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告
」 柯文哲 羈押 抗告 毒駕 北院
致癌油中聯總經理2000萬交保遭撤銷 台中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中聯致癌油案持續延燒,總經理余凌沖日前遭檢方聲押,法官裁定200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成功,台中地院17日下午3時重開羈押庭,並於稍早裁定羈押禁見。中聯油脂生產的大豆沙拉油,被驗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超標4倍,流向北中南多間校園營養午餐,包括周氏蝦捲、洪瑞珍、鬍鬚張等知名餐廳都中獎,其下游業者達上千家,國人吃下肚的數量難計其數。而余凌沖日前遭檢方訊後聲押,台中地院裁定2000萬元交保,余11日凌晨1時許完成辦保離開法院,檢方抗告成功,台中地院17日下午3時重開羈押庭,法官則裁定羈押禁見。
中聯首度道歉!承諾未查明原因不復工 檢方再出重手涉案4公司遭扣押
中聯油脂生產的「大豆沙拉油」遭驗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Benzo[a]pyrene,BaP)超標,引爆全台食安風暴。隨著調查持續深入,司法與行政調查同步擴大,台中地檢署已獲法院裁准扣押中聯油脂、福壽實業、福懋油脂及泰山企業等4家公司名下土地、房屋等不動產,以保全未來追償;台中市政府則查出中聯疑未完整通報部分產品批號,已依涉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併案偵辦。此外,中聯油脂總經理余凌冲原獲2000萬元交保,經檢方提起抗告後,台中高分院16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台中地院重新裁定。同一天,中聯油脂也首度發表5點聲明公開致歉,強調在異常原因未查明、改善計畫未經主管機關核准前,絕不擅自恢復生產。面對爭議延燒,中聯油脂16日首度發表5點公開聲明,首先就沙拉油苯駢芘超標事件向社會大眾、客戶及合作夥伴致歉,坦言此次事件造成社會恐慌與消費者不安,公司深感歉意。中聯表示,公司在產品檢出苯駢芘超標後,已立即通報主管機關,並依台中市政府要求,自7月1日起全面停工、停止沙拉油出貨。在異常原因尚未徹底查明、改善計畫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前,絕不擅自恢復生產。中聯指出,目前已邀集技術專家及學者,針對製程條件、黃豆品質及原料產地來源展開全面檢視,希望盡快釐清異常原因,提出矯正措施及預防再發方案,全面提升品質管理制度。針對主管機關質疑廠內留樣檢驗數據與下游產品檢驗結果不一致,中聯表示,公司將秉持公開透明原則,全力配合食藥署、地方衛生局及司法機關進廠調查及複查,協助釐清事件真相。中聯表示,目前已接獲衛福部裁罰1億6520萬元及台中市政府裁罰300萬元,相關損失均已依規定認列。公司強調,目前財務結構仍屬健全,流動資金充足,短期內對整體現金流不致造成重大影響。中聯最後表示,將記取此次事件教訓,持續提升品質管理與食品安全標準,以更嚴謹的態度為客戶把關,善盡食品安全責任,並再次向所有受到此次事件影響的客戶、合作夥伴及社會大眾致歉,同時持續配合主管機關及司法機關完成後續調查,在所有改善措施完成並獲主管機關核准前,絕不擅自恢復生產。另外,據台中地檢署指出,檢方依目前掌握的涉案油品銷售流向及犯罪所得範圍,已於7月13日向台中地院聲請扣押中聯油脂、福壽實業、福懋油脂及泰山企業等4家公司名下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法院隔日裁准,檢方已依法通知地政機關完成扣押登記。外界盛傳此次保全財產涉及約1億元不法所得,檢方並未證實金額,但表示將持續依食藥署後續估算的不法所得數額,依法向法院聲請追加扣押相關公司名下其他不動產或財產,確保日後追償及沒收程序順利進行。檢方指出,由於主管機關後續又陸續驗出不同批號油品苯駢芘超標,因此已透過高等檢察署食品安全聯繫平台,持續與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交換檢驗資訊,並函請食藥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計算涉案產品不法所得。同時,檢方也持續清查原料來源、製造流程、檢驗報告、出貨紀錄、產品回收情況及下游流向,並比對各公司涉案產品銷售金額、回收數量及實際流向,釐清各公司涉案程度,依法追究相關責任。除司法調查持續擴大外,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也發現,中聯油脂先前提供主管機關追查的今年4月至6月大豆沙拉油資料,共列出29個批號,但經比對生產紀錄後,發現4月1日生產、批號314-1150401的大豆沙拉油並未據實通報,因此認定涉嫌隱匿產品資訊,已檢附相關事證,依涉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併案偵辦。食安處表示,除新增批號314-1150401納入預防性下架範圍外,此次再新增2批檢驗不合格產品,目前中聯今年4月至6月生產的大豆沙拉油,共計已有30個批號列入追查及回收範圍,相關產品流向仍持續追查中。針對中聯油脂總經理余凌冲涉案部分,台中地檢署日前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中地院原裁定余凌冲以2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及出海8個月,但檢方認為仍有串證、滅證及影響證人之虞,因此提起抗告。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指出,余凌冲身為中聯油脂總經理,位居企業決策核心,本案犯罪態樣涉及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不僅危害食品衛生管理,更對社會食安造成重大衝擊。隨著案件持續偵辦,余未來可能面臨龐大的民、刑事責任,加上其長年深耕食品業界,具有人脈及影響力,對涉案共犯及相關證人仍可能產生影響,因此認定檢方抗告有理由,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台中地院重新裁定。衛福部長石崇良日前表示,福懋、福壽及泰山第二層原油檢體中,再度驗出2批苯駢芘超標產品,經追查均來自中聯油脂今年4月8日及4月13日出貨批次,再次顯示中聯油脂留樣檢體與提供檢驗樣本之間存在明顯差異,也讓調查究竟是原料污染或製程出現問題變得更加複雜,仍須投入更多時間釐清。台中市政府表示,目前案件已由台中地檢署偵辦中,市府將持續配合檢調及中央主管機關調查,協助釐清致癌物超標原因及相關責任。此外,台中市政府近日再查出中聯油脂未依規定完整通報應下架回收批次,因此再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罰300萬元;加上衛福部先前裁罰1億6520萬元,中聯目前累計裁罰金額已達1億6820萬元。
2000萬交保遭打臉!中聯油脂總座余凌冲恐再押 高院撤裁定:食安風暴影響太大
中聯油脂大豆沙拉油被驗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引爆全台食安危機,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的總經理余凌冲,日前獲台中地院裁定2000萬元交保,但檢方不服提出抗告。台中高等法院16日認定抗告有理由,撤銷原交保裁定,將案件發回台中地院重新裁定,余是否改為羈押禁見備受關注。這起食安案件源於中聯油脂生產的大豆沙拉油遭檢出苯駢芘含量超出法定標準,檢方認為余凌冲身為公司決策核心,涉嫌過失製造、加工有毒或有害人體健康食品,以及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9日發動搜索後聲請羈押禁見;不過台中地院審理後,考量余已坦承犯行,裁定以2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且須定期向警方報到。高院審酌後指出,余凌冲長期擔任中聯油脂總經理,在食品業具有相當資歷、人脈及影響力,本案犯罪態樣涉及層面廣泛,不僅攸關食品衛生管理,更對整體社會食品安全造成重大衝擊。隨著偵查持續深入,余未來可能面臨龐大的民、刑事責任,原審既已認定其具有高度逃亡動機及能力,僅以交保及限制住居等替代措施,是否足以確保偵查程序順利進行,仍有疑慮。此外,高院也認為,檢察官已具體指出余凌冲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以及勾串共犯、證人的風險,並說明羈押必要性,但原審裁定未逐一回應檢方提出的相關事證,也未充分說明何以不足構成羈押理由,裁定理由明顯欠缺,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台中地院重新召開羈押庭,決定余凌冲是否須改為羈押。
「鮑魚大亨」鍾文智遭重判未監控潛逃 法官漏給檢方裁定罰俸1年
「鮑魚大亨」鍾文智炒作TDR狂撈4億元遭最高法院重判,合計刑期超過30年,卻在判決定讞後棄保潛逃,當初裁定他加保2千萬元、未延長科技監控的高院受命法官陳勇松,未宣示裁定、未指示書記官將裁定製作正本送達雙方當事人,事後無故修改裁定內容又抽換電話紀錄,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日宣判,陳勇松罰款,其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年。本件可上訴。懲戒法院指出,陳勇松確實有移送書所稱之違失行為,辦理強制處分未注意維護訴訟程序的公平性,嚴重侵害檢察官抗告權,又未依規定修改評議內容及公務電話紀錄,已損及法官職位尊嚴及人民對司法之信賴。懲戒法院判決的罰俸金額比司法院建議的多2個月。法官評鑑委員會移送指出,陳勇松為受命法官,除有不當增補審理單及指示書記官抽換公務電話紀錄表之違失,尚有未依規定宣示或送達裁定正本,且屢將裁定正本未及時送達檢察官,足見其有未以謹慎勤勉態度執行職務之慣行,所為已損及法官之職位尊嚴、機關信譽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併參酌其平時考評紀錄良好,以及行為動機、目的、手段及對公務秩序影響之程度暨所生之損害等一切情狀,有懲戒必要,依法官法第39條第1項第1款及第50條第1項第6款規定,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罰款,罰款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0個月。高院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也和陳勇松一樣遭移送評鑑,法評會認為邱忠義違反刑事訴訟相關規定,造成公文書有多種版本附卷,嚴重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考量邱忠義時任該庭審判長,事後坦承係一時失慮,當已記取教訓,其歷年考評紀錄良好,前開行為係偶發而非慣行等一切情狀,尚無懲戒必要,依法官法第39條第1項第2款規定,報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
南韓量販巨頭Homeplus爆破產危機 法院裁定終止重整
南韓大型量販超市「Homeplus」因無法尋得合適買家,企業重組計畫宣告破局。首爾回生法院(破產法院)於今(3)日正式裁定終止Homeplus的企業回生程序(即法院託管),這意味著昔日零售巨頭若無重大轉折,將步入破產清算階段。根據《韓聯社》報導,首爾回生法院裁決指出,Homeplus先前雖成功出售了其「Homeplus Express」超市業務部門,但核心的剩餘事業部在未能完成併購的情況下持續營運,導致營收大幅下滑。與此同時,員工薪資、貨款和稅金等優先受償的「公益債權」急劇攀升,使得公司財務狀況加速惡化。負責審理的首爾回生法院回生4部(法院院長鄭晙永)表示,若要繼續執行修正後的變更回生計畫,公司至少需要籌措約2000億韓元(約新台幣47億元)的必要資金。然而,由於Homeplus至今仍無法調度此筆款項,法院認定該重組計畫已無實施的可能性,因此決定不提請利害關係人會議審議,直接裁定終止回生程序。據南韓相關法律規定,Homeplus若對此裁定有異議,可在14天內提出「即時抗告」。如果該公司能在期限內成功籌得資金並提出抗告,法院仍有可能撤銷終止程序的決定;若期限內未提起抗告,此項終止裁定將正式生效,全面走向清算。所謂「企業回生程序」是指針對陷入經營危機的企業,當其「續營價值」被認定大於「清算價值」時,由法院介入管理以協助其重整的制度。然而,一旦該程序因無法執行計畫而遭終止,債務人企業基本上只剩下聲請破產一途;儘管法律上允許重新聲請,但在沒有重大情況變更下,極難獲得法院批准。事實上,Homeplus自去年3月4日向法院聲請回生,當時法院因其清算價值高於續營價值,允許其制定包含出售全部或部分業務的「結構創新型回生計畫」。儘管Homeplus在去(2025)年底及今年6月底相繼提交了關閉虧損門市、讓渡營業權與併購等修正方案,且法院依法可將計畫通過期限延長至今年9月,但裁判庭最終認定已無實質效益,決定中斷程序。過去Homeplus曾是南韓三大連鎖量販店之一,不只在地民眾習慣去採買生鮮食品,不少外國觀光客赴韓旅遊,也會特地造訪採購零食、保健食品或泡麵等。
愛爾麗偷拍案全台恐慌!18家分店裝針孔百人受害 總裁常如山等7人今起訴
知名連鎖醫美集團「愛爾麗」因爆重大偷拍風波,全台有多達18間分店涉案,震驚台灣社會,今(25)日新北地檢署偵結,依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和違反兒少性剝削等四罪,起訴集團總裁常如山、總經理劉貞華、特助張元齡、設備商謝金亨、蔡姓會計共5人,而謝男妻兒則涉協助滅證,一同被起訴,全案共7人起訴。回顧本案,今年5月一名女子前往愛爾麗板橋分店進行體雕療程,卻在診間天花板發現偽裝成煙霧偵測器的攝影機,拍照確認是攝影機後前往派出所報案,事件在網路上曝光後引發熱議。新北檢調查,發現愛爾麗旗下板橋店、新莊店、永和店、林口店、忠孝店等多處分店之偽裝式監視器主機及鏡頭等物,後由新北市警局婦幼隊聯繫被害人到案確認,提出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等告訴。檢警3日首次搜索時,發現監視器主機早已消失,院方也無法交代設備流向。警方隨即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並在台中拘提愛爾麗合作的謝姓監視器廠商。檢警後續在謝男車內與辦公室查扣8部監視器主機及大量針孔鏡頭,進一步追查後發現,謝男疑似接獲指示,連夜跑遍濁水溪以北10家愛爾麗分店,試圖拆除設備滅證,最終仍遭查獲。6日拘提負責人常如山、特助張元齡及謝金亨,檢方向法院聲押3人獲准,常、張、謝提抗告,被台灣高等法院駁回,確定3人羈押禁見,今(25)日偵結。
毒駕送瓦斯、撞警察竟無保請回!匿名律師力挺「佛系法官」:不應妖魔化
彰化縣近期在短短1週內接連發生「毒駕累犯運送瓦斯」,以及「毒駕通緝犯駕車輾斷所長腿部」的事件,沒想到彰化地院陳姓法官事後皆裁定2案被告無保請回,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甚至被戲稱為「佛系法官」。對此,1名曾任檢察官、現為資深律師的法律人士也出面為陳姓法官辯護,認為外界對其批評甚至妖魔化的作法並不公平。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這2起毒駕案件發生在5月底、6月初,首先是39歲江姓男子5月30日涉嫌吸食毒品後開車上路,車上載滿瓦斯桶,途中失控撞上停放路旁的轎車,更險些衝撞正在活動中的陣頭人員,所幸未造成瓦斯爆炸等更嚴重後果。另一件案件則發生在6月4日,28歲施姓男子涉嫌毒駕,在倒車過程中衝撞執勤警員,造成埔鹽派出所所長雙腿遭車輪輾過而當場重傷,雙腿被輾斷,另一名員警趙秉逸也因遭碎裂玻璃波及而受傷。案件發生後,檢方分別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不過,由於2案恰巧都由值班的陳姓法官審理,最終均被裁定無保請回,甚至不需繳納任何保釋金即可離開法院。消息曝光後,引發基層警界與社會輿論強烈反彈,不少人質疑法院對毒駕行為過於寬容,尤其在其中一起案件已造成員警重傷的情況下,無保請回的決定更令外界難以接受。隨後,檢方不服原裁定提出抗告,案件送交台中高分院審查。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原裁定仍有進一步斟酌空間,因此發回更裁。經重新審理後,2名涉嫌毒駕的男子最終都被法院裁定羈押,這也讓外界對最初的無保請回決定產生更多質疑。面對外界一面倒的批評,1名不願具名的前檢察官、現任資深律師特地現身法院前接受媒體訪問,公開替陳姓法官說話。該律師表示,自己過去與陳法官共事及相處約10年,對其辦案風格相當了解。他指出,法官與檢察官在法律見解與辦案方式上本來就可能存在差異,但陳法官始終是在法律規範範圍內行使職權,並展現獨立審判精神。律師進一步表示,自從自己轉任律師後,仍有不少機會與陳法官接觸,根據他的觀察,陳法官是1位極其認真且負責任的司法官。在作出裁定或判決之前,往往會進行深入調查,對於函詢資料、證據內容以及案件中的各種細節都會仔細釐清,不會草率作出決定,更不是那種為了盡快結案而倉促下判的人。該律師還分享過去在法庭上的一段經歷。他表示,自己曾經在1起案件開庭時,當著現場6、7名律師以及6、7名被告的面,直接對被告們表示:「你們今天能遇到這位法官真的是有修功德。」他認為,陳法官對案件的審理態度十分嚴謹,即使最終判決結果可能對被告不利,被告也應該能夠心服口服地接受。對於外界將陳法官貼上「佛系法官」的標籤,這名律師認為此舉相當不恰當。他強調,司法制度本身就設有抗告、上訴等救濟機制,如果檢察官或當事人對裁定結果有所疑慮,應循正當法律程序尋求救濟,而非直接對承審法官進行人身攻擊。法律制度之所以設計多重審級與救濟程序,正是為了透過制度來修正不同法律見解可能產生的爭議,因此社會大眾在關注案件發展的同時,也應理性看待個別法官的裁判決定,避免將所有責任簡化為對單一司法官的批判。
毒駕撞警無保請回!「佛心法官」再掀爭議 高分院撤銷發回、彰院明重開羈押庭
彰化縣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日前查訪通緝犯時,遭28歲施姓男子毒駕衝撞,雙腳遭車輪輾壓骨折送醫。彰化地院原裁定施男無保請回,引發警界與社會譁然;經檢方抗告後,台中高分院認為羈押必要性仍有再審酌空間,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彰化地院預定明(12)日上午10時召開羈押庭。據了解,施男涉嫌施用毒品後駕車,警方查獲時其毒品快篩對依托咪酯類及甲基安非他命均呈陽性反應;然案發過程中,施男駕車衝撞執勤員警,導致所長陳國銘雙腳遭輾壓受傷,案情曝光後引發外界高度關注。台中高分院指出,施男已坦承施用毒品及造成員警受傷,卷內資料亦顯示其駕車過程確有輾壓員警右腳情形,且施男過去曾有遭通緝紀錄。綜合相關事證後,原審認定羈押原因不足的理由,仍有進一步斟酌必要,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彰化地院重新審理。值得注意的是,原先裁定施男無保請回的法官陳德池,日前也曾在另一件引發爭議的瓦斯車毒駕案中,裁定江姓駕駛無保請回,當時即遭外界質疑過於寬鬆,更被部分網友戲稱為「佛心法官」。而該起瓦斯車毒駕案經檢方抗告後,同樣遭台中高分院撤銷發回,彰化地院已於本月9日改裁准江男預防性羈押;如今施男案再度出現相同情況,也讓外界關注後續羈押結果。法界人士分析,案件遭上級法院撤銷發回後,實務上通常會重新分案處理,避免由原承審法官再次審理,以維護程序公正與社會觀感,降低外界質疑空間。彰化地院表示,已於昨日收到高分院發回卷宗,並完成重新分案程序,目前由承辦法官排定開庭,預計明日上午10時召開羈押庭,決定施男是否羈押禁見。
獨/彰化「佛心法官」輕縱毒駕遭抨擊 前檢座直呼:遲早的事!
彰化地院法官陳德池被認為是「佛心法官」,他連續裁定「毒駕累犯運送瓦斯」、「毒駕通緝犯倒車輾斷所長」兩案都將被告無保請回,引發社會譁然。曾任彰化地檢署檢察官的律師陳宗元,今天在臉書PO文,指陳德池這位「佛心法官」長期以來面對羈押聲請的態度,遇到這種事也只是遲早的事。已轉任律師的陳宗元認為,他印象中還在彰檢時,時不時就要上臉書罵這位「佛心法官」一次.....,關於強制處分聲請的問題由來以久,面對強制處分聲請時,不同法官心證程度差異實在太大,遠非一般刑事判決可比,很難有可預測性,所以導致心證很嚴格的人,值班時請票的人就少了,心證較寬鬆的人,值班時請票的人就很多,檢警在請票,還要看值班表挑選黃道吉日。陳宗元感嘆,如果是搜索票、監聽票等沒有抗告的制度,所以駁了就駁了,你一點辦法都沒有,只能換個法官、補點東西再來一次。而羈押雖然可以抗告,但二審發回後由不同法官審核,原法官一樣不痛不癢,繼續我行我素,基於審判獨立的要求,你也一點辦法都沒有。我也不是要說法官就應該多核准,我只是覺得,兩端的差異可不可以不要那麼大。當然,這些兩端的法官只是少數,只是這些少數進入到強制處分庭,再少數影響也非常的大,畢竟強制處分庭人少。對此,彰化地院解釋,關於檢察官聲請羈押的案件,都是由原已排定的值班法官處理。而承辦法官於受理案件後,均是於審閱檢察官主張的聲押罪名、理由及提出的證據,開庭訊問被告、聽取辯護人意見後,綜合全部證據為裁定。不過近來兩大爭議案件中的「毒駕累犯運送瓦斯案」,經台中高分院發回更裁,彰化地院昨天(8日)逆轉裁定羈押。陳德池為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司法官訓練所第47期結業的他,長期在彰化地院擔任刑事庭法官,專長為公共危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
前科男載整車瓦斯毒駕自撞竟「無保請回」 彰化地院逆轉裁定羈押
彰化縣一名39歲江姓男子日前駕駛載滿瓦斯桶的貨車,行經員林市萬年路一段時,不明原因自撞路邊車輛。警方進行毒品唾液快篩檢驗,結果呈陽性反應,並在車內查獲俗稱「喪屍煙彈」的毒品,立即依法送辦。不料,彰化地院審理後竟裁定江男無保請回,引發爭議。案經台中高分院發回更裁,彰化地院今天(8日)逆轉裁定羈押。檢警調查發現,江男有毒品、過失傷害及過失致死等多項前科,案發時更載運大量瓦斯桶上路,一旦發生重大事故,後果不堪設想。檢方認為其行為已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及道路交通秩序,且有反覆實施相同行為的高度風險,因此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不過,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現有卷證尚不足以證明江男因施用毒品而達到不能安全駕駛的程度,也缺乏具體事證顯示其有再犯之虞,因此裁定無保請回;檢方隨即提出抗告。案經台中高分院審理,認為原裁定仍有進一步斟酌空間,因此撤銷發回更裁。彰化地院重新審理後,於8日改裁定准予羈押,全案大逆轉。面對外界批評,彰化地院日前也發表聲明強調,法院一向重視毒駕行為對民眾生命、身體及交通安全造成的威脅,並支持檢警依法查緝犯罪。法院指出,近來針對檢方聲請的毒駕預防性羈押案件,已有超過10件獲准羈押,顯示司法機關對於遏止毒駕態度一致。彰化地院進一步表示,個案裁定是由承審法官依據卷內證據、犯罪嫌疑程度及羈押必要性等因素獨立判斷,不能因此推論法院整體對毒駕案件態度消極,也不應解讀為法院與檢察機關立場對立。法院強調,未來將持續透過法律研討及審判經驗交流,協助法官依法妥適處理案件,以維護司法公信力及保障社會安全。
毒駕撞斷所長雙腿竟無保請回!彰化地院急發聲:不代表縱容毒駕
關鍵字:毒駕 所長 彰化地院 無保請回撰文:林慶祥彰化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日前查緝毒品列管人口時,遭28歲施姓男子倒車衝撞並輾壓雙腿重傷骨折,法院卻裁定施男無保請回,引發社會譁然。面對外界質疑,彰化地方法院昨天發布聲明,強調個案裁定係法官依卷證及法律規定獨立審酌結果,並不代表法院縱容毒駕,也不應被解讀為與檢方立場對立。本月四日下午,彰化縣警局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與趙姓員警前往埔鹽鄉光明路二段,查訪列管毒品人口施姓男子,對方駕車逃逸,鑽進一處死巷,警方一路尾隨追查;詎料,施男見前方無路可走,竟突然倒車衝撞,將陳國銘撞倒後再輾壓雙腿,造成其嚴重骨折送醫治療。案件移送法院後,法官認為現階段卷內證據尚不足以直接認定施男具有故意衝撞員警的犯意,加上施男過去曾主動向檢方報到,難認具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無保請回;彰化地檢署認為裁定不當,已依法提出抗告;對於外界關注,陳國銘則低調表示尊重司法決定。針對外界質疑,彰化地院7日發布聲明指出,法院一向高度重視毒駕行為對公共安全造成的危害,也肯定檢警查緝犯罪、維護社會秩序的努力。院方表示,近期針對彰化地檢署聲請的毒駕預防性羈押案件,法院已裁准超過10件,足見對檢警打擊毒駕行動的支持。地院進一步說明,個案中的強制處分裁定,均由承辦法官依據具體案情、卷內證據以及《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審酌犯罪嫌疑程度、羈押原因、必要性及比例原則後所作成。單一案件的裁定結果,不能代表全體法官對毒駕案件的法律見解,也不應被解讀為法院對毒駕行為採取寬容態度。彰化地院最後強調,對於社會各界的關切與意見均予以重視,未來將持續透過法律研討、審判經驗交流及行政支援等機制,協助法官依法妥適處理案件,兼顧司法公信力與人民權益保障。
「前科累累男」載一車瓦斯桶毒駕竟無保請回 員警崩潰:台灣成犯罪天堂
彰化縣5月30日發生毒駕案,39歲江姓男子載著一貨車瓦斯桶,行經員林萬年路一段時自撞路邊轎車,經毒品唾液快篩後,確認其為安非他命、依託咪酯陽性反應,警方依毒駕等罪嫌將其移送,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彰化地院卻裁定無保請回,嚴重打擊警方士氣,更讓基層直呼台灣成為「犯罪天堂」。據了解,江男有毒品、駕車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等多項前科,而他在瓦斯行擔任送貨員,5月30日上午載著滿車的瓦斯桶行經萬年路一段,卻衝撞路邊轎車,警方獲報後連忙趕抵處理。而警方發現江男神情恍惚,對其進行毒品唾液快篩,驗出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陽性反應,並在其車內查獲喪屍煙彈,訊後依毒駕等罪嫌移送法辦,檢方則認定江嚴重危及交通道路安全與公共安全,有反覆實施相同行為之高度風險,毫無尊重他人生命財產的意識,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彰化地院卻認為,卷內證據不足以認定江因施用毒品,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狀態而肇事,且無具體事證足認他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在召開羈押庭後認為沒有預防性羈押必要,裁定無保請回,檢方則將提出抗告。法院裁定也嚴重打擊警方士氣,不滿第一線人員冒險抓的犯嫌,竟被法院直接放走,員警只能眼睜睜的看著犯嫌離開,認為法官不認同即時遏制毒駕的必要性,在無形中助長毒犯氣焰,讓台灣成為犯罪天堂。
前妻控性侵害他蹲40天看守所!真相逆轉判無罪 陳男獲國賠12萬元
陳姓男子遭前妻A女指控強拍裸照、強迫視訊公審及性侵,案件偵辦期間被羈押40天;不過高雄地院法官勘驗證據後,發現A女說詞反覆、前後矛盾,且現場情況與指控不符,最終判決陳男無罪定讞。陳男事後聲請刑事補償,法院認定羈押對其人身自由、名譽及人格權造成重大影響,裁定國家補償12萬元。判決指出,去年1月間,陳男與已離婚一年多的A姓前妻相約用餐,A女並帶著襁褓中的女兒同行,餐後兩人返回陳男住處,期間因陳男懷疑前妻與大學時期楊姓男同學往來過密而爆發口角,A女認為雙方早已離婚,陳男無權干涉其交友,雙方爭執愈演愈烈。衝突過程中,A女先後兩度撥打電話給楊男未獲接聽,接著傳訊息稱自己有危險,希望對方代為報警。不久後,她又主動撥打視訊電話給楊男;楊男接通後,發現A女全裸抱著嬰兒餵奶,拍攝角度顯然非她自行持手機拍攝,隨後陳男接過電話,質問楊男與前妻的關係,甚至出言恐嚇,讓楊男擔心A女遭控制,立即報警並聯繫其家人趕往現場。然而警方與A女父母抵達陳男住處後,現場並未出現激烈衝突情形。警方密錄器畫面顯示,屋內沒有爭吵聲或嬰兒哭鬧聲,A女抱著孩子走出房間時神情平靜、衣著完整,也未向警方或家人求救。其母親私下詢問狀況時,A女甚至表示陳男沒有動手,也沒有對她做什麼,只是情緒激動大聲吼叫。事後在母親與律師陪同下,A女前往醫院驗傷,原本她並未主動提及遭性侵,而是在律師得知雙方曾發生性行為後,建議進一步檢查;醫院採證後雖驗出陳男DNA,A女隨後提出強制性交及妨害性隱私告訴,指控陳男逼迫她脫光衣物拍攝裸照,並透過視訊向楊男公審,之後再強行與她發生性行為。檢方依強制性交及妨害性隱私等罪嫌起訴陳男,法院也於偵審期間裁定羈押。陳男自2025年1月11日起遭羈押,直到同年2月19日才獲准交保,失去自由長達40天。不過高雄地院審理後發現,A女歷次供述內容多次變更,對於裸照拍攝、視訊經過,以及性行為是否違反意願等關鍵細節說法不一。她後來更坦承,裸照其實是自己一時賭氣同意拍攝,而兩人發生性行為的模式,也與過往交往期間類似,自己雖會先表示拒絕,但最後仍會配合。法官認為,A女指述缺乏一致性,且現場客觀事證無法支持其遭強制性交的說法,依「罪證有疑、利於被告」原則,最終判決陳男無罪定讞。無罪確定後,陳男向法院聲請刑事補償,主張遭羈押期間不僅失去工作收入,更承受巨大心理壓力與名譽損害。法院審酌認為,陳男並無故意妨礙偵查或審判等可歸責情事,而羈押屬限制人身自由最嚴厲的強制處分,將人自家庭與社會隔離,對心理、信用及人格權均造成重大衝擊,因此依每日3000元計算,裁定補償40天共12萬元。全案仍可提出抗告。
柯文哲提抗告爭撤銷境管 批司法以「逃亡推測」侵害自由
台北地方法院日前裁定,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延長限制出境、出海及科技監控8個月。柯文哲今(28)日宣布,已依法提出抗告,請求撤銷裁定,並強調「提出抗告不是為了柯文哲個人,而是對司法權力行使的嚴正檢驗」。柯文哲表示,法院以「逃亡風險上升」為由延長境管,但相關認定缺乏具體事證,已違反社會普遍認知。他指出,自己長年投入公共事務,行蹤高度透明,且身為民眾黨創黨主席,對支持者與政黨發展負有責任,「不可能為了個人逃離台灣」。柯文哲也質疑,自己已繳納7000萬元保證金,並長期配合司法程序,法院卻仍以推測方式延長限制出境及科技監控,認為此舉已侵蝕《憲法》保障的遷徙自由與工作權。柯文哲進一步表示,案件一審判決本身已具高度爭議,若再以尚未確定的判決作為限制人身自由依據,恐形成「以風險想像取代證據實證」的危險邏輯。他強調,民主法治國家的司法權力應受制度約束,自由不應在推測中被剝奪,正義也不應在不確定中被預支,「我會奮戰到底」。
囚虐親女900天餓成人乾!虎媽怕「全民公審」求撤國民法官 台中地院一句話打臉
台中大甲詹姓婦人涉嫌長期拘禁、凌虐21歲親生女兒近900天,導致女兒瘦成30公斤「人乾」慘死,案件將由國民法庭審理;詹婦擔心媒體大量報導與法院先前裁定用詞,恐讓國民法官先入為主,聲請不行國民參審,但台中地院認定本案屬社會高度關注重大案件,更有讓人民參與審判必要,裁定駁回且不得抗告。台中大甲這起駭人聽聞的虐死案,發生於民國114年9月。21歲陳姓二女兒被發現陳屍家中時,全身瘦到只剩30多公斤,皮包骨模樣令人震驚。檢警追查後發現,50歲詹姓婦人涉嫌自112年起,強迫女兒休學後長期拘禁在家,並逐步限制飲食與活動,導致她長期營養不良,最終多重器官衰竭死亡。檢方查出,陳女從小就遭母親苛刻對待,曾因飢餓難耐,在校偷拿食物、撿廚餘果腹,詹婦甚至曾在她額頭寫下「小偷」羞辱。隨著大女兒外出讀書,詹婦對二女兒的控制與虐待更加變本加厲,最後釀成悲劇。檢方依「私行拘禁7日以上並施以凌虐致死」罪嫌起訴詹婦,冷眼旁觀的陳父則依幫助加重私行拘禁罪起訴。不過,詹婦與辯護人主張,台中地院先前審理停押聲請時,裁定內容大量引用偵查細節,甚至出現「如原始人類或動物般進食」、「冷漠等待被害人邁向死亡」等字句,加上媒體以「虎媽十大酷刑」、「囚虐900天」、「餓成人乾」等聳動標題連番報導,恐讓潛在國民法官在審判前就形成偏見,侵害無罪推定原則,因此聲請不由國民法官參審。檢察官則反駁,新聞報導屬新聞自由與人民知情權範圍,不能因媒體帶有評論性,就認定國民法官一定失去中立性;且《國民法官法》本就設有選任、排除、審前說明與解任等制度,足以確保公平審判。台中地院審酌後指出,若僅因國民接觸新聞報導,就認為無法公正審判,未免過度推論,畢竟職業法官同樣也會接觸新聞資訊。法院認為,本案涉及家庭暴力、生命權侵害與凌虐致死,屬全民高度關注重大案件,也正符合國民法官制度讓人民參與司法、反映社會法律感情的立法目的,因此裁定駁回詹婦聲請,且不得抗告。
警調竟聯手犯案!準外派調查官收押 洪精佑將停職、最重免職處分
桃園地檢署指揮桃園市警局及桃園市調查處偵辦員警貪瀆案件,發現調查局即將外派沙烏地阿拉伯的調查官洪精佑,竟替涉嫌貪瀆的桃園市警局資訊處許姓員警撰寫博奕軟體程式,洪精佑獲報酬約30萬元,桃檢專案小組5月8日搜索洪精佑住所及辦公室2處,並拘提到案,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獲准禁見。調查局依程序重懲並將對洪精佑停職,後續可能記兩大過免職。據了解,73年次的洪精佑為調查官班50期結業,曾任職桃園和新竹等地調查站,在職表現優異,獲選為駐外秘書,即將派赴中東沙烏地阿拉伯,卻在出發前夕被查出在109年至112年間,協助63年次許姓員警私設公司撰寫博奕軟體,包括博弈機率參數及影音識別等程式,提供線上賭博集團使用,涉犯刑法第268條之聚眾賭博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等罪嫌。本案源起為桃園地檢署指揮警調偵辦桃園市警局資訊室許姓員警貪瀆案件,許姓員警利用自己承辦桃園市警局電腦設備等資訊採購案件機會,成立資訊公司並雇用藍姓、林姓男子擔任登記負責人及員工,104年起投標桃園市警局資訊採購案並得標,違反政府採購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規定,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4 款之主管事務圖利罪嫌,許姓員警的資訊公司還替線上賭博集團提供博弈軟體,另涉犯刑法第 268 條前段之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罪嫌。桃檢專案小組蒐證完備後, 今年 4 月 27日執行搜索被告許姓員警等人住所及辦公室等 9 處,並傳喚上開被告 3 人及證人 5 人,檢察官訊問後,當庭逮捕並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不料遭桃園地院駁回,檢察官抗告獲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發回桃園地院重審, 5 月 6月桃園地院重新裁定羈押禁見。專案小組調查時,發現調查官洪精佑竟曾協助許姓員警寫博奕軟體,溯源後擴大偵辦。
李貞秀告中選會提假處分 法院裁定未經「訴願程序」駁回聲請
民眾黨前立委李貞秀不服中選會4月15日公告許忠信遞補立委,提行政訴訟,控告中選會及立法院,請求確認公告無效,撤銷公告,並聲請停止執行中選會遞補許忠信的行政處分。對此,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李貞秀未循訴願程序,就停止執行也不曾向訴願機關聲請,欠缺權利保護必要,裁定駁回聲請。可上訴。李貞秀提出聲請主張,民眾黨於民國115年4月13日函知中選會,她因違反該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經該黨中央評議委員會決議開除黨籍,自115年4月13日起喪失黨籍,中選會遂於同日函請立法院註銷聲請人之立法委員名籍,並作成115年4月15日中選務字第1150021651號公告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選出之第11屆立法委員遞補當選人為許忠信(原處分)。李貞秀不服原處分及立法院依據原處分後續作成之「通知聲請人喪失立法委員資格」相關「行政行為」,未經訴願,逕提起行政訴訟,併以她擔任立委有期限限制,若待本案訴訟確定,任期恐已屆滿,乃有急迫之危害為由,就作成之原處分及相關行政行為,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李貞秀就中選會作成之原處分及「相關行政行為」不服,未循訴願程序,就該等處分之停止執行,也不曾向訴願機關聲請,她逕向法院為聲請,顯然欠缺權利保護必要,聲請無理由,應予駁回。可抗告。
91歲婦人成蠟屍!同住兒伴屍4年詐領老人津貼 姐見不到母報警揭發
宜蘭羅東發生一起駭人隱匿死訊案,一名91歲張姓老婦被發現陳屍住處臥室,遺體已成蠟屍,推估死亡至少4年。案件曝光,源於長女多年無法探視母親,擔憂母親安危,向警方求助後揭發。檢警16日晚持搜索票進入住處,發現與老婦同住的65歲張姓兒子,涉嫌長期隱瞞母親死亡消息。據了解,張男多年來多次以母親熟睡、身體不適等理由,阻止姊姊探視,警方先前接獲通報上門查訪,也遭拒絕入內。戶政單位清查發現,張姓老婦長達4年沒有就醫紀錄,情況異常。檢警調閱監視器畫面及相關資料後,認定張男涉嫌在母親死亡後,持續提領母親老人年金、重陽敬老禮金等補助,涉嫌冒領20萬餘元。檢方調查認為,張男涉犯詐欺及偽造文書等罪嫌重大,且長期隱匿死訊,疑有反覆實施犯罪及湮滅證據風險,因此17日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不過,宜蘭地院深夜裁定張男無保請回。對此,宜蘭地檢署表示,將依法提出抗告。此外,張姓老婦確切死因、實際死亡時間,以及張男是否涉及其他刑事責任,也仍待檢警持續調查釐清。
律師變詐團首腦!涉吞上億剪電子手環落跑 桃園地院急發通緝
曾擔任立委徐巧芯大姑案件委任律師的游光德,竟被揭發為詐騙集團首腦,檢方調查指出,游男與台灣銀行郭姓、黃姓行員夫妻檔等人,共同組織1個以「假投資」為手段的詐騙集團,透過精密分工與層層洗錢手法,在短短數月內非法獲利高達1億1477萬餘元。該集團運作方式相當縝密。首先由成員吸收從事虛擬貨幣的楊姓男子加入,利用其專業背景增加詐騙可信度,並透過彭姓男子等人設立多間人頭公司,打造金流掩護,當被害人上當匯款後,資金會迅速轉入多層人頭帳戶,再由核心成員將款項轉換為外幣,最終匯往境外交易所購買與美元1比1掛鉤的泰達幣(USDT),藉此達到隱匿資金來源的目的。案件於2023年8月出現重大進展,檢方成功逮捕游光德並聲請羈押,但法院最初裁定駁回,檢方不服提出抗告,案件被發回重審,游男得知後,立即購買飛往韓國首爾的機票,甚至準備透過結婚移民方式逃亡海外,所幸檢方及時對其實施出境限制,才未讓其得逞。法院後續裁定游男以250萬元交保,並加上限制出境、出海及電子監控等措施,游男竟於2026年3月22日涉嫌破壞電子手環後失蹤,行蹤至今不明,桃園地方法院已正式發布通緝,同時沒收其保證金,並追究具保人責任。
京華城案承審法官個資遭起底 司法院籲勿逾越言論自由界線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及政治獻金等4大爭議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判決結果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討論,相關爭議持續延燒,期間更有社群平台貼文曝光承審法官及檢察官個人資料,引發爭議。對此,司法院昨(27)日發布聲明強調,相關行為已嚴重逾越言論自由界線。京華城案一審判決受到各界矚目,柯文哲遭判重刑,也引發部分支持者情緒反彈。近期網路上陸續出現揭露承審法官、檢察官個資的討論,甚至伴隨攻擊性言論相關貼文底下湧入大量情緒性留言與攻擊言論,輿論迅速升溫。對此,司法院籲社會各界保持理性,共同守護審判獨立。司法院指出,法官依法獨立審判,是憲法保障民主法治的核心。司法審判皆依循法定程序,當事人若不服裁判結果,應循「審級救濟」制度,依法提起抗告或上訴,交由上級法院進一步檢視與審理,才是保障自身權益、釐清爭議的合法正途。司法院表示,若將對裁判的不滿,轉化為對司法體系的無端詆毀,甚至在社群平台散布仇恨圖文、揭露法官個人隱私及發送威嚇言論,對法官個人攻擊或網路霸凌,已嚴重逾越言論自由界線。相關行為不僅可能涉及民、刑事責任,更對法官人身與審判安全造成實質威脅,企圖破壞審判獨立,恐將損害國家憲政秩序並加劇社會對立。司法院強調,誠摯呼籲社會大眾保持理性自制,回歸法治精神,循合法程序表達意見,尊重審判獨立的正常運作。唯有全民共同守護法治底線,留給司法純淨的審判空間,才能確保法官無畏無懼,公正執行審判職務。