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虐待
」 幼兒園 虐童 虐待 衛福部 照顧
童婚女遭家暴弒夫判死!她12歲嫁表哥13歲生子 女子靠「血錢換生路」
伊朗25歲女子庫坎(Goli Kouhkan)原訂本月因弒夫被執行絞刑,所幸在國際輿論與慈善募款壓力下,受害者家屬最終接受賠償金「血錢」(blood money),選擇原諒,使庫坎免於一死。這起案件凸顯出伊朗童婚與家庭暴力問題,也引發聯合國人權專家的關切與呼籲。根據《衛報》與《每日郵報》綜合報導,庫坎來自伊朗少數民族俾路支族(Baluch),自出生以來便沒有法定身分證明,長年活在社會底層。她在12歲時被迫嫁給表哥,13歲就生下一名男嬰。婚後多年,她與兒子長期遭受丈夫身心虐待,懷孕期間仍需從事繁重家務,甚至因體力不支生產時幾乎喪命。她曾嘗試逃回娘家,卻遭父親斷然拒絕:「我把穿白紗的女兒送出門,妳若要回來,只能裹著裹屍布。」2018年5月,年僅18歲的庫坎目睹丈夫再次毆打5歲的兒子後,向堂兄穆罕默德.阿比爾(Mohammad Abil)求助。阿比爾到場後與其丈夫爆發激烈衝突,最終導致丈夫死亡。兩人隨即被捕,庫坎在無律師陪同、且因文盲無法識字的情況下,被迫簽署供詞,最終遭判以絞刑。穆罕默德至今仍列於死囚名單。依伊朗伊斯蘭教法「齊薩斯法」(qisas),若受害者家屬願意接受相當於一條人命價值的賠償金,即可撤銷死刑。庫坎案中原要求繳納約10億托曼(約合8.7萬英鎊)的血錢,最終協議降為8億托曼(約7萬英鎊),並透過各界募款及慈善機構籌足款項。伊朗官方媒體「米贊線上」(Mizan Online)12月9日發布影片顯示,死者雙親已簽署原諒文件,象徵司法調解完成。國際間對庫坎案反應強烈。聯合國人權專家上週公開呼籲伊朗政府停止處決庫坎,強調她是童婚與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挪威人權組織「伊朗人權」(Iran Human Rights)主任阿米里-莫加達姆(Mahmood Amiry-Moghaddam)批評法院審理時未顧及她童婚、貧困與受虐背景,且整個偵訊過程中未提供法律協助。曾協助募款的澳洲慈善機構「卡西姆兒童基金會」(Qasim Child Foundation)創辦人蓋提(Mehdi Ghatei)表示,國際媒體曝光與全球聲援是促使伊朗政府讓步的關鍵。他說:「伊朗政權經常掩蓋案件細節,但當全球開始關注,就會出現壓力迫使體制退讓。」根據統計,2025年至今,伊朗已處決至少42名女性,其中18人因殺害丈夫遭判死刑,其中多數為童婚與家暴受害者。自2010年起,伊朗共處決超過240名女性,其中逾百人為殺害親密伴侶而遭判齊薩斯法死刑。國際特赦組織指出,伊朗是全球女性處決數最多的國家,總體死刑執行數量亦僅次於中國。
14歲時失去選擇 童婚女孩講述被奪走的青春與夢想
一份聚焦童婚的跨國研究,揭開了早婚如何長期壓縮女孩受教、就業與身心安全的現實。來自孟加拉(Bangladesh)、尚比亞(Zambia)與厄瓜多(Ecuador)的三名受訪者,分別在14歲、16歲與15歲時結婚或進入非正式結合,她們的故事呈現了從校園抽離、遭受控制與暴力、被迫承擔沉重家務以及早孕風險的日常。根據《CNN》報導,國際培幼會(Plan International)獨家分享的《2025年世界女孩現況報告》(The 2025 State of the World's Girls report),整理了超過250個18歲前結婚或同居的案例,涵蓋拉丁美洲(Latin America)、中東(the Middle East)、非洲(Africa)與亞洲(Asia)15個童婚率高的國家。研究顯示,雖然多數國家已有最低結婚年齡與相關法律,但非正式婚姻或同居往往被社群視為等同婚姻,卻不受法律監管,使女孩處於保護之外,更難為自己發聲。在孟加拉都市貧民區長大的瑞哈娜(Rehana,化名)14歲出嫁,婚後不僅被婆家限制就學與社交,還被要求長期穿罩袍(burqa),更遭丈夫身心虐待。她的家庭原以為婚姻能帶來教育資助與生活保障,但承諾很快落空。結婚將滿一周年時,母親決定替她送出離婚文件,母女為躲避流言一度不敢出門。離婚後,瑞哈娜重返學校,並創辦小型飾品生意,母親稱這是「拯救生命的決定」。尚比亞的黛安娜(Diana)在16歲時與20歲的雅各(Jacob)交往並懷孕,之後搬去同居而被迫輟學。她形容同居後「一切都變了」,因為自己的伴侶失業、酗酒且施暴,她不僅離開學校與朋友,還要獨力承擔所有家務。懷孕6個月時,她徒步8公里返家,雖然父母最初震怒,但最終仍接納並支持她復學;伴侶則自此消失。她原本想成為工程師,如今只能無奈地說「會接受任何能找到的工作」。在厄瓜多,珍(Jen)13歲結識20歲的嚴(Yan),兩年後選擇同居。她回憶,對方雖然溫和,但從15歲起,她便獨攬掃地、洗衣、備餐等家務,還需與公公同住。她坦言,當時「還是個孩子」,同居的決定過於倉促。17歲意外懷孕後,她搬回母親身邊,完成學業並計劃明年升讀大學。報告指出,童婚與同居的成因並不單一。除了家庭與文化壓力,還涉及經濟困境、缺乏選項,甚至有女孩為避免被迫嫁給年長男子,而選擇與同齡男友私奔。受訪者中,25%表示對婚姻決定沒有發言權,35%因婚姻而輟學;在提供伴侶年齡的案例中,45%嫁給大她們5歲以上的男性。超過一成提到曾遭伴侶暴力,而在通報暴力的案例裡,85%的伴侶至少年長5歲。專家指出,雖然法律存在,卻常被非正式結合或偽造文件繞過。例如孟加拉的《2017年童婚限制法》(Child Marriage Restraint Act, 2017)在特定條件下仍允許未成年婚姻。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也強調,童婚增加暴力、經濟脆弱、輟學、青少年懷孕與心理健康問題的風險。儘管全球在過去數十年已有進展——20至24歲女性自述童年結婚的比例,從超過三分之一降至2021年的不足五分之一。但在撒哈拉以南非洲(sub-Saharan Africa)等地,童婚率仍居高不下。國際培幼會呼籲,僅有法律不足以保護女孩;若無執行、問責與社會規範的轉變,問題將無法解決。讓女孩留在學校、為家庭提供經濟支持、確實執法並與社群合作改變有害習俗,被視為當前最可行的路徑。
獨/文山某幼兒園虐童師慘了!不只教育局罰60萬 北檢也在查
本刊日前揭露台北市文山區某私立幼兒園的教師姜姓教師、勞姓教師涉犯虐童事件,而台北市教育局的裁罰結果也於今(9月5日)出爐,姜師被裁罰60萬元並終身不得任教;勞師則被裁罰23萬以及3年不得任教;林姓園長則被裁罰19.5萬元。此外,本案同時也涉及刑事案件,姜師、勞師已於7月至北檢完成複訊,目前全案也依傷害、強制、妨害幼童身心健全及發展進行偵辦。北市教育局開罰結果。(圖/翻攝畫面)姜師、勞師2名教師涉犯虐童,案件也於今年5月進入調查階段。根據本案受害的家長對監視器畫面的描述,幼兒園的數名孩童遭到不當對待,其中幾個片段包括姜師在教孩子做美勞時,突然發怒,往3名孩子的背上猛打以及將孩子的雙手用橡皮筋綁住,甚至還曾把孩子塞進三層櫃中。更令人痛心的是,勞師曾在餵食小朋友吃午餐時,突然猛將食物灌進孩子的口中,整個過程裡勞師一手拿碗,一手捏住孩子的後頸讓食物猛塞入口中,待碗中的食物沒有以後,更是直接將孩子的口中摀住,畫面相當驚悚。針對此案,台北市教育局也在今日做出裁罰,其中姜師因對幼兒有身心虐待情事,遭到裁罰60萬元,並終身不得任教;勞師則因對幼兒有不當對帶行為遭到裁罰23萬元並3年內不得任教;而林姓園長則因對幼兒有不當行為等違規事項而遭到裁罰19.5萬元,該幼兒園更被裁罰停招1年。由於此案的姜姓、勞姓教師的行為均涉及刑罰,因此警方也在7月中至幼兒園查扣各項證物,將2名教師在訊問後移送至北檢進行複訊。據了解,此案目前仍在偵查中,將朝向傷害、強制、妨害幼童身心健全及發展的方向進行偵辦。
3歲童遭蓋布袋、拉椅子!諾貝爾明誠幼兒園涉不當管教 5點聲明回應
高雄市鼓山區一所貴族幼兒園涉嫌虐童,一名蔡姓女職員不僅用衣服蓋住幼童頭部、將人當成拖把在地上拖行,還拉開椅子害孩子摔倒,種種劣行經市議員李雅慧曝光後,引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關切,而遭點名涉嫌不當管教的「諾貝爾幼兒園明誠分校」今(10)日發布公開聲明,強調此次事件已進入調查階段,園方將尊重調查結果也願意誠實面對,勇於承擔、絕不姑息,「我們會加倍關心孩子的心理狀況,並盡全力取得家長的諒解。」李雅慧在臉書發文表示,她接獲家長陳情,對方指稱某幼兒園職員對年僅3歲幼童施暴,導致孩子最近開始害怕上學,常常哭鬧且情緒反常。家長直到調閱教室監視器後,才發現自己的孩子遭幼兒園職員拉扯手臂,在教室內如同拖把般拖行,該職員甚至拉開椅子讓孩子摔倒,或將衣服蓋住孩子頭部,像「蓋布袋」般欺負孩子。李雅慧說,「更誇張的是,該名職員根本不是老師,卻能進入教室對孩子『管教』。」對此,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獲知相關情事後,已調閱家長提供的監視畫面,點名鼓山區的「諾貝爾幼兒園明誠分校」的蔡姓女職員涉嫌對幼童不當管教,並要求園方補齊影像資料,同時責成園方即日起停止讓涉案的蔡姓女職員進入班級接觸幼兒,目前園方也已停聘該員。此外,高市教育局將盡速召開審查小組,研議成立專案調查小組進一步調查,若查證屬實,,諾貝爾幼兒園明誠分校確有對幼兒有身心虐待等不當行為,將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0條及第50條規定公布行為人之姓名及機構名稱,園方可能依情節面臨減招、停招、停辦或廢止設立許可等處分;涉案的蔡姓女職員,則可能面臨最高新台幣60萬元罰鍰,並可處以解聘,最重1至4年甚至終身不得再任職幼兒園。高市教育局重申,對任何傷害幼童身心行為零容忍,相關犯行會依法嚴懲、絕不寬貸。諾貝爾幼兒園明誠分校今天稍早發布公開聲明強調,該名蔡女職員當日已遭懲處解聘,園方後續通報主管機關,配合調查、提供必要資料,此外教職員也召開內部緊急會議,並持續主動與家長保持溝通,給予幼兒心理關懷與支持。明誠幼兒園對本園不當對待事件之公開聲明:針對此次事件,我們感到很痛心及遺憾。本園堅守教育本分,嚴守法令與道德規範,絕不容許任何不當對待幼兒的行為在本園中發生。該名人員已於當日懲處解聘,不再接觸任何幼童。針對此事件,以下是敝園已執行的措施:1. 通報主管機關: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完成通報程序並配合調查。2. 配合調查、提供必要資料:主動提供監視錄影、班級紀錄與相關書面資料予主管機關調查所需。3. 幼兒心理關懷與支持:安排專業輔導機制,視需求提供心理諮詢或情緒觀察紀錄。4. 教職員內部緊急會議:通報全體團隊事件內容與應對原則,再次強調不當對待事件零容忍之態度立場。5. 持續主動與家長保持溝通,希望能取得受影響家長的諒解我們深知家長將寶貝託付予我們,是極大的信任,對於此次事件所造成的擔憂與不安,我們深感遺憾與歉意。我們已針對本次事件進行全面檢討,並啟動內部教保人員再訓練、情緒支持及教學現場風險控管措施,以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同時,我們也將持續改善,讓家長能安心、放心,讓孩子能在安全、溫暖的環境中快樂成長。我們會加倍關心孩子的心理狀況,並盡全力取得家長的諒解。此次事件現在已經進入調查階段,我們將尊重調查結果也願意誠實面對,勇於承擔,絕不姑息。謝謝社會大衆的關心及本園家長的支持,造成社會大眾的不安及錯誤的示範本園致上十二萬分的歉意。我們會以全園孩子為中心,以受到最小的影響為目標,持續努力,希望讓孩子能早日恢復安心的學習環境。諾貝爾明誠幼兒園聲明。(圖/翻攝自臉書/諾貝爾明誠幼兒園)
高市貴族幼兒園爆虐童 教育局啟動調查「公布涉案校名、職員」
高雄市議員李雅慧日前爆料指出,高雄某間幼兒園發生職員對幼童不當管教案件,不僅把年僅3歲的幼童當拖把一樣拖行,更將衣服蓋住孩子頭部,宛如「蓋布袋」霸凌。對此,受害幼童家長今(10)日透露,女兒近期詭異哭鬧,不時問「媽媽妳會保護我嗎?」讓她感到相當痛心;高市教育局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公布機構名稱及職員姓名,且若經查證後確定有對幼兒身心虐待等不當行為,將依規處最高60萬元罰鍰,並可處以解聘,甚至終身不得再任職幼兒園。李雅慧接獲家長陳情,女兒最近突然會害怕上學、情緒反常,直到調閱幼兒園監視器畫面才發現,某職員無故拉扯女兒手臂,甚至有其他幼童被職員用衣服「蓋布袋」,或是被當成拖把在地上拖行。據了解,涉嫌施暴的職員並非具有教保資格的老師,而是今年3月入職的一般職員。受害女童家長受訪透露,原本活潑喜歡上學的孩子,近期開始會抗拒上學,晚上更會因為做惡夢哭鬧,甚至家人要靠近她時,她會出現反射動作並說:「不要碰我!不要碰我!」然後趕快跑走;問女兒發生什麼事候,她會說「不要講了」。此外,女兒偶爾還會突然抱住她或阿嬤的大腿問:「妳會保護我嗎?」讓家長感到相當心疼,直到看到幼兒園的監視器畫面,才發現有職員不當對待幼童。對此,高雄市教育局公布涉案機構為「諾貝爾幼兒園明誠分校」,市府已於第一時間啟動調查,「若查證屬實,確有對幼兒有身心虐待等不當行為,將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0條及第50條規定,涉案人將面臨最高60萬元罰鍰,並可處以解聘,最重可處1至4年,甚至終身不得再任職幼兒園。」此外,園方可能依情節面臨減招、停招、停辦或廢止設立許可等處分,並公布行為人之姓名及機構名稱。高市府強調,對於不當管教行為零容忍。教育局表示,已調閱家長提供監視畫面,要求園方補齊影像資料。同時責成園方即日起停止讓涉案職員「蔡欣芮」進入班級接觸幼兒,目前園方也已停聘該員。教育局將儘速召開審查小組,研議成立專案調查小組進一步調查。◎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市議員曝高雄某幼兒園職員不當對待幼童。(圖/翻攝自臉書@liyahui0830)市議員曝高雄某幼兒園職員不當對待幼童。(圖/翻攝自臉書@liyahui0830)
長照擬修法!照服員虐老須退場 廢證後不再發照
照服員虐待老人,可退場處理!衛福部近日修法,強化不適任人員管理,未提供適當照顧保護,且情節重大遭廢照者,將不得重新申請擔任長照人員;同時放寬長照人員繼續教育積分,降低回流門檻。修正草案預告期至7月21日,預計年底前公告上路。長照司副司長吳希文說明,過去曾傳出長照人員詐騙、虐待老人等案件,顯示不適任人員管理機制須強化。衛福部5月21日預告修正《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部分條文,增訂申請認證消極資格。依照《長期照顧服務法》規定,長照機構及人員應給予服務使用者適當照顧與保護,不得遺棄、身心虐待、歧視、傷害、違法限制人身自由或侵害權益,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其證明。吳希文表示,未來未提供適當照顧保護,遭廢止認證者,將不得重新申請擔任長照人員。台灣長期照顧發展協會全聯會祕書長余志松強調,比照教保員對幼兒不當對待的退場機制,長照人員對長輩施暴、虐待,同樣必須懲處和退場。不過,調查和認定上應更嚴謹,避免出現冤枉照服員狀況。此外,考量部分長照人員領證後,長期未於機構登錄或中斷服務,恐難以補足繼續教育積分,無法重返職場,修法放寬可用近一年內累積達六分之一積分(20點)替代全部時數,降低回流門檻,鼓勵長照人員重新投入長照服務。余志松說明,長照人員每6年需要換證,須累積120點積分,但去年就有很多因生產、照顧家人等,休息多年想回歸職場,卻受限積分不夠,而沒辦法回來的人。長照司比照醫事人員規定,放寬繼續教育學分門檻,增進人員回流率,「堪稱德政」。
防治兒少虐待!公民團體發起「兒少保護6訴求」 保護司回應了
近日,公民團體發起「終結兒虐.陪你長大」護兒集會活動,對此,衛福部保護司表示,感謝公民團體對於兒少保護議題的高度重視與關注,為強化防治兒少虐待,刻正透過三級預防工作,加強推廣社會大眾對於兒少虐待防治觀念、及時提供家庭支持,並降低兒少再受虐風險。防治兒少虐待 三級預防工作 1、初級預防:為加強社會大眾對兒少保護的觀念及求助意識,於社區推動初級預防工作,將「暴力零容忍」防治意識向下扎根。2、次級預防:透過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布建社福中心及家庭支持服務方案資源,並推動「六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針對8類學齡前照顧風險較高之嬰幼兒主動關懷,業結合公衛醫療資源預防兒少虐待,運用幼兒專責醫師、高風險孕產婦(兒)關懷計畫等服務,提供家長相關親職衛教與諮詢。3、三級預防:針對已發生不當對待事件之受虐兒少及其家庭,強化家庭處遇工作,並運用跨網絡合作模式,強化兒少安全並改善家庭功能。推動兒少保護體系升級 設專責單位正積極評估至於有關本次公民團體集會活動的訴求,第一項「設立兒少保護部,強化兒童保護的跨機關合作」。對此,保護司說明,目前已設有「兒少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協調跨部會資源,共同致力於提升兒少福祉。另為落實對兒童照顧安全與品質提升,行政院於114年5月8日審查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以確保受托兒童及家長權益。針對「設立兒少專責單位」一事,目前正加速評估規劃後向各界報告,透過提升行政效能和網絡合作,強化對兒少的保障。守護兒虐傷勢處理與身心復原 兒少保護醫療體系全台佈建第二項「增設有給職兒少保護專責醫師」。保護司表示,在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下,已成立兒少保護區域醫療整合中心,補助醫院建立兒少保護跨專業醫療團隊,針對嚴重複雜傷勢兒虐案件,提供全面性身心復原服務。此外,也透過辦理兒虐風險辨識教育訓練、跨院協力傷勢諮詢等服務,實踐兒少保護醫療三層級服務,至114年本部依健保分區於全臺布建12家兒少保護區域醫療整合中心、106家兒少保護醫療小組醫院。設立專責社工、提升辨識能力 持續精進兒虐通報與處遇系統第三項「設立兒虐專責公務員(社工)並加強兒虐辨識訓練」。保護司說明,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8條規定略以,地方主管機關應整合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業務及人力,設立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提供被害人24小時緊急救援及保護服務或轉介相關資源。目前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前開規定設立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並依被害人年齡進行專業分工,針對未滿18歲兒少遭受不當對待事件,由兒少保護專責社工人員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保護專章規定,受理通報、提出調查報告、必要時進行保護安置、提供家庭處遇服務等。此外,亦訂有「保護性社工訓練實施計畫」,針對新進兒少保護社工人員應接受19小時兒虐辨識等相關訓練課程,在職兒少保護社工人員應接受每年20小時在職訓練,以確保其服務品質。推動預防性訪視機制 強化幼童照顧安全第四「建置訪視助理員制度,進行預防性訪視」。保護司回應,針對幼童預防性訪視,目的係為確保幼童的照顧與安全,藉由提供家庭支持服務達到該目的。現有的六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守護家庭小衛星計畫、育兒指導服務方案、幼兒專責醫師制度、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兒)追蹤關懷計畫等服務,皆具有預防性功能,尚能及早介入提供家庭支持性服務。現行法已加重處罰 後續將持續研商第五項「增訂《刑法》第271-1虐殺兒童罪,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保護司指出,有關兒少虐待案件加重量刑,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業已明定「成年人故意對兒少犯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等規定;另法務部於113年7月增修《刑法》第286條「對於未滿七歲之人,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至於是否增訂《刑法》虐殺兒童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涉及刑事司法量刑政策,將配合法務部凝聚共識研商處理。兒少最佳利益為原則 各地政府依法得啟動即時安置措施第六項訴求「授權在未定案前,即隔離受虐兒童與疑似加害人」。保護司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6條規定略以,兒少倘未受適當之養育或照顧;有立即接受醫療之必要而未就醫;遭受遺棄、身心虐待、買賣、質押,被強迫或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行為或工作;遭受其他迫害,非立即安置難以有效保護,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疑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基於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經多元評估後,加強保護、安置、緊急安置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目前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倘受理兒虐案件通報,自應依法啟動調查,並評估兒少人身安全,提供妥適安全維護之措施,以維兒少權益。【延伸閱讀】新北兒虐案兒盟認缺失 提出改善方案服務不中斷台灣兒虐每年逾萬名 醫界籲重視兒少保護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5125
終結兒虐!民眾聚集凱道聲援「剴剴案」提六大訴求 衛福部回應了
男童剴剴遭虐死案將在5月13號一審宣判,全台各地關心兒少議題的家長與公民,10日集結於凱達格蘭大道,舉行「終結兒虐,陪你長大」集會遊行。衛福部對此回應表示,強化防治兒少虐待該部責無旁貸,刻正透過三級預防工作推動,且對此次公民團體集會活動的六大訴求,該部亦納入研議。訴求一:設立兒少保護部,強化兒童保護的跨機關合作:兒童及少年福利、保護與權益的維護,需各部會協力合作,形成一個有力且緊密的支持系統,做為兒少保護工作後盾。衛福部亦已建立跨司署合作機制,定期檢視兒虐防治政策,並持續整合兒童醫療照護網與社會安全網等系統,完善配套與銜接措施,並設有「兒少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協調跨部會資源,共同致力於提升兒少福祉。另為落實對兒童照顧安全與品質提升,行政院於114年5月8日審查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以確保受托兒童及家長權益。政府一向秉持專業,傾聽社會各界聲音,持續推動相關政策,讓每一位兒童與少年能夠安全健康的發展與成長。針對各界關注的「設立兒少專責單位」,社會的期待與關切,因兒少業務跨本部相關司署職掌,目前正加速評估規劃後向各界報告,透過提升行政效能和網絡合作,強化對兒少的保障。訴求二:增設有給職兒少保護專責醫師:為強化兒少保護支持服務,衛福部於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下成立兒少保護區域醫療整合中心,補助醫院建立兒少保護跨專業醫療團隊,針對嚴重複雜傷勢兒虐案件提供全面性身心復原服務,並為帶動轄內兒保醫療小組醫院、基層醫療院所等醫事人員對兒虐議題的重視,透過辦理兒虐風險辨識教育訓練、跨院協力傷勢諮詢等服務,實踐兒少保護醫療三層級服務,至114年衛福部依健保分區於全臺布建12家兒少保護區域醫療整合中心、106家兒少保護醫療小組醫院。訴求三:設立兒虐專責公務員(社工)並加強兒虐辨識訓練: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8條規定略以,地方主管機關應整合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業務及人力,設立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提供被害人24小時緊急救援及保護服務或轉介相關資源。爰現行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前開規定設立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並依被害人年齡進行專業分工,針對未滿18歲兒少遭受不當對待事件,由兒少保護專責社工人員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保護專章規定,受理通報、提出調查報告、必要時進行保護安置、提供家庭處遇服務等。另有關加強兒虐辨識訓練,衛福部亦訂有「保護性社工訓練實施計畫」,針對新進兒少保護社工人員應接受19小時兒虐辨識等相關訓練課程,在職兒少保護社工人員應接受每年20小時在職訓練,以確保其服務品質。訴求四:建置「訪視助理員」制度,進行預防性訪視:針對幼童預防性訪視,目的係為確保幼童的照顧與安全,衛福部藉由提供家庭支持服務達到該目的,在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中,現有的六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守護家庭小衛星計畫、育兒指導服務方案、幼兒專責醫師制度、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兒)追蹤關懷計畫等服務,皆具有預防性功能,尚能及早介入提供家庭支持性服務。訴求五:增訂《刑法》第271-1虐殺兒童罪,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有關兒少虐待案件加重量刑,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業已明定「成年人故意對兒少犯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等規定;另法務部於113年7月增修《刑法》第286條「對於未滿七歲之人,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至於是否增訂《刑法》虐殺兒童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涉及刑事司法量刑政策,本部將配合法務部凝聚共識研商處理。訴求六:授權在「未定案」前即隔離受虐兒童與疑似加害人: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6條規定略以,兒少倘未受適當之養育或照顧;有立即接受醫療之必要而未就醫;遭受遺棄、身心虐待、買賣、質押,被強迫或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行為或工作;遭受其他迫害,非立即安置難以有效保護,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疑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基於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經多元評估後,加強保護、安置、緊急安置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針對兒少安全維護議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倘受理兒虐案件通報,自應依法啟動調查,並評估兒少人身安全,提供妥適安全維護之措施,以維兒少權益。衛福部推動強化防治兒少虐待的三級預防工作,包括:1、初級預防:為加強社會大眾對兒少保護的觀念及求助意識,於社區推動初級預防工作,將「暴力零容忍」防治意識向下扎根,加強推廣社會大眾對於兒少虐待防治觀念。2、次級預防:透過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布建社福中心及家庭支持服務方案資源,並推動「六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針對8類學齡前照顧風險較高之嬰幼兒主動關懷,業結合公衛醫療資源預防兒少虐待,運用幼兒專責醫師、高風險孕產婦(兒)關懷計畫等服務,提供家長相關親職衛教與諮詢,及時提供家庭支持。3、三級預防:針對已發生不當對待事件之受虐兒少及其家庭,強化家庭處遇工作,並運用跨網絡合作模式,強化兒少安全並改善家庭功能,降低兒少再受虐風險。
政院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 托兒機構應保存影像、兒虐最重可罰60萬
為完備托育服務體系的管理與輔導機制,建構完善的照顧環境並提升服務品質,行政院會今(8)日通過衛生福利部擬具之「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根據草案,托育機構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並傳送影音資料至各縣市主管機關雲端儲存;另外,托育人員若涉身心虐待、嚴重體罰、霸凌或性騷擾等,最重可處60萬罰鍰、並公布行為人之姓名及其所屬托育機構名稱,機構若遲未改善,最重可廢止設立許可。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孩子是國家未來的希望,支持家庭妥善照顧幼兒,是政府應盡的責任。因此,本次制定「兒童托育服務法」,完備托育服務體系的管理與輔導機制,以建構完善的照顧環境並提升服務品質,讓兒童能夠安全健康的發展與成長。卓榮泰指出,兒童托育首重身心的安全保護與照顧,請衛福部加強跨部會資源整合連結,並與地方政府及民間密切合作,嚴格把關托育相關人員的資格條件及場域安全維護,避免意外或不當對待的發生。卓榮泰感謝陳時中政委負責審查本法案,後續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衛福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本草案要點如下:第一章「總則」:本法之立法目的、用詞定義及各級主管機關之權責劃分;召開托育服務諮詢會議及其組成;托育服務核心原則及其內容、政府對收托對象得予補助及對辦理托育服務績效卓著者得予獎勵。(草案第1條至第10條)第二章「居家托育」:提供居家托育服務之資格條件及登記;居家托育服務人員應依主管機關訂定之項目與基準收取及退還費用;居家托育服務人員於有收托事實期間應投保專業責任保險,並應與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簽訂書面契約;配合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所提托育服務及方式內容之意見提供說明之義務。(草案第11條至第17條)第三章「托育機構」:托育機構之種類及其設立應經許可;托育機構收托兒童之年限;托育機構之管理、評鑑、收取及退還費用之依據;托育機構應就托育服務之權利義務關係簽訂書面契約;托育機構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並傳送攝錄影音資料至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建置之網際網路系統儲存;公開所提供托育服務相關資訊與配合說明托育服務方式及內容。(草案第18條至第35條)第四章「托育相關人員之資格與義務及托育服務之管理」:居家托育人員、托育機構之負責人、主管人員與托育人員之消極資格及進用規定;托育相關人員涉有本法所列違法事件之調查與審議;托育專業人員應定期接受托育專業知能研習及兒童基本救命術訓練等;托育服務爭議事件調處;依本法取得托育相關人員個人資料與其蒐集、處理及利用。(草案第36條至第56條)第五章「罰則」:托育相關人員、托育機構違反本法規定之處罰。(草案第57條至第72條)第六章「附則」:已修畢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尚未取得服務證書者依本法擔任居家托育人員之落日規定;依本法發給托育服務相關證書免徵規費;主管機關人員執行本法所定職務應出示證明文件;明確本法及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之適用關係。(草案第73條至第78條)
婦女失蹤超過60年找到了!她繞過轉角宛如人間蒸發 真相曝光:自己選的
美國威斯康辛州近日有一起找到失蹤人口的案件,這名現年8旬的老婦於1962年7月7日失蹤,當時20歲的她猶如人間蒸發,親友原以為她早已死去,沒想到近63年發現她還活著,報導指出,這名老婦當年會出走,很可能是為了躲避丈夫的家暴行為。奧黛莉於1962年7月7日20歲時失蹤,將近63年後終於尋獲。(圖/翻攝自威斯康辛失蹤人口網站)根據英國《衛報、獨立報》等媒體報導,1962年7月7日,來自威斯康辛州索克郡(SaukCounty)的女子奧黛莉(Audrey Backeberg)失蹤,據當地司法部官網的資訊顯示,當時奧黛莉與家中保姆出門,兩人搭便車抵達麥迪遜(Madison),然後轉乘灰狗巴士(Greyhound)前往印第安那州的印第安納波利斯(Indianapolis)。當時保姆目睹到奧黛莉繞過轉角離開公車站,未料竟是她最後身影,失蹤時奧黛莉只有20歲,但已經是兩名孩子的媽,在失蹤前幾天,她曾對丈夫提起刑事訴訟,指控他毆打並威脅要殺死她。根據威州索克郡警長辦公室表示,辦案人員曾針對多條線索展開追查,但一直沒有進展,直到今年重啟調查後才找到了突破口。原來,負責此案的探員在翻找死亡記錄、人口普查報告和各種數據,以及奧黛莉姐姐的「Ancestry.com」帳戶紀錄時,發現一個地址,隨後便連繫當地治安官,治安官與奧黛麗格聊了45分鐘,確認她正是失蹤多年的女子。另據當地警長辦公室說法,奧黛莉的失蹤是出於自身選擇,與任何犯罪活動都無關,而丈夫的虐待行為可能是導致她離家出走的原因之一,目前奧黛莉生活很好,從未對自己當初的決定感到後悔,而她也已經從過去所遭遇到的事情中走了出來,警方並未透奧黛莉目前人在哪裡,僅表示她不在威斯康辛州。 CTWANT提醒:若是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奧黛莉於1962年7月7日20歲時失蹤,將近63年後終於尋獲。(圖/翻攝自X)
剴剴下體裂傷「非常不尋常」! 精神科醫作證:罹憂鬱症、懷疑受性虐待
北市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疑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凌虐致死,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今(30)日進行第6天審理,上午傳喚台大醫院精神醫學部醫師丘彥南作證。他認為,剴剴生前長期遭受精神虐待,導致營養不良、發展遲緩,可能罹患憂鬱症、適應障礙、創傷後壓力症等,並高度懷疑剴剴遭到性虐待。丘彥南依據剴剴生前拍攝的多張照片,綜合相關證人證詞、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的通訊對話,做成心理鑑定,認為剴剴長期受到精神、身心虐待,且疑似遭性虐待。從剴剴在保母家拍攝的照片來看,其眼神流露出恐懼、空洞或悲傷,研判是長期受虐而罹患憂鬱症、適應障礙、創傷後壓力症。而在昨天(29日),台大兒童醫院主任醫師呂立出庭作證時,就指出剴剴的陰莖、陰囊有明顯結痂疤,有深度撕裂傷的新舊傷勢,陰囊顏色深暗、皺褶變少,高度懷疑是被性虐待。丘彥南表示,剴剴受虐的樣態包括隔離、威脅、長時間罰站、體罰、限制行動等等,剴剴意圖與外傭Mira互動,保母就會發出ㄩㄩ聲制止,或是拿「愛的小手」教訓,還捆綁剴剴四肢及身體,放在磨石子地板上。丘彥南從剴剴在劉家的照片中,發現他常常是閉眼、半睜眼、兩眼空洞的無神狀態,嘴唇紅腫,曾被遮蔽雙眼、強行塞入桶內、被吹風機吹臉,獨留在不安全的環境休息、睡覺,未即時安排適當的醫療。不僅如此,保母經常言語謾罵剴剴,劉彩萱曾罵他剴剴「雞掰」。丘彥南說,當劉彩萱與家人吃飯時,會要求剴剴站在角落,讓剴剴在廁所吃飯,長時間不讓剴剴穿衣服,只能著尿布,也不給玩具、冷漠對待,不允許他與其他孩童玩耍,讓剴剴冬天洗冷水澡,不讓他能安穩睡覺,造成剴剴發育遲滯。針對劉彩萱、劉若琳辯稱剴剴有自殘、磨牙、撞頭等行為,還會罵髒話,丘彥南認為說詞可信度有待查證,就算是真的,除非幼童有腦神經病變或嚴重自閉症,才有可能出現嚴重的自殘行為,最可能的原因就是遭受嚴重虐待及疏忽照顧,只能透過自殘來換取不受虐及關愛。丘彥南最後強調,剴剴受虐絕對不是單一事件,剴剴確實受到長期嚴重的身心虐待。至於疑似性虐待的問題,丘彥南指出,剴剴的生殖器出現裂傷,非常不尋常,懷疑遭受性虐待。
小巨蛋霸凌1/滑冰教練同行相忌 網路攻擊殃及學童
小巨蛋滑冰場「冰上樂園」是台灣目前規模最大,而且符合國際標準的滑冰場,由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台北捷運公司)負責經營管理。在滑冰場參加花式滑冰課程的學員家長指出,場內有多位經過館方核可的教練開課教學,但有不同的教練團隊疑似因為搶生意而不和,A教練團隊中的教練拍攝B教練團隊學員的影片在社群媒體上公開,還公布B團隊學員比賽成績,點名未成年的學員滑得不好,藉以指責B教練團隊不懂教學,卻也傷了學童的自尊。小巨蛋滑冰場提供團體與私人滑冰課程,由館方媒合經核可的教練教學。(圖/黃威彬攝)家長Z先生說,5年前他們夫妻帶女兒到日本旅遊,當時就讀國小的女兒在大阪的旅館初次接觸滑冰,覺得很有趣,因此回到台灣後,就帶女兒到滑冰場學習基礎,沒想到女兒愈學愈喜歡,因此接著替她報名學習花式滑冰,至今女兒已國中一年級,還自願利用課餘,每周到台北小巨蛋的冰上樂園參加4次課程,由高級教練授課的私人課程周間每堂課1280元,若購買培訓卡,由高級教練教授四堂課則享有3360元的拆扣價。Z先生說,女兒是為了興趣學花式滑冰,但相較其他專心練習的「專業選手」,女兒除了兼顧學業,還有跳舞、音樂等多項嗜好,並曾隨B教練團隊出國比賽,對「業餘選手」而言,表現已經令人滿意。但日前A教練團隊的教練竟在網路上傳選手的比賽成績表,公開B團隊包括他女兒在內3名未成年選手的全名,嘲諷比賽成績不佳、質疑學員能力,批評是因為教練不會教。Z先生說,對方教練甚至上傳練習影片,上面標註女兒名字,直指她「成績不好」、「基礎不好」,女兒就讀國一,正值心思敏感的年紀,在網路上被指名滑得不好,朋友同學都看到了,雖然在朋友前表現得無所謂,但其實內心很受傷,回到家才向媽媽訴苦。「這些教練在他們的事業範圍有所謂的商業競爭,或者是勾心鬥角,但應該跟小孩子在學習滑冰這個才藝完全沒有關係。」Z先生說,A教練團的女教練多次網路霸凌,在社群平台公布他女兒的個人資料,tag女兒的名字與帳號,「實在是令人無法忍受,用這種霸凌小孩的方式來貶低對方的教練,這不是一個教育者應該有的行為。」他說,主管機關應該要好好要求小巨蛋的行政單位,汰除不適任幼少兒童才藝培育的教練,希望在小巨蛋這個環境,不要再有任何霸凌小孩的行為。律師鄧湘全說,雖然滑冰場是公開場合,但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個資法)規定,在公開活動拍攝的他人影像只限於個人與家庭合理使用,若是為了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是為了損害他人的利益,則有違法之虞,在這種情況下,自己的照片被公開在網路上,可以要求對方下架,甚至可以請求賠償。鄧湘全指出,若是照片、影片上標註了影中人的名字,還加上批評貶抑的內容,很可能就會被認定是故意、而且惡意的行為,行為人故意用公開照片、影片的方式,對兒少有精神傷害或網路霸凌,除了涉及《個資法》之外,甚至還可能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少法),至於內容是否涉及對兒少的身心虐待,仍要依實際狀況由主管機關就個案判斷認定。台北捷運公司表示,說公司今年3月5日接獲民眾投訴教練不當行為案件,場館亦加強現場督導,於相關教練進館後即派員留意其場上動態,避免額外滋生事端;同時持續與學員家長、教育部體育署及中華民國滑冰協會保持溝通聯繫,協商處理原則。該公司於3月13日針對被投訴教練不當行為進行訪談及溝通,於3月18日依《台北小巨蛋冰上樂園教練管理要點》予以記點處分,以遏阻不當行為,維護兒少健康成長。另於4月2日召開冰上樂園教練甄審委員會,依決議撤銷被投訴教練資格相關事宜。
台中老人受虐比例居六都第2!侍親壓力難平衡 子女成最大施虐者
台灣高齡化時代來臨,老年人口逐年增加,台中市65歲以上人口目前約占全市總人口數16.5%。民進黨籍台中市議員陳俞融表示,台中市老年人口受虐比例居六都第二、僅次於高雄市,達0.538%,且其中精神暴力與肢體暴力的比例差不多,顯示不少長輩正遭受隱形的傷害壓力,呼籲台中市府建立完善心理諮商機制。台中市社會局則表示,市府重視老人受虐問題,協助通報,未來會將老人保護辨識議題納入重點工作。根據數據,台中市老年人口的數量為六都第四多,但老人受虐比例居六都第二。陳俞融指出,台中老年人口受虐件數在2022年共有2277件、隔年攀升至2620件,增幅達1.5成,其中又以身心虐待的比例95%為最高,且從通報案件分析,老人們承受的精神暴力與肢體暴力案件數十分接近。拿出衛福部的統計資料,陳俞融指出,在老人受虐案件中,最多的施虐者為子女、其次為配偶,歸咎原因,經常有子女為了照顧長輩,負荷過重,導致身心狀態失衡,進而影響人際、工作與家庭關係,甚至破壞子女與父母間的互動、形成精神虐待。陳俞融也質疑,台中市社會局2024年處理老人虐待案件時,高達9成3比例採用「安全維護」處理方式,此舉或許能防止立即性的肢體傷害,但對於老人受到的長期精神虐待,效果恐怕相當有限,建議市府應重新檢討現行防治機制,提升社工人員對長輩遭精神虐待的敏感度,並建立更完善的心理諮商轉介機制。台中市社會局則指出,市府早已積極投入老人保護防治工作,受虐通報案件數與全國統計逐年上升一致,通報率為六都第二,未來將提升社工人員對精神虐待的敏感度及知能,同時協助受虐老人撫平其心中傷痛,並協助減輕照顧家屬的負擔。
家長注意!政院修民法刪「父母懲戒權」 教養禁身心暴力行為
家長注意!行政院會28日通過法務部所提《民法》第1085條修正草案,刪除現行條文中「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以免「懲戒」遭誤用,並增訂「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政務委員林明昕強調,修正草案是跟進司法審判實務,現行審判早有具體紅線,就是不得傷害子女身心健康,因此待修法完成,也不致對法院判決與親職教育有翻天覆地的改變。法務部表示,《民法》第1085條所定「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懲戒」二字在實務上常遭誤用,或作為對未成年子女施以身心暴力行為時的藉口,為符合《兒童權利公約》第19條規定,因此提出修正草案,改為「父母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應考量子女之年齡及發展程度,尊重子女之人格,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保護教養,應尊重其人格發展,禁止暴力行為。林明昕說,修法過程已參考司法審判案件,發現法院對家長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子女,早有具體紅線,不得傷害子女的身心健康,此次修法方向與法院判決趨向一致。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修正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由法務部會同教育部、衛福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溝通,盡速完成修法。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劉英秀透露,衛福部將配合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規定中有關身心虐待的定義,並推出支持家庭發揮照顧教養功能的措施,教育部則負責普及與深化家庭教育及親職教育。衛福部保護司副司長郭彩榕強調,父母親不是不能管教小孩,而是希望能採取正向方式,衛福部將與教育部攜手,持續布建親職教育資源。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務校安組專委薛承祐提到,目前各縣市已設立家庭教育中心,若有親職教養疑難雜症都可以尋求協助。民間團體對修正草案皆表贊同,兒盟政策發展處副處長李宏文說,日本及韓國早已明定家長不可以體罰或虐待,我國進度相對落後,據2023年調查,有89.3%民眾認同「打罵小孩不是有效管教方式」、73%民眾認同「不管任何理由,都不應打小孩」,較過去顯著成長,政府不應只是修法,更應提供家長正向教養資源及親職教育課程。
台南幼兒園再爆虐童!女童遭掐脖、吹風機燙下體 被摀口鼻威脅「不能跟媽媽說」
台南幼兒園再傳虐童事件!國民黨籍市議員林燕祝今(5)天在議會總質詢播放影片,顯示一名幼兒園女童遭王姓女教保員虐待,不僅遭成年教保員推倒、掐脖子不說,甚至被用吹風機燙臉、下體,還被棉被摀住口鼻威脅「不能跟媽媽說」。家屬察覺有異上幼兒園理論,幼兒園還拒絕提供監視器畫面,直到向議員申訴通報教育局後,施虐影片才曝光。教育局調查後裁處王姓教保員60萬罰鍰,並認定她終身不得擔任教保員。林燕祝表示,女童媽媽向她申訴,孩子今年到安平區某幼兒園上幼幼班,一開始沒有異狀,但8月起換由王姓女教保員接手後狀況就急轉直下。陳媽媽表示,9月發現女兒手臂內側有瘀青,向園方反應,教保員推說是「在家撞到桌子,她有看到但太忙忘記告知家長注意」,但後來寶貝女兒身上傷勢越來越多,教保員的搪塞理由也層出不窮,一下說與其他小朋友打鬧推擠,一下說孩子體能課跌倒。這位媽媽表示,教保員還在聯絡簿說她的孩子「行為脫序」,動不動大哭、尿褲子、打翻點心等,她覺得不對勁,加上女童好幾天起床都哭鬧不肯上學,詢問時又眼神閃避,耐心追問下,孩子才吐露受虐經過。媽媽聽後氣憤又心疼,立刻到校辦理退學,並要求查看監視器紀錄,卻遭到林姓園長以「沒裝機器」拒絕。這名媽媽向林燕祝申訴,林得知後通報教育局,一查之下才發現園方握有相關影像卻公然說謊、隱匿,且影片曝光更是令眾人氣炸。因王姓女教保員不僅多次惡意推倒女童,又將她掐脖壓在地上,女童尿褲子後為弄乾身體,竟直接拿吹風機對臉直吹,女童燙到想掙脫,又改用吹風機燙女童下體,吃飯時還被強灌甜湯;為掩飾暴行,午休時王女躺在女童旁,竟用棉被蓋住女童口鼻,威脅她「不能跟媽媽說」,2個多月的幼兒園生活宛如煉獄。女童家長看完監視器畫面,立刻帶女兒驗傷並報警提告,但事後該幼兒園林姓園長與王姓教保員僅口頭道歉,王女只說自己「情緒不當、力氣過大」,對於凌虐細節卻是隻字不提,明顯推卸責任。林燕祝今天質詢時直呼「太離譜」,要求相關單位應負起責任。教育局局長鄭新輝指出,該案在10月已啟動調查,11月1日召開認定委員會決議,認為王女對幼兒有身心虐待、體罰、不當管教等行為情節重大,已超出一般社會通念可忍受程度,經認定終身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並處60萬罰鍰,而擔任王女助教、知情不報的陳員,認定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也處3萬元罰鍰。此外,安平區這處幼兒園,因涉有知悉未通報、進用未具資格者、未具資格於教保服務機構從事教保服務、師生比不符、園所行政督導不周等項,將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等相關規定嚴予究責、從重裁罰。◎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鄭捷「國小立志幹大事」殺人早有徵兆 說好的「社會安全網」補到哪?
鄭捷犯下北捷隨機殺人案,事前早已出現徵兆,除了自白從小學開始就立志殺人,還曾在臉書上寫著「要作大事」。儘管校方察覺異狀,還曾對鄭捷進行輔導,仍無法挽回悲劇發生。事隔10年,期間隨機傷人案件仍時有耳聞,2016年更發生4歲女童「小燈泡」遭斷頸的慘劇,讓外界不禁質疑政府說好的「社會安全網」到底在哪?鄭捷犯下北捷攻擊案後,曾向警方吐露:「從小學五年級就開始計畫這起殺人案,對於砍人殺人的犯行一點也不後悔。」並供稱父母對他期望太高,「我從小學時就想自殺,不過沒有勇氣,只好透過殺人被判死刑,才能結束我這痛苦的一生。」而早在2014年5月9日、鄭捷行兇前12天,他當時就讀的東海大學接到示警,讓諮商中心教師會同軍訓教官約談鄭捷並進行心理輔導,可惜未見成效。鄭捷向警方供稱,小學五年級就開始計畫殺人案。(圖/報系資料照)鄭捷遇到眾多旅客集合以雨傘抵抗才停止砍殺。(圖/翻攝畫面)在鄭捷案後,立法院同年三讀通過《學生輔導法》,是為亞洲首部針對「學校該如何協助兒少心理健康」的相關專法。行政院更於2016年2月26日核定「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從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社會救助、保護服務、兒少高風險家庭服務、社工制度、心理衛生、自殺防治、學校輔導、就業服務及社區治安維護等十項體系切入。衛福部並於今年5月修正核定「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即社會安全網2.0),旨在串連中央、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社區組織的力量,藉由增補公私部門各類專業人力,布建社區各項服務。然而,查閱教育部2024年1~6月最新校安通報數據,國小的暴力事件才半年就達4398件,已是2012年整年968件的4倍,國小兒童保護事件(身心虐待、遭遺棄、離家出走三日內、出入不正當場所、高風險家庭)也已有9277件!再看管教衝突通報案件,無論是國小、國高中皆翻倍成長。不願具名的新北市國小陳姓老師透露,家庭功能不彰是主要關鍵,現代父母較忙碌,沒時間陪伴孩子,所以常常用「3C育兒」,久而久之孩子漸漸喪失與人溝通的能力,情緒控管能力也愈來愈差,他直言「現在情緒障礙的孩子非常多!只要一生氣就會想動手或是罵髒話,有些甚至一激動就會拿剪刀想攻擊同學。」但是,當老師尋求家長協助時,家長卻認為「大驚小怪」,讓老師嘆「沒法管,也管不動!」當家庭關係相對薄弱時,社會自然會期待學校具有輔導功能,並提供法治教育以及情緒教育。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建議《學生輔導法》應儘速修法,目前第4條規定高中以下學校應設置學生輔導諮商中心,這只是任務編制,並非正式組織,所以各縣市的運作不太一樣。如果未來打算將輔導體系納入社會安全網,組織定位必須寫得更清楚一點,才能真正落實。但是,立委洪孟楷指出,監察院2022年的報告,便載明教育部該迅速修訂《學生輔導法》,2023總統競選期間,賴清德也說要把校安納入治安工作的重要一環,同時全面強化學生輔導,進一步推動社會安全網2.0,可是與學生權益息息相關的《學生輔導法》修正草案,卻擱置在行政院內不見天日,理由究竟為何,政院和教育部部長鄭英耀都責無旁貸。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則建議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課予家長管教義務,透過罰鍰或強制參與親職教育講習等方式,落實家長職責。台灣照顧管理協會常務理事張淑慧曾提出批評,她認為目前政府的強制親職教育大多是舉辦講座,建議應直接輔導偏差行為的個案家庭,才能從根本解決。
台中私立幼兒園驚傳虐童 家長怒控:老師逼小孩把臉埋碗吃飯
台中一間私立幼兒園驚傳發生老師虐童事件,至少6名孩童受害,家長出面指控,老師將4歲小孩關進小黑屋、用膠帶黏住小孩嘴巴、綑綁雙手,甚至還逼迫小孩把臉埋進碗裡吃飯,讓家長相當心疼,難以接受。對此,台中教育局也介入調查。據了解,台中市教育局於7月29日接獲民眾檢舉,烏日一間私立幼兒園疑似發生虐童事件,有家長反應小孩從幼兒園返家後,身上出現不明的瘀青,且孩子出現厭學的狀況,甚至會因此哭鬧。對此,教育局也要求園方提供14日內監視影像,調查是否有其他孩子受害。教育局指出,如果調查發現教保服務人員違反相關規定,對幼兒進行身心虐待、體罰、霸凌、性騷擾、不當管教或其他身心暴力行為,將根據情節輕重,處以新台幣6000元至60萬元的罰款,或限制其在教保服務機構任職1至4年,甚至終身禁任;此外,相關教保服務機構也將被處以6000元至6萬元的罰款。受害家長們今日(2日)在市議員張家銨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猛烈批評幼兒園掩蓋事實,孩童的母親在會上淚訴,指控幼兒園老師的行為根本是酷刑,老師會將4歲小班孩子關進小黑屋、用膠帶封住孩子的嘴巴、綑綁雙手至下午,甚至逼迫孩子用臉埋在碗吃飯,家屬形容「像狗一樣」,讓她十分痛心。此外,家屬也控訴,老師會用鈴鼓敲打孩子的頭部和臉部,孩子們也因疑似遭老師長期虐待,心理出現問題,有拒學、哭鬧和暴力傾向等情況,甚至會情緒激動、崩潰。市議員張家銨也表示,此事件的起因是一位家長發現孩子因老師的不當對待腿部瘀青,並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受害者不止一名。張家銨呼籲,事件涉及的不僅是幼兒園內一名孩子,教育局調查小組應主動擴大調查範圍,搜集證據,以還受害家長一個真相。
烏日幼兒園爆虐童…身上不明瘀青「至少4人受害」 教師遭停職調查
台中市烏日區一間私立幼兒園驚傳虐童,家長發現孩子身上有不明瘀青,氣得向警方報案。教育局接獲檢舉後,已展開調查,並暫停行為人職務,若違法屬實將嚴懲重罰。這所幼兒園同一班至少4名兒童疑似遭到老師虐待毆打,教育局獲報後入園稽查,並帶回7月26日監視器畫面,要求園方即日起暫停行為人職務,今天審查小組入園調查,將自中央人才資料庫遴選調查委員,1個月內調查完畢送認定委員會審議。由於不少家長擔心孩子也遭老師虐待,教育局為了解是否還有其他疑似不當對待幼生的行為,要求園方提供14天內監視器影像。教育局強調,若調查行為人違反教保服務人員規定,對幼兒有身心虐待、體罰、霸凌、性騷擾、不當管教,或其他對幼兒之身心暴力或不當對待之行為,將依其情節輕重,裁罰新台幣6000至60萬元以下罰緩,或管制1至4年或終身不得於教保服務機構任職;教保服務機構也會連帶被裁罰6000至6萬元罰緩。教育局重申,台中市教保服務以「零體罰」為原則,呼籲各園應以溫暖、正向的態度實施教保服務,如有違法絕對嚴懲重罰,且依法公告名稱及負責人姓名。◎《CTWANT》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
女乘客訂機票選位「可先看隔壁性別」 印度廉航推新服務8月正式上線
印度廉航「靛藍航空」(IndiGo)推出專屬的新功能,女性乘客能夠查詢鄰座乘客的性別,如此一來,若是她們不想要坐在男性身旁,就可以選擇緊鄰同性乘客的座位,雖然靛藍航空沒有說明實施此功能的原因,不過仍強調此舉為女性乘客提供更舒適的飛行體驗,預計在8月正式推出。靛藍航空的女性乘客在辦理登機手續時可以知悉鄰座乘客性別,如此一來便可選擇同性乘客在旁的座位。(示意圖/達志/美聯社)根據《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導,今年8月開始,搭乘靛藍航空的女性乘客在辦理登機手續時就能使用此功能,靛藍航空在聲明中指出,「這項功能將向單獨旅行或團體預訂的女性乘客開放,符合她們的#GirlPower精神」。靛藍航空並表示「我們很自豪地宣布推出這項新功能,旨在為女性乘客提供更舒適的旅行體驗」,這項新功能起源於某次針對乘客的意見調查,當時女性乘客被問到「什麼能讓旅程更加舒適」時,給出能知曉鄰座性別的答覆,靛藍航空後續依此發想,最終規劃出這項功能。靛藍航空根據乘客意見調查,推出這項新政策。(示意圖/Pixabay)靛藍航空在2006年成立,是印度最大航空公司之一,經營國際與國內航線,每天共計有超過2000 個國內外航班,2023年占國內市場60.5%,儘管靛藍航空並未說明開放女性乘客查詢鄰座乘客性別的原因,不過據《每日郵報》報導,在印度,交通運輸工具會將男女乘客分開的情況並不少見,許多印度火車設有女性專用車廂。另據美國聯邦調查局(FBI)今年4月曾針對發生在飛機上的性犯罪發布一份調查報告顯示,該機構2023年一共立案96起機上性侵犯案件,「通常而言,男性是加害者,女性與無人陪伴的未成年人則是受害者」。CTWANT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靛藍航空的女性乘客在辦理登機手續時可以知悉鄰座乘客性別,如此一來便可選擇同性乘客在旁的座位。(圖/翻攝自X)
小六女童1原因遭體罰「屁股瘀青指甲變形」 補習班老師認管教失當:下手太重了
雲林麥寮鄉一家補習班遭家長指控,女兒跟不上進度,加上未主動補課,英文老師竟對孩子體罰,將手掌、指甲、屁股打到瘀青,全身多處紅腫,連指甲都整片變黑,引發軒然大波。對此,補習班老師在臉書公開道歉,而雲林縣政府已將根據調查結果進行查處,除了要求補習班解聘老師,也會按規定開罰。女學生母親指控,安親班的英文老師因為女兒缺課,又沒有補上進度,就對她體罰,包括手、屁股都被打到瘀青,「到底要使多大的力氣才能打到連指甲都青了?」但安親班並沒有妥善處理,只透過電話道歉。英文老師坦承,當時連續體罰女學生,加上正氣頭上,沒注意手已腫脹,但強調發現後有擦藥膏和冰敷,並不是眼不見為淨,「課後,我就意識到我下手太重了」。該名英文老師道歉,坦言做出管教失當的不良示範。(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事後,該名英文老師也在臉書發文道歉,「對不起,做出了管教失當的不良示範」,提到即使學生上課在怎麼不乖、不聽話,都不該體罰,「事情發生的當下,補習班的其他老師也並未知道確切情況,一切皆由於本人處理過當、不周全所造成的結果」,並表示願意接受所有的批評與指教,接受所有應當之責,並且配合家長後續處理事宜。對此,雲林縣政府教育處長邱孝文指出,接獲通報後立刻和學校及家長了解,國小六年級的學生到安親班遭體罰,已進行驗傷,教育處與社會處人員會依據兒權法相關規定做議處,也呼籲所有各級學校、補習班、安親班務必要依照教育部規定以正向管教,絕對不可以有虐童、霸凌事件發生。社會局表示,該名老師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身心虐待等行為,將依第97條規定,處以6萬至60萬元罰緩。另外,雲林縣政府教育處也透露,補習班未依規定通報將另裁罰,行為人經查體罰屬實的話,可依法立即召開不適任人員的認定解聘,並會通報全國該名教師不得到國內任何補習班任教。◎《CTWANT》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