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銷
」 大陸 陸配 註銷 少林寺 中國
補繳期限將至千名陸配恐被除籍? 移民署:不會逕行註銷
陸委會今年初要求1.2萬名已取得台灣身分證的陸配與陸配子女,需在3個月內繳交「除戶證明」,卻因被控申請困難等,陸委會將期限延長至12月底,如今期限將近,仍有近千名陸配尚未繳交相關文件,讓在野立委憂心陸配恐因撤銷在台定居證與戶籍登記,因此成為人球。對此,移民署也在29日回應,強調已有將近98%通知對象已完成程序,政府不會逕行註銷台灣身分。移民署指出,依據兩岸條例規定,陸續通知原陸籍人士補繳喪失原籍證明,基於人道與便民立場,與陸委會提出相關替代方案與便民措施,截至今年12月26日止,已協助98%通知對象完成補繳或註記等程序,至今尚未與政府聯繫者278人,僅占整體2%,政府不會逕行註銷台灣身分。移民署強調,移民署與中央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密切配合,透過公私協力管道,盡力聯繫通知對象說明相關規定,尚未與政府聯繫者,已從今年6月底2237人減少至278人,在尚未找到當事人前,移民署並不會進行註銷台灣身分,呼籲當事人盡速主動聯絡移民署,以完成相關法律程序。移民署重申,註銷台灣身分是大事,若通知對象具有特殊困難,只要當事人有積極處理之意願與行動,將與陸委會、海基會等政府、民間單位合作,提供最大必要之協助,不會發生通知補繳期限屆滿就被註銷身分之情形,提醒民眾切勿傳散相關不實訊息,造成社會大眾誤解與恐慌。
台南夫妻騎重機遊福壽山遭小貨車猛撞 外籍駕駛肇逃警追查
台中市和平區梨山路段25日下午發生一起嚴重對撞車禍,來自台南的50多歲蔡姓男子,騎乘黃牌重機載著妻子前往福壽山農場旅遊,返程下山途中行經梨山陳列館附近彎道時,與一輛小貨車迎面對撞,強大撞擊力道將夫妻二人撞飛,雙雙重摔落地受傷。事故造成蔡男頭部受傷、左腳骨折,妻子則是肋骨、脊椎受傷。肇事小貨車駕駛疑為逃逸移工,事發後加速往南投方向逃逸,目前下落不明。據了解,蔡姓夫妻從台南出發,欲前往福壽山農場遊玩,不料途中發生意外。救護人員到場後,先將2人送往台中市區醫院急救,再轉送台南永康奇美醫院治療,目前均無生命危險。警方循線在路邊尋獲肇事小貨車進行採證,小貨車前擋風玻璃呈蜘蛛網狀破裂,保險桿嚴重毀損。經查該車牌照已遭註銷,駕駛疑為逃逸外籍移工,肇事後加速往南投方向逃逸,至今下落不明,僅透過台籍友人將車輛開至派出所。警方指出,事故路段屬於彎曲山路,路面狹窄,未設置分向線與反光鏡,依規定車輛應靠右行駛並減速慢行。警方已擴大調閱監視器、訪查周邊居民,並持續勸導肇事駕駛到案說明,全力追查肇逃責任。
狠男殺害同居女友藏屍3年半!漂白水掩臭照付房租 遭判27年重刑
韓國一名30多歲男子在殺害同居女子後,將遺體藏匿於原룸(套房)內長達3年6個月,期間持續繳納房租並以漂白水清理現場,案件細節近日隨判決書曝光,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15庭23日宣判,這名被告有期徒刑27年,並命其刑滿後須配戴電子腳鐐接受15年監控。根據根據《News1》等韓媒報導,判決指出,案件可追溯至2015年。A姓被告當年在日本一家牛郎店工作時,結識年長他9歲的受害女子B某。B某離婚後獨自扶養兒子,兩人交往後於隔年返韓共同生活,形成事實婚姻關係。然而,2017年A某因非法居留身分遭日本強制遣返後,開始對B某展現高度控制與依附行為,頻繁聯繫並施加壓力,迫使B某一度試圖斷絕聯絡。隔年,B某因母親住院返韓探視時,A某竟奪走她的護照,限制其行動,兩人在仁川重新同居。由於B姓因曾海外長期居留而遭註銷戶籍,無法開設銀行帳戶或申辦手機門號,生活完全受限於被告安排。B姓姐姐曾因聯絡不順向警方申報失蹤,惟其後再遭被告干涉且失去聯繫。到了2021年1月10日,A姓被告因涉及詐欺案件即將面臨判決,與B姓飲酒後發生爭執。當B姓表示想返回兒子身邊時,被告因恐懼失去控制與經濟包袱,當場以勒頸方式將B姓殺害。爾後,被告未報案,反而將B姓遺體留置於兩人原先共同居住的原룸內,開始長期的藏屍行為。判決書提及,被告在屍體腐化後,為防止惡臭外洩,採取各種掩蓋措施,包括每日往屍體與房內潑灑漂白水與清水混合液、噴灑方向劑、點燃芳香物,並長時間開啟冷氣與電風扇促進空氣循環。當屍體孳生蛆蟲時,更以殺蟲劑噴灑驅除。如此高強度試圖掩蓋腐敗氣味的行為延續約3年6個月。期間,被告除了藏屍外,仍正常出入原룸並偶爾返回查看,甚至開始新的交往並育有一女,過著表面正常的雙重生活。直至2024年6月被告因詐欺被拘押,在無人繳納租金與公用費用下,管理員於翌月察覺房內有異味且聯絡不上原住戶,遂通報警方。警方進入房內後,確認屍體已腐敗嚴重,才揭開此宗罕見藏屍命案。法院在宣判時指出,被告長期隱匿屍體且以各種方式掩蓋惡臭的行為,不僅剝奪受害者的尊嚴,也使其在死後依然被囚禁於案發地無法解脫,對受害者家屬造成極大傷痛,亦嚴重違背人性尊嚴與社會秩序,必須處以嚴厲刑罰。
出國前記得拍「護照條碼」!旅遊達人曝用途:加速補發流程
出國旅遊最怕護照遺失,影響行程又引發焦慮。對此,美國旅遊專家暨社群網紅瓦萊麗(Valerie Stemper)近期在社群平台Instagram分享一項實用技巧,呼籲民眾出國前務必為護照拍下特定區塊的照片,有助於日後萬一護照遺失時,加快補發流程。瓦萊麗在一段短影音中指出,許多人出國旅行時會備份護照個人資料頁,但實際上應該將鏡頭對準護照最後一頁底部的「條碼」。她強調:「翻到護照最後一頁,拍下底部的條碼。如果您在國外丟失了護照,這個方法能大大加快補辦流程。」據美國線上工具中心(Online Tools Center)說明,這組條碼實際上是機器可讀區(Machine Readable Zone, MRZ),內含持照人姓名、國籍、護照號碼、出生年月日、性別與有效期限等重要資訊。條碼雖看似亂碼,但已濃縮載入所有基本資料,當邊境官員或使領館人員掃描時,可即時辨識個人身分。以台灣護照為例,該條碼位於個人資料頁最下方,由兩行英文與數字組成。若旅客能事先拍攝保存這區塊,未來若不慎遺失護照,不僅可作為提供身份的憑據,也能協助外交單位迅速處理補發程序。不過,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TSA)亦提醒,護照遺失後務必第一時間通報,以防止資料被他人盜用。旅客可透過線上表格申報,通常系統會在一個工作天內完成護照註銷,並寄發電子郵件確認。雖然申請新護照不一定需要報警,但若能取得報案紀錄,則可作為官方證明,提高處理效率。若護照確定遺失,旅客需親自前往最近的大使館或領事館辦理補發,流程雖然繁瑣,但若有條碼照片在手,將可大幅節省行政時間,讓人在焦急之中多一份從容。針對台灣旅客,根據外交部說明,若在海外遺失護照,應立即至當地警局報案並取得報案證明,接著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與2吋照片,親自前往當地駐外館處辦理補發。倘若旅程時間緊迫來不及等新護照核發,也可向館處申請「入國證明書」,持該證即可登機返台,回國後再補辦新護照。
「無照」竟不成立?駕照早被註銷卻判無效 免罰2.4萬還倒賺300
高雄1名尤姓男子3月在新北市板橋區騎機車遭警方攔查,被認定為「5年內無照駕駛累犯」,遭高雄市交通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重罰2萬4,000元並扣繳駕照,尤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案件審理後卻出現驚人逆轉,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定,當年註銷其駕照的行政處分具有「重大明顯瑕疵」,屬於無效處分,最終撤銷罰單,交通局不但吞敗,還得倒貼300元訴訟費。判決指出,事件發生於3月4日下午,尤男騎車行經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三段,遇上海山分局警方路檢。警方表示,因發現尤男車速異常緩慢而上前攔查,並在查驗資料後發現其駕照早在2016年即遭吊銷,且2022年間仍有無照駕駛紀錄,因此依法舉發。但尤男則主張,自己先通過酒測並獲放行,隨後卻又遭盤查,質疑警方行為違法。案件真正的爭點,並非警方攔查是否合法,而是尤男的駕照是否「真的被合法註銷」。法院調查發現,尤男於2016年因「6個月內違規記點達6點」遭吊扣駕照1個月,當時裁決書雖載明「逾期不繳照將吊銷並註銷駕照」,但這種附條件的行政處分,依法必須在條件成就後,另行作成裁決並合法送達當事人,才能發生效力。交通局當年並未重新開立裁決書,就逕行註銷尤男駕照,法院認定,這已嚴重違反行政程序,屬於《行政程序法》第111條所稱的「重大明顯瑕疵」,該註銷處分自始無效。換言之,尤男的駕照法律上從未被合法註銷,後續認定其「無照駕駛」自然站不住腳。法官也未採信交通局援引的其他判例,認為個案情節並不相同,最終判決撤銷原裁罰處分,並由敗訴的交通局負擔300元訴訟費,等同尤男「不但免罰,還小賺一筆」,本案仍可上訴,但已為行政機關敲響警鐘,行政程序的瑕疵,可能成為整起裁罰翻盤的致命傷。
買境外保單避稅恐「省小錢、花大錢」 僅適合這類極少數族群
近年來,許多民眾在理財顧問、社群平台或非正式通路的引導下,購買了未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核准、亦未在台合法銷售的「境外保單」。這類商品常被包裝以「高預定利率」、「美元資產配置」或「隱形資產」為賣點,甚至出現「資金存放海外,政府查不到」等誤導性話術。對此,金管會近年已多次公開提醒:境外保單因非我國主管機關核准之保險商品,不受我國保險監理制度保障。作為法律從業人員職業律師,必須嚴正指出:購買未經核准的境外保單,存在高度資訊不對稱,難以完整確認商品真實內容、費用結構、解約條件與實際風險,一旦發生爭議,往往也難以透過我國既有的申訴與救濟機制有效處理,投保人將面臨「法律保護真空」的困境。以下將從銷售境外保單合法性、契約風險、稅務風險及跨境繼承程序四個層面,進一步做法律分析。一、 法律定性:銷售端違法,購買端則自負風險1. 銷售端:在台銷售境外保單之行為,依照保險法第167條之1規定,為非本法之保險業或外國保險業代理、經紀或招攬保險業務者,除屬配合政府政策需要且經主管機關公告之保險,透過保險經紀人向國外之保險業投保者外,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情節重大者,得由主管機關對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或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之銀行停止一部或全部業務,或廢止許可,並註銷執業證照。因此,透過地下管道(如保險經紀人私下招攬、舉辦說明會、透過網路平台仲介)銷售境外保單,均屬違法行為。該銷售人員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之刑事責任。2. 購買端:行為不違法,但可能淪為法律救濟無門我國法律目前並未處罰購買境外保單之消費者。若是屬於客戶自行飛往國外或透過網路簽署保單,該行為本身不構成犯罪。然而,不違法不代表有保障。這類保單自始不受台灣主管機關(金管會)監管,亦不適用台灣保險法或相關法令有關理賠與爭議處理規範。二、 投保後之契約及稅務法律風險若客戶已持有或打算購買在台被招攬的境外保單者,需審視以下法律風險:1. 法律管轄與救濟風險境外保單的發行主體為未依我國保險法設立經營之外國保險公司,因此無法適用台灣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機制。一旦發生拒賠或理賠爭議,金管會無權介入,消費者(投保人)無法在台進行申訴程序。 更嚴重的是,境外保單契約之準據法(Governing Law)與管轄法院(Jurisdiction)通常約定在公司設立地(如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百慕達等)。這意味著,若客戶發生理賠爭議時,必須依據外國法律,至外國法院,委請當地律師進行仲裁或訴訟。跨國仲裁、訴訟的高昂律師費與差旅費,往往可能超過保險金額本身。2. 缺乏保險安定基金保障只要是購買依我國法律設立許可之本(外)國財產及人身保險業在我境內銷售之有效保險契約,皆受到保險安定基金的保障。若上開合法設立之保險公司倒閉,安定基金會依法予以墊付予投保人。 然而,境外保單完全不適用此機制。若該外國保險公司發生財務危機(如2008年金融海嘯時的AIG危機),我國主管機關無法提供任何援助,投保人恐面臨血本無歸之風險。3. 稅務補稅風險許多人購買境外保單是為了節稅,但在我國法規底下,這往往是錯誤的期待:遺產稅: 依據財政部95年發布台財稅字第09504540210號函釋,未經金管會核准之外國保險公司所給付之壽險理賠金,不適用《保險法》第112條及《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關於「不計入遺產總額」的規定。換言之,境外保單的死亡給付,必須全數計入遺產總額課稅。所得稅(最低稅負制): 依照我國所得稅法與財政部解釋函令,即使是壽險性質保單,若非屬於金管會核准者,其理賠金可能不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7款的免稅規定。因此,該境外保單的理賠金,可能被稅捐機關認定為其他所得,依法應課稅。而境外保單之收益(如解約金、理賠金、分紅給付)屬於「海外所得」。若一申報戶全年度海外所得合計達新臺幣100萬元,且基本所得額超過新臺幣750萬元(2024年最新標準),即須申報並繳納20%的所得基本稅額(AMT)。CRS 全球資產透明化:錢放海外政府查不到已是過時觀念。在CRS(共同申報準則)架構下,我國依照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已與日本、澳洲、英國等多國進行金融帳戶資訊交換,且與美國簽有FATCA協定。跨境金融帳戶資訊已趨漸透明化。國稅局可透過資訊交換掌握海外保單價值,若刻意不申報,除補稅外還可能面臨罰鍰。4. 保險服務中斷與匯率風險保險服務可能中斷: 境外保單業務員因在台從事非法銷售,流動率可能極高,保險服務鏈可能隨時中斷。一旦無人服務,投保人(或受益人)需具備自行處理保費催繳、契約變更及繁瑣的理賠文件認證程序(如死亡證明需經外館驗證)。甚者,該等境外保單大多為英文條款,投保人(或受益人)亦須具備處理跨境文件的能力。商品本質風險: 境外保單標榜的高利率,本質上是投資型保單或結構型商品,並非保證獲利。且匯率風險由保保人自負,若台幣升值,匯損可能侵蝕所有獲利。三、 投保人死亡後的繼承難題:Probate(遺囑認證)程序當被保險人身故,繼承人在處理境外保單理賠時,恐會面臨跨國法律程序障礙,特別是英美法系國家的Probate(遺囑認證)制度。1. 若保險契約有指定受益人:原則上可繞過 Probate,但程序仍繁瑣若境外保單有明確指定受益人,理賠金原則上可 Avoid Probate(繞過遺囑認證) 直接給付予受益人。但實際執行上,境外保險公司通常會要求受益人提供經駐外代表處/辦事處驗證的死亡證明、除戶謄本及受益人身分證明。受益人需在台灣將該等文件翻譯、公證,再送交外交部及該國駐台辦事處驗證,往返極為耗時。2. 若保險契約無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者,則可能須進行 Probate程序若境外保單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理賠金將視為遺產(Estate)。此時,繼承人必須在保單管轄地(如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百慕達等)啟動遺囑認證程序。如透過Probate程序,須負擔高昂費用: 需聘請當地律師,律師費、法庭費用、執行人報酬、評估費通常佔遺產總額的 3%~8%。尚須負擔時間成本:Probate 程序大約需時 9個月至2年 才能完成資產分配。再者,Probate 是公開程序,遺產內容與分配細節將在國外法院變為公開資訊,任何人都可查閱,這對重視隱私的高資產客戶是一大打擊。總言之,境外保單並非全然不可觸碰,但它僅適合極少數族群:擁有雙重國籍、長期跨境生活,且背後有完整國際法律與稅務團隊支援的高資產人士。對於大多數生活在台灣的民眾而言,若意圖透過境外保單進行傳承或避稅,往往是「省小錢、花大錢」。建議在做出重大財務決策前,應諮詢律師與會計師,切勿僅憑非正式管道的銷售話術,將資產置於不可控的境外法律風險之中。
深夜驚魂!高雄休旅車「爆衝闖紅燈」 長腿女騎士空中連翻秒倒地
高雄苓雅區10日凌晨驚傳一起嚴重車禍,1輛由 68 歲黃姓男子駕駛的休旅車沿同慶路行駛時疑似不顧紅燈,直接高速衝入路口,當場猛力撞上從凱旋二路直行而來的 26 歲鄭姓機車女騎士,整起事故的監視器畫面曝光後,撞擊力道之大宛如電影特效,現場瞬間變成「零件四散」的爆破場面,令人怵目驚心。根據畫面顯示,當時鄭女正正常直行,黃男的休旅車卻未減速直接闖入路口,瞬間迎面撞上機車。巨大的撞擊聲響起後,鄭女連人帶車被猛烈拋飛,整個騰空翻滾數圈後重摔在對向車道旁。她所騎的機車在撞擊後當場解體,車殼、金屬零件、塑料碎片四散飛落,形同廢鐵。由於鄭女當時穿著短褲,畫面中可見她翻滾時雙腿裸露在外,情況相當危險。警方獲報到場後確認,兩人皆無酒駕情形。黃男未受傷;鄭女臉部與四肢多處擦挫傷,所幸仍然意識清楚,被緊急送醫治療,目前無生命危險。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後,初步判定肇事主因為黃男闖紅燈導致,但詳細責任區分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研判。更令人意外的是,警方進一步發現雙方均涉及無照相關問題。黃男的汽車駕照早已遭註銷,仍違規上路駕駛;鄭女則屬無照騎乘機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黃男闖紅燈可處 1,800 至 5,400 元罰鍰,而無照駕駛部分則分別可處 6,000 至 24,000 元罰鍰,警方當場開單並禁止兩人再行駕駛。
134萬輛機車族未投保強制險! 恐被罰3000元甚至註銷牌照
金管會保險局9日在例行記者會上指出,機車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比率突破90.83%,比例雖已創下歷史新高,但仍有多達134萬輛的機車未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金管會提醒,機車族若未投保強制險,經公路監理機關執行路邊稽查可開罰1500至3000元罰鍰;若強制汽車責任險屆滿逾6個月,公路監理機關可註銷牌照。 根據交通監理機關之統計資料顯示,截至2025年9月機車登記數已達1,467萬件,但同期機車投保率僅有90.83%,仍有高達134萬餘輛的機車未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為確保受害者能獲得基本保障,金管會提醒機車車主應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之規定投保本保險,並維持保險契約之有效性。 金管會進一步說明,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9條規定,機車投保義務人未依規定訂立本保險契約,經公路監理機關執行路邊稽查或警察機關執行交通勤務,或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併同舉發者,將處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第51條之1規定,投保義務人於本保險期間屆滿逾6個月,仍未依規定再行訂立本保險契約者,金管會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註銷其牌照。依法投保本保險,若不幸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致車外第三人或車內乘客傷害或死亡,可於法定給付範圍內(每一人死亡給付200萬元、失能最高給付200萬元及傷害醫療最高給付20萬元)移轉應負賠償責任,以減輕經濟負擔。 另為利民眾瞭解自身投保情形,金管會已委託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建置「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有效電子式保險證查詢平台」查詢投保情形,未投保者請儘速洽產險公司辦理投保或續保事宜。另為提供更完善服務,金管會已與環境部合作,於該部之機車排氣定期檢驗資訊管理系統網站增加上開查詢平台之友善連結,金管會並已督導產險公會製作宣導海報及電子文宣,提供環境部協助轉知機車排氣定檢站協助宣導,以利民眾透過多元管道查詢投保情形並即時投(續)保,以維權益。 金管會指出,本保險目前已有多元的投保管道(包含至各縣市保險公司臨櫃投保、透過網路及業務員投保等)可供民眾選擇。如需進一步了解投保事宜,可逕洽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0800-221-783)或向辦理本保險之各產物保險公司提出服務及說明需求。
提案修《衛廣法》拼中天復台 羅智強:要求NCC換照程序透明化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提出《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法,主張若電視台執照遭註銷但仍在行政救濟程序中,該執照應視為持續有效。對此,羅智強昨(8)日晚表示,此次修法意在確保新聞自由,避免主管機關以政治力打壓媒體。中天新聞台在 2020 年換照時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駁回,目前雙方的行政訴訟仍持續進行。羅智強等藍委主張的修法內容,包括:若駁回申請的行政處分遭法院撤銷,主管機關應立即恢復原頻道位置及其他權利;同時,修法效力將溯及適用尚未終結的行政救濟案件。外界認為此舉將使中天新聞台有望重返 52 頻道,因此被稱為「中天條款」。談及此次修法內容,羅智強表示,捍衛新聞自由是他一貫的主張,但民進黨執政後悍然關閉中天,即便 NCC 在法院敗訴仍持續上訴纏訟,「NCC宛如東廠,嚴重戕害新聞自由。」他並指出,內政部近日又以打詐為名封鎖小紅書,將黑手伸向網路空間。他強調,民進黨每逢解決不了問題,就選擇處理提出問題的人;若民主先驅鄭南榕地下有知,看到 100% 言論自由遭如此糟蹋,「將情何以堪?」羅智強表示,他推動的《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案已正式啟動程序,第一條即明定「捍衛新聞自由」,提醒 NCC 與掌權者必須確保媒體第四權能充分運作。修法要求主管機關在處理新聞台換照時應以「准予換照」為原則,並要求 NCC 在頻道評鑑及換照程序中更加公開透明、採低密度管制,「讓閱聽人來決定媒體的價值。」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表示,民進黨政府箝制媒體、侵害新聞自由,呼籲應確保第四權不受政治力干預。(圖/周志龍攝)國民黨立委推動《衛廣法》修法盼助中天重返52頻道,但 NCC 代理主委陳崇樹表示,依現階段委員人數與商業機制判斷,「幾乎不可能」(示意圖/CTWANT攝影組)
全台76家旅行社停業及解散!近3個月增19家 觀光署最新名單曝
隨著年底出遊潮湧現,越來越多旅客選擇跟團或自由行規劃行程,觀光署最新資料顯示,目前全台共有4246家旅行社,而今年截至11月已有76家旅行社被核准停業及解散,近3個月就新增19家,提醒民眾在選擇時務必查核業者資訊,避免落入陷阱。觀光署公布最新名單顯示,今年截至11月共有38家旅行社被核准停業,包括樺宇、福安、遠輪、經典、江山、小馬國際、信鋒、詠泰、百飛、光陽、享台灣、台灣國際、優質、運通國際、金興、台塑、遇見國際運通、二姐、瑞麒、再興國際、嗨澎湖、大宏、昇漢、啟程、台灣便利、安美、米飯、中證、天王遊、永豐旅、百世、和成、享玩、大來國際、跨海、亞馨樂活、天齊、迦勒興、星辰等38家,多數業者雖仍有權在停業期限內申辦復業,但目前尚無回歸案例。觀光署也公告38家經主管機關核准解散或註銷稅籍的業者,包括犇發國際、來客喜、台光大國際、永迎、盼遊國際、猴思特、新南向、藍灣、鯨宇國際、晟源、福倉、秘樂、天鷹、易瀚國際、易凱、天南、澎式日常、香格里拉、怡安、龍慈、朋來、東航、芊芊、興南、菁喜、比利、軒漢、博亞國際、捷誠、浩展國際、動力澎湖、巨麗、愛遊天下國際、菁英、特芙樂國際、佳寶、軒瑜旅網、四海一家等,均已正式退出市場。根據觀光署統計,截至10月底,全台共有4246家旅行社,包括3302家甲種旅行社、342家乙種旅行社及602家綜合旅行社,總數較去年同期4146家增加100家,高於疫情前2019年的3986家。
駕車衝吐瓦魯迎賓管制站!男遭強押下車高喊「我是皇太子」 警再逮他無照
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11月18日於總統府前執行迎賓活動安全維護,未料在貴陽街口與重慶南路的管制點時,一名62歲的陳姓男子見警方管制竟未停下,反而不斷向前,高喊自己是「皇太子」、「有權力可以過去」等語,遭大批警力火速攔下,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4款及第60條第2項2第1款告發,並移置保管該車輛,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妨害公務函送台北地法簡易庭偵辦。據了解,62歲的陳姓男子18日上午駕駛黑色轎車,行經貴陽街口與重慶南路的管制點時,正好警方因總統府迎賓活動進行道路管制,未料男子不但拒絕停下,繼續駕駛車輛往前,所幸第一時間即遭大批警力攔停,同時被警方強制帶下車,帶回派出所管束。而男子被帶走時,不但對警方出言不遜,還不斷高喊,「我是皇太子」、「我有權力可以過去」等語。警方後續也對陳男進行酒測,初步並未發現有酒駕情事,但警方也因此發現其為無照駕駛,陳男疑似因持有職業駕駛駕照,但卻依規定檢驗逾期導致駕照註銷,且不服員警指揮,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4款及第60條第2項2第1款告發,並移置保管該車輛。同時,針對陳男於警方執行勤務中有明顯不當之行動,警方也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1項函請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偵辦。中正一分局呼籲,民眾行經管制路段時,應遵循員警指揮、減速慢行,避免發生事故。
陸花和尚涉侵占寺產、犯戒淫亂多女 少林寺方丈釋永信遭批准逮捕
中國大陸少林寺方丈釋永信因涉嫌挪用侵占寺院資產,並嚴重違反佛教戒律,長期與多名女性保持不正當關係且育有私生子,引發軒然大波。最新消息指出,河南省新鄉市日前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等罪,對釋永信作出批准逮捕決定。據了解,釋永信現年59歲、俗名劉應成,來自安徽潁上,自1999年起擔任少林寺方丈,曾任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與河南省佛教協會會長。他在任內積極推動寺院商業化,甚至一度嘗試讓少林寺股票上市。釋永信掌握以少林為名的企業多達18家,年收入突破2億元人民幣。無論是價值16萬元人民幣的袈裟或豪車、豪宅,他展現的生活方式早已與一般出家人形象南轅北轍。他的商業布局更遍布文化、旅遊、藥品、服飾等領域,註冊商標多達795項,從佛珠、香氛到少林主題玩偶與網遊,甚至直播帶貨與國際巡演均涵蓋在內。自2022年以來,釋永信開始從少林寺的商業實體中淡出,逐步退出少林無形資產管理公司與多家子公司股東名單,名下企業從18家縮減至10家,其中過半已被註銷或吊銷,僅剩幾家寺廟法人單位仍掛名法人代表,卻無實際參與經營。針對釋永信涉嫌挪用資金等案,經河南省公安廳指定新鄉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由新鄉市公安局提請新鄉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日前,新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釋永信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全國首例陸配村長遭解職 訴願結果翻轉將重新審認
鄧萬華表示,嫁來台灣已逾28年,17年前取得台灣身分證,也持有台灣護照及台胞證。(圖/本報資料照片)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陸配村長鄧萬華,因國籍認定爭議於今年8月1日遭富里鄉公所解職,成為全國首位遭解除職務的里村長。鄧不服處分提起訴願,經花蓮縣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後,決定撤銷原處分,案件將由原處分機關富里鄉公所重新審認。鄧萬華獲悉後簡短表示,尚未接到相關文件不清楚內容,但相信台灣明辨是非的人、好人還是占多數。鄧萬華︰明辨是非者 仍占多數內政部14日回應,我國國民擔任公職者即肩負國家忠誠義務,《國籍法》第20條已明文規定民選公職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中華民國以外之國籍,並於就職之日1年內完成放棄並提出佐證資料。對未辦理者,權責機關均應依法辦理解職事宜。該訴願決定書迄今亦未公開,該部無法確知縣府撤銷解職處分之理由及依據。內政部重申,為貫徹法治國精神,並堅守民選公職人員肩負國家忠誠義務之基本原則,將再行文富里鄉公所應依《國籍法》及中央主管機關之解釋辦理解職。鄧萬華為原籍大陸四川廣元市,民國86年嫁來台灣,17年前取得台灣身分證與護照,並於111年當選富里鄉學田村長。內政部於113年函請富里鄉公所確認其是否已於就職前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職一年內完成喪失其他國籍及提出證明。鄧萬華雖提出經海基會驗證的「中國戶籍註銷證明」,但內政部認為戶籍註銷與國籍放棄不同,並非《國籍法》第20條所要求的證明文件。富里鄉公所於今年7月作出行政處分,自8月1日起解除鄧萬華村長職務。鄧不服提起訴願,主張其早已依法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並經中央選舉機關審核通過參選資格,且兩岸關係非屬國與國,應不適用《國籍法》中「外國國籍」相關規定。花蓮訴願審議會 稱法律爭議未釐清全案經花蓮縣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最終認定富里鄉公所未待內政部釐清「大陸地區是否屬外國」等法律爭議,即逕行作成不利處分,違反《行政程序法》第9條與第36條規定「一律注意有利與不利事項」原則,程序尚嫌草率,難謂適法。10月29日依《訴願法》第81條規定撤銷原處分,交由富里鄉公所重新審認。記者電話聯繫鄧萬華並告知訴願結果,她僅簡短表示尚未接獲文件,也不清楚內容。不過她相信台灣明辨是非的人、好人還是占多數,隨即語氣急忙說「老公身體不舒服,之後再談」,便匆匆掛上電話。富里鄉長江東成說,14日上午已收到公文,會盡速研議內容,若合理就會在最短時間內給予當事人應有權利的回復與保障。他也解釋,當初是依上級機關內政部指示而將鄧解職,但他也鼓勵當事人提出訴願和行政訴訟,讓問題透明化,也讓相關單位依《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判斷。北部4陸配里長 皆未遭解職除了鄧萬華,台北市松山區民生里長王敏茹、新北市土城區延壽里長滕月蘭、中和區崇南里長林秀貞及桃園市新屋區蚵間里長彭小林,都曾因疑具大陸國籍遭內政部發文要求地方政府解職,不過4人至今都未遭解職。台北市民政局表示,里長往往無從證明已放棄陸籍,後續將持續研議並與相關部門協調,是否能協助里長完成放棄國籍的證明。新北市民政局也直言,因涉及大陸地區人民身分認定及兩岸法制適用問題,關係人民參政權與行政處分合法性,會持續函請內政部等中央主管機關解釋法律基礎及適用政策。桃園市民政局表示,曾於8月去函陸委會詢問,若當事人無法取得放棄國籍證明文件,是否得以切結書替代?陸委會卻建議洽詢主管機關內政部。彭小林說,自己當選合法合規,雖是陸配身分,但一輩子都在台灣奮鬥、為地方努力付出,早已認為台灣就是她的家。盼政府好好關心地方,不應該對新住民有任何濾鏡、搞政治惡鬥。
50人台灣戶籍遭註銷 邱垂正:法律明定很清楚
總統賴清德日前提出 17 項國安防範策略,其中包含清查違規在中國設籍或持有中國身分證者。內政部移民署也展開大規模「戶籍清查行動」,傳出已通報戶政機關廢止台灣戶籍登記在案者約 50 人。對此,陸委會今(4)日表示,兩岸條例第9條之1就規範,台灣人民不得去中國大陸申領戶籍、護照,違者取消台灣戶籍,法律明定很清楚。立法院會今天繼續進行施政總質詢。邱垂正會前受訪時表示,兩岸條例第9條之1就規範,台灣人民不得去中國大陸申領戶籍、護照,違者取消台灣戶籍,法律明定很清楚。邱垂正指出,統計數據是由相關主管機關提報,其中包含民眾檢舉、經查證屬實的;第二,政府主管機關主動查緝到的,還有過去有各種專案,例如陸配要放棄原籍,可能有他的困難,兩邊都有身分,只能要他二選一,有些選擇中國大陸身分,就必須放棄台灣身分。邱垂正說,所以這些加總起來後,會通知各地戶政事務所註銷戶籍,共有50幾件,這是主管機關統計的結果;他也呼籲民眾遵守國家法律,遵守兩岸條例第9條之1的相關規定。媒體追問,像是台商林金城因持有中國身分證遭註銷台灣戶籍,還被發現是通緝犯,這種占比高嗎?邱垂正表示,「我想應該都有限」,不過要註銷身分也要有嚴肅的證據,經過一定程序確定有申領對岸身分,作成決定後才會通知各地戶政機關註銷戶籍資料、台灣身分。
立院三讀後「無照駕駛」罰更重!汽車最高罰6萬、機車3.6萬
無照駕駛行為未來將面臨更嚴厲的處罰。立法院會近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大幅調升無照駕駛與違規改裝排氣管的罰鍰金額。根據新規定,無照駕駛汽車者將被處以3萬6千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無照駕駛機車者則須繳交1萬8千元至3萬6千元不等的罰金,且違規車輛都將被當場移置保管。據《自由時報》報導,警政署統計顯示,近年無照駕駛的事故持續攀升。2019年全台共發生4萬5千件無照駕駛事件,造成658人死亡、超過6萬5千人受傷;到了2023年,件數上升至5萬5千件,死亡人數達763人,受傷人數更突破7萬8千人。無照駕駛導致的死亡人數,甚至遠高於同年度酒駕致死的253人,顯示其危害程度不容忽視。在修法前,無照駕駛汽車或持機車駕照駕駛汽車者、偽造或持吊銷註銷駕照駕車者、於駕照吊扣期間仍上路者,乃至於未持照卻指導他人駕駛者,依法僅需繳交6000元至2萬4000元罰鍰。此次修法通過後,相關罰金全面加重,罰則嚴峻許多,顯示政府決心透過更高額罰鍰遏止違規行為。此外,針對汽車使用非原型式排氣管卻未依規定申報異動登記者,罰鍰也同步加倍,由現行1800元提高至3600元。車主必須在接獲通知後15天內完成檢驗,並由公路監理機關收取檢驗費用。若逾期未檢驗,將被吊扣牌照,直至檢驗合格後才可發還;若超過2個月仍未改善,車牌將被註銷。整體而言,此次修法不僅提高罰鍰金額,也加強執行與管理機制,反映政府針對無照駕駛與違規改裝車輛的零容忍態度,期望藉此減少道路上的重大事故,維護交通安全。
鼓吹武統遭註銷台灣戶籍 華碩陸配錢麗喊冤:一向支持和平統一
任職華碩的中國籍配偶錢麗,因被檢舉經營「中國人民解放軍」臉書社團並鼓吹武統,遭主管機關註銷台灣人民身分及戶籍。對此,錢麗30日晚間開直播喊冤,表示自己一向主張「和平統一」,強調「支持解放軍威懾台獨,不等於支持武統」,認為政府的處置是「行政暴力」。錢麗表示,自己作為解放軍社團的管理員,長期立場是和平統一,並非鼓吹武力犯台。她指出,僅是分享戰鬥機型號、配上「統一」字樣的貼文,就被認定為支持武統,斥責主管機關「斷章取義」,不符比例原則。她強調,台獨才是破壞兩岸和平的根源,「台獨頑固分子,代表不了全台灣無辜人民」。並呼籲所有「被民進黨台獨勢力迫害的台灣同胞」與「不支持台獨分裂國土的華夏子孫」團結反對台獨。錢麗透露,已於9月1日依法提起行政訴願,未來也將透過行政訴訟途徑維護自身權益。針對媒體報導她指控華碩CEO涉台獨,她否認並稱遭誹謗,已另案提起妨害名譽刑事訴訟。對此,陸委會副主委暨發言人梁文傑30日在例行記者會表示,錢麗案由內政部召集相關機關審查後,依據相關規定認定其言行有「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之虞」,因此廢止其台灣人民身分及戶籍。梁文傑進一步說明,錢麗是遭人多項檢舉,其中包括經營名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社團,該社團曾發表主張武統及主張以武力消滅中華民國主權的言論,成為主管機關重要審認依據。不過,錢麗即使被註銷戶籍,仍保有外來人口長期居留資格,未喪失在台工作權利,亦可繼續享有勞健保等社會福利。
YTR揭露買機票被詐騙!iwoFly承諾退款盼下架影片 網譏諷:是封口費
擁有82萬粉絲的知名親子YouTuber「我是老爸,我不要當爸」近日分享一段購票經歷,指出自己透過Skyscanner機票比價網站連結至平台「iwoFly」購票,雖然票價比航空公司官網便宜約2000元,但卻在登機前被地勤攔下,並被告知該購票網站其實是詐騙網站,導致無法登機。影片曝光後,老爸透露iwoFly主動與他聯繫,希望他下架影片,並且願意補償他的損失。老爸在影片中表示,雖然最初已成功報到並托運行李,但在登機門前被告知無法登機,令他錯愕不已。他事後查詢發現,iwoFly平台的使用者評價普遍不佳,客服回應速度緩慢,且改票與退票流程繁瑣,對消費者不夠友善。老爸進一步推測,部分第三方平台可能利用消費者資料進行不當交易,例如以他人信用卡購票,讓他擔心自身卡號安全。他坦言,雖然未主動要求退款,但影片發布後,iwoFly主動聯繫表示願意退款並賠償損失,同時希望他下架影片。不過,他尚未回覆對方,並表示若成功退款,將全數捐作公益用途,同時他也反思這樣究竟算不算是詐騙行為。對此,多數網友認為該網站涉及詐騙,支持老爸拒絕下架影片,並感謝他揭露購票陷阱,也有網友質疑平台只針對有影響力的使用者才願意賠償,「+1支持影片不下架,但錢還是得退」、「建議馬上把信用卡註銷,之前也有遇過類似的狀況,然後過不久就發生盜刷,還好即時發現問題,被銀行列為爭議款,真的要小心」、「不是所有人都能得到退費。拿退費當幌子,實則是封口費」、「退費但不下架,如果下架可能又會有更多受害者。」
鼓勵遊覽車轉型 專辦交通車業務免徵汽燃費!30日正式上路
現行公路客運與市區公車等大眾運輸免徵汽燃費,遊覽車仍要徵收,交通部鼓勵遊覽車轉型專辦交通車業務,今公告修法,未來遊覽車轉交通車業務,可視為大眾運輸,免徵汽燃費,今起公告3日,預計10月30日起實施。交通部公告修正「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與「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新增經公路主管機關核定的遊覽車客運業專辦交通車業務車輛,可免徵汽車燃料使用費。交通部說,免徵汽燃費車輛因辦理過戶、繳銷、註銷、吊銷牌照、報廢等異動致不符免徵資格者,如有使用道路情事時,應以自用車費額補繳汽車燃料使用費。交通部表示,考量遊覽車專辦交通車業務,與公路及市區汽車客運業具固定路線、固定班次類似,是補足公共運輸服務不足,為鼓勵遊覽車客運業經營交通車業務者,將其牌照轉換為專辦交通車,專注經營交通車業務,促進遊覽車產業分類營運,提升營運安全與健全整體產業發展,因此增訂遊覽車客運業專辦交通車業務車輛納入免徵規定。
川普推新版學貸豁免「250萬人可減債」 年底前不轉計畫恐被課稅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於17日宣布一項新的學生貸款豁免計畫,數百萬名美國借款人將因此受惠,不過部分申請人仍面臨潛在稅務風險。這項政策的背景來自教育部(Department of Education)與美國教師聯合會(American Federation of Teachers,AFT)之間的訴訟與談判。AFT先前控告白宮,原因是教育部暫停受理「可負擔還款計畫」申請,經雙方協商後達成協議,允許部分借款人獲得債務豁免。根據《unilad》報導,川普政府表示,作為「收入導向型還款計畫」(Income-Contingent Repayment,ICR)與「依所得償還計畫」(Pay As You Earn,PAYE)的一部分,約有超過250萬人將符合豁免資格。教育部在聲明中指出,2025年符合資格的借款人,只要未參與「有價值教育儲蓄還款計畫」(Saving on a Valuable Education,SAVE),其被豁免金額將不計入聯邦所得稅。但由於SAVE計畫已遭聯邦法院凍結,川普政府計劃以「巨大又美麗的法案」(big beautiful bill)徹底廢除該計畫。對借款人而言,若希望豁免金額保持免稅,需在年底前轉入ICR、PAYE或「收入導向型分期付款計畫」(Income-Based Repayment,IBR)。教育部補充,若申請人因無法證明財務困難而被拒絕加入IBR,仍可重新申請審核。報導中指出,目前美國教育部仍積壓超過100萬份「收入導向型還款」(Income-Driven Repayment,IDR)申請,尚未審批完畢,近期政府關門也讓外界擔憂是否將影響進度。依據雙方協議,借款人根據IBR、ICR或PAYE計畫達成可取消資格的日期,將視為貸款註銷的生效日。根據聯邦學生資助(Federal Student Aid)網站說明,若符合條件,借款人可讓貸款被「豁免、取消或註銷」,意即可免於償還部分或全部金額。不過網站同時提醒,各州稅法規定不一,即使聯邦層面不課稅,部分州仍可能將豁免金額視為所得課稅。教育部警告,若借款人延遲切換計畫或未按規定登記,可能在明年收到稅單。部門建議民眾登入聯邦學生資助網站,檢視個人資格並確認申請狀態,以避免不必要的稅務爭議。根據目前統計,川普政府的豁免方案結合多項收入導向型計畫,為長期背負學貸壓力的借款人提供喘息空間。教育部指出,這些新規將自2025年起陸續生效,並根據個人收入與償還年限進行計算。
修杰楷被上銬帶走小孩嚇哭 律師:檢警要用名人殺雞儆猴
台灣男星閃兵事件延燒,第三波名單中有男星修杰楷,他在21日被警方上銬帶走,當時家中只有他跟小孩們、保母,小孩看到這景象被嚇哭。對此律師林智群表示,檢警可能是要用名人案殺雞儆猴。林智群在臉書發文,這案子比較值得討論的是「拘提」、「上銬」,除非狀況緊急可以直接拘提,一般都是地檢署、法院先發傳票,如果都不來,警察才要去你家把你拘來,他指出,「可是修杰楷這些人,他們在台灣都有演藝事業,也購屋置產,用傳票給他們,他們應該會出庭的,有必要用拘提方式處理嗎?」林智群說,另外,拘提時「必要時」可以使用戒具(上銬),但修杰楷他們真的是有逃跑的打算嗎?尤其是坤達,從加拿大飛回來,如果真想逃,為何還飛回來?那麼有必要對他們上銬嗎?妻子賈靜雯談到,當修杰楷被上銬時,小孩就在旁邊被嚇哭了。林智群直言,「這樣真的有必要嗎?」而警察澄清,沒在小孩面前上銬,在電梯裡面才上銬。林智群認為,「也許檢警是要用這個名人案例殺雞儆猴,可是手段可以再細緻一點。」此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希望有同樣情節的都一樣的處理方式,不要因為是名人」、「小孩嚇哭……那為何要做這種明知是犯法的事情呢」、「建議修法,逃避兵役就註銷國籍」、「閃兵是非常可恥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