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
」 毒駕 車禍 酒駕 死亡車禍 依托咪酯
台中76歲老翁騎車突「詭異搖晃」自摔倒地 送醫搶救不治
台中市東區南京路與南京一街附近21日上午發生死亡車禍,76歲蔡姓老翁騎機車行經該處時,不明原因搖晃後自摔倒地,送醫搶救仍傷重不治,警方初步排除酒駕、毒駕因素,研判可能是身體不適導致摔車,詳細死因將報請檢察官相驗釐清。
小貨車司機跨雙黃線逆向超車! 男大生魂斷仰德大道
台北市士林區仰德大道四段昨天(19日)深夜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22歲沈姓男大生騎機車上山時,對向車道一名39歲張姓男子駕駛小貨車欲跨越雙黃線逆向超車,正面撞上沈姓男大生,導致沈姓男大生當場失去呼吸心跳,雖緊急送往醫院,沈姓男大生仍在到院前就身亡。據了解,這起事故發生在19日深夜11時22分左右,當時沈男騎乘機車要回宿舍,沿著仰德大道四段上山,對向車道有輛租賃小貨車逆向超車,沈男閃避不及,當場被猛力撞上,連人帶車重摔在地,現場機車車體零件碎片四散,沈男當場失去生命徵象,目擊民眾更驚恐表示「地上都是血」、「機車直接對折」。沈姓男大生的機車被撞到對折、零件四散。(圖/翻攝畫面)警消獲報到場,緊急將沈男送往榮總醫院搶救,沈男在到院前即身亡。警方隨即對駕駛小貨車的39歲張姓男子進行酒測及毒品快篩,確認並無酒駕、毒駕行為,後續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法辦,詳細案情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車翻人沒了!高雄休旅車撞分隔島四輪朝天 駕駛爬出車外下秒搭捷運閃人
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15日中午發生一起翻車肇逃事故,一名男子駕駛白色休旅車時,疑因分心失控猛撞快慢車道分隔島,整輛車當場四輪朝天翻覆在路中央。不料,男子自行爬出車外後,竟未留在現場處理,而是直接步行前往附近衛武營捷運站搭車離去,警方目前正全力追查中。鳳山分局表示,15日中午12時8分接獲民眾報案,警方趕抵現場時,發現白色休旅車嚴重毀損、四輪朝天翻覆在車道中央,現場碎片散落一地,所幸未波及其他車輛及用路人,但車內已空無一人。警方隨即調閱周邊監視器追查,發現男子在事故發生後,自行從翻覆車內爬出,隨後神情自若快步離開現場,直接步入一旁的衛武營捷運站搭車離去。警方目前正擴大調閱捷運沿線監視器,追查駕駛身分及行蹤,後續將通知車主或駕駛到案說明,並釐清是否涉及酒駕、毒駕或其他違規情事,依法究辦。鳳山分局呼籲,發生車禍後駕駛人應立即停車、留在現場依規定處理,擅自離去將衍生刑事或行政法律責任。
顧問團接連爆爭議 綠營質疑柯志恩用人失當:酒駕累犯也能當市政顧問?
國民黨高雄市長參選人柯志恩日前公布首波市政顧問團名單後,接連爆出爭議;繼某顧問遭質疑曾涉性騷擾風波後,又被爆出另一名顧問曾於一年內兩度酒駕肇事。民進黨高雄市議員及參選人接連發聲批評,質疑柯志恩高喊嚴懲酒駕,卻將酒駕再犯者納入顧問團,相關用人標準與審查機制令人質疑。高雄市議員鄭孟洳表示,柯志恩日前才公開主張加重酒駕、毒駕刑責,然而公布的市政顧問團名單中,卻出現曾有酒駕再犯紀錄的人士,與其對外宣示的立場形成明顯落差。民進黨高雄市議員參選人蔡秉璁指出,名列顧問團的馮姓退休副教授過去曾在白天酒駕肇事,酒測值高達0.894毫克,事後未記取教訓,數月後又在飲酒後駕車上路,再度觸法,最終遭撤銷緩起訴並被法院判刑。他質疑,柯志恩一方面倡議強化酒駕處罰,另一方面卻延攬酒駕累犯擔任顧問,難以向社會交代。另一名議員參選人張以理也批評,柯志恩近期爭議不斷,從先前遭質疑考察行程與地方開發案人士往來,到如今顧問團成員背景問題接連被揭露,反映其團隊在用人及把關上存在明顯漏洞。蔡秉璁進一步表示,柯志恩陣營近期已多次因文宣內容、民調爭議等事件受到外界質疑,如今連顧問團名單也引發討論,顯示團隊未能做好基本審查工作。他呼籲柯志恩將心力放在政策與市政規劃,而非陷入接二連三的人事風波。罷韓團體「WeCare高雄」則指出,市政顧問團代表候選人的治理團隊與價值選擇,也是選民檢視其用人理念的重要依據。若明知相關人士具重大爭議仍納入顧問團,顯示判斷標準有問題;若事前未充分查核背景,則凸顯團隊把關能力不足。該團體並質疑,若酒駕累犯能成為重要顧問,柯志恩過去主張重罰酒駕累犯的立場是否仍具一致性,值得社會進一步檢驗。◎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政院拍板修法重懲毒駕 累犯致死最重可判無期徒刑
行政院會今(11)日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及《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此次修法全面提高毒駕相關刑責,並增訂沒收車輛規定,未來毒駕致死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10年內再犯致死者,更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草案內容,未來毒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毒駕致人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0萬元以下罰金;毒駕致死者,則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針對累犯部分,草案規定10年內再犯毒駕,致人重傷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死亡者則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400萬元以下罰金。此外,修法也新增沒收車輛規定,未來無論酒駕或毒駕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肇事車輛都將依法沒收;若無法沒收,則追徵其價額,以提高嚇阻效果。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近期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濫用案件頻傳,造成多起重大傷亡事件,因此行政院已跨部會檢討毒品查緝與毒駕防制措施,並從「源頭嚇阻、強化查緝、重懲毒駕」三大面向提出14項具體作為。卓榮泰指出,本次修法重點包括全面提高毒駕相關刑責與罰金、加重軍職人員毒駕罰則,以及增訂酒駕、毒駕肇事致死傷的車輛沒收制度,希望透過更嚴格規範遏止危害行為。法務部次長馮成表示,毒駕案件近來造成不少家庭破碎與人員傷亡,因此法務部在廣納專家學者意見後提出修法草案,考量毒駕與酒駕的危害性及再犯風險,決定提高相關刑度,以符合罪責相當原則並強化嚇阻效果。卓榮泰也宣布,將由政務委員林明昕、陳時中及季連成共同組成「打黑反毒指揮小組」,整合法制、公衛及執法資源,並結合六大查緝系統,全力打擊毒品犯罪與毒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