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款
」 收賄 柯文哲 陳歐珀 貪汙 京華城
36年逃亡人生破局!花4.8萬換身分 通緝男擁17筆破億房產曝光
大陸一名涉及浙江傷人案件的通緝男子逃亡36年後,不但換了身分,還在泰國累積近億元房產。這名男子1990年犯案後就逃往泰國,涉嫌花錢取得泰國身分證及國籍,此後以泰國人身分工作、經商、結婚生子,名下更握有17筆房地產。朱志山遭指1990年在浙江台州涉及傷人案件,逃往泰國後改用泰國身分生活。(圖/翻攝自Khaosod)綜合《曼谷郵報》(Bangkok Post)與泰國媒體Khaosod報導,泰國警方13日在春武里府(Chon Buri)芭達雅(Pattaya)將朱志山(Zhu Zhishan,音譯)逮捕,他的泰國國籍與戶籍已遭撤銷,接下來還可能被引渡回大陸。朱志山涉及的案件得追溯至1990年1月19日。警方資料顯示,他涉嫌在浙江省台州市犯下蓄意傷人案件,案發後離開大陸前往泰國,並遭大陸方面通緝。這一逃,就是超過30年。到了泰國後,朱志山逐漸建立另一個身分。調查顯示,他涉嫌利用泰國高地地區辦理身分登記的程序,在2001年非法取得泰國國籍,同年11月取得泰國國民身分證,從此以「蘇查特蘇拉猜」(Suchart Surachai,音譯)的名字生活。至於這個身分如何取得,朱志山落網接受訊問時坦承,當年花費約5萬泰銖(以14日匯率換算約新台幣4.8萬元)辦理泰國身分證。《曼谷郵報》進一步指出,這筆錢涉嫌是賄款,讓他得以在泰國西部達府(Tak)波帕縣(Phop Phra)取得身分證。取得泰國身分後,朱志山並非單純藏匿度日。他最初在當地擔任導遊,之後經營旅遊服務事業,後來移居觀光城市芭達雅。他也與一名大陸籍女子結婚,兩人育有一對雙胞胎,孩子原先均取得泰國國籍,一家人在當地定居。隨著事業與生活逐漸穩定,朱志山累積的財產也相當可觀。警方調查發現,他與多家公司有所關聯,並在春武里府邦拉蒙(Bang Lamung)地區持有17筆房地產,總價值超過1億泰銖(以14日匯率換算超過新台幣9,600萬元),此外還擁有多輛汽車及機車。不過,這個使用多年的泰國身分最終遭當局查出問題。警方與相關行政部門合作追查後,確認朱志山並不具備合法取得泰國公民身分的資格,因此撤銷他的泰國國籍及相關戶籍紀錄,並提出訴訟,法院隨後核發逮捕令。掌握行蹤後,泰國警方13日前往朱志山位於芭達雅農普魯(Nong Prue)的住處執行逮捕,將這名藏身泰國36年的大陸通緝犯帶回,目前已押往邦拉蒙警察局接受進一步調查。朱志山落網後,調查重點也延伸至他多年來累積的財產。由於他名下擁有17筆、總值超過1億泰銖(約新台幣9,600萬元)的房地產,又持有多輛汽機車並與數家公司有關,泰國當局將繼續追查相關資產的取得途徑及法律狀態。非法身分曝光也波及他的家人。《曼谷郵報》指出,朱志山的泰國國籍及戶籍登記遭撤銷後,他與大陸籍妻子所生的一對雙胞胎子女,也將失去泰國國籍。另一方面,大陸方面已針對朱志山涉及的案件提出引渡要求,泰國皇家警察將依當地法律程序處理。從36年前涉嫌傷人後出逃,到利用非法取得的身分在泰國成家、經商並累積近億元房產,朱志山如今不僅身分遭撤銷、名下資產面臨進一步調查,也可能被送回大陸處理當年的案件。
壽宴免費吃還發禮品紅包 秀林鄉長夫妻涉行賄雙雙收押
花蓮縣發生疑似賄選案國民黨籍現任秀林鄉長王玫瑰因任期屆滿轉戰花蓮縣議員,其丈夫、退休警察胡智民則接棒登記參選秀林鄉長,但夫妻倆涉嫌以免費餐會、致贈禮品及發放現金等手法向選民行賄,檢方8日兵分多路逮捕2人,以及小太陽關懷協會徐姓負責人,複訊後向法官聲押獲准。檢警調查,胡智民疑於3月間舉辦60歲生日壽宴,免費招待轄內具投票權的選民吃大餐,席間還屢屢出現政治語言;4月間更進一步以「村長、村幹事交流參訪」名義組團帶選民出遊,期間還發放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現金紅包。檢方目前掌握的具體行賄事證涵蓋現金、禮品及免費餐飲招待,其中現金賄款約為每人每次1000元至2000元不等,免費餐會目前查到至少1場,究竟有多少選民涉案收賄,檢方正全面清查擴大偵辦。而秀林鄉境內設有礦區、水泥廠及和平電廠等大型產業設施,公所每年能獲撥高達上億元的地方回饋金,檢調懷疑鄉公所以公益名義,將回饋金暗中撥予小太陽關懷協會,再由徐姓負責人將這筆公款挪用,替王玫瑰與胡智民辦理餐會宴請選民。全案除涉及違反選罷法外,是否牽涉重大貪瀆及不法挪用公款等罪嫌,檢調正深入追查釐清。花蓮檢調8日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兵分8路前往秀林鄉公所及相關被告住居所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並逮捕3人,檢察官複訊後,認定王玫瑰、胡智民及徐姓負責人涉犯投票行賄罪嫌疑重大,且有滅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於9日下午裁定3人全部收押禁見,其餘被告則諭知請回。針對參選人遭收押,花蓮縣選委會表示,目前已完成參選人資格審查並呈報中選會,現階段參選資格暫不受羈押影響;至於王玫瑰現任鄉長職務,花蓮縣政府表示待收到法院正式公文後,將依法迅速辦理代理鄉長派代作業。
2貪警收720萬偷查901筆個資暗助八八會館 查4年偵結起訴
八八會館案主嫌郭哲敏的犯罪集團,不只經營警界高層人脈,也吸收基層員警,將觸角伸入台北市警局萬華分局及南港分局,花720萬8千元買通兩名員警,在4年內偷查901筆個資以拓展放貸客源,台北地檢署歷經4年調查今日偵結,以收賄、洩密罪起訴停職員警劉政道及退休員警鄭璧欣。檢方查出,郭哲敏的手下張旭昇、陳志全經營民間放貸,需要蒐集潛在客戶的通信紀錄以便增加新客戶,委託當時任職萬華分局的鄭璧欣代查個資,但鄭璧欣沒有權限,在南港分局偵查隊的劉政道會偵辦刑案,他才有辦法調通聯,因此兩人以牽線人與執行者的模式合作拆帳,將每個門號所賺的8千元分成鄭璧欣拿3千、劉政道拿5千。檢察官統計,張旭昇透過鄭璧欣、劉政道代查518筆發話或雙向通聯記錄,行賄414萬5千元,鄭璧欣分得155萬4千元,劉政道分得259萬元;陳志全循相同管道,花306萬4千元竊取383筆個資,鄭璧欣分到114萬9千元,劉政道分到191萬5千元。總計郭哲敏集團賄賂720萬8千元,鄭璧欣收賄270萬3千元,劉政道則是450萬5千元。北檢發現劉政道犯案極為小心,登入警政署通訊紀錄調取系統時,會使用他案的調取票圖檔蒙混過關,並在資料用途欄偽造假,填上「因偵查犯罪或調查證據所需」,查到個資後存入隨身碟,放進跟郭哲敏集團約好的郵局信箱以交付資料,同一個信箱也被用來存放賄款,雙方刻意不在金融機構留下任何可追查的金流。起訴認定劉政道、鄭壁欣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刑法》公務員交付國防以外秘密、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以及違反個資法;劉政道為了獲准申請通聯紀錄,曾偷用南港分局3名同事的電腦憑證,另以無故入侵公務機關電腦、無故取得公務機關電腦電磁紀錄等罪嫌起訴。郭哲敏集團成員張旭昇、陳志全行賄部分嫌另案偵辦。
柬埔寨外交官涉盜賣1.2萬張「貴賓簽證」 詐團、非法移民靠它自由入境
柬埔寨反貪局近日破獲一起高層外交官,涉嫌盜售「貴賓簽證」的重大案件。柬埔寨外交部法律、領事及邊境事務總局前總局長托森南,夥同2名下屬非法盜賣高達1.2萬張禮遇簽證給詐騙集團及非法入境者,不法所得估計高達300萬美元(約新台幣9480萬元)。根據《柬中時報》報導,柬埔寨反貪局公布最新調查結果,當局在追查一起泰國線上賭場老闆的行賄案時,意外揭露這起外交部內鬼案。該名賭場老闆先前涉嫌以77.4萬美元(約新台幣2445.8萬元)賄賂5名軍警,意圖使43名被捕的泰籍員工免遭遣返並繼續從事詐騙;反貪局隨後追回其中37萬美元(約新台幣1169.2萬元)賄款並起訴涉案人員,進一步擴大調查後進而掌握托森南等人的犯罪事證。調查指出,柬埔寨外交部於內部審計中發現大量的「C類」與「Cex類」貴賓簽證庫存不翼而飛,經紀律委員會與反貪局深入調查,托森南坦承於2025年10月至2026年1月期間,將約1.2萬張發給非政府組織或特定貴賓的簽證,夥同2名員工,再以每張40至50美元(約新台幣1264元至1580元)的價格轉賣,遠高於托森南最初聲稱的5美元(約新台幣158元),其中托森南個人非法收取45萬美元(約新台幣1422萬元)。這批非法流出的貴賓簽證成為詐騙集團成員入境柬埔寨的通行證,嚴重衝擊當地治安,反貪局目前已查封托森南名下近百萬美元資產,其中包括7家銀行的375個帳戶及98萬美元(約新台幣3096.8萬元)資金;涉案2名同夥的資產與帳戶同樣遭全面凍結,執法單位正持續追查剩餘贓款去向。檢方與法院目前已針對3名涉案官員提起公訴,指控罪名包含柬埔寨《刑法》第601條「故意毀壞與欺詐侵占罪」、《反貪腐法》第35條「濫用職權罪」,以及《反洗錢和打擊恐怖融資法》下的「洗錢罪」。執法機關補充表示,被告還涉嫌另外3項罪行,檢方將在完成蒐證後追加起訴。
立委集體收賄案二審改判無罪 陳超明:遲來的正義、真相終得大白
2020年爆發的立法委員集體收賄案,台灣高等法院歷經4年多審理,今(21)日二審宣判,11名被告中,蘇震清、廖國棟及趙正宇維持一審原判,陳超明、徐永明則改判無罪。對此,陳超明表示「遲來的正義,真相終得大白」,強調案件涉及的100萬元是依法申報的政治獻金,與職務行為不存在對價關係。陳超明表示,自案件遭起訴以來,他始終堅信自身清白。一審法院在缺乏直接證據的情況下判決有罪,曾讓他感到錯愕與遺憾;如今二審撤銷原判並宣告無罪,他感謝合議庭依照證據法則釐清案件事實及法律適用界線。針對案件涉及的100萬元,陳超明強調,該筆款項自始至終都是依法公開申報的政治獻金,並非貪污對價。他表示,二審法院認定款項與其職務行為之間客觀上不存在「對價關係」,認為一審將合法政治獻金認定為賄款,在法律邏輯及經驗法則上存在問題。陳超明也針對選民服務與職務行為的界線提出說明。他表示,自己一開始便拒絕召開相關公聽會,後續由東吳大學舉辦的鑑定會,他本人未出席,也未指派他人參加或發言,僅基於人情致電經濟部,請相關人員參與學術界主辦的會議。他指出,相關通話不到3分鐘,且經濟部官員在法院審理期間也證稱,他從未針對爭議案件過問或施壓。因此,他認為相關行為只是一般性的轉達與選民服務,並不具實質行政干預能力,也不應被無限上綱認定為貪污犯罪中的職務行為。陳超明進一步表示,檢調單位曾進行多年監聽,但相關監聽資料顯示,他與案件相關人士沒有見面或直接聯絡。他認為,司法審判應嚴守證據裁判及無罪推定原則,不能在缺乏直接證據的情況下,以推測方式認定犯罪。回顧案件纏訟多年,陳超明形容自己曾承受「天真的黑了」的沉重冤屈與不平等待遇,但仍獲得苗栗選民支持。如今獲判無罪,他表示將放下過去的委屈,繼續投入公共事務、為苗栗鄉親服務,並感謝一路以來相信及支持他的朋友與選民。
代墊救命錢64萬被查貪污 檢不起訴曝北市科長助斷腿婦善行
7年前台北市內湖區方濟中學的公車亭雨後倒塌,造成兩位候車民眾受傷,台北市政府交通局科長朱宸佐處理這件國家賠償案,考量傷者急需醫藥費,國賠程序又曠日廢時,先自掏腰包代墊63萬9471元,沒想到兩位民眾領到賠償金還錢,卻讓朱宸佐遭檢舉帳戶金流不符收入,檢廉傳喚兩名受朱宸佐接濟的民眾,都證實是歸還當初的救命錢,台北地檢署確認朱宸佐並未貪污,處分不起訴。2019年6月27日下午2點多,方濟中學外的公車站候車亭因為地基深度只有標準深度的一半,倒塌壓斷兩名中年婦人的腳,市府協助她們申請國賠,朱宸佐承辦得知兩名斷腿婦人沒錢治療,先動用交通局預備金,並以私人存款約64萬補足差額。2020年8月,兩名婦人分別領取賠償金580萬元和210萬元,依約定償還朱宸佐代墊款,但到了今年,廉政署接獲檢舉,清查朱宸佐的金流,懷疑他帳戶內有64萬元來自承辦國賠案所收的賄款。兩名婦人到案供稱,朱宸佐當年自掏腰包代墊部分醫藥費,雙方有簽借據為證,北檢因此確定朱宸佐不但沒貪污,還是熱心行善幫助市民的官員,於今日偵結不起訴。
賄款藏住家天花板!核二廠長曾文煌3標案收220萬下場出爐
台電核二廠2022年辦理「減容中心焚化爐控制系統更新」等3件標案爆發貪污醜聞,廠長曾文煌涉嫌向得標業者收賄220萬元再藏放家中天花板上,檢廉追查廠商行賄金流,揪出林口發電廠廠長朱允中也涉案,他在2018年辦理「飼煤機減速齒輪箱」採購案收賄80萬元,台北地院今天上午宣判,曾文煌因認罪判刑7年、朱允中不認罪判刑9年。依據起訴書,核二廠「減容中心焚化爐控制系統更新」、「減容中心焚化爐SCADA主機」、「自動化濕式噴砂除污設備」招標時,曾文煌分別收下160萬、20萬、40萬,其中160萬元是「8折價」,原本他索賄200萬,跟業者吃涮涮鍋商談後同意降價;曾文煌除了在住家收錢,甚至讓廠商直接帶現金至核二廠辦公室交付,貪污行徑毫無忌憚。曾文煌住家遭搜時,餐廳天花板夾層中扣到的現金並非220萬而是260萬元,他辯稱多出的40萬元是父親過世前交代他要留給母親的醫藥費,不過檢廉認定需要擴大清查相關金流。檢廉另外掌握,林口發電廠廠長朱允中為了保證廠商得標,約好每件標案收5%至10%的金額,賄款並未直接匯入朱允中名下,而是放在業者帳戶以代操股票的名義不法獲利80萬元。本案涉案業者為山瑞科學公司負責人曹森智、廣成企業行負責人郝致衡,專案小組深入比對郝致衡的行事曆,他習慣把行賄對象、地點及時間逐一紀錄,藉此發現2018年、2019年期間核二廠辦理「移動式冷卻系統」等4件採購案也涉及貪瀆,5名主管收賄近千萬元,其中曾文煌的部分大約300萬,北檢今年6月再度搜索約談,聲押曾文煌等3人獲准。
泰爆發公務員大規模舞弊「花錢換升官」 近6000人最快明遭停職
泰國近期爆發罕見的公務員集體舞弊案,當局表示,多達5814名公務員涉嫌在升等或任用考試中舞弊,最快在明(17)日面臨停職處分。隨著調查擴大,目前警方已逮捕3名主嫌。對此,泰國總理阿努廷強烈譴責,認為這些人日後有高機率涉及貪污行為,形成惡性循環。根據外媒《法新社》報導,泰國內政部調查指出,有公務員涉嫌支付高達80萬泰銖(約新台幣76萬元)的賄款,透過電子系統竄改成績以順利通過晉升考試。內政部表示,調查結果有5814名公務員成績異常,當局將重新審查約80萬份試卷。內政部也直言,這些涉案人員最快可能在明(17)日遭停職,並痛批他們的行為對於憑實力錄取的人非常不公平。泰國總理阿努廷(Anutin Charnvirakul)也譴責此行為「令人作嘔」,認為這種行為可能會形成靠賄賂奪權、再用權力貪腐的惡性循環。報導中提到,泰國警方與反貪機構歷經17天聯合調查,期間查扣多部電腦與考試文件,目前已逮捕3名主嫌(兩男一女),其中一人在逃往寮國時落網;他們被控毀損及隱匿公文書,若罪名成立將面臨最高5年有期徒刑。據悉,泰國公務員月薪約在530至2300美元(約新台幣1萬7077元至7萬4106元)之間。
消防局長把善款變私房錢!李明峯勾女友「插乾股」分贓320萬 超商、公務車收賄全曝光
南市前消防局長李明峯遭控利用職權,將原本有意捐贈消防設備的善心人士,轉介購買特定業者代理進口的高壓細水霧機組及幫浦消防車,再與女性密友楊詠琪、曾姓業者私下平分利潤。台南地方法院今(30)日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收受賄賂罪,判處李明峯有期徒刑4年6月、褫奪公權5年;楊詠琪判刑3年8月、褫奪公權4年,兩人犯罪所得共320萬元宣告沒收。判決指出,李明峯、楊詠琪均於審理期間坦承犯行。李明峯在庭訊時表示,自己沒有出資,而是以「插乾股」方式加入合作,與楊女及曾姓業者屬於共同經營關係,並向法院請求交保處理後續事宜;辯護律師則強調,李已自白且願意繳回犯罪所得,希望法院從輕量刑。檢方調查,李明峯自2023年間起與曾姓業者、楊詠琪達成協議,由曾男負責代理進口高壓細水霧機組,楊女處理聯繫進口及行政事務,李則利用消防局長身分,在公開活動及私人聚會中積極向企業及善心人士推廣相關設備,甚至要求消防局人員配合,引導原本打算捐贈救護車的民眾,改為捐贈高壓細水霧機組或幫浦消防車。當捐贈者表達意願後,李明峯再將捐贈者資訊提供給曾男及楊女接洽簽約,待消防設備完成採購後,再由李以局長職權核准受贈,使整套流程順利完成。檢方統計,自2023年至2024年7月底,共成功販售高壓細水霧機組12組、幫浦消防車8輛,總獲利480萬元,三人約定平均分配,各可取得160萬元。檢方更查出,曾姓業者曾多次以現金行賄。2023年9月,他將裝有30萬元現金的牛皮紙袋,分別交給李明峯及楊詠琪;2024年5月、8月,又兩度將60萬元及70萬元現金,直接放置在李明峯停放於超商旁公務車副駕駛座腳踏板下方,藉此完成交付款項。李、楊兩人合計收受320萬元賄款。本案由台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偵辦,去年底兵分多路搜索並約談相關人員,李明峯與楊詠琪因涉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自去年12月遭羈押禁見至今。全案偵結後,李明峯、楊詠琪被依收受賄賂罪起訴;曾姓業者因坦承犯行,獲檢方緩起訴2年,須於6個月內向國庫支付100萬元,並接受法治教育。今日法院一審宣判,李、楊均遭判刑及褫奪公權,犯罪所得320萬元一併沒收。
拿善款吃喝玩樂!涉詐領政府補助款還收受賄賂 新北前議員黃俊哲羈押禁見
新北市前議員黃俊哲在任時與其服務處唐姓主任、胡姓助理,涉嫌共同詐領新北市政府補助款,黃還涉嫌就其職務上行為收受賄款,新北地檢署2日指揮廉政署,兵分18路搜索並拘提黃等7人到案,檢察官複訊後,聲押黃、唐和胡等3人羈押禁見獲准。新北地檢署表示,檢察官吳佳蒨偵辦被告黃俊哲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2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執行搜索 18 處,並拘提黃姓被告等7人到案。據了解,黃俊哲遭控收受曾姓建商400萬元賄款,利用議員職務之便加速處理土地分割行政流程,又詐領社會局20萬元補助款,而他成立公益協會,卻將300餘萬元善款拿去吃喝玩樂,檢方獲報後展開調查,2日見時機成熟發動搜索。經檢察官訊問後,因黃俊哲與前議員服務處主任唐姓被告、助理胡姓被告涉嫌共同詐領新北市政府補助款而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 款3人以上共同加重詐欺及刑法第216條、第215條行使登載不實業務文書罪嫌及洗錢防制法一般洗錢罪嫌,3人還涉嫌共同侵占公益款項而涉犯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嫌,黃則涉嫌就其職務上行為收受曾姓被告交付之賄賂,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公務員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檢方認為,黃俊哲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唐姓及胡姓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認均有羈押禁見之必要,3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行賄的曾姓男子則以100萬元交保。
差點代表綠營參選宜蘭縣長下場慘! 三連霸立委陳歐珀夫婦落難耳語不斷
一度是民進黨參選宜蘭縣長熱門人選、前立委陳歐珀等人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收賄、詐取助理費等罪,台北地院今天(4月14日)審結,合議庭審酌陳歐珀、徐慧諭夫婦只承認詐取助理費,重判陳歐珀16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635萬7867元沒收。陳歐珀妻子徐慧諭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褫奪公權3年。全案還可上訴。由於本案爆發在陳歐珀表態參選宜蘭縣長後,引發政壇和司法界不少聯想。綠營出身的陳歐珀連任3屆宜蘭縣立法委員,本屆立委選前因遭指控與im.B吸金詐騙集團案掛鉤,陳歐珀宣布退選。im.B案前年8月宣判,確認與陳歐珀無涉,陳歐珀感謝司法還他清白。去年初外界關切他是否參選宜蘭縣長,陳歐珀說,確實有很多鄉親勸進,如果人民有需要,他會全力以赴。不久陳歐珀遭檢舉當立委時的助理費有問題,還涉嫌收賄,檢廉大規模出動搜索,陳歐珀不但縣長夢碎,司法官司也難以善了。北院判決理由指出,陳歐珀於民國101年2月1日起至113年1月31日止,擔任立法院第8至10屆立法委員,並自104年2月24日起擔任交通委員會委員。緣商港協會理事長洪英正為求順利推動商港協會會議決議,前往立法院拜會陳歐珀,邀請陳歐珀擔任商港協會顧問。陳歐珀主動開口向洪英正索取不正利益,要求洪英正替其支付洪文宗擔任國會辦公室顧問之薪資。洪英正並依陳歐珀之指示,自104年11月6日起至109年7月6日止,假借支付建信理貨行、港協公司顧問費之名義,透過建信理貨行、港協公司華南銀行帳戶,將款項匯至其國會辦公室顧問洪文宗華南銀行帳戶,金額共計新臺幣(下同)284萬5,922元,期間陳歐珀依洪英正之請託,陸續就撤銷高雄洲際碼頭公司公開招募案、降低港區土地租金及超收退職金、疫情紓困方案、108年土地使用費、建物租金及管理費、商港法第72條修正案分別為提案、質詢等職務上行為;陳歐珀在商港法第72條通過修正後,主動向洪英正提及洪文宗已離開陳歐珀國會辦公室,並要求洪英正將上開原匯至洪文宗華南銀行帳戶之款項,改匯入其向許仁圖借用之星展銀行帳戶。洪英正於110年5月6日起至112年7月6日止,假借支付港協公司顧問費之名義,利用港協公司華南銀行帳戶,按月將款項匯至陳歐珀指定之許仁圖星展銀行帳戶,共計135萬元。陳歐珀利用許仁圖星展銀行帳戶收受前開賄賂後,復指示不知情之王宛娟提領前開賄賂交與陳歐珀自由運用,以此方式掩飾、隱匿犯罪所得。洪英正藉機逃漏綜合所得稅、港協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蕭明仁、王世璋、薛蓬生、吳大鴻謀議以「政治獻金」名義包裝賄款,請託陳歐珀協助召開協調會,以期交通部得以暫緩修正或不實施「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規定,因而於107年9月27日,前往立法院請託陳歐珀協助召開協調會,並交付現金50萬元,陳歐珀則假借勁宜蘭協會捐款之名義,收受蕭明仁等人交付共計50萬元之賄賂。陳歐珀、徐慧諭夫婦詐領之公費助理補助費用共計332萬3,890元。另外,徐慧諭擔任社團法人台灣勁宜蘭發展協會理事期間,指示不知情之黃家蓁提領勁宜蘭協會臺灣土地銀行帳戶內向社會大眾勸募所得之捐款後,匯入徐慧諭華南銀行帳戶,供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逕從該帳戶扣付徐慧諭保險費及供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扣付徐慧諭住所之電費,侵占勁宜蘭協會財產共計110萬元。北院痛批陳歐珀為貪圖不法利益,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並透過他人帳戶收取賄賂或利用勁宜蘭協會掩飾、隱匿不法所得之去向,暨非法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敗壞官箴;徐慧諭與陳歐珀共同指示公費助理浮報薪資,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徐慧諭並侵占勁宜蘭協會財產;斟酌陳歐珀、徐慧諭僅坦承非法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之犯行,自始矢口否認其餘犯行之犯後態度,將陳歐珀與徐慧諭夫婦兩人重判。陳歐珀的妻子徐慧諭遭判刑4年6月。(圖/報系資料照片)
台中17輛遊覽車北上聲援 支持者質疑判決引發爭議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一審遭判17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引發部分支持者不滿。民眾黨29日號召支持者赴凱達格蘭大道集會,台中地區動員約17輛遊覽車北上參與。現場支持者對判決內容提出質疑。有參與民眾表示,依法申報的政治獻金被認定為賄款,難以理解判決邏輯,並認為相關案件處理方式與過往案例存在差異。台中市議員江和樹表示,此次動員多為民眾自發參與,車資由參與者自行分擔,展現支持者動員力。民眾黨地方人士指出,儘管籌備時間有限,各地參與情形仍相當踴躍。另有地方政治人物與支持者在現場發言,針對案件內容與司法程序表達不同看法,並呼籲外界關注司法公信力議題。對於相關判決與爭議,各界看法不一,後續發展仍待司法程序持續進行與社會檢視。
應曉薇加保3000萬重獲自由 遭判15年牽動中正萬華選局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捲入京華城土地容積爭議案,被控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5250萬元賄款,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並裁定加保3000萬元。應曉薇歷經一夜留置候審室後,於昨(27)日湊齊保釋金,重獲自由。其女兒應佳妤全程陪同,並強調「媽媽沒有貪污,絕對上訴到底」。京華城土地容積率爭議,除柯文哲外,背後牽涉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及應曉薇等人。翻閱判決書指出,應曉薇過去以民意代表身分,透過議會質詢、約見及索資等方式,向相關單位施壓,協助京華城取得不法利益。期間更被認定收受沈慶京5250萬元賄款,並透過領取現金、繳納信用卡費等方式製造金流斷點,增加查緝難度。承審法官認為,應曉薇在檢方搜索前曾輾轉前往桃園機場,再轉往台中機場,疑有出境潛逃意圖,加上偵查期間否認犯行、辯詞反覆,最終判處15年6月徒刑,並裁定高額保釋金。應曉薇交保後步出法院,其女應佳妤陪同在側。回顧審理期間,應佳妤多次現身陪伴母親出庭,外貌亮麗也在網路上引發討論。加上近期她在個人社群媒體頻頻針對政治時事議題發聲,外界解讀有意投入政治,甚至出現「代母出征」意味濃厚。隨著應曉薇遭一審遭判15年6月徒刑,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規定,「受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這也意味著,應曉薇在年底選舉的連任之路恐將嚴重受阻。此外,國民黨內部亦有規定,一審遭判刑者原則上不予提名,等同為其參選之路形同「宣判死刑」。應曉薇遭重判進一步牽動中正萬華選區布局。國民黨原規劃提名4席,現任包括郭昭巖、吳志剛、鍾小平及應曉薇,如今應曉薇深陷官司爭議,能否參選仍充滿變數,未來選局勢必出現變化。另一方面,應佳妤頻繁曝光、並擔任母親特助,未來是否投入選戰,成為後續觀察焦點。
「市長與我心存感激」 「沈慶京微笑加李文宗訊息」成柯收賄關鍵
京華城案一審26日宣判,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法院重判有期徒刑 17 年,褫奪公權6年,台北地院認為,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2020年2月,在鼎越前董事長朱亞虎陪同下與柯文哲面談,離開時「面露滿意微笑」,隨後北市府便啟動一連串有利於京華城的行政作為,威京集團7員工同年3月受指示轉帳共210萬政治獻金給民眾黨,且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收到後傳訊感謝,地院認為此款項是賄款,認定柯文哲貪汙部分有罪。北院新聞稿指出,北市府於2018年1月核定107年都市計畫,記載北市府依都市計畫法27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都市計畫變更,依監察院審核意見認為本案容積率為560%,並刪除80年都市計畫所載「允建之樓地板面積得不低於原已申請執照之樓地板面積120,284.39平方公尺」等文字。北院認為,柯文哲知道本案土地不符合都更條件,也知道沈慶京所提永久享有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之訴求無法再次適用,但柯2020年2月與沈慶京就京華城容積一案會面洽談,等同達成期約賄賂之默示合意。法院新聞稿指出,談話內容無直接紀錄,但沈慶京離去時「面露滿意微笑」,隨後北市府便啟動一連串有利於京華城的行政作為,同年3月底,沈慶京透過 7 名員工以每人30萬元名義,共捐款210萬元至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朱亞虎隨後傳訊給時任財務長李文宗,李文宗回覆「長輩友人涓涓襄助,市長和我們都心存感激……謝謝您,弟文宗」,顯示柯文哲知悉並收受此筆具有對價關係的款項。法院認定,這 210 萬元雖假借政治獻金之名,實則為違背職務之賄賂,因而以賄賂罪判處柯文哲13年,合併執行17年、褫奪公權6年,全案仍可上訴。
京華城案26日宣判 柯文哲:司法信任崩解才是問題
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案,台北地方法院預計於26日宣判。若依貪汙罪判刑定讞,恐影響其未來參選總統資格。對此,柯文哲今(22)日受訪表示,與其討論假設性問題,更應關注台灣司法信任度的重建。柯文哲今日赴新竹縣出席公益活動時表示,「活在世界上不用回答假設性的題目」,並直言台灣司法信任度流失才是更大的問題。檢方指控,柯文哲涉嫌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期約,收受約新台幣1710萬元賄款,並指示都發局將京華城陳情案送交都委會研議,使容積率由560%提高至672%,圖利鼎越開發約新台幣121億元。檢方並依違背職務收賄、圖利、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起訴,求刑28年6月。檢方提出的主要證據之一,是在柯文哲住處查扣的硬碟,指稱其中「工作簿」檔案記載相關金流。對此,柯文哲律師團否認該檔案證據能力,並已聲請勘驗,法院尚未就證據效力作出裁定。柯文哲在偵查及審理期間,對該檔案內容多次拒絕證言,並表示相關資金皆用於選務。證人方面,前立委黃珊珊出庭作證內容對柯較為有利;但台北市前副市長林欽榮、前都發局長林洲民及市議員苗博雅等人證詞,則對其不利。柯文哲則主張,京華城案係依程序由都委會審議,主觀上並無圖利犯意,並否認收受賄款,批評檢方濫權,指稱案件為政治迫害。此外,柯文哲於偵查及審判期間曾遭羈押禁見,後於去年9月以新台幣7000萬元交保,目前仍接受境管及電子腳環監控。
賄款放公務車腳踏板 台南前消防局長聯手女密友「假捐真貪」遭起訴
台南市消防局前局長李明峯(67歲),遭控在局長任內聯手女密友楊詠琪,藉著民間捐贈消防設備不法獲利480萬元,2人則從中獲利320萬元,賄款更曾放在消防局公務車副駕駛座腳踏板下,而李明峯在2025年12月閃辭,同月24日遭搜索,並被聲押獲准,台南地檢署10日偵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對李、楊提起公訴。據了解,李明峯是警大47期消防系畢業,為台南升格為直轄市後首任消防局長,任期長達15年,而他在2025年12月12日以家庭因素請辭獲准,同月17日在汽車旅館自傷,並於同月24日遭檢廉搜索,檢方複訊後被羈押禁見。檢方調查,李明峯與楊詠琪過從甚密,他在局長期間具審核民間捐贈消防設備及器材之權限,卻與楊一同勾結曾姓消防設備業者,曾從2023年開始,自國外代理進口高壓細水霧機組,該設備裝設於小型皮卡車上便能改裝成幫浦消防車,李明峯則多次推廣,並遊說民間友人捐贈此機組。李明峯更要求消防局內部,引導有意捐贈救護車的民眾改捐此設備,一旦捐贈者被說動,李明峯隨即將捐贈者資訊轉給楊女與曾男接手洽談,促成採購契約,並利用局長職權快速審核通過,完成形式上的公益捐贈流程。2023年到2024年7月間,共計販售出20組相關設備,總計不法獲利480萬元,3人則各得三分之一利潤,李、楊分別得到160萬元。為了避免犯行曝光,曾姓業者行賄手法十分隱密,曾將60萬元以牛皮紙袋分裝,在消防局後方超商交付,2024年5月和8月則以相同手法,將賄款放在消防局公務車副駕駛座腳踏板下。台南地檢署於10日偵結,認定李、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依法提起公訴;曾姓業者則涉犯「對於公務員不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經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並須於6個月內繳交國庫100萬元及參加法治教育,檢方則將持續深入調查釐清是否尚涉及其他不法情事,不容任何假借公益名義行貪瀆之實的行為。
一部劇換一條命! 北韓高中生偷看《魷魚遊戲》被當眾處決
北韓政府長期將南韓戲劇、流行音樂等視為「違法文化」,民眾一旦被發現觀看或收聽,可能遭到公開處決、強制勞改,甚至被迫在群眾前羞辱,形成嚴重的思想控制與恐懼氣氛。根據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最新收集的脫北者證詞指出,曾有高中生因觀看Netflix全球爆紅戲劇《魷魚遊戲》而遭到公開處決,震撼國際社會。北韓嚴格打壓境外娛樂內容,並將處決視為「思想教育」的一環,學生也被強迫觀刑以達到警示效果。這份報告整理自2025年對25名脫北者的深度訪談,被訪者多在2019至2020年間離開北韓。他們指出,許多熱門南韓戲劇及影集,包括《愛的迫降》(Crash Landing on You)、《太陽的後裔》(Descendants of the Sun)以及Netflix全球熱門劇集《魷魚遊戲》(Squid Game)等,都透過非法管道在北韓廣泛流傳;而防彈少年團(BTS)等南韓流行音樂也深受北韓民眾喜愛。受訪者表示,在北韓觀看這些南韓娛樂內容被視為重罪。政府自2020年頒布《反倒行文化法》(Anti‑Reactionary Thought and Culture Act),將南韓戲劇、電影或音樂定義為「腐敗思想,會削弱人民革命覺悟」,若被查獲觀看或持有,可能被判處5至15年強制勞動;若大量散布或組織集體觀賞,甚至可能面臨死刑。根據國際特赦組織最新報告,北韓脫北者揭露曾因觀看南韓影視遭嚴酷懲處。報告中特別提及公開處決被用作政府的宣傳與懲戒手段。一名受訪者描述他曾在2017或2018年間於新義州(Sinuiju)目擊因散布外國媒體而遭公開行刑的場面;當局命令數萬名居民到場觀看。他也指出,學校有時會強制學生到場旁觀,官方宣稱這是「思想教育的一部分」,以警告民眾:「如果你看了,也會有相同下場。」多名脫北者指出,是否受到最嚴厲懲罰往往取決於賄賂與人脈。一名39歲脫北者崔秀彬(Choi Suvin,音譯)表示,北韓人被抓到看南韓影視內容後,若沒有錢賄賂,只能被送進再教育營或勞改營,而為了籌集賄款,不少人不得不賣掉房產以換取美金;相反地,若家庭有財力或背景,則可能僅遭警告或較輕處分。另一名28歲脫北者金俊錫(Kim Joonsik,音譯)表示,他曾三次因觀看南韓電視劇被查獲,但因家中有關係並未遭到法律懲罰。他並提到,有三名他姊姊的高中同學因家境貧困、無法行賄,最終被判多年勞改。受訪者還指出,名為「109小組」的專責單位會在全國範圍內進行無令狀搜索,搜查民眾家中、街道上袋子與隨身設備中的非法影音內容。一名受訪者引述109小組成員所言:「我們不想重罰你,但必須賄賂上頭來保命。」另一受訪者則形容,儘管官方嚴厲打壓,但私下包括工人、幹部、保安甚至警察自己也會偷偷收看南韓節目,形成一種矛盾且普遍的現象。國際特赦組織副區域總監莎拉·布魯克斯(Sarah Brooks)指出:「這些證詞顯示北韓正在強制執行一套反烏托邦式法律,觀看南韓電視節目可能付上生命代價——除非你能透過賄賂保命。當局不僅違反國際法禁止資訊自由,還利用這種恐懼與腐敗制度牟利,而最終傷害的是那些沒有錢或關係的人。」布魯克斯強調,北韓政府對資訊的恐懼已將整個社會關進一個「意識形態牢籠」,壓制人民接觸外界思想與文化的權利。她指出,「這完全任意且殘酷的系統違背正義與國際人權原則,必須被拆除。」根據國際特赦組織最新報告,北韓脫北者揭露曾因觀看南韓影視遭嚴酷懲處。(圖/翻攝自X,@GlobeEyeNews)
小英男孩被押4月後獲300萬交保 北院警告「須遵守2項規定」
經濟部綠能科技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鄭亦麟涉嫌收賄,調查局台南市調處獲報後,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全案於今日(12月26日)偵結起訴。台北地檢署依照不違背職務收賄、洗錢、背信等罪起訴鄭亦麟等6人,其中更包括幫助鄭亦麟父母與弟弟,以及東煒建設負責人陳健盛與其子陳冠滔。北院於今日下午4時20召開接押庭,並於稍早裁定鄭亦麟300萬交保,陳健盛、陳冠滔各以200萬交保,均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月,鄭亦麟則須實施科技監控。台北地院說明,科技監控的方式為「應於每周二、四上午8時至12時,在上址限制住居之門牌前,持用個案手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並同步傳送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之方式向本院報到」。此外,法官也諭知獲准交保的3名被告皆不得與同案被告以及起訴書所載其餘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是探詢案情的行為。起訴指出,2021年東煒建設向台電公司申請「潭美C/S新設用電案」(供電36MW)遭拒絕後,東煒建設負責人陳健盛與其子陳冠滔2人請求鄭亦麟向時任台電副總蕭勝任請託關說。在鄭亦麟的關說下,蕭勝任派員至東煒建設給予意見,將申請案的36MW調降至32MW後,成功讓東煒健設通過申請案。陳健盛與陳冠滔於2022年5月間,再度請鄭亦麟關說台電人員同意提高東煒公司潭美C/S案增加供電10MW,最後在鄭亦麟的探聽下,東煒建設也於同年的6月遞件申請42MW的用電計畫,並通過申請,過程與鄭亦麟先前所探聽到的消息完全一致。後續鄭亦麟和陳健盛以及陳冠滔2人於2022年7月間談妥後,透過支付鄭亦麟親弟鄭兆麟顧問費的方式交付賄賂,並於2022年10月間指示東煒建設會計人員製作220萬元的會計傳票以後,再匯款198萬至鄭兆麟名下。鄭亦麟的弟弟鄭兆麟在收到198萬元的賄款以後,其雙親李佳珍以及鄭伍廷因為擔心東窗事發,和鄭亦麟商討,其父甚至在商討過程中說出「不然不要了、不要了、叫別人用啦,那條錢看要洗去哪裡、去洗啦」等語,表達不想參與此事,但李佳珍卻獻計讓東煒和鄭兆麟簽立虛假顧問契約。事後鄭亦麟先是向東煒建設表明想返還198萬賄款,但經商討後,陳健盛考量到10MW申請案仍未通過,於是轉告鄭亦麟不用返還,並配合鄭亦麟以東煒公司名義簽立虛偽的聘任顧問契約,再由李佳珍於2023年間分23筆帳戶提領,並由鄭兆麟向稅捐處申報為收入,掩飾犯罪所得來源。檢方認為,鄭亦麟於偵查中雖稱承認收賄犯罪,然又辯稱 198 萬元與其介入安康數據中心之用電申請無涉,空有認罪之名,毫無自白之實,核與否認犯罪無異,認為其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建請法官處14年以上刑期。另外,檢方也指出,鄭亦麟的家人偵查過程中皆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官判處2年。另外,過去同樣涉及本案的蕭勝任以及泓德能源總經理周仕昌、董事鄭涵部份均因罪嫌不足,獲得不起訴處分。
小英男孩一家都「犯後態度不佳」!檢察官震怒了 全部求重刑
經濟部綠能科技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鄭亦麟涉嫌收賄,調查局台南市調處獲報後,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北檢今年8月指揮調查局搜索鄭亦麟等9人,並於訊後聲押禁見鄭亦麟獲准。如今,鄭亦麟的押期將屆,台北地檢署今(12月26日)於今日偵結,依照不違背職務收賄、洗錢、背信等罪起訴鄭亦麟等6人,其中更包括幫助其洗錢的家人,弟弟鄭兆麟、母親李佳珍、父親鄭伍廷。2021年東煒建設向台電公司申請「潭美C/S新設用電案」(供電36MW)遭拒絕後,東煒建設負責人陳健盛與其子陳冠滔2人請求鄭亦麟向時任台電副總蕭勝任請託關說。在鄭亦麟的關說下,蕭勝任派員至東煒建設給予意見,將申請案的36MW調降至32MW後,成功讓東煒建設通過申請案。陳健盛與陳冠滔於2022年5月間,再度請鄭亦麟關說台電人員同意提高東煒公司潭美C/S案增加供電10MW,最後在鄭亦麟的探聽下,東煒建設也於同年的6月遞件申請42MW的用電計畫,並通過申請,過程與鄭亦麟先前所探聽到的消息完全一致。後續鄭亦麟和陳健盛以及陳冠滔2人於2022年7月間談妥後,透過支付鄭亦麟親弟鄭兆麟顧問費的方式交付賄賂,並於2022年10月間指示東煒建設會計人員製作220萬元的會計傳票以後,再匯款198萬至鄭兆麟名下。鄭亦麟的弟弟鄭兆麟在收到198萬元的賄款以後,其雙親李佳珍以及鄭伍廷因為擔心東窗事發,和鄭亦麟商討,其父甚至在商討過程中說出「不然不要了、不要了、叫別人用啦,那條錢看要洗去哪裡、去洗啦」等語,表達不想參與此事,但李佳珍卻獻計讓東煒和鄭兆麟簽立虛假顧問契約。事後鄭亦麟先是向東煒建設表明想返還198萬賄款,但經商討後,陳健盛考量到10MW申請案仍未通過,於是轉告鄭亦麟不用返還,並配合鄭亦麟以東煒公司名義簽立虛偽的聘任顧問契約,再由李佳珍於2023年間分23筆帳戶提領,並由鄭兆麟向稅捐處申報為收入,掩飾犯罪所得來源。檢方認為,鄭亦麟於偵查中雖稱承認收賄犯罪,然又辯稱 198 萬元與其介入安康數據中心之用電申請無涉,空有認罪之名,毫無自白之實,核與否認犯罪無異,認為其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建請法官處14年以上刑期。另外,檢方也指出,鄭亦麟的家人偵查過程中皆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官判處2年。另外,過去同樣涉及本案的蕭勝任以及泓德能源總經理周仕昌、董事鄭涵部份均因罪嫌不足,獲得不起訴處分。
柯案辯論馬拉松平安夜落幕! 審判長諭知這4人須出庭聽判
台北地院今(12月24日)審理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也是為期8日言詞辯論的最後一天。今日被傳喚出庭的被告為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在歷經一整天的言詞辯論以後,全案於今日晚間6時許宣告辯論終結,審判長江俊彥諭知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李文宗、當天需要到庭聽判決。檢方針對量刑部份,提到柯文哲利用職權違法,讓京華城取得100億元利益的容積獎勵,還收受京華城賄款,並將政治獻金佔為己用,更於審理期間不停抱怨是受到政治迫害,對檢察官罵髒話等,不尊重司法,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官依法量刑。而沈慶京同樣也於庭審過程中,不停對證人林欽榮進行批評,但詰問林欽榮時卻一句也沒問,還在審理期間多次在背後控訴林欽榮索賄。不過,檢方也指出,沈慶京於審理時態度良好,無脫序行為,請法官依法量刑。應曉薇部份,檢方則表示,其雖於審理期間沒有脫序行為,但應曉薇收賄金額比柯文哲高,並稱其為京華城的門神。此外,應曉薇在具保以後於議會質詢市長蔣萬安時批判相關證人,請法官考量犯後態度依法量刑。針對量刑部份,柯、沈、應均請法官給予無罪判決。審判長江俊彥於今日晚間諭知明年3月26日下午2時30分宣判,並要求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當天出庭聽判,否則將依法拘提。在經歷8天的言詞辯論以後,全案終於在今日晚間的6時37分正式辯論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