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雇
」 美國 川普 裁員 開除 解雇
威爾史密斯遭巡演團員控「性威脅」!房內現HIV藥與曖昧紙 條律師急滅火
好萊塢影星威爾史密斯(Will Smith)近日遭一名巡演小提琴家控告,內容涉及性騷擾、不當解雇與職場報復。原告為曾參加《美國達人秀》的布萊恩·金·約瑟夫(Brian King Joseph),他指控遭遇性威脅後向主辦單位檢舉,反而遭開除,導致他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目前已正式向加州洛杉磯高等法院提出訴訟,要求由陪審團裁定賠償金額。威爾史密斯近期再陷爭議,被巡演小提琴手控訴性騷擾與不當解雇。根據《綜藝報》(Variety)與《人物雜誌》(PEOPLE)綜合報導,訴訟文件顯示,約瑟夫於2024年11月受邀參與威爾史密斯的全球巡演《Based on a True Story:2025》,雙方關係日漸密切,史密斯甚至曾向他表示:「你和我之間有一種特別的聯繫,這是我與其他人所沒有的。」原告主張,史密斯此舉具有「刻意引導與培養以進行性剝削」的目的。2025年3月,約瑟夫參加巡演在拉斯維加斯的演出,入住主辦方安排的飯店。他表示,當時房卡曾短暫遺失,僅有管理團隊掌握進出權限。數小時後,他返回房間時發現房內有多項陌生物品,包括濕紙巾、一瓶啤酒、一只紅色背包、一瓶標示他人姓名的HIV藥物、耳環與醫院出院文件,以及一張手寫紙條寫著「Brian,我會回來,就我們兩個」,並附上一顆愛心,署名「Stone F」。威爾史密斯方面律師出面強調毫無根據,並將提法律反擊。他表示,這讓他深感恐懼,認為「某位不明人士即將返回房間從事性行為」,並立即通報飯店保全、非緊急警察專線以及史密斯的團隊。但數日後,一名巡演管理人員斥責他捏造事件,並將他開除,隨即另聘他人接替演出。對此,史密斯的律師艾倫·B·葛羅茲基(Allen B. Grodsky)透過聲明強調:「原告的指控虛假、無憑據且極度魯莽,我們將採取一切法律手段捍衛名譽,揭示真相。」威爾史密斯方面律師出面強調毫無根據,並將提法律反擊。布萊恩·金·約瑟夫為華盛頓特區音樂家,曾於2018年《美國達人秀》第13季晉級前三名。他在社群平台上曾分享2024年底參與巡演首場演出的影片,如今卻因此次事件聲譽受損、身心受創,訴訟中指出,他遭遇嚴重情緒創傷與經濟損失。值得注意的是,這起訴訟發生之際,威爾史密斯的妻子潔達·蘋姬·史密斯(Jada Pinkett Smith)亦正面臨另一樁官司,被前夥伴指控言語威脅。史密斯夫婦目前尚未對此案發表進一步評論。約瑟夫聲稱飯店房內出現不明紙條與HIV藥物,疑遭不明人士威脅性侵。(圖/翻攝自X,@nypost)
巴斯欽布雍-20℃拍《格陵蘭雪女》 從法國演到格陵蘭「像拍兩部電影」
曾以警探驚悚片《追兇12夜》勇奪法國凱薩獎最佳新演員獎、一夕間「爆紅」的法國男星巴斯欽布雍(Bastien Bouillon),最近在喜劇冒險電影《格陵蘭雪女》(The Incredible Snow Woman)中,飾演北極冒險家柯琳(白蘭雪蓋汀Blanche Gardin 飾)的弟弟羅羅,加上哥哥巴賽爾(菲利普科特林 飾),姊弟三人踏上一場不可思議的極地之旅。由於本片從氣溫攝氏20度拍到零下20度,也讓巴斯欽布雍感覺「像在拍兩部電影」。由於姊姊柯琳突然被解雇、又被男友分手,就算回到法國侏羅山上的故鄉,情緒仍逐漸失控,甚至帶給村民極大的困擾。護姊心切的他,除得收拾難堪場面,還力挺姊姊尋找雪人的夢想,姊弟三人因而踏上一場極地之旅。巴斯欽布雍演出真情流露,獲法國影媒【解放報】(Libération)盛讚「充滿詩意深度」。《格陵蘭雪女》除入圍今年柏林影展「電影大觀」觀眾票選獎,也在台灣國際人權電影節廣獲好評。堪稱「大器晚成」的巴斯欽布雍,是法國舞台劇名導吉爾斯布雍(Gilles Bouillon)之子,也是知名非裔歌手約瑟芬貝克(Josephine Baker)的侄孫。從小在娛樂圈長大的他,8歲時就演出過侯麥的電影。在獲得科學學士學位、在世界各地旅行兩年後,他2014年以《上流社會》提名盧米埃獎最佳新演員,更直至八年後才以《追兇12夜》勇奪法國凱薩獎「最佳新演員獎」,一夜瞬間爆紅。有趣的是,這段「新演員」期間,他竟「默默」演出了四、五十部電影。獲獎後巴斯欽布雍更晉升主角,每年都有3-4部片在拍,票房還都不錯,一躍成為法國同代最傑出的演員之一,讓他感覺「一切更順風順水了」。《格陵蘭雪女》是凱薩獎男星巴斯欽布雍 (左) 迄今演出難得的喜劇冒險電影。(圖/海鵬提供)《格陵蘭雪女》由「格陵蘭專家」法國導演賽巴斯汀貝特貝德(Sébastien Betbeder)所執導,劇情描述北極探險家「柯琳莫赫」改變人生的一趟極地旅行。該人物原型取自美國拓荒者「災星珍」,雖以女性為主角,巴斯欽布雍卻有最點睛的演出,一場他問姊姊「是否有找到她一心追求的『雪人』?」一語點出每個人之於人生夢想的無悔追求。由於《格陵蘭雪女》分別在法國侏羅山、北極格陵蘭島拍攝,讓他從白雪皚皚的平原、演到格陵蘭島的浮冰區,從氣溫攝氏20度拍到零下20度,尤其在極端低溫的惡劣環境演出,彷彿「像在拍兩部電影」。演出《格陵蘭雪女》除了要面對自然環境的嚴苛與無情,也要和在地的獵人素人演員合作,令巴斯欽布雍十分震撼,對他們以特有的頑皮、沉穩的力量參與演出,感到十分佩服。這部壯麗動人的《格陵蘭雪女》,不僅入圍柏林影展「電影大觀」觀眾票選獎,更獲選義大利都靈電影節、加拿大新電影節、巴西聖保羅國際影展,以及台灣國際人權電影節,獲法國媒體讚賞「壯麗美景與角色人物完美融合」,也是巴斯欽布雍迄今演出難得的喜劇冒險電影。《格陵蘭雪女》將於12月31日在台上映。
台鐵歧視2/法院批台鐵「歧視」身障判賠數十萬! 復職有望靠這理由
林承愷(31歲)為亞斯伯格患者,好不容易考上台鐵從業人員以後,卻被通知試用期未過。林承愷認為自己上班兢兢業業,會被解僱與表現無關,反倒是遭到歧視與霸凌,並在輔佐人Tony(62歲)的協助下,以「確認僱傭關係」、「職場霸凌」為由對台鐵提告,要求恢復原職並求償20萬,終於在今年的11月19日由台北地院宣判勝訴。林承愷說,自己想回到台鐵服務,是因為這是他努力許久的成果,所以當然要好好爭取。林承愷說,自己想回到台鐵服務,是因為這是他努力許久的成果,所以當然要好好爭取。(圖/周志龍攝)林承愷主張,台鐵終止勞動契約並不合法,原因包括台鐵並未依照《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對他的職務進行合理的調整,就判定試用期不通過,構成對身心障礙者的歧視。此外,時任松山站劉姓主任多次以「累贅」、「負擔」、「天兵天將」、「很不好的東西」來羞辱林承愷,已構成職場霸凌,且台鐵也未對霸凌行徑做出相對應的作為,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針對上述兩點,林承愷向法院提出台鐵應該給付自 2024年 8 月 13 日(解雇後首日)起至復職日每個月3萬3000元的工資以及提繳1998元的勞工退休金,並給付2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台鐵抗辯表示,終止契約的過程合法,林承愷試用期表現不及格,且在照顧者(Tony)的陪同輔導下,仍進步有限。此外,台鐵指出林承愷任職期間,已經有合理調整其職務,尊重原告及照顧者的意願選擇喜歡的工作,並允許照顧者陪同數日,應已盡合理調整義務。針對霸凌指控,台鐵則主張原告所稱是斷章取義,稱台鐵內部已經建立防止職場霸凌的機制與教育訓練,也有提供諮詢協助,並沒有原告所說的相關缺失。林承愷與他的輔佐人Tony因教會而結緣。Tony也是亞斯伯格症患者,曾面臨外界歧視,所以在他下定決心要陪林承愷一起處理各種問題。(圖/周志龍攝)台北地院認為,根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台鐵確實需要視情況為林承愷合理調整職務,雖然台鐵主張已合理調整,是因為尊重原告的選擇,才讓其繼續嘗試剪票、收票工作,但台北地院認為在原告選擇喜歡的工作後,台鐵仍有義務持續進行溝通與對話,盡其所能提供適度調整措施,故認為台鐵終止勞動契約已經構成權利濫用,因此判決林承愷仍為台鐵員工,且台鐵須按月支付林承愷2024年8月13日至其復職之日為止每月3萬3000元的費用以及提繳1998元至其勞退個人專戶中。針對霸凌部份,台北地院認定不成立,因為原告提供的錄音檔僅有2次,長度分別為2分鐘與22分鐘,並不符合法律上霸凌行為須符合「長期、持續性」的敵意行為。但法院認為,台鐵未提供合理調整措施便終止契約已經違反《就業服務法》禁止身心障礙歧視的規定,屬於歧視行為,因此判決台鐵須賠償林承愷3萬元的精神慰撫金,前後加總至少須賠償45萬元,台鐵已提起上訴。。訪問尾聲,記者詢問為何還想回到充滿歧視的職場,林承愷聽聞以後,語氣變得堅定「這是我通過重重關卡才獲得的機會,當然要爭取。」他說,希望藉由這份努力,讓身處弱勢的夥伴們也可以知道,即使面對不公,也仍有堅持與改變的可能。對此,台鐵表示,本案經諮詢律師意見後,已委請律師協助辦理後續上訴事宜。台鐵指出,本公司新進同仁分派單位後,單位主管皆會給予職前教育訓練及輔導協助,以協助同仁適應新工作及新職場。本公司設有員工協助方案,及職場不法侵害申訴管道供同仁使用,公平對待所有新進同仁,並於同仁有需要時,積極提供相關協助。
台鐵歧視1/身障員工被轟「累贅」!苦撐3月被解雇 法院還他公道
患有亞斯柏格的林承愷(31歲)去年(2024)考上台鐵從業人員後,在松山火車站服務。孰料,同年8月2日,台鐵通知其試用期表現不佳,須在8月12日離開工作崗位。林承愷認為遭到解雇,並非自己能力不足,反控台鐵員工對他霸凌,除被劉姓主任羞辱「累贅」外,台鐵內部還偏袒在補票室違規吸菸的陳姓同事,並無視其對林承愷大吼大叫等行為。林承愷最終對台鐵提出民事告訴,於今年(2025)11月19日拿下勝訴。林承愷自認被解僱與能力沒有關係,並控訴自己長期受到其他同事的霸凌、歧視,圖為他的輔導員。(圖/讀者提供)回憶起過去的經歷,林承愷認為自己會被解僱,與能力沒有關係,並控訴自己長期受到其他同事的霸凌、歧視。他委屈訴說「當時任職於松山站的劉姓主任,在大家面前,說我是累贅、負擔」。林承愷繼續說道,劉主任「平常就會以天兵來形容其他身心障礙員工」令他相當難過。訪問當天,不擅言詞的林承愷耗盡心力,只想把完整的事情經過還原給記者。在錄音檔中,能清楚聽見劉姓主任說「不用跟我講,跟站長就好,我要走了,我不帶累贅,我不喜歡有負擔」或許在旁人耳裡這句話僅是輕描淡寫的抱怨,但對林承愷來說就是根刺,狠狠扎進心頭。那些看似無關痛癢的話語,長年積累在他心裡,隨時有潰堤的可能。事後,林承愷對劉姓主任提告公然侮辱,但最終以不起訴收場。林承愷的輔佐人Tony今年62歲,他向記者表示「林承愷工作非常認真,每天都會向他回報工作的狀況」。素昧平生的兩人,因教會而結緣。Tony語重心長地解釋,自己也是亞斯伯格症患者,從小也面臨外界許多不理解,所以在他得知林承愷的遭遇以後,就下定決心要陪他一起面對各種生活上的風雨。除被辱罵以外,林承愷也指出陳姓同事違規在先,卻罔顧是非朝他大吼大叫。林承愷斷斷續續地向記者說明,該名陳男上班時會躲在補票室抽菸,有次林承愷為了驅散菸味,先是將冷氣風量調大、氣溫調低,孰料卻因此點燃陳男怒火,對方旋即朝他大吼大叫。林承愷說「陳男本來就經常對我大聲吼叫,過去其實也有其他身心障礙者被他欺負,很多身心障礙的同事都跟我說要小心他」。 後續林承愷針對此事向台鐵進行申訴,但林承愷與Tony皆指控台鐵內部處理並不公平「雖然有召開霸凌處理會議,但會議過程卻對林承愷百般責備,而非對陳姓員工抽菸與吼叫的行為作調查」。Tony語帶憤怒的說,當時因為無法從林承愷口中得到想要的答案,甚至一度不讓他離開現場,針對霸凌不成立的調查結果,2人也覺得是「息事寧人」。林承愷在Tony的協助下,對台鐵進行民事提告,並求償20萬元。(圖/周志龍攝)林承愷在去年的8月2日收到台鐵寄發的存證信函,告知林承愷的勞動契約將於8月12日終止,原因為試用期不合格,台鐵主張林承愷無法獨立作業、對列車資訊辨識力不足、容易與旅客發生爭執。不過對此結果,林承愷並不服氣,最終在Tony的協助下,以「確認僱傭關係」為由對台鐵進行民事提告,此外也以「職場霸凌」為由求償20萬元。台北地院2025年11月19日判決台鐵敗訴,不僅確認兩造僱傭關係存在,且台鐵須按月支付2024年8月13日至林承愷復職之日為止每月3萬3000元的費用以及提繳1998元至其勞退個人專戶中,並須給付林承愷3萬元的精神慰撫金。台鐵已提起上訴。對此,台鐵表示,本案經諮詢律師意見後,已委請律師協助辦理後續上訴事宜。台鐵指出,本公司新進同仁分派單位後,單位主管皆會給予職前教育訓練及輔導協助,以協助同仁適應新工作及新職場。本公司設有員工協助方案,及職場不法侵害申訴管道供同仁使用,公平對待所有新進同仁,並於同仁有需要時,積極提供相關協助。
曾心跳停止17分鐘又重生 《格陵蘭雪女》歌王影帝人生觀豁達
法國歌王影帝菲利普科特林(Philippe Katerine)是法國著名的多棲藝術家,活躍於音樂、電影、繪畫及文學等多個領域,最近在新片《格陵蘭雪女》(The Incredible Snow Woman)中,飾演北極冒險家柯琳(白蘭雪蓋汀Blanche Gardin 飾)的哥哥巴賽爾。他在片中極力呵護飽受情殤、從北極返家的妹妹,甚至助她重返極地、完成她尋找雪人的夢想。科特林不僅專程赴北極拍攝,更是全片最溫暖的展現。歌王影帝菲利普科特林(右)與凱薩獎新演員巴斯欽布雍、喜劇女王白蘭雪蓋汀聯合演出《格陵蘭雪女》。(圖/海鵬提供)菲利普科特林並以古靈精怪、不拘一格且幽默風趣聞名,曾以電影《沉浮》獲得凱撒獎最佳男配角獎。他曾創立「小丑主義」藝術運動,吉祥物「玫瑰先生」充氣雕塑,曾在世界各地展出大受歡迎。這次演出《格陵蘭雪女》,上月在法國上映,吸引8萬觀眾欣賞,收穫好評無數。其中不少是科特林的粉絲,他們從該片在義大利都靈影展映演,一路相挺到法國上映,愛屋及烏的熱情不在話下。歌王影帝菲利普科特林和凱薩獎得主巴斯欽布雍在《格陵蘭雪女》中展現獨特喜感演出。(圖/海鵬提供)去年菲利普科特林在巴黎奧運開幕式上,曾化身為全身塗藍的希臘酒神戴奧尼瑟斯(Dionysus),僅以花果遮蔽身體、演唱歌曲〈赤裸〉,前衛表演意外成為焦點。此舉雖引發全球熱議,卻讓他去年底發行音樂專輯洛陽紙貴,演唱會更是一票難求。科特林同時兼具演員、歌手、詞曲家、導演和藝術家等身分,擁有許多膾炙人口的流行歌曲,音樂風格融合搖滾和電子音樂元素,並保持獨特的香頌風格,在歐洲擁有廣大粉絲。林鮮為人知的是,在菲利普科特林8歲時,心臟曾一度停止跳動長達17分鐘,差點喪命。原本可能就此結束生命的他,在緊急手術後獲得了新生,人生從此豁然開朗。「重生」造就了科特林獨有的膽識和魅力,除在音樂作品上清晰可見,演出電影《格陵蘭雪女》亦有這份對生命的豁達。為拍攝該片,他不顧醫生反對、執意隨劇組赴格陵蘭島北部的烏佩納維克(Upernavik)上實地實景拍攝,更和當地獵人演員歐雷伊利亞森(Ole Eliassen)相見歡,經常生活在木屋裡。而其溫暖生動的演技更獲影媒「電視全覽」(Télérama)盛讚「細膩幽默、層次豐富」。《格陵蘭雪女》劇情描述:北極探險家柯琳(白蘭雪蓋汀Blanche Gardin 飾)堅信雪人的存在。有天,她突被男友分手、工作更遭解雇,只好回到法國山區探望哥哥巴賽爾(菲利普科特林Philippe Katerine 飾)和弟弟羅羅(巴斯欽布雍Bastien Bouillon 飾),並在他們的支持下,重返極地完成尋找雪人的夢想。菲利普科特林片中展現長兄對妹妹的呵護備至,令人感動。他精采且溫暖的演出,更獲粉絲們愛屋及烏大力支持,在法國、義大利兩地都大受歡迎。《格陵蘭雪女》將於12月31日跨年上映。
彰基文字獄1/問卷揭院長爭議竟遭調查局介入 兩代名醫含冤兒子吃官司
日劇白色巨塔竟在彰化基督教醫院上演!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日前審結彰基醫院控告前院內眼科醫師楊啟蘭妨害名譽案件,最後以無罪定讞作結,這件看似單純的判決竟隱藏少為人知的「兩代白袍冤屈」。2021年9月時任彰基眼科名醫陳珊霓(楊啟蘭之母)公開控訴彰基竟成幫院長「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隔年6月,陳珊霓之子楊啟蘭發布一份調查院內同仁對陳穆寬滿意度的問卷惹禍上身,竟還驚動了專辦大案的「調查局」。眼科名醫陳珊霓(左)因不滿彰基醫院院長陳穆寬無預警卸除其主任一職等行為,發表公開信批評彰基已成全院幫「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圖/報系資料照)擅長視網膜剝離手術的陳珊霓2003年離開林口長庚,南下前往彰基醫院,協助彰基設立中部第一個擁有視網膜剝離手術的眼科,醫術高明的她,不僅是台灣百大名醫,當時更是全彰基盈餘收入前三大的名醫。沒想到,陳穆寬上任院長後,竟無預警地卸下她的眼科主任一職,最終她也選擇不再留戀,前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服務,並在離開前東家前夕透過公開信替院內敢怒不敢言的同仁發聲。目前任職於童綜合醫院的楊啟蘭醫師表示「當時有許多院內的優秀醫師出走,他好奇院內同仁對院長的真實看法才會製作此問卷」。翻開這份名為「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的網路問卷結果,可以看到填表的人數約莫2000人,而問卷每題約有3至6個選項,每題選項至少會有1至2個對陳穆寬有負面描述。以問卷結果來看,對陳穆寬有怨言的「彰基人」並不在少數,舉例來說,問卷第5題「對於陳穆寬院長任內施政,您對哪一項最滿意?」選擇「當的爛爆了,一項都不滿意」者高達1258人。問卷發布後,隨之而來的就是陳穆寬的提告,楊啟蘭回憶「在發完問卷的一周後,我接到警察局的電話叫我去說明」,令他詫異的是,2022年9月他甚至接到調查局的電話。楊啟蘭納悶表示「一般來說,調查局需要介入的應該是重大刑事案件吧,區區一個妨害名譽跟調查局有何關係?」彰基醫院過去曾與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簽署合作備忘錄,以強化醫療機構資安運作。(圖/彰化基督教醫院提供)楊啟蘭的委任律師楊元綱律師說明,經了解後,調查局會介入是因為問卷的第14題提到「在COVID-19期間,彰基是全國醫學中心裡,唯一一家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不過,楊元綱律師認為這其實也不合常理,表示「這種妨害名譽的案件通常不會找調查局才對」荒唐的是,在此案偵查階段,彰基醫院曾發函給調查局,表示「中國附醫和中山附醫二家醫學中心與本院同樣採行非疑似個案非住院插管全身麻痺病人未進行COVID-19檢測」但卻在一審時被證人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眼科黃姓醫師的證詞「中國醫非住院插管麻醉病患均要求進行快篩」,以及中國醫和中山醫回函給彰化地方法院說明「有做PCR檢測」給狠狠打臉。此案經彰化地檢署偵查後原先以不起訴作結,但陳穆寬聲請再議以後由台中高分檢發回,後由彰化地檢署依照妨害名譽起訴,最終於今年11月4日由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宣判楊啟蘭無罪定讞。55歲的彰基院長陳穆寬擁有中山醫學大學醫學博士學位,33歲就當上耳鼻喉科主任,2011年榮升教授,2018年成為彰基醫院院長,那時的他只有48歲,是當時全台最年輕的醫學中心院長。不過優秀的陳穆寬卻也有不少爭議,除陳珊霓外,皮膚科名醫邱足滿也在2022年6月控遭到陳穆寬霸凌,震撼醫界。文章刊出前記者致電彰基醫院詢問回應,彰基表示,一切尊重司法判決。另外,本刊也致電詢問調查局對本案的意見,調查局暫無回應。12月16日彰基提供回應全文如下:此案肇因於楊啟蘭醫師在2022年6月間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在SurveyCake網路問卷平台製作「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問卷,內容針對彰基總院長陳穆寬,但題目及選項都很負面、偏激,楊將問卷連結網址張貼在LINE「彰基人聊天室」群組內,問卷在網路傳開分享,醫院獲知後認為遭抹黑提告。此案在民事訴訟部分,經台灣彰化地院、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等處審理己於民國113年判決定讞。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楊啟蘭在問卷中使用「吃相真難看」「血汗醫院」「貪汙」「隨機對員工解雇或降職,營造恐怖統治氛圍」「苛扣員工福利」「大搞個人崇拜」等字句為問題或選項之陳述,客觀上具有抽象侮蔑、輕視等負面貶抑他人之涵義,實已逸脫中立客觀陳述。法官判決陳穆寬勝訴,而被告楊啓蘭應負擔費用刊登如陳穆寬聲明所示內容,以回復陳穆寬總院長名譽。在刑事部分,地院法官判決被告明知網際網路無遠弗屆,傳送資訊迅速,竟輕率在網路上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貶損告訴人名譽,所為實不可取,並考量被告犯後未能坦認錯誤,迄今未取得告訴人諒解,涉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日。對於二審宣判無罪,彰基表示十分遺憾,將針對證人提出的不實言論提告發偽證罪。2022年,在台灣面臨COVID-19 百年大疫最危急的時喉,全台醫護和人民同島一命團結抗疫,楊啓蘭身為住院醫師卻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醫學中心是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此假冒的行為對國家防疫造成嚴重的干擾及破口。另外,楊啓蘭之母陳珊霓已經擔任彰基眼科主任17年,在任期屆滿時不再被續任為主任,也是院方發現陳珊霓的諸多問題,例如陳珊霓擔任眼科部主任,卻錄取其子擔任眼科住院醫師,造成眼科部管理失能之情事。彰化基督教醫院身為彰化唯一的醫學中心,一定要提供病患最高品質的醫療,對醫德、醫倫一定要進行管理,例如2022年6月30不續聘的陳堯俐、邱足滿等3醫師,其中有人已經被彰化地方法院判刑。彰基重申,楊啟蘭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文字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包括所謂在防疫期間麻醉部主任向總院長下跪等,在網路上假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所為實不可取,民事訴訟法官己判決楊啓蘭敗訴定讞,應負擔費用刊登回復名譽聲明。
彰基文字獄2/陳穆寬證據大翻車!中國醫出面打臉 他二審逆轉勝
擅長視網膜剝離手術的百大名醫陳珊霓2021年離開彰化基督教醫院之際,透過公開信指彰基已成「幫(院長)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其子楊啟蘭醫師也捲入其中,僅因一份問卷就遭彰基院長陳穆寬提告。雖然二審無罪定讞,目前任職於童綜合醫院的楊啟蘭無奈表示,原告許多證據都充滿瑕疵,自己卻仍被起訴甚至一度判刑,令他對台灣司法感到灰心。目前,他也對彰基提告準誣告罪,期待能藉此讓對方負起應負的法律責任。楊啟蘭醫師表示,陳穆寬院長在偵查及一審審理期間提出的許多證據明顯存在瑕疵,但自己卻依然被起訴、判刑,還好二審還他公道。(圖/黃耀徵攝)楊啟蘭任職彰基時所製作的這份15題的問卷中,被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有罪的部份共有2題,分別是指涉陳穆寬過去因為小事情就開除即將完訓的總醫師以及累積二年資歷的住院醫師;COVID-19疫情緊張期間,彰基是全國醫學中心裡,唯一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甚至有麻醉科主任還為此跟陳穆寬下跪。楊啟蘭向記者說明關於醫師被開除的部份,主要談論的是趙子彥醫師以及劉金瑞醫師的經歷,楊啟蘭解釋「醫師在拿到專科醫師證照以前被解雇就得重新累計年資,像問卷中提及的總醫師趙子彥因為科別的關係需累計5年,這時遭到開除就必須重跑5年的年資,對醫師生涯來說有相當重大的影響」。楊元綱律師說明,目前已對趙子彥醫師告發偽證罪以及對彰基醫院提起準誣告告訴。(圖/黃耀徵攝)楊啟蘭的委任律師楊元綱律師解釋,一審時趙子彥醫師曾出庭作證表示自己未遭開除被採信,但二審法官去調了趙子彥醫師勞保等資訊以後,發現和其證述並不相符,認定問卷內容並非憑空捏造。至於問卷提及劉金瑞醫師部份,則是由劉金瑞出庭作證時直接表明「自己被迫要自願離職」被法院採信。另外,問卷中指涉「唯一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甚至有麻醉科主任還為此跟陳穆寬下跪」部份,被提及的麻醉科主任謝宜哲曾於一審出庭作證否認下跪。楊元綱律師說,但是二審法官認為謝宜哲醫師當時和陳穆寬擁有上下屬關係,因此證詞可能會有偏頗,故不採信。至於關於COVID-19檢測部份,偵查庭時彰基醫院曾發函給調查局表示中國附醫和中山附醫所採標準與彰基相同,但於一審時遭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眼科黃姓醫師的證詞,以及中國醫和中山醫回函給打臉。二審審判時,陳珊霓證稱在疫情爆發期間,彰基總院部分確實「沒有住院不需要快篩」,但全麻是最危險的動作,她記得當時麻醉科主任、第一線醫護人員曾拚命要求進行快篩,她的證詞也被法官採信,最終宣判楊啟蘭無罪定讞。回顧整個案件,楊啟蘭無奈表示,陳穆寬在偵查以及一審審理期間提出的許多證據明顯存在瑕疵,但自己卻依然被起訴、判刑令他感到非常無奈,甚至開始懷疑台灣司法的品質。楊元綱律師也向記者說明,目前已對趙子彥一審證稱自己沒有被開除等證詞告發偽證罪;對彰基醫院於偵查中向彰化調查站稱「中國醫、中山醫均未進行快篩」,另於二審中向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稱「趙子彥醫師於95年12月18日到職,103年6月30日離職,無再次任職或調職」等與事實不符之回函,提出準誣告告訴,以追究刑事責任。55歲的彰基院長陳穆寬擁有中山醫學大學醫學博士學位,33歲就當上耳鼻喉科主任,2011歲榮升教授,2018年成為彰基醫院院長,那時的他只有48歲,是當時全台最年輕的醫學中心院長。不過優秀的陳穆寬卻也有不少爭議,除陳珊霓外,皮膚科名醫邱足滿也在2022年6月控遭到陳穆寬罷凌,震撼醫界。文章刊出前記者致電彰基醫院詢問回應,彰基表示,一切尊重司法判決。另外,本刊也致電詢問調查局對本案的意見,調查局暫無回應。12月16日彰基提供回應全文如下:此案肇因於楊啟蘭醫師在2022年6月間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在SurveyCake網路問卷平台製作「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問卷,內容針對彰基總院長陳穆寬,但題目及選項都很負面、偏激,楊將問卷連結網址張貼在LINE「彰基人聊天室」群組內,問卷在網路傳開分享,醫院獲知後認為遭抹黑提告。此案在民事訴訟部分,經台灣彰化地院、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等處審理己於民國113年判決定讞。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楊啟蘭在問卷中使用「吃相真難看」「血汗醫院」「貪汙」「隨機對員工解雇或降職,營造恐怖統治氛圍」「苛扣員工福利」「大搞個人崇拜」等字句為問題或選項之陳述,客觀上具有抽象侮蔑、輕視等負面貶抑他人之涵義,實已逸脫中立客觀陳述。法官判決陳穆寬勝訴,而被告楊啓蘭應負擔費用刊登如陳穆寬聲明所示內容,以回復陳穆寬總院長名譽。在刑事部分,地院法官判決被告明知網際網路無遠弗屆,傳送資訊迅速,竟輕率在網路上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貶損告訴人名譽,所為實不可取,並考量被告犯後未能坦認錯誤,迄今未取得告訴人諒解,涉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日。對於二審宣判無罪,彰基表示十分遺憾,將針對證人提出的不實言論提告發偽證罪。2022年,在台灣面臨COVID-19 百年大疫最危急的時喉,全台醫護和人民同島一命團結抗疫,楊啓蘭身為住院醫師卻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醫學中心是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此假冒的行為對國家防疫造成嚴重的干擾及破口。另外,楊啓蘭之母陳珊霓已經擔任彰基眼科主任17年,在任期屆滿時不再被續任為主任,也是院方發現陳珊霓的諸多問題,例如陳珊霓擔任眼科部主任,卻錄取其子擔任眼科住院醫師,造成眼科部管理失能之情事。彰化基督教醫院身為彰化唯一的醫學中心,一定要提供病患最高品質的醫療,對醫德、醫倫一定要進行管理,例如2022年6月30不續聘的陳堯俐、邱足滿等3醫師,其中有人已經被彰化地方法院判刑。彰基重申,楊啟蘭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文字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包括所謂在防疫期間麻醉部主任向總院長下跪等,在網路上假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所為實不可取,民事訴訟法官己判決楊啓蘭敗訴定讞,應負擔費用刊登回復名譽聲明。
獨/提告TVBS求償百萬敗訴! 張靖玲怒指一審未盡調查真實義務
2022年TVBS新聞台爆出3名女主播聯手欺負主播古彩彥,遭控霸凌者的張靖玲也被調職為資深文字記者,事後因曠職遭解雇。張靖玲希望恢復原職對TVBS提告,但一、二審均敗訴,如今她不僅上訴三審,更對TVBS提告民事損害求償100萬元,不過針對100萬求償部份,法院昨(12月9日)宣判張女敗訴,可上訴,而對此張靖玲認為法院的判決未盡調查義務,顯有失當。針對判決,張靖玲表示,2025年12月2日三讀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案,將「職場霸凌」明文法制化,足見本案所涉議題具高度公共利益與必要性。她認為,針對此案她已經提出多項具體證據,足以證明陳述皆「有所本」。張靖玲批評到,古彩彥所提交之證據影片顯經剪輯、非一鏡到底、且後製主觀惡意臆測之文字,並夾雜不明時點之照片。張靖玲指出,她不但於公司內部程序提出質疑並要求調查原始資料,於法院審理期間亦再度聲請調查與案情高度相關之多項證據。然一審法院對上述關鍵證據與程序請求悉數置之不理,未盡調查真實義務,導致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均產生重大偏差,已違反論理法則與經驗法則。張靖玲質疑,若不調查該如何還原真相?而在審理期間,非法律專業出身的她為呈現事件脈絡與真相,按法院規範申請以PPT方式陳述,亦遭法官以技術性理由婉拒,使她無法完整陳述,審理過程諸多處分亦流於便宜行事,殊值遺憾。張靖玲認為,TVBS對她之陳情,挾職務與權勢之優勢,對她採取壓制、邊緣化等組織性打壓行為,已符合勞動部所列「職場不法侵害」態樣。一審法院未落實調查義務,致判決與事實嚴重不符,因此對整起事件提出澄清及聲明,以供後續審級正確認定。針對古彩彥,張靖玲則指出,對方長年於辦公區散布風水害人之不實迷信謠言,包括宣稱特定辦公室會致人罹癌或死亡、害人受傷,並以巫術言論攻訐同仁會用「黑風水」等,擅自移動他人物品、教唆他人行為;另未經允許私邀具有道士執照之風水師入內指點堪輿及包紅包形成對價關係,及張貼符咒、擺放陣法,致使同仁普遍感受恐懼與壓力,嚴重影響職場秩序。而在她向管理階層反映後,主管單位亦曾表明將予處理;惟其後不僅怠於管理,反而對外發布與事實不符之聲明,刻意隱匿古員不當行為,並限制本人不得說明事實,致使本人名譽及人格權遭受重大損害。張靖玲表示,在突遭調職後,她曾多次向主管、人資及法務詢問具體理由。惟各單位明明可於多個時間點明確說明,卻始終以模糊方式不予回應,明顯有違工作守則並刻意規避相關懲戒程序。她認為,在資訊不對等情況下,卻被迫以推測方式應對,致使後續採取救濟途徑受限,並承受不合理不利益,而此一程序瑕疵顯已違反誠信原則與勞動法令要求之適當程序。
女員工習慣提前30分鐘到公司被開除 她不滿提告!法院:解雇合理
進入職場大多數人都知道避免遲到早退,否則在主管心中留下壞印象,嚴重還可能丟工作。不過西班牙一間公司發生罕見的勞資糾紛,一名22歲女子在艾利坎特(Alicante)一間物流公司工作,她習慣在上班時間前至少提早30分鐘到公司,卻因此被開除,氣得她對公司提告。沒想到法院認為女子不聽主管警告,因此公司解雇合理。據外媒《Ynetnews》報導,西班牙艾利坎特(Alicante)有一名22歲女子原本在當地一間物流公司工作,她的上班時間為7時30分,但她習慣上班前提早30至45分鐘到公司。公司記錄顯示,女員工至少有19次早到情形,已多次被主管口頭及書面警告;主管認為她提早到會違反「擾亂團隊工作安排」,不過她仍繼續早到公司。物流公司因此在今年年初,以「員工有嚴重不當行為」為由將女子開除,讓她相當不滿,決定一狀告上當地的勞動法庭。物流公司在庭上指出,女員工未將警告當一回事,行為未改善,才會援引西班牙《勞工法》第54.2條,將屢次不服從指示與不遵守規定列為可不給補償解雇的理由。而法官也認為,女員工持續不遵守指示、造成信任喪失,且提前上班對工作運作並無必要,因此支持公司解雇的決定。目前該名女員工仍可向更高層級勞動法院提出上訴,但至今尚未得知她是否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此案曝光後在各大論壇上引起熱議,不少網友紛紛表示,「第一次聽說有人因為上班太早而被解雇」、「遲到被罵,早到也被罵,真是兩難」、「早到10分鐘正常,30分鐘是時間太多嗎?」、「為何要那麼早到啊?不太懂耶」。
1個月14次、單次4小時!工程師「帶薪如廁」慘了 辯長痔瘡遭打臉
大陸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一起勞資糾紛案例,引發社會關注。某科技公司李姓工程師於工作期間長時間滯留廁所,一個月內多達14次,最久一次接近4小時,遭公司認定嚴重曠工,並解除勞動合同。李姓員工不服,接連申請仲裁與提起訴訟,案件最終在法院調解下化解。綜合陸媒報導,李姓工程師自2010年入職科技公司,2014年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在2020年簽收新版《員工手冊》。該手冊明確規定,未經批准擅離崗位達一定時長視作曠工,半年內累計曠工滿3天屬嚴重違紀,公司可據此立即解除合同。2024年4月至5月間,公司發現李姓員工頻繁長時間滯留廁所,且無法透過微信聯繫。監控顯示,李姓工程師於26個工作日內,共有14次在衛生間停留超過1小時。公司調查後,認定李姓員工嚴重曠工,履行報告工會等程序後解除合同。員工辯稱,自己因痔瘡需要臨時護理,滯留廁所屬於身體原因,並向法院提交配偶購買藥品紀錄以及事後住院手術紀錄作為佐證。法院查出,李姓員工在事發期間未向公司報告病情,也未申請病假;其所提交的購藥與手術資料,均發生在滯留情況後期,甚至被解雇之後,無法證明其事發時確有健康限制。此外,公司提供帶薪病假制度,員工本可依法請假,而非長時間失聯;且其於事發前後並無類似情況,行為與病情間缺乏必然關聯。對於公司是否具備合法解除權,法院也作出審查。經查,《員工手冊》經民主程序制定,並經員工簽字確認,其中明載曠工規定。法院認為,作為工程師,李姓員工需隨時響應工作需求,其長時間離崗已造成工作延誤,構成嚴重違紀。公司亦已履行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三條規定的程序,解除行為合法。一審法院遂駁回原告索討人民幣32萬餘元(約新台幣142萬元)賠償的請求。李姓員工不服,上訴至二審。為促成爭議實質化解,法院在確認一審事實及法律適用無誤的前提下,考量他多年任職的貢獻和離職後面臨的實際壓力,啟動調解程序。最終,在法院主持下,雙方同意以公司一次性支付人民幣3萬元(約新台幣13.3萬元)補助款作為和解,本案由此畫下句點。
宏福苑印傭回憶「雇主不信失火」 見2大樓狂燒急喊:快下樓
香港新界大埔宏福苑26日下午發生五級火警,目前已至少有128人罹難、逾200人失聯,震驚國際。這場發生在宏福苑高樓住宅群的大火,不僅奪走寶貴生命,也凸顯外籍家庭傭工在香港社會中的重要卻脆弱的處境。而有印傭透露,她發現火災後立即告訴雇主,沒想到對方不相信,直到僱主發現隔壁棟大樓在狂燒,他們才一同衝下樓避難。 根據《路透社》報導,一名49歲的印尼籍家庭傭工Fita回憶道,當大樓陷入火海時,整棟建築煙霧瀰漫、警報大響,她第一時間告訴雇主失火了,但對方起初不相信。直到雇主走出門外,看到宏福苑有2棟大樓在燃燒,Fita說「我直接對雇主說:你現在一定要下樓。」Fita直言,真的非常可怕,她都快哭了,且看到很多人不知所措。所幸她與雇主最終成功逃出,目前暫住在緊急安置中心。她表示,現在除了祈禱失聯者平安,也正試圖聯繫住在該區、可能受困的外籍朋友。報導指出,香港目前約有36.8萬名外籍家庭傭工,主要來自菲律賓及印尼,多數與雇主同住於狹小空間,負責煮飯、打掃、照顧小孩與長者,每月薪資低至港幣5,000元(約新台幣2萬元)左右,卻在這座高消費城市中承擔沉重生計壓力。印尼官方指出,已有6名印尼籍公民在大火中喪生。菲律賓方面也表示,1名菲籍傭工重傷、1人失蹤,另有28名菲律賓居民居住於事故現場周邊,尚未確認下落。在受傷者中,28歲的菲籍家庭傭工Rhodora Alcaraz只來香港幾天,在濃煙密布的房間裡受困數小時,期間用濕毯緊抱雇主3個月大的嬰兒,直到消防員趕抵才脫困。她的妹妹接受訪問時透露,姊姊在逃生過程中透過臉書傳來多段驚恐語音訊息:「我覺得好虛弱,我不能呼吸。」語氣顫抖、幾乎說不出話。另外,一名不具名的香港社工表示,「外籍傭工是香港經濟的重要支柱,但他們沒有聲音。我們現在能做的,就是盡力確保他們的安危。」而有部分逃出的家庭傭工坦言,仍受驚嚇、徹夜難眠,甚至擔心未來工作,但仍努力協助雇主家庭度過難關。對此,移工團體呼籲,香港政府啟動的緊急援助基金,應同時涵蓋家庭傭工,包括協助補辦遺失的護照及身分文件。移工庇護中心「白朗婦女庇護之家」執行董事Edwina Antonio透露,至少已有2名傭工因雇主在火災後,面臨財務困難而被解雇,「雇主也應該同理傭工,如果她們在這場災難中受傷,又因此丟了工作,那就是雙重打擊。」
強化AI轉型!惠普宣布2028年前裁員6000人 3年省下325億
電腦大廠惠普公司(HP Inc.)近日宣布,為加速企業重整與導入人工智慧(AI)應用,預計在2028財年之前全球裁減約4000至6000名員工。執行長洛瑞斯(Enrique Lores)指出,這項精簡措施主要影響產品開發、內部營運與客戶支援團隊,預計三年內可為公司節省約10億美元(約新台幣325億元)營運成本。根據外媒報導,洛瑞斯強調,惠普將藉由AI技術重塑產品設計與客服流程,以提高效率與市場競爭力。今年2月公司已展開首波裁員,當時解雇約1000至2000名員工。據統計,截至10月31日止的第四季,AI電腦(AI-enabled PC)出貨量已占整體出貨超過三成,顯示市場需求穩定增長。不過隨著資料中心需求帶動全球記憶體晶片價格飆升,摩根士丹利分析師警告,包括惠普、戴爾(Dell)與宏碁(Acer)等品牌恐面臨成本壓力。洛瑞斯表示,預期2026財年下半年將受到晶片漲價影響,但公司已備妥上半年庫存,並將採取控管策略,例如與低價供應商合作、減少記憶體配置與適度調整售價等。在財務展望方面,惠普預估2026財年調整後每股盈餘(EPS)將落在2.90至3.20美元間,略低於市場平均預期的3.33美元。第四季營收則達146.4億美元,優於分析師預估的144.8億美元。整體而言,惠普此波裁員與轉型行動不僅反映其面對AI浪潮的積極佈局,也揭示全球科技產業正面臨人力與供應鏈雙重調整的壓力。
好友撕破臉!作家H控診所非法解僱 女醫怒揭「恩將仇報」:借錢卻被造謠
作家H於今年六月邀請律師林沄蓁一同參與直播,節目中指控律師呂秋遠,未料,該場直播如今被指是在未事先告知的情況下進入一家醫美診所拍攝,該診所院長王姿允醫師表示,作家H當時擅自闖入診所錄影,且男方早有多次在非上班時間帶陌生人進入診所進行私人對談的紀錄,質疑其公私不分。事件曝光後,作家H隨即在社群平台發表長文反駁,並指控診所違法解雇他,對此,王姿允也反擊了。針對作家H的公開指控,王姿允所屬的無齡診所於昨(20)日晚間發布聲明,表示「近日有心人士在網路上對本診所提出不實言論」,並已委託律師提起法律訴訟。診所也同步公開三頁律師聲明函,表明將依法捍衛診所名譽。王姿允在個人社群平台也發文回應,透露自己曾因對方患病緊急需要資金,慷慨借出30萬元援助,卻未料如今不但遭到造謠,還被提告求償60萬元,被昔日好友這樣對待,令她感到十分痛心。她強調,雖然對於針對自己個人的抹黑選擇忍讓,但若波及無辜的診所同仁,她絕不容忍。她表示:「真相,判決書都可以看到」,並強調在法院判決結果出爐前不會進一步發表評論。她也感謝診所夥伴在風波中始終相挺,尤其有些同事因此被迫扮演黑臉,承擔不必要的壓力與誤解。她最後感性表示,「因為我一時心軟而讓妳們受苦,妳們的辛苦不該被為了流量不擇手段的人所抹滅」,強調團隊間的患難與共與互相扶持的重要。對此,網友則紛紛表示,「原來還有60萬這一齣,他出頭真多欸 傻眼」、「好心被雷親,心有所感」、「好可怕的人,利用別人的善良作惡,這種人真的要遠離,完全不懂感恩,還會捅恩人一刀的」、「人品這種東西就是要遇到事情才看得出來」。
在同事群組八卦主管「彩旗飄飄」 女員工慘丟飯碗!法院判決出爐
大陸上海市青浦區一名劉姓女員工,因在同事微信群內的私下聊天內容外洩,被公司以「惡意攻擊、散布謠言」為由開除,雙方鬧上法院。近日,上海青浦法院作出判決,認定公司屬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向劉女支付人民幣10萬餘元(約新台幣43.8萬餘元)賠償金。《極目新聞》報導,劉女所在部門同事先前自行組建一個名為「延誤小仙女們」的微信群。由於對主管長期安排加班感到不滿,部分員工在群內以調侃方式發洩情緒,談及領導私生活等敏感內容。劉女也在聊天中附和,曾發表如「網點全部倒閉吧」、「彩旗飄飄」等語句。沒想到,群內一名成員將聊天截圖轉發給其他同事,最終流入主管手中。該名主管後來在公司大會上公開宣讀聊天內容,事件迅速在公司內部引發熱議。隨後,公司以劉女捏造事實、惡意攻擊他人並損害公司聲譽為由,作出開除處分。劉女認為,涉及員工與主管不當關係的話題並非由她提出,自己只是附和一兩句,且該群組僅十餘人,是相對封閉的小範圍聊天,並無大規模傳播能力;真正使事件擴大者,是主管在全公司公開聊天內容的做法。她主張自己的言論雖有不妥,但並未擾亂秩序,公司直接開除缺乏合法依據,遂提起訴訟,要求賠償10萬元以上。公司則辯稱,十餘人的微信群屬於「公共場合」,劉女發表的內容構成對他人的誹謗,主觀惡意明顯,嚴重影響相關人員工作與生活,已達到員工手冊所規定的「情節惡劣」程度,因此開除合法。青浦法院審理後認為,劉女的言行雖屬不當,但聊天群為封閉空間,本身不具備大範圍散布能力,事件擴大並非由她引起,她亦非不當言論的主導者,僅屬附和與閒聊,其行為不足以構成嚴重違規,更不必然需要以解除勞動合同作為處罰。公司未依比例原則採取較輕替代措施,屬過度處罰,構成違法解雇。法院最終判決公司應支付10萬餘元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