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傷害罪嫌
」 過失傷害 車禍 台中 肇事逃逸 肇逃
小學生打高爾夫「揮桿姿勢高」打傷同學 教練也遭判刑
王姓教練民國113年到在台北市知名私立小學高爾夫球社團指導小學生球技,但王未注意林姓學生揮桿姿勢過高,以至於球桿打中麥姓學生的臉造成鼻骨骨折,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考量王犯後終能坦承犯行、於審理期間先行賠償8萬元,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55天,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王姓教練113年6月12日前往北市一間國小代課,王對學生進行高爾夫球社團課程指導教學時,本應善盡教學監督之責,提醒切桿練習之學生,揮桿幅度不得超過膝蓋,而其他在旁等待之學生應與其保持安全距離,以避免遭球桿或高爾夫球擊中。王依當時情形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疏未注意及此,致麥姓學生遭大幅度揮桿之林姓學生(所涉過失傷害罪嫌部分,未據告訴)不慎擊中其臉部,因而受有鼻骨骨折之傷害。北院審酌王身為高爾夫球教練,疏未善盡監督學生之責,致課堂學生揮桿過失擊傷麥姓學生,實有不該,惟念王犯後終能坦承犯行、於審理期間先行賠償8萬元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55天,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
黃子佼涉肇事逃逸! 撞傷女騎士依過失傷害罪送辦
藝人黃子佼涉嫌購買及持有兒少性影像,未料,官司都還沒解決,又爆出8月他開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時,與6旬女騎士發生碰撞,還直接離開現場。事後婦人驗傷報案,警方通知黃子佼到案說明後,依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罪嫌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根據警方調查,事故發生於8月16日上午7時許,黃子佼駕車行經三重區五谷王南街46巷口時,疑似未保持安全車距,與同向行駛的60歲林姓騎士發生碰撞,他當時停下約2秒後未下車查看,也未等待警方到場,即離開現場。林婦臉部、手臂、手肘及膝蓋多處受擦挫傷,隨後持驗傷單前往警局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確認肇事車輛登記車主為黃子佼,隨即通知他到案說明。警方指出,黃子佼涉有肇事逃逸行為,依《刑法》過失傷害及肇事逃逸罪嫌,將黃子佼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事故責任尚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此前,黃子佼因非法持有兒少性影像,一審遭台北地方法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有期徒刑8月。案件經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持續審理中,並陸續有被害人與黃子佼達成和解。
桃園女駕車夜歸轉彎輾醉漢 肋骨斷5根撿回1命
桃園市平鎮區去年發生一起驚險車禍,1名39歲的羅姓女子於凌晨時分開車返家,在自家社區迎賓步道前準備迴轉時,未注意到前方竟有1名男子醉倒在地,結果1個不察,右前輪直接輾過男子身軀,造成男子多處重傷,所幸經送醫搶救後暫時保住性命。檢警調查指出,這起事故發生在去年8月17日凌晨12時37分,當時羅女駕駛車輛沿平鎮區延平路二段行駛,行經社區迎賓步道時,因視線不清或注意力不足,未發現1名林姓男子醉臥在地,就在羅女駛車靠左迴轉的瞬間,車輛右前輪不慎輾過林男,造成其頭部挫傷、腦震盪、左肩受創,並引發左側血胸與五根肋骨骨折等重傷。事發後,羅女立即意識到肇事狀況,主動報警處理,並在警方到場後坦承是肇事駕駛。林男被緊急送醫急救,雖然傷勢嚴重,但在醫療團隊搶救下撿回一命。桃園地檢署複訊時,羅女承認過失事實毫不推託。檢方認為,雖然她的疏忽導致林男重傷,但因其第一時間主動報警,態度誠懇,符合刑法「自首」的減刑要件,因此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審酌從輕量刑。
內湖好市多旁嚴重車禍!母女騎車碰撞貨車重摔送醫 8歲女童遭判腦死
昨(9)日下午4時許,台北市內湖區發生一起嚴重車禍,46歲陳姓女子騎機車載著8歲女兒行經內湖好市多前舊宗路時,因不明原因與同向一輛小貨車發生碰撞,導致母女2人當場重摔倒地。據了解,警消趕抵時,陳女意識不清、女童則失去呼吸心跳,經送內湖三軍總醫院連夜搶救後,陳女生命跡象穩定,但女童在今(10)日下午遭院方判定腦死。內湖分局指出,昨日下午4點14分接獲通報,46歲陳姓母親騎機車載著8歲女兒沿舊宗路一段往北第三車道直行時,左側車身因不明原因與由49歲張姓男子駕駛的同向白色小貨車發生碰撞,導致母女2人當場重摔倒地,頭部受創。一旁民眾見狀立刻打電話報警。張姓男子駕駛的白色小貨車。(圖/翻攝畫面)警方獲報到場時,發現女童已無生命跡象,陳女則是意識不清,貨車駕駛張男未受傷,隨即將母女送往內湖三軍總醫院搶救。至今日上午,陳女已脫離險境,生命跡象轉為穩定。而受傷女童雖在搶救後恢復心跳,但仍在今天下午由院方判定腦死。警方指出,據查張男酒測值為0,當時正準備開往高速公路,已先依過失傷害罪嫌送辦。而陳女的酒測值也已抽血檢驗。但由於現場沒有監視器影像,詳細事故原因及肇事責任歸屬,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快訊/北市警證實:重慶南路車禍肇事78歲董座「已出院」 下週通知到案說明
5月23日下午,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上一名78歲邱姓貿易公司董事長,無照開著黑色自小客車突暴衝,造成5車連環撞、8人送醫。肇事邱翁也在本次車禍中受傷,先送加護病房觀察,又在28日轉往普通病房。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今(13)天出面證實,肇事邱翁確認已經出院,有7名傷者向他提告涉過失傷害罪嫌,預定下週通知他到案說明。據悉,肇事駕駛邱姓老翁是國內某知名鋼材貿易公司董事長,名下企業資本額近2億元,經濟實力雄厚。但據警方調查,他從未考過台灣駕照,且自2019年以來,已有4次交通違規紀錄,其中還有2次是無照駕駛,顯然一點也沒把違規放在心上。邱姓董座妻子受訪時則宣稱丈夫持有「國際駕照」,但是因為「覺得台灣駕照太難考」,所以並未在台灣考照。
租賃車駕駛到案了! 機場違規拒檢衝撞員警逃逸
桃園國際機場11日清晨驚傳駕駛衝撞員警逃逸事件,一輛租賃車在第二航廈違規停車,遭航警保安大隊員警攔查時,駕駛不僅拒檢,還猛踩油門衝撞員警後逃逸,導致員警頭部、手部與足部多處擦挫傷。航警事後調閱監視器確認駕駛身分為43歲黃姓男子,通知其到案後,依妨害公務、肇事逃逸與過失傷害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航警局表示,事發於今日清晨6時23分,保安大隊員警於第二航廈航北路發現一輛租賃車違停紅線,遂上前攔查。未料黃男見狀拒絕配合,甚至加速衝撞員警後駛離現場肇事逃逸。警方追查黃男動向並鎖定行蹤,航警局通知其到案說明,並完成偵訊。除了移送偵辦,航警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針對紅線違停、拒檢逃逸及衝撞執勤員警等違規事項開單舉發。航警局強調,為維護機場周邊交通秩序與用路人安全,將持續加強第二航廈等重點路段與時段之巡邏與取締勤務,呼籲民眾切勿違規停車或以身試法,否則將依法嚴辦不貸。
下周將剖腹產!台中孕婦遭追撞胎死腹中 肇事者飆速168公里僅輕判6月免關
台中市去年5月3日晚間10時許發生一起重大車禍,一名懷孕34周的黃姓女子結束產檢後返家途中,與丈夫乘車行經台74線時遭張姓男子駕駛奧迪轎車高速追撞,導致女方腹中胎兒不幸死亡。檢方以過失傷害罪起訴張男,台中地院最近判他6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引發黃女及其家屬強烈不滿。據了解,孕婦黃女當時與丈夫剛完成產檢,預計一周後剖腹產,卻因張男飆速行駛釀禍。警方調查指出,張男駕車行經台74線限速80公里路段時,車速高達122至168公里,失控擦撞前車後,又於內線車道追撞黃女夫妻檔的車輛,導致黃女夫妻檔的車輛翻覆3圈。此起事故造成黃女鼻部與腹部受傷、子宮瘀傷且胎盤剝離導致胎死腹中。張男遭逮後供稱,由於車輛撞擊導致自己右腳卡住油門,才無法踩剎車。檢方也認定難以證明張男有故意殺人之虞,僅依過失傷害罪嫌將他起訴。黃女律師則主張,黃女腹中胎兒已有心跳且即將出生,應視為生命而非「物品」,主張改以殺人罪或過失致死罪嫌偵辦張男,但檢方與法院未予採納。法院指出,張男明知限速仍嚴重超速,明顯漠視用路人生命安全,且造成兩名被害人身體傷害,情節重大,依法應加重刑責。然而,法院考量張男當場自首、坦承犯行,且張男自稱收入微薄、需扶養年邁母親等因素,最終僅被法官判處6月有期徒刑,准予易科罰金。黃女表示,她難以接受法院將腹中寶寶視為「物品」,並痛批張男至今未道歉,也未提出和解或賠償,讓她與家屬情緒難以平復。她也強調,她在事發前剛聽見胎兒心跳,孩子明明就存在,卻因他人飆速行為失去生命,讓身為準媽媽的她相當悲痛,無法接受孩子就這樣子從法律上被輕輕帶過。
女駕駛擦撞機車波及2車釀3傷!下秒竟肇逃 警鎖定車號通知到案
高雄三民區20日下午4時許發生追撞交通事故,林姓女子開車時與李姓機車騎士發生擦撞,李男再撞到前方陳姓男騎士、張姓男騎士,造成李男、陳男及張男後方的女乘客摔車擦挫傷,送醫治療後無大礙,但林姓女子當場肇事逃逸,警方已經鎖定車號通知她到案說明,並將會依公共危險及過失傷害罪移送偵辦。20日下午警消獲報三民區鼎山街發生交通事故,救護人員到場時看見3人擦挫傷,立刻將傷者送醫,經治療後無大礙,員警則在事故現場處理測繪,初步研判為林姓女子駕駛自小客車,在變換車道時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另林女肇事後未停留現場逕行駛離,也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至3個月;若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將可吊銷其駕駛執照,警方已經循線通知林女到案說明,全案將依公共危險及過失傷害罪嫌函請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新店騎士待轉遭撞倒! 駕駛肇逃4小時辯「不知道撞到人」
1日中午,新北市一名機車騎士停等左轉時,遭對向來車撞擊翻倒,肇事駕駛當場逃逸。發生事故後,騎士身上多處擦挫傷,意識清楚,送醫治療後無生命危險,警方獲報後通知許姓肇事駕駛到案,當日下午許男到案後竟辯稱不知道撞到人,訊後警方將許男依肇事逃逸、過失傷害嫌送辦。許姓駕駛肇事後逃逸。(圖/翻攝畫面)據了解,73歲柳姓騎士1日12時34分在新店區安和路三段與永安街路口停等要左轉時,遭到對向車輛23歲許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撞擊後,許男未停下處理,直接往中和方向逃逸。事故發生後,柳男身上多處擦挫傷,所幸柳男意識清楚,送往新店慈濟醫院治療,無生命危險。警方接獲報案後,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鎖定肇事車輛,並通知許男到案說明。許男於當日下午4時許到案,辯稱事發時不知道自己撞到人,直到接獲警方通知後才知情。但警方出示監視器畫面後,他才改口坦承犯行,表示當時正駕車返家,沒有注意到撞倒機車。警方訊後將許男依涉嫌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罪嫌函送偵辦,詳細事故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
首席女調查師陳梅慧慘死國道!竹檢撇陰謀論「致命傷勢曝光」 火速起訴肇事駕駛
金融犯罪首席調查師陳梅慧和任職刑事局的男友日前因案應訊,陳梅慧在返程時不幸在國道新竹路段車禍身亡,引發外界質疑是否涉入警界內鬥或是擋詐團財路。新竹地檢署16日偵查終結並開記者會說明,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37歲肇事駕駛徐姓男子,至於外界關注的多重疑點,檢方認為,排除肇事駕駛故意製造車禍之可能,另外起訴書也曝光了陳梅慧傷勢,是全車當中最嚴重者。首席女調查師陳梅慧車禍案偵結!(圖/翻攝自臉書)起訴書詳載了陳梅慧搭乘該輛車上駕駛和乘客的傷勢,與陳女同車的張男前額擦挫傷、左側第四肋骨骨折、背部、左膝鈍挫傷、右小腿擦傷;謝警因而受有頭部外傷併臉部撕裂傷、四肢多處擦傷、右臀部挫傷等傷害;陳梅慧的主管黃耀文則有頭部外傷併臉部擦傷及頸部挫傷、左下肢擦傷、腦震盪症候群等傷。至於在後座的陳梅慧傷勢最嚴重,她當下被破百公里高速撞擊,左額部外側擦挫傷、左臉部外側擦挫傷、左上排牙齒斷裂、下頷部擦挫傷及撕裂傷、左胸部多處骨折、左胸部及腹部出血、左腹部外側擦挫傷、右上臂正面外側擦挫傷、左手肘背面擦挫傷、左大腿骨折、左膝部正面內側擦傷、左小腿正面擦傷、右膝部正面內側擦挫傷、右小腿正面淤傷、胸腹部鈍力損傷等傷害,經送醫於113年12月4日5時15分,在中國醫藥大學新竹附設醫院不治死亡。竹檢指出,同車者傷勢的嚴重程度有如此懸殊,懷疑是和撞擊點有關,針對陳梅慧可能被肇事駕駛以製造假車禍之方式故意殺害,竹檢針對疑點澄清表示,當時車是公司其他員工幫忙叫的車,且警方進行車輛勘驗時無發現任何可疑的GPS、追蹤定位器等。肇事駕駛有乘客的派車單、訂購記錄、機票及證人證述可查。這位金融犯罪調查師,4日凌晨她因捲入洩密案遭台中地檢署傳喚開庭後北返途中,在國道遇6車連環追撞死亡,消息引發外界討論,陰謀論四起,對此,主任檢察官黃振倫表示,若是故意製造假車禍,理論上會追逐或跟蹤,前車是死者搭乘的車輛,後車為徐姓男子駕駛的車輛,根據雙方沿路的eTag紀錄,發現有2至3分鐘的差距,時速平均約為108公里,所以2台車距離差約為3.6公里,因此肉眼很難看清楚前面的車輛。另外,對於盛傳陳梅慧上車前就被毒殺傳聞,黃振倫提出相驗報告,表示絕無此事,肇事的徐男車上有裝行車記錄器,但徐男之前發生車禍取出卡片,申報初險未裝上去。檢方認為,徐男犯刑法過失致死罪嫌和過失傷害罪嫌,同時致被害人陳梅慧死亡、其餘乘客和駕駛受傷,以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為想像競合犯,請從一重之過失致死罪嫌處斷,徐男在有偵查犯罪前即向承辦警員自首,請法院審酌是否減輕其刑。CTWANT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編3.3億預算開發大車預警輔助系統 至今1輛都沒裝…交通部回應了
交通部2021年編列3.3億元開發大型車的主動預警輔助系統,結合防撞輔助、疲勞偵測等8項功能,原預計2023年底前裝在2400輛大型車上,至今卻1輛都沒裝,政策跳票連自家人都不挺,批評該重擬計畫,交通部則稱明年3月前可裝上800輛。大型車近日接連發生重大死傷事故,朝野立委皆相當重視,民進黨立委林俊憲25日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時指出,交通部在2021年拿到3.3億元預算,自行開發大型車主動預警輔助系統,結合視野輔助、防撞輔助、車道偏移、胎壓偵測、盲點警示、疲勞偵測、數位行車紀錄器、酒精鎖8套系統,3年內要裝在2400輛大型車上,但至今1輛都沒有裝。而延宕裝設的結果,卻讓悲劇繼續上演。宜蘭新澳隧道24日發生17車追撞車禍,造成1死、12傷,死亡的76歲張姓老翁趕去醫院見病危妻子最後一面,卻發生意外先走一步,病房內的妻子得知先生往生,不久也難過離世。張的女兒淚訴,司機一句「恍神」就扼殺了父母最後一面,唯一讓家人感到安慰的,是兩人可以在最後一段路牽手一起走。林俊憲說,大型車事故居高不下,2019年至2022年連續4年事故破萬件,每年有400人死於大型車事故。交通部想自己研發的立意良好,但至今沒完成半台,應重新擬定計畫。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司長林福山坦言系統開發不易,但10月初已完成報告,目前正在做調整,預計明年3月可以安裝800輛。而此次宜蘭新澳隧道肇事的蔣姓司機,涉嫌過失致死及過失傷害罪嫌,經檢察官複訊後,認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必要,諭令20萬元交保候傳。
就為7萬元!4鶯歌男反目互砍 債主背部遭砍還有力氣搶藍波刀
新北市鶯歌區今日凌晨爆發當街傷人案件,25歲黃姓男子向43歲郭姓男子借了7萬元後遲遲不還,郭男一氣之下,今日凌晨到黃男位於桃園的住處討債,黃男也因此心生不滿,夥同熊姓好友和周姓好友到郭男住家找他理論,雙方爆發肢體衝突,周男更持刀砍向郭男背部,所幸郭男經救治後已無大礙,3名犯嫌現已遭到逮捕,確切案情則仍須釐清。今日凌晨1時許,鶯歌區大湖路巷口突然傳出陣陣吵鬧聲,警方獲報趕抵時,發現郭男與黃男在路邊扭打,2人當街搶奪一把藍波刀,熊姓男子則在旁呼救,警方連忙喝令2人將刀放下,並將雙方人馬分開。警方發現郭男背部中刀,在現場留下斑斑血跡,立刻通知醫護人員將郭男送往聖保祿醫院救治,所幸經縫合後已無生命危險,郭男供稱自己遭到周男攻擊,警方則連忙將與周同夥的黃男和熊男帶回偵辦。警方調查確認4人原為朋友,但黃男向郭男商借7萬元後遲遲不還,郭男多番催討都未獲回應,今日凌晨更直接到黃家要債,但黃男認為郭咄咄逼人、深夜騷擾,凌晨1時許夥同熊男和周男到郭家理論,雙方才因此爆發肢體衝突,周男則在過程中砍傷郭男。周男眼發現自己砍人後立刻逃逸,警方則連絡其家屬和朋友策動,周男自知法網難逃,已到山分局龜山派出所投案,經協調後已先行帶返所調查釐清偵辦,而他同時也因過失傷害罪嫌而遭通緝,後續通緝部分移交龜山分局依法歸案。3名犯嫌對於犯行坦承不諱,警方將3人依刑法妨害秩序、傷害罪分別移送新北地檢偵辦,郭男則依社秩法裁處。
好滑!五股吊車漏油1公里害7機車「犁田」 駕駛落網竟無證上路罪加一等
新北市五股區今日上午驚傳連續車禍,58歲劉姓男子駕駛大吊車時連續漏油,導致中興路、四號越堤道、五號越堤道和工商路沿線油滑難行,更有7台機車因此慘摔,警方立刻通知劉男到案說明,更發現其為無證上路,全案依公共危險、過失傷害等罪嫌偵辦外,也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行為開罰。據了解,劉男今日上午沿中興路二段行駛,中間經過四號越堤道、五號越堤道、中興路三段和工商路沿線,但其車輛因機械故障而沿路漏油,漏油範圍長達1公里,導致7名騎士因油漬而慘摔犁田,更有人因此受傷,所幸經急救後已無大礙。警方獲報後立刻到場處理,並通知清潔隊協助清潔,並傳喚劉男到案說明,發現劉男除漏油外還無證上路,訊後將他依公共危險、過失傷害罪嫌函送法辦,漏油部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開罰3000元以上,1萬8千元以下罰鍰;駕駛動力機械未請領通行證部分,也將依同條例第32條處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
通緝犯為躲盤查衝撞警車 警追最後逮人再加2條罪
屏東37歲李姓女子因車禍案件身背過失傷害通緝,9日開車行經內埔鄉遭到警方盤查時,先是亂報名字、身分證字號躲查緝,後直接衝撞警車逃逸,巡邏車車頭慘遭撞毀,幸無人受傷,李在警方緊追不捨並動用擊破器後火速遭逮,訊後依公共危險及妨礙公務等罪嫌送辦。屏東37歲李姓女子因車禍案件身背過失傷害通緝,9日開車行經內埔鄉遭到警方盤查時,先是亂報名字、身分證字號躲查緝,後直接衝撞警車逃逸。(圖/警方提供)據了解,李嫌是高雄地院發布的過失傷害罪嫌通緝犯,她9日上午開車行經內埔鄉時,遇上新北勢所長李仁輝及警員林清文巡邏盤查,當時她企圖報假資料躲查緝,但馬上被2警識破,隨後李不但沒有配合警方、還加速油門逃逸。屏東37歲李姓女子因車禍案件身背過失傷害通緝,9日開車行經內埔鄉遭到警方盤查時,先是亂報名字、身分證字號躲查緝,後直接衝撞警車逃逸。(圖/警方提供)2警見狀後立即通報請求支援,不久後,龍泉所警員劉家暐駕駛巡邏車發現李嫌蹤跡,當下試圖攔截,不料李嫌竟拒檢、還開車衝撞巡邏車,導致巡邏車車頭全毀,幸無人受傷。李嫌衝撞警車後,隨即左轉中勝路往大新村方向逃逸,李仁輝騎乘警用機車一路尾隨,終於在中勝路352號前攔停,並以擊破器破壞車窗後,將李嫌當場逮捕,訊後依公共危險及妨礙公務等罪嫌送辦,並送高雄地院歸案。
2019南方澳跨海大橋斷裂 宜蘭地檢署起訴8人
宜蘭南方澳跨海大橋2019年10月1日突然斷裂,釀成6死、12傷慘劇。宜蘭地檢署昨偵結,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6人。另承包縣內橋梁檢測的顧問公司因虛偽造假案,檢察官依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2人,並依刑法沒收新制,向法院聲請沒收該公司犯罪所得823萬餘元。檢方說明,南方澳大橋坍塌案經分析調查,主要包括橋梁承攬廠商沒有按圖施工吊索端錨系統、監造單位未確實監造、管理維護單位蘇澳港營運處疏於橋梁檢測及定期維護,都是造成橋梁崩塌致人死傷的原因。遭檢方起訴的6人,包含營造公司林姓負責人、吳姓工地主任、負責鋼索工程廠商的邊姓副總兼現場負責人、監造廠商陳姓負責人及蘇澳港營運處前後任工務科方姓經理、黃姓經理,應共同為該案死傷結果負責,均涉犯過失致死及過失傷害罪嫌。起訴書指出,廠商所施作監造的吊索端錨系統未按圖施工,僅以樹脂類填縫膠充填,並沒有在上、下端錨的錨頭處,另外再裝套筒防水罩,也未施作墊片措施防水,長年受海風及雨水侵蝕,造成鋼絞線、錨頭鏽蝕嚴重,故吊索所能承受的總拉力大幅減少,車子在橋面上行駛產生震動,導致大橋斷裂坍塌。在偵查過中,另發現一起案外案,承包縣內橋梁檢測的顧問公司虛偽造假案,該公司將不實虛偽造假檢測資料上傳,向縣府詐取查核報告委託款項,檢方偵查終結,起訴陳姓負責人、張姓助理2人,均涉犯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及詐欺取財等罪嫌,並依刑法沒收新制,向法院聲請沒收犯罪所得823萬8473元。
南方澳大橋坍塌案釀6死 宜檢偵查近3年...涉案人員下場出爐
南方澳跨海大橋2019年10月1日突然斷裂,釀6死、12傷。宜蘭地檢署今(29日)偵結召開記者會說明,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6人;衍伸案外案,承包縣內橋梁檢測的顧問公司虛偽造假案,檢察官依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2人,並依刑法沒收新制,向法院聲請沒收該公司犯罪所得823萬餘元。檢方說明,南方澳大橋坍塌案,經分析調查主要為3個部分,橋梁承攬廠商沒有按圖施工吊索端錨系統、監造單位沒有確實進行監造、管理維護單位蘇澳港營運處疏於橋梁檢測及定期維護,均為造成橋梁崩塌致人死傷的累積原因。宜蘭地檢署今(29日)偵結召開記者會說明,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6人。(圖/報系資料照)南方澳跨海大橋2019年10月1日突然斷裂,釀6死、12傷。(圖/報系資料照)遭檢方起訴6位,包含吊索公司林姓負責人、吳姓工地主任、協力廠商邊姓副總兼現場負責人、監造廠商陳姓現場監造負責人及蘇澳港營運處前任工務科方姓經理、蘇澳港營運處後任工處科黃姓經理,應共同為該案死傷結果負責,均涉犯刑法第276條之過失致死及同法第284調前段之過失傷害罪嫌。在偵查過中,宜蘭縣政府清查「107年橋梁檢測巡查委託服務案」,向宜檢告發,承包縣內橋梁檢測的顧問公司虛偽造假案,將不實虛偽造假檢測資料上傳,向縣府詐取查核報告委託款項;檢方偵查終結,起訴陳姓、張姓2人,均涉犯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及詐欺取財等罪嫌,並依刑法沒收新制,向法院聲請沒收犯罪所得823萬8473元。
阻上籃害十字韌帶斷裂 檢方依「違反圓柱體原則」起訴他
41歲王姓男子2020年7月在士林運動中心比賽籃球,阻擋李姓對手上籃害李落地時跌倒,左側前十字韌帶斷裂,被控過失傷害,士林地檢署檢察官依2名裁判證稱,王男違反「圓柱體原則」,且不是在面對對手的合法防守位置,有過失傷害罪嫌,依法起訴。張姓裁判作證時解釋「圓柱體原則」,就是雙手與肩同寬繞一圓圈的範圍,不論是進攻或防守都不能侵入這個範圍,也就是說,上籃、防守時,球員都會往前,雙方身體會有所接觸,要謹守跳起來、落下來在圓柱體範圍,才是合法的接觸。張更稱,依照影片看起來,王沒有依照此原則站在原地,王自認為沒有違反圓柱體原則,才會進入到李的落地範圍內違反原則。另外,孫姓裁判則稱,被告不是面對對手防守,也不是合法的防守位置。王男否認有過失傷害的犯行,辯稱他衝到籃框下卡位,李男就往他身上跳,碰觸後就跌倒。起訴書指出,王男在李上籃後落地前,站立於李依「圓柱體規則」落下範圍,右手、右側身體及右大腿撞擊李男,導致李男受傷,涉犯過失傷害罪嫌。
「1分鐘2肇逃」 台中男連撞汽機車辯:沒看到
台中市林姓男子15日開車途中,一分鐘內在北區連續與汽機車各一輛發生碰撞,還造成機車騎士因此受傷,未料他「撞後不理」隨即落跑,警方獲報展開追查隔天就將人查緝到案,而林男肇逃行為除須承擔刑事還須負擔民事賠償責任,得不償失。事發當時林男從北區健行路右轉中清路,先是跟騎乘機車的邱姓老翁發生擦撞,老翁當場摔車頭部受傷,林男沒下車查看便離去,不到1分鐘又在中清路跟駕駛轎車的盧男碰撞,但又無下車處理,1分鐘內2次肇逃,行徑相當誇張。第二分局警方獲報後,16日在林男準備前往工地上班前將人逮捕,林男辯稱,自己當下沒有看到才會離去,但警方不採信,訊後依照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右轉出事了!北市翁過馬路 遭公車輾過命危送醫
大都會20路公車黃姓駕駛今天(6日)上午駕車行經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衡陽路口時,因右轉未禮讓行人張姓男子(79歲)通行,公車車頭不慎碰撞後,張男整個人被捲入車底,當場失去生命跡象,所幸經急救後恢復意識。警方指出,大都會客運20路線公車黃姓駕駛今天上午10時19分,沿重慶南路一段北向南行駛第2車道至衡陽路口欲右轉時,未禮讓行人穿越道上行人優先通行,車頭不慎撞上正在過馬路的張翁,張翁被捲入車底,經警消救出後已無呼吸心跳。駕駛大都會客運的黃姓公車司機(58歲)當時從重慶南路要右轉衡陽路,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右前車頭撞到當時正在過馬路的張姓男子(79歲),張男倒地後遭輾壓,當場沒有呼吸心跳。警方調查,大都會公車駕駛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是這起嚴重車禍的發生主因,駕駛黃男接受警方酒測值為0,詳細肇事責任分析仍須警方送鑑釐清,公車司機因觸犯過失傷害罪嫌遭警方帶回調查。
三重租賃車撞人逃 警循「車下巴」逮到毒品人口
新北市三重區一名38歲林姓男子,21日深夜12點多將一輛白色租賃車停在路旁,巡邏警員見狀上前關心,誰料林男竟重踩油門駛離,逃逸途中還撞倒一名騎士,前保險桿因此噴飛,最後警方透過掉落的「車下巴」循線逮到林嫌。林男駕駛租賃車跑給警察追,不開大燈危險撞倒騎士。(圖/翻攝畫面)據了解,當時永福派出所員警正在執行巡邏勤務,發現一輛路邊白色轎車有異狀,剛上前關心,對方突然倒車掉頭駛離,然而駕駛越開越快,途中還撞到一名30歲周姓騎士,該車的前保桿因此掉落,駕駛還加速趁隙逃逸。警方擔心持續圍捕,會造成更多用路人危險,所幸決定不追了,改成追查轎車掉羅的保險桿車牌,發現是租賃車,再透過租賃公司調閱資料,找到該名肇事逃逸的38歲林姓男子,身分一查還是毒品人口。林男到案後信誓旦旦表示,車內沒有違禁品,警方仍依公共危險罪、過失傷害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深入追查林男是否涉及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