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造人
」 都更 建築 危老重建 民進黨 基泰建設
新建物屋頂光電不限縮 經濟部:與內政部協力加速完成法制作業
有關近日新聞報導新建物屋頂設置光電標準擬限縮一事,經濟部能源署今(12)日表示,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12條之1公告後,經與內政部多次邀集部會、地方政府、公民團體及光電公協會多次研商並達成共識,已收到內政部「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會銜公文書函,將與內政部攜手合作加速完成法制公告作業。經濟部能源署說明,太陽光電推動以屋頂為優先,屋頂光電10月設置達9.7GW,佔整體設置64%;為持續推動屋頂政策,增訂「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12條之1,規範建築物之新建、增建或改建達一定規模者,除有受光條件不足或其他可免除情形外,起造人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經濟部能源署表示,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公告後,考量涉及層面較廣須多面向審慎評估,並落實社會溝通接收各方意見;經內政部國土署與經濟部能源署邀集相關部會、地方政府、公民團體及光電公協會,針對執行子法「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進行8次研商會議,並針對適用建築物範圍(A類、B類、C類、D類、F類、G類及H類建築物)、一定規模(建築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上)及一定容量(每20平方公尺需設置1kW)等主要項目皆達成共識。經濟部能源署指出,已收到內政部「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條文書函,將持續與內政部協同合作完成法制公告作業,完善新建物設置太陽光電之法制基礎,確保政策推動一致性,加速落實建築部門減碳進程,並為我國能源轉型與零碳建築目標奠定關鍵里程。
虛坪改革掀房市波瀾 專家憂單價上揚衝擊市場穩定
政府積極推動「虛坪改革」的同時,專家警告此舉恐將推升房價,引發市場震盪。樂樺建設董事長吳麗謹指出,當改革導致登記坪數減少,如同一戶50坪房屋縮減為40坪,雖總價未變,單價勢必上升,進而帶動整體市場連鎖反應,使房價全面上揚。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公會總幹事于俊明也強調,所謂虛坪實為建築「共有部分」,涉及消防安全與財產權保障,並非可隨意剔除的空間。若強行調整登記制度,恐影響都更危老整合、引發住戶爭議,對房市穩定反而弊大於利。吳麗謹表示,政府一方面推動虛坪改革,要求降低不屬於實質空間的登記面積,另一方面卻又強制建商興建多樣非必要的公共設施,然後再回頭限制這些虛坪的登記,政策充滿矛盾。吳麗謹舉例,若一戶50坪的房子因改革變為40坪,其單價勢必提高。這會導致市場上其他仍包含虛坪的物件跟進漲價,最終反而連帶拉高整體房價。她認為,房價上漲的根本原因是政府的錯誤政策。然而,當民怨四起時,政府卻將責任轉嫁給建築開發商,將他們塑造成元兇,這對建商非常不公平。于俊明表示,「虛坪」一點都不虛,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建築管理稱為「共用部分」,民法、不動產登記實務則稱「共有部分」,其設置與歸屬事涉消防安全、防災需要、居住品質與財產權保障等重要事項,逕以「虛」字稱之,易造成民眾錯誤印象。于俊明說,若因登記制度改變而將銷坪減少,對於「保證坪數」的合建案,影響履約安定性。若於房屋單價不變的前提下,總售價將往下降,在施作成本不變下,共負比必然上升,將嚴重妨礙都更危老的整合,對於之前「承諾共負比」的公辦都更案,亦將造成衝擊。于俊明直言,起造人將本求利,在出售標的相同情況下,實無可能因停車位登記方式改變而降低總價出售。故在總價不變情形下,因銷坪減少,勢必提高單價。適用新制個案與舊制個案並存,因新制個案單價提高將拉抬舊制個案單價甚而產生外溢效應,此對房市安定並無助益。于俊明分析,使用車道者,非僅限一般汽車停車位,其他尚有無障礙汽車停車位、機車停車位、自行車位、裝卸車位、充電車位、垃圾車位、訪客臨停車位、共享車位等須使用車道。另者,全體住戶亦均有通行使用該車道進入地下室收取垃圾及回收資源、修繕各式機房、穿越之必要。今僅為所謂「降低公設比」或「車道負擔合理化」,硬將車道與一些共用空間僅予購買車位者負擔,忽略多樣使用上共通性,而且地下空間大家用,卻由買車位的住戶負擔管理維護費用,勢必造成將來住戶間爭執。有宏泰小王子之稱的凱越建設董事長林鴻森表示,有記憶來,過去為房地產黃金年代,早期看父親在蓋房子,在這個行業,大家盡情揮灑得很開心,消費者得到滿足,他們買到心目中的房子,也得到生活品質的保證。但過去這幾年,很多政策推出,看不太出來政府的方向在哪裡,現在房子越蓋越小,要求的東西越來越多,房地產的樣貌就開始改變了,受政府政策影響,市場上充斥2房產品,消費者「得到的東西變小了」,且生活品質不如以往。長虹建設總經理李耀中表示,最近接到很多土方的小包在反映土資場因不符政策規定關掉了,土方沒有地方倒,價格就要大幅的拉高,但現在面臨的是,價格拉高後,現有土資場不足,土方不知要倒至何處,亟需政府協助解決。
開幕未滿3個月…南港LaLaport「停車場破洞、牆面變色」 網友譏:請中國施工?
由台灣人壽與三井不動產合作,號稱投資400億、歷時6年興建完畢的南港「LaLaport」購物中心自今年3月風光開幕以來,每日都吸引眾多民眾前往。不過近日有民眾指出,位於LaLaport地下、收費每小時80元的停車場才開幕不滿3個月就已經破破爛爛,並附上現場照片,引起網友熱議。對此,三井集團出面回應,表示針對損壞部分,已經建物所有人進行會勘,會排入優先修復。近日,有民眾在threads上發文指出,LaLaport地下停車場開幕不到3個月,不僅1小時收費80快的收費停車場車道地磚破破爛爛,車庫牆面上還有東一塊、西一塊的補土痕跡,看起來慘不忍睹。照片曝光,引起網友拿LaLaport的諧音無情嘲諷:「真的是拉拉破!」。。(圖/翻攝threads/cjayzhou)有網友評論:「有夠掉漆,業主不覺得丟臉嗎?」、「中國建造嗎?」、「怎麼跟台中的差這麼多?」還有網友提醒:「看留言很多人以為這是公共工程或三井集團蓋的…這棟起造人是台灣人壽喔,aka中國信託。」另有網友分享自己的造訪體驗:「試營運就去逛了,覺得整個硬體質感很差。像機車道鋪的很爛,甲醛味又重,很落漆,不像三井集團該有的素質,趕工造成驗收標準放低了?」、「這間百貨蓋細節真的很爛,你不會覺得這間是剛蓋好的百貨,而且細看裡面油漆都很粗糙,還有很多小地方都很髒亂,開下去停車都覺得這到底怎麼蓋的?」對此,三井集團出面回應,表示針對損壞部分,已經和建物所有人進行會勘,會排入優先改善。
台南3樓透天厝清晨突倒塌!是隔壁工地開挖釀禍 工務局:勒令停工
台南新營仁愛路一棟無人居住3層樓透天厝,今早傳倒塌,台南市政府工務局釐清肇事原因是緊鄰建築工地施作基礎開挖,擋土措施未按圖施工,導致鄰房倒塌,已依建築法第58條勒令工地停工,並依建築法第89條規定裁處9萬元罰鍰,並要求工地改善安全措施。新營3層樓透天厝倒塌,工務局將開罰9萬元。(工務局提供/曹婷婷台南傳真)新營一棟3層樓透天厝倒塌,工務局到場釐清事故原因。(工務局提供/曹婷婷台南傳真)據了解,這棟3層樓透天厝目前只停車,屋主則住在對面,工務局表示,今天下午屋主與起造人、承造人將在新營區公所調解,後續討論拆除事宜。
建商房子賣不出去有救了! 財政部揭「豁免條件」可減囤房稅
囤房稅2.0去年7月上路,規範建商餘屋若賣不出去、持有愈久稅率愈高(2~4.8%),不過財政部近日公布可豁免的情況,今年起因災禍等不可預見、避免的「不可抗力之事」,導致無法銷售房屋,就可在30天內申請,不計入這段時間的持有時間,減輕稅負。2024年7月1日正式上路的「囤房稅2.0」(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針對建商(起造人)已成屋但尚未售出的住宅建案,會依據持有年數適用相應的稅率,最少2%,最重達4.8%,持有時間愈長稅率愈高。財政部說明,如果建商持有期間發生不可抗力因素,確實會影響房屋銷售進度,導致延長持有時間,造成稅負增加。為了保障建商的權利,因此發布解釋令,說明建商持有待銷售房屋的年數計算方式,以及發生不可抗力的事由,允許這些期間可以不計入持有年數。囤房稅2.0怎麼計算?自今年期起,建商持有待銷售房屋,以開始要課房屋稅的當月份起,至各年期房屋稅課稅所屬期間最後1個月(當年6月),計算持有房屋年數,按地方政府訂定之相應稅率課徵房屋稅。囤房稅2.0針對起造人未售出的住宅建案,依持有年數適用相應的2~4.8%稅率。(圖/財政部提供)不同時間段的稅率怎麼算?建案完工當年度,建商持有房屋年數未滿1年,至下一年度的同一年期中,前半段適用較低級距稅率,後半段適用較高級距稅率;從下一年度起,各年期房屋稅應適用較低級距稅率課徵。若建商在《房屋稅條例》規定納稅義務基準日的3月1日至同年的6月30日間,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也就是售出),以建商為納稅義務人,並以啟課房屋稅當月份至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前1個月,計算持有房屋年數來依稅率課徵。遇到不可抗力怎麼辦?建商因2025年期起,發生不可抗力之事由至無法銷售房屋,可依下列規定,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提出相關證明文件申報核准者,這段不可抗力期間可扣除持有房屋年數。「不可抗力」的定義:財政部解釋,是指震災、風災、水災、旱災、寒害、火災、土石流、海嘯、瘟疫、蟲災、戰爭、核災、氣爆,或其他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之災害或事件,且非屬人力所能抗拒者。申請方式:1、需在事件發生的次日起,30天內提出證明向稽徵機關申報。2、若因不可抗力災害或不可歸責於建商的因素,導致無法在30天內提出申報,可在該事件消滅、解除後10天內補申請。舉例說明:建商持有待售成屋,從2024年8月開始課徵房屋稅,到了2025年6月底,持有時間為11個月(不到1年),適用最低稅率2%;若於2025年1月5日至6月30日發生不可抗力事由,期間共計6個月無法銷售,就可扣除持有房屋年數,扣除後的持有房屋時間變為5個月,仍適用2%稅率,之後各年期依此類推。建商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囤房稅的計算時間可扣除。(圖/財政部提供)財政部表示,考量「囤房稅2.0」新制規定建商持有待售房屋,是按持有年數適用相應稅率,如何計算持有房屋年數、適用稅率及因不可抗力事由致起造人無法銷售房屋,該無法銷售期間應予扣除等事項,給予規範後,方便徵納遵循,避免爭議。雖然財政部說明只是避免爭議,但市場卻認為有幫建商解套的意味,全向科技房產中心總監陳傑鳴表示,財政部的最新解釋令,只是為了怕錯傷無辜,對建商來說只是不無小補,「真要解套只有賣掉房子,才是真的解套」。「現在對建商來說,賣不掉才是最大的壓力」,陳傑鳴指出,去年下半年以來,銀行限貸與央行第7波信用管制重擊房市,買盤急縮,特別是目前銀行為了降低放貸風險,普遍嚴審放款,讓買氣更難拉上來。加以央行昨天理監事會後強調加強金檢,將過去民眾會透過「理財型房貸」或「增貸」等方式來炒房或補足第7波信用管制後的資金缺口漏洞,未來都會被嚴控金流,等於進一步堵死房市資金來源。陳傑鳴認為,現在建商可說是壓力山大,就算囤房稅可因一些不可抗力因素有機會少課點稅,但持續賣不掉,後續該課的囤房稅一樣跑不掉,未來買氣若遲遲無法提升,降價求售壓力仍在。 尪生前承諾「房子妳住到百年」 漏做1事…妻慘搬離還賠錢 國稅局要查稅了!「知名小吃、排隊名店」成重點輔導對象 水岸景觀失靈? 「這河畔豪宅」轉手賠售近千萬
台中清水大樓塌陷…曝「爛尾樓」隱憂 市府盼中央盡速修法
台中清水區中興街老透天厝大樓22日發生塌陷事件,此意外曝露出「爛尾樓」公安隱憂。市府都發局表示,「爛尾樓」為全國性問題,建請中央考慮針對「爛尾樓」處理盡速檢討相關修法,讓各縣市可依規處置,以維公安。清水區中興街一棟近50年的透天厝大樓,日前發生5、6樓塌陷事件,市府23日起展開拆除工作,今天持續作業。不過,該起意外雖無人員傷亡,卻也曝露出「爛尾樓」公安隱憂。都發局說明,「爛尾樓」通常指未能按計畫完工或不符合建築法標準的建案,多涉及私權糾紛,樣態複雜,缺乏認定標準,市府目前受限中央法令,僅能不准其後續建築許可,並只能由相關所有權人加強公安維護。此為全國性問題,建請中央考慮針對「爛尾樓」處理盡速檢討相關修法,讓各縣市可依規處置。都發局補充,「爛尾樓」未完整取得建築許可程序,地方政府無法有效要求涉及有私權糾紛或有司法爭訟之「爛尾樓」速補辦法定程序,或要求由誰(起造人、所有權人或使用人)速改善以維公安,且因財產權為《憲法》所保障,《建築法》無法逾越憲法規定,建請中央檢討相關法令,如類似都更條例之財產權處分,以利地方配合。都發局強調,依照《建築法》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若違規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民眾若對建築物結構安全有疑慮,可撥打1999或區里行政系統或都發局通報陳情。
囤房稅2.0五月上路恐課建商最重4.8% 財政部釋「防錯殺條款」
囤房稅2.0今年5月首度開徵,其中建商囤房稅是依待銷房屋持有年數計算,持有愈久未賣的稅率愈重,5年以上即會課到最高稅率4.8%。財政部19日核釋「房屋稅條例」第5條相關規定,起造人因114年期起發生不可抗力之事由,致無法銷售房屋,可於申請後自持有年數扣除,相當於建商的「防錯殺條款」。財政部本次函釋有三大重點,一是自114年期起,起造人持有使用執照所載用途為住家用的待銷售房屋,以起課房屋稅當月份至各年期房屋稅課稅所屬期間最後1個月(當年6月),計算持有房屋年數,按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依房屋稅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第3目及第4目規定訂定之相應稅率課徵房屋稅。第二則是前點房屋建造完成當期,起造人持有房屋年數未滿1年,致自次年期起同一年期中,部分月份依持有房屋年數相應適用較低級距稅率,部分月份依持有房屋年數相應適用較高級距稅率,該次年期起各年期房屋稅應適用較低級距稅率課徵;起造人移轉上述房屋,逾房屋稅條例第6條之1第1項規定納稅義務基準日即於3月1日至同年6月30日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者,以起造人為納稅義務人,並以起課房屋稅當月份至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前1個月,計算持有房屋年數,依前段規定稅率課徵。三是起造人因114年期起發生不可抗力之事由致無法銷售房屋,依規定期限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提出相關證明文件申報核准者,該不可抗力期間(以月為單位,未滿1個月者以1個月計算)得自前2點持有房屋年數中扣除;其未依規定期限申報,而能提出確實證據證明者,當地主管稽徵機關仍應核實認定。所謂規定期限,財政部表示,為不可抗力之事由發生次日起30日內;如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起造人之事由致不能於前款規定期限內提出申報者,應於該事由消滅後10日內補行申報。財政部表示,經核准無法銷售期間,之後經當地主管稽徵機關查明有不同期間者,得依相關事證變更。至於不可抗力事由,指震災、風災、水災、旱災、寒害、火災、土石流、海嘯、瘟疫、蟲災、戰爭、核災、氣爆,或其他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之災害或事件,且非屬人力所能抗拒者。
房地合一稅2.0鼓勵都更 首次移轉有望適用20%稅率
房地合一2.0上路已經3年半,財政部近期將檢討房地合一稅2.0窒礙難行的地方,修正《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作業要點》,據知目前方向包含擴大解釋都更案中起造人範圍、可適用20%的較低稅率。財政部官員表示,國稅局還在盤點相關案例,以利未來修法調整。房地合一稅2.0自2021年7月以來上路,最大的改革就是將企業炒作房市納入規範,為了避免企業或家族透過營利事業短期買賣規避稅捐。房地合一稅2.0規範只要個人或者家族直接或間接持股超過50%,以及該營利事出資價值50%以上是房地構成,不論短期交易房地或股權都是房地合一2.0課稅範圍。房地合一稅2.0規範,持有2年內出售,所得會被課徵45%稅;持有2到5年會被課徵35%的稅。工商團體也力爭,企業交易股權鬆綁,工總爭取,企業適用房地合一稅2.0股權交易,標的公司應該排除2016年以前取得房地,以利企業首次公開發行(IPO)、家族傳承。工商協進會解釋,企業早年生產所取得土地和廠房,近年因房地產飆漲,很容易就達到房地合一2.0中房地價值超過出資額、價值的50%。若計入企業價值50%當中,就會限制這些企業的股權交易、IPO,不利台灣資本市場的發展、家族傳承和中小企業異業合作,建議檢討房地合一稅2.0中「特定股權交易之認定標準」。財政部現正盤點個案、檢討作業要點。據知目前方向有,現行都更或者危老重建地主、建商、地主或者分回的房屋交易,首次移轉可以不受房地合一2.0的限制,適用20%的稅率,個案中也有許多以蓋房子為主的營利事業,在都更案中因現實種種原因無法擔任起造人,轉移時可能被課高額稅捐,財政部也正在檢討規範、擴大解釋,避免都更、危老重建案件、非炒房者被誤殺,並有鼓勵的作用。對於工總、工商協進會建言,檢討房地合一稅2.0股權交易,財政部回應研議當中。官員表示,國稅局還在蒐集個案,希望未來作業要點修正可以符合現實所需、且不違反房地合一2.0立法原則。
內政部預告300坪以上新建物需社太陽光電 4類建築除外
內政部預告「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草案,明訂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物的建築面積,若達1000平方公尺(約300坪)以上,應設太陽光電。草案也訂有排除條款,包括宗教殯葬類、危險物品類、受光條件不足,以及具個案因素等4種類型建築均可除外。內政部在草案總說明中指出,《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已於112年6月21日修正公布,增訂第12條之一,明訂建築物之新建、增建或改建達一定規模者,除有受光條件不足或其他可免除情形外,起造人應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該草案也規定建築物範圍、一定規模、一定裝置容量與其計算方式、受光條件、可免除情形及其他相關事項之標準,由中央建築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為使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事宜有所依循,內政部日前擬具《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草案並發布預告,民眾表示意見的截止日期至4月22日止。草案明訂,新建物建築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或建築物增建、改建時,屋頂增加、變更或建築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者,應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且每20平方公尺應設置1瓩。但經輸配電業認定應減免設置裝置容量者,從其規定。為符合法定要求裝置容量,草案規定,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裝置得設置於屋頂、雨遮及地面等處,不限於屋頂。草案也規定4種建物不納入規範,第一類是建築物如受光條件不足,致每瓩全年發電量未達標準,並經指定評定專業機構出具發電量模擬評定報告書,得免依規定設置太陽能板。至於每瓩全年發電量標準,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宜蘭縣、花蓮縣為543度;台東縣579度;其餘直轄市與縣市為625度。第二類是宗教、殯葬類建物有文化及建築構造特殊性,強制設置太陽光電恐衝擊信仰文化與建築景觀;第三類是危險物品類建築負責製造、 分裝、販賣、儲存公共危險物品,強制設置太陽光電恐有公安疑慮。第四類,若個案因構造系統、使用用途特殊或其他不可歸責的因素導致無法設置太陽光電板,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設置太陽光電設備確實有困難、且出示證明文件,得免依本標準設置太陽光電設備。
小基地悲歌2/小基地營建成本高1.5倍 建商嘆「用一流錢蓋三流品質」
新北市三重六張街建案,因開挖地下室施工不慎,造成兩旁鄰房傾斜、倒塌,該建案基地僅97坪,引發小基地施工品質、風險與開發效益的檢討。CTWANT記者調查,缺工讓營建成本居高不下,去年漲最兇的是機電工程逾4成,其次是泥作工。「小基地營建成本比一般工地高出1.5倍」,北市都更學會理事長、連雲建設總經理蔡漢霖直言,現在危老小案是「一流的成本,蓋三流的品質!」「雙北小基地營造成本,可能每坪就40、50萬元造價,比一般正常建案高1.5倍到2倍都有可能,很誇張啊!」蔡漢霖解釋,建案雖小,但也是五臟俱全,一樣要設計、監工,工人做半天工,要算一天工資,發電機、消防各項設備也都是一套,少不了,所以每坪造價相對較高。根據內政部統計,都市更新條例於1998年11月上路以來,截至2024年12月底,26年間全國各縣市總核定件數為1199件,完工數只有626件,已核定卻未動工的達321件;另,危老條例2017年5月上路至今8年,全國已核准共4069案,動工案件共2252件,也就是說,包括未拿建照及拿到建照卻未動工的就有1817件。另根據台北市建管處資料,核准的982件危老案中,有137件已備註失效,其中更有35件為已獲得滿額40%之容積獎勵。安信建經總經理張峰榮表示,在取得政府危老核准後,起造人應於180日內申請建照,至多可再申請延展一次,超過期限則予以失效,他認為「缺乏興建資金」是重要因素之一。「大部分建商應該都是申請都更或危老核准後,才發現發包不出去,因為成本太高了,所以遲遲不請照、不開工。」蔡漢霖就說,4、5年前,大小基地造價還沒有差那麼多,可是現在真的缺工太嚴重,為了搶人、搶工班,小基地只能付出更高的成本。立穩營造董事長陳舜智就說,現在國內工程去化量很大,民間在建工程以及預售案,箭在弦上不得不發的案子,還有政府2024年釋出公共工程7800億元的工程量,讓營造市場非常缺工,去年缺工最嚴峻的機電工程,一年來成本漲幅約4成,次之的是泥作工程,漲幅近1.5成。陳舜智表示,住宅大樓去年1月機電工程報價每坪約2.2萬元,一年內漲價到每坪3.6~4萬元,現在台北每坪機電要4~5萬元。(圖/讀者提供)陳舜智解釋,鋼筋綁紮、模板工能用引進外勞緩解缺工,但機電工程難以引進整合人才,隨智慧建築興起,一棟大樓的機電內容物比以前多3~4成;以前機電工程占整體營造成本約1成多,現在飆升到2成多,非常誇張。不只機電,幾乎每個工種都在「搶人大作戰」,CTWANT記者採訪建商、營造商、承包商,大家最苦惱的就是「工作已滿載,招嘸人」,除非提供更高工資誘因;而就算高價請到工人,素質也是參差不齊。一位不具名建築師就抱怨,「現在引進的外勞沒辦法溝通,做錯只能不斷敲掉重做;本國勞工也沒有比較好,要他做到應有的品質,好像是他給你的一個恩惠,這種情況下,我們要怎麼監造、要求施工品質?」另一不具名建商董座也有同感,「你根本沒有辦法要求工人,看他隨便做,你還要好聲好氣跟他拜託,『大哥,不要這樣』,稍微嚴厲一點,他就說『不然你找別人』」他嘆,「現在是甲方最卑微的時刻。」根據CTWANT記者了解,鋼筋綁紮工程的台籍勞工一天做400、500公斤,工資3000~3200元;外籍勞工一天可做1頓,工資2800~3000元。一名承包商坦言,台籍勞工確實工率低,老師傅也有「脾氣」,「工率、品質跟營造廠發包的預算有關,可以要求每場(工地)的品質在哪,但相對要求品質也會做比較慢,工資也較高。」陳舜智說,政府2024年釋出公共工程7800億元的工程量,創近17年新高,讓營造市場非常缺工,整體營造成本一直在往上。(圖/黃威彬攝、黃耀徵攝)蔡漢霖就說,現在營建業很明顯勞力供需失衡,就容易有炒作、哄抬的情況,像他們具規模的建設公司、手邊推案基地也不是太小,有時都還追不上營建成本的漲幅,更何況小型建商、小基地開發,用不起好東西,也請不到好工班,請到的工班也是天價,導致成本估算錯誤,不是開不了工,就是施工到一半的急踩煞車成爛尾樓,「小基地根本是用一流的錢、一流的工資,請三流的工人、三流的包商,真的很不符合經濟成本!」小基地旁的鄰房該如何自保?建築師陳逸軒建議,應盡力配合開工前鄰房鑑定,若有發現建物安全性隱患,能提早於施工前補強;工程中,注意開挖時房屋是否有明顯的裂縫或傾斜,若發現裂縫及劇烈變化產生,應立即向工地及主管機關反應,並立刻遠離建物。
中小建商資金壓力醞釀爛尾風暴 專家:都更慎選合作建商、方式
不動產放款額度調控引起的「房貸之亂」,不只民眾申貸難,建商融資,甚至都更危老市場,也連帶遭殃。近期建經公司人士就透露,台北有十多個案子因為貸不到款,或是續建問題找上門。富品建設董事長曾富瑋說,有聽說中、小建商面臨資金鏈斷鏈疑慮,民眾選擇都更、危老合作對象,或是想要買房的民眾,需要小心,不然有可能會有爛尾的情形。一位建經公司經理表示,「近期十多個案子找上門,有借不到錢的、被營造廠放倒的建商或地主,也有建商倒了要做續建的銀行也找我們。建經公司主要幫助起造人信託外,也幫地主、建商做融資,跟金融機構爭取融資額度,提供營建資金。」以委建為主要營運項目的建商曾富瑋指出,前幾年房市火熱,不少建商都賺到盆滿缽滿,資金不足為慮,但也有部分建商較晚進場,且急於擴增、公司大開槓桿操作,對於想要都更或危老重建的民眾而言,這類建商風險性就很高,一旦資金斷鏈,建商倒閉、跑路,就有可能讓重建案變成爛尾樓。建議都更重建盡量找上市櫃或大建商,較能避開爛尾樓風險,又或者以「委建、代建」替代合建,避免建商倒閉或捲款跑路。曾富瑋解釋,所謂「委建」,就是委託建造,包括申請拆建照、設計圖、營造等,建商只是協助重建的角色,不會有建商分回問題,但住戶就要自行承擔後續銷售風險,也需支付相關費用,可以自行決定房屋處理方式。委建若規劃得宜,自然會為地主戶獲取最大利潤;而合建,住戶們則是分回房屋後,增值利潤歸於建商,也少了未來銷售等風險和煩惱。曾富瑋說明,如果是委建,建商賺的就是工錢,毛利率大約抓2~3%,至於合建就必須分回房屋獲取利潤,大約15~20%不等。建案的營造名聲、規劃、銷售模式,都會影響最終房價,若選擇委建,最終價格高低,風險也當然由地主自行承擔;至於合建,知名大廠建商,本身就有一定創價功能,兩者各有利弊。富品自2017年創立以來,專攻危老都更,透過「複合式」的創新合作模式,主推獲利與地主分享,提供合建、委建、重建、土地整合、建築規劃服務作為核心價值,訂定「需求客製化」「利潤最大化」「麻煩極小化」3大策略,至今已完成15個老屋重建整合案,今簽約也將達1,400餘戶,目前有19案正整合簽約中。富品建設今年喜迎7週年,以需求客製化、利潤最大化、麻煩極小化3大策略,為日後整體營運添成長動能。(圖/業者提供)
裁處京華城重建「停止施工勘驗」挨批 蔣萬安喊效果等於實質停工
台北市長蔣萬安15日表示,京華城重建案北市府「不受理實質勘驗」,便已有實質停工之效,呼籲建築起造人、承造人、監造人在停止施工期間,都要做好安全維護。蔣萬安15日出席台北市政府與文策院合作推動「文創產業提升旗艦計畫記者會」時表示,其實在地居民希望希望繼續蓋好京華城以促進地方繁榮,也有民眾擔心地下層貿然停工,恐怕有安全疑慮等。他強調,市府的魄力就是堅定依法行政,自己已要求建管處不受理京華城施工勘驗,而京華城重建案中,地下7層是原本舊建築就有的空間,目前拔地而起出土的第1層已經完工,接下來原定第2層完成樓板後,就要報請施工勘驗,但北市府不會受理。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則批評,「停止施工勘驗」跟「停工」是兩件事情,前者是主管機關「不勘驗」、「不背書」施工現場做好的東西,若繼續違法可以「行政罰」裁處;然而,停工是只要勒令停工,現場一旦還有工人繼續動工,「刑事罰」可以馬上處理,沒想到北市府可以如此曲解法令,掩蓋自己的無能跟軟弱,讓台北市民情何以堪。蔣萬安則對此重申,停止施工勘驗是合法行政作為,也有「停工」之效,在此期間依規定,起造人、承造人、監造人都必須要做好安全維護措施,確保工地公共安全及避免影響周遭住戶,這點北市府會緊盯。※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工程落後4年迄未完工 花蓮縣府遭監察院糾正
花蓮縣政府鑑於既有市場建築設備老舊、空間容量有限、動線不符需求及停車設施不足影響交易量,為提升果菜市場營運績效,辦理花蓮縣果菜批發市場拍賣場新建工程。監察院報告指出,花蓮縣府未盡主辦機關權責、嚴重誤解政府採購法,導致終止契約、調解不成立、民事訴訟,已較預定完工日期落後4年,迄未完工,且尚待另籌經費善後,均有嚴重違失。糾正案文表示,花蓮縣果菜批發市場拍賣場新建工程,107年4月20日決標,契約金額新臺幣1億796萬元,同年7月30日開工,預定於109年6月底完工。但花蓮縣府未本於主辦機關權責積極處理,對履約爭議未深入了解爭點,且嚴重誤解政府採購法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導致終止契約、調解不成立、民事訴訟,已較預定完工日期落後4年,迄未完工,且尚待另籌經費善後,均有嚴重違失。調查委員陳景峻、郭文東、蕭自佑於糾正案文指出,花蓮縣政府未依補助計畫作業準則,針對廠商歷次所提變更設計及工程窒礙難行之處,本於主辦機關權責,主動召開檢討會議,督導非屬工程專業的花蔬合作社。經農委會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查核,亦認花蓮縣政府尚不知自己應扮演之角色,且亦未善盡主辦機關責任,就執行進度落後及施工品質缺失具體檢討及研謀改善決策,並據以落實執行。糾正文指出,花蓮縣政府對於工程竣工之認定所生履約爭議,雖召開3次會議,但花蓮縣府置身事外,自始至終未確實深入瞭解爭點,致終止契約、調解不成立、民事訴訟,執行進度已較預定完工日期落後4年,迄未完工;且尚待另籌經費善後,現代化拍賣場之啟用遙遙無期,計畫效益亦無從實現,縣政府難辭其咎。糾正案文亦指出,明知花蔬合作社不具專業採購能力,卻未置採購專業人員,並未依政府採購法,洽由其他機關代辦。花蔬合作社將工程進行中的「估驗」與「完工後之正式驗收」混為一談,拒不計價付款;又以「缺失改善」為「竣工」之要件,且以申請「使用執照」之竣工查驗標準作為「竣工」標準,嚴重誤解政府採購法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不但如此,糾正文也表示,花蔬合作社在兩造履約爭議調解過程中,片面終止契約,導致民事訴訟,已近完工之拍賣場新建工程,閒置4年有餘,迄今無法啟用。糾正文說明,花蓮縣政府居農產品批發市場主管機關,與「花蓮縣果菜批發市場跨域結合發展計畫」主辦機關及執行機關地位,允應負起責任,主動接續辦理,並檢討監造設計單位就各項履約爭議,有無符合政府採購法。調查報告指出,花蓮縣政府所稱「花蔬合作社可藉由擔任採購之起造人,而取得補助興建建物產權」於法無據;且依行政院核定內容,「花蓮縣果菜批發市場跨域結合發展計畫」主辦機關為縣政府,協辦機關為花蔬合作社,與農糧署核定全期工作計畫書載明分工情形為花蔬合作社辦理採購,縣政府辦理相關監辦作業,兩者確有不符,農業部農糧署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允應檢討辦理。
苗栗後龍鎮建築工地驚現大坑洞 縣府緊急停工灌漿修復
凱米颱風連日豪雨重創各地,災情頻傳,苗栗縣後龍鎮的一處,在建建築工地因道路路基掏空形成巨大坑洞,讓鄰近居民陷入恐慌,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30日表示,已要求該建案立即停工,並進行灌漿回填作業,同時開挖勘查掏空原因,確保周邊環境安全。苗栗縣政府在29日下午2時接獲後龍鎮公所通報,稱有建築工地旁的道路出現坑洞,縣府立即派員前往了解情況,經查,該建案是去年取得地上15層、地下3層的集合住宅建造執照,目前正處於地下室施工階段,縣府初步評估,形成巨大坑洞的原因可能是地下室開挖與連日大雨共同作用,導致土壤鬆動流失,最終形成路基空洞。為了防止坑洞進一步擴大,縣府已發文勒令該建案即刻停工,並通知委託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大地技師公會派員至現場會勘,研議處理天坑的善後問題。現場勘查顯示,坑洞內的土壤已有些許崩落,為了保障用路人的安全,縣府決定先行以混凝土灌漿回填,同時加強現場交通安全管控。苗栗縣工商發展處指出,接獲通報後即刻召集相關單位制定應對方案,並依建築法第58條規定發文勒令營造廠立即停工,苗栗縣2024年年初便已訂定「苗栗縣重大建築工程辦理施工計畫備查作業辦法」,要求建案起造人向第三方專業技師公會審查施工計畫書,並檢附道路改善前、中、後的照片及相關文件,提交縣府審核,待改善完成後,方能繼續後續施工。苗栗縣政府強調,將持續密切監控工地情況,確保不再發生類似事件;同時,政府呼籲各建築業者在施工過程中務必加強安全管理,尤其在極端天氣下,更應加倍謹慎,確保施工安全及周邊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捧億買豪宅2/豪宅榜再現2名神秘富豪 「小燕姊」花9億現金入主松濤苑
2023年北市十大成屋豪宅出爐,每年入榜的豪宅買家,都會有隱形富豪現蹤,今年多出了「林小燕」和「操世權」2位新面孔。根據CTWANT記者調查,林小燕去年4月才各以3億元資本成立2家公司,立馬以法人名義砸9億元買下「松濤苑」2戶;另一位操世權,曾是客製化機械鍵盤製造代理商董座,以每坪215萬元、總價2.2億元交易「潤泰敦峰」21樓戶。2人皆是「無貸款」購入,有錢程度令人咋舌。2023北市十大豪宅排名第二的「松濤苑」,根據謄本顯示,去年4月成交2戶,分別為英屬維京群島商合惠企業、英屬維京群島商衡宇亞洲以「無貸款」現金購買,成交總價分別為約4.65億元、4.6億元,平均每坪250萬元交易,2家境外法人負責人皆為林小燕,公司登記地址皆為台北市內湖區文湖街巷弄的「大直青田社區」中。經CTWANT調查,2家公司皆於去年4月各以3億元資本額成立,同月又馬上砸9億多元買進「松濤苑」2戶。為尋找神秘富豪來歷,記者實地走訪「大直青田社區」,是一處36年的中古連棟公寓,社區因門禁不得而入,只見大門內滿是綠意植栽,很難想像寧靜住宅區中藏有上億資本大企業。另一神秘富豪則是Ducky創傑國際前董座操世權,去年以總價2.2億元入主「潤泰敦峰」。(圖/CTWANT資料室、翻攝自外設天下官網)有趣的是,同一地址還有另一家開普勒公司,經查為一家廣告行銷公關公司,曾接過交通部觀光局、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等標案,負責人為詹瑋琦,曾任電視台大陸線的資深記者。記者致電開普勒公司詢問,公司電話直通住家,接線的是詹瑋琦的先生,他回應「不清楚有這人(林小燕)」,推測英屬維京群島商的合惠企業、衡宇亞洲,應是借址登記。「松濤苑」位於北市博愛特區總面積占地約8.2公頃的植物園旁,就像是該社區的後花園,遼闊的綠蔭景觀,曾被蘇富比國際物業選為全球5大夢幻豪宅之一。「松濤苑」總戶數僅20戶,每戶規劃約162、181坪,11、12樓甚至規劃330坪,住的就是起造人潤泰總裁尹衍樑,及兒子、南山人壽董事長尹崇堯,大咖住戶還有華威創投的資深合夥人張志成。創傑國際堪稱台灣製造機械鍵盤之光,圖右為創傑國際辦公室。(圖/翻攝自Ducky Keyboard臉書、翻攝自104官網創傑國際)另一神祕新面孔則是去年2月以宸創國際公司名義買下位於松山區的「潤泰敦峰」,以每坪215萬元、總價2.2億元「無貸款」交易21樓戶,為「潤泰敦峰」擠上豪宅榜第五名。經CTWANT調查,宸創國際負責人為操世權,是前客製化機械鍵盤商Ducky創傑國際負責人,2022年6月才剛變更負責人,隔年2月就砸上億購入豪宅。創傑國際致力於推出高規格的專業機械式鍵盤、高階滑鼠、電腦周邊等設備研發,全世界擁有將近50個國家的合作夥伴,堪稱台灣製造機械鍵盤之光。「潤泰敦峰」基地原為黑松集團持有,後由潤泰集團標下興建,雖非傳統黃金門牌,但訴求垂直綠化風格,景觀視野無虞,標榜無邊際泳池、科技導入公設,再加上出門就可逛微風百貨,吸引不少低調的隱形富豪,大咖住戶有三商集團創辦人陳河東家族。
慶城街工地下陷遭勒令停工 基地周圍鄰房初判無立即危險
台北市松山區慶城街和興安街交叉口一處新建工地,23日晚間9時許發生工地地基下陷事故,造成周邊4台車輛傾斜,所幸無人傷亡,目前正全力回填坍陷區域;台北市建管處表示,初步判斷基地周邊鄰房尚無立即危險,對於建築基地違反《建築法》部分已立即勒令停工,並處18萬元罰鍰處分。建管處表示,23日晚約9點15分接獲慶城街工地施工造成道路坍塌情形,立即派員抵達現場指揮進行緊急安全措施,經現場勘查因導溝支撐力不足致外部路面下陷,目前已要求承造人立即進行緊急回填,避免災害擴大。建管處指出,該工地領有「111雜字第0006號雜照」連續壁工程,起造人為璞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承造人為大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監造人為原大聯合建築師事務所,開工日期為2022年9月12日,目前施作深度14公尺深、寬120公分深導溝,尚未進行基礎開挖。建管處長虞積學表示,緊急聯繫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台北市結構工程工業技師公會、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及中華民國大地工程技師公會均於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協助緊急處置事宜方式,初步判斷基地周邊鄰房尚無立即危險。建管處補充說明,為進行回填復原工作,慶城街於長春路至興安街路段暫時雙向封閉,視回填情形確認安全無虞後始開放通行,將持續在現場指揮督導復原進度,並要求承商加強設置周遭道路及鄰房安全觀測、提高觀測頻率,直到確認安全無虞。建管處強調,後續施工計畫須經相關公會審查,確認周邊地質安全無虞始得復工。
NET商場爭議延燒 基隆市長關閉臉書留言:有企業透過機器人攻擊
基隆市東岸立體停車場及廣場OT合約到期,基隆市交通處1月31日點交,但原經營業者主富服裝公司(NET)堅持擁有商場產權,強硬質疑市府未取得產權為何逼業者點交。對此,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也聲稱,有基隆鄉親向她反映,只要在臉書問基隆市長謝國樑相關爭議,就會都被封鎖加刪除,不過謝國樑今早(6日)則在臉書發文回應,最近有企業透過機器人帳號不斷對他的臉書進行攻擊,而且並不會在短期內就結束,因此決定暫時將留言關閉。謝國樑今早在臉書發文回應,最近面對企業透過機器人帳號不斷地對他的臉書進行攻擊,而且並不會在短期內就結束,「因此我們決定暫時將留言關閉,未來如果對我們貼文有興趣或有不同看法的朋友,都歡迎透過表情發表您的看法,也感謝大家對我們臉書的關心。」服飾業者NET的委任律師陳義文日前表示,若市府主張所有權,對NET擁有產權的設備、樓層、出資興建的一切資產進行點交,該公司將以竊占現行犯告發。東岸停車場原先是OT案,過往也從未發生從OT轉成ROT的先例,因此NET認為,東岸商場地上部分是NET自主興建,這也造成基隆市政府無法取得地上物的產權登記。他強調,雖然東岸商場建照起造人是基隆市政府,但起造人不一定就是所有權人,因為當時東岸停車場是OT案,NET在投資時,言明商場不在返還範圍裡。對此,基隆市交通處長王圳宏則回應,市府對東岸停車場點交是依促參合約,與簽約廠商大日有限公司辦理點交相關事宜,其他的第三人訴求無法回應。2月1日凌晨0時開始進行東岸停車場的地上1樓至4樓點交,主要是因原營運商大日公司的營運期間已屆,卻無法將此區域的土地、建築物及相關設備(施)等產權依契約交回。市府擁有商場所有權,自然不是「無故」侵入「他人」不動產,所以完全沒有侵入他人建築物的刑事問題,因此,市府於張貼公告後正當行使公權力收回產權,並一併點交給新營運商微風公司。市府表示,大日公司代表點交時雖未到場,但現場執行公權力時無任何肢體衝突,市府只是依約收回產權,沒有強暴脅迫情況或其它不法意圖,NET申告的強盜等罪嫌,不論從主觀犯意或是客觀行為來看,都不符合法律構成要件。王圳宏強調,NET若認為權益受損,可向訂契約的大日公司或向市府主張求償,若不服市府點交可提出申訴,但不可強行霸占,市府將依法行政,依據契約及法規完成點交。
東岸廣場點交產權爆爭議...NET主張「竊佔行為將告發」 基市府:依法處理
基隆市東岸立體停車場及廣場OT合約到期,基隆市交通處1月31日點交,但原經營業者NET堅持擁有商場產權,強硬質疑市府未取得產權為何逼業者點交。市府強調,一切都依法處理。服飾業者NET(主富公司)委任律師陳義文昨表示,若市府主張所有權,對NET擁有產權的設備、樓層、出資興建的一切資產進行點交,該公司將以竊占現行犯告發。陳義文指出,東岸停車場原先是OT案,過往也從未發生從OT轉成ROT的先例,因此NET認為,東岸商場地上部分是NET自主興建,這也造成基隆市政府無法取得地上物的產權登記。他強調,雖然東岸商場建照起造人是基隆市政府,但起造人不一定就是所有權人,因為當時東岸停車場是OT案,NET在投資時,言明商場不在返還範圍裡。交通處長王圳宏表示,對NET的指控,市府昨對東岸停車場點交是依促參合約,與簽約廠商大日有限公司辦理點交相關事宜,其他的第三人訴求無法回應。王圳宏昨出示東岸商場建照留存指出,東岸商場當初興建時,起造人便明白寫著基隆市政府,在商場完工後,本來也打算辦理產權登記,但因為相關規費等額外爭議,迄今才未做完相關產權登記。基隆市政府發言人余治明說,NET既然也參與東岸停車場ROT標案,就表示認同招標文件及法律框架,未能得標後,卻又回頭質疑標案程序,也未具體舉證,無法令人信服。任何爭端應回歸機制內處理,透過法院或仲裁,市府會尊重法院最後決定,希望NET也是一樣。他強調,NET若認為權益受損,可向訂契約的大日公司或向市府主張求償,若不服市府點交可提出申訴,但不可強行霸占,市府將依法行政,依據契約及法規完成點交。
囤房稅2.0各方角力 最高稅率達10%
囤房稅2.0立委、黨團提案重點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於周三(18日)審議,行政院、黨團與立委所提案的《房屋稅條例》修正案,共計21案,可說是囤房稅2.0大鬥法,部分黨團、立委提案最高稅率達到10%,其中又以立委吳怡玎6戶以上就要課徵10%最嚴格。行政院院會9月底通過財政部的《房屋稅條例》修正案,俗稱囤房稅2.0,修法重點包含非自住房屋採全國總歸戶,稅率從1.5到3.6%提高為2到4.8%;地方政府要依據標準訂立差別稅率;課稅所屬期間為前一年的7月1日到當年度的6月30日;以及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免稅,排除法人,自然人則以全國3戶為限等。除行政院版本,黨團、立委針對《房屋稅條例》修法提案就高達20個。針對第5條住宅使用的房屋,立委江永昌提案應該要課加徵空置(屋)稅,另立委與各黨團多同意多屋族群應該要提高現行稅率,甚至達到10%。像是民眾黨提案,第10戶房屋以上就應該課徵10%;時代力量黨團第7戶以上者,最低不得低於6%、最高則以10%為限;吳怡玎則是6戶以上就要課徵10%。建商的餘屋,行政院版本規定2年之內稅率為2到3.6%,超過2年則回歸一般囤房稅課徵;民眾黨版本為起造人1年內未出售者,按1.5%課徵;賴士葆則認為建商興建房屋主要目的是銷售,興建後的待售尚難認定是囤房動機,因此待銷售的房屋課房屋稅,2年內未出售者,稅率減半課徵。此外,對於房屋標準單價,現行是每3年評定一次,不過民眾黨、時代力量黨團、賴士葆認為應要縮短至2年重新評定,才能遏止囤房、抑制不當炒作房價行為。對於部分住屋者刻意將房屋分割小坪數,使房屋現值低於10萬元以下,規避房屋稅,行政院版本已經排除法人,自然人全國限3戶。立委蔡易餘認為應該直轄市限制3戶、立委賴品妤版本較接近行政院版,賴士葆則認為刻意分割房屋來爭取規避稅負,對於未分割者不利,因此提修法應將自住房屋低於30萬元,就符合免稅的標準。其他修法還有賴品妤提案,應該將多戶卻未能有效利用的房屋稅收撥入住宅基金;時代力量、立委高嘉瑜則提地方的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運作辦法、規程,應該由財政部訂定;以及時代力量也提,滯納金若因不可抗力或者不可歸責納稅義務人,原因消滅後的10日內向稽徵機關提出具體證明,申請延期或者分期繳納,並免徵滯納金。
政院修住宅法 租金補貼資訊不可做查稅依據 弱勢申請社宅放寬
行政院會5日通過《住宅法》修正,增訂租金補貼資訊不得做為追溯綜合所得稅、地價稅及房屋稅等依據,房東加入公益出租人不怕被查稅,並放寬政府住宅協助措施的經濟或社會弱勢資格條件,將須育有3名以上未成年子女調整成2名;另修訂《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加速危老重建效率。為鼓勵房東轉為公益出租人,政府祭出綜所稅每屋、每月最高1.5萬元免稅額,且房屋稅及地價稅都比照自住稅率的稅賦優惠。為加速擴大,此次增訂房東若將房屋出租給社會福利團體,再轉租予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的房客,住宅所有權人或房屋納稅義務人可被認定為公益出租人,照顧更多弱勢。草案增訂公益出租人租賃契約資料不得作為租賃所得、房屋稅及地價稅查核依據的規定,消除房東對加入公益出租人會被查稅的疑慮。危老條例修正部份,當前危老重建面臨公有土地整併不易,加上地方政府有意參與,此次修法加入公有財產原則參與機制;但排除公有土地及建築物已有合理利用計畫、或公有土地面積達重建計畫土地面積5成以上,或公有土地面積比率達重建計畫範圍3成以上且重建計畫範圍符合更新單元畫定基準者等3條件。另為保留公有財產參與的彈性,草案明定公有財產參與危老重建方式,可依協議合建、標售、專案讓售或其他法令規定辦理。為利實務執行,草案明定公有財產管理機關採協議合建方式來參與危老重建,因涉及重建前後土地及合法建物價值等計算,公有財產管理機關應委託不動產估價師就公有財產價值進行查估,並循各該公有財產價格評估審議機制的程序,與起造人協議重建分配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