裙底風光
」 偷拍 裙底風光 捷運 日本 裙底
今年6月才被逮!日公務員同地點再因「偷拍裙底」被捕 手機相簿驚見多位女性受害
昨(6)日傍晚5時許,一名20多歲女性上班族在台北市大同區南京西路一帶,驚覺遭後方男子以手機尾隨偷拍裙底風光,經熱心民眾協助後將該名男子壓制在地並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卻發現這名偷拍色狼,是今年6月才在同一地點因為偷拍被逮的33歲日本籍公務員佐佐木貴典(SASAKI TAKANORI)。據了解,一名年約20多歲、身著短裙的女性昨(6)日在南京西路一帶騎樓行走時,遭到佐佐木盯上,將手機藏在皮包內尾隨偷拍。由於形跡可疑,路上有熱心民眾立刻上前制止,現場發生拉扯,最後由一名壯漢出手將佐佐木壓制在地並大喊報警。警方抵達後將佐佐木帶回派出所,在檢視其手機時,不僅發現受害女子的裙底影像,還在手機相簿中發現多張其他女性的私密影像,當場依《刑法》妨害性隱私罪現行犯逮捕,並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士檢今(7)晚聲押獲准,後續將清查其他偷拍案件。根據此前報導,任職於岩手縣水產部的佐佐木今年6月以觀光名義來台旅遊,卻在中山捷運站的電動手扶梯因為偷拍女子裙底風光遭警方逮捕,並被法院裁定收押。士林地院7月判處他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當時,岩手縣政府還公開道歉,強調將對佐佐木進行嚴懲,未料他因官司尚未定讞前被限制出境,滯留台灣期間又故技重施,且再度被逮。
機捷A6站內多次偷拍 警設埋伏逮人
37歲褚姓男子多次在桃園機場捷運A6泰山貴和站內緊跟女性乘客,因行為怪異引起桃園捷運公司人員注意。15日上午褚男再度現身機捷A6站,甚至利用搭乘手扶梯時,將手機伸到1名女性乘客的裙下偷拍,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獲報埋伏逮捕,訊後發現被害人多達6位,依妨害祕密罪嫌送辦。據悉,褚男14日出現捷運站內,緊隨多位女子,民眾見狀通知捷運站務人員,並聯合捷警埋伏。15日上午褚男再次現身機捷A6站,捷警見狀立即編排員警著便衣佯裝旅客,埋伏在車站內,待褚男於非付費區出入口的上行手扶梯,拿出手機偷拍前方女子裙底風光時,埋伏警力立即上前將其逮捕。經警方調查,褚男手機內共有6位被害人,不雅照片多達數十張。警方表示,褚男稱因工作關係從基隆騎乘機車到A6站附近工地上班,當日於上班前先至捷運站偷拍女子裙底,警方將陸續調查被害人身分,並通知被害人至警局製作筆錄。桃園捷警隊隊長謝金龍表示,警方接獲捷運公司反映後,立即編排同仁穿著便衣佯裝旅客,埋伏在站內,當場查獲褚男並移送偵辦,還給機捷旅客安全無虞的乘車環境。謝金龍呼籲,民眾搭乘捷運時,應提高警覺注意身旁人事物,如在站體內或列車上發現任何異常狀況,請保持冷靜勿驚慌,立即按壓車門旁緊急對講機通知司機員或行控中心,或於車站內通知站務人員、撥打110電話向警方報案,以利警方了解情況派員處理。
39歲台男在沖繩被逮!搭電扶梯「偷拍OL裙底」 手機遭奪秒認罪
沖繩縣警那霸署於3日逮捕了1名涉犯「性姿態攝影未遂」的台灣籍男子。該男子自稱為飯店員工,現年39歲,住在那霸市壺屋地區。他被指控在那霸市松尾的1處商業設施內,試圖以智慧型手機拍攝1名32歲女性上班族(那霸市居民)的裙底。警方表示,嫌犯目前已坦承犯行。據《琉球新報》援引警方的說法,事件發生在3日凌晨1點左右,地點為該商業設施內。嫌犯當時從女性背後接近,試圖將智慧型手機伸入她的裙底,以拍攝其內褲。那霸署指出,嫌犯是在該設施的電扶梯上靠近受害女性,當時該女子即時察覺異狀並奪下對方的手機。隨後設施內的員工報警,警方接獲通報後迅速趕抵現場,將嫌犯當場逮捕。
台中男師偷拍女大生裙底風光 遭法官判刑3月
台中市某科大1名兼任男教師在校內圖書館看到漂亮女大生,竟起色心跑到女大生對面坐下,還數次拿手機到桌下偷拍,女大生察覺有異迅速離開並報警,男師遭依妨害性隱私罪起訴,台中地院認為他起初矢口否認犯行,到法院第3度訊問並提示勘驗監視畫面才認罪,加上女大生不願和解,判男師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檢警調查,這名46歲男教師於2023年11月8日晚間到校內圖書館2樓,看到1名女大生坐在座位使用手機,竟心生歹念,坐到女生對面,把自己的手機開啟錄影模式,並伸入座位下方數次,試圖以此方式攝錄女大生裙底內褲的影像,女學生察覺有異迅速離開現場,未讓男教師得逞,並於事後向霧峰警分局報案。警方調閱圖書館監視器,發現男教師確實頻頻拿手機到桌下,向法院聲請搜索票查扣男教師手機;男師偵訊時矢口否認有妨害性隱私犯行,辯稱當時是要拿手機充電,後因注意到對面的女大生很漂亮,才從座位下方拍攝女學生臉部,他沒有必要拍攝女大生身體隱私部位。起訴指出,經女學生指證歷歷,加上監視影像、現場照片等證物,足以證明男教師所辯顯為卸責之詞,不足採信,但因未成功攝錄影像,所犯刑法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屬未遂犯,建請法院減輕其刑,作案拍攝手機沒收。男教師在檢警偵訊及法院第1、2次訊問時均否認犯行,直到法院第3次提示監視器畫面勘驗才認罪;因女學生不願和解,台中地院依妨害性隱私罪判男師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鄧佳華繳不出罰金入獄!模特兒女友曝感情狀態 放話開告前追求者
網紅鄧佳華風波不斷,2023年在髮廊工作時,偷拍設計師裙底風光,被判6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18萬元,如今因繳不出罰金,本月10日正式入獄。外界好奇他的緋聞女友簡簡的狀況,對此本人也發表聲明公開2人關係了。簡簡指出,鄧佳華確實是心地善良的人,追溯到最開始是對方有意願和他接觸和互動,因此不存在網友猜測是她去攀鄧佳華,更不存在所謂的「蹭」或利用,強調鄧佳華是有行為能力的人,說的話或做的事都是出於自發意願,她希望外界不要指責被追求的人,或把問題推給被追求的人。簡簡坦言,家人不同意她和鄧佳華的感情,加上最近網路上的資訊,造成家人的不悅,無法接受對方的過去,況且最近入獄服刑,因此2人無法當情侶,但還是能夠以朋友的身分相處,她也希望鄧佳華之後能越來越好。簡簡進一步澄清前追求者的抹黑爆料,對方也是屬於有行為能力的人,說的話或做的事都是出於自發意願,不存在所謂拜金事實,「他說的花費,基本吃喝住玩是一般人都會有的花費,如果有吃喝住玩以外的東西,也是屬於他個人願意贈送的」,再次重申不要把問題推給被追求的人,不能覺得相處過程吃虧,就責怪被追求的人,「如要說到底為何不歸咎先來追求這個舉動」。最後簡簡表示,這2件事都屬於私人感情的部分,沒有一定誰對誰錯,只屬於雙方意願的事情,因此覺得沒有其議論的必要性。另外更提到,抹黑她的網友已經觸犯相關法律,包括「妨害秘密罪」,未經她同意把對話,散布在網路上;「妨害秘密罪+性影像防制法」,未經她同意偷拍,散布在網路上;「公然侮辱罪+誹謗罪」,在限時動態攻擊針對她的言論,散布在網路上;「加重誹謗罪」,對她不實的言論,散布在網路上,未經她同意的情況下,偷拍她的畫面並散布到網路上。簡簡痛斥,這種行為嚴重侵犯她的隱私與人格權,偷拍是違法,散布更是二次傷害,不僅對她造成極大的困擾與心理壓力,也踐踏了作為一個人的基本尊嚴,思考後決定下一步採取法律行動。
日公務員來台偷拍正妹裙底當場被逮 他認了:美腿難以抗拒
日公務員來台偷拍正妹裙底當場被逮 他認了:美腿難以抗拒不久前一名在日本擔任公務員的33歲日籍男子佐佐木貴法來台灣旅遊,在台北捷運中山站搭手扶梯時偷拍正妹裙底,當場被發現並送辦,已遭士林地檢署依妨害性隱私罪起訴。佐佐木貴法坦承犯案動機,全因短裙正妹的美腿吸睛,他難以抗拒才心生歹念。據了解,在日本岩手縣農林水產部擔任公務員的佐佐木貴法,來台旅遊數日,6月8日準備前往機場搭機離境,在台北中山捷運站搭乘手扶梯時,見到前方正妹穿著短裙,心生歹念,將手機以低角度偷錄正妹裙底風光,當下遭被害人發現,於手扶梯盡頭逮住他,隨後請捷運保全求救。警方確認佐佐木貴法手機後,的確有相關影像,立刻依妨害性隱私罪移送法辦。而佐佐木貴法向警方坦承,看到正妹身材好、雙腿纖細,難以抗拒下才做出偷拍行為。此案引發台日民眾關注,岩手縣政府證實佐佐木貴法為農林水產部的職員,透露他前往台灣屬私人休假行程;不過佐佐木貴法原定6月12日結束假期返回工作崗位,他遲遲未出現,主管向家屬一問才知道他在台灣偷拍被捕。而經過檢方複訊,考量佐佐木貴法有逃亡之虞,申請羈押獲准。終於在歷經39天偵辦,士林地檢署於今(16)日偵查終結,依妨害性隱私罪提起公訴,預計明(17)日將全案移交法院審理。◎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在日本擔任公務員的一名日籍男子來台旅遊,搭捷運時在手扶梯偷拍正妹裙底風光,當場被逮,已遭檢方依妨害性隱私罪起訴。(圖/翻攝畫面)
鄧佳華自曝「交女友、月入6萬」全是膨風? 前老闆公布真實數字開罵:腦裡都是精蟲
爭議性網紅「FBI帥哥」鄧佳華今(15)日爆出在本月10日入監服刑,原因是2023年在美髮店當學徒期間,他持手機偷拍女設計師裙底風光遭受害人提告,被判刑6個月後因沒繳18萬罰金入獄。此前鄧佳華高調認愛模特兒女友簡簡,並自稱如今月入6萬,要與女友結婚生子。鄧家華入獄消息曝光後,他的美髮店前老闆謝裴遠在臉書上先是痛罵他「過河拆橋、忘恩負義」,又踢爆他交女友、月入6萬等消息全是假的,又表示:「好過的時候不會想到朋友只會想到女人!腦子裡面都是精蟲。」2023年,鄧佳華因為拍攝MV結識音樂人謝裴遠,之後接受謝裴遠幫助,到他開設的美髮店擔任學徒,誰知鄧佳華在入職第2天就持手機偷拍女設計師裙底,遭設計師提告。桃園地院審理後,依照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鄧佳華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過程中,鄧佳華也試圖上訴,卻遭駁回,如今因繳不出18萬元罰金入獄服刑。今(15)晚,疑似已經對鄧佳華心灰意冷的謝裴遠在社群發文批評:「被關不敢跟記者講喔?我幫你啦!對你多好!過河拆橋!忘恩負義!為什麼要騙記者你月領六萬?明明他媽就三萬而已啦!好過的時候不會想到朋友只會想到女人!腦子裡面都是精蟲……」PO文底下還有網友留言:「死變態一個,這樣還交得到女友」,謝裴遠則親回:「聽說是假的,騙記者的。」 據了解,鄧佳華此前當過網紅連千毅的直播助理、也曾當過AV男優、雞蛋糕店店員、外送員、美髮學徒等,但大都無疾而終,今年過年期間,有人看到他在彩劵行打工。不過在他今年高調宣布認愛女友簡簡後,不僅宣布明年1月要在板橋買房,還要給女友買跑車、開公司,還在今年7月初時自豪透露,「我月入6萬才是真正配得上簡簡,能讓簡簡過好日子的人。」
高雄百貨驚傳偷拍!拒盤查遭警壓制 相簿打開傻眼了
高雄左營區21日晚間6時許驚傳百貨公司偷拍案,34歲游姓男子被民眾發現偷拍裙底風光,警方獲報到場時,目擊者指認他,游男嚇得落荒而逃,警方立刻追人並依法以腕力實施壓制,經帶返所調查,確定游男相機內存有偷拍內容後宣告權利依法逮補。警方指出,21日6時許接獲民眾報案,目擊百貨公司有偷拍行為,轄區員警立即趕到場,依目擊者指認偷拍裙底風光男子為游男,當時游男拒絕警方盤查逃逸,員警現場依法以腕力實施壓制。游男被帶返所調查後,警方確定他相機內存有偷拍內容,並宣告權利將他逮補,至於被害人身分,警方將調閱監視影像釐清,全案依妨害秘密罪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又傳調查官偷拍少女裙底風光 調查局認了:盡快開考紀會處理
調查局日前才傳出有調查官在台南賽車場女廁裝針孔攝影機偷拍女模、女賽車手如廁;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接獲檢舉,調查局又有調查官在超商裝密錄器,偷拍未成年少女裙底風光,調查局副局長吳以公證實有此事,會盡快召開考紀會處理。黃國昌今19日在立院質詢時指出,他接獲檢舉,調查局有調查官在超商裝密錄器,偷拍未成年少女裙底,吳以公證實確實有這件事,已經依照程序再處理,大約在兩周前得知,獲悉後第二天督查處就約談了,會盡快開考紀會處理。黃國昌質疑,該名調查官是否有停職?吳以公說,目前還沒停職,要經過考紀會程序之後才會決定處理。黃國昌批評,他做出這種令人髮指的行為,結果他卻接獲檢舉說,這名調查官還在那邊好好的沒有事,連停職都沒有,「這什麼官箴啊?」吳以公說,得知情形後,督查處第二天就約談了,會盡快找適當時間開考紀會。黃國昌痛批,這種人還適合當調查官嗎?請盡快做處置,不要讓大家產生錯覺,好像堂堂一個調查官做出這種令人髮指的事,可以好好的什麼事都沒有。
偷拍犯管得緊!重刑犯卻輕鬆放行 法界質疑司法「雙重標準」
士林地院日前駁回一名涉嫌偷拍的林姓男子提出的科技監控解除申請,原因是擔心他有逃亡或湮滅證據的可能。然而,對比另一名涉及龐大財務犯罪的鍾文智獲得法院鬆綁監控後順利逃逸的情況,引發外界對司法標準不一的質疑。就有法界人士對此批評,對偷拍犯嚴防死守,對重大經濟犯罪者卻輕易放行,「這公平嗎?」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現年30歲的林亦修,以「upupskirtsgogo」為名,自2021年起加入偷拍集團,專門拍攝女性裙底風光及北投湯屋裸露畫面。他將影片上傳至「創意私房」網站與Telegram頻道販售,推出「無底系列」、「湯旅01」等影片,實際販售的影片共計25部,其中19部有銷售紀錄,總獲利約80萬元,遭士林地院依妨害性隱私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另以公然猥褻罪裁處拘役30日,並沒收相關器材與影片。儘管林亦修此前已以30萬元交保,但仍被施以限制住居、禁止外出與出境的措施,並要求配戴科技監控裝置。不過,他近日向法院申請放寬監控範圍,並表示希望能外出工作賺錢,以彌補受害者的損失,也提出「配戴設備並定時回報位置」的方案。然而,法院並未接受他的提議,並詢問檢察官的意見。檢方認為,林亦修罪行嚴重且涉及多起案件,存在逃亡或串供的風險,建議維持現有監控措施。法院合議庭表示,性隱私權受到大眾高度重視,影響到社會秩序與公共利益。儘管對林亦修的自由有所限制,但相較於羈押已屬較為寬鬆的手段,目前也無更合適的方法可確保他順利接受審判與刑罰執行。因此,合議庭最終決定駁回林男的申請,維持在家監控的措施。然而,這邊對林亦修緊盯不放,另一邊卻鬆綁放行。曾任「連一鮑魚」公司負責人的鍾文智因炒作存託憑證(TDR)牟利4.7億元,遭法院判刑30年5月定讞。原本他也被實施科技監控,但在2024年產業10月14日高等法院撤銷監控後,未進一步裁定延長或通知檢方,導致鍾文智趁機潛逃。更離譜的是,高院並未及時發佈裁定書,直到2025年3月28日才補發裁定理由。司法院表示,高院審理庭確實未遵守程序,將召開自律會議檢討並追究責任。法界人士痛批,基層法院對於偷拍案設下層層防線,反觀高等法院面對重刑犯卻放任監控到期、不發裁定、不通知檢方,監控系統形同虛設,也不禁質疑,林男想要賺錢賠償受害者卻無法外出工作,而鍾文智牟利4.7億後卻能成功脫逃,這樣的司法公平性在哪?
20多歲小夥偷拍被抓 法官「勸世文」沒效隔5月又再犯
基隆市1名20幾歲的許姓男子,日前在任職的即期良品商店,意圖用手機偷拍女顧客的裙底風光遭捕。當時法官依妨害性隱私罪判處許男有期徒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更在判決書寫下「勸世文」,期盼他能改過自新,怎料間隔不到5個月,許男又被雇主抓到偷拍,檢方偵結後依涉犯妨害性隱私罪將許男起訴。據了解,2024年4月3日晚間,許男在他上班的即期良品商店,意圖用手機偷拍1名正在貨架旁挑選商品的女顧客,許男將手機放在女顧客裙子底下,期間因不小心碰到對方的鞋子,而讓對方察覺有異,立刻報警請警方調閱監視器,而許男雖然因為角度問題並未拍到女顧客裙底風光,仍被當場逮捕並查扣手機。法官審理認為,刑法中的「性影像」為拍攝性器或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的身體隱私部位,不以身體完全裸露在外圍必要條件,就算被拍攝的身體部位以貼身衣物遮蔽,若該衣物材質足使該部位之輪廓、形狀可被識別者,仍屬身體隱私部位。法官考量許男犯後態度尚可,坦承犯行並表示悔悟,依「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中的「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未遂罪」,將他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法官也在判決書中寫下「勸世文」,期盼許男能改過自新,向許男勸道「『善惡兩途』一切唯心自召,若心起於惡,瞞心昧己,損人利己,行諸惡事,則自己抉擇硬擠進牢獄的世界,近報在身,不爽毫髮,自己何必如此害自己呢?」不過法官苦口婆心的勸導,許男並未聽進去,事隔不到5個月,許男的雇主在2024年9月間,檢查店內監視器時,發現許男又拿手機偷拍其他女顧客,雇主立刻報警,並向警方提供監視器畫面。檢方偵結後依涉嫌妨害性隱私罪將許男起訴。
北市警女廁裝針孔偷拍「多人受害成女主角」 案後繼續上班執勤…理由扯翻
台北市警局一所分局爆發員警偷拍案,該員在派出所女廁內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多名女警如廁和更衣,加上該派出所位處精華學區,鄰近學校,許多學生會在上下課時間來借洗手間,結果成為偷拍片的女主角,光是女警就至少3人受害,女學生數量更多到難以估算。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該名員警從警約7年,工作表現正常,然而刑事局日前掃蕩「創意私房」、「渣男頻道」等兒少性剝削影片網站,追查竟抓到自己人,在他的電腦硬碟發現大批偷拍如廁、裙底風光的影片,警方將他依觸犯兒少性交剝削防制條例逮捕送辦。北市警督察系統介入調查,發現該員警不僅下載未成年不雅影音,還在駐地派出所女廁裝設針孔攝影機,受害女警最少就3人,附近大學和高中來借廁所的女學生和民眾,至少也有10多人受害。更離譜的是,這名員警案發後仍繼續執勤。分局以案件調查中尚未偵結起訴為由,持續讓這名偷拍狼繼續上班服勤,有知情員警私下透露:「警員光喝酒開車動輒被停職免職,在派出所裝針孔的警員被調查後竟可繼續上班,真是太離譜了!」直到10月底檢察官確定他涉嫌偷拍女警才收押,之前分局處理態度消極,連調職內勤處分都沒有。而受害女警還是在接到地檢署檢察官傳喚電話,才驚覺自己被偷拍,當場氣到落淚。◎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賣場之狼」出沒點曝 硬碟內還查出海量裙底風光照
台北市一名32歲男外送員,常出沒在年輕女性逛街地點,例如中山商圈、美妝店以及連鎖服飾店,1年內接連犯下至少8起性騷擾跟公然猥褻案件等,警方也在他電腦搜出大量偷拍照,最小受害者才未成年!台北市一名32歲男外送員,常出沒在年輕女性逛街地點,例如中山商圈、美妝店以及連鎖服飾店,接連犯下多起性騷擾跟公然猥褻案件等。(示意圖/林冠吟攝)這名鄒姓外送員經常出入台北鬧區各百貨、賣場,鎖定年輕貌美的女子,從2022年以來犯下多起偷拍、性騷、公然猥褻案件,據了解,鄒男經常在中山區服飾店、美妝和生活百貨等公共場合,尋覓身材姣好女性為犯案目標,甚至還會尾隨女子並在暗巷襲胸,也曾在板橋和古亭的寶雅出沒犯案。鄒男除了趁年輕女子逛街或搭乘電扶梯不注意時,偷拍裙下風光,更多次趁女客人在賣場貨架前挑選貨物時,偷偷跟在後方打手槍,藉機噴精在女客衣物上,鄒男雖屢被警察移送法辦,依舊死性不改。判決指出,鄒男最早於2022年11月27日在台北H&M服飾店內,用手機偷拍女客人裙底,當場被女客人的友人抓包報警,法官審酌他因工作、交友不順,又無犯罪前科,依犯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犯案用的iPhone14Pro也被沒收。未料鄒男2023年2月1日又趁搭乘電扶梯偷拍女子裙底,被受害人發現報警,還曾於2022年9月在中山區暗巷尾隨女子趁機襲胸、摸下體,又曾將精液裝進噴瓶,跑到三創生活園區朝女子長褲噴射,去年9月還到中山區金興發、寶雅商場內,偷偷跟在穿制服及短褲的女客人後面打手槍,隨即將精液噴灑到她們身上,落網後辯稱是女子香水太香、身材太好,才會受不了。誇張的是員警搜查他住家發現,電腦裡面有大量偷拍女性的照片,最小受害人還未成年,直到今年鄒男仍有性騷、偷拍等犯行,若再次被輕放,恐怕眾多女性都無法安心逛街。CTWANT提醒您勇敢說不:◎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新北補習班負責人「偷拍女學生」墜樓亡 教育局:已勒令停業
新北市中和區41歲的某補習班負責人蘇姓男子於19日墜樓,警方經查發現男子為「創意私房」會員,且涉嫌偷拍女學生,犯罪事證明確,新北教育局也於今(20日)表示,已經依法勒令補習班停業、廢止該班立案。據了解,蘇姓補習班負責人於17日遭檢警拘提,被證實為創意私房論壇的付費會員,並購買過偷拍如廁及裙底風光的犯罪影片。檢警查扣其住處及補習班的電腦、筆電、手機和硬碟,意外發現針孔偷拍器材,初步檢視畫面內容後,發現蘇男身為補習班負責人,竟在補習班廁所安裝針孔攝影機偷拍女學生如廁,影像數量達上百部,估計至少有數十名未成年少女受害。警方隨即趕赴蘇男經營的補習班進行清查,果然在女廁查獲針孔偷拍器材。由於蘇男涉嫌在補習班及其他地點偷拍女子如廁,罪證確鑿,檢方為防止其繼續危害未成年學生及女性,緊急提出聲押,然而法官認為犯罪地點在新北市,非台中地檢署管轄,裁定無保請回,不料兩天後蘇男卻突然從住家4樓墜落,警方獲報也立即將其送往醫院急救,但經搶救後仍宣告不治。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對此,新北市教育局表示,該局於周四(18日)晚間接獲新北市警察局通報後,隨即於昨天前往涉事補習班進行稽查,但發現補習班大門緊閉,未營業。由於負責人的違法行為嚴重影響多名學生的權益,情節重大,教育局立即依照《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規定,勒令該補習班停業並廢止其立案,表示絕不寬貸。由於該補習班以高中生為主,新北市教育局已要求該補習班提交學生安置計劃,並督導班主任等相關人員,強烈要求補習班妥善處理退費、離班等安置事宜,以保障學生和家長的權益。
新北補習班主任「偷拍女學生」遭拘提 無保請回2天後墜樓
新北市中和區19日發生一起墜樓命案,一名41歲的某補習班負責人兼班主任蘇姓男子涉嫌偷拍女學生,於17日遭檢警拘提,犯罪事證明確,然而兩天後卻傳出墜樓的消息。據了解,自從黃子佼被檢方發現於偷拍論壇「創意私房」購買一部未成年少女私密影像後,並且個人硬碟中有上百部女性裸體、性交的影像,且其中有7片的女主角尚未成年,引起外界譁然。黃子佼也坦承這些影像是自己從有台版N號房之稱的偷拍論壇「創意私房」購得。事後檢警也溯源追查「創意私房」論壇觸犯兒少性剝削條例一案,全面清查曾上傳偷拍兒少性愛、如廁及裙底風光的會員,包括產製該類影片、付費購買兒少犯罪影片者,都在檢警本次掃蕩鎖定對象。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蘇姓補習班負責人於17日遭檢警拘提,被證實為創意私房論壇的付費會員,並購買過偷拍如廁及裙底風光的犯罪影片。檢警查扣其住處及補習班的電腦、筆電、手機和硬碟,意外發現針孔偷拍器材,初步檢視畫面內容後,發現蘇男身為補習班負責人,竟在補習班廁所安裝針孔攝影機偷拍女學生如廁,影像數量達上百部,估計至少有數十名未成年少女受害。警方隨即趕赴蘇男經營的補習班進行清查,果然在女廁查獲針孔偷拍器材。由於蘇男涉嫌在補習班及其他地點偷拍女子如廁,罪證確鑿,檢方為防止其繼續危害未成年學生及女性,緊急提出聲押,然而法官認為犯罪地點在新北市,非台中地檢署管轄,裁定無保請回,不料兩天後蘇男於19日11時41分墜樓身亡。◎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北捷驚見攝狼!女霸氣反抓偷拍男怒報警 他狼狽認了遭法辦
北捷驚見偷拍攝狼!一名女子16日下午搭乘捷運,於忠孝敦化站2號出口搭乘手扶梯準備出站時,卻發現後面一名男子無故不斷貼近自己,動作相當詭異,果然發現男子正在偷拍她的裙底風光,當場氣得揪住男子報警處理。據了解,女子當時搭乘手扶梯準備出站時,先是感覺站在自己後方的35歲林姓男子動作行為怪異,更不斷無故貼近自己,疑似在偷拍,女子見狀後等到手扶梯抵達後,立即霸氣揪住林男的手,質問他是否正在偷拍,同時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到場後,雙方仍僵持不下,而偷拍的35歲林姓男子則當場承認自己確實偷拍女子的裙底風光,並當場刪掉相關檔案。警方隨後也依妨害性隱私現行犯將林男帶回偵辦,同時查扣其手機。全案訊後移送地檢署偵辦。
高雄碩士男停車場「偷拍裙底」遭逮! 犯嫌落網辯:罹患身心症
高雄1名碩士歐陽姓男子,去年5月3日晚間,在停車場用手機偷拍1名女子的裙底風光,女子事後要求他刪除照片並報警處理,男子主張罹患身心症來逃脫罪刑,法院經審理,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決男子有期徒刑5個月。據了解,男子在左營一處大樓的地下停車場見到受害女子,竟以右手持手機深入女子的裙底,左手掀開女子的裙擺,拍攝女子的隱私部位和裙底風光,女子驚恐,當下立即報警處理並要求他刪除拍攝的照片。警方表示,橋頭地檢署訊後向男子提起公訴,經調查,男子平日從事業務工作,還是偷拍累犯,警方移請男子到案說明,男子坦承犯行並有意與女子賠償,但女子不想見到他,因此2人未和解成功,男子甚至主張罹患身心障礙,並有到醫院就醫,經警方調查發現男子只於案發後看診兩次分別是去年12月和今年3月。法院說明,基於男子並無依照身心科診所醫師的囑託積極治療,犯行後還心存僥倖,試圖以身心障礙逃脫罪責,法院審理後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男子有期徒刑5個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偷拍21女還不夠!書記官「順走犯罪淫片」拷貝珍藏 檢察官怒求重判
士林地檢署前書記官林男自2020年1月起,使用密錄器偷拍署內女同事的裙底風光及如廁畫面,不僅如此林男還跑至百貨公司、超市等公共場所偷拍,直到去年3月才被逮獲,受害女子多達21人,最終遭法官依違反《個資法》判處4年8個月徒刑。對此,檢方表示,林男不僅自己偷拍,還「自肥」調閱其他嫌犯竊錄的私密影片,並拷貝珍藏以利自己觀賞,認為量刑過輕,今(15日)不服再提上訴。據了解,林姓書記官被逮獲在地檢署多間女廁裝設密錄器,還在鞋頭裝針孔偷拍女同仁的私密部位,偷拍次數高達82次,受害女子多達21人,且都是林男的女同事及親友,行徑令人感到不齒,今年2月依違反《個資法》等罪判處4年8個月徒刑,其中8月可易科罰金。另外,林男掌管贓物庫期間,還「監守自盜」將被沒收的iPhone手機、隨身碟、針孔攝影機、筆電等贓物,當成自己偷拍的犯案工具,更令人髮指的是,檢方在偵辦期間還發現,林男利用公務之便,將其他案件的犯罪淫片證物複製、拷貝於公務電腦,再轉存至隨身硬碟與記憶卡,方便自己反覆觀看。針對被害人隱私權二次遭到侵害,檢方痛批,林男身為書記官不但知法犯法,更為一己私慾藐視他人隱私,嚴重敗壞官箴,認為量刑過輕再提上訴,請求高等法院撤銷4年8個月的原判決,重判林男予以嚴懲。
前書記官是「攝狼」!裝針孔偷拍21人洗澡更衣、裙底風光 判刑結果出爐
前士林地檢署林姓書記官2020年起在署內、餐廳以及安親班,以針孔偷拍女子更衣、沐浴以及裙底風光,事後還列印出來觀看,被害人多達21人,士林地院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其中有拍攝到身體特徵,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有期徒刑7月到9月不等,去年2月11日刑法修法後,新增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另外因女子穿著安全褲未遂,判處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24萬。判決指出,林男2017年2月起負責收發室業務,利用女同事辦理離職的機會,在襪子內放入針孔,穿著拖鞋將腳往前,由下往上拍攝女子長裙內的隱私部位,甚至還將手機放在桌下,從低角度拍攝女同事的內褲,添購多個秘錄器,放置在署內更衣室,多角度拍攝女同事沐浴前後更衣畫面,21名被害人2人撤告,共計80次,甚至列印199張圖片觀看。檢方去年3月在更衣室內發現異狀,全案因此曝光,同月2次到林男住家搜索,查扣手機、1TB隨身硬碟,多枚隨身碟、記憶卡,並在影片當中,發現除了犯案地點除了署內,還包括附近的百貨公司、超市、飲食店、餐廳,甚至還有小孩安親班,路人穿著長裙,林男即以針孔藏在夾腳拖內拍攝大腿根部,時間更長達3年之久,被害人還包括的親戚等人。判決指出,林男購買多組微型攝影機、密錄器,有將密錄器鏡頭夾在腳指及拖鞋間、藏於手中或放置於隨身背包上攝錄,還有將手機、密錄器或微型攝影機固定在士林地檢署某處定點攝錄,或將多組密錄器、微型攝影機擺放於同一空間之不同位置而以不同角度攝錄,不論是否為士林地檢署之員工或偶遇的陌生人,均有可能在任何時、地遭到林男以各種方式偷拍,是被告之犯罪手法堪稱惡劣。
色男偷拍女星「裙底風光」 DJ開扁:對不起忍不住
馬來西亞賀歲電影《龍龍龍龍》19日晚間在商場做宣傳,而現場一名色男偷拍多名女星的「裙底風光」,DJ林德榮發現後直接開扁,事後他也在臉書道歉,而網紅韓曉噯也是受害者,在臉書揭發他的犯行。據《中國報》報導,韓曉噯表示,她出席電影宣傳活動,在商場被尾隨又偷拍,當時林德榮發現,男子偷拍多名女女藝人時,當場抓住男子,林德榮直接開扁。林德榮在臉書發文,「我願意承受一切法律制裁,我動手了,變態狂在我們宣傳賀歲電影龍龍龍龍龍時,偷拍女藝人裙底春光包括韓曉愛、Joey Kong Nicole,還有藝人助理和現場多位女士裙底視頻被發現後還發狂反抗逃跑。」網紅韓曉噯受害。(圖/翻攝韓曉噯臉書)林德榮坦言,「對不起我忍不住了,我們都有子女,我們都有責任保護身邊的人,但是我知道我沒有權利動手對不起。」據他貼出的有片可見,變態男被抓後,一直用手遮臉,做出抱頭的動作,而有人則是在翻他的手機。韓曉噯也發文說,「做電影宣傳活動卻遇到變態偷拍我裙底。剛才我打開他的手機了,手機裡也發現了其他女生的裙底視頻。即使那種洞口很小的,也拍得到。」從韓曉噯貼出的影片可見,她正在翻嫌犯的手機,發現她拍了很多女生的裙底,疑似是慣犯。《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