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鳴器
」 救護車 高雄 鳴笛 機車 自撞
北市建國高架3車連撞 民間救護車上3人送醫
北市建國高架24日上午發生多車連撞事故。警消獲報,一輛遊覽車、民間救護車與一輛自小客車因不明緣故發生碰撞,當場造成3人送醫。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26歲的劉姓救護車駕駛行經該處時,自稱已開啟警示燈與警鳴器,為閃避前方沙停車輛因此向左閃避,並切換車道,其右前車身不慎與前方由35歲李姓男子所駕駛之轎車發生擦撞,李男因此失控向左偏行與同車道後方的50歲鄭姓遊覽車司機發生擦撞,強大撞擊力道當場造成遊覽車擋風玻璃凹陷毀損,而民間救護車的車屁股也被撞到凹陷。遊覽車擋風玻璃破裂毀損。(圖/翻攝畫面)警消獲報到場後,50歲鄭姓遊覽車司機表示其有右腳扭傷,車上乘客也有頭暈情形,不過2人均未送醫;而劉姓救護車駕駛則有輕微腦震盪與腰部挫傷情形,被送往台大醫院救治、救護車上的55歲康姓病患則由同公司派遣另一輛救護車,繼續將病患送往北投榮總救治。大安分局呼籲,駕駛人上路時應隨時注意周遭路況,建立防禦駕駛觀念;另遇有工程車、救護車等特殊車輛優先禮讓通行。民間救護車先是與賓士車發生擦撞後,隨即再波及後方遊覽車。(圖/翻攝畫面)
虎爺頭上動土!囂張賊「先上香後下手」 強扯4金牌害神明掉落在地
台中市后里區10日下午發生竊案,有男子潛入虎爺廟宇中,在上香後偷走神像上的4面金牌,因力道過大還讓王爺神像落地,而他竟將神像衣服丟在地上後逃逸,警方已鎖定犯嫌身分,確切案情則仍在釐清。根據監視器畫面,男子身著藍色衣褲,頭上還戴一頂帽子,而他進入廟宇後燒香祭拜,口中念念有詞、狀似誠懇,在將香插回香爐後,他雙手合十走進神像旁,下秒卻伸手行竊。該男子先是強行扯下側邊神像的金牌,接著便朝中間最大尊的王爺神像下手,還因力道過大,導致神像跌下神龕、掉落在地,男子卻看也不看,甩掉神像衣服後離開。廟方發現失竊後立刻通報警方,並將此事放上臉書「后里Free社」,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確認有4面金牌遭竊,總價值約16萬元,目前已鎖定涉案男子的特徵和身分,正持續擴大追查。大甲分局呼籲,宮廟等開放式空間應做好各項防竊措施(如自動感測探照燈、警鳴器)及加裝雲端儲存之監視器等,因應近期金價上漲,相關金飾亦應妥適存放或加裝安全防護設備,以防宵小有機可乘。警方將持續精進各項偵查作為,提升偵查量能,持續展現打擊犯罪、守護治安的決心,讓台中成為宜居的城市。
東港街頭驚險一瞬! 救護車闖紅燈直撞機車無人傷
屏東縣東港鎮25日凌晨發生一起驚險的交通事故,地點位於中正路與中山路口,當時57歲鄭姓男子騎乘普通重型機車,沿著中正路由南往北直行,依規定綠燈通過路口,卻在瞬間與1輛東港消防分隊救護車發生猛烈碰撞,該救護車由48歲陳姓消防隊員駕駛,當時正執行勤務,並已開啟警鳴器與閃燈,但因闖紅燈直行,仍與機車發生衝撞。事故發生後,警方立即趕抵現場,第一時間確認雙方駕駛均未受傷,且經酒測後證實皆無飲酒情事,雖然未釀成嚴重後果,但突如其來的車禍仍在現場引起不少民眾圍觀,也讓路口一度交通壅塞。警方初步研判,救護車在執行緊急任務時雖享有優先權,但依據交通規則,其他用路人應適時避讓,然而在路口交會的瞬間,若救護車闖紅燈速度過快,仍可能造成危險,此次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釐清,警方也將調閱監視器畫面,釐清雙方責任。東港警分局特別提醒民眾,當遇到鳴笛的救護車、消防車或警備車輛時,務必減速或暫停,主動讓出通行空間,避免爭道搶快,否則一旦發生事故,除了造成財務損失與交通混亂,更可能延誤救援時機,警方呼籲,雖然緊急車輛肩負救援任務,但安全與效率同樣重要,駕駛人應多一分警覺,才能避免憾事。
19歲男懷「警察夢」買裝備扮警 火警現場指揮交通遭查獲
新北市一名19歲陳姓男子因懷抱「警察夢」,網購警察制服及裝備,駕駛裝有警鳴器的車輛還在自用轎車加裝警鳴器及貼上警徽,6月駕車前往樹林區火警現場假冒警察指揮交通。警方循線調查,7月4日於台北內湖住處將其查獲,依法送辦。6月17日樹林區發生火警,陳男獲知火警消息後,身穿警察制服、駕駛裝有蜂鳴器及貼有警徽的車輛前往現場。陳男在火警現場假扮警察身分,協助指揮交通,引起現場人員注意。警方調查發現,陳男曾在網路購買警察制服、腰帶等警用裝備,並在其駕駛車輛違法裝設警鳴器、貼上警徽,又利用這些設備前往火警等事故現場,假冒警察指揮交通,滿足其長期以來的「警察夢」。樹林警方循線查出陳男身份,7月4日前往其台北市內湖區住處將其查獲,現場查扣警察制服、腰帶、無線電等物品。警方指出,陳男行為已觸犯刑法,將依「僭行公務員職權罪」及「冒充公務員服章官銜罪」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此外,陳男車輛違法裝設警示燈及警鳴器部分,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及第18條規定進行告發。警方提醒,冒充警察屬刑事犯罪行為,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高雄女拒檢自撞身亡!母悲痛質疑警方為何要追 員警事後1回應
高雄市左營區25日凌晨發生死亡交通事故,24歲的謝姓女騎士因為連續闖過2個紅燈遭到警方追逐,她見狀非但沒有停下來受檢,反而加速逃逸,最終於楠梓區後昌新路自撞摔車,送醫後仍宣告不治。對此,謝女的家屬相當不滿,認為謝女是因警方追車才會身亡,並表示已安排律師提告,而當事人黃姓警員表示,原本自己已經要放棄追逐,但下一秒她就發生自撞。26日凌晨1時許,謝女行經緯九路及緯六路路口時闖紅燈,巡邏的黃姓員警發現後便開始開啟警鳴器追逐謝女,但謝女非但沒有停下來受檢,更是直接加速逃逸,最後謝女不幸自撞後摔車,經送醫後仍宣告不治,謝女的母親對此感到相當悲痛,直言警方「為什麼要一直追?」對此,警方表示員警追車過程中全程保持安全距離,未與謝女發生碰撞,詳細肇責將會調閱行車記錄器與沿路監視器釐清,而值勤的黃姓警員在事發以後,也向分局長官說明,表示原本已經要放棄追逐,但謝女旋即就發生意外。
年輕女騎士闖紅燈拒檢沿路狂飆自撞亡 母質疑「為什麼要追」員警成被告
高雄市24歲謝姓女子25日凌晨,行經左營區路口時闖紅燈而被巡邏員警發現,員警鳴笛並使用擴音器要求她停車受檢,謝女卻一路蛇行逆向,最終自撞石墩身亡,謝母相驗時悲慟不已,質疑警方「為什麼要追她」,已委請律師提告交給司法調查。據了解,謝女當時沿軍校路南往北直行,行經緯九路與緯六路口時連闖2次紅燈,恰巧被左營分局交通分隊值勤員警目擊,警方立即上前要求停車盤查,不料她卻拒絕配合並騎車加速落跑,警方隨即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並尾隨其後展開圍捕,過程中警方還不斷按鳴警笛及擴音器廣播示意停車受檢。但謝女拒絕受檢,且在內快車道上一路狂飆,沿途還闖紅燈及蛇行,員警見狀在後緊跟,而謝女行經楠梓區後昌新路時自撞摔車,警方見狀連忙通知救護車,但她傷勢過重,送醫後宣告不治。謝女遺體於25日下午相驗,調查後確認她沒有毒駕,酒測值則為0.09,mg/L,低於酒駕標準,身上也沒有發現違禁品,是否拒檢原因至今不明,家屬則對警方作法難以接受。「我女兒很乖沒喝酒沒吸毒,為什麼要一直追?」謝母在相驗時悲痛質疑警方為何要追捕,委任律師提出告訴,檢方則將進一步抽血檢驗酒測值是否為誤差,追捕員警則被依過失致死罪列為報告,確切案情仍須調查釐清。
拒檢逃逸遭圍捕!女騎士蛇行自撞「肋骨斷裂」 命危送醫仍不治
高雄市左營區25日凌晨1時許發生一起死亡車禍,24歲謝姓女子騎機車行經路口時,因違規闖紅燈遭警方攔查,豈料她卻拒檢加速逃逸,過程中還沿路蛇行及違反交通號誌,最終不慎自撞摔車,造成她肋骨斷裂內出血及擦挫傷送醫,但仍於凌晨3時許不幸宣告不治,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警方調查釐清。據了解,謝女騎機車沿軍校路南往北直行,行經緯九路與緯六路口時,她竟連闖2次紅燈,恰巧被左營分局交通分隊值勤員警目擊,警方立即上前要求停車盤查,不料她卻拒絕配合並騎車加速落跑,警方隨即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並尾隨其後展開圍捕,過程中警方還不斷按鳴警笛及擴音器廣播示意停車受檢。警方說明,巡邏警車全程與謝女保持安全距離追捕,但她仍騎車行駛在內快車道,還沿路闖紅燈及蛇行,殊不知她逃到楠梓區後昌新路時,卻不慎自撞路旁摔車,導致她全身多處擦傷且肋骨斷裂內出血,傷勢並不輕,警方見狀迅速通報救護車前來協助送醫,但謝女經院方搶命後,仍於凌晨3時許宣告不治。警方表示,警方與謝女追逐期間並未接觸碰,憾事發生後警方也有親自向家屬解釋,詳細事發過程仍待調閱行車記錄器及監視器釐清,後續警方也將報請橋頭地檢署偵辦,藉此確保偵查公正透明,詳細肇因及肇責則帶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
救護車撞機車!女騎士遭拋飛險象環生 同送醫急救
宜蘭縣冬山鄉14日上午驚傳交通事故,1輛正執行任務的救護車與機車在義成路三段與鹿安路口發生碰撞,導致32歲賴姓女騎士當場被撞飛,畫面驚險,讓目擊者心驚膽跳,救護車當時正載運1名傷患前往醫院,事故發生後,騎士與原車上傷患一同送醫,所幸皆無生命危險。根據警方與消防單位初步調查,肇事救護車由41歲吳姓女消防員駕駛,當時車上載有1名26歲吳姓男子傷患,正沿義成路三段往羅東方向行駛;而賴姓女騎士則自鹿安路往冬山路三段方向行駛,雙方在交叉路口發生激烈撞擊。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救護車在行經路口時已開啟警示燈與警鳴器,而女騎士則是在黃燈剛轉紅燈之際穿越路口,不幸與救護車相撞。碰撞當下衝擊力極強,女騎士被拋飛數公尺倒地,畫面怵目驚心,所幸經送醫診治後並無大礙。救護車上的原傷患亦因撞擊再次受影響,連同騎士一併送醫觀察,事後雙方駕駛均接受酒測,確認無酒駕情形,確切事故原因仍待後續交通單位進一步調查釐清。羅東警分局呼籲,民眾行經路口應減速慢行,特別是在遇到執行緊急任務的救護車時,應主動避讓,以保障自身及他人安全。
高雄警追毒犯「BMW駕駛被撞成植物人」 路過2姊妹遭波及…提國賠結果曝
高雄市旗山警分局陳姓警員於2022年10月1日執勤時,追緝一名未戴安全帽的煙毒嫌犯,途中與闖紅燈、超速的BMW駕駛顏姓男子發生碰撞,導致顏男重傷成植物人,另波及林姓姐妹,2人受傷並提起國賠訴,法院審理後,判高市警局賠償66萬餘元。判決指出,陳姓警員駕駛警備車載著黃姓警員,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追緝嫌犯,行經山仙路24巷與台29線閃紅燈交岔口時,與顏男駕駛的BMW發生碰撞,隨後再撞上林姓女子所駕駛的轎車,事故共造成5人受傷。顏男傷勢最嚴重,顱內出血、顱骨骨折並4肢癱瘓,經送醫搶救後仍因腦外傷後遺症陷入植物人狀態,需仰賴他人照顧;檢方依過失重傷害罪起訴陳姓警員與顏男,但因顏男已呈植物人狀態,被法院裁定免訴。陳姓警員認為執行緊急任務時,已開啟警示燈與警鳴器,進入路口前減速並留意交通狀況,自己已盡注意義務,應無過失;但1、2審法院均認定,警備車雖享有緊急通行權,仍須遵守一般用路人的注意義務,警員雖為次要肇事原因,仍有過失,判處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定讞。另外事故中遭波及的林姓女子為職業軍人,事故導致她臉部嚴重受創,留下14公分傷疤,手腳亦有多處傷痕,需接受長期雷射治療,並影響部隊勤務,造成職場困難與心理壓力。其妹妹則因車禍導致身體不適,嚴重影響生活與經濟狀況,兩人因此向法院提出99萬元國賠。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陳姓警員執勤過程存有過失,致使林姓姐妹受傷,依受害程度計算,判高市警局賠償66萬餘元,可上訴。
擋路還逼車!他開百萬路虎「併排硬卡救護車」加速開走 網氣罵:做人不要這麼賤
未禮讓救護車的擋道事件層出不窮!一輛行駛在道路上的救護車沿路狂鳴笛,其他車輛見狀立刻避讓,深怕延誤傷患的救治時間,怎料卻有一輛百萬名車不僅沒讓路,還故意卡位逼車,最後超車揚長而去。惡劣行徑曝光後,網友全炸鍋,紛紛開罵「做人不要太夭壽!」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公開版」上傳一段行車紀錄器畫面,發文直呼「有錢就是任性,只要有錢就是能置他人生死於度外。」從畫面中可見,一名開著要價約300萬、Land Rover路虎休旅車的駕駛,在救護車鳴笛要求讓道之際,不但不肯讓路給救護車通行,甚至還與救護車緊貼併排,逼車意味濃厚,最後更是直接猛踩油門超車,跋扈態度令人髮指。影片曝光後,引來網友一片撻伐聲,「做人不要這麼夭壽」、「哪裡的人渣駕駛」、「又是一個沒知識又沒常識的人」、「這人根本是流氓啊」、「到底是什麼心態?」、「哇!這不是單純擋而已,還故意逼耶」、「這個說是隔音沒聽到也不可能了,還刻意往救護車方向去擋」、「為什麼總是有人這麼賤」、「這種的一定要重罰,最好一輩子都不能開車!」事實上,根據《道路安全交通規則》之規定,當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在路上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限制,具有優先通行權,因此汽車駕駛需避讓,先讓緊急車輛通過,不立即避讓者,可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若因此致人死傷者,可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6000元至900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警車鳴笛執勤遭撞飛! 女駕駛稱「聽到聲但找不到方向」挨罰
台中市南屯區5日晚間發生一起警車出勤途中遭撞事件,第四警分局南屯派出所1名蔡姓員警晚間8時許接獲報案,駕駛警車開啟警示燈與警鳴器前往處理糾紛,途中行經文心南七路與文心南路口時,依規定闖紅燈執行緊急任務,不料卻遭1輛未禮讓的自小客車擦撞,警車保險桿被撞落,所幸雙方皆無人受傷1警方初步研判肇因與未依規避讓警備車輛有關,女駕駛將依法開罰。警方指出,當時警車行經該路口時,車輛已減速並持續鳴笛,其餘車輛均有停車讓行,唯獨1輛由陳姓女子駕駛的白色轎車未減速,直接撞上正在通過的警車,陳女受訪時辯稱,自己當時視線被左轉待轉車遮蔽,加上警笛聲來源不明,無法判斷警車位置,因此未能及時停車閃避,導致發生碰撞。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後發現,警車行徑合乎規定,且鳴笛明確,陳女並未完全停下觀察即貿然通過,涉有重大過失,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規定,未禮讓執勤中警備車輛可處新台幣3,600元罰鍰,嚴重者甚至可吊銷駕照,若因此導致人員傷亡,處以6,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第四警分局強調,警備車輛在執行任務時,常需分秒必爭,民眾一旦聽到警笛聲,應即刻注意並減速讓道,切勿因觀察不清或反應遲緩釀成事故,警方也再次呼籲,任何駕駛在行駛路口時,務必提高警覺,尤其是在交通尖峰時段或視線受阻時,更應加倍小心,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行人過馬路拒讓救護車還比中指!警嘆「無法可罰」 交通部回應了
高雄楠梓區近日發生行人未禮讓救護車情事,甚至疑似朝駕駛比中指,過程被民眾拍下並上傳網路;警方對此回應,目前法規並無規範行人未禮讓救護車需開罰。對此,交通部今天(26日)回應,救護車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於道路具有優先通行權,若行人有不禮讓或妨礙救護車執勤之情事,可依法開罰。交通部說明,救護車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於道路具有優先通行權,除各類車輛應避讓外,行人過馬路亦應禮讓救護車優先通行,若行人有不禮讓妨礙救護車優先通行或妨礙其他車輛避讓致生妨礙道路交通運行之情事,依個案具體事實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妨礙交通之規定,可處500元罰鍰。另交通部也特別提醒,行人如故意以強行、暴力手段來妨礙救護車通過,此種具有惡意的妨礙行為,亦涉刑法強制或妨礙公務罪之論處;如果傷者因為救護車被阻擋而無法獲得及時救治,因此導致重傷或死亡結果產生,亦有再涉及刑法過失致重傷或過失致死罪嫌,以及相關民事賠償責任。交通部表示,將會持續加強宣導駕駛人及行人均應避讓緊急車輛的觀念,並再次呼籲各類道路使用者切勿阻礙緊急車輛之優先通行。
沿途鳴笛急駛!路上駕駛紛紛避讓 救護車下秒「跑去加油」民眾看傻
濫用救護車警鳴器?彰化縣有民眾爆料,一輛行駛在員林市道路上的救護車沿路鳴笛,路上駕駛見狀紛紛立刻避讓,深怕延誤傷患的救治時間,怎料救護車繼續向前開後,竟直接「轉進加油站」,讓目擊民眾超傻眼。據了解,彰化一名民眾今(4日)上午駕車途經員林市員鹿路時,聽見後方傳來救護車的鳴笛聲,現場汽機車駕駛全都開向左右兩側,禮讓救護車先通過,救護車一路向前呼嘯而過後,下秒竟右轉駛進加油站加油,鳴笛聲也隨即戛然而止。目擊民眾表示,由於該輛救護車鳴笛又按喇叭,以為情況非常緊急,沒想到竟然只是去加油,「感覺上一定是去救人,才這麼十萬火急,結果他跑去加油,我們整個都傻眼」,質疑救護車駕駛是在假公濟私、亂用警鳴器。針對遭控濫用醫療資源,救護車業者也回應,當時因為該名司機剛出勤回來,但隨即又要趕往醫院接送病患至南投,途中恰好看見附近有加油站,因此才臨時停下加油。對此,彰化縣衛生局表示,救護車非因情況緊急,不得使用警鳴器及紅色閃光燈,若經查違規屬實,可依違反《緊急醫療救護法》處6萬元至30萬元以下罰鍰。
消防車深夜0點「警鳴器大響不出勤」 背後藏鼻酸故事
1日凌晨0點,正是大家熟睡時刻,而高雄市消防局新興分隊所有車輛警鳴器大響,但車輛都在原地不動,原來這是消防弟兄,為了紀念2014年在八一氣爆中殉職的夥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新興分隊的隊員31日晚間11點50分到車庫集合,調整救災車位置,本以為要出任務,但卻不是如此,到了午夜,小隊長拿無線電站路口,1日凌晨零點,他喊了聲「開啟」,頓時所有車輛警笛大響1分鐘。據悉,這特殊任務是在紀念2014年的八一氣爆,有7位消防弟兄殉職,而新興分隊消防員莊政潔是其中之一。1分鐘過去,小隊長下令關聲音和燈,走進分隊,沒多說什麼,每年的8月1日,分隊都會以此作紀念,雖然不少人退休,傳統還是延續下去。時光飛逝,今年是八一氣爆發生的第10年,一群藝術工作者來取景,而一名蔡姓義消當年也曾參與救災行動,當天他29歲,從事救災醫療工作,當時他要睡了,聽到住家附近一聲巨響以為是地震,後來才發現是爆炸。蔡姓義消說,「總是要有人記得、記取這個沉重、沉重的記憶,才可以讓這個城市變得更好、更安全。」
全台獨一例! 彰化大明里「救護車請勿鳴笛」告示牌引爭議
彰化縣員林市一處巷口被掛上「救護車進入巷道請勿鳴笛」的告示牌,原因是當地有間老年護理之家,時有救護車鳴笛進出。在地許多年長者忌諱經常聽鳴笛聲,加上次數頻繁,希望救護車進入巷子關掉警鳴器。不過彰化縣消防局表示,救護車雖有少數狀況下不鳴笛,但依《災害防救法》規範,救護車執行緊急勤務時,必須發布警報訊號。大明里長張政岳向媒體表示,附近有護理之家,時常有救護車載年長者往返醫院,行經巷子時都會鳴笛,不僅大聲,而且次數還多,最多一天曾超過20次。而里內有近4成65歲以上年長者,許多老人家對救護車鳴笛聲有忌諱、比較敏感,而且幾乎每天都能聽到數次,打壞好心情,因此向他反映,希望救護車進到巷子後能關掉警鳴器。他接到里民陳情,與養護中心協調,在路口樹立「救護車進入巷道請勿鳴笛」的告示牌,成為全台首例。據《中時新聞網》報導,當地居民表示,設立公告牌後,進入巷子的救護車都很配合,因此養護中心的老人及居民不管在白天或夜晚都可好好休養,不會被頻繁出入的救護車吵醒,而因員集路的車流量較大,因此救護車出了巷子後,就會再開啟警報器鳴笛。事件曝光,引發網友議論,有人表示理解,「我家住在醫院附近,每天聽,真的會幻聽,甚至睡不著,還去看了醫生」、「現在鄉下除了老人,大約都跑到六都上班了。一聼到不是來載自己就是來接自己的老朋友,哪會不怕」。但更多人表示不能接受,「老人行動反應都沒有很好,救護車沒有鳴笛以分秒必爭的速度到達路口,來得及反應嗎?」、「馬的又是我們彰化,前有不要基地台,後有不要鳴笛」、「搞錯了吧!沒聲的救護車是送最後一口氣回家的,有聲的救護車才是救活人的。」而彰化縣消防局表示,極少數狀況下,例如當事人的要求,有些民眾有忌諱,因此會要求救護車進入住家巷內時不要鳴笛,但救護車執勤行駛於非巷弄道路時,一定都會鳴笛及開啟警示閃燈,這是保護救護車也保護路上其他人車,《災害防救法》也明確規範,救護車緊急前往災害現場救護或運送傷患至醫療機構就醫時,必須發布警報訊號。
華江橋半夜驚見菜籃散落一地 警獲報火速排除
北市萬華區華江橋上28日凌晨有菜籃掉落在橋上,後方民眾見狀也緊急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到場後,發現外側車道散落一地的菜籃,擔心影響後方來車,第一時間也緊急疏導交通,並將菜籃搬運至巡邏車上,所幸並未造成人員傷亡事故。初步了解,華江派出所28日凌晨獲報,指出環河快速道路華江橋方向有數個掉落物,嚴重影響其他用路人的安全,華江派出所警員鍾育致隨即趕往現場處理,到場後見外側車道散落一地的塑膠籃子,影響行車安全,員警立即放置角錐並開啟警鳴器警戒,並指揮車輛行駛至內側車道,因塑膠籃子數量不多,鍾員將其搬至巡邏車上,迅速排除狀況,還給用路人安全的空間,所幸本次事故無人員受傷或車輛損壞。萬華分局強調,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汽車裝載時,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萬華分局呼籲,車輛行駛前除檢查胎壓、汽油與水箱外,若車輛載運貨物,務必將貨物綑綁牢固,避免行進中導致貨物掉落影響自身及他人安全。民眾如發現路面有掉落物或障礙物等情形,請立即通知主管機關或撥打110報案專線,通知警方協助處理,以維交通安全與順暢。
拒檢狂逃8公里!男自撞路邊慘拋錨 警逮他身上藏毒
新北市保安大隊1名39歲陳姓男子人日前駕駛1部車身有多處擦傷的汽車行經湳雅夜市附近,恰好被巡邏經過的員警發現,察覺有異,上前準備將男子攔停,未料男子見警方跟上,竟直接踩油門加速逃逸,警方見狀也一路尾隨,最終該車因自撞路邊護欄而打橫在路邊,警方也緊急上前將男子拖下車,並在其身上查獲毒品。新北保安大隊23日凌晨行經湳雅夜市一帶時,發現一輛汽車有多處擦傷,且行跡可疑正在停等紅燈,遂迴轉到該車後方,不過車上的陳男見警車在其後方,竟一時心虛狂踩油門,一路往高架快速道路加速逃逸。警方見狀也立即跟上前,不過考量民眾及自身安全,一路保持安全車速及距離尾隨該車,並開啟警鳴器及喊話器示意陳男停車受檢,但陳男仍然拒檢不配合停車,且車速相當快,最後員警幾乎不見該車蹤影,沿路狂追8公里,本以為無功而返;孰料員警行經台65線高架泰山區下橋處,發現一輛轎車自撞路旁護欄嚴重毀損且打橫停在路中,正是稍早不斷追逐的陳男車輛,警方立即持槍上前喝令陳嫌下車及趴下,隨後也在車內起出各式毒品16包,總共近53公克。全案訊後將陳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後續將再追查溯源。新北保安大隊表示,本案嫌犯雖想以駕車逃逸方式躲避員警盤查,但皆無法逃脫員警法眼及追緝,對於員警執勤奮勇及打擊毒品犯罪之表現特別予以嘉許,將秉持嚴正執法、勿枉勿縱之積極態度,持續強化打詐、掃黑、肅槍、緝毒等重點,防制街頭暴力及聚眾鬥毆等不法情事,以維穩轄區治安。
救護車一路鳴笛「前車就是不讓路」 患者身亡駕駛神隱靠兒道歉想脫身
在台灣,當救護車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限制,即有道路優先通行權,因此汽車駕駛和行人就要避讓,先讓緊急車輛通過。不過在馬來西亞卻發生一起駕駛不理會救護車鳴笛、就連救護車閃燈前方駕駛還是不讓路,最後救護車內的病患身亡,這起事在網路上引發爭議,而轎車駕駛的兒子則澄清,稱父親患有聽力問題,並非故意擋住救護車。從影片畫面可見,後方救護車不斷鳴笛、閃燈,示意要前方車子讓路,可是前方的車子左開右開,就是不讓路!根據大馬多家媒體報導,這輛救護車5日載著病患趕赴醫院,雖然救護車不斷鳴笛閃燈,但前方的車子就是不讓路,病患的妻子安德魯(Annie Andrew)6日透過網路發文,附上前方車子不讓路的影片,並證實救護車內的老公阿爾班(Morgan Ak Alban)已經不幸過世了。影片引起網友憤怒,立刻在網路瘋狂人肉搜索前方車輛的駕駛,6日晚間,死者妻子再度發文表示,前方駕駛的小孩跟她連絡上了,對方代替父親道歉,附上醫師診斷證書,證明他的父親有聽力問題根據表示,對方稱當時父親沒有聽到警笛聲,不是故意不讓路。對此,病患的妻子安德魯非常大度,接受對方道歉。不過安德魯也表示,雖然接受對方的道歉,但明知駕駛在2017年就診斷出聽力問題,早該阻止父親開車上路,至少戴上助聽器,而不是忽視他人安全,造成憾事。對於這名駕駛的兒子代替父親道歉,網友也無法接受,質疑重聽還開車上路,而且警笛聲超大的,怎麼可能沒聽到;更何況除了鳴笛之外,救護車還有閃燈,難道前車駕駛的眼睛也有問題嗎?質疑對方道歉的誠意。死者妻子公開救護車被轎車擋道的影片。(圖/翻攝自IG)
急送高燒2歲童就醫!一群學生「無視救護車」悠哉過馬路 警嘆無法可罰
為了洗刷台灣「行人地獄」的臭名,政府修法汽機車駕駛若未停讓行人,最重可處6千元罰鍰,不過由於民眾對過馬路的安全感提升,任意穿越馬路、邊滑手機邊過馬路等亂象也層出不窮,新北市新莊區一輛救護車8日載著發燒女童前往就醫時,一群學生竟無視救護車的鳴笛示警,不急不徐地悠哉過馬路,畫面曝光後也在網路上引起熱議。據了解,事發於8日傍晚5時許,一輛救護車沿途鳴警笛載運發高燒的2歲女童,行經新莊區中正路與新興街口時洽遇紅燈,一群走在斑馬線上的學生絲毫沒有要停下避讓的意思,依舊態度從容過馬路,直到救護車鳴按多聲喇叭示警,學生們才加快腳步通過。對此,新莊分局表示,目前尚無明確罰則可規範行人未禮讓救護車,只能加以道德勸說,呼籲行人若遇救護車執行緊急救護任務時應避讓,比起行人路權,患者的生命安全更為重要。事實上,根據《道路安全交通規則》之規定,當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在路上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限制,具有優先通行權,因此汽車駕駛和行人需避讓,先讓緊急車輛通過。
救護車鳴笛闖紅燈…女騎士未注意猛撞! 全身多處骨折急送醫
北市大同區23日清晨發生一起車禍事故!一輛民間救護車清晨載送病患,行經紅燈路口時,儘管已經鳴笛,但仍在路口撞上對向綠燈直行的機車女騎士,造成女騎士全身多處骨折,所幸其意識清楚,緊急送醫後並無大礙。至於詳細照則歸屬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一輛由35歲陳姓男子所駕駛的民間救護車,23日清晨載著安養中心的病患準備前往醫院送醫,在行經重慶北路與民權西路口時,其開啟警報器闖紅燈,卻仍與沿民權西路東往西直行的機車撞上,造成34歲的施姓女騎士當場噴飛倒地,全身多處骨折送醫,所幸其意識清楚,緊急送醫後並無大礙。大同分局也指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2項規定:「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執行任務時,得不受前項行車速度之限制,且於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大同分局提醒用路人駕駛汽機車行經有號誌之路口,即便是綠燈仍應提高警覺,注意有無執行緊急任務之特種車輛並禮讓其優先通行;另執行緊急任務之車輛違反號誌管制時亦應注意綠燈行向之車流,行車安全才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