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
」 大陸 詐騙 日本 律師 北院
檢察總長卸任罕見回應三中案 邢泰釗對向心、龔青夫婦案全說了
今天是檢察總長邢泰釗任期最後一天,他發表卸任感言,對歷任長官的提攜與指導,以及全體檢察同仁、行政夥伴一路上的支持與協力,使各項檢察工作得以穩健推展表示感謝。對於近來媒體提及三中案,以及向心、龔青夫婦等案件,他也罕見逐一正面回應,也向所有曾經支持、包容與鼓勵他的長官、同仁及各界先進,致上最誠摯的感謝與敬意。願法治長存,司法永續精進!邢泰釗指出,近日有報導與評論內容,或因資訊來源、觀察角度不同,與實際情形未盡一致。比如提及三中案,實則該案經過臺北地檢署起訴以後,相關不法利得及物品已陸續返還國庫,目前總價值高達近24億元,對國家實質利益及無形文化資產的價值,無法估計。檢察官起訴該案,符合社會公平與正當性無庸置疑。另有關向心、龔青夫婦部分,該案國安法、洗錢部分均非於本人擔任臺北地檢署檢察長任內偵結,本人未經參與,報導內容易生誤導,尚請國人明察。邢泰釗強調任職期間偵辦各項案件,感謝社會各界與媒體朋友長期以來的關心、監督與批評指教。民主法治社會中,公共事務本應接受檢驗與討論,相關意見均為司法持續精進的重要參考。他自認擔任檢察官公職近四十年,始終秉持法律確信,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無論面對何種案件與壓力,皆以維護法治、守護公平正義為念。一路走來,或有不同評價與聲音,惟無愧於心,自問未負人民所託,相信社會自有公評,亦相信國人能以理性與客觀態度加以判斷。面對未來,他深信檢察體系仍將秉持專業、良知與勇氣,持續回應人民對司法的期待,也期盼各界持續支持司法,讓法治精神得以穩健前行。謹在任期最後一天,向所有曾經給予支持、包容與鼓勵的長官、同仁及各界先進,致上最誠摯的感謝與敬意。願法治長存,司法永續精進!
女友辭職料理家務「交往3年分手」 男要她還6百萬!法院這樣判
大陸廣西河池宜州區法院近日審理1起戀愛轉帳糾紛。男子3年間向女方轉帳逾人民幣142萬元(約新台幣657萬元),分手後主張大額款項係以結婚為目的。法院認定,象徵愛意的小額轉帳無需返還,2筆共人民幣80萬元(約新台幣370萬元)屬附結婚條件贈與,因未結婚可撤銷。綜合雙方同居生活與付出,最終判決女方返還人民幣16萬元(約新台幣74萬元),二審維持原判。綜合陸媒報導,原告阿天(以下皆為化名)與被告阿雅於2019年經朋友介紹相識,隔年確立戀愛關係,直至2023年4月分手。在長達3年的交往期間,阿天通過銀行轉賬及微信、支付寶等方式,多次向阿雅支付款項,累計金額達人民幣142萬餘元;阿雅亦向阿天轉帳17萬餘元(約新台幣78萬元),雙方最終差額為124萬餘元(約新台幣573萬元)。雙方分手後,阿天訴至法院,主張多數轉帳是以結婚為目的所作,尤其是2筆分別為30萬元(約新台幣138萬元)與50萬元(約新台幣231萬元)的大額款項,明確用於購置婚房。他並提交聊天記錄作為證據,顯示阿雅曾表達「以結婚為前提交往」的意願。阿雅則辯稱,相關款項均為阿天自願贈與,用於日常共同開支且已花費殆盡,並提交錄音稱男方曾表示所有轉帳「心甘情願,無需返還」。法院審理後認為,本案中涉及的轉賬應區分性質處理。部分金額如520元、5200元、13.14元等,帶有明顯表達愛意的象徵意義,且附有「愛你」、「情人節快樂」等備註,屬於戀愛期間的情感性贈與,依法不應在分手後要求返還。對於2筆合計80萬元的大額轉帳,法院認為雖不屬於傳統意義上的聘金,但結合金額規模、轉帳時點及雙方交往背景,可認定其具有以締結婚姻為目的的附條件贈與性質。由於雙方最終未辦理結婚登記,贈與所附條件未能實現,依法應允許贈與人撤銷該部分贈與並請求返還。同時,法院也考量到雙方已共同生活超過3年,形成類似夫妻的生活模式。阿雅在此期間辭去工作,承擔家庭日常照料與家務勞動,對維繫雙方生活與感情付出時間與精力。儘管其未能完全證明所有款項用途,但客觀上確有部分資金已用於共同生活開支,相關付出不應被忽視。最終,法院認為,在未結婚但長期共同生活的情況下,應綜合當地生活水平、雙方經濟狀況及實際付出等因素酌情處理。最終裁定,阿雅需按80萬元的20%比例向阿天返還,即16萬元,其餘訴求不予支持。一審判決出爐後,阿雅提出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國寶蒙塵1/批委託人「拖」走真相 楊牧遺孀淚控遺作拍賣凌遲家屬
3月底一場公開手稿拍賣會竟惹得已故6年的詩人楊牧不得安寧,他的遺孀夏盈盈叫板拍賣平台掃葉工房「把委託人交出來」,後頭還扯入著作權與所有權角力,因為不知打哪來的楊牧真跡3年來陸續被拍賣平台兜售,一件件交易都是凌遲家屬,夏盈盈要求說個明白即刻返還。儘管掃葉工房緊急撤拍看似平息怒火,但家屬站出來控訴掃葉至今不只沒有一句道歉,更以「拖」字訣想蒙混過去「裝沒事」。3月23日夏盈盈及楊牧文學研究中心聯合發出聲明,指出由掃葉工房主辦「清風似友2026春 台北古書拍賣會暨絕版書市」拍賣會中,包含〈北西北〉、〈夜宿大度山〉、〈西班牙・一九三六〉3件楊牧還沒拍出的詩作手稿應立刻撤拍並轉知家屬到底誰委託的,控訴委託與拍賣都已涉違法,也進一步要求楊牧生前投稿的報社清查,楊牧手稿怎麼被流出的?更有義務敦促返還手稿。CTWant調查,其實本名王靖獻的楊牧出身花蓮,他被譽為「最接近諾貝爾文學獎的台灣詩人」,早年以「葉珊」為筆名風格浪漫純情,後頭改名「楊牧」創作轉向冷靜、深邃的社會關懷與人文思考,也已在文壇打響名號,像長詩《有人問我公理與正義的問題》沉穩地講述詩人對社會公理的關懷、《奇萊前後書》更把家鄉花蓮奇萊山下的生活透過散文一一捕捉,將個人生命體驗與歷史命運相連結。 2020年楊牧享壽79歲過世,他的作品被集結為30冊《楊牧全集》,已經為台灣文學留下了珍貴的文化遺產的他原該安息長眠,沒想到過世後幾年卻因手稿再掀波瀾。台師大藝術史教授曾肅良(圖)直指,因為字畫、瓷器等藝術品炒了個多年沒什麼新話題,近期名家「手稿」成了拍賣場上新標的,怪象也隨之而生。(圖/方萬民攝)臺師大藝術史研究所教授曾肅良對此直指,藝術品市場這幾年瓷器、珠寶、字畫競逐已經飽和了,再外流的已大多是仿製贗品,加上現在大家都在「電腦打字」根本一輩子寫沒幾個字,名家「手稿」視為新的炒作標的,之前已故詩人余光中手稿就被炒了一波,他感嘆華人老只在乎價格,「藝術無價」觀念還有待社會凝聚共識。夏盈盈代理人、洪範書店總編輯葉雲平就回顧,2024年「清風似友」拍賣會中一篇楊牧手稿<帶你回花蓮>以新台幣12萬元拍出,儘管當時文壇喜出望外,因為楊牧的文字居然被留了下來,看在家屬眼中卻一頭霧水,對於「這哪來的」還沒回魂之際,2025年前人間副刊主編季季(李瑞月)的「季季專場」拍賣會中,又出現不少楊牧手稿拍賣,家屬已感不快表達抗議,沒想到今年「清風似友」拍賣會又來了,只好正式發布律師函要求撤拍交代明白。中華保護智財權協會會長吳尚昆律師提醒,只要手稿還在拍賣公司手上,那麼楊牧繼承人打民事「返還手稿之訴」確實有機會拿回心心念念的手稿。(圖/翻攝自吳尚昆臉書)中華保護智財權協會會長、律師吳尚昆就直指,家屬真要提告的話真的要快,若被「拖」字訣絆了時效就真的「白搭」。他具體指出家屬可以以楊牧繼承人身分對掃葉工房提起「返還手稿之訴」,拍賣公司只要持有手稿,就算是基於委託也可以成為被告,到時調解庭法官必會要求提出委託契約、來源說明等文件。但吳尚昆也坦言,若起訴前手稿已經返還委託人,訴訟標的必須變更為對拍賣公司的侵權行為,包含損害賠償並請求不當得利,只不過訴訟標的指向拍賣公司,很可能因此讓委託人完美隱身,若要釜底抽薪找到委託人,進一步了解到底還有多少楊牧手稿,恐怕是難上難。著作權法律師賴忠明則舉例,讀者投書到報社大多會以「恕不退稿」為前提,因為報社只不過是刊載的載體罷了,報社沒有稿件所有權當然也不必負保管責任;而拍賣平台負責人若真被家屬進一步以刑事「侵占」罪提告,只要搬出「拍賣平台免責聲明」八成也是不起訴在檢察署就結了,委託人還是完美地隱身其後,根本白忙一場。《2014向楊牧致敬》展覽系列活動中,文壇大師楊牧(左)親自到展場內看展並向觀眾導讀自己的一生,形成有趣畫面。(圖/報系資料照)受訪專家都強調,訴訟雖有一定功用但未必能讓楊牧家屬的訴求完全被解決,畢竟半世紀前楊牧與報社到底怎麼立約如今已陰陽兩隔不可能還原了,像這樣牽涉特定時代背景、人與人之間長期情誼以及文化遺產保存的特殊案例,或許拿出真誠、人情世故與彼此尊重的態度,會比法庭上的攻防更能化解爭議。掃葉工房主持人傅月庵對此回應,身為平台方已確定不會再拍賣楊牧的任何物品,也多次代替夏盈盈詢問出拍委託人對手稿處理態度,但他坦言彼此都還有情緒,目前溝通還沒個結果。他評估慢慢等大家情緒緩和了,5月份掃葉一定會持續協助彼此溝通,希望時間能沖淡情緒,讓問題理性被解決,絕非有意拖延。至於被控曾加入拍賣楊牧手稿行列的季季,截稿前沒有回應。
巡佐偷「財神爺」 下場慘了!涉貪汙重罪遭起訴、火速停職
台中大甲分局日南派出所曾姓巡佐,執行查緝違規夾娃娃機時,竟私自取走查扣物中的「財神爺」公仔(約600元),事後還試圖買新品掉包掩飾,同事清點時發現異常,調閱監視器後揭發;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認定其涉「侵占職務上持有之物」,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但因微罪建請法院減刑,目前曾員已遭停職處分。2024年12月19日,大甲分局接獲檢舉,指某娃娃機店涉嫌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隨即由分局與日南派出所人員聯合臨檢,查扣現場5台選物販賣機及10個公仔,並帶回派出所保管,暫置於公務機車車棚內,後續移送偵辦。未料曾姓巡佐於2025年1月3日前往車棚時,明知該批公仔屬於依法扣押的證物,仍伸手從機台內取出其中一個「財神爺」公仔,帶回辦公室抽屜內占為己有,並將原本外盒拆除丟棄。數日後,同仁清點扣押物時發現公仔短少,立即通報所長並調閱監視器,赫然發現是曾所為;所長當場要求歸還,但曾因已拆封包裝,竟先將公仔重新裝盒放回機台,再外出購買全新公仔試圖替換,原本的公仔則帶回住處。台中市警方主動將曾姓巡佐移送法辦,檢方偵訊時,曾一度辯稱公仔未列編號、誤認非扣押物才取出,且因外盒髒污才拆除,打算日後通知店家領回;但檢方指出,曾從警多年,對扣押程序應相當熟悉,且該批物品已完成扣押並列冊管理,即使欲返還,也須依《刑事訴訟法》報請檢察官處理,不得擅自動用,其拆除外包裝、占為己有之行為,顯已逾越職務界線。此外,台中市警局曾函覆稱,曾僅負責戒護與搬運,非承辦人,未負保管責任。但檢方調閱資料發現,曾為帶班人員,並在臨檢及扣押文件上簽名,認定其具保管人身分,直指警局說法「顯有謬誤」。全案依《貪汙治罪條例》之「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嫌起訴,該罪最重可處5年以上徒刑,但檢察官考量曾已坦承犯行並繳回600元不法所得,金額低且情節輕微,建請法院依法酌予減刑。
撿到手機「隨手丟草叢」慘了 法院判賠2.7萬:妥善保管失物屬法定義務
中國大陸河南省鄭州市近日發生一起拾得遺失物糾紛案件,引發社會關注。當地一名女子撿到他人遺失手機後,因無法解鎖竟將手機隨手丟棄,最終導致物品無法尋回。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結,判決該女子需賠償失主經濟損失人民幣6000元(約新台幣2.7萬元),並強調拾得遺失物後妥善保管屬於法定義務,而非僅是道德選擇。據了解,失主小傑(化名)為一名高三體育生。去年7月,其母親花費人民幣7700餘元(約新台幣3.5萬元)為其購置手機,用於日常聯絡及訓練安排。今年3月,小傑在夜間騎車時不慎遺失手機,隨即撥打電話卻發現已關機,情急之下報警求助。警方調閱監視器後,很快鎖定撿拾手機的元姓女子。根據派出所記錄,元女起初承認撿到手機,但表示因手機設有密碼無法開啟,便將其丟入路邊草叢。由於該處屬監控死角,警方多次搜尋仍未能找回手機。手機遺失不僅造成小傑財產損失,也影響其備考安排,包含訓練計畫與體測預約資訊無法取得,甚至導致考試延期,承受不小壓力。事後,小傑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包括手機價值及相關損失共計人民幣9000元(約新台幣4.1萬元)。庭審過程中,元女改口稱當時手機發燙、電池疑似膨脹,擔心發生危險才丟棄,但未能提出相關證據,且說法與警方紀錄不符,未被法院採信。法院審理指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拾得遺失物者應負返還及妥善保管義務,不得任意丟棄或毀損。考量手機已無法尋回,法院依電子產品折舊原則,認定其當時價值約6000元,並駁回小傑主張的間接損失,最終判決元某賠償6000元。承審法官表示,本案凸顯部分民眾對法律義務認知不足。拾得他人物品後,應主動聯繫失主或交由警方處理,而非自行處置。法院也藉此提醒社會大眾,「拾金不昧」不僅是傳統美德,更是法律明文規範的責任。
19歲女挪用近8千萬當「榜一大姐」恐判10年 親爹帶她自首:坐牢才能追回
大陸河南省鄭州市一宗高額直播抖內事件引發關注。年僅19歲的女子小夢(化名),在短短一年多時間內,涉嫌挪用家中及公司資金高達人民幣1700萬元(約新台幣7840萬元),用於直播抖內與購買拆卡盲盒。父親朱先生在多方求助未果後,最終考慮帶女兒投案自首,希望透過司法途徑追回款項。《封面新聞》報導,朱先生表示,自己經營冷鏈生意30餘年,辛苦累積資產並成立公司,因教育程度不高,過去帳務多由他人代管。2021年起,年僅16歲的小夢開始接手財務,之後公司資金也交由她管理。未料,小夢從2024年7月起逐漸沉迷直播平台,開始頻繁抖內與消費。起初,小夢的消費金額僅為數十至數千元,但自2024年7月中旬起,交易次數與金額迅速攀升,甚至出現單日數十筆交易、金額數萬元的情況。至2025年下半年,更頻繁出現單筆3萬至5萬元(約新台幣14萬元至23萬元)的大額支出,單日消費甚至突破16萬元(約新台幣73萬元)。統計顯示,截至2025年11月,累計金額已超過1700萬元。朱先生調查發現,其中約1100萬元(約新台幣5073萬元)用於直播打賞,讓女兒在多個直播間成為「榜一大姐」;另有600多萬元(約新台幣2767萬元)則投入近年流行的「拆卡」盲盒玩法。所謂拆卡,是透過直播購買整盒卡片,由主播現場拆封,稀有卡片可轉售或收藏。由於消費金額龐大,小夢甚至被部分商家視為「大客戶」,獲得特別關注。朱先生回憶,早在2024年夏天,自己就曾發現帳目異常,當時小夢坦承曾抖內約50、60萬元,並表示會改正。基於親情與信任,他未更換財務管理人員,最終釀成更大損失。直到2025年11月準備進貨時,才驚覺帳戶資金幾近歸零。目前朱先生已負債數百萬元,生意幾近破產。事件曝光後,涉事直播平台回應稱,無法辨識用戶資金來源,但若涉及違法行為,將配合調查。相關MCN機構則表示應直接聯繫平台處理退款問題。法律人士指出,小夢已具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其行為可能構成職務侵占罪或挪用資金罪,且金額巨大,恐面臨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更重刑責;若部分資金來自父親個人帳戶,亦可能涉及其他刑事罪名。律師分析,若該筆資金最終被認定為贓款,相關受益方,包括主播、經紀公司及平台,依法可能需承擔返還責任。但實務上,追回資金過程漫長且複雜,金額能否全數返還仍存在變數。目前朱先生陷入兩難,一方面不願女兒承擔重刑,另一方面又難以向債權人交代,後續發展仍待進一步追蹤。
朋友借錢不還氣炸!律師教「3步驟」討回還拿更多:變5%定存
不少民眾曾遇到親友借錢卻遲遲未歸還的情況,在顧及情誼與保障自身權益之間陷入兩難。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分享,若借款遲遲無法收回,可透過三個法律步驟處理,不僅有機會拿回本金,還可依法取得年利率5%的遲延利息。首先是「定期催告」。蘇家宏指出,若借款時未約定明確還款期限,債權人應主動定期提醒對方履行還款義務,常見方式為寄發存證信函。一旦對方收到催告仍未還款,即構成法律上的遲延責任,須依規定支付遲延利息,目前法定年利率為5%。第二步則是「提起返還借款的法律程序」。他說明,即使對方收到存證信函,仍無強制力要求立即還款,若債務人持續未履行義務,債權人可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直接提起返還借款訴訟。經法院審理確認債務成立後,將判決對方須返還借款,同時負擔遲延利息及相關裁判費用。最後則是「聲請強制執行」。若債務人在法院判決確定後仍拒絕還款,債權人可持確定判決或支付命令,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程序,查封並處分債務人名下財產,藉由公權力取回借款與利息。
結婚登記當日才知「女友患精神分裂」 女方家人拒還27萬聘金
大陸海南一起婚約糾紛案近日宣判,引發關注。據案情指出,原告楊某與被告吳某曼經人介紹相識並發展為戀愛關係,雙方及家人於2025年4月19日協商結婚事宜,楊某當場支付彩禮人民幣5.8萬元(約新台幣27萬元),並簽訂婚約書,約定於同年5月16日辦理結婚登記。然而,到了約定登記當天,楊某卻被告知吳某曼患有精神分裂症,需由監護人陪同並同意方可辦理婚姻登記。楊某認為,對方在婚前隱瞞重大疾病,已影響婚姻決定,遂提出解除婚約並要求返還彩禮。事後雙方就退款問題進行協商,但吳某曼家人表示,彩禮款項已用於購買金飾及電動車,拒絕全額返還,最終楊某訴至海南省萬寧市人民法院。法院審理認為,基於婚姻目的給付的彩禮,在法律性質上屬於附解除條件的贈與行為。本案中,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也未依習俗舉行婚禮,且已達成解除婚約的合意,因此彩禮所附條件已經成就,依法應予返還。此外,被告吳某曼未正當理由未到庭應訴,法院依法進行缺席審理。最終,萬寧市人民法院判決,被告吳某卿、吳某曼及紀某應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共同向原告楊某返還彩禮人民幣5.8萬元。該案也再次引發社會對婚約誠信及彩禮糾紛處理的討論。
龍巖爭議2/業務員離職百萬佣金沒了 法院風向逆轉推翻競業條款
殯葬界龍頭、龍巖集團的業務員一旦離職,就會被老東家依競業條款沒收數十萬元到上百萬元的續約佣金,不少人打民事官司,但大多敗訴,但近兩年法院「風向」逆轉,陸續有判決認定龍巖集團與業務員係「承攬關係」,因此「雙方契約終止後,不影響原已成交案件應發而未發之續期獎金」。前龍巖高階業務員Sam指出,法官的態度改變,讓這些已跳槽、想跳槽的業務員有了盼頭。 Sam透露,過去許多離職的龍巖業務員敗訴,係因為法官認為,業務員入職之初,是自願簽下同意規定競業條款的「業務人員管理辦法」,被扣款也是早就知道有此結果,因而敗訴;但近兩年,接連有離職人員獲判勝訴。例如,Sam的上司劉姓主管,向台北地院請求龍巖公司返還佣金705萬元,法官認為雙方既是承攬關係,承攬契約終止後「不影響原已成交案件應發而未發的續期佣金」。判決書指出,業務員離職後「不影響原已成交案件應發而未發之佣金」。(攝影/林慶祥) 法官判決龍巖返還雙方不爭執的250萬元,其餘400多萬元因劉男提出單據不明確,予以保留,暫時無須返還;律師李學鏞指出,從該判決來看,法官完全不支持龍巖「競業條款」的主張。律師李學鏞指出,龍巖無差別對所有基層業務員主張競業條款,恐難說服法官。(攝影/林慶祥)李學鏞進一步解釋,「競業條款」規定在「勞基法」第九條之一,該法規定,雇主必須有「應受保護之正當利益」,且勞工擔任之職務,「能接觸或使用雇主之營業機密」。李學鏞說,龍巖恐怕很難提出有什麼必須保護的營業秘密,其「無差別」的要求所有基層業務員必須遵守競業條款,在法庭上也很難自圓其說。 更何況,競業條款有規定區域範圍,雇主禁止期間(不得超過兩年),還必須給付半薪給員工,作為補償,換句話說,不是逼員工簽競業條款,法官就會買單。勞資專家陳慧明指出,保險業務員離職後,續期佣金可以繼續領,政府應該對殯葬業同樣有明確規範。(圖/陳慧明提供)勞動部「獨任勞資調解人」陳慧明則指出,龍巖與業務員係承攬關係,根據民法490條第一項規定,承攬是「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亦即,當業務員讓客戶簽下生前契約,龍巖就必須給付約定好的佣金,即使該員離職。 陳慧明進一步指出,生前契約的業務員被扣獎金,其情形跟保險公司很像,過去保險公司業務員若跳槽,也是不能領續約佣金,但2019年「台中高分院108年重勞上字第一號判決」認定離職業務員有權續領佣金,金管會受此影響,作出改革,新制將佣金分成「續期佣金」與「續期服務」兩筆費用,前者離職業務員可續領,後者則必須留給未來實際服務客戶的在職人員。 陳慧明指出,因為保險公司是金管會與財政部管轄,而殯葬業、生前契約買賣是內政部管,因此沒有規範法令,他認為政府應該針對龍巖多起訴訟之亂象,規定離職員工的佣金如何分配,保障其工作權,別讓收入不固定的業務員到法院去碰運氣了。龍巖回應表示,本公司為維護經銷商展業秩序,如違反相關約定,則循司法途徑,維護本公司及所有經銷商權益。相關案件司法程序進行中,均回歸司法辦理。
基金贖回潮受限? 台灣僅「這家」國際分行曝險2.5億元
全球私募信貸基金面臨贖回危機,多檔大型基金接連限制提款甚至停止贖回。金管會統計,到2月底台灣僅一檔產品透過OBU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銷售給境外客戶,金額約2.5億元台幣,且尚未接獲客訴,整體曝險仍屬有限。私募信貸以浮動利率為主,利率維持高檔使企業利息負擔急升,現金流惡化、違約風險升高。基金以短期資金承作長期貸款,當投資人集中贖回,無法即時變現資產,只能啟動贖回上限甚至「封鎖贖回」,進一步放大市場恐慌。藍鴞資本公司(Blue Owl)旗下兩檔基金宣布停止贖回、改採資本返還機制,被視為導火線。隨後Blackstone(黑石)旗艦私募信貸基金BCRED贖回需求暴增並觸及上限,BlackRock(貝萊德)、Cliffwater及摩根士丹利等產品也陸續限制或遞延贖回。近期AI進步神速顛覆軟體產業前景,投資者陷入恐慌害怕AI泡沫化,更拋售相關類股。藍鴞先前表示,在持有約3000億美元的資產中,約有8%投資於科技軟體。市場統計,至少七檔國際私募信貸基金已「爆雷」或流動性受限情形,壓力已由個案擴散至市場,形成系統性贖回潮。銀行局副局長張嘉魁2日表示,依規定國銀不得投資私募基金,投資端為零曝險。金融人士指出,全球私募信貸市場正從過去高成長轉入去槓桿與信用重估階段,即便台灣市場風險可控,但後續仍須關注國際贖回潮是否擴大。
台南老闆好心收留員工反遭勒索!被偷拍私密片恐嚇取財9萬元
台南市1名綽號阿雄(化名)的老闆,於2022年11月聘僱男子阿力(化名)擔任員工,出於照顧與信任,不僅提供工作機會,甚至無償出借自己位於台南市的房屋,讓阿力一家人居住。然而,這份善意最終卻演變成1場涉及隱私侵犯與恐嚇取財的刑事案件。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根據法院判決書,阿力在居住期間於屋內自行加裝監視器。到了2023年8月,因孩子物品遺失,他調閱監視器影像尋找時,意外發現老闆阿雄曾在客廳與他人發生性行為。面對這段私密影像,阿力並未選擇刪除或保密,反而藉此作為籌碼,向阿雄進行勒索,聲稱手中握有不雅影片,要求支付9萬元以換取原始檔案,否則將對外散布。阿雄在接獲威脅後心生恐懼,擔心隱私外洩帶來的後果,只能透過他人將9萬元交付給阿力,並成功取回記憶卡。然而,事件對其造成的心理壓力與生活影響並未因此結束。阿雄事後決定提起告訴,指控阿力涉犯恐嚇取財罪,並表示自己不僅蒙受9萬元的經濟損失,更因長期處於恐懼與不安之中,身心受到重大打擊,因此另外提出附帶民事求償,金額高達200萬元。案件進入審理程序後,刑事部分認定阿力行為構成恐嚇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至於民事賠償方面,阿力雖坦承犯行,也表示願意返還9萬元,但對於200萬元的求償金額提出異議,認為過高,請求法院駁回。台南地方法院民事庭法官綜合考量雙方的社會地位與經濟狀況後,最終判決阿力需賠償35萬元,未全數採納阿雄的求償金額。整起案件目前仍可依法提出上訴。
消防車衝火場才發現「忘記裝水」 日本伊賀休耕田遭大面積焚燒
日本三重縣伊賀市消防署近日發生一起重大疏失,一輛消防水箱車在接獲火警通報出勤後,趕抵現場竟發現車內完全沒水,導致無法即時灌救,被迫緊急請求增援。這起事故造成燃燒面積擴大,所幸最終並無人員傷亡。伊賀市消防本部坦承,該水箱車因剛完成檢修返署,卻漏掉最重要的補水程序,消防局對此深表歉意,並將此案列為「重大安全事件」進行檢討。綜合日媒報導,這起意外發生於當地時間3月15日上午9時20分左右,伊賀市消防署接獲民眾報案,指稱伊賀市一之宮的一處休耕田冒出濃煙;消防署隨即派遣一輛配備1.5公噸水箱的消防車趕赴現場,消防隊員於9時40分準備展開滅火作業,怎料,才發現水箱空空如也,當下只能尷尬待命並請求後方支援。直到增援車輛於10時許抵達才正式開始放水,火勢在10分鐘後熄滅。然而,這場原本可迅速控制的小火,最終導致約3500平方公尺的休耕田遭到燒毀。針對這起離譜的疏失,當局調查發現,該輛水箱車於3月12日送往進行車輛檢驗前,為了減輕重量而將水箱排空。車輛於3月13日返還消防署後,相關人員卻未依規定將水補滿。據日本消防現行規範,待命中的消防車預設為全滿水狀態,因此每日早晨的例行檢查清單中,並未包含「確認水量計」這一項目,才導致車輛在「空車」狀態下待命兩天卻無人察覺。伊賀市消防署表示,由於消防車放水延誤,極有可能導致火勢延燒面積擴大,已將此視為重大安全隱患事件。為避免重蹈覆轍,當局已即刻修改管理規範,將「目視確認水量計」納入每日必檢事項。相關負責人強調,未來將嚴格落實車輛返署後的覆核機制,重建民眾對於消防救災的信任,確保第一線救災功能運作正常。
以蠡測海也無妨談穩定幣 陳冲:我們有何價值被國際認可為middle power
中國古代有以蠡測海一說,蠡,葫蘆切一半,舀水用,意思同以管窺天、片言折獄、窺一斑可知全豹。單靠一瓢水難知海洋全貌,但若取樣慎重,觀察仔細,一瓢水或許仍蘊含重要資訊。Think big start small,眼光遠大,仍須小處著手,我國邦交國少,國際組織的會籍也有限,面對世界,就好比用一瓢水要知道世界全貌,他國閉門會議的內容我們不得而知,政府往往無法取得完整資訊,只能用破碎和零碎資料觀察國際變化,而近二十年變化尤劇,我們更須從不同方法了解世界的樣子,擴張眼界,與國際接軌。 先從幾個川普小故事(也就是所謂的「蠡」)談起。 (本文於清華大學科技管理學院孫運璿科技講座專題發表)1992年,電影「小鬼當家2」選定廣場飯店作為拍攝地點,在合約簽訂後要開拍時當時飯店的業主川普,卻表示需要讓自己在電影中入鏡且有台詞,方可拍攝,劇組只好臨時加了句六字台詞「Down the hall, to the left」換取開拍順利。時至今日,導演Chris Columbus仍時不時談論此事,去年(2005)記者詢問導演,既然認為不可理喻,當初為何不乾脆將片段刪除?導演只能答到:「If I cut it, I'll probably be sent out of the country.」。作為生意人,即使合約簽訂,川普也可以不遵守。另一個蠡(川普小故事)是有關現今很紅的海湖莊園。海湖莊園早期由Post家族所建,卻因維護成本過高而捐給美國政府,不料美國政府也無法負擔成本而返還,1985年,川普告訴Post家族願意出價1500萬美金,遭到Post以價格過低拒絕,川普遂出奇招,以兩百萬美元向KFC老闆購買在海湖莊園與海岸間的海灘,大肆宣傳將在此海灘蓋一建物以遮蔽海湖莊園視線,消息一出,本欲購買海湖莊園的買家紛紛縮手,最終川普僅以七百萬購得海湖莊園,當真做了一筆好買賣。2024年7月比特幣大會,在兩年前曾說比特幣是scam的川普,在面對眾多比特幣擁護者時竟宣示若當選將使美國成為加密幣之都、任內絕不發行CBDC且將確保穩定幣有安全而負責任的發展環境,這三個宣示其實反映川普團隊在海湖莊園協議中的構想,至今仍深深影響世界的經濟活動發展。果不其然,川普當選後迅速推動穩定幣立法,美國天才法案已於去年7月通過。事實上,臉書創辦人祖克伯曾於2019年發布Libra白皮書,聯合23家大型商業巨頭成立協會,欲發行穩定幣。可想像臉書在發布前必曾告知主管機關,但因穩定幣是全新的概念,主管機關最初可能未了解未來有何影響,在最後意識到可能無法控制時一改態度,踩了煞車,Fed聯手世界各國央行封殺,在2021年聯準會主席鮑爾更曾言「若有了數位美元,就不需要穩定幣」,最終協會成員紛紛退出,臉書宣布結束計畫。川普在2024年7月時的宣示,等同決定了CBDC及穩定幣的升降。去年3月我至香港時曾與財庫主管餐敘,當時對方提及香港將通過穩定幣條例,但港幣本身即為非數位化的穩定幣,與美元聯繫掛勾,我詢問是否有其他目的才須再發行穩定幣?對方避而不答,但從日後香港的政策(5/21立法會通過穩定幣條例,5/30刊憲)可知香港穩定幣政策的目的在於「境外人民幣穩定幣」,其考量有二,首先,去中心化與共產主義矛盾,中國不會以境內人民幣作為發行穩定幣的基礎,其二,若以境內人民幣發行,出現問題時將影響整體中國金融市場,但境外人民幣則無此憂慮。去年6月2日,香港穩定幣條例刊憲後幾天,在台北某論壇,我提及「香港的立法,將是貨幣代理人戰爭的序幕」,從英鎊、日圓至歐元,美元一直以來想方設法阻擋其他貨幣挑戰美元霸權,如今,面對中國,美元和境外人民幣間的貨幣戰爭不無可能,中國表面鴨子划水,實則默默佈局,只是數位貨幣牽涉decentralized(去中心化),近期有新聞表示中國官方態度不願穩定幣過於火熱,可能也與當時臉書欲發行Libra相似,對於穩定幣的後續影響謹慎面對。放眼各國,新加坡、日本、韓國及歐盟除美元穩定幣外,即使比例不高,也都開始推行自己貨幣的穩定幣,如日本已於2025年10月發行全球首個日圓穩定幣,牽涉本國貨幣話語權之事,不可不慎。台灣「虛擬資產服務法」已於去年6月送交行政院,立委日前質詢金管會彭主委,法案何時送交立院,彭主委也無從回答,且時過近一年,原本草案內容恐需修改。發行穩定幣除立法外也需基礎設施,台灣目前有幾家非金融業的大型業者,手握龐大美元資產,且世界供應鏈有整合需求,確實有條件發行穩定幣。近日有媒體指出,Meta欲在2026下半年重啟穩定幣,有別於當年法律不友善,如今美國已有法律框架,不確定性消除,且政府行政立法單位態度更加友善,此次也邀請其他數位金融業者共同參與,在2026年飛輪效應顯現之際,下半年勢必精彩。 川普在2024年7月談到穩定幣,其背後考量不得不談美國債務。俗稱海湖莊園協議一文由川普幕僚Stephen Miran在2024年11月撰寫,內文提及美元霸權地位受威脅且債台高築,建議以關稅為手段,迫使各國談判。去年4月2日川普宣布對等關稅,大家紛紛討論關稅公式何來,記者問我,我回答「關稅另有目的」,其實劇本早已寫好,關稅只是手段,重點是解決美元和美債危機。綜觀本世紀以來美國國債數,小布希就任時,僅5.7兆美元,直至今日已超過39兆美元,看似擁有印刷特權的美國,是否可以繼續債多不愁?短期債務到期是否能償還,而轉期以債養債是否還有人願意持有,都是美國需要面對的問題。川普表示將發行穩定幣,天才法案規定穩定幣背後儲備資產須為十足的現金或93天內到期美債,力圖以穩定幣背後資產需求接手美債市場,但亦有學者質疑,穩定幣需求僅3兆,是否能解決39兆美元債務?也許對川普而言,能解決燃眉之急(任內到期債務)已是萬幸!除美國國債增加外,近十幾年來聯準會持有美債數亦不斷增加,其實以中央銀行作為國家融資的方法,實為不可取現象,但聯準會仍不斷增加持有,加深美國財政危機。川普上任後僅半年,美國即通過天才法案顯示美國朝野對於「解決美元及美債問題的急迫性」皆有共識。先前提到的海湖莊園協議中,更曾提議發行century bond(百年債券,百年到期且不支息)來解決美債危機,若真成為政策,任何正常國家勢必將拒絕,但我國美債多由中央銀行持有,5000億外匯存底中可能有八成為美債,屆時政府又將如何因應?為保全美元地位,尼克森總統曾於1971年壯士斷腕,關閉gold window,宣布在1944年承諾的以35美元兌換一盎司黃金一事,暫停實施。若無當日尼克森政策,美國今日早已破產。近期,川普跳出主導原為聯合國下的計畫「和平委員會」。加薩地區殘破不堪,金融設施多被破壞,且缺乏自身貨幣,目前多以埃及及以色列貨幣為主要交易貨幣,但貨幣供給少,經濟活動受限。與臉書欲重啟穩定幣計畫同日,媒體報導加薩地區日後可能以美元穩定幣為支付方式。祖克伯若有遠見,可主動表態全力支持此案,一方面代理美國政府在加薩運行美元穩定幣,一方面發展自身穩定幣,必能正中川普心意,大力相助。 蠡是工具,目的是測海,從一些小事可見端倪。去年3月3日,台積電魏董事長於白宮召開記者會,會後記者提問,台積電投資美國一事,若日後中國欲封鎖或佔領台灣,是否有助減少對美晶片業務衝擊?川普答到,此事若發生將是災難事件,但因有部分晶片在美生產,至少給予美國一個機會(position)來因應。從川普的回答可知,川普始終以美國人利益為優先,且希望將更多的晶片生產移往美國。如何將有限的牌打得漂亮,需要國人的智慧。2024年美國總統選舉後,川普宣布丹麥大使人事案,在派令中竟明白寫道「為了國家安全及世界自由,美國方面認為擁有格陵蘭的所有權及控制權是絕對必要」,不知丹麥方在收到派令後,作何感想?川普曾誓言將在上任後第一天解決俄烏戰爭,事後卻表示只是in jest,然而據CNN統計,同樣的承諾川普至少講了53次,當真是in jest所以才可以隨口說說不當真?新的地緣經濟下,台灣要如何自救?自小習得與國際運作有關之理論已不適用今日,如同美國著名專欄作家所言 The America you knew Is over,舊的遊戲規則(如自由貿易及全球化)不復存在,莫再用過往思維思考新的局勢。現在我們唯一可與世界連接的臍帶似乎只剩美國,其他各國共享的好處我們不得而知,處境辛苦。仔細思考,我們還有些方式可以試試,例如:ECFA(緩和兩岸關係)、EFTA(台灣當年參加WTO談判時的人才都已退休,EFTA不失為練兵機會)以及MPIA,MPIA為WTO下機制,各國因不滿美國牽制上訴制度,故於2020年成立MPIA,台灣有WTO資格卻沒參加MPIA,實在可惜!智庫Eurasia Group創辦人Bremmer在今年發表一個光譜,兩端以各國對美態度分為FAFO及TACO,由此圖可知,台灣在國際眼光其實如同委內瑞拉、伊朗、烏克蘭,反觀光譜另一側(TACO)的代表國中國,對美態度堅決不從。平心而論,國際社會並不認同我們是一個legal entity,近日加拿大總理卡尼疾呼middle power團結合作,但我們有何價值被國際認可為middle power?是能源?是糧食?是核彈?還是半導體?Think big start small,務實做事,相信終有我們自證價值之時。
踹姨母、打生母 拒返還胞弟千萬信託基金 毆打律師惡女起底
因掌摑律師公會理事長惡名遠播的林姓女子,被肉搜出過去惡行,她不只毆打、恐嚇三名女律師,還在外婆葬禮上踹姨母、與生母互毆,林女因為逕行領取與胞弟共同持有土地的信託基金,拒絕返還,姊弟對簿公堂,敗訴後遷怒幫弟弟打贏官司的女律師,竟無理施暴,目前這起爭產案件正由台中高分院法官審理中。對多位律師施暴的林女(46歲)是雲林人,目前無業,獨居台中;家人透露,她因為由外公、外婆撫養長大,與再婚的母親感情不睦,2021年6月間,只因為外婆下葬地點與家族成員口角,竟在靈堂前與生母互毆,並拽著姨母的頭髮猛踹,兩代三女互告,林女被判罰鍰五萬元確定,阿姨與媽媽則被判拘役30日,但這個「驚世女兒」從此與家族成員決裂。除了毆打母親,林女與弟弟爭產,對簿公堂,同樣「驚心動魄」。2018年,林女與弟弟將共同持分的土地,設定共同擔保最高限額抵押權新臺幣1,000萬元給林女,並於2020年8月間簽訂信託契約,弟弟是委託人兼受益人,林女是受託人,兩人土地為信託財產。2020年,該筆土地出售,買家將應該給姊弟兩人的價金分別各934萬9,025元提存,林女竟逕行全部領取,並拒絕返還屬於弟弟的部份,雙方為此興訟,弟弟一審勝訴,也因此,林女遷怒弟弟委任的女律師,接連施暴,引起律師公會的「嚴重關切」針對昨天林女突然掌摑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之暴行,台中地院的解釋是,在場男性法警礙於性別,不敢趨前壓制林女、僅團團包圍,才讓她乘虛而入;有法院基層員工透露,當時林女與眾多律師對罵,在場男法警打內線請求「女法警支援」,但院內並無備勤的女性法警。律師公會強調,林女脫序行徑一再在法院裡發生,竟仍未引起法院重視,不但事前無預警措施,事發竟也找不到女警,任由暴力事件一再發生,事後再表明「譴責暴力」「將強化維安教育」,司法公信力蕩然無存。
500元大盜1/知名連鎖拉麵店結帳遭嗆少錢 清秀女火速抽走大鈔全都錄
雙北近期再度出現500元大盜!有店家去年中至年底間,遇到一名女子前來消費,女子在餐後掏出千元現鈔付餐費,看似再正常不過的平凡日常,但女子收到店家找給她的錢後,卻隨即向店員反應,「漏找500元」鈔票,儘管店員當下感覺有異,仍以為是真的漏找,隨即再抽出一張500元給女子,事後越想越不對,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竟發現女子在收到找錢後,如變戲法般迅速將500元抽走,向店員表示少找500元,速度之快,幾乎難以察覺。據了解,今年39歲的何姓女子早年長相甜美,自述大學畢業,未料卻從26歲因不明原因開始向店家詐騙500元,同樣手法一騙就是13年;而根據判決資料顯示,何女疑似患有多項身心疾病,十餘年來一直在店家上演類似詐騙手法,在雙北執法人員眼中已「小有名氣」。女子向店家消費時,給出千元大鈔找零,卻趁機將500元抽走。(圖/非當事店家/翻攝自臉書社團「愛新莊我是新莊人」)判決書指出,39歲的何姓女子去年7月15日下午前往新北市一間知名連鎖拉麵店消費,共計花費175元,她也當場支付1000元鈔票給店家,然而當店家收到千元紙鈔,並將剩餘的825元找錢給何女後,何姓女子竟直接將500元紙鈔收入外套口袋中,隨即向店家表示找零少了500元,讓店家誤以為真的少找500元給何女,再次將500元紙鈔交給她。然而當天營業結束後結帳,店家隨即發現當日營業額少了500元,當場想起今天有客人表示漏找500元,隨後調閱監視器畫面後卻發現,何姓女子在收到找錢後,迅速將手上的500元對摺,利用店家視線死角將500元收入外套口袋中,讓店家氣得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也通知何姓女子到案說明,何女事後坦承犯行,並將500元返還給店家,而店家事後同意不對何女追究。不過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仍認為何女不思循正當管道獲取財物,導致店家承受財產損失,念其犯案後坦承犯行,並已賠償店家所受損害,依詐欺取財罪判處其拘役5日,得易科罰金。何姓女子早非第一次犯案,其在雙北地區多間店家消費,以同樣手法聲稱店家未給500元。(圖/非當事店家/翻攝自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只是實際搜尋何女過去的犯罪紀錄卻發現,其去年1月30日下午前往台北市一間火鍋店消費,向店家購買190元的外帶鍋物,事後以千元紙鈔支付,卻以同樣手法迅速將500元收入口袋中,並向店家表示少找500元,讓店家信以為真,直到後續察覺異狀才報警處理。不過此次何女被抓包後卻辯稱,「自己根本沒去過這間店」、「當天沒有在士林」,且監視器畫面所拍攝到的人並不是她等語,但店家卻提出具體事證,表示當日營收就是短少500元,且監視器早已明確拍下何女的犯行,何女明明有收到500元找錢,卻將500元火速收入外套口袋內,再向店家要求補給紙鈔。對此,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何女事後未與當事店家和解或賠償,犯後坦承犯行,衡量受害店家所受損失非高,但審酌何女犯罪動機、目的、手段與其前科素行、智識程度與家庭經濟之狀況等,儘管檢察官求刑為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之刑,法官斟酌上情認為求刑過重,判處何女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出國變貴了!華航、長榮、星宇調漲「訂位服務費」 最高要付966元
國內主要航空公司近期陸續調漲訂位服務費,旅客搭機成本再度上升。長榮航空自今年3月1日起,將每航段訂位服務費由25美元(約新台幣805元)調升至28美元(約新台幣901元);華航則預計自17日起跟進調漲,同樣從25美元提高至28美元;星宇航空則將於4月1日起將服務費從25美元調至30美元(約新台幣966元)。據了解,訂位服務費為航空公司在售票過程中收取的附加費,用於補貼線上訂票平台、電話訂票或售票窗口的作業成本,包括人力、系統維護及交易手續費等。收取方式通常在購票時自動計入「稅金與附加費」項目,按每人計收,每張機票收一次,來回票亦為固定金額。不論透過官網、App 或旅行社訂票,旅客都可能被收取此費用。由於現行機票訂位透過全球分銷系統(GDS)提供服務,各大航空公司依「使用者付費」概念,均會隨票收取訂位服務費,且該費用無須經民航局審核。此外,旅客須注意,訂位服務費一般不可退還,即使退票,機票款項可退,但此費用通常不予返還。不過,多數航空公司對「不佔位嬰兒票」通常不收取訂位服務費,旅客可依需求規劃行程。
爸幫保管紅包!再婚花光「兒子壓歲錢」10歲弟怒告 法院這樣判
大陸河南省鄭州市1名10歲男童小輝(化名),因壓歲錢被父親擅自取走用於再婚開銷,無奈之下將爸爸告上法院。法院審理後認定,壓歲錢屬於未成年人的個人財產,監護人不得隨意占用,最終判決父親需返還本金及利息共人民幣8萬2750元(約新台幣38萬元)。綜合陸媒報導,小輝的父母2年前離婚後,他便隨父親生活。多年來,親友在春節期間給予小輝的壓歲錢累積達8萬餘元。為保管這筆錢款,父親曾專門以小輝名義在銀行開設帳戶,將壓歲錢存入其中。後來父親再婚,小輝轉由母親照顧。母親在整理相關資料時意外發現,該銀行帳戶內的8萬2750元本金及利息已被全部取走。經查詢得知,父親在未徵得小輝同意的情況下,將存款取出並用於自身再婚的婚禮開銷。得知情況後,小輝向父親追討這筆錢款,但父親拒絕返還。他辯稱,壓歲錢主要來自自己親友圈的贈與,曾與孩子口頭約定由父親暫為保管,待其成年後再返還,並認為孩子提起訴訟是受到母親教唆。雙方協商未果,小輝最終在母親協助下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父親返還全部存款及利息。法院審理認為,壓歲錢在法律性質上屬於贈與行為,當贈與人將錢款交付並由孩子或其監護人表示接受時,該筆財產的所有權即歸未成年人所有;接受贈與屬於民法上的純獲利益行為,即使未成年人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也不影響其取得財產權。法院同時指出,父母作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雖可代為管理子女財產,但應以保護未成年人利益為前提,不得擅自處分或占用。父親在未經小輝同意的情況下取走存款並用於個人結婚開銷,已侵犯孩子的合法財產權。最終,法院判決父親返還小輝壓歲錢本金及利息共計人民幣8萬2750元。法官提醒,在司法實踐中,壓歲錢通常被認定為贈與給孩子的個人財產,即使父母離異,也無權對其進行分割或隨意支配。監護人對未成年子女財產僅享有管理權,應依法妥善保管並維護其合法權益。
阿公寵孫「15歲就給5百萬」害父子對簿公堂 律師點出關鍵原因
一筆原本象徵疼愛與祝福的500萬元存款,最終卻演變成父子對簿公堂的刑事案件。律師劉韋廷近日分享一樁真實案例指出,家庭資產若缺乏妥善規劃,再深的親情也可能因此撕裂。劉韋廷表示,事件起因於一名疼愛孫子的爺爺;孫子自幼由爺爺親手教養,感情深厚。某日,爺爺決定將500萬元直接匯入年僅15歲的孫子帳戶,希望他未來能創業,延續家族打拚成果。孫子欣喜不已,卻讓孩子的父親憂心忡忡。父親擔心,未成年人突然擁有大筆資金,恐遭詐騙或揮霍,於是將款項轉至自己名下,另行開設定存帳戶保管,並承諾「等你長大一定歸還」。然而,對於「長大」的認定卻成為衝突導火線。當孫子20歲成年後要求返還款項,父親認為其心智仍未成熟,拒絕交付。雙方僵持不下,最終孩子以侵占罪名提告父親,原本出於愛的贈與,瞬間變成刑事案件,父子關係也因此決裂。劉韋廷指出,類似糾紛並不少見。長輩常以為「現在給就是愛」,卻忽略資產管理與家庭溝通的重要性。當未成熟的孩子突然承擔巨額財產,加上父母與祖父母之間缺乏明確共識與制度設計,金錢便可能成為權力與信任的拉鋸戰,最終傷害的是家庭關係。他建議,若希望孫子在25歲或30歲再取得資產,可透過信託機制設計給付時間與條件;也可利用保險或在遺囑中明確約定管理人與分配方式,讓資產在適當時機移轉。將情感納入制度安排,才能避免日後紛爭。
兒媳遭質疑出軌!公公轉帳2千萬購屋安撫 夫妻仍鬧離婚反遭提告
大陸上海徐匯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一起家事糾紛案。一名公公在兒子婚姻亮起紅燈之際,曾向兒媳轉帳65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600萬元),作為購房補償金。事後小夫妻仍鬧離婚,公公轉而提告,要求兒子與兒媳返還該筆款項及利息,但法院最終判決駁回其全部訴求。據《看看新聞》報導,資料顯示,兒子小唐與妻子小謝於2020年12月登記結婚,公公老唐為兩人婚後生活出資購置婚房。兩年多後,夫妻關係出現裂痕,小謝懷孕期間得知小唐曾隱瞞婚史,雙方矛盾加劇。小唐更懷疑腹中胎兒非親生,堅持要求進行親子鑑定。鑑定結果證實胎兒為小唐之子,但夫妻關係仍無法修復,小謝一度表示欲流產後再提出離婚。老唐見情勢惡化,於2023年4月至6月間,分三次向兒媳帳戶轉帳共計650萬元,並在備註中標明「購房款」。該筆資金後用於購買徐匯區一處學區房,並登記在小謝名下。同年6月,小謝順利產子,但9月起與小唐分居,隨後提出離婚訴訟,法院未予准許。老唐其後主張,650萬元為小謝以墮胎為要脅而向其借款,並提出小唐簽署的借條作為佐證,要求小夫妻共同返還金額及利息。小唐亦站在父親一方,承認借款事實,表示該筆款項為夫妻協議後向父親借得,願意還款。然而,小謝則主張,款項性質為老唐為補償其在婚姻中所受委屈及感謝她生下孩子而「贈與」的個人財產,並非借貸。她強調自己從未簽署借條,且轉帳備註也非「借款」,更指出該房產並非夫妻共同生活必要所購,應不視為共同債務。法院審理後認為,老唐所提借條僅為小唐一人簽署,並無證據證明小謝知情或事後追認;且涉案款項並非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所需,不符合《民法典》關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法律要件,最終裁定駁回原告老唐的所有訴訟請求。
買二手車3年才發現是「事故車」 法院判撤銷合同退還11萬元
大陸廣西近日公布1起因二手車買賣引發的民事糾紛。本案源於張男於2022年購買1輛標示「無重大事故」的二手車,後於2025年年檢時發現該車曾涉致人死亡事故,遂主張商家隱瞞事實並提起訴訟。法院事後認定雖非行業標準事故車,但商家未盡告知義務,構成重大誤解,判決撤銷合同,酌定退還2.5萬元人民幣(約合新台幣11萬元),買方返還車輛。據陸媒報導,案件可追溯至2022年3月,張男以人民幣4.8萬元向荔浦1間汽車公司購入1輛二手車。雙方在買賣合同中約定,該車並無重大事故、泡水或火燒車情形,並註明買方已知悉車況。然而實際情況是,這輛車早在2018年曾發生1起造成他人死亡的交通事故。雖然該事故未對車體結構造成實質性、結構性損壞,事後車輛也曾轉手,歷經3任車主,但關於曾涉致人死亡事故的資訊,張男在購車時並未被告知。直到2025年8月,張男之子替該車辦理年檢時,才意外查出該車過往曾涉及致死事故。張男父子認為,商家隱瞞車輛曾發生重大事故的關鍵事實,導致其在錯誤認知下締約,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買賣合同、退還全部購車款並支付違約金。涉案二手車公司則辯稱,交易前車輛檢驗結果正常,不構成行業標準所稱的「事故車」,公司並無欺詐行為,且買方主張撤銷權已逾法定期限,因而拒絕退款。法院審理後指出,儘管該車依行業標準並不屬於事故車,但商家在銷售過程中未盡到全面且細緻的查驗與告知義務,致使提供給張某的車況資訊不完整。從一般消費者的合理認知出發,車輛曾發生「致人死亡」事故,與張男所理解的「無事故」狀態之間存在重大落差,而此一事實足以影響車輛價值評估與購買決策。法院因此認定,張男是在重大誤解情形下簽訂合同,符合依法撤銷合同的構成要件。針對撤銷權是否逾期的爭點,法院認為應以買方實際知悉車輛曾發生致人死亡事故之日,即2025年8月,作為撤銷權起算時點,故未超過90日的法定期間。最終,荔浦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撤銷張男與該汽車公司所簽訂的車輛買賣合同;考量車輛已使用3年所產生的折舊、磨損以及雙方在交易中的過錯程度,酌定由商家返還2.5萬元。張男父子則須返還車輛並配合辦理過戶手續。至於請求支付違約金部分,法院認為合同既已撤銷,違約金主張失所附麗,故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