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
」 北院 貪汙 高虹安 毒品 北檢
白宮首席科學顧問坦言:廢除「中國行動計劃」已造成傷害
白宮最高科學顧問於美東時間14日表示,拜登政府決定廢除美國司法部的「中國行動計劃」(China Initiative)確實「造成傷害」,但並未進一步建議應全面恢復該計畫。在佛州共和黨眾議員韋伯斯特(Daniel Webster)詢問,這項旨在打擊北京經濟間諜行為的計畫遭終止,是否已帶來負面影響時,白宮科學和技術政策辦公室(Offic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主任克拉齊奧斯(Michael Kratsios)回應稱:「這確實造成了傷害。」他解釋:「我們已經意識到這個傷害,而且眾議院『美國與中國共產黨戰略競爭特設委員會』(China Select Committee)也揭露了許多不法行為者,正試圖滲透我國研究體系的案例,範圍涵蓋戰爭部門、能源部,以及其他研究機構。」克拉齊奧斯補充,「持續保持警覺,監測、追蹤並建立適當的防護措施來保護我們的研究生態系統非常重要」,他還提到五角大廈於上週發布的1份備忘錄,該文件加強了針對中國實體的研究安全措施。據悉,上述言論是在眾議院「科學、太空與技術委員會」(House Committee on Science, Space, and Technology)舉行的聽證會上發表的,時間點距離眾議院議員刪除1項附加於商務、司法與科學撥款法案中的條文僅數日之後,該條文本來將實質上恢復「中國行動計劃」。美國司法部的「中國行動計劃」於2018年川普(Donald Trump)第1任期內推出,但該計劃遭到了廣泛的批評,被認為助長了對亞裔美國人的種族歧視與偏見、損害美國吸引頂尖人才和推動科技進步方面的利益,更導致頂尖科學人才從美國流向中國。根據美國司法部資料,截至2021年8月,28起「中國行動計劃」案件中,僅有8起獲得定罪或認罪協議,其中4起涉及學術詐欺,另4起涉及經濟間諜與商業機密竊取。截至2024年,司法部1個已封存的網頁列出與「中國行動計劃」相關的58起案件,但該清單被認為並不完整。拜登政府遂於2022年正式終止該計畫,司法部當時承諾,將採取「更廣泛的方法」,而非僅聚焦於來自北京的潛在威脅。然而,自計畫終止以來,國會內部,特別是眾議院共和黨人,多次嘗試推動恢復「中國行動計劃」。例如隨附於2026年度商務、司法與科學預算案的報告,便呼籲重新設立該計畫,以「維持美國的競爭優勢」,並「對抗中國竊取美國研究成果的惡意企圖。」立法者,尤其是共和黨人,也試圖加強限制美國政府與中國研究人員之間的合作。就在眾議院美國與中國共產黨戰略競爭特設委員會,發布1份關於五角大廈資助涉及中國研究機構專案的報告數月後,美國國防部在上週表示,將停止向其認定與中國軍方有關聯的企業提供基礎研究支援。與此同時,克拉齊奧斯14日也被喬治亞州共和黨眾議員麥考密克(Rich McCormick)問及,面對約25萬名中國學生在美國的存在,政府可採取哪些措施來降低潛在的科技風險?他回應,應將聯邦研究與開發資金優先投注於美國本土的科學家與技術人才,「這是我們這個辦公室將持續強調的方向,並確保在發布資金申請通知與其他資助請求時,我們的資金是用來支持美國學生。」
遭求處死刑! 尹錫悅法庭內怒吼89分鐘:我是為了保護自由和主權
南韓前總統尹錫悅(윤석열)因2024年12月3日宣布緊急戒嚴引發社會動盪,遭控觸犯「內亂罪」及多項重罪,南韓特別檢察組昨天(13日)在結案庭上向法院求處死刑,稱其為「違憲叛國的主謀」。對此,尹錫悅在庭上進行了長達89分鐘的最後陳述,拒絕道歉及認罪,並強調實施戒嚴是為了保護國家和憲法。綜合《韓聯社》等韓媒報導,此次庭審自13日上午9時30分開始,一直持續到14日凌晨2時25分才結束,歷時16小時55分鐘,而尹錫悅於14日凌晨0時11分開始最後陳述。當尹錫悅聽見自己被求處死刑後,一度輕笑環視法庭,而他在做最後陳述時,臉漲得通紅,聲音沙啞並眉頭緊鎖地宣讀事先準備好的文稿約89分鐘,期間辯護律師尹甲根(윤갑근)還忍不住打瞌睡。尹錫悅在庭審過程中拒絕道歉,重申戒嚴令是一種「警告」,而他宣布戒嚴是由於「反國家勢力的暴政」。尹錫悅直言,「這不是壓迫人民的軍事獨裁,而是為了保護自由和主權,恢復憲法」、「你們見過哪場叛亂(指緊急戒嚴)被全國乃至全世界報導,卻在2、3個小時後因為國會下令停止而平息?你們見過哪場叛亂是空槍進行的?」尹錫悅聲稱,只有實施戒嚴才能讓公眾意識到國家選舉委員會所指控選舉舞弊的嚴重性,而民主黨正在實行「違憲的議會獨裁」,並指責民主黨企圖顛覆國家自由民主、自由市場經濟以及與自由世界團結一致的路線,「他們的目標是推翻整個體制!」尹錫悅批評檢察官團隊是「瘋狂的劍舞者」,象徵著肅清和壓迫,更形容對方是一群聽著民主黨哨聲而盲目行動的狼;而他還怒視著特別檢察官,並質疑「你們是要透過戒嚴令來實施長期獨裁統治嗎?為什麼不事先通知我?讓我好好學怎麼做?」、「我負責調查和審判工作已有26年,但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如此混亂的調查」。辯護律師金洪一(김홍일)則主張,特檢團隊試圖將此案引導至政治審判,並得出預先設定的結論,因此他請求對此案作出無罪判決,「因為此案的起訴是非法的,不符合犯罪構成要件,而且沒有任何證據。」金洪一抗議道,除了宣布戒嚴令外,特別檢察官所聲稱的違憲和非法行為根本沒有發生,「戒嚴令的目的不是為了破壞憲法,而是為了向人民傳達一個訊息,這絕不是一場內戰。」報導指出,法院預計在2月中旬宣布判決。
二寶爸下藥性侵女同事還辯「被仙人跳」 挨告後搬失智母癌末父求情
台南一名賴姓男子某天中午邀請女同事用餐,期間竟拿精神科診所取得的安眠藥,謊稱是「普拿疼」給對方吃,趁女同事昏睡時性侵得逞。賴男遭告上法院後,一度否認犯行,一審遭判有期徒刑8年6月;賴男上訴改口認罪,先行賠償70萬元,並聲稱自己還有2名未成年子女要撫養,還得照顧失智母親、癌末父親,請求減刑,二審考量他已坦承犯行且賠償,改判有期徒刑8年。判決書指出,賴男與女同事交情尚可,女同事於2023年7月某日中午乘坐賴男的車要到餐廳用餐,後來賴男聲稱要返回住處拿餐廳的會員卡,誘騙女同事跟他一起過去,而賴男見女同事身體不適,便將從精神科診所取得的安眠藥「使蒂諾斯膜衣錠」拿給女同事吃,還謊稱是對經痛、頭痛很有用的「普拿疼」。 待女同事服用後陷入昏睡狀態,賴男隨即強行性侵得逞,直到當天下午女同事驚醒離開,返家驚覺身體有異狀,驗傷發現尿液、內褲及私處有賴男DNA,立刻報警提告。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賴男供稱兩人是曖昧對象、有交往,賴男的辯護人也強調兩人為合意性交,控訴女同事是想「仙人跳」;女同事則說兩人並非男女朋友,賴男曾追求她,但她告訴對方說不適合,當朋友比較好,而這件事過後讓她感到焦慮、恐慌,更因此到身心科接受治療。一審法官綜合相關證據,未採信賴男說詞,認為賴男行為惡性不低,且犯後矢口否認,依藥劑強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8年6個月。賴男不服提起上訴並改口認罪,強調自己沒有前科紀錄,不是罪無可赦的人,表示是因為害怕才選擇掩飾錯誤,希望可以在民事賠償,已先行給付對方70萬元部分賠償,並主張自己長期單親照顧2名未成年子女,祖母也已去世,只剩失智的母親及未同住癌症末期的父親,不管生活上的照料或經濟上的提供都仰賴他,希望可以減輕他的刑期,讓他能早日回歸社會。二審法官考量,賴男無前科且坦承犯行,加上已賠償70萬元等犯後態度,決定撤銷原判決部分內容,改判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陳怡君涉貪助理費遭重判7年10月! 士林地院判決理由出爐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詐領助理費384萬餘元,並涉犯收賄70萬元後關說建案,案經士林地檢署偵結以後,依照貪汙及洗錢等罪起訴。陳怡君出庭時坦承犯行,稱是因為辦公室資金不足才會挪用公費填補,其餘6名被告也全數認罪。士林地方法院於今日(1月12日)審結,依貪污罪判處陳怡君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張惠霖5年10月,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士林地院認為,國家給予議員助理補助費目的,是因為議員從事地方自治立法等業務龐雜,涉及多方專業領域,為期待藉由聘任助理協助議員工作,提升問政品質、加強選民服務。士林地院表示,被告陳怡君及張惠霖,明知助理費非對議員個人的實質補貼,卻為謀求一己私利,罔顧國家給予助理補助費之目的,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張惠霖甚至將詐領款項以現金提出後製造金流斷點,並存入不知情友人帳戶,再藉由開立支票等迂迴方式掩飾、隱匿不法所得。針對收賄部分,士林地院批評,陳怡君、張惠霖不思廉潔自持,竟因一時貪念收受賄賂,褻瀆公務執行純正,破壞身為民意代表為民喉舌的清廉形象。合議庭審酌後,陳怡君、張惠霖就涉貪及洗錢犯行,於偵查及審理期間均坦承不諱,且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應依法減輕其,依貪污罪判處陳怡君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張惠霖5年10月,褫奪公權4年,全案仍可上訴。助理洪于涵、賀璽依、張家蓉依照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犯利用職務機會詐財罪,分別判刑1年10月、2年、1年11月,均緩刑2年,支付公庫5萬元,褫奪公權3年。行賄廠商品嘉建設公司負責人胡偉良、總經理高明義依依共同犯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分別處有期徒刑1年、褫奪公權3年;有期徒刑6月、褫奪公權3年,得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快訊/陳怡君涉詐助理費、收賄關說! 一審判處7年10月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詐領助理費384萬餘元,並涉犯收賄70萬元後關說建案,案經士林地檢署偵結以後,依照貪汙及洗錢等罪起訴。陳怡君出庭時坦承犯行,稱是因為辦公室資金不足才會挪用公費填補,其餘6名被告也全數認罪。士林地方法院於今日(1月12日)審結,依貪污罪判處陳怡君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張惠霖5年10月,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檢方指控,陳怡君與其辦公室主任張惠霖自2018年起,涉嫌詐領助理費384萬,並於2023年8月開始,以顧問費名義向建商收取共70萬元的費用,再用職權向市府關說建案、安排會勘,陳怡君與張惠霖坦承詐領助理費,但否認收賄部分,全案於2025年6月偵結起訴。士林地院2025年9月3日裁定陳怡君、張惠霖延押禁見2個月,2人不服後提出抗告,高院同年9月12日裁定陳怡君100萬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並接受科技監控8個月,張惠霖50萬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科技監控8個月。過去陳怡君在庭上認罪,但她強調並非貪財,因為經營服務處遇上困難,且舉辦活動經常需要花費40萬元到50萬元,但政黨補助卻只有3到5萬元,是因為入不敷出,所以才會犯錯。同案被告張慧霖、張惠霖的三弟媳與胞弟等6人也都當庭認罪,盼法官可以考量無前科,予以緩刑的機會。
黃呂錦茹聲請撤銷科技監控!庭上嘆卵巢有囊腫 因腳鐐不能做核磁共振
國民黨籍時任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因為涉罷免偽造案,遭到檢方起訴,去年8月開庭時,黃呂當庭認罪,合議庭裁定1000萬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實施科技監控。近日黃呂聲請撤銷科技監控,以個案手機拍照取代。台北地院今開庭審理,她強調自己因為健康疑慮,希望可以解除,並鄭重表示自己不會逃亡。黃呂錦茹說,她已經認罪,且目前已經卸下國民黨台北黨部主委一職,並無實質影響力,如今因為身體健康狀況有疑慮,去年8月健康檢查時因為電子腳鐐無法進行核磁共振檢查,且如今她也因為兩腳重量不均,導致臀部以及腿部肌肉痠痛,甚至還會發麻。針對檢方提到的2次申請外出,黃呂錦茹說一次是因為去做社會公益,另一次則是因為娘家的祖厝因為去年7月的颱風受損,需要維修。並表示自己去年8月做體檢時,狀況很不好,表示自己現在每周都要到醫院做骨骼、肌肉以及心靈上的治療,反駁自己有出逃可能,表示「鄭重地否認我有這樣的意圖」。黃呂錦茹表示,她自己的身體她最了解,並指出醫生說她的心臟以及肺部都還需要檢查,卵巢也有囊腫需要切除,強調自己最不舒服的就是髖關節,不僅生活混亂,生活品質也很不好,希望法官可以加以審酌。
知名律師租屋藏匿傅崐萁管家! 張睿文被移送律懲會
台北地檢署去年3月偵辦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崑萁競選小物案,搜索傅崑萁的管家李慶隆台中的住處,但李慶隆旋即失聯被通緝,最終在5月才主動投案。檢調發現,名律師張睿文疑似協助藏匿李,規避偵查,被依照藏匿人犯罪嫌起訴,並經一審判處8月有期徒刑,緩刑5年。北檢今日(1月7日)也將張睿文移付懲戒。台北地檢署去年3月11日搜索李慶隆台中的住處以後,李男在到案接受檢方複訊、交保以後便直接人間蒸發。檢調去年4月間要傳喚李慶隆時聯繫不上,調查人員與張睿文聯繫時,她表示只有在3月14日時曾接到李慶隆的電話,但最後仍和李慶隆失聯。事後,檢方於5月2日對李慶隆發布通緝,並搜索張睿文,於訊後諭知其50萬元交保,最後李慶隆於5月9日投案,於訊後以100萬元交保,配戴電子腳環。而檢方發現,李慶隆「人間蒸發」期間,是透過張睿文協助才得以躲藏。張瑞文以親戚北上找工作為由,向王姓房仲借用台北市大安區某套房的鑰匙,李慶隆則於被檢方請回的隔日晚間11時許駕車來到張睿文的事務所,並在張睿文的指示下,將車輛停入其事務所地下室的機械停車位,李慶隆下車後先是拆掉車牌,才和張睿文會面。事後由張睿文駕車載著李慶隆,於去年3月13日凌晨至台北市大安區某處和王姓房仲碰面,交付1萬7000元房租給她,再由房仲轉交給不知情的屋主。最終檢方於去年的11月11日依藏匿犯人罪嫌起訴張睿文,並求刑8月,另將分「律他」案,將張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台北地院開庭時,考量其在審理期間改口認罪,判張女有期徒刑8月,並緩刑5年,而台北地檢署也認為張女違反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今日將張移付懲戒。
送拾荒婦「32元舊電鍋」淪貪污犯 清潔員褫奪公權1年確定
台北市環保局黃姓清潔員2024年7月26日晚上將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轉贈給拾荒婦,卻因此遭到檢方依貪污罪起訴。士林地院2025年12月2日一審宣判,判處黃男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而士林地檢署經研議後決定不上訴,黃男亦未提起上訴,全案將依一審判決結果確定。回顧整起事件,黃男2024年7月26日晚上清運垃圾時,看到民眾丟棄回收的大同電鍋並未損壞,想起認識的拾荒婦困境,於是把電鍋帶回家測試,確認能使用便送給該名婦人。沒想到黃男事後竟遭檢舉涉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罪,清潔隊要求他歸還電鍋,但因他不好意思向對方索討,只好自掏腰包買新的電鍋給婦人,再把舊鍋要回來後歸還,並向主管自首。他坦承,只是希望婦人能用來煮一些稀飯和熱東西吃,也可以過得好一點,自己從未亂撿過東西。士林地檢署2025年9月以貪污罪起訴黃男,考量犯後態度良好,且情節輕微,並主動自首認罪,因此建議法院從輕處理。台北地院指出,該電鍋經鑑價後殘值僅32.56元,黃男並未轉售牟利,若以貪污罪最低本刑處罰,顯有過重之虞,因此依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相關規定,多次減刑後,判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並依法褫奪公權1年。至於是否上訴二審,檢方收受判決書後完成內部研議,認事用法並無不當,不上訴;黃男方面亦未行使上訴權,因此一審判決將生效並確定。
白色巨塔2/被封神「2026年度好醫生」! 中榮神外科主任讓無照廠商執刀手術
台中榮民總醫院神經外科內的3名醫師,科主任鄭文郁、科主任楊孟寅、醫師廖致翔被爆料指出,放任無醫護人員執照的醫材廠商進入手術房內執刀手術,自己在旁納涼,3人讓無照廠商執刀至少已長達3年,粗估至少已有180名病人在不知情情況下,被「變更」主刀醫師。諷刺的是,3人中的科主任楊孟寅2025年12月30日被康健雜誌評選為「2026年度好醫生」、網紅醫師廖致翔更是對外主打「脊椎手術是吃飯的技能」。康健雜誌於2025年12月30日的報導中,指出台中榮總神經外科的科主任楊孟寅是「2026年度好醫生」,是台灣少數能將尖端科技轉化為臨床應用的「跨領域醫師」,將腦部、脊椎手術精準度推向極致,甚至領先全球取得美國FDA認證,將AR擴增實境導入困難手術,更長年穿梭於醫學中心與偏鄉醫院間,支援專業醫療支援不足的偏鄉地區。然而這樣的「好醫師」卻被爆料指出,其2025年執刀脊椎內視鏡微創手術時,竟在手術台上偷懶,反讓無醫護人員資格的醫材廠商,上桌(table)執行內視鏡手術,自己則在一旁觀看廠商執刀,相當離譜。台中榮總神經外科科主任楊孟寅放任無照廠商上手術台執刀,自己則在一旁納涼觀看,甚至還問病人「會痛要講」。(圖/民眾提供)不過這也並非楊孟寅第一次傳出醜聞,2011年間,台中檢警偵辦醫師協助病患詐領2800萬餘元的保險金案中,發現6名醫師參與其中,其中5人認罪,最終以捐款與義診換取緩起訴處分,而認罪的5人中就包含楊孟寅。判決書指出,保險掮客劉育仁勾結台中榮總醫生楊孟寅、中國醫藥大學附屬醫院醫生莊皓宇、陳春忠、李漢忠、沙鹿童綜合醫院醫生金若屏、李明鍾6人。其中楊孟寅在明知病患未到診的情況下,仍依照劉育仁之口述,開設殘廢或失能診斷書,於診斷書中勾選「病患親自到診」,登載「雙下肢癱瘓」、「輪椅代步」、「日常生活活動需要他人扶助」、「左右下肢肌力均1分」、「第4級中重度失能」等不實內容,共計協助4名病患填寫不實內容,詐得200萬餘元之保險金。廖致翔遭內部檢舉後,在臉書上大吐苦水,「有人投訴老廖違反醫療倫理和醫院規範...老廖是個窮兇惡極、不顧患者的醫師,千萬不要來找老廖診治哦!」(圖/翻攝自廖致翔臉書)而醫師廖致翔經營自媒體有成,在網路上擁有5.6萬名粉絲追蹤,於中榮官網的醫師自介欄中表示,「腦部手術最高!脊椎手術是吃飯的技能」,專攻腦部腫瘤、脊椎退化手術、脊椎腫瘤與脊椎外傷,並在2018年參與「神經外科青年醫生手術技能大賽」,以「左顳葉內側腫瘤」手術案例,擊敗全球各路好手,獲得膠質瘤組總冠軍。儘管獲得手術技能大賽總冠軍,廖致翔卻在2025年底遭台中榮總內部檢舉,指出廖致翔放任廠商上table執刀進行內視鏡手術,更加諷刺的是,知情人士指出,廖致翔遭檢舉後短時間內不敢再讓廠商上table,改由自己執刀,卻疑似因技術生疏,不慎用壞廠商器材。廖致翔2025年底遭醫院內部檢舉後,也疑似在臉書粉專上發洩情緒,發文表示,「有人投訴老廖違反醫療倫理和醫院規範,院方將老廖送至人評會懲處。老廖是個窮兇惡極、不顧患者的醫師,千萬不要來找老廖醫治哦!」,並在下方表示「等麻醉準備的手術前放鬆文」,引來不少支持者在下方加油打氣。3位醫師中,科主任鄭文郁除為台中榮總神經外科醫師外,也同時擔任台灣腦下垂體學會理事長;另,科主任楊孟寅也同時擔任台灣中青年神經外科醫學會常務理事。對此,台中榮總全盤否認廠商進手術室執刀。中榮公關室主任李萬國回應,有關神經外科讓外面廠商進駐開刀一案,經查本院沒有讓任何廠商從事任何醫療行為;針對神經外科廖致翔醫師遭內部檢舉放任廠商進入手術室執刀一事,本院再次重申,廠商沒有從事任何醫療行為,醫院對於目前廖致翔醫師違反手術室門禁管制作業指導書一案已經由政風室與人事室完成調查,目前移送考績會審議中,預計下周將會有結果出爐。
馬杜洛將受審!「超大咖律師」身分曝光 曾助維基解密創辦人重獲自由
委內瑞拉前領導人馬杜洛(Nicolás Maduro)日前遭美國逮捕,即將在紐約受審,其辯護律師人選引發關注。據悉,馬杜洛已聘請紐約精品律師事務所Harris St. Laurent and Wechsler LLP合夥人波拉克(BarryJ. Pollack)為其辯護。波拉克長期處理地緣政治與重大刑事案件,是一位經驗豐富的資深律師。NBC報導,馬杜洛與妻子弗洛雷斯(CiliaFlores)面臨多項指控,包括涉嫌「涉毒恐怖主義共謀罪」。兩人於本週首次出庭時均表示不認罪,波拉克全程陪同馬杜洛應訊。庭訊中,馬杜洛透過翻譯堅稱自己清白,並宣稱遭到「綁架」,同時強調自己仍是委內瑞拉合法總統。報導指出,波拉克過去最廣為人知的案件,是代理維基解密創辦人亞桑傑(JulianAssange)。十多年來,他負責亞桑傑在美國的法律策略,並於2024年促成認罪協議,使亞桑傑最終重獲自由。亞桑傑當時承認一項違反《間諜法》的罪名,涉及公開機密軍事與外交文件,遭美方指控其行為危及國家安全。全美刑事辯護律師協會主席伯瑞爾(Andy Birrell)指出,波拉克代理過亞桑傑這類高度國際爭議的案件,為處理馬杜洛案提供了良好基礎。他形容波拉克是經驗老到的「老將」,能冷靜應對高關注度案件的壓力。波拉克本人未就案件接受媒體專訪,僅在庭後簡短表示,馬杜洛在法庭上的陳述已充分說明其立場。稍早在接受法律媒體《Lawdragon》訪問時,波拉克曾提到,刑事辯護工作最令他感到價值的,是能在客戶人生最艱難的時刻,建立信任並陪伴其度過危機。外界目前尚不清楚馬杜洛選擇波拉克的具體原因。伯瑞爾表示,波拉克一向以嚴謹、低調著稱,善於向陪審團清楚說明複雜法律問題,並具備高度可信度。隨著審理程序展開,這場結合法律與國際政治的審判,勢將持續受到全球矚目。
馬杜洛夫婦拒認美國4項重罪指控 堅稱「我還是委內瑞拉總統」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日前下令對委內瑞拉採取軍事行動,成功拘捕委內瑞拉總統馬杜洛(Nicolás Maduro)與其妻弗洛雷斯(Cilia Flores),兩人已於台灣時間1月6日凌晨被押解至紐約曼哈頓聯邦法院首度出庭受審。美國司法部指出,馬杜洛遭控四項重罪,包括「串謀涉毒恐怖主義」、「串謀古柯鹼走私」、「非法持有機槍與爆裂裝置」,以及「串謀持有上述武器」等罪名,其妻同樣面臨與古柯鹼走私有關的多項指控。然而,馬杜洛夫婦在出庭時皆表明不認罪。法院示意圖。(圖/達志/美聯社)在法庭上,馬杜洛向法官喊話,堅稱自己目前仍是委內瑞拉的合法總統,並強調自己是在首都卡拉卡斯的住家遭到美方執法人員逮捕。其辯護律師表示,美國此舉已違反國際法,實質構成「軍事綁架」,主張美方無權在他國領土上逮捕在任元首。這場初步庭審歷時約40分鐘,法官裁定馬杜洛夫婦繼續羈押候審,下一場聆訊預計於3月17日舉行。馬杜洛的陳述及其被捕地點,預料將成為辯方接下來抗辯的核心重點。川普政府此前指控馬杜洛政權長年參與國際毒品走私,並動用國家石油資源支援毒品集團。作為全球已探明原油儲量最大的國家,委內瑞拉一直是地緣政治關注焦點。馬杜洛則持續反駁美方說法,稱美國意圖推翻其政權、奪取戰略能源資源。
高虹安涉貪二審大反轉!高檢署不買單 研議後上訴全因這理由
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於2024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以後,高院於去年12月16日宣判,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月,得易科罰金,貪汙部份則無罪。不過台灣高檢署對於判決並不買單,認為高虹安等5人有詐領公款犯意,於今日(1月5日)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另針對被判無罪的高虹安助理陳昱愷也一併提出上訴。檢方指控,高虹安在任職立委期間浮報助理費以及加班費共62萬餘元,扣除實際支付的費用後,共詐得46萬餘元。並將這筆費用花在私用,其中包括餐飲、禮品、花藍、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甚至還有雙有皮貼、衛生棉等用品。台北地院審理此案以後,認定高虹安確實有詐取11萬餘元,並於去年7月26日依照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重判高虹安7年4月。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不認罪,並於去年9月30日高院開庭時表示自己沒有貪汙,更泣訴自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了貪汙犯,希望法官可以判她無罪。台灣高等法院歷經數月的審理以後,二審結果也在12月16日出爐,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至於外界最關注的貪汙部份則宣判無罪。不過,台灣高檢署指出,高虹安等5名被告確有詐領犯意,原判決認事用法尚有違誤,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由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酷航揪內賊!客艙長偷拿「機上餐飲收入」366次 2年侵占97萬
新加坡酷航31歲空服員盧克曼(Lukman)涉嫌利用職務之便,近兩年內多次侵占機上餐飲銷售現金,累計犯案366次、金額接近4萬新加坡幣(約新台幣97萬元),日前遭法院起訴並已認罪。《新明日報》報導,盧克曼案發時擔任客艙事務長,除負責監督其他空服員、確保乘客安全外,也須在航班結束後清點並彙整機上餐飲銷售金額。依公司規定,事務長必須核對售出商品與現金數目,將資料登錄系統,並於48小時內把現金存入公司辦公室保險箱。調查顯示,盧克曼於2023年某次航班後遺失兩個裝有現金的收納袋,因擔心遭追究而選擇隱瞞未報。之後他發現主管並未察覺現金未入帳,遂利用制度漏洞,持續將後續航班的餐飲現金據為己有。檢方指出,盧克曼的犯行可分為兩個階段。2023年7月至2024年3月間,他在156趟航班中侵占1萬7807新加坡幣(約新台幣43.4萬元);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又在210趟航班中侵占2萬2053新加坡幣(約新台幣53.7萬元),部分款項用於個人債務支出。酷航於2025年3月20日報警,盧克曼隔日被捕並獲准保釋。酷航回應指出,該名員工已離職,基於人事與司法程序,不便進一步評論。檢方考量其及早認罪,建議判處至少7個月徒刑,案件預計2月3日宣判。
8旬母悶死癱瘓50年兒!二審翻供不認殺人 辯護人主張「加工自殺」
台北市一名80歲劉姓婦人,長年獨自照顧癱瘓、重度身心障礙的兒子超過50年,因擔心自己年老無法再照顧孩子,便於112年5月拿紅包袋塞住兒子口中後將他悶死,一審依殺人罪被判2年6月,並建請特赦。二審昨天(30日)開庭時,老婦多次當庭崩潰痛哭,均由辯護人答辯,否認殺人犯行,主張並非殺人,而是「加工自殺」。回顧此案,劉婦的兒子在出生幾個月後得了肺炎,並因小兒麻痺導致終生癱瘓,劉婦便照顧兒子的生活起居50年,直至112年4月劉婦確診COVID-19,在隔離期間考量自己年事已高、身心狀況惡化,且兒子情況未改善,便在當年5月12日將裝有1萬元的紅包塞進兒子嘴巴,再摀住兒子口鼻使其窒息而亡。113年5月底,一審台北地方法院量處老婦有期徒刑2年6月,並在判決書最後表示「考量被告犯罪的情狀又有顯堪憫恕之處,本院建請總統,考慮依赦免法規定對被告特赦,附此敘明」。案經被告上訴至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114年12月30日二審開庭,公訴檢察官表示,劉姓老婦案發時曾對兒子說出「我先送你走、不要怨嘆」、「一分鐘就好」等語,相關言詞足以顯示具有奪取生命的主觀犯意。檢方強調,台北地檢署當初基於被告認罪,才同意不行國民法官參審,如今被告上訴,就是否定先前認罪內容,推翻一審所認定的犯罪事實,請求法院駁回上訴。高院法官也質疑,被告是否刻意改口,以逃避一審讓國民法官審理的程序。對此,辯護人杜俊謙表示,老婦在偵查期間、一審審理時,長期情緒崩潰、哭泣,案發當下房間裡實際情形僅母子兩人知道,後來老婦心境隨著時間推移慢慢釋懷,才得以陳述多年照顧過程及當天事發經過。辯方認為,老婦沒有故意殺人之犯意,加上兒子長期病痛,過去曾在情緒低落、身體不適時有自殘或撞牆行為,因此老婦是在協助兒子「體面離開」,因此應認定為「加工自殺」,而非殺人。關於法官質疑是否有刻意規避一審國民法官審理的情形,杜俊謙指出,老婦是一名盡責照顧孩子的母親,但並非一名稱職的被告,由於家屬主張案件屬於家庭內部事務,才請求不採國民法官程序,加上檢方於偵查階段提及應坦承犯行,老婦才選擇認罪。此外,原先辯護人曾聲請鑑定老婦是否符合《刑法》第19條所定、無法辨識自身行為違法的情形,但已於此次庭審中當庭撤回。◎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小英男孩被押4月後獲300萬交保 北院警告「須遵守2項規定」
經濟部綠能科技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鄭亦麟涉嫌收賄,調查局台南市調處獲報後,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全案於今日(12月26日)偵結起訴。台北地檢署依照不違背職務收賄、洗錢、背信等罪起訴鄭亦麟等6人,其中更包括幫助鄭亦麟父母與弟弟,以及東煒建設負責人陳健盛與其子陳冠滔。北院於今日下午4時20召開接押庭,並於稍早裁定鄭亦麟300萬交保,陳健盛、陳冠滔各以200萬交保,均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月,鄭亦麟則須實施科技監控。台北地院說明,科技監控的方式為「應於每周二、四上午8時至12時,在上址限制住居之門牌前,持用個案手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並同步傳送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之方式向本院報到」。此外,法官也諭知獲准交保的3名被告皆不得與同案被告以及起訴書所載其餘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是探詢案情的行為。起訴指出,2021年東煒建設向台電公司申請「潭美C/S新設用電案」(供電36MW)遭拒絕後,東煒建設負責人陳健盛與其子陳冠滔2人請求鄭亦麟向時任台電副總蕭勝任請託關說。在鄭亦麟的關說下,蕭勝任派員至東煒建設給予意見,將申請案的36MW調降至32MW後,成功讓東煒健設通過申請案。陳健盛與陳冠滔於2022年5月間,再度請鄭亦麟關說台電人員同意提高東煒公司潭美C/S案增加供電10MW,最後在鄭亦麟的探聽下,東煒建設也於同年的6月遞件申請42MW的用電計畫,並通過申請,過程與鄭亦麟先前所探聽到的消息完全一致。後續鄭亦麟和陳健盛以及陳冠滔2人於2022年7月間談妥後,透過支付鄭亦麟親弟鄭兆麟顧問費的方式交付賄賂,並於2022年10月間指示東煒建設會計人員製作220萬元的會計傳票以後,再匯款198萬至鄭兆麟名下。鄭亦麟的弟弟鄭兆麟在收到198萬元的賄款以後,其雙親李佳珍以及鄭伍廷因為擔心東窗事發,和鄭亦麟商討,其父甚至在商討過程中說出「不然不要了、不要了、叫別人用啦,那條錢看要洗去哪裡、去洗啦」等語,表達不想參與此事,但李佳珍卻獻計讓東煒和鄭兆麟簽立虛假顧問契約。事後鄭亦麟先是向東煒建設表明想返還198萬賄款,但經商討後,陳健盛考量到10MW申請案仍未通過,於是轉告鄭亦麟不用返還,並配合鄭亦麟以東煒公司名義簽立虛偽的聘任顧問契約,再由李佳珍於2023年間分23筆帳戶提領,並由鄭兆麟向稅捐處申報為收入,掩飾犯罪所得來源。檢方認為,鄭亦麟於偵查中雖稱承認收賄犯罪,然又辯稱 198 萬元與其介入安康數據中心之用電申請無涉,空有認罪之名,毫無自白之實,核與否認犯罪無異,認為其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建請法官處14年以上刑期。另外,檢方也指出,鄭亦麟的家人偵查過程中皆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官判處2年。另外,過去同樣涉及本案的蕭勝任以及泓德能源總經理周仕昌、董事鄭涵部份均因罪嫌不足,獲得不起訴處分。
小英男孩一家都「犯後態度不佳」!檢察官震怒了 全部求重刑
經濟部綠能科技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鄭亦麟涉嫌收賄,調查局台南市調處獲報後,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北檢今年8月指揮調查局搜索鄭亦麟等9人,並於訊後聲押禁見鄭亦麟獲准。如今,鄭亦麟的押期將屆,台北地檢署今(12月26日)於今日偵結,依照不違背職務收賄、洗錢、背信等罪起訴鄭亦麟等6人,其中更包括幫助其洗錢的家人,弟弟鄭兆麟、母親李佳珍、父親鄭伍廷。2021年東煒建設向台電公司申請「潭美C/S新設用電案」(供電36MW)遭拒絕後,東煒建設負責人陳健盛與其子陳冠滔2人請求鄭亦麟向時任台電副總蕭勝任請託關說。在鄭亦麟的關說下,蕭勝任派員至東煒建設給予意見,將申請案的36MW調降至32MW後,成功讓東煒建設通過申請案。陳健盛與陳冠滔於2022年5月間,再度請鄭亦麟關說台電人員同意提高東煒公司潭美C/S案增加供電10MW,最後在鄭亦麟的探聽下,東煒建設也於同年的6月遞件申請42MW的用電計畫,並通過申請,過程與鄭亦麟先前所探聽到的消息完全一致。後續鄭亦麟和陳健盛以及陳冠滔2人於2022年7月間談妥後,透過支付鄭亦麟親弟鄭兆麟顧問費的方式交付賄賂,並於2022年10月間指示東煒建設會計人員製作220萬元的會計傳票以後,再匯款198萬至鄭兆麟名下。鄭亦麟的弟弟鄭兆麟在收到198萬元的賄款以後,其雙親李佳珍以及鄭伍廷因為擔心東窗事發,和鄭亦麟商討,其父甚至在商討過程中說出「不然不要了、不要了、叫別人用啦,那條錢看要洗去哪裡、去洗啦」等語,表達不想參與此事,但李佳珍卻獻計讓東煒和鄭兆麟簽立虛假顧問契約。事後鄭亦麟先是向東煒建設表明想返還198萬賄款,但經商討後,陳健盛考量到10MW申請案仍未通過,於是轉告鄭亦麟不用返還,並配合鄭亦麟以東煒公司名義簽立虛偽的聘任顧問契約,再由李佳珍於2023年間分23筆帳戶提領,並由鄭兆麟向稅捐處申報為收入,掩飾犯罪所得來源。檢方認為,鄭亦麟於偵查中雖稱承認收賄犯罪,然又辯稱 198 萬元與其介入安康數據中心之用電申請無涉,空有認罪之名,毫無自白之實,核與否認犯罪無異,認為其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建請法官處14年以上刑期。另外,檢方也指出,鄭亦麟的家人偵查過程中皆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官判處2年。另外,過去同樣涉及本案的蕭勝任以及泓德能源總經理周仕昌、董事鄭涵部份均因罪嫌不足,獲得不起訴處分。
她不是小三!她懷孕8月目睹丈夫外遇疑雲 誤殺無辜女子換4年牢刑
泰國社會今年4月爆發一起情殺命案,28歲女子沃拉婉(Worrawan)因在懷孕八個月時痛毆丈夫的「疑似小三」至死,遭法院判處四年有期徒刑,並需賠償死者家屬85萬泰銖(約新台幣76萬元),年利率5%計息。 23歲女子波佳娜因遭誤認為第三者,遭孕婦痛毆致死,案件引發社會關注。(圖/翻攝自臉書, แฉแหลก ทุกเรื่อง)根據泰國媒體與當地知名律師尼迪功・凱托(Nitikorn Kaewto)於12月16日公開的資訊,案件發生在曼谷民武里區一間愛情旅館。沃拉婉懷疑丈夫巴斯(Bas)出軌,遂與一名跨性別友人尾隨對方進入旅館。她當場發現丈夫赤裸躺在床上,身旁女子同樣一絲不掛。法院認定沃拉婉行兇構成殺人罪,惟動機涉及嚴重挑釁,裁定減刑。(圖/翻攝自Channel 7)盛怒之下,她強行將23歲女子波佳娜(Potjanart)拖出房間,無視其全裸身體,並在走廊痛毆對方,導致波佳娜當場倒地,咳血不止。雖然旅館人員隨後協助將波佳娜送醫,但因傷勢過重不治身亡。沃拉婉向警方供稱,犯案當下情緒激動,並無殺人意圖。由於已懷孕八個月,警方最終允許她以15萬泰銖保釋候傳。後續調查發現,死者並非沃拉婉丈夫的情婦,而是一名從事派對娛樂工作的女子,當日赴約是出於工作性質,並未與男方存在不當關係。經過約七個月審理,法院認定沃拉婉的行為導致波佳娜死亡,構成故意殺人罪。然而,法官考量犯案動機涉及極度情緒壓力與強烈嫉妒心,認定屬於「重大挑釁下的過當反應」,並酌情減輕刑責。原始判決為八年徒刑,沃拉婉因在庭上認罪,刑期減半至四年。法院另裁定,她須賠償死者家屬共計85萬泰銖,並按年利率5%支付利息。這起案件在泰國社會引起高度關注,反映出情感糾紛、誤解與暴力可能引發的悲劇性後果,也再次凸顯家庭衝突與情緒管理的重要性。
彭振聲、邵琇珮力求法官減刑 他100天失去2至親今仍難平復
台北地院今(12月19日)審理京華城案,由時任都委會執秘的邵琇珮、時任台北副市長彭振聲出庭答辯,2人均維持先前陳述,坦承犯行,並請求法官減刑,檢方部份則維持起訴時的量刑。彭振聲在庭上表示,自己100天內母親和妻子相繼離開,至今心情都無法平復,但為了小孩還可以繼續有一個父親存在過活。彭振聲以「我是很鄉下的人」開頭,說明自己一路從國小到和兒子同天取得博士學位,並擔任公務員長達50年的時間,最後在高雄市長陳菊任內退休。後續因為參加北市府海選以後,任職台北市副市長,一生為國家盡心盡力,行政院還曾頒給其國家貢獻獎。後續話鋒一轉,彭振說說到自己在本案的過程中,最對不起的就是她因為煩惱而罹患憂鬱症,最終死去的太太,以及中風40多年,但因為自己被押所以無法得妥善照顧的母親,說到此處他也哽咽了起來彭振聲含淚表示,在100天內相繼死去了2位親人令他十分痛心,至今心情仍沒有平復,稱「我對自己的太太非常抱歉」。不過彭振聲說,自己依舊「會為了讓小孩還有一個父親持續存在過活」。彭振聲向法官表示,自己目前已經認罪,且沒有惡意,希望法官可以特別考量「不要讓70幾歲的人生還要持續受苦」給予他最輕的判決。而邵琇珮部份為今日首位答辯的被告,她的辯護律師代她發言表示,邵琇珮已於偵訊中自白認罪,符合《貪污治罪條例》、《證人保護法》減輕事由,此外邵琇珮瑜本案中面臨許多壓力,符合情輕法重、情堪憫恕,請求法官可以依《刑法》第59條減輕其刑,給予最低刑度並宣告緩刑。
高虹安二審大反轉!貪汙罪為何被撤 高等法院這樣說
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於去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以後,台灣高等法院於今(12月16日)宣判高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高院稍早也針對高虹安貪汙罪被撤銷部份進行說明。合議庭主張,高虹安當初招聘黃惠玫、陳奐宇、王郁文時,說法並非「我準備支付給你新台幣8萬元月薪,但是因為立委辦公室有許多費用支出,需要公積金,希望你能按月提撥1萬元公積金。這樣的待遇條件,你是否接受?」而是和其約定薪資7萬元,卻向立法院申報8萬元,因此構成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事項於公文書罪。另外,就貪汙部份高院則指出,根據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立法沿革:助理費相關規定之立法目的及預算編列之性質應屬「實質補助,彈性勻用」,此法也明定立院每年應編列每為立委一定數額之助理費以及辦公事務預算,是以每位立委作為統籌單位。高院認為,助理酬金以及加班費本屬於立委補助費性質,由立委以雇主身分統籌管理,雖然後續因為稅捐問題才改為撥入指定助理個別帳戶,但並不影響其補助費的性質。且立法院也回函表示,編列立委公費助理經費是補助立委問政所需的財力不足,本質屬於立法委員補助費性質,基於上述理由認為高虹安等人欠缺《貪污治罪條例》詐欺取財的故意。此外,針對檢方起訴時所指高虹安詐領46萬30元部份,在扣除應扣除項目以後,高虹安實際可以支配的金額為11萬6514元,但再扣除1名公費助理及私聘助理後,實際的開銷已經超出高虹安所得支配11萬6514元。回顧整起事件,高虹安於2023年8月14日因本案被起訴,當時檢方指控高虹安在任職立委期間浮報助理費以及加班費共62萬餘元,扣除實際支付的費用後,共詐得46萬餘元。並將這筆費用花在私用,其中包括餐飲、禮品、花籃、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甚至還有雙眼皮貼、衛生棉等用品。台北地院審理此案以後,認定高虹安確實有詐取11萬餘元,並於去年7月26日依照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重判高虹安7年4月。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不認罪,並於今年9月30日高院開庭時表示自己沒有貪汙,更泣訴自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了貪汙犯,希望法官可以判她無罪。
涉貪助理費結果大反轉!高院這動作早露端倪 高虹安可望回鍋市長職
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於去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始終不認罪,更於今年9月30日在法庭上泣訴,自己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貪汙犯,強調自己沒有貪汙,求法官判她無罪。高院在今日上午10時宣判,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月;王郁文3月;黃惠玟4月;陳奐宇2月,均得易科罰金,除高虹安外,其餘均被高院判緩刑2年,被告不得上訴。檢方指控,高虹安在任職立委期間浮報助理費以及加班費共62萬餘元,扣除實際支付的費用後,共詐得46萬餘元。並將這筆費用花在私用,其中包括餐飲、禮品、花藍、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甚至還有雙有皮貼、衛生棉等用品。台北地院審理此案以後,認定高虹安確實有詐取11萬餘元,並於去年7月26日依照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重判高虹安7年4月。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不認罪,並於今年9月30日高院開庭時表示自己沒有貪汙,更泣訴自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了貪汙犯,希望法官可以判她無罪。台灣高等法院歷經數月的審理以後,二審結果也終於在今日上午10點出爐,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至於外界最關注的貪汙部份則宣判無罪,高虹安也可望回歸新竹市長職務。過去高院在審理此案時,就曾因認為認為立法院組織法規定有違憲之虞而聲請釋憲,當時外界就推測高虹安的判決會在二審出現反轉,如今判決出爐,也證實了這些猜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