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除罪
」 通姦除罪化 通姦除罪 小三 外遇 通姦
推「通姦除罪」無照律師涉詐貸1.6億! 檢訊後聲押禁見獲准
富邦綜合開發公司負責人周方慰2023年遭踢爆為「最知名假律師」,沒想到時隔2年又再涉犯侵占、詐欺。台北地檢署11月27日指揮法部務調查局搜索周方慰等8名被告住所以及富邦綜合開發公司等20處,並通知包含周方慰在內的8名被告到案說明,檢方在訊後聲押禁見周方慰獲准。周方慰為富邦綜合開發公司負責人,於2015年富邦綜合開發公司和嘉義某私立大學有訴訟糾紛,源於該大學向富邦綜合開發公司租用宿舍後卻未付租金,雙方最終在法院以2850萬進行和解,沒想到周方慰卻將這些票據拿去兌換為現金以後私用買房涉犯侵占。2020年富邦公司將該宿舍與璽美、鈞美公司進行三方交易,周方慰與買家璽美等多家公司合謀,明知實際交易金額僅有1億1200萬元,但卻將金額墊高至2.3億並因此成功詐貸1.6億元得手觸犯詐欺、銀行法等罪。台北地檢署11月27日指揮調查局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周方慰等8名被告住所以及富邦綜合開發公司等20處,並通知包含周方慰在內的8名被告到案說明,訊後檢方聲押禁見周方慰後於稍早獲准。其餘涉案的檢璽美實業登記負責人黃美芳50萬元交保;富邦綜合開發公司會計侯美瑩50萬元交保;人頭張宸豪以50萬交保;鈞言公司負責人陳柏佑、余國華以100萬元交保,5人均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周方慰過去曾就「通姦除罪」議題聲請大法官釋憲,但於2023年被人踢爆其實並沒有律師資格,卻依舊收費承攬民事訴訟長達5年,甚至持前女友裸照逼千1000萬元分手賠償金,高等法院於去年判其違反律師法、恐嚇取財,判處周方慰1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36萬元定讞。
「通姦除罪」推手、無照律師再涉詐貸1.6億! 檢方訊後聲押禁見
富邦綜合開發公司負責人周方慰2023年遭踢爆為「最知名假律師」,沒想到時隔2年又再涉犯侵占、詐欺。台北地檢署今(11月27日)指揮法部務調查局搜索周方慰等8名被告住所以及富邦綜合開發公司等20處,並通知包含周方慰在內的8名被告到案說明。檢方訊後於11月28日凌晨聲押禁見周方慰。周方慰為富邦綜合開發公司負責人,於2015年富邦綜合開發公司和嘉義某私立大學有訴訟糾紛,源於該大學向富邦綜合開發公司租用宿舍後卻未付租金,雙方最終在法院以2850萬進行和解,沒想到周方慰卻將這些票據拿去兌換為現金以後私用買房涉犯侵占。2020年富邦公司將該宿舍與璽美、鈞美公司進行三方交易,周方慰與買家璽美等多家公司合謀,明知實際交易金額僅有1億1200萬元,但卻將金額墊高至2.3億並因此成功詐貸1.6億元得手觸犯詐欺、銀行法等罪。台北地檢署今指揮調查局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周方慰等8名被告住所以及富邦綜合開發公司等20處,並通知包含周方慰在內的8名被告到案說明,檢方訊後聲押禁見周方慰。其餘涉案的璽美實業登記負責人黃美芳50萬元交保;富邦綜合開發公司會計侯美瑩50萬元交保;人頭張宸豪以50萬交保;鈞言公司負責人陳柏佑、余國華以100萬元交保,5人均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周方慰過去曾就「通姦除罪」議題聲請大法官釋憲,但於2023年被人踢爆並其實沒有律師資格,卻依舊收費承攬民事訴訟長達5年,甚至持前女友裸照索要千萬分手賠償金,高等法院於去年判其違反律師法、恐嚇取財,判處周方慰1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36萬元定讞。
無照周姓律師再捲詐欺、侵占! 北檢指揮調查局兵分20路搜索
富邦綜合開發公司負責人周姓男子2023年遭踢爆為「最知名假律師」,沒想到時隔2年又再涉犯侵占、詐欺。台北地檢署今(11月27日)指揮法部務調查局搜索周男等8名被告住所以及富邦綜合開發公司等20處,並通知包含周男在內的8名被告到案說明。周男為富邦綜合開發公司負責人,於2015年富邦綜合開發公司和嘉義某私立大學有訴訟糾紛,源於該大學向富邦綜合開發公司租用宿舍後卻未付租金,雙方最終在法院以2850萬進行和解,沒想到周男卻將這些票據拿去兌換為現金以後私用買房涉犯侵占。2020年周男將該宿舍賣出以後再度跟某民營銀行以買房名義貸款,但卻將金額墊高至2.3億並因此成功詐貸1.6億元得手觸犯詐欺、銀行法等罪。台北地檢署今指揮調查局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周男等8名被告住所以及富邦綜合開發公司等20處,並通知包含周男在內的8名被告到案說明,全案將朝向侵占、詐欺方向進行偵辦。據了解,周男過去曾就「通姦除罪」議題聲請大法官釋憲,但於2023年被人踢爆並其實沒有律師資格,卻依舊收費承攬民事訴訟長達5年,甚至持前女友裸照逼千1000萬元分手賠償金,高等法院於去年判其違反律師法、恐嚇取財,判處周男1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36萬元定讞。
大法官人事案公聽會 陳培瑜籲重背景審查:勿陷單一議題片面判斷
總統賴清德先前提名7名大法官,全遭立院否決。新一輪提名名單近期被提出,並進入審查程序且將於7月25日行使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立法院今(3日)召開公聽會,其中民進黨立委陳培瑜指出,大法官人選審查應注重學養、操守與專業背景,勿僅以單一議題評斷,呼籲在野立委理性補齊人選,確保憲政體制正常運作。陳培瑜指出,司法院大法官及院長、副院長人選懸缺半年,引發憲政運作疑慮。司法院在五權憲法架構下,扮演憲政守門人角色,不僅負責法律、命令解釋,更是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的重要機關。過去多項重大人權保障進展,包括同性婚姻合法化、通姦除罪化等,皆由憲法法庭裁決而來,顯見其憲政地位不可動搖。「許多大法官受理的案件,都是當事人在一般訴訟救濟無門下的最後希望,若大法官人數不足、影響憲法法庭運作,將嚴重衝擊憲政體制與人民權利救濟途徑。」她提及司法院作為一般民眾最後的法律救濟管道,並針對部分立委將大法官被提名人對於死刑存廢或特定案件的看法,作為適任與否的唯一標準表示疑惑。對此,陳培瑜強調,大法官審理的案件包羅萬象,議題複雜多元,無法僅憑特定議題的立場,就推斷被提名人是否適任。若只因某一案件的看法,就否定被提名人日後處理其他議題的能力,顯然失之偏頗。因此,她呼籲,審查大法官人選的過程應重視學術涵養、行為操守、專業背景、人格特質與性別比例等全面標準,而非僅憑個人政治立場或單一議題表態來衡量。她強調,唯有理性審查且早日補齊大法官人選,方能確保憲法法庭正常運作,維護人民基本權利。
啦啦隊小三闖屋曬內褲?李怡貞掀「抓姦真相」:抓到你也不一定有用!
啦啦隊小三進門「曬內褲」?這不是偶像劇,是現實上演的婚姻風暴!執業律師李怡貞近日在節目上揭露,一名啦啦隊女孩竟與人夫富商發展婚外情,還大喇喇侵門踏戶。消息曝光後引爆網路熱議。今(1日)中午,李怡貞更在臉書發表長文《遇到啦啦隊小三在家曬內褲妳怎麼辦?》,以詼諧卻犀利的語氣,替網友上了一堂婚姻法律課。她開場直言:「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躲得了一時,躲不了一世,躲真的沒用。」還不忘酸一句:「曬內褲記得曬在陽台,不要給人家曬在客廳,至少比較快乾。」李怡貞指出,過去通姦罪尚未除罪化時,正宮抓姦得「搞陣仗」,追蹤器、手機電腦監控、請徵信社、拜託警察與里長到場,還得抓準時機破門錄影,人贓俱獲、蒐集床單和衛生紙當證物,最後還要祈禱遇上願意認定「性器交合」的法官。然而即使歷經萬難蒐證成功,多數判決也只判緩刑或罰金,反觀正宮還可能吃上妨害秘密、侵入住居、毀損等刑責,整個過程可謂「心力交瘁還被倒打一耙」。李怡貞進一步指出,自己支持通姦除罪化,原因之一就是「抓姦本身對正宮就是二次傷害」,實務中她通常建議委託人提起民事侵害配偶權訴訟即可。但她也坦言,現在法院判賠金額普遍偏低,少到連徵信費都不夠賠,更別說帶來心理上的撫慰。她舉例,有些案件明明證據齊全,對方卻反過來指控違法取證,「對方曬內褲沒經過我同意,我翻拍手機還要徵得他同意?」質疑現行法制對正宮相當不友善。李怡貞也列出「五大應對外遇對策」:婚前協議:提前約定懲罰性賠償金,即使實際金額訴訟中會被酌減,也比30萬的民事賠償制式要強。提起侵害配偶權訴訟:無須抓姦在床,光是曖昧訊息、親暱稱呼、出入旅館都能成為證據,判賠一般落在10萬至60萬間,實務上最高為100萬。離婚與離婚損害賠償:外遇可作為離婚事由,但需審慎處理監護權與財產分配,金額約10至30萬。簽訂外遇切結書:請律師協助讓外遇配偶「割地賠款」,承諾未來再犯需高額賠償,實務中確有千萬賠償判決。出家為尼(?):她開玩笑說,「每天念經幫配偶超渡」,呼籲不要為一棵爛樹放棄整片森林。李怡貞最後表示,台灣雖已通姦除罪化,但若沒有像國外一樣設計高額懲罰性賠償與制度保障,反而讓正宮處於更弱勢的地位。「一個家庭被毀掉,真的不是幾十萬可以賠得了的。」她語重心長說:「外遇的人躲不了一世,也別幻想無代價的結束一段婚姻。」提醒有心插足者:「曬內褲請曬在陽台,不要客廳。」一句話火力全開,句句鏗鏘。CTWANT提醒您: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李怡貞律師發表長文《遇到啦啦隊小三在家曬內褲妳怎麼辦?》進行法普。(圖/翻攝自臉書)
高學歷女戀上已婚鎮代表 挑釁元配「風流無罪」!2人下場慘了
通姦除罪化後已婚人士就能亂搞?雲林縣西螺鎮一名男子阿文(化名)自2007年連任鎮民代表至今,他與妻子阿美結婚逾26年,幸福家庭卻因一名高學歷女子小花介入破滅,對方甚至還挑釁元配稱「通姦已經除罪化」;阿美和阿文離婚後,憤而向2人提告,經雲林地方法院依2人確實在阿文已婚時發生性行為,判他們賠償80萬元給阿美,全案仍可上訴。據判決書內容,在雲林縣西螺鎮當鎮民代表的阿文,與阿美結婚多年育有一對兒女,阿美支持熱情政治的先生,對於他日出晚歸會噓寒問暖,平日對家事更是盡心盡力,把小孩照顧到大。豈料,阿美卻聽到風聲,阿文與一名上市電子公司的女高級處長小花關係不單純,還被直擊在公園摟摟抱抱。介入阿文家庭的小花是一名高學歷女子,她自稱任職於一間上市電子公司,還是高級處長,公司沒有人不認識她,且年收入有千萬元。阿美得知阿文外遇後,氣得跟他對質,阿文一開始先否認,直到被拆穿後改以冷暴力、要求離婚,更不掩飾與小花的關係;而小花還不害羞地跟阿美嗆聲,「通姦已經除罪化」她無法對他們怎樣。對此阿美身心受創,與阿文離婚後,依法對2人提告,求償200萬元的非財產上損害。開庭後阿文辯稱,與小花只是小學同學,平日有不少互動;而阿美因為與自己母親有衝突,話不投機加上作息不同等因素,早在2014年發生口角後就分房睡,關係早疏遠。在2019年小花離婚後心情不好,彼此互相安慰後,才逾越普通朋友分際,但之後與小花分手想跟阿美破鏡重圓。經法院審酌,阿文與小花確實發生性行為,已侵害阿美的配偶權及家庭幸福實屬重大,因此依法判2人須連帶給付80萬元給阿美,全案仍可上訴。
憲法法庭瀰漫「廢死氛圍」! 專家學者坦言死刑合憲不樂觀
憲法法庭2024年4月23日進行死刑大辯論,擔任法務部專家學者代表的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教授賴擁連,參與全場的死刑辯論,他對釋憲結果表示悲觀。賴擁連在憲法法庭直擊觀察發現,整個法庭氛圍,「好像就是要廢死」,他對釋憲結果不樂觀,應該是會朝廢死方向去解釋。賴擁連指出,支持廢死的一方結合律師團體,在某種程度上算是有備而來,似乎想在蔡英文總統的人權政策下,「裡應外和」達到廢死目的。賴擁連舉例,大法官詹森林在庭上質疑法務部,憲法法庭過去對許多爭議如同婚、通姦罪解釋時,法務部也都說違反多數民意應尊重立法和行政權。宣告違憲後,行政院也提修法讓同性可結婚、通姦除罪化,「為什麼現在死刑就一直要用民意希望憲法法庭讓步?」法務部檢察司司長郭永發表示,通姦罪是侵犯配偶權,同性婚姻則是個人對性的取向權利,這兩種權利和死刑問題截然不同,因為死刑是侵害社會公益及國家刑事政策,各屬不同層次的東西,不能相提並論。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林麗瑩也指出,歐洲人權法院認為,要禁止死刑,政治部門需先達成共識,德國聯邦憲法法院也認為,此議題須留給立法部門決定。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認為,死刑廢除議題是立法部門決定,聲請人提到宣告死刑違憲的國家,其背景皆相似,都是政治部門達成共識。
鳥總又錯了1/許智超才被抓到與女球員開房 隔月偷吃前國手又被逮
綽號「鳥總」的職籃T1台中太陽隊助理教練許智超涉嫌與吳姓前女籃球員發生婚外情,遭妻子找媽媽南下抓姦,新北地院日前判吳女須賠30萬元;巧的是許智超被抓姦後,隔月又與喬姓女前國手前往旅館開房間,肆無忌憚地偷吃再被妻子逮個正著,許妻痛斥丈夫至今不肯認錯,決定提告到底。許智超和吳女今年3月21日從高雄的一家汽車旅館退房時,被在外等候的許妻及岳母當場堵到,許當場向岳母下跪說「媽媽,我做錯了。」許妻向吳女求償200萬元,吳女辯稱兩人在房內並未逾矩,新北地院11日21日對吳女判賠30萬,全案仍可上訴。許妻告訴本刊記者說,喬姓前三鐵(鐵餅、鉛球、鏈球)國手是她在體育學院的同學,幾年前喬女曾跟她聯絡,表示自己的小孩想要打籃球,許妻因此介紹籃球專長的丈夫跟喬女認識,未料兩人竟私通款曲。她說,曾有朋友在路上巧遇許與其他女人幽會的照片,她還天真地告訴對方,那是她認識的朋友,兩人應該是在談事情,沒想到她對丈夫的信任,卻被許智超覺得她很好騙,換來無數次的背叛。許智超曾是達欣工程籃球隊當家射手,有「中距離教科書」之美譽,後來轉任教練在籃球界人脈很廣。(圖/報系資料照) 「他(許智超)把通訊錄上女人的名字改成『時事大新聞』、『Super』這種暱稱,想掩飾她們傳來的簡訊。」許妻控訴,許智超修改外遇對象在LINE上的名稱,手機螢幕待機時傳來訊息就像是新聞推播或是來自男性,以防止她不小心看到起疑。但有一次,許妻看到手機待機螢幕上顯示「Super」訊息的第一行字竟是「老公…」,讓她開始懷疑其中的內容,偷偷查看後,竟發現有喬女傳來撫摸下體的自拍影片,還有許多非常露骨的性愛文字,她才開始調查許智超的行蹤,沒想到,先逮到通訊錄上綽號「時事大新聞」的吳女。許妻回憶,她與母親抓到許智超與吳女外遇後一個月,發現許與喬女訊息對話,她懷疑許智超可能與對方約在籃球賽場見面;在4月23日,許妻跟蹤許智超前往新莊球場,雖然在球場沒有異狀,但許在球賽結束後返回住處把車停好,卻未直接回家,而是在家門到巷道口來回走動,讓她十分懷疑,不久後就看到喬女搭乘計程車抵達巷口,許智超上車後,計程車直奔中和一家汽車旅館。許妻與弟弟一路尾隨到旅館外,攔下許智超剛剛搭乘的許程車,問出兩人剛剛下車的房號;許妻說,她發現丈夫與別人女人又到汽車旅館,馬上打電話給律師,對方提醒她,現今的法律規定已經不同,通姦除罪化,就算報警也不能破門捉姦,因此她在許、喬兩人對面租了另一間房,足足等了三個半小時,等到許、喬開門準備離開時才衝上前質問兩人。許智超遭妻子抓到與喬女在新北一家汽車旅館共處一室,但兩人聲稱在房內是做精油按摩。(圖/讀者提供)許妻說,許智超被她抓包的時候雖然當場道歉,卻堅稱兩人在房內沒有不軌;喬女見到她出現,也說「對不起,我錯了,以後不會再跟他見面」,但卻堅持兩人在汽車旅館房間內只是在精油按摩。許妻講到一半,眼淚從眼角流出來,她急忙從手提包裡拿出手帕,一邊擦眼淚、一邊說,在汽車旅館抓到許智超與喬女開房後過了幾天,還陸續看到喬女在臉書上貼出開心去環島、到高爾夫球俱樂部聚會的照片。「為什麼他們過這麼開心,我卻這麼痛苦?」許妻說,她決定要對許、喬兩人提告。CTWANT致電許智超,詢問對許妻指控內容的看法,但至截稿為止仍未獲得回應。
假律師坑豪宅2/昔通姦除罪化推手 他竟拿裸照逼前女友付千萬分手費
「最知名假律師」周方慰遭控積欠近800萬元社區管理費不付,其離譜行徑不僅於此,他明知自己沒有律師執照,卻違法承攬民事訴訟5年,更以曾格爾新聞威脅前女友,拿裸照逼女方簽下千萬元本票的「分手賠償」,女方在忍無可忍下提出告訴,全案仍在偵辦中。據了解,周方慰自稱是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為富邦行銷管理顧問公司、富邦綜合開發及萬國國際開發公司負責人,他曾多次以律師身分接受採訪談論訴訟案。時代廣場大樓遭周方慰求償1500萬元,每戶要分別負擔數千到數萬元,讓10月底的區權會氣氛低迷。(圖/讀者提供)2017年間,太子集團創辦人許勝發因數十億債務而遭法拍,周方慰還曾以債權人律師身分接受媒體採訪,指責許「借了錢就不還」的行為,他還因外遇生子遭郭姓妻子怒告通姦,遭檢方起訴並判刑,周方慰因而提出通姦除罪釋憲聲請,成為通姦除罪化推手,法界對其身分深信不疑,卻被檢調發現他竟是假律師。台北地檢署發現周方慰不具有律師身分,還「收費」承攬民事訴訟長達5年,不法獲利高達188萬元,今年初指揮北市處展開搜查,更發現其離譜行徑不僅於此。檢調發現,去年底他不滿前女友提出分手,竟以裸照威脅女方簽下千萬本票的分手賠償,多次傳訊息恐嚇對方,聲稱要讓女方「成為名人」,還要拜訪對方的父母,「看看他們到底是怎麼教育你的,才會讓你找男人來包養兩年」。周方慰曾以曾格爾的新聞要脅前女友,要求女方簽下千萬元本票,否則「鐵定會比曾格爾新聞更精彩」。(圖/翻攝曾格爾臉書)周方慰更多次拿私密畫面威脅對方,稱女方是「香香的一線鮑」,揚言要將對方的裸照刊登出來,要讓女方在家人、合作夥伴和大眾面前社會性死亡,更洋洋得意表示「鐵定會比曾格爾新聞更精彩」,女方則在忍無可忍下提出告訴,檢方調查後認定周男涉犯《律師法》、《刑法》恐嚇取財未遂罪,將他起訴,全案依法偵辦中。本刊致電富邦行銷管理顧問公司、富邦綜合開發及萬國國際開發公司,想詢問周方慰對相關指控的看法,但公司電話已成空號,而時代廣場管委會也表示沒有周方慰的聯絡電話,因此至截稿前仍未獲得其回應。
公關女王公開「勝訴秘辛」:小三還是會被民法認證的 曾格爾「講到哭」近況曝
「登山女神」曾格爾爆出勾搭已婚富商陳坤保泡湯開房,被「時尚公關女王」岳啟儒提告。經過一年訴訟,如今判決結果出爐,曾格爾判賠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岳啟儒昨(11日)深夜替大家解惑,什麼是侵害配偶權。她直言,雖然通姦除罪化,小三還是會被民法認證的。岳啟儒透露,在打官司的過程中,有些朋友會問「現在不是沒有通姦罪了嗎」、「妳告的是什麼」、「只有截圖能告成嗎」,過去通姦罪是歸屬在刑法,的確已經廢除了,但是不代表小三無罪,民法裡仍然有規範夫妻權益,就是所謂的配偶權,所以外遇雖然無法告刑事,但還是能提起民事訴訟,判決的差別就是刑事可以把被告抓去關,但現在不用關了,不過民事敗訴要賠錢。岳啟儒指出,過去刑事通姦罪的認定要蒐證難度非常高,反而現在民法的認定範圍界線更容易懂,只要是違背了社會大眾認知的男女互動方式,就侵害了配偶權,「所以曖昧簡訊算不算?摟摟抱抱親密肢體接觸算不算?一般人都會認定這已經超越普通朋友界線,而和有家室的人發生這些行為更是不妥,光是這樣就已經可以定罪了。」岳啟儒直言,在法律條文之下,有罪就是有罪,雖然通姦除罪化,小三還是會被民法認證的。至於曾格爾被判賠30萬元後,至今無回應,不過10日有在臉書開直播提到,「講著講著就哭了,正在希夏邦馬峰大本營徒步,和大家分享這幾天發生的大事,與14峰進度。」
許聖梅主持突失控飆罵 她遭嗆「不要一直插話」走心:現在開始都不講
名嘴許聖梅近來與私家偵探MARCO經常一起出現在網路節目同框聊時事,日前談起群創已婚處長劈腿事件,過程中卻看見網友建議「不要一直插話」,讓她一度中斷討論、連續跳針反問3次「我有一直插嘴嗎」,隨後更表示「你惹怒我了」,罕見動怒的許聖梅接著都不接話,疑似被網友嗆到整個人走心,氣氛一度陷入尷尬,所幸後來她改口稱沒事「你不要被我嚇到,我是開玩笑的啦」!許聖梅訪問Marco期間,有網友反應「不要一直插話」。(圖/翻攝自YouTube/哏傳媒) 從畫面中可見到許聖梅先是跳針講了3次「我有一直插嘴嗎」,接著又向該名網友喊話「你惹怒我了,不要惹怒來賓,你可以退我的粉絲,你不要再來了!你不要再來了!不要再來了」!許聖梅訪問Marco期間,有網友反應「不要一直插話」。(圖/翻攝自YouTube/哏傳媒) 許聖梅除了時常上名嘴節目評論時事外,還與私家偵探MARCO在節目《危機女王》中同框,幾集下來反應不錯,不少粉絲更點名喜愛MARCO,認為他有許多徵信社的經驗,實戰跟拍故事聽得讓人直呼過癮,這次Marco分享一個發生於通姦除罪前的案例,一名公務員老公直接在汽車旅館被抓姦。然而,直播過程中,許聖梅看見一名網友留言「不要一直插話」,讓她忍不住打斷原先討論的話題,向該名網友表示「我真的要罵你一下」。許聖梅接著表示,「現在開始都不講了」,隨後就一陣沉默,MARCO則是尷尬接話表示,「我希望妳用妳的經驗幫我補強一下」,後來該名網友也緩頰「我很喜歡聖梅,息怒啦」,對此許聖梅才笑回,「沒事,女人不能惹的,我會瘋狂的我告訴你,好沒事啦」!對於外界質疑為何一直插話?她事後則開玩笑說,「因為…我的判斷是他已經講完了」,Marco也笑說「聊天不就這樣」。
舊法官不認侵害配偶權判小三免賠 更一審大逆轉結果曝
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吳佳樺在前年審理1起外遇事件,她認為通姦除罪化後,憲法重視的是個人性自主決定權,不再強調婚姻的制度性保障,因此判決向小三求償80萬元的陳姓女子敗訴。但更一審時逆轉,改判小三須賠償正宮12萬元,全案還可上訴。正宮陳女主張,從2019年4月到6月間,小三洪女常跟丈夫在深夜講電話,在同年8月,丈夫還跟洪女在台北市民生東路十指緊口,互動相當親密。不僅如此,丈夫還常把汽車停在洪女家的停車場,也直接坦承外遇。陳女認為是洪女的勾引讓丈夫出軌,因此提告洪女侵害配偶權,並向她求償80萬元。法官吳佳樺認為,陳女所提供的影片及照片確實可以證明丈夫與洪女外遇,但在通姦除罪化後,《憲法》轉變成重視個人性自主權,而不再強調婚姻的制度性保障,因此陳女以配偶權受到侵害來求償,並沒有法律的依據,因此判決陳女敗訴。陳女不服結果提起上訴,二審法官認為言詞辯論書未合法送達給洪女,程序有瑕疵,因此判決廢棄發回更審,巧妙的避開有爭議的配偶權問題。更一審改由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宣玉華審理,案件也逆轉判小三須賠償正宮12萬元,符合法律界預估吳佳樺的觀點屬於少數派,更審的判決也會逆轉。法官宣玉華認為法律仍保障配偶權,洪女曾傳給陳女,表示:「妳老公在我店裡喝醉了還在我這睡覺」、「很想知道為何你老公不想跟你住在一起」、「既然你說過你們還是夫妻,那就麻煩你管好自己的老公」等訊息,洪女也與陳女丈夫有牽手,同宿等親密行為,因此最後判決洪女須賠償12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通姦案釋憲聲請人竟是假律師 北市調查處逮獲送北檢10萬交保
富邦行銷管理顧問公司負責人周方慰,先前曾因促成通姦除罪化成為知名「律師」,不過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獲報,原來周方慰並沒有律師資格,還從2013年起承攬民事訴訟,時間長達5年,逮捕周男後移送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諭令10萬元交保。
司法院秘書長備詢意外爆料 同婚釋憲、通姦除罪也讓民進黨很受傷
司法院祕書長林輝煌今天到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報告立法計畫並備詢。國民黨立委曾銘宗批憲法法庭判決離人民太遠,讓林輝煌突然激動反駁,在野黨說偏袒執政黨,執政黨也說同婚釋憲讓他們快倒掉、通姦除罪化也讓他們招架不住,「官司有輸有贏,說不清啦!」民進黨向來把同婚等進步議題拿來當作選舉號召的招牌。林輝煌今天備詢時卻意外透露出民進黨立委向司法院抱怨過同婚釋憲讓他們快倒掉,通姦除罪化也招架不住。曾銘宗質詢時批評民眾對法官信任度低迷,並批判憲法法庭、行政法院判決距離人民太遠,像是政府沒收水利會財產,這樣也能判合憲,對判決結果雖然尊重,但離外界期待太遠。林輝煌突然激動一吐苦水,行政法院官司本來就有輸有贏,執政黨也會來抱怨行政法院判決,說他們一直輸。至於憲法法庭,執政黨也說同婚釋憲讓他們快倒掉,通姦除罪化也讓他們快招架不住,執政黨跟在野黨都說司法有偏袒,「官司本來就有輸有贏,說不通啦!行政法院判決跟憲法法庭判決,都理由充足,賣安內!(別這樣)」對於曾銘宗所指法官信任度,林輝煌說,該份民調是調查治安滿意度,順便問對法官看法,「要法官跟警察一樣去拿槍保護人民,法官是比不上他們,本來就會偏低。」林輝煌接著說,根據中華民國群我倫理促進會跟遠見雜誌民調,法官信任度2017年32.8%, 2019年39.6%,2021年43.1%,「節節上升欸,這有在壞嗎?表示我們有在進步。」林輝煌也提出司法院自己委託公正民調公司所做民調,法官信任度2019年44.6%,2020年 53.9%,2021年54.7%,2022年更高達58.8%,節節進步,而且幅度很大。曾銘宗質疑,這樣的信任度你滿意嗎?林輝煌說,不敢說滿意還有努力空間,但是還不錯,這樣的成績還不錯,跟歐洲國家比起來不算差。曾追問,「所以是滿意?」林輝煌說,「多少有點滿意吧!」但當然還是要繼續努力,好還要更好。
名醫疑偷腥3/常藉口外出不顧小孩 妻遭夫控為當醫師娘拋棄家庭
上過《醫師好辣》談話性節目,且是廣播電台貴賓的彰化基督教醫院神經外科名醫孫男(44歲),遭擔任業務主管的羅男(45歲)控訴破壞家庭,還與其妻盧女(42歲)共築愛巢,羅男今年4月受不了綠光罩頂而與妻子協議離婚,並對孫男提告「侵害配偶權」。本刊調查,盧女也從事業務工作,與羅男在2010年認識進而交往,隔年就結婚,陸續生下大兒子及小兒子,家中大小事都是羅男打點,生活重心也逐漸轉移到小孩身上,但盧女卻總認為生活缺乏儀式感、新鮮感。羅男說,夫妻間偶有爭執很正常,但他很享受陪伴孩子成長的平凡幸福,前妻去年在朋友聚會上遇到孫醫師後行為即出現異狀,例如1家4口出遊時她總是在滑手機,周末時外務很多,常常藉口外出或是回娘家,幾乎無暇照顧小孩,經過徵信社蒐證才發現她和孫男在外共築愛巢,今年4月羅男終於下定決心與盧女離婚。羅男說,前妻成天幻想未來會當醫師娘,深陷愛情漩渦,怎麼樣都喚不醒,沒料到10年的婚姻會這樣畫上句點,未來不知道前妻會不會為了傷害孩子或錯過孩子的成長感到愧歉、抱歉,但台灣現今價值觀念,破壞家庭的一方不認為自己有錯,尤其通姦除罪化後,這些人的觀念更猖狂。 然而台灣的通姦除罪化至今剛滿2年,據內政部統計,2019年全國離婚對數為5萬4437對,總離婚率為2.31,2020年5萬1,680對,雖然地方法院裁判離婚案件近10年呈現下降趨勢,平均每年降幅5.3%,但仍位居亞洲之冠。所有年齡層中,以「35歲至39歲」是離婚率最高的階段,在2020年已突破1萬對;至於離婚原因,最大宗為惡意遺棄、再來是家暴,另外還有外遇、婆媳問題。律師洪嘉呈說,同樣是通姦除罪化的韓國離婚案件訴訟雖然減少,但提起民事損害賠償的案件不減反增,所以看起來,離婚跟通姦除罪並無直接關聯,而台灣通姦除罪後,近2年離婚率不增反減,也就是說通姦除罪對台灣社會現象無實質影響,至於民法是否能全面保護婚姻確實令人存疑,恐怕要再長期觀察。律師洪嘉呈指出,通姦除罪化至今2年,離婚率不增反減,而提起民事損害配偶權案件反而提升。(圖/侯世駿攝)對此,孫醫師表示,關於被指婚外情一事,他跟太太已控告羅男妨害名譽,羅男的故事完全是子虛烏有的幻想,羅男和前妻好像還有孩子扶養權的問題,他跟太太已經被搞的很厭煩,若有涉及到他們夫妻名譽的問題,他們一定會維護自身權益。孫醫師妻子許女進一步解釋,所謂的親吻照是角度錯位,時間是7月份,當時羅男與盧女已離婚。被控出軌的盧女針對親吻照表示是被移花接木,躺在租屋處椅子上是去年5月份被羅男趕出來,不得不在外租屋,羅男拍的照片都是離婚後的事,對方根本鬼話連篇,顛倒是非。「先前羅男會家暴我跟孩子,從小孩臉上可看到瘀青、抓痕,對我也是言語暴力。」實在忍無可忍才會協議離婚,並於去年向法院申請核發通常保護令,有效期間2年。盧女說當初她提告羅男妨害名譽,是對方跪著求她和解,「但現在又來這樣傷害我,到底有完沒完,你知道他打小孩有多殘忍,你看了應該也會哭的。」至於記者問及孫醫師跟她的關係,盧女表示,「他只是我老朋友,學生期間認識的,他來幫我的,但因為我前夫調查發現他是醫師,就抓著這點不放」。
分居妻懷孕生子辯「吃胖了」 綠帽夫怒告!小王提通姦除罪化鬥法
台北1對夫妻分居多年,2人未再發生性關係,不過老公發現妻子肚子日漸隆起,妻子以「我變胖」含糊帶過,過沒多久竟生下小孩,老公發現戶口多了1個人才驚覺被戴綠帽,憤而向妻子和小王求償。審理時,小王以「通姦除罪化」為由拒絕賠償,但台北地院認為,通姦除罪化並未否定民法之配偶權,判妻子與小王應連帶賠償40萬元。判決書指出,該對夫妻在2009年結婚,老公2018年搬離住處後,2人分居也再發生性關係,不過,某日老公發現妻子肚子日漸變大,妻子回他說「只是變胖」,直到去年3月妻子生下小孩,還登記在老公名下,老公方知自己「被綠了」,憤而提告。開庭時,妻子同意和解,但她目前沒有工作、無法支付150萬元賠償金。小王則以大法官已宣告通姦罪違憲作為抗辯,憲法不再強調保障婚姻與家庭制度,轉為重視獨立個體的性自主權,不應承認另一方獨佔的配偶權,拒絕賠償。北院認為,大法官對於通姦除罪化的解釋,無法拘束民事案件,大法官也認同婚姻制度仍存在忠誠義務,因此不能以憲法保證人民性自主權為由,否定民法中的配偶權,判決2人需賠償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與奈國駐館清潔工性交易 外交官遭彈劾
外交部前駐外館長楊文昇於派駐奈及利亞期間,竟與駐館雇用的當地女清潔工進行性交易。楊跟女方「脫光光洗澡」、「同床共枕」,遭外交部懲處後還辯稱通姦已除罪,這是他私事;楊稱是女方因金錢需求主動說can do anything(願做任何事)。監察院調查認為楊敗壞官箴,全數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彈劾文指出,楊於2018年7月至2020年9月擔任奈及利亞駐外館長,期間與外館聘雇的清潔工J女在他宿舍性交易,J女2018年底離職,2020年7月向外館檢舉楊對她性騷擾,並且提供同床共枕與在健身房的合照佐證。外交部認定其性交易行為,記一大過。楊給外交部的「懲處申復書」中,坦承性交易,但辯稱是J女因母病為由,主動提出金錢請求,並願do anything回報,楊以為黑人長處貧窮,以各種名目伸手要錢乃常事,男女關係較開放,便在健身完與J女裸身共浴,並發生合意性行為。但事後楊接受監委約詢時改稱僅共浴,未有性器交合。楊甚至搬出「通姦除罪化」為由,強調此為個人私事。監委認為,楊屢以「善意金錢援助」、「雙方合意的交易行為」、「通姦除罪化」等飾詞狡辯,顯見毫無悔意,有懲戒必要。監察院日前召開審查會,認楊言行失檢,敗壞官箴,嚴重影響公務員形象與政府清譽,全數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
雙龍搶珠2/同婚過不了、通姦罪廢不掉 大法官當白手套代勞
回顧司法院大法官會議73年來的歷史,一般認為近年來有兩號釋憲文對家庭結構造成重大影響,分別是2017年5月24日公布同婚合法化的釋字748號解釋,以及2020年5月29日宣告通姦除罪化的釋字791號。最特別的是,這兩號釋憲文都曾違反社會多數民意。不少資深司法官認為,執政的民進黨不直接透過立法院的絕對優勢修法,竟然由大法官以違反人權為由、出面宣告相關法律違憲,究竟是大法官撈過界,還是體諒立委礙於選民壓力不敢直接修法,堪稱民主國家奇觀。以同婚為例,根據民進黨政府2020年自己做的民調顯示,近5成3的民調認同,不過在最接近釋憲當下的公投民意,也就是2018年公投第14案中,針對同性伴侶結婚是否適用民法,與異性戀婚姻有相同權利一事。不同意票達694萬9697票,遠超過同意的338萬2286票達兩倍之多,顯示絕大多數民意對同婚持保留態度。至於通姦罪的除罪化問題,根據法務部檢察司主任檢察官林映姿2020年3月31日在通姦罪釋憲案言詞辯論時表示,台灣社會對廢除通姦罪並未形成共識,依據民調顯示,反對廢除通姦罪者為85%,顯示強大民意認為應該維持通姦罪,不過大法官還是宣告通姦罪違憲,立法院直到2021年5月31日才三讀通過刪除通姦罪相關的《刑法》第239條及《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條文,以符合大法官釋憲意旨,只能算是狗尾續貂。支持通姦除罪化的社團到司法院前陳情示威,大法官會議後來宣告通姦罪違憲。(圖/報系資料庫)不少法界人士認為,同婚合法化、通姦罪該不該廢,這是執政當局的立法政策問題,能否無限上綱到基本人權層次,有很大爭議,就像《民法》也反對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可是回教國家承認多妻,基督教國家則承認一夫一妻,難道能說穆斯林不重視基本人權,基督教國家統統人權至上?那百餘年來積極向外擴張、欺負弱小民族的帝國主義者,難道不是多為基督教國家嗎?除了大法官撈過界,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也不遑多讓,去年5月7日做出「109年度大字第5號」裁定,認定《兩性平等教育法》第30條第2項的狼師調查小組外聘條款不能溯及既往,這個裁定讓教育界和婦幼團體相當緊張。因為據傳有被解聘的狼師試圖以「調查小組組成不合法、解聘案無效」的理由申請重返校園,立法院遂緊急在今年1月5日三讀通過修正案,在《性平法》第30條第2項裡,將學校性平調查小組成員可全部外聘納入法條,且能溯及既往,以此圍堵狼師復職。朝野立委透露,2018年修正《性平法》時,擔心先前的法條沒明確規定性平案件調查小組成員可一部或全部外聘,因此特別增訂在修正條文施行前「亦同」,不料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認為這樣的規定無法溯及既往,無奈之下,只好再度修法。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裁定《性平法》規定的調查小組外聘條款不能溯及既往,立法院被迫修法以免狼師復職。(圖/李宗明攝、翻攝自國會頻道)
台灣萬事屋1/法律幫不了時來找我! 徵信社業務比你想像中多更多
先前《CTWANT》曾報導一系列徵信社相關的專題,徵信社老闆博哥(謝智博)也跟我們分享許多讓人咋舌與動容的故事。但徵信社除了跟監、抓姦外,到底還能做哪些事情,以及案件到底要如何收費,這些事情鮮少有人討論。這次《CTWANT》特別拜託博哥,請他針對這塊好好地跟我們說明一下。博哥表示,其實徵信社能做的事情不只有跟監或是抓姦,其他像是尋人、感情破壞、感情挽回,甚至連債務協商,其實都是徵信社的業務範疇,「其實就是看客戶預算,基本上預算到位,又不違反我的道德標準,能做的都會做。」服務項目之廣泛,聽起來就像是動漫作品中使命必達的萬事屋。撇除跟監、抓姦、尋人這種最基本的業務,比較特別的業務首推「感情破壞」。主要客群是那些發現另外一半外遇卻不想離婚的人。這時候業者會讓俗稱「演員」的工作人員接近小三,透過搭訕、誘惑、追求等方式,讓演員與小三發生感情,進而讓小三離開客戶的另外一半,某種程度也算是「圓滿」了家庭,但最後當事人能否破鏡重圓?其實也很難說。另外,外界鮮少知道的是,其實徵信社也提供「心理諮商輔導」的服務,其主要的功能就是安撫客戶的情緒,尤其在外遇類的案件結束,通常客戶的情緒會陷入極度的負面,博哥就會安排客戶與諮商師碰面,再搭配徵信社內本身過往許多誇張的案件,讓客戶透過「比較」的方式,一步步擺脫傷痛。博哥表示「畢竟你的故事不見的是最誇張的,但許多誇張情節的故事,反而是可以用來安撫客戶的情緒」。至於收費部分,博哥也坦言,隨著客戶的目標、內容、案件困難度的不同,收費金額真的差很多,這也是為何徵信社的收費標準一直沒法一致與透明的原因,幾乎每個案子都是客製化收費。他建議大家如果真的要找徵信社,要有「低消」15萬的心理準備。但博哥還是幫我們舉例了一些收費方式,以跟監為例,如果對象是一個普通的上班族,交通工具單一,每天跟監以8小時計算的話,一週跟監5天為最低門檻,基礎收取費用是6萬元,平均每個小時收費是1500元。但如果對象曾經也被跟監過、交通工具很多元,或是對象目標社會地位特殊,這時候跟監的費用也會跟著提升。如果像是感情破壞,基本價格是在新台幣20萬元起跳,價格跳動的原因就是看需要的服務內容,博哥表示,單在感情破壞這個案子,過去最高曾經收過120萬元。至於人們到底何時才會需要找徵信社幫忙?博哥表示,隨著通姦除罪化的關係,其實對於一般人而言蒐證的難度也越來越高,這方面的案件就真的建議客戶要找尋可靠的徵信社。而如果是其他的類型的案子,博哥表示「當覺得司法、警察、家人、朋友,甚至是道德輿論都幫不了你,或是面對自己無能為力、不願意處理的事情時,都可以考慮來找徵信社」。
渣男流感化「要給14歲女兒看」 資深家事婚姻律師為「婚前協議」辯護
立委高嘉瑜交往到一位涉嫌違法的恐怖情人、蕾神重捶前夫王力宏人設形象全毀的名人感情紛爭案,屢屢成為社會熱門話題。有近30年處理家事婚姻案件的律師吳孟玲,近日出版新書《擊敗渣男》專門剖析情感婚姻中的渣男、恐怖情人的故事,非常到位,讓年輕媽媽都說要買給14歲女兒看。吳孟玲律師自己則在《吳孟玲律師的幸福543》粉專上說「不對某個八卦評論」,但透過新聞是很好的「婚姻相關法律」的科普時間,「只是我自己隨手翻新書,這幾天的劇情都有,連性癮都寫到了」,「我們真的沒有套好招的啦,因為這已經是很多婚姻裡的一個不能說的苦」,「渣男(女)越來越有流感化」吳孟玲律師感慨地說。吳孟玲律師表示,例如「婚前協議」基本上是好東西,因為藉由婚前協議,把婚姻裡的可能遇見事情先用「最悲觀情節分析」討論過,然後做成協議書。在討論婚前協議中,當然要把錢談清楚,因為沒有人應該在婚姻裡被當成免費繁殖場,免費台傭,免費保母……。為什麼需要這樣約定,因為在離婚現場,你會看到賺錢的一方,要嘛用施捨的樣子賞你一點就要你感恩,要嘛更是喪心病狂的說,你是寄生蟲,不事生產……婚前協議,只是要讓大家不要被愛沖昏頭,也不要被賢慧的框架讓自己最後悲慘裸退。此外,吳孟玲律師認為,雖然現在法律上已經通姦除罪化,但仍有「侵害配偶權」的民事損害賠償問題,像是明知道對方有配偶,還出軌「發生性行為」;雙方互稱寶貝、老公老婆、打嘴砲(用嘴巴在做猥褻事)與互傳自己沁涼裸露照等的對話聯絡。當然還有包括兩人在外行徑就像男女朋友(例如,牽手,接吻,開房間,泡湯,出遊睡同一間等),還不斷用各種方式,鼓勵、哀求逼迫對方要同居或離婚等,甚至到同居、已經生孩子等事實,都算是侵害配偶權。吳孟玲律師強調,侵害配偶權的發生時間,只要「沒去戶政事務所辦妥離婚登記」或者「法院還沒離婚判決確定」前,發生侵害配偶權的狀態,都算。也就是在「分居期間」,基本上也沒有「各玩各的」權利喔,因為很多分居,是你自己跑出去荒唐玩,你的配偶沒有同意你這樣玩,你就沒權利愛玩最大。吳孟玲律師表示,民眾不要以為現在趕快離婚,就可以不會被告,就算離婚,除非白紙黑字寫清楚拋棄婚姻存續期間所有損害賠償請求權,否則只要在時效內,被你離婚的前配偶發現在婚姻存續期間的這些,只要事證明確,都可以提出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