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裁
」 交保 羈押 抗告 李義祥 羈押禁見
台鹽綠能光電弊案延燒 陳啓昱、蘇坤煌不服延押「抗告遭駁回」
涉及台鹽綠能弊案,被控掏空公司資產近4億元的前台鹽董事長陳啓昱、前台鹽綠能總經理蘇坤煌、鴻暉公司負責人蘇俊仁等3人交保後被台南高分院撤銷發回,台南地院9月26日重開羈押庭後,認定3人仍有串證、逃亡之虞,裁定延押2個月,陳啓昱、蘇坤煌提起抗告,4日被台南高分院駁回,自9月28日起續押2個月確定,不得抗告。台南高分院裁定理由指出,陳、蘇2人的羈押理由均存在,且2人交保後,5位證人即向法院請假不到庭作證,2人均有影響證人的可能,原羈押原因與必要繼續存在,並無違誤。另外,原審斟酌訴訟進行程度及其他一切情事,認陳、蘇2人羈押原因及其必要性仍未消滅,裁定駁回2人具保停止羈押聲請,乃就具體案情依法裁量的職權行使,經核並無違誤。陳啓昱於9月24日以600萬元交保,步出台南地方法院,隔天被台南高分院發回更裁,9月26日再次被裁定羈押。(圖/報系資料照)陳啓昱、蘇坤煌、蘇俊仁等3人9月22日獲台南地院裁定分別以600萬、400萬、4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實施電子監控,檢方不服提出抗告,25日台南高分院裁定撤銷發回台南地院重裁。9月26日台南地院重開羈押庭時,陳啓昱等3人均向法官表示健康不佳,且未收到台南高分院的裁定書為由,並指台南高分院撤銷交保的速度太快,太過草率,請求維持交保的原裁定。經過審理後,台南地院合議庭裁定延押理由指出,3人涉犯重罪,仍有串證及逃亡之虞,且全案審理需傳喚86名證人,經交互詰問後,證人證述範圍實已大幅超出偵查中具結作證之內容。再者,3人獲交保後,原本9月26日傳喚要進行交互詰問的5名證人,收受通知後,均臨時請假,通知法院無法到庭,顯視3人交保對證人仍有影響力。高分院裁定理由指出,以陳啓昱、蘇坤煌的經歷所可能產生之影響力,台南地院認2人有勾串證人、共犯及滅證之高度風險,尚難僅以具保、限制出境、出海、科技設備監控等強制處分防止之,並無違誤,對2人應予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及駁回具保停止羈押聲請的裁定,乃就具體案情依法裁量的職權行使,經核並無違誤。陳啓昱、蘇坤煌的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不得再抗告。
花蓮查水表 幕後黑手明良臻撤保遭羈押禁見2個月
花蓮罷免案爆違法查對個資,遭外界質疑「查水表」,被疑幕後黑手的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原50萬元交保,檢方提抗告,花蓮高分院裁定撤銷具保,花蓮地院28日重開羈押庭,裁定明良臻羈押禁見2個月。縣府表示,司法調查動輒得咎,呼籲還給基層同仁清白跟尊嚴。花蓮市戶政事務所上月派員登門查對罷免連署人身分,引發「查水表」爭議,多位議員直指明良臻是幕後黑手,檢調帶回7人偵辦,僅明良臻遭檢方聲押,花蓮地院裁定所有被告均交保,花蓮地檢署當天即提出抗告,經花蓮高分院裁定撤銷原處分,發回地院重新裁定。花蓮地院昨開庭重裁,合議庭認為,明良臻涉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中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且供述情節與相關證人證詞、證據不符,有湮滅證據、串證之虞。此外,明良臻縱然暫離或辭退該職務,亦仍對於相關共犯、證人具有影響力,依科技設備、通訊軟體發達,恐影響證人、共犯供述或湮滅潛在證據,認有羈押被告並禁止接見、通信必要。明良臻涉罷免案查水表,昨在議會引發藍綠攻防,國民黨議員林玉芬為明良臻發聲,表示國家這麼多弊案,超思、光電等,統統都沒事,這只是涉嫌違反個資,就大動作要羈押,「小案大辦、大案不辦」,非常不公平。民進黨議員張美慧則批評縣府先前發新聞稿說選務作業時程急迫,希望中選會多一些教育訓練,但花蓮縣府並非首次辦理,說法根本「甩鍋」推給基層戶政人員。無黨籍議員楊華美要求縣府明確調查、停職查辦等動作。縣府祕書長饒忠回應「靜待司法調查」。
快訊/林岱樺涉詐助理費!雄檢抗告成功「胞弟遭撤銷交保」發回更裁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涉嫌詐領助理費案,檢方日前展開搜索,將她帶回偵查,高雄地檢署複訊後,諭令以100萬元交保;而林岱樺胞弟林岱融及2名服務處人員則遭檢方聲請羈押,經高雄地院審理,裁定3人交保。雄檢不服提出抗告,高雄高分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原交保裁定尚有疑義待釐清,因此今(25日)中午撤銷原裁定,發回高雄地院重裁。檢方調查,林岱樺涉及政治獻金案與詐領助理費,而其胞弟林岱融則控訴,聯手王姓、黃姓2名服務處人員協助作帳。對此,林岱樺今(25日)再度發聲喊冤,將繼續為清白而戰,「我會在法庭上證明我的清白。這段過程會很辛苦,但是我有信心,因為高雄市民已經用24年檢驗林岱樺,知道我是經得起千錘百煉、不貪不取的人。」
北檢提抗告!柯文哲自由身恐現變數 民眾黨回應了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捲入京華城、競選金流弊案,遭北檢以涉嫌收賄、圖利、侵占、背信等罪起訴,總計求處28年6月徒刑。雖籌措3000萬交保金暫時恢復自由身,但北檢也即時提出抗告。北院合議庭先前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海出境,同時嚴禁接觸、干擾證人。但北檢隨後於27日晚間,向法院提出抗告,全案將由高院儘速裁定,最快今(28日)將決定是否發回北院重裁。對此,民眾黨表示,柯文哲深知自己對民眾黨及第三勢力的責任,不可能冒著風險逃亡,讓民眾黨陷入危機。而過去檢方濫權提訊,沒有傳票就將柯文哲帶走;昨日接押庭上,柯文哲明確向法官說明,若按照標準程序絕對配合偵辦。民眾黨指出,法官於法庭上諭知已明確表示,檢方並未指出同案被告許芷瑜的涉案情節,證人也都已傳訊,相關事實晦暗不明的風險已降低,顯示已無持續羈押事由。民眾黨強調,羈押是侵害人權的做法,柯主席已經被關押4個月,應該給予柯文哲及其辯護律師對等的武器來為自己公平辯駁;若檢方沒有提出更多具體符合羈押要件,執意抗告,除了社會大眾難以接受以外,更將讓早已被踐踏到千瘡百孔的司法,再次公信力掃地。
陳啟昱落跑25天投案!檢察官聲押禁見 台南地院火速裁准
台鹽實業前董事長陳啟昱涉嫌利益輸送掏空子公司台鹽綠能,台南地方法院11月1日重開羈押庭時,陳卻落跑不知去向,台南地檢署4日發布通緝後,陳啟昱25日上午10點在律師陪同下主動到台南地檢署報到,經檢察官訊問後,傍晚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晚間9點多火速裁准。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聖表示,11月4日對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發布通緝後,25日上午他在律師的陪同下自行到該署報到,隨即由檢察官進行訊問;經訊問後,認為陳啟昱涉犯《證劵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證及串供之虞,依法當庭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蔡宗聖還說,南院10月24日的羈押庭諭知陳啓昱等5人無保請回後,南檢檢察官同日隨即發函相關單位對5名被告限制出境、出海;11月1日南院重開羈押庭,陳啟昱失聯,檢方也隨即派員持拘票全力緝捕他到案,但因一直無所獲,11月4日對陳啓昱發布通緝後,同日檢察官隨即發函外交部註銷陳啓昱的護照,專案小組初步查證發現,陳啓昱並無出國紀錄,仍應藏匿在國內。至於陳啟昱逃亡期間的行蹤,檢方也說,由於他的供詞避重就輕,拒絕吐露真相,可能擔心連累掩護的友人,但檢方仍將深入追究涉及藏匿人犯的共犯。檢調發現,陳啟昱在擔任台鹽綠能董事長任內,涉嫌與鴻暉國際、晁陽開發等2家土地開發商,在簽下上百公頃的光電租賃契約過程中,涉嫌不法;還另涉與光電業者共謀浮報工程款項,從中獲利上千萬元,並安插人馬在下包的光電工程公司,再透過「違約」、「賠償金」等名目,從台綠「左手換右手」搬錢賠給自家廠商,導致台綠及母公司台鹽實業虧損嚴重。南檢10月23日以陳啟昱等5名被告涉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與刑法背信罪、犯嫌重大,且有串、滅證與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台南地院24日凌晨以罪嫌不足駁回,當庭無保釋放陳啟昱等5人後,當天南檢即對陳啟昱等5人境管、限制出境,隔天再向台南高分院提起抗告。台南高分院10月28日撤銷發回重新裁定,台南地院原訂10月31日11點開庭重裁,但因為颱風來襲法官延到11月1日11點開庭,但陳啟昱直到晚間都沒有出現,當晚台南地院與南檢即分頭展開拘提行動。至於此案台鹽綠能前總經理蘇坤煌、台鹽綠能前副總經理郭政瑋、鴻暉公司負責人蘇俊仁、晁陽公司負責人戴妤倩等4名被告,均已分別被台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陳啟昱遭通緝!前妻曾姿雯傳「願受訪」又取消 南下策展連2天神隱
台鹽綠能前董座陳啟昱涉嫌收賄,1日開羈押庭不見人影,遭檢方發布通緝。消息曝光後,外界將焦點轉向曾任高雄市前民政局長、觀光局長的陳妻曾姿雯,卻爆出2人早已離婚。據悉,曾姿雯目前在民間策展公司任職,近日在高雄舉辦會展,日前一度傳出願意受訪,隨後又取消,害媒體撲空,今天(6日)則是請假未現身。台鹽綠能弊案延燒多時,檢方上月要求聲押前董事長陳啟昱等人遭駁回,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採認南檢主張,發回台南地院重新裁定。台南地院原訂10月31日開重裁庭,但因康芮颱風攪局,後延至11月1日上午開庭,豈料陳啟昱直到晚間都未出現,彷彿人間蒸發,至今行蹤不明,遭檢方發布通緝。同時間,外界也紛紛追問曾姿雯是否知道陳啟昱行蹤,卻傳出2人早在去年9月就結束約12年的婚姻。曾姿雯友人透露,有關此次事件,曾不願對外多談,連日追問已讓她不堪其擾,如今2人已無關聯,希望各界能多給她空間。據悉,曾姿雯擔任總經理的民間策展公司,近日在高雄舉辦「2024亞洲永續供應循環經濟會展」,昨(5日)一度傳出她願意出面受訪,後來又臨時取消,讓大批媒體撲空。今日上午11點會展正式登場,曾姿雯請假未現身。台南地檢署表示,檢方偵辦國營事業綠能公司疑涉不法案,檢察官於1日依刑事訴訟法第 76 條第 2 款對被告陳啟昱核發拘票,並交由司法警察執行拘提,惟迄今仍拘提無著,足認被告陳啟昱逃亡、藏匿,檢察官已於4日發布通緝,呼籲陳啟昱能儘速自行到案,亦請民眾協助提供被告去向之相關情資。
陳啟昱羈押庭未到神隱中「南檢最快4日通緝」 妻子遭追問行蹤友人爆:早已離婚
南檢偵辦台鹽綠能公司光電弊案,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涉嫌收賄案,台南地院1日召開羈押庭,他卻未到庭,無故不到落跑神隱,雖在1日晚間,法官即發拘票,同時間台南地檢署也發出拘票、動員搜捕陳啟昱,但至今仍杳無音訊,南檢指若4日搜索無果,最快會在4日對陳發出通緝令。該消息一出,引發各界譁然,質疑台南地院失職「縱放陳啟昱」。而外界也紛紛追問前基隆市觀光及城市行銷處長、陳妻曾姿雯其行蹤,據曾姿雯的友人爆料,兩人早在去年9月就已離婚,如今兩人已無關聯,希望各界能給她空間。台鹽綠能3億弊案已延燒多時,上月檢方要求聲押前董事長陳啟昱等人遭駁回,南檢抗告成功,28日台南高分院採認南檢主張,發回台南地院重新裁定。台南地院原訂10月31日開重裁庭,但因康芮颱風攪局,後延至11月1日上午開庭,豈料陳啟昱到晚間都未出現,彷彿人間蒸發,遭法官拘提。消息一出,引發各界譁然,質疑台南地院失職「縱放陳啟昱」。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台南地檢署私下對此大酸4名法官駁回率高,是以「高度保障人權自居」,只能無奈表達尊重。對此,台南地院發聲明強調,台南高分院10月28日將陳啟昱等人撤銷原裁定發回後,本院即迅速分案,承辦法官立即訂於10月31日重新召開羈押訊問庭,過程中並無任何延宕、不周之處。至於有警調人員透露,台南院檢長期「鬧不和」,因此當檢察官聲請強制處分、核票時,特定法官會直接「無理由駁回」。對此,南院則回應,審檢制度在司法實務上本有各自立場與角色,法官對檢察官聲請的強制處分有所准駁,在全國各院檢間實屬常見,強調院檢互動往來、溝通均正常,並無失和一說。同時間,外界也紛紛追問曾姿雯其行蹤,兩人在2012年交往後低調登記。然而,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其實兩人早在去年9月就已結束約12年的婚姻,此次事件她不願對外多談,連日追問也已讓她不堪其擾,如今兩人已無關聯,希望各界能多給她空間。
台鹽綠能弊案蔡姓姊弟抗告 地院更裁2人交保
台南檢調偵辦光電弊案,本月15日以銀行法、詐欺等案由,搜索傳喚承暘光電負責人蔡清旭、蔡月娥姊弟及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等人,並聲押蔡家姊弟獲准,蔡家姊弟提出抗告後,台南高分院25日發回台南地方法院重裁,台南地院晚間改裁蔡清旭、蔡月娥各以500萬、4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每周一下午5點前至轄區派出所報到。台南地院晚間也說明裁定5項理由,指依卷內證據及相關證人證詞,足認被告2人犯罪嫌疑均重大。被告2人雖自2023年迄今有多次出入境紀錄,但出國均僅短短數日且出國期間已遭檢警發動偵查及搜索,2人仍回國,難據此認被告的2人有逃亡情形。此外,被告2人雖具相當財力,但檢察官並未舉證證明被告2人有將相關資產移至國外情形,也沒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的風險。另,南院也提到,蔡姓姐弟已被檢警及稅捐機關列為重點監管對象,難有再度逃漏稅捐或虛增公司資本的情形,檢察官也未提出相關證據資料證明有反覆犯罪之虞。台南地院裁定蔡清旭以500萬元交保,蔡月娥以400萬元交保,並限制2人住居及出入境,且每周一須至轄區派出所報到。
涉行賄鄭文燦!台塑前重臣再獲1500萬元交保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貪汙收賄,日前遭聲押獲准;同案被告且獲1000萬元交保的前台塑90歲重臣楊兆麟,在檢方二度抗告成功,高等法院發回桃園地院重裁後,桃院今(18日)裁定1500萬元交保。台塑三巨頭之一的楊兆麟,與另兩巨頭侯水文、廖俊松涉嫌在2017年9月,以500萬元行賄鄭文燦,以爭取將「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周邊農地劃入開發案。侯水文、廖俊松父子共4人後續遭到收押,楊兆麟則獲桃園地院裁定1千萬元交保。檢方首次抗告並得到高院發回更裁後,桃院12日維持楊兆麟1000萬元交保。桃院解釋,因鄭文燦已羈押在案、本案主要共犯或證人也被羈押,無法認定楊兆麟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且楊兆麟偵訊前數年,已從某間捲入此案的公司退股,不會因持有相關文件有滅證之虞。維持1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兼以諭知不得對外透露偵查過程相關內容,亦不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與共犯或證人接觸。高等法院在檢方二度抗告後,17日依楊兆麟涉犯詐欺取財罪、行賄罪嫌疑重大,其逃亡、串證及滅證之虞尚非無疑,另原審諭知1000萬元金額,是否相當而符合比例原則亦非無疑。撤銷交保並發回桃園地院更裁。
鄭文燦涉貪被押!台塑前主管楊兆麟千萬交保也遭撤銷 高院發回重裁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擔任桃園市期間涉嫌收賄,遭桃園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聲押獲准;同案關鍵人物、台塑集團總管理處前總經理楊兆麟4日則獲交保。檢方提出抗告後,桃園地院12日重新召開羈押庭,維持1000萬交保裁定。經檢方再抗告,高等法院今(17日)裁定,認楊兆麟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串證、滅證之虞,撤銷交保裁定,發回桃園地院重裁。回顧整起案件,鄭文燦擔任桃園市長期間,華亞科技園區外一筆9.5公頃農地地主組成重劃會,向桃園市府申請自辦重劃。主導重劃會的楊兆麟和台塑集團前副總經理兼發言人侯水文等人集資500萬元,透過台塑集團顧問廖俊松向鄭文燦行賄。檢方聲押楊兆麟、廖俊松父子3人和侯水文,除楊獲1000萬交保外,其餘人皆遭羈押禁見。桃園地院認為,鄭文燦現已經裁准羈押在案,除楊兆麟之外,本案主要共犯或證人已進行多次偵訊,且均羈押在案,應無串證之虞。有關於逃亡疑慮部分,依楊兆麟的經濟實力、人脈、有親友住居在國外,再加上民國100年至112年均有匯款至國外,確實具有逃亡可能,不過是否有羈押必要性則另屬其他事。桃園地院指出,楊兆麟已達耄耋之齡,有持續在國內就醫明顯需求,經衡酌本案公益性、採取羈押手段必要性,並衡酌比例原則後,用相當金額具保,並佐以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的強制處分,被告及其辯護人,均不得對外透露偵查過程中相關內容,被告也不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與本案的涉嫌共犯或證人接觸下,應足以作為羈押之替代手段。針對交保裁定,檢方提出抗告成功,經高院發還更裁,桃園地院12日重新召開羈押庭,維持1000萬交保裁定。檢方不服再抗告,高等法院今日作出裁定,認為楊兆麟涉犯詐欺取財、行賄等罪,犯罪嫌疑重大,除有逃亡之虞,原裁定認其無串證滅證之虞,仍有疑義,因此撤銷交保裁定,發回桃園地院重裁。不得再抗告。
高院發回地院重審 鄭文燦聲押庭結果出爐「1200萬交保」
前桃園市長、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因涉嫌在桃園市長任職期間收賄,日前遭到檢方搜查、聲押,但後續桃園地院裁定500萬元交保,結果引起檢方不滿,隨即提出抗告。桃園高院後續裁定撤銷發回地院。目前桃園地院已於9日上午再度召開羈押庭,在歷經4小時的停審後,最終裁定鄭文燦以新台幣1200萬元交保。桃園地院上午再度召開羈押庭,裁定鄭文燦以新台幣1200萬元交保。(圖/黃耀徵攝)據了解,整起事件發生於5日,鄭文燦由於在桃園市長任職期間,疑涉入華亞科學園區開發弊案中,於2017年9月收受500萬元賄賂,後又於2018年8月將該款項交還。檢方於是於5日突襲,將鄭文燦帶回偵訊,並向法院聲押。但桃園地院於6日下午裁定500萬交保。對交保判決,檢方不服當庭提出抗告,並於6日晚間完成抗告書送交地院,桃園地院確認收到抗告書後,以最快速度處理,高院則於8日晚間以地院未詳述如何能排除鄭文燦不串證等可能性為由,撤銷原裁定,發回地院更裁。鄭文燦的委任律師帶著現金前來辦理交保手續。(圖/黃耀徵攝)而桃園地院在收到高院的卷證後,則於9日上午10點重開羈押庭。在歷經4小時候,桃園地院裁定,鄭文燦以新台幣12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鄭文燦交保才沒了 民進黨廉政會預告下重手!最重處分曝光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收賄,檢方就桃園地院對鄭文燦500萬元交保提出抗告後,高等法院今(8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桃院重裁,而屋漏偏逢連夜雨,民進黨廉政會全體委員今晚於會議中一致同意,鄭文燦若遭裁定羈押,將對其停權3年,若有更嚴重情節,會再調查處更嚴厲處分。民進黨廉政會依其「廉政條例」,對鄭文燦涉貪一事立案,並指未來司法調查審判過程中,有鄭文燦涉不法而被裁定羈押情事,將對鄭文燦處停權3年處分,如有更嚴重情節,會依條例規定調查、進行更嚴厲處分。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證實,鄭文燦若被羈押將被立刻停權;一審有罪可能依條例處以除名處分,如無罪則撤銷停權3年。邱駿彥表示,廉政會認為擔任的公職愈高,就必須給予更高要求,另鄭文燦辯護律師游琦俊也是廉政委員,但已自行申請迴避。邱駿彥也指,鄭文燦如果沒被聲押,廉政會亦會調查並請鄭說明,照法定程序走,民進黨的「紀律評議裁決條例」與〈貪汙治罪條例〉所要求的要件都是吻合的,因此就算鄭文燦獲判無罪,廉政會也可能給予處分。
台男泰國遭槍殺…小弟逃回台「獲30萬交保」 北檢抗告結果曝
潛逃海外的通緝犯「少爺」石茂強上個月在泰國曼谷遭棄屍,泰國警方鎖定5人涉案,嫌犯之一的男子周昱帆當天就搭機逃回台灣被逮。檢方依涉犯《殺人》、《轉讓毒品罪》聲押禁見,但法院卻裁定3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和住居。對此,檢方不服提起抗告,結果也出爐了。據悉,被泰警列為命案嫌犯的周昱帆和王男,早前在台灣時,周男跟著大哥王男從事殯葬業,並兼任對方司機,到了2022年泰國正式開放醫療用大麻,王男輾轉前往曼谷投資大麻店,隔年底找周男幫忙經營,而涉案5人之一的泰籍女子就是王男女友,也因此認識了涉案相關人,一夥人常同進同出。周男偵訊時供稱,雖與凶嫌同行至曼谷機場附近的廢棄餐廳案發地附近,但他並未參與殺人棄屍,案發前凶嫌只說要談事情,沒有參與凶嫌和死者石男之間的談判,也不清楚雙方有什麼糾紛,只聽到槍聲,害怕自己在國外被滅口,所以趕緊搭機返台。檢方依涉犯《殺人》、《轉讓毒品罪》聲押禁見,台北地院2月28日裁定3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主要原因是相關案件大部分犯罪行為與證據在國外,本國人在境外犯罪,需符合刑法第5、7條之規定,我國始有管轄權,聲押書及補充理由書所載之罪名,只有殺人罪、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部分台灣有審判權,其餘沒有審判權部分,不在北院所認定犯罪嫌疑的部分。不過,檢方對此結果不服,於3月5日提起抗告,今(5日)下午原裁定撤銷,發回台北地方法院重裁
泰達幣詐騙案11人無保釋放 檢抗告重裁全押了
台南地檢署偵辦一起以泰達幣作為犯罪工具的詐騙案,上月在台北、台中等地逮捕詐騙集團成員11人,並扣得「教戰守則」等事證後,懷疑涉嫌詐欺、洗錢罪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經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卻被法官裁定全數無保釋放,被外界質疑縱放詐團。經檢方抗告二審發回後,地院20日重裁以有串證之虞全數羈押禁見。法官指出此案運作時間非短,被害人數眾多,受詐騙金額甚鉅,影響層面甚廣,相關金流、虛擬貨幣來源及去向、共犯分工情形,均需加以釐清,被告等人均有羈押必要。外界質疑拖20天才重開庭,地院解釋此案12月1日發回時為夜間,分案後法官考量被告人數多達11人,加上辯護人數近20人,且所在地分散中北部,難以指揮法警送達並立即開庭;鑑於傳票需預留10天合法生效期,一旦被告無故不到,在合法送達前提下才能拘提,因此訂20日開庭。台南檢警循線逮獲涉偽裝虛擬幣商、專替詐團洗錢的「詐欺水房」11人,還查扣教戰守則,聲請羈押時法官認為教戰守則只是公司內規,金流分析報告也不足以證明被害人購買泰達幣來源是詐團電子錢包,裁定全數無保請回,警方認不符實務經驗,檢方也認定法院認事用法有違誤,經抗告後,台南高分院廢棄發回重裁。
詐團11人全數釋放惹議 台南高分院發回重裁
台南地檢署偵辦一起以泰達幣作為犯罪工具的詐騙案,上月在台北、台中等地逮捕詐騙集團成員11人,扣得「教戰守則」等事證後,質疑涉嫌詐欺、洗錢罪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經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卻被法官裁定全數無保釋放,引發縱放詐團爭議。檢方抗告後,二審廢棄發回重裁,院方預定20日開庭。據了解,此案是台南市刑大與玉井警分局聯合報請檢方指揮偵辦,經分析金流後,逮獲涉嫌偽裝成虛擬幣商、專門替詐團洗錢的「詐欺水房」共11人,還查扣教戰守則等事證,經檢具加密貨幣金流分析和虛擬貨幣金流分析報告佐證聲請羈押時,法官卻認定教戰守則只是「公司內規」,金流分析報告也不足以證明被害人購買泰達幣來源是詐團電子錢包,當場裁定全數無保請回,不僅警方認為不符實務經驗,檢方也認定法院認事用法有違誤。台南地院發言人劉怡孜12日表示,因《刑事訴訟法》有規範相關羈押要件,法院仍需檢視卷內證據來看是否達到羈押要件。至於20日開重裁庭時,已分案由強制庭其他法官裁處。劉怡孜還說,強制庭法官在裁定書指出,檢察官指稱2名被告有傳送教戰守則,但因虛擬貨幣尚無相關法制規範衍生諸多糾紛,2被告為免公司成員徒遭訟累並影響營運,要求公司成員應對檢警須謹慎陳述,也合乎常情。不過,台南高分院卻認為,針對此案涉及詐欺、洗錢等罪,檢方已舉出相當的客觀證據;至於集團內部教戰守則,不僅針對被害人提問逐條指導,對「幣商是詐騙集團嗎?」等敏感問題,也有相對應回答方式,如非涉及不法,何需「預先」教導員工回答?明顯有可議之處。
涉泰達幣詐騙11人聲押…法院竟「無保放人」檢怒提抗告 南院發聲了
台南地檢署先前偵辦1起虛擬貨幣詐騙案,發現詐團高層傳送「教戰規則」給群組成員,教他們如何應對檢警訊問,已有串證之虞,於是向法院聲押禁見11名犯嫌。沒想到,台南地院竟裁定11人無保請回,讓檢方相當傻眼,決定提起抗告。台南高分院認為抗告有理,1日撤銷原裁定發還南院,預計20日開庭重裁。據了解,台南地檢署偵辦1起泰達幣詐騙案,發現多名被害人聽信詐騙集團說法,購買泰達幣後存入電子錢包,再轉入特定投資平台,想拿回款項時才驚覺受騙,至少超過10人受害,不法金額達數百萬元。檢警長期蒐證,見時機成熟發動搜索,共逮捕11名犯嫌,訊後依詐欺、洗錢等方向偵辦。檢警查出,詐團高層曾傳送「教戰規則」給群組成員,更稱「你們誰的筆錄有一點差錯,就會搞得全部人進地檢署」等語,已有串證之虞,於是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不料11人均獲台南地院裁定無保請回,讓檢方相當錯愕,決定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認為抗告有理,1日撤銷原裁定發還重裁,預計20日開庭重裁。對此,台南地院今(12日)說明,法官於審核聲請羈押案件時,需要有犯罪嫌疑重大、具羈押事由且有羈押必要時才能裁定羈押被告,因為羈押是拘束人身自由程度最嚴厲之強制處分,應更以審慎嚴格標準來檢視。司法應冷靜與理性,倘冒然裁定羈押,日後可能衍生許多刑事補償事件,對審、檢司法形象均有損害。南院指出,又檢察官聲請羈押時,針對犯罪嫌疑重大與否,基於偵查角度,對證據評價及證明力範圍(證據可以證明到哪個部分)自有其想法,但相同的,法官基於中立審核職責,不僅參考檢察官聲請羈押理由,更需依全卷事證獨立判斷是否犯罪嫌疑重大、檢察官聲請羈押是否符合各項羈押要件,此屬審判核心,也是羈押制度從偵查回歸審判意義所在。法院進一步表示,本案仍在偵查中,相關證據內容均屬偵查秘密,不便說明,然犯罪嫌疑重大與否,應依證據整體視之,不應偏斷,故對涉案公司性質、公司提供員工內容是否確為串證的教戰守則,均屬承辦法官閱卷後對卷內證據為整體評價後,依法所為之決定。台南地院強調,基於司法個案拘束原則,法院是因個案證據來審查是否需羈押及有無羈押必要,羈押必要性也需依照各嫌疑人於個案中所涉案情節、社會秩序等因素來做比例衡平考量,政府政策及案件增加比例,均非刑事訴訟法規定應審查之羈押要件,故法官不應納入與法無關之因素來決定羈押與否。南院重申,本院對相關涉及詐騙之聲羈案件,亦有裁定羈押,並非一概駁回,益證裁定羈押係承辦法官本於審判獨立,審閱卷證後依個案做出的判斷。至詐騙犯罪類型數字增加,係屬全國性治安問題,而非台南獨有,更與法院個案裁定羈押與否,尚難認有何關連。
海軍退將孫海濤涉共諜案 橋頭地檢戰7小時讓他收押
國軍退役將領疑遭中共吸收發展組織,橋頭地檢署本月9日指揮警調搜索26處、約談20餘名退役將領,合計多達30顆「星星」。其中蔣緯國前秘書祝康明、海軍退役少將孫海濤、及高雄市退伍軍人協會理事長退役上校劉萬禮等3人被檢方聲請羈押,一度獲得交保,檢方抗告後,案情急轉直下,高雄高分院撤銷原裁定,橋頭地院昨天開庭7小時,最後裁定祝、劉、孫3人收押禁見。橋檢指出,祝康明、孫海濤、劉萬禮 3人遭中共吸收後,利用軍方人脈從2017年至2023年間,長期物色、引介國軍特定階級、軍種退役的高階軍官赴中國及美國等地接受招待,提供對岸統戰組織接觸、拉攏甚至吸收我方退役軍官機會,並宣傳「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等統戰思想、並發展組織。孫海濤、劉萬禮還共同受陸方滲透來源資助舉辦活動,要求支持特定候選人,並分別發送粽子及花生糖等禮品,以此方式支持特定候選人。檢方認為祝、孫、劉所為,違反《國家安全法》第2之1條第1款涉有同法第5之1條之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罪。孫、劉另涉犯《反滲透法》第4、7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6條第1項罪嫌。橋頭地檢11月13日認為祝康明、孫海濤和劉萬禮等3人罪嫌重大,聲請羈押,橋頭地院則裁定祝、劉各50萬元交保,孫60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除上述3人遭聲押獲交保,另有一名海軍退役葉姓少將則在台北遭約談,獲無保請回,橋檢不服提起抗告,高雄高分院17日發回橋頭地院重裁,橋院昨天上午開庭重審,歷經近7小時審理,3人全數改裁收押禁見。
役男入營尿液驗出大麻 稱「吸朋友電子煙」險入勒戒所
大學二年級的軍事訓練陳姓役男入營時被驗出尿液呈現大麻反應,遭憲兵隊移送法辦。陳男堅稱只是抽了朋友含有大麻成分的電子煙,但檢方不採信他的說詞,並向法院聲請送勒戒。陳男提抗告獲撤銷重裁,高雄地院念在陳男是初犯,駁回檢方聲請。去年10月23日陳男進入陸軍步兵第一○九旅步二營服役,接受抽查採尿時、顯示尿液中含有大麻代謝物陽性反應,表示驗尿時間點回推7天內,曾接觸過大麻。陳男接受調查時強調,放假時曾服用止痛藥,還抽了朋友的紙菸和電子煙,止痛藥遭憲兵隊扣押,送驗後無檢出大麻相關成分。檢方認為陳男狡辯,向法院聲請將陳男送入勒戒所觀察勒戒,希望他短時間內專心戒除毒癮。陳男對此提抗告,強調自己不曾接受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自己是初犯。法院當時未傳喚他到庭陳述意見,或以書面通知給他言詞或書面陳述、答辯的機會,亦未通知檢察官到場陳述聲請觀察、勒戒裁定的理由並提出必要證據,僅以形式上書面審查,就准許檢方聲請將他送勒戒處所執行觀察勒戒,實有侵害他受憲法保障的聽審權及訴訟權。陳男還強調,自己「誤吸」朋友含有大麻成分的電子煙,已知悔悟、不敢再犯,也願意自費配合戒癮。若進勒戒所,會導致他的大學肄業。高雄高分院審酌陳男是初犯且沒有施用毒品受戒治的紀錄,聲請書上也未載明不給予陳男戒癮治療緩起訴處分的理由,最後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地院重裁。高雄地院念陳男是初犯,對毒品也難認有高度依賴性,目前亦未在監、在押,應得自行至醫療機構進行具成效之戒癮治療,最後駁回檢方聲請,陳男不必被送入勒戒所觀察、勒戒。◎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
雲林綠電弊案重大進展!行賄業者改羈押禁見
台北地檢署偵辦營建署雲林綠電弊案,有重大進展。涉嫌行賄營建署道路工程組組長張之明的業者陳登來,檢方聲押禁見陳失敗,提起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撤銷發回台北地院重裁,北院二度開庭後,法官裁定將陳羈押禁見。檢調懷疑陳登來因另涉營建署雲林綠電案行賄高官,因此陳被收押後,案情可望將擴大發展。另張之明、「白手套」立委鄭天財辦公室前執行長張騰龍也向高院提起抗告,但遭裁定駁回,2人遭羈押禁見確定。北檢查出,營建署2021年、2022年辦理雲林縣太陽能光電板設置案、前瞻計畫雲林縣道路改善工程補助案、市區道路規畫電腦軟體採購案時,業者透過立委助理張騰龍擔任「白手套」招待營建署道路工程組組長長張之明喝花酒,除飲宴並行賄數百萬元。北檢7月中聲押禁見張之明、張騰龍和業者陳登來、江俊昇4人,北院裁定張之明、張騰龍羈押禁見;審酌陳登來坦承部分行賄事實、江俊昇承認行賄,裁定陳以300萬元、江以70萬元交保。但北檢認為,陳登來與張之明、「白手套」張騰龍2人對於行賄金額、情節說法不一,加上陳登來疑另在其他營建署標案涉及貪汙,還有多位公務員共犯及證人未到案,有羈押必要,因此不服交保裁定,向高院提起抗告。高院審酌陳登來與張之明、張騰龍2人供述不一,且依據檢察官所附調查局通信監察資料,顯示陳登來另涉雲林綠電等貪汙案,因共犯及證人未到案,有羈押必要,發回北院重裁。法官日昨二度開羈押庭後,認為陳登來有收押必要,裁定將陳登來羈押禁見。
三星鄉長李志鏞驚傳「心臟衰竭病危」 其子懇求法檢允許返家就醫
宜蘭縣三星鄉長李志鏞涉嫌收賄及圖利廠商,遭宜蘭地方法院羈押禁見;昨李的兒子李佳耕說,父親蒙冤,天氣酷熱長時間羈押,疑似引發心臟衰竭,因羈押禁見無法得知安危,懇求法檢基於人權,讓李可提早回家治療。地院表示,待被告申請具保停止羈押,將徵詢檢方意見,並訊問被告,由法官決定是否停押。李志鏞涉案,5月17日遭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其三星鄉公所農業課長蕭振岳、張姓廠商各以15萬元及20萬元交保;李與檢方向高等法院提起抗告,李遭駁回,確定收押禁見2個月;蕭、張2人,高院則撤銷發回地院重裁,5月23日維持裁定2人並請回候傳。李佳耕說,他的父親受到不白之冤,據律師轉述,最近因天氣酷熱長時間羈押,疑似引發心臟衰竭,危及性命送醫治療,更因羈押禁見無從得知安危,懇求法官、檢察官基於人權,讓李志鏞可以提早回家接受治療。地院表示,被告尚未申請具保停止羈押,待被告申請後,法官將徵詢檢方意見,並訊問被告,由法官決定是否停押。羅東聖母醫院指出,李志鏞3日因心臟問題到院就診,報告顯示李有心臟方面宿疾,目前在一般病房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