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傷害
」 過失傷害 車禍 警方 肇事逃逸 毒駕
官司不斷!黃子佼8月駕賓士擦撞婦人逃逸 今遭新北地檢署起訴
知名藝人、主持人黃子佼因加入創意私房論壇購買、下載逾2000部兒少性影片,一審遭判刑8個月,上訴後,高等法院二審改判1.5年、緩刑4年,逃過牢獄之災。不過他今年8月24日上午駕駛賓士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時,擦撞一名同向林姓女騎士機車,導致對方連人帶車倒地,全身多處擦挫傷,而黃子佼在事發後卻逕直駕車離開現場,事後到案則宣稱「沒感覺撞到人」,被警方在10月依法函送新北地檢署。檢方今(26)日偵結,依肇事逃逸罪嫌起訴,過失傷害部分,則因林姓騎士撤告或不起訴處分。新北市警局三重分局8月24日晚間接獲報案,當日上午7時許,三重區五谷王南街發生肇事逃逸事故。警方調查發現,黃子佼當時駕駛紅色賓士休旅車行經五谷王南街往重新路方向,在五谷王南街46巷巷口疑似為自巷口駛出的機車,導致車輛右偏擦撞同向後方由林婦騎乘的機車,造成林婦人車倒地,臉部、手肘與膝蓋多處擦傷。黃子佼則在肇事後沒理會婦人,自行駕車離開現場。檢方指出,黃子佼在偵查時向檢警供稱,前方機車是出現在他的左前方,當時視線是往左前方看,不記得有無看向右方看,自己也沒有發現撞擊或撞擊聲音。但林婦指出,交通事故後,肇事駕駛有往她倒下的地方看,但並未留下車查看,隨即駕車離去。檢方勘驗路口監視器畫面時發現,被告駕車為禮讓前方機車先行而驟然右偏停止,導致林婦閃避不及人車倒地。當時林婦機車倒地力道及聲響巨大,黃理應知悉車輛右側人車倒地,亦應可預見與其駕車突然停止有關的事實。之後黃的車輛慢慢往左邊挪動,明顯為避開倒地之人,理應知悉車輛右側有人發生車禍事故的事實。新北地檢署26日偵結,依《刑法》第185條之4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起訴黃子佼。另過失傷害部分,由於林婦接受和解撤告,檢方予不起訴處分。
女子做埋線拉提手術險毀容! 北市醫美診所密醫遭北檢起訴
蔡姓女子於2023年至中山區某醫美診所做埋線拉提手術,事後在皮膚潰爛以後,蔡女才驚覺為她做手術的刑女並沒有醫師資格,僅是診所內大陸籍的股東。蔡女憤而提告以後,台北地檢署依照違反醫師法、過失傷害罪對刑女進行起訴。起訴指出,刑女在知曉不具醫師資格,不得執行醫美整形相關醫療手術的狀況下,仍於2023年11月間為蔡女進行埋線拉提手術,並總共埋了18條線材,並對蔡女臉部施打玻尿酸等保養品。術後蔡女臉部腫脹發炎差點毀容,直到前往其他醫院治療後才得以恢復,並因此得知刑女的手術處理並不正確且刑女其實根本不具備醫師資格。蔡女對刑女憤而提出告訴。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以違反醫師法、過失傷害罪對刑女起訴。
公托虐童2/劣師起訴後申請身障證明獲輕判 承審法官、檢察官背景嚇壞家長
新北市中和某公共托育中心爆發虐童事件,受害幼童母親憤而報警提告,卻在一年多的漫長等待後迎來僅拘役30天的輕判。更令人質疑的是,加害的托育老師林姓女子竟在遭起訴後才申請身心障礙手冊,卻被曾任鄭捷辯護律師的承審法官梁家贏納入量刑考量;而本案承辦檢察官吳宗光曾有翹班去按摩的紀錄,審檢過往經歷不但發爭議,家長也不禁憂心,社會還能否繼續相信司法的公正性。受害童母親K女士向本刊指出,監視器畫面清楚顯示,加害老師多次對孩子動作粗暴,包括勒脖、拍打臉頰、用手掐捏臉部、強壓頭部等行為,時間持續且力道明顯。然而,林女在調查時卻辯稱,這些動作是為了「安撫孩子情緒、協助進食」,並聲稱「只是看到小朋友臉上有髒東西,想幫忙清潔」,否認有任何惡意或故意傷害。35歲的林女出庭時,突然出示「身心障礙手冊」作為辯解依據,試圖以此爭取輕判。但K女士與律師事後查閱資料後發現,該手冊竟是在案件曝光、遭起訴後才申請核發,令她質疑此舉是否刻意為求減刑所為。更令她難以接受的是,小孩事後被醫師診斷為「疑似輕微腦震盪」,公托主任竟私下將孩子過去在托育中心留下的健康檢查與病歷資料洩漏給被告母親,企圖將孩子的傷勢與過去經歷牽扯在一起,嚴重違反《個資法》,更違背道德良心。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檢察官最終僅以「過失傷害罪」起訴,沒想到一審開庭後,竟是另一場惡夢的開端。K女士描述,法官在勘驗監視器畫面時,以手扶頭、側身觀看,態度輕浮,甚至多次要求播放人員「加速、跳過」,最終只認定被告動作「力道未明顯過大」,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K女士哽咽說,「花了這麼多時間、提這麼多證據,卻換來一個這樣的態度和結果。」監視器清楚錄下公托老師大力掐捏孩童臉部暴行,她卻辯稱並非故意,檢察官最終竟只以「過失罪」起訴。(圖/投訴人提供)值得關注的是,此案的一審法官梁家贏曾任鄭捷案及小燈泡案凶嫌的辯護律師,過去在死刑判決公布後曾公開表示「遺憾」。梁家贏的經歷曝光後,引發家屬與外界質疑,是否因此對加害人抱持相對寬鬆的態度。此外,負責此案的檢察官吳宗光也曾被媒體揭露涉及曠職、按摩及不當領取加班費等爭議,最終僅遭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以「促其注意」處分,令家屬對整體司法公正性更加憂心。據了解,涉案托育老師林女目前仍受僱於某長照機構,繼續擔任照護工作;而另一端,受害幼童的母親仍在漫長的司法程序中等待正義的落實。K女士強調,「只盼司法能真正回歸公正與良知,法院能依法審判、勿枉勿縱,讓社會相信正義還存在。」新北市議員張嘉玲指出,希望二審法官可以審酌相關證據,還被害幼童及家屬公道。圖/翻攝張嘉玲臉書)對此,新北市議員張嘉玲建議,政府與社會應該重新檢討,是否應該將托育人員、照護員等相關職業納入共同的「消極資格」審查範圍;也就是說,曾經有虐待或傷害紀錄的人,是否應該被限制從事任何涉及人員照顧的工作,無論對象是兒童還是長者。因此,這不只是單一事件,而是整個社會需要共同思考、檢討與調整的制度問題。對此,社會局表示,在接獲通報後公托中心及家防中心立即介入調查,調查完成後,社會局隨即邀集外部專家學者召開審議會議,處分結果也於一個月內主動致電告知幼兒母親。最終處分是專家共識,與托育人員背景無關,社會局不清楚該托育人員父親身份。另外,該托育人員事發後已離職,家長也持續送托直到畢業,去年也有返回中心參加活動,社會局對於不當對待絕對零容忍,若家長有轉換托育環境需求,社會局也會全力協助。
小學生打高爾夫「揮桿姿勢高」打傷同學 教練也遭判刑
王姓教練民國113年到在台北市知名私立小學高爾夫球社團指導小學生球技,但王未注意林姓學生揮桿姿勢過高,以至於球桿打中麥姓學生的臉造成鼻骨骨折,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考量王犯後終能坦承犯行、於審理期間先行賠償8萬元,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55天,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王姓教練113年6月12日前往北市一間國小代課,王對學生進行高爾夫球社團課程指導教學時,本應善盡教學監督之責,提醒切桿練習之學生,揮桿幅度不得超過膝蓋,而其他在旁等待之學生應與其保持安全距離,以避免遭球桿或高爾夫球擊中。王依當時情形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疏未注意及此,致麥姓學生遭大幅度揮桿之林姓學生(所涉過失傷害罪嫌部分,未據告訴)不慎擊中其臉部,因而受有鼻骨骨折之傷害。北院審酌王身為高爾夫球教練,疏未善盡監督學生之責,致課堂學生揮桿過失擊傷麥姓學生,實有不該,惟念王犯後終能坦承犯行、於審理期間先行賠償8萬元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55天,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
廣末涼子飆車「時速破180km」追撞大車 警擬過失傷害移送檢方
日本45歲知名女演員廣末涼子2023年經歷出軌不倫事件,2025年4月又被爆出超速追撞大型拖車車禍,且送醫後情緒激動,在醫院襲擊一名護理師被當場逮捕。對此,警方預計今(13)日將廣末涼子就車禍案件,移送至靜岡地方檢察廳濱松分庭,以涉嫌過失駕駛傷害罪進行調查。廣末涼子於4月7日晚間駕駛車輛,行駛在靜岡縣掛川市新東名高速公路隧道時,因超速追撞一輛大型拖車。隨後她與一名同車男性乘客被緊急送往島田市的醫院,該男骨折傷勢嚴重。警方表示,廣末當時情緒失控,出現可疑行為,甚至衝向車道,但未檢出酒精反應。另她在醫院接受治療期間,涉嫌踹傷一名護理師,被依現行犯逮捕,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中。警方調查發現,廣末涼子駕駛的車輛在追尾貨車後,撞上路邊牆壁停下,但現場沒有明顯的煞車痕跡,且車輛時速高達180公里,逼近185公里。警方7月間在廣末涼子在場的情況下,對事發地點進行了現場勘查,並持續展開調查。因此,警方認定廣末負有責任,包括超速行駛,並決定最早於13日將此案移交檢方,指控其涉嫌過失駕駛致人受傷,導致其男性乘客受傷。此外令外界關注的是,日本TBS電視台日前播出特別節目,主持人向來賓出題:「下列哪一位沒有出現過時速165公里的紀錄?」選項包括大谷翔平、佐佐木朗希、伊良部秀輝等職棒選手,竟還出現廣末涼子。主持人最後公布解答為伊良部秀輝,並補充道「根據報導,廣末小姐當時駕駛吉普車以時速165公里行駛時發生車禍。」事後廣末涼子的經紀公司向電視台抗議,強調事故目前仍在警方調查中。對此,TBS電視台於官網致歉。日網紛紛震驚表示,「難怪經紀公司很生氣,因為165公里跟180公里差很多」、「開得比大谷翔平球速還快」、「遠遠超過規定的車速120公里」。
追求不成竟持刀殘忍攻擊!送貨員害女方毀容 「見她倒地還猛踹」下場曝光
台南市59歲陳姓男子日前在彩券行認識于姓女店員,雙方相談甚歡,並以乾兄妹相稱,而陳男對女方示愛遭拒,他竟在6月間喝酒後,持美工刀闖入彩券行攻擊于女,于女身受重傷、幾乎毀容,陳男見她倒地,甚至踹其數腳才離開,陳男躲到山區試圖燒車滅證,仍被警方逮捕,台南地院則依殺人未遂罪判處他10年8月有期徒刑。檢警調查,陳男認識于女後產生情意並展開追求,但女方拒絕讓他惱羞成怒,數度訊息恐嚇,甚至傳送于女女兒的照片,威脅對其不利,還曾在于女機車上放鋸子,並於6月22日喝酒後持刀闖入于女工作的彩券行。陳男見到于女後便展開攻擊,持刀揮向于女頭部,還拿椅子猛砸,怒吼「一命配一命」、「絕對要妳死」等語,導致于女身受重傷,頭頸撕裂傷、顱內出血、鼻骨骨折、手臂多條肌腱與神經斷裂,臉部更幾乎毀容,而于女不堪暴行倒地,陳男甚至某踹其數腳才離開。陳男犯案後迅速駕車進入附近龍崎區的山區,意圖焚燒車輛掩蓋犯罪證據,焚車過程中,陳男不慎被火勢波及,胸腹部遭受三度燒燙傷,他痛到跳入山溝,導致全身多處骨折,警方則根據貨車GPS定位找到陳男,並將他送醫救治,後將他移送法辦。檢方偵訊後將他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台南地院法官認定,陳男曾因過失傷害遭橋頭地院判刑4月,2024年6月執行完畢,但仍不知遵守法紀,持美工刀、椅子攻擊,導致被害人傷勢嚴重,日後恐影響其行動能力,臉部重傷面容難以復原,身心重創,依殺人未遂罪判處10年徒刑,恐嚇危害安全3罪合併執行8月,全案可上訴。
3月女嬰遭猛搖致失明、腦萎縮 冷血保母遭判7年半定讞
2019年保母謝旻燕在照顧僅有3個大的李姓友人之女時,因為猛力搖晃女嬰的頭部導致其最終雙眼失明、發展遲緩。最高法院今(10月27日)判決出爐,法官考量謝女否認犯行,且拒絕與被害人進行和解等,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害罪判處7年6月徒刑,全案確定。案件發生於2019年1月28日至2月13日期間,謝女因疏於照顧,導致女嬰身上出現瘀傷等,而2月19日,謝女明知女嬰僅有3個月的大小,但仍對其猛烈搖晃,女嬰也因此有虐性頭部創傷,並導致其出現疑似癲癇、意識不清等症狀,最後由謝女丈夫返家後驚覺有異狀才將女嬰送醫,女嬰也因此腦部萎縮、雙眼視力減退至0.02以下、發展遲緩。一審法院認為謝旻燕否認犯罪,拒絕和解與賠償,且未向家屬道歉毫無悔意,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拘役50日,不得易科罰金,並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重傷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二審法院則認為原審認定事實及適用法律有誤,改以業務過失傷害罪判處謝旻燕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並就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害罪改判有期徒刑7年6月,再上訴三審後於今日駁回,全案定讞。
桃客打人司機前年才到職? 網挖判決爆「10年前就沿路罵不停」
桃園客運司機劉恩齊(40歲)近期因毆打學生而成為社群熱議焦點。面對桃園客運對外稱劉恩齊為2023年進公司,但有網友在Threads上發文表示,看到新聞中的司機姓名時產生既視感,回想高中通勤時常見到同名司機,但翻找法院判決後,認為自身記憶無誤,推測這名司機曾離職又回任。貼文並回憶,早在10年前就見劉男駕駛學生專車,跑過1路、永豐專車,印象中還有112、132、169與9023等路線,而且當時的他就是「沿路罵不停」。這則貼文曝光後,也有網友翻出法院裁判決資料,其中顯示劉男屬「回任司機」,曾因在9025路邊行車邊滑手機遭停派,並補充1與132路與112、169、9025為不同場站調度。另有網友稱稱自己搭乘169路時,曾碰到司機一路大聲說話與抱怨,也有網友提及判決記載,劉男於民國107年在桃客因過失傷害遭判刑;也有網友提到,劉男過去曾將姓名由「志威」更改為「恩齊」。不少網友也要求客運公司負起管理責任,呼籲向主管機關陳情,「確認這位司機被開除為止」,也擔憂「風頭過了再回聘」;另有網友提到,如此情況再業界常見「先離職避風頭、日後回鍋或轉往他家公司」的現象。而從判決書可以看到,在「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14年度上易字第1283號」中,上訴人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為劉恩齊。裁判理由載明,合議庭審酌第一審對被告無罪之認定「核無不當」,維持原判。文字記述,檢方上訴意旨指稱,依證人即告訴人林可欣之證述及法庭勘驗錄音,雙方最初因上車後如何付款產生爭執;當告訴人表示要按鈴投訴時,被告回以「青煩」(台語,告訴人於審理中解釋為「你很煩、不可理喻、講不聽」之意)等語,衝突升高後出現「歡娶」「幹」「他媽」等詞彙。記錄也載,被告對告訴人稱「這麼下跪,還不是坐了,那不是下跪」等語;其後雙方在是否繼續搭乘與是否持續爭執之間反覆拉扯。高院最終認定,依全案錄音與證詞尚難達到「排除合理懷疑」之程度,維持一審無罪。
清潔隊員突開車門害姊妹花車禍!護理師妹截肢 法院判南市府賠逾2300萬
台南市環保局楊姓清潔隊員執行勤務時開車門未注意後方車流,撞倒騎機車的秦姓姊妹花,造成後座妹妹遭後方曳引車輾壓左膝下截肢。台南地方法院日前認定清潔隊員負全責,判決環保局應依國家賠償法賠償逾2300萬元。根據判決書,2020年3月24日下午3時21分許,楊姓清潔隊員駕駛資源回收車停放在台南市中華西路二段與民權西路三段交岔路口東北側轉角處,車輛占用行人穿越道。楊男執行垃圾清運工作後,準備返回駕駛座時,未注意後方車流狀況即貿然開啟車門並大幅外推。25歲的秦姓姊姊騎乘機車搭載22歲妹妹經過,閃避不及撞擊車門後人車倒地。坐後座的妹妹向左滾落至外側車道,遭後方林姓駕駛的半聯結車右前輪輾過,導致左膝下截肢、骨盆骨折及神經受損,並出現大小便失禁、排尿功能喪失等重傷。楊男因過失傷害致重傷罪經刑事判決確定,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他因無力賠償,於2022年入監服刑並遭解職。秦家4人隨後提起國家賠償訴訟。據了解,姊姊在台南市財政稅務局任職科員,妹妹原為成大醫院臨床護理師。經成大醫院鑑定,妹妹全人身體障害損失達42%,勞動能力減損43%,終身須依賴義肢。台南市府抗辯請求金額過高,認為姊姊為公務人員薪資未減損,勞動能力未受影響,對妹妹部分,質疑住院病房費用、就醫交通費、護理營養品費用及義肢價格缺乏證明,且義肢替換次數應依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計算,未來費用應扣除補助金額。但法院不採市府意見,認定開車門肇事應由楊男負完全責任。法官指出,開門瞬間發生事故,騎士客觀上難以閃避。妹妹雖已復職,但無法再從事臨床護理工作,僅能擔任品管護理師,喪失報考公職護理師機會,嚴重影響未來生涯發展。台南地院最終判決環保局應賠償妹妹2225萬3803元、姊姊76萬0206元、父母各30萬元,合計逾2300萬元,並自起訴日起算年息5%遲延利息。全案仍可上訴。
黃子佼駕車擦撞女騎士逃逸 發聲明致歉「未聽到呼叫或碰撞聲」
藝人黃子佼性騷風波官司尚未落幕,今(7)日再爆出新的法律爭議。據了解,他於今年8月在新北市三重區駕車時,不慎擦撞一名女機車騎士。然而,黃子佼在碰撞後未下車察看傷者,也未等候警方到場即驅車離開現場。事後,警方已依據「刑法肇事逃逸以及過失傷害罪」,將黃子佼函送至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對此,黃子佼透過律師發布聲明致歉。聲明中指出,他「當下專心開車,並未聽到任何呼叫或右側碰撞聲音」,因此「自然沒有下車查看後離開的畫面」,而是依常理穩定行駛。他同時強調,對該騎士「深表抱歉,並願意負擔損失」。黃子佼聲明:根據今日部分媒體報導黃先生發生之交通事故,內容有誤,特此通知。根據二重派出所調閱當天現場路邊監視器,影片清楚錄示:黃先生駕駛的車輛,是為閃避與禮讓左前方對向的摩托車,採取煞車動作,停頓讓行,才繼續往前方左彎道前進。影片顯示,在此同時,後方一台機車,從黃先生車子的右側,同向往前行駛。影片繼續顯示,黃先生車子駛離,但該機車竟已經翻倒在地。雙方權責,尚待檢方釐清。而車內的黃先生,當下專心開車,並未聽到任何呼叫或右側碰撞聲音,因此,自然沒有下車查看後離開的畫面,是依照常理,持續穩定往前行進。當下行車視線,也自然是望向左前方彎道路段,未查右後方任何異狀,所以沒有逗留依規定善後,並非知情而肇事逃逸。黃先生是於九月底,接到派出所通知,才得知八月底現場此況。在九月底派出所通知筆錄約定日之提早五天,黃先生已親自開該車前往,提供拍照鑑識(目前尚無結果),且誠懇積極處理筆錄事宜。黃先生在派出所與警員一同看完影片,感到相當意外,但也對該騎士深表抱歉,並願意負擔損失。請報導時,尊重事故現場事實。勿干擾調查進度。如有疑慮,懇請務必洽三重分局二重派出所,查證以上所述之監視器影片內容,請勿以訛傳訛誤導視聽。特此,感激不盡。祝大家行車平安。 《時報周刊CTWANT》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黃子佼涉肇事逃逸送辦 本人發聲喊冤:願意負擔損失
藝人黃子佼持有未成年性影像等重大風波,近日再度爆出爭議事件。他於8月中旬在新北市三重區駕車時,與一名機車騎士發生碰撞,但他卻直接離開現場。受傷的60歲女騎士事後驗傷報案,警方追查後傳喚黃子佼到案說明,全案已依《刑法》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等罪名,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對此,黃子佼今(7)日稍早發聲了。事故發生於8月16日早上7時39分,地點位於新北市三重區五谷王南街與46巷口。當時林姓女騎士往重新路方向行駛,疑似因未保持安全車距,與同向由黃子佼駕駛的自小客車發生碰撞,但在林女倒地後,黃子佼未停車查看或報警處理,直接駛離現場。林女在事故中造成臉部、右前臂、左手肘及右膝等多處擦傷,隨後自行就醫並檢附驗傷單,向轄區警方報案。警方獲報後鎖定肇事車輛,迅速追查駕駛人為黃子佼,並傳喚他到案說明。對此,黃子佼透過律師發聲喊冤,他說,根據警方調閱當天現場路邊監視器,影片清楚錄示「黃子佼駕駛的車輛是為閃避與禮讓左前方對向的摩托車,採取煞車動作,停頓讓行,才繼續往前方左彎道前進」;並稱影片顯示,同時後方一台機車,從黃子佼車子的右側,同向往前行駛。聲明指出,影片繼續顯示,黃子佼車子駛離,但該機車竟已經翻倒在地,雙方權責尚待檢方釐清。「而車內的黃先生當下專心開車,並未聽到任何呼叫或右側碰撞聲音,因此,自然沒有下車查看後離開的畫面,是依照常理,持續穩定往前行進。」聲明強調,黃子佼當下行車視線自然是望向左前方彎道路段,未查右後方任何異狀,因此沒有逗留依規定善後,並非知情而肇事逃逸。「黃先生是於9月底接到派出所通知,才得知8月底現場此況。」聲明指出,黃子佼在9月底派出所通知筆錄約定日之提早5天,已親自開該車前往,提供拍照鑑識,目前尚無結果,且誠懇積極處理筆錄事宜。而黃子佼在派出所與警員一同看完影片,感到相當意外,但也對該騎士深表抱歉,並願意負擔損失。
捲性醜聞又一案!黃子佼撞傷婦人遭辦 肇逃畫面曝光
深陷性騷擾、持有未成年性影像等重大風波的藝人黃子佼,近日再度爆出爭議事件。他於8月16日清晨,在新北市三重區駕車時與一名機車騎士發生碰撞,但卻肇事逃逸離開現場。受傷的60歲林姓女騎士事後驗傷報案,警方經追查後將黃男傳喚到案說明,全案已依《刑法》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等罪名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事故發生於8 月16日早上7時39分,地點位於新北市三重區五谷王南街與46巷口。當時林姓女騎士騎乘普重機往重新路方向行駛,疑似因未保持安全車距,與同向由黃子佼駕駛的自小客車發生碰撞。畫面可見機車騎士倒地,但黃男的自小客車卻未停車查看或報警處理,直接駛離現場。林女在事故中造成臉部、右前臂、左手肘及右膝等多處擦傷。她自行前往醫院就醫並檢附驗傷單,隨後向轄區警方報案。警方獲報後鎖定肇事車輛,迅速追查到駕駛人為黃子佼,並傳喚他到案說明案發過程。黃子佼自去年爆發性騷擾風波後,演藝事業全面停擺。今年更因被查獲持有多張未成年人性影像,引起社會譁然與譴責。如今又涉及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等刑案,無疑使其個人形象與法律責任雪上加霜。警方已依 A2 交通事故程序處理,全案現已函送地檢署,將由檢察官進行後續偵查。
黃子佼涉肇事逃逸! 撞傷女騎士依過失傷害罪送辦
藝人黃子佼涉嫌購買及持有兒少性影像,未料,官司都還沒解決,又爆出8月他開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時,與6旬女騎士發生碰撞,還直接離開現場。事後婦人驗傷報案,警方通知黃子佼到案說明後,依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罪嫌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根據警方調查,事故發生於8月16日上午7時許,黃子佼駕車行經三重區五谷王南街46巷口時,疑似未保持安全車距,與同向行駛的60歲林姓騎士發生碰撞,他當時停下約2秒後未下車查看,也未等待警方到場,即離開現場。林婦臉部、手臂、手肘及膝蓋多處受擦挫傷,隨後持驗傷單前往警局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確認肇事車輛登記車主為黃子佼,隨即通知他到案說明。警方指出,黃子佼涉有肇事逃逸行為,依《刑法》過失傷害及肇事逃逸罪嫌,將黃子佼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事故責任尚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此前,黃子佼因非法持有兒少性影像,一審遭台北地方法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有期徒刑8月。案件經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持續審理中,並陸續有被害人與黃子佼達成和解。
桃園女駕車夜歸轉彎輾醉漢 肋骨斷5根撿回1命
桃園市平鎮區去年發生一起驚險車禍,1名39歲的羅姓女子於凌晨時分開車返家,在自家社區迎賓步道前準備迴轉時,未注意到前方竟有1名男子醉倒在地,結果1個不察,右前輪直接輾過男子身軀,造成男子多處重傷,所幸經送醫搶救後暫時保住性命。檢警調查指出,這起事故發生在去年8月17日凌晨12時37分,當時羅女駕駛車輛沿平鎮區延平路二段行駛,行經社區迎賓步道時,因視線不清或注意力不足,未發現1名林姓男子醉臥在地,就在羅女駛車靠左迴轉的瞬間,車輛右前輪不慎輾過林男,造成其頭部挫傷、腦震盪、左肩受創,並引發左側血胸與五根肋骨骨折等重傷。事發後,羅女立即意識到肇事狀況,主動報警處理,並在警方到場後坦承是肇事駕駛。林男被緊急送醫急救,雖然傷勢嚴重,但在醫療團隊搶救下撿回一命。桃園地檢署複訊時,羅女承認過失事實毫不推託。檢方認為,雖然她的疏忽導致林男重傷,但因其第一時間主動報警,態度誠懇,符合刑法「自首」的減刑要件,因此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審酌從輕量刑。
台中新光三越今復業 交通恐成最大挑戰
台中新光三越2月13日氣爆後,停業至今長達226天,外界期盼百貨龍頭何時回歸?台中市都發局26日表示,經審查後已核發復業許可;台中新光三越指出,將於27日正式恢復營運,第一時間也發送信件給全國425萬會員共享好消息。轄區第六警分局強調,為避免車輛違規等待進入停車場致回堵,不聽勸導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連續舉發。在新光三越宣布復業前夕,台中地檢署26日通知被告、新光三越許姓店長到案說明,認定許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等罪嫌,訊後諭知8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台中新光三越昨表示,公司依「整體整建修復至可供使用計畫」進行作業,各樓層已由相關專業技師簽證,並經第三方公正單位審核完成,外牆修復與鷹架完成拆除,依規申請恢復使用,都發局審核後通過復業核可,將於27日正式恢復營運。公司以「新店規格」重啟規畫進行整建修復、穩步踏實做好各項盤點更新,再次迎接顧客到來。都發局長李正偉強調,此次恢復使用程序除依《建築法》及「台中市建築物恢復使用及供水供電審查作業要點」規定辦理外,並以優於法令的最嚴格標準要求,包括完成全棟修復,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除依規要求外,另外牆、結構、升降設備、瓦斯管線、消防管線、機電管線等也列入審查。都發局指出,都發局、消防局、經發局均以「公共安全優先、專業把關」為最高原則審查,嚴格要求業者落實改善計畫,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隨著台中新光三越復業,西屯區百貨商圈周邊將迎來交通挑戰。第六警分局指出,大遠百與新光三越停車場出入口均位於市政北七路,以往車輛常沿市政北七路、惠中路一段排隊等待,甚至回堵至台灣大道,為防止亂象,交通局已設立「停車場已滿時,禁止暫停車道排隊」告示牌,駕駛若不聽勸導,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連續舉發,絕不手軟。
台中新光三越明日開幕!中檢今約談許姓店長 涉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等罪80萬元交保
今年2月,台中新光三越發生重大氣爆事件。全案仍在持續調查中,不過台中市政府今(26)日已宣布「依規核准恢復使用」,新光三越也隨後證實將在明(27)日正式恢復營業。台中地檢署則在今日下午約談新光三越中港店許姓店長到案,複訊後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等罪嫌,諭知8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回顧事件,全台「百貨店王」台中新光三越中港店在2月13日上午發生重大氣爆事件,造成5死38傷的嚴重後果,也成為台灣史上最嚴重的百貨公司公共安全事故。歷經7個多月的修復工程,台中市政府今日宣布依規核准恢復使用,新光三越隨後正式透過文字證實,將在27日正式恢復營業。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對於氣爆案的調查已經接近尾聲,但台中地檢署尚未偵查終結,據了解,主要卡在勞動部職安調查尚未正式出爐。不過,台中地檢署今日下午通知被告、新光三越中港店許姓店長到案說明,經1小時的復訊後,認定許男涉嫌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等罪嫌,諭知8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中檢表示將持續進行各項偵查作為,務求正確、完整釐清責任歸屬。
基隆郵差送信遭家犬「咬斷手指」 中華郵政回應了
今(22)日上午,基隆發生一起犬隻傷人事件。54歲許姓郵務士上午10點30分前往立德路208巷送信時,遭一隻混種米克斯家犬撲上前撕咬,導致許姓郵務士右手無名指末節被咬斷。警方獲報趕抵後,協助撿回斷指,並將許男送往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救治縫合,目前已受理許男提告過失傷害,後續將依動保法對飼主開罰,傷人家犬也將被登記為「攻擊性犬隻」。中華郵政公司則表示,將提供受傷同仁法律及醫療協助,並指派主管前往慰問。據了解,許姓郵務士今日上午10點30分在立德路巷內一戶民居送掛號信,當請屋主出來簽收時,因屋主不在家無人應答,然而住宅卻衝出一隻米克斯混種犬,撲向許男並瘋狂撕咬。許男在混亂中伸手阻擋,右手無名指末節因此遭米克斯混種犬咬斷,傷可見骨。警消獲報到場後,立刻將許男緊急送往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搶救,並在現場尋獲許男斷指,一併送醫縫合。在外科醫師進行傷口清創後,已將斷指接回,後續轉往基隆長庚治療,但斷指功能是否受到影響,仍待進一步觀察。事後,警方通報動物保護防疫所至現場處置,後續將受理許男所提過失傷害告訴,並通知飼主到案說明,不過飼主至今始終未現身。目前傷人的米克斯混種犬被基隆動保所收容,經調查發現該條家犬並未植入晶片,飼主明顯疏於管理,已違反《動物保護法》,最高可處1萬5000元罰鍰,而該條家犬也被登錄為「攻擊性犬隻」,未來若要外出,必須由成年人陪同,繫上最長1.5公尺的牽繩並強制配戴嘴套,否則飼主恐再面臨最高15萬元的重罰。中華郵政公司表示,將會提供受傷的許姓郵務士法律及醫療協助,並指派主管前往慰問。郵政公司也已將野狗經常出沒點通報地方動保處,同時提醒投遞同仁經過時提高警覺。
遛狗不牽繩!孕婦被3狗追咬「就醫慘胎停」 冷血飼主拒賠償
飼養寵物很多事情要注意,最近大陸江蘇有一名飼主出門遛狗,沒有使用牽繩,他的3隻狗突然朝一名騎著電動車的孕婦追咬,事後孕婦就醫打狂犬病疫苗時腹中胎兒竟停止發育,只能服藥引產。痛失胎兒的女子向飼主要求賠償,對方竟冷血拒絕,目前她已一狀告上法院。根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一名女子在社群上發文討公道,今年6月她懷孕初期約2個月,同月3日上午她騎電動車外出,在路上被3隻狗狗追咬,當場電動車側倒,她的左邊大腿也被狗狗抓咬受傷;令她氣憤的是,3隻狗的飼主全程目擊,她確認對方沒使用牽繩。當下女子致電給家人,他們也立即替女子報警。女子在狗飼主陪同下去當地衛生所,院方得知她懷孕2個月,在醫師建議下請她前往武進人民醫院南院施打狂犬病疫苗,一共需要打5針;在女子打到第4針的時候,發現她腹中胎兒停止發育,馬上又去兩間醫院檢查,確定胎停,只能服藥引產。女子因為被狗咬失去腹中胎兒簡直晴天霹靂,飼主卻不在意寵物害死一條人命,拒絕賠償;在調解時,飼主表示願意賠付最多1萬元(約新台幣4.3萬元),女子無法接受,於是一狀告上法院。至今女子尚未收到人民法庭任何回覆和通知,讓她痛心發聲,「是好不容易才懷上的孩子,事發至今兩個多月了,每每想起來,還是整晚睡不著」。事實上,在台灣飼主遛狗沒用牽繩造成的意外也頻傳,若飼主因未確實使用繩子或適當方式對愛犬加以看管,使其犬隻傷害到他人或其他動物,恐犯過失傷害罪,會遭罰金或服勞役。
男子動40萬「陰莖增大術」身亡! 奪命醫丁斌煌移送北檢
台北市中山區某醫美診所今年9月17日上午發生醫療事故!50歲的簡姓男子花費了40萬進行陰莖增大手術,沒想到在術後恢復時身亡,警方後續也將涉案的執刀醫師丁斌煌帶回訊問,查扣相關物品,遺體部份則於下午進行相驗。丁斌煌師則在警方帶回訊問以後,於今(9月18日)下午4時38許移送至北檢進行複訊。50歲簡男在9月17日至丁斌煌的醫美診所進行陰莖增大手術,沒想到在術後恢復時失去生命跡象,丁斌煌通報119以後,簡男已經明顯死亡,檢警隨後也將丁斌煌帶回訊問並通報檢察官進行遺體相驗。丁斌煌在警訊後,於下午4時38分被移送至北檢複訊。據了解,丁斌煌過去也多次陷入醫療糾紛,2022年,丁斌煌聘請毫無護理人員資格的女友吳姓女子、楊姓女子執業,並協助注射麻醉藥物。並在進行隆乳手術時,省略抽血及驗尿的環節,造成傷口不斷感染發炎,而在女子撥打119球就以後,卻遭到丁斌煌阻止,並強行將該女子留下。另,丁斌煌2015年曾在幫女子進行自體脂肪豐胸手術,但在抽取脂肪過程中不慎刺穿大腸,後續導致該名女病患引發敗血症,最後送醫後需裝設人工腸造口,檢方也依照業務過失傷害起訴丁斌煌,最後雙方則和解撤告。
8旬翁無照騎車闖紅燈肇禍 終認罪判拘役緩刑2年
台北市發生一起高齡駕駛車禍案件,1名年逾8旬的田姓老翁,未持駕照騎機車上路,疑似闖紅燈與1名鄭姓男騎士發生碰撞,導致對方膝蓋擦挫傷,田男事後被依過失傷害罪送辦,1審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田男不服判決上訴,最終二審認定其悔意並完成調解,改判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並給予2年緩刑,全案定讞。事故發生在2024年1月1日上午,田姓老翁當時騎乘機車行經台北市松山區民權大橋附近路口,疑似未注意號誌轉換,在紅燈後10秒仍繼續通過路口,結果撞上直行的鄭姓騎士,鄭男受傷報警,警方調查後移送地檢署偵辦。審理期間,田男一度否認闖紅燈,並辯稱事發當下仍是綠燈,自己行駛過程緩慢,鄭男卻突然衝出,才會釀成意外,但法院調閱監視器及號誌時制,確認田男碰撞發生時,紅燈已亮起至少10秒,駁回其說法。台北地院一審認為,田男從未考取駕照,卻擅自騎車上路,且喪失通行權後仍執意通過,屬明顯過失,加上未與被害人和解、審理時態度不佳,因此判拘役50日,得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田男不服提起上訴,至二審期間才認罪並與鄭男調解,法院審酌其高齡且表達悔意,最終改判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並給予2年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