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助理費
」 助理費 林岱樺 民進黨 詐領助理費 高虹安
陳怡君涉貪助理費遭重判7年10月! 士林地院判決理由出爐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詐領助理費384萬餘元,並涉犯收賄70萬元後關說建案,案經士林地檢署偵結以後,依照貪汙及洗錢等罪起訴。陳怡君出庭時坦承犯行,稱是因為辦公室資金不足才會挪用公費填補,其餘6名被告也全數認罪。士林地方法院於今日(1月12日)審結,依貪污罪判處陳怡君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張惠霖5年10月,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士林地院認為,國家給予議員助理補助費目的,是因為議員從事地方自治立法等業務龐雜,涉及多方專業領域,為期待藉由聘任助理協助議員工作,提升問政品質、加強選民服務。士林地院表示,被告陳怡君及張惠霖,明知助理費非對議員個人的實質補貼,卻為謀求一己私利,罔顧國家給予助理補助費之目的,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張惠霖甚至將詐領款項以現金提出後製造金流斷點,並存入不知情友人帳戶,再藉由開立支票等迂迴方式掩飾、隱匿不法所得。針對收賄部分,士林地院批評,陳怡君、張惠霖不思廉潔自持,竟因一時貪念收受賄賂,褻瀆公務執行純正,破壞身為民意代表為民喉舌的清廉形象。合議庭審酌後,陳怡君、張惠霖就涉貪及洗錢犯行,於偵查及審理期間均坦承不諱,且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應依法減輕其,依貪污罪判處陳怡君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張惠霖5年10月,褫奪公權4年,全案仍可上訴。助理洪于涵、賀璽依、張家蓉依照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犯利用職務機會詐財罪,分別判刑1年10月、2年、1年11月,均緩刑2年,支付公庫5萬元,褫奪公權3年。行賄廠商品嘉建設公司負責人胡偉良、總經理高明義依依共同犯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分別處有期徒刑1年、褫奪公權3年;有期徒刑6月、褫奪公權3年,得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陳怡君涉貪助理費、收賄遭重判7年10月 民進黨2/4廉政會最重恐除名
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與辦公室主任張惠霖,涉嫌詐領助理費共計384萬餘元,並收受建商賄賂70萬餘元協助關說建案。士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及洗錢等罪嫌起訴陳怡君等人,士林地院今(12)日一審宣判,判處陳怡君7年10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表示,2月4日將處理此案,依據廉政條例,最重可以除名處分。翻閱起訴書發現,陳怡君自2018年起擔任市議員,張惠霖自2020年起擔任公費助理與研究室主任,兩人涉嫌以3名親友名義充當「人頭助理」,由不知情助理製作不實文件,向議會請領助理費共384萬8568元,並將款項用於住處與服務處租金、股票投資等私人用途。陳怡君(中)涉詐領助理費、收受賄賂,一審遭判處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圖/報系資料庫)檢調另查出,陳、張兩人涉嫌替品嘉建設建案進行會勘、協調,並利用議員職權向市府施壓,加速建照申請與行道樹移植作業。該建設公司則每月支付約3萬9000元「顧問費」給張惠霖,兩人合計收受賄款70萬5894元。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依貪污等罪,判處陳怡君應執行7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民進黨發言人吳崢表示,尊重司法,也呼籲當事人誠實面對。針對外界關注陳怡君是否將遭民進黨處分一事,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則指出,2月4日將處理此案,依據廉政條例,最輕至少停權處分,最重可以除名處分。
快訊/陳怡君涉詐助理費、收賄關說! 一審判處7年10月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詐領助理費384萬餘元,並涉犯收賄70萬元後關說建案,案經士林地檢署偵結以後,依照貪汙及洗錢等罪起訴。陳怡君出庭時坦承犯行,稱是因為辦公室資金不足才會挪用公費填補,其餘6名被告也全數認罪。士林地方法院於今日(1月12日)審結,依貪污罪判處陳怡君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張惠霖5年10月,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檢方指控,陳怡君與其辦公室主任張惠霖自2018年起,涉嫌詐領助理費384萬,並於2023年8月開始,以顧問費名義向建商收取共70萬元的費用,再用職權向市府關說建案、安排會勘,陳怡君與張惠霖坦承詐領助理費,但否認收賄部分,全案於2025年6月偵結起訴。士林地院2025年9月3日裁定陳怡君、張惠霖延押禁見2個月,2人不服後提出抗告,高院同年9月12日裁定陳怡君100萬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並接受科技監控8個月,張惠霖50萬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科技監控8個月。過去陳怡君在庭上認罪,但她強調並非貪財,因為經營服務處遇上困難,且舉辦活動經常需要花費40萬元到50萬元,但政黨補助卻只有3到5萬元,是因為入不敷出,所以才會犯錯。同案被告張慧霖、張惠霖的三弟媳與胞弟等6人也都當庭認罪,盼法官可以考量無前科,予以緩刑的機會。
國民黨禮讓高虹安拚連任 陳學聖質疑程序正當性憂引黨內雜音
國民黨禮讓新竹市長高虹安拼連任,引發政壇關注。前立委陳學聖今(27)日質疑,國民黨中央在新竹市長選戰中不辦初選、也未進行內參民調,逕自禮讓無黨籍的高虹安,決策過程欠缺正當性,恐引發黨內與藍白合作後續爭議陳學聖指出,國民黨中央宣布新竹市長選舉不辦初選,直接禮讓高虹安參選連任,雖然理解即便進行初選,力爭提名的何志勇也未必能擊敗高虹安,但黨中央連內參民調都未進行便決議禮讓,恐怕將為日後埋下諸多問題。他進一步質疑,高虹安過去雖屬民眾黨,如今卻是無黨籍身分,國民黨與民眾黨卻仍以「藍白合」作為理由禮讓,令人不解「藍在哪、白在哪」,更質疑究竟是誰授權兩黨高層做出這樣的決定、依據為何。他反問,若國民黨可以禮讓高虹安,是否也可要求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棄選新北市長,既然民調顯示李四川大幅領先,又何必勞師動眾舉辦初選,甚至進行二階段藍白協調。新竹市長高虹安涉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二審改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有望爭取連任。(圖/CTWANT攝影組)他也指出,類似情況在宜蘭、嘉義市同樣存在藍白競逐的局面,且國民黨內部多人有意參選,黨中央未來究竟要辦初選、還是不辦?他以台南市為例指出,至少透過內參民調,讓陳以信知所進退,轉而全力支持謝龍介,反而成就大團結;反觀新竹市「什麼都不辦,直接禮讓無黨籍高虹安」,再度質疑,這樣的作法究竟算不算真正的「藍白合」。
高虹安復職重返市府 徐欣瑩致意關心:為地方共好努力
因案停職1年5個月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日前獲內政部准予復職,昨(18)日正式重返市府上班。有意爭取國民黨提名參選新竹縣長的立委徐欣瑩前往新竹市政府拜會高虹安,兩人茶敘交流。徐欣瑩表示,雙方曾在立法院共事,期盼未來無論身處何種位置,都能與所有願意為這片土地努力的人同心協力,為地方爭取共好的未來。高虹安因涉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案,去年7月一審遭判處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台灣高等法院本月16日改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由於判決結果符合《地方制度法》復職規定,新竹市政府向內政部提出申請後,獲准高虹安復職。高虹安昨日上午返回市府,多名市府一級主管與支持者到場迎接,市府大廳也擺滿祝福花籃。徐欣瑩表示,此行特別前往市府向高虹安致意關心,並準備新竹縣的「東方美人茶」作為心意,象徵歷經淬鍊後的回甘,也肯定高虹安在困境中展現的堅韌與毅力。她也考量高虹安復職首日行程繁忙,另準備老字號「美乃斯」點心,一甜一鹹,希望對方在忙碌之餘能稍作休息、補充體力。談及彼此心境,徐欣瑩轉述,高虹安曾形容過去一年半的人生彷彿被迫按下暫停鍵,但仍選擇堅持面對,讓她相當敬佩。她也引述高虹安所說「在最低谷時願意伸手拉我們一把的人,要一輩子感恩」,並表示自己從政過程中同樣曾歷經風雨,正是來自鄉親與朋友的支持,才能一路走到今天。她強調,未來不論身處何種位置,都期盼不分黨派,與所有願意為土地努力的人攜手合作,共同為家鄉打拼。
高虹安涉貪二審改判無罪 吳宗憲:盡快把助理費完整定性出來
高等法院16日對高虹安市長涉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一案,二審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改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對此,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17)日表示,既然已經發生了這麼多案子,應該由司法機關、立法院甚至行政院,大家跨院際坐下來一起討論,把中央的助理費以及地方的助理費,都能夠完整的定性出來到底是屬於什麼樣的性質,是屬於一般的補助,還是公家的費用。並提到,當助理費定性不清不楚的時候,其實誰是最大獲利者,就是執政黨,因為執政黨可以用這個東西來去修理他不喜歡的人。吳宗憲受訪指出,高虹安的案子去分析一下判決,分兩大塊,「第一當然她是把助理費定性成補助,另一個是認為說高虹安所支出出去的錢,遠大於她所從立法院拿到的錢」。吳宗憲也指出,自己在司法機關時也不懂這個問題,但當民代後自己完全能體會,你從立法院領到的助理費或是自己的薪資,其實全部付進去也不可能把日常的支出cover掉,「今天你做民意代表,希望做到好的話,那其實花費絕對會高於你的收入」。吳宗憲進一步說明,高虹安的這件案子,不管執政或在野都應該重新反省,「你不是要國家混亂,你是要國家穩定」,在這情況下,既然已經發生了這麼多案子,應該由司法機關、立法院甚至行政院,大家跨院際坐下來一起討論,把中央的助理費以及地方的助理費,都能夠完整的定性出來到底是屬於什麼樣的性質,是屬於一般的補助,還是公家的費用。吳宗憲說,「這兩個定性出來之後,才能夠理解該怎麼做,否則將來還是會發生類似的情況,有的法官認爲這是補助所以判無罪,有的法官這是詐領財物,用貪污治罪條例判,這樣就會一團亂」。「當助理費定性不清不楚的時候,其實誰是最大獲利者,就是執政黨」,吳宗憲認為,因為執政黨可以用這個東西來去修理他不喜歡的人,這段時間可以看到執政黨用助理費修理了自己內部不聽賴清德話的人,也修理了很多在野黨,甚至讓高虹安停職。吳宗憲也表示,市長是市民一票一票選出來的,憑什麼莫名其妙讓他停職,這對新竹市民也不公平,「所以只要定性不清楚的一天,就是執政黨可以拿出來修理異己的一天」。吳宗憲呼籲司法機關,趕快將助理費定性定調出來,性質為何,不要放任其在那邊空轉。吳宗憲補充,執政黨最希望他語意不清,因為在語意不清的情況下可以讓高虹安停職,也可以讓李俊毅到現在還是他字案在北檢,「這兩個是一樣的做法,但高虹安的起訴一審判有罪,還停職,但李俊毅就他字案繼續在那邊睡覺,這就是執政黨濫用司法雙標,濫用定義不明的東西,也希望定義不明下去」。
高虹安二審貪污無罪 劉世芳:內政部已收到復職申請
高等法院16日對高虹安市長涉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一案,二審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改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7)日表示,昨天下班前收到新竹市政府的來函,請求讓高虹安恢復市長的職務,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公文正在簽辦當中。劉世芳上午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詢前受訪,媒體詢問關於高虹安復職一事,她指出,昨天下班前收到新竹市政府的來函,請求讓高虹安恢復市長的職務,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公文正在簽辦當中。媒體再問,簽辦時程大概要多久?劉世芳說,內部若完成其他簽辦程序,會相當的快。至於停職期間的薪水會還給高虹安嗎?劉世芳表示,復職以後就照常,程序上怎麼走就怎麼走。
已收到高虹安復職申請! 內政部:公文簽辦中程序很快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遭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起訴,台灣高等法院於昨(16)日撤銷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貪污罪,二審改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新竹市政府已立即向內政部申請復職。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7)日證實,昨日下班左右已接到竹市府來函,公文正在簽辦當中。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縣(市)長涉嫌違反圖利罪以外之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由內政部停止其職務,依前述規定停止職務者;如經改判無罪時,於其任期屆滿前,得准其先行復職。而高等法院昨日上午宣判,高虹安原貪污罪遭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二審改以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判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內政部表示,高虹安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可向內政部申請復職;市府也隨即向內政部提出復職申請。對此,劉世芳今日出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前受訪表示,昨日下班左右接到新竹市政府來的函,請求讓高虹安恢復新竹市長職務,「依據《地方制度法》78條,我們現在這個公文正在簽辦當中。」至於簽辦時程大約多久?劉世芳說,內部如果完備其他簽辦程序,會相當地快,不過她本人目前尚未看到公文。
高虹安涉貪助理費二審改判無罪! 律師:判決點出立法院公開秘密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2024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昨天(16日)高等法院二審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改判她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貪污罪遭撤銷。對此,律師王至德直言,二審法官認為助理費本質上是對立委的「實質補助」,可以讓立委統籌運用,因此絕大多數立委都是把助理費「領好領滿」,大家都在玩彈性勻用,「這個判決其實點出了一個立法院公開的秘密!」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撰文道,高虹安案二審宣判,簡單說來說就是「原判決撤銷,高虹安改判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這代表只要繳了18萬元的罰金,高虹安就沒事了,之所以判6個月是因為「偽造文書」,而本來的貪污罪為無罪。王至德表示,童仲彥也是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遭判3年10個月,關了1年半才假釋出獄,「難怪一堆人要發訊息給他,恭喜他的好友高虹安貪污無罪,只要關偽造文書的6個月就好了喔!」王至德提到,以前的觀念是,如果報加班費卻沒給助理,拿去當公積金,就是貪污,但二審法官認為立法院的助理費本質上是對立委的「實質補助」,讓立委統籌運用,意思就是「這個錢就是給你的,只要最後你公費助理跟自費助理的薪水加起來有超過助理費就好了」。王至德說,高虹安雖有「低薪高報」產生的差額(公積金),大約11萬多,但是她另外自己掏腰包給私聘的助理的薪水加起來超過15萬,比她從立法院「多領」出來的錢(11萬)還要多,那就沒有「不法所有意圖」,也就是她沒有把國家的錢放進自己口袋買包包,而是真的用在請助理上。王至德指出,高院有發函問立法院這個助理費的性質,立法院回函說「編列立法委員公費助理經費是補助立法委員問政需要所須的財力不足,本質屬於立委補助費性質」意味著雖然名義是助理費,但是實質上就是補助立委的性質,「這裡應該可以算立法院助攻+1。」王至德說,高虹安第一次當立委,她只是沿用前人的制度,另外也從法制用語、預算編列方式、中央主計主管機關歷來的定義等等的方向,來作為高虹安不構成貪污罪的理由,「不過重要性都比不上前面所說的,高院重新定義了『助理費』的性質為實質補助!」王至德說明,「偽造文書」之所以有罪,是因為高虹安雖然沒把錢放進口袋,但高虹安跟助理約定薪水是7萬,卻向立法院申報8萬;法官認為不管錢後來怎麼用,明明只給7萬,卻在公文書上寫8萬,這就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這部分雖然有罪,但刑度輕非常多,只判6個月,其他助理甚至獲得緩刑,連罰金都省了,「不得不說這次的判決真的是大逆轉了!」「這個判決其實點出了一個立法院公開的秘密!」王至德直言,判決書裡有直接寫出,絕大多數立委都是把助理費「領好領滿」,大家都在玩彈性勻用;二審法官選擇了較符合政治現實(也比較寬容)的見解,認為只要錢是用在公務身上,就不算貪污。王至德認為,可以預期檢察官一定會上訴,畢竟這個判決算是顛覆了以往的實務見解,就算檢察官不想上訴也不行,目前整個司法界都在等著看最高法院要不要採用高院這次的見解,「最高法院會不會買單這個『實質補助』的見解?我們繼續看下去。」最後,王至德也說到,「但在那之前,高市長(目前停職中)應該是可以暫時鬆一口氣了,至少不用擔心馬上要去吃牢飯,甚至可能不小心就把新竹市長當完了。」
涉貪結局兩樣情!高虹安無罪「他詐領5萬被關」 童仲彥8字回應被讚爆
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於去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16日)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高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判決結果引發討論,過去曾因詐領助理費5萬元入獄的台北市前議員童仲彥,也在臉書吐露心聲,被網友大讚「了不起,負責」。據了解,高虹安遭控擔任立委時涉嫌詐領助理費46萬餘元,並將不法所得花在私用,包括餐飲、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甚至還有雙眼皮貼、衛生棉等。檢方當時起訴時,就曾引用童仲彥有罪的判決理由,認定高將公費助理費用挪為私用,構成貪汙罪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回顧童仲彥案,他於2011年11月至隔年2月間,沒有實際聘用蔡姓男子為助理,竟指示康姓助理製作聘書,向議會詐領補助費,且助理張姓妻子也未從事助理工作,卻仍掛名擔任公費助理,登錄在議會春節慰勞金清冊。案經審理,最高法院認定童仲彥有罪,判處3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定讞。童仲彥於2022年3月25日入監服刑,隔年10月獲得假釋,今年假釋期滿,陸續考取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資格。高虹安判決出爐後,童仲彥也在臉書發聲恭喜對方,霸氣表示「阿童關就關了,沒事!」對此,不少網友大讚「了不起,進去是為了要出來」、「了不起,承擔」、「了不起,負責」、「童哥真男人」。
高虹安助理費案貪污罪二審改判無罪 民眾黨:讓社會看見司法本該有的公平性
高等法院今(16)日對高虹安市長涉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一案,二審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改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對此,台灣民眾黨表示,高等法院願意重新檢視一審失衡的量刑結果予以修正,且認定高虹安市長未涉及貪污、還予高市長清白,讓社會看見司法本該有的公平性。民眾黨指出,本案自偵辦以來,外界高度關注的爭點,始終在於「是否有人頭詐領」、「是否有中飽私囊」。但事實已一再證明,高虹安在立委任內,助理確有實際加班、實際投入公務服務,相關支出亦多用於公務用途,並無任何款項流入個人口袋,更非以助理費作為私人不法所得。民眾黨重申,司法不應成為政治攻防的工具,更不應因人設案、因黨設標準。期盼此一判決,能成為檢視過往類似案件的起點,讓司法真正回歸公平、公正與人民信賴。
高虹安助理費案二審撤銷貪污罪 民進黨市黨部:尊重司法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於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高等法院今(16)日二審改判依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上訴。對此,民進黨新竹市黨部回應,無論二審或三審定讞結果為何,尊重司法立場不會改變。民進黨新竹市黨部表示,無論高虹安因涉詐助理費一審遭判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以及二審改依公務員登載不實判刑6個月,或日後三審定讞結果為何,民進黨「尊重司法」的立場不會改變。至於2026新竹市長選舉,民進黨新竹市黨部回應,相信地方與中央會推出最合適的人選,「新竹隊」會竭盡全力,團結爭取市民的認同與支持。
二審改依登載不實罪判6月 高虹安:將依法並盡速完成復職程序
新竹市長高虹安任職立委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去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高等法院今(16)日判決結果出爐,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對此,高虹安回應,高院已明確認定她在相關案件中並無貪汙不法,她尊重並感謝合議庭判斷;並表示,將依法並盡速完成復職程序,回到市長的工作崗位。高院判決結果出爐後,高虹安表示,針對今日判決結果,高等法院合議庭已明確認定她在相關案件中並無貪汙不法,「對此,我尊重並感謝合議庭就事實所作出的判斷。」至於判決中涉及的其他法律認定,高虹安說,將待收受判決書後再行回應。高虹安指出,自己將依法並盡速完成復職程序,回到市長的工作崗位,持續承擔市民所託付的責任,把全部心力放在城市建設與市民福祉上。高虹安表示,「感謝所有市民朋友的關心與支持,也感謝這段期間堅守崗位的新竹市政府團隊。未來,我會以更謙卑、也更謹慎的態度,持續為新竹市努力」。
藍提案助理費除罪化 王婉諭點出3隱患恐讓「貪污合法化」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日前提案修法,主張將立委助理費改為由立委「統籌運用」並免檢據核銷。對此,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昨(5)日強烈批評,此舉形同讓「貪污合法化」,恐讓立委可名正言順領取「私房錢」。她痛批,藍營聲稱此案是「保護助理」的進步法案,但事實上藍綠白三黨的助理與立法院助理工會均公開反對,證明該修法並非為助理權益著想,而是替特定涉案立委解套。王婉諭談到,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提案欲將「詐領助理費」除罪化,主張立委不必檢據核銷即可領取助理費,形同讓貪污行為合法化。她指出,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雖聲稱這是「保護助理」的進步法案,但藍綠白三黨的國會助理與立法院助理工會均明確反對,顯見此修法若通過,將幫助高虹安、顏寬恒涉案立委解套,更會摧毀國會的專業運作。她指出,現行制度下,立委每月可獲 56 萬元助理費,由立法院直接匯入助理帳戶;然而陳玉珍版本卻改為「統籌款」,讓立委可自由運用、不限用途也免檢據核銷。王婉諭點出三大問題:第一,立委可合法領取「私房錢」,助長貪腐風氣;第二,助理費既不用核銷,恐出現「某些立委不需要聘請助理,打混摸魚一樣也能領錢」的荒謬情況;第三,若助理名單無須通報,將使國會內部成為政治酬庸與人脈滲透的溫床,危及機敏資訊與公共決策安全。王婉諭強調,立院助理制度本已缺乏明確法制與勞動保障,應推動《立法院公費助理任用條例》,建立透明、專業的聘用制度,而非倒退除罪化。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所提修法版本,規劃助理相關費用由立法院編列預算補助,並撥給立委統籌運用、免檢據核銷。(圖/CTWant攝影組)
解析派系合流拉抬邱議瑩 陳冠安:賴瑞隆佛系攻勢恐遭邊緣化
有意爭取民進黨提名、投入 2026 高雄市長選舉的立委邱議瑩,昨日舉辦首場大型造勢活動,邀請立委林楚茵、黃捷站台,前行政院長蘇貞昌更以壓軸嘉賓南下力挺。對此,台北市內湖南港市議員擬參選人陳冠安今(1)日分析指出,在英系與蘇系強力聯手加持下,邱議瑩的聲量顯著攀升;反觀同為參選人的賴瑞隆因缺乏攻勢與存在感,正面臨在黨內初選遭到邊緣化的風險。民進黨高雄市長初選競爭激烈,包括立委許智傑、賴瑞隆、邱議瑩與林岱樺皆積極在地方布局、爭取支持,希望在明年一月啟動的全民調階段脫穎而出。其中,林岱樺最早展開造勢活動,但因捲入詐領助理費爭議,先前雖獲正國會成員如前外交部長林佳龍、民進黨發言人卓冠廷相挺,但也隨即引發大量基層部分不滿。其餘參選人也陸續起跑,而邱議瑩的首場鳳山造勢聲勢浩大。主辦單位宣稱現場吸引 5 萬人到場,場面浩大。蘇貞昌親自到場助講,成為活動焦點之一。另外,此次活動主持人由新系邱俊憲與湧言會林智鴻搭檔,外界分析邱議瑩展現「整合」氣勢,力拼團結地方,接棒陳其邁市政。陳冠安分析,「英蘇」派系合作有效推升邱議瑩聲量,賴瑞隆若不加強攻勢恐遭邊緣化。(圖/陳冠安臉書)對此,陳冠安指出,從 Google Trends 搜尋趨勢可見端倪。11 月 30 日造勢前夕,邱議瑩與賴瑞隆的聲量大致相當,甚至偶有小幅領先;但造勢當天,邱的搜尋量飆升為賴的 7 倍,並推升過去 30 天的整體聲量至賴的 2 倍。他認為,面對英蘇派系「空軍」聯手強攻,賴瑞隆當天僅以三市場掃街回應,聲量變化有限,無法形成有效攻勢,在社群時代形同自願當「隱形人」,等同將議題主導權拱手讓出。他直言,距離民進黨高雄市長初選僅剩約六週,若以互比民調作為主要決勝機制,賴瑞隆目前「平靜如水」的聲勢恐難突圍。加上英系、蘇系、扁系與湧言會等派系陸續集結,新系至今仍未整合許智傑與賴瑞隆的支持,賴採取的「佛系低攻勢」策略,更有可能在社群洪流中被迅速邊緣化。曾任高雄市新聞局長的賴瑞隆,有意爭取黨內提名參選2026高雄市長。(圖/方萬民攝)
陳歐珀涉貪遭押174天! 500萬交保後首度出庭
前民進黨立委陳歐珀涉嫌收賄以及詐領助理費,從今年6月4日一路被羈押至昨日(11月24日),由北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以及出境、出海。台北地院今(11月25日)接續開庭審理此案。陳歐珀的辯護律師主張,陳歐珀雖然有為推動法案召開協調會,但參與此案的立委有3位,且今日出庭的被告也表示,此案的壓力並非直接來自陳歐珀。今日庭末,檢方指出陳歐珀確實有透過協調會等方式對行政機關施壓推動法案,並因此導致行政機關的會議結果受到影響。不過今日出庭作證的交通部公務人員在聽到檢方的意見以後,卻連忙打斷表示自己並非這個意思,但因為還未輪到其發言,因此也隨即被法官阻止。陳歐珀的辯護律師則表示,依照證人所述,會議的結果並非受到陳歐珀的影響,且當時參與其中的立委有3位,並非只有陳歐珀。此外,關於本案的壓力證人也說得很清楚,是來自整個機關的壓力,而非陳歐珀個人,加上當時有相關事件(新店計程車司機自殺)發生以及相關的陳情案,因此交通部才會如火如荼展開相關的排程,且當時會議也都是按照既定的行程去走。在歷經3小時的庭訊以後,陳歐珀先是前往洗手間,結束後一路沉默的順著北院樓梯一路走出台北地院大門,直到上了自己車輛的副駕駛座以後,再由他的兒子駕車將其帶離台北地院。
前議員林穎孟涉貪後抖出同夥! 辦公室主任挨告遭起訴
時任台北市議員林穎孟涉嫌詐領26萬助理費,被依照貪汙治罪條例起訴、判刑,全案上訴至二審。林穎孟事後反控時任辦公室主任吳香君才是負責申辦補助的人,並出面提告。台北地檢署今日(11月25日)偵結此案,認定吳香君同樣涉案,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的機會詐取財務罪起訴。林穎孟2018年當選台北市議員,黨籍為時代力量,吳香君為其辦公室主任,楊尚偉則是其公費助理。由於楊尚偉的課業原因,林穎孟於2019年9月28日將其資遣,不過應該自掏腰包給付在「公費助理薪資」範圍外資遣費的林穎孟,卻與吳香君共謀,於11月才向市議會辦理停聘。市議會承辦人員因此認定楊尚偉工作一直持續至10月,並將10月份的3萬元月酬金撥入楊尚偉帳戶,另將勞保費2372元、健保費1373元、勞退機關提撥補助款1818元撥入林穎孟帳戶,林穎孟和吳香君共詐領3萬5563元。事後,林穎孟遭助理檢舉,檢方更調查出在前男友葉曜彰創業開設公司時,還將公司設計師拿來當助理人頭,並藉此詐領了23萬餘元的助理費。林穎孟被檢調查辦時,因為認為是遭前辦公室主任吳香君向媒體爆料抹黑,林穎孟告發吳香君共謀詐領助理費。
前綠委陳歐珀涉貪500萬交保! 北院裁定理由曝光
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在擔任立委期間,利用職權推動商港法並且幫忙減免基隆港碼頭的租金以及管理費,為租賃車業者開協調會等方式,收受聯興國際物流公司、租賃車業者賄賂、詐領助理費自6月4日起遭到羈押禁見至今。台北地院今日(11月24日)裁定陳歐珀以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並科技監控。台北地院認為,與案情相關的重要證人均已詰問完畢,已大幅降低串供可能,因此無羈押之必要。合議庭認為,陳歐珀仍否認起訴書犯行,但考量到與案情相關的重要證人目前均已詰問完畢,顯已大幅降低陳歐珀就本案重罪部分串供證人之可能性,堪認陳歐珀被訴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犯行之相關事證已獲相當程度之保全。考量到本案重要證人已到庭證述如上,且相關事證已獲相當程度之保全。要不得徒憑共同被告或其他證人尚未全部詰問完畢,遽謂有羈押被告之必要,否則恐有過度限制被告之人身自由,而違反比例原則之虞。合議庭審酌審酌被告之犯罪情節、地位、訴訟進行程度、身體狀況、資力等節,認如命被告提出新臺幣500萬元保證金,並限制住居,應足以對其形成足夠之心理壓力及拘束力,而可作為羈押之替代手段,以確保本案後續審理及執行程序之進行,無續予羈押之必要。另一併裁定被告自停止羈押之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且須定期向台北地院報到及遵守接受電子腳環之科技設備監控8月。另,又為避免被告與同案被告及本案後續尚待傳喚到庭接受交互詰問之證人就案情有所討論或指示,而妨害真實之發現,爰命其不得與同案被告即其配偶徐慧諭有任何探詢案情之行為,亦不得與其餘同案被告及本案後續尚待傳喚到庭進行交互詰問之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倘被告於停止羈押期間無故不遵期到庭、違反前揭限制住居及予以限制出境、出海等事項,或違反本院所命前揭其應遵守之不得與同案被告及本案後續尚待傳喚到庭接受交互詰問之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接受科技監控等事項,得為再執行羈押之事由。
陳歐珀涉貪遭押174日重獲自由! 台北地院裁定500萬交保
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在擔任立委期間,利用職權推動商港法並且幫忙減免基隆港碼頭的租金以及管理費,為租賃車業者開協調會等方式,收受聯興國際物流公司、租賃車業者賄賂、詐領助理費共874萬8092元遭北檢起訴,陳歐珀也於6月4日起遭到羈押禁見至今。台北地院今日(11月24日)裁定陳歐珀以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並科技監控。陳歐珀在宜蘭實力雄厚,他從基層公務員一路做起,曾任三星鄉長與議員,並在2012年時代表民進黨參選立法委員當選,成為民進黨首任宜蘭立委,隨後更連任3屆。不過陳歐珀2024年時被提名準備繼續參選宜蘭縣立委,卻在2023年5月被爆出涉嫌與吸金的im.B平台過從甚密,不但使用im.B大樓作為後援會與服務處,其座車更登記在im.B名下,因而被迫退選,放棄連任。北檢接獲檢舉,陳歐珀涉嫌在2016年任內收受聯興國際物流公司賄款,並協助護航推動商港法修法,台北地院6月3日指揮廉政署兵分14路搜索其住處等地,並約談涉案人員共10人。陳歐珀6月4日凌晨移送至台北地檢署進行複訊,遭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最終陳歐珀被北檢依照貪汙等罪於8月28日起訴。
5連霸前民進黨議員吳宗憲遭起訴!涉詐領助理費1455萬元
五連霸前民進黨桃園市議員吳宗憲詐領議員助理補助費1455萬餘元案,桃園地檢署偵辦,認為他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權詐領財物、《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今天偵結起訴。桃檢肅貪專組檢察官范玟茵指揮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偵辦吳宗憲詐領議員助理補助費案,吳宗憲等8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並向法院聲請沒收已繳回之犯罪所得1455萬6351元,以達澈底剝奪被告犯罪所得之目的。檢方調查,吳宗憲為桃園縣議會第15至17屆議員,任期自91年3月1日至103年12月25日,亦為桃園市議會第1、2屆市議員,任期自104年11月19日至111年12月25日,明知助理補助費並非議員薪資之一部分,亦非對於議員個人之實質補貼,竟與擔任其范姜姓公費助理共同基於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犯意聯絡,虛偽申報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補助費,由未擔任議員公費助理的歐陽、許、葉、張、彭、劉姓民眾,配合提供國民身分證件、銀行帳戶資料,供吳宗憲自行或指示范姜姓女子製作內容不實之「聘書」、「桃園市議會議員自聘公費助理遴聘異動表」等文件後,向桃園市議會將歐陽等人虛偽申報為公費助理,待歐陽等人之薪資、春節獎金款項匯入帳戶後,再由吳宗憲自行或指示范姜將該等款項提出並挪為私用,總計以此方式向桃園市議會詐得公費助理補助費用共1455萬6351元。檢方又說,本案詐領助理補助費期間長達甚久,虛報人頭助理人數非少,檢察官指揮專案小組深入追查,分析相關帳戶資金流向,今年7月22日起連日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執行搜索11處,傳訊吳宗憲及相關人頭助理,確認渠等詐領事證,並向法院聲請羈押吳宗憲獲准,始得查悉全案。桃檢呼籲民意代表應恪遵法令,依據專業恪盡職權,為民喉舌,助理補助費之申報、使用均應合於相關法令,任何此類不法犯行,本署皆會積極查辦,以維護民主政治之廉潔及人民對於民主制度之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