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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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伸懶腰」雙手離方向盤!下場曝光 網喊:代價太慘痛
許多駕駛在行經高速公路開開啟駕駛輔助系統時,常會放鬆警惕,但一個無意的動作恐怕會讓錢包與車牌同時「受重傷」。近日有網友在社交平台Threads上分享自身的慘痛教訓,表示自己開車時只是順手「伸個懶腰」,導致雙手同時離開方向盤,結果遭到國道警察拍照舉發,最終收到了高達18,000元的罰單,還被強制參加3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費用600元),更面臨吊扣車牌半年的重罰,引發網路熱烈討論。當事人在Threads 串文中無奈透露,這半年期間光是養一台「不能開出門的車」,相關固定開銷就高達20幾萬元,直呼「真的是被自己蠢死,也記住教訓了」。該文一出立刻吸引超過185萬次瀏覽、上萬人按讚。不少網友驚呼罰則竟然如此嚴厲,也有網友分享類似案例,指出「擤鼻涕雙手離開」或「兩隻手同時舉高」被拍到,基本上申訴都無法撤銷,因為只要雙手同時離開方向盤,就會被認定為危險駕駛行為。警方與交通專家特別提醒,目前市面上的車輛所搭載的Level 2駕駛輔助系統僅屬於「輔助」功能,並非完全自動駕駛。駕駛人在行駛過程中仍須隨時注意車前狀況,並維持雙手握持方向盤。若因伸懶腰、拿東西或擤鼻涕等動作導致雙手離開方向盤,將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相關規定,處以高額罰款並吊扣車牌。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以免一時放鬆換來極為沉重的代價。
高雄20歲男清晨開車撞分隔島! 轎車當場翻覆四輪朝天驚險
高雄市三民區18日清晨驚傳轎車自撞翻覆事故,一名20歲許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民族一路時,疑似未注意前方路況,車輛突然擦撞中央分隔島,隨後失控翻覆,事故現場一度影響車輛通行。警方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處理,所幸駕駛僅受到腳部輕微擦挫傷,送醫後並無生命危險,經警方檢測,已排除酒駕及毒駕情形,詳細事故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警方指出,這起事故發生在18日上午6時40分左右,當時許男駕駛自小客車沿三民區民族一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駛,途中不明原因偏離原本行駛路線,擦撞道路中央分隔島,車輛隨即翻覆,突如其來的事故造成現場交通受到影響,由於事故發生時間正值清晨,車輛翻覆占用道路空間,警方接獲民眾通報後,立即派遣員警前往現場處置,除了確認駕駛傷勢,也同步進行交通疏導、事故現場測繪及相關蒐證工作,避免影響持續擴大。據了解,20歲許男在車禍發生後,腳部出現輕微擦挫傷,隨後由救護人員送往醫院接受檢查及治療。經醫療評估,確認沒有生命危險,身體狀況並無大礙,所幸這起翻車事故未造成更嚴重的傷亡,警方表示,經現場酒精測試及相關檢驗,許男均未出現酒駕、毒駕情形,初步排除相關因素。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許男行經事故路段時,疑似未充分注意車前狀況,導致車輛擦撞中央分隔島後翻覆,初步認定可能涉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3項有關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隨時採取必要安全措施的規定。不過,事故究竟是因一時分心、操作不慎,或其他因素導致,目前尚無法確認,後續將由交通大隊依據現場測繪資料、車輛撞擊情形及相關跡證,進一步分析釐清完整肇事原因。
北檢檢察官涉吸毒獲緩起訴!翁曉玲怒提3大質疑:採尿報告為何拖半年?
台北地檢署一名劉姓檢察官涉嫌施用安非他命,遭警方查獲後,由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地檢署昨(15)日宣布偵查終結,對劉男作出為期1年6個月的緩起訴處分,並要求接受戒癮治療。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對此表達強烈不滿,認為負責追訴犯罪的檢察官竟涉及毒品案件,已嚴重衝擊司法形象,並針對檢驗程序、處分結果及內部管理提出3大質疑。翁曉玲表示,檢察官肩負國家刑事追訴職責,理應比一般民眾更加謹慎遵守法律。如今卻傳出檢察官涉嫌吸毒,不僅涉及個人違失,也可能使社會大眾對司法機關的公正性產生疑慮,因此相關單位有必要完整交代案件處理經過。首先,翁曉玲質疑毒品採尿檢驗的作業時間過長。她指出,根據媒體報導,劉姓檢察官早在今年2月27日就在新北市蘆洲地區遭警方攔查,當時已採集尿液送驗,但相關報告卻直到8、9月間才函送並進入偵辦程序,前後相隔約半年。她認為,採尿檢驗結果為何需要如此長的時間才能完成後續程序,主管機關應提出具體說明。翁曉玲質疑,這段期間究竟是行政作業延誤,還是存在人為介入、刻意隱匿的可能,不能僅以一般作業流程帶過。不過,是否涉及包庇,目前仍屬其提出的質疑,尚無證據證實。第二項爭議則是劉姓檢察官獲得緩起訴處分的合理性。翁曉玲指出,劉男是在駕車期間遭警方攔查,現場據稱查獲疑似留有毒品殘渣的袋子,並進一步接受尿液檢驗。她認為,除了施用毒品本身,也應釐清是否涉及毒品影響駕駛能力的問題,以免忽略道路交通安全風險。翁曉玲質疑,若案件涉及施用毒品後駕車,可能對其他用路人造成危險,司法機關應審慎處理。她同時提到,有消息指稱承辦檢察官與劉男是同一期受訓的同學,因此要求新北地檢署說明緩起訴決定的依據,釐清是否存在利益衝突或差別待遇。不過,劉男遭警方於駕車期間攔查,並不代表已經確認構成毒駕。是否涉及不能安全駕駛等其他違法情形,仍須依相關檢驗結果及具體證據認定。至於第三項質疑,翁曉玲將矛頭指向台北地檢署的內部管理機制。她表示,據其掌握的資訊,劉姓檢察官在2月遭警方攔查後,仍持續執行檢察官職務,包括指揮重大刑事案件,甚至曾在4月於辦公室昏倒送醫。翁曉玲質疑,若相關情況屬實,為何北檢主管長達數月都未發現異常,直到10月接獲通知才啟動調查?她認為,檢察機關應檢視日常考核、異常狀況通報及人員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漏洞,不能等到案件曝光後才採取行動。翁曉玲強調,檢察官的職責是依法追究犯罪,社會對其操守自然有更高期待。她認為,這起事件不僅影響涉案檢察官個人的聲譽,也可能連帶傷害其他認真辦案的基層檢察官,削弱民眾對司法制度的信任。她呼籲相關機關,應就採尿報告延宕原因、緩起訴處分的法律依據,以及北檢內部管理情形提出完整說明,回應社會對司法公平與紀律的疑慮。
客運「司機旁座位」也能賣?乘客控A座同價不同待遇:超像坐牢
國慶連假期間,國道客運搭乘需求增加,和欣客運卻因車內座位安排引發消費爭議。一名旅客在社群平台發文抱怨,購票時被告知車上只剩下「A座」,直到搭車才發現座位竟位於駕駛旁邊,不僅沒有充電插座,椅背也無法調整,乘坐空間更受到限制。由於票價與一般座位相同,讓旅客相當不滿,形容整趟車程「超像坐牢」。該名旅客在社群平台Threads分享搭車經驗,指出自己在國慶連假期間購買和欣客運車票,當時售票人員告知只剩下A座,並提到座位位於駕駛旁邊,但沒有進一步說明座位設備及乘坐空間與其他座位的差異。直到實際上車後,才發現所購買的車票與原本預期的乘車環境有明顯落差。旅客表示,A座雖然與一般乘客座位收取相同票價,卻沒有提供充電插座,椅背也無法向後調整,腿部伸展空間同樣有限。由於長時間維持固定坐姿,導致脖子及腰部感到痠痛,讓他對整體乘車體驗留下不佳印象。對於業者將駕駛旁座位提供旅客購買,該名乘客認為,問題不只是座位舒適度不足,更在於購票前沒有獲得完整資訊。他強調,「我沒有趕到非得搭這班車不可,如果事先知道座位的狀況,我完全可以選擇搭下一班」、「購票時只說是坐在司機旁邊,誰會知道實際上的座位長這樣?」最後原PO表示,經過4小時車程後,有乘客下車,司機告知他有位子請他上去坐。相關抱怨在社群平台曝光後,其他網友也紛紛表示,「前員工講一句實話,司機都超討厭A座被賣出去,除非是帶寵物真的沒得選」、「他是我的救命之位,上次開演唱會結束訂成隔天凌晨的車票,但真的還好司機旁邊有這個位子讓我可以回到台北」、「雖然副駕真的比較不舒適,不過我上次坐的時候覺得超級驚奇,原來大客車駕駛開車是這樣子的……而且座椅會跟著一起上下擺動,非常有趣」。對此,交通部公路局說明,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1條規定,汽車座位及立位均有明確的核定規格。國內車輛也必須經過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依相關檢測基準完成審驗並確認合格後,才能核定車輛座位數。公路局指出,經查這名旅客搭乘的國道客運車輛,核定座位數為18座,其中包含駕駛座及駕駛旁的A座。換言之,A座屬於該車型核定的座位配置,並非業者自行增加的額外座位。至於A座平時的使用情況,公路局表示,經向和欣客運了解,業者實務上多將這個位置定位為備用座位,主要提供有急迫搭車需求,或攜帶寵物的民眾使用,並非一般情況下優先安排的乘客座位。公路局轉述業者說法指出,提供A座搭乘時,會先與旅客充分溝通,確認對方了解相關安排且願意乘坐後,才會安排搭車。不過,此次投訴旅客認為,雖然購票時已被告知座位在駕駛旁邊,卻未獲得完整的設備及空間資訊,雙方對於告知內容是否充分,顯然存在認知差異。
拒酒測挨罰18萬!新北男拖2年半不繳 繼承房產「過不了戶」嚇到秒付清
新北市一名許姓義務人因拒絕接受酒測遭裁罰新臺幣18萬元,逾期未繳納,經移送法務部執行署士林分署執行。士林分署持續追查其財產,嗣透過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通報,掌握該名義務人因繼承取得房產即將辦理移轉之際,立即囑託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許姓義務人因房屋無法順利辦理過戶,始聯繫承辦書記官,並於9月底全額徵起。據了解,許姓男子於113年2月間騎乘機車行經新北市淡水區某路段時遭警方攔檢,因拒絕接受酒測,遭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18萬元遲不繳納,並於同年10月移送士林分署執行。執行人員受理後,查無銀行存款可供執行,雖多次寄發傳繳通知,均置之不理。士林分署並未因此停止追查,持續掌握許姓義務人財產及異動情形。嗣於115年8月底,承辦書記官接獲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通報,得知義務人甫繼承取得房產,且即將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立即囑託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方使該房屋無法順利完成過戶。義務人得知房屋遭查封後,這才主動聯繫士林分署洽詢繳款事宜,並於同年9月底全額繳清18萬元罰鍰。士林分署表示,酒駕及拒絕酒測不僅危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身體安全,更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傷亡與家庭悲劇。酒測是防制酒駕、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執法措施,駕駛人應配合警方依法實施檢測,切勿心存僥倖、拒絕酒測;受裁罰後亦應依限繳納,避免因逾期欠繳而遭強制執行。士林分署並呼籲,「酒後不開車,平安回家去」,飲酒後應搭乘大眾運輸、計程車或利用代駕服務,親友亦應主動勸阻酒後駕車。對於酒駕、拒絕酒測等交通裁罰案件,士林分署將持續透過跨機關合作機制,積極追查義務人財產,並依法採取必要執行措施,落實裁罰效果,共同守護用路人安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毒駕載7歲兒逆向狂飆 花蓮男連環撞癱坐騎樓遭逮
花蓮市2日清晨5時發生毒駕案,29歲黃姓男子載著7歲兒子,駕車行經中山路時,車輛失控逆向衝向對向車道,衝撞停放於路旁的汽、機車,警方趕抵時發現黃男神色恍惚、癱坐路邊,實施毒品唾液快篩後發現呈陽性反應,當場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現行犯將其上銬逮捕,所幸同車的7歲兒子僅受輕微擦挫傷,警方已緊急通報社工介入評估安置。據了解,黃姓男子平時從事廣告看板業,他2日清晨5時許,駕駛警白色自小客車沿花蓮市中山路由東往西方向疾駛,行經中山路與富安路口後不久,白車行車軌跡突然發生嚴重偏移,失控跨越雙黃線衝進對向車道,一路朝路旁人行道猛烈衝撞。強大的撞擊力道波及路邊的1輛自小客車及2輛機車,黃男的車頭嚴重毀損、幾乎全毀,車輛零件散落一地,場面怵目驚心,附近民眾更被巨響驚醒,紛紛到路上查看狀況。花蓮警分局員警獲報後趕抵現場,發現黃男神情恍惚、癱坐路邊,員警發現黃男眼神渙散,實施毒品唾液快篩後發現呈陽性反應,立刻依公共危險罪嫌將其逮捕送辦。所幸7歲男童僅受輕微擦挫傷,警方則立刻通報社工介入,評估家庭照顧狀況,以及後續是否要啟動安置程序。花蓮警分局副分局長涂錞德表示,毒駕肇事後依照現行犯逮捕,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檢方偵辦,也呼籲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在施用毒品後開車上路,危害自身及道路交通安全。
開註銷車霸占小黃排班區睡覺 酒駕前科「假司機」遭重罰8.7萬
桃園市30歲張姓男子30日晚間,駕駛計程車停放在桃園區正光街的計程車專用排班區內休息,巡邏員警察覺該車車牌早已逾期未檢遭註銷,隨即上前敲窗盤查,張男則稱其有職業駕照,自己只是在休息,但警方發現張男有酒駕前科,其駕照早被註銷,當場查扣車牌依法告發,相關違規罰鍰合計最高恐達新台幣8萬7千多元。桃園警分局表示,埔子派出所巡邏警員於30日晚間9時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桃園區正光街一帶時,發現停放於路邊計程車排班區的一輛計程車外觀有異,經電腦系統即時比對車號,赫然顯示該面車牌早已處於「註銷」狀態,員警隨即趨前進行攔檢盤查。駕駛座的張男見警方敲窗神色慌張,面對盤查時極稱車輛是向胞弟借來的,並強調其有職業駕駛資格,只是將車輛停在此處休息並無載客,但警方查詢後發現張並未持有職業駕駛直到,其駕車也因酒駕而遭吊銷,目前處於無照狀態,該輛計程車因逾期未辦理定期檢驗,車牌已被依法註銷。 員警當場依法查扣車牌,並將張男帶回派出所訊問,全案依法告發,相關違規事項罰則超過8萬7000元,並依公路法相關規定移請主管機關裁罰。桃園警分局呼籲,駕駛人應依規定取得合法駕駛資格,並定期辦理車輛檢驗及相關監理程序,切勿心存僥倖駕駛註銷車牌或無照上路。警方將持續加強路檢及交通稽查勤務,針對各項重大交通違規依法取締,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與用路人權益。
機車駕訓族有福了!金管會送獎勵金「強制險最高省一半」 上路時間出爐
為鼓勵民眾參加機車駕駛訓練,建立安全駕駛觀念及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規劃針對完成機車駕駛訓練並取得駕駛執照之民眾,於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下稱強制車險)時提供獎勵金,並自116年1月1日起試辦1年。金管會表示,目前報考機車駕照考試雖未以參加機車駕駛訓練為必要條件,惟依據交通部統計資料,有參加機車駕訓者相較未參加者之違規風險及事故風險均大幅降低,顯示機車駕訓對於建立正確駕駛觀念及降低交通事故風險具有正面效益。配合交通部推動機車駕訓補助政策,金管會為鼓勵機車車主重視事前的損害預防,加碼提供其投保強制車險至少7折之獎勵措施,期能發揮1+1大於2的政策效果。車主不論是在試辦前、後參加250c.c.以下機車駕駛訓練,只要在完訓後於試辦期間取得駕照並投保強制車險者,即可獲得200元數位獎勵金(每人限領1次)。對普通重型機車(1年期保費658元)及輕型機車(1年期保費424元)車主而言,相當於打7折及53折。強制車險制度自民國87年1月1日施行至今已逾28年,累積理賠金額高達3,468億元,理賠人次約790萬人,已為無數交通事故受害家庭提供即時的經濟支援。金管會表示,本次試辦係強制車險制度首次導入事前損害防阻之獎勵措施,透過跨部會合作鼓勵民眾主動參加機車駕訓,將強制車險事故發生後之補償功能,進一步延伸至事故發生前之風險預防,期能結合交通安全政策降低交通違規及事故風險。金管會說明,未來將持續檢視本項措施試辦成效,以評估是否續予推動或擴大辦理,亦將持續研議強制車險損害防阻機制,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移動凶器!貨車駕駛撞死單車婦 毒品快篩成安非他命陽性反應
新北市土城區16日傍晚發生死亡車禍,55歲郭姓女子騎腳踏車,沿中央路四段往三峽方向行駛,卻在中央路與中興路口遭49歲林姓男子駕駛的大貨車撞上,郭女當場失去呼吸心跳,送醫搶救後仍不幸身亡,警方到場後對林男毒品唾液快篩,驗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全案訊後依毒駕公共危險及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16日傍晚5時許,林男駕駛大貨車,沿著土城區中央路四段行駛並準備右轉進入中興路,郭姓女子則騎乘腳踏車,沿中央路四段同向往三峽方向直行,而林男想右轉中興路,在路口與執行的郭女發生碰撞,巨大的撞擊力道導致郭女當場連人帶車重摔倒地,當場失去生命跡象,場面怵目驚心。警消獲報後連忙前往現場,將郭女送醫救治,但郭女傷勢過重,急救後仍不幸身亡,警方對林男實施毒品毒品唾液快篩,發現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全案依公共危險及過失致死罪送辦,相關案情仍待調查釐清。土城警分局呼籲,毒品不僅危害個人健康,吸食後若因藥效導致意識不清仍駕駛車輛,恐無法正常判斷路況及操控車輛,可能危及其他用路人生命安全,本分局持續加強毒品掃蕩及毒駕查緝工作,勿心存僥倖,以免害人害己,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中壢警力大掃蕩!105警攻26處臨路檢點 一週狂掃124案
桃園市中壢警分局11日晚間展開大規模治安掃蕩行動,由桃園市警局長廖恆裕坐鎮指揮,中壢警分局長林鼎泰率領105名警力,在轄區內規劃20處臨檢點及6處路檢點,針對KTV、酒店、酒吧、電子遊戲場及旅館等治安顧慮場所全面加強查察,同時在重要道路設置攔檢點,鎖定酒駕、毒駕、危險駕車及其他違法行為,全面提升夜間見警率與執法強度。此次擴大臨檢結合桃園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交通警察大隊、保安警察大隊霹靂小組,以及中壢警分局各派出所警力共同執行。警方除針對暴力、毒品等犯罪進行查緝外,也將詐欺車手列為重點目標,針對車手可能出入、聚集或藏匿的場所加強盤查,並擴大查察轄內旅館,希望從源頭壓縮不法分子的活動空間。根據中壢警分局統計,9月5日至11日短短一週內,轄區共查獲各類刑事案件124件、108人,其中詐欺案件36件36人、竊盜5件5人,另查獲各類通緝犯23人;毒品部分則查獲販賣、施用及持有等案件共24件23人。此外,公共危險案件包含毒駕及酒駕,共計查獲13件13人,顯示警方近期持續針對各類犯罪展開高強度查緝。林鼎泰表示,詐欺車手目前仍是警方重點打擊對象,除持續強化金融機構、超商及重要處所巡守外,也將注意外籍車手可能出入或藏匿的地點,尤其針對旅館等場所加強查察,防止相關地點淪為詐騙集團藏身或犯罪落腳處。廖恆裕則要求第一線員警執行臨檢、路檢勤務時,必須依法行政,並將執勤安全擺在首位。若遇到車輛拒絕攔檢,不應貿然高速追逐,而應保持安全距離尾隨,同時立即通報勤務指揮中心,調度周邊警力採取攔截圍捕方式處理,降低追逐過程對員警及其他用路人造成的危險。警方強調,後續將持續鎖定詐欺、毒品、酒駕、毒駕及危險駕車等犯罪與違規行為,加強擴大臨檢及路檢勤務,並透過跨單位警力合作提高查緝能量,希望有效壓制犯罪活動、降低治安風險,維護中壢地區民眾夜間生活及道路交通安全。
藍白2提案遭中選會駁回 時力酸「假球公投」:真有心就修法
中選會昨(28)日審議立法院函送的3項公投案,其中「鞭刑公投」及「交通罰鍰專款專用」均遭否決,最終僅「廢除非核家園」公投過關,預計將與11月28日地方大選一併投票。對此,時代力量直言,中選會依法駁回兩項「假球公投」並不令人意外,真正該被檢驗的,是藍白兩黨明明在立法院掌握多數,卻把原本可以透過修法完成的政策丟給公投處理。時代力量指出,《公投法》第15條所規範的是「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若國民黨、民眾黨真的認為鞭刑應該入法,或交通罰鍰收入應該全數用於改善道路交通安全,就應直接提出相關修法,送進立法院接受審查,而不是把自己有能力完成的立法工作交由公投處理。如今中選會依職權認定兩案不符合要件並予以否決,在程序上並不令人意外。時代力量進一步質疑,藍白先前的動作其實早已讓人看出端倪。以「交通罰鍰專款專用」為例,國民黨團8月初就曾以可能影響縣市首長選後經費運用為由暫緩處理;至於鞭刑議題,如果國民黨真認為能有效嚇阻犯罪,也認定制度不牴觸憲法及《兩公約施行法》,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提出《刑法》修正案,接受完整的人權、法律與專業檢驗。時代力量強調,交通罰鍰是否專款專用,本來就能透過修法處理;鞭刑則涉及刑罰制度、人權保障及國際公約,更應回到正常立法程序公開討論。如今兩項公投遭中選會駁回,也讓藍白沒有再迴避的空間,究竟是真心想推政策,還是把公投當成政治操作工具,就看下個立法院會期開議後,國、眾兩黨會不會真的提出修法、推動審查。
鞭刑、交通罰鍰公投雙雙遭封殺 白黨團轟中選會踐踏民意
中選會今(28)日審議立法院函請處理的3項公投案,歷經約2個半小時討論後,「鞭刑公投」及「交通罰鍰專款專用」公投均遭否決,最終僅1案過關。對此,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陳清龍痛批,少數幾名委員坐在辦公室內,就能決定人民什麼可以投、什麼不能投,在他看來不只是「公審會復辟」,更是踐踏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中選會再一次把公投法鎖回鳥籠」。8名中選會委員今日召開會議,審議立法院日前通過的三項公投提案。其中,民眾黨團所提「交通罰鍰專款專用」公投,在中選會歷經3次表決,結果皆為4票反對、3票同意,最終未獲通過;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等人提出的「鞭刑公投」同樣遭到駁回;僅有廢除非核家園公投獲6票贊成、1票棄權,最終成案。陳清龍質疑,刑罰手段是否增加鞭刑、交通罰鍰收入是否應全數投入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若連這些議題都不被認定為重大政策,「什麼才算?」他並批評,中選會沒有權力恣意沒收人民行使公投的權利。陳清龍進一步表示,少數幾名委員坐在辦公室內,就能決定人民什麼可以投、什麼不能投,在他看來不只是「公審會復辟」,更是踐踏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他也將矛頭指向游盈隆先前對公投案數量的說法,「1個恰恰好,2個有點多,3個受不了」,最終顯示3案僅通過1案,更令人質疑中選會審議標準。陳清龍強調,民眾黨團不會因公投遭否決而放棄。他指出,科技執法愈來愈密集、交通罰單也愈開愈多,但交通安全並未因此明顯改善,未來黨團仍將持續透過修法,打破交通罰鍰「小金庫」,讓每一分罰鍰真正回到用路人身上,投入道路交通安全改善
3公投合併大選若全上陣 中選會曝開票恐一路戰到凌晨
立法院日前接連通過「鞭刑入法」、「廢除非核家園」及「交通罰鍰專款改善道安」等3項公投提案,中選會主委游盈隆今(20)日表示,若上述公投最終全數成案並與九合一大選同日舉行,投開票作業勢必拉長。立法院14日通過3項公投提案,內容分別涉及鞭刑入法、廢除非核家園,以及將交通罰鍰專款用於改善道路交通安全。中選會原先預計在21日委員會議中討論3案是否成案,不過,由於立法院相關函文送抵時間較晚,審議時程也隨之順延。游盈隆表示,原本希望相關公投案能越快審議越好,但中選會直到18日傍晚才收到立法院函文,留給委員及相關人員的準備時間不足,因此決定將原訂21日召開的委員會議延至28日,屆時再依法進行相關審查。至於3項公投能否順利成案,游盈隆強調,中選會採取合議制,相關決定必須由8名委員共同開會審議,因此現階段不會預先作出任何結論,一切仍待委員會議討論後決定。不過,若3案最終均通過審查並進入投票階段,投開票時間恐怕也將大幅拉長。游盈隆以2022年九合一選舉合併修憲複決公投為例,當年直到晚間11時40分才完成開票;他預估,若此次同時舉行2項公投,開票「當然一定會過午夜」,若3案全數上陣,結果甚至可能一路開到隔日凌晨1、2時。
水電行老闆偽裝台電工程車出沒雙北 曾危險駕駛又改裝違規遭送辦
新北市謝姓男子經營工程行為業,卻將自家車輛改裝成台電工程車,還曾因危險駕駛遭偵辦,並在網路上引發熱議,新北市三峽警分局獲報後展開調查,近日掌握該車行蹤並將其攔查,發現車輛有任意變更車身情形,且未依規定申請臨時檢驗,警方依法予以舉發。警方調查,該車曾涉違規和危險駕駛,警方3月27日即通知車主到案說明,危險駕駛涉及公共危險罪嫌部分已依法函送地檢署偵辦;交通違規部分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闖紅燈、危險駕駛等規定掣單告發,並函請監理機關通知車主召回檢驗。而該車出沒雙北引發民眾恐慌,還有網友貼文「偽台電的工程車 雙北會出現 請脆友各自留意」提醒大眾注意,三峽先前便發現該車疑有擅自變更車體及設備情形,先前已函請監理機關通知車主召回檢驗,近日又再函請監理機關通知車主驗車,以確認車輛是否符合相關車輛安全及監理規定。而三峽分局北大派出所17日下午,在介壽路一段攔獲該車,檢視後發現車輛有任意變更車身情形,且未依規定申請臨時檢驗,警方當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第1項規定予以舉發,並將相關情形提供監理機關進一步查處。三峽分局表示,對於涉及車輛任意改裝、危險駕駛等影響道路交通安全之行為,警方均依法查處,並持續與監理機關保持聯繫,釐清車輛是否符合相關安全及監理規範。
疑毒駕突逆向連撞2車! 金門騎士全身狂抖快篩陽性遭羈押
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14日上午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李姓男子騎乘機車沿太湖路一段往新市圓環方向行駛,未料行經赤東路口附近時,突然逆向駛入對向車道,甚至一路偏向路肩,接連擦撞停放在太湖路一段某便利超商前方的2輛自小客車。突如其來的撞擊造成車輛受損,李男也因此倒地,手腳出現多處擦挫傷,所幸事故並未造成其他人員嚴重傷亡。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趕抵現場,除了進行交通疏導及事故調查外,也依程序對李男實施酒精濃度檢測,結果酒測值為零,初步排除酒後駕車可能。不過,處理事故的員警進一步觀察時,卻發現李男精神狀況明顯異常,不僅神情渙散,身體更不斷出現抖動情形,與一般交通事故當事人的反應有所不同,因此懷疑可能涉及施用毒品後駕車。警方隨即依法對李男實施毒品唾液快速篩檢,結果竟呈現陽性反應。警方因此朝涉嫌「毒駕」方向深入調查,並依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嫌偵辦,後續將李男移送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偵辦,案件經法院審理後,裁定羈押獲准。至於李男是否確實涉及施用毒品,以及實際施用的毒品種類與事故發生原因,仍有待司法單位進一步調查釐清。金湖警分局也藉此案件再次提醒,毒駕對道路交通安全造成的威脅不亞於酒駕。駕駛人在毒品或其他影響精神狀態的物質作用下,可能出現注意力下降、反應遲鈍、判斷能力異常等狀況,一旦駕車上路,不僅將自己置於危險之中,更可能讓無辜用路人遭受波及。警方表示,未來除持續規劃勤務、加強酒駕及毒駕查緝外,處理交通事故時也將依法實施酒測;若現場發現駕駛人出現精神渙散、反應異常或其他疑似施用毒品的跡象,必要時將進一步使用毒品唾液快篩進行檢測。警方呼籲駕駛人切勿抱持僥倖心態,酒後不開車、施用毒品後更不得駕車上路,以免一時失控釀成無法挽回的事故。
首公投案出爐!交通罰鍰100%投入交通建設59:51過關
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藍白陣營的公投提案今(14)日將在立法院的院會進行表決。對於民眾黨提出的「交通罰鍰專款專用公投案」,表決結果,出席立委110位,贊成59位、反對51位,該提案照案通過。 該公投提案主文為:「您是否同意政府應將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全數運用於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及補貼大眾運輸,而非一昧增加科技執法設備?」並交付全民表決 。 該案經過立法院會表決通過後,10日內送到中選會辦理。依照公投法規定,中選會需要在投票日前90日公告,因公投綁定九合一大選,中選會最慢要在8月28日公告。
機車族必看!進待轉區該打燈嗎?網掀兩派論戰 正解曝光了
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詢問,「為什麼去待轉要打方向燈?」對此,交通部給出正解表示,並非一律要打,現行規定要求的是騎士進入待轉區前減速並亮煞車燈,主要用來提醒後方車輛注意;只有在實際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才涉及方向燈的法定使用義務。但轉彎、變換車道等行為,仍須依法提前使用方向燈,違規最高可罰3600元。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詢問「到底為什麼去待轉要打方向燈?」引發熱議,網友看法兩極,有網友支持打燈,認為騎士偏離原本的直行軌道駛向路邊時,若不打方向燈,後方車輛會預設其將持續直行,極易發生追撞,打燈主要目的在於「預先告知周圍車輛下一步動向,提升自身安全」。另外也有網友反對打燈,認為進待轉區打右轉燈,會讓後方與同側車輛誤以為機車是要「直接右轉」,反而造成判斷錯誤;若打左轉燈進入右側待轉區更是違背常理。部分網友更直言,「打了超白癡,開車根本不知道你到底是要右轉還是待轉。」事實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1條及第94條規定,機車騎士準備進行兩段式左轉、駛向待轉區時,主要應履行的義務是「減速並顯示煞車燈(減速暫停燈號)」,藉此提醒後方車輛減速,而非規定一定要開啟方向燈,而在機車駕照考驗中,考生進行「進入待轉區」的項目時,即使沒有打方向燈,也不會因此遭到扣分。真正需要依規定提前使用方向燈的情況,則是騎乘過程中涉及「變換車道」或「實際轉彎」等動作,依「交通安全入口網」相關規定,汽、機車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燈光,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驚險瞬間!金門3車路口猛撞廂型車側翻 駕駛掛彩急送醫
金門縣金湖鎮南機路與士校路口8日上午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廂型車行經路口時與休旅車發生擦撞,強大撞擊力道導致廂型車當場向左側翻覆,隨後又波及另一輛行駛中的自小客車,形成3車碰撞事故。事故造成其中一名駕駛身體多處擦挫傷,經救護人員到場處置後送醫治療。警方也立即到場進行交通疏導及事故調查,3名駕駛經酒測後均排除酒後駕車情形,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仍有待進一步釐清。警方表示,這起事故發生於8日上午10時36分左右,當時45歲王姓男子駕駛廂型車,沿南機路往黃海路方向行駛,行經南機路與士校路交叉路口時,與另一名33歲王姓男子所駕駛的休旅車發生擦撞。據了解,該輛休旅車當時沿士校路往幹訓班方向行駛,雙方車輛進入路口後發生碰撞。第一次撞擊發生後,45歲王男所駕駛的廂型車失去平衡,車身向左側翻覆,事故並未就此停止,側翻車輛隨後又與69歲翁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發生碰撞。翁男當時正沿南機路往三多路方向行駛,突如其來的事故讓現場形成3車碰撞局面,場面相當驚險。事故造成45歲王姓駕駛身體多處擦挫傷,消防救護人員獲報後趕抵現場,經初步處置後將傷者送往醫院接受治療。警方也隨即針對事故現場進行蒐證,並對3名駕駛分別實施酒精濃度檢測,初步均排除酒後駕車情形。至於事故發生時各車輛的行駛狀況、路權以及是否依規定減速或停讓,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閱相關資料及釐清。實際肇事原因與責任歸屬,將依後續調查結果認定。金湖分局也藉此提醒用路人,駕車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時,務必提前降低車速,並依道路交通相關規定停讓,仔細確認左右方向是否有來車後再安全通過。尤其路口視線可能受到建築物、植栽或其他車輛影響,駕駛人更應提高警覺,避免因搶快或一時疏忽釀成事故,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22歲男九份山路失控墜谷卡樹! 快篩驗出苯二氮平陽性涉毒駕送辦
新北市瑞芳區九份山區2日上午發生一起驚險的墜谷事故,一名22歲宋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九份通往水湳洞的山尖路時,車輛疑似因不明原因突然失控,直接衝出道路,越過路旁雜草地後墜落山谷。幸運的是,轎車在滑落過程中被邊坡上的樹木及植被阻擋,才沒有持續向下墜落,成功避免更嚴重的傷亡,也讓駕駛幸運撿回一命。警方表示,事故發生於上午6時34分,接獲民眾報案後立即派遣瑞芳警分局金瓜石派出所員警及消防救護人員前往現場救援。到場後發現宋姓男子意識清楚,身體並無重大外傷,但精神狀況明顯異常,不僅眼神呆滯、動作遲緩,還出現精神恍惚及多語等情形,引起警方高度警覺。經警方向宋男說明相關程序,並取得本人同意及簽署唾液快篩採驗同意書後,依法實施藥物快篩。檢測結果顯示,宋男對苯二氮平類(Benzodiazepines)中樞神經抑制劑呈現陽性反應。由於此類藥物可能造成嗜睡、反應遲鈍、注意力下降及判斷能力受影響,若在藥效作用期間駕駛車輛,將大幅增加交通事故風險。警方後續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將宋男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並進一步採集檢體送驗,以確認是否涉及毒品或其他影響駕駛能力的藥物,同時釐清事故真正原因。全案後續將依法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等待檢驗結果及司法調查。警方也提醒,部分苯二氮平類藥物雖可能是醫師合法處方的鎮靜安眠或抗焦慮藥物,但服用後仍可能影響駕駛能力,民眾若服藥後出現嗜睡、反應變慢等情況,應避免駕駛汽機車,以免危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毒駕停路中央嚇壞路人! 台中20歲奧迪男K他命陽性遭警逮送辦
台中市西屯區馬龍潭路28日上午發生一起疑似毒駕事件,一輛奧迪雙門跑車突然停放在道路中央,遲遲沒有移動,不僅影響交通,也讓路過民眾擔心駕駛身體狀況異常,因此立即報警請求警方到場協助。第六警分局市政派出所接獲通報後迅速派員前往現場處理。警方抵達後,發現駕駛為20歲張姓男子,當時坐在駕駛座內神情恍惚,對外界反應相當遲鈍,員警多次拍打車窗後,他才緩慢回神並開門接受盤查。警方觀察其精神狀況明顯異常,擔心若繼續駕駛車輛,恐危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因此依法將張男帶回派出所進一步調查。經警方實施唾液毒品篩檢後,結果對K他命呈現陽性反應,初步確認張男涉嫌施用毒品後駕車上路,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相關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警方表示,毒品會影響人體的判斷能力、注意力及反應速度,一旦駕駛人在施用毒品後仍開車,不僅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更可能危害無辜用路人的安全。第六警分局也強調,警方將持續加強取締毒駕、酒駕及各類危害公共安全的違法行為,透過巡邏、攔檢及科技執法等方式,全力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對任何違法行為都將依法究辦、絕不寬貸。同時也呼籲民眾,若發現疑似毒駕或酒駕情形,應立即通報警方,共同守護安全的交通環境,避免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