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罪
」 貪汙 貪污 高虹安 柯文哲 電鍋
批鄭麗文宜蘭造勢充斥謠言 民進黨:國民黨想延續的是貪污與造假?
國民黨日前移師宜蘭召開中常會,黨主席鄭麗文於會中致詞時,重聲稱綠營長期「把宜蘭當成政治禁臠」,誓言全黨將全力輔選吳宗憲,以延續藍色執政。對此,民進黨發言人林楚茵今(16)日痛批鄭麗文的言論充斥荒謬謠言與政治操作,無視現任國民黨籍的縣長林姿妙早因貪污罪遭停職,前任縣黨部主委林明昌也因罷免案偽造連署,於日前被判刑。並表示,難道鄭麗文要在宜蘭延續的藍色執政,就是延續貪污與造假嗎?林楚茵指出,宜蘭明明已由藍營執政長達8年,何來民進黨不公不義之說?此外,宜蘭縣長林姿妙因涉貪案停職至今,這難道就是對手所謂的「把人民放在心裡」嗎?將地方執政權交給延續貪污的政黨,絕對不是宜蘭人民所期待的未來。林楚茵表示,前國民黨宜蘭縣黨部主委林明昌,去年在罷免期間涉嫌幽靈連署,昨日剛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然而如今卻步步高昇,轉任黨中央政策會副執行長。遺憾鄭麗文再度扭曲事實,企圖以抹黑手段將司法案件訴諸政黨對立,無非是想用政治口水來掩蓋自家惡行。林楚茵痛批,從涉貪停職的林姿妙,到判刑卻步步高昇的林明昌,不是貪污就是違法,心中根本沒有鄉親。民進黨將持續深耕基層、全力捍衛宜蘭的民主與法治,絕不放任藍營的造謠與抹黑,毀掉地方的未來。
京華城憾事1/柯文哲與彭振聲關係揭秘 「自己人」處理容積率變司法風暴
前臺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的妻子謝夏蕎7月1日跳樓輕生震撼社會,彭振聲在法庭得知後崩潰哭喊「冤枉!」柯文哲則對昔日北市府團隊家人發生憾事感到「非常抱歉」,但也撫平不了彭振聲喪妻之痛,本刊透過台北地檢署對京華城案起訴書,揭密柯文哲和彭振聲的關係,彭如何從市府工務局長一路升任副市長及都市計畫委員會主委,並被柯指定為京華城案PM(即專案經理人),最後成為檢察官眼中貫徹柯文哲意志的執行者。根據北檢起訴書,彭振聲在臺北市副市長任內負責京華城案,起初堅決否認違法護航,後在檢廉偵訊下認罪配合,成為檢方追訴柯文哲的關鍵人物。7月1日彭妻意外身亡後,彭態度大轉變,表示當初認罪是為了讓妻子安心,意味未來可能翻供,為案件增添變數,司法與政治攻防將更加複雜。謝夏蕎意外身亡後,彭振聲表示當初認罪是為了讓妻子安心,意味未來可能翻供。(圖/報系資料照)彭振聲擔任臺北市副市長期間為2018年12月25日至2022年12月25日,2014年間先擔任臺北市工務局長,2018年升任副市長,並兼任都市計畫委員會主委。2021年,市長柯文哲指派彭振聲為京華城案專案負責人,負責協調京華城改建容積調整事宜。柯文哲在任內推動「好人、能人、自己人」的用人哲學,強調「不是我們的人,終究會出事」,因此連任後將副市長從林欽榮更換為「自己人」彭振聲。2021年8月10日的「便當會」上,柯文哲口頭指定彭振聲為京華城容積率變更案的專案經理人,彭正式接手並負責整個容積審議流程。檢方認為,柯文哲明知京華城土地法定容積率為560%,且京華城公司就北市府2018年都市計畫刪除約12萬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與北市府正進行行政訴訟中,柯文哲卻在2020年2月18日前召見彭振聲,表達「京華城公司12萬多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應不限於使用一次」,違反北市府原本立場,也讓彭振聲得知柯有意協助京華城公司。京華城案爆發後,柯文哲與彭振聲「自己人」的關係成為焦點。柯文哲妻子陳佩琪曾公開表示,柯文哲「從醫、從政生活淡泊,是會犯貪污罪的人嗎?」並指出京華城案是柯文哲指派彭振聲同意的,且由彭幫柯蓋市長甲章,質疑柯文哲尊重專業經理人與委員,但卻被羈押,似乎將責任推給彭振聲,柯彭兩人的關係產生微妙變化。柯文哲曾在市長任內強調「不是我們的人,終究會出事」,因此連任後將副市長從林欽榮更換為「自己人」彭振聲。(圖/報系資料照)隨著彭振聲在偵查中認罪,成為檢方追訴柯文哲的關鍵突破口,這段「自己人」的信任關係隨之崩潰瓦解。但彭妻彭夏蕎輕生憾事再度讓彭振聲認罪的立場轉變,甚至可能翻供,將成為京華城案的關鍵轉折點,不僅影響檢方證據架構和法院判斷,也可能掀起更激烈的政治攻防。◎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郭信良又爆司法風暴!檢調突襲搜索帶回偵訊 涉侵占公益款逾千萬、金流流向成焦點
台南市前議長、現任市議員郭信良再陷司法風暴!台南地檢署昨指揮調查局南部機動工作站搜索相關處所,並將郭信良及多名關係人帶回偵訊;檢調懷疑他涉嫌透過基金會、協會等公益組織侵占款項,金額恐逾千萬元,目前正深入追查資金流向及是否涉及其他不法情事,全案仍由檢方持續偵辦。據了解,本案源於檢調掌握相關檢舉資料,懷疑郭信良透過與其關係密切的基金會及協會,以服務處人員名義向基金會申請經費,領款後再將款項轉存至特定帳戶,後續支出內容與公益組織設立宗旨及業務無關,疑涉侵占公益資金。辦案人員正比對帳冊及金流,釐清實際流向與用途。另有消息指出,郭信良近年因多起司法案件纏身,財務狀況不若以往,甚至背負地下錢莊債務,檢調也不排除部分涉案款項可能遭挪作償還債務,但相關情節仍待進一步查證。台南地檢署證實昨天執行搜索及偵訊行動,但強調案件仍在偵查階段,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對於案情細節、涉案人數及相關證據均不便對外說明,以免影響後續調查。郭信良近年官司不斷,除本次涉嫌侵占公益款外,先前曾因台南安南區佃西市地重劃案,被控向重劃會索取1300萬元,一審依貪污罪重判13年徒刑,但二審認定缺乏足夠證據證明有強暴脅迫或勒索犯意,改判無罪,目前案件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此外,他也涉及台南光電場非法回填營建廢棄物案。檢方指控郭信良規劃光電案場期間,涉嫌指示承租土地,並於場址非法回填約4萬9000立方公尺營建廢棄物,後續又衍生收賄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指控,目前案件均仍由法院審理中。
教授賣學位判重刑!高科大爆論文代寫收賄案 2師收錢護航口試遭判7年、5年2月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爆發重大學術醜聞!該校工業工程與管理學系兩名教授王嘉男、唐惠欽,被控長期向碩博士生收取10萬至32萬元不等費用,協助安排論文代寫、護航口試及取得學位;橋頭地方法院15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王嘉男7年徒刑、唐惠欽5年2月徒刑,並褫奪公權2年;6名涉案學生則依行賄罪判刑並獲緩刑,全案仍可上訴。檢調透露,本案是在偵辦其他案件時,意外從扣押手機中的對話紀錄發現異常訊息,進一步追查後揭露高科大工管系內部疑似存在「學位交易」模式;檢方調查發現,王嘉男自2019年起,涉嫌替多名碩博士在職專班學生安排論文代筆,並協助通過學位審查,向學生收取10萬元至32萬餘元不等費用;其中一名鄭姓博士生更是高雄岡山地區知名傳產企業負責人。此外,唐惠欽則被查出向蔡姓碩士生收取10萬元,親自協助完成論文撰寫,並協助取得學位資格。檢調2024年7月發動搜索,查扣相關證據後將兩人依違背職務收賄罪起訴。兩名教授到案後均坦承犯行,分別以10萬元及20萬元交保候傳。法院審理認定,王嘉男涉犯多項違背職務收賄罪,除媒合寫手代筆論文外,還協助學生順利通過口試與學位審查,犯罪所得累計超過65萬元,因此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2年,並追繳沒收65萬7168元犯罪所得;唐惠欽則因收受10萬元報酬協助學生完成論文,判處有期徒刑5年2月、褫奪公權2年,並沒收10萬元不法所得。判決也指出,部分學生對論文研究內容幾乎毫無掌握,甚至無法說明研究主題或閱讀完整英文文獻,卻仍順利取得學位;另有論文內容疑似透過中英文轉譯後重複套用於不同學生,顯示學術審查機制形同失守。涉案的鄭姓博士生及5名碩士在職專班學生,共6人均被依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判刑。其中鄭男遭判7月徒刑、緩刑3年,其餘5人各判6月徒刑、緩刑2年,並須向公庫支付3萬至5萬元不等款項,同時接受法治教育及保護管束。此外,高科大表示,已依《教師法》完成行政調查,後續將依最終判決結果辦理解聘等相關程序。校方強調,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是大學教育核心價值,對任何違反學術倫理行為均秉持「毋枉毋縱」原則處理,未來也將持續強化學術倫理教育與研究誠信機制,維護教育品質及學術公信力。本案被視為國內首宗因「賣學位」而遭法院以貪污罪判刑的教授案件,不僅重創校譽,也再次引發外界對在職專班論文品質及學位審查制度的關注。
花壇鄉長遭彈劾喊政治操作 監察院:事證明確、違失情節重大
針對彰化縣花壇鄉公所115年6月11日就鄉長顧勝敏彈劾案發表之言論,指稱監察院「選前政治操作」、「失格」等語,監察院今(12)日發表嚴正聲明,強調監察委員辦案一向秉持超越黨派、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之精神。本案經過長期且詳實之調查,事證明確,違失情節重大,花壇鄉公所混淆視聽、意圖轉移焦點之說法,監察院深表遺憾並予以嚴厲譴責。監察院提出以下三點事實以正視聽:一、認定職場霸凌,違法濫權事證確鑿,顧勝敏鄉長於108年至113年間,對清潔隊員進行密集懲處(包含1年內密集懲處28次、單月發布10項懲處),且3度違法解僱屬員,均被法院判決敗訴。此外,彰化縣政府防護委員會已審議認定該行為構成「職場霸凌」,嚴重侵害基層勞工權益。監察院續指,二、假公濟私圖利特定土地,遭貪污罪起訴顧勝敏遭檢舉於112年4月間,假借職務指示清潔隊動用資源幫忙私人土地清運垃圾與竹木,且未依照規定收費,導致公帑損失。經調查,該私地涉及顧勝敏持份,且檢察官已依貪污治罪條例將其起訴。監察院表示,三、憲法獨立行使職權,嚴正駁斥政治操弄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監察院依法享有獨立的彈劾權,本案經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調查,於115年6月2日經彈劾審查會全數(同意13票)通過彈劾,程序完全合法。監察權針對行政違失究責並與司法權並行,絕無所謂選前操作。監察院強調,本案違失情節重大,已依法移送懲戒法院,以維公務紀律。
高金素梅遭起訴求刑12年6月 羅智強批:司法淪清算在野利刃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涉詐領助理費、補助款及非法輸入中國大陸快篩試劑等案,昨(8)日遭台北地檢署偵結起訴,並具體求處12年6月有期徒刑。對此,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表示,近年不少政治人物接連因助理費案遭司法偵辦,高金素梅案讓外界再度看到「老掉牙的助理費劇本」,批評賴清德政府容不下民主制衡,操弄司法追殺在野陣營。北檢偵辦高金素梅涉詐領助理費及相關補助款案,日前偵查終結。檢方認定,高金素梅涉嫌以親友充當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加班費、育嬰津貼及相關補助逾787萬元;另涉非法自中國大陸無償輸入7萬4400劑快篩試劑。除高金素梅本人遭起訴外,其弟妹、助理等共26人也一併遭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批評賴清德政府不斷操弄司法進行政治追殺。(圖/周志龍攝)與高金素梅私交甚篤的羅智強表示,外界看到的又是老掉牙的劇本,「扣帽子、辦助理費」。他指出,高金素梅從政超過20年,如今卻因助理費案遭起訴,令人不免產生聯想。他並提到,新竹市長高虹安也是因為助理費被賴清德政權以貪污罪追殺、七連霸的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民進黨執政十年不辦她,等到她想選高雄市長,也用助理費來辦她,辦到她從民調第一到初選落敗。他另指出,上週已被國民黨徵召參選屏東縣長的蘇清泉委員,遭檢方老案新辦。前年底屏東安泰醫院發生火警,屏東地檢署原對醫院創辦人蘇清泉緩起訴處分,卻被高檢署撤銷,屏檢重啟偵辦,改依過失致死起訴蘇清泉。民進黨操弄司法,為的就是想要在年底五五波的選戰中,讓蘇清泉陷入司法泥淖,疲於奔命。羅智強批評,冷飯熱炒、老案新辦、以案查案、無案變小案、小案變大案,偵查大公開、媒體大造謠、雞蛋挑骨頭,賴清德容不下民主制衡,就把司法變利刃,追殺清算在野。
柯文哲一審速判17年!陳揮文拿鄭文燦相比:他懂得躲政治追殺
台北地方法院於26日就京華城容積率及政治獻金相關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涉收賄、圖利、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遭判處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並褫奪公權6年。判決結果出爐後,引發各界對司法審理進度與個案差異的討論。針對此案,媒體人陳揮文在節目《新聞大白話》中表示,柯文哲一審遭判17年,小草們不要太難過,因案件仍在上訴程序中,最終結果尚未確定。他指出,司法審理存在變數,後續二審結果仍可能出現不同判斷。陳揮文也舉例指出,新竹市長高虹安先前一審因貪污罪遭判7年,但案件進入高等法院後,經不同合議庭審理,改判無罪。他認為,司法程序中合議庭組成不同,可能對判決結果產生影響,柯文哲未來在二審階段,仍有翻盤空間。此外,陳揮文提到,與柯文哲同樣涉貪的前桃園市長鄭文燦,雖比柯文哲更早遭起訴,但其案件已經換了3個法官,至今尚未完成一審判決,甚至仍未終結辯論,兩案審理進度差異明顯。陳揮文進一步表示,鄭文燦被起訴這1年多行事低調,未公開進行直播或接受專訪,也未指控總統賴清德打壓,或是對2026、2028表態。陳揮文認為,這樣的作法有助於降低外界關注,直言「他知道要怎麼躲掉民進黨的政治追殺。」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至今尚未完成一審判決。(資料照/方萬民攝)
柯文哲遭判17年影響2028選舉?律師曝「唯一的可能」 內政部這樣說
台北地方法院於26日就京華城容積獎勵及政治獻金案作出一審判決,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涉貪污、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遭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並褫奪公權6年。由於刑度超過10年門檻,引發外界關注其是否仍具備參選2028年總統的資格。對此,內政部也回應了。判決內容指出,法院認定柯文哲收受賄款210萬元成立,其中貪污罪部分判處13年徒刑及褫奪公權6年;另涉公益侵占政治獻金部分,分別判處2年及3年6個月;背信罪則判處2年6個月。數罪併罰後,最終合併應執行17年徒刑。全案目前仍可上訴,尚未定讞。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若受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因此,在一審判決維持的情況下,柯文哲參與2028年總統大選恐面臨法律限制。不過,內政部晚間回應指出,本案仍處於上訴程序,且距離2028年總統選舉登記時間尚有一段期間,是否具備參選資格,須視「登記當下的最新判決結果」,並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依法審認。換言之,若未來二審改判刑度降至10年以下,或案件出現其他變動,在判決尚未確定前,仍可能保有登記參選的空間。整體而言,柯文哲是否能投入2028年總統選舉,仍存在變數,關鍵在於後續司法審理進展。此外,律師劉韋廷也分析指出,依現行法規,只要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即使尚未定讞,在法律上即可能喪失總統候選人資格。他認為,目前一審17年的結果已形成明確門檻,若欲參選,「唯一的可能,是在登記參選之前,二審已經出來,而且刑度被改判到10年以下。」劉韋廷進一步指出,即使未來出現刑度下降的情況,是否恢復參選資格,仍可能存在法律爭議。制度設計原意在於防止重大犯罪者參選,而非單純依最終刑度數字判定,因此不排除未來可能引發更進一步的法律爭議,甚至上升至憲法層次討論。
柯文哲判17年 歷年貪污政治人物刑期一次看
前台北市長、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與政治獻金侵占等案,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一審宣判,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其中京華城案貪污部分判刑13年,全案仍可上訴。隨著判決出爐,歷年因貪污遭判刑的政治人物刑度也再度引發討論。回顧過往案例,前南投縣長李朝卿因風災重建工程收取回扣等罪,累計判決刑期達656年4月,最終裁定應執行21年2月;前總統陳水扁涉及龍潭購地等案,三審定讞合併執行20年,並科罰金與褫奪公權10年。另外,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一審判處12年6月,目前仍在上訴中;無黨籍前立委蘇震清因SOGO案收賄,被判10年、褫奪公權5年;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圖利案,一審判處8年6月徒刑。在其他案件中,前營建署署長葉世文因貪污案最終判刑8年6月、褫奪公權4年定讞;新竹市長高虹安則因詐領助理費案,一審依貪污罪判7年4月,二審改依偽造文書罪判6月,目前仍有爭議並持續上訴。此外,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華亞科案收賄新台幣500萬元遭起訴,檢方建請判刑12年,全案尚未定讞。整體而言,柯文哲一審判刑17年,在歷年貪污政治人物案件中屬於中高刑度,也使相關案件再次成為社會關注焦點。
柯文哲遭重判17年2028總統夢碎 林俊憲分析:民眾黨恐將泡沫化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及政治獻金等4案,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一審宣判,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由於一審刑度已達10年以上,依法將喪失參選總統資格,形同宣告其2028總統之路中斷。對此,民進黨立委林俊憲分析,四年後的總統大選,注定沒有民眾黨的角色,加上未來難維持關鍵少數地位,恐怕將迅速泡沫化。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容案、政治獻金等4大案遭台北地檢署起訴求刑28年6月今天一審宣判,4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宣判結果出爐後,法院外聚集的支持者情緒激動,不少人落淚,也有人高喊「司法迫害」、「無罪」等口號。隨著柯文哲確定喪失總統參選資格,未來藍白合作走向是否出現變化,也成為外界關注焦點。國民黨與民眾黨預計稍後將各自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立場。柯文哲涉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一審遭判17年、褫奪公權6年,法院外聲援的小草難掩失落情緒。(圖/方萬民攝)林俊憲認為,柯文哲案中最重的貪污罪判刑達13年,依法將無法參選2028總統,勢必衝擊藍白合作格局。他認為,未來藍白合的規模與形式都將降低,2028也沒有民眾黨的角色。他進一步分析,今年的縣市長選舉,柯文哲的聲量還剩多少支持度?這是藍營要去評估,恐怕國民黨內部也會有不同聲音,絕大多數小草對柯文哲的信仰仍在,但一定嚇死所有的中間選民,藍白在今年的合作,恐怕要重新評估,地方基層也會對路線有不同的意見。至於國會的部分,林俊賢則指出,藍白合仍會持續合作,若無8席民眾黨,國民黨無法為所欲為。但若下次大選,民眾黨無法再成為關鍵少數,民眾黨將會立刻泡沫化。 林俊憲強調,柯文哲現在要喊的一定是司法迫害、政治追殺,重判後還剩下多少小草,這是柯文哲現在最關心的,因此選前會不斷製造政治事端,讓天下大亂,小草才不會散。
陳怡君涉貪助理費遭重判7年10月! 士林地院判決理由出爐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詐領助理費384萬餘元,並涉犯收賄70萬元後關說建案,案經士林地檢署偵結以後,依照貪汙及洗錢等罪起訴。陳怡君出庭時坦承犯行,稱是因為辦公室資金不足才會挪用公費填補,其餘6名被告也全數認罪。士林地方法院於今日(1月12日)審結,依貪污罪判處陳怡君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張惠霖5年10月,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士林地院認為,國家給予議員助理補助費目的,是因為議員從事地方自治立法等業務龐雜,涉及多方專業領域,為期待藉由聘任助理協助議員工作,提升問政品質、加強選民服務。士林地院表示,被告陳怡君及張惠霖,明知助理費非對議員個人的實質補貼,卻為謀求一己私利,罔顧國家給予助理補助費之目的,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張惠霖甚至將詐領款項以現金提出後製造金流斷點,並存入不知情友人帳戶,再藉由開立支票等迂迴方式掩飾、隱匿不法所得。針對收賄部分,士林地院批評,陳怡君、張惠霖不思廉潔自持,竟因一時貪念收受賄賂,褻瀆公務執行純正,破壞身為民意代表為民喉舌的清廉形象。合議庭審酌後,陳怡君、張惠霖就涉貪及洗錢犯行,於偵查及審理期間均坦承不諱,且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應依法減輕其,依貪污罪判處陳怡君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張惠霖5年10月,褫奪公權4年,全案仍可上訴。助理洪于涵、賀璽依、張家蓉依照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犯利用職務機會詐財罪,分別判刑1年10月、2年、1年11月,均緩刑2年,支付公庫5萬元,褫奪公權3年。行賄廠商品嘉建設公司負責人胡偉良、總經理高明義依依共同犯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分別處有期徒刑1年、褫奪公權3年;有期徒刑6月、褫奪公權3年,得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快訊/陳怡君涉詐助理費、收賄關說! 一審判處7年10月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詐領助理費384萬餘元,並涉犯收賄70萬元後關說建案,案經士林地檢署偵結以後,依照貪汙及洗錢等罪起訴。陳怡君出庭時坦承犯行,稱是因為辦公室資金不足才會挪用公費填補,其餘6名被告也全數認罪。士林地方法院於今日(1月12日)審結,依貪污罪判處陳怡君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張惠霖5年10月,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檢方指控,陳怡君與其辦公室主任張惠霖自2018年起,涉嫌詐領助理費384萬,並於2023年8月開始,以顧問費名義向建商收取共70萬元的費用,再用職權向市府關說建案、安排會勘,陳怡君與張惠霖坦承詐領助理費,但否認收賄部分,全案於2025年6月偵結起訴。士林地院2025年9月3日裁定陳怡君、張惠霖延押禁見2個月,2人不服後提出抗告,高院同年9月12日裁定陳怡君100萬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並接受科技監控8個月,張惠霖50萬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科技監控8個月。過去陳怡君在庭上認罪,但她強調並非貪財,因為經營服務處遇上困難,且舉辦活動經常需要花費40萬元到50萬元,但政黨補助卻只有3到5萬元,是因為入不敷出,所以才會犯錯。同案被告張慧霖、張惠霖的三弟媳與胞弟等6人也都當庭認罪,盼法官可以考量無前科,予以緩刑的機會。
送拾荒婦「32元舊電鍋」淪貪污犯 清潔員褫奪公權1年確定
台北市環保局黃姓清潔員2024年7月26日晚上將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轉贈給拾荒婦,卻因此遭到檢方依貪污罪起訴。士林地院2025年12月2日一審宣判,判處黃男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而士林地檢署經研議後決定不上訴,黃男亦未提起上訴,全案將依一審判決結果確定。回顧整起事件,黃男2024年7月26日晚上清運垃圾時,看到民眾丟棄回收的大同電鍋並未損壞,想起認識的拾荒婦困境,於是把電鍋帶回家測試,確認能使用便送給該名婦人。沒想到黃男事後竟遭檢舉涉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罪,清潔隊要求他歸還電鍋,但因他不好意思向對方索討,只好自掏腰包買新的電鍋給婦人,再把舊鍋要回來後歸還,並向主管自首。他坦承,只是希望婦人能用來煮一些稀飯和熱東西吃,也可以過得好一點,自己從未亂撿過東西。士林地檢署2025年9月以貪污罪起訴黃男,考量犯後態度良好,且情節輕微,並主動自首認罪,因此建議法院從輕處理。台北地院指出,該電鍋經鑑價後殘值僅32.56元,黃男並未轉售牟利,若以貪污罪最低本刑處罰,顯有過重之虞,因此依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相關規定,多次減刑後,判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並依法褫奪公權1年。至於是否上訴二審,檢方收受判決書後完成內部研議,認事用法並無不當,不上訴;黃男方面亦未行使上訴權,因此一審判決將生效並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