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苡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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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瑞希急保黨籍拚候補不分區一審勝了 民眾黨:難以理解的判決
台灣民眾黨今(23)日表示,已退黨的前公視董事徐瑞希既然已公示退黨,當然沒有黨員權利可言,如今徐瑞希提告尋求確認黨員資格存在居然勝訴,民眾黨實在難以理解,會等收到判決書後進一步與律師研議如何應對。徐瑞希原本2023年11月被民眾黨提名為不分區立法委員名單第17名,不過2024年8月民眾黨一連串選務帳目申報等問題籠罩正「落衰」之際,徐瑞希跳出來稱時任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曾擔任財團仲介法務工作、間接助長剝削移工為由在個人臉書嚷嚷要退黨,不過後續並未正式申請退黨,民眾黨認為她已公示退黨就是完成退黨,因而取消了她的黨員權利。徐瑞希對此以民眾黨為相對人打了民事訴訟,要求確認黨員資格存在,今天台北地院宣判徐瑞希勝訴,也就是黨員資格存在,可上訴。回顧審理過程,徐瑞希主張自己在個人臉書的貼文只是發洩情緒,雖然是「開地球」公開供不特定人閱覽,但又不是在粉絲專頁或標註、私訊、分享給民眾黨任何官方臉書頁面,更從未向民眾黨提出書面退黨申請,因此未對民眾黨完成意思表示,也就是未經正式退黨程序,自認仍是黨員。民眾黨現任8席不分區立委中,排序第16名的許忠信(左4)已遞補上位。(圖/黃耀徵攝)徐瑞希續指,自己又不是公眾人物,貼文後抒發心情也不是發採訪通知、召開記者會表達退黨之意,媒體自己跑來引用文字報導,民眾黨該舉證自己貼文傳播造成什麼樣的法律效果?否則應不能算是完成退黨。民眾黨委任律師賴苡安則強調,徐瑞希眼見媒體報導仍未即時積極澄清,與庭上所稱「一時發洩情緒」狀況不符,而且若民眾黨不承認這段臉書聲明效力的話,會搞得徐瑞希與民眾黨的法律狀態不確定,顯非有當,因而應自徐瑞希臉書聲明退黨後即算生效。黨政人士私下表示,第11屆民眾黨僅當選8席立委,且創黨主席柯文哲喊出「2年換1輪」都不見得成真,因此徐瑞希權衡之下這個「民眾黨第17名不分區立委」簡直如雞肋不要也罷,如今情勢逆轉、當立委有望便嚷嚷要回復黨籍,「很難站得住腳」他直言。
李貞秀聲請假處分 民眾黨:4/13開除即喪失立委資格
民眾黨前立委李貞秀遭開除黨籍後聲請假處分,試圖保住不分區立委資格。對此,民眾黨委任律師賴苡安今(20)日表示,尊重其提起救濟的權利,並強調依《選罷法》規定,喪失黨籍即同步喪失立委資格;至於雙方後續在法院的攻防,「我們就留到上法院的時候再說」。李貞秀日前因言行爭議影響黨形象,遭中評會決議開除黨籍,原先對外表示尊重處分,但隨後態度轉變,她19日深夜開直播並出示法院收據,強調已依循過往案例提起聲請,要求暫停民眾黨開除處分的執行,試圖保留不分區立委資格。對此,民眾黨委任律師賴苡安回應,尊重李貞秀依法提起救濟的權利,至於雙方未來在法院的攻防,「我們就留到上法院的時候再說」。賴苡安表示,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3條第2項規定,不分區立委一旦喪失所屬政黨黨籍,其立委資格即自動喪失。她指出,在4月13日中評會決議開除黨籍當下,李貞秀即已不具民眾黨黨員身分,連帶失去不分區立委資格。賴苡安進一步說明,後續不論是中選會函請立法院辦理註銷,或立法院進行職務註銷,以及中選會是否公告,均屬行政作業性質,僅為形式上的通知程序,並不涉及新的行政裁量,也不會再改變李貞秀的身分與資格。賴苡安強調,不分區立委資格的關鍵僅在於是否具備黨員身分,一旦黨籍喪失,資格即隨之消滅;另李貞秀是否簽署解職文件,僅為行政作業,非新的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