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汙罪起訴
」 貪汙 柯文哲 起訴 貪污罪 高虹安
涉光電收賄案一審判4年10月 雲林議長黃凱:會上訴捍衛清白
雲林縣議會議長黃凱涉嫌向光電業者收賄1480萬元,遭新北地檢署依貪汙罪起訴,上個月新北地方法院開庭辯論時,檢方認定他犯後態度惡劣,當庭求處20年重刑,新北地方法院今(22)日一審宣判,黃凱依貪汙罪判4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前雲林縣政府建設處長李俊興依洩密罪判8月。黃凱表示,會再上訴,希望法律能把整個事釐清清楚,藉由上訴把整個事件攤在陽光下。黃凱今日發出聲明稿表示,針對法院所做出的一審判決,他尊重司法制度,也尊重法院的審理結果。然而,對於判決內容,他內心感到遺憾與不平,認為仍有諸多事實與法律觀點,尚待進一步釐清。黃凱指出,一路以來始終秉持對雲林、對鄉親負責的態度從事公共事務,問心無愧、沒有任何不法意圖。相關作為,皆出於職責與公共利益的考量,並非外界所曲解。黃凱說,目前本案仍屬司法程序的一個階段,並非最終定讞。他已與律師團隊充分討論,將依法提起上訴,透過更完整的審理程序,爭取還原事實真相,捍衛清白。在司法程序未確定前,他仍會堅守崗位,持續為雲林縣政監督把關、為鄉親服務,不讓任何個人事件影響議會運作與公共利益。黃凱指出,感謝一路以來關心、支持他的鄉親與朋友,他會以更沉穩的態度,面對司法、面對挑戰,也對自己的人格與責任負責。黃凱接受記者訪問時提到,他會再上訴,對於判4年10月,這是一審,希望法律能把整個事釐清清楚,藉由上訴把整個事件攤在陽光下,讓整個社會都知道,目前還未定讞,會與律師討論提上訴,此事應該也不會影響到明年的選舉。李俊興則指出,相關案件過程皆依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辦理,針對一審判刑結果,會依法提出上訴。
核二廠長收賄220萬藏家中天花板! 台北地檢署依貪汙罪起訴
台電第二核能發電廠廠長曾文煌去年(2024年)曾辦理廠區「減容中心焚化爐控制系統更新」、「SCADA主機」、「自動化濕式噴砂除汙設備」等相關標案時,涉犯收賄,向業者曹森智、郝致衡收取共220萬元。此外,檢廉也循線查出林口火力發電廠廠長朱允中透過「飼煤機減速齒輪箱」標案,向郝收取80萬賄金,並協助購買股票。台北地檢署今(8月15日)依照《貪汙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行賄罪起訴曾文煌、朱允中、郝致衡3人。檢方今日移送仍在押的曾文煌以及朱允中至台北地院進行審理,檢方表示,廠長的行為會帶動下屬,形成貪腐文化,犯罪結果將可能導致台電商譽以及競爭力受損。而兩人在共述上明顯不一致,請求法院量衡處事當刑。而由於郝至衡供出內情,所以檢方將其轉為汙點證人,請求減輕其刑,業者曹森智則緩起訴處分2年,需支付公共150萬元。起訴指出,曾文煌擔任核二廠廠長時,曾主動與山瑞公司負責人曹森智會面後同赴餐酒館,以協助山瑞公司得標「減容中心焚化爐控制系統更新」採購案驗收通過為由,向曹索賄200萬。去年6月,2人曾同意將賄款降至160萬元,而曹森智之後將160萬元的賄款裝入牛皮紙袋中,並前往曾文煌住處,當面交付160萬元賄款,並將賄款藏在家中天花板夾層。曾文煌後續「減容中心焚化爐控制系統更新」採購案結束以後,於後續辦理焚化爐SCADA主機一台採購案於去年驗收會議結束時,和曹森智一同到廠長辦公室,開口向曹表示SCADA主機採購案「這條我要20萬」。而去年11月主機驗收付款後,曹也在今年1月至廠長室交付20萬。而曾文煌2024年4月向郝致衡表示,已經爭取到700萬元的預算,並請其協助,隨後郝致衡也有意投標「自動化濕式噴砂除汙設備」,今年3月郝致衡向曾文煌表示將會給予40萬元,並於3、4月分次當面給予付款。另外,朱允中在擔任林口廠長以前,曾文煌也向郝致衡表示會協助其取得標案,並收取標案價格5至10%的回扣。2019年1月,郝得知林口電廠機械組將辦理「飼煤機減速齒輪箱」採購案,先向原廠代理商取得獨家供應,並於同年的6月5日到朱允中廠長室向其表示有意承攬此案,朱允中也配合在地3次比減價時,協助郝致衡得標,並收取50萬賄金,並於2020年8月在用相同守法行賄30萬元。
涉「綠能蟑螂」索賄500萬 前立委廖國棟遭貪汙罪起訴
最高檢察署執行「靖平專案」,掃蕩「綠能蟑螂」行動,指示北檢查出前立委廖國棟透過辦公室主任洪天盛,利用召開協調會等方式施壓水利署,將原本停止開發「牡丹水庫設置太陽能發電系統」計畫,重新啟動,藉此向綠能業者索賄500萬元,事後廖國棟因涉SOGO經營權索賄案遭羈押、後獲1000萬元交保,致計畫無下文,業者要求退款,廖稱「沒錢」,僅退還50萬元,業者憤而向檢調檢舉,北檢19日依貪汙等罪起訴廖、洪及業者5人,其中蔡姓業者因是本案「吹哨者」,檢方請求減刑或免刑。廖國棟官司纏身,除本案外,他另涉立委集體索賄案,向李恒隆索賄620萬元,一審判刑8年6月,另他受理港商子公司增資案時,邀集投審會、工業局官員開協調會讓增資案過關,廖向業者收賄70萬,北檢去年依貪汙罪起訴廖。案由北院審理中。起訴指出,2016年2月經濟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規畫屏東縣牡丹水庫設置太陽能光電發電系統計畫招商案,但直至2018年3月止歷經7次公告招標,均無廠商參與而流標,南水局檢討後認為本案難以推動,2018年6月在屏東縣政府同意下停止本案計畫,但「六朝」、「宏星」公司的蔡姓、池姓負責人2019年7月有意再開發本案,池找前新加坡商「美歐亞」公司謝姓經理合作投資。蔡男2019年11月引介廖國棟的辦公室主任洪天盛與池、謝結識,3人透過洪請託廖向水利署及南水局施壓重啟本案計畫,2019年11月25日,謝向「美歐亞」公司請款400萬元,池、蔡向洪天盛允諾先給廖500萬元前金,得標後再給500萬元後謝。2019年11月,廖當時在競選立委的最後關頭,指示洪以贊助競選名義,向蔡男索賄50萬元前金,洪以LINE向蔡表示「確定要買才啟動」,蔡即要求池付「前置費」50萬元,由池在花蓮縣光復鄉當面交付洪50萬元,洪再轉交給廖。廖當選立委後,擔任經濟委員會召委,即邀集水利署及南水局人員開協調會,要求重啟本案計畫,並要求將投標廠商的太陽能實績條件自8MW降低至3MW,讓謝、池的公司符合資格,但水利署及南水局回覆降低不符開設條件,廖2020年2月應業者要求再開協調會施壓,水利署只好將廖交辦事項交南水局辦理。廖一方面開協調會,一方向透過洪LINE向蔡要求「請按計畫進度行事(指給付賄款),2020年2月17日池、蔡赴花蓮豐濱村某超商交付200萬元給洪,洪4天後於立法院一樓轉交200萬給廖。2020年3月19日,廖再找水利署副署長開協調會,提出重啟發包本案計畫訴求。而南水局函詢牡丹鄉公所及鄉代會,均反對重啟本案計畫,甚至鄉代會決議要求廖暫停推動本案,洪2020年5月兩度安排蔡在喜來登飯店與廖會晤,廖仍持續索賄,池再準備250萬元,蔡LINE告知洪「我明天帶甕(指賄款)上去給你」,5月12日蔡將250萬交付廖。但不料,廖2020年8月因涉立委集體收賄案遭羈押,2021年1月獲1000萬元交保,未再協助推動本案,池男因故退出本案計畫,蔡認為廖、洪已收賄500萬元,卻推動本案不如預期,2021年12月27日在喜來登飯店要求廖退款,廖只對其中的200萬元部分,說「我已經退50萬元了,因為我現在身沒有錢,所以還沒還150萬」,雙方不歡而散,蔡憤而於2022年2月14日向北檢提告。
為了2000元!刑警白嫖涉貪汙 遭求處2年6月
宜蘭警分局林姓偵查佐前年透過網路找到1名泰籍女子性交易,雙方完事後,林男不滿服務差,不只表明警察身分、要求女子拿出護照,還拿回所付的2000元,案發後林男遭記2大過免職,檢方依貪汙罪起訴林男,但考量林自白犯行、深表悔意,請求從輕量處2年6月徒刑。2023年10月5日中午,林男在網路論壇中與應召站的總機聯繫,雙方談妥1800元的性交易價金後,遂不假外出離開偵查隊,前往某家飯店的709號房,給付現金2000元給1名泰籍女子,並收取對方找零的200元。該名泰籍女子隨手將2000元放在梳妝台上,完成性交易後,林男步出709號房,但他不滿性交易服務,先用LINE傳送訊息給應召站,佯稱忘了帶走眼鏡,待泰籍女子開門後,林男進入房間表明警察身分。起訴書指出,林男要求對方拿出護照,並以放在梳妝台上的2000元為犯罪所得為由,強行占有後向飯店李姓負責人索討709號房的房客登記人資料,雙方因此相加為LINE好友,林男雖然取得入住名冊圖檔,但李姓負責人以LINE的紀錄向警方檢舉。由於林男具有警察身分,所涉的法條是《貪汙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但他的律師提出答辯狀稱,先取回性交易2000元價款才表明警察身分、要求出示護照,但檢方認為是卸責之詞不採信。檢方指出,林男所為是犯貪汙的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嫌,但林在偵查中自白犯行,自動繳交所得財物2000元,所得不正利益在5萬元以下等,依法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