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處罰
」 台中 平均地權條例 新北市 炒房 檢舉
外送員的逆襲!要求「飲料送上樓放鞋櫃」 住戶傻眼收違規罰單
新北市土城區一名民眾近日因用外送平台Uber Eats訂購飲料,請外送員送至住家樓層,竟收到罰單,原因竟是鞋櫃擺放於樓梯間遭檢舉,占用公共空間。突如其來的通知讓該民眾直呼冤枉,事件也在網路上引發兩派論戰。當事人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表示,當天訂了三杯飲料,並在備註中請外送員將飲料放置在樓上的鞋櫃上。外送員完成後依平台規定拍照上傳做為送達證明。不料數日後,該民眾竟收到通知,因鞋櫃占用公共空間被人檢舉,須繳納高額罰金。貼文曝光後,引來網友熱烈討論。部分留言質疑外送員可能因不滿被要求爬樓梯送餐而心生不滿進行檢舉,但也有不少人指出,公共空間擺放私人物品本就違規,「有違規就該接受處罰」。網友們紛紛表示, 「違規就沒什麼好說的,認罰吧」、「是不是沒電梯不買袋子,又不下去拿」、「這樣很好喔,送餐還可以管理大樓」、「這要去哪檢舉啊?我們社區也很多需要處理。」還有網友提醒:「你的門是往外推的,消防問題,要不要順便換掉?」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樓梯間、避難通道等公共空間不得堆放私人物品,違者可處新台幣4萬至20萬元罰鍰。若經勸導後仍不改善,可連續處罰,甚至衍生民事或刑事責任。
頂加隔套房牟利恐釀公安風險 新北強拆逾300違建案例
新北市工務局違章建築拆除大隊針對頂樓加蓋隔成多間套、雅房並出租牟利,列為優先強制執行拆除對象,統計今年到9月為止,已拆除改善超過300件違建案例。工務局長馮兆強調,為維護市民居住安全,會持續嚴查套、雅房違建,防止釀成公安意外。拆除大隊表示,頂樓加蓋隔成多間套、雅房並出租不僅違法,損害公共利益,加上人員進出複雜,如遇到火災、地震或消防設施不完備,就存在著高公安風險,進而嚴重影響居住安全,因此列為優先拆除對象。拆除大隊指出,只要違建設有多電錶、分隔出租並且拒絕配合勘查,視為違建涉及公安或環境衛生等問題,市府均會依法強制拆除並向屋主收費,呼籲民眾勿任意搭蓋違建出租牟利,以免得不償失。拆除大隊補充,另外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倘經勸導仍未自行拆除改善者,除經市府執行強制拆除外,仍需向違建人收取拆除費用,呼籲民眾勿違法牟利,以共同維護居住安全。拆除大隊以近期強制拆除新莊瓊林路及板橋光正街2處頂加違建為例,違建人在內部隔成多間套房出租,嚴重影響居住安全,未自行改善,故由拆除大隊分別於10月14日及10月16日依法強制拆除完畢,並向屋主收取拆除費用合計約8萬元。工務局補充,為降低有公安疑慮違建,新北市104年至今年9月底已拆除或改善逾3500餘件,並且「新北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自109年8月發布實施後迄今已強制拆除70件、收取拆除費用逾800萬元。工務局表示,影響公共安全擅自增設多電錶格局的套房且出租使用行為,經2次函文通知違建人需配合出席勘查,若涉及規避檢查與拒不見面者,得處6萬元至30萬元等罰鍰限期改善,倘仍拒不見面者,得連續處罰。工務局強調,凡違建符合影響公安、環境衛生等情形,將執行強拆並收費,呼籲民眾勿有任意搭蓋違建並出租牟利的僥倖心態。
重罰1500萬!臉書廣告審查惹議 Meta承諾改善機制
數位發展部今(30)日針對Meta公司旗下社群平台Facebook(臉書)開出重罰,理由為平台在廣告服務上存在系統性缺失,並違反《打擊詐騙條例》相關規定,情節重大,因此祭出新台幣1,500萬元罰鍰。針對此事,Meta則發表聲明表示,自2024年起已啟動廣告主驗證制度,要求所有向台灣用戶投放Facebook與Instagram廣告的廣告主,須完成實名認證,並公開廣告出資者與受益者資訊。Facebook平台近年遭投訴頻傳詐騙廣告問題,數發部指出,臉書廣告審查制度長期未能有效攔阻詐騙廣告,違規內容反覆出現,恐損害用戶權益與公共安全,根據《數位中介服務法》規範,針對平台管理責任採取高標準審查。今(30)日數位發展部宣布對母公司Meta Platforms, Inc.重罰新台幣1,500萬元,理由是廣告服務系統性缺失、未即時揭露出資者及受益者資訊,已違反《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31條相關規定,並要求其30日內完成修正,否則將連續處罰。對此,Meta回應強調,自2024年起,已陸續更新廣告主驗證程序,並持續推動相關政策優化,將積極配合政府機關的建議與調查,並與數位發展部、刑事警察局展開密切合作,致力於提升平台的安全性與資訊透明。Meta也強調,將持續與數位發展部及刑事警察局合作,努力改善問題、提升平台安全與透明度。Meta也重申,致力提供用戶可信賴的社群體驗,並將在全球持續加強反詐騙機制,減少不實廣告出現的機會。
Facebook廣告資訊揭露不全 遭數發部依法重罰1500萬元
數位發展部今(30)日表示,內政部警政署此前送來23案廣告資訊揭露不完全案件,經邀集各單位調查發現,Meta Platforms, Inc.所經營Facebook(臉書)平台的廣告服務有系統性缺失,依詐防條例重罰Meta新台幣1500萬元。據了解,此案源自5月21日內政部警政署送來有關Facebook的23案涉及違法案件,數發部於同月29日邀集法務部調查局、警政署、打詐指揮中心等單位調查,並函請Meta代表人出席陳述意見。數發部今天表示,此案是源於Facebook平台廣告服務管理系統缺失,致部分廣告未能於刊登或推播時即時揭露委託刊播者、出資者資訊,考量此為系統性缺失,影響層面甚廣,不僅涉及於內政部移送案件,屬情節重大,因此依詐防條例第40條第2項規定,對Meta重罰新台幣1500萬元,並要求Meta於一個月內完成改正,若屆期未改正,將連續處罰。
建物已60多年!高雄老牌糕點店座落「爛尾樓」一樓 水泥狂剝落險砸人
高雄市鹽埕區一間知名糕點店,其店面坐落在1棟5層樓建物1樓,但樓上卻是呈裸露狀態的爛尾樓,據當地居民透露已有60多年歷史,但隨時間推移開始出現水泥崩塌狀況,擔心發生危險,高雄市建管處前往勘查,初步判斷沒有立即倒塌危險,要求所有權人改善水泥剝落狀況。據了解,該棟建物已有60多年歷史,是早年當地望族所興建,但還沒蓋好就遇到變故而成為爛尾樓,目前僅1樓經營有糕點店,樓上長年呈現裸露狀態,影響市容、且髒亂有衛生疑慮。高雄市鹽埕區一間知名糕點店,其店面樓上卻是呈裸露狀態的爛尾樓,當地居民擔憂水泥崩塌會發生危險,高雄市建管處前往勘查,要求所有權人改善水泥剝落狀況。(圖/高雄市工務局提供)不過在近年當地民眾發現,該建物裸露區域長年缺乏維護,開始時常出現水泥剝落狀況,數度險砸傷地面人車,當地居民希望市府能主動介入改善,避免哪天真的發生意外。建管處獲報於今日與建築師公會、土木技師公會及結構工程工業技師公會技師前往勘查,初步確認建築物結構尚屬完整,並無立即倒塌危險,將就外牆及樓梯部分混凝土剝落狀況,函請所有權人限期30日改善,若未改善處6萬元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臉書詐騙猖獗!黃仁勳也成詐團廣告影片男主角 蔣萬安:已發函Meta
詐騙猖獗又以網路詐騙案件數為大宗,台北市議員曾獻瑩3日發現,近日話題人物、輝達執行長黃仁勳也成為詐騙集團廣告影片男主角,甚至點閱高達10多萬,他要求北市府硬起來,發函要求台灣臉書公司及美國Meta配合外,若不配合就應依法對臉書放任詐騙廣告開罰。台北市長蔣萬安回應,已正式發函給美國Meta,要求配合查辦詐騙事件。根據台北市警察局統計資料顯示,截至今年4月,光是台北市就已通報7010則臉書詐騙廣告,其中6948則在市警局通報後24小時內下架,但仍有62則未依限期下架。曾獻瑩昨在議會市政總質詢時表示,警察局努力偵辦值得肯定,但平台「有通報就下架、沒通報就繼續賺廣告費」,形同「貓抓老鼠遊戲」。曾獻瑩在議場播出疑似詐騙集團製作的AI偽造影片,內容為黃仁勳直言數檔股票與AI、機器人有關,若民眾有興趣就馬上點擊連結索取,明顯為投資詐騙廣告。不過,其中1支更已有超過16.2萬人點閱,且至今廣告都還能在臉書看到,質疑Meta公司對於明顯詐騙廣告置若罔聞,放任詐騙擴散,平台審查機制形同虛設。曾獻瑩要求市府應該展現魄力,並請蔣萬安做1個「打詐英雄」,對詐騙廣告採取1案1罰,依照《消保法》第57條,每件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按照截至4月底的詐騙廣告則數,應能有21億元罰款收入,未來也可以研擬用罰款設立被害人救助基金,真正落實對市民的保障。蔣萬安回應,對於臉書詐騙猖獗,市府分別有向台灣臉書公司及美國Meta公司發文,且要求對方必須要提出完整的防詐、打詐整體計畫。若後續臉書不配合下架詐騙廣告,未來也未提出整體防詐計畫,市府就會依照《消保法》開罰。蔣萬安強調,市府絕對有打擊詐騙的決心,而且一定依法處理,會依照《消保法》要求改善,不改善就連續處罰。
端午吃粽別亂丟!粽葉是廚餘還是垃圾? 環保局揭正確答案
端午節將至,家家戶戶品嚐粽子應景時,千萬別忘了粽子的「外衣」該如何正確處理。新北市環保局特別提醒,雖然粽葉看似天然、來自植物,但實際上屬於「長纖維材質」,不易分解,無法作為廚餘回收。若錯誤丟入廚餘桶或堆肥場,不僅恐損壞處理設備,還可能觸法挨罰。根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規定,垃圾的分類、處理與排出方式須依照中央主管機關規定執行。若未妥善分類處理,將面臨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的罰鍰;若限期未改善,還可能被按日連續處罰。新北市環保局粉絲專頁「新北i環保」曾發文指出,粽葉並非回收物,也無法進入廚餘系統處理,正確做法是將粽葉連同粽繩一併裝入專用垃圾袋,交由清潔隊收運。環保局也提醒:「廚餘桶桶不吃粽葉哦!」貼文曝光後,引發不少網友討論,不乏有人驚呼:「以為葉子都能堆肥」、「原來粽葉不算廚餘?」對此,「新北i環保」在留言中進一步說明,粽葉的長纖維結構難以自然分解,進入堆肥場後不僅會阻礙機器運作,還需人力清除分類,耗時又費力。環保局補充,除了粽葉之外,其他常見的長纖維類天然材質如筍殼、甘蔗皮、蔗渣、麻薏莖、香茅草等,也皆屬於一般垃圾,應依規定妥善處理,切勿誤投廚餘桶,以免造成環保設施的負擔與損害。民眾若對垃圾分類有疑問,可至「新北i環保」查詢或撥打環保局專線諮詢,共同維護資源回收與廢棄物處理秩序,為環境盡一份心力。
北市防外牆下磁磚雨 完成申報恐需16年
外牆磁磚剝落事件頻傳,北市都發局2023年公告要求較高風險的建築物,須於2026年底前完成建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有議員指出,目前全市1902棟建物,僅2成、412棟建物完成申報,按目前速度恐須16年才能全數申報完成。北市建管處回應,會將建物分3區推動並加強重點輔導,加速外牆申報進度並提升申報率。北市上月發生近40年大樓外牆石塊剝落,砸中車輛,造成板金凹陷、車窗碎裂,車內2名乘客輕微挫傷。北市議員何孟樺指出,北市近5年內有21棟建物發生2次以上外牆剝落,長安東路1處建物外牆更在1年內發生3起剝落事件。何孟樺指出,根據「台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及台北市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申報辦法,北市商業區地上11層樓以上、取得使照滿30年的建物,應於2026年底前完成建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按規定,全市有1902棟建物應申報,但目前為止僅22%、412棟完成,以目前每年申報量約93件,恐怕還要16年才能全數完成申報。何孟樺進一步檢視已申報建物,有高達近6成、233棟診斷為「須修繕」,但有2建物早在2020年就申報,歷經4年沒改善,目前仍歸類為「須修繕」,痛批申報有何意義。建管處回應,會將建物依道路寬度分3區間推動並加強重點輔導,若未在時限內申報,將對建物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或所有權人開罰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建管處表示,多數管委會因資金不足或需籌編預算,導致修繕期較長,已要求6月30日前完成修繕報備或敘明理由,並提出具體事證申請外牆修繕展延。另北市列管21處外牆磁磚剝落屬D、E級潛在危險等級建築物,除2件尚未屆期仍在修繕外,其餘皆已完成修繕並通過備查。
財政部4月大查稅!鎖定飲料店、排隊名店有無開統一發票
為了落實租稅公平,財政部各區國稅局4月啟動例行查核,開立「統一發票」成為重點之一,輔導行業對象包含連鎖加盟飲料店、連鎖餐飲業者、知名小吃與排隊名店、黃金地段美容美髮業、不動產租賃業等,經輔導、逾期仍不開立發票,最重可停止營業。國稅局每年4月1日起展開營業稅查核作業,鎖定常見的短漏報。北區國稅局表示,對於有開立統一發票能力的查定課徵營業人,今年4月1日起查核作業重點之一,將輔導查定課徵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清查對象為每月查定銷售額已達20萬元、性質特殊的營業人,為4大條件:具備連鎖加盟的方式經營;利用電子系統設備管理座位或提供取餐單或號碼牌;透過網路行銷;或電子方式或收銀機開立收據方式處理或管控帳務等條件之一者,就是輔導開立統一發票對象。舉例來說,假設甲君經營早餐店,初期每月銷售額18萬元,可依稅率1%課徵營業稅,並可免用統一發票。但是隨著業績蒸蒸日上,且該店家運用點餐平台、電子方式線上點餐,稅捐機關依資料蒐集計算平均銷售額是否破20萬元,及實地訪查其營業狀況與經營規模來認定是否有能力開立統一發票,核定該店使用統一發票。中區國稅局呼籲,若經稽徵機關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而拒絕使用者,將依《營業稅法》第47條規定,處以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鍰外,並按稅率5%核課補徵營業稅,逾期未改正或補辦者,得連續處罰,並得以停止其營業。
農民們當心荷包失血!農機未掛牌上路「視同拼裝車」 最高秒噴上萬元
彰化農友注意!農機具未掛牌上路、污染路面都可能讓荷包失血,彰化縣農業處表示,「彰化縣農業機械帶土上路聯合稽查取締小組執行作業要點」自2022年7月7日起生效實施,如開農機具上路應懸掛農機號牌,否則可處3600元至10800元罰鍰,視同拼裝車沒入車輛。另,污染道路可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彰化縣是農業大縣,農耕期間不少大型農機在田間完成作業後沿路掉泥巴,不僅污染道路,更有可能危害機車族「犁田」,影響行車安全;「彰化縣農業機械帶土上路聯合稽查取締小組執行作業要點」自2022年7月7日起生效實施,由縣府與各鄉鎮市公所分別組成「農業機械帶土上路聯合稽查取締小組」,於各期作間至各鄉鎮市田區巡查,維護道路清潔及行車安全,避免交通意外發生。彰化縣長王惠美縣府團隊呼籲農友及農機代耕業者於田間作業後,應做好農機及道路清潔工作,避免泥土散落導致發生交通事故;如致生交通事故,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處罰外,將肇致民、刑事責任。彰化縣農業處呼籲,農機帶土不上路,上路應懸掛農機號牌,否則可依《廢棄物清理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圖/彰化縣政府提供)農業局也呼籲農友,駕駛農用曳引機、農地搬運車、自走式噴霧車、大型聯合收穫機、甘蔗採收機及狼尾草(青割玉米)收穫機等四輪或四輪以上具動力可於道路行駛的膠輪式農機所有人,須向戶籍所在地公所申請農業機械使用證,並應同時申領農機號牌。如未懸掛,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新台幣3600元以上1萬0800元以下罰鍰並視同拼裝車沒入車輛。農業處呼籲,農機所有人於田間耕作後及行駛道路前,確實做好農機清潔工作,以免造成環境髒亂及交通意外發生。若被倘查獲污染地面情事,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行為人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
新光三越中港店氣爆 市府推3大支援加強稽查防憾事再起
新光三越台中港店日前發生氣爆事故,初步研判與百貨商場內的裝修工程有關。事故發生後,商場已被勒令停業,台中市政府則迅速展開應對措施,強調保障勞工權益,並推出三大支援方案,包括要求業者在停工期間照給工資、協助勞工轉職與職業訓練,以及提供失業福利。同時,市府也針對轄內39家大型百貨商場及量販店展開聯合稽查,以防類似憾事再度發生。轟一聲巨響,台中新光三越大樓的11樓及12樓於13日發生爆炸事件,釀重大死傷。目擊民眾表示,當時行經事發路段時,突然聽見爆炸聲,隨後玻璃與建材碎片自高樓墜落,場面駭人。罹難者包括一名24歲的新光三越女員工、兩名澳門籍旅客以及一名施工工人。該事故已造成目前4死、至少30人受傷。其中死者分別為一名新光三越24歲女員工、兩名澳門籍旅客以及一名施工工人。對此,台中市政府除了勒令新光三越暫時停業,徹查氣爆事故原因,並且全力允以協助傷者,以及市民安全。面對停業期間,勞工權益恐受到波及,中市勞工局設置了「新光三越爆炸事件勞動權益專區」,提供「勞動權益」、「就業服務與訓練」以及「失業給付」三大支援,包括要求業者停工期間工資須照給、協助勞工轉職參訓、遭資遣可請領失業給付等協助。另外,為防範相關事件再度發生,中市府針對轄內39家大型百貨商場及量販店展開聯合稽查,昨日首波稽查2家百貨及2家量販店,查獲2業者有不合格項目,包括廚房防火門損壞、出菜口未設防火門扇及防火性能不符規定等,對此,中市府分別依建築法開罰6至30萬罰鍰,限期30天內改善完成,若屆期未改善可連續處罰。
台南市府聯合稽查大型百貨商場 黃偉哲:公安要求絕不放寬
台中市新光三越百貨昨(13)日發生氣爆事件,造成4死37傷悲劇,引起全國矚目,臺南市長黃偉哲立即指示相關局處,針對百貨賣場及工地進行工安及消防檢查,也再次要求轄內大型百貨、商場及量販店等業者,不得在未申報的情形下進行裝修施工。南市府今(14)日啟動跨局處巡查抽檢,黃偉哲偕同工務局、勞工局、消防局前往新光三越百貨台南新天地,了解正在整修裝潢之商場櫃位及商場空間施作工程,確保公共安全。黃偉哲表示,因應昨天臺中發生氣爆意外,特別邀集市府各局處,還有瓦斯供應廠商、公會一起前來會勘,並進行瓦斯的安全測試,公共場所若有需使用瓦斯之時,除了須安裝瓦斯洩漏偵測系統,還需要有瓦斯自動遮斷系統,才能保障瓦斯不會產生溢漏的威脅,今日測試結果系統都運作良好,但仍要求各局處檢查公共安全、消防安全,須用十二萬分的小心,將市民的公共安全視為自己家人的安全。黃偉哲說,今日除了查察裝修的櫃位也對美食區的公安進行檢查,維護市民公共安全是市府責任,而市府對公安的要求絕對不會放寬,對於公共場所有施工需求,一定會要求依規定申請,並經核准才能進場施工,不允許偷跑,而施工規範也一定要落實,不容許虛應故事,市府各單位須將維護人民的生命安全視為第一重要。今日視察之後,未來市府各局處也將不定期的針對公共安全、消防安全進行抽查,讓各安全系統維持在最佳狀態,保障市民安全不准有任何折扣。南市府表示,黃偉哲年初即指示工務局及消防局針對大型百貨商場量販店進行稽查,而工務局每年春節前夕為把關民眾出入公共場所安全,針對逃生避難動線、逃生通道、安全梯間暢通及防火避難設備均符合使用,逐一進行稽查,並督促業者確實維護保養。今日聯合稽查中,工務局詳細查察包括逃生通道及消防通道確實無阻塞情形,防火避難設備符合使用,並督促建物管理單位注意昇降設備維護保養、製作逃生避難動線圖標示於明顯易見處。同時消防局也檢查百貨公司的消防安全設備的功能是否正常,並持續要求場所加強防火管理,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應對。另外,消防局平時即有針對百貨公司、賣場等場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對於施工中的場所,要求落實施工安全防護措施,以保障市民的消費安全。而工務局於每年第二季前定期通知大型百貨商場量販店場所,依限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並於季末追蹤後續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狀進度。工務局強調,針對大型百貨商場的巡查抽檢,稽查時如有發現不符建築法第77條及第77之2條規定者,將依同法第91條、第95之1條,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而繼續使用者,得連續處罰,並限期停止其使用,以維護全體市民安全。提供市民公共場所出入安全市府責無旁貸,未來市府各局處也持續針對目前正在整修裝潢之商場櫃位安排稽查,以維護全體市民安全。
無牙老虎? 擺脫董事資訊請求權法制不完善的困境
2023年12月21日,遊戲通路大廠智冠科技(5478)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宣布與台鋼集團榮剛材料(5009)進行股份交換合作,換股比例為1股智冠科技換2.2股榮剛材料,股份交換後智冠科技將持有榮剛材料10.44%股份,而榮剛材料則持有智冠科技18.32%股份。同日,智冠科技發布重大訊息依法揭露獨立董事莊璧華在審計委員會對於股份交換所持之反對意見。值得注意的是,莊璧華獨董特別指出,因其與吳艾耘董事皆認為股份交換合作案之會議資料不充分,故於112年12月18日函請智冠科技於112年12月20日下午14時30分補足會議資料,並於112年12月20日下午14時30分親至智冠科技查閱資料。然智冠科技以莊璧華獨董、吳艾耘董事須先簽立保密承諾書為由,否則拒絕提供,並控訴智冠科技係故意以簽署保密承諾書為手段,阻饒獨立董事與董事執行業務,並拒不提供董事會議案補充資料,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2第3項。獨立董事與董事之資訊請求權在《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第4項之規範下,獨立董事執行業務可準用公司法第218條第1項、第2項規定,得隨時調查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查核、抄錄或複製簿冊文件,並得請求董事會或經理人提出報告,故獨立董事為監督公司而具有資訊請求權,應無疑義。然而,就董事之資訊請求權,在2018年修正公司法時,原於草案第193條之1訂有關於一般董事之資訊請求權,但反對者提出理由:「賦予董事資訊權恐將影響公司經營權之穩定或使營業秘密外洩並造成董事及監察人權責不分等語,故該草案最後遭到刪除,並未通過。但是,經濟部早於1987年即作出函釋肯認董事對公司有內部監察權,為使內部監察權奏效,於執行業務上需要,得依其權責查閱、抄錄《公司法》第210條第1項章程、簿冊;司法實務上,最高法院亦肯認「董事為履行執行職務之合理目的而具有資訊請求權」,由此可知,董事之資訊請求權雖未明定於公司法,但經濟部及最高法院均肯認董事之資訊請求權存在。公司拒絕提供董事或獨立董事資訊,效果大不同獨立董事為監督公司而行使資訊請求權,應屬於獨立董事執行業務之範疇。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2第3項之規定,公司不得妨礙、拒絕或規避獨立董事執行業務。因此,公司若有妨礙或拒絕獨立董事之資訊請求者,將可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2款,對公司處新臺幣24萬元以上480萬元以下罰鍰,主管機關並得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連續處罰。經濟部相關函釋及最高法院判決固然藉由法理推演而肯認「董事資訊請求權」存在,然董事之資訊請求權終究未明定於公司法,而公司法第210條第4項係針對公司拒絕「股東及公司之債權人」之資訊請求所為處罰,是否能適用在「董事」上,容有疑義。明定董事之資訊請求權與罰則,方與董事之權責相符或許有人會持經營權之穩定、營業秘密外洩或董事及監察人權責不分等理由來主張不應賦予一般董事資訊請求權,然而,過往獨立董事得單獨召集股東會,在2023年修法後,亦得由審計委員會召集股東會,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召集股東會而企圖影響經營權之案例,又豈在少數?一般董事有營業秘密外洩疑慮,難道獨立董事,僅因其「具備獨立性」,就可完全豁免於外洩機密的疑慮嗎?再者,依《公司法》第202條規定,公司業務之執行,除公司法或章程規定應由股東會決議之事項外,均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若董事缺乏完整資訊,將無法作成適當之判斷及決策,甚至動輒得咎,董事輕則須負起違反委任契約之民事損害賠償責任,重則面臨刑法背信罪或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等重罪。因此,為免董事資訊請求權淪為無牙的老虎,立法者應儘速明定董事之資訊請求權與罰則,使董事在充足資訊下做出正確商業判斷,董事方能勇於任事,否則,董事只會淪為橡皮圖章,對公司治理毫無正向幫助。
補習班負責人涉性侵「繼續招生」 屏縣開罰25萬!不停辦按日連續罰
屏東縣政府針對「私立翌勝文理短期補習班經廢止仍繼續營業」,應為未經核准立案擅自招生,於113年7月12日依據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24條規定,裁處其負責人新臺幣25萬元最高罰鍰,倘後續仍不遵令停辦者,將按日連續處罰,並得將所使用之器材、設備沒入。屏東縣政府於111年3月初接獲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副知,有關本縣私立翌勝補習班之教師疑涉有性別事件,隨即至該補習班查察,並將個案報告提送屏東縣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審議,後依審議會決議於111年5月26組調查小組調查。本案經調查小組4次行政調查訪談多名相關人員,於112年1月完成調查報告,再將調查報告提送至屏東縣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審議,並多次函詢高雄地檢署提供本案偵查資料,惟該署以偵查不公開無法提供,期間歷經4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會議審議。縣府教育處表示,今年4月22日始接獲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提供補習班教師涉性侵害案件起訴書,縣府後續將相關資料備齊於113年5月29日函文該補習班以負責人違反性別事件,廢止該補習班立案許可並公告註銷立案證書。屏縣府亦於113年6月11日函請教育部,對該補習班負責人違反性別事件廢止該補習班及當事人永久不得擔任補習班負責人或教職員工進行複核,並登錄「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下設補習班不適任人員專區」,以防不適任人員流竄。屏東縣政府於7月初接獲電話檢舉該班仍有招收學生營業之情形,隨即至該班查核,現場查看其招牌看板仍懸掛,且當日16時至17時間仍有約15名學生進入該建築物。又於7月12日接獲社會處通報該補習班負責人再次疑涉性別事件,基於保障兒少安全考量,即依據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24條規定,裁處其負責人新臺幣25萬元最高罰鍰,倘後續仍不遵令停辦者,將按日連續處罰,並得將所使用之器材、設備沒入。《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化粧品管理新制7月實施!產品沒登錄「贈送也觸法」 最高罰百萬
113年7月1日起,我國化粧品管理不再分類,繼以全面推動化粧品產品登錄制度,另配合衛生福利部公告時程,將分3階段實行產品資訊檔案及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下稱化粧品GMP)等新制。未來業者須整備各項資料及安全資料簽署人員評估其產品安全,並完成登錄才能製造、販售、輸入、贈送等,否則最高可罰100萬元。食藥署說明,過去化粧品管理除了一般化粧品,還分有特定用途化粧品如防曬劑、染髮劑等類別,消費者不易辨識或誤解化粧品具有特定功效,而我國順應先進國家化粧品管理趨勢,於113年7月起化粧品不分類,特定用途化粧品一詞將不存在,化粧品管理單一化;推行全面化粧品產品登錄制度讓產品資訊透明化,除讓主管機關掌握相關產品於國內市場流通情形,消費者也可透過食藥署建置的「化粧品產品登錄平台系統-民眾查詢」查詢產品資訊。另一方面,產品資訊檔案制度亦同步上路,為強化產品品質管理,業者須整備各項資料及安全資料簽署人員評估其產品安全,並至「化粧品產品登錄平台系統」完成登錄,否則不能製造、輸入、贈送、陳列供試用,違者可處新台幣1萬元至100萬元罰鍰,可連續處罰。而實施化粧品GMP,可確保業者持續、穩定地維持化粧品產品品質,食藥署將透過赴廠實地檢查確保化粧品GMP符合性。食藥署提醒,化粧品製造及輸入業者應善盡原料及產品之管理責任,嚴格把關品質,並依照衛生福利部公告期程,盡速符合各項管理規範。食藥署透過此次管理新制之推行,從源頭生產、製造、流通全面把關,為國人打造安全使用化粧品環境。另,為提升消費者對化粧品安全使用的認知,食藥署成立「TFDA化粧品安全使用」臉書粉絲團,提供更多相關資訊。
夾娃娃機店深夜擾民 台北市將從重處罰
近年因開設夾娃娃機台門檻低,吸引不少人當作副業經營,但深夜大聲播放音樂或人潮聚集發出吵雜聲,讓鄰近住戶苦不堪言。去年台北市環保局接獲53件陳情,今年1至5月有16件,環保稽查大隊長顏伶珍表示,在晚間10時至隔日上午8時違反《噪音管制法》,裁罰金額將加倍,最高可處3萬元罰鍰。議員提醒市府應在業者開業前加強輔導。環保局去年11月23日公告修正「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區域範圍及時段」,新增住宅區夜間時段禁止播放音樂商業行為,另環境部也修正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對夜間時段違法將裁罰金額加倍,經稽查人員採證屬實,可處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未改善可按次連續處罰。顏伶珍表示,以往接獲陳情案件時,會先透過噪音音量檢測,若超標業者只需調降機台音量,符合噪音管制標準即可,不過在夜深人靜時,仍可能影響周邊居民睡眠。國民黨議員秦慧珠指出,夾娃娃機台大多設在住商混合區,民眾夾到物品都會很興奮,出現拍打機台、尖叫或大笑聲響,店內音樂也都放得很大聲吸引民眾前往,如果沒有播放音樂,噪音狀況會改善很多,不過,店裡通常會聚集人群,人多容易喧嘩,這確實較難管制。她建議,環保局應主動提醒業者張貼告示,像是超過晚上10時請勿喧嘩。民進黨議員陳怡君說,她支持加重開罰以遏止夾娃娃機店噪音,但在祭出罰則前,必須對業者做完善宣導,業者做小本生意以賺錢為目的,只想到要擺什麼商品吸引民眾夾取,市府應加強輔導業者。
叫囂中二讀通過了! 官員「藐視國會」最重可罰20萬
立法院21日繼續審查國會改革法案,在國民黨、民眾黨人數優勢下,二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修正案,該修正條文為規範被質詢官員的行為,強調不得拒絕答覆、拒絕提供資料或有其他「藐視國會」的行為,違者可能面臨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鍰,此外,虛偽陳述負也負刑事責任。民進黨今日大陣仗於議場抗議,頭戴「民主已死」,並持「反黑箱」、「反擴權」、「要協商」等各種抗議標語布條、手板要求法案「退回重審」;藍白立委則在主席台上放置「我要開會」、「陽光國會」等標語,最終仍在陣陣叫囂聲中二讀通過攸關「藐視國會罪」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修正案。該條文明確規定,被質詢官員在答覆時不得超出質詢範圍,並且不得反質詢,除了涉及國防、外交的立即明顯危害,或是依法應秘密的事項經會議主席同意外,被質詢官員不得拒絕答覆、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做出虛偽答覆或是其他藐視國會的行為。此外,被質詢官員若違反反質詢等相關規定,主席得以制止,若經主席制止後仍不改正,主席或質詢立委可提議,並由出席委員5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後,可處被質詢人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若逾期仍不改正,則可按次連續處罰。另外,違反規定的官員,經院會決議移送彈劾或懲戒;官員在立法院接受質詢時,如果做出虛偽陳述,可以依法追訴刑事責任。
政院通過「打詐四法」累罰 GPS追犯罪入法有條件可行
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9日表示,當日行政院會已通過打詐專法及周邊配套修正案,將送交立法院審議,除了入法讓上游業者必須負擔防詐責任義務外,也有望提供執法單位更多有效打詐工具,讓「騙愈多、關愈久」。有鑑於詐騙案橫行,行政院9日推出「打詐4法」修正案,包含打詐專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以及配套的《洗錢防制法》、《科技偵查及保障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立法與修法草案,直面挑戰網路詐騙集團。主責政委羅秉成指出,未來修正案經立院三讀再經總統通過後,各大社群網路若不配合辦理,政府將可視情況封鎖網站,讓普羅大眾無法瀏覽。此外,若涉及犯罪者,單次最重可處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單次罰金也可高達新台幣2,500萬元,罰金與刑期皆可連續處罰。羅秉成直言,當前詐騙已經進入專業化、國際化,並已傳統的幫派角頭,轉型為白領智慧型犯罪,規模之大時有律師與工程師等完整分工編制,詐騙儼然已經產業化、國際化,政府必須速修法反制。 羅秉成分析,詐騙類型件數最廣的是「投資詐欺」,次之則是「解除分期付款」,儘管政府光去年上半年阻詐金額至少已經超過30億元,但詐騙案件仍增長27%,肅清源頭不能停。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打詐修法授權執法機關在一定條件下採取GPS追犯罪足跡,外界憂心是否侵犯隱私。羅秉成指出,討論修法時確實曾談及設備端通訊監察,現階段沙盤推演過監聽的「小木馬」或許可行,然而此階段目前還不成熟,尚須解決技術單薄和第三方驗證問題,未來將由個資保護委員會主責研議。
怕誤導消費者有療效 7/1起化妝品管理不再分一般或特定用途
我國現行化粧品管理分「一般化粧品、特定用途化粧品」兩類,防曬品、染燙髮劑等屬於特定用途化粧品,上市前須先向衛福部申請查驗登記,不過,為了避免「誤導」消費者特定用途化妝品具有特定療效,而且考量國際間無類似做法,從自今年7月1日起,我國將比照歐盟、美國、東協、加拿大等,以單一類別進行化妝品管理。夏天來了,許多民眾都會使用防曬產品,購買前也會看一下產品說明或廣告,過去,防曬產品與染燙髮劑屬於特定用途化妝品,必須向衛福部申請查驗登記,有業者打出「通過衛福部查驗」,導致消費者誤認得到衛福部的「品質保證」,衛福部因此宣佈,將比照國外作法,從7月起將化妝品列為單一類別管理,不再區分「一般」及「特定用途」。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說明,除化妝品管理不再分類,採「單一管理」外,也將配合衛福部公告時程,推行化粧品產品登錄制度、建立產品資訊檔案,導入化粧品安全資料簽署人員制度,業者必須完成登錄,才能製造、販售、輸入、贈送等,否則依法最高可裁處100萬元,並可連續處罰。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有16項資料,包括產品登錄證明、全成分及含量、製造方法和流程、不良反應資料、產品安定性試驗報告等,至於安全資料簽署人員制度,簽署人員須具備相關學歷,並完成54小時訓練課程,以及每年回訓8小時。食藥署指出,今年7月1日起,所有化粧品只要沒有完成登錄,就不能製造、輸入、贈送、陳列供試用等用途,經查獲未依規定登錄,即可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處1萬到100萬元罰鍰,且可以連續罰,盼業者業者完善自主管理,未來化妝品上市前,須先到「化粧品產品登錄平台系統」完成登錄,消費者也能使用該平台查詢產品相關資訊。食藥署將分三階段請業者建立「產品資訊檔案」,7月1日先要求原本的特定用途化粧品先行登陸,明年7月起針對嬰兒用、唇用、眼部用、非藥用牙膏、漱口水等一般化粧品,後年7月起除了免辦理工廠登記者外,其他所有化粧品都要完成建制。未來,消費者若發現有不良化妝品或產生使用不良反應,可通報食藥署建置的「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或撥打專線02-2521-5027通報。
母救賭鬼兒1/迷德州撲克輸百萬還鬧休學當牌手 慈母求盧秀燕「救救孩子」
棋藝社、麻將休閒館、桌遊掛羊頭賣狗肉藏賭博不法,如雨後春筍出現在各地,台中一名媽媽A女(化名)控訴25歲兒子沉迷德州撲克,積蓄和收入至少百萬元全上繳。遭指控店家雖登記為「桌遊休閒館」但實際上是麻將間結合德州撲克,有女荷官發牌,明明是賭場但警方卻沒有作為,A女氣炸爆料同時也寫信給市長媽媽盧秀燕,求她「救救孩子們不要變成爛賭鬼」。豪宅大樓店面租給掛羊頭賣狗肉之桌遊館,屢遭檢舉竟屹立不倒,媽媽們全氣炸,憂心孩子從此變賭鬼。(圖/本刊攝影組)A女說家裡做生意,兒子擔任業務,薪水8萬起跳加上業績獎金甚至能月入10多萬,但兒子搬出去住在大里某高級大樓後,一切變調,他迷上到一樓桌遊店打德州撲克,早上起不來上班,還告訴媽媽「牌桌上能認識公司老闆、科技新貴拓展人脈」,在商場打滾多年、精明的A女聽後覺得不妙,「真正的老闆才不會去那裏」,結果兒子沉迷打牌,連女友都受不了,最後分手收場。去年8月,A女大義滅親,打電話報警抓賭,警方到場逮人扣回店內電腦等,兒子也在列,不過卻因初犯被放出來,至此之後兒子繼續故我玩德州撲克,店家憂心又惹火媽媽危及正常營業,竟變相將他拉入伙。「兒子告訴我他不玩了,幫店家介紹客人有佣金,他現在專門在賭桌旁端茶遞水,我覺得這更糟糕!」不只A女為兒子頭疼,該桌遊店也是社區媽媽們的頭號公敵,有念大學的兒子來這玩上癮,迷上德州撲克,以前當家教攢的積蓄沒了,乾脆休學當牌手打算參加德州撲克大賽贏獎金,把媽媽急得跳腳。桌遊店不斷遭檢舉卻屹立不搖,A女指出員警屢次上門卻「毫無作為」,僅交代小聲點,甚至以「他們是合法店家」帶過,媽媽們看著孩子沉淪,卻束手無策。本刊記者直擊,發現桌遊店所在社區距離中興大學5分鐘路程,室內30坪的開放式空間擺著10張麻將桌和德州撲克,詭異的是時間接近深夜11時,還有穿衛生局背心人員在現場,貌似稽查。牌桌上,德州撲克共有2位女荷官,一個穿著深v黑洋裝紮馬尾,熟練切牌發牌,客人清一色年紀約25歲上下,有的臉上帶著青澀學生樣。德州撲克上桌一分鐘2元,一小時120元,工作人員特別加重語氣「出金的話會收服務費2﹪」,原來這裡雖以籌碼下注,但「出金」時店家會帶著客人到小房間給現金,規避警方查緝。去年8月,警方獲報該桌遊館以合法掩護非法聚賭,搜索逮捕賭場負責人、賭客等22人,查扣賭金以及電腦等贓證物。(圖/報系資料照)資深員警表示,通常員警抓賭,衝進賭場後會將現場負責人、會計等以及一干賭客抓回,如有賭金、籌碼、電腦手機相關贓證物都一併查扣帶回,警方詢後為求保險起見,一律送交地檢署偵辦,交由檢察官後續深入調查,依電腦或手機內金流來釐清有無賭博事實,如有就依《賭博罪》起訴,沒有的話就飭回。有鑑於「微罪不罰」,賭客是消費者通常罪責較輕,多為罰款9千元了事。對於桌遊休閒館藏德州撲克,是否涉賭犯法,曾審理胡瓜詐賭案的前法官、現為律師的吳孟良指出,代幣等同於賭金,涉及輸贏以及抽頭,就可能認定為賭博,《賭博罪》判刑不重,賭場負責人涉及刑法 268條,恐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賭客則是5萬以下罰金。 A女直指,兒子當天被逮後遭不起訴處分,他依舊故我繼續打德州撲克,店家忌憚A女,居然吸收兒子要他拉客抽成。(圖/報系資料照)台中市政府強調,霧峰分局針對轄內桌遊店(麻將社、棋牌社)均造冊列管,去年8月曾查抄一次,一干人等都送辦,後續也安排勤務進行臨檢、取締。去年5月、8月及今年3月警方也查報該桌遊館違反《建築法》,未經許可擅自變更使用,依法開罰負責人賴男6萬元,如本月未完成改善或補辦手續,將連續處罰,並限期停止其使用。分局統計,查緝轄內桌遊店運用第三方警政查報違反《建築法》等相關法規計有12家,本年度迄今因分局查報致使停業或解散之桌遊館計有3家。市府警察局、都發局等相關單位將持續鐵腕執法,期能迫使違規業者停業,斷絕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