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醫療法
」 醫療法 偷拍 衛福部 醫美 愛爾麗
不滿急診護理師檢傷!他嗆「妳也有病」遭起訴 法院判無罪:只是單純謾罵
基隆市一名鍾姓男子不明原因頭部受傷,送救護車送至基隆長庚醫院急診室,檢傷時因酒後表達不清,又不滿護理師反覆詢問傷勢,當場怒嗆「有毛病啦」、「妳也有病啦」,遭到檢方依醫療法及公然侮辱罪嫌起訴。然而,基隆地院審理後認定,鍾男只是「單純謾罵」,未達違反醫療法程度,因此判他無罪。判決書顯示,鍾男於2024年9月某天的凌晨1時許,因頭部受傷被救護車送到基隆長庚醫院急診室治療,而護理師詢問鍾男為何受傷時,鍾男因酒後表達能力不佳,反覆表示「他躺在房間睡覺,突然有不認識的人闖入他的房間」,護理師聽不出對方說的內容與頭部受傷有何關聯,只好再次詢問確認。沒想到的是,鍾男當場對護理師嗆聲「有毛病啦」、「妳也有病啦」,並因此遭保全帶走,帶進候診區讓醫師治療。護理師說,一般檢傷過程時間不一定,看病人的傷勢或其陳述能力,當天鍾男表達能力不佳,所以前後花費5分鐘在檢傷。針對此事件,檢方依照醫療法「以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及公然侮辱等罪嫌,對鍾男提起公訴。案經基隆地院審理,法官認為,鍾男說出「有毛病啦」、「妳也有病啦」等語,固然使護理師感到難堪,且增加執行醫療業務時間及精神耗費,但鍾男屬於「單純謾罵」,未達醫療法中「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等具有妨害告訴人意思自由之程度」而致護理師無法完成檢傷程序,因此判鍾男無罪。至於控公然侮辱罪部分,護理師在法院審理期間已撤回告訴,法院判定為公訴不受理。
高雄欠到台北!長庚、榮總、部立醫院都受害 「醫療暴力男」離譜紀錄曝光
新北市新店區6日中午發生醫療暴力案,28歲賴姓男子到耕莘醫院申請診斷證明,但因他尚未付清醫療費而遭拒絕,賴男竟暴打院方33歲陳姓員工,導致陳男頭部血腫、全身多處擦挫傷,而賴男積欠多間醫院醫藥費,包括高雄長庚、臺北榮總、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都受害,賴男現已被依現行犯逮捕,相關案情仍須釐清。據了解,賴男曾多次在耕莘醫院就醫,先後積欠百萬醫藥費未付清,而他近日又因為腰痛在醫院進行神經阻斷手術,並於6日門診期間要求開立診斷證明以申請保險,但該手術他還積欠一萬多元費用,醫生拒絕開立,賴男因而大鬧診間,陳男聽聞聲響試圖排解,卻慘遭賴男攻擊。根據當時畫面,賴男將陳男壓打在地一陣暴打,陳男試圖起身,賴男卻一腳踢向他頭部,導致陳男頭部血腫、全身多處擦挫傷,警方獲報後連忙趕抵,以現行犯將賴男逮捕。而賴男已非首次「看霸王醫生」,他積欠多間醫院醫藥費,從台北到高雄都有醫院受害,包括高雄長庚、臺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台北榮民總醫院、國軍高雄總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高雄市立大同醫院、高雄市立聯合醫院,積欠金額則從幾千到幾萬元不等,耕莘醫院則已決定提告,賴男訊後將被依違反醫療法及傷害罪嫌移送臺北地檢偵辦。
醫療暴力!「欠醫藥費」要求開診斷證明遭拒 病患暴打耕莘員工畫面曝光
新北市新店區6日發生醫療暴力案,28歲賴姓男子日前在耕莘醫院進行神經阻斷手術,卻積欠醫藥費尚未付清,而他6日就診時要求開立診斷證明遭拒,竟情緒激動暴打院方33歲陳姓員工,導致陳男頭部血腫、全身多處擦挫傷,警方趕抵後連忙將他逮捕,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賴男曾多次在耕莘醫院就醫,先後積欠百萬醫藥費未付清,而他近日又因為腰痛在醫院進行神經阻斷手術,並於6日門診期間要求開立診斷證明以申請保險,但該手術他還積欠一萬多元費用,醫生拒絕開立,賴男因而大鬧診間,陳男聽聞聲響試圖排解,卻慘遭賴男攻擊。根據當時畫面,賴男將陳男壓打在地一陣暴打,陳男試圖起身,賴男卻一腳踢向他頭部,導致陳男頭部血腫、全身多處擦挫傷,警方獲報後連忙趕抵,以現行犯將賴男逮捕,詢後將依違反醫療法及傷害罪嫌移送臺北地檢偵辦。天主教耕莘醫院表示,賴男日前曾因腰痛至本院急診就醫,期間即曾多次與護理人員及保全發生爭執,影響醫療秩序。本次再度於院內發生暴力事件,不僅危害第一線工作人員人身安全,也影響其他病人就醫權益。此外,院方檢視公開司法資料發現,該病患過去曾與多家醫療院所發生醫療費用相關民事程序,包括支付命令、強制執行等案件,涉及多家醫療機構。院方表示,相關案件均屬公開司法紀錄,顯示其曾與多家醫療院所發生醫療費用爭議;至於個案是否涉及其他法律責任,仍應由司法機關依法認定。行政副院長樊裕明強調,醫療場所是守護生命的重要空間,無論醫護、行政、保全或其他工作人員,都應在安全、受尊重的環境下執行職務。院方對任何形式的暴力、辱罵、威脅或妨害醫療秩序行為均採零容忍態度,將依法蒐證、追究法律責任,並持續強化院內安全機制,維護醫療人員執業安全及民眾安心就醫的權益。
不滿孩子連2次被抽血失敗!父嗆護理師「路上看到要打」 下場曝光
北部一名王姓男子,不滿孩子連續2次被抽血失敗,與2名護理師發生爭執,不僅阻止繼續抽血,還揚言「以後路上看到他們要打他們」,護理師護理師因此報警提告。台北地院依法判處王男有期徒刑2月,緩刑2年,要求他要向指定基金會捐款1萬8000元。判決書顯示,王男的孩子在2025年6月間因病入院,2名護理師正要幫患者抽血檢查,但患者掙扎不配合,導致連續2次未抽到血,王男心生不滿,與護理人員發生爭執,不僅阻止護理人員繼續抽血,還多次對護理師恐嚇「以後路上看到他們要打他們」。護理師因此心生畏懼,前往警察局報案處理。檢方表示,王男所為涉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以及違反醫療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犯醫療法第106條第3項對於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實施恐嚇等罪嫌,依照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重之對於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實施恐嚇罪嫌論處,依法提起公訴。案經台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王男未理性面對醫事人員的醫療處置,竟以恐嚇方式造成2名護理師心生畏懼,不僅妨害醫療業務執行,更損害醫病關係,所為實屬不該,考量王男已坦承犯行,雖未與護理師達成調解或賠償損害,但願意依護理師意見按月捐款新台幣1500元予財團法人台北市失親兒福利基金會。法官依照醫療法第106條第3項之對醫事人員以恐嚇之方法妨害其執行醫療業務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另宣告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給付財團法人台北市失親兒福利基金會共新台幣1萬8000元,給付方法為於每月20日前給付新台幣1500元,至全部清償完畢為止,如有一期不履行,視為全部到期。全案可上訴。
玩具槍鬧急診還逆向逃!豐原男醫院外「自潑液體」嚇壞醫護 遭警圍捕送辦
昨天下午,台中市一名35歲何姓男子情緒失控,跑到衛福部豐原醫院急診室外,持玩具槍作勢掃射,還朝自己潑灑液體,引發醫護與民眾驚慌;男子隨後開車逆向逃逸,警方啟動快打部隊圍捕,迅速將人逮回。豐原分局警員查出他持的係玩具槍、潑灑的只是清水,但仍依醫療法、公共危險及恐嚇公眾等罪嫌移送法辦。轄區豐原分局指出,昨日下午4時30分接獲通報,指豐原區衛福部豐原醫院急診室外有民眾持槍滋事,勤務中心立即派遣快打警力趕赴現場。初步了解,何男當時向院方保全詢問事情,疑因不滿對方回應,突然情緒失控,在急診室外大聲叫囂,並拿出疑似槍械作出掃射動作,現場民眾與醫護人員一度誤以為將發生槍擊事件,氣氛相當緊張。更驚險的是,何男還當場朝自己身上潑灑液體,外界一度誤傳是汽油,讓現場人員擔心他可能縱火或自殘,所幸後續確認僅為一般清水,未造成實際危害,但已經造成騷動。何男犯案後隨即駕車離開,過程中還逆向行駛企圖逃逸。豐原警分局獲報後立刻通報攔截圍捕,警方沿路追查,最終在豐原區內成功將何男攔下逮捕。警方查扣其持有的玩具槍,確認並無殺傷力。據了解,何男遭逮時情緒仍十分不穩,警方昨晚先將他強制送醫觀察。今天接受警方偵訊時,何男對於失控原因交代不清、說詞反覆,警方訊後依違反醫療法、公共危險及恐嚇公眾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並持續釐清詳細犯案動機。
確定偷拍!光澤診所針孔拍攝病患隱私 新北2分店遭勒令停業6個月
醫美偷拍案持續延燒,知名醫美集團「光澤診所」被發現裝設隱藏式針孔拍攝病患隱私,板橋中山店陳姓經理和工程師也因而遭收押,新北市衛生局表示,調查後確認光澤違反醫療法第108條第6款「從事有傷風化或危害人體健康之不正當業務」,板橋2分店遭處50萬元罰鍰併勒令停業6個月。新北市衛生局表示,與檢警密切配合後,確認光澤位於板橋2家診所利用偽裝型監視設備對病患個人隱私進行拍攝之行為,嚴重違反醫療法第108條第6款「從事有傷風化或危害人體健康之不正當業務」。衛生局調查後認定該診所行為屬明知故犯且情節重大,除各處以50萬元罰鍰外,並責令該2家診所即日起停業6個月,針對新北其他疑似涉案診所,將持續配合檢警調查,並依偵查結果及具體違規事證,依法從嚴裁處。新北市政府強調,對任何侵害市民隱私之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第一間啟動跨局處「反針孔稽查專案」,截至5月20日止總計檢查188家場所,含診所124家、健身中心63家、三溫暖1家。市府將持續以最高標準嚴查、嚴辦,全力守護市民的就醫安全與個人隱私,若查獲任何違法侵害民眾隱私事證,除移請檢警單位進一步司法調查外,亦將予以最嚴厲之行政處分。此外,針對醫療機構醫療隱私維護規範,中央於13日召開會議討論,並達成4項共識,並預計3個月內完成相關規範修正。為使現階段轄內醫療院所有所依循,衛生局也已將前揭會議共識轉知醫療院所及各醫師公會,提供新北市各醫療機構在設置相關設備時有所依循,達到兼顧病人隱私、醫護安全與醫療管理需要。後續衛生局也將持續透過例行督導考核與不定期稽查,要求各醫療機構落實隱私維護規範,確保醫病雙方權益。
再開鍘光澤2診所 新北市政府:勒令停業6個月
針對知名醫美集團爆發系統性針孔偷拍事件,新北市於15日已依醫療法裁處愛爾麗集團轄下3家診所。現再確認轄內光澤集團位於板橋2家診所亦有相同情事,市府於今(21)日依醫療法108條從重裁處,處50萬元罰鍰併勒令停業6個月。衛生局表示,本案與檢警單位密切配合,再確認光澤位於板橋2家診所亦有利用偽裝型監視設備對病患個人隱私進行拍攝之行為,嚴重違反醫療法第108條第6款「從事有傷風化或危害人體健康之不正當業務」,認定該診所行為屬明知故犯且情節重大,除各處以最高新臺幣50萬元罰鍰外,並責令該2家診所即日起停業6個月。針對新北市其他疑似涉案診所,將持續配合檢警調查,並依偵查結果及具體違規事證,依法從嚴裁處。新北市政府重申,對任何侵害市民隱私之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第一間啟動跨局處「反針孔稽查專案」,截至5月20日止總計檢查188家場所,含診所124家、健身中心63家、三溫暖1家。將持續以最高標準嚴查、嚴辦,全力守護市民的就醫安全與個人隱私,若查獲任何違法侵害民眾隱私事證,除移請檢警單位進一步司法調查外,亦將予以最嚴厲之行政處分。此外,新北市政府指出,針對醫療機構醫療隱私維護規範,中央已於5月13日召開會議討論,並達成4項共識,並預計3個月內完成相關規範修正。為使現階段轄內醫療院所有所依循,衛生局也已將前揭會議共識轉知醫療院所及各醫師公會,提供新北市各醫療機構在設置相關設備時有所依循,達到兼顧病人隱私、醫護安全與醫療管理需要。後續衛生局也將持續透過例行督導考核與不定期稽查,要求各醫療機構落實隱私維護規範,確保醫病雙方權益。
放任無照廠商代刀遭起訴!中榮2醫師照常看診手術 衛生局:移付懲戒
台中榮總神經外科科主任楊孟寅、神經外科科主任鄭文郁,遭控放任無照廠商進手術室代為開刀,台中地檢13日起訴2人並求處重刑,而2人目前已恢復看診和手術,台中榮總表示,一切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衛生局則針對涉案醫師詐領健保部分,移付醫師懲戒委員會審理。檢方調查,楊孟寅、鄭文郁分別擔任臺中榮總神經醫學中心腦腫瘤神經外科主任、微創性神經外科主任,均為醫學中心資深醫師,負有親自執行醫療業務、維護病患安全之專業義務。但鄭、楊為貪圖勞務便利並鞏固與醫材廠商間之合作關係,在收取廠商公關費後,於執行脊椎內視鏡及融合手術時,指示不具醫師資格之醫材廠商陳姓和2林姓從業人員進入手術室,非法執行電燒止血、抓取病患組織、植入螺釘及組裝連接桿等核心醫療行為,嚴重危害病患生命、身體安全及醫療品質,13日遭檢方起訴並求處重刑。而目前鄭、楊2醫師已恢復看診和手術,台中榮總表示,尊重司法調查結果並靜待判決,院方立場為毋枉毋縱、依法辦理且絕不寬貸。院方強調,現已加強手術室管理辦法,建立即時通報系統與紀律要求,並落實各項管制作為以維護病人安全。至於2名醫師是否停診或停刀,中榮重申將依據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衛生局則表示,此案已依《醫師法》第28-4條規定,將涉案的楊與鄭2名醫師處停業1個月處分;中榮違反醫療法第57條規定未盡管理督導之責,亦裁罰醫院10萬元罰鍰;涉案醫師詐領健保部分,將依《醫師法》第25條移付醫師懲戒委員會審理。衛生局將持續依法稽查轄內醫療院所,以維護醫療品質及市民就醫安全為最高原則。
針孔偷拍案延燒!南市連鎖醫美診所天花板疑藏攝影設備 業者:病患知情同意
近日知名醫美集團「愛爾麗」遭爆疑似針孔偷拍疑雲,多家醫美診所也陸續被爆裝設監視器偷拍消費者。對此,台南市長黃偉哲第一時間要求衛生局查核台南市3家愛爾麗診所,並自8日起擴大啟動「醫美診所專案稽查行動」,將「診間及更衣區監視錄影器設置規範」列為稽查重點,嚴禁在涉及患者私密部位檢查或更衣區設置錄影設備,確保市民能在安心、隱私環境下就醫。台南市政府衛生局新聞稿指出,衛生局李翠鳳局長表示,衛生局正加大力度擴大查核範圍,啟動全市醫美機構專案稽查行動,並緊急採購相關偵測工具,全面查核台南市醫美醫療機構及美容、美體業者,加強檢視非公共空間是否有疑似隱藏式攝影設備。衛生局提到,昨天(9日)於中西區-研醫明醫美診所執行專案稽查時,於美容室天花板偵煙器內發現疑似針孔攝影設備,衛生局依程序立即封存現場並通報警察及檢方指揮偵查大隊到場處理。雖現場負責人有提供病患簽名的文件,內容為「……同意諮詢過程全程錄音;……診間內僅錄音。」證明病患為知情同意,但衛生局為保障民眾就醫安心,仍要求診所立即拆除攝影設備,後續移由檢警進一步釐清。衛生局說,經查該醫美診所全國登記有5家分店,其中2家在台南市,衛生局當下立即協同偵查大隊同步展開查核另一家位於永康區的分店,稽查結果永康分店未查獲違規錄影設備,另已通知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針對其他3家分店進行稽查。李翠鳳指出,截至5月9日,衞生局已查核全市17家醫療機構及10家美容美體業者,為讓市民了解實際查核結果,衛生局已將結果完整揭示在衛生局網站首頁-醫美安心查核專區,民眾選擇醫美診所前可先上網查詢。黃偉哲則強調,保障就醫安全與尊嚴是政府的責任,要求衛生局持續針對民眾投訴或具潛在風險之診所進行稽查,一旦發現錄影設備侵犯病人隱私或違反醫療法相關規定,將依法從嚴處分,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