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爭議
」 賠償
蘇澳煙波飯店地下停車場泡水!僅願賠車價35%惹議 消保官召開協調會
上(11)月11日蘇澳豪雨造成煙波大飯店蘇澳四季雙泉館地下停車場淹水,超過30輛車泡水全毀,引爆賠償爭議。煙波飯店提出以車輛現值35%補償的初步方案,但遭住客與車主自救會強烈反對,雙方僵持不下,此案將於12月3日在宜蘭縣政府消保官主持下召開首次協調會。煙波飯店強調,此次淹水屬鳳凰颱風帶來的不可抗力,公司已在事發當天提供房費全免、餐食以及接駁車等協助。針對車主損失,提出「慰問金1萬元、車輛現值35%補償、全額支付拖吊費」等方案,並稱這是基於最大善意提出的補償內容。然而,自救會認為補償比例過低、無法反映車主實際損害,且飯店明知地下室為危險空間,仍未做好預警與管控,難以接受飯店將責任全推不可抗力。他們表示,上週五收到飯店方案後,經整體討論「無一人願意接受」。自救會批評,車輛全毀卻僅願賠三成多,根本不合理,也無法展現企業應有的負責態度。爭議持續升溫,車主盼求更合理處理。宜蘭縣政府消保官已介入,並將於 12月3日下午在宜蘭縣議會召開首次協調會,各方將在會中正面交鋒,尋求後續解決方向。
車位驚魂1/機械車位兩度出包險遭砸死 業者態度消極住戶求助無門
新北市泰山區某傳統華廈社區機械車位頻傳事故,住戶周先生在三個月內兩度發生意外,第一次因機械平台未靜止便突然側翻墜落坑底,他跳上引擎蓋才驚險逃過一劫,年幼的兒子甚至差點被下降的平台夾傷。事隔不到三個月,該車位又因感應電眼失靈,導致他的愛車懸掛半空。事後業者處理態度消極,周先生遂出面還原差點被砸死的驚險瞬間,並呼籲負責維修的業者應立即全面查修機械安全漏洞,並負起全額賠償責任,以保障住戶的生命財產安全。周先生住家的機械車位採三層三列設計,地下一層、平面一層、上方一層循環運作,他以每月1500元價格租借,8月24日周先生正準備從平面開車載小兒子外出,意外卻突然發生。「車門一開的時候,我還沒發動,他車子那個機械式就開始動作了,就往下沉。」周先生回想起仍心有餘悸,當時他正坐在駕駛座上,機械車位平台竟在未完成「靜止」狀態下逕自啟動下降,車門來不及關上,直接卡在隔壁的平台,導致整台車身瞬間側翻90度,隨即脫落墜落坑底。在危急時刻,周先生急忙跳到引擎蓋上逃生才免於一劫,但年幼的兒子卻待在碼頭邊哭泣,差點被不斷下降的平台夾到。車子墜落後,車門因擠壓變形,掃過隔壁黑色轎車車門,周先生驚恐地說:「人如果在靠近駕駛座這一邊,門可能就從頭上劈下來。」周先生依規操作機械停車設備,卻疑因電眼感應失靈兩度遇險。(合成圖/投訴人提供)業者趕到現場後,卻只是將車子弄出來,叫周先生自行開去修理,面對四萬多元的估價,業者一開始僅同意修一扇車門,甚至叫他開去「認識」的車廠,最後在周先生堅持下,業者僅修了車門,周先生卻還得自掏腰包修擋風玻璃。業者不負責任的態度,讓周先生感到氣憤又無助,房東更是事後才坦承,事故前一天8月23日有收到機械故障的消息,卻忘了告知周先生,社區也未張貼任何公告。不料陰影還未散去,10月3日又發生意外,周先生將車倒車入庫,在蜂鳴器已停止鳴叫後下車,確認車輛已靜止。隨後他去按下「復歸鈕」(讓平台下降到坑底),卻因為紅外線或超音波感應器(俗稱電眼)疑似有問題,導致車子在下降時,車頭竟卡在平面平台上,整台車懸在半空中,嚇得他緊急按下停止鍵。「我如果按復歸,車子沒有停好,是不是應該感知到?它不應該去動作嘛!為什麼有動作了,已經感知到前面沒有障礙物是安全的,為什麼還會去A到?」周先生質疑,車位若未停妥,電眼應會偵測到障礙物,此時「復歸鈕」理應無法啟動。面對這項攸關性命的質疑,業者態度更加囂張。他們辯稱是「停車問題」,甚至輕描淡寫地說:「有時候感應得到,有時候感應不到,剛好就是那時候你如果再退後面一點,就不會了。」周先生透露,負責協調的住戶疑似為業者的親戚,態度強硬外還當面嗆聲:「你要去叫誰都沒關係,你叫警察也沒有要幫你處理這個。」在連續的意外和業者的冷處理下,周先生一家人已留下嚴重陰影。周先生表示,他現在每次停車都得全程錄影,因為車位平台有時會突然定格或不穩定。而年幼的兒子到現在都不敢再下去地下室,每次上下學都會問:「是要開車還是騎車?」「我自己跟小朋友都差點出事,我如果站在旁邊一點點,還是往前一點點、往後一點點,我最起碼我如果人沒死,我可能兩隻腳都被夾斷。」周先生痛心疾首地呼籲,業者應立即正視機械的安全漏洞,並在停車場設置監視器,保障住戶的生命財產安全,而非一再用傲慢與消極的態度逃避應負的全額賠償責任。針對周先生指控的機械故障與消極賠償爭議,本刊於截稿前多次嘗試聯繫負責該社區停車設備廠商,以求平衡報導。記者兩度致電該公司維修技師,均遭掛斷電話。隨後,記者三度致電公司總機,總機人員表示會嘗試聯繫相關維修技師或發言人。然而,直至截稿時間為止,該公司始終未回應。
車位驚魂2/停車像賭命!機械車位成隱形殺手 元大前董事也沒逃過
新北市周先生短短三個月內,兩度經歷機械車位出包險些喪命,事後業者竟輕描淡寫地表示設備絕不可能故障,反指其停車技術問題導致,處理態度相當消極,至今沒提出合理的保障措施及補償,而機械車位早已成為社區的隱藏殺手,證交所前副總、現任元大期貨獨董黃乃寬2023年1月慘遭車位夾死,還有女子遭壓住身亡,民眾也因此憂心忡忡,希望廠商能負起責任。回顧近幾年死亡案例,2023年1月27日,前證交所副總經理及元大期貨前獨立董事黃乃寬,駕駛轎車返回位於新北市汐止的住家,將車輛停入地下機械式車位時,疑似因設備發生故障,在下車過程中不慎被車門與車位立柱夾住,最終傷重不治。隔年2月又傳意外,42歲黃姓女子駕駛車輛進入台中市西區向上路某大樓的地下機械車位時,突遭設備壓住頸部,送醫後仍宣告不治。這些血淋淋的案例證明,機械車位一旦安全防線失效,其危險性遠超於一般平面車位。機械停車設備的管理涉及《建築法》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應定期由專業機構檢查並申報,但面對態度強硬且消極的業者,周先生的求償之路如同所有受害者一樣艱難。住戶周先生將車停妥後按下復歸鍵,不料疑因感應問題,導致車頭卡在平台牆面。(圖/投訴人提供)台灣現行法規對機械車位的規範雖然嚴格,但在實際的「車損」與「非人身」意外的求償上,卻存在模糊地帶,機械車位維護責任通常由管委會或住戶與維護保養廠商簽約負責。事故發生時,業者常將責任推給「住戶操作不當」或「停車位置不當」,如同周先生案例,除非有明確的監控畫面,否則住戶往往口說無憑。根據《建築法》相關規定,機械式停車設備需由所有權人提出申請安全檢查並取得使用許可後方可啟用;同時,依《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此類設施每年必須申請一次安全檢查,並每月進行例行維護作業。政府則依據設備使用年限進行抽查:10年以下的設備抽驗率為5%;使用10至15年者為10%;15至20年與20年以上者,也各自維持10%抽查比例。但對於電眼感應系統的故障排除、機械設計缺陷等,仍缺乏詳細的標準和檢測要求。而若不幸發生事故,第一時間應全程錄影並從多角度拍攝車輛受損情況、車位現場與機械停止的位置,詳細保留現場畫面,同時記錄與設備業者或協調人之間的所有對話內容,作為日後主張權利的重要依據。此外,為釐清責任歸屬,應儘速聯繫第三方機械停車設備技師或相關公會,進行獨立鑑定,以確認是否因設備故障所致,排除人為疏失的可能。周先生的血淚經歷是給所有機械車位住戶的一記警鐘,唯有所有住戶團結要求業者正視安全問題,並透過具體行動主張權益,才能真正讓機械車位不再成為潛藏在社區底下的「隱形殺手」。針對周先生指控的機械故障與消極賠償爭議,本刊於截稿前多次嘗試聯繫負責該社區停車設備廠商,以求平衡報導。記者兩度致電該公司維修技師,均遭掛斷電話。隨後,記者三度致電公司總機,總機人員表示會嘗試聯繫相關維修技師或發言人。然而,直至截稿時間為止,該公司始終未回應。
7百年古銀杏倒塌!「BMW遭壓變形」車主控缺維護害爛根 當地回應了
大陸貴州省貴陽市觀山湖區金華鎮何官村1棵擁有約700年樹齡的一級古銀杏樹,日前突然倒塌,造成多輛停放於籃球場內的車輛受損。其中,1輛BMW汽車損壞最為嚴重,引發車主與管理單位間的賠償爭議。胡姓車主表示,銀杏樹的根早已腐爛,明顯是缺乏維護造成的結果,管理單位應承擔責任。貴州廣播電視台報導,事故現場畫面顯示,倒塌的古樹已被清理,枝幹堆置於一側,高度接近2米。受損車輛車窗破碎、車頂凹陷,車內甚至灌入大量泥土。車主胡先生表示,他與多位居民在過去2個月皆將車輛停放在籃球場內,且從未被禁止,「我的車損相當嚴重,初步估算修復費用需3至4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3萬2千至17萬6千元)」。車主指出,「樹根早已腐爛,明顯是缺乏維護的結果,管理單位應承擔責任。」對此,觀山湖區自然資源局表示,目前古樹倒塌原因仍在鑑定中,並強調巡護皆依照省市要求執行,倒塌前從外觀上難以判斷樹木中空腐壞。7百年古銀杏倒塌,BMW遭壓變形。(圖/翻攝自貴州廣播電視台)貴陽市林業局則回應,事故發生後已積極清理主幹並修剪餘枝。林業局周姓人員強調,根據今年3月實施的《古樹名木保護條例》,古樹投影外延5米屬保護區域,禁止停車,「鄉政府早已明文禁止停車,並設有路障錐,疑似遭車主自行移除。雖然我們不逃避責任,但車主違規在先也應負部分責任」。至於該處是否有設立安全警示牌?林業局表示有設立,但已於事故中一併被砸毀。值得一提的是,該古樹已事先投保。林業局表示,保險條款範圍內將「能賠盡賠、不推責任」。據悉,胡男已與保險公司協商並達成賠償協議,將獲得損失金額的75%賠償(約人民幣2.25萬至3萬元,折合新台幣約9萬9千至13萬2千元)。
遼寧女童參加「摸幼虎體驗」遭咬傷 園方僅賠4千元引發安全爭議
中國遼寧一名年幼女童,近日隨家人前往當地獅虎園參加「68元人民幣體驗摸幼虎」活動時,不幸遭幼虎咬傷手部,事件引發廣泛討論,園方處理方式更引起輿論質疑。根據《大江網》報導,該獅虎園為吸引遊客,推出近距離與幼虎互動的體驗專案,每人收費人民幣68元(約新台幣300元),標榜可親手撫摸小老虎,並由工作人員陪同。然而,當一名女童在體驗過程中觸摸幼虎時,卻突然遭其咬住手部,現場一度驚慌,女童手指流血,隨即送醫縫合治療。家屬事後表示,孩子只是「輕輕摸了一下」,沒想到會發生攻擊。他們質疑園方安全措施不足,並認為互動過程未採取有效防護,例如限制距離或給予安全手套。對於此事,園方第一時間承諾負擔所有醫療費用,但額外賠償僅提供人民幣1,000元(約新台幣4,300元)。家屬認為,此舉未考慮孩子的心理陰影及後續護理費用,並強調:「園方應承擔更多責任,這不是單純的意外,而是管理疏失。」園方則回應,該活動區域已張貼風險提示,且入場前有安全告知,並重申「事件屬意外」。園方表示,將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調查,但不認為需支付更多賠償金。事件曝光後,在微博與社群平台引發大量討論。許多網友認為「讓孩子近距離接觸猛獸」本身存在高風險,並批評園方為了吸引遊客,忽略安全。「這種體驗早該禁止,孩子不是實驗品!」有家長留言表示,未來將避免參加類似活動。也有人指出,家長應有風險意識,參與前應了解活動內容,但更多聲音呼籲相關單位應明確規範,避免「商業互動」傷害發生。
觀光條例修法上路!非法旅宿按房數開罰 最高罰200萬元
《發展觀光條例》修正案今年4月實施,針對非法旅宿、旅遊業全面加重罰則,最高罰200萬元。交通部配合預告修正更細膩的裁罰標準,例如旅館無照經營將以「房間數」開罰;另為避免旅行社丟包旅客衍生賠償爭議,未投保履約保證保險新增最高50萬元罰則,最快9月底發布。旅館業者則呼籲縣市政府應落實取締,否則難改善現況。據修法規畫,無照觀光旅館及一般旅館將以更細節的數字區分裁罰基準,如1至2間房罰10萬元、3至5間罰30萬元等,最高51間以上罰200萬元。無照旅行業者原依違規樣態訂裁罰基準,如代購國內外海空運票、接待旅客安排食宿等,但區分不易;改以次數計算,初犯罰10萬元、第2次50萬元、第3次100萬元、第4次以上200萬元,皆須勒令歇業。為避免旅行社將旅客丟包後推託賠償事宜,修法也新增罰則,旅行業辦理旅客出國及國內旅遊,未依規定投保履約保證保險,原規定得立即停止辦理旅遊業務並於3個月內投保,將新增可罰3萬至50萬元。觀光署表示,為強化對違規業者管理措施,提高對違法經營或刊登營業訊息者的處罰,以導正市場秩序、維護消費者權益,故修正裁罰標準,草案預告60天至今年9月15日,配合各界意見檢討調整後,預估9月底前可望發布。旅館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洪崇元認為,10多年來非法旅館愈來愈多,儘管中央訂再高罰則,若縣市政府不落實取締,仍難改善現況,導致合法旅館永遠是弱者,每每被稽查、被開罰都是合法業者,中央應督導地方加強取締,甚至直接派員到場稽查。
蘆洲工班糾紛街頭群毆!1500元修繕費釀衝突 7人被帶回警局
新北市蘆洲區復興路227巷昨(17日)晚間驚傳街頭群體鬥毆事件,一場起因於工程施工損毀與1500元賠償金的爭執,最終導致雙方人員爆發激烈肢體衝突。警方獲報後迅速動員快打部隊壓制現場,並將7人帶回派出所釐清案情。警方指出,衝突地點為一處正在整修中的公寓頂樓,當時由王姓男子負責的泥作團隊已完成初步工程,惟後續鷹架包商進場施工時疑似造成建物損壞,雙方因此產生賠償爭議。泥作方提出1500元賠償要求,雙方協調過程中情緒失控,導致語言衝突升級為肢體對抗。目擊者表示,雙方工人不僅互相拉扯謾罵,甚至有人持安全帽及鐵棍揮擊對方,形成街頭混戰,驚動周邊住戶報警求助。警方接獲通報後,立即啟動15人快打部隊趕抵現場,成功制止進一步暴力行為,並將涉及鬥毆的4男3女共7人帶回派出所進行調查。經初步了解,涉事雙方分別隸屬不同施工團隊,無任何幫派背景。警方表示,被帶回的7人中有5人手腳與頭部出現擦挫傷,但均無大礙,不需送醫處理。經偵訊後,確認6人涉及違反《妨害秩序罪》,已依法送交新北地檢署偵辦。
新北捷運環狀線地震災損「求償19億」 中華工程:擬研議法律程序
新北捷運環狀線地震災損,受2024年403地震影響,9跨鋼箱梁位移,雙北市政府對中工(2515)提告求償19.27億元。對此,中工晚間到證交所說明並發布重訊表示,有關新北捷運環狀線地震災損案,由於對於起訴內容尚有疑義,因此將與律師研議後續法律程序。新北市捷運環狀線在去年4月3日大地震造成鋼箱梁位移,發生軌道位移變形、伸縮縫損害、隔音牆變形等現象,停駛六個月修復;今年1月初新北市政府公布鑑定報告,第三方鑑定報告認定受損原因是廠商中華工程疏失,未按圖施工,與台北市政府共同求償19.27億元。中工於今年2月曾召開記者會說明,首度反擊指出,「中工絕無不按圖施工!且環狀線中原站地震偵測竟被關閉,恐有人為疏失、公務員瀆職。中工並提出7大質疑,反控新北市、新北市捷運局、台北市捷運局,對於震損也應有責任。」當時中華工程代表律師張冀明主張,新北市府立場不公,應追查當初有無震度設計;且新北市捷運局應該要提出更可靠的抗震證據,還是當初僅是按一般設計方式處理,能否承受5級以上地震,還有待新北市捷運局還原災害真相。今天中工公布重訊,表明中工已接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送達新北市政府對中工請求19.27億元損害賠償,及台北市政府對中工請求14.41億元損害賠償之民事聲請合併辯論狀。中工表示,本案當事人包括新北市政府、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政府、臺北政府捷運工程局第一區工程處,以及中工。發生原委主要是因為新北捷運環狀線在0403花蓮地震後受損復舊賠償爭議。中工聲明,當時地震發生後,中工積極協助新北市政府捷運局完成環狀線捷運復駛。不過對於起訴內容,中工表示,內容尚有疑義,將與律師研議後續法律程序。
快遞員工疑高溫工作車廂內暈倒 !他送醫診斷「被熱死」 家屬求償無門告上法庭
大陸河北今年7月發生一起40 歲快遞員工疑似因為高溫工作熱死慘劇,家屬指控,死者在高溫工作環境下被強制加班,加上快遞業者在不具備救助條件的情況下並未第一時間及時將死者送醫,才會害死人。悲劇發生5個多月後,快遞業者和死者家屬仍未就賠償金達成一致。雙方各執一詞。救護車駛離快遞公司畫面。(圖/翻攝自紅星新聞)根據《紅星新聞》報導,死者白潤明4年前在快遞公司圓通工作,平時的工作主要是在車廂內,把傳送帶上的貨物裝到車上。7月22日事故發生前一天,白潤明正常工作,他直到7月23日凌晨5點半左右下班。據圓通公司的說法,白潤明原本應在7月23日休息,但由於同事臨時請假因此與同事換休,當晚白潤明又按規定去工作。從監視器畫面可見,當天晚間10時25分左右,白潤明暈倒在貨車車廂內,大約4分鐘後,其他工友發現並隨即關停傳送帶,將白潤明抬出。白潤明暈倒後約50分鐘,大約在晚間 11時15分,救護車駛離圓通公司大門。按照永清縣人民醫院提供的資料顯示,白潤明入院時間為7月24日0時22分,入院情況為患者入院前兩小時因高溫環境工作突發意識喪失伴隨嘔吐,白潤明入院後,被診斷為熱射病,白潤明隨後在ICU觀察,7月25日淩晨4時34分因搶救無效去世。另據白潤明家屬和同事表示,死者身體健康同時不喝酒或其他不良嗜好。家屬認為,白潤明生前在悶熱車廂內工作,加上他被迫加班,長時間的勞動導致他身體難不堪負荷,加上圓通公司在不具備急救條件的情況下,並未第一時間將死者送往醫院,才會導致他喪命。不過對於家屬所說的「強迫加班」說法,業者表示,公司並未強迫其加班或進行高強度工作,但白潤明的家屬在整理遺物時,意外發現他手機內有之前的多次錄音,其中有白潤明透露身體不適並向組長打電話想要請假,但組長仍要求他加班的對話。除此之外,白潤明家屬還指控,圓通公司未按相關法規替白潤明繳納社會保險,嚴重侵犯員工權益,要求一次性賠償300萬人民幣,另外,白潤明的死亡給親屬帶來極大傷害,另外要求精神賠償60萬人民幣。針對死者家屬求償金額,圓通則表示,歡迎透過司法程序解決。截止目前,這起死亡賠償爭議,尚未進入司法程序。醫院提供死亡證明。(圖/翻攝自紅星新聞)
路樹傾倒上百件賠償案件 近5年共計2757萬餘元
監察院今(21)日表示,近來頻繁發生市區道路路樹於風雨過後無預警傾倒,108年迄至112年10月31日期間,各縣市路樹傾倒通報之賠償案件共計112件,造成3人死亡,23人受傷,124件車損,賠償金額共計新臺幣2,757萬餘元。監察院通過王幼玲委員提出的調查報告,函請行政院督促農業部、內政部及各縣市政府檢討改進。監察院指出,本案調查期間之113年4月26日,連日大雨,彰化縣郵務士於投遞途中遭倒塌路樹砸中身故,同日於高雄市澄清湖園,亦有樹木倒塌砸中在園區散步的66歲李姓男子不治死亡;7月颱風天高雄鳳山區路樹連根拔起,當場砸死路過上班的女騎士。路樹傾倒造成民眾傷亡或財損等憾事,不僅衍生國家賠償爭議,亦重創政府形象。在極端氣候下,強化都市綠基盤韌性之重要性,方能保障我國民生命財產安全。監察院通過王幼玲委員提出的調查報告,函請行政院督促農業部、內政部及各縣市政府檢討改進。根據交通部中央氣象署觀測資料分析顯示,臺灣年平均氣溫近30年增溫呈現加速趨勢。在四季分布方面,21世紀初夏季長度已增加至約120至150天,冬季長度則縮短約70天,且近年來冬季甚至縮短至約20至40天。此高溫現象在都市中,復因都市熱島效應而加劇,凸顯有助降溫、冷卻且提供生物多樣性之公園綠地與路樹重要性。監委王幼玲調查臺北市中山北路1段發生路樹無預警倒塌,砸死機車騎士事件時發現,全國只有11個縣市政府建立例行性巡檢作業標準程序,8個縣市政府有要求執行人員須具備專業能力,7個縣市政府有防治及巡檢褐根病措施,顯示仍有過半縣市政府尚待建立相關機制。調查報告指出,路樹巡檢標準化作業程序與執行人員具備相當類科技師證書或專業能力,為路樹養護品質之關鍵,於現行極端氣候下,形同預防路樹傾倒、危及公安之風險控制措施。監察院表示,行政院允宜督促中央相關業管部會,協同並適時支持各縣市政府持續鍊結科技智慧,以精準預防、妥善巡檢與生物防治法,分進合擊,強化都市綠基盤之韌性,以回應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建構具包容、安全、韌性及永續特質的城市與鄉村。監委王幼玲表示,內政部「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及其設計規範,雖明定喬木植穴尺寸與存活所需最小土壤厚度,但相關規定僅適用於新建道路,既有道路路樹仍多因人行道寬度不足、地下構造物或管線等配置限制,而無足夠生長空間,導致長久以來樹勢虛弱,易遭病蟲害而生傾倒風險。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允應持續督促各市區道路主管機關參照相關原則因地制宜,俾利營造人本空間及提升生活品質。監察院說明,另外,褐根病為我國樹木病害之首,因樹體結構弱化,易導致樹木連根拔起而傾倒;白蟻蛀蝕、基部及樹幹傷口中空,則為路樹根基及樹幹折斷常見原因,均可能造成路樹於外觀健康下無預警斷裂倒伏,不利大樹成蔭,更損及民眾生命財產。農業部允應策進所屬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林業試驗所,積極鍊結中央專業技術資源與地方主管機關執行人力,落實森林法樹木保護專章意旨,共同朝城市里山方向努力。
護專生到「電子工廠實習」暴斃…同學曝血汗內幕 家屬批校方談好賠償卻裝死
中國大陸一名就讀護理專科的17歲少年「小楊」,被校方安排到江西一間電子工廠實習僅1個多月時間,就因疑似過勞暴斃,家屬怒斥校方、工廠明明有與學生簽署《實習生三方協議》,卻多次未准小楊提出的病假,且學校與工廠至今都未履行賠償承諾,令家屬感到怒不可遏。據《上游新聞》報導,疑似過勞猝死的小楊,在去年12月30日與100多名同學乘坐大巴,從雲南的學校前往位於江西南昌的電子工廠進行名為「社會實踐」的實習,所有學生都與校方和廠方簽署三方協議,學生每月可領取人民幣1,850元(約新台幣8,251元)的工資,且若有加班,加班費也會另行核算。家屬痛訴三方協議無法保障學生的權益,還讓小楊出現多種重病,最終不幸身亡。(圖/翻攝自微博)但小楊的哥哥透露,弟弟從1月9日入職到2月11日猝死的這段時間裡,「每天工時長達12小時,還要值夜班」,且休息時間全是組長說了算。而小楊早在1月6日就告知家人身體不適,並有嘔吐症狀,但因當時正在隔離而無法治療,且之後他「三度請假」都未獲得批准,導致帶病上工的小楊在2月10日晚間吐血,卻因當時附近診所已歇業,直到隔天早上才送往大醫院救治,最終因「呼吸衰竭」在當天下午2點身亡。小楊的哥哥表示,弟弟入院時還被檢查出大量心包積液、重度肺動脈高壓等重病,痛斥廠方為了產能連續3次不批弟弟的假,導致小楊因此身亡,並怒批校方:「為何讓學生到工廠實習?」參與實習的同學也指出,因為廠方表示「曠工」1天就要扣3天薪,導致沒人敢請假,且當時正值過年期間,「大部分正職員工都放假,讓實習生的工作壓力很大」,這名學生也說自己「實習的第1個月沒放過1天假」。小楊的家屬控訴校方與工廠互踢皮球。(圖/翻攝自微博)據悉,小楊的家屬向學校與工廠分別提出人民幣66萬元(約新台幣290萬元)和90萬元(約新台幣400萬元)的賠償後,雖立刻獲得校方與工廠的允諾,但小楊的哥哥指出,從達成賠償協議到現在,校方與廠方都未支付一毛錢。對此,工廠表示,目前所有的賠償問題都由校方負責,而校方則反批學生家屬達成協議後卻反悔,導致一開始的賠償協議破局;然而,小楊的哥哥反駁,先是廠方得知金額後反悔,單方面要求他們先找學校談賠償,再指控校方刻意抹黑家屬「要大錢」,讓這場賠償爭議陷入羅生門中。
租屋平台專利權之爭!591商譽毀損好房網判賠90萬
2014年兩大網路租屋平台「好房網」、「591租屋網」因抄襲爭議槓上法院,近期判決結果出爐,「好房網」惡意不當行使專利權抹黑,影響「591租屋網」聲譽,「好房網」賠償90萬元新台幣,且應於報紙刊登道歉聲明。網路租屋平台業者「好房網」與「591租屋網」,2014年紛紛推出租屋APP服務,但永慶集團旗下「好房網」控訴,「591租屋網」涉嫌剽竊創新服務,包括「即拍即刊」及「個人圖文備註」等2項網站功能遭「591租屋網」抄襲,因此向智慧財產法院提告並對其營運商上櫃公司數字科技(5287)求償1億元。2014年「好房網」營運長徐賢淑大動作召開記者會表示,「『好房快租』花10個月開發,光是人力及行銷等預算就砸了5000萬元,但591租屋網卻只花3個時間就把我們懷胎10個月生下來的孩子抱走。」「好房網」當時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告訴,但未經智慧財產法院判決及調查仍透過記者會、電視新聞、平面和網路媒體中抹黑「591」,影響聲譽,「591」於2015年獲得法院判斷「好房網」敗訴,並認為「591」並未侵害「好房網」專利權,請求智慧財產法院爭對「好房網」惡意不當行使專利權致使「591」所生損害賠償爭議提起告訴。該案訴訟歷時5年之久,如今判決結果出爐,「591」爭對「好房網」惡意不當行使專利權致使「591」所生損害賠償爭議等事件,智慧財產法院判決「好房網」應賠償90萬新臺幣,且應於蘋果日報和經濟日全國版頭版下半頁刊登道歉聲明。好房網也對此發表聲明,591的陳述並非事實,實際上本案尚未判決確定。好房公司在第一、二審皆勝訴,針對更二審初步判決感到遺憾,為捍衛權益,已於1月31日依法提出上訴,靜待最高法院給予公正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