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背職務收賄...
」 柯文哲 京華城 民眾黨 北檢 京華城案
柯文哲一審判17年 李彥秀:恐掀悲情效應衝擊2026選戰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等案於昨(26)日一審遭判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柯文哲在宣判後召開記者會,情緒激動,直指司法不公,並怒轟總統賴清德,引發政壇震盪。針對此事,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表示,柯文哲的政治影響力仍不容忽視,此次重判不僅等同宣告「綠白合」破局,也可能激發支持者的悲情情緒,進一步影響未來選情。柯文哲在記者會上多次強調自身清白,並在談及相關案件時情緒高漲,高呼「我不會屈服」、「民進黨才是共匪」等言論,展現強烈不滿。李彥秀分析,柯文哲遭判17年,對其本人及民眾黨而言衝擊重大。她指出,即便只是短期刑責都難以接受,更何況一審判決達17年,且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13年,不僅重創其政治前途,也幾乎斷絕未來參選總統的可能性。李彥秀認為,此案將使柯文哲背負沉重政治與司法壓力,未來勢必在司法途徑與政治舞台上全力為自身辯護。同時,相關判決可能在支持者間形成凝聚效應,進而牽動2026年地方選舉局勢,值得持續觀察。
2年前告發京華城案遭白營圍剿 鍾小平談柯文哲判決持高度評價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及政治獻金等4大爭議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判決出爐後,早在2年前即出面告發的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小平昨(26)日將相關判決結果以「捉大放小」形容,並對結果給予高度評價。回顧案情,鍾小平於2024年5月前往北檢告發柯文哲等人,指控涉圖利京華城容積及政治獻金等問題,台北地檢署隨後展開偵辦。短短3個月內,檢廉單位將柯文哲列為被告,並以證人身分傳喚超過20名台北市府官員。後續案件歷經多次交保與延押攻防,歷時近1年半,檢方對柯文哲求刑28年6個月。最終一審判決認定,柯文哲涉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13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公益侵占政治獻金部分分別判刑2年及3年6月;另就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之背信罪,判刑2年6月,4罪合併執行17年徒刑。時間拉回到鍾小平提出告發柯文哲期間,正值國、眾兩黨在立法院層級逐步展開密切協作之際。知情人士回顧,鍾此舉不僅讓「場外」藍白基層之間的氣氛急轉直下,甚至引發不少在野人士批評,期間更有小草揚言要發動針對性罷免。但如今判決出爐,鍾小平表示,承審法官原本風評良好,此次判決在法律與情理之間取得平衡,屬於「捉大放小」,整體而言值得肯定。他進一步說明,柯文哲在收賄部分遭判13年,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亦遭重判;但李文宗原本遭求刑17年,最終僅判4年,前副市長彭振聲則獲緩刑,「變成不用關」。他分析,法官可能考量彭振聲在過程中承受壓力,屬於「法外施仁」。
柯文哲點名賴清德怒嗆絕不投降 民眾黨發動員令上凱道討公道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及政治獻金等4大爭議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判決出爐後,柯文哲隨即與律師團隊召開國際記者會,痛批司法遭國家機器介入,認為政治立場已凌駕程序正義。過程中,柯文哲數度情緒激動,發言時手勢強烈,並公開點名批評總統賴清德。民眾黨也隨即發出全國動員令,宣布將於本週日(29日)在凱達格蘭大道舉行集會,號召「小草」上街聲援,訴求為柯文哲「討回公道」。北院審理京華城及政治獻金等案件,認定柯文哲涉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13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公益侵占政治獻金部分分別判刑2年及3年6月;另就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之背信罪,判刑2年6月,4罪合併執行17年徒刑。宣判當天下午,柯文哲親自到場聆聽判決結果,步出法院時未發一語,臉上僅帶淡淡微笑。不過進入台北國際會議中心後,與律師及黨政高層一字排開召開記者會,態度轉為強硬,發言與回應媒體提問期間情緒多次起伏,並點名賴清德政府提出嚴厲批評,更揚言「絕不投降」。回顧柯文哲2014年以「白色力量」崛起、當選台北市長,到創立民眾黨並參與2024年總統大選,一度帶領民眾黨站穩台灣第三大政黨地位。政壇人士分析,如今柯文哲遭判重刑,對民眾黨而言無疑是一記重擊,除了中間選民支持可能流失外,對年底選情也將產生連帶衝擊;若應對稍有失誤,最壞情況恐逐步走向「泡沫化」危機。對此,民眾黨宣布將於本週日在凱達格蘭大道舉辦集會,並啟動全國動員,號召支持者到場聲援柯文哲並討回公道。民眾黨號召支持者本週末集結凱達格蘭大道,一同聲援創黨主席柯文哲。(圖/CTWANT攝影組)
柯文哲遭指收賄210萬判17年!律師親解關鍵:已經是打折的刑期
台北地方法院日前針對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作出一審判決,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收賄、圖利,以及公益侵占與背信等罪,遭判處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應曉薇則因收賄與洗錢等罪,被判15年6個月。對此,律師王至德分析,17年是4個罪加起來之後再打折的刑期。根據判決內容,柯文哲於京華城案中被認定收受賄賂210萬元,而應曉薇涉案金額則高達5250萬元。然而在最終刑期上,柯文哲反而較重。對此,律師王至德透過臉書專頁「法老王-王至德律師」分析指出,柯文哲所判17年刑期,並非單一罪名所致,而是多項罪責分別量刑後加總,再依法折算的結果。王至德說明,柯文哲涉及4項罪名,包括違背職務收賄罪、兩項公益侵占罪以及一項背信罪。各罪分別判處13年、2年、3年6個月及2年6個月,合計原本刑期達21年。依刑法規定,數罪併罰時,法院會在個別宣判後進行合併計算,並酌予折減,最終訂出應執行刑為17年,以避免刑期過度累加而失衡。在各項罪名中,影響刑度最重的關鍵,在於違背職務收賄罪。王至德指出,此罪法定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甚至可判無期徒刑,屬於高度嚴重犯罪。儘管法院最終認定收賄金額為210萬元,未採納傳出EXCEL資料中所列的1500萬元,但由於該罪本身法定刑度較高,仍對整體判決產生重大影響。相較之下,公益侵占罪的法定刑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即使涉及金額較高,包括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以及透過木可公司名義侵占「總統副總統政治獻金專戶」逾6000萬元,法院分別判處2年及3年6個月,刑度仍低於收賄罪。此外,柯文哲亦被認定與他人共同挪用眾望基金會公款約827萬元,用於支付競選總部人事費用,構成背信罪,判處2年6個月。王至德指出,背信罪同樣屬於法定刑較輕的犯罪,因此在整體刑度中所占比重有限。王至德也提醒,儘管一審判決結果已出爐,但案件尚未定讞。依我國法律制度,案件仍可上訴至二審及三審,在最終判決確定前,仍適用「無罪推定」原則,未來法院攻防仍具變數。
斥政黨收受捐款竟被認定貪汙 柯文哲:藍綠兩大黨怎麼辦?
曾任台北市長的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今(26)日表示,翻箱倒櫃也查不到自宅有錢進去,竟可依「捐錢給民眾黨」認定為貪汙進而判罪,那「國民黨、民進黨怎麼辦」?他呼籲要羅織罪名也該想個好理由。國際記者會場外民眾黨支持者集結聲援。(圖/黃耀徵攝)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今天下午兩點半宣判,柯文哲因京華城土地涉有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等共4案,被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13年、2件公益侵占罪各2年與3年6月、背信罪2年6個月,合併判處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宣判、褫奪公權6年,也代表無緣參與2028年大選,全案可上訴。稍早柯文哲被控涉入京華城案宣判也吸引不少支持者到台北地院旁聽。(圖/方萬民攝)回顧案情,2001年落成的京華城廣場始終因利用率不高營收表現差,持有者威京集團於2010年間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但威京認為容積率計算方式對自身不利益,直指有12萬284平方米重建京華城樓地板面積被刪了,長期與主管機關北市府交涉未果,威京進一步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2016年糾正北市府後,威京進一步於2018年提起行政訴訟,就是要訴求爭取更高容積率。北檢起訴書續指,接下來便疑有不法情事發生,首先是威京涉嫌透過應曉薇多次召開協調會,就是要施壓北市府官員放行,並稱威京前後透過7名自然人人頭匯款新台幣30萬、共行賄210萬元當成「前金」給柯文哲,事成後再用現金行賄1,500萬元。其後京華城原址容積率奇蹟似地從560%再獲得北市府核給20%容積獎勵、30%容積移轉,讓全案容積率提高至840%。柯文哲到庭聽判後驅車前往北市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民眾黨國際記者會現場,強調這個案子之後,台灣司法的社會信任度崩壞,自己沒有圖利沒有貪污,也查不到有錢到自家去,翻箱倒櫃查一年了就是查不到,但還是有辦法起訴並判處17年重刑。由於判決並未定讞,柯文哲料將於收到判決書後與律師團擬定計畫上訴,台北地檢署端也可能為此上訴,全案戰線料將延長到二審攻防。※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柯文哲一審重判小黨玩完了? 時代力量:第三勢力重新出發新契機
時代力量今(26)日表示,「開放政府、全民參與、公開透明」等理念時代力量一直沒有放棄,過去不少人把「新政治」的想望交給了民眾黨,如今民眾黨跌跤,仍希望全民不要對第三勢力失望,畢竟錯的是背棄理念與承諾的政治人物。時代力量認為現在是小黨盤整新契機。(圖/CTWant攝影組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控涉入京華城重建弊案今天下午兩點半一審宣判,他被指扯入京華城土地涉有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等4案,依照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13年、2件公益侵占罪各2年與3年6月、背信罪2年6個月,合併判處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宣判、褫奪公權6年,也代表無緣參與2028年大選,全案可上訴。北院「場外」不少柯文哲支持者就地拉布條抗議。(圖/方萬民攝)當初打著「白色力量」從藍綠之外另闢蹊徑,柯文哲吸引了不少對藍綠感到不耐的中間選民,如今柯文哲遇上大麻煩,不時有聲浪直指「第三勢力」已到盡頭,還喪氣地直指,未來談政治只能寄望兩大黨。時代力量坦言,「清廉」與「超越藍綠」是柯文哲高喊了十多年的招牌,如今他卻自己屈服於金錢之下,棄數百萬選民信任如敝屣,未依法將這些資產善用,親手摧毀了自己口中的理想。此外,過去兩年來本應在國會扮演「關鍵少數」的民眾黨,把政治量能消耗在對抗司法與動員仇恨上,「理性、務實」初衷早已不復見,時光一去不復返,若第11屆民眾黨立院黨團8席關鍵少數,過去兩年多能將這些煽動對立的力氣用於推動民生法案,台灣社會這兩年來的進步絕對不只這樣。時代力量強調第三勢力還沒到終點,目前是砍掉重練、重新出發的關鍵契機,而金權始終是政治人物的「魔戒」,究竟能否抵禦誘惑這決定了第三勢力能走多遠,目前時代力量持續在艱難但正確的道路上踽踽獨行,期盼各界支持堅守清廉底線的清新第三勢力,讓台灣的民主走向真正不一樣的明天。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柯文哲重判17年!鼎越遭沒收121億鉅額不法所得 京華城案判決主文曝光
京華城案26日一審判決結果,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賄罪、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遭法院重判應執行有期徒刑 17 年,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國民黨市議員應曉薇則因收賄與洗錢罪,判處應執行15年6月徒刑,法院也裁定沒收鼎越公司高達 121 億餘元的不法利益。 北院判決主文如下:(一)柯文哲:1.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拾參年。褫奪公權陸年。2.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貳年。3.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4.共同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柒年。褫奪公權陸年。(二)應曉薇1.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拾肆年。褫奪公權陸年。 2.犯洗錢防制法第十九條第一項後段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年,併科罰金新臺幣壹仟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一年之日數比例折算。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伍年陸月。褫奪公權陸年。(三)沈慶京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拾年,併科罰金新臺幣貳仟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一年之日數比例折算。褫奪公權伍年。(四)黃景茂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陸年陸月,褫奪公權參年。(五)彭振聲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褫奪公權壹年。緩刑參年。(六)邵琇珮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褫奪公權壹年。緩刑參年。(七)李文宗1.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2.共同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3.被訴違背職務收賄罪部分無罪。 (八)李文娟1.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貳年。2.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九)端木正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準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十)吳順民無罪。(十一)張志澄無罪。二、沒收:(一)柯文哲應沒收1,260萬元。(二)柯文哲、李文宗應共同沒收827萬1,095元。(三)應曉薇應沒收5250萬元。(四)鼎越公司應沒收121億545萬6,748元。(五)木可公司應沒收6,134萬6,790元。
一審判17年柯文哲2028吹了 蔣萬安籲司法別雙標:民眾眼睛雪亮
台北市長蔣萬安今(26)日表示,自己還沒看到京華城案判決書,但任何判決其實都背負著民眾的期待,司法應本於事實且不可「雙標」,但看看政府對朝中共諜、國營事業高管涉貪案,光起訴標準是否一致大家心中就有答案,畢竟「民眾眼睛是雪亮的」,政治追殺氣氛之濃,民眾都感同身受。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今天下午兩點半宣判,曾任台北市長的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土地涉有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等4案,依照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13年、2件公益侵占罪各2年與3年6月、背信罪2年6個月,合併判處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宣判、褫奪公權6年,也代表無緣參與2028年大選,全案可上訴。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台北地檢署以4罪起訴求刑28年6月今天一審宣判,4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則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被判處15年6月有期徒刑。台北市長蔣萬安(圖)呼籲司法毋枉毋縱。(圖/方萬民攝)回顧案情,2001年落成的京華城廣場始終因利用率不高營收表現差,持有者威京集團於2010年間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但威京認為容積率計算方式對自身不利益,直指有12萬284平方米重建京華城樓地板面積被刪了,長期與主管機關北市府交涉未果,威京進一步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2016年糾正北市府後,威京進一步於2018年提起行政訴訟,就是要訴求爭取更高容積率。北檢起訴書續指接下來涉有不法介入,首先是威京涉嫌透過應曉薇多次召開協調會,就是要施壓北市府官員,並稱威京前後透過7名自然人人頭匯款新台幣30萬、共行賄210萬元當成「前金」給柯文哲,事成後再用現金行賄1,500萬元。其後京華城原址容積率奇蹟似地從560%再獲得北市府核給20%容積獎勵、30%容積移轉,讓全案容積率提高至840%。柯文哲案宣判後「場外」支持者集結抗議表達不滿。(圖/方萬民攝)細看北檢起訴罪名,稱柯文哲涉及四項罪名中,包括收受沈慶京1,710萬元不法利益以護航京華城取得違法容積獎勵;另有兩件公益侵占罪共計不法獲利6,834萬,其一有侵占基隆市副市長邱珮琳經手轉交的600萬元政治獻金,其二是利用木可公司侵占6,234萬元政治獻金;最後一件則是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元款項來支付民眾黨幹部及員工薪水,被控涉犯背信罪。起訴書進一步控訴,柯文哲明知違法卻介入並護航威京集團獲得20%容積獎勵,讓威京集團因此獲得約可獲得121億,此即為不法獲利。蔣萬安重申,民眾期待本於事實、釐清真相的司法、勿縱勿枉地判案,不可以讓民眾有雙重標準之感,自己也會在黨部安排架構下因著「藍白合」佈局持續支持藍白合作。※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遭判17年 郭國文:司法調查不分藍綠白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及政治獻金等案,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一審宣判,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由於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若涉及重罪且一審判決達10年以上刑度,將喪失參選資格,形同宣告柯文哲參選2028總統之路夢碎。對此,民進黨立委郭國文表示,在民進黨執政之下,司法調查從來不分藍綠白,呼籲在野陣營勿藉此煽動情緒進行政治攻擊。郭國文認為,柯文哲相關案件自偵辦至今歷時近兩年,如今透過判決結果,應該讓社會有一個交代,也盼外界對司法體系的攻擊與社會撕裂能夠告一段落。他進一步指出,柯文哲並非第一位因涉貪或圖利遭判刑的政治人物,也不會是最後一個,強調民進黨政府指針下,司法調查想來不分藍綠白。他並呼籲藍白政治人物,不要將支持者當作工具,藉由煽動情緒進行政治攻擊。此外,本案其他被告亦分別遭判刑。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判處1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並併科罰金2000萬元;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判15年6月有期徒刑;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因圖利罪判2年、緩刑3年;前台北市都發局局長黃景茂判6年6月、褫奪公權3年;前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判1年3月、緩刑3年、褫奪公權3年。其餘涉案人員方面,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因背信、公益侵占及違背職務收賄罪,判4年6月有期徒刑;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因公益侵占及不實會計憑證罪判2年4月;會計師端木正則因偽造文書罪判1年有期徒刑。
京華城案一審宣判 11被告2無罪完整刑期一次看
京華城案26日下午一審宣判,前台北市長柯文哲遭控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和2個公益侵占,檢方起訴並求刑28年6月,台北地院判處他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被依違背職務行賄罪和圖利罪起訴,檢方求刑17年,一審遭判10年。此外,北市議員應曉薇遭控違背職務收賄和洗錢罪,遭檢方求刑16年6月,一審判處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柯文哲大帳房、北捷前董事長李文宗遭控背信、公益侵占和違背職務收賄罪,遭檢方求刑17年4月,北院判處他4年6月。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遭控圖利,因認罪而被檢方求刑3年,一審判處2年,緩刑3年;應曉薇助理吳順民被依違背職務收賄罪,檢方求處適當之刑,一審遭判無罪;前都發局長黃景茂被依圖利罪求處7年徒刑,一審遭判6年6月,褫奪公權3年;前都委會職秘邵琇珮認罪,原遭檢方求處5年徒刑,後改求1年3月、緩刑2年,一審遭判1年3月,緩刑3年,褫奪公權1年。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被依公益侵占罪、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一審判處2年4月;會計師端木正則被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準文書罪,判處1年;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一審遭判無罪。
柯文哲遭判17年2028大選夢碎 民進黨:勇敢面對司法
民進黨今(26)日表示,京華城案涉及司法個案無從進一步評論,但民進黨一向尊重司法,更不接受沒有事實基礎的指控,呼籲當事人尊重司法、勇敢面對。柯文哲案宣判後「場外」支持者集結抗議表達不滿。(圖/方萬民攝)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今(26)日宣判,曾任台北市長的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土地涉有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等4案,依照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13年、2件公益侵占罪各2年與3年6月、背信罪2年6個月,合併判處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宣判、褫奪公權6年,也代表無緣參與2028年大選,全案可上訴。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台北地檢署以4罪起訴求刑28年6月今天一審宣判,4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則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被判處15年6月有期徒刑。此外,同案被告應曉薇顧問吳順民判處無罪、時任台北副市長彭振聲圖利罪判刑2年但緩刑3年、時任台北市都發局局長黃景茂圖利罪判刑6年6月且褫奪公權3年、時任台北市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圖利罪1年3月並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而柯文哲高中同學、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則被依背信罪、公益侵占和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4年6月有期徒刑,另外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公益侵占罪、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判處2年4月有期徒刑,還有會計師端木正被依準文書罪判處1年有期徒刑,至於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涉犯違背職務行賄罪則被判處無罪,全案可上訴回顧案情,2001年落成的京華城廣場始終因利用率不高營收表現差,持有者威京集團於2010年間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但威京認為容積率計算方式對自身不利益,直指有12萬284平方米重建京華城樓地板面積被刪了,長期與主管機關北市府交涉未果,威京進一步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2016年糾正北市府後,威京進一步於2018年提起行政訴訟,就是要訴求爭取更高容積率。北檢續指接下來涉有不法介入,首先是威京涉嫌透過應曉薇多次召開協調會,就是要施壓北市府官員,並稱威京前後透過7名自然人人頭匯款新台幣30萬、共行賄210萬元當成「前金」給柯文哲,事成後再用現金行賄1,500萬元。其後京華城原址容積率奇蹟似地從560%再獲得北市府核給20%容積獎勵、30%容積移轉,讓全案容積率提高至840%。細看北檢起訴罪名,稱柯文哲涉及四項罪名中,包括收受沈慶京1,710萬元不法利益以護航京華城取得違法容積獎勵;另有兩件公益侵占罪共計不法獲利6,834萬,其一有侵占基隆市副市長邱珮琳經手轉交的600萬元政治獻金,其二是利用木可公司侵占6,234萬元政治獻金;最後一件則是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元款項來支付民眾黨幹部及員工薪水,被控涉犯背信罪。起訴書進一步控訴,柯文哲明知違法卻介入並護航威京集團獲得20%容積獎勵,讓威京集團因此獲得約可獲得121億,此即為不法獲利。身為執政當局,民進黨對此重申任何司法個案民進黨都尊重司法也不評論,更不接受沒有事實基礎的指控,任何問題請回到事實與法律,也呼籲當事人尊重司法、勇敢面對。※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柯文哲遭判17年聽判決臉色凝重 承諾「絕不逃亡」盼解除電子腳鐐降保
京華城案26日一審宣判,核心被告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前北市議員應曉薇和柯文哲大帳房皆判有罪,柯文哲遭判17年,他聽到判決時臉色凝重,承諾絕不逃亡,希望能解除電子腳鐐和限制住居並降保。柯文哲遭控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和2個公益侵占,北院認定威京集團7人共210萬元的政治獻金有對價關係,檢方指控的1500萬元則因沒有補強證據而不納入,檢方求刑28年6月,一審遭判決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柯文哲全程站立聆聽判決,聽到刑期時神色凝重。柯文哲則在庭上承諾自己絕不逃亡,認為限制住居和電子腳鐐沒有必要,且交保的7000萬元是向母親和妹妹商借,盼能夠降保,北檢檢察官認為被告刑期非輕,羈押理由仍然存在,希望可以維持現有強制處分。
快訊/京華城案一審出爐 柯文哲遭判17年
京華城案一審出爐,前台北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遭控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公益侵占罪、背信罪等4項罪狀,台北地院經過一年多的審理,26日宣布柯文哲判刑17年,褫奪公權6年。
柯文哲宣判在即!小草北檢前現身加油 北市警出動40警力防衝突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遭台北地檢署依貪汙、圖利等罪起訴,具體求刑28年6個月,案經一年審理,台北地院也在26日下午2時30分許宣判,柯文哲有罪與否受到外界關注。對此,台灣民眾黨也宣布將在同日下午5時許召開記者會,而26日上午11時許左右,台北地院外已陸陸續續出現支援小草。而北市中正一分局也嚴加戒備,於北檢前圍起拒馬,並派出40名警力與預備警力40名,以防衝突發生。回顧整起事故,威京集團2011年向台北市政府申請土地使用分區,前台北市長郝龍斌原定公告容積率為560%,卻在柯文哲時期以「韌性城市貢獻」等獎勵項目,額外給予20%的容積率,將容積率暴增為840%。北檢2024年8月發動搜索,對柯文哲與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發動搜索,對柯文哲聲押;第一次法院裁定無保請回,檢方抗告,高院撤銷裁定發回,北院於同年9月5日裁定羈押禁見,柯文哲因此遭羈押1年,直到2025年9月以7千萬元交保。柯文哲京華城案宣判在即,台北市警局出動40名警力,防範意外發生。(圖/林冠吟攝)而同案被告,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局長黃景茂、前都委會執秘邵琇珮、京華城案監察人張志澄、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與會計師端木正等人,均遭提起公訴。台北地檢署認為,柯文哲涉嫌收賄1710萬元,並出示Excel檔中的「小沈1500」等證據,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公益侵占罪、背信罪,對柯文哲具體求刑28年6月。
柯文哲一審宣判倒數計時 判決書近千頁今不提供完整判決書
京華城案將於26日下午一審宣判,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遭控貪汙圖利,檢方求刑28年半,由於案件龐雜,涉及11名被告,判決書將高達近千頁,台北地院26日將不公布完整主文,需數天校對後才會公開。威京集團2011年對北市申請土地使用分區,前北市長郝龍斌公告容積率為560%,柯文哲時期允准將容積率提高到840%,北檢認違反相關法令,2024年8月發動搜索,第一次聲押但法院裁定無保請回,檢方抗告,高院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於同年9月5日裁定羈押禁見,柯文哲先後遭羈押長達1年,於2025年9月交保。檢方2024年12月針對柯文哲、市議員應曉薇及助理吳順民、威京集團沈慶京、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前都委會執祕邵琇珮、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前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與柯文哲、李文宗共同涉犯政治獻金案的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會計師端木正提起公訴。檢方指控柯文哲收賄1710萬元,涉嫌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公益侵占罪、背信罪,具體求刑柯文哲28年6月。全案經一年多審理,台北地院26日下午2時30分將作出判決,並命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和李文宗等4名核心被告到庭聆聽,而本案涉及龐雜,北院法官宣判判決主文後不會立刻提供電子檔全文,需數天校對後才會公開。
檢方「明輸暗贏」?律師曝北檢抗告柯文哲「2原因」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昨以7000萬元交保,沒想到台北地檢署隨即發布聲明表示將提出抗告。對此,「黑心律師」楊律師分析,檢察官其實並不想抗告,因為地檢署聲明稿雖稱「盡速抗告」,但理由薄弱、動作拖延,實際上法院裁定對檢方是「明輸暗贏」。他推測檢方抗告只是象徵性舉動,以卸責或嚇阻柯文哲。楊律師昨(8日)晚在臉書粉專發文解釋自己先前提到檢察官不會抗告的說法。他指出,雖然地檢署的聲明稿提到將「盡速抗告」,但這並不與他的推測矛盾。若仔細閱讀聲明稿,第1個理由是法院也認為犯罪嫌疑重大,才會准許羈押、延押與具保。否則,若犯罪嫌疑不重,甚至連具保都不應存在,只能直接無保放人。既然法院與檢察官的立場一致,那麼檢察官又要如何抗告?何必抗告?楊律師續稱,聲明稿中第2個理由和羈押要件根本無關,而第3個理由更是沒有具體內容。尤其若真的想「盡速抗告」,應該在7日就立即發布聲明,而不是等柯文哲思考1天、湊到保金後才「盡慢抗告。」楊律師因此認為,從地檢署的聲明稿反而更能證明檢察官根本不想抗告,因為沒有必要。法院的具保裁定對檢察官來說是「明輸暗贏」,細節他已在上一篇文章中說明過。至於為何檢察官仍要抗告,他提出2種可能。第1種,是檢察官不想承擔任何責任,因此用一個必輸的理由象徵性提出抗告。這樣一來,高等法院必定會駁回,原本「明輸暗贏」的裁定就能保留。若未來真的出現極端狀況,例如柯文哲搭潛水艇偷渡到大陸尋求政治庇護,檢察官就能說明自己「已經抗告過,但高院駁回」,藉此卸下責任。第2種可能,是因為柯文哲剛出來就發表言論,讓檢察官覺得難以接受,於是乾脆假裝憤而提出抗告,好藉機嚇一嚇他。不過楊律師認為,前者的比例較高,後者只是順帶。據悉,北檢昨針對京華城等案柯姓被告於8日具保後之言論,稱其嚴重誤導事實、混淆視聽,並發表嚴正聲明如下:一、 京華城等案柯姓被告等人之犯罪事實與涉案證據,均經檢察官於偵查中依法取得人證、物證及書證,並詳載臚列於 3 冊共 894 頁的起訴書中,且在審判期間,亦經檢察官積極聲請調查證據,對相關證人實施交互詰問,依法善盡舉證責任。甚且,本案起訴後,歷經法院裁准羈押及3次裁准延長羈押,法院裁定理由均一致認定柯姓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主管及監督事務圖利罪、刑法公益侵占罪及背信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故柯姓被告今日指摘 「請問檢察官,你們查了一年到底查到什麼?什麼都沒查到」 、「就是這幾個檢察官,把中華民國的司法社會信任度全部摧毀掉」 云云,顯然悖於事實,且企圖誤導輿論、混淆視聽,應予嚴正駁斥。二、 本案檢察官已依法起訴並在法庭上善盡舉證責任,被告是否有罪,應由法院依法審酌判斷認定。本署呼籲外界應尊重法院獨立判斷之純淨空間,切勿透過媒體放話帶風向,企圖影響輿論干擾審判,而斲傷司法公信力。三、 針對法院裁定柯姓、應姓被告具保停止羈押一案,本署將儘速依法提起抗告。
柯文哲7000萬交保!北檢準備提抗告 媒體人預言結果:事情會很大條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政治獻金案,經羈押近一年後,台北地方法院於9月5日裁定以7000萬元交保,柯文哲並已於8日完成交保程序。台北地檢署則回應表示,將依法儘速提起抗告。對此,媒體人謝寒冰分析,北檢此次被駁回機率較高,「實在沒什麼理由再繼續羈押柯文哲。」針對此案,台北地檢署指出,針對京華城等案情,檢方已於偵查階段依法蒐集人證、物證及書證,並於起訴書中詳列相關內容。該起訴書共3冊、總計894頁。此外,在審判過程中,檢方亦持續提出證據調查聲請,並進行證人交互詰問,以履行舉證責任。地檢署強調,自起訴以來,法院曾3度裁定延長羈押,且每次裁定皆認定柯文哲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中的違背職務收賄罪、主管及監督事務圖利罪,以及《刑法》中的公益侵占罪與背信罪等,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因此,柯文哲近日公開質疑檢方調查進度,並批評檢察官「把中華民國的司法社會信任度全部摧毀掉」,檢方認為此言與事實不符,有混淆視聽、誤導社會之虞,應予嚴正駁斥。針對北檢將提出抗告,資深媒體人謝寒冰8日在政論節目《中天辣晚報》中分析,形式上北檢必會抗告,但高院是否駁回或發回更裁才是關鍵。他認為,駁回機率較高,若法院選擇發回,則代表「高層意見可能出現變化」。謝寒冰指出,一旦北檢採「無限抗告」方式將柯再次羈押,恐引發社會重大爭議。此外,謝寒冰在5日於《大新聞大爆卦》節目中指出,從政治盤勢來看,民進黨若被視為選情不利,則局面愈混亂愈可能出現轉機。他認為,在此時釋放柯文哲,是「非常合理」的決定,因為柯的聲勢回升,將對藍白整合產生變數,而藍白談不攏對民進黨反而有利。謝寒冰分析,柯文哲被釋放後,民眾黨內部勢必出現變化。先前黨內一面倒支持現任黨主席黃國昌,是因為柯被收押無法發聲。如今柯出獄,過往被壓制的不同聲音將再度集中至他身上。他也提醒,雖然柯已交保,但因受限住居並不得接受媒體訪問,若他貿然發言,恐成為北檢再次聲請羈押的理由。他警告:「民進黨可能會放任他說話一陣子,再在關鍵時刻出手,理由就更充足。」節目主持人馬千惠則表示,柯文哲出獄後依然具備「渲染力」,可點燃不少支持者的希望。謝寒冰回應指出,情勢將更加複雜,對民進黨雖不全然有利,但若想翻轉敗局,「越亂越好、越亂越有機會」,因此釋放柯文哲是經過多重考量後的戰略安排。
民進黨議員陳怡君涉詐助理費 不服羈押遭高院駁回抗告!
民進黨臺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自2019年起,利用胞弟、弟媳等人掛名擔任助理,與其辦公室主任張惠霖合作,向臺北市議會申報不實資料,詐領助理費384萬餘元,因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自6月3日起遭裁定羈押3月,並禁止接見通信,陳、張於13日向高等法院提起抗告,高院今(16)日裁定抗告駁回。檢察官查出,陳怡君於擔任第13、14屆北市議員期間,與綽號「饅頭主任」的張惠霖共謀,利用陳怡君胞弟、洪姓弟媳、賀姓前員工、張惠霖胞姊充作人頭,掛名擔任助理,自2019年至2025年2月間,藉由偽造聘書、人事資料等方式,在聘書上偽簽姓名,再透過不知情的助理製作不實文書,向北市議會申報,詐領助理薪資、年終與慰勞金共計384萬8568元。檢方還發現,該款項經過了層層轉帳,張惠霖每月會領出現金,製造金流斷點,再將款項存入友人帳戶,甚至在2022年指示友人開立支票,存入個人帳戶,用以繳納陳怡君與張惠霖的房租,部分款項則被提領後存入張惠霖的證券交割帳戶,用於買賣股票,企圖規避追查,已構成洗錢行為。檢方更查出,陳怡君與張惠霖涉嫌收賄,2023年8月起至2025年2月期間,品嘉營造、品嘉建設及品佳資產管理顧問公司胡姓負責人高姓董事,希望能加速其建案的建築執照、行道樹遷移、污水審查、道路開挖許可及工地臨時用電許可等申請進度,每月以「顧問費」名義,匯款3萬9207元至3萬9219元不等至張惠霖指定的帳戶,共18筆、共計70萬5894元,與助理費部分合計為455萬4462元。陳怡君和張惠霖收款後,陳怡君疑似以職權向市府工務局、公園路燈處與自來水處等單位施壓,而「顧問費」同樣經由張惠霖領出現金,製造金流斷點,檢方認為其涉犯洗錢防制法、不違背職務收賄罪,一併起訴。對於相關指控,陳怡君在偵訊時否認主導犯行,但陳怡君、張惠霖仍因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自6月3日起遭裁定羈押3月,並禁止接見、通信。2人於13日向高等法院提起抗告,高院16日裁定抗告駁回。
柯文哲等人確定延押! 高院認同「基本人性」會逃亡、駁回上訴
前臺北市長柯文哲被控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賄賂,藉以護航京華城額外取得逾百億元容積,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北院審理後認全案尚有諸多重要證人尚未完成交互詰問,5月26日裁定繼續羈押禁見柯文哲、李文宗、沈慶京及應曉薇4名被告2個月。4人不滿,提起抗告,今(12)日被高等法院駁回,確定延押。北院指出,柯等均涉嫌違背職務收賄罪或圖利罪等重罪,考量「基本人性」本易伴隨有高度逃亡之可能,且被告等人所涉罪數非少,如均成罪,則未來刑責可能甚重,更增加被告等人逃亡之可能性,至今有相當理由足以認定被告等人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再者,尚有諸多證人未傳喚到庭,北院還需時間進行審理。高院認為,被告4人於原審中,均得依自主意思充分主張、答辯、聲請調查證據及陳述意見,且原審已盡力維護被告4人訴訟權益,並無因受強制處分而侵害其等受公平審判權利之情形,且原裁定認羈押原因皆存,同意原審「考量基本人性」、「尚有諸多重要證人未進行交互詰問」羈押等理由,上訴駁回,維持羈押禁見、禁止接見和通信。
衛福部開放中藥商修中醫藥學分後可續執業 藥師反彈籲監委調查
衛福部日前發佈解釋令,開放中藥商等從業人員,在修習中醫藥課程達標後,就可繼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引發藥師界反彈。中華民國基層藥師協會理事長沈采穎今天率多位藥師向監委陳情,批評衛福部未善盡主管機關責任,忽視醫療安全與公共健康,點名衛福部長邱泰源及中醫藥司長蘇奕彰不適任,要求監委依法行政,糾正、甚至彈劾。沈采穎受訪時說,在台灣,中藥一向是以藥品來管理,因此不論原料、製造或販售,皆受藥事法管理。主管機關應依藥事法來管理,且應強化中藥的管理,必需將製造工廠納入GMP,提升中藥的品質與安全。同時對於中藥調劑、販賣等也基於同理,從學校教育端到執業人員的智能提升,也朝著跟西藥一樣,由專業人員管理以保障病人用藥安全。她質疑,衛福部目前的種種措施與政策,都沒有朝著以嚴謹的態度,強化中藥的管理及品質與安全,讓中藥管理能現代化、科學化,並走向國際,而是背道而馳。他表示,28年前「中藥商全國聯合會」行賄多名立委遊說《藥事法》修正案,共有8名前後任立委遭到起訴,案件纏訟15年,當年,更五審的前立委邱垂貞仍被依《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沈采穎說明,中藥也是藥,既然關係民眾用藥安全,舉凡中藥材及中藥的原料、製造、販售都應受藥事法的約束,政府管理也應依照藥事法,由藥師管理,衛福部卻違法擴大解釋,把行政解釋令當成法律,無視中藥師經過嚴謹國家考試的專業管理,為何中藥商就不必?衛福部既然將民眾醫療安全、公共健康放在最後,就背離衛生主管機關首長職責,藥師們主張,撤銷衛福部藥事法第103條的解釋令,監委也應依法糾正、甚至彈劾不適任的衛福部長邱泰源及中醫藥司長蘇奕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