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僱
」 美國 川普 裁員 開除 解雇
工作4年沒簽約!47歲女員工因泡奶茶被開除 一查結果大翻轉
職場問題多!大陸一名在便利商店工作4年的47歲女子阿花,不久前遭雇主以「上班期間沖泡奶茶」開除,讓她很心寒,因為這些年來公司從未簽訂勞動契約,如今用這種理由辭退她。這起勞資糾紛經當局調查,發現「喝奶茶」這個理由只是雇主經營壓力下需要裁員的託辭;最終雙方已達成和解,公司也給予阿花補償金。根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47歲女子阿花從4年前就在一間便利商店工作,但雇主一直沒有與她簽訂勞動契約,她原本不當一回事,直到2025年3月的某天,雇主突然通知,因為她某天上班期間沖泡奶茶飲用,所以將她解僱。阿花當下感到憤怒又心寒,正好又因為雙方沒有勞動契約,她得不到任何資遣費。對此,阿花憤而決定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經地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介入調查,發現雇主其實是因經營壓力欲裁員才以此為藉口。負責此案的專職調解員指出,涉事公司實際上是一間僅有5名員工的小型便利商店,但雇主經營不善的壓力下,為了節省裁員成本而隨意編造一個託辭。據悉,這類情況在大陸中小企業中屢見不鮮。在調解過程中,調解員採取「背對背」溝通方式,一方面對企業進行普法教育,強調即便經營困難,裁員也必須依法行事;另一方面則向阿花解釋法律規定,說明工作滿一年後依法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合約,因此部分訴求在法律認定上存在落差。最終在情理與法理的雙重溝通下,雇主坦承裁員是無奈之舉並表達補償意願,阿花也同意下修賠償預期。雙方在調解會現場握手言和,公司當場給付補償金,阿花則撤回仲裁申請,而雙方也確認解除勞動關係。
台鐵歧視2/法院批台鐵「歧視」身障判賠數十萬! 復職有望靠這理由
林承愷(31歲)為亞斯伯格患者,好不容易考上台鐵從業人員以後,卻被通知試用期未過。林承愷認為自己上班兢兢業業,會被解僱與表現無關,反倒是遭到歧視與霸凌,並在輔佐人Tony(62歲)的協助下,以「確認僱傭關係」、「職場霸凌」為由對台鐵提告,要求恢復原職並求償20萬,終於在今年的11月19日由台北地院宣判勝訴。林承愷說,自己想回到台鐵服務,是因為這是他努力許久的成果,所以當然要好好爭取。林承愷說,自己想回到台鐵服務,是因為這是他努力許久的成果,所以當然要好好爭取。(圖/周志龍攝)林承愷主張,台鐵終止勞動契約並不合法,原因包括台鐵並未依照《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對他的職務進行合理的調整,就判定試用期不通過,構成對身心障礙者的歧視。此外,時任松山站劉姓主任多次以「累贅」、「負擔」、「天兵天將」、「很不好的東西」來羞辱林承愷,已構成職場霸凌,且台鐵也未對霸凌行徑做出相對應的作為,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針對上述兩點,林承愷向法院提出台鐵應該給付自 2024年 8 月 13 日(解雇後首日)起至復職日每個月3萬3000元的工資以及提繳1998元的勞工退休金,並給付2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台鐵抗辯表示,終止契約的過程合法,林承愷試用期表現不及格,且在照顧者(Tony)的陪同輔導下,仍進步有限。此外,台鐵指出林承愷任職期間,已經有合理調整其職務,尊重原告及照顧者的意願選擇喜歡的工作,並允許照顧者陪同數日,應已盡合理調整義務。針對霸凌指控,台鐵則主張原告所稱是斷章取義,稱台鐵內部已經建立防止職場霸凌的機制與教育訓練,也有提供諮詢協助,並沒有原告所說的相關缺失。林承愷與他的輔佐人Tony因教會而結緣。Tony也是亞斯伯格症患者,曾面臨外界歧視,所以在他下定決心要陪林承愷一起處理各種問題。(圖/周志龍攝)台北地院認為,根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台鐵確實需要視情況為林承愷合理調整職務,雖然台鐵主張已合理調整,是因為尊重原告的選擇,才讓其繼續嘗試剪票、收票工作,但台北地院認為在原告選擇喜歡的工作後,台鐵仍有義務持續進行溝通與對話,盡其所能提供適度調整措施,故認為台鐵終止勞動契約已經構成權利濫用,因此判決林承愷仍為台鐵員工,且台鐵須按月支付林承愷2024年8月13日至其復職之日為止每月3萬3000元的費用以及提繳1998元至其勞退個人專戶中。針對霸凌部份,台北地院認定不成立,因為原告提供的錄音檔僅有2次,長度分別為2分鐘與22分鐘,並不符合法律上霸凌行為須符合「長期、持續性」的敵意行為。但法院認為,台鐵未提供合理調整措施便終止契約已經違反《就業服務法》禁止身心障礙歧視的規定,屬於歧視行為,因此判決台鐵須賠償林承愷3萬元的精神慰撫金,前後加總至少須賠償45萬元,台鐵已提起上訴。。訪問尾聲,記者詢問為何還想回到充滿歧視的職場,林承愷聽聞以後,語氣變得堅定「這是我通過重重關卡才獲得的機會,當然要爭取。」他說,希望藉由這份努力,讓身處弱勢的夥伴們也可以知道,即使面對不公,也仍有堅持與改變的可能。對此,台鐵表示,本案經諮詢律師意見後,已委請律師協助辦理後續上訴事宜。台鐵指出,本公司新進同仁分派單位後,單位主管皆會給予職前教育訓練及輔導協助,以協助同仁適應新工作及新職場。本公司設有員工協助方案,及職場不法侵害申訴管道供同仁使用,公平對待所有新進同仁,並於同仁有需要時,積極提供相關協助。
台鐵歧視1/身障員工被轟「累贅」!苦撐3月被解雇 法院還他公道
患有亞斯柏格的林承愷(31歲)去年(2024)考上台鐵從業人員後,在松山火車站服務。孰料,同年8月2日,台鐵通知其試用期表現不佳,須在8月12日離開工作崗位。林承愷認為遭到解雇,並非自己能力不足,反控台鐵員工對他霸凌,除被劉姓主任羞辱「累贅」外,台鐵內部還偏袒在補票室違規吸菸的陳姓同事,並無視其對林承愷大吼大叫等行為。林承愷最終對台鐵提出民事告訴,於今年(2025)11月19日拿下勝訴。林承愷自認被解僱與能力沒有關係,並控訴自己長期受到其他同事的霸凌、歧視,圖為他的輔導員。(圖/讀者提供)回憶起過去的經歷,林承愷認為自己會被解僱,與能力沒有關係,並控訴自己長期受到其他同事的霸凌、歧視。他委屈訴說「當時任職於松山站的劉姓主任,在大家面前,說我是累贅、負擔」。林承愷繼續說道,劉主任「平常就會以天兵來形容其他身心障礙員工」令他相當難過。訪問當天,不擅言詞的林承愷耗盡心力,只想把完整的事情經過還原給記者。在錄音檔中,能清楚聽見劉姓主任說「不用跟我講,跟站長就好,我要走了,我不帶累贅,我不喜歡有負擔」或許在旁人耳裡這句話僅是輕描淡寫的抱怨,但對林承愷來說就是根刺,狠狠扎進心頭。那些看似無關痛癢的話語,長年積累在他心裡,隨時有潰堤的可能。事後,林承愷對劉姓主任提告公然侮辱,但最終以不起訴收場。林承愷的輔佐人Tony今年62歲,他向記者表示「林承愷工作非常認真,每天都會向他回報工作的狀況」。素昧平生的兩人,因教會而結緣。Tony語重心長地解釋,自己也是亞斯伯格症患者,從小也面臨外界許多不理解,所以在他得知林承愷的遭遇以後,就下定決心要陪他一起面對各種生活上的風雨。除被辱罵以外,林承愷也指出陳姓同事違規在先,卻罔顧是非朝他大吼大叫。林承愷斷斷續續地向記者說明,該名陳男上班時會躲在補票室抽菸,有次林承愷為了驅散菸味,先是將冷氣風量調大、氣溫調低,孰料卻因此點燃陳男怒火,對方旋即朝他大吼大叫。林承愷說「陳男本來就經常對我大聲吼叫,過去其實也有其他身心障礙者被他欺負,很多身心障礙的同事都跟我說要小心他」。 後續林承愷針對此事向台鐵進行申訴,但林承愷與Tony皆指控台鐵內部處理並不公平「雖然有召開霸凌處理會議,但會議過程卻對林承愷百般責備,而非對陳姓員工抽菸與吼叫的行為作調查」。Tony語帶憤怒的說,當時因為無法從林承愷口中得到想要的答案,甚至一度不讓他離開現場,針對霸凌不成立的調查結果,2人也覺得是「息事寧人」。林承愷在Tony的協助下,對台鐵進行民事提告,並求償20萬元。(圖/周志龍攝)林承愷在去年的8月2日收到台鐵寄發的存證信函,告知林承愷的勞動契約將於8月12日終止,原因為試用期不合格,台鐵主張林承愷無法獨立作業、對列車資訊辨識力不足、容易與旅客發生爭執。不過對此結果,林承愷並不服氣,最終在Tony的協助下,以「確認僱傭關係」為由對台鐵進行民事提告,此外也以「職場霸凌」為由求償20萬元。台北地院2025年11月19日判決台鐵敗訴,不僅確認兩造僱傭關係存在,且台鐵須按月支付2024年8月13日至林承愷復職之日為止每月3萬3000元的費用以及提繳1998元至其勞退個人專戶中,並須給付林承愷3萬元的精神慰撫金。台鐵已提起上訴。對此,台鐵表示,本案經諮詢律師意見後,已委請律師協助辦理後續上訴事宜。台鐵指出,本公司新進同仁分派單位後,單位主管皆會給予職前教育訓練及輔導協助,以協助同仁適應新工作及新職場。本公司設有員工協助方案,及職場不法侵害申訴管道供同仁使用,公平對待所有新進同仁,並於同仁有需要時,積極提供相關協助。
高雄「老牌周燒肉飯」違反勞基法挨告 判賠2退休員工逾百萬
高雄知名「老牌周燒肉飯店」爆出勞資糾紛,陳姓負責人因未依法為員工投保勞健保及提撥勞退金,遭2名資深員工提告求償。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資方違反多項勞基法規定,判決陳負責人應給付阮姓員工40萬9418元、陳姓員工56萬7861元,並須補提繳14萬3418元至阮女勞退專戶,全案可上訴。判決指出,阮女自2018年9月7日起受僱擔任櫃檯收銀人員,陳女則自2018年9月15日起擔任現場烤肉人員,月薪均為3萬3000元。2025年1月20日,陳負責人以店面將進行內部裝修為由,依勞基法第11條第3款終止雙方勞動契約,但未依規定預告,也未給付當月薪資。阮女主張,陳負責人遲至2024年9月24日才為她投保就業保險,導致離職時就保年資未滿1年,無法領取失業給付。她於契約終止時已滿45歲,原可領取9個月失業給付,每月1萬9800元,因此請求賠償損失17萬8200元。陳女則指出,陳負責人於任職期間未依法為她投保勞保,導致她自2025年2月起請領的老年年金每月短少2022元。陳女現年64歲,依高雄市女性平均餘命計算,請求賠償8年老年年金差額損失19萬4112元。法院審理後認為,陳負責人長期未依規定為2人投保,阮女的就保年資確實不足,陳女的老年年金也因此每月短少2984元。此外,2人在職期間從未休過特休假,資方也未給付特休未休工資,加上未依法預告即解僱,應補發預告工資及資遣費。高雄地院資方違反勞基法多項規定,判決陳負責人應給付阮女資遣費10萬2848元、預告工資3萬2280元、積欠工資2萬1290元、特休未休工資7萬4800元及失業給付損失17萬8200元;陳女資遣費10萬2489元、預告工資3萬2280元、積欠工資2萬1290元、特休未休工資7萬4800元、老年年金差額損失19萬4112元及勞退金短付14萬2890元。另須補提繳14萬3418元至阮女勞退專戶。
請假新制2026元旦上路! 全勤獎金按比例扣、未逾10天禁予不利處分
長榮航空空服員抱病執勤逝世後,被查出公司將病假與績效、排班緊密連結,形成勞工有「不敢請病假」情形。為此,勞動部修訂勞工請假規則並於近日正式預告,共有3大重點,預計2026年1月1日上路。勞工請假規則於12月9日公告修正,自明(2026)年1月1日施行。本次修正條文為第7條、第9條,並增訂9-1條。其中,最受矚目的是為避免雇主利用全勤奬金制度,對勞工請普通傷病假而扣發其全數之全勤奬金,造成勞工請病假而有不利益之恐懼,其全勤奬金僅得按請普通傷病假日數依比例扣發。第一、第7條新增「親屬照顧事假採小時計」勞工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得請事假,1年內請假天數合計仍為14天,事假期間不給工資。但若是為親自照顧家庭成員而請事假,例如保母臨時請假要照顧小孩等,勞工得擇定以「小時」為請假單位。第二、第9條「不得扣發全勤獎金」擴大範圍現制為勞工請婚假、喪假、公傷病假、公假,以及因妊娠未滿3個月流產未請產假而請的普通傷病假,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未來新規除上述假別外,增加「勞工因家庭成員必須親自照顧」而請事假,雇主不得影響其全勤獎金。此外,「勞工請普通傷病假」時,扣發全勤獎金應按請普通傷病假日數依比例計算,但若優於法令約定,依其約定。例如員工月薪3萬3000元,其中3000元為全勤獎金,當月請病假1天,依3000元除以30日計算,扣發全勤獎金不得超過100元。第三、新增第9-1條「病假未超過10天不得有處分」勞工1年內請普通傷病假日數未超過10日者,雇主不得予不利處分。例如解僱、降調、減薪,契約或習慣上應有權益如排班權、優惠機票等都算在其中。勞工若因此遭受不利處分,雇主要負舉證責任,證明該不利處分與其請普通傷病假行為無關。勞工1年請普通傷病假日超過10天以上,雇主為其考核時,仍應以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及實際績效等綜合考量,不得僅以請病假日數作為考量因素。(圖/勞動部)
超商女店員上夜班遭男客人掐脖:砍下妳的頭 她反擊自救竟被開除
美國奧克拉荷馬州一名超商女店員日前遭男性客人攻擊,對方甚至出手掐脖子害她差點被勒斃,情急之下她開槍反擊才成功脫身。怎料,事後女店員卻因違反公司禁止攜帶武器的規定而被開除,引發當地熱議。根據外媒《每日郵報》報導,奧克拉荷馬州一名25歲女子迪里亞德(Stephanie Dilyard)在當地一間超商上夜班,事發當下她獨自值勤,一名男客人試圖使用假鈔付款,被她拒後情緒失控,開始拿店內物品丟向她,還衝進櫃台內攻擊她;迪里亞德回憶,「他(男客人)威脅要砍下我的頭,我想打電話報警,卻被掐住脖子,硬把我拉出櫃台」,她聲稱被逼到無路可逃,只能掏槍自救。報導中指出,嫌犯是一名59歲男子湯普森(Kenneth Thompson),在迪里亞德自救朝湯普森開槍後,他腹部中彈便逃離店內,隨後又自行前往警局報案。不過警方證實,根據當地自我防衛法,迪里亞德的開槍行為屬於正當防衛。即便迪里亞德是自救行為,事後她卻收到公司的解僱通知,理由是她違反「不得攜帶任何自衛武器」的規範,包含槍枝、催淚噴霧等。有多名現任與前店員也在網路論壇Reddit證實,若被發現攜帶武器到店裡工作,就會直接遭到開除。迪里亞德已在超商工作2年,多數時間得上夜班,從晚間11時至早上7時都是獨自工作。她指出,夜班人力單薄、店內毫無保全,對店員而言極不安全。「我們夜班員工是孤立無援的。政策要求我們不能自保,但在這樣的工作環境,我根本無法一邊遵守政策、一邊確保自己能回家陪孩子。」被開除的迪里亞德在募資平台GoFundMe上透露,嫌犯還曾把她用力摔向三明治櫃,使她更確信若不反擊恐遭殺害。她強調:「那一刻我只能在『保住生命』和『保住工作』之間做選擇,我永遠會選擇活下來,因為孩子需要我。」至於企圖傷人的湯普森後來在醫院被捕,面臨攻擊、暴力威脅、持假鈔詐騙與違反假釋等多項罪名。迪里亞德希望她的經歷能提醒更多人,「每個人都有權自我防衛。我希望女性看到這件事時能明白,當生命受到威脅,你必須做必要的事。」而超商總部尚未對此回應。
好友撕破臉!作家H控診所非法解僱 女醫怒揭「恩將仇報」:借錢卻被造謠
作家H於今年六月邀請律師林沄蓁一同參與直播,節目中指控律師呂秋遠,未料,該場直播如今被指是在未事先告知的情況下進入一家醫美診所拍攝,該診所院長王姿允醫師表示,作家H當時擅自闖入診所錄影,且男方早有多次在非上班時間帶陌生人進入診所進行私人對談的紀錄,質疑其公私不分。事件曝光後,作家H隨即在社群平台發表長文反駁,並指控診所違法解雇他,對此,王姿允也反擊了。針對作家H的公開指控,王姿允所屬的無齡診所於昨(20)日晚間發布聲明,表示「近日有心人士在網路上對本診所提出不實言論」,並已委託律師提起法律訴訟。診所也同步公開三頁律師聲明函,表明將依法捍衛診所名譽。王姿允在個人社群平台也發文回應,透露自己曾因對方患病緊急需要資金,慷慨借出30萬元援助,卻未料如今不但遭到造謠,還被提告求償60萬元,被昔日好友這樣對待,令她感到十分痛心。她強調,雖然對於針對自己個人的抹黑選擇忍讓,但若波及無辜的診所同仁,她絕不容忍。她表示:「真相,判決書都可以看到」,並強調在法院判決結果出爐前不會進一步發表評論。她也感謝診所夥伴在風波中始終相挺,尤其有些同事因此被迫扮演黑臉,承擔不必要的壓力與誤解。她最後感性表示,「因為我一時心軟而讓妳們受苦,妳們的辛苦不該被為了流量不擇手段的人所抹滅」,強調團隊間的患難與共與互相扶持的重要。對此,網友則紛紛表示,「原來還有60萬這一齣,他出頭真多欸 傻眼」、「好心被雷親,心有所感」、「好可怕的人,利用別人的善良作惡,這種人真的要遠離,完全不懂感恩,還會捅恩人一刀的」、「人品這種東西就是要遇到事情才看得出來」。
颱風假照上班?龜山員工被逼北上 主管一句話全網氣炸:快去勞工局
因應鳳凰颱風來襲,桃園市長張善政於11日宣布全市停班停課一天。市府指出,桃園沿海與山區風力已達標準,平地亦有瞬間陣風10級、平均風力達7級以上,符合停班課條件。然而,一名住在桃園龜山的上班族卻遭主管要求照常通勤至台北公司,引發勞權爭議。一名網友今(11)日於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指出,該同事平時每天從桃園龜山通勤至台北工作,當天原本依照桃園市政府發布的停班公告準備休假,卻被主管要求如常報到。主管甚至強調,「颱風假是看公司所在地,和員工住哪裡無關」,此番說法令原PO氣憤不已,直言「垃圾主管」。該貼文引發網友熱烈回應,不少人痛批主管行徑違法,紛紛留言表示:「只要居住地或上班地有一方宣布停班就可不出勤」、「主管不懂法律還硬拗,根本剝削勞工」、「快保留證據去勞工局檢舉」,也有人感嘆「這種公司不待也罷」。事實上,勞動部早已明確規範,根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當縣市政府宣布停班停課後,勞工可不出勤,且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亦不得要求以事假、補班、扣獎金或進行解僱等處分。違反者恐涉及違法,勞工可依法申訴。勞動部進一步指出,若雇主因業務需求確實需員工出勤,須經雙方協議,並提供必要通勤協助,例如安排交通接送、補貼計程車費用等。此類規定應於勞動契約、團體協約或工作規則中明確載明,以保障勞工在天災期間的通勤與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