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告
」 柯文哲 交保 京華城 羈押 應曉薇
91歲婦人成蠟屍!同住兒伴屍4年詐領老人津貼 姐見不到母報警揭發
宜蘭羅東發生一起駭人隱匿死訊案,一名91歲張姓老婦被發現陳屍住處臥室,遺體已成蠟屍,推估死亡至少4年。案件曝光,源於長女多年無法探視母親,擔憂母親安危,向警方求助後揭發。檢警16日晚持搜索票進入住處,發現與老婦同住的65歲張姓兒子,涉嫌長期隱瞞母親死亡消息。據了解,張男多年來多次以母親熟睡、身體不適等理由,阻止姊姊探視,警方先前接獲通報上門查訪,也遭拒絕入內。戶政單位清查發現,張姓老婦長達4年沒有就醫紀錄,情況異常。檢警調閱監視器畫面及相關資料後,認定張男涉嫌在母親死亡後,持續提領母親老人年金、重陽敬老禮金等補助,涉嫌冒領20萬餘元。檢方調查認為,張男涉犯詐欺及偽造文書等罪嫌重大,且長期隱匿死訊,疑有反覆實施犯罪及湮滅證據風險,因此17日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不過,宜蘭地院深夜裁定張男無保請回。對此,宜蘭地檢署表示,將依法提出抗告。此外,張姓老婦確切死因、實際死亡時間,以及張男是否涉及其他刑事責任,也仍待檢警持續調查釐清。
律師變詐團首腦!涉吞上億剪電子手環落跑 桃園地院急發通緝
曾擔任立委徐巧芯大姑案件委任律師的游光德,竟被揭發為詐騙集團首腦,檢方調查指出,游男與台灣銀行郭姓、黃姓行員夫妻檔等人,共同組織1個以「假投資」為手段的詐騙集團,透過精密分工與層層洗錢手法,在短短數月內非法獲利高達1億1477萬餘元。該集團運作方式相當縝密。首先由成員吸收從事虛擬貨幣的楊姓男子加入,利用其專業背景增加詐騙可信度,並透過彭姓男子等人設立多間人頭公司,打造金流掩護,當被害人上當匯款後,資金會迅速轉入多層人頭帳戶,再由核心成員將款項轉換為外幣,最終匯往境外交易所購買與美元1比1掛鉤的泰達幣(USDT),藉此達到隱匿資金來源的目的。案件於2023年8月出現重大進展,檢方成功逮捕游光德並聲請羈押,但法院最初裁定駁回,檢方不服提出抗告,案件被發回重審,游男得知後,立即購買飛往韓國首爾的機票,甚至準備透過結婚移民方式逃亡海外,所幸檢方及時對其實施出境限制,才未讓其得逞。法院後續裁定游男以250萬元交保,並加上限制出境、出海及電子監控等措施,游男竟於2026年3月22日涉嫌破壞電子手環後失蹤,行蹤至今不明,桃園地方法院已正式發布通緝,同時沒收其保證金,並追究具保人責任。
京華城案承審法官個資遭起底 司法院籲勿逾越言論自由界線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及政治獻金等4大爭議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判決結果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討論,相關爭議持續延燒,期間更有社群平台貼文曝光承審法官及檢察官個人資料,引發爭議。對此,司法院昨(27)日發布聲明強調,相關行為已嚴重逾越言論自由界線。京華城案一審判決受到各界矚目,柯文哲遭判重刑,也引發部分支持者情緒反彈。近期網路上陸續出現揭露承審法官、檢察官個資的討論,甚至伴隨攻擊性言論相關貼文底下湧入大量情緒性留言與攻擊言論,輿論迅速升溫。對此,司法院籲社會各界保持理性,共同守護審判獨立。司法院指出,法官依法獨立審判,是憲法保障民主法治的核心。司法審判皆依循法定程序,當事人若不服裁判結果,應循「審級救濟」制度,依法提起抗告或上訴,交由上級法院進一步檢視與審理,才是保障自身權益、釐清爭議的合法正途。司法院表示,若將對裁判的不滿,轉化為對司法體系的無端詆毀,甚至在社群平台散布仇恨圖文、揭露法官個人隱私及發送威嚇言論,對法官個人攻擊或網路霸凌,已嚴重逾越言論自由界線。相關行為不僅可能涉及民、刑事責任,更對法官人身與審判安全造成實質威脅,企圖破壞審判獨立,恐將損害國家憲政秩序並加劇社會對立。司法院強調,誠摯呼籲社會大眾保持理性自制,回歸法治精神,循合法程序表達意見,尊重審判獨立的正常運作。唯有全民共同守護法治底線,留給司法純淨的審判空間,才能確保法官無畏無懼,公正執行審判職務。
柯文哲宣判在即!小草北檢前現身加油 北市警出動40警力防衝突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遭台北地檢署依貪汙、圖利等罪起訴,具體求刑28年6個月,案經一年審理,台北地院也在26日下午2時30分許宣判,柯文哲有罪與否受到外界關注。對此,台灣民眾黨也宣布將在同日下午5時許召開記者會,而26日上午11時許左右,台北地院外已陸陸續續出現支援小草。而北市中正一分局也嚴加戒備,於北檢前圍起拒馬,並派出40名警力與預備警力40名,以防衝突發生。回顧整起事故,威京集團2011年向台北市政府申請土地使用分區,前台北市長郝龍斌原定公告容積率為560%,卻在柯文哲時期以「韌性城市貢獻」等獎勵項目,額外給予20%的容積率,將容積率暴增為840%。北檢2024年8月發動搜索,對柯文哲與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發動搜索,對柯文哲聲押;第一次法院裁定無保請回,檢方抗告,高院撤銷裁定發回,北院於同年9月5日裁定羈押禁見,柯文哲因此遭羈押1年,直到2025年9月以7千萬元交保。柯文哲京華城案宣判在即,台北市警局出動40名警力,防範意外發生。(圖/林冠吟攝)而同案被告,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局長黃景茂、前都委會執秘邵琇珮、京華城案監察人張志澄、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與會計師端木正等人,均遭提起公訴。台北地檢署認為,柯文哲涉嫌收賄1710萬元,並出示Excel檔中的「小沈1500」等證據,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公益侵占罪、背信罪,對柯文哲具體求刑28年6月。
柯文哲一審宣判倒數計時 判決書近千頁今不提供完整判決書
京華城案將於26日下午一審宣判,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遭控貪汙圖利,檢方求刑28年半,由於案件龐雜,涉及11名被告,判決書將高達近千頁,台北地院26日將不公布完整主文,需數天校對後才會公開。威京集團2011年對北市申請土地使用分區,前北市長郝龍斌公告容積率為560%,柯文哲時期允准將容積率提高到840%,北檢認違反相關法令,2024年8月發動搜索,第一次聲押但法院裁定無保請回,檢方抗告,高院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於同年9月5日裁定羈押禁見,柯文哲先後遭羈押長達1年,於2025年9月交保。檢方2024年12月針對柯文哲、市議員應曉薇及助理吳順民、威京集團沈慶京、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前都委會執祕邵琇珮、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前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與柯文哲、李文宗共同涉犯政治獻金案的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會計師端木正提起公訴。檢方指控柯文哲收賄1710萬元,涉嫌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公益侵占罪、背信罪,具體求刑柯文哲28年6月。全案經一年多審理,台北地院26日下午2時30分將作出判決,並命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和李文宗等4名核心被告到庭聆聽,而本案涉及龐雜,北院法官宣判判決主文後不會立刻提供電子檔全文,需數天校對後才會公開。
台中打律師惡女遭預防性羈押 法官認定犯下傷害等5罪
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3月18日率隊前往台中地院聲援遭林姓女被告恐嚇的女律師時,不料遭林女甩了一巴掌,台中地檢署中檢今天(3月20日)傳喚林女到案訊問後,認定她已對多位律師施暴,下午火速聲請預防性羈押,理由是林女涉嫌傷害、恐嚇、公然侮辱及違反法院組織法等罪,建請台中地院收押林女,法官晚間裁定收押。林姓女子在台中地院公然打了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一巴掌。(圖/民眾提供)據了解,法官認定林女共犯下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罪、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法院組織法第95條違反審判長所發維持法庭秩序命令罪,及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第309條第2項加重公然侮辱罪,犯罪嫌疑均屬重大。法官考量林女從去年11月29日起即涉傷害傅姓女律師,再於今年3月17日涉嫌傷害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另有數次涉對高姓、林姓、聶姓等律師施以危害生命、身體、安全之行為,法官鑑於林女相關案件尚在審理及偵查中,仍可能接觸相關律師,有反覆實施同一傷害、恐嚇危害安全之虞,所以有羈押之原因及羈押之必要,應予羈押。如不服羈押裁定,得於10日內提起抗告。
太子集團在台9幹部全交保 北檢今提抗告
台北地檢署4日偵結太子集團洗錢案,將陳志等62人起訴,其中9名台籍幹部在押,台北地院4日召開接押庭,裁定9人全數交保,分別以30萬至500萬元交保。對此,北檢也在5日提起抗告。台北地檢署指出,針對4日台北地方法院承審法官就柬埔寨太子集團洗錢案移審之被告王O棠、辜O雯、陳O珊、李O禮、邱O恩、林O茂、鄭O枚、陳O志等8人之交保處分,本署承辦檢察官於5日下午6時,依法向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提起準抗告。
小玉狂做119人換臉A片!表悔意求從輕量刑被駁回 刑期6年4月確定
擁有百萬訂閱的YouTuber小玉過去因為利用AI深偽技術客製化台灣知名女性變臉色情片後,販售給網友,並藉此賺取1338萬元,其中受害者包括前立委高嘉瑜、立委黃捷、網紅白癡公主、奎丁等。最高法院於2024年5月判處小玉6年4月定讞,小玉提出抗告以後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小玉本名為朱玉宸,他在2021年2月起於社群平台X設立「台灣網紅挖面」帳號,合成知名藝人、網紅及政治人物的猥褻影片,採會員制販售牟利,並由助理莊炘睿負責蒐集被害人照片與影片後,再由小玉透過深偽技術將被害人的臉部與日本色情片結合後售出。檢警於2021年獲報以後搜索小玉的工作室與住家,並將小玉和莊炘睿帶回偵訊,並以30萬與5萬進行交保,全案於2022年3月偵結,檢方認定受害人高達119人,依照個資法、加重誹謗罪、妨害風化等罪嫌提起公訴。新北地院一審判處小玉5年6月,得易科罰金200萬5000元,莊炘睿3年8月,得易科罰金133萬元5000元,案經上訴以後,高等法院二審加重刑期,判處小玉5年、1年8月(得易科罰金),莊炘睿4年6月。案經上訴以後,最高法院於2024年5月駁回上訴定讞。全案定讞以後,小玉未繳納易科罰金,因此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主張深有悔意,請求法院能夠准予定刑於2年半至3年,給予從輕量刑的機會,但高等法院認為,其犯罪高達119次,行為屬數位性別暴力,被害人私密影像遭到散步,侵害不可替代且近乎不可回復法益侵害,因此定應執行6年4月,小玉不符抗告以後被最高法院駁回。
北捷被逼讓座踹飛老婦!Fumi阿姨裁定出爐「罰鍰金額」曝
台北捷運去年發生一起優先席糾紛事件,一名73歲曾姓婦人於車廂內多次揮甩裝有金屬容器的提袋,強逼乘客讓座,卻反遭對方踢飛,引發社會熱議。事後,踹人的乘客「Fumi阿姨」因行為觸法遭裁罰,相關裁定近日正式出爐。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根據裁定書內容,事件發生於2025年9月29日下午4時許,地點在信義安和站行駛中的捷運車廂內。當時曾姓婦人因要求讓位與Fumi阿姨發生口角與肢體衝突,過程中,Fumi阿姨先後以左右腳將對方踢倒,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6000元罰鍰。Fumi阿姨收到裁定後提出聲明異議,主張曾姓婦人多次以裝有金屬物品的提袋撞擊其膝部,自己已多次忍讓,最終才以踢腿方式阻止對方行為,認為屬正當防衛,且雙方均未受傷,不應認定為互相鬥毆,加上自身為初犯,原裁處顯有不當。法院審理後認定,曾姓婦人確實曾多次以隨身物品碰撞Fumi阿姨膝部,但在第四次行為遭左腳阻擋後,侵害行為即已停止。法院指出,後續踢飛行為已不符正當防衛所需的「正在進行中不法侵害」要件,因此難以採信防衛說法。法官綜合相關影像與證據指出,雙方雖皆感受到疼痛,但並未造成實質傷害,且彼此均有對對方施以暴行的行為,認定屬於「互相鬥毆」並無不當。考量本案發生於大眾運輸工具內,屬公眾場所,對社會秩序與安全造成影響,但同時斟酌Fumi阿姨個人素行良好,案發後亦未再滋擾,法院撤銷原處分,改裁處4000元罰鍰,全案定讞,不得抗告。
中榮2醫師放任無照廠商執刀!各100萬交保 檢方當庭抗告
台中榮總神經外科3名醫師科主任鄭文郁、楊孟寅與醫師廖致翔被爆出放任無醫護人員執照廠商進入手術房內執刀,台中榮總原先態度強硬,否認放任廠商進入手術室執刀,僅表示廖致翔醫師有違反手術室門禁管制作業指導書。而5日中榮態度大轉彎,證實楊孟寅醫師與鄭文郁醫師有違法讓廠商進入禁區執行手術。台中地檢署5日對鄭、楊2位醫師與陳姓醫材商依違反醫師法聲押,台中地院裁定2名醫師分別以100萬元交保、醫材商50萬元交保,檢方也當庭提出抗告。台中地院指出,鄭文郁醫師與楊孟寅醫師涉嫌自2023年間,使未具合法醫師資格之人,執行核心醫療業務違反醫師法,並且涉犯詐欺取財、業務登載不實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反覆實施詐欺取財犯罪之虞,具有刑事訴訟法101條之一的羈押事由。不過考量羈押為最後手段,且3人均坦承犯行,相關證據資料均已扣案或偵訊完畢,無串供滅證之虞,又本案非屬於法定重罪,也沒有具體證據可以證明3人有逃亡意圖,考量被告等人醫療專業養成不易,而且本案經媒體披露後已收警惕之效,為確保司法偵查能夠順利進行並預防再犯,最終裁定鄭姓被告、楊姓被告各准以100萬元具保,並且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至於陳姓被告則准以50萬元具保,並且限制住居與限制出境出海,禁止從事醫療核心行為,如不服裁定得於10日內提起抗告。
翻案夢碎!捲槍殺2警案成最老死囚 王信福拚再審被駁回
王信福現年74歲,為年紀最大的死囚,他在1990年涉入2警槍殺案件,被判處死刑定讞,不過因為監察院委請測謊專家就相關證據重新審查以後,認為王信福的供述沒無不實反應,王信福主張此屬新事證聲請再審但被台南高分院駁回,其不服提出抗告以後最高法院於1月29日駁回抗告確定。全案源於1990年8月10日,王信福和女友張清梅來到「船長卡拉OK店」慶祝開幕,孰料卻和2名已經下班的員警起爭執,最後2名員警在喝酒時,被陳榮傑槍殺,王信福在案發以後便逃亡,最後於2006年入境台灣時在機場被逮捕。王信福最後在2011年被判死刑定讞,目前仍被關押在看守所,現年74歲的他,也成了全台最老的死囚。王信福被捕後不斷喊冤,稱陳榮傑為李姓友人的小弟,槍枝也是李姓友人所有,並由他交給陳榮傑,全案定讞以後,人權團體也不斷出面主張王信福為冤案。監察院委託測謊專家對刑事局測謊圖譜重新判讀後於2024年提出調查報告,認為王信福的供述並無不實反應。此外,王信福律師主張,扣案兇槍為右輪手槍但在送刑事局鑑定指紋後竟變為左輪手槍,認為原確定判決未曾發現錯誤,屬於再審的新事證。然而,台南高分院認為,原審法院送鑑定及刑事局鑑定,證明開槍的槍枝為同把右輪手槍,雖鑑定書載為左輪,但不影響客觀證據,且指紋鑑定已經17年,雖未能驗出王信福指紋,仍不能以此為否定王信福把槍枝交給陳榮傑事實。測謊的部份,台南高分院認為,王信福一審時接受測謊時結果未能判別,不能據此測謊對其做出有利的認定,也不能以相同方法取證後,做出不同詮釋當作新證據,最後駁回王信福的聲請,提出抗告以後,也被最高法院駁回。
快訊/陳怡君涉詐助理費、收賄關說! 一審判處7年10月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詐領助理費384萬餘元,並涉犯收賄70萬元後關說建案,案經士林地檢署偵結以後,依照貪汙及洗錢等罪起訴。陳怡君出庭時坦承犯行,稱是因為辦公室資金不足才會挪用公費填補,其餘6名被告也全數認罪。士林地方法院於今日(1月12日)審結,依貪污罪判處陳怡君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張惠霖5年10月,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檢方指控,陳怡君與其辦公室主任張惠霖自2018年起,涉嫌詐領助理費384萬,並於2023年8月開始,以顧問費名義向建商收取共70萬元的費用,再用職權向市府關說建案、安排會勘,陳怡君與張惠霖坦承詐領助理費,但否認收賄部分,全案於2025年6月偵結起訴。士林地院2025年9月3日裁定陳怡君、張惠霖延押禁見2個月,2人不服後提出抗告,高院同年9月12日裁定陳怡君100萬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並接受科技監控8個月,張惠霖50萬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科技監控8個月。過去陳怡君在庭上認罪,但她強調並非貪財,因為經營服務處遇上困難,且舉辦活動經常需要花費40萬元到50萬元,但政黨補助卻只有3到5萬元,是因為入不敷出,所以才會犯錯。同案被告張慧霖、張惠霖的三弟媳與胞弟等6人也都當庭認罪,盼法官可以考量無前科,予以緩刑的機會。
謝銘洋等5大法官為總預算翻案暖身? 憲法法庭新年復活藍白剉在等!
憲法法庭今天(1月2日)在僅5位大法官評議的爭議下,下午做出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3位大法官仍然未參與評議。至於參與評議並作出憲法判決的司法院代理院長兼憲法法庭審判長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等5位大法官此舉,是否同時在暖身,以便未來讓執政的民進黨所提總預算釋憲案過關,朝野都很關注。對此,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等人,在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中,刻意略而不提僅現行5位大法官參與評議,不論在《憲訴法》修正前或修正後,都不符法定門檻。謝銘洋等5人認為,不論因法律的規定而使大法官無法行使憲法審判權,或因大法官應迴避、持續拒絕參與評議,致長期無法做成憲法裁判,均屬憲法審判的拒絕,當非憲法所許。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是林姓槍砲犯在2022年底於屏東地院「視訊」開庭,受命法官當庭諭知羈押,律師於5日法定期限內提「準抗告」,卻受限疫情未讓林男簽名,遭屏東地院駁回,林男認為該裁定違反《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權及訴訟權,聲請裁判《憲法》審查。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等5位大法官認為刑事訴訟法第416、419、346等相關條文未違憲,但屏東地院上述裁定牴觸憲法,應予廢棄,並發回屏東地院。
黃子佼限制出境將屆滿 高院裁定「延長8月」理由曝
藝人黃子佼涉嫌持有未成年青少年性影像影片,案經上訴以後,二審改判1年6月、緩刑4年,服務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目前檢察官已提起上訴。而台灣高等法院審酌他有多次出入境紀錄等,仍有藉機逃亡可能,因此裁定延長限制出境8個月,可抗告。黃子佼的限制出境、出海將在2026年1月1日期滿,高等法院今(30)日公布的裁定書指出,考量黃子佼身分、地位、經濟能力、所造成侵害、逃亡可能性,審酌他長年以來,有多次前往中國大陸、香港、日本等地的入出境紀錄,若黃子佼得以自由出境、出海,非無藉機逃亡的可能。裁定指出,黃子佼雖然有固定住居所、近期無入出境紀錄、遵期到庭接受審判、已與全數被害人和解,且高等法院給予緩刑宣告,但本案尚未確定,因此仍有確保黃子佼日後審判及執行程序順利進行必要,裁定自2026年1月2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回顧案情,黃子佼2023年被爆「#MeToo」風波,遭查自2014年起註冊成為「創意私房」會員,並非法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一審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8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上訴後,黃子佼力拼輕判以及緩刑,積極向被害人談和解。法院二審宣判認黃子佼陸續購買、蒐集創意私房所販售的兒少性影像,屬於成年人故意對少年非法蒐集、處理個人資料等犯意,已與37名被害人和解並賠償完畢,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刑1年6月,緩刑4年,須提供義務勞務180小時及接受法治教育3場。檢方12月24日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霸佔公會十年1/揭建築師公會惡鬥內幕 理事長一當13年會員催「快交棒」
每年12月中,台北國際建材展都會伴隨著建築師節慶祝大會熱鬧舉行,不過年年建築師口中都揶揄著同一個話題,「台北市建築師公會改選了沒?」根據CTWANT記者調查,該公會理事長黃秀莊及理監事團隊,因被會員提起當選無效訴訟,自2012年當選至今皆沒卸任,一場選舉鬥爭開啟長達13年任期。建築師會員們不忍了,跳出來喊話老前輩們,「別鬥了,趕快改選世代交替吧!」根據CTWANT記者調查,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原本終於要在今年11月27日改選,沒想到9月又有會員提起抗告,導致理監事團隊遭執行假處分暫停職務,無法舉辦選舉。「這些老人家吵架,嘴巴上講要幫年輕人爭福利,實際上把公會操作成政治對立,弄得烏煙瘴氣。」一位年50多歲的會員,自稱自己是年輕一輩,因為上面頂著一堆60、70歲的前輩,他氣公會不再交替、無法進步。這起茶壺風暴,要從20年前說起。早年,多數建築師可依需求加入多個公會、擁有多重會籍,凡會員即可參與公會理事長選舉投票。由於當時很多建築師都有接台北市的案子,所以幾乎都會加入台北市建築師公會,但公司地址並非登記在台北市。2009年起,《建築師法》修正,各縣市建築師公會成立,雖然施行單一會籍,但針對擁有雙重會籍的落日條款,一直未通過。就在2012年,第16屆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改選前夕,現有團隊推舉的備位理事長黃秀莊與在野派人馬所推舉的代表競爭激烈,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突改變遊戲規則,規定只有事務所地址登記在台北市的建築師會員才能投票;為了角逐大位,在野派也開始調動人馬,100多人紛紛更改事務所地址於台北市。執政派也不甘示落出手反制,以單一會籍之名,剔除跨籍的外縣市會員,人數高達711人,最後成功保住黃秀莊接任理事長。不過此舉引起被除籍的會員不滿,認為遭除籍的會員占總數的3成多,以此打擊敵隊。因此當時在野派的100多人質疑選舉不公,聯合向法院提出第16屆選舉無效,撤銷會員大會決議,並要求復籍重選。後來是順利復籍了,但理監事團隊因訴訟結論未定,以及遭假處分暫停職權,主管機關北市社會局也推辭因有訴訟不願介入,雙方纏訴至今,十多年來無法改選交棒。根據2023年統計,台北市建築師公會有1449位會員,也是全國21個公會中,人數最多的公會,不過有許多資深會員事務所登記地址並不在台北市。(圖/翻攝臺北市建築師公會臉書)據了解,台北市建築師公會有近1500名會員,也是全國21個公會中,會員人數最多的公會。因各地建築師公會長年有君子協定,輪流擔任全國建築師公會理事長,2023年因北市公會未改選,連帶影響全國公會理事長難產,最後鬧上新聞版面,北市與全國公會互踢責任。「從我30幾歲加入公會,到現在已經50歲,公會沒辦法進行世代交替,只做一般建照審查的業務,沒有其他提升和進步。」台北市建築師公會會員莫國箴無奈表示,他不像前輩有多個會籍,北市不好就跑新北市,他只能留在台北市,「呆在一個要死不活的公會,很可憐。」他也透露,「年輕的建築師因沒有參加公會運作,很容易被仇恨洗腦選邊站,整個公會烏煙瘴氣。」黃呂錦茹(中)擔任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出錢出力,黨內人緣佳。圖為今年4月,全台造假連署案連環燒,台北地檢署聲押黃呂錦茹,朱立倫到場聲援,夫黃秀莊(藍衣)也在陪伴。(圖/趙世勳攝)「社會局不管,難道跟理事長夫人有關?」一位不具名公會會員提出質疑。根據CTWANT記者調查,黃秀莊的妻子為前台北市民政局長、現任國民黨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2022年成功操盤台北市長選戰,名氣甚至大過於黃秀莊。不過據了解,黃秀莊自知身分敏感,近年皆由副理事長林志崧代理職權。由於告訴人已從過去的百人至今剩下3人,還繼續以不同名目提告來卡選舉,所以也有人質疑「會不會其實是串通好?」建築師間出現各種陰謀論。業內資深前輩建築師呂欽文曾試圖向北市建築師公會及帶頭提告者居中協調,希望雙方各退一步,但是兩邊都堅持自己沒有錯,不願意退讓,他相當無奈。(圖/報系資料庫)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提告方去年3月還在向大眾募集訴訟經費約20萬元,他們認為,「公會主事者堅持不認錯,用公會錢繼續訴訟」;而公會則是擺出『想改選就叫他們去撤告』的態度,雙方僵持不下。記者也採訪到過去百名告訴人之一的呂欽文,他坦言,當初確實因為不滿台北市公會操作選舉、不當剔除會員,認為應該要透過法律管道爭取權益,不過事過多年,他和幾位成員希望雙方能坐下來找到有建設性的解決方式,所以也曾自告奮勇找公會協調,「結果完全不理會和不願意談!」呂欽文曾獲傑出建築師獎、是業界資深前輩,儘管想居中調停也碰得一鼻子灰。他表示,台北市公會覺得他們沒有錯,所以堅持官司打到底;後來他也回頭找了帶頭提告人的曹昌歲,勸曹「見好就收」,但曹堅持是非要分明,也不願放棄告訴。他認為,各退一步才有辦法解開僵局,一方面曹方撤告,一方面要求北市公會在選舉方式上進行改革,譬如廢除委託票,順應眾多會員改革公會生態的期許,讓選舉能順利進行。中生代的另一位會員林祺錦就說,「現在的爭執點在為了法律攻防而不願下台或不願撤告和解,完全不顧現有會員以及漠視單一會籍會員權益,真的很難看。現有團隊大可總辭重選交接,也希望主管機關社會局介入,不要只是雙手一攤無可奈何。」不過,莫國箴認為,總辭不是好辦法,因為公會每個禮拜都有好幾千萬的各種費用進進出出,銀行端放款看得是理事長官印,一旦總辭必有空窗期,恐影響往來單位的業務。據他了解,目前大多理監事也願意改選,但若要他們總辭,他們也害怕萬一影響會員請款恐再有被告風險;若自己請辭也代表不抗辯等於官司認輸,官司費用要自己出,還要被求償,所以不願下台。莫國箴認為,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解除假處分,有不滿的人要繼續訴訟就訴訟,「只有恢復職權,公會理監事才能舉辦選舉,或許才有辦法解除這場長達十年的鬧劇!」
批用臆測就兵分54路搜索、羈押柯文哲1年 陳佩琪:丟臉丟到全世界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案持續引發關注,陳佩琪今(17)日在臉書發文表示,用臆測、推斷,就兵分54路把你搜索一遍,然後再把你羈押一年,然後就丟這些汙衊造假的黑資料給媒體,然後讓媒體每天罵你,起訴書寫了八百多頁,當初搜索的貪汙事證都不見了,這不是騙票搜索?什麼才是騙票搜索?請問全世界有哪一種國家有這種執政黨、搞這種司法?真是丟臉丟到全世界!陳佩琪表示,看了這幾天出庭「實在很感概」,京華城有沒有圖利和貪汙是靠辯論的?定罪與否,是靠出一張嘴?看誰嘴巴厲害誰就贏?法律不是靠實質證據來佐證?陳佩琪指出,很後悔念醫學系時怎沒老師來系所開個辯論課呢?有罪無罪是看誰口才好、誰編故事厲害?自己是三個孩子的媽,又是35年的小兒科醫師,編故事哄騙小孩,絕對在行。並說,自己最喜歡三隻小豬的fairy tale了,要她相信飢餓野狼說的話啊?野狼就是一心一意要吃掉三隻小豬啊!陳佩琪也轉述幕僚說法指出,公訴檢察官唱作俱佳,除發聲外還有動作,思維就是跟林俊言緊緊綁在一起,把林的汙衊照單全收,司法真是奇怪的制度,公訴檢察官出庭、拼命幫人家擦屁股,反倒是偵查檢察官躲起來了,還跑去別的地方升官。陳佩琪質疑,馬檢和鏡檢這些相關人士怎沒出庭呢?醫院開會,和議題有關的相關人士都要列席啊。陳佩琪進一步指出,台灣司法怎麼搞到這種地步,用臆測、推斷,然後就兵分54路把你搜索一遍,然後再把你羈押一年,然後就丟這些汙衊造假的黑資料給媒體,然後讓媒體每天罵你,起訴書寫了八百多頁,當初搜索的貪汙事證都不見了,這不是騙票搜索?什麼才是騙票搜索?請問全世界有哪一種國家有這種執政黨、搞這種司法?真是丟臉丟到全世界!針對公訴檢察官表示,「我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努力把分內的事情做好」,陳佩琪說,「認真做事」是先生創建台大葉克膜團隊時的座右銘,他們團隊認真工作、全心投入救治病人,上班時沒人戴手錶,秉持do things right ,但也要 do right things,這樣才對得起自己良心和專業知識,若一直在做錯的事,雖然很認真,病人一樣會死掉,柯文哲常說詐騙園區的首腦底下很多人做事,也是「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努力把分內的事情做好啊」,很認真做事是沒錯,但是是做對的事嗎?陳佩琪舉例,醫院發生醫療糾紛,病家向院長陳情,院長送醫療糾紛委員會處理,結果最後醫糾委員決定給病家十萬補償金,現在卻反咬「送委員會研議」的院長圖利?委員是獨立做決定的,現在卻反倒要處罰院長,台灣怎麼有這麼離譜的法律、如此可笑的思維?法律是講求「證據」, 不是靠揣測和推斷,也不是比辯論看誰口才好,市長把市民的陳情送交底下的人處理(研議),研議也沒有法律效率,這樣就叫可以冠他圖利罪名?陳佩琪表示,最近看了柯文哲的「土城十講」,心中頗為感概,夫妻還是有很多不同之處,他說他內心會放下仇恨,願意選擇原諒,但自己對這事卻是永遠牢記在腦海、發誓會講到天涯海角、講到自己進棺材的那一刻為止。陳佩琪說,過去一年來的痛苦,柯文哲不斷被羈押 ,不斷被延押,抗告永遠被駁回,理由永遠複製貼上,監獄外面的人比裡面還痛苦,生命被輕賤到如此,這一年來的折磨,自己永遠無法忘記。
柯文哲爭法庭直播大失敗! 高院駁回抗告採宣判後播送
時任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犯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此案目前由台北地院審理中。日前,柯文哲聲請辯論程序、宣判時直播,但於12月2日被法院駁回,柯文哲不服決定抗告,高院於今日(12月12日)駁回柯文哲的抗告狀,不得再抗告。柯文哲聲請辯論程序以及宣判直播放送,雖然台北地院准予公開播送過程,但為避免當事人因公開播送造成生命、身體、自由、隱私、財產或影響審判公平性,於12月2日駁回直播聲請案。針對聲請直播被駁回,柯文哲也早早於上周放出消息,表示將會提出抗告,而昨日開庭除柯文哲外,沈慶京也表示要提出抗告。高院審理後,於今日裁定駁回柯文哲以及沈慶京的抗告,針對端木正的原裁定則撤銷。高院認為,柯文哲、沈慶京主張法院實施公開播送得以「同步」、「即時」為之,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辦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應於案件裁判宣示或公告後播出,亦即一律限縮為裁判宣示或公告後之「事後」播送,業已逾越母法授權,原審竟依該實施辦法裁定事後播送,顯未堅守審判獨立,主張柯文哲、沈慶京抗告均無理由,應予駁回。高院指出,端木正主張其所涉犯罪名為法定最重本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屬於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7項第4款所定不得公開播送之案件,原審裁定此部分公開播送與法有違,認定抗告人端木正抗告有理由,應予撤銷,本案不得再抗告。
還沒放棄!柯文哲力拼法庭直播 稱「戴面具出庭」遭審判長駁回
台北地院自今日(12月11日)起,再度開始審理京華城案,預計將於下周一進入辯論環節,今明兩日主要為提示證據。日前柯文哲申請法庭直播遭到台北地院駁回,但仍同意將過程錄音錄影上網播放。但柯文哲對此不滿,於庭上問「不想被看到不就可以戴面具?」審判長江俊彥則回應「不可以」。審判長江俊彥表示,日前已經收到柯文哲、沈慶京、端木正的抗告狀,不同於柯文哲和沈慶京希望高院能准予法庭直播,端木正則主張被遺忘權,希望就他的部份不予公開或遮掩。江俊彥解釋,依照刑事訴訟法與司法院對公開播送實施辦法的規定,量刑辯論以及沒收辯論與被告的最後陳述都不在公開播送的範圍內,柯文哲對此則不滿,表示到「(法庭直播)要就要、不要就不要,為什麼要做半套?」並稱「那之後如果不想被看到不就可以戴面具?」江俊彥則回應「戴面具出庭,不符合法庭莊嚴需求」。
聲請法庭直播遭駁回!柯文哲提抗告了 北院證實「收到書狀」
時任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犯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此案目前由台北地院審理中。日前,柯文哲聲請辯論程序、宣判時直播,但於12月2日被法院駁回,柯文哲不服決定抗告,台北地院今日(12月10日)證實已經收到柯文哲的抗告狀,而柯文哲的相關案件預計將於明日展開辯論程序。柯文哲聲請辯論程序以及宣判直播放送,雖然台北地院准予公開播送過程,但為避免當事人因公開播送造成生命、身體、自由、隱私、財產或影響審判公平性,於12月2日駁回直播聲請案。針對聲請直播被駁回,柯文哲也早早於上周放出消息,表示將會提出抗告,而台北地院也證實在今日收到抗告狀,接下來將會由高院進行審理。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將於12月11日展開辯論程序,預計全案最快可以於12月24日結辯。
柯文哲聲請公開播送辯論程序了! 台北地院獲准了
台北地院審理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以及政治獻金案,將於本月中旬展開言詞辯論,柯文哲向合議庭聲請公開播送,台北地院於今日(12月2日)裁定言詞辯論以及裁判之宣示所為之錄音、錄影准予實施公開播送,本案可抗告。北院指出,聲請人依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3項聲請就本案言詞辯論及裁判之宣示所為之錄音、錄影公開播送。本院審酌本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復為社會矚目之案件,公開播送尚無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對程序參與人及他人生命、身體、隱私、營業秘密或其他權益造成損害之虞。從而,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北院表示,依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辧法第10條規定,實施公開播送以完整播送為原則,併考量本案被告等人經起訴之事實具相關連性,難以分割,除聲請人聲請部分,本院依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3項規定,依職權裁定就本案其餘當事人及參與人全案之言詞辯論及裁判之宣示,均公開播送。針對柯文哲意旨另稱司法院所定之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辧法第12條第1項規定,已僭越修正後法院組織法之立法意旨,並不具備法律效力,但北院查詢後認為,司法院依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9項授權訂定發布之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辧法第12條第1項規定「依本法公開播送之言詞辯論錄音、錄影,應於該案件裁判宣示或公告後播出」。該實施辦法說明為「為免法庭錄音、錄影以即時公開播送方式,導致開庭過程中揭露之相關隱私、個資或其他機密資訊,沒有被適當處理,產生外洩致生難以回復之損害之虞,爰明定法庭錄音、錄影之公開播送應於該案件裁判宣示或公告後播出,及最遲應公開播送之時限。」上述規定是為免法庭錄音、錄影以即時公開播送方式時,造成參與訴訟程序者如有正當理由確信公開播送其錄音、錄影,有危害其生命、身體、自由、隱私、財產或嚴重影響審判公平性之情形時,無從為適當處理,致生難以回復之損害,故規定該案件於裁判宣示或公告後播出,以便得以變聲、變像或其他無法直接識別該個人之方式處理。此外,為避免公開播送時間延宕過久,同時於第2項規定最遲應公開播送之時限為該案件裁判宣示或公告後5日。已衡平與公共利益之關係、審判程序之公平性、程序參與人及他人權益之均衡維護,難認與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3項立法目的相悖離或逾越同條第9項授權範圍。因此有關柯文哲這部份的聲請意旨自難憑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