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證
」 醫師 衛福部 性侵 美國 縱火
「暖暖包貼屁溝」鼻塞秒通!醫師證實揭原理:經痛、便秘也能治
一名網友近日在社群平台Threads分享自身經驗,表示鼻子過敏時依照阿嬤建議,將暖暖包貼在臀部位置,症狀竟獲得改善,引發熱議。對此,耳鼻喉科醫師與中醫師皆指出,此做法並非毫無根據,但同時提醒使用時須注意安全,避免燙傷。該名網友貼出與阿嬤對話內容,透露自己因鼻子過敏困擾,阿嬤建議「把暖暖包貼在屁溝內褲上」。他起初半信半疑,阿嬤甚至打賭,若無效願意給1000元,若有效則由他支付1000元。實際嘗試後,鼻塞情況確實緩解,不少網友也留言跟進實測,表示有類似感受。根據《ETtoday健康雲》報導,耳鼻喉科診所院長陳亮宇指出,該方法並非直接作用於鼻腔,而是透過熱傳導與神經反射影響身體機制。他說明,過敏性鼻炎常與自律神經失調有關,當身體受寒時,交感與副交感神經平衡被打亂,鼻黏膜血管擴張充血,進而產生鼻塞。若透過熱敷提升核心體溫,有助於調節神經反應,使鼻黏膜血管收縮,減少腫脹。陳亮宇也提到,薦骨部位神經叢豐富,熱敷該處能促進身體放鬆。不過他強調,此方式屬於暫時性緩解手段,並非根本治療,仍應避免接觸過敏原。從中醫角度來看,五甲馬光中醫診所中醫師邱雅笙表示,尾椎附近的「長強穴」與「八髎穴」為重要穴位。長強穴為督脈起始點,督脈循行至鼻尖素髎穴,與鼻腔氣血循環相關,熱敷如同在督脈源頭「生火」,有助陽氣上升,驅散寒濕。至於八髎穴屬足太陽膀胱經,為氣血匯聚之處,熱敷可提升下焦陽氣,改善寒濕體質導致的鼻過敏。此外,邱雅笙指出,八髎穴熱敷亦可促進骨盆腔循環,對女性月經不調、寒濕型經痛、慢性便秘及頻尿等情況具有輔助效果。不過,醫師提醒使用暖暖包時須防範低溫燙傷。邱雅笙表示,尾椎部位皮膚較薄,應隔著衣物使用,燥熱體質者不宜長時間熱敷,孕婦不建議長期使用。糖尿病患者、高齡者及神經病變者因對溫度感知較遲鈍,使用時建議有家人陪同。
頭痛喝可樂有用!醫師證實可止痛 營養師:配大薯效果最好
一名女子日前在Threads分享自身經驗,表示突發劇烈頭痛時,前往超商購買一瓶可樂飲用後迅速緩解,「喝下去直接復活」,貼文吸引超過2萬人按讚,也引來家醫師、中醫師與營養師留言說明可能原因。家醫師温梓言指出,可樂含有咖啡因,能促使擴張的腦血管收縮,並阻斷腺苷作用。腺苷為參與疼痛傳導的重要物質,因此咖啡因可增強止痛效果,其機制與市面上部分「加強錠止痛藥」相似,「而且有時候頭痛是因為低血糖,可樂的高濃度葡萄糖可以快速拉升血糖,緩解腦部的能量危機。」不過他也提醒,若攝取過量咖啡因,可能引發「咖啡因反彈頭痛」,反而成為頭痛誘因。中醫師陳柏太表示,從中醫觀點來看,咖啡因與糖分確實可能帶來緩解效果。甜味在中醫理論中有「緩急」作用,符合「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說法,透過適量甜食可放鬆情緒、改善壓力型頭痛。不過若攝取過多精緻糖,可能增加體內濕氣,反而使頭痛症狀加重。營養師林建輝則提到,網路流傳「麥當勞大薯條配可樂」可緩解偏頭痛,雖聽來誇張,但並非全無根據。薯條中的鹽分可補充電解質,可樂的咖啡因有助腦血管收縮,加上進食速食帶來的心理滿足感與放鬆效果,可能降低壓力荷爾蒙,讓人主觀感覺改善。
藥品別拆裝!醫曝「出國帶藥10建議」:出發前最好回診諮詢
日前有1名台灣旅客前往韓國旅遊,在領取行李時發現行李箱被掛上黃色大鎖,隨後遭帶往海關小房間接受長達1小時的搜查。結果原因並非違禁品,而是行李中放有醫師開立的備用止咳藥,但其中所含成分在韓國屬於嚴格管制藥品,導致當事人險些被當成毒品販運者對待。對此,小兒科醫師柳雱邁也分享「出國帶藥10項建議」,強調這起事件足以提醒國人,各國對藥品入境的規範差異極大,稍有不慎,就可能讓期待已久的旅程演變為機場驚魂。柳雱邁醫師近日在臉書粉專發文指出,每逢年節或旅遊旺季前夕,前來門診要求開立出國備用藥的家長與慢性病患者明顯增加。身為臨床醫師,他理解家長對孩子在國外突發病況的焦慮,也明白慢性病患者對於藥物不中斷的依賴。然而,他強調,醫療需求必須與各國法規並行考量,否則即便持有醫師處方,仍可能因成分問題在他國觸法。柳雱邁也藉此分享「出國帶藥10項建議」。首先,攜帶藥品務必保留原廠完整包裝,不應自行拆散裝入夾鏈袋。原廠鋁箔排裝、藥盒或藥袋上清楚標示藥名、成分與劑量,是海關查驗時最直接的辨識依據,能有效縮短說明時間並降低誤解風險。第二,對於長期服用或醫師處方藥品,應事先向醫師申請英文診斷證明或處方箋。這類文件在法律上可證明藥物屬於醫療必需且為合法持有,是面對海關質疑時最具效力的佐證。第三,針對特定國家的成分限制,他以韓國為例指出,新聞案例中的止咳藥含有「Dextromethorphan」,此成分在台灣相當常見,但在韓國入境規範中卻屬高度敏感藥物。此外,含有「可待因」(Codeine)的咳嗽藥水亦需特別留意,因其在多國均列入管制範疇。這類差異顯示,即便在台灣屬於常規用藥,也不代表在他國能夠自由攜帶。第四,他也特別說明精神科與中樞神經相關藥物的嚴格限制。例如治療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利他能」(Methylphenidate)、安眠藥與抗焦慮藥物,在日本與韓國等國家多屬嚴格管制品項。若攜帶數量較多,通常須事先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否則可能面臨扣押甚至法律責任。第五,至於日本輸入確認書的規範,柳雱邁說明,日本對藥品攜帶數量有明確上限規定,處方藥以1個月份量為限,非處方藥則為2個月份量。若慢性病患者因治療需求必須攜帶超過限額,或需攜帶針劑藥物如胰島素,必須在出發前向日本厚生勞動省申請「輸入確認書」,否則可能在入境時遭到攔查。第六,在航空安檢層面,他提醒家長特別留意液體藥劑的規範。兒童感冒藥水若單瓶超過100毫升且需隨身攜帶,應於安檢時主動出示醫師證明,其餘情況則建議託運,並確保包裝完整以防滲漏。第七,至於注射器與針頭等醫療器材,應保留原包裝並備妥英文診斷證明,同時在報到時主動向航空公司確認相關規定,以免因安檢誤判而延誤行程。第八,柳雱邁也嚴正提醒,藥品入境僅限自用,切勿替他人攜帶藥品或來源不明的包裹。即使出於善意,也可能因違反藥事相關法規而觸法,後果遠超一般旅客想像。第九,若對藥品成分是否符合目的地規範存有疑慮,應採取主動申報策略,在填寫海關申報單時誠實勾選藥品項目,並經紅線通道主動詢問海關人員。主動揭露通常有助於降低刑事責任或罰鍰風險。最後,他也呼籲民眾在出國前1至2週安排回診,與家庭醫師討論健康狀況與目的地國家規範,必要時調整藥物內容,並預留開立英文證明文件的時間。由於各國管制政策可能隨時調整,事前專業諮詢是最穩妥的做法。柳雱邁在文末也提醒,規劃旅程時除了機票與住宿,更應將隨身藥品的合法性納入考量。只要事前準備周全,遵守各國規範,便能在保障健康的同時,也確保通關安全無虞。
石崇良稱狼醫「人都會犯錯」挨批失言 醫界:性騷、撤照不應劃上等號
台大醫院接連爆出醫師性侵病患、婦產部主任性騷擾住院醫師等案件,監察院通過糾正台大及衛福部,而衛福部長石崇良認為「人都會犯錯」,如果一次事件就永遠廢除醫師執照,不符合比例原則,引發外界質疑。對此,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陳相國表示,性騷事件有很多層級,社會氛圍常將「性騷」與「撤照」劃上等號,與現行法律制度及比例原則不符,兩者不能混為一談。監察院近日通過糾正案,要求衛福部盡速完善相關法規,明確規範終止專科醫師訓練的要件、程序,或適時轉換其他科別訓練機制等事項,避免涉案人員持續執業,兼顧病人安全及醫師權益。不過,石崇良表示,「人都會犯錯,犯錯之後怎麼輔導回到正軌。」醫師有執業自由,不是一次事件就永遠廢止醫師證書、執照,還是有比例原則的考量。針對石崇良的說法,陳相國指出,石崇良仁心寬厚,應是覺得性騷有很多種層級,如果說一犯性騷,馬上就跟廢止醫師執照連在一起,對於醫師的工作權、執業權可能不太公平,「他可能基於善念才會這樣講。」陳相國提到,根據《醫師法》規定,必須是犯下性侵害、重大詐欺,或極為嚴重的醫療過失,經醫師公會或衛生局等單位提出後,經「醫師倫理委員會」評議,才可執行撤照程序。陳相國說明,性騷事件有不同層級,包含言語誤解、肢體騷擾,以及最嚴重的性侵等,現行《性別平等工作法》或《性騷擾防治法》規範有很好處理,在法律面前各行各業一律平等,但現在社會氛圍常將「性騷」與「撤照」劃上等號,與現行法律制度及比例原則不符,兩者不能混為一談。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醫院協會、台灣醫學中心協會也聯合發布聲明,能理解民眾不安與疑慮,因醫療關係本質建立在高度信任之上,一旦發生傷害病人的行為,對受害者及社會信任都會造成深刻影響。聲明強調,「任何對病人身心造成侵害的行為,都不應存在於醫療場域。」醫療體系的首要原則,是確保病人安全與尊嚴。醫療場域應是讓人安心求助的地方,任何違反性別尊重或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都不應被輕忽,醫界對此一向嚴肅看待,並支持相關事件獲得妥善調查與負責任的處理。聲明也指出,有關性別事件之調查與認定,目前已有性別平等相關法規及性別事件資訊專區等機制處理。對於疑涉性別不當行為之案件,應優先確保被害人保護,並透過性平機制進行專業調查,若查證屬實,醫界支持依法從嚴處理,絕不寬貸。聲明提到,關於醫師執業資格之限制或撤銷,則依醫師法及相關法定程序辦理。醫師執業資格之管理與懲戒,中央及地方醫懲會依法有法學專家學者及社會人士,有明確規範與審查程序,其目的正是為了在保障病人安全下,依法做出最適切且具公信力的處置,讓確定不適任者被排除於醫療體系之外。各會認為,社會期待的是「不再發生傷害」,而非僅止於討論處罰形式,持續從源頭強化預防機制、重視專業倫理與性平教育,方能建立安全、受尊重且值得信賴之醫療環境,因此各會將與主管機關持續合作,加強預防與教育,落實醫療場域的安全與尊重,也期盼透過合作與制度建構,維護醫療場域的安全與信賴,讓每位病人都能安心就醫,醫療同仁安心執業。《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4月嫩嬰腳趾紅腫流血險截肢 母嚇壞警告:因襪子裡1根頭髮
英國近日傳出一起驚險的嫩嬰意外事件,一名出生僅4個多月大的女嬰準備睡覺時,被母親發現襪子裡的腳趾紅腫出血,緊急送醫。醫師檢查後發現是因為1根頭髮纏繞腳趾,導致血液循環受阻,並警告家長女嬰差一點面臨截趾危機。根據外媒《鏡報》報導,英國一名32歲女子德文(Emma Devon)與同齡丈夫詹姆斯,住在蘇格蘭坎伯諾爾德(Cumbernauld),兩人育有多名子女。這起意外事件發生在今年12月16日,當晚德文替出生僅4個月大的女兒蘿西(Rosie)準備就寢時,夫妻倆幫女兒褪去襪子後,注意到她的其中1根腳趾紅腫異常,甚至還有流血,仔細一看竟有1根頭髮緊緊纏繞在腳趾上。夫妻倆推測,該根頭髮可能一早就藏在襪子裡,隨著時間推移越勒越緊;由於他們自行嘗試移除未果,隨後緊急聯絡醫院急診,先前往蒙克蘭茲大學醫院(University Hospital Monklands),隨後被轉送至格拉斯哥皇家兒童醫院接受緊急手術。醫師指出,頭髮已嚴重阻斷血流,女嬰距離失去腳趾僅剩數個小時。醫療團隊一度嘗試使用除毛膏與醫療器具清除頭髮,但因腳趾腫脹嚴重未能成功;最終只能透過手術,且發現頭髮纏繞得比原先判斷更深,必須切開腳趾才能完全取出。所幸手術順利,蘿西術後住院2天就平安出院。德文回憶,當時家中年長的孩子曾擔心妹妹會不會失去腳趾,夫妻倆還安撫他「不要太誇張」,直到醫師證實情況危急,才意識到事態嚴重。她也坦言,從未想過1根頭髮竟可能造成截肢風險,並得知此類情況在2歲以下嬰幼兒並不少見。事後德文也呼籲其他家長,在家中準備除毛膏,並定期檢查嬰幼兒的手指、腳趾與襪子內部,「這樣或許能避免孩子承受不必要的痛苦」。另外,醫師也建議,若發現類似狀況,除毛膏可作為第一時間的處理方式,必要時務必立即就醫。
AI假醫師充斥社群!衛福部擬推「醫師身分揭露機制」
針對近年興起的AI虛擬人物經營醫療頻道,甚至假冒醫師名義散布健康資訊,衛福部昨(28)日表示,將研議虛擬醫師是否適用《醫師法》,並考慮建立頻道合法醫師身分揭露機制,以保障民眾權益。近期有YouTube頻道以「陳志明醫師」名義發布醫療影片,內容涉及糖尿病治療,卻遭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揭露為虛構人物,且資訊不實。對此,衛生福利部長石崇良強調,該頻道以虛擬角色冒充醫師身分,違反現行《醫師法》與《醫療法》相關規定。石崇良說明,依據《醫師法》第7之2條,未領有醫師證書者不得稱為醫師,違反者可依第28之2條處以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罰鍰。此外,《醫療法》第87條規定,任何廣告只要暗示或影射醫療業務,皆屬醫療廣告,若非由合法醫療機構發布,則違反第84條規定,得依第104條開罰5萬至25萬元。衛福部次長林靜儀進一步指出,AI生成虛擬醫師經營健康頻道已成趨勢,關鍵在於確認頻道幕後操作者是否具備合法醫師資格。若背後操作者為真正醫師,應對外揭露並負起專業責任;反之,若為非醫師人士,卻以虛擬角色假扮醫師提供醫療建議,則可能違反相關法規。林靜儀表示,衛福部法規會將儘速啟動釋疑程序,釐清現行《醫師法》是否能納入虛擬角色之適用範圍。她強調,不能因虛擬身份而逃避法律規範,若自然人不能無照稱醫師,AI角色也不該成為規避法律的工具。她也提到,國外已有許多合格醫師開設頻道時,在說明欄明確標註其執業資格與登錄地點,衛福部希望未來能與數位發展部及YouTube平台合作,推動台灣醫療頻道設置「醫師身分揭露機制」,提升資訊透明度,避免民眾誤信虛假內容。
彰基文字獄2/陳穆寬證據大翻車!中國醫出面打臉 他二審逆轉勝
擅長視網膜剝離手術的百大名醫陳珊霓2021年離開彰化基督教醫院之際,透過公開信指彰基已成「幫(院長)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其子楊啟蘭醫師也捲入其中,僅因一份問卷就遭彰基院長陳穆寬提告。雖然二審無罪定讞,目前任職於童綜合醫院的楊啟蘭無奈表示,原告許多證據都充滿瑕疵,自己卻仍被起訴甚至一度判刑,令他對台灣司法感到灰心。目前,他也對彰基提告準誣告罪,期待能藉此讓對方負起應負的法律責任。楊啟蘭醫師表示,陳穆寬院長在偵查及一審審理期間提出的許多證據明顯存在瑕疵,但自己卻依然被起訴、判刑,還好二審還他公道。(圖/黃耀徵攝)楊啟蘭任職彰基時所製作的這份15題的問卷中,被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有罪的部份共有2題,分別是指涉陳穆寬過去因為小事情就開除即將完訓的總醫師以及累積二年資歷的住院醫師;COVID-19疫情緊張期間,彰基是全國醫學中心裡,唯一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甚至有麻醉科主任還為此跟陳穆寬下跪。楊啟蘭向記者說明關於醫師被開除的部份,主要談論的是趙子彥醫師以及劉金瑞醫師的經歷,楊啟蘭解釋「醫師在拿到專科醫師證照以前被解雇就得重新累計年資,像問卷中提及的總醫師趙子彥因為科別的關係需累計5年,這時遭到開除就必須重跑5年的年資,對醫師生涯來說有相當重大的影響」。楊元綱律師說明,目前已對趙子彥醫師告發偽證罪以及對彰基醫院提起準誣告告訴。(圖/黃耀徵攝)楊啟蘭的委任律師楊元綱律師解釋,一審時趙子彥醫師曾出庭作證表示自己未遭開除被採信,但二審法官去調了趙子彥醫師勞保等資訊以後,發現和其證述並不相符,認定問卷內容並非憑空捏造。至於問卷提及劉金瑞醫師部份,則是由劉金瑞出庭作證時直接表明「自己被迫要自願離職」被法院採信。另外,問卷中指涉「唯一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甚至有麻醉科主任還為此跟陳穆寬下跪」部份,被提及的麻醉科主任謝宜哲曾於一審出庭作證否認下跪。楊元綱律師說,但是二審法官認為謝宜哲醫師當時和陳穆寬擁有上下屬關係,因此證詞可能會有偏頗,故不採信。至於關於COVID-19檢測部份,偵查庭時彰基醫院曾發函給調查局表示中國附醫和中山附醫所採標準與彰基相同,但於一審時遭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眼科黃姓醫師的證詞,以及中國醫和中山醫回函給打臉。二審審判時,陳珊霓證稱在疫情爆發期間,彰基總院部分確實「沒有住院不需要快篩」,但全麻是最危險的動作,她記得當時麻醉科主任、第一線醫護人員曾拚命要求進行快篩,她的證詞也被法官採信,最終宣判楊啟蘭無罪定讞。回顧整個案件,楊啟蘭無奈表示,陳穆寬在偵查以及一審審理期間提出的許多證據明顯存在瑕疵,但自己卻依然被起訴、判刑令他感到非常無奈,甚至開始懷疑台灣司法的品質。楊元綱律師也向記者說明,目前已對趙子彥一審證稱自己沒有被開除等證詞告發偽證罪;對彰基醫院於偵查中向彰化調查站稱「中國醫、中山醫均未進行快篩」,另於二審中向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稱「趙子彥醫師於95年12月18日到職,103年6月30日離職,無再次任職或調職」等與事實不符之回函,提出準誣告告訴,以追究刑事責任。55歲的彰基院長陳穆寬擁有中山醫學大學醫學博士學位,33歲就當上耳鼻喉科主任,2011歲榮升教授,2018年成為彰基醫院院長,那時的他只有48歲,是當時全台最年輕的醫學中心院長。不過優秀的陳穆寬卻也有不少爭議,除陳珊霓外,皮膚科名醫邱足滿也在2022年6月控遭到陳穆寬罷凌,震撼醫界。文章刊出前記者致電彰基醫院詢問回應,彰基表示,一切尊重司法判決。另外,本刊也致電詢問調查局對本案的意見,調查局暫無回應。12月16日彰基提供回應全文如下:此案肇因於楊啟蘭醫師在2022年6月間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在SurveyCake網路問卷平台製作「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問卷,內容針對彰基總院長陳穆寬,但題目及選項都很負面、偏激,楊將問卷連結網址張貼在LINE「彰基人聊天室」群組內,問卷在網路傳開分享,醫院獲知後認為遭抹黑提告。此案在民事訴訟部分,經台灣彰化地院、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等處審理己於民國113年判決定讞。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楊啟蘭在問卷中使用「吃相真難看」「血汗醫院」「貪汙」「隨機對員工解雇或降職,營造恐怖統治氛圍」「苛扣員工福利」「大搞個人崇拜」等字句為問題或選項之陳述,客觀上具有抽象侮蔑、輕視等負面貶抑他人之涵義,實已逸脫中立客觀陳述。法官判決陳穆寬勝訴,而被告楊啓蘭應負擔費用刊登如陳穆寬聲明所示內容,以回復陳穆寬總院長名譽。在刑事部分,地院法官判決被告明知網際網路無遠弗屆,傳送資訊迅速,竟輕率在網路上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貶損告訴人名譽,所為實不可取,並考量被告犯後未能坦認錯誤,迄今未取得告訴人諒解,涉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日。對於二審宣判無罪,彰基表示十分遺憾,將針對證人提出的不實言論提告發偽證罪。2022年,在台灣面臨COVID-19 百年大疫最危急的時喉,全台醫護和人民同島一命團結抗疫,楊啓蘭身為住院醫師卻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醫學中心是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此假冒的行為對國家防疫造成嚴重的干擾及破口。另外,楊啓蘭之母陳珊霓已經擔任彰基眼科主任17年,在任期屆滿時不再被續任為主任,也是院方發現陳珊霓的諸多問題,例如陳珊霓擔任眼科部主任,卻錄取其子擔任眼科住院醫師,造成眼科部管理失能之情事。彰化基督教醫院身為彰化唯一的醫學中心,一定要提供病患最高品質的醫療,對醫德、醫倫一定要進行管理,例如2022年6月30不續聘的陳堯俐、邱足滿等3醫師,其中有人已經被彰化地方法院判刑。彰基重申,楊啟蘭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文字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包括所謂在防疫期間麻醉部主任向總院長下跪等,在網路上假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所為實不可取,民事訴訟法官己判決楊啓蘭敗訴定讞,應負擔費用刊登回復名譽聲明。
耳鼻喉科擬更名「耳鼻喉頭頸外科」 衛福部:無須更換招牌、就醫權益不變
衛福部近日預告修正《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草案,內容包括擬將現行「耳鼻喉科」更名為「耳鼻喉頭頸外科」,並將「感染科」及「重症醫學科」自原本的次專科調整為部定專科。此次預告期為60天,期間將蒐集各界意見,以利未來正式公告施行。衛福部表示,該辦法自民國77年制定以來已近40年,期間歷經多次修正,面對近年COVID-19疫情與其他傳染病風險頻繁,為強化醫療體系韌性並提升醫療品質,有必要檢討與精進專科醫師訓練與管理制度。針對耳鼻喉科更名部分,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今(19)日表示,調整為「耳鼻喉頭頸外科」的提案來自相關專科醫學會,該學會早已更名為「台灣耳鼻喉頭頸外科醫學會」,此次名稱修正主要為配合專業發展趨勢,並與國際接軌。針對部分民眾擔心更名後是否仍能就診一般感冒等問題,劉玉菁強調,台灣醫療體系並未限制診治範圍,例如民眾感冒可選擇就診耳鼻喉科或兒科,專科名稱改變不會影響就醫權益。她進一步說明,若新制未來正式公告,現有醫師證書及診所招牌無需立即更換,僅在新設或證書到期換發時才會使用新名稱。此外,本次修正亦將現行次專科的「感染科」與「重症醫學科」納入部定專科。劉玉菁指出,部定專科自訓練、認證到資料登錄等皆由衛福部主管並納入系統化管理,較次專科具制度保障,納入後將有助於未來人才培訓與人力調度,例如疫情期間迅速掌握重症與感染專科醫師分布,作為公共衛生決策依據。目前該修正草案正處預告階段,衛福部將彙整各界回饋後,再研擬後續修正方向與公告時程。
仿「文化幣」模式推「月經幣」 民團籲衛福部制度化生理用品補助
政府近年積極推動月經平權,致力於消除生理期汙名與性別不平等。「性平不小室」、「性別平等學生倡議連線」及民進黨立委范雲、張雅琳今(9日)推出「月經幣」政策構想,呼籲政府將生理用品補助制度化,讓學生能自主選擇購買所需用品,真正落實月經平權。民間指出,目前生理假尚未被明文納入《性別平等教育法》細緻保障,導致不同大學或學校落實情形不一。根據民團近期調查顯示,許多大專學生請生理假仍會被扣分、不能補考、限制天數、要求附醫師證明,甚至部分課程不承認生理假,顯示制度缺口仍待補強。另外,「性別平等學生倡議連線 」代表邵恩宇指出,除了去除月經汙名、完善請假機制,也應正視經期帶來的經濟負擔。她以自身為例,每月需支出約170元購買衛生棉、90元止痛藥。雖然教育部於前年將生理用品經費補助納入「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但相關內容未明確規範補助方式與金額,也未新增助學金總額,導致學校承辦人多不清楚執行細節,使政策流於形式。民團強調,經期需求不應以貧窮線劃分,政府應避免讓月經成為教育、財務與健康不平等的來源。因此提出「月經幣」構想,仿照「文化幣」模式,讓有月經的學生可依需求購買生理用品或止痛藥等必需品。民團呼籲衛福部正面回應並推動政策,讓「月經幣」成為國家信任與尊重女孩選擇的象徵,使月經被政策正視、被社會理解,真正落實月經平權。
50歲男做「陰莖增大術」猝逝 醫提醒:外觀變大不等於性功能提升
日前台北市一名50歲男子接受「陰莖增大術」後不幸身亡,執刀醫師已被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究竟陰莖增大術有需要做嗎?有什麼注意事項?對此,林口長庚醫院高齡泌尿科侯鎮邦主任在fb粉絲團表示,不少患者都期待手術能讓自己變得更「雄偉」,但其實只是讓外觀變大,性功能不會變得更好,也不會讓排尿更順暢,且這類手術非常複雜,建議非必要情況下謹慎評估。「陰莖增大」不等於性能力提升!醫揭適用情況侯鎮邦主任進一步用隆乳手術與陰莖增大手術做比較。女性進行隆乳手術成功後,外觀明顯看到變化,自己和伴侶通常都會更開心,但陰莖增大手術後,往往只是患者自我感覺良好,女伴的滿意度通常不會因此提高。「女性更在意的其實不是大小,而是功能,還有兩性關係當中的氣氛、親密感、信任感。大小在女伴的心目中排序是很後面的。」至於什麼情況下可進行陰莖增大手術,侯鎮邦主任認為,只有在「真的很小、小到已經讓人自卑,影響日常生活」,或是「曾經受過外傷,嚴重缺損需要重建」的情況下,才會建議患者考慮手術治療。陰莖增大術困難又複雜 了解「這點」防不肖業者「在我心目中這項手術的困難度、嚴謹度、複雜程度,遠比我所熟練的達文西手術、攝護腺拉提、攝護腺雷射,複雜太多了。所以我沒有在做。」侯鎮邦主任也提醒,要執行陰莖增大術,醫師必須經過特別嚴謹的訓練,能夠熟練進行手術的醫師在台灣人數相對較少,但市面上魚目混珠、以假亂真的不肖業者卻相當多。因此,患者有意進行手術,一定要先掌握醫師的背景與資格才有保障,最基本要確認醫師是否有泌尿專科,或是整形外科專科醫師證書。侯主任強調,這種傳統的專科醫師證書必須經過5至6年嚴苛的專科醫師訓練、通過專科醫師考試,再經由衛生福利部依據「醫師法」認證核發,「僅有外科專科醫師證書是不夠的。」對於擔心手術風險,又希望看起來比較「雄偉」的患者,侯鎮邦主任建議,患者首先可以減重,尤其是減去皮下脂肪,再來是修剪毛髮。這兩種方法即簡單,又不具侵入性,可幫助有需求的人達到視覺增大的效果。【延伸閱讀】夏季防中暑還要防泌尿道感染 醫曝「高危險族群與5大高風險因素」「夜尿、尿急又怕影響性能力?」男性必知攝護腺治療指南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6294
男做陰莖增大術慘死!衛生局揭奪命醫丁斌煌黑歷史 改名2次、6年7違規
台北市中山區某醫美診所9月17日傳出醫療事故,一名50歲簡姓男子花了40萬元進行陰莖增大手術,術後復原期間身亡,警方將涉案的執刀醫師丁斌煌帶回訊問,今(18)日下午則被移送至北檢複訊。有消息指出,丁男動刀害死病患非首次,對此,台北市衛生局也公開丁男違規黑歷史,且他曾改名2次,曾服務多達4家診所。經查衛生福利部醫事管理系統,丁炳○醫師更名為丁立○,後更名為丁斌○。丁醫師服務或擔任負責人的診所,歷次為:必○診所、性○診所、亞○醫美外科診所及安○美醫美外科診所。衛生局也表示,本案若經醫懲會決議廢止醫師證書,衛生局會依據醫師法29-2條規定:「廢止醫師證書,由中央主管機關處罰之。」,移請中央辦理。違規事項如經查證屬實,會依醫療法及醫師法規定裁處,以維護民眾就醫權益。衛生局公布丁斌煌醫師6年來違規7次,被開罰金額共計27萬元。分別說明如下:1、109年違反醫療法第12條第3項規定,不符醫療機構設置條件,裁罰2萬元整。2、110年分別違反醫師法第12條規定,未依規定製作病歷,裁罰2萬元整;違反醫療法第86條規定,不得刊登優惠醫療廣告,裁罰10萬元整;違反醫療法第12條第3項,不符醫療機構設置條件,裁罰2萬元整。3、111年違反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第29條暨醫療法第62條第2項,未經本局核准即執行特定美容醫學手術項目,裁罰5萬元整。4、113年分別違反醫師法第12條,未依規定製作病歷,裁罰4萬元整;違反醫師法第8條之2,未依規定支援報備,裁罰2萬元整。衛生局針對男子術後死亡案件,已依醫療法108條規定:「醫療機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其情節就違反規定之診療科別、服務項目或其全部或一部之門診、住院業務,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開業執照:一、屬醫療業務管理之明顯疏失,致造成病患傷亡者。…」進行調查。另外,依醫師法25條規定:「醫師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醫師公會或主管機關移付懲戒:一、業務上重大或重複發生過失行為。二、利用業務機會之犯罪行為,經判刑確定。三、非屬醫療必要之過度用藥或治療行為。四、執行業務違背醫學倫理…。」同法25-1條規定:「醫師懲戒之方式如下:一、警告。二、命接受額外之一定時數繼續教育或臨床進修。三、限制執業範圍或停業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四、廢止執業執照。五、廢止醫師證書。…」
飯前喝水有助減肥!這類飲料有類似效果 1種湯可「代謝多餘鈉」
喝水有益身體健康,尤其在飯前喝水,有助抑制食慾、減少熱量攝取。醫師證實這有研究佐證,不過假如改成其他飲料或湯,目前仍沒有明確證據,因此建議還是選擇水,但有幾種飲料以及1種湯,可以達到和水相似的功效。鄧雯心醫師在節目上解答,飯前先喝水確實有研究支持,可以提升代謝,若是換成其他飲料,就沒有確定的證據。臉書粉專「Cofit 我的專屬營養師」指出,如果只是想「先填個胃」增加飽足感,綠茶、無糖飲料,或是蔬菜湯,只要不含糖,都可以達到類似效果,因為能先讓胃有些微飽足感。那麼飯前喝湯有沒有效?必須看湯的種類而定,像是牛肉湯、酸辣湯、高油高鹽湯,皆不建議,因為先喝只會增加負擔。而清淡蔬菜湯(像哈佛蔬菜湯)可以先喝,鉀離子可以幫助代謝多餘鈉,還能增加飽足感,但要記得不必額外加鹽。飯前喝湯對減肥是否有效,要看湯的種類而定。(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至於水,就是減脂的神隊友,每日建議飲水量為體重乘以30~35毫升,以60公斤為例,就是1800~2100 ml,其中一半可以是無糖茶或黑咖啡。不過,小心咖啡別喝過量,咖啡因一天別超過300毫克,否則除了失眠,還可能因利尿造成脫水。事實上,英國伯明罕大學(University of Birmingham)在2015年曾對84名肥胖的成人進行測試,在12周內讓41人飯前喝500毫升的水、43人飯前不喝水,只幻想「自己很飽」,結果顯示飯前喝水平均多減去1.3公斤,也證實飯前喝水減肥是有效的。
專業成護身2/判刑後仍可換縣市繼續執業 醫懲會判決機制存「從輕」疑慮
醫師涉犯性侵病患卻可換縣市繼續營業的問題,引發社會對「狼醫」處置機制的高度關注。儘管法院已判刑,其仍能透過更換診所名稱繼續行醫,凸顯台灣在醫師懲戒與監督制度上的漏洞與爭議,也引出對醫懲會運作、醫界自律及司法與專業機制銜接問題的討論。2021年,精神科醫師孔繁錦在休息室強吻並觸摸女病患,更進一步進行性侵,遭新北地院判刑4年。離譜的是,他在遭起訴後再度涉嫌性騷擾;即便二審因性侵、性騷遭判刑,仍能僅靠更改診所名稱繼續執業。台灣對「狼醫」的判決與處置,究竟出了什麼問題?依《醫師法》第25條規定,若醫師在業務上有重大或重複過失、利用診療犯罪、過度用藥或治療、違反醫學倫理,或其他不當行為,醫師公會或主管機關可移送醫懲會處理。依第25條之1,懲戒方式包括警告、要求進修、限制執業、停業,甚至廢止醫師證書。高雄婦女新知基金會理事長吳惠玲律師指出,由於醫懲會不具調查權,往往須等司法判決確定後才能做出懲處,因此過去不少涉案醫師透過司法程序,拖延停業時間,繼續行醫。(圖/翻攝自高雄婦女新知基金會)由此可知,當醫師在看診過程中做出違反醫師道德或犯罪行為,經患者或家屬等人通報後,由醫師公會或主管機關移付醫師懲戒委員會處理。如醫師對決議不服者可請求覆審,則再交由懲戒覆審委員會複審。過去擔任醫懲會委員的律師吳惠玲指出,因為培養出一個醫師所花費的社會成本較高,除非犯下重大錯誤,否則處分通常較輕。而醫懲會在審查時,許多案件也仍在訴訟中,醫師辯方各執一詞,醫懲會又缺乏調查權,因此在司法程序尚未結束前,做出處分十分困難。據了解,各縣市政府衛生局下置醫師懲戒委員會,其中成員三分之二為醫師,過往做出的判決引發社會質疑。公民人權協會調查小組指出,以孔繁錦所涉案件在定讞一個多月後,新北醫懲會都遲遲沒有開會,同業之間彼此都不願意開罪對方的默契,然而鄉愿、姑息卻縱容的醫師的罪行,凌遲被害人的傷口。一位擔任醫懲會資深委員透露,依照過去委員會審議經驗,多數犯下性平案件的醫師只要願意檢討、作出懺悔或願意將功贖過赴偏鄉服務,多數委員都會起憐憫之心,處分限制執業幾個月給予贖罪的機會。之前有一案例是連續侵犯兩位病患,最終醫懲會就決定撤銷其執照,當然外界的聲量很重要,醫懲會也會酙酌輿論的力道決定處分輕重。醫療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雅惠認為,若發生有違醫療倫理之事實,醫懲會和醫療團體應主動做出回應,訂定醫療倫理的共識和指引。(圖/翻攝自醫療改革基金會臉書)當被問到是否會有醫界袒護同業的問題存在時,該委員也坦言,不排除有前輩對後輩特別關照,或背後有一些團體的力量存在,甚至特別請託的狀況,不過委員會屬多數決,如果最後結果是輕懲,那也要尊重。不過,每個委員都有社會的責任,如果有不公的事件發生,那就讓大眾的聲音檢討,逐漸將不適任委員導回正軌。醫療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雅惠強調,若發生有違醫療倫理之事實,醫懲會和醫療團體可以做的事,絕對比現在更多。自律的專業團體應該在發現問題時主動做出回應,舉例歐美地區,很多醫學倫理的共識和指引,也是在爭議案例出現後,由醫師公會和各科醫學會主動訂定出來,並且釋放公開的訊息,讓爭議事件轉化為機會教育,促使社會大眾和醫界理解目前有哪些議題是大家應該更注意的,建立讓醫病關係更合理運作的界線。
手工皂店靠「醫療行銷」業績翻倍 最終慘遭檢舉罰款
1家原本生意冷清的網購手工皂店,因為聽到有人建議將行銷重點放在「顧客得到的價值」後,短短3個月內營業額暴增至15萬元,卻最終因涉嫌違反《醫療法》而被檢舉,不僅產品下架、帳號遭封,還得將先前賺到的錢,全數吐回去繳罰款。醫師吳承羲近日在臉書粉專「東村誠醫師的診療室」分享,該手工皂店的老闆娘一開始主打天然成分與純手工製作,甚至拍攝了許多精美影片,但始終未能帶動銷量。直到有人建議她改變行銷策略,將重點放在顧客能獲得的實際效果,例如標榜洗完之後「敏感肌改善」、「皮膚變光滑」甚至「痘痘消失了」,結果詢問度果真明顯提升,營業額更在短短3個月內,從10萬元翻漲至15萬元。然而,這段看似成功的經歷卻以慘痛結局收場。吳承羲搖頭嘆,這名業者因涉嫌違反《醫療法》遭人檢舉,帳號被封鎖、商品全面下架,「賺的錢全部吐回去繳罰款,還不夠賠。」依照現行規定,若非醫療機構刊登醫療廣告,將依《醫療法》第104條處以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的罰鍰;若廣告內容涉及虛偽、誇張、歪曲事實或有傷風化者,還可依第103條第2項,除處5萬至25萬元罰鍰外,更可能面臨1個月至1年不等的停業處分,甚至被廢止開業執照,由中央主管機關吊銷醫師證書1年。
模仿社群「熱水挑戰」 美12歲男童燙傷9歲親弟
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發生一起駭人惡作劇!一名12歲男孩疑似為了模仿社群平台上的「熱水挑戰」(Hot Water Challenge),竟將微波爐加熱至沸騰的熱水,直接倒在9歲熟睡中的親弟弟身上,造成弟弟頸部與胸口大面積燙傷,情況嚴重。根據《紐約郵報》(New York Post)與當地《蘭開斯特線上》(Lancaster Online)報導,蘭開斯特鎮警局指出,事件發生於7月29日凌晨,地點在一處居民住宅內。嫌犯事先將水放入微波爐加熱至高溫,再趁弟弟熟睡時突襲潑下,並用手機錄影,疑似打算上傳至社群平台。家人聽到弟弟的慘叫聲衝進房間,才驚覺發生了駭人事件,立即撥打911求救。受害男童被送往艾倫鎮的李海燒燙傷中心(Lehigh Burn Center)急救,醫師證實他胸口與頸部有二度燙傷,部分皮膚出現水泡與脫落,所幸目前生命跡象穩定,但後續仍需長期復健與疤痕治療。警方表示,涉案的12歲兄長當場被逮捕,並依加重傷害罪與危害他人安全罪起訴。他將在少年法庭接受審理,並由少年輔導機構評估其心理狀況。「熱水挑戰」是一種近年在YouTube、TikTok等平台流行的極端挑戰行為,參與者可能會將滾水倒在自己或他人身上,甚至直接飲用。雖然多數平台已下架相關影片並封鎖關鍵字,但部分內容仍透過私密群組或海外網站流傳,對青少年造成嚴重安全威脅。類似悲劇並非首次發生。2017年,美國佛州一名8歲女孩在表親的慫恿下,透過吸管喝下滾水,不幸燙傷喉嚨致死;2018年,印第安納州一名15歲少年在睡夢中被友人潑下滾水,導致胸口與臉部二度燙傷。這些案例凸顯家長監督孩子上網的重要性。蘭開斯特警方呼籲,家長應與孩子定期討論網路內容的真實性與風險,並安裝適齡監控工具,避免青少年受危險網路潮流影響。該案目前仍在調查中,警方將持續追查影片來源與可能的共犯。美國賓州一名12歲男童為模仿社群平台『熱水挑戰』,將滾燙熱水潑在9歲熟睡弟弟身上,導致嚴重燙傷。(圖/翻攝自X)
她腿部手術後難眠 靠護理師給1食品止痛!醫揭背後原理
美國一名女子分享,她在手術後因腿部抽筋痛到無法入睡,沒想到護士竟給她一包芥末服用,結果她的不適感真的緩解許多。這段經驗不僅在TikTok上引發網友熱議,也獲得醫師證實,並指出其中的科學依據。《每日郵報》報導,這名叫做蘇西格里芬(Susie Griffin)的女子在TikTok發布影片,內容提及她因腳踝骨折住院,術後經常半夜被痛醒,結果一名護士某天給她一包芥末醬,說這是從洗腎病人那裡學來的撇步,雖然不清楚原因,但對很多人都有幫助。蘇西後來於睡前服用一匙芥末,結果真的能安然入睡。另一方面,蘇西將這個經驗錄成影片發上網後,吸引超過4萬人次觀看,許多網友也在留言區證實這招有效,其中就有一名網友說「確實有用!我的腿抽筋已10年,睡前吃一點芥末就能緩解」。另一人則留言,「我們高中足球隊場邊也都會準備芥末包。」針對這個疑問,美國麻醉科醫師蘇德(Dr. Kunal Sood)也在TikTok解釋其中原理。他推測,芥末中的醋酸(acetic acid)可刺激口腔裡的TRP受體(瞬時受體電位通道,TRP通道),進而修正肌肉與神經間異常訊號,達到緩解抽筋的效果,「基本上,肌肉痙攣是由於肌肉和神經元間的連接出現故障所致。」蘇德指出,這種機制的理論基礎來自2020年刊登於《肌力與體能訓練期刊》(The Journal of Strength and Conditioning Research)的研究。研究人員認為,黃芥末醬對運動員而言,或許可作為防止抽筋的補充品。此外,芥末還含有鎂與鉀,有助於改善電解質失衡,進而幫助入眠。不過蘇德建議,民眾若想試試這種方法,可從一小匙芥末開始,但若肌肉不適症狀持續出現,仍應諮詢醫師。除了芥末外,有些網友也分享泡菜汁同樣有能幫助緩解抽筋。而同一份研究中,研究人員也曾預設泡菜汁具有類似效果。此外,蘇德一周前也曾發文表示,睡前吃一小匙花生醬有助改善睡眠,原因是花生醬富含色胺酸(tryptophan),這是一種有助製造血清素的胺基酸,能讓大腦更放鬆。此外,花生醬也含有健康脂肪,能穩定血糖,避免因血糖飆升半夜醒來。
中國驚現非法「速成醫美培訓班」 培訓師為人施打美容針「一針昏厥發黑」險喪命
近日,中國央視揭露了一起關於醫美行業非法「速成培訓班」的恐怖故事。有不肖業者以醫美行業的高收入為誘餌,四處吸引毫無醫學知識基礎的一般人付費參加所謂「速成」、「包教會」的培訓班,最後險些在培訓班上鬧出人命。據中國央視新聞報導,根據該國相關規定,要從事醫療美容行業,需要接受8到10年的醫學教育培訓,並取得包含《醫師資格證》、《執業醫師證》等諸多證件才可執業。然而市面上對醫美服務的需求量極大,不少人又比起安全性更在乎價格,導致大量非法的「地下醫美行業」應運而生。記者指出,在社交平台上時常可以看見各種「醫美培訓零基礎」、「精品小班授課」、「全國開課」、「包教會」、「推薦就業」等字樣的醫美培訓班廣告,連繫後得知對方自稱「九維集團輕美教育」,宣稱該集團有15年美容教育的經驗,並在中國各地主要大城市皆有開課。但銷售人員也坦承「沒有醫美教學的許可」、「開不了發票」。但只要繳交人民幣8600元(約新台幣3.5萬元)的費用,並接受3到4天培訓。銷售人員還表示,之後如果有需要,可以無限次的重複回培訓課程上課。這些培訓班在中國各地城市皆有開課。(圖/翻攝微博)央視記者潛入參與培訓課程後發現,這些在全國各大城市召開的「培訓班」,往往是租用旅館提供的會議室上課,接受所謂「培訓師」的教學,甚至在沒有任何合格醫師在場的狀況下,任由學員們互相以彼此對象練習針劑注射。該培訓班在沒有任何合格醫師在場的狀況下,任由學員們互相以彼此對象練習針劑注射。(圖/翻攝微博)在課程的第3天,記者遇到了培訓班「臨時中止」的事件,原來是該課程的「培訓師」們一邊在同間旅館開了房間進行非法醫美服務。正是其中一名培訓師在為一名女子注射美容針後忽然暈厥、心搏停止、全身發黑。培訓師見狀趕緊撥打醫療緊急電話求援,醫師判斷是出現了過敏性休克的狀況,嚴重時將導致對方喪命,所幸搶救及時,最後這名女子已經脫離險境。記者再度深入追查所謂「九維集團」的來歷,發現雖然在網路上有著盤根錯節的關係機構,學員結訓也會收到號稱「中國醫美科學管理培訓中心」核發的證明書,然而實際聯繫,不是電話不通,就是查無此單位,或者登記地址跟實際情況毫無關係,一番調查之下,完全找不到任何真實存在的合法經營主體,這個所謂「培訓班」的性質,自然也就可想而知。廣州市衛健委表示,非法醫療美容已成為當地監管重點。近年來,隨著醫美行業快速發展,非法經營、無證行醫、假冒產品等問題層出不窮。為打擊此類亂象,當地已加大執法力度,定期對醫美機構進行檢查,並對違規行為實施嚴厲處罰。同時,當局呼籲消費者選擇正規醫療機構,查驗機構資質與醫師資格,避免因低價誘惑而忽視風險。
43歲女輔導誘17歲男學生「辦公室激戰」! 她被判刑痛哭:我失去丈夫家庭
美國知名天主教菁英男子高中爆出駭人性侵案!43歲女校輔艾蜜莉納特莉(Emily Nutley)利用職務之便,多次在校內辦公室與17歲學生發生性行為,還以裸照、零用金和考試答案誘惑對方,威脅若被甩將輕生。案件近日宣判,她當庭淚灑法庭哭喊:「我已失去丈夫、家庭、朋友,不配被原諒。」畫面曝光引爆全球輿論。女輔導員納特莉被判3年,當庭淚灑法庭痛哭失控。(圖/Hamilton County Sheriff's Office)據《紐約郵報》報導,這起醜聞震驚全美。納特莉任職於辛辛那提「聖薩維爾高中」,名列當地菁英男校,本應幫助弱勢學生,卻鎖定未成年男學生展開「辦公室激戰」,還多次傳送裸照,並給予每月零用金與考試答案,甚至威脅若男學生終止關係「我就會自殺」,讓男方長期陷入恐懼與壓力。男學生在庭上透過檢方助理陳述:「一開始根本不知道自己被利用,她死纏爛打,還在公開場合讓我抬不起頭。即便在球賽場合,觀眾席還有人大聲喊她名字羞辱我。」他痛訴人生因此被徹底改變,要求法院判處重刑10年。受害17歲學生庭上痛訴遭威脅、遭性侵長期受折磨。(圖/翻攝自FOX 19)案發於去年秋季學期,醜聞曝光後,納特莉當場遭解雇,丈夫隨即提告離婚。她今年4月已認罪兩項性侵罪,法庭最終判處3年有期徒刑。納特莉當庭淚崩:「我跨越了永遠不該跨越的界線,每天都在自責,我的孩子也因我蒙羞。我失去了一切,無法原諒自己。」檢方痛批她「鎖定最脆弱的對象下手」,要求重判至少5年徒刑,醫師證詞則形容納特莉是「破碎的人」,長年深陷心理疾病與藥物濫用。但納特莉也自承:「我沒資格獲得原諒。」菁英男校爆性侵!43歲女輔導「傳裸照、零用金」色誘17歲男生,當庭痛哭認罪。(圖/翻攝自X)
燒刺青店釀2死還嗆「殺全家」 19歲嫌犯判賠1173萬
屏東男子許濸雄在前年10月縱火刺青店,導致老闆夫妻倆死亡,案發後還辯稱自己有憂鬱症,法官去年11月依殺人罪判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但被害家屬認為判太輕,因許曾放話要殺他們全家;至於民事賠償部分,近日審結,法官判許應賠黃姓老闆雙親共1173萬3655元,可上訴。2023年10月29日清晨4時31分許,屏東市民享路的刺青店民宅1樓傳出火警,警消獲報緊急派員搶救,5時16分撲滅火勢,這場惡火造成28歲陳姓老闆娘送醫不治、30歲黃姓老闆重傷,而黃姓老闆在加護病房搶救8天後不治。警方在案發後不到10小時逮到涉嫌縱火的19歲許濸雄,許在偵訊時強調自己患有憂鬱症,更拿出相關藥物佐證,並強調自己只是要給對方警告,沒想到會鬧出人命,但警方事後調查發現,許不僅沒有醫師證明,更未領有手冊,而旁人也怒斥,「這人的精神根本比我們都正常」。案經審結後,去年11月15日法官依殺人罪判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但被害家屬認為判太輕,擔憂許在44歲就能申請假釋出獄,屆時他們將生活在恐懼中,因為許曾在審理期間放話要殺他們全家。事過近7個月後,民事賠償部分近日審結,許雖然仍強調自己患有精神疾病,但法官依舊不採信,判許應賠償黃姓老闆父親601萬4823元、母親571萬8832元,共1173萬3655元,可上訴。
駕駛癲癇發作衝撞釀1死1重傷 交通部:發病患者1至2個月內複檢
台南市玉井區20日發生38歲嚴姓男子,疑似癲癇發作開休旅車暴衝釀1死1重傷重大事故,15年前嚴男也因癲癇發作撞死人被判緩刑,肇事隔年遭吊銷駕照,2012年再度考取駕照,卻憾事重演。交通部表示,研擬修法與衛福部、勞動部等介接就醫與保險資料,要求監理單位鎖定疑似失智、癲癇潛在風險駕駛,1至2個月內複檢,若醫師判定不適合駕駛須強制繳回駕照,未繳回可註銷。持身心障礙證明的嚴男自述癲癇發作釀禍,偵訊也帶著1大袋藥包,訊後被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這也是繼去年8月成大圖書館女職員下班駕車,因癲癇發作釀1死4傷重大車禍後,台南再傳駕駛癲癇撞出人命的悲劇。市長黃偉哲說,癲癇病患在健保署都有用藥資料,建議中央加強「道德勸導」。台灣過去禁止癲癇患者考汽機車駕照,被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認定歧視,2020年有條件放寬,逾2年未發病並檢具診斷證明可考照,每2年須提出3個月內醫師證明換發駕照。但仍發生可控癲癇患者,換照後突發病而肇事,遭質疑難有效管理。交通部指出,為找出潛在不適合開車或騎車的高風險駕駛,研擬修法介接就醫及保險資料,只是要失智、癲癇或青光眼等,將通知監理單位鎖定潛在風險駕駛,要求疑似發病患者1至2個月內複檢,若醫師判定不適合駕駛須強制繳回駕照,未繳回可註銷。若患者持已註銷駕照上路,可罰6000元至2.4萬元罰鍰,若繳回駕照後,經診斷逾2年未發病可重新考照。行政院已核定修法草案,將依程序函送立法院審議修法。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呼籲,應立即啟動制度改革,納入駕駛的健保病史作為審核依據,針對重大疾病、慢性病史,尤其有精神疾病的駕駛,應採預防性駕駛限制措施,把關制度才能真正防止悲劇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