罪,檢警單位都將秉持迅速偵辦、從嚴究責的態度,全力維護社會治安與民眾安全,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85歲司機撞死2路人後逃逸 學校認:招不到人又回聘
日本愛知縣名古屋市日前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85歲游泳學校接駁車司機駕車行經路口時,疑似闖紅燈撞上2名路人,造成2人傷重不治。肇事駕駛事後逃離現場,遭警方逮捕後坦承犯行。所屬游泳學校則表示,該名駕駛原已退休離職,但因長期招募不到新司機,才再度以兼職身分回任,未料卻發生憾事。根據日本媒體報導,85歲的酒井照也於5月29日下午5時許,駕駛游泳學校接駁巴士行經名古屋市南區一處路口時,疑似未依號誌停車闖紅燈,隨後撞上2名正在通行的路人。事故造成36歲的大石有記與35歲的田中新傷重不治。警方指出,酒井照也撞人後並未停車處理,而是直接駕車離開現場,因此依肇事逃逸方向展開調查。警方進一步追查發現,酒井照也在逃逸途中又與另一輛車發生碰撞,最終遭警方逮捕。落網後,他已坦承相關犯行,詳細事故原因及責任歸屬仍待進一步釐清。肇事司機所屬的游泳學校負責人受訪時表示,酒井照也從60多歲起便擔任接駁車駕駛,過去未曾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不過,由於膝蓋長期疼痛,他曾主動離職退休。校方透露,後續因長期招募不到合適駕駛人員,因此再度邀請酒井照也回任,並以兼職方式繼續擔任接送工作。未料如今卻發生重大死亡車禍,讓校方也感到十分遺憾。其中一名死者家屬受訪時表示,兒子當天如同往常一般出門,沒想到接獲警方通知後趕往醫院,卻被告知人已經過世,讓家屬至今仍無法接受這項噩耗。家屬也質疑,高齡85歲的駕駛是否仍適合繼續駕車,認為如此年紀不應再從事接送工作。
高鐵借不到充電線!她「直接升商務艙」解決 網讚:高級大人
「只要能解決當下問題就好!」一名女網友分享,她在搭乘高鐵時,發現手機快沒電,原本想借充電線卻被告知車上無法提供,而她剛好想起過去曾在商務艙借過充電線,便選擇直接補票600元升到商務艙,後續也成功充到電。文章一出,不少鄉民也驚呼「原來商務艙有這服務!」有位女網友近日於Threads發文分享,當時她問高鐵工作人員是否能借手機充電線,對方告訴她「車上沒有線可以借」,而她隨即想起以前坐商務艙時,曾有借到充電線,於是向工作人員追問「商務艙可以借線嗎?」原PO提到,工作人員表示「可以」後,她便請對方幫她升級商務艙,並準備手機充電線,工作人員則以燦爛笑容回應「好,沒有問題」。原PO補充,她後來補票600元坐進商務艙,並詢問商務艙工作人員,確定可以充電線,但不外借給其他車廂,「車務小姐回覆我商務艙可以借時,我沒有想太多耶,只是平常心在處理面對事情,只要能解決當下問題就好!」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成熟大人解決問題的方式」、「高級大人」、「我覺得你是好人,也沒有因為這樣吵鬧,直接花錢升商務艙解決問題」、「不囉嗦,給你好寶寶貼紙一張」、「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大問題的最好示範」、「之前也是為了充電補票坐商務艙,因為商務艙有插座自己有帶充電線」、「以前跑台北開會,每次搭商務艙就是為了幫手機充電」。也有人說,「原來商務艙有這服務」、「我不知道商務車廂可以借充電線,學到了」、「其實4車跟12車可以充電,那邊就有充電線」、「其實前後端廁所電話亭就有充電線可使用」、「之前手機沒電跑去第7車廂的充電站充電」、「高鐵在4車的車廂中間有充電站裡面有線,只是要站在那等充電」。
少林寺前住持釋永信涉貪13億當庭認罪 被判24年放棄上訴
中國河南少林寺的前住持釋永信(本名劉應成),去(2025)年7月遭爆涉嫌挪用資金、侵占寺產,以及收賄、行賄,涉案總金額高達人民幣2.8億元(約新台幣13億元)。河南省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今(29)日一審宣判,認定被告犯下多項罪,數罪並罰,重判有期徒刑24年,及罰金人民幣350萬元(約新台幣1620萬元)。據悉,被告當庭表示認罪,並明確表達服從判決、放棄上訴。根據《央視新聞》報導,法院判決指出,現年60歲的劉應成自1990年代起便在少林寺擔任要職,在其漫長的掌權生涯中,利用職務之便大肆斂財。調查發現,劉應成在2003年至2025年間,利用擔任少林寺住持、少林慈善福利基金會會長等職務便利,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侵佔內部資產高達人民幣1.31億餘元(約新台幣5.9億元);同時在2012年至2022年間,私自挪用公款人民幣1.51億餘元(約新台幣6.8億元)歸個人使用,且超過3個月未還。除了侵佔與挪用寺廟資產外,法官審理時還發現劉應成涉及嚴重的賄賂弊案;自2006年起,他利用職權為特定業者在少林寺相關營建工程及周邊商業經營中開後門,藉此非法收受高達人民幣1163萬餘元(約新台幣5230萬元)的回扣與賄賂。不僅如此,為了替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他更在1995年至2022年的20多年間,陸續向當地政府公務人員行賄,總計送出人民幣567萬餘元(約新台幣2550萬元)的財物。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判決書中嚴厲譴責,被告劉應成的犯罪情節特別嚴重、涉案金額極其巨大,且犯罪行為持續時間橫跨數十年,不僅對宗教界與社會風氣造成惡劣影響,危害後果更是深遠,依法必須予以嚴懲。不過,法官也審酌劉應成在到案後能如實供述罪行,並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實,且在審判過程中展現悔意,因此依據其犯罪事實與社會危害程度,判處24年有期徒刑,併罰人民幣350萬元(約新台幣1620萬元)。事實上,法院在25日公開開庭審理此案,當時檢方出示了大量的帳目與人證,劉應成及其辯護律師在法庭上進行了質證與充分辯論,劉應成當時已當庭認罪悔過,更在庭上強調會服從判決、不上訴。
前妻控性侵害他蹲40天看守所!真相逆轉判無罪 陳男獲國賠12萬元
陳姓男子遭前妻A女指控強拍裸照、強迫視訊公審及性侵,案件偵辦期間被羈押40天;不過高雄地院法官勘驗證據後,發現A女說詞反覆、前後矛盾,且現場情況與指控不符,最終判決陳男無罪定讞。陳男事後聲請刑事補償,法院認定羈押對其人身自由、名譽及人格權造成重大影響,裁定國家補償12萬元。判決指出,去年1月間,陳男與已離婚一年多的A姓前妻相約用餐,A女並帶著襁褓中的女兒同行,餐後兩人返回陳男住處,期間因陳男懷疑前妻與大學時期楊姓男同學往來過密而爆發口角,A女認為雙方早已離婚,陳男無權干涉其交友,雙方爭執愈演愈烈。衝突過程中,A女先後兩度撥打電話給楊男未獲接聽,接著傳訊息稱自己有危險,希望對方代為報警。不久後,她又主動撥打視訊電話給楊男;楊男接通後,發現A女全裸抱著嬰兒餵奶,拍攝角度顯然非她自行持手機拍攝,隨後陳男接過電話,質問楊男與前妻的關係,甚至出言恐嚇,讓楊男擔心A女遭控制,立即報警並聯繫其家人趕往現場。然而警方與A女父母抵達陳男住處後,現場並未出現激烈衝突情形。警方密錄器畫面顯示,屋內沒有爭吵聲或嬰兒哭鬧聲,A女抱著孩子走出房間時神情平靜、衣著完整,也未向警方或家人求救。其母親私下詢問狀況時,A女甚至表示陳男沒有動手,也沒有對她做什麼,只是情緒激動大聲吼叫。事後在母親與律師陪同下,A女前往醫院驗傷,原本她並未主動提及遭性侵,而是在律師得知雙方曾發生性行為後,建議進一步檢查;醫院採證後雖驗出陳男DNA,A女隨後提出強制性交及妨害性隱私告訴,指控陳男逼迫她脫光衣物拍攝裸照,並透過視訊向楊男公審,之後再強行與她發生性行為。檢方依強制性交及妨害性隱私等罪嫌起訴陳男,法院也於偵審期間裁定羈押。陳男自2025年1月11日起遭羈押,直到同年2月19日才獲准交保,失去自由長達40天。不過高雄地院審理後發現,A女歷次供述內容多次變更,對於裸照拍攝、視訊經過,以及性行為是否違反意願等關鍵細節說法不一。她後來更坦承,裸照其實是自己一時賭氣同意拍攝,而兩人發生性行為的模式,也與過往交往期間類似,自己雖會先表示拒絕,但最後仍會配合。法官認為,A女指述缺乏一致性,且現場客觀事證無法支持其遭強制性交的說法,依「罪證有疑、利於被告」原則,最終判決陳男無罪定讞。無罪確定後,陳男向法院聲請刑事補償,主張遭羈押期間不僅失去工作收入,更承受巨大心理壓力與名譽損害。法院審酌認為,陳男並無故意妨礙偵查或審判等可歸責情事,而羈押屬限制人身自由最嚴厲的強制處分,將人自家庭與社會隔離,對心理、信用及人格權均造成重大衝擊,因此依每日3000元計算,裁定補償40天共12萬元。全案仍可提出抗告。
孫安佐家中搜出非制式霰彈槍驗出「具殺傷力」 最重恐判10年
孫安佐日前因在河堤測試火槍遭檢警搜索,同時在其住處查扣霰彈槍與一把模擬槍,並刑事局鑑定。29日鑑定結果出爐,確認該把槍具有殺傷力,孫安佐恐將面臨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的刑罰,併科700萬元以下罰金。據了解,檢警在孫安佐家中搜出的模擬槍與霰彈槍,其中霰彈槍經初步鑑定確認具有殺傷力,但為非制式手槍,因此全案恐將轉向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偵辦。回顧整起事件,孫安佐14日在IG上傳影片,分享自製神級火箭槍,發射瞬間燃起長長火舌,畫面相當駭人,因此遭轄區分局員警認為涉犯公共危險罪,報請地檢署指揮偵辦,16日持拘票與搜索票前往孫安佐家中搜索,再搜出一把非制式霰彈槍與模擬槍,因此遭士檢聲押禁見獲准。然而孫安佐遭收押後風波還未平息,和其一起入鏡的經紀人「重讀」也同步遭拘提到案,複訊後諭知3萬元交保,而負責拍片的攝影師「佑子」,17日在社群平台上發文表示自己就是孫安佐事件的藏鏡人,四處炫耀自己拍攝孫安佐發射自製火箭槍,卻全身而退;而拳願明星格鬥賽的創辦人邱皓偉也坦承與孫安佐有企畫合作合約,支付孫安佐約2.5萬元,找來佑子幫孫安佐拍攝。19日上午9時許,攝影師「佑子」與拳願明星格鬥賽創辦人邱皓偉被列被告,2人主動前往北投分局說明,隨後前往士林地檢署應訊。
蔡壁如談退黨潮掀波 柯文哲親留言反擊:不在黨部講來這放話?
民眾黨近期因提名爭議引發退黨潮。對此,有意參選彰化縣長的民眾黨中央委員、前立委蔡壁如昨(27)日和剛脫黨參選的前發言人楊寶楨接受專訪,並提及不滿黨內放話文化,卻引來創黨主席柯文哲親自留言開嗆,「不在中央黨部講,來這裡放話嗎?這是妳溝通的方法?」蔡壁如、楊寶楨27日晚間上節目《下班瀚你聊》,談及近期退黨潮,蔡壁如說,這麼多人退黨的結論就是,第一、沒有溝通、第二、溝通不良、第三、最不可取的放話文化,再來就是小草加油添醋,因為放話之後各說各話,最後就沒辦法聚焦。而影片底下引來柯文哲用本尊帳號@WJKo-t1n留言,更開嗆「蔡壁如,妳是中央委員,不在中央黨部講,來這裡放話嗎?這是妳溝通的方法?」對此,蔡壁如今受訪時先是懷疑「應該不是他(柯文哲)吧?」但被告知已證實是柯文哲本人後,她則說,「那很好啊!我是點出問題的。」她強調,過去那麼多人退黨,都是因為溝通不良,但是有人在外面放話,她是在解析為什麼多人退黨的原因,她認為,今天這樣的對話很好,如果有想要拜訪柯文哲主席的,應該都可以見得到。另外,當被問及,會想要見柯文哲嗎?蔡壁如表示,有機會的話當然見,不過自己現在要去爬山。
助鍾文智簽到查個資! 警政署兩線四警官遭聲押
北市大安分局瑞安所與警政署26日傳出遭搜索。據了解,瑞安所一名徐姓巡佐與警政署一名兩線四林姓專員,涉嫌在鍾文智尚未逃亡之前,協助鍾文智簽到,因此遭檢調帶回偵辦。其中徐姓巡佐訊後諭知10萬元交保,而林姓專員則遭檢方聲押禁見。據悉,瑞安派出所一名徐姓巡佐與警政署一名兩線四林姓專員,涉嫌在2018年時協助鍾文智查詢個資,並協助鍾代簽報到,甚至讓鍾自訂報到時間。徐姓巡佐複訊後諭知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而林姓專員則被認定有事實串滅證,遭檢方聲押禁見,其餘4名案件關係人分別以10萬元至50萬元交保,並配戴電子手環或限制出境出海。台北地檢署對此回應表示,本署檢察官偵辦林姓、徐姓被告涉嫌洩漏國防以外秘密、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案件,26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大安分局等單位,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林姓、徐姓被告2人之住居所、辦公位置及另4位案關人之住居所共12處,並通知林姓、徐姓被告及案關人等到案說明,目前持續調查釐清中。警政署指出,本案相關案情均尊重檢察官依法偵查結果,警政署不預設立場,亦不護短包庇;如經查證確有不法,必將依法究辦、嚴正究責。警政署強調,對於員警涉及違法違紀案件,一向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原則,除全力配合檢調偵辦外,亦將同步檢視內部管理及機密維護機制,持續強化風紀要求與保密作為,以維護警察紀律及社會信賴。
台中愛麗絲飯店突歇業!22名員工被欠薪、收旅客3.3萬訂金遭控詐欺
開業將滿10年的台中愛麗絲國際大飯店,近日爆出無預警停業與訂房糾紛,如今事件持續擴大。除了有消費者控訴支付訂金後無法入住外,台中市勞工局26日也證實,已有22名員工因遭積欠薪資申請勞資調解,另有網友翻出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書,發現飯店還積欠工程款94.5萬元,財務問題連環爆發,引發外界高度關注。26日有民眾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指出,今年3月17日向愛麗絲國際大飯店預訂40間房間,並於4月20日支付3萬3000元訂金,期間持續透過LINE與飯店業務聯繫。不過,原PO表示,直到5月12日確認房數時,業務才坦承飯店出現營運問題,且對方其實早在5月4日已離職。之後又於5月18日接獲通知,得知飯店因欠繳電費遭台電斷電,最終於5月23日確定無法入住。原PO表示,事發後曾嘗試向各單位求助,但過程並不順利。報警後,被告知屬於民事糾紛無法受理;撥打消保專線後,則被要求申請調解,但又因無人可收受公文與出席調解,程序難以進行。他也提到,若委請律師提告,費用可能高達6、7萬元,即使最後勝訴,對方仍可能脫產,「飯店負責人就是看準了你求償無門,惡意收了錢跑路,只能自己認賠!」有消費者前往現場後,發現飯店早已大門深鎖、人去樓空,但部分線上訂房平台卻仍持續販售房間,因此質疑業者明知經營困難,卻仍持續收取訂金,涉嫌「惡意詐欺」。隨著事件延燒,勞工局也證實,截至26日為止,已受理22名飯店員工提出工資等勞資爭議調解申請,並召開多次調解會議。不過,由於資方未支付欠款,甚至多次無故缺席,目前所有調解皆宣告不成立。勞工局表示,目前已協助受影響員工申請失業給付,並提供就業服務、法律諮詢及法律扶助等協助,後續也將透過司法途徑協助勞工爭取權益。此外,有網友進一步翻出台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書,指出工程公司曾向愛麗絲飯店請求給付工程款,法院已於2024年底判決飯店須支付94.5萬元。另有食品供應商也因食品原物料貨款問題,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目前案件仍在處理中。針對飯店停業爭議,台中市觀光旅遊局表示,25日已會同相關單位前往現場聯合稽查,確認現場確實未見營業情形。觀旅局已正式函請業者依規辦理暫停營業備查,若停業超過1個月未依法申報,將依《發展觀光條例》裁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可直接廢止旅館登記證。
助鍾文智簽到查個資! 警政署兩線四警官、大安巡佐遭搜索
北市大安分局瑞安所與警政署26日傳出遭搜索。據了解,瑞安所一名何姓巡佐與警政署一名兩線四專員,涉嫌在鍾文智尚未逃亡之前,協助鍾文智簽到,因此遭檢調帶回偵辦。據悉,瑞安派出所一名徐姓巡佐與警政署一名兩線四林姓專員,涉嫌在2018年時協助鍾文智查詢個資,並協助鍾代簽報到,甚至讓鍾自訂報到時間。台北地檢署對此回應表示,本署檢察官偵辦林姓、徐姓被告涉嫌洩漏國防以外秘密、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案件,26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大安分局等單位,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林姓、徐姓被告2人之住居所、辦公位置及另4位案關人之住居所共12處,並通知林姓、徐姓被告及案關人等到案說明,目前持續調查釐清中。警政署指出,本案相關案情均尊重檢察官依法偵查結果,警政署不預設立場,亦不護短包庇;如經查證確有不法,必將依法究辦、嚴正究責。警政署強調,對於員警涉及違法違紀案件,一向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原則,除全力配合檢調偵辦外,亦將同步檢視內部管理及機密維護機制,持續強化風紀要求與保密作為,以維護警察紀律及社會信賴。
放射師荒2/大醫院照電腦斷層等半年 年僅加薪250元!累慘還被投訴
如果到醫院看病,卻被告知CT電腦斷層檢查得等半年,你能接受嗎?據統計,全台約有1萬2000人具備醫事放射師資格,僅約7000人執業,執業率不到6成,甚至低於護理人員。基層坦言,人力流失、工作量倍增已成日常,不僅工作超量,還得面對病患投訴壓力;醫事放射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更示警,目前全台約5成醫院面臨人力不足問題,甚至有醫院空缺率高達7成;未來民眾電腦斷層檢查、癌症放射等治療,恐將陷入漫長等待。2023年醫療人員曾走上街頭抗議不合理待遇,至今放射師缺工與人才出走問題仍持續延燒。(圖/報系資料照) 任職北部某醫學中心的放射師阿哲(化名)無奈表示,「我們放射科短短一年內,已經走了4個人。」離開的人當中,有待了多年的資深同事,也有進來不到一年的新人;有人轉往薪資更高的醫院,也有人乾脆離開臨床,投入醫療儀器相關產業。 人力持續流失下,第一線工作壓力也愈來愈沉重。阿哲透露,院內急診小夜班通常僅有兩位放射師,卻得同時負責三台醫療儀器,只能由現場自行判斷優先順序,但只要延誤時間就會「上異常」,甚至面臨投訴與處罰。 阿哲直言:「護理人力因為人數多、關注度高,加上媒體長期報導,院內三年內已經調薪7次。」相比之下,他的薪水每年僅調升200至250元,導致放射師紛紛出走。 醫事放射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陳嘉宏也指出,「這一兩年各個醫院缺放射師真的非常嚴重。」他提及,台大醫院前陣子缺24位放射師,但只收到6份履歷,基本上全台都缺人。根據公會統計,目前全台約五成醫院有人力不足問題,甚至有醫院空缺率高達七成。放射師公會指出,不少人才離開醫院後轉往儀器業或科技產業,薪資待遇差距成關鍵因素。(圖/黃耀徵攝)離職放射師都去哪了?陳嘉宏提及,放射師離開醫院後,多半不再回到醫院體系,而是轉往儀器廠商等產業發展,主因在於薪資與工作條件差距明顯。他舉例,一名從嘉義某醫院離職、轉任儀器業務的學弟,起薪就達6萬元;反觀醫院新人起薪僅3萬多元,即便加上大小夜及假日津貼,月薪頂多4、5萬元,還需輪班、假日上班。此外,隨著AI及半導體產業發展,也有放射師被科技業挖角,導致年輕人更傾向轉換跑道。 至於薪資為何難以提升?陳嘉宏分析,院方是主因,健保則是次要原因。他指出,20年前醫院替病人拍攝一張胸部X光可向健保申報200點,至今仍維持相同給付,但20年來物價早已大幅上漲;這筆費用還須涵蓋臨床醫師開單、放射科醫師判讀、放射師執行檢查及儀器耗損等成本,難以真正反映到放射師薪資。 陳嘉宏感嘆,20年前月薪4萬元算是不錯待遇,但20年後薪資水準仍停留在4萬元,「可能跑Uber都比較多。」並直指薪資停滯已成為年輕人不願投入、人才持續流失的重要原因。 針對放射師紛紛出走的狀況,國民黨立委廖偉翔也認為,問題關鍵在於待遇偏低,「裡面的人想出來,外面的人不想進去」,臨床在職者因工作壓力與待遇問題陸續離開,相關科系畢業生則對投入第一線卻步。他呼籲衛福部,不可重蹈護理人力危機覆轍,等到問題全面惡化後才倉促補救。 另外,日前也有民團喊話,政府應同步規劃配套措施,針對醫療等特定產業建立延後退休與退休人力再投入機制,藉此補強人力缺口、緩解缺工問題。
上將樓塌1/張國英故居25億開發潛力! 關中親家為拆遷費槓國防部
一樁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的案子竟擾動前考試院長關中岳家,原來是他老丈人、已故國防部副部長張國英上將生前老宅被拆了個精光,家屬為拆遷費一狀告上行政法院,被告國防部認定張國英1971年蓋房的土地是「借」的,如今拆屋還地是剛好而已。張家友人透露,張國英次子、好久不見的電信梟雄張中生對此鬱鬱寡歡,將提起再審救濟! 位在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63巷一處停車場鄰近臨江觀光夜市和捷運信義安和站,多年來這裡是綠意盎然的老宅,屋主可是官拜上將的張國英,他1971年從政戰部那兒要來自建的土地526坪是庭院深深,沒想到2001年過世後,竟牽扯出25年房產糾葛,至今還沒結束。前考試院長關中(右起)賢伉儷已多年未出現在螢光幕前,如今卻因太太張惠君娘家拆遷費問題與國防部爭訟而躍上公眾視野。(圖/報系資料照) 張家友人直指,張國英過世後由遺孀承受眷戶權益沒啥問題,但2002年太太過世後問題就來了,原來子女們希望老爸蓋的房子能保住,別和其他眷村一同列入老舊眷舍拆了,但國防部拒絕並順手註銷了這塊土地的使用權證明,張家子弟們當然不服便提起訴願,來往之間還外插了與政戰局返還土地的民事角力,訴願被駁回後,2018年終局民事判決「拆屋還地」房子確定保不住了,只好摸摸鼻子拆了房返還土地。位於台北信義區的臨江街夜市有著繁華的十字型美食聚落,鄰近信義安和捷運站更吸引川流不息的觀光人潮,附近不少上將老舊眷舍也開始由公部門介入動起來都更。(圖/報系資料照) 在地不動產專家李咨儀粗估,張國英這塊「通化段338-3、338-4」526坪土地三面臨路,位於「住三」土地分區鬧中取靜,卻能左擁敦南林蔭大道、右抱信義安和捷運,機能之便捷不在話下,附近成交價一坪上看新台幣200萬元,光不計獎勵開發潛力就22億元保底,若整合鄰戶大街廓開發,產值「25億元都有可能」。 李咨儀也透露,2025年台北市政府以「文昌街周邊散戶案」為名辦理公辦都更評估,不外乎著眼於上將于豪章、王多年等多位將軍「星星雲集」眷舍卻老閒置,過去只有前參謀總長郝柏村官邸都更成功好可惜,這次整合都更,就是想活化國防部閒置眷舍,並重塑軍事歷史敘事。 但張國英子女被拆了房、趕出官舍可有意見了!他們認為再不濟好歹領個「拆遷補償」卻被國防部拒於門外,便由張中生代表,以國防部為被告一狀告上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閱卷後發現國防部註銷土地使用權時行政院確實覺得「怪怪的」有函請國防部2個月內下行政處分,但國防部對此不了了之,張中生還控其中2001年一紙媽媽的簽收令根本是偽造簽名而爭執文書沒有合法送達,在在都成了行政法院中爭執焦點。 或許「張中生」名字讀者並不陌生,除了是張國英次子、關中的小舅子外,他在21世紀初可是電信一方之霸!張家友人回顧,1999 年,他擔任董事長的亞洲通通訊憑藉與印尼蘇哈托家族的政商關係,獨家取得ACeS衛星服務授權,強勢進軍衛星行動電話市場,當時請到超級名模蕭薔代言甚至還傳出緋聞,在未上市股票市場掀起熱潮。後頭亞洲通因高額的衛星權利金與鉅額內部交易,短短三年多便虧損超過20億元。2002年公司更因爆發積欠薪資與掏空醜聞,遭員工按鈴控告背信,最終亞洲通於2007年被經濟部廢止登記,法人壽命正式告終。 張家友人坦言,如今儘管張中生還在台灣,但身陷債務問題已異常低調,本次爭取拆遷補償被最高行駁回,身處被稱為「駁回法院」的最高行駁回案眾多當事苦主之一,很意外會再被注意而躍上公眾視野。 張中生透過委任律師黃本仁婉拒受訪,但也坦言張中生近年日子早不若之前風光,原打算請2名律師打行政訴訟,最後負擔不了律師費只請了自己,目前正研擬再審中,如有進一步結果塵埃落定,才會考慮受訪吐露心聲。 而國防部對此在截稿前則未有回應。
不可抗力?台人氣圖文作家赴港參展突被取消 粉絲心疼
台人氣圖文創作家「啾啾妹」原預定5月23日至25日前往香港,參加香港插畫及文創展2026(HKICS11),結果近日卻傳出收到主辦單位通知,表示將無法參展的消息,引起粉絲熱議。啾啾妹在IG上發文表示:「很遺憾跟大家通知,原定於5/23–5/25參與HKICS11的啾啾妹攤位,今日臨時接獲主辦正式通知,我們被告知將無法參展,這個消息對我們來說也非常突然。」啾啾妹進一步說明:「為了這次展覽,我和團隊投入許多心力準備,包括展場設計、粉絲見面活動安排,我們一直很期待能再次和香港的大家見面,發生這樣突如其來的變動,我內心也感到十分遺憾與不捨,讓大家失望了真的非常抱歉。」啾啾妹還感謝主辦團隊投入許多心力協助展覽安排,發生此事大家都感到相當無奈與惋惜,目前也正與主辦方進一步確認相關原因與後續處理方式,「謝謝一直以來支持啾啾妹的香港粉絲,香港曾經帶給我很多溫暖的回憶,就像我的第二個家一樣!希望未來還有機會再好好和大家見面。」啾啾妹說。消息一出讓不少網友都大嘆可惜,紛紛表示「不可抗力嗎」、「加油」、「心疼啾啾妹」、「沒事~幸好你沒有來到香港」。據了解,啾啾妹為感謝粉絲,23日發文提到原本為HKICS11準備的商品、明信片和見面心意,決定照常上架。
羅素克洛增重126KG《紐倫堡》 扮納粹巨頭榮獲成就獎
奧斯卡影帝羅素克洛(Russell Crowe)最近在歷史驚悚電影《紐倫堡》(Nuremberg)挑戰演藝生涯中最具威懾力的角色「納粹元帥赫爾曼戈林」(Hermann Göring),獲得空前好評。戈林是當年「紐倫堡大審」中軍階最高的被告,羅素克洛以精湛的德語對白與強大的氣場,將其狡詐與自戀演得絲絲入扣,不僅美媒《綜藝報》(Variety)盛讚他的演出極具威懾力,精準捕捉了戈林的自戀與狡詐,「令人震撼且具有大師風範」。國際影媒更誇讚他的精彩演技讓人「毛骨悚然」。為演出這名納粹頭子,羅素克洛不僅拒絕AI輔助配音,從零開始學習德語,堅持以自己聲音完成所有表演,最終以流利的德語及精準的德腔英語交替演出,力求還原歷史真實感,獲得國際影評一致的讚佩。最驚人的是,他更將體重增至126公斤(277磅),創下他有生之年最重量級紀錄,並在電影拍攝結束後一年內成功甩肉26公斤,這部也被譽為羅素克洛自《神鬼戰士》以來最精彩演出的電影。羅素克洛增重126 KG演出《紐倫堡》扮納粹巨頭戈林榮獲終身成就獎。(圖/海鵬提供)羅素克洛因演出《紐倫堡》再登巔峰,去年底榮獲蘇黎世影展終身成就獎。他在出席領獎時,同時展現了驚人的減肥成就,當場震撼眾多國際媒體及現場觀眾。身材向來壯碩威武的他,曾以《神鬼戰士》榮登奧斯卡影帝,卻因拍戲舊傷造成嚴重的關節炎,導致行動受限加上飲酒致使體重一度嚴重飆升。而為在電影《紐倫堡》準確演繹納粹元帥戈林,羅素克洛更放任體重飆達到他人生最高值126公斤,以貼近戈林臃腫且具侵略性的體態,並在電影拍完一年後成功甩肉26公斤,讓體重再降回100公斤以下。期間他減少飲酒、專注健康而有效的減重訓練,使之「成為常態」,羅素克洛坦言連自己都很享受這種全新的轉變。羅素克洛在這部二戰心理驚悚片《紐倫堡》,奉獻了他自《神鬼戰士》以來最精彩的表演,獲得國際影媒和觀眾讚賞是他「最震撼人心的演出」。片中他將希特勒二把手、史上最惡名昭彰的納粹空軍元帥赫爾曼戈林的邪惡本質,演繹得淋漓盡致,完美地詮釋出角色的複雜心理層次、威脅性與人性,精湛演技贏得96 %觀眾的肯定。《紐倫堡》更在爛番茄網站觀眾投票中榮膺「2025年度最佳影片」,被視為羅素克洛演藝生涯的巔峰之作。有別於過去的經典名作,新片《紐倫堡》劇情核心不放在法庭審判,而在於納粹頭子戈林與美軍精神科醫生道格拉斯凱利之間火花四濺的鬥智戲。羅素克洛成功捕捉到戈林擁有的高智商與魅力,又同時展現其令人不寒而慄的邪惡本質。尤其在法庭上試圖控制全局的那種掌控力,羅素克洛精準地演繹出那種「讓人著迷卻又因其罪行而令全世界厭惡」的恐怖平衡。羅素克洛還在《紐倫堡》開拍前深入德國各地,親自造訪包括戈林童年故居等相關歷史遺址,力求精準捕捉角色的靈魂。最讓人感動的是,該片籌備13年之間歷經了三次的資金斷裂,羅素克洛卻始終堅守此角。這份執著最終助他重回演技巔峰,將戈林那種既有魅力又恐怖的矛盾感演繹得淋漓盡致,成功刻畫出歷史上最陰沈、最複雜的納粹縮影。電影《紐倫堡》選在「紐倫堡大審」滿80週年問世,其對歷史責任的探討,已在全世界引發許多歷史愛好者和一般觀眾的強烈共鳴。《紐倫堡》將於6月5日起全台上映。羅素克洛在電影《紐倫堡》中演出納粹元帥赫爾曼戈林,成為他演藝生涯中最具威懾力的角色。(圖/海鵬提供)
史書華團購OMEGA被告!二審加碼賠70萬 陳沂翻舊照酸「接頭霸王」
知名網紅「盾牌牙醫」史書華日前因涉及OMEGA名錶團購爭議,再度引發討論。根據判決內容,史書華2023年於個人臉書粉絲專頁舉辦OMEGA手錶團購活動,並宣稱與瑞士精品品牌OMEGA合作,遭原廠提告商標侵權。一審原判需賠償50萬元,經上訴後,二審改判須賠償70萬元,另須在粉絲專頁刊登勝訴啟事。事件曝光後,網紅陳沂也在社群平台發文評論,並翻出史書華過去宣傳OMEGA團購時的照片爭議。陳沂表示,當年史書華曾高調宣稱與OMEGA合作,甚至將自己與OMEGA品牌Logo結合製作宣傳海報,藉此推廣名錶團購活動。不過,後來有網友發現,史書華使用的宣傳照疑似經過合成處理,不僅手錶疑似後製加入,就連人物身體也被質疑是移花接木。有網友發現史書華拿吳怡農的照片移花接木。(圖/翻攝臉書/陳沂)陳沂指出,有粉絲發現史書華將自己的頭像合成至吳怡農的照片上,因此網友當時還替他取了「接頭霸王」的稱號。她也提到,OMEGA作為國際精品品牌,外界普遍認為不太可能以一般團購形式進行行銷合作。此外,陳沂還透露,當時有民眾曾致電百貨公司查證相關合作內容,據稱對方回應,史書華是以「企業贈禮」名義詢問大量購買優惠,並要求開立公司發票,並非正式品牌合作案。陳沂表示,自己當年揭露相關內容時,曾遭不少網友批評與攻擊,甚至有人質疑她是因為嫉妒史書華能與精品品牌合作才發文評論。如今法院二審判決出爐,她也再度發文反諷,「這些嗆很大聲的,現在都不知道飛去哪了呢? 」
男買彩券送朋友1張中百萬 他鬧上法院要求「歸還獎金+利息」
朋友之間小心金錢糾葛!大陸江蘇一名張姓男子與谷姓友人相約購買「刮刮樂」彩券,張男出資購買2張彩券並把其中一張分給谷男,不料谷男手氣大發刮中大獎100萬元(約新台幣450萬元),扣稅後實領80萬元(新台幣360萬元)。張男事後心生不平衡,一狀告上法院要求友人返還全額獎金,但遭到駁回。綜合陸媒報導,江蘇省連雲港市法院公布的案情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去(2025)年1月,張男與谷男相約到彩券行試手氣,張男先行掃碼支付40元(約新台幣180元)購買2張刮刮樂,並大方給谷男選一張再各自刮開;結果張男自己沒刮中,谷男卻幸運刮中大獎100萬元(新台幣450萬元)。隨後張男又補買彩券中得小獎,但得知谷男扣除20%個人所得稅後,順利領走80萬元(約新台幣360萬元)現金後,張男越想越不甘心,憤而一狀告上法庭,要求谷男歸還全數獎金,甚至還討要利息。經法院審理後,認為法律上的「占有物返還請求權」必須滿足3個要件,原告為原占有人、被告有侵占行為導致原告喪失占有,且該侵占行為具備違法性。法官認為,原告與被告本為朋友關係,在共同消費的過程中本來就存有互相請客的社交性質。谷男是依據張男的允許拿取彩券,過程中完全沒有任何違法侵占的行為,因此張男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法院進一步從彩券的法律性質進行解析,稱購買彩券屬於法律上的「射幸行為」(即依賴機率獲得利益的行為),買的是一種中獎機會,且在開獎前每張彩券的中獎機率完全均等;張男在購買彩券後,主動允許谷男抽取其中一張且未加制止,在法律上應視為已將該次「中獎機會」贈與給谷男。況且谷男中獎當下,張男並未當場提出異議,顯見雙方已達成默契,中獎權益理應歸谷男所有,故駁回張男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