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
」 毒駕 車禍 交通部 機車 酒駕
藍白2提案遭中選會駁回 時力酸「假球公投」:真有心就修法
中選會昨(28)日審議立法院函送的3項公投案,其中「鞭刑公投」及「交通罰鍰專款專用」均遭否決,最終僅「廢除非核家園」公投過關,預計將與11月28日地方大選一併投票。對此,時代力量直言,中選會依法駁回兩項「假球公投」並不令人意外,真正該被檢驗的,是藍白兩黨明明在立法院掌握多數,卻把原本可以透過修法完成的政策丟給公投處理。時代力量指出,《公投法》第15條所規範的是「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若國民黨、民眾黨真的認為鞭刑應該入法,或交通罰鍰收入應該全數用於改善道路交通安全,就應直接提出相關修法,送進立法院接受審查,而不是把自己有能力完成的立法工作交由公投處理。如今中選會依職權認定兩案不符合要件並予以否決,在程序上並不令人意外。時代力量進一步質疑,藍白先前的動作其實早已讓人看出端倪。以「交通罰鍰專款專用」為例,國民黨團8月初就曾以可能影響縣市首長選後經費運用為由暫緩處理;至於鞭刑議題,如果國民黨真認為能有效嚇阻犯罪,也認定制度不牴觸憲法及《兩公約施行法》,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提出《刑法》修正案,接受完整的人權、法律與專業檢驗。時代力量強調,交通罰鍰是否專款專用,本來就能透過修法處理;鞭刑則涉及刑罰制度、人權保障及國際公約,更應回到正常立法程序公開討論。如今兩項公投遭中選會駁回,也讓藍白沒有再迴避的空間,究竟是真心想推政策,還是把公投當成政治操作工具,就看下個立法院會期開議後,國、眾兩黨會不會真的提出修法、推動審查。
鞭刑、交通罰鍰公投雙雙遭封殺 白黨團轟中選會踐踏民意
中選會今(28)日審議立法院函請處理的3項公投案,歷經約2個半小時討論後,「鞭刑公投」及「交通罰鍰專款專用」公投均遭否決,最終僅1案過關。對此,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陳清龍痛批,少數幾名委員坐在辦公室內,就能決定人民什麼可以投、什麼不能投,在他看來不只是「公審會復辟」,更是踐踏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中選會再一次把公投法鎖回鳥籠」。8名中選會委員今日召開會議,審議立法院日前通過的三項公投提案。其中,民眾黨團所提「交通罰鍰專款專用」公投,在中選會歷經3次表決,結果皆為4票反對、3票同意,最終未獲通過;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等人提出的「鞭刑公投」同樣遭到駁回;僅有廢除非核家園公投獲6票贊成、1票棄權,最終成案。陳清龍質疑,刑罰手段是否增加鞭刑、交通罰鍰收入是否應全數投入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若連這些議題都不被認定為重大政策,「什麼才算?」他並批評,中選會沒有權力恣意沒收人民行使公投的權利。陳清龍進一步表示,少數幾名委員坐在辦公室內,就能決定人民什麼可以投、什麼不能投,在他看來不只是「公審會復辟」,更是踐踏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他也將矛頭指向游盈隆先前對公投案數量的說法,「1個恰恰好,2個有點多,3個受不了」,最終顯示3案僅通過1案,更令人質疑中選會審議標準。陳清龍強調,民眾黨團不會因公投遭否決而放棄。他指出,科技執法愈來愈密集、交通罰單也愈開愈多,但交通安全並未因此明顯改善,未來黨團仍將持續透過修法,打破交通罰鍰「小金庫」,讓每一分罰鍰真正回到用路人身上,投入道路交通安全改善
3公投合併大選若全上陣 中選會曝開票恐一路戰到凌晨
立法院日前接連通過「鞭刑入法」、「廢除非核家園」及「交通罰鍰專款改善道安」等3項公投提案,中選會主委游盈隆今(20)日表示,若上述公投最終全數成案並與九合一大選同日舉行,投開票作業勢必拉長。立法院14日通過3項公投提案,內容分別涉及鞭刑入法、廢除非核家園,以及將交通罰鍰專款用於改善道路交通安全。中選會原先預計在21日委員會議中討論3案是否成案,不過,由於立法院相關函文送抵時間較晚,審議時程也隨之順延。游盈隆表示,原本希望相關公投案能越快審議越好,但中選會直到18日傍晚才收到立法院函文,留給委員及相關人員的準備時間不足,因此決定將原訂21日召開的委員會議延至28日,屆時再依法進行相關審查。至於3項公投能否順利成案,游盈隆強調,中選會採取合議制,相關決定必須由8名委員共同開會審議,因此現階段不會預先作出任何結論,一切仍待委員會議討論後決定。不過,若3案最終均通過審查並進入投票階段,投開票時間恐怕也將大幅拉長。游盈隆以2022年九合一選舉合併修憲複決公投為例,當年直到晚間11時40分才完成開票;他預估,若此次同時舉行2項公投,開票「當然一定會過午夜」,若3案全數上陣,結果甚至可能一路開到隔日凌晨1、2時。
水電行老闆偽裝台電工程車出沒雙北 曾危險駕駛又改裝違規遭送辦
新北市謝姓男子經營工程行為業,卻將自家車輛改裝成台電工程車,還曾因危險駕駛遭偵辦,並在網路上引發熱議,新北市三峽警分局獲報後展開調查,近日掌握該車行蹤並將其攔查,發現車輛有任意變更車身情形,且未依規定申請臨時檢驗,警方依法予以舉發。警方調查,該車曾涉違規和危險駕駛,警方3月27日即通知車主到案說明,危險駕駛涉及公共危險罪嫌部分已依法函送地檢署偵辦;交通違規部分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闖紅燈、危險駕駛等規定掣單告發,並函請監理機關通知車主召回檢驗。而該車出沒雙北引發民眾恐慌,還有網友貼文「偽台電的工程車 雙北會出現 請脆友各自留意」提醒大眾注意,三峽先前便發現該車疑有擅自變更車體及設備情形,先前已函請監理機關通知車主召回檢驗,近日又再函請監理機關通知車主驗車,以確認車輛是否符合相關車輛安全及監理規定。而三峽分局北大派出所17日下午,在介壽路一段攔獲該車,檢視後發現車輛有任意變更車身情形,且未依規定申請臨時檢驗,警方當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第1項規定予以舉發,並將相關情形提供監理機關進一步查處。三峽分局表示,對於涉及車輛任意改裝、危險駕駛等影響道路交通安全之行為,警方均依法查處,並持續與監理機關保持聯繫,釐清車輛是否符合相關安全及監理規範。
疑毒駕突逆向連撞2車! 金門騎士全身狂抖快篩陽性遭羈押
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14日上午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李姓男子騎乘機車沿太湖路一段往新市圓環方向行駛,未料行經赤東路口附近時,突然逆向駛入對向車道,甚至一路偏向路肩,接連擦撞停放在太湖路一段某便利超商前方的2輛自小客車。突如其來的撞擊造成車輛受損,李男也因此倒地,手腳出現多處擦挫傷,所幸事故並未造成其他人員嚴重傷亡。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趕抵現場,除了進行交通疏導及事故調查外,也依程序對李男實施酒精濃度檢測,結果酒測值為零,初步排除酒後駕車可能。不過,處理事故的員警進一步觀察時,卻發現李男精神狀況明顯異常,不僅神情渙散,身體更不斷出現抖動情形,與一般交通事故當事人的反應有所不同,因此懷疑可能涉及施用毒品後駕車。警方隨即依法對李男實施毒品唾液快速篩檢,結果竟呈現陽性反應。警方因此朝涉嫌「毒駕」方向深入調查,並依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嫌偵辦,後續將李男移送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偵辦,案件經法院審理後,裁定羈押獲准。至於李男是否確實涉及施用毒品,以及實際施用的毒品種類與事故發生原因,仍有待司法單位進一步調查釐清。金湖警分局也藉此案件再次提醒,毒駕對道路交通安全造成的威脅不亞於酒駕。駕駛人在毒品或其他影響精神狀態的物質作用下,可能出現注意力下降、反應遲鈍、判斷能力異常等狀況,一旦駕車上路,不僅將自己置於危險之中,更可能讓無辜用路人遭受波及。警方表示,未來除持續規劃勤務、加強酒駕及毒駕查緝外,處理交通事故時也將依法實施酒測;若現場發現駕駛人出現精神渙散、反應異常或其他疑似施用毒品的跡象,必要時將進一步使用毒品唾液快篩進行檢測。警方呼籲駕駛人切勿抱持僥倖心態,酒後不開車、施用毒品後更不得駕車上路,以免一時失控釀成無法挽回的事故。
首公投案出爐!交通罰鍰100%投入交通建設59:51過關
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藍白陣營的公投提案今(14)日將在立法院的院會進行表決。對於民眾黨提出的「交通罰鍰專款專用公投案」,表決結果,出席立委110位,贊成59位、反對51位,該提案照案通過。 該公投提案主文為:「您是否同意政府應將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全數運用於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及補貼大眾運輸,而非一昧增加科技執法設備?」並交付全民表決 。 該案經過立法院會表決通過後,10日內送到中選會辦理。依照公投法規定,中選會需要在投票日前90日公告,因公投綁定九合一大選,中選會最慢要在8月28日公告。
機車族必看!進待轉區該打燈嗎?網掀兩派論戰 正解曝光了
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詢問,「為什麼去待轉要打方向燈?」對此,交通部給出正解表示,並非一律要打,現行規定要求的是騎士進入待轉區前減速並亮煞車燈,主要用來提醒後方車輛注意;只有在實際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才涉及方向燈的法定使用義務。但轉彎、變換車道等行為,仍須依法提前使用方向燈,違規最高可罰3600元。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詢問「到底為什麼去待轉要打方向燈?」引發熱議,網友看法兩極,有網友支持打燈,認為騎士偏離原本的直行軌道駛向路邊時,若不打方向燈,後方車輛會預設其將持續直行,極易發生追撞,打燈主要目的在於「預先告知周圍車輛下一步動向,提升自身安全」。另外也有網友反對打燈,認為進待轉區打右轉燈,會讓後方與同側車輛誤以為機車是要「直接右轉」,反而造成判斷錯誤;若打左轉燈進入右側待轉區更是違背常理。部分網友更直言,「打了超白癡,開車根本不知道你到底是要右轉還是待轉。」事實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1條及第94條規定,機車騎士準備進行兩段式左轉、駛向待轉區時,主要應履行的義務是「減速並顯示煞車燈(減速暫停燈號)」,藉此提醒後方車輛減速,而非規定一定要開啟方向燈,而在機車駕照考驗中,考生進行「進入待轉區」的項目時,即使沒有打方向燈,也不會因此遭到扣分。真正需要依規定提前使用方向燈的情況,則是騎乘過程中涉及「變換車道」或「實際轉彎」等動作,依「交通安全入口網」相關規定,汽、機車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燈光,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驚險瞬間!金門3車路口猛撞廂型車側翻 駕駛掛彩急送醫
金門縣金湖鎮南機路與士校路口8日上午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廂型車行經路口時與休旅車發生擦撞,強大撞擊力道導致廂型車當場向左側翻覆,隨後又波及另一輛行駛中的自小客車,形成3車碰撞事故。事故造成其中一名駕駛身體多處擦挫傷,經救護人員到場處置後送醫治療。警方也立即到場進行交通疏導及事故調查,3名駕駛經酒測後均排除酒後駕車情形,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仍有待進一步釐清。警方表示,這起事故發生於8日上午10時36分左右,當時45歲王姓男子駕駛廂型車,沿南機路往黃海路方向行駛,行經南機路與士校路交叉路口時,與另一名33歲王姓男子所駕駛的休旅車發生擦撞。據了解,該輛休旅車當時沿士校路往幹訓班方向行駛,雙方車輛進入路口後發生碰撞。第一次撞擊發生後,45歲王男所駕駛的廂型車失去平衡,車身向左側翻覆,事故並未就此停止,側翻車輛隨後又與69歲翁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發生碰撞。翁男當時正沿南機路往三多路方向行駛,突如其來的事故讓現場形成3車碰撞局面,場面相當驚險。事故造成45歲王姓駕駛身體多處擦挫傷,消防救護人員獲報後趕抵現場,經初步處置後將傷者送往醫院接受治療。警方也隨即針對事故現場進行蒐證,並對3名駕駛分別實施酒精濃度檢測,初步均排除酒後駕車情形。至於事故發生時各車輛的行駛狀況、路權以及是否依規定減速或停讓,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閱相關資料及釐清。實際肇事原因與責任歸屬,將依後續調查結果認定。金湖分局也藉此提醒用路人,駕車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時,務必提前降低車速,並依道路交通相關規定停讓,仔細確認左右方向是否有來車後再安全通過。尤其路口視線可能受到建築物、植栽或其他車輛影響,駕駛人更應提高警覺,避免因搶快或一時疏忽釀成事故,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22歲男九份山路失控墜谷卡樹! 快篩驗出苯二氮平陽性涉毒駕送辦
新北市瑞芳區九份山區2日上午發生一起驚險的墜谷事故,一名22歲宋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九份通往水湳洞的山尖路時,車輛疑似因不明原因突然失控,直接衝出道路,越過路旁雜草地後墜落山谷。幸運的是,轎車在滑落過程中被邊坡上的樹木及植被阻擋,才沒有持續向下墜落,成功避免更嚴重的傷亡,也讓駕駛幸運撿回一命。警方表示,事故發生於上午6時34分,接獲民眾報案後立即派遣瑞芳警分局金瓜石派出所員警及消防救護人員前往現場救援。到場後發現宋姓男子意識清楚,身體並無重大外傷,但精神狀況明顯異常,不僅眼神呆滯、動作遲緩,還出現精神恍惚及多語等情形,引起警方高度警覺。經警方向宋男說明相關程序,並取得本人同意及簽署唾液快篩採驗同意書後,依法實施藥物快篩。檢測結果顯示,宋男對苯二氮平類(Benzodiazepines)中樞神經抑制劑呈現陽性反應。由於此類藥物可能造成嗜睡、反應遲鈍、注意力下降及判斷能力受影響,若在藥效作用期間駕駛車輛,將大幅增加交通事故風險。警方後續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將宋男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並進一步採集檢體送驗,以確認是否涉及毒品或其他影響駕駛能力的藥物,同時釐清事故真正原因。全案後續將依法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等待檢驗結果及司法調查。警方也提醒,部分苯二氮平類藥物雖可能是醫師合法處方的鎮靜安眠或抗焦慮藥物,但服用後仍可能影響駕駛能力,民眾若服藥後出現嗜睡、反應變慢等情況,應避免駕駛汽機車,以免危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毒駕停路中央嚇壞路人! 台中20歲奧迪男K他命陽性遭警逮送辦
台中市西屯區馬龍潭路28日上午發生一起疑似毒駕事件,一輛奧迪雙門跑車突然停放在道路中央,遲遲沒有移動,不僅影響交通,也讓路過民眾擔心駕駛身體狀況異常,因此立即報警請求警方到場協助。第六警分局市政派出所接獲通報後迅速派員前往現場處理。警方抵達後,發現駕駛為20歲張姓男子,當時坐在駕駛座內神情恍惚,對外界反應相當遲鈍,員警多次拍打車窗後,他才緩慢回神並開門接受盤查。警方觀察其精神狀況明顯異常,擔心若繼續駕駛車輛,恐危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因此依法將張男帶回派出所進一步調查。經警方實施唾液毒品篩檢後,結果對K他命呈現陽性反應,初步確認張男涉嫌施用毒品後駕車上路,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相關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警方表示,毒品會影響人體的判斷能力、注意力及反應速度,一旦駕駛人在施用毒品後仍開車,不僅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更可能危害無辜用路人的安全。第六警分局也強調,警方將持續加強取締毒駕、酒駕及各類危害公共安全的違法行為,透過巡邏、攔檢及科技執法等方式,全力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對任何違法行為都將依法究辦、絕不寬貸。同時也呼籲民眾,若發現疑似毒駕或酒駕情形,應立即通報警方,共同守護安全的交通環境,避免憾事發生。
男童闖紅燈撞公車!四輪單車險捲後輪爆頭驚魂 警方急尋家屬究責
高雄市小港區27日傍晚發生一起驚險的交通事故,一名男童騎乘四輪腳踏車行經松信路與松華路口時,疑似未依照交通號誌停等,在紅燈狀態下直接右轉,因此與一輛正常行駛並轉彎中的公車發生擦撞。事故發生瞬間,男童連人帶車倒地,身體一度靠近公車後輪,險些遭車輪輾過,畫面相當驚悚,讓目擊民眾捏了一把冷汗。所幸公車駕駛及時停車,男童並未遭到輾壓,最後自行起身,騎著腳踏車離開現場,未釀成更嚴重的傷亡。警方表示,事故發生後並未接獲任何民眾報案,也沒有公車業者主動通報,因此是透過網路流傳的監視器畫面才掌握相關情況。經初步檢視影片,公車駕駛在行駛過程中並無明顯違規情形,事故主因疑似為男童未遵守交通號誌,在紅燈時違規右轉所導致。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第1項第1款規定,騎乘自行車闖紅燈可處300元至1200元罰鍰。警方目前已擴大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積極尋找男童及其家屬,以進一步釐清事故經過。若確認男童未滿14歲,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之4規定,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負起相關責任,除依法裁罰外,也可能要求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藉此提升家長及孩童的交通安全觀念。
北投街頭驚見迷你馬狂奔車陣!晨間大亂鬥驚呆駕駛 飼主恐挨罰
台北市北投區27日清晨上演一場令人哭笑不得的街頭奇景,一匹迷你馬竟然獨自在大業路、承德路一帶悠閒漫步,甚至直接走上車道,與汽車、機車並肩前進,讓不少正值上班時段的駕駛和騎士全都看傻眼。由於馬匹突然出現在車流之中,不僅讓用路人感到相當意外,也增加交通事故發生的風險,所幸現場熱心民眾及時將迷你馬牽往路旁安置,才沒有釀成意外。警消於上午6時33分接獲報案後立即趕赴現場,但抵達時迷你馬已被民眾安置在安全處所。警方隨後展開調查,透過相關資料比對,已順利查出迷你馬飼主身分,後續除通知相關單位協助處理外,也將案件移請台北市動物保護處裁處。同時,警方也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規定,針對飼主疏縱動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秩序的行為開罰,可處新台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雖然迷你馬體型比一般馬匹嬌小,外型可愛,吸引不少民眾圍觀拍照,但若出現在繁忙道路上,仍可能因受到車輛喇叭聲、引擎噪音或突發狀況驚嚇而失控亂竄,不僅危及自身安全,也可能導致駕駛閃避不及,引發連環交通事故。警方提醒,飼養馬匹或其他大型動物的民眾,應妥善管理及看顧,避免動物脫逃至公共道路,以免危害交通安全並觸法受罰。北投分局也呼籲,若民眾發現有動物在道路上奔跑或影響交通情形,應立即撥打110報案,由警方及相關單位到場協助處理,共同維護用路人與動物的安全,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這起迷你馬闖入車陣事件雖然沒有造成傷亡,卻也再次提醒飼主,妥善管理寵物與飼養動物,不只是責任,更是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一環。
深坑驚魂追撞!女駕駛疑恍神猛撞公車受困車內 警消破壞救援脫困
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一段與文山路一段路口,26日中午發生一起小貨車追撞公車事故,引發現場一陣騷動。根據警方初步調查,61歲李姓女子駕駛小貨車沿北深路一段往石碇方向行駛,行經事故地點時,疑似因一時恍神,未注意前方由50歲詹姓男子駕駛的公車已減速或停等,導致來不及煞車,車輛直接高速撞上公車車尾,猛烈撞擊力道造成小貨車車頭嚴重凹陷,駕駛更一度受困在扭曲變形的車體內,場面相當驚險。事故發生後,公車駕駛立即下車查看情況,並第一時間撥打119求助。消防與救護人員迅速趕抵現場,確認公車上的乘客均未受傷後,立即將救援重點放在受困的小貨車駕駛身上。由於駕駛座遭車體擠壓變形,警消只能利用油壓破壞器材逐步撐開車體,經過一番努力,終於成功將李姓女子救出。救護人員檢傷後發現,李女右腳踝疑似骨折,腿部及嘴部也有明顯外傷,但所幸意識清楚、生命徵象穩定,隨即送往醫院接受進一步治療及手術。警方表示,經現場酒測後,雙方駕駛均無酒駕情形,也初步排除毒駕可能,目前正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並持續釐清事故發生的真正原因及責任歸屬。這起事故雖未造成重大傷亡,但猛烈撞擊仍讓小貨車幾乎全毀,也再次提醒所有用路人,駕駛途中務必保持精神集中,切勿因疲勞、分心或恍神而忽略前方路況。即使只是短短幾秒鐘的注意力不集中,也可能釀成嚴重交通事故,不僅危及自身安全,更可能波及其他無辜用路人。警方也呼籲民眾,行車時應保持安全距離,隨時留意車流變化,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避免類似驚險事故再次發生。
遭轟無心市政!蔣萬安談缺席新創基地開幕:已派副秘出席
原定今(24)日上午主持台北新創旗艦基地開幕的台北市長蔣萬安,臨時更改行程,轉赴立法院出席食安議題記者會,遭綠營批評是「無心市政、只顧政治」。對此,他回應,相關開幕活動,市府已特別指派副秘書長俞振華代表出席,相關安排均已妥善規劃;至於食安議題,是目前國人高度關注的重要議題,因此市府在各項工作上均已妥善安排。由台北市政府所推動的「INNOPAD TAIPEI 台北新創旗艦基地」24日上午正式開幕,原訂由蔣萬安親自出席,現場邀集超微(AMD)、微軟等國際科技企業代表及產官學界人士共同見證基地啟用。不過,蔣萬安於活動前臨時以「不克出席」為由取消行程,轉赴立法院出席食安議題記者會,引發簡舒培、林亮君批評,質疑蔣萬安「無心市政、不顧新創、只顧政治」,更認為市府直到活動當天才向與會企業說明市長缺席,恐影響台北市形象。面對綠營質疑,蔣萬安下午出席台北市道路交通安全會報前受訪表示,上午INNOPAD TAIPEI開幕活動,市府已特別指派府級余副秘書長代表出席,相關安排都有妥善規劃。他指出,食安議題是目前國人高度關注的重要議題,因此市府在各項工作上均已妥善安排。台北市產業發展局長陳俊安補充表示,食安同樣是重要的市政議題,市長在社會高度關注食安議題之際,選擇堅守地方政府應有立場,因此市長調整行程,可以理解,「沒有放鳥的問題」。他強調,市府已於活動當天向出席的超微(AMD)、微軟等企業代表說明行程調整原因,對方均表示理解。
網傳紅白警示帶代表將砍樹 北市公園處:僅提醒通行安全
近日網路流傳部分臺北市行道樹主幹纏繞紅白警示帶,是市府準備移除樹木或「砍樹前的標記」,引發民眾關注與討論。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處今(24)日澄清,警示帶的設置目的並非標示移除樹木,而是因部分行道樹受樹形生長、枝幹延伸或主幹傾斜等因素,影響道路4.6公尺車行淨空,為提醒大型車輛及用路人注意通行安全所採取的警示措施,與樹木是否移除並無任何關聯。公園處表示,臺北市行道樹遍布市區街道,不僅提供遮蔭、降溫、吸附空氣污染物、固碳減碳及提升都市景觀等多重生態效益,更是市民生活環境不可或缺的重要綠色資產。因此,公園處始終秉持「保護優先、安全並重」的管理原則,以維護樹木健康及市民安全為最高考量,絕不會任意移除健康樹木。公園處指出,依據「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13.3公共設施設置」「3.公共設施懸挑至車道部分,其淨高應大於4.6公尺…」限制道路交通安全相關規範,道路須維持足夠的車行淨空高度,以確保大型公車、貨車、消防車及救護車等各類車輛均能安全通行。當公園處巡查發現部分行道樹主幹因自然生長方向、受風影響或樹形發展,出現歪斜、懸挑等情形,可能影響道路4.6公尺淨空時,管理單位會先於樹幹設置醒目的警示帶,提醒用路人提高注意,並安排後續專業評估及必要的樹木修剪作業,以恢復道路安全通行條件。公園處進一步表示,警示帶屬於安全提醒措施,並非代表樹木已判定需移除,更不是所謂「砍樹記號」。近期網路流傳相關照片並搭配不實文字敘述,容易造成民眾誤解,也與實際管理作業內容不符,公園處強調,樹木圍設警示帶絕不是代表將被移除,對於樹木維護,公園處始終秉持「能保留就保留、能復育就復育」的原則,希望讓每一株健康樹木都能持續陪伴市民,共同打造宜居的城市綠環境。公園處呼籲,網路資訊流傳快速,民眾若看到行道樹設置警示帶或其他管理措施,切勿逕自推論為移除樹木或散布未經查證的訊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誤解與恐慌。如對樹木管理措施有任何疑問,歡迎向公園處查詢,由專業人員提供正確說明。
後燈沒開竟扯槍毒!台南男毒駕逃逸遭壓制 警搜車廂驚見雙槍毒品
台南市一名王姓男子,原本只是因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未依規定開啟後方燈光,遭警方攔查,沒想到竟因此牽扯出一起槍毒案件。台南市警察局第五分局和緯派出所員警於7月19日晚間執行巡邏勤務,行經北區武聖路時,發現王男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時未依規定開啟後燈,依法上前攔查。警方在盤查過程中,先於王男隨身攜帶的包包內查獲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王男眼見犯行曝光,情緒緊張並企圖趁機逃離現場,但立即遭員警制止並成功壓制逮捕。警方隨後進一步搜索其所騎乘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在車廂內又查獲大量違禁物品,包括5包海洛因、5包安非他命、毒品吸食器,以及一把疑似制式克拉克手槍與一把疑似改造金牛座手槍。除此之外,警方還在車廂內發現改造子彈、空彈殼、彈頭、火藥粉、槍枝彈簧及多項疑似改造槍械使用的工具,顯示案件不僅涉及毒品持有,更可能與非法槍械改造有關。經警方調查後,也發現王男涉嫌施用毒品後騎乘車輛,已涉及公共危險罪嫌,對道路交通安全造成重大威脅。目前警方已將查扣的槍枝、子彈及相關證物送交專業單位鑑驗,以確認槍枝是否具備殺傷力,同時追查槍械來源及是否涉及其他犯罪集團或共犯。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台灣台南地方檢察署偵辦。第五分局表示,警方將持續執行清源專案、掃黑、肅槍及緝毒等重點勤務,加強查緝非法槍枝、毒品及暴力犯罪,避免危害社會治安。同時也呼籲民眾,若發現可疑人、事、物,應立即撥打110報案,透過警民合作共同維護安全的生活環境。警方也提醒,無論是毒駕、非法持有毒品或槍械,都將依法嚴辦,絕不寬貸,以保障社會大眾的生命與財產安全。
泰山12名改裝車手落網 逆向翹孤輪狂飆遭重罰150萬
新北市泰山區大科一路及中港西路一帶,近幾個月來深夜頻繁出現大批改裝機車聚集,不少騎士將一般道路當成競速場地,不僅高速飆車,還接連做出逆向行駛、拉轉引擎、翹孤輪及危險特技等行為,刺耳的引擎聲浪嚴重干擾附近居民作息,也對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造成極大威脅。警方多次接獲民眾報案,但由於飆車族具有高度警覺性,每當警力到場便迅速四散離去,待警方撤離後又重新聚集,形成反覆違法的情況。警方為徹底遏止這股危險飆車歪風,隨即成立專案小組,透過監視器畫面、網路情資及相關影像蒐證,逐步掌握涉案成員身分及聚集模式。調查發現,部分車輛不僅非法改裝排氣管製造巨大噪音,還涉嫌使用變造車牌、遮蔽車牌,甚至刻意配戴口罩掩飾身分,以規避警方查緝。經過長時間蒐證後,警方於本月初同步前往雙北及桃園等地執行拘提行動,成功逮捕邱姓等12名涉案嫌犯,並查扣3輛涉嫌非法改裝及使用變造車牌的機車作為證物。警方表示,嫌犯到案後坦承,部分是事先相約聚集競速,也有人因臨時起意加入飆車行列。全案訊後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此外,警方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針對使用變造車牌、遮蔽車牌、非法改裝車體及排氣設備、危險駕駛、逆向行駛、無照駕駛等多項違規,共開出77張罰單,依法最高可裁罰新台幣150萬元。警方強調,未來將持續針對易聚集飆車熱點加強巡邏及科技執法,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與居民生活安寧。
特斯拉高速撞分隔島!4輪飛掉3輪車頭全毀 駕駛竟奇蹟毫髮無傷
台南市安南區安明路二段19日清晨發生一起驚險的自撞車禍,一名46歲吳姓男子駕駛特斯拉轎車沿安明路二段由南往北方向行駛,途中疑似因未注意前方路況,車輛突然失去控制,高速衝撞中央分隔島。猛烈撞擊瞬間造成車頭嚴重毀損,整輛車幾乎面目全非,更令人震驚的是,4顆輪胎有3顆因撞擊力道過大而脫落,僅剩左後輪仍固定在車體上,事故現場散落大量車體零件,畫面怵目驚心。警消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並迅速確認駕駛狀況。令人意外的是,儘管車輛受損程度相當嚴重,但吳姓男子並未受到明顯外傷,也不需送醫治療,可自行下車配合警方處理,讓現場人員都感到十分驚訝。警方隨後依法對駕駛進行酒測,結果酒測值為0,確認並非酒後駕車,因此已排除酒駕因素。警方初步研判,事故疑似與駕駛未注意車前狀況有關,但是否涉及疲勞駕駛、車速過快、精神不濟,或車輛本身是否出現機械故障等因素,仍有待後續調查與鑑定後才能確認,實際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仍須依警方調查結果為準。警方也呼籲,駕駛人應養成良好的行車習慣,避免疲勞或分心駕駛,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降低交通事故發生風險。
賓士右轉未禮讓猛撞機車!騎士雙載翻滾數圈倒地 幸運僅受輕傷
桃園市桃園區18日下午發生一起驚險交通事故,一名胡姓男子駕駛白色賓士自小客車,行經介壽路準備右轉建國路往桃鶯路方向時,疑似未依規定禮讓直行機車,與一輛由張姓男子騎乘、後方載有乘客的機車發生碰撞。撞擊瞬間力道猛烈,機車當場失控倒地,騎士與後座乘客雙雙被拋飛,在路面翻滾數圈,畫面相當驚險,也讓路過民眾嚇了一跳。警方於當日下午3時13分接獲報案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處理事故,並協助兩名傷者送醫檢查。所幸騎士及乘客僅受到身體多處擦挫傷,意識清楚,並無生命危險,經治療後已無大礙。事故現場一度影響車流,警方同步進行交通疏導與現場蒐證,詳細事故原因及雙方肇事責任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提醒,汽車駕駛行經路口準備轉彎時,務必減速慢行並確實禮讓直行車輛,切勿因一時疏忽而釀成事故;機車騎士行經路口時,也應提高警覺,注意周遭車輛動態,預留反應時間。遵守交通規則、保持安全車距及防禦性駕駛觀念,才能有效降低事故發生風險,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獨/這也行使緘默權?公車司機沒靠邊停害乘客被撞 問他哪家客運都拒答
新北市一名公車司機靠站時未緊貼路邊,只有一半車身開進停靠區,有乘客下車被鑽縫的機車撞傷,司機原本以為不甘他的事,跟受傷乘客講完叫騎士賠就開往下一站,但檢警認為司機也有錯,以過失傷害案偵辦,他拒不認罪,從檢察官偵查起訴到法官審理判決全程行使緘默權,連自己在哪家客運工作都拒絕回答。台北地院指出,公車到站依規定應完全駛入停靠區,這場車禍是機車騎士有肇責、公車司機也有疏失,將司機判刑5月,他對此不服,已上訴至高等法院。本案被告黃姓司機在2025年2月11日下午4點多行駛到新店區二十張路站,沒將公車完全開入停靠區、一半車身停在外側車道上就放乘客下車,一名高姓女子從後車門下去時,才轉頭往右看就馬上被楊姓女子的機車撞倒在地。黃姓司機注意到車禍,從駕駛座站起來走到前車門探頭出去,先指著高姓乘客說「要叫警察」,再指向楊姓騎士說「要叫她賠」,講完就回駕駛座關門開走。警方趕來只見到楊姓騎士,高姓乘客已送醫急救,她左大腿上方骨折,必須須開刀更換髖關節,出院後再休養3個月。機車騎士很快道歉達成和解,沒有吃上官司,受傷乘客只告公車司機。黃姓司機的辯護律師建議行使緘默權,即使檢察官只是問「你是哪一間客運公司?」、「檢察官方才詢問被告是否仍在原客運公司工作,是想要了解告訴人是否有與客運公司商討和解及保險事宜,就本節是否仍要保持缄默?」司機都拒答,被起訴之後,到了法官面前他依然沉默,甚至單純問他有沒有在案發時間開公車經過案發地點,他也一個字都不說。律師主張,公車開進停靠區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已符合上下車規定,如果完全停進去會被路樹刮傷車身,而且停靠區前有機車停車格又停了一輛小貨車,無法讓公車進站時緊靠路邊。律師指責楊姓騎士明知公車靠站有人下車仍硬鑽車縫,並砲轟高姓乘客也有問題,因為車門上已標示「下車時請注意後方來車」,是她自己沒看清楚。司機的律師對於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交通隊員警的談話紀錄表、乘客委任律師出庭陳述的內容通通爭執沒有證據能力。法官認為,公車停靠區本質上仍是道路的一部分,若未將車身完全開進去,等於路中臨停讓人下車,增加乘客出車禍的風險,而且《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提到,大型車臨停時,輪胎外緣距離路面邊緣不能超過1公尺。北院勘驗監視畫面,公車跟路樹根本不會碰到,停靠區與前方停車格、臨停小貨車有一定距離,不會妨礙公車開進停靠區,因此不採信辯護律師的說詞。法官引用車禍鑑定結論,楊姓機車騎士右側超車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主因,黃姓公車司機靠站未駛入專用停車格,為肇事次因,高姓乘客無肇事因素,藉此判定黃姓司機的過失比例雖然較低仍有刑責,再審酌他國中沒畢業、開公車月薪7到8萬元、須扶養太太和母親以及未達成和解等因素,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判決書特地說明,緘默權是被告的權利,法院並未因為黃姓司機偵查、審理都行使緘默權就認定他態度差,但他從未正視自己過錯也漠視事證明確,讓律師「凡事均爭執、證據均有誤」,足以佐證他犯後態度並非良好。儘管黃姓司機對於無關案情的問題也行使緘默權,但檢警、法官都知道他任職於新店客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