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案
」 貪汙 柯文哲 貪污治罪條例 交保 貪汙治罪條例
願包「32元鍋具」清潔員二審費用 林國春:濫用公務車案辦到哪了?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今(4)日表示,近期「32元鍋具涉貪案」清潔隊苦主一審有罪宣判,如果當事人有意願進一步上訴請與自己聯繫,他願負擔所有法律費用,希望替老百姓發聲。2024年9月一名住在北市北投區的環保局黃姓清潔隊員在執行回收勤務時,發現民眾丟棄一個修理後堪用殘值約新台幣32元的二手大同電鍋,他說自己本著好意將電鍋帶回家維修後轉贈給一位拾荒婦人,卻陷入官司劫難。據了解,因回收物品確實被法律上定義成公家財物,清潔隊員必須依規定處理,逕行轉贈便屬於「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即使殘值極小也可能觸犯《貪污治罪條例》。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圖)認為清潔隊員涉貪案是「大砲打小鳥」。(圖/周志龍攝)黃男遭舉發歷經一年多從起訴到審理後,近日士林地方法院考量黃男是初犯,判處其有期徒刑3個月也可易科罰金,可上訴並宣告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儘管黃男免除牢獄之災、2年內無再涉犯刑事案件也幾乎不留刑事痕跡,但此案仍凸顯了「小額貪污情輕法重」等討論,促使法務部長鄭銘謙公開表示不排除修法,針對「微罪」貪污案件能讓法院有更具彈性、符合比例原則的量刑甚或有免刑空間。林國春聞訊後指出,只要當事人有意願針對有罪判決提出上訴,或是公訴人收到一審判決書後仍提起上訴,自己願意全力支持黃男,並將全數負擔法律費用,希望以實際行動表達支持清潔隊員。近日清潔隊員涉貪案是否上訴至二審由臺灣高等法院審理?近日應會明朗。(圖/報系資料照)林國春回顧,自己在2024年此案事發消息傳開後就感不捨,認為殘值微薄的電鍋案當作貪污大案來辦已違反比例原則,「大砲打小鳥」是非常荒謬,反觀自己多次控告官員涉嫌濫用公務車、其他高階商務人士棄保潛逃案大多沒個下文,司法的邏輯實在令人摸不著。林國春感嘆,《莊子》書中「竊鈎者誅,竊國者侯」竟活脫脫在台灣社會上演,庶民的行為無限放大、大官要員溜之大吉,只能就老百姓棉薄之力,歡迎當事人與自己服務處連繫。※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人民受凍「政客卻賺飽飽」!烏克蘭能源貪腐案延燒 澤倫斯基幕僚長請辭
烏克蘭總統澤倫斯基(Volodymyr Zelensky)稍早宣布,他的核心幕僚、長期最倚重的政治夥伴葉爾馬克(Andriy Yermak),已因貪腐風暴的擴大而辭去總統幕僚長職務。這位在俄烏戰爭爆發後始終站在澤倫斯基身旁的得力助手,雖還沒被指控任何違法行為,但其位於基輔政府區的公寓,已在28日遭到反貪機構的突擊搜查。據《BBC》報導,葉爾馬克是澤倫斯基最重要的政治支柱之一,被稱為是烏克蘭「真正的權力經紀人」,甚至在近期被指派與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進行停戰談判。然而烏克蘭國內持續擴大的能源部門貪腐調查,使這名總統幕僚長成為眾矢之的。儘管他公開強調「全面配合」,「烏克蘭國家反腐敗局」(National Anti-Corruption Bureau of Ukraine,NABU)與「反腐敗專門檢察院」(Specialized Anti-Corruption Prosecutor's Office,SAPO)依然未對28日的搜查原因作出詳細解釋。澤倫斯基在總統府外發表一段沉重的全國談話,警告烏克蘭正面臨危險時刻,強調內部分裂將使國家「有失去一切的風險:我們自己、烏克蘭,以及我們的未來」。他也表示將展開諮詢程序,挑選新的幕僚長,以確保在所有注意力都被外交與戰時防務佔據時,政府仍能保持凝聚力。澤倫斯基也重申,俄羅斯期待烏克蘭犯錯,「我們不會犯錯。我們的工作在持續,我們的戰鬥也在持續。我們沒有權利撤退,也沒有權利彼此爭執。」葉爾馬克的辭職正值川普政府推動新的俄烏和平框架之際,美國陸軍部長德里斯科爾(Dan Driscoll)預計於本週抵達基輔,美國官員下週也將赴莫斯科磋商。俄羅斯總統普丁(Vladimir Putin)則表示支持匈牙利提出的布達佩斯「雙普峰會」建議,並持續要求烏克蘭在和平協議中接受俄方的最大化條件。他聲稱俄軍握有戰場主導權,而且只有當烏軍完整撤出頓巴斯地區後,戰事才可能結束,否則俄軍將「以武力自行實現這些成果。」面對美方要求烏克蘭割讓領土的壓力,葉爾馬克在遭搜查前仍堅定表示,只要澤倫斯基仍在位,「沒有人應該指望我們放棄領土」。他承認自己正面臨「巨大的」下台呼聲,但強調需要一場不受政治干涉的調查。過去數週,1起涉及能源部門1億美元的貪污案已牽連多名高階官員,調查人員指控其中涉嫌收受回扣與操弄國營企業,包括「烏克蘭國家核能發電公司」(Enerhoatom)。相關醜聞已使歐盟盟友感到不安,特別是在烏克蘭正以候選國身分努力取得入盟資格之際。稍早的報告更質疑烏克蘭是否真正落實反貪改革。事實上,今年年初澤倫斯基曾試圖削弱反貪機構的權限,但在國內抗議及西方盟友的強烈反對下,相關行動被迅速撤回。隨著貪腐風暴持續擴大,澤倫斯基日前已撤換能源部長格林丘克(Svitlana Grynchuk)與司法部長哈盧先科(Herman Halushchenko),多名嫌疑人遭拘留。而該案涉嫌挪用原本用於修復關鍵電力設施的資金,使烏克蘭國內群情激憤。尤其目前正值寒冷冬季,俄軍的空襲已讓烏克蘭僅能每日供電數小時。葉爾馬克的民調近年來急速下滑,跨黨派議員紛紛要求撤換這位「權力過大卻未經選舉產生」的核心人物,而最新民調顯示超過7成民眾希望他辭職。報導補充,葉爾馬克與澤倫斯基的交情可追溯至14年前,當時後者仍在電視娛樂製作公司「95街區工作室」(Kvartal 95)發展演藝事業,而葉爾馬克則擔任其律師。2019年澤倫斯基當選總統後,他旋即任命葉爾馬克為幕僚長。
謝宜容貪污案!一審判刑4年6月、褫奪公權3年
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長謝宜容,因涉嫌職場霸凌導致部屬輕生一事引發社會震驚,不僅因此被拔官,後續更被檢方查出在任內涉及圖利廠商與侵占公物。新北地方法院今(18日)上午一審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謝宜容有期徒刑4年6個月,並褫奪公權3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檢調調查發現,2023年間,謝宜容身為分署長,指示部屬劉姓女子與簡姓男子負責北分署本部的整修工程採購案,卻洩漏標案資訊給林姓兄弟,讓他們能提前準備投標。由於林姓兄弟的公司並無裝修牌照,最終透過借用徐姓男子的公司牌照才順利得標。隔年,謝宜容又下令將2024年的北分署宣傳品與主視覺設計統一交由林姓兄弟的公司承接,並指示郭姓女子比照前例協助操作,使該公司再次得標。2件標案合計讓林姓兄弟獲利42萬餘元。除了圖利廠商外,謝宜容還被控利用北分署「就業安定基金」與「就業保險基金」採購三節禮盒時,將未送出的12盒私自據為己有,總價值超過2萬元。案件審理過程中,謝宜容在法庭上多次表達懊悔。她哽咽表示,自己在領導上失職,未能照顧好部屬,對國家長期栽培與信任卻做出最壞的示範,浪費社會與司法資源。她也向法官表示:「我對不起大家,對不起國家,我也對不起年邁的母親、公婆,以及我的丈夫與2個孩子。」並強調願為自己的錯誤承擔一切責任,懇求法院能輕判部屬與涉案廠商。
清潔員暖心贈拾荒婦回收電鍋遭起訴! 最高檢、法務部回應了
台北市的黃姓清潔隊員回收價值32元的電鍋後,轉送給拾荒婦女遭到《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對此最高檢察署已行文各檢察官處理是類案件宜斟酌「法、理、情」。另外,法務部也表示,目前已經提出貪污治罪條例修正草案,針對小額貪汙,未來得減輕或免除其刑。最高檢察署發函至各檢察機關內容如下:一、檢察官偵辦貪瀆案件,請注意蒐集、調查及斟酌對被告有利及不利之事證,落實客觀性義務。二、按「法律應免除其刑者」應為不起訴處分,刑事訴訟法第 252條第 9 款定有明文。經查明貪瀆案涉案被告,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 8 條第 1 項後段犯罪後自首,如有所得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並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免除其刑。犯貪污治罪條例行賄罪而自首者,亦同,即應為不起訴處分。三、依偵查所得之證據,認被告有犯罪嫌疑提起公訴者,得依具體個案情節,審酌被告之犯罪手段、違反義務之程度、犯罪所生危險或損害、犯罪後態度等刑法第 57 條所列事項、是否犯貪瀆罪後自首、在偵查中自白、有無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是否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是否情節輕微、所得或所圖得財物或不正利益在新臺幣 5 萬元以下等對被告有利量刑事由,於起訴或公訴蒞庭時具體求刑。四、對於犯貪瀆罪後自首或自白者,主動請求法院從輕量刑,自動繳交所得財物或參與集體貪污先行自首或自白供出其他共犯而查獲者,如符合緩刑要件,並請求法院宣告緩刑。法務部表示,目前已經擬具貪污治罪條例修正草案,以符罪責相當性針對社會各界關注「小額貪污案件情輕法重」議題,本部高度重視並傾聽各方意見,且已啟動修法作業,提出貪污治罪條例修正草案。該草案第12條針對小額貪污案件,未來得減輕或免除其刑。若符合要件者,刑期得減輕至三分之一或免除其刑。上開修正草案已於113年5月31日送陳報行政院審查,並於114年8月15日完成審查,後續將依立法程序儘速完成修法。
撿「32元舊電鍋」送拾荒婦 清潔員涉貪汙罪遭起訴!法務部說話了
台北一名黃姓環保局清潔隊員在清運垃圾時,撿到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想到自己認識的一位拾荒婦家中沒電鍋可煮飯,於是帶回去送給對方,結果遭到檢舉,因此被檢方依貪污罪嫌起訴。相關消息曝光後,網友們一片譁然,認為該電鍋的回收價僅32元,不符合比例原則。對此,法務部將研擬相關修法。據了解,黃男去年7月26日晚間清運垃圾時,看到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尚未損壞,想起認識的拾荒婦困境,確認還能使用後便將其送給對方,孰料事後卻遭檢舉,甚至因此被士林地檢署起訴。他坦承,自己只希望婦人能用電鍋煮飯和熱食物吃,也可以過得好一點,自己從沒亂撿過東西,沒想過會這麼嚴重。針對社會各界關注「小額貪污案件情輕法重」議題,法務部高度重視並傾聽各方意見,且已啟動修法作業,提出貪污治罪條例修正草案。該草案第12條針對小額貪污案件,未來得減輕或免除其刑。若符合要件者,刑期得減輕至三分之一或免除其刑。上開修正草案已於113年5月31日送陳報行政院審查,並於114年8月15日完成審查,後續將依立法程序儘速完成修法。法務部亦將研議修訂檢察官得緩起訴處分案件之範圍,以因應個案強化檢察官裁量彈性,期能在堅守廉政核心價值的同時,讓案件處理更合乎比例原則,兼顧社會對公平與正義的期待。有關近期社會關注案件,檢察官依據相關事證,以貪污治罪條例相關規定提起公訴,並考量自首、自白及財物金額等有利於被告之減刑事由,請求法院從輕量刑,法務部尊重檢察官依法行使職權。
柯文哲交保裁定遭撤銷 民眾黨搬陳怡君百萬交保批雙標
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今(12)日傍晚表示,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被台灣高等法院撤銷裁定交保,根本是無視台北地方法院揭示京華城案重要證人已交互詰問完畢,同時不甩比例原則,空泛地以「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撤銷地院所為的交保裁定,這就是嚴重侵害人權,也違反「羈押最後手段性」,也和稍早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被交保時,高院強調法院沒有對刑案「接力補強有罪證據」的義務態度一百八十度不同,根本令人無所適從,民眾黨不接受。柯文哲因被控涉入京華城重建容積獎勵案有貪汙與圖利等罪嫌目前「三進三出」看守所,前後羈押遭實質支配了363天,8日由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以新台幣7,000萬元交保後,柯文哲立即在台北地檢署外發表談話,怒批台北地檢署「什麼都沒查到」。北檢對此不服,並於9日對柯文哲與同案被裁定3,000萬元交保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交保案雙雙提起抗告,北院11日將抗告書狀送至台灣高等法院後,今天高院由審判長遲中慧、受命法官黎惠萍、陪席法官陳昭筠組成合議庭撤銷交保裁定,並發回北院更裁,但台北地院何時再傳喚柯文哲與應曉薇開羈押庭?目前尚無進一步消息。台灣高等法院撤銷柯文哲(中)交保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裁。(圖/劉耿豪攝)回顧抗告書中,對柯文哲交保案,北檢不服理由主要有四,首先是柯文哲被控涉犯公益侵占罪尚有重要證人還沒調查完畢,第二是柯文哲具保後馬上與同案證人、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陳宥丞接觸,第三是對同案被告、前台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李文宗隔空喊話,最後是再提當初羈押禁見時,柯文哲持續授權特定人士使用其「本人名義」在各大社群帳號片面解讀法庭活動。而根據稍早出爐的高院撤銷裁定書記載,高院直指依照北院審理計畫書,其實還有證人甚或兼具共同被告身分者尚未交互詰問,且有關柯文哲被控滅證、串證可能性是否真有降低,還有究竟有無繼續羈押的必要性判斷,怎麼北院僅考慮涉犯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的部分,似乎沒周詳地考慮到柯文哲還被控涉及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此外,高院也回顧北院7月裁定中,推稱部分證人尚待傳喚到庭,也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當時裁定柯文哲、應曉薇延長羈押,1個月後其實諸多證人仍未交互詰問,怎麼矛盾地認為兩人滅證、串證的可行性與可能性已經大幅降低,理由實在欠備。高院認為,儘管北院裁定停止羈押並命柯、應「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但京華城案治絲益棼事證繁雜,就算檢察官起訴的被告目前僅列有11人,然而偵查中所曾列入同案之被告,甚至曾經傳喚、臚列於起訴書中的證人太多,北院原裁定內容泛指的「同案被告」、「證人」其實範圍寫得未明確,還有疑慮,因此認為檢察官抗告指摘不是沒道理、北院裁定確實有未盡之處,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京華城案卷證與抗告狀11日送抵台灣高等法院分案審理。(圖/黃耀徵攝)民眾黨稍早則由吳怡萱提出三點聲明:首先,民眾黨挖出高院今天對陳怡君被控涉貪污案中,合議庭自行裁定撤銷地院羈押的決定,准以100萬交保,合議庭並明確強調,刑事案件審理中必須有「勾串證言之具體事實」方符合法定羈押原因,且檢察官起訴即代表證據已蒐集完成,各級法院根本沒有「接力補強有罪證據」的義務,否則活脫脫地違反了訴訟當事人的「武器平等」原則,更壓縮了法院無罪推定的審判空間。言猶在耳,柯文哲案卻出現一百八十度落差,民眾黨實難接受。第二,北院的裁定交保理由已講清楚,京華城案重要證人已交互詰問完畢,民眾黨認為根本不可以只為了防止勾串證人等理由,就認為只要有任何證人還沒到庭進行交互詰問,就是有串證之虞,這樣是漠視被告的對質詰問權,也不符合比例原則。民眾黨感嘆儘管「喊破喉嚨」,高院仍空泛地以「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撤銷地院所為的交保裁定,不僅涉及嚴重侵害人權,恐也違反「羈押最後手段性」。民眾黨最後呼籲,既然高院發回更裁,地院合議庭的法官仍應本於獨立審判之精神,捍衛法律專業與公平法院價值,在發回後之新裁定中明確補上並釐清交保所定的條件內容,把高院要求補強說明的範圍講清楚,以維護柯文哲刑事基本人權。※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獨/謝宜容的律師出這招讓法界驚呆 劉繼蔚替康建4死案辯護承認專業不足
勞動部勞力發展署前北分署長謝宜容貪污案辯護律師劉繼蔚,日前與另位律師吳俊達偕同謝宜容在新北地院走公務通道遭外界質疑後,社群媒體傳出劉繼蔚替康建生技連殺4人被告李鴻淵在最高法院辯護時,竟具狀自承非法律本科系畢業,刑事法學及死刑辯護能力不足,最高法院則接住劉繼蔚的說法,並在撤銷發回李鴻淵死刑判決書中,發函要求法扶基金會彰化分會參酌,引起司法界和律師界關注。司法界和律師界對於劉繼蔚在康建4死案出這招議論紛紛,有人在社群媒體PO出最高法院原判決,指劉繼蔚這招太厲害,不但自謙專業不足,連最高法院也如此認定,還為他發函法扶基金會,也有人認為劉的作法會讓他執業生涯留下汙點,也有法界人士指劉可能以退為進,希望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重新選任辯護人,最後目的達到了。也有網友留言說,要筆記下來、以後執業(律師)可用這招。根據網路資料,律師劉繼蔚畢業自成功大學電機系及臺大電子所,曾與他在法律議題併肩作戰的前立委邱顯智曾受訪指出:劉繼蔚一開始為理工背景出身,大學與碩士皆是就讀電機系,最終旁聽法律系的課程後通過國家考試,獲取律師資格。劉繼蔚近來對槓司法機關成功案例,首推向台灣高等檢察署申請提供「刑罰執行手冊」遭拒絕,劉改打行政訴訟勝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高檢署應讓劉以付費之方式拷貝2018年編印之刑罰執行手冊全文內容,還可上訴。李鴻淵不滿康建董事長賴敏男及其女兒賴彥妤將他調離生產課,且他涉嫌對康建公司洪姓課長殺人未遂案時,賴敏男等人證詞對他不利更讓他引起殺機,2022年7月14日下午李鴻淵攜帶3把改造手槍、近200顆子彈及5副手銬闖入康建公司工寮,先持槍將園藝課長劉慶杉銬在座椅上後射殺,再槍殺賴敏男胞弟賴鋕、賴敏男的女兒賴彥妤、會計張嘉琦,賴敏男雖遭他連開2槍僥倖未死。一、二審皆認為李男以行刑式槍殺4人,蓄意殺人、手段凶殘,已達到聯合國兩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有永世與社會隔絕,達到必需剝奪其生命權之必要,仍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併科35萬元罰金,上訴最高法院後,刑三庭認為二審沒有進行教化鑑定等,今年5月22日撤銷其3個死刑,發回更審。不過刑三庭在判決書最後一段指出:本件辯護人劉繼蔚於其所提上訴補充理由㈢狀、補充理由㈤狀一再陳稱其雖經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指派為原審及第三審辯護人,然其非法律本科系出身,除通過國家律師高考取得職業資格外,對於刑事法學之鑽研、貢獻,殊無尺寸之功,難認足以相應承擔辦理死刑案件辯護之能力等旨,是考量整體辯護效能,及為保障上訴人在審判程序上受適格律師協助之辯護倚賴合法權益,案經發回後,倘仍須由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為上訴人指派辯護人,則應審慎衡量是否仍指派劉員擔任上訴人之辯護人。又本院已另檢附劉員相關辯護理由狀函請原指派之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彰化分會參酌,附此敘明。李鴻淵殺人案造成4死1傷,是否會判死刑確定外界都很關注。(圖/報系資料照)
馬來西亞招標貪污案!經理燒百萬鈔票滅證 反貪會起獲750萬現金
馬來西亞近日爆發一起巨額收賄醜聞。當地的反貪污委員會(MACC)調查一項價值 1億8,000萬令吉(約新台幣12.3億元) 的數據中心建設招標案時,揭發這起醜聞。誇張的是,涉案建築公司的經理在官員上門時,竟將近 100萬令吉(約新台幣680萬元) 現金帶入浴室焚燒,企圖湮滅證據。最終反貪會仍在其住處搜出 750萬令吉現鈔(約新台幣5,100萬元),並押走4名涉案人士,申請法院延長拘留。反貪會在經理住處起獲750萬令吉現鈔及奢侈品。(圖/MACC提供)根據大馬《星洲網》和《中國報》報導,這起行動於17日晚間展開,反貪會官員在經理住所起獲 750萬令吉現鈔,部分現金以 每疊10萬令吉 方式分裝,並藏於屋內不同位置,包括枕頭盒、櫥櫃及床底;同時查扣多只名錶(如勞力士)、卡地亞珠寶與黃金首飾。涉案經理浴室焚燒百萬現鈔,企圖銷毀證據仍遭識破。(圖/MACC提供)此外,嫌犯疑在官員抵達前,將部分現金帶入浴室焚燒,試圖湮滅證據,另外被扣押的4人年齡介於40至60歲,包含該名合約經理與其妻子,以及兩名公司董事。4名嫌犯包括建築公司合約經理、妻子及兩名公司董事,目前全數延扣助查。(圖/MACC提供)根據調查,該標案金額高達1億8,000萬令吉(約新台幣12.3億元),相關公司疑須支付標案價值2.5%的回扣,才可取得合約。反貪會副首席專員拿督斯里阿末古賽里證實,嫌犯毀滅證據行為已觸犯《刑事法典》第201條,最高可判7年徒刑;此案則援引《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16(a)(A)及第17(A)條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