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文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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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是全台最高樓!高雄85大樓「最慘淪毒窟」 謝金河見1景:未來將改變
高雄85大樓曾是全台最高樓卻命運坎坷,最慘時裡面的日租房淪為毒梟、淫窟。不過財信傳媒集團董事長謝金河近日入住高雄洲際飯店、面對該大樓時有感而發,在新光碼頭、亞灣區逐漸明朗,以及整體建設加速投資下,看著圖書館前有人餵鴿子,直覺黯淡將改變,高雄機會來了。謝金河近日入住高雄亞洲新灣區遠雄集團「The One」裡的高雄洲際飯店,斜對面就是85大樓(85 Sky Tower),是台北101大樓問世之前的全台最高樓,卻因為起造者東帝士集團總裁陳由豪的江山瓦解,走向坎坷命運。85大樓前稱「東帝士85國際廣場」、「東帝士建台大樓」,位於高雄市苓雅區,緊鄰著高雄港和新光碼頭,是高雄第一高樓。謝金河說明,該大樓是1994年開始興建,1997年完工,斥資180億元,樓高347.5米,若加上天際線是378.5米,地下5層,地上85樓,最初規劃是地下2樓到7樓為建台水泥和日本大丸的百貨公司,8到12樓是主題樂園,37樓以上是晶華酒店。85大樓緊鄰著高雄港和新光碼頭,是高雄第一高樓。(圖/東森財經新聞張琬聆攝)謝金河指出,高雄在70年代經歷過台灣第一座大型地下商城的鹽埕時代,到了80年代,寶成建設37層「寶成企業大樓」、林宏宗的宏總集團42層「宏總亞太財經廣場」、三民區50層的「長谷世貿聯合國」,大家競相蓋高樓,在台灣錢淹腳目的時代,百吉、百利大樓每坪喊到將近40萬元。「但這一切都隨著陳由豪在2002年逃出台灣而土崩瓦解」。這些盛況隨著台商西進而殞落,謝金河接著說,1997年85大樓蓋好,正好碰到亞洲金融風暴,高雄建商幾乎全倒,後來蓋摩天大樓的企業都倒下,85大樓的命運也進入坎坷時代。2003年晶華酒店被銀行查封,2003年改為「青雲金典」,到2011年又落入鄧文聰的幸福人壽旗下億大資產手上,到2019年又由海霸王的莊自立拿出54.4億元接手。謝金河透露,他經過85大樓樓下,當年靠陸客來台興旺的「綺麗珊瑚」招牌依舊在,但已人去樓空。85大樓最慘的時候,淪為毒梟,淫窟,當地人形容是日租砲房。不過這一段陰暗歲月,謝金河認為,逐漸在高雄崛起中改變,現在新光碼頭的開始正在加速,高雄的亞灣區逐漸明朗。高雄的建設、投資正在加速,這是機會的起點。最後,謝金河寫道,「早晨起床,我跑出室外,看到圖書館前有人在餵鴿子,仰望85大樓的天空,直覺高雄85大樓的黯淡也將逐漸改變!」他也因此認為,高雄的未來,85大樓是一個指標! 她有2000萬「一毛都不想給兒子」 律師曝解方:僅1情況可達成 房市交易恐創7年新低! 大老曝海嘯第一排動向:改做Uber eats 買下13.5%高投報屋 住戶秒退租!AV帝王傻眼:我被坑了
幸福人壽前董座鄧文聰保外就醫 檢提抗告遭駁回
前幸福人壽董事長鄧文聰因涉及掏空幸福人壽67億多元案遭判刑27年,入監服刑,申請保外就中,他另涉贓款購買北市信義區D3土地遭依保險法特別背信等罪,台北地院13日裁定400萬元交保,配戴電子腳環,周一到周五到法院簽到,24日改裁定600萬元交保、每到到法院法警室報到。檢方不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27)晚間裁定駁回確定。鄧文聰2007年挪用幸福人壽資金向渣打銀行質借2200萬美元,另向瑞士EFG銀行違法質借逾2億美元掏空幸福人壽127億元,多案先後被判刑10年、16年、4年定讞,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7年、併科罰金8.5億元。鄧發監後,一度在八德外役監服刑,他稱罹患重病,2024年申請保外就醫獲准。由於鄧文聰另涉嫌以幸福人壽的資金,買下台北市信義區D3土地,又賤賣給可實質掌控的富創公司,2020年8月北檢先依《保險法》特別背信等罪起訴他;溯源追查金流發現,鄧自2007年至2010年間,另以海外紙上公司名義,質押幸福人壽資產借貸5900萬元美金,從瑞士輾轉洗錢匯往香港、新加坡等地,再轉匯來台,此部分也涉嫌違反《保險法》等罪,2021年7月13追加起訴。高院表示,鄧文聰涉犯保險法第168條之2第1項之特別背信罪,經檢察官起訴,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惟其因前案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7年,業已入監服刑,之後於去年12月6日,法務部矯正署以其罹患重病,依監獄行刑法第63條第1項規定,准予其提出100萬元保證金,以及限制出境、出海,而保外就醫,復自今年1月6日起展延3個月。高院指出,從而,堪認鄧文聰現罹疾病,非保外治療難痊癒,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14條第3款規定,依同法第101條之2規定,非有不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之情形,不得羈押。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原審以鄧文聰無羈押必要而裁定如上,核無違誤或不當。檢察官抗告意旨雖指摘原審未裁定羈押或重保,容有違誤。然鄧文聰有不得逕予羈押的事由,已如上述,且原裁定的保證金已超過法務部所定保證金數倍之多,又輔以各種防逃強制措施,實足以取代羈押,是檢察官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幸福人壽前董座被判27年…申請保外就醫「每天法院簽到」 檢抗告遭駁回
前幸福人壽董事長鄧文聰因涉及掏空幸福人壽67億多元案遭判刑27年,入監服刑,申請保外就中,他另涉贓款購買北市信義區D3土地遭依保險法特別背信等罪,台北地院13日裁定400萬元交保,配戴電子腳環,周一到周五到法院簽到,24日改裁定600萬元交保、每到到法院法警室報到。檢方不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27)晚間裁定駁回確定。鄧文聰2007年挪用幸福人壽資金向渣打銀行質借2200萬美元,另向瑞士EFG銀行違法質借逾2億美元掏空幸福人壽127億元,多案先後被判刑10年、16年、4年定讞,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7年、併科罰金8.5億元。鄧發監後,一度在八德外役監服刑,他稱罹患重病,2024年申請保外就醫獲准。由於鄧文聰另涉嫌以幸福人壽的資金,買下台北市信義區D3土地,又賤賣給可實質掌控的富創公司,2020年8月北檢先依《保險法》特別背信等罪起訴他;溯源追查金流發現,鄧自2007年至2010年間,另以海外紙上公司名義,質押幸福人壽資產借貸5900萬元美金,從瑞士輾轉洗錢匯往香港、新加坡等地,再轉匯來台,此部分也涉嫌違反《保險法》等罪,2021年7月13追加起訴。高院表示,鄧文聰涉犯保險法第168條之2第1項之特別背信罪,經檢察官起訴,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惟其因前案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7年,業已入監服刑,之後於去年12月6日,法務部矯正署以其罹患重病,依監獄行刑法第63條第1項規定,准予其提出100萬元保證金,以及限制出境、出海,而保外就醫,復自今年1月6日起展延3個月。高院指出,從而,堪認鄧文聰現罹疾病,非保外治療難痊癒,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14條第3款規定,依同法第101條之2規定,非有不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之情形,不得羈押。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原審以鄧文聰無羈押必要而裁定如上,核無違誤或不當。檢察官抗告意旨雖指摘原審未裁定羈押或重保,容有違誤。然鄧文聰有不得逕予羈押的事由,已如上述,且原裁定的保證金已超過法務部所定保證金數倍之多,又輔以各種防逃強制措施,實足以取代羈押,是檢察官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幸福人壽再爆醜聞!以5.1億賤賣信義區151坪土地 檢調搜索約談鑑價人及協理5人
前幸福人壽董事長鄧文聰掏空公司127億元,被判刑27年確定,已入監服刑,但台北地檢署查出,鄧曾隱匿關係人交易使自己能輾轉以低價取得信義區D1土地,去年再被依違反《保險法》等罪追加起訴,目前全案在法院審理中,北檢今再度發動偵查行動,指揮調查局兵分7路搜索,約談時任幸福人壽協理潘善建及鑑價人等5人。檢方調查,鄧文聰掏空幸福人壽資產,以贓款購買北市信義計畫區D1、D3部分土地,及高雄「八五大樓」君鴻酒店的不良債權。鄧文聰於2008年5月至2010年10月間,透過自己所設海外紙上公司英屬維京群島「MERCURIC」公司,要向瑞士百達(PICTET)銀行質借,並以有數千萬美元資產的幸福人壽為擔保,質借5900萬美元(折合台幣17億7千多萬元),購買D3土地。幸福人壽另於2007年8月22日以3億6445萬元,買進面積僅502平方公尺(151.855坪)的北市信義區D1土地,同年9月取得D1土地所有權,金管會2009年12月15日命令幸福人壽應於3個月內積極開發土地或予以處分,但幸福人壽未處理,而被裁處罰鍰180萬元,並遭限期半年內處分D1土地。鄧文聰虛構D1土地當時的市場行情僅約280萬元至305萬元,再透過其私人實際出資並控制的「富翔開發國際有限公司」,以低於行情的5億1000萬元(約每坪336萬元),輾轉取得幸福人壽的D1土地所有權,涉違反《保險法》特別背信罪。
鄧文聰掏空幸福人壽127億 判刑27年定讞破紀錄
前幸福人壽董事長鄧文聰,挪用資金向渣打銀行違法質借2200萬美元,另向瑞士EFG銀行質借2億餘美元,掏空幸壽資產共約127億元台幣,觸犯《保險法特別背信罪》、《洗錢罪》等罪,先被判刑10年、併科罰金3.5億元定讞,再被判刑16年、4年徒刑定讞、併科罰金6億元。前後兩次判決,合併應執行刑27年、併科罰金8.5億元,鄧文聰認為判太重,向最高法院提出抗告,日前遭駁回,確定要關27年。鄧文聰確定坐牢27年,創下司法史上重大金融犯罪最高判刑定讞紀錄,目前只有潤寅詐貸案主嫌王音之、楊文虎兩人可望挑戰鄧文聰的紀錄,王、楊一審各被判刑28年、26年,全案上訴中;幸福人壽掏空案,目前已追回約76億元。判決指出,鄧文聰在2007年8月移轉幸福5000萬美元資產EFG銀行成立STAAP基金後,佯稱鄧私設Surewin、High Groundse兩家公司為幸福人壽關係企業,以STAAP基金為擔保,向EFG借款2,200萬美元,朋分作為私人企業資金運用。鄧文聰2008年1月接董事長後,再以幸福1億5600萬美元資產,委託EFG成立SFIP基金,向EFG質押借款後匯洗至私人帳戶。金管會發現資產遭質借2億多美元,且因未獲清償1億9384多萬美元資產,遭EFG銀行凍結,將鄧移送偵辦。
幸福人壽掏空案 瑞士銀行借貸2.2億美元提告詐欺敗訴
前幸福人壽2位董事長鄧文聰及黃正一,因涉及幸福人壽掏空案,均已判刑確定並入監服刑,但因向瑞士EFG銀行貸款2.2億美元無法償還,而被EFG銀行控告詐欺一案,經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EFG銀行核貸前有經過評估,同時銀行高層也都知道鄧、黃等人貸款資金是流進他們私人能掌控的帳戶,檢方據此認定EFG銀行沒有被詐欺,今(17)日將鄧、黃2人予以不起訴處分。EFG銀行告訴主張,鄧文聰、黃正一在2007年5月向他們銀行謊稱,為擴大幸福人壽投資規模以達到更高的獲利績效、未來將以幸福人壽為最終受益人的基金及單位信託資產向EFG銀行質押借款;並在同年6月起以幸福人壽關係企業Surewin公司為借款人,讓EFG銀行陷於錯誤,到2014年12月,共核貸2億2575萬,鄧、黃則將資金挪為私用,安定基金接管後查明結果,EFG銀行才知道受騙。而根據北檢調查,EFG銀行在核貸前,包括經理吳曉雲及更高層的亞洲及香港分行CEO等主管都知情鄧、黃等人的借款目的與資金用途不同,且是流向鄧、黃等人可實質掌控的公司帳戶,並經EFG銀行法務長評估同意後才核貸;檢察官因此認定EFG銀行沒有被詐欺,鄧、黃犯罪嫌疑不足,處分不起訴。鄧文聰因向EFG銀行質押借款掏空公司,共判刑20年定讞已入監執行,而黃正一則被依加重背信罪判刑8年半、洗錢罪1年半,合併執行9年6個月,已於今年1月入監服刑。
前幸福人壽董座掏空公司資產 遭重判20年定讞
喧騰一時的幸福人壽掏空案,已經在監服刑的前幸福人壽董事長鄧文聰利用職權,涉向EFG銀行質押借款掏空公司部分,2019年8月23日高院更審將他依背信判刑16年、洗錢4年,最高法院31日駁回鄧的上訴,共判刑20年定讞。同案被告黃正一,最高法院也駁回黃就罪刑部分的上訴,依更審將他依加重背信判刑8年半,洗錢罪1年半,合併執行9年6月。最高法院並通知檢方對黃啟動防逃機制。至於高院更審判決中沒收鄧的犯罪所得、沒有沒收黃正一的犯罪所得的部分則撤銷發回。鄧文聰、黃正一被控在2007年8月移轉幸福5,000萬美元資產EFG銀行成立STAAP基金後,佯稱鄧私設Surewin、High Groundse兩家公司為幸福人壽關係企業,以STAAP基金為擔保,向EFG借款2,200萬美元,朋分作為私人企業資金運用。鄧2008年1月接董事長後,再以幸福1億5,600萬美元資產,委託EFG成立SFIP基金,向EFG質押借款後匯洗至私人帳戶。前年8月金管會發現資產遭質借2億多美元,且因未獲清償1億9384多萬美元資產,遭EFG銀行凍結,移送偵辦鄧、黃2人。2017年底,最高法院認定鄧文聰違背職務向渣打銀行質押借款部分犯行明確,依違反保險法的背信罪將他判刑10年,併科罰金3億5000萬元確定,鄧男入獄執行。至於鄧文聰被控與黃正一共同向EFG銀行質押借款掏空公司部分,高院更一審在2019年8月23日依背信、洗錢罪將鄧、黃2人判刑。
掏空127億判入獄10年 幸福人壽前董座鄧文聰爽轉外役監
幸福人壽前董事長鄧文聰涉掏空公司127億元,被判10年確定,目前在台北監獄執行中,日前他申請到外役監服刑,已獲法務部矯正署核准,將於本月底前移監八德外役監獄。據了解,外役監受刑人可享受周休2日及國定假日返家,管理上也比較沒太嚴格,民進黨大老陳哲男、吳乃仁、太電孫道存等政商名流,均在外役監服刑,居住地如同一般房舍。矯正署核准申請至外役監服刑標準為,「有悛悔實據且身心健康者」、「服有期徒刑超過2個月以上者」、「累進處遇到一定分數者」均有申請資格。鄧文聰利用職權在海外質押公司資產,向渣打銀行借款掏空幸福人壽127億元,被判刑10年確定,他另涉向EFG銀行質押借款掏空公司部分,高院更審各依背信罪判刑16年、洗錢4年,官司仍在纏訟之中。
顧立雄摔資料發重怒 南山人壽老董杜英宗苦吞境界成就之亂停職2年
保險局今年迄今對保險業共開出60張罰單,裁罰金額近億元,17日甚至出重手,糾正南山人壽境界成就計畫專案頻繁錯帳等狀況,對南山人壽及南山產物共處以3,600萬高額罰款,還勒令董事長杜英宗停職2年及不得以任何形式支薪,足見法律人出身的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大掌舵依法監督的決心。萬國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黃帥升對此表示,從金管會近期施政可看出,金管會ㄧ方面鬆綁金融法規,強調金融創新,一方面加強監督,嚴格落實公司治理,並以相當的裁罰體現執法的決心,因此金融業者應該要認真貫徹法令遵循,積極回應金管會的要求,以避免相關法律責任及風險。幸福、南山人壽老董遭停職南山人壽董事長杜英宗遭停職2年之罰,是繼2009年幸福人壽前董事長鄧文聰因董事會違規通過購地案而遭停職1年後,第2位保險公司董事長被停職且達2年之案,足見保險局對於握有大量民眾保險費的人壽公司,其董事會、專業經理人等於公司治理層面的經營分際,嚴守法規監督角色。鄧文聰目前因被控掏空幸福人壽資127億元,最高法院認定其觸犯證交法加重背信罪判刑10年、併科罰金3.5億元定讞,已入獄執行。(金管會於2014年8月委託保險安定基金擔任幸福人壽接管人,執行接管標售後已於2016年8月停止接管)顧立雄會杜英宗 摔資料發重怒其實,南山人壽董事長杜英宗這次會遭到停職處罰,可從先前、4月開始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就南山人壽境界成就系統引發保戶、業務員及南山工會抗議等回應,窺出端倪,甚至早給予警告及最後通牒期限。4月24日下午2點,南山人壽董事長杜英宗、總經理許妙靜等幹部與南山工會理事長嚴慶龍等理監事代表,首度會面在保險局溝通境界成就系統問題及如何及如何解決方案。當時,顧立雄開門見山直言說,保險局不是只有服務南山人壽,而官網信箱幾乎天天收到20多封南山人壽保戶檢舉信,多是抱怨境界成就從去年9月上線以來的各種錯誤狀況,要求南山給解決案。對於杜英宗給予種種說明,與過去數月來的說詞同調,顧立雄聽了發怒把資料摔在桌上,場面氣氛凝重。南山工會堅持重啟舊系統與新系統(境界成就)雙軌並行方案,因為舊系統在新系統上線後就關掉,其保單資料已少了8個月上傳更新銜接誤差,重啟舊系統將會耗費許多時間等因素,而未獲南山人壽及保險局接受,但三方共識是須於6月底前解決現有的問題。股東抨擊 杜英宗:我會負責6月21日,南山人壽舉行股東會,對於境界成就之亂,杜英宗信誓旦旦地說「我會負責」。同一天,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也向媒體表示4月協調會的「有言在先」,6月底前必須解決全部大大小小的問題,不能再出現系統性錯誤,否則金管會就會限制業務、對負責人懲處。結果6月底至今,南山人壽頻頻吃罰單,也努力改善優化境界成就系統,保險局等到9月3日前未見「零錯帳率」,而是見到南山工會率保戶、業務員再次到金管會大樓前陳情抗議,要求說明15多萬件保單墊繳停效「境界」系統除錯是否成功及南山一年來內控失靈出現經營危機,金管會應依法就主管機關權責予以重罰。顧立雄預告:9月底前決定裁罰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在9月初,面對媒體詢問就公開預告說「9月底前會決定裁罰」。對照保險局在南山人壽董事長杜英宗停職說明中,直言提到「為避免杜在職影響南山人壽經理部門有效辦理系統改善,及對專案履約工作之執行及檢討」,實有必要於相當期間內停止其董事及董事長職務,可見顧立雄相當在意「公司治理」及「經營團隊」所展現的決策專業度與負責態度。而南山人壽團隊從境界成就去年9月上線以來,屢屢成為社會關注焦點而戰戰兢兢到呈現疲憊、焦慮等精神煎熬狀態,直到昨天由保險局發號,陣前換主將,期望更換主事者而給予境界成就優化改善過程中,出現新轉機。
101最貴菜園祕辛 贓物魔咒 套牢285億鑽石地
有「全台最貴菜園」之稱的信義區D1土地,其中正對世貿一館、面積152坪的39-7地號,將於9月12日法拍,每坪底價開出史上最高1,120萬元,引起房產界震撼,依此換算整塊D1土地價值高達285億元。不過,受限於該地涉及幸福人壽掏空案,被法院註記「禁止處分」,就算得標也無法過戶,恐導致無人投標,甚至多次流標,勢必影響285億鑽石地的開發。《周刊王》調查,D1土地全區共2,545坪,共有17筆地號,為信義計劃特定專用區,最小開發面積需907坪,礙於土地整合曠日廢時,多年前仍是荒蕪一片,還被民眾當作菜園使用。直到2012年底,富邦集團以5億5,950萬元,買入D1內一塊60.16坪的土地,換算每坪高達929萬元,此後D1就享有「全台最貴菜園」名號。富邦集團前後歷經9年布局,持有D1內15筆土地,尚有2筆土地未取得,其中之一就是緊臨信義路的39-7地號,堪稱是D1的關鍵門面,全部整合完畢後,富邦集團有意在此打造全台頂級的飯店精品豪宅。知情人士透露,2014年爆發幸福人壽董事長鄧文聰涉及公司資產133億元後,金管會為避免民眾保險權益受損,委由保險安定基金接管幸福人壽,之後並以墊支150億元條件,標售幸福人壽。因39-7地號在鄧文聰買下後,已相對增值,若在此時以高價賣出,除部分款項可歸還債權人「中華資融公司」外,更有充裕資金補足國庫損失。如今該地被法院「禁止處分」不能過戶,造成不斷流標,不僅債務人及國庫無法受惠,也喪失了法院透過法拍追回掏空款的美意,「贓物條款」成了「贓物魔咒」,反而幫倒忙。業界人士認為,法院動輒以「贓物條款」禁止過戶,不但讓承貸銀行蒙受巨大風險,也造成債權人損失,絕非全民之福。「富邦建設」和「中華資融公司」至截稿前無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