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密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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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今年首例本土M痘!30多歲男腹股溝紅腫、長皮疹 接觸者無症狀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監測資料顯示,統計至10日止全國累計M痘確診病例共20例(包含17例本土及3例境外移入),其中1例為台中市潭子區,也是台中市今年首例本土M痘確定個案。該案為30多歲男性,自述為異性間性行為,7月初因腹股溝紅腫、生殖器周邊皮疹、疑似蜂窩性組織炎等症狀。經就醫採檢後,中央實驗室9日研判確定為本土M痘個案;衛生局獲報後立即完成疫調,接觸者無症狀,已給與衛教並提醒自我健康監測21天。衛生局長曾梓展表示,暑假假期聚會及社交活動頻繁增多,提醒民眾M痘傳播以高風險親密接觸為主,應注意防護,避免藉由交友軟體與不特定人士進行親密接觸,如與對方約會時,發現對方臉部及軀幹皮膚有疹子、水泡、膿疱等,應拒絕與對方發生親密行為。衛生局提醒,如有發燒、畏寒、肌肉酸痛、淋巴腫脹、皮膚出疹、水泡、斑疹、斑丘疹、膿疱等疑似罹患M痘症狀,請佩戴口罩及穿著長袖衣褲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高風險場域暴露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早診斷及早治療。衛生局說明,接種疫苗為目前預防M痘最有效的方式,接種第1劑M痘疫苗14天後,對疾病的保護力僅有約4成至8成,而完成接種2劑疫苗後,則可高達9成保護力。全市共計55家醫療院所提供公費M痘疫苗供民眾接種,凡近1年內曾有高風險性行為者、過去曾罹患性病者、性接觸對象有上述任一情形者請儘速完成疫苗接種,民眾可於「台中市政府疫苗預約系統」預約或上衛生局網站查詢。

女獄警暈船男囚犯!等他出獄「激戰生1女」 遭家暴親手送他回去
英國一名女子斯坦頓(Rachel Stanton)近日公開談論自己被公開與男囚犯普爾(Edwin Poole)的不倫戀,兩人在獄中相遇後產生曖昧情愫,等到對方出獄火速發生關係,她也因此懷孕生下一名女兒。在女兒出生後,普爾卻頻頻對她家暴,在把他送入監獄。根據外媒《每日郵報》報導,曾是女獄警的斯坦頓近日受邀在英國第四頻道紀錄片《英國監獄:性、毒品與腐敗》訪問,還原當年被爆料與男囚犯普爾在獄中性愛醜聞的真相。斯坦頓指出,獄方在普爾牢房發現3張親密合照和一封情書,又發現兩人曾在監獄儲藏室獨處1個小時,就將兩人冠上「明顯有親密行為發生」的罪行。時隔多年,斯坦頓澄清,自己與普爾未曾在監獄內發生性行為,兩人後來確實育有一名女兒,她解釋,女兒是在普爾被假釋出獄後,才懷上的寶寶。斯坦頓也透露,「他(普爾)一開始只是找我幫忙安排他的母親探監,之後我們聊了幾次,開過一些曖昧的玩笑」。不過斯坦頓表示,他給普爾看辣照,請他看完就刪除,沒想到他沒有照做,最後導致戀情曝光。斯坦頓當時因為這起醜聞,於2022年7月被停職,普爾也被轉送往其他監獄,但兩人關係仍持續,她還等到普爾假釋出獄。怎料,普爾出獄後他們的關係急轉直下,在女兒出生後,她屢屢遭到普爾施暴,被打到鼻青臉腫,最後普爾因違反假釋規定,再度被收監,「他出獄後露出暴力本性,狠狠打了我,他被召回監獄對我來說竟成了救贖」。而斯坦頓也在紀錄片中哽咽地說,儘管這段關係讓她付出巨大代價,但她不後悔孩子的誕生,「我可以說我後悔遇見普爾,但絕對不會後悔我的女兒。」◎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牙醫人夫與已婚前任舊情復燃 元配提告獲賠40萬
台北一名莫姓牙醫師與40年前分手的馮姓初戀女友舊情復燃,儘管雙方皆已婚,仍兩度同行出遊香港,且多次被目擊於公開場所摟腰、牽手等親暱互動。元配宋女氣憤提告侵害配偶權,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決莫男與馮女各須賠償20萬元精神慰撫金。據法院判決書,宋女與莫男於1983年5月結婚,育有3名子女。莫男與馮女則是在結婚前曾短暫交往,其後各自嫁娶,卻在分開40年後重燃愛火。原告宋女指控,自2023年7月起,莫男幾乎每個月第2個週五中午都從台中北上與前女友馮女見面。兩人於2023年7月14日及8月11日被目擊出入台北大直香樹花園酒店,期間還有牽手、摟腰、依偎等明顯親密行為。宋女更指出,她知悉後向莫男攤牌要求與馮女斷絕來往遭拒,馮女更多次南下與莫男會面,甚至曾進入夫妻共同的南投住處,或至牙醫診所等候對方下班,行為猶如正宮。更令宋女難以接受的是,兩人還曾兩度共同出境前往香港旅遊。對此,莫男辯稱與馮女只是多年好友,前往酒店見面僅在餐廳享用下午茶並討論健康食品業務,牽手、摟腰僅屬「正常社交接觸」,與前女友出國亦為尋求商機,並無逾越道德。法院審理後認為,莫男與馮女於公開場合摟腰、牽手等行為,已超越一般男女正常互動範圍。身為已婚人士卻與婚外異性發展親密關係,已構成對配偶身分法益的嚴重侵害,行為屬明顯不法。法官考量雙方社經背景及侵害情節,指出宋女從事保險工作,莫男為牙醫、馮女有不動產收租收入,雙方婚姻長達數十年並育有3子女。故裁定莫男與馮女各賠償宋女精神慰撫金20萬元。另依利息計算,莫男須自2024年8月16日起,馮女自2024年8月15日起,各按年息5%計算利息。

「我都聽到了喔」公公戲謔開口 人妻尷尬崩潰:以後都不敢在家親熱了
夫妻之間的親密互動本應是兩人間的甜蜜時光,沒想到卻有人因此感到極度不適。近日一名人妻在《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匿名發文,透露自己某次與老公親熱後,竟被同住的公公「帶笑告知聽到了」,讓她當場尷尬又反感,事後更對親密行為產生排斥心理,引起網友熱議:「超噁心,直接搬家吧!」原PO表示,自己婚前婆婆已過世,婚後先生買房後,公公因無處可住便搬來同住。某次夫妻倆在房內恩愛後,隔天她下樓時,公公竟笑笑地說:「我都聽到了喔」,似乎還在觀察她的反應。當下她尷尬無語,事後越想越不舒服,質疑:「一般人不是應該裝作沒聽到嗎?他講出來是什麼意思?」更讓她困擾的是,公公說話時帶著戲謔的笑容,讓她感到被冒犯,心理壓力大增,「導致之後先生在家裡求歡,我都會排斥,真的很怕又被聽到。」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安慰原PO,並痛批公公行為不當,「這已經是性騷擾的邊緣了」、「超沒分寸,這種話不該說出口」。也有不少網友建議原PO與老公溝通,設法改善現有居住空間,「裝隔音、鎖門,甚至考慮搬出去住」、「跟老公談清楚,讓他知道妳的感受,這樣的生活品質太壓抑」。不少人更提醒她要保護自己的界線,不必為了家庭關係委屈自己。目前原PO尚未更新後續情況,但這起事件也引發更多人反思「同住長輩」的界線與分寸問題。有網友感慨:「不管再親,這種隱私真的該有基本尊重。」

他診間突問「精液啥味道」!女友崩潰7天吃不下 女醫親曝唯一體驗:滑順、意猶未盡
精液到底是什麼味道?高雄泌尿科女醫師張美玉日前在臉書分享門診趣聞,一名30歲出頭的小帥哥回診時突然問她「精液是什麼味道?」,還說女友嚐了一口崩潰「噁心到快吐,還7天吃不下飯」張美玉最後大方分享唯一一次親身體驗,形容是「滑順又意猶未盡」,貼文曝光瞬間掀起網友熱議!張美玉在臉書粉專「泌尿女王張美玉」發文提到,該名小帥哥今年1月剛交新女友時,曾特地來門診詢問性相關問題。近日他回診看報告時,突然又開口問:「請問精液是什麼味道?」讓她一時語塞,坦言「這問題對女醫師真的不好回答」。結果男方接著主動分享,原來他女友先前嚐了一口後崩潰說「太噁了!太可怕了!」,甚至因此快吐了,7天都吃不下飯,讓他百思不得其解,才想來向醫師討答案。面對這突如其來的提問,張美玉也大方分享自己人生中唯一一次體驗,「剛好跟你女朋友相反。」她表示,精液份量不多,含在嘴裡會有一種特殊的腥味,吞下去經過喉嚨時有說不出的滑順感,而且因為只有一小口,反而會有「意猶未盡」的感覺。她還打趣說,自己經驗可能太淺薄,如果能有更多樣本,或許能整理出更完整的「體驗報告」。事實上,精液的味道確實會受到飲食、生活習慣、身體狀況等因素影響。醫師建議,若希望改善味道,平時可以多喝水、少吃重口味、戒菸酒、多攝取水果,都有助於提升「整體口感」,讓彼此的親密行為更有好感。貼文曝光後也在PTT掀起熱議,網友笑翻表示:「神農嘗百草的概念啊」、「那男的為什麼不自己吃?還問醫生幹嘛?」、「美食家推」、「不就漂白水味道」、「484想性騷擾醫生?」不少網友也留言說,這次意外學到一課,原來飲食真的會改變味道,以後要更注意!小帥哥求診突問「精液是什麼味道?」泌尿科女醫親曝唯一體驗。(圖/翻攝自臉書)

精神出軌能提告嗎?律師揭法院認定關鍵:考量雙方對話
婚姻最看重忠誠,精神出軌是指雖然未發生實際的性行為,但在心理、情感上已對另一個人產生親密依賴與曖昧互動。近日律師郭德田就在節目《新聞挖挖哇》討論婚姻中的忠誠義務時指出,依照《民法》規定,婚姻關係中雙方應履行忠誠義務,一旦與第三者發展親密關係,即可能構成「侵害配偶權」。郭德田表示,配偶若與他人有曖昧互動,已逾越一般正常社交範圍,即有可能侵害配偶權。他舉例說明,像是對話中出現「寶貝早安」、「你今天去哪裡」或「上次好舒服」等語句,若能推定雙方有性關係,即便無明確證據,也可能被法院認定構成侵害。不過若僅是單方面傳送挑逗訊息、或是聊天內容雖火辣但無明確雙方互動,則不一定能構成法律上的侵權。法官在審理時,會綜合考量雙方的對話內容、互動頻率與情感依附程度。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也透過臉書科普表示,「侵害配偶權」指的是有第三人介入婚姻,從事超出一般社交的曖昧或親密行為,導致夫妻關係破裂或一方精神受創。例如深夜單獨見面、過夜、傳送挑逗訊息、稱呼對方「老公」或「老婆」、出入汽車旅館等,皆有可能構成侵害配偶權。至於如何提起訴訟,律師指出,這類案件屬於民事訴訟,不涉及刑事責任。當事人可準備相關證據,如聊天紀錄、照片、影片、住宿發票等,向法院遞交訴狀,並依《民法》第184條及第195條請求精神慰撫金。訴訟地點通常為對方戶籍地或侵權發生地的地方法院。法院在判決賠償金額時,會依行為嚴重程度與當事人精神痛苦程度綜合判斷。一般而言,曖昧行為可能賠償數萬元;若涉及擁抱、接吻或過夜,則可能達20至30萬元;若發生性行為或長期交往,賠償金額可達30至50萬元不等;若行為過於誇張,如同居或生子,金額可能超過50萬元。民事求償也有時效限制,根據法律規定,應於「知悉侵害行為後兩年內」或「行為發生十年內」提起訴訟,逾期將喪失請求權。律師建議,一旦懷疑配偶有不忠行為,應盡快蒐證並諮詢法律專業,避免因證據不足或程序錯誤,導致權利無法主張。

雲林攝影師誘拍不雅照逾1700筆 受害者超過10名女性
「創意私房」翻版!雲林縣1名國中女生遭吳姓男攝影師誘騙性侵後拍下過程,影片還疑被販售圖利。雲林檢警獲報後搜索吳男台南市住處,發現硬碟內有吳男與其他女子發生性行為的性影像,數量高達1700多筆。檢方21日表示,扣案影像數量非常多,初估至少10名女性受害。雲林縣斗六警分局日前獲報,指13歲國中女生疑遭Cosplay攝影師性侵及拍攝性影像,報請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彭彥儒指揮偵辦,經掌握29歲吳男涉嫌重大,警方持搜索票前往吳男住處搜索,並扣得數顆電腦硬碟及多張記憶卡。檢警分析並還原扣案硬碟,發現硬碟內有大量吳男與不同女子發生性行為的性影像,數量逾1700多筆,經人臉辨識、比對,研判部分女子為未成年少女。檢警6日持拘票拘提吳男到案,檢方複訊後認為吳男涉加重強制性交及引誘使少年被拍攝、製造性影像等罪嫌,7日向雲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據了解,雲林該受害國中女生去年於網路上認識吳男並約拍,吳男聲稱若無法付錢,可拍攝與他親密行為的影片抵債,少女因而被誘騙拍攝。少女母親得知後相當痛心,立即帶女兒驗傷報警,但半年來在社群網站看到吳男仍逍遙法外,繼續誘騙少女,拍下親密過程後加以販售,痛斥「比藝人黃子佼更惡劣」。由於被害人恐逾10人以上,加上雲林縣議員21日在議會質詢此案,並在社群媒體引發討論,檢警呼籲被害人勇於出面報案指認,也提醒家長多關心子女平日舉止,避免孩子受不當引誘遭到不法侵害。

台積電工程師壓力爆錶!女友心疼求助「該怎麼幫」 過來人揭關鍵
台積電向來以高薪吸引無數人才,但高工時與輪班制度也飽受外界批評。近日有一名女子在 Dcard 上發文,表示男友是台積電的工程師,長期處於高壓與疲勞狀態,甚至回家後「只講一兩句話就累到睡著」,讓她心疼不已,也引起網友熱烈討論。原PO透露,男友最近開始輪值小夜班,工作性質吃重且極具壓力。為了讓男友感受到關懷,她下班會親手煮飯,小夜下班時還準備熱湯接應。然而她也無奈表示:「除了這些,還有什麼能讓他比較開心、放鬆嗎?」更提到因為壓力大、身體疲憊,「根本不會想要親密行為」,希望網友能提供更實質的陪伴方式。原PO最後也坦言,雖然有時會擔心自己是不是成為男友的負擔,但她只是想透過一些貼心小舉動,為男友在高壓的生活中注入一點溫柔。她誠懇地請求:「除了煮飯、熱湯,還有什麼能讓他覺得心裡暖暖的呢?」貼文一出,引發不少共鳴,有網友直言,「妳就正常熱情地回應他就好了,不要因為他不讀不回就比較少跟他分享,他看到妳開心,自然比較少煩惱」、「我在台積做了三年現在已經下山,先講結論,去台積電是他的選擇,你能體諒是他運氣好,但他也有義務經營好關係,如果你不能接受他也無法好好經營,那就是離職或分手,我之前在台積的時候累起來是真的很崩潰,很難兼顧好生活跟家庭,但我還是會儘量陪女友欸,就算是下班帶點宵夜、陪他聊聊天,遠距離的時候會視訊或分享週末要去哪裡走走,因為我有在健身,為了陪女友我會6點看起床去練,或者23點再去」、「說真的,默默支持他就好,不用做什麼」。也有過來人建議:「靜靜地陪他就好,要跟工程師在一起,真的要有偽單身的準備」、「我男友也是台積工程師,我覺得關心很重要~不要覺得他在忙不理你,然後自己內心戲」。不過也有部分網友對台積電的工作文化提出批評:「勸他離開台積,那真不是健康的環境,重點是待了10年後哪裡都去不了,因為只是工廠的小螺絲釘」、「剛認識一個在台積的⋯真的跟死人差不多,感覺很不好」。

小三出軌人夫還PO「IG裸露擁吻照」 人妻抓包怒討百萬
新北市一名人妻指控丈夫楊姓男子背著她與女性友人張姓女子外遇,2人不僅共喝一瓶礦泉水、共撐一把傘,張女還在IG公開「裸露擁吻照」,讓人妻氣炸提告求償100萬元。雖然楊男和張女否認交往,但法院審理後仍認定2人交往過當,判處2人應賠償人妻20萬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2024年7月至10月間,張女明知楊男已婚,卻仍不避嫌做出踰矩行為,2人不僅共喝一瓶礦泉水、共撐一把傘,楊男還到女方住處休息、一起出遊,做出牽手、靠肩、摟腰等親密行為,張女甚至在IG上傳與楊男出遊及擁吻的照片,讓人妻無法接受,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法院審理時,楊男辯稱,光靠截圖與照片並不能證明他有外遇,且他與妻子已多次談及離婚,妻子也不願履行夫妻同居義務,2人婚姻早已破裂。而張女也聲稱2人只是朋友間的互動,共撐一把傘只是因為下雨沒辦法,喝水也是正常朋友舉動,且她並沒有帶楊男回到自己的住處,否認2人交往。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楊男與張女已逾越社會一般正常交往行為,2人擁吻、相依共傘等舉止明顯親密,侵害人妻的配偶權益,考量到雙方背景與經濟狀況,判處楊男與張女應賠償人妻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人妻帶4歲兒當花僮「全場與男同事十指緊扣」 法院判決出爐
一名人妻參加友人婚禮,還讓4歲的兒子擔任花僮,沒想到她帶著兒子進場時,竟然從頭到尾都牽著公司男同事的手,人妻丈夫得知後立即蒐證,發現妻子竟私下帶著兒子與該男子外出遊玩,讓他氣得提告2人求償60萬元。法院審理後,認定人妻行為已逾越男女交往分際,判人妻賠償丈夫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人妻帶著4歲兒子參加友人婚禮,還由兒子擔任花僮,沒想到當天她帶著兒子進場時,竟與男同事十指緊扣。丈夫得知後展開調查,發現妻子多次與該名男同事一起帶兒子外出,還疑似有親密行為,因此氣得提告求償60萬元精神慰撫金。法院審理時,人妻辯稱,當天是雇請男同事陪同參加婚禮與照顧孩子,至於進場牽手只是婚禮演練的一部分,2人也未有親密接觸,當時被拍到她幫男同事整理衣領,是出於禮貌幫他拍掉衣服上的髒汙。男同事則聲稱不知女方已婚,只知道她有小孩,從未過問婚姻狀況。不過,法官調閱現場影像發現,2人不僅從頭到尾十指交扣,還併肩坐在長椅上緊牽右手,已超出正常同事社交範圍,且影片中人妻手部位置已超過男同事的衣領高度,因此難以採信人妻說法,且女方身為人妻,與異性親密互動逾越男女交往分際,已侵害丈夫配偶權,判處她應賠償丈夫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怒告「老公帶小三回家偷吃」 新竹女反遭控出軌...結局超傻眼
新竹地方法院近日審理一件外遇官司,雙方互控婚內不忠。徐姓女子返家時撞見丈夫邱姓男子將外遇對象帶回家,憤而提告並求償百萬元。不料邱男也反控妻子與陌生男子在火鍋店舉止親密,雙方互相提告求償。根據判決書內容,徐女與邱男於2014年11月結婚,育有兩名子女。徐女指出,2023年3月5日晚間返家時,撞見邱男與蔡姓女子在住處,之後發現兩人透過網路認識,發展曖昧關係,甚至有牽手、依偎等親密行為。徐女提出大樓監視器畫面與合照作為證據,向丈夫與蔡女連帶求償百萬元。邱男則反指,早在同年2月13日,就有同事目擊徐女與一名不詳男子在新竹市延平路一間火鍋店內舉止親密,不僅摟腰還頭靠對方肩膀,猶如情侶。他也指出,徐女曾在他熟睡時掐他脖子,他事後驗傷提告,並對妻子求償百萬元。徐女則否認有婚外情,並稱邱男脖子紅腫為異位性皮膚炎所致,並非她施暴。法院勘驗照片後認定,蔡女將頭靠在邱男胸前合照時微笑,兩人關係已超出一般友誼範疇。另有證人出庭作證指出,在情人節前夕親眼目睹徐女與男子勾手並頭靠肩膀約5至10秒,雖當時未立刻告知邱男,但後來夫妻婚姻生變後才坦承此事。法院認定,雙方行為均已逾越一般社交互動的界線,構成對配偶權的重大侵害。至於掐脖部分,因證據不足、傷痕無法明確判定為人為所致,故不予採信。綜合考量雙方於婚內皆有不當交往,且婚姻早已破裂,法院判決徐女與邱男各賠償對方2萬元。兩人則已於2023年4月協議離婚,結束近十年的婚姻關係。

男友親熱失控「吸太大力」害嫩妹全身癱軟倒地 醫生:她中風了
男女在發生親密行為時,難免有情緒上頭,無法控制力道的時候。不過有外科醫師指出,此前曾碰過案例,一名20多歲的年輕女孩被送到急診,原因是在與男友親熱後,忽然全身癱軟跌倒在地,且半邊身體出現無力現象。醫生診斷後,判定是「缺血性腦中風」的症狀,而且是男友親熱時「種草莓」太大力惹的禍。外科醫師陳榮堅在節目《醫師好辣》分享,前述這名20多歲的女性被送進急診室時,除了頭部有外傷以外,還有半邊身體的手、腳無力等症狀。詢問後得知該名女子在與男友親熱時,男友在她的脖子上「種草莓」後,就發現女友全身癱軟的倒了下去,因此撞到了頭,還出現一手、一腳無力的現象。經過討論以後,陳榮堅研判她的狀況可能是中風,因為該名女子身材嬌小,且脖子上有草莓印,且草莓印「剛好就是沿著頸動脈的位置」,因此趕緊通知神經內科會診。後續經過電腦斷層掃描,確認女子腦部有缺血性中風跡象,並在做頸動脈超音波時,發現了血管中有增厚的斑塊。因此研判,可能是男友在種草莓時,不小心將斑塊吸起,進而變成小小的阻塞物、血栓,才導致女友中風。陳榮堅最終提醒,情侶親熱時若真想「種草莓」,無論是種在背後、喉結都沒關係,但不要嘗試在動脈附近「種草莓」,以免發生意外。根據維基百科資料,台灣俗稱的「種草莓」,學名為「機械性紫斑」,是指一方在另一方的身體(多半是在脖子或是手臂)的表皮上親吻時,口腔內的真空狀態形成壓力不平均的狀態,導致皮膚微血管破裂而形成的瘀斑。此舉可以被視為情人之間的親密動作,也可能是因為強制性行為而產生。一般來說,種草莓的瘀傷在3到5天內即可自行痊癒,但如果在頸大動脈等不適宜的地方「種草莓」,有可能誘發血栓等疾病,甚至有導致死亡的可能。

已婚女喊「老公抱抱」曖昧男同事 判賠綠帽尪20萬定讞
不必捉姦在床,婚外搞曖昧也需負代價!房仲業同事的李姓男子與已婚郭姓女子被控有「超友誼」關係,兩人不僅經常出現「老公」、「愛你」、「抱抱」等曖昧對話,甚至還有「摸頭」、「牽手」等一般情侶常見的親密行為。郭女丈夫得知後傷心欲絕、萬念俱灰,除與郭女離婚,更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80萬元,一、二審均判賠20萬元,全案已確定不得上訴。郭女丈夫主張,她與郭女於2017年結婚,2024年9月離婚。李男2023年10月因與郭女任職同一家房仲公司相識後,兩人不時在日常對話中,出現「老公」、「愛你」、「抱抱」、「親親」等曖昧對話,還不時互傳貼圖,行為已逾越一般男女往來關係。此外,2024年4、5月間,郭女有在辦公室緊靠李男身上、摸李男的頭,以及兩人中午用餐離開餐廳時牽手等親密行為,嚴重侵害他的配偶權,還導致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破碎,讓他傷心欲絕、萬念俱灰,精神上承受莫大的痛苦。郭、李二人雖承認有牽手、摸頭等行為,但卻否認侵害李男的配偶權,也強調情節並不重大。郭女還說,她因長年照顧未成年子女,丈夫又經常藉故不願幫忙照顧,導致她內心、精神及經濟上均承受無比重大的壓力,才會在行為上與李男有所互動。同時,李男也在她經濟急需協助時適時提出援手,雖然她的行為,踰越一般朋友來往的底線,但請法官考量她身處的客觀經濟環境,加上心理上也需要協助,縱使有侵害配偶權情事,亦屬情節輕微。不過,一審引用最高法院判例指出,侵害配偶權的行為,並不以通姦為限,如果夫妻任一方與他人之間,存有逾越結交普通朋友等一般社交行為的不正常往來,行為已逾越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的範圍,已達破壞婚姻共同生活的圓滿安全及幸福程度,就算侵害配偶權。一審審酌2名被告的互動模式,認為已達破壞郭女丈夫的家庭生活,依一般倫情觀念及社會禮俗,其丈夫勢須承受他人的非議指點,精神所受的痛苦,並非常人所能體會,不能說痛苦不深;但考量雙方教育程度、經濟條件及郭女丈夫的痛苦程度,請求賠償精神損失以20萬元為適當。郭、李2人還上訴主張一審判賠金額過高,但被台南高分院駁回。

薔薔20歲遇恐怖情人染HPV 花1年重拾健康
TVBS《11點熱吵店》日前邀請薔薔、DJ圓圓、若熙娘娘、「性學博士」許藍方、陳保仁醫師、「心理諮商師」海苔熊,一起探討「你懂什麼叫做愛嗎?開心之餘潛伏巨大危險」,3位女藝人分享危險、甚至危害生命的愛愛經驗,其中薔薔被男友傳染人類乳突病毒(HPV),靠禁慾1年才恢復健康;若熙娘娘則發現男友感染菜花,嚇到連夜跑路;而圓圓則在車震時,險釀成交通意外。薔薔20歲遇到恐怖情人,造成她幾乎崩潰。她回憶當時每次發生關係後,私密處就會反覆黴菌感染,讓她不堪其擾,一周跑婦產科二、三次是家常便飯,在醫生建議下進行子宮抹片檢查,卻驗出異常,進一步檢查後發現被男友傳染人類乳突病毒,而且還是最惡性的其中2種,她一時間晴天霹靂,「我才20歲,根本不敢跟別人討論,只能一個人面對,自己查資料,真的快要崩潰」。後來配合醫囑,並且禁慾1年才慢慢找回健康。 若熙娘娘曾約會一任調酒師,交往期間男友展露強烈支配欲,對若熙娘娘下各種指令,要求她外出不穿內褲、內衣,還要她電話回報體驗。2人交往一陣子,到了要坦誠相見當天,男友要她跪下看自己的脫褲秀,一邊脫還一邊喊:「來逛大觀園!」當一脫光,若熙娘娘傻掉,她說:「我整個嚇壞,他生殖器長滿一束、一束的菜花。」嚇得若熙娘娘藉口月事不方便發生關係,當天趁男友熟睡,拎著包包就連夜逃跑。若熙娘娘(左)和圓圓聊起前任交往經驗仍心有餘悸。(圖/TVBS提供)圓圓年輕時,男友慫恿在車上進行親密行為,在翻雲覆雨之際,圓圓一腳誤踢排檔桿,車子瞬間跳到空檔,緩緩駛出停車場,但車上2人太忘情沒能發覺危機逐漸逼近,直到車窗突然傳來拍打聲,路人好心提醒車頭已駛入路口,圓圓這才驚覺險釀車禍,嚇得2人冒出一身冷汗。

旅館「不接待男同性戀」 他好奇:可以這樣?一票人轉述房務員崩潰瞬間
近日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表示,自己入住屏東某間商旅時,發現牆上張貼公告,內容竟寫著「本店不接待男同性戀」,讓他相當錯愕,並質疑「這間飯店這樣做是可以的嗎?」該貼文曝光後迅速引發討論,有網友將內容轉發至PTT,也引來不少網友熱議。據轉貼在PTT的資訊,有人疑惑,「會讓一間飯店強調『不接待某某族群,是過去發生過什麼事嗎?有沒有八卦?」對此,部分網友認為店家的做法已涉及歧視,留言表示「這種公告真的太低級了」、「根本就是赤裸裸的排斥特定族群」、「這樣的商家值得被留負評」。也有人批評店家「以為自己活在落後國家」。不過,也有一派網友對此表示支持,認為店家可能有自身考量,有人就留言稱「肯定有過不愉快的消費經驗」、「房務人員整理房間時可能遇過困擾」、「這樣反而住起來會更乾淨」,甚至有人戲謔說「蓮蓬頭逃過一劫」、「住飯店看到蓮蓬頭都不敢碰了」。此外,也有網友貼出一篇以「青旅打砲自重好嗎?」為標題的Dcard文章,原PO直言,身為青年旅館工作人員的她,聽聞許多同志的事蹟,「據說是裸體不關浴室門作為性暗示,不然就直接在約砲版公告床位等人來『吹』。」她直言,私人親密行為外人管不著,有把環境整理好不影響其他人,工作人員也沒意見,「但故意把屎留在公共浴室裡、馬桶外、牆壁上,更別說把整間公共衛浴都弄得超級髒亂,還有留下使用過的塑膠手套、牙刷、酒精瓶,麻煩請多尊重 你不尊重別人,別人怎尊重你?」

手機壞了!新竹男用老婆舊手機 意外發現戴綠帽10年
新竹一名林姓男子去年初因手機損壞,改用李姓妻子的舊手機,意外發現她自2012年起與蔡姓男子發展婚外情長達十餘年,2人不僅頻繁傳送曖昧訊息,更曾多次發生性關係,甚至攜帶夫妻所生之未成年子共同出遊。林男憤而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判決書指出,案件審理過程中,蔡男辯稱他在2012年與李女相識時,並不知對方已婚,且之後2人關係未超越一般朋友交往範疇,近年來更無來往,且林姓男子的請求已逾時效。然而法院檢視證據後,認定雙方確曾發生逾越一般朋友的親密關係。根據林姓男子提供的2014年至2017年間合照,雖然蔡男抗辯照片的時間為存入手機的日期,非拍攝日期,但法院依2017年3人合照中的外型特徵比對,認定確實符合當時狀況。此外,部分照片還顯示兩人有親吻、擁抱等親密行為。法院審酌兩人對話紀錄,發現蔡男於2021年傳訊息提及,「2012~這麼長的時間,還是會不舒服」,李女則回應,「我們已經分開三年了好嗎」,蔡男又表示,「不只,昨天看照片,最後一次是2017」,顯示雙方關係持續至2017年。此外,2022年間李女仍主動聯繫蔡男,傳送「昨晚做夢夢到你」、「你還愛我嗎」等訊息,蔡男則回覆:「難怪今天有點心悸」,並傳送帶有性暗示的表情符號,回應「不止吧,不是都頂到噴水」。法院認定,儘管對話多由李女主動,但蔡男的回應已超越一般異性友誼範疇。法院認為,婚姻存續期間,配偶應維護家庭圓滿與和諧,第三者介入影響配偶權益,應負共同侵權責任。蔡男主張2人交往已逾10年、請求已過時效,法院不予採納。最終法官判定蔡男應賠償精神慰撫金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使用男友電腦發現「噁心秘密」 加拿大女子成為「網黃」毫不自知
加拿大女子布朗(Natalie Brown)在2019年9月時,原本只是想在晚餐前快速查找一道食譜,卻意外發現男友多蘭(Conor Dolan)不可告人的噁心祕密。男友竟然背著自己拍下兩人的隱私親密影片,甚至還將其上傳網路。根據《每日郵報》報導指出,當時布朗在多蘭的筆記型電腦上輸入「f」搜尋《美食網》(Food Network)時,瀏覽器自動填入的結果是一個陌生的網站「Fetlife」。布朗帶著好奇與警覺心點開後,眼前的畫面令她瞬間愣住。這個網站充斥著色情內容,描述各種性癖好與偏好的資訊。而更令布朗震驚的是,網站已經登入的帳戶,其顯示的個人資料照片正是男友多蘭。當中還詳細列出多蘭的所在地、裸照,以及詳細列出的興趣與偏好,甚至他們共同飼養的小狗溫斯頓(Winston)也出現在某些照片中。而布朗在個人檔案底部發現了一段影片,影片拍攝的是布朗與多蘭之間的親密行為,雖然畫面焦點幾乎全在多蘭身上,布朗的臉並未清晰入鏡。但布朗立刻認出了自己的身體、熟悉的公寓,還有那張床。布朗想起,幾個月前,多蘭曾說服布朗在親密時戴上眼罩,當時布朗以為只是增添情趣,卻沒料到多蘭竟是在錄影。布朗後來以此質問多蘭,多蘭不斷道歉的同時,也坦承確實上傳了影片,但多蘭解釋,影片並非用來「性羞辱」布朗,而是為了向潛在伴侶展示自己的「床上技巧」。後續多蘭不斷保證,表示自己會刪除影片,也承諾不再使用該網站。布朗最終選擇相信多蘭。但在2019年聖誕夜,布朗無意間發現多蘭的手機上仍有來自其他女性的訊息,這讓布朗終於清醒決定分手。但後續兩人仍維持友好關係,甚至也會共同照顧他們的狗。布朗以為這件事已成過去,直到4年後,一位男性朋友向布朗抱怨,他的伴侶在未經他同意的情況下使用Fetlife。這句話讓布朗猛然驚醒,因為自己從未確認過多蘭是否真的刪除了影片。而在一番檢查下,布朗發現當初那支影片還在線上,多蘭的帳號也依舊活躍,甚至年齡資訊都已更新。布朗立即聯繫律師,並決定向警方報案。根據警方調查顯示,多蘭在2020年2月重新啟用帳戶,這段影片在網路上流傳了4年之久。最終在加拿大司法部的「CyberScan」部門介入下,影片才從Fetlife上被移除。但由於布朗無法確保影片不會被另外保存、轉載或再次上傳其他地方,因此決定對多蘭提起刑事訴訟。依據加拿大法律,多蘭被控窺視罪(Voyeurism)、未經同意發佈或散布親密影像罪(Publication or Distribution of Intimate Images Without Consent)。多蘭起初否認所有指控,但在認罪協商中,多蘭坦承散步影像等相關罪名,以此來換取撤銷「窺視罪」。法院最終判處多蘭四個月刑期,並永久禁止多蘭聯繫布朗。即便如此,後續布朗表示,自己這段時間飽受焦慮與恐懼,職業生涯與人際關係也受到嚴重影響。但布朗決定站出來公開自己的故事,希望能讓更多人意識到這類犯罪的嚴重性,並推動更嚴格的法律來保護受害者。「我的身體被陌生人觀看、評判、甚至利用來取樂長達四年,我的隱私權被剝奪,我的生活被摧毀。」布朗表示「但我希望我的痛苦能夠帶來改變。」

閨密當好友家保母卻睡人夫!還聽話離婚 正宮提告求償100萬
台中市詹姓女子跟丈夫結婚11年,請了劉姓好友閨密當保母,怎料對方卻跟丈夫有染,劉女跟自己丈夫離婚,而當詹女發現2人在街上逛街,質問「妳搶我的丈夫,妳帶我的孩子吔,妳有沒有道德啦?」劉女說,「我知道錯了,搶妳的丈夫」,最後法院判劉女要賠40萬元。判決書指出,詹女跟丈夫在2014年結婚,在去年2月離婚,育有兩名家人,而劉女是保母,2019年起劉女跟詹女丈夫交往,並發生數次性行為,也曾到他的工作場所探班、多次出入住所,二人牽手依偎等,親密行為,顯已逾越一般社會觀念之男女正常交往分際,侵害詹女配偶權,她提告求償100萬元。詹女在街上看到劉女跟丈夫牽手,她質問,哪時候交往的,是哪一年,是她離婚前還是之後。劉女答,2019年開始,其餘細節忘了,只記得詹女的丈夫要她離婚,「就是他叫我離婚的啊」,詹女問,「有睡沒有,有做沒有?妳現在在說什麼,妳把我當成什麼了?」這時劉女道歉,「我知道錯了,搶妳的丈夫」。劉女出庭辯稱,她承認有逾越一般男女交往,但沒有發生性行為。法官認為,依據對話紀錄,詹女質問劉女是否有發生性關係,劉女沒否認還道歉,而2人也交往4年,性行為一說可信為真,但索賠100萬太高,判劉女賠償40萬元。可上訴。

產後何時能開始行房? 醫曝「最佳時間」
懷孕期間因為考量會造成孕婦不適,有醫學報告指出精液中的前列腺素造成腹痛甚至早產,許多準爸爸在此時會自動配合降低或暫停性生活需求,但畢竟性生活也是維繫親密關係的一環,等到寶寶誕生後到底什麼時候才能再度開機呢?這是很多媽咪和爸爸的疑問。產後親密行為 建議六週後再開始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婦產科醫師鄭志堅指出,通常自然產媽咪的性生活在產後二到四星期就可開始,但因為剛經歷生產過程,生殖器官(陰道和會陰)都會有些變化和創傷,譬如自然產的媽咪生產過程大多都會做「會陰切開術」,在外陰部會有傷口,而生產所造成的外陰水腫、充血,至少也需要十餘天恢復正常。因此過早開始性生活,不僅會疼痛,也容易造成媽咪陰部感染。而剖腹產或是使用產鉗、或是大量出血、感染等情形的媽咪,子宮和外陰等器官的恢復會比自然產的媽咪更慢,所以性生活開始的時間可能更要延後一些。剖腹產媽咪子宮內傷口的癒合至少也要四到六週,所以性生活開始時間一般建議在六週後,也就是產後回診後再開始。產後媽咪身心敏感 時間、耐心和關懷助恢復鄭志堅說,媽咪的身心狀況在產後都是很敏感的,以下狀況可能會影響性生活的品質,然而,只需要時間、耐心和關懷,這些問題都是可以復原的。1. 陰道疼痛與乾澀無論是自然產或剖腹產,產後使得陰道黏膜乾澀、皺摺變少,在性行為時感到不舒服。不過這些都是暫時現象,只要傷口癒合良好,隨著組織復原和荷爾蒙分泌正常後,自然而然的,這些不適都會解除。2. 骨盆腔肌肉無法有效收縮媽咪在經歷生產過程之後,骨盆腔肌肉筋膜會受到破壞而下垂,陰道可能會變得較為鬆弛,此時可用提臀運動和凱格爾運動來鍛鍊骨盆腔肌肉3. 乳房漲痛媽咪一般在產後第三天開始就會有輕微的發熱與乳房漲痛等症狀,如果只是輕微不適,可以用熱敷來舒緩,定期將乳汁排空也有助於舒緩不適。4.失去自信產後身體變化,包括身材變形、陰道乾澀與鬆弛等,都是媽咪在意的問題,也常會因此對自己失去自信心,對性生活也提不起勁。建議給新手爸爸在新生命來到之後,不要太忙碌於工作,或者把重心完全移到小孩身上,讓媽媽覺得失去關注。重拾性生活 身心變化需互相支持溝通鄭志堅說,哺乳媽咪需要休息,而產後回到家中、職場之後,有限的時間與精力要分給這麼多事,在疲勞的狀況下,通常也會對性行為沒有興趣。此時建議如果是哺乳媽咪,可以適當儲存乳汁備用,減少哺乳準備時間;同時也和另一半一起討論如何分配家事和帶孩子的時間,只要雙方溝通良好,相信都是可以克服的。同時也要提醒媽咪,別因為寶寶而忽略了另一半。寶寶是愛情的結晶,而媽咪和爸爸則是愛的源頭,這樣才是完整又幸福的家。【延伸閱讀】愛愛時的「噗噗」聲好尷尬!與性愛姿勢和私處健康皆相關親密性行為後生殖器冒異味,竟是染性病! 醫揪半年前1舉動惹禍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4315

正宮質疑小三外遇丈夫才懷孕 她曝「生父是別人」仍判賠25萬
基隆地院近日審理一起涉及配偶權侵害的案件,判決結果引發關注。女子小花(化名)被指控與已婚男子阿興(化名)關係曖昧,甚至遭對方配偶質疑,是因為與阿興出軌才懷孕。阿興的妻子憤而提告求償30萬元並要求道歉,但小花堅稱孩子的生父並非阿興,並表示願意賠償但不願道歉。最終,法官判決小花應賠償阿興的妻子2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根據判決書內容,阿興的妻子指控,小花曾在小吃店工作時結識阿興,並明知他已婚,仍以「女友、老闆娘」的身分與阿興公開牽手、散步,甚至還與對方發生性關係,因此懷孕。這些行為嚴重侵害了她的配偶權,因此決定提告求償。小花在法庭上辯稱,她與阿興僅是朋友關係,雖然互動較為密切,偶爾會因酒後牽手、擁抱,但從未發生性行為,孩子的生父也並非阿興,因此她表示願意賠償,但拒絕道歉。基隆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小花承認與阿興有牽手、擁抱等親密行為,且她一開始便知悉阿興已婚。這些行為在客觀上已超出一般朋友關係的範疇,屬於夫妻或情侶間表達愛意的舉動,因此認定小花確實侵害了阿興妻子的配偶權。至於懷孕一事,法官指出,目前無證據證明小花與阿興發生性行為,因此對此部分不予採信。最終,法官判定小花應賠償阿興的妻子25萬元,認為此金額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