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琇珮
」 柯文哲 京華城 京華城案 邵琇珮 彭振聲
柯文哲重判17年!鼎越遭沒收121億鉅額不法所得 京華城案判決主文曝光
京華城案26日一審判決結果,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賄罪、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遭法院重判應執行有期徒刑 17 年,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國民黨市議員應曉薇則因收賄與洗錢罪,判處應執行15年6月徒刑,法院也裁定沒收鼎越公司高達 121 億餘元的不法利益。 北院判決主文如下:(一)柯文哲:1.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拾參年。褫奪公權陸年。2.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貳年。3.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4.共同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柒年。褫奪公權陸年。(二)應曉薇1.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拾肆年。褫奪公權陸年。 2.犯洗錢防制法第十九條第一項後段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年,併科罰金新臺幣壹仟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一年之日數比例折算。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伍年陸月。褫奪公權陸年。(三)沈慶京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拾年,併科罰金新臺幣貳仟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一年之日數比例折算。褫奪公權伍年。(四)黃景茂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陸年陸月,褫奪公權參年。(五)彭振聲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褫奪公權壹年。緩刑參年。(六)邵琇珮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褫奪公權壹年。緩刑參年。(七)李文宗1.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2.共同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3.被訴違背職務收賄罪部分無罪。 (八)李文娟1.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貳年。2.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九)端木正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準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十)吳順民無罪。(十一)張志澄無罪。二、沒收:(一)柯文哲應沒收1,260萬元。(二)柯文哲、李文宗應共同沒收827萬1,095元。(三)應曉薇應沒收5250萬元。(四)鼎越公司應沒收121億545萬6,748元。(五)木可公司應沒收6,134萬6,790元。
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遭判17年 郭國文:司法調查不分藍綠白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及政治獻金等案,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一審宣判,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由於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若涉及重罪且一審判決達10年以上刑度,將喪失參選資格,形同宣告柯文哲參選2028總統之路夢碎。對此,民進黨立委郭國文表示,在民進黨執政之下,司法調查從來不分藍綠白,呼籲在野陣營勿藉此煽動情緒進行政治攻擊。郭國文認為,柯文哲相關案件自偵辦至今歷時近兩年,如今透過判決結果,應該讓社會有一個交代,也盼外界對司法體系的攻擊與社會撕裂能夠告一段落。他進一步指出,柯文哲並非第一位因涉貪或圖利遭判刑的政治人物,也不會是最後一個,強調民進黨政府指針下,司法調查想來不分藍綠白。他並呼籲藍白政治人物,不要將支持者當作工具,藉由煽動情緒進行政治攻擊。此外,本案其他被告亦分別遭判刑。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判處1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並併科罰金2000萬元;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判15年6月有期徒刑;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因圖利罪判2年、緩刑3年;前台北市都發局局長黃景茂判6年6月、褫奪公權3年;前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判1年3月、緩刑3年、褫奪公權3年。其餘涉案人員方面,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因背信、公益侵占及違背職務收賄罪,判4年6月有期徒刑;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因公益侵占及不實會計憑證罪判2年4月;會計師端木正則因偽造文書罪判1年有期徒刑。
京華城案一審宣判 11被告2無罪完整刑期一次看
京華城案26日下午一審宣判,前台北市長柯文哲遭控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和2個公益侵占,檢方起訴並求刑28年6月,台北地院判處他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被依違背職務行賄罪和圖利罪起訴,檢方求刑17年,一審遭判10年。此外,北市議員應曉薇遭控違背職務收賄和洗錢罪,遭檢方求刑16年6月,一審判處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柯文哲大帳房、北捷前董事長李文宗遭控背信、公益侵占和違背職務收賄罪,遭檢方求刑17年4月,北院判處他4年6月。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遭控圖利,因認罪而被檢方求刑3年,一審判處2年,緩刑3年;應曉薇助理吳順民被依違背職務收賄罪,檢方求處適當之刑,一審遭判無罪;前都發局長黃景茂被依圖利罪求處7年徒刑,一審遭判6年6月,褫奪公權3年;前都委會職秘邵琇珮認罪,原遭檢方求處5年徒刑,後改求1年3月、緩刑2年,一審遭判1年3月,緩刑3年,褫奪公權1年。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被依公益侵占罪、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一審判處2年4月;會計師端木正則被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準文書罪,判處1年;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一審遭判無罪。
柯文哲遭判17年2028大選夢碎 民進黨:勇敢面對司法
民進黨今(26)日表示,京華城案涉及司法個案無從進一步評論,但民進黨一向尊重司法,更不接受沒有事實基礎的指控,呼籲當事人尊重司法、勇敢面對。柯文哲案宣判後「場外」支持者集結抗議表達不滿。(圖/方萬民攝)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今(26)日宣判,曾任台北市長的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土地涉有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等4案,依照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13年、2件公益侵占罪各2年與3年6月、背信罪2年6個月,合併判處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宣判、褫奪公權6年,也代表無緣參與2028年大選,全案可上訴。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台北地檢署以4罪起訴求刑28年6月今天一審宣判,4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則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被判處15年6月有期徒刑。此外,同案被告應曉薇顧問吳順民判處無罪、時任台北副市長彭振聲圖利罪判刑2年但緩刑3年、時任台北市都發局局長黃景茂圖利罪判刑6年6月且褫奪公權3年、時任台北市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圖利罪1年3月並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而柯文哲高中同學、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則被依背信罪、公益侵占和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4年6月有期徒刑,另外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公益侵占罪、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判處2年4月有期徒刑,還有會計師端木正被依準文書罪判處1年有期徒刑,至於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涉犯違背職務行賄罪則被判處無罪,全案可上訴回顧案情,2001年落成的京華城廣場始終因利用率不高營收表現差,持有者威京集團於2010年間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但威京認為容積率計算方式對自身不利益,直指有12萬284平方米重建京華城樓地板面積被刪了,長期與主管機關北市府交涉未果,威京進一步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2016年糾正北市府後,威京進一步於2018年提起行政訴訟,就是要訴求爭取更高容積率。北檢續指接下來涉有不法介入,首先是威京涉嫌透過應曉薇多次召開協調會,就是要施壓北市府官員,並稱威京前後透過7名自然人人頭匯款新台幣30萬、共行賄210萬元當成「前金」給柯文哲,事成後再用現金行賄1,500萬元。其後京華城原址容積率奇蹟似地從560%再獲得北市府核給20%容積獎勵、30%容積移轉,讓全案容積率提高至840%。細看北檢起訴罪名,稱柯文哲涉及四項罪名中,包括收受沈慶京1,710萬元不法利益以護航京華城取得違法容積獎勵;另有兩件公益侵占罪共計不法獲利6,834萬,其一有侵占基隆市副市長邱珮琳經手轉交的600萬元政治獻金,其二是利用木可公司侵占6,234萬元政治獻金;最後一件則是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元款項來支付民眾黨幹部及員工薪水,被控涉犯背信罪。起訴書進一步控訴,柯文哲明知違法卻介入並護航威京集團獲得20%容積獎勵,讓威京集團因此獲得約可獲得121億,此即為不法獲利。身為執政當局,民進黨對此重申任何司法個案民進黨都尊重司法也不評論,更不接受沒有事實基礎的指控,任何問題請回到事實與法律,也呼籲當事人尊重司法、勇敢面對。※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柯文哲宣判在即!小草北檢前現身加油 北市警出動40警力防衝突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遭台北地檢署依貪汙、圖利等罪起訴,具體求刑28年6個月,案經一年審理,台北地院也在26日下午2時30分許宣判,柯文哲有罪與否受到外界關注。對此,台灣民眾黨也宣布將在同日下午5時許召開記者會,而26日上午11時許左右,台北地院外已陸陸續續出現支援小草。而北市中正一分局也嚴加戒備,於北檢前圍起拒馬,並派出40名警力與預備警力40名,以防衝突發生。回顧整起事故,威京集團2011年向台北市政府申請土地使用分區,前台北市長郝龍斌原定公告容積率為560%,卻在柯文哲時期以「韌性城市貢獻」等獎勵項目,額外給予20%的容積率,將容積率暴增為840%。北檢2024年8月發動搜索,對柯文哲與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發動搜索,對柯文哲聲押;第一次法院裁定無保請回,檢方抗告,高院撤銷裁定發回,北院於同年9月5日裁定羈押禁見,柯文哲因此遭羈押1年,直到2025年9月以7千萬元交保。柯文哲京華城案宣判在即,台北市警局出動40名警力,防範意外發生。(圖/林冠吟攝)而同案被告,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局長黃景茂、前都委會執秘邵琇珮、京華城案監察人張志澄、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與會計師端木正等人,均遭提起公訴。台北地檢署認為,柯文哲涉嫌收賄1710萬元,並出示Excel檔中的「小沈1500」等證據,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公益侵占罪、背信罪,對柯文哲具體求刑28年6月。
柯文哲一審宣判倒數計時 判決書近千頁今不提供完整判決書
京華城案將於26日下午一審宣判,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遭控貪汙圖利,檢方求刑28年半,由於案件龐雜,涉及11名被告,判決書將高達近千頁,台北地院26日將不公布完整主文,需數天校對後才會公開。威京集團2011年對北市申請土地使用分區,前北市長郝龍斌公告容積率為560%,柯文哲時期允准將容積率提高到840%,北檢認違反相關法令,2024年8月發動搜索,第一次聲押但法院裁定無保請回,檢方抗告,高院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於同年9月5日裁定羈押禁見,柯文哲先後遭羈押長達1年,於2025年9月交保。檢方2024年12月針對柯文哲、市議員應曉薇及助理吳順民、威京集團沈慶京、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前都委會執祕邵琇珮、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前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與柯文哲、李文宗共同涉犯政治獻金案的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會計師端木正提起公訴。檢方指控柯文哲收賄1710萬元,涉嫌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公益侵占罪、背信罪,具體求刑柯文哲28年6月。全案經一年多審理,台北地院26日下午2時30分將作出判決,並命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和李文宗等4名核心被告到庭聆聽,而本案涉及龐雜,北院法官宣判判決主文後不會立刻提供電子檔全文,需數天校對後才會公開。
4核心被告都要到!京華城案下午宣判 是否褫奪公權決定柯文哲總統路
京華城案將於26日下午2時30分一審宣判,台北地方法院罕見命令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和柯文哲帳房李文宗到庭聆聽,判刑與否、刑期時間和是否褫奪公權都將決定柯文哲還能不能繼續懷抱總統夢。威京集團2011年對北市申請土地使用分區,前北市長郝龍斌公告容積率為560%,柯文哲時期允准將容積率提高到840%,北檢認爲已違反相關法令,且柯文哲收賄1710萬元,2024年12月針對11名被告提起公訴,柯則是具體求刑28年半。柯文哲先後遭羈押長達一年,2025年9月才交保,而柯文哲始終否認犯罪和收賄,認爲自己是遭政治追殺,全案審理超過一年,台北地院將在26日下午進行一審宣判。被告11人中包括柯文哲、應曉薇及助理吳順民、沈慶京、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前都委會執祕邵琇珮、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前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與柯文哲、李文宗共同涉犯政治獻金案的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會計師端木正,法官則罕見要求柯、應、沈和李文宗4名被告到庭聆聽,此次宣判也將決定柯文哲是否有機會再度挑戰總統大位。
彭振聲、邵琇珮力求法官減刑 他100天失去2至親今仍難平復
台北地院今(12月19日)審理京華城案,由時任都委會執秘的邵琇珮、時任台北副市長彭振聲出庭答辯,2人均維持先前陳述,坦承犯行,並請求法官減刑,檢方部份則維持起訴時的量刑。彭振聲在庭上表示,自己100天內母親和妻子相繼離開,至今心情都無法平復,但為了小孩還可以繼續有一個父親存在過活。彭振聲以「我是很鄉下的人」開頭,說明自己一路從國小到和兒子同天取得博士學位,並擔任公務員長達50年的時間,最後在高雄市長陳菊任內退休。後續因為參加北市府海選以後,任職台北市副市長,一生為國家盡心盡力,行政院還曾頒給其國家貢獻獎。後續話鋒一轉,彭振說說到自己在本案的過程中,最對不起的就是她因為煩惱而罹患憂鬱症,最終死去的太太,以及中風40多年,但因為自己被押所以無法得妥善照顧的母親,說到此處他也哽咽了起來彭振聲含淚表示,在100天內相繼死去了2位親人令他十分痛心,至今心情仍沒有平復,稱「我對自己的太太非常抱歉」。不過彭振聲說,自己依舊「會為了讓小孩還有一個父親持續存在過活」。彭振聲向法官表示,自己目前已經認罪,且沒有惡意,希望法官可以特別考量「不要讓70幾歲的人生還要持續受苦」給予他最輕的判決。而邵琇珮部份為今日首位答辯的被告,她的辯護律師代她發言表示,邵琇珮已於偵訊中自白認罪,符合《貪污治罪條例》、《證人保護法》減輕事由,此外邵琇珮瑜本案中面臨許多壓力,符合情輕法重、情堪憫恕,請求法官可以依《刑法》第59條減輕其刑,給予最低刑度並宣告緩刑。
檢察官指「清清白白非廉價口號」! 舉12人證詞認京華城不合規
台北地院今(12月15日)審理京華城案,從今日開始到周五為辯論程序,今日上午先行辯論的是檢察官。由於本案為首件公開播送的案例,因此在辯論開始前,審判長江俊彥先說明相關事宜後才由檢察官展開辯論程序。檢察官解釋京華城構成圖利的重點在其細部計畫並不符合通案性,且過往前來作證的12名公務員的說詞也均是如此,並強調有申請不等同合法,政府審核及放行的過程也同樣有可能違法。在發表意見以前,檢察官先表示「看到有很多人都感冒,大家都辛苦了」並表示過去柯文哲時常把單一的法律案件綁上政治色彩,希望民眾可以跳脫個人對政治人物的喜好,直言「清清白白不可以只是廉價的口號」。隨後便引用知名著作「動物農莊」來比喻本案「某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平等,京華城比其他都市計畫案更平等」。檢察官指出整起事件的源起在於京華城案被取消的120284平方公尺的樓地板面積,當時沈慶京甚至還親手寫陳情信給柯文哲。此外,檢察官也表示,京華城案細部計畫的韌性城市、智慧城市、宜居城市的容積獎勵,其實就是這120284平方公尺的變形,並指出沈慶京過去在本案出庭時,經常質疑為何要刪除120284平方公尺的樓地板面積,但實際上監察院已經說明此部份是屬於一次性保障。檢察官說明,京華城案的細部計畫,違反法律保留、準用都更、平等原則,並指出過去包括北市都委會前執行秘書劉秀玲、邵琇珮等12名前來作證的公務員證詞都表明,京華城並不符合規定,而最大的問題在於「通案性」,擔憂若真的放行京華城案以後,其他人是否可以比照辦理。過程中,檢察官也提出7個容積獎勵案例,藉此說明申請容獎須合規,且京華城案的細部計畫就許多層面來講,皆為全國首例。
柯文哲律師問為何庭上痛罵檢察官 彭振聲稱「情緒性發言」
台北地院今(9月2日)審理京華城案,傳喚時任台北副市長彭振聲出庭作證,並提訊在押的柯文哲、應曉薇等人。7月1日彭振聲妻子墜樓時,彭曾在庭上對檢察官痛罵「我犯了什麼錯?檢察官良心在哪?」而他今日出庭被柯文哲辯護律師問及此事時,回答道只是情緒性發言。柯文哲的辯護律師問彭振聲,為何7月1日當天,知道妻子出事以後,會對檢察官說「良心在哪」並問彭振聲會認罪是否「有苦衷」不過彭振聲在聽完以後,表示單純是他的情緒性發言,並沒有指責任何人的意思。而柯文哲辯護律師繼續問到,彭振聲在妻子告別式時,曾提到說因為收到檢察官的補充理由書,妻子才會想不開發生意外,而彭振聲解釋道,因為今年6月底檢方送的上訴補充理由是認罪的,與時任都委會執行祕書的邵琇珮作證內容與偵訊不一樣,是沒有減刑條件的,也可能是因為這樣導致妻子無法承受。
京華城案傳都委會技正胡方瓊 她庭上控檢察官曲解:邵琇珮不是會違法的人
台北地方法院8日再對京華城案開庭審理,同時傳喚台北市都委會時任技正胡方瓊作證,以釐清相關案情,並提訊在押的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人到案。庭審時,胡方瓊向法官表示,對於當時檢調對她的審問感到相當無奈與氣憤,更指出儘管當時的筆錄已經簽名,但只是因為她已經被問了一天,「真的很累了,才會簽名」,且「邵琇珮不是會違法的人」。胡方瓊強調,「邵琇珮不是會違法的人」,但檢方的筆錄上卻將她的意思寫成是她對邵琇珮的指控,但她沒有這個意思。胡方瓊指出,檢方在訊問的過程當中,曾詢問她有關法條等相關問題,她已明確表示「聽不懂」,卻仍遭檢察官執意詢問,讓她對於整個詢問過程感到無奈又氣憤。她也說,當時她只是唸出別人傳送的Line內容,卻被檢察官寫成是指控邵琇珮的內容,儘管後續她在筆錄上簽名確認,但全是因為當時她已被問了整整一天,實在是太過疲憊,才會在筆錄上簽名,事後回想應對當時的用字更加謹慎。
終於等到便當會勘驗! 應曉薇:下次坐在這裡的會不會就是蔣萬安?
京華城案今(5日)於台北地方法院續審,由前臺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董事長沈慶京、前國民黨議員應曉薇、前副市長彭振聲等人接受提訊,但沈慶京因身體不適先行離庭。法院上午重點勘驗市都委會第783次會議錄影,以及2021年8月10日的「便當會」影音檔。在最後,應曉薇直言:「下次坐在這裡的會不會就是蔣萬安?」。檢方針對便當會影片提出質疑,認為柯與應當時互動顯示,柯不可能對相關陳情內容毫無所悉,反駁柯辯稱「完全不清楚」的說法。檢方指出,應不只轉達市民意見,還批評土管條例80-2條的可行性。應的律師則回應,所謂「便當會」本為議員向市府首長反映關心議題的例行交流平台,並非起訴書所稱的「向市長告狀」。應本人則表示,當天共提出7項建議,其中京華城案僅為其中之一,強調自己是盡職反映選民聲音,並非為圖利特定開發案。值得注意的是,當日會議原長約40分鐘,但勘驗版本僅顯示短短5分鐘內容,且集中呈現應發言片段。柯的律師指出,影片無法代表完整情境,也難以從中證明柯與應有任何不法共謀。應對影片被擷取感到遺憾,並強烈批評為何有人在便當會進行時暗中錄影,直言「讓人很失望」。應於勘驗結束後表示,關於土管條例80-2條,在她擔任16年議員以來,這自治條例10多年來只有1案申請。她身為一個民代,只是在傳達市民的陳情,至今仍然希望臺北市越來越好。如果像兩天前都發局前總工程司邵琇珮所言,土管條例未來可以從「送30捐70」恣意改成捐50、捐60,那麼她會很擔心「下次坐在這裡的會不會就是蔣萬安?」法官最後詢問柯文哲有沒有想要發言,柯答:「我(在影片理)都沒講話欸!」,短暫緩解了法庭上緊張的氣氛,連夫人陳佩琪都莞爾。下午預定勘驗的「A1-37」硬碟內容,由於與應曉薇、彭振聲無關,兩人被法官諭知還押看守所。
京華城案勘驗會議影片 檢辯為這事槓上!
今(5)日進行京華城案準備程序,由受命法官許芳瑜主持,勘驗2021年9月9日臺北市政府都委會783次會議的錄影,前臺北市長柯文哲的辯護律師提出勘驗的原因是為了證明「京華城案的通過是符合規定的,不是強行通過的」。勘驗完畢後,檢方提出4個質疑,辯方也對此等控訴有所回應。檢方對勘驗結果質疑4點:都委會委員曾詢問邵琇珮,京華城案是通案還是個案,邵回答「個案」,檢方認為,既然明知京華城案是個案就有違公平性;再者,沈慶京坐在旁聽席且未在簽到表上簽名,卻具有發言權,還獲得前臺北市長彭振聲善待,請人把麥克風給他,此舉違反旁聽制度。檢方進一步說,當委員詢問為什麼京華城案可以有560%容積率,邵卻答非所問,回答「並沒有要突破672%」,彭進而肯定邵「這樣的解釋很合理」。當委員質疑公益對價問題,彭卻在20分鐘後作出結論「那我就在這裡宣布通過」,不免讓人覺得過於草率,有圖利京華城之嫌。辯方表示,委員會一開始對於基準容積率560%是否為上限是不清楚的,在邵作出解釋之後,委員也沒再反對。針對沈慶京發言權問題,彭對於沈未簽到一事是不清楚的,因此才會把麥克風給他。針對法官詢問京華城案是否經過投票時,彭解釋「都委會一向是共識決」,他參與過113次都委會會議,僅有1次因為支持和反對方僵持不下,才進行投票。辯方說明,783會議並不是首次召開的會議,在先前的會議中,專案小組就已經討論過很多次,不少委員都表示沒意見,少數有意見的委員後來經過討論、解釋後也轉向支持。彭主席確實在委員們充分發言後才作出最後決議,在作出決議之前,他有再逐一詢問現場每一位委員,沒有漏掉任何一位,讓他們進行第二輪發言,顯見不可能出現強制通過的狀態,更不用說圖利京華城。
柯文哲請起訴的檢察官出面 他說:非常願意當面和檢方對質!
京華城案今(3)日續行審理,檢方指本案為北市府高層官員圖利京華城、量身訂做的案例,強調非都更案卻快速送研議、公展,質疑前臺北市長柯文哲與前國民黨議員應曉薇施壓。柯反駁稱自己冤枉,批檢方無證據,強調從未對下屬施壓,並稱主辦人前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是最優秀公務員,無意反駁其證詞,但願意和檢方對質,並強調疫情期間公務繁重,京華城案送研議後便未再過問。京華城案今日下午5時證人詰問程序結束,由檢察官先行總結,檢方認為京華城案就是一起長官逕自要通過、圖利京華城,而基層公務員只能服從的案例。明明京華城並非都更案件,適法性一直都有問題,最後卻還是順利送研議及公展,若非柯文哲及應曉薇要求要「盡速核准」,京華城案也不可能比其他案件更快地受理、送簽呈。檢方直言:「整起京華城案就是被量身訂做的!」,柯等人具有圖利京華城之嫌疑。檢察官發言結束後,輪到柯文哲發言,他直呼自己是冤枉的,希望請起訴的檢察官出來,他願意和檢方對質,因為他至今對於自己為什麼被關9個月仍然不知情,請檢方提出羈押他的證據到底在哪裡。柯強調,自己絕對沒有對下級施壓。對於證人邵琇珮的證言,柯直言邵是被很多長官讚美的「最優秀的公務員」,稱讚邵做事非常認真,但這兩次出庭作證卻看得出邵很憔悴。京華城主辦人是邵,柯和邵共識了8年,所以一直非常放心,對於至今為何會搞成這樣,柯問:「到底是邵琇珮有問題,還是體制有問題?」。柯表示,在經手京華城案時,他公文看來看去不知道哪裡有問題。檢察官說他圖利京華城,證據到底在哪裡?他也請檢方不要再拿「林玄理事件」出來說嘴,柯表示:「不要再說柯文哲施壓,當時2000多戶房子違法,就算現在再發生一次,我照樣拍桌子大罵!作為地方首長,該罵的本來就要罵!」至於京華城案為何送研議?柯文哲表示:「應曉薇很愛問,就讓他送研議啊!」柯表示當時正值Covid-19期間,作為地方首長,他哪裡有時間去管京華城個案,從沒想過這件事會搞成現在這樣,他直言:「你們可以去問其他人,柯文哲有施壓過嗎?」最後柯總結,京華城案自從送研議後他就沒有再碰過,直呼非常冤枉。
審京華城案「有無苦衷?」 邵琇珮批威京指責市府收回樓地板面積:很煩
京華城案3日上午再開庭,前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長也再次以汙點證人身分出庭,由應曉薇律師吳佳蓉進行詰問。下午開庭時,法官也詢問邵琇珮在處理京華城案時,是否有苦衷?邵琇珮回應表示,沒有苦衷,但威京集團一直指責市府收回120284平方公尺的樓地板面積,讓她覺得很煩。法官3日當天詢問邵琇珮於處理京華城案時「有沒有苦衷?」,邵琇珮回答,「沒有苦衷」,但也向法官表示,針對市府後續收回京華城案樓地板面積120284平方公尺一事,威京集團不斷向市府抱怨,更數度指責市府收回120284平方公尺的樓地板面積,讓她覺得很煩。邵琇珮出庭時表示,京華城案當時是以《都市計畫法》24條─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土地利用,得分配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並應附具事業與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規定辦理,作為主要參考依據,當時並沒有意識到是嚴重問題,而後續送都市計畫公展時,也因沒有確實核對,才會有後續衍生問題。
京華城符合法定條件? 證人邵琇珮:說京華城沒貢獻太武斷
京華城案今(3)日續行審理,證人北市前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表示京華城在取得容積率之前一定有符合法定要件,至於有沒有符合她自身期待,她認為這見仁見智,行政機關當然認為京華城公司能夠貢獻越多越好。但不能說京華城公司沒有貢獻。關於京華城以「韌性城市、智慧城市、宜居城市」獲取容積獎勵,邵稱這是「換湯不換藥」,這三種詞彙代表的意思是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補強等,並非只是三個空泛的形容詞,且京華城公司有認養公園、開闢道路、人行道、停車位等,不能只因為認為它做得不夠多就認定它沒有達到法定條件,它一定是有達到法定條件才會通過的,邵琇珮表示:「說京華城沒貢獻太武斷」。檢察官詢問邵為何市府辦理京華城案時特別迅速,邵琇珮表示,這個案件一直都有時間壓力,因為京華城公司希望能夠盡速通過,而形式要件也確實都繳齊了,沒有道理一直拖著不辦理。過去案件會審議得較慢是因為,當時監察院還未督促市府應該加強案件審議速度。
京華城案再傳汙點證人邵琇珮 她庭上改稱:沒親耳聽到應曉薇罵劉秀玲
京華城案3日上午再開庭,前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長也再次以汙點證人身分出庭,由應曉薇律師吳佳蓉進行詰問。邵琇珮在庭中被詢問到是否有聽到應曉薇責罵都委會前執秘劉秀玲一事時,邵琇珮證稱,自己並未直接聽到應曉薇責罵劉秀玲,而是事後聽劉講述才得知;至於先前所證稱應曉薇在便當會上向柯文哲「告狀」一事,邵琇珮改稱表示,當時用告狀一詞描述有誤,應該為陳情較為妥當。台北地院審理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等11人涉及京華城案容積弊案,上月29日傳汙點證人、時任北市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出庭作證,由於尚未詰問完畢,3日再傳邵秀珮出庭繼續,並由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進行詰問。上週邵琇珮稱,京華城案「市長都決定了,公務員原則上不會去質疑、挑戰長官」,更坦承京華城案處理不周,應以通案處理而非以個案處理。3日上午一早由應曉薇律師吳佳蓉進行詰問,邵琇珮被問到是否有參加京華城案便當會時,邵琇珮表示並未參加,至於是否有親眼目睹應曉薇責罵時任都委會執秘劉秀玲一事,她表示並未親眼看到應曉薇責罵劉秀玲,是事後聽劉秀玲講才得知,「並沒有親耳聽到」。邵琇珮說,應曉薇是否有在便當會上向柯文哲告御狀,以此加速京華城案進行一事,她指出,當時威京集團所提出的3個方案都是無條件提高容積率,是她提出第4個方案,根據《都市計畫法》24條來幫市府提高容積率,且提出後當時在場的專案小組也均未反對。她也證稱,當時使用「告狀」一詞,確實有失欠妥,應該為向柯文哲陳情才對。
將勘驗行動硬碟!法官要檢列重要證人 柯文哲吼:證明你們押我根本沒證據
京華城案持續審理,台北地院29日傳喚都發局前總工程司邵琇珮作證,並提訊在押的前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市議員應曉薇進行詰問,而在邵琇珮離開後,法官要檢察官列出重要證人,檢察官回應每個證人都很重要,但可協助列出「重要中的重要證人」,柯文哲對此則怒吼「這只是證明你們要押我根本沒證據」。29日開庭於下午5時許結束,邵琇珮先行離開,隨後進行準備程序庭,法官向檢辯雙方確認勘驗項目,下周除接續訊問邵琇珮外,預計勘驗關鍵的都委會783次會議紀錄、應曉薇便當會的會議紀錄,以及柯文哲被查扣的行動硬碟。法官表示,檢方提出補充理由狀,聲請勘驗行動硬碟中「WOMAN」資料夾的不雅照片和影片,檢方強調這並非檢方主動要求,而是柯文哲前次開庭,稱檢察官已不存在的硬碟內容威脅這才請求勘驗,但據了解,法官認為這些畫面沒有勘驗必要性,範圍將不包含此部分。由於全案證人繁多,證人偵訊已排到11月,法官請檢察官列出重要證人,檢察官則回應每個證人都很重要,但可協助列出「重要中的重要證人」,柯文哲此時突然怒吼稱「這只是證明你們要押我根本沒證據」,旁聽的支持者們則在庭上也跟著笑出聲,法官則連忙制止柯文哲發言,並告知這非他可以發言的時間。
遭疑不配合恐降職 邵琇珮:不信柯文哲會因我不蓋章而拔官
今(29)日下午2時京華城案持續開庭審理,北市都發局前總工程司邵琇珮被柯文哲的律師問到「法規上有禁止新建物沿用舊容積保障嗎?」時,並未正面回覆,但強調京華城公司不應適用「120,284.39 平方公尺」的樓地板面積,因為過去已經給過他們這個優惠了,現在就不應該再恢復,她想傳達給柯文哲的只有這點;但被詢問到是否有來自長官壓力時,她延續上午的說法:「以我對柯市長的信任,我不相信我不蓋章就會被拔官。」。邵在庭訊中說明,她在2024年9月2日至廉政署、地檢署製作筆錄,期間有用餐,且未拒絕夜間訊問,因為即使拒絕了也回不了家,所以她認為沒有必要拒絕。當天下午8時28分時檢察官告訴她:「妳還是按照妳在廉政署說的那套,如果妳覺得這樣可以呼嚨過去,那我們就來試試看。」律師問她當時是否感到害怕,她說不見得是怕,畢竟她已經在職場待這麼多年了,但感受很差,任誰被當賊看感受都會很差。律師詢問都市計畫法第24條是由誰開始引用的,邵回答最初在2020年6月20日都發局專案小組的會議簡報上,就有提過兩點:第一點是監察院已確定560%容積率,不宜再做更動;第二點是京華城公司可考慮自行更改建設,根據都市計畫法第24條,京華城公司應設法提升建設公益性才能適用容積獎勵。但邵強調,這是整個都發局團隊的決議,絕非她一人所能作主。邵在庭上表示,北市都市發展局都市設計科曾經不同意京華城案,因為京華城不具備公益性與貢獻度。為了爭取獎勵,邵曾和京華城公司說明「一定要對土地發展提供貢獻」,並且有提供例子給其參考,但絕無向京華城保證此案能送到都委會,也絕無向其答應會給予20%獎勵。律師詢問邵為何認罪,邵認為是「自己思慮不周,像這樣的爭議案件,應該用通案處理,不應該用個案處理,用個案處理就有公平性、社會觀感的問題。」她坦承從未想過自己會坐在這裡、惹上官司。至於思慮不周的詳細情形為何不得而知,因為審判長諭知此問題與本案無關。
京華城案受上級施壓? 邵琇珮:6官員蓋章,我第7位如何不蓋章?
今(29)日京華城案持續開庭審理,傳喚證人邵琇珮,邵曾於2014至2018年間擔任北市都發局總工程司,卸任之後擔任北市都委會前執行秘書,因此參與過京華城案。邵表示2020年3月10日便當會中要求京華城公司提出陳情信,因為京華城公司希望在行政救濟的同時也送都委會研議,並再次強調應該恢復公司「120,284.39 平方公尺」的樓地板面積。京華城公司經過訴願、訴訟後,曾希望與北市府和解,但最終破局。邵坦言,就她的經驗與認知,從來沒有訴訟中同時提出陳情的案例,她始終認為應該等行政訴訟結束之後再處理陳情的部分。雖然不確定交流狀況,但由於便當會出席者包含柯文哲及黃景茂,邵認為應該尊重市長和局長的決策,且結束後有白紙黑字的簽呈;雖然檢方質疑邵為何不提出質疑或挑戰,但邵表示,在她之前已經有6位官員簽章,她身為第7位很難不蓋章,但對於長官有沒有「堅持」要送,她認為用「堅持」兩字是不恰當的,長官並未對其施壓。對於「京華城案『都發局擋很久』」的說法,邵認為「擋很久」這個說法並不恰當,因為邵認為京華城公司本來就有救濟管道,都發局沒有必要「擋」。都委會765次會議,都發局再次強調,應該等訴訟結束再送都委會研議,但前國民黨議員應曉薇卻直言,她認為兩者並不衝突。都委會783次會議,應曉薇助理吳順民曾直言:「案子通過後要請大家協助辦理。」這句話讓包含邵在內的同仁都備感壓力。京華城公司2018年曾寫陳情信給前北市副市長林欽榮,邵表示她和同仁都有看過,內容為京華城公司認為自己權益受損,希望恢復「120,284.39 平方公尺」的樓地板面積,林欽榮與同仁討論過後回覆給柯文哲,內容為市府與監察院對於京華城案容積率為560%已有共識,京華城公司的提案並不可行,建議京華城公司走行政救濟。至於柯文哲收到回覆後的動作,邵無法得知。檢方詢問邵,是否知道京華城案的確切容積率價值,邵回答不知道,並強調柯文哲應該也不知情,但「容積率是有價值的」這件事她相信柯文哲清楚,且邵也不否認柯文哲曾說「差了一百個億」,但具體是否與「京華城一放手就差100億」所指相同,邵則未特別強調。關於備受爭議的「方案四」是京華城案中一項具有爭議性的都市計畫調整提案。該方案主張在原有法定容積率560%的基礎上,透過申請最高20%的容積獎勵及30%的容積移轉,使總容積率達到840%。反觀先前的方案一二三皆是無條件,方案四則是有條件地要求京華城公司應該對都市發展公益、有所貢獻。邵提到,其實要增加容積率有兩條路可以走,一是土地管理、二是都市更新,至於京華城公司為什麼不走土地管理辦法,邵表示不知情,雖然京華城根本不符合都更的條件,但黃景茂和彭振聲卻都同意了。邵認為京華城公司自始至終沒有想要對城市付出,僅想要取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