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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賣學位判重刑!高科大爆論文代寫收賄案 2師收錢護航口試遭判7年、5年2月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爆發重大學術醜聞!該校工業工程與管理學系兩名教授王嘉男、唐惠欽,被控長期向碩博士生收取10萬至32萬元不等費用,協助安排論文代寫、護航口試及取得學位;橋頭地方法院15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王嘉男7年徒刑、唐惠欽5年2月徒刑,並褫奪公權2年;6名涉案學生則依行賄罪判刑並獲緩刑,全案仍可上訴。檢調透露,本案是在偵辦其他案件時,意外從扣押手機中的對話紀錄發現異常訊息,進一步追查後揭露高科大工管系內部疑似存在「學位交易」模式;檢方調查發現,王嘉男自2019年起,涉嫌替多名碩博士在職專班學生安排論文代筆,並協助通過學位審查,向學生收取10萬元至32萬餘元不等費用;其中一名鄭姓博士生更是高雄岡山地區知名傳產企業負責人。此外,唐惠欽則被查出向蔡姓碩士生收取10萬元,親自協助完成論文撰寫,並協助取得學位資格。檢調2024年7月發動搜索,查扣相關證據後將兩人依違背職務收賄罪起訴。兩名教授到案後均坦承犯行,分別以10萬元及20萬元交保候傳。法院審理認定,王嘉男涉犯多項違背職務收賄罪,除媒合寫手代筆論文外,還協助學生順利通過口試與學位審查,犯罪所得累計超過65萬元,因此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2年,並追繳沒收65萬7168元犯罪所得;唐惠欽則因收受10萬元報酬協助學生完成論文,判處有期徒刑5年2月、褫奪公權2年,並沒收10萬元不法所得。判決也指出,部分學生對論文研究內容幾乎毫無掌握,甚至無法說明研究主題或閱讀完整英文文獻,卻仍順利取得學位;另有論文內容疑似透過中英文轉譯後重複套用於不同學生,顯示學術審查機制形同失守。涉案的鄭姓博士生及5名碩士在職專班學生,共6人均被依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判刑。其中鄭男遭判7月徒刑、緩刑3年,其餘5人各判6月徒刑、緩刑2年,並須向公庫支付3萬至5萬元不等款項,同時接受法治教育及保護管束。此外,高科大表示,已依《教師法》完成行政調查,後續將依最終判決結果辦理解聘等相關程序。校方強調,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是大學教育核心價值,對任何違反學術倫理行為均秉持「毋枉毋縱」原則處理,未來也將持續強化學術倫理教育與研究誠信機制,維護教育品質及學術公信力。本案被視為國內首宗因「賣學位」而遭法院以貪污罪判刑的教授案件,不僅重創校譽,也再次引發外界對在職專班論文品質及學位審查制度的關注。
大學生找公司代寫論文「被討1200元封口費」 追查驚覺:受害者不只1人
一般來說,大學要畢業必須完成論文,但有些人會走偏門。中國有大學生找鄭州一家公司代寫論文,眼看就快拿到畢業證書,對方卻索討300元人民幣(約1200元新台幣)的「封口費」,追查後發現,受害者不只一人,多名學生陸續收到群發消息,目前警方已經介入處理。根據《上游新聞》報導,晶晶(化名)自稱是一所大學的應屆畢業生,經由朋友介紹,花錢找到鄭州克勤信息有限公司寫論文,「當時寫得一塌糊塗,我想找他們2次修改,就直接威脅我了」,放話若不繳「論文服務費」,找人代寫的行為就會曝光,警方就可能會查到。調查發現,該公司向多人索討「封口費」。(圖/翻攝自上游新聞)晶晶事後調查發現,該公司索討「封口費」的行為,並非針對她個人,而是群發消息,說詞一模一樣,只是金額不同,有的是200元人民幣,有的是300元人民幣。她認為找代寫論文的行為不對,但該公司的行為涉嫌詐騙,於是到派出所報案,警方表示之前已經有人報警了。事實上,論文代寫並不罕見,早在2018年7月4日,教育部辦公廳就發布關於嚴厲查處高等學校學位論文買賣、代寫行為的通知。通知中提到,對參與購買、代寫學位論文的學生,給予開除學籍處分。已獲得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的,依法予以撤銷。被撤銷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已註冊的,應當予以註銷並報教育行政部門宣佈無效。
男子花35萬找論文代寫被放鴿子 索賠「服務費加利息」判決結果曝
一般來說,論文被視為畢業或升遷門檻,需要花費一番心血。因此,有人就花錢找人代寫。中國濟南一名男子,為了晉升職稱,找了代寫機構代寫論文,但是直到公司評比結束,仍沒等到論文出現,氣得他一狀告上法院,判決結果也出爐了。男子是一家生物公司的專業技術人員,為了晉升職稱,需在特定平台發表學術論文,由於他忙於工作,決定找「代寫機構」,於是在去年10月和某公司簽訂合約,約定替他的研究方向撰寫論文一篇,並於今年5月30日前投稿指定的期刊,文章知識產權歸男子所有,服務費全包要價8萬人民幣(約35萬新台幣)。雙方對文章的題目、重複率、字數等約定一致,合約簽訂後,男子依約支付8萬人民幣,但是代寫機構遲遲未交出論文,也未按約定發表至指定期刊,直到公司職稱評比結束,還是沒有等到論文出現,一氣之下告上法院,要求其返還服務費8萬人民幣及利息。法院審理認為,男子委託濟南某文化公司代為撰寫並發表論文,違背公序良俗,因此該協議無效。該公司應予以返還8萬人民幣服務費,故對男子訴請的主張予以支持,但利息部分則不予支持。最後法院判濟南某文化公司返還男子服務費8萬人民幣,駁回其他訴訟請求,判決做出後,雙方均沒有異議,而目前判決已經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