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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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壢男酒駕撞斷電桿 車頭全毀酒測值爆表0.91
桃園市中壢區中正路三段17日凌晨驚傳一起嚴重交通事故,33歲廖姓男子疑因酒後駕駛,獨自開著自小客車行經該處時,突然失控往右偏移,整輛車瞬間猛力撞上路旁電桿,劇烈撞擊造成車頭幾乎全毀,現場一片狼藉,中壢警分局交通中隊獲報趕抵現場,第一時間檢視駕駛狀況,發現廖男身上散發濃厚酒味,立即實施酒測,竟測出每公升高達0.91毫克的驚人數值,遠遠超出法定標準。據了解,事故發生在凌晨12時許,當時路段車流不多,所幸並未波及其他用路人,廖男因猛烈撞擊,全身多處擦挫傷,但仍保持清醒,警方在現場簡單詢問後,立即將他送醫治療,後續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將案件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警方指出,酒駕行為一向是道路交通安全最嚴重的隱憂之一,不僅威脅自身性命,更可能造成無辜民眾受害,中壢警分局長林鼎泰也特別呼籲,喝酒上路的僥倖心理,往往帶來無可挽回的後果,此次事故若發生在車流密集時段,後果將不堪設想。警方未來將持續加強酒駕攔檢與宣導,強化執法強度,務必讓民眾了解「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重要性。◎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酒駕攔檢!他見「三角錐擺中央」險撞護欄傻眼 海山警分局回應了
新北市海山警分局今(18日)凌晨在環河快速道路往江子翠出口下橋處設置酒駕攔檢點,但現場擺放的交通錐將車道限縮,導致機車騎士幾乎無法通行。有民眾PO出影片抱怨,「這是叫我自己去撞護欄申請國賠的意思嗎?」對此,海山警分局也回應了。該名民眾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PO出影片,並痛批:「這是叫我自己去撞護欄申請國賠的意思嗎?誰允許你們警察可以這樣擺攤的?」民眾指出,該路段本就狹小,警察又擺放「酒駕臨檢牌」及三角錐,將車道縮減一半,讓騎士只能沿著水溝蓋通行,甚至造成後座乘客膝蓋與腳趾被碰撞,「會這樣弄是腦子被門夾是嗎?縮到我只能往『水溝蓋』路過,並且三角錐還撞到我後座的膝蓋與腳趾,真的很棒,麻煩轉傳轉大力點,有這一次還會有下次,就不知道什麼時候而已」。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留言表示,「這樣擺就是要讓機車減速到非常慢,慢到沒辦法加速衝撞或逃逸。治安不好的區域臨檢很危險,剛好那座橋在新三蘆往板橋中永和,治安人口密集。不縮減車道,車上藏毒的會加速衝過去」、「這三角錐是在擺什麼」、「誇張,腦子被門夾到?」、「天天經過這,他們超喜歡在這裡設臨檢站,而且頻率超高,幾個不懂的點是為什麼要專門設在機車道臨檢機車族,還有機車道已經他媽夠窄了,而且還是下坡路段,角錐還這樣擺是想試圖引起車禍?」對此,海山警分局也回應,有關本分局江翠派出所於今日凌晨12點,在新北環河快速道路下橋處往環河西路方向執行路檢勤務,擺放交通錐位置過於緊靠外側車道,可能讓駕駛人容易擦撞右側護欄,增加受傷風險。經民眾提醒後,已立即調整交通錐擺放位置,以確保交通順暢,並兼顧民眾與員警的安全;本分局也會加強教育員警執勤技巧及專業素養,避免類似狀況再次發生。此外,海山警分局表示,本次執行路檢勤務,造成民眾困擾,在此致歉;如有不慎受傷的情況,可私訊,或致電本分局(連絡電話為02-29640322),警方將全力提供後續的協助。
車內飄異味!男遭攔查拒下車po網嗆警合法嗎 北市保大回應了
北市保安大隊員警3日晚間於萬華區萬大路與富民路口執行酒測路檢勤務時,發現一名男子所駕車輛車內散發不明氣味,當即依法要求男子下車接受盤查,孰料卻被男子拒絕,堅持不下車。事後,男子更po網質疑警方,對此,北市保大也回應了。北市保大強調,攔查過程中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警察因交通工具駕駛人或乘客有異常舉動而合理懷疑其將有危害行為時,得強制其離車;有事實足認其有犯罪之虞者,並得檢查交通工具。執勤員警請該名駕駛人停車熄火並下車接受盤查,該名男子表示願意接受查證身分及酒精檢測,惟不願意下車接受盤查。過程中,攔查員警也和向該名男子說明,基於安全理由請該男配合警方執法,最終男子也被說服,下車接受盤查。保安大隊呼籲,警方執行酒測路檢攔查是為維護治安、打擊犯罪,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請民眾配合警察執法,共同營造安心、安全的居住環境。
酒駕驚見攔檢!男竟丟下後座男友一路狂奔 被逮辯:上廁所
北市中正二分局員警19日晚間於寧波西街執行酒駕攔檢勤務時,遠遠就看見一輛機車僅剩下後座乘客,因而察覺有異上前盤查,這一查竟發現男子和朋友稍早在南機場夜市喝酒後準備騎車返家,卻恰好遇上員警攔檢,騎車的22歲黃姓男子心虛之下,竟當場丟下後座友人落跑。初步了解,22歲的黃姓男子與22歲的詹姓男子這對情侶日前晚間前往南機場夜市吃飯喝酒,但黃男卻酒後駕車準備返家,不料在路上就遇上警方酒駕攔檢。黃男見狀心虛不已,竟直接丟下後座男友,自己落跑狂奔,留下男友和察覺有異上前盤查的員警面面相覷。而當警方正詢問後座的詹男到一半時,詹男竟還接到黃男的電話,電話另一頭的黃男詢問詹男,「警察還在嗎?」,讓詹男當場氣歪,一旁的警方也聽不下去,趁勢接過電話要黃男立刻返回現場。黃男見閃不掉後,只好乖乖回到現場酒測,辯稱自己「只是要去上廁所」,但警方事後調閱監視器畫面,卻發現黃男丟下男友後一路狂奔,最後其酒測值達0.36mg/l,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中正第二分局呼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預防酒駕人人有責,民眾若有飲宴聚會,飲酒後勿抱持僥倖心態駕駛車輛,另民眾如遇警方發動攔查時,應配合路邊停車受檢,以免逃逸行為發生事故造成悲劇,得不償失害人又害己。
酒駕攔檢心虛!副駕駛座男見警狂奔百米 狼狽上銬遭逮
北市內湖分局員警日前在安康路執行酒駕勤務時,發現一輛小客車形跡可疑,上前攔查時,副駕駛疑自知難逃法網,竟當場跑給警察追,不料才跑沒百米,就遭警方壓制上銬。經查,該名吳姓駕駛因竊盜而遭通緝,警方事後也在他身上搜出毒品吸食器,全案依法將其逮捕歸案。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警員王淯群、陳奎凱於日前執行取締酒駕勤務,在安康路攔查一部自小客貨車,未料員警上前盤詰該車駕駛時,32歲的吳姓副駕駛明顯心虛、神色慌張,員警當即命令吳男下車配合檢視,豈料吳男下車後竟拔腿狂奔,員警立即追趕百餘公尺,終將吳男控制在旁。初步了解,吳男為新北地檢署發布之竊盜通緝犯,其被逮後自知難逃法網、事跡敗露,也主動交付身上所持有毒品吸食器,全案依涉竊盜通緝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偵辦。內湖分局為維護本市治安,將持續於轄內各重要幹道執行路檢,另為貫徹掃蕩毒品決心,將持續加強查緝各式毒品,並向上溯源向下刨根積極偵辦,全力打擊販毒集團不法犯行,期能淨化社會治安,給民眾安心之生活環境。◎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男子遇酒測喊要喝水 下秒軟腳倒地送醫不治
宜蘭一名陳姓男子,7日返家行經國5南下42公里處時,遇酒駕攔檢,陳男在酒測吹氣時不明原因突然倒下,緊急送醫後仍宣告不治。家屬質疑警方執法過當,要求警方給予真相。41歲的陳男,7日晚間由宜蘭市返回冬山鄉的住處時,8時許在宜蘭、羅東交界的國5南下42公里處,被酒駕攔檢。警方在陳男下車時聞到酒氣詢問「有沒有喝酒」,陳男只說「有吃點麵包跟喝一點」,警方準備酒測時,陳男卻說身體不舒服,要求先喝水。警方讓陳男喝兩口水後,宣告若拒測會被罰18萬元。不料,陳男沒吹氣竟突然倒地,兩名員警立即通報救護車,將陳男送往羅東博愛醫院。不幸的是,陳男到院前已無生命徵象,急救後仍然不治。陳男驟逝,家屬質疑是否與警方執法過當有關。國九隊表示,7日20時09分,警員在國5南向42公里宜蘭交流道入口匝道,執行專案路檢勤務,以簡易檢知器測試陳男有酒精反應,才請陳男下車進行酒測,陳男要求休息約10分鐘後,才進行酒測。第1次呼氣時,因為陳男呼氣不足,檢測後呈現無效反應,警員才告知拒測罰鍰18萬元。進行第2次酒測時,陳男因不明原因過度換氣而隨即倒地不起。員警立即通報請求派遣救護車,及為陳男實施CPR,陳男恢復正常呼吸以及意識。但陳男生命跡象逐漸轉弱,直至救護車抵達現場,送往羅東博愛醫院,不幸的是陳男於7日21時21分宣告急救無效,而陳男經醫院抽血檢測後,血液有酒精成份反應。警員也立即聯絡陳男家屬到羅東醫院了解病情,全案已經報請檢察官相驗以及處理後續偵辦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